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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医学伦理学论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1.1我们不能不清醒地认识到,与世界上很多国家相比较,我们的医学伦理教育从内容到形式,从理论到实践都存在着许多问题与不足。目前,在美国、法国、英国、日本等国家已经进行了多年系统稳定的医学伦理学教学。在美国哈佛大学医学院各年级医学生中均开设医学伦理学课程,并进行跨学科教学。教学基本上围绕当前医学领域的重点热点伦理问题进行,如医学实践中知情同意、人体实验、脑死亡、稀有资源分配等。哈佛大学医学院对医学伦理学采取以问题为基础进行跨学科的教学方法,组织学生对医学伦理问题从不同角度、不同学科进行研究和探讨,并邀请不同学科的专家参加,例如邀请临床医学专家、基础医学专家、社会学家、哲学家、心理学家、行为科学家等[1]。
我国则多以开设医学伦理学课堂教学为主,进行其他教学模式的学校还很少,教学模式还有待完善。仅在少数医学院校的医学伦理学教学中,采取了对重点热点问题进行讨论,课题调研的形式。比如哈尔滨医科大学,其在上世纪末已经开始采取这种课题调研讨论的教学形式,取得了一定的教学效果[2]。但是目前国内对这些模式还缺乏系统的研究,也没有很好的推广。
1.2对医学伦理学重要性的认识不足。
医学伦理学在医学教育中的地位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才导致目前我国医学院校医学伦理学课时严重偏少的现状。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大部分医学院校在第五学期开设医学伦理学或在政治课中开设医德课,总课时约为30学时,不及美国、日本等国家同类课程学时总数的1/5。在如此有限的时间内,不大可能指望学生对医德范畴、医德规范等有较为系统的了解,更谈不上为他们提供将理论付诸实践的机会了。
2002年2月,国际医学教育学会公布了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最低基本要求,包括医学教育的7个基本方面:职业价值、态度、行为和伦理,医学科学基础知识,临床技能,沟通技能,群体健康和卫生系统,信息管理,批判性思维和研究。[3]这一标准阐述了医学院校毕业生必须具备的一系列基础核心能力,从中可以看到,医学伦理学和医德教育在医学生综合素质中占有重要地位。
1.3授课形式单调是我国医学伦理学教学中亟待改革的又一弊端。
目前医学伦理学教学中通行的是单纯由教师讲授的方法。限于学时,教师较少考虑,也无从考虑实际效果。这种“布道式”的教学方式,很难引起学生对医学伦理学的兴趣,更不用说掌握指导他们终身职业生涯的伦理准则与规范了。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美国医学院该门课程的教学形式显得生动活泼。其中最常见的是各种形式的讨论和以病例为基础的教学模式。日本的医学伦理学课程则主要由相关临床教研室的教授主讲及让学生参加病区实习的形式来予以实施,注重培养学生判断医疗实践中发生伦理问题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加拿大的医学伦理学课程大多采用案例教学法和以问题为基础的教学方法。
1.4如何让医学伦理学的教学内容更系统、更稳定、更具时代性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医学伦理教育的教学内容也同样受到了严峻的挑战。众所周知,任何一种道德理论或伦理学说,都是有其一定的社会、政治、经济背景。随着经济改革在我国城乡相继取得巨大成功,人们开始对医疗卫生保健行业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新的医学模式要求医务人员不仅应具备精湛的医术,而且要求他们能自觉尊重生命价值,在努力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的同时,还要深谙伦理学、心理学等人文科学知识。所以原有的教学内容自然跟不上时代的需要,而即使是已经更新的教材内容,也会因为目前新的伦理学问题的层出不穷而同样有了时代的局限性。传统的医学伦理学考核形式,主要以考场笔试(闭卷或开卷)以及论文撰写常见。前者强调的是书本理论知识的检测,特别是闭卷形式。开卷形式虽然有一定的开放,但总之都是以理论知识考核为主,与传统课堂授课形式相适合。这种考核方式容易流于形式,不能真正考查到学生学习医学伦理学课程后的思想观念以及伦理决策能力上的变化,也不能真正鼓励学生学习医学伦理学的主动性。后者虽强调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有助于学生自我能力的培养,相比较应该是一种进步。但是仍然还有不足之处:没有贴近临床和实践,学生的任务仅仅是在完成论文,所以相关材料可以不必从实践中获得,减少了伦理学的实践机会;论文撰写相对简单,教师的指导成分相对较少,实用性不足。因为以上这些因素,所以目前的医学伦理学考核方式难以引起学生学习的兴趣和迫切感,那么进行医学伦理学考核制度的改革就更加势在必行。
2医学伦理学教学的对策
2.1加强国际合作,提高中国医学伦理学的教学水平。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医学伦理学的发展和医学科学的发展密不可分,一种新的医学科技的发展,必然引起相应的伦理学的方法论等多种角度,深入研究高等学校教学方法,使我们的教学在调动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启迪学生创造性思维以及培养学生表达思想、交流观点的能力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4]。此外,对学生的成绩考核,要考虑改变以理论考试为主的形式,积极尝试多种考核方式,使考试内容注重运用所学的基本理论分析一些具体问题。
2.2创新教学内容。
自1982年以来,我国高等和中等医学院校和医疗部门陆续开设了医学伦理学课程,从事医学伦理学教育和研究工作,先后编写了许多版本的医学伦理学教材。这些教材的出现,对于医学伦理学的教学研究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21世纪是生命与健康科学发展的世纪,因此医学伦理学内容体系“应以义务论为主线,将价值论、公益论贯穿其中,既反映传统医德精华,又突出生命与健康主要内容,并包括哲学、伦理学、心理学、社会学、美学等相关学科进行理论与实践的论证。既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又能帮助医学生和医务工作者解决在学习和医疗实践中的各种伦理问题。其具体内容应突出科学性、系统性、规范性和实践性的统一”。[5]
2.3改革教学方式。
教师讲授不应该是医学伦理课唯一的教学方式。我们应该借鉴国外一些比较好的教学方法,依据我国的国情和目前医德医风的现状,摸索出有自己特色的教学模式。在方法上,我们应改单调乏味的说教为多种形式并举。可以尝试用师生对话、小组讨论、专题讨论的形式。在医学伦理学教学过程中,“应特别重视选择与应用正反典型事例进行伦理分析,这对于帮助医学生和医务工作者加深对医疗实践中所遇到的伦理纷争的理解,提高医学行为分析判断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实践证明,这种教学方法效果好,深受大家欢迎”。[6]同时还“应重视对启发式、讲授法、多媒体教学法、考评法等方法的应用,不断提高医学伦理学教育教学质量”。
2.4加强师资培养,提高教学水平。
为解决师资队伍发展滞后的现状,首先,应尽快成立医学伦理学教研室,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的、专兼结合的教学队伍。其办法:一是建立专门教学研究机构,配备专门从事医学伦理学教育的人员,尤其重视选拔有培养前途的硕士生、博士生。二是以中华医学会医学伦理学教育委员会名义举办全国性医学伦理学师资培训班和专题研讨班,2004年8月在广州举办的全国医学伦理学教育培训班,受到有关部门和与会者的好评。同时,各省市医学伦理学会也应定期召开医学伦理学教育会,不断培养医学伦理学队伍,还应选派有培养前途的年轻教师出国作访问学者进修学习,从而达到提高医学伦理学师资队伍素质的目的。超级秘书网
2.5完善并规范人文教育体制。目前我国医学伦理学教育体制不够完善,同时还尚无相应的规范。
全国仅有医学伦理学会及教育等专业委员会,而各省市没有相应的专门机构,也缺乏统一和明确的要求。虽然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在课程建设上把医学伦理学列入教育计划,但全国医药院校缺乏统一的安排。有的院校成立了医学伦理学教研室,但大多数院校是在社科部或德育教研室中成立一个小组,教材不够统一,教育与研究相脱节等。我们认为,必须制定统一的计划和提出明确的要求,“把医学伦理学作为整个医学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教育卫生主管部门的议事日程,列入教育计划,作为必修课程开设,作为精品课程和重点学科来建设”。[7]同时要大力开展医学伦理学的教育研究,定期召开地区和全国性医学伦理学教育研究会,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依靠全体医学伦理学教育工作者和理论界、医学界的同仁,共同为建设符合国情的医学伦理学理论及教育体系而努力。
参考文献
1伍天章.以教学内容改革为突破口,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加强医学伦理学教材建设.中国医学伦理学[J]2001,(1)34~35
2曾钊新、李建华.道德心理学[M].长沙:中南大学出版社2002,134
3伍天章.以教学内容改革为突破口,加强医学伦理学教材建设.中国医学伦理学[J]2001,(1)34~35
4李传俊、李本富.医学伦理学案例教学的实践与评价.医学教育[J]1995,(2)9~11
5张金忠.关于医学伦理学教学方法、效果的讨论.中国医学伦理学[J]1999,(3)27~28
首先,培养护理专业学生对生命的敬畏。史韦泽强调人应该敬畏生命,护理是维系人类生命健康的神圣职业,由于个体生命的独特性与唯一性,就要求我们的护理从业者应该树立敬畏生命、珍惜生命、关爱生命、守护生命的理念,这是护理职业道德教育教学的理念,也是始终贯彻我们教学的一条主线,这是前提和基础。通过护理伦理学的理论教学要让学生明白选择护理专业,就是选择了对生命的敬畏和责任。其次,增强护理专业医学生的道德素养。从事护理专业的主体应该是一个道德素养较高的人,古人讲“医乃仁术”,学医不仅要有精湛的医技,更要有崇高的道德品质。护理伦理学教学就是要培养道德素养较高的护理人员。在护理伦理学教学通过理论知识的讲解与实际案例的分析,使学生的认识从感性上升到理性,把握处理各种医疗人际关系的准则,增强医德情感,进而转化为医德信念和医德意志。学习医学理论知识固然重要,但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是提升医学生道德素养的又一个着力点。最后,提升护理专业医学生职业良心。妇产科专家林巧稚说:没有同情心的医务人员是不合格的。护理学生职业良心的形成最基本的表现就是对病人的爱和同情心。2011年刚走上护理岗位不到半年的护理专业的学生,在网络爆料“希望患者在自己下班之后再死,免得自己麻烦”等一系列紧张的护患纠纷事件,引起社会一片唏嘘之声,究其原因不是护理人员缺乏专业的护理技能,而是护理人员缺乏对患者的同情、怜悯之心。护理伦理学教学塑造护理医学生道德人格的过程就是在培养学生的职业良心。
2医学院校护理伦理学教学改善的途径
(1)更新护理伦理学课程的知识体系
护理新技术、仪器设备的应用和新理念的出现,都对临床护理实践提出了更多的要求,而我们的教科书对临床的护理实践活动的伦理指导还仅仅停留在基本的护理活动中,并没有进行具体的分析;再加之医学模式的转变,患者自我意识的增强,社会不信任危机的出现,都使得护理实践活动中出现很多之前从未出现过的人际关系问题,如患者知情权的实现与护理人员保密义务之间的矛盾,护理人员在遵守医院制度与维护患者利益之间的矛盾等等。我们现在的教科书也仅限于告知我们在护患关系,护际关系中应该怎么做,并没有针对特殊的实际问题给出伦理学的解决方案。尤其在很多护患矛盾问题的解决中当法律没有涉足的时候,伦理上最多也是点到为止,没有具体的指导方法。中南大学护理学院的杨丽教师在其护理伦理学教学调查结果中显示,大部分学生认为护理伦理学讲授涉及面太广,但是具体内容不叫局限,欠缺目前我国临床护理急需的有关伦理决策问题,未能满足临床实践的需求,突出反映了护理伦理教学内容构成上的问题。所以,作为实践性很强的护理伦理学,在知识体系的设置上,要着眼于护理的实践活动本身,给出一些具体的指导方案,让学生能够了解面对问题,我们应该怎么做。
(2)提高护理伦理学课程在护理教学中的地位
从2009年、2013年全国两次医务人员从业调查结果来看,从业者自身的职业素养对医疗矛盾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作用,医学院校作为培养合格医护人员的核心场所,不仅要关注学生专业技能的掌握,更要关注学生良好职业道德的养成。正如吴阶平先生所说,作为一名医护工作者:首先要具有高尚的医德。医护人员高尚医德的培养,首先就要来自医护学生护理伦理学课程的学习,从而把一种外在的他律性的道德规范内化为医学生一种内在的自律性的道德良心。因此在医学院校所开设的课程中,护理伦理学课程应该具有和护理专业基础课程同等重要的地位,要实实在在地赋予护理伦理学一定的地位,从根本的教育制度上改善护理伦理学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才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前提条件。
(3)增强护理专业学生对护理伦理学学科重要性的认知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及现代护理模式的转变,护理学教育正面临着新的挑战,如何培养适应社会的高素质护理技术应用型人才成为护理教学研究的热点。而仅有的护理学专业知识不足以满足这一实际的社会需求,简单的护理伦理学理论也无法胜任,只有通过强化考试或增加教学的生动性和实效性,这一手段作为提升学生对护理伦理学教学重要性的认识。
(4)改善护理伦理学课程的的教学方法
临床不确定性是不可避免的,包括病情变化、药物反应、个体差异、性别差异等.前瞻性、随机、双盲对照试验在收集医学数据的过程中,可最大程度地消除对不确定性个人观测的偏见,系统回顾和荟萃分析进一步扩大了样本量和观察精度,获取的证据更多地减少了不确定性.面对各种不确定性,如果从业者因不了解那些为特定疾病已做出的最新研究结论而出现失误,病人病情不仅不可能改善,甚至加重.这不仅是决策问题,同时也是一个伦理问题,你必须有“不了解”的原因或失误的理由,所谓“个人经验”或“专业水平”均不足以成为原因.在不确定性下,伦理要求并不是万无一失,但必须将病情变化与专业知识结合起来,并在最佳证据支持下进行决策[9].
2实现最优化
医学行为的最优化包括决策的最优化和决策者自身素质的最优化.循证医学以科学研究的最佳结果为证据,以实现临床诊疗决策最优化为其目的,这等同于追求卓越的道德需求.实践循证医学可在有限的时间内,使临床医生迅速掌握当前专业研究最新进展,及时发现和纠正诊疗中存在的问题.循证医学为提高医务人员的整体水平,最大限度地使每个医疗单位、每位医生都跟上医学发展的步伐,达到一个共同的水准创造了条件,这也是当代医学道德进步即实现当代医学道德本质的一个充分必要条件[10].开展循证医学可使临床医生发挥出求知的积极性,由获取知识转变为探究知识和创造知识,由阶段性受教育者自觉转变为追寻终身教育,提高和维系其专业素质,实现职业行为的最优化.
3生命伦理学观念下的循证医学教育
3.1教学目的
在生命伦理学传统教学的基础上,通过实习期间的循证医学教育,使带教者和实习医师进一步明确临床实践与生命伦理学的关系,专业素质与道德观念的关系,现代医学的辩证思维方法等.促使医学生在开始面对现实病例之初,就能对专业知识及技能的运用进行循证分析和伦理思考,并让这种分析和思考逐渐形成思维定式,内化为医德素质,为日后在工作中合理应用医疗资源,善待病人,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赢得社会信任打好基础.
3.2教学方法
3.2.1师资培训在既往循证医学教学的基础上,首先组织教师重点学习“尊重(自主)、不伤害、行善和公正”这四条生命伦理学的基本原则,因为基本原则是构建医学道德规范的最根本、最一般的道德根据,被视作评估医疗行为的基本伦理规则.围绕着这四条原则诠释开展循证医学和循证医学教学的意义,力求删繁就简地让带教者和受教者共同参悟循证医学的伦理含义.3.2.2岗前讲座在实习医师进入临床的岗前教育中加入“循证医学及其伦理观”等专题讲座,使其在入科之初就植入“循证实习”的理念.3.2.3联系实际以课堂为基础的循证医学教学对增进技能几乎没有作用[8].岗前讲座只限于基本概念的复习或强化,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更重要的是在实践中由有经验的老师指导反复操作.通常采用PBL或病床边随机教学模式,由带教老师或实习医师提出问题,首先阐明问题的性质、解决问题的必要性和合理的方法,即伦理需求,使学生感到与以往的教学方式不同,产生强烈的好奇心与求知欲,共同分析问题后,寻找解决问题的信息资料,并按证据的等级给予筛选评价,然后结合临床问题制定诊疗方案.3.2.4网络查询查询信息的第一步是在老师指导下,登陆院内局域网的西文生物医学文献数据库(康健)或中文医学期刊检索系统(清华同方).两套检索系统均为集文献检索、知识评价、全文揭示等多种服务为一体的医学文献知识情报服务平台,且内设循证医学专版.如欲扩大搜寻范围,则通过Internet网链接Cocbrane图书馆、Medline数据库、EmGbase数据库或其他循证医学网站.同一条检索主题词常能获取多个结果,教会学生识别和选择是保障信息质量关键.
3.3教学效果
为了解实习医师对伦理学和循证医学的认知现状和教学效果,我们曾针对性做了调查,158份学生答卷结果见表1.在我院实习的本科实习医师来自青岛大学医学院、南京医科大学、潍坊医学院和泰山医学院等,普遍综合素质好,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坚实,英语水平较高,接受能力强,对所学知识有清晰的辨别能力.从调查表和课后交流可知,他们对这种内容和形式的教学感到新奇而充满兴趣,给予较高的评价.在意见栏中绝大多数学生表示,将两门内容生涩的课结合起来,形式新颖且易懂实用,受启发,有意义.个别学生毕业工作后还表示,该课是实习期间最好的课.教师的主要反映为“应从实验性教学上升为普及性教学,可提升教学医院的水平”,但也提出“因无大纲要求,随意性较大,对教师要求较高。
3.4教学调整
近年来面对择业、考研等竞争,实习医师自主意识均较强,学业上多有偏重,对自认为重复性培训和低水平的讲座常采取抵制态度.如何让他们对看起来“与专业无关”的课程感兴趣,教师的态度和方法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将循证医学和医学伦理学的核心内容进行逻辑链接,并阐明其不可或缺的临床作用是本项教学的特征.一个拔新领异的讲坛才能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满足其求知欲.多学科交叉尤其是医疗和伦理并重是现代医学的特征,也是临床教学的难点,需要教师有较高的综合素质水平.教学中多采用对医疗措施提出针对性循证依据和伦理问题共同讨论,力求使实习医师在互动中不断地感悟,逐渐养成循证思维的习惯.也需要经常性检查和督促实习医师的循证实践,必要时作为实习考核内容之一,在一定的压力下强化其职业的责任感,培养良好的个性品质.
4讨论
知情同意法医学属于医学和法学的交叉性学科,它是一门与社会科学密切相关的自然科学.在现有的法医学检验与司法鉴定过程中,涉及医学伦理学问题最多的还是法医病理学尸体检验与司法鉴定工作.也就是说,法医病理学司法鉴定工作也注定是与人文社会环境紧密联系的社会学工作.本文结合具体的司法鉴定实际案例,就司法鉴定鉴定纠纷产本论文由整理提供生的常见原因以及如何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法医病理学司法鉴定纠纷问题作一阐述.
1典型案例
案例1:杨某,女,13岁,初中一年级学生.某日从学校放学回家,饭后不久出现腹部疼痛、言语困难等症状,继之口吐白沫、四肢抽搐和意识丧失.杨某在当地卫生院抢救过程中死亡,医院根据死前症状考虑死者系“急性农药中毒死亡”.为明确死因、死亡性质及本例死亡与医疗行为之间的关系,家属委托当地卫生部门以及某“司法鉴定中心”进行法医学尸体检验和司法鉴定,其目的在于进一步完成医疗事故鉴定.尸体检验结果,法医学尸体检验和司法鉴定结论是“心肌组织和肺组织局灶性出血(镜下)”,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是“因资料不全,无法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家属对司法鉴定过程提出疑义,希望司法鉴定人员能够明确本例是否有“急性农药中毒死亡”的情况存在.家属从鉴定人员处得到的答案本论文由整理提供是“因为死者胃内空虚无胃内容物,无法进行毒物检验与鉴定”.本案尸体检验和司法鉴定的最终结果是“死亡原因未能确定、死亡性质未能确定、死亡与医疗行为之间的关系未能确定”.至此为止,家属方已经花费相关费用3万余元,这对在农村以务农为生的农民家庭来说确实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由于未能明确本例死亡的相关问题,家属在杨某死亡并土葬2月余后决定聘请其他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专家对其尸体进行进一步的法医学检验.开棺验尸工作在当地派出所和村委会的协助下完成,尸体检验之日天气寒冷并阴雨绵绵.午夜12时许,司法鉴定人员在当地派出所和村委会的协助下开始开棺验尸.死者墓地在离村庄近3Km的后山上,墓地前立有墓碑.棺木外泥土松软潮湿,棺木完整,尸于棺内.棺内尸体由一条白底蓝花棉被包裹,棉被及衣着有多量褐色腐败血水浸染.尸体高度腐败,全身组织明显软化或呈液化状态,呈晦暗灰褐色.尸体检验结果,无法辨认个体容貌特征以及个体性别、发育状况、营养状况及其他身体特征;更无法辨别有无软组织损伤情况、机械性窒息情况或生前自本论文由整理提供然疾病的尸体特征.毒物检验结果,除尸体高度腐败外,死者胃及胃内容物检材中检出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呋喃丹的有效成分,考虑杨某系“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呋喃丹急性中毒死亡”.
由于其他相关问题无法明确,为此家属对原“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工作产生了鉴定纠纷,最终到了面对公堂的地步.案例2:赵某,男,23岁,高校一年级学生.某日凌晨5时许,赵某在家起床小便后自感胸闷和呼吸困难,其父母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120”急救中心医生来到后给予患者“吸氧及心电图检查”,同时给予其他相关的抢救治疗,但终因抢救无效于半小时后死亡.由于死亡迅速,家属对其死亡原因的鉴定以及120抢救过程提出了质疑.经进一步了解,本例否认外伤史,否认杀鼠剂、安眠镇静剂及农药急性中毒情况.为明确死因,家属委托鉴定机构进行法医学尸体解剖检验与鉴定.
本例尸体解剖结果,赵某存在严重的肺胸疾患,表现为自发性气胸并双肺重度萎陷;肺大泡破裂;双肺多发性肺大泡形成并灶性肺出血;支气管扩张症;间质性肺炎伴急性肺淤血、肺水肿;慢性支气管炎并慢性支气管周围炎;陈旧性胸膜炎伴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双肺上叶胸膜纤维性粘连.此外,本例还检见脑、心、肝、肾、脾等脏器的急性缺氧性改变、肾上腺的急性应激改变和慢性阑尾炎改变.本例死因分析,死者气胸所致的双肺萎陷程度严重,足以导致急性呼吸功能障碍死亡.本例未发现体表及内脏组织器官的中毒性改变以及暴力性因素致死改变和其他自然性疾病改变,因此本例的死亡原因应鉴定为“系在肺部疾患的基础上因肺大泡破裂导致自发性气胸以及由之所致的急性呼吸功能障碍而死亡”.
结果死者家属对鉴定结论有疑义,多次上书书面材料.由于家属对鉴定结论不服,本例最终也到了面对公堂的程度.案例3:张某,男,78岁,退休职工,死于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由于家属与死者生前感情深厚,于是死者的尸体被存放于-8℃的冰柜中3月有余.又出于某些特殊原因,死者家属委托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人员进行尸体检验,以明确尸体表面是否“存在有损伤”的情况.
第1次尸体检验后家属出现鉴定纠纷,原因在于家属认为“尸体检验时尸体衣服未能脱下,影响了鉴定结果”.第2次尸体检验后家属再次出现鉴定纠纷,原因在于家属认为“尸体检验时鉴定人员因违反鉴定程序导致死者肢体骨折”.
第3次尸体检验结果证实“肢体骨折情况存在”,家属要求高额赔偿.最终的鉴定纠纷结果,家属得到了一定额度的经济赔偿.尽管如本论文由整理提供此,死者家属仍然不满足于目前的赔偿额度,本案例的鉴定纠纷仍在持续.
2分析讨论
2.1鉴定纠纷产生的常见原因近年来由于社会因素以及其他种种原因,与法医病理学司法鉴定相关的鉴定纠纷案件时有发生,并有逐年增加的趋势.如何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法医病理学司法鉴定纠纷的产生,就成为了一个摆在每一位司法鉴定人面前的重要课题.笔者认为法医病理司法鉴定纠纷产生的常见原因可以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因司法鉴定人自身的原因而引发鉴定纠纷;
第二,尸体解剖造成尸体毁损或由于固有的尸体现象的发生而引发纠纷;
第三,因法医病理学学科的局限性而引发鉴定纠纷;第四,因司法鉴定体制不完善或因鉴定专家学术观点不同而产生鉴定纠纷;
第五,在司法鉴定过程中因当事人利益受损而引发鉴定纠纷.笔者认为除上述原因之外,司法鉴定人员技术操作不规范和鉴定工作不细致,也是引发鉴定纠纷的一个重要原因.此外,在尸体解剖和司法鉴定之前没有与家属进行较为深入细致的本论文由整理提供沟通和交流,也就是缺乏与家属之间完成“知情同意”工作,是引发鉴定纠纷的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我们结合具体的案例,对引发鉴定纠纷的常见原因分析如下.案例1的原法医病理学司法鉴定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失误,最终导致鉴定纠纷的产生.
第一,尸体检验不规范,尸体检验过程中未提取相关的毒物检材进行毒化检验;本例所述“未提取毒物化验检材的原因是胃内空虚无物”,说明本例司法鉴定人员对法医学尸体检验与司法鉴定的手段和方法认识不足.
第二,对于这样一个死亡原因和死亡性质都不明确的案件来说,司法鉴定人员并没有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延误了公安机关立案侦察以明确死亡性质的最佳时机.本例死亡原因和死亡性质未能明确,而有关人员在完成尸体检验之后也没有考虑向公安机关报告,因而进一部延误了立案侦察和明确死亡性质的时机.第三,本例尸体检验的原始资料收集都不够全面.本例在医疗事故的鉴定过程中,因司法鉴定人员的法医学尸体检验和鉴定工作不够细致和熟练,他们在原始资料的收集过程中缺乏相关法医学专业的鉴定技能,导致本案死亡原因及死亡性质无法明确,最终本论文由整理提供结果使死亡与医疗行为之间的关系也无法明确.第四,司法鉴定人员未能与死者家属进行必要的沟通,没有完成法医病理学尸体检验与司法鉴定工作中的“知情同意”,也未与公安机关进行可疑情况的汇报.上述原因种种,最终导致了司法鉴定纠纷的产生.案例2鉴定纠纷的主要原因在于,尸体解剖与司法鉴定之前没有与家属进行较为深入细致的沟通和交流,也就是缺乏“知情同意”工作,导致家属误认为“只要尸体解剖就必然会得到解决一切问题的鉴定结论”.可以理解的是,在法医学实践中涉及鉴定的各方通常都期望通过法医病理司法鉴定来完全明确死亡原因、死亡时间、死亡性质、致伤原因、死亡与医疗行为之间的关系等相关的鉴定问题,但事实上并非如此.仅仅就死亡原因而言,即使是再高明的法医病理学家,通过尸体检验也只能明确大约70%案件的死亡原因.至于死亡时间推断、案件性质判定、致伤原因确定、死亡与医疗行为之间关系的确定等问题,即使是综合了案情调查、现场勘查、尸体检验、实验室检验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分析后,有时也难以得出明确的结论.因此,因法医病理学学科的局限性造成鉴定结果达不到委托人预期目标时就会引发鉴定纠纷.案例3的鉴定纠纷主要原因在于,虽然本例有尸体冰冻时间过长和死者年迈骨质松脆等情况存在,但本例的确存在着鉴定工作不够规范的情况.超级秘书网
第一,司法鉴定人员在进行尸体检验之前,没有充分考虑到长期冰冻尸体的检验难度,没有进行充分的尸体化冻就进行尸体检验,结果导本论文由整理提供致对死者脱衣困难,所以尸体检验时未能为死者脱去衣衫,因而引起家属的疑问.第二,尸体检验时没有充分思考尸体检验的程序和规范,结果尸体检验用力过大,导致肢体折断.第三,本例自始至终没有很好地与家属进行尸体检验与司法鉴定的相关沟通和交流,是导致家属产生鉴定纠纷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2.2鉴定纠纷的防范意识法医病理学司法鉴定工作的重要任务,就是通过对尸体进行检验,结合案情调查、现场勘验、毒物检验、物证检验以及其他相关的检验结果,最终完成确定死亡原因、明确死亡性质、推断死亡时间、推断致伤物、明确死亡与医疗行为之间的关系等工作任务.由于目前存在的种种原因,当今司法鉴定纠纷的案例日趋增多,这就要求我们司法鉴定人员不仅需要总结经验和教训,还要不断地进行生命科学伦理学方面的专业学习,尽量减少和避免鉴定纠纷的产生.法医病理学各项工作的开展,都需要司法鉴定人员与死者家属、办案人员、医护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员进行紧密的工作联系.司法鉴定人员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会引起上述各方面的充分注意,而法医学鉴定结论性答案的出具也十分引人注目.
因此在进行上述司法鉴定的过程中,司法鉴定人员无论是鉴定程序有误,或是鉴定业务不熟或对于某些事物的处理不当甚至只是言语使用的不当,都有可能引发鉴定纠纷.为此,法医司法鉴定人员不但要有过硬的法医病理学专业知识,还必须懂得与法医学司法鉴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定相关的医学伦理学专业知识,同时还必须具备司法鉴定人所应该具备的鉴定保护意识.目前文献资料结果显示[1-4],虽然国外已经有一些关于医学伦理学的文献报导,但在国内尚缺乏法医病理学相关的医学伦理问题研究报道.笔者认为,司法鉴定人员应该对司法鉴定纠纷问题予以足够的重视,积极将医学伦理学的理念引入到法医病理学司法鉴定的具体实践中来,更广泛深入地探讨法医病理学司法鉴定中的医学伦理学问题,如知情同意问题.司法鉴定纠纷问题的探讨和研究对于保证法医病理学司法鉴定工作的顺利开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它对于保障鉴定人与委托人双方的合法权益以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它对于今后司法鉴定纠纷的防范工作也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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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学高职学生主要特点
目前医学高职院校生源结构很复杂,主要分为:一是通过普通高考招收普通高中生;二是通过对口考试招收的职业高中生;三是3+2等招收的中专、职中生。医学的特殊性使医学高职院校学生不但有高职院校学生的共性,也有自身的特殊性。在学习上,医学学科课程专业性强,科目繁多,学习过程更为艰辛,而且医学对实践要求较高,必须有很强的动手能力,这些客观的条件对学生的素质有更高的要求。在这种学习环境下,医学高职院校学生薄弱的基础知识与基本素质更容易使其产生心理落差,从而引发一系列心理问题。在未来规划上,绝大部分医学高职院校的学生将自己的职业方向定位在医院,并不能很好地对自己的职业进行规划,以至于很多学生毕业后在家待业,这种僵化的就业思路为学生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在医德教育上,医学高职院校学生受自身的素质所限,对于这项教育并没有表现出足够的热情,也对医德教育的深化产生了很大的阻力。
2医学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概述
2.1学生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对于医学高职院校来说,学生管理工作除了配合学校完成班级建设、学生的知识技能教育、学生的基本德育教育、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日常行为的正确引导等多个方面,更为重要的是医德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提高学生的医德水平,是医学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2.2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首先,对医学高职院校学生进行有效的管理,在管理过程中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发现问题,利于学生的安全稳定;其次,对于医学生来说,有效的学生管理更易于促使其养成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为就业打好基础;再次,学生管理过程中加强医德教育,可增强医学生的责任感,在潜移默化中将这种责任感转化为学习动力,提高学习兴趣;最后,探讨医学高职院校学生管理相关问题,是提高此类院校教学质量的有效方法,为规划此类院校未来发展道路提供有效途径。
3医学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现存的问题
3.1管理过程中缺乏医德教育
医德是促使医术发展的原动力,医德作为一种特殊的道德现象,一直被社会广泛关注。传统医学高职院校的学生管理注重医学理论基础知识的学习及实操训练,而忽略了医德教育的强化及深化。这就很容易造成医学生医德感缺失,对繁重的课业压力产生逆反心理,对未来没有目标与规划。医学生是未来从事医疗活动的主要力量,他们德术双馨的素质如何,不仅显示着我国医学事业的发展水平,而且折射出我们整个民族的文明进步程度。
3.2管理思想僵化
传统的高职院校学生管理主张服从与严苛,医学高职院校也不例外。在这种管理思想下,学生缺乏活力与创新能力,严重的压抑了现代大学生应有的激情,严重背离了高等教育本来的方向。重压下,医学生不但不容易养成严肃认真的学习态度,反而对繁重的医学知识学习产生逆反心理,形成恶性循环。院校过于注重招生和就业,盲目追求名声,也是造成学生管理过程中学生主体地位没有保障的主要原因。
3.3学生管理工作比重失衡
学生管理工作应包括学校管理、家庭管理及社会管理,而学校管理应是每个教师的职责。但在高职院校,所有的管理工作都集中于辅导员或者班主任,很多任课老师也将维持课堂秩序的责任推给辅导员老师,而其他学生管理工作人员不深入学生中间也造成管理脱节现象。由此造成了学校管理存在很大弊端:学生在辅导员老师面前一个样子上课时一个样子、学校的活动组织不起来、辅导员老师精力有限学生问题不能及时发现等。而在家庭管理方面,家长认为学生教育管理应是学校的责任,将学生送到学校就不管不问,一旦出现问题就质疑学校。而社会对高职院校学生存在偏见,从而造成了社会管理缺失。对于医学类的高职院校,这种工作比重失衡还导致了一个特殊的现象:学生自我医德约束能力差,缺乏仁爱之心。
4针对现存问题可采取的策略
4.1加强医德教育采取灵活方式
在思政及法律教育的基础上,可单独将医德教育设立为一门课程。在保证理论教育的基础上,教师需从教学设计下手,将教材活用渗透医德教育。例如:可进行角色扮演,设立特定场景,将医患关系、医生拿回扣等实例搬上课堂,进行情景剧复现,让学生在角色中感受现实医德问题;或者采用一些调查问卷的方式,让学生更深入直观的面对医德缺失所造成的社会问题等,从而做到理解和重视医德教育。
4.2管理模式全面化、分配方式合理化
采用全面的管理模式即学校要强化学生的自我管理,以自我管理为中心,然后将学校管理作为主力、家庭管理和社会管理进行辅助督促。由此要求学校尽量将一些管理权下放至学生,多成立一些学生自我管理组织,增强学生的自我管理意识及自我管理能力;辅导员及学校要经常通过电话、网络等与学生家长沟通,让家长参与学生管理,并提高家长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学校还需定期将本校管理工作的成果进行对外公布,积极参与社会性活动,通过活动向社会展示学生的高素质,改变社会偏见。对医学高职院校的学生进行行之有效的管理,培养学生独立的人格、健全的心理、博爱的情怀,提高其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为我国的医学事业输送更多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具有深远的意义。
作者:周文雅 常艳 徐萍萍 单位: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郑州市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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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医师的中医临床实践,主要构建在辨证论治、整体观等经典哲学思维之中;其疗效评价主要围绕个体患者的治疗效果进行测评,从而为医师的后续诊疗决策提供依据,这是中医辨证论治核心理念之一。针对个体患者的治疗效果主要采取两种优化策略:其一,患者对用药后自身的感受及体验进行报告;其二,医者对患者“神”的状态及各种临床表现进行评估,并对疾患病机转归进行推断。基于此,中医历代医案、医话等典籍文献,对不少疾患的疗效评价均有相应记载[1-3]。然而,先前中医临床实践评价,多数侧重于个体患者诊疗的传统临床研究,这过程尚未从群体层次对相关临床疗效进行综合评价。临床疗效是中医临床实践的导向,也是其进一步发展的前提。近十年随着临床流行病方法学的广泛推广,中医临床实践从群体层次进行相关探索,陆续开展了不少临床试验研究。从设计方法层面,强调病证结合,不乏系列研究报道[4-5];从评价指标层面,对现代医学公认标准进行辨证吸纳,兼合患者报告结局(PRO)、生活质量(QoL)等多参数分析[6-7],并辅以临床研究涉及的过程管理、质量控制、数据统计与监管等专业技术人员[8-9]。这过程进一步促进了中药新药研发和新型诊疗技术的探索,特别针对慢性重大疾患诊疗采用中医介入的诊治调理,及在SARS等传染病防治的积极效果[10-11],均为社会大众所推崇。因此,从某种程度而言,近些年临床研究实践为传统中医药的深化发展奠定了基础,有利于其从经验医学进一步导向循证医学的转化发展。临床流行病学,作为现代临床研究最重要的方法学之一,其多从群体层面、采用量化科学方法对临床疾患进行系统探索研究,有助于临床相应研究成果的提炼优化。20世纪90年代初,临床流行病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为我国中医学与西医学所同步引进。1983年,原华西医科大学、原上海医科大学及广州中医药大学(原广州中医学院)建立了3个国家级的临床研究设计、测量与评价(Design,MeasurementandEvaluationinClinicalResearch,DME)培训中心,并在1984年4月于原华西医科大学召开第一届国家级DME学术研讨会,为我国DME工作的开展揭开崭新的一幕。于此,广州中医药大学成为我国中医系统临床流行病学最早构建的平台之一;以赖世隆教授、梁伟雄教授等为代表的方法学团队,首倡在中医药领域开展临床疗效评价研究[12-13],并著书《中西医结合科研方法学》等教材,成为当时国内相关人才培养、学术推广及科研咨询服务的培训中心。随后,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中华中医药学会等陆续成立了中医临床评价、循证医学等相关专业委员会,通过系列学术推广交流,人才传承培养,进一步在发展中促进优化。基于临床流行病学方法的推广,我国中医药领域陆续围绕各学科重点病种进行大量的临床试验研究,促使传统经验医学提升至循证医学研究,有效的综合推广当前的临床研究成果,促进了中医临床实践的现代化发展进程。近年的普遍共识认为,中医临床实践或绝大多数卫生保健行为,均应基于当前最优证据(循证)而使决策科学化[14-15]。然而,这准则通常受累于卫生决策过程的复杂性及差异性,因后者涉及到临床医师对证据的解读及证据如何为诊疗决策提供依据等。基于此,把循证医学方法应用于卫生保健决策,这过程在很多情况下往往忽略或淡化了中医临床实践证据与医学伦理这两者之间的关联性。在中医临床医疗实践过程中运用循证医学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可避免决策的盲目或偏倚;然而,鉴于中医临床实践本身内在的、既存的不确定性,在证据量化分析环节有必要对其伦理合理性进行充分评估,从证据、伦理、社会效应等多层维进行整合优化,统筹兼顾,为中医临床实践提供参考。
中医临床医学循证及其证据解读
中医临床行为实践,从理想情况下均应基于证据而力趋决策科学化;否则,这过程将会沦为决策层面的任意、臆想或权威武断等。然而,循证医学最初仅在20世纪后期才作为临床研究方法引进应用于临床医学,并在随后迅速占据中医临床各专科领域,被不少研究者视为当前临床医学与实践标准化最伟大的革命之一。当前冠以“循证”标识的文献报道几乎无处不在,尽管他们声称采用了循证方法进行研究,然而其结果提示存有相当大的潜在异质性。循证医学实践一般可简化为以下5个步骤,见图1,其核心内涵在于:临床实践过程的医疗决策,必须最大化的基于客观的临床科学研究依据[16-18];而中医临床诊治决策过程,应充分考虑当前最佳的研究证据、具体的医疗环境和患者的价值偏好取向,见图2。在中医临床实践层面,上述循证思维模式特别侧重于当前最佳证据、临床专业知识与经验、患者需求这三者之间的平衡。中医临床实践循证化的过程,亟需中医临床医师从多层维对疾患进行有针对性的把控,兼统筹协调当前的医患关系;旨在致力于构建临床医师和患者之间和谐的联盟诊治关系,尽可能的让患者获取最优化的生命质量及诊疗结局。图1循证医学实践五步骤分析1.提出拟弄清楚的临床问题2.全面检索证据相关的医学文献3.对文献进行有针对性的严格评价4.把最佳成果应用于临床决策5.对决策效应及评价能力进行总结•关键词•期刊检索系统•电子检索•手工检索•其他补充来源•肯定最佳证据:个体化的临床应用•无效或有害:停止/废弃•不确定的证据:提供进一步研究计划•疑难•重要ⅤⅣⅢⅡⅠ•有效性•适用性•重要性•临床正/负效果•提高临床水平•继续教育前后比较、评价自身的临床能力和水平图2临床实践与医学循证决策模式ABCDD具体的医疗环境最佳证据循证医疗决策患者价值取向假想上述这过程依次对证据层次进行分级,且与中医临床实践证据推荐强度相衔接,那么,此类治疗决策优化多数偏向于系统评价、Meta分析及随机对照(RCT)试验。可什么是中医实践医学循证所涉及的“证据”?对此类证据的确切定义,当前却很少有研究者提及。加拿大McMaster大学临床流行病学与生物统计学教授R.BrianHaynes早前曾较详细地阐述循证医学证据结构“5S模型”[19],其中,涉及对“某些研究类型的系统观察”的概述,即针对某一具体临床问题,全面检索搜集相关文献(一次研究证据),并从中筛选出与纳排标准相匹配的合格文献,借助统计学原理及方法,对此类纳入文献作进一步综合研究而产生的新文献(二次研究证据)。然而,此类证据怎么对诊疗决策提供依据,这流程仍有待理清。当前多数中医临床研究倾向于对研究效应值进行估算,并把此类估算值相关的“不确定性”范围以统计术语(如置信区间等)表示。此类中医临床实践声称结果“真实”,然而不一定是确切的“事实”,也无法适用推广至每一个独立的个体。彼时的证据表明推论,或许随后便被新发现的证据,替换或取代。上述这些效应量以概率的形式出现,并未能转化或确保在任何特定情况下均恒定的效应值。从本质而言,上述的中医临床实践涉及的“证据”通常为狭义的定义,对某一特定中医药干预行为是否可应用于某临床语境下等问题进行临时阶段性的判断。然而,这过程仍存有其他证据成分需要纳入作全面综合评估。对当前系列证据的获取,并不意味着其适用于医疗卫生保健涉及的所有专业人员的临床实践。从伦理合理性层面分析,某些证据类型并不具备科学适用性,如某些研究者提出构想:针对抽烟给人体带来危害进行RCT试验以作后效评价,可此类研究被禁止开展,因不符合相关伦理学原则。为此,在当前的临床实践仍存有亟需进一步探讨的不确定性或研究层面的“灰色区域”。
中医临床循证研究与医学伦理合理性分析
循证医学方法应用于中医临床实践,从某种程度而言,其本身蕴含着一个道德层面的考虑,即推广或废止其应用的伦理合理性。当前既存的观点多数想当然的认为,应该大力推进中医临床实践循证研究的进程,因医学循证其证据最优化的基本价值理论是正确的。然而,中医临床医学循证化的过程,在当前陆续出现了不少的质疑;倘若中医临床实践涉及的决策证据其本身既存着固有的问题,是否会在伦理层面对循证决策科学化造成影响?中医临床循证研究的过程存有质疑,多数在于其理论片面的认为,中医临床实践只有通过医学证据循证化的过程,才能让结论趋向“事实”的潜在可能最大化。然而,在循证医学证据校正与偏倚/社会因素的影响下,证据循证化过程并非必然导向医疗结局科学决策本身(如有利/不利结局等),见图3;而此类不确定性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对既往医疗决策最优化的理念带来系列争议。鉴于中医临床循证化过程其初衷在于追求决策科学化,保障患者接受当前最佳治疗及健康获益;可上述此类治疗效能(不)确定性的存在,让中医临床实践循证决策过程是否与相关伦理原则相符备受质疑。在对医学研究相关证据进行提炼合成过程中,存有不少潜在影响的偏倚因素,通常包括实施测量等技术层面的偏倚、文献发表偏倚、经费资助来源等所致偏倚,特别涉及开发性试验、商业利润导向为主的治疗研究。如,针对轻中度抑郁病研究评价,对接受抗抑郁方药提取物治疗与心理治疗干预研究文献进行比较分析;其一,从技术偏倚层面分析,这过程更偏向于药物干预,因试验药品本身容易模拟操作、更易接受双盲等循证医学的研究方法;而心理治疗等相对复杂的过程,则几乎无法符合双盲等研究条件。其二,从发表偏倚层面分析,这在两种干预方法研究中均有存在,可其效应更偏向于药物治疗。因药物的介入与心理干预法相比较,前者治疗疗程相对较短;而较短的治疗疗程可让患者更容易的完成这一项研究,从而增加试验的统计效能。其三,从经费资助来源所致偏倚层面分析,与心理疗法相比,将有更多的试验研究偏向于新药的研发;特别涉及到商业利润获取、专利权保护等,这将进一步促进着新药试验的开展;而对从事心理治疗的相关研究者,并未有此类效益导向的心理与激励机制。在此背景下,药物研究进度继续扩大,而心理治疗法研究的进度则相对偏缓。随着时间推进,很可能产生更多的药物治疗相关的研究文献,且此类研究数据多存有显性的统计意义;而心理治疗法相关的文献则越趋偏少。上述两类证据量化的综合推断,很可能会导致错误的结论,即与抗抑郁方药提取物治疗相比,心理干预法相对无效或效果不显著。其次,即使对心理治疗法的效应量偏低,可通过证据解读(如当前既存证据不足或其他因素影响)使之合理化。然而,基于循证医学方法进行科学决策,药物治疗则更偏好地被研究人员推荐应用于各种临床语境下,因为这抉择过程更贴近趋向于当前最好的证据(即循证决策)。可药物治疗“真实”作用,或许并未如循证推导出的这般显性有效,而心理疗法干预则可能比当前已获取的证据效能更优。基于此,上述这类推荐建议或许是患者接受治疗的最佳选项,也可能并未能改善患者疾患症状、或对患者幸福安康产生获益效应。因此,循证医学决策所依据的证据推荐,在临床实践过程亟需作进一步严格的权衡评价。上述语境下的伦理分析,仅从个体层面阐述中医循证医学实践对患者医疗行为产生的潜在效应。然而,在社会层面,循证医学同样对中医临床实践不乏影响。如,当前为众多临床研究者所关注的是中医药系统卫生决策者或政策制定者,参照或冠以所谓的最佳循证证据推荐建议,间接的剥夺社会公众某些基本健康保健服务。此外,其他社会效应还包括:中医实践循证研究可能会导致某些临床医师出于巩固或维护权威而牺牲特定组群的健康利益;或循证化过程加剧着经费资助所致的偏倚、及其对中医医学研究证据的影响等;上述问题尚有待进行广泛的社会探讨。
中医临床实践、循证医学与医学伦理的整合思维
笔者认为,循证医学方法可作为一种有效的管理方式,对当前中医临床实践及证据不确定性进行优化。此类不确定性存在不同的维度,如源自于医学临床数据本身的问题,在知识随处可见之处,却缺乏知识的普及;而循证医学则致力于推崇终身学习与继续教育等策略来减少此类的不足与匮乏。基于此,不确定性其更重要的意义,在于知识层面的不完整;而相关研究旨在填补或减少此类不完善之处。然而,这是一个值得终身投入、止于至善的事业。当中医临床实践亟需为诊疗抉择提供参考时,或许当前相关证据尚未充分成熟,或对既存证据的解读尚未能达成一致;此类情况下则有待对循证医学方法与医学伦理合理性之间,进行整合评估以作进一步决策。在中医循证临床实践中,常存在某些结局指标其测量阴性或难以作出判断,此类本存在的证据其重要性往往被忽略或淡化。基于此,相关结局测量评价从某种程度而言并不涵括其完整的、真实的依据。其次,在中医临床实践涉及证据产生及传播过程中通常会遇到某些价值或利益冲突,而循证医学针对此情况多数并不能进行有效的解释或协调。基于循证医学伦理层面的考虑,遵循文中阐述的循证研究五步法可作优化处理,最大化的确保为某一中医临床诊疗行为提供可靠的决策支撑。当然,这一过程主要设想构建在理想的、合乎伦理学的道德高度层面而展开;然而,此类伦理层面的解读,在当前尚需作进一步细化。循证医学在其本身价值“中性”层面,往往给人一种错觉的感性认识,即通过循证研究系列步骤的严格评价,中医临床实践证据数据量化的解读似乎得到了强化;然而,这过程并未充分考虑到多重因素效应,如所提出的中医临床问题价值本身及此类价值可能影响证据解读的方式等。反之,在循证医学价值“中性”理念中,那些纳入作中医循证研究的文献,通常被视为“事实”累积的一组数据集合。然而,这是非常理想的、概念化的构想;特别当前对发表文献,存有相当大的干扰影响因素(如中介论文等),可以很轻易地避开严谨的文献评价工具等关键技术把控。此外,在循证医学的讨论中,相关的价值理念通常仅存在于患者层面(如患者价值取向等),并试图结合于一个基于证据、可看似与价值无关的临床抉择依据。然而,事实本身包含着主观臆测(如此类中医临床诊疗决策是否充分顾及患者当前的最佳舒适与幸福受益);特别置身于纷繁的外界事务,大多数公众对这过程并未引起足够的注意。相对而言,这过程与“价值”之间的甄别,在中医临床实践中往往被研究者所边缘化。因此,中医临床实践、循证医学与医学伦理之间的关系,绝不单纯的直接了当或不存疑惑。对于那些从事中医药循证医学本科及研究生教育、却很少谈及伦理效应的师资研究人员来说,亟需引起高度重视。笔者认为,这在当前有必要、且有义务采取确切的措施,对中医临床实践、循证医学与伦理合理性之间进行优化整合,双管齐下,统筹评估。这过程需要对中医临床实践的不确定性效应作进一步阐述;同时也需要时间、资源、政策等多方位整合,以对那些从事中医药循证医学研究的临床医师其价值理念进行针对性的培训深化,规范中医药循证研究及科学决策的实践行为。
1.1过劳猝死医院是24小时全天候开放的公共场所,特殊的工作性质要求医护人员必须长时间的连续工作。加之饮食及作息时间不规律导致其生理周期被打乱,易使机体内环境失衡。医护人员长期的超负荷、高强度的工作任务,加上工作中的责任压力和精神压力,疲劳的慢性积累导致了机体的过劳损伤,当超过机体所能承受的限度时就可能发生猝死。
1.2职业暴露由于职业原因医护人员不可避免地要与患者密切接触,其中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等经血液传播的疾病是医护人员感染的主要危险因素;医护人员在工作中接触的各种化学消毒剂或手术时接触的麻醉气体,对人体的皮肤、粘膜、呼吸道、神经系统均有一定的损害;因为工作需要,医护人员还要接触各种电子仪器,会遭受电离辐射甚至放射线辐射的危险。各种致病因素累积加上职业紧张、工作劳累等,造成医护人员免疫力下降,长期下来,一些医护人员年纪轻轻就患上各种顽症,随时有可能夺去他们的生命。
1.3抑郁自杀有研究表明,医务人员普遍感觉工作压力大,80%医务人员有不同程度的睡眠障碍,50%的医务人员具有消极情绪,约30%的医务人员存在一定的心理问题。医务人员作为一个特殊的职业群体,承载着包括躯体疾病、生物钟紊乱、心理卫生水平低下、医患矛盾突出、病人死亡等众多压力。医护人员心理健康问题不容乐观。工作倦怠加上应对一些突发事件、自然灾害,部分医护人员常常会感觉身心疲惫。在高应激状态下,个体如果缺乏社会支持和良好的应对方式,心理损害的危险程度则为普通人群的2倍。个别医护人员因心理抑郁长期得不到疏导,且个体心理认知存在着缺陷,可能会走上轻生的道路。
2社会原因导致医护人员早逝的伦理学问题
2.1袭医杀医随着患者对医疗服务需求的不断多元化和高标准化,患者对医院的期望值越来越高,信任度却逐渐降低,导致医患关系日趋紧张。医患双方的认知偏差是产生医疗纠纷的常见原因;医疗行为的失败或侵害,是造成患者侵犯行为的唤起性因素。医患关系作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备受媒体的关注。近年来医患信任出现危机,医患关系严重恶化,医患矛盾愈演愈烈,暴力伤医、杀医事件时有发生。
2.2工伤意外随着国内交通运输事业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频繁流动,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层出不穷。一旦发生突发意外、,医护人员在急救领域就应当迅速投入到救援工作中。由于急救时间十分宝贵,事关患者性命,这就要求医疗救护系统要争分夺秒与时间赛跑。急救的需要、家属的催促、路况的复杂加之超速、违规行驶等,造成医护人员伤亡的事件也并不鲜见。另外,医护人员上下班途中遭遇车祸、意外而造成身亡的也时有发生。
3医护人员非正常年龄早逝的伦理学问题的相关对策
3.1科学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工作任务,劳逸结合,避免过度疲劳从管理机制上有意识地防止过度疲劳,医院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工作量调整人力资源,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对于工作任务比较重的科室,应加派人手,合理分配人力。对待科室人员尽可能给予生活上的关怀和帮助,心理上给予必要的支持和疏导,尽量缓解医护人员的压力和疲劳程度。组织医护人员在业余时间进行各种休闲、放松的体验活动,对有休息诉求的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安排。
3.2完善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改善工作环境,减少职业暴露院领导应高度重视医护人员职业暴露所承受的职业风险,合理设计操作流程,改善医疗操作环境,为医护人员提供完善的防护工具和设施。建立职业暴露上报系统,简化上报流程,对发生职业暴露的医护人员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并予以心理疏导工作,减少医护人员的心理压力。职工每年常规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动态观察医护人员的健康指标。加强宣传和培训,使医护人员从心理上充分认识职业暴露的危害,并从行动上严格执行标准预防,降低职业暴露的机率。
3.3改善待遇、减轻压力,提供心理支持系统,促进心理健康在分配制度上向临床一线的医护人员倾斜,有利于减轻医护人员心理上的不公平感,进而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增加临床的人员配置,缓解医护人员超负荷工作的状况。在分析和处理医疗纠纷时,既要加强对当事人的教育和培训,也应为职工提供必要的担当和保护。建立由专业人士组成的心理咨询机构,专门为医护人员进行心理咨询和疏导,尤其在医护人员遭受心理创伤时能提供有效的心理支持。
人道主义伦理学整体目标是美好的,但其实现前提是人切切实实是自由的,人是不自由的,也就谈不上人类的可能性与完善,更谈不上理想的幸福与好生活。人的自由包含着很多的含义。首先,意味着人已然获得了实质的自由;其次,可能指人具诸种形式上的自由;最后,也可能意味着人类可以变得自由,具有自由的可能性(潜能)。弗洛姆正是在第三种意蕴上看待自由的,即人具有实现真正自由的可能性。因此,弗洛姆要阐释发人道主义伦理学,必须先批判“人的自由”的问题。弗洛姆的前期著作《逃避自由》中提出了“自由的悖论”,即人在个体化过程中的两个方面:一方面人在成长过程自我实力不断地成长,二是日益孤独。“当一个人已成为一个独立的整体时,他便觉得孑然独立而面对着一个充满危险的世界”。这时,便产生了想要放弃其个人独立的冲动———服从。简言之,自由的悖论就是,人总是渴望自己成为更加自由的“个体”,可当人一旦成为“个体”时却又感到孤独、无能为力和无权力,而宁愿选择去“服从”,从而放弃“个体”的自由。以精神分析来看,便是一种心理的“逃避的机构”。但是,“自由的悖论”并不能证明人类“逃避自由”,事实上,在对“自由悖论”的阐释过程中,反而揭示了人类对真正自由的渴望。因为弗洛姆坚信一点,就人性而言,人类是求幸福的。正如亚氏所言,人生而求幸福。没有自由就没有幸福,那么,人类也必然渴望自由。在此意义上,“自由本身不是价值和目的,而是价值和目的的前提”。所以,问题关键在于,人类要求的是何种自由?人类所要求的是能够实现的实质上的自由,而不是被空头许诺仅仅是形式上的自由。弗洛姆很细致地从两个维度来分析了“自由的悖论”,无疑都佐证了我们的论断。一是在文化渊源上,他认为伊甸园是人类具有安全感的象征,是最初的原始联系。亚当与夏娃的离开,正是人类“个体化”要求的象征,原罪“从人类的观点来看,这是人类自由的开始”。而后,人类的生活却又选择了对上帝的“服从”,表现为各种宗教崇拜和基督教对西方社会的千年统治。弗洛姆指出了根源,“新获得的自由显然像一个天罚;他脱离了天堂可爱的枷锁,获得了自由,但是他却不能自由地去管理自己,去实现他的‘个人人格’”。亚当在个体化后的自由并没有真正实现,离开伊甸园的人类生存,充斥着生老病死、柴米油盐、勾心斗角,他无法管理自己,甚至无法完善自己的人格。所以,亚当逃避的是那些无法实现的自由。二是在社会生活上,宗教改革打破中世纪严密的社会组织生活。由此,人类获得了新的自由。然而,“新的自由似乎给他们带来了两样事情:日益地感到有力量,和同时日益地感到孤独、怀疑、猜忌,以及因此感到焦虑”。人成为了个体,看起来有了自由选择的能力,成为了市民社会的一员,但是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个人独立了,可资本的自我运作是残酷的,“他们常常要反抗不可抵抗的强大势力,对许多人而言,这是一场拼命的,无望的奋斗”。“资本取得了决定性的重要地位,这意味着一种超越人的力量,决定人的经济与其个人命运。资本‘已不再是仆人,而成为主人’”。[3]P34因此,宗教改革以来的人类个体自由,对大多数人而言,都是没有实现的、无望的自由。人类个体所逃避的自由,毋宁说,就是不自由。换句话说,人类并不逃避自由,只是逃避个体化带来的孤独、焦虑和无助。所以,人不会逃避自由,反而深切地渴望自由。只有真正的自由才能摆脱焦虑与无助,才能成为人道主义伦理学的前提。真正的自由是能够得以实现的自由,真正的自由会使人拥有力量,以及获得可能性的感召,而不是单纯的形式与权利。弗洛姆把这种真正自由的现实性寄托于对人性的塑造上,即“生产性人格”的塑造。所以,人道主义伦理学的实现以自由为前提,而自由的获得必需经由“生产性人格”塑造这条进路。
二、人道主义伦理学的进路:生产性人格塑造
弗洛姆剖析了社会生活中由规范伦理学导致极权问题,深刻指出了人类心理的“逃避机构”。他的本意并不说人类对自由的逃避是不可避免的的痼疾,而是想唤起人类对真正自由的热切追求,借由精神治疗的方式重塑健全的人性,培养出生产性的人格。由此,人类才能把握真正自由,实现自身的目的,冲创出可能的生活。弗洛姆强调面对自由的悖论,人类会产生无意义感。那么,要克服这种感觉的方法有二:“一个自然就是靠自己与世间的爱去工作,很真诚地去表现情绪、感觉与智能……,另外就只有后退,放弃其自由”。而唯有具备“生产性人格”,才能靠自己与世间的爱去工作,成为真正主动的主体,而获得自由。同时,放弃自由只可能是一种短暂的安慰,并不能解决生活中的问题。因为服从、依赖、受虐并不能改善生活,当人类为一个“不为己”的目标殷勤奋斗的幻觉破灭之时,届时迎来的将是更深层次的内心焦虑,是“人的潜能”自我荒废的深深懊恼。因此,自我哄骗与对权威的服从,要让位于“生产性人格”。人格健全的个体,能凭借理性和爱而去工作,实现自身所蕴藉的目的与潜能。所以,生产性人格塑造是通向人类真正自由之途,也蕴藉着人类对好生活的向往。在弗洛姆的文本中,所谓的生产性人格就是“人运用他之力量的能力,是实现内在于他之潜力的能力。如果我们说,他必须运用他的力量,那么,这就意味着他必须是自由的,他不能依靠那些控制他力量的人”。弗洛姆相信,“生产性”才是健全的人格取向。因为人类的生存时刻面对着两种类型的悖论,一是存在的悖论,即生与死的问题;二是历史性的悖论,即人类(个体)的限制条件与潜能实现(可能性)的问题。人对存在的悖论是无望的,而历史性的悖论则能够通过历史条件的改换或通过对人格的“生产性取向”的塑造来解决。在生活中,存在的悖论不是最大的困惑,而历史悖论才是重心。人类对“自由”的逃避,事实上也是一种历史性的悖论,因为只要实现自由的条件极大的充沛,那么任何形式上的自由都将是实质的自由。然而,历史条件是相对稳定的、有限的,那么“生产性取向”的塑造对幸福的意义就显得格外的重要。“生产性取向”区别于人的“逃避的机构”,它不依赖于某个权威或“原始联系”,它径直地驱动人去创造性的爱与思维,在一种生产性的工作中,实现自己作为人的潜在能力。生产性取向的人格的最基本特征就是具备真正的自由。真正的自由者具备自由的能力,意味着能独立的思考问题,能切实地选择自己的价值与目的,为自己的可能生活做出安排和筹划,能够追求自己的幸福。同时,也是主动地去爱的主体,具有生产性人格的人,不是被爱的对象,不是依赖症患者,更不是一个卑琐的“现实主义者”———逢迎世俗以谋名利。因为“‘现实主义者’似乎和精神病患者全然相反,但实际上,他只是精神病的补充”。总的来说,生产性是人特有的潜能的实现,是人运用他自身力量的实现。所以,具备生产性取向才是真正自由的人。“实际上,人的生产性能创造出物质财富、艺术作品和思想体系,但生产性所创造出的最重要对象是人自己”。因此,自由即意味着人自身的潜能能够得以实现。弗洛姆强调人要真正实现自己的潜能,就要明白自己真正的利益之所在,不要将自私与自爱混淆起来,人要成为他自己,必要一番“自我的追寻”。那么,人的自身利益又是什么呢?在弗洛姆看来,在人类(个体)的天赋能力(物质的力量)和境遇(手中的武器)中有其固有的潜在能力与目的,实现这种潜在的能力与目的,是人最大的自身利益所在。所以,自爱是人的最大责任,而将潜能荒废掉是人最大的不道德。从伦理的角度去考虑,则“我们的道德问题是人对自己的不关心”,而自由“是根据人的存在法则去认识人的潜力,实现人的真正本质”。其中,人的良心是唤起人去热望自由的巨大动力。正是基于这种“道德判断”和对人性格的基础科学研究,弗洛姆否弃了权威主义的或者绝对主义的伦理学体系,强调普遍的人道主义伦理体系,而该体系的核心就在于认为生产性取向的人格,是个体获得自由的根本进路,使得个体能够认识人存在的意义,进而对其生活中的得失进行负责。所以,生产性人格是人类所热望的自由的基础,是自由的路径,而自由又是幸福生活的前提。由是观之,自由与幸福也是互为一体地蕴藉于“生产性人格”概念之中的。
三、人道主义伦理学的反思:自由的限度与好生活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