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1 17:05:01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中国优秀硕士论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关键词] 认知语境 商务语境 文化控制
一、商务语境的原则
经济全球化发展,商务语境体现了合作原则、礼貌原则和关联原则:
1.商务语境的话语效应与社会效应。20世纪80年代以来,“外贸热”,作为中国一个大众文化的“公共领域”逐步形成。我国商务语境的构建,具有广泛的基础,表现了我们对国际市场极大热情和信念,构成了我国大众对现代经济体系的强烈愿望。我们看到商务语境的广泛性、世俗性、社会性;商务语境在建立商务空间和文化策略上,在全球化进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哈贝马斯在构建其话语伦理学时,提出“理想的话语环境”概念。商务英语是一种交际行为,表现为一种交际策略的利用。一般交际是以非琐碎性质的演绎规则为基础进行的,语境控制是按照商务情景进行选择、调控,最终取得最优交际效果的过程。商务语境的控制包括了认知控制、商务控制、文化控制,他们在商务活动中的语境生成和调适表现为公司之间、商户之间、品牌文化之间的语境结构的有效设定与能动调适。跨文化商务关系,重在引导和促进商务通道中流动的信息产生语境传播效应,通过话语信息的语境转换,增加交流活动中的语境信息量,是实现商务信息协调配置和有效传通的重要途径。
2.坚持开放的现代商务情境建设。自上世纪80年代初至今,商务英语已经由单纯的商务英语实务而逐步拓宽到更为广阔的经济贸易领域。这就为英语认知语境建立了全球化商务的“文化语境”(Context of Culture)与“情景语境”(Context of Situation),前者指“说话者生活于其中的社会文化”,后者指“言语行为发生的具体情景”。在这里,商务语境被视为一个商务文化结构体,而不是交际场合中种种外在要素。固守语言内部的做法越来越多地受到质疑,“内外结合”的语境构建,也就是英语的语境构建凸现的巨大作用。
3.商务文化必须具有最大的社会包容性,无论在商务语境,还是商务活动,都可以容纳多元的,多种组织形式的,以及不同所有制的形态。 商务英语的产生和理解要求公司之间、商户之间、品牌文化之间的互动,即商务认知体验。仅仅依靠本文语境,上下文,或者说话人与听话人之间的互动是不足够完全传递信息的。商务语境的核心问题是语境的文化控制。因此,研究商务活动中的语境,包括认知语境、商务语境、文化控制三个范畴。
语言是文化的载体,各种语言在文化发展中能有效担负各种交际功能是不争的事实,从古到今各国的友好往来就是明证,国际商务上演了跨国的、全球的、世界的文化策略,通过交流共享、相互融合,通过文化,建构公共场域、表达场域,语境创设,使世界重新审视中国商务的价值体系。
二、商务语境构建和取径
布朗和列文森的理论框架下,就商务英语写作的礼貌策略进行了研究。从词、时态、语态和句法等语言角度,分析了四种礼貌策略在商务英语写作中的语言手段和实现形式,分析的重点是使用最为频繁的积极礼貌策略和消极礼貌策略。
认知语境从言语行为的分类模式出发,把商务语境分类的语用功能和他的文化控制结合起来,比如,信函类分为合作类信函、和谐类信函、竞争类信函和冲突类信函,并探讨积极和消极礼貌策略在四类信函中的分布状况。四类信函的文化控制是有差异性的,积极地控制和消极控制对商务活动产生了很大的作用,近几年,随着商务文化广泛引起全球的响应,广泛的文化交流使商务语境创设具有了国际文化场域,实现了各国商务文化语境共建,这已经成为当代商务的主旋律。尽管人类肤色不同、语言不同、种族不同,但我们共同分享跨国的、全球的、世界的市场贸易空间。
继语言英国人类学家B.Malinowski在1923年提出语境和语境分类后,语境的研究和构建一直是现代化、国际化进程的新载体、新途径、新内涵。随着国际对话的升级、国际协作的深入、大众体系的完善,语境的研究走向体系构建的实际性阶段,尤其是商务作为一种文化仪式带来的语境对话、解释,更是提升了英语语境作为公共领域的文化控制。
国家教育部2001年颁发的“英语课程标准”(实验稿)规定:“文化是指所学语言国家的历史地理、风土人情、传统习俗、生活方式、文学艺术、行为规范、价值观念等。”而教育部在2004年的“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试行)中指出:“大学英语是以英语语言知识与应用技能、学习策略和跨文化交际为主要内容。”所以,我们把商务语境取径分为两种。第一种是策略行为,它以交际为目的。第二种是行为者是通过与别人共同分有对共同处境的理解的文化策略。
参考文献:
[1]林添湖:试论商务英语学科的发展[J].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 (04)
[2]罗明礼:商务英语写作语用特点探微[J].商场现代化,2007, (25)
[3]周燕:面文体中语言转述的认知语用分析[D].中国优秀博硕士论文数据库 (硕士),2005, (02)
2.1 建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制度的理由
2004年9月,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报道了这样一个案例,某电子工程有限公司的三名股东林某、孙某与高某是昔日的同事,而且林某与孙某、高某之间还分别是师兄弟和同学的关系。在该公司中,林某出资25.1万元,孙某和高某各出资17.1万元,林某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孙某,高某负责公司的具体业务。公司的业务蒸蒸日上,很快就进入了快速发展期,公司的大好前景,让三个股东坚信彼此的合作会永远继续下去。然而,在公司成立一年多后,林某开始将本公司核心技术透漏给其投资的另一家电子工程公司,谋夺本公司的交易机会,高某和孙某对林某的不满意逐渐增加。在后来陆续又发生了一系列的冲突之后,高某、孙某与林某之间的关系最终完全破裂。因林某持有公司股份的42%,高某和孙某合并持有公司股份的58%。所以,无论是林某,或是高某和孙某的提议都不能获得决议所需要的2/3的表决权。公司出现了重大事项形不成决议的尴尬局面。[1]
根据我国现行公司法的规定,虽然将公司拖入僵局的责任全在股东林某,上文案例所示情况股东高某、孙某却只能依据公司法第183条申请解散公司,或者向他人转让股权从而退出公司。[2]而无论是哪种选择,二人都必然丧失继续经营公司,享受公司成长带来的回报的机会。虽然我国公司法对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侵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规定了损害赔偿机制,但单纯的损害赔偿并不足以实现有效的公司自治,尤其不能实现对存在不当行为的股东的有效制裁。这种制裁不仅要求股东及时、全面的弥补公司损失,更要防止类似行为再次发生,保障公司运营的健康稳定。同时,从上文案例也可看出,公司法需要一种具备公平正义、诚实信用的价值判断功能,以有针对性的权利限制和剥夺替代无差别的公司解散制度的冲突解决机制,从而保护公司和善良、诚信股东的利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制度,正是为满足这种需要而产生的。
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无限责任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间的企业形态,一方面具备有限责任的本质,另一方面也存在股东人数较少、股权分布相对集中、公司股东直接参与公司运行管理、股东关系对公司决策的有效做出影响较大等人合性特征。同时,有限责任公司法制一方面承认这种人合性特征的存在,如允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存在简化形态,对公司信息披露、“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不做严格要求等;另一方面也以法律保障和推动这种人合性状态,如设置股东人数上限、限制股东股权的对外转让等。以上法律制度设计和有限责任公司客观特征的相互促进最终造就了这一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间关系紧密的企业形态。这种紧密关系的直观表现,就是相比于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更可能对公司利益乃至公司存亡产生重大影响。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制度正是基于这种股东对公司重大影响的可能,从合伙企业、无限公司等人合性更明显企业的法制中借鉴而来的制度。其目的就是赋予公司足够强大的自治权利,在出现股东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时及时、有效的制止损害,恢复公司的健康状态。
从另一个角度说,公司作为具有独立人格的法人团体,享有受法律尊重的广泛地自治权,将作为其成员的股东除名在理论上并不存在太多障碍。有关理论基础诸多学者已经做过论述。[3]本文之所以仅仅主张建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制度而未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除名,并不是因为股份有限公司更鲜明的资合性使其股东具有了什么特权。或言之,无论是在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身份本身都不是其不能被除名的理由。事实上,比利时公司法典“不仅在有限公司中,而且在股东公司中,都全面规定了股东除名制度……但准确的说,股份公司中的股东除名制度只适用于非上市的股份公司”。[4]不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规定股东除名制度,最重要的考虑是其并不具备有限责任公司中紧密地人合性环境。其股东通常不能直接干涉公司事务,对公司商业秘密、经营信息的掌握较为有限。同时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总额较大,股权分布松散,个别股东的意志通常无法直接上升为公司意志。其结果是即使有企图,股份有限公司中的股东也难以凭借其股东身份或由此产生的便利对公司造成严重的损害,自然也不必要设立将其除名的制度。此外,次要的考虑是股东除名制度作为一种严厉的公司自治行为,其决议形成通常需要严格的程序和较高的赞成票比例,以此保证该制度不被滥用。甚至在某些国家,除名股东需要其他股东全体同意方可通过。可以想象,要求股份有限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为除名某一股东而召开股东大会并通过决议是难以想象的。因此缺乏实践操作的可行性也是不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建立股东除名制度的原因。
2.2 建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制度的依据
对于将股东除名制度引入我国有限责任公司的必要性,学者都已进行了较为充分的论证。[5]在此基础上,本文通过对我国已有企业法律制度的分析,发现股东除名制度在我国法上不仅有类似的实践,在公司法内部也存在适用的理论空间。
首先,我国《合伙企业法》第49条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1、未履行出资义务;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起诉。”结合该法第51条关于退伙人财产结算的规定,合伙企业法已然构建了较为完整的除名制度。只不过合伙与有限责任公司在企业人格、投资责任形态上有着本质区别,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除名不可能照搬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但鉴于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同样强烈的人合性特征,有针对性地改建合伙企业法的除名制度似乎确有必要和可能。除合法企业法外,《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第7条规定:“合营一方未按照合营合同的规定如期缴付或者缴清其出资的,即构成违约。守约方应当催告违约方在1个月内缴付或者缴清出资。逾期仍未缴付或者缴清的,视同违约方放弃在合营合同中的一切权利,自动退出合营企业。守约方应当在逾期后1个月内,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批准解散合营企业或者申请批准另找合营者承担违约方在合营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守约方可以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未缴付或者缴清出资造成的经济损失。”“上述条款没有采取‘股东除名’或者‘开除股东’等提法,但是,‘视同违约方放弃在合营合同中的一切权利,自动退出合营企业’的运行结果与股东除名的效果之间,已没有了实质差异。”[6]而且合资企业就其形态来说类似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说相比于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是对资合性企业股东除名的进一步突破。
其次,公司法内部也存在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的适用空间。一方面,公司法第20条第一款规定股东不得滥用股东权利侵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第二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不对第二款进行机械的排他理解,也就是认为滥用股东权利的责任形态只能是损害赔偿,而结合第一款,认为法律禁止股东以滥用股东权利的方式实施侵权,只是特别强调了损害赔偿责任,那么“对于股东持续性的滥用权利行为,其它股东和公司除了损害赔偿请求权外,还应当有权行使停止侵害请求权”。[7]这对于公司股东来说,将表现为股东权利的限制,而这种限制的极致,将等同于股东除名。进一步说,若整个侵权法律责任方式都可适用于滥用股东权利侵权的话,“消除危险”的结果恐怕就是将股东除名。此外,“公司法第28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法》第84条第二款特别规定: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公司法》没有特别解释该‘违约责任’的具体含义,因此,应当与合同法上的违约责任作出同一解释,包括解除出资协议、继续履行出资合同以及赔偿损失等。其中,解除出资协议与取消股东资格的价值基本相同。”[8]当然,做出这种理解,需要明确第28条规定的是股东向其他足额缴纳出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这与股东除名中的股东被公司除名的情况不完全相符。但本文认为公司法第28条仅规定欠缴出资股东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本身就有问题,没有考虑到公司才是股东的投资对象。尤其是在我国采用分期缴纳出资制度的情况下,公司在股东足额缴纳出资前通常就已获得法律人格,股东完全有可能是向公司承诺出资。另一方面,公司法第72条是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包括股权的内部转让,外部转让和第四款的例外规定。第四款明确“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果对第四款进行大胆的解释,那么此处所指的“另有规定”,起码应当包括公司内部的股权强制转让和对外的强制转让,即对第72条第一、二款的股权转让规定的强制转让版本。而全部股权的强制转让,效果上等同于股东除名。因此,可以认为此款为公司章程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提供了理论空间。
最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除名制度被大陆法系国家广泛接受,包括葡萄牙商法典,西班牙有限公司法,比利时公司法中有明确的规定。而德国通过理论和司法判例将无限公司中的股东除名制度类推适用于有限公司;意大利则允许“在公司设立行为中可以规定股东因正当原因被除名的特定情形”,相当于赋予通过设立协议或章程除名股东的权利。[9]英美法系没有大陆公司法股东除名制度的概念,但美国的全部购买(BUYOUT)制度同样产生将特定股东驱逐出公司的法律效果。[10]因此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强制驱逐股东并不是一种激进的尝试,相反,其正在成为公司内部冲突解决的必要环节。对于各国股东除名制度的具体情况,本文将在论述相应制度设计时进行分别介绍。
第3章 除名股东的价值判断标准
股东除名作为一种严厉的公司内部冲突解决方式,直接影响股东的身份和投资利益,只有在足够正当的前提下方可适用。同时,有限责任公司具有鲜明的特点,其除名制度不能照搬合伙等无限责任企业的规定,必须充分考虑有限责任这一本质特征。但是,正如在成文法中普遍出现的兜底性条款一样,很难想象现实中会有多少种需要将股东除名的具体情况,与其奢望以列举的方式挂一漏万的明确各种除名事由,不如深入的分析除名股东的价值判断标准,以便对司法实践和公司章程除名规定的正当性进行准确的判断。
反观现有股东除名制度的研究成果,对此问题的讨论却不够深入。不仅多数学者只讨论具体的“除名事由”,而且在涉及此问题的论述中,也多以“重大事由”对股东除名标准进行概括[11],缺乏实践性。本文认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除名的价值判断应当同时满足一下几个条件,只有在全部满足的情况下,除名股东才是正当的:
3.1 引发除名的事由是股东的行为
本文一直强调有限责任公司的有限责任本质对股东除名制度的影响,认为在这里,除名股东不是以维护股东间的合作关系和信任关系为主要目标,而是重在保护公司的利益。因为即便再强调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其也完全可能在股东彼此都不交往的情况下正常运作并满足股东的投资期望。所以,要获得除名股东,剥夺其身份资格的正当性,首要标准就是引发除名的事由必须是“股东的行为”。这里所指的“股东的行为”包含两层意思:
一是除名事由必须是与股东的投资者身份相关的情况,排除股东仅以个人或公司职务身份所为的行为。因为除名针对的是股东的投资者身份,虽然股东以个人或公司职务身份所为的行为也可能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如股东纵火烧毁公司仓库、作为经理的股东贪污公司财产,而且这种行为也会导致股东间的关系紧张。但是一方面这些行为与股东身份无关,纵火的股东需要以个人财产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贪污行为是利用经理的职务之便,而且将这类股东除名并不直接解决问题,如非股东仍可纵火或担任公司经理。另一方面不被其他股东信任和欢迎也不足以成为除名的理由,因为只要股东足额缴纳出资,其完全可以不出席股东会,拒绝与其他股东交往。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排除的是“仅”以个人或公司职务身份所为的行为。如股东担任经理贪污,正当的做法应是免去其经理职务。但若存在股东身份与其他身份相结合,导致非除名不能解决的情况,如公司大股东担任重要管理岗位,导致免去行政职务的决议无法通过或者这次免去,再选时还是该股东时,自然可以适用股东除名以解决问题。这里涉及除名的另一个重要价值判断标准,即“无其他合理解决办法”,将在后面进行论述。
“股东的行为”的另一层意思是,除名事由必须是一种行为而非股东的某种状态或和其他股东的关系。这里的行为包括作为,如滥用股东权利,也包括不作为,如欠缴出资。有论述认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除名事由包括“存在于股东人身的事由”,如股东年老、精神异常、被宣告破产或无力偿债等。[12]本文认为这是对部分大陆法国家和地区(如德国和我国澳门地区)无限与两合公司股东除名制度的机械移植。因为这类公司最大的特点是无限连带责任,每个股东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与其他股东的个人财产与人身状态有着紧密的联系,因此当某一股东的人身状态出现足够令人不安的变化时,其他股东有理由为保护自身利益而将其除名。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缴付出资承担有限责任,股东相互间并不存在动态、直接的投资风险分担。也正因如此,我国合伙企业法要求自然人合伙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合伙企业法第14条)而公司法并没有对股东的行为能力有要求。所以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除名中,不能包含股东年老、精神异常等人身性事由。当然,我们可以想象在股东尚未完全缴纳出资前资产状况严重恶化而被除名的情况,但那本质上是合同法“预期违约”理论的适用,仍是基于股东无法履行出资义务,而非资产状况恶化本身而进行的除名。相反,若股东已足额缴纳出资,则资产或身份状况的变化对其股东身份没有影响。
3.2 股东行为对公司利益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损害
要求作为除名事由的股东行为必须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同样包含两层意思:
一是损害必须针对公司而非股东或其他主体,哪怕这种损害非常严重,如一股东杀害另一股东。(存在一种情况,当公司股东以其资本优势滥用股东权利恶意排挤其他股东,形成英美法上所谓的“压制”[13],此时理论上可能出现滥用权利股东仅侵害其他股东而未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本文综合考虑,认为这种情况仍不应通过股东除名制度解决,具体论述见下文“法定除名事由”中“股东滥用股东权利”部分)因为有限责任公司的结构和有限责任制度决定股东只是公司的股东,除名股东是基于对公司利益的保护,那么自然损害必须是针对公司而言。虽然股东间的侵害会导致股东关系的紧张,进而可能影响公司决策的做出而影响公司利益。但考虑这种情况就必须承认一个前提,即股东将私人恩怨带入到公司决策中,而这本身就是一种非正常状态。严格的说,无论挑起事端的是谁——这往往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远不限于投资法律关系,很可能不止于商事法律关系——因相互间矛盾而有意阻碍公司形成有效决策的股东双方或多方都是有过错的,很难说谁更应当被除名。[14]因此避免将复杂的股东间的爱恨纠葛引入严厉的股东除名制度中,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资合性的本质,有利于防止该项制度被滥用,也方便启动司法保障程序时法官进行正当性判断。基于此种认识,有必要明确股东除名不能成为打破公司僵局中解散公司通用的替代措施。如因股东个人关系的不合导致公司无法做出有效决议的情况,或言,纯粹是基于人际关系的问题导致的公司僵局,就无法以股东除名加以解决。因为此时很难说哪个股东的行为是对公司利益造成了直接的损害,除名任何一个股东都缺乏正当性。
二是对公司利益造成或可能造成的损害必须足够严重。有观点以广泛应用于行政法中的“比例原则”解释这一问题,可作为参考。[15]更简单的说,除名制度是公司对股东的最严厉(处罚)行为,且法律出于对公司自治权的尊重和满足复杂的现实需要,通常允许公司以章程的形式自行规定除名事由。所以无论从正当性还是防止权利滥用的角度出发,都须对股东不当行为的程度做严格要求。同时需要明确,这里所指利益损害不仅指侵权损害,也包括违约损害,不仅指实在发生的,也指现实危险可能造成的。至于如何判断“可能的损害”,则主要是预期违约理论和侵权法要解决的问题。
3.3 无其他更缓和解决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为解决内部冲突,实现公司治理,有一整套自我协调和保护机制。其矛盾激烈程度从内部协商机制,董事会议与股东会议,违约责任请求权、侵权责任请求权到股东代表诉讼、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直至解散公司之诉逐渐增加。通说认为股东除名可作为解散公司之诉的替代机制,但适用顺位排在任何其他冲突解决方式之后。即股东除名的适用以无其他更缓和的解决方式为前提。[16]本文同样认为股东除名的严厉性决定其不应成为一种被轻易适用的制度,如果能有其他更缓和的解决股东侵害或威胁公司利益的手段,则应尽量避免对股东除名。
但是,必须承认在实际操作中,很难从实体层面证明股东除名确实是解决股东侵害或威胁公司利益的唯一方式。因为在被除名以前,股东可能百般抵赖或横行跋扈,对公司积极地解决问题的种种尝试不予理睬;而一旦为避免除名,或者在被除名后为证明还有其他解决方式存在,股东又可能变得无比积极和主动,并在自身积极配合的前提下——这通常是公司在前期尝试解决问题时不敢想象的——设计出丰富的除名替代措施。如果真的允许这种情况出现,尤其是赋予法院依据“实质上存在其他更缓和解决方式”的理由撤销公司的除名决议,则可以肯定地说,未来所有除名异议之诉的争议都将围绕是否还有更缓和解决方式这一问题无休止的争论下去,股东除名制度的价值将大大贬损。
因此本文认为,“无其他更缓和解决方式”这一价值判断标准,应谨慎的在以下两个方面发挥作用:
首先,对于公司而言,这一标准应以满足特定形式要件为目的。具体针对不同的股东除名事由有不同的程序性要求。如对于欠缴出资或不履行其他股东承诺,也即以违约的方式侵害或威胁公司利益的,公司应先行催告,要求股东及时履行义务。例如股东欠缴出资时,公司董事会就有责任代表公司要求股东缴纳出资。只有股东在催告后一定时间内仍未履行义务或满足预期违约的条件,公司才能启动除名程序。对于滥用股东权利、利用公司管理职务之便侵害公司利益等侵权型除名事由,则公司应当对股东的行为进行警告、制止并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例如将担任管理职务的股东免职即是一种制止其侵害的做法,而依据公司法149条行使归入权则是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的表现。只有在警告、制止侵权行为无效或股东拒不承担侵权责任弥补公司损害或虽然此次侵权行为得到暂时解决,但未来仍发生类似问题或存在类似风险的情况下,公司才能行使除名权。最后,对于满足特定程序的证明责任,应当由作出相应行为的公司承担。
注释:
[1] 葛仲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制度研究》,“中国优秀硕士论文全文数据库”,23页。
[2] 因为不属于公司法第75条所列情形,作为受害人的高某、孙某甚至不能强制要求公司回购起股权。
[3] 参见 刘德学:《股东除名权法律问题研究——以大陆法系国家的公司法为基础》,“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17-27页;刘炳荣:《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载《厦门大学法律评论》第8辑,厦门大学法律出版社2004年6月版,432-434页;齐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权制度研究》,“中国优秀硕士论文全文数据库”,19-23页 等。
[4] 刘德学:《股东除名权法律问题研究——以大陆法系国家的公司法为基础》,“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91页。
[5] 参见 本文“前言”及刘炳荣:《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载《厦门大学法律评论》第8辑,厦门大学法律出版社2004年6月版,421-426页;张宝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权法律制度研究》,“中国优秀硕士论文全文数据库”,1页;叶林:《公司股东出资义务研究》,河南社会科学,2008年7月第16卷第4期,121页。
[6] 叶林:《公司股东出资义务研究》,河南社会科学,2008年7月第16卷第4期,122页。
[7] 刘建功:《第20条德适用空间》,法律适用,2008年第1、2期,20页。
[8] 叶林:《公司股东出资义务研究》,河南社会科学,2008年7月第16卷第4期,122页。
[9] 参见 刘德学:《股东除名权法律问题研究——以大陆法系国家的公司法为基础》,“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83-91页。
[10] 参见 张宝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权法律制度研究》,“中国优秀硕士论文全文数据库”,31-35页。
[11] 参见 张宝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权法律制度研究》,“中国优秀硕士论文全文数据库”,37页;齐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权制度研究》,“中国优秀硕士论文全文数据库”,30页。
[12] 参见 张宝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权法律制度研究》,“中国优秀硕士论文全文数据库”,43页;齐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权制度研究》,“中国优秀硕士论文全文数据库”,31页。两者在论述时都以德国法的规定为参照。
[13] 参见 张宝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权法律制度研究》,“中国优秀硕士论文全文数据库”,34-35页
[14] 葛仲阳在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制度研究》,“中国优秀硕士论文全文数据库”,23页,将损毁其他股东名誉也列为除名事由。本文基于上文理由,表示反对。
摘要: 目前我国许多院校都在其管理类硕士专业中设置了项目管理培养方向。首先分析了管理类硕士专业三个学科中项目管理方向的开设情况,接着以硕士学位论文题目为数据分析了该方向实际培养情况。结果显示,该方向开设的院校多为理工类院校,实际产出的论文数并没有达到应有的数量; 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侧重于工程项目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侧重于项目风险管理和项目评价管理。结论是,项目管理作为管理类专业其中的子方向,对于特定院校来说存在着师资有限,生源较少等特点,不利于学科的全面展开。
关键词: 项目管理; 学科建设; 硕士教育。
0 引言。
20 世纪 90 年代以后,复杂多变、竞争激烈和全球化的市场环境促进了项目管理的迅速发展,项目管理已成为比较成熟的专业学科和专门职业,其应用领域也在不断地扩展,并逐渐发展成为了一个学科。以专业学位为例,2003 年我国率先在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内设立项目管理领域,该年国务院学位办和全国工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批准由清华大学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试办项目管理领域工程硕士的培养工作,该学位也成为国内最早的以 “项目管理”为专业名称的研究生学位教育[1]。自 2005 年以来,项目管理领域实考和录取人数连续多年位列所有 40 个工程硕士专业领域第一,目前已成为招生人数仅次于 MBA的专业硕士。截止到 2010 年,全国共有 161 所院校获批成为项目管理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每年的报考人数不断上升[2]。然而项目管理专业硕士的办学势头虽然良好,项目管理作为普通二级学科的教育却还没有在高校中普及起来,一些学校虽早已开设了项目管理的硕士培养方向,但并没有单独开设该专业,而是在其他管理类的专业中进行培养。本文分析的即是全日制科学硕士项目管理方向的现状。
1 管理类专业中项目管理方向的开设情况。
1. 1 项目管理方向开设概况。
为了解目前我国项目管理方向的开设情况,对 2011 年全国管理学中三个学科 ( 管理科学与工程、技术经济及管理和企业管理) 硕士生招生简章进行了检索分析。结果显示共有 116 所院校至少在上述三个学科之一中设立了项目管理及相关培养方向。相关方向包括工程项目管理、投资项目管理等。其中设在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下的有 71 所,设在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下的有 68所,设在企业管理专业下的有 8 所。这 116 所学校包含 211 院校 49 所 ( 其中 985 院校 20 所) ,211 院校所占比例为 42. 2% 。在学校分类上,理工类 57 所、综合类 34 所、财经类 13 所、农林类 7 所、民族类 2 所、师范类 1 所,可见目前我国已经有很多高校在管理学科内设置了项目管理相关培养方向。
根据数据统计,理工科院校是拥有项目管理方向最多的院校,其次是综合类院校,财经类和其他类型院校加总只占 20%左右。由于理工科类院校在理工科上的天然优势,具有强大的理工类基础学科作为技术支撑,便于学生更好地掌握项目管理中的技术层面; 加之理工类院校多和工程类企业有较为紧密的联系,能为教育中的实践部分提供较多的机会,在培养项目管理人才上具有一定的优势。但是此类院校也同样存在着一些局限,项目管理人才既需要掌握计划、决策的分析方法,也要掌握一定的经济管理的知识和原理,理工科院校由于其侧重点在于具体的技术方法,可能对经济管理类学科的重视程度不足,这将不利于培养高层次的项目管理人员。
进一步分析开设项目管理方向院校的地域特征,项目管理方向在我国各个地域的高校都有分布,但分布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数量最多的是华东 ( 30 所) 以及华北 ( 29 所) ,首先这两个地区本身拥有较为庞大的高校数量,除此之外,华东的上海和华北的北京、天津等地是我国经济实力最强的地区,且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势头日益高涨,基本建设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社会对项目管理人才具有较大的需求。接下来是华中( 15 所) 、西南 ( 14 所) 、西北 ( 13 所) 和东北( 10 所) 等地,分布最少的是华南 ( 5 所) 。
1. 2 项目管理方向开设详情。
从设置项目管理类方向的学科专业分析,在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下设项目管理方向的院校共有 71 所,其中 211 院校 24 所 ( 含 985 院校 10所) 。从该专业设置的学院类型来看,共有 45 所院校的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是设在经济管理学院( 或称商学院) 中的,占总数的 63. 4%,其余专业则分布在土木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等。从院校所在的地域来看,有 16 所位于华东,14 所位于华北,12 所位于华中,12 所位于西南,10所位于西北,5 所位于东北以及 2 所位于华南。
在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下设项目管理的院校共有 68 所,其中 211 院校 28 所 ( 含 985 院校 10所) 。除 1 所学校的该专业位于统计与数学学院以外,其余全部位于经济管理学院 ( 或称商学院) 。从院校所在的地域来看,华东有 21 所,华北有 17 所,华中有 9 所,东北有 8 所,西北有 5所,西南和华南各有 4 所。
企业管理专业下的项目管理类方向因为只有8 所学校,本文不作重点分析。
从所在学校的类型分析,在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中开设项目管理方向的院校中,共有理工类院校 40 所,综合类院校 20 所,军事类院校 3所,财经类院校 2 所,农林类院校 2 所,师范类和民族类院校各 1 所; 在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中开设项目管理方向的院校中,共有 33 所理工类院校,20 所综合类院校,10 所财经类院校,农林类院校 4 所和民族类院校 1 所。
可见开设项目管理方向的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和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在地域分布和院校类型分布上趋同,首先该专业在华东和华北的院校当中分布最多,另外理工类院校是开设该专业最多的院校,但在财经类院校开设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的院校在数量上和比例上都较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更大。
为进一步分析该方向所具体涵盖和涉及的领域,笔者依据国际公认的项目管理学科九大知识体系的划分来分析该问题。在 《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指南 ( 第4 版) 》中,将项目管理划分为 9 个知识领域,即: 范围管理、时间管理、成本管理、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沟通管理、采购管理、风险管理和整体管理[1]。随着近年来信息化在项目管理过程中的不断渗透,项目信息化管理也成为项目管理中的重要模块; 同时工程项目管理作为项目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应将其作为一大类别; 另外将技术经济中的评价管理和研发管理也纳入该分类,通过考察各个院校项目管理相关方向的名称,将各个方向在 13 个主要模块中进行归类,从而得出该方向在 13 个领域的覆盖情况。其中由于名为 “项目管理”的方向范围过大,难以判断具体所属领域,因此在统计中将其剔除,只考虑其他具体方向。统计结果如表 1 所示。
从统计到的数据来看,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下设的项目管理方向在项目管理的大部分领域都有覆盖,工程项目管理领域开设的院校最多,占到了全部的 30%,并且其中三分之一的工程项目管理方向位于土木工程等工科类学院; 而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中项目管理方向研究的侧重点主要偏向项目风险管理和项目评价管理,这和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的学科特点有着较为密切的联系。
2 项目管理方向研究生培养情况。
2. 1 项目管理方向硕士论文数量分析。
由上文可知,我国有很多高校都在管理学的三个学科专业中开设了项目管理相关方向。但是关于这些项目管理相关方向在高校中的实际培养情况,还需要进行进一步考察。本文通过检索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统计各学校具体专业在近年实际产出关于项目管理领域的硕士毕业论文情况。由于 2011 年的论文尚未完全被数据库收录,因此主要对 2008 ~ 2010 年的论文进行考察和分析。
首先分别对 71 所高校和 68 所高校 2008 ~2010 年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以及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关于项目管理的硕士论文进行了搜集,主要做法是查询 2008 ~ 2010 年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学生 ( 或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 所撰写且关键词中含有 “项目”的论文。结果总共搜集到相关论文 104 篇,其中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产出 77 篇,共来自 14所学校,其中最多的是重庆大学产出论文 21 篇;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共产出 27 篇,来自 10 所学校,其中最多的是北京化工大学产出 8 篇。其分布如表 2 所示。
可见在管理类专业中设有项目管理方向的学校里,实际产出相关领域论文的学校还相对较少,其中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只占到 18. 2%,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占到 14. 7%。从每所学校产出论文的数量上来看,绝大多数的学校在三年内产出论文的数量小于等于 5 篇,只有极个别的学校在 6 篇以上。首先在数据收集的过程中有个别研招单位的硕士论文可能未纳入中国硕士论文库,另外可能有一些相关的论文没能通过该种查询方式搜寻出来。但依然可以由此看出,虽然有许多学校开设了项目管理方向,却并没有严格地在该方向上进行培养,导致拥有硕士论文的学校数量远少于开设了该方向的学校数量。
2. 2 项目管理方向硕士论文方向分析。
为考察各个学校所产出的论文方向和培养方向的相符合程度,对 104 篇文章所在学校的培养方向进行了分析,首先剔除了方向名为 “项目管理”的学校所产出的论文,只考察剩余 60 篇文章的情况。通过观察每篇论文的标题、关键词和摘要,对其和方向名称的相符程度进行评估,将每篇文章的方向切合度分为五档,分别为完全相符、基本相符、部分相符、基本不相符以及不相符。统计结果如表 3 所示。可见绝大多数的文章都和方向相符,只有极少数的文章偏离了开设的方向。总体来说,项目管理方向开设的切合度还比较高,在所调查的学校中大部分能按照其培养方向进行培养,实际培养方向偏离初始方向的情况不多见。
为更好地考察管理类专业下项目管理方向在项目管理各个领域的实际分布情况,依据前面的统计方式,对 60 篇论文在各个领域的分布同样进行统计,如表 4 所示。可见在两大管理类专业中项目管理方向的硕士论文覆盖了约 50%的项目管理领域,其中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在时间管理、成本管理、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风险管理、整体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等领域都有涉及,且侧重于风险管理、整体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等领域研究的论文数量最多,所覆盖的领域和所开设的方向基本一致,说明各院校在培养项目管理方向人才的过程中基本遵循了初始的方向; 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的项目管理方向在领域上的分布和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类似,且各领域的分布较为均匀,但在该方向的设置上项目风险管理和项目评价管理占了几乎全部的比例,然而实际产出论文的研究方向却没有体现出这一点。
3 结语。
基于以上统计分析,可以总结得出我国科学硕士项目管理方向的开设详情。第一,全国共有116 所院校至少在管理科学与工程、技术经济及管理和企业管理三个学科之一设立了项目管理及其相关培养方向,其中有 57%的项目管理方向位于理工类院校,34%位于综合类院校,剩下的则位于其他类型院校,可见项目管理方向在一定程度上依托于高校理工科背景而开设; 在地域分布上,华东和华北的院校占了绝大多数,具有50. 8% 的比例。第二,从具体研究的项目管理领域上看,在项目管理的几大领域中都有涉及,其中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侧重于工程项目管理,而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则侧重于项目风险管理和项目评价管理。第三,从硕士论文的产出情况可以看出,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 2008 ~ 2010 年产出关于项目管理专业的论文 77 篇,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 27 篇,论文的数量远低于应有的数量,可见该方向的实际培养情况并没有达到预想的水平,可能某些院校存在着有关生源不足或者是方向虚设的情况。第四,在各校项目管理领域的硕士论文中,论文的主题和方向的切合度总体上还比较高,大多数论文没有偏离原先的培养方向,说明实际开设了项目管理方向的院校能较好地沿着该方向进行培养。第五,从硕士论文研究的领域来看,该方向的研究领域覆盖了约 50%的项目管理领域,但还有一些领域鲜有涉及。
可见,我国科学硕士项目管理领域在实际开设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先,该方向开设的院校多为理工类院校,该类院校虽具备较好的工科背景和技术支撑,但是经济管理的理念可能难以渗透,在培养全球化背景下的项目管理人才上可能存在一定的局限; 其次,该方向实际产出的论文数并没有达到应有的数量,实际培养情况没有达到预期的水平,说明该方向的建设力度还不够大,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投入和加强; 再次,项目管理作为管理类专业其中的子方向,对于特定院校来说存在着师资有限、生源较少等特点,不利于研究的全面展开; 最后,该方向的建设在项目管理领域的覆盖面上还有待提高,在某些特定领域上的涉及较少,没有形成一个全面的培养体系。
参考文献。
[1] 魏法杰,邓修权,王际坤 . 项目管理领域工程硕士培养模式 研 究 [J]。 管 理 工 程 学 报,2005,19 ( Z1 ) :182-187.
一、研究过程
(一) 研究样本的选择
由于学习共同体的研究范围较为广泛,在教育、社会学、计算机与互联网等领域均有涉及。因此,国内关于学习共同体的文献量非常大,刊登该研究领域成果的期刊种类也较多,且比较分散。为尽可能保证数据分析的全面性,本研究使用中国知网的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 (CAJD)、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和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获得相关文献的信息与全文。
(二) 研究文献信息的收集与处理方法
Community 的中文译法通常有“社会”、“共同体”、“社区”、“社群”等,最常见的是“共同体”和“社区”的译法,同时与 community 有关的复合词汇也有多种不同的译法,如本研究关注的“learn-ing community”就有学习型社区、学习共同体两种不同的译法。因此,本研究在检索时,使用以下控制条件“期刊年限 (2001~2011) + 来源类别 (核心期刊),内容检索条件为:主题 (学习共同体) 或者包含 (学习型社区)”对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进行文献检索,获得期刊文献 725 篇 (检索时间为2011 年 10 月 15 日)。同时使用控制条件“期刊年限 (2001- 2011),内容检索条件为:主题 (学习共同体) 或者包含 (学习型社区)”对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进行检索得到博士论文 66 篇,对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检索得到硕士论文 628篇。最后,依据中国知网提供的文献信息依次进行文献信息采集。在文献数据信息处理方面,本研究主要采用中国医科大学医学信息学系开发的数目共现分析系统 Bi-comb v1.0[3][4],以及美国德雷塞尔大学陈超美博士研发的信息可视化统计软件 CiteSpace 3.0.R2[5][6]两款数据统计软件对获取的数据进行统计处理。其中,CiteSp ace 软件可有效探索学科知识领域的演进与研究前沿,进行可视化分析,使得文献计量学分析易于实现历时性的动态化[7],该软件内嵌了国内学者刘盛博编制的 CNKI(RefWork) 格式转换程序,具备将CNKI 数据转换为可处理的格式的功能。但受 CNKI数据采集选项和中文文本处理功能的限制,CiteS-p ace 仅可有效处理 CNKI 数据的专业术语和关键词分析。因此,笔者同时选用 Bicomb 软件、UCINET软件,甚至人工统计的方法对文献信息进行补充处理与分析。最后,依据统计结果对学习共同体的研究进展状况进行分析和评判。
二、研究结果与分析
(一) 国内学习共同体研究成果产出分析
笔者按年度对 2001 至 2011 年间的国内期刊论文和国内硕博论文进行了检索和统计 (2011 年截止到笔者检索日期 10 月 15 日),国内各年份的论文刊发与学位论文数量情况如图 1 所示。由图分析可知,期刊论文和硕士论文的数量整体上呈上升趋势(2011 年仅能检索到 10 月份),特别是近三年来,期刊论文数量一直保持在 100 篇以上,硕士论文也从2007 年开始保持在 85 篇以上,这可能与国内教育界对建构主义、学习的社会性等与学习共同体相关理论的关注力度加大有关,从而引发更多的国内学者对该领域进行研究。如果单从博士论文数量上看,则相对比较稳定,近三年来一直保持在十篇左右。总体上看,国内学者对学习共同体的研究趋于上升趋势,有更多的学者开展该领域研究。
(二) 载文期刊与研究机构分布
用 Bicomb 软件对 2001~2011 年间关于国内学习共同体研究的、在核心期刊发表的文献进行载文期刊分布进行统计,载文量大于等于 10 篇的期刊有 21家,结果见表 1 和图 2。其中载文数量在前 10 位的期刊的载文量占到了全部文献的 41.89%。仅就载文期刊关注领域来看,学习共同体研究还主要集中于教育领域。为有效反映研究论文的机构来源,本研究使用Bicomb 软件对期刊论文和硕博论文的研究单位或授予学位单位进行统计,统计结果如表 2 所示。无论从期刊论文数量还是硕博论文数量上来看,华东师范大学均是学习共同体研究的一个重镇。如仅从期刊载文量来看,华南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也对学习共同体研究做了较突出贡献。但若仅从硕士论文上讲,首都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学校的学位论文数量较多。为此,我们对各单位不同类型的发文量进行对比(图3),发现了一个现象,即:有些单位核心期刊研究论文较多却少有相关的硕博学位论文,但有些单位核心期刊发文量较低却有特别多的硕士学位论文出现。前者还比较容易理解和解释,即该校有相关研究,且做出了较为突出的成绩,但没有引领研究生跟进该领域的研究。但后者所反映的问题却值得我们深思,即研究还没有得到业内广泛认可(表现为没有在该领域的核心期刊或较少),却指导了非常多的硕士论文研究。
(三) 学习共同体领域研究热点与前沿分析
1. 研究热点分析
关键词是文章主题的高度概括和凝练,通过对高频关键词进行统计与分析,可以挖掘某一研究领域的热点。本文使用 CiteSpace 3.0.R2,以关键词为节点,时间分区为 1 年,阀值为 50Top per slice,采用最小成树算法,利用国内期刊文献绘制国内学习共同体研究热点知识图谱,共得到节点 366 个,连线 294 个,结果见图 4 和表 3。而对国内硕博论文绘制高频关键词共现网络,得到节点 321 个,连线 315个,结果见图 5 和表 4。根据陈超美的介绍[8],分析由 CiteSpaceII 生成的期刊热点知识图谱 (图 4) 的关键节点分布可知,国内学习共同体研究领域热点可以确定为:学习共同体、学习型社区、社区教育、共同体、学习型社会、教师、教师专业发展、终身学习、网络学习共同体、专业发展等。而根据硕博论文热点知识图谱 (图 5)的关键节点分布可确定学习共同体研究热点领域为学习共同体、教师专业发展、虚拟社区、协作学习、网络学习共同体、专业发展、知识建构等。由表 3 可知,期刊高频关键词频次排序中,学习共同体最高,因此其节点年环明显最大。从节点的中介中心度看,学习共同体的中心度同样最大,因此其节点的紫色年环最大,即中心度最高,占核心地位,紧随其后的是社区教育、共同体、学习型社会、教师、教师专业发展等。若从硕博论文高频关键词中心度和频次统计角度分析 (见表 4),对策的研究频次最高,专业发展排其次。但教师专业发展、虚拟学习社区、协作学习、学习共同体、网络学习共同体等的中心度相比前两者更高,占较为重要的核心地位。
由以上分析可知,从期刊论文来看,关于学习共同体、学习型社区的研究最广泛,而社区教育、共同体、学习型社会、教师、教师专业发展等是相对突出的研究热点。从硕博论文分析,学习共同体隐去了其中心位置,教师专业发展、虚拟学习社区、网络学习共同体等主题凸显出来。学习共同体、学习型社区的研究频次最高是易于理解的,但无论是期刊论文还是硕博论文都显示与教师专业发展、网络学习共同体相关研究热度较高,这应引起我们的重视。对学习共同体,人们不仅研究它的概念、内涵、基本理论和形成机制,更关注它的具体应用。教师专业发展在教育领域备受关注,然而强调教师知识提升的理智取向的专业发展范式,虽经多年研究与实践,成效却不尽如人意。学习共同体所提倡的学习的社会文化观和分布式认识观适应了人们对学习观的转变,特别是它强调的知识建构的社会性、文化场域依存性、多元主体互动性等适应了当今人们对学习的理解,正好适应了教师专业发展观的实践 - 反思取向(教师主要不是通过“接受”知识,而是通过“反思”以更清晰地理解自己、理解实践,并实现专业发展)[9]、生态取向 (教师专业知识和能力发展并不能全然依靠自己,而应将其置于一定的社会环境、人际关系中,有效利用各种人力和物力资源以实现专业发展;将教师专业发展的内涵提升到教师教研合作能力和教师群体整体专业发展水平的高度)[10]。学习共同体所倡导的理念、实践形式为教师专业发展提供了理论先导和实践指导。因此,在学习共同体研究领域,关于教师专业发展的内容被广泛关注和深入研究。
为了进一步了解其研究现状,本研究以“主题(学习共同体)并含 (教师专业发展)”为检索条件对中国知网数据库进行检索发现,2001~2011 年间国内学习共同体领域教师专业发展方向研究文献呈快速增长趋势 (见图 6)。2003 年,顾小清在 《教师专业发展:在线学习共同体的作用》 一文中对学习共同体与教师专业发展的关系、如何利用信息通信技术构建教师在场的学习共同体以及学习共同体对教师专业发展的影响进行了详细阐述。随后,这一领域引起了国内学者的广泛关注,相关研究逐年增多而以“主题 (网络学习共同体) 或含 (网络学习社区) 或含 (网络学习型社区)”为检索条件对中国知网数据库进行检索发现 (图 7),国内网络学习共同体的研究是在近年来才逐渐被广泛关注的,这一转变与 Web2.0 技术在教育教学领域的广泛应用恰好契合。Web2.0 的六度分割理论、利用集体智慧与学习共同体理念相似,同时,Web2.0 及其相关技术为组建学习共同体提供了技术支持。因此,网络共同体及其相关问题逐渐成为该研究范畴所关注的重点内容。对研究热点分布做进一步的时间线图分析,结果见图 8 和图 9。从图 8 来看,现有的研究热点主要出现于2005 年之前。2005~2010 年间,虽有新的研究热点出现,但研究频次和中心度相对不大。而从图 9来看,形式也基本一样,知识热点和出现时间稍有区别,最为突出的是教师专业发展、网络学习共同体的出现时间和关注程度稍有差别。从二者的整体时间分布情况来分析,2005 年以后,新的研究热点出现较少,主要是对以前研究热点的继续深化。总体看来,国内学习共同体研究各研究方向逐渐成熟化,呈现静态稳定趋势。
2. 研究前沿分析
CiteSp ace 软件选择突变专业术语类型 (b urs tterm),利用其词频探测技术进行研究前沿术语分析。期刊论文得到突变专业术语 366 个,硕博学位论文得到 321 个,分别对视图布局进行精简合并,形成结果见图 10 和图 11。综合分析这两个图,显著的索引专业术语主要有:学习共同体、学习型社区、共同体、社区教育、学习型社会、教师专业发展、专业发展、网络学习共同体、虚拟学习社区、知识建构、学习社区、协作学习、对策、Web2.0、学习环境、知识建构、网络课程、建构主义、教师培训等。对这些词语进入深入分析,可将国内学习共同体研究领域的前沿方向概括为以下三类。
(1) 理论深化类
以“题名 (学习共同体) 或含 (学习型社区)”为条件对中国知网数据库进行再检索,将数据导入Bicomb 软件进行统计分析和人工鉴别发现,随着学习共同体在各领域的广泛应用,关于对原有概念和理论不断反思、修正和深化的研究内容相对较多。同时,人们不再停留在早期的学习共同体概念界定、阐释和区别上,而是从不同视角对学习共同体理论进行丰富、充实。这种深化表现在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表现在对学习共同体理论内涵的深化,即:更深入地研究学习共同体的基础理论、哲学基础、文化基础,主要表现在从生态哲学、后现代哲学等视角研究学习共同体,同时还表现在从社会建构观、分布认知理论、知识论、学习的实践论等角度对学习共同体的基础理论的深入研究与挖掘。第二个层面表现在对学习共同体外延的研究,该方面的研究表现在对学习共同体不同实践形式的理论深化,包括对网络学习共同体、课堂学习共同体、学校共同体、专业学习共同体、课程学习共同体等领域的深入研究。
(2) 具体应用与组织形式类
该方向致力于将学习共同体的思想、理论及其方式与具体的实践领域相结合,发挥其优势,解决相关领域的问题。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师培训是教师教育领域愈久弥新的问题,学习共同体的出现不仅为教师专业发展、教师培训开启了新思路,提供了新方法,还提供了新的实践范式。学校、课堂与课程是教育的主阵地,然而这些主阵地却历来备受诟病,甚至把“只具有工具的理性,而缺少价值的关怀[11]”的现代人所具有的共性特征也归结为教育问题。改变现状、促进人类发展是每一个教育研究者的理想。因此,与学校、课堂和课程等相关的学习共同体组织形式都是未来的研究方向。教育不仅包括学校教育,还包括家庭教育、社会教育 (包括现实社会、网络社会等) 等非正式场合教育,可见,与社区、实践、网络虚拟世界等领域联系的网络学习共同体、虚拟学习共同体、实践共同体等组织形式也将成为该领域的未来研究方向。
(3) 构建策略类
学校共同体、课堂共同体、课程学习共同体的构建与策略研究是一个必然趋势。时至今日,网络已在深深影响着人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因此,与网络相关的学习共同体、虚拟学习社区构建必然成为学习共同体研究的又一趋势。Web2.0 作为更注重用户的交互作用的网络组织形式,正吸引更多人选择数字化、网络化的生存方式和学习方式,迎接共同参与、共同创造、共同分享的全民织网时代。如何利用Web 2.0 及其相关技术构建网络学习共同体或虚拟学习共同体必然成为该研究领域的又一增长点。
(四) 研究学者合作网络与机构合作网络
1. 研究学者合作网络
将采集数据导入 Bicomb 软件,以作者为关键字段进行提取、统计后,选取频次≥2 的 86 名研究学者 (频次累计百分比为 9.5861%) 数据,生成 Excel类型共现矩阵文件。将 Excel 文件输入 UCINET 软件,输出 ##h 类型的数据集。然后,导入 UCINET集成软件[12]进行可视化分析。对合作网络去除非主成分并进行布局优化,生成结果见图 12。从图 12 可以看出,国内学习共同体研究领域学者合作较松散。为进一步研究各位研究者在本领域的重要性,我们引入了社会网络分析中的度数中心度和中间中心度 (如果一个点处于许多其他点对的捷径上,我们就认为该点具有较高的中间中心度) 概念 (见表 5)。在权衡以上两者的基础上,我们对作者研究情况进行人工文献阅读与排查,发现主要存在以下 3 个合作密切的研究群:钟启泉为华东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研究所学者,主要关注学校共同体、课堂共同体以及知识社会与文化催生等;王陆为首都师范大学教育技术学学者,从网络交互、教师专业发展等角度对网络学习共同体进行了研究;时长江则更多地关注了课堂学习共同体和教师专业发展。从中间中心度上看,佐藤学、时长江、郝志峰在合作网络中的影响程度较高,是合作网络中的重要人物。
2. 研究机构合作网络
对研究机构合作网络的研究,选取频次≥2 的研究机构共 26 个,频次累计百分比达 22.3529%,采用与作者合作网络研究的相同程序。对合作网络去除非主成分并进行布局优化,结果见表 6 和图 13。可知,机构间的合作也比较松散。华东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研究所、广西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西南大学教育学院、华南师范大学教育信息技术学院、华东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等在整个网络中的度数中心性最高。而从中间中心度上来看,华东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研究所同样是合作网络中的代表机构。总之,国内学习共同体合作研究相对较为松散,研究者之间相对缺乏必要的交流与合作,分散了研究力量。如果仅从文献研究者所属单位上推理,研究者间应有更多的合作机会和合作可能。这也许要归因于国内论文署名习惯,许多研究成果可能是多名研究者合作进行的,但因为各种因素,文章最后只署了一个名字。
Abstract:Objective To investigated the clinical characteristics and diagnostic methods for childhood intracranical tu-mors.Method 69patients under15year of age with intracranial tumors were analyzed retrospectively with regard to age,sex,clinical presentation,diagnosis and pathological findings,management and follow-up data.Results There were43males and26females(ratio of1.65∶1),and the average age at presentation was5.47years.Astrocytoma was the most common patholog ic type of the intracranial tamors in children.The most of the intracranial tumors in children located at posterior fossa(55.1%).The common symtoms and signs included vomiting,headache,motor deficit,seizures,cranial nerver palsy and posi-tive pathologic reflexes.The positive rate of CT for displaying these tumor was92.3%,and MRI100%.The accuracy of CT diagnosis was66.7%,and MRI76.9%.Conclusion The most of the intracranial tumors in children located at posterior fos-sa.Males are affected more than females.Nonspecific symptoms and signs are easily misdiagnosed at the initial stage of the disease.CT and MRI are main diagnosic methods of these disease.
Key words:intracranial tumor,children;diagnosis;computerized tomography;magnetic resonance imaging
[摘要] 介绍国内外数字化学位论文(ETD)全文数据库建设的现状,分析我国ETD全文数据库建设,如学位论文的收集范围、数字学位论文格式、数据著录内容、统筹规划与协调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 数字化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信息共享
学位论文是伴随着学位制度的实施而产生的,是高等院校或科研单位的毕业生为获取学位资格递交的学术性研究论文,主要指硕士和博士论文。学位论文一般都具有独创性,探讨的课题比较专深,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学位论文主要是供审查答辩之用,一般不通过出版社正式出版,通常收藏在各授予单位或指定的学位论文收藏地点,因此查找比较困难,需要通过专门检索工具和特殊搜集渠道才能获得,给学位论文的利用带来极大的不便。近10多年来,世界各国充分利用因特网和其它信息技术发展成果,开发学位论文数据库及检索平台,为学位论文的检索,尤其是学位论文全文的获取提供了便利条件,其中数字化学位论文(Electronic Theses and Dissertations,ETD)全文数据库建设近年来更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
国内外ETD全文数据库大致可以分为3类,即商业性的学位论文数据库、分散在高校和研究院所的ETD全文数据库、由多个成员单位参与的ETD全文资源共享检索平台或数据库。
1 我国ETD全文数据库建设的现状
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国内一些高校开始开发学位论文数据库,如上海交通大学从1996年开始收集学位论文电子版,在校园网上博士论文全文。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China Academic Library&Information System,简称CALIS)从2000年起,由清华大学牵头建设CALIS高校学位论文数据库,目前该项目在一期文摘库建设的基础上,开始二期的全文数据库开发[1] 。若干商业服务性学术数据库也开始提供学位论文全文服务。
目前,我国(除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外)投入使用的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有:
(1)中国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CDDBFT )。CDDB FT 由国家法定的学位论文收藏单位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提供,并委托万方公司加工建库,万方数据资源系统(http:..wanfangdata.com.cn.)提供检索服务。CD-DB FT 收录各高等院校、研究所等单位送交的硕士、博士和博士后论文,内容涵盖了自然科学的数理化、天文、地球、生物、医药、卫生、工业技术、航空、环境以及社会科学、人文地理等学科领域。CDDBFT 以1998~2004年学位论文为主体,逐年回溯并月度追加,截至2004年12月,已有27万篇论文全文,2005年初将达到30万篇。
(2)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CD-MD)。中国知网(http:..edu.cnki.net.)的CDMD收录了1999年至今的16万篇质量较高的中国大陆博、硕士论文,每年新增论文约28000篇,覆盖学科范围包括哲学、社会学、教育、政治、法律、经济、文学、历史、理工、农业、医药卫生、电子技术、信息科学等。
(3)各高校自建的学位论文数据库。目前我国收集学位论文电子版全文并提供网上浏览的高校有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四川大学(医学学位论文)、北京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前24页)、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等。
除已建立的全文数据库外,国内许多高校和研究院所也开始收集学位论文电子全文,或建立学位论文文摘检索系统,具备了全文数据库的开发基础,例如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山东大学等建立了论文的网上递交及文摘检索系统;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天津大学、武汉大学等建立了学位论文的网上递交系统。
值得关注的是,CALIS二期重要子项目之一的“高校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规划建设一个提供集中式元数据检索(包含前16页全文浏览)、分布式全文服务的学位论文共享平台,参与单位已达50多家国内高校,至2005年拟收录10万条全文数据,并与一期建设的文摘数据库中10万条文摘数据合并。
2 国外数字化学位论文全文服务的主要进展
国外学位论文数字化起步较早,如美国的网络学位论文数字图书馆(Networked Digital Library of Theses and Dissertations,NDLTD,http:..ndltd.org.)从1991年起开始学位论文数字化的应用研究。目前ETD项目开发和应用以美国、加拿大、欧洲、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较为成功,多个项目已投入实际使用,比较著名的有:
(1)NDLTD。这是一个基于OAI(Open Archives Ini-tiativ)的国际性博硕士学位论文共享检索平台,1991年由美国弗吉尼亚科技大学发起,目前有来自美洲、欧洲、亚洲、非洲的215个成员单位,其中187个为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是目前中国大陆地区唯一参加该项目的高校。该平台提取存储在各EDT数据库的学位论文元数据,用户可免费检索题录元数据及PDF格式的文摘。平台同时提供NDLTD成员单位的联系方式及ETD数据库服务的链接,以便于用户索取全文,其中部分成员单位的ETD数据库可免费下载全文[2] 。
(2)加拿大学位论文门户(Theses Canada Portal,ht-tp:..collectionscanada.ca.thesescanada.)。它提供加拿大学位论文的保存和检索服务,截至2002年共有55所高校加入该项服务,可检索22万篇博硕士学位论文,每年新增数据1万条,其中1998年以后的学位论文可免费下载全文。
(3)澳大利亚数字论文项目(Australian Digital The-ses Program,ADT,http:..adt.caul.edu.au.)。该项目在1998~1999年由澳大利亚7所高校发起,旨在建立分布式的论文数据库,目前已有26所高校的博士及硕士学位论文可通过ADT项目或在各学校的电子数据库中检索,部分学位论文可免费提供全文。
(4)PQDD学位论文数据库(ProQuest Digital Disser-tations)。PQDD是美国ProQuest公司(原名UMI公司)出版的博硕士络数据库,该库收录欧美1000余所大学从1861年起的320万篇博士、硕士论文摘要或题录,其中170万篇有纸质或缩微格式的全文,年新增4.7万篇博士学位论文和1.2万篇硕士学位论文,近2年的学位论文可免费下载电子版的前24页内容[3] 。PQDD的全文服务通过网上订购实现。我国由中科.亚信公司联合引进PQDD全文数据库网络版的部分数据,在上海交通大学图书馆、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CALIS全国文理中心(北京大学图书馆)(http:..pro-quest.calis.edu.cn.umi.index.jsp)建立全文镜像服务器。该数据库目前主要收录1998年以来北美地区博、硕士论文4万多篇。
其它,如英国的“Index to Theses”(http:..the-ses.com.)可检索自1716年起的46万余篇学位论文文摘,提供全文的订购服务;法国有“cybertheses”(http:..cybertheses.org.cybertheses.cybertheses.html);德国、奥地利、捷克、新西兰等国也建立了学位论文全文的网络检索服务。
3 我国ETD全文数据库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与国外相比,我国ETD服务工作起步较晚,虽然通过这些年的努力,目前已能提供比较丰富的ETD资源,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学位论文的收集范围包括地域范围和时间范围两方面:①尽管国家教育部对学位论文规定有呈交制度,即将博士论文上交国家图书馆保存,硕士论文交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保存。但由于无隶属关系,收藏渠道不畅,现在所建的各库论文数据均不完整,而且不收录港、澳、台等地区的学位论文。②目前国内所建学位论文数据库收藏的ETD全文主要为2000年以后的数据,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年代较早的电子学位论文全文数据会越来越难以收集,因此各数据商和高校应加强对学位论文回溯库的建设与开发研究工作,对于无法获取电子全文数据的学位论文,可采用扫描等方式进行补充,以满足用户全文获取的需要。另一方面,由于许多研究单位尚未建立ETD学位论文的收缴制度,造成目前还有大量资源流失,十分可惜。
(2)学位论文著作权与保密问题:①我国学位论文一般不公开发表。部分学位论文为保密级论文,有一定的保密期,还有部分论文由于需要申请专利、进行技术转让或投稿公开发表而希望延迟公布,因此网上公开学位论文全文,可能会产生版权纠纷与泄密。在国外,如美国NDLTD要求论文的提供者必须作出相应的版权使用声明,授权学校使用并向需要者提供论文全文。而我国对此尚无统一规定,亟待研究解决。由于我国硕、博士研究项目一般使用公共经费,其论文具有成果汇报性质,因此,建议除应保密或有合理的延迟公布理由的文献,应在国内因特网上公开,但必须说明不得用于谋取不当利益。②采用PDF文档及加密技术,生成PDF文档时分为前若干页和全文2个文件,前若干页可在因特网上免费浏览,全文在学位授予单位内部网络内免费使用,在授予单位外则必须订购。这样可部分解决著作权问题,但降低了免费资源的完整性,不利于资源共享。
(3)ETD全文的格式:国内各数据库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标准,常用的格式主要有PDF、WORD、HTM。如CDDB FT 采用HTM格式,CDMD采用CAJ、PDF等格式。综合国内外采用格式的总体趋势及相关的对比研究可以发现,PDF具有很多优点,例如,可以包含超链接、表单等带有交互性的内容,支持多种级别的安全性(如可阅读不可打印、可阅读打印但不可修改等),可将文字、图形、声音和动态影像等封装在一个文件中,支持特长文件等。因此,PDF的集成度和安全可靠性都比较高,这对ETD的浏览和版权保护都非常重要,建议各ETD 数据库采用。
(4)数据的著录格式:目前国内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的著录内容不统一,CDDBFT 和CDMD著录项目可见表1,各高校自建的数据库格式更是变化多端。CALIS学位论文全文库已提出采用规范化的元数据。美国NDLTD也规定了ETD的元数据标准。考虑到我国情况与美国不同及与国际接轨两方面的要求,建议进一步讨论我国学位论文采用何种元数据、元数据著录项目的选择及扩展描述的范围等。例如,考虑到收录公开出版的学位论文,可使用出版年;考虑到收录用外文书写的学位论文,可使用原文语种。表1 CDDB FT 和CDMD著录项目对照(略)
(5)检索系统功能:我国学位论文全文库检索界面均较友好,设置的检索途径也较全面。
CDDB FT 的简单查询可从全文、题名、作者、分类号、导师姓名等5个字段检索,有2个检索词输入框,逻辑关系可选择逻辑与、逻辑或、逻辑非,允许同一字段中两个不同关键词的组配、两个不同字段中同一关键词的组配、两个不同字段中不同关键词的组配;专业查询功能较齐全,提供全文、题名、作者、分类号、导师姓名、授予学位单位、馆藏号、分类号、论文页数、文摘语种、出版时间、关键词、文摘等13条检索途径,支持复杂的布尔逻辑表达式、截词检索、位置算符等功能。
CDMD的简单检索提供全文、中文关键词、英文关键词、中文题名、英文题名、中文副题名、英文副题名、中文摘要、英文摘要、中文目录、作者、导师、引文、论文级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论文提交日期等字段。高级检索支持不同字段间布尔逻辑检索。
两个数据库均设置了论文学科导航系统。但两个检索平台均无检索史的设置,无法对检索史进行组合运算,也无法保存检索史。CDDBFT 只能每一章节浏览全文,无法一次性下载。
4 小 结
我国目前已可提供一定数量的ETD全文服务,但总的来说,ETD全文数据库建设仍处于分散的状态,各学位论文授予单位之间缺乏ETD全文的收集、保存、利用和数据库建设的统筹规划与协调,已建数据库的文档格式、著录内容及检索系统功能不统一,均有待完善之处。
高校系统ETD全文数据库由于有CALIS全国中心、地方中心的协调,采用统一规范、分散加工、索引库集中建设、全文分散存储的运作模式,有计划、有步骤,可望取得较好的成果。
但相对于全国高校、科研单位每年产生近10万篇学位论文的情况而言,CALIS学位论文数据库仍显得覆盖面小。因此迫切需要拥有权威与实力的全国性的机构对全国学位论文数字化建设进行总体规划,整合相关标准,整合高校、科研院所、国家数字图书馆等建设一个包括港澳地区乃至台湾地区在内的“中国学位论文数字图书馆”。
CALIS学位论文项目可能成为实现上述目标的基础,如CALIS可吸收港澳地区高校、中国科学院系统参与项目的建设,逐步实现全国ETD全文的资源共享。
当务之急是防止ETD全文数据的进一步流失,对具有研究生培养任务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应指定其相关部门负责收集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电子版全文,规定统一的文件格式,统一在网页上安装让作者直接提交论文的软件。有必要制定学位论文递交的行政措施,规定未提交者不得授予学位或毕业离校,并就学位论文的公开范围及方式、保密级别与公开时限等具体授权条款签订明确的协议。
要进一步研究学位论文的版权与保密问题,研究可免费使用的资源范围,研究商业性数据库与免费资源之间的关系,避免ETD全文库或检索平台的重复建设。
[参考文献]
[1]温丽君.因特网学位论文检索[J].医学情报工作,2003,(3):187.188,196.
[关键词] 认知语境 商务英语写作 外贸函电 语境控制 关联理论
一、认知语境和商务英语写作的基本理论
从认知语言学角度,语境应该是具有认知性的,因为语言的产生和理解要求人与外界的互动,即认知体验。仅仅依靠传统的语境观点,(即本文语境,上下文,或者说话人与听话人之间的互动)是不足够完全传递信息的。所以要加上人与自身以及人与外界的互动体验。就是说在分析语境的时候我们可以结合人与周围环境的互动体验,在百科观的基础上进行分析。对话语理解起重要作用的是由听话者的一系列假设所构成的认知语境,因为听话者需要用一系列语境假设来处理由说话者的话语建立的新假设,并从新旧假设的关系中得出新假设的语境效果,从而推导出话语的含意。语境控制是指在交际过程中,交际双方按照交际情景(包括交际场合、话题、交际者身份、地位、认知水平、交际双方互明信息、双方默契程度等因素)对当前的会话言语进行选择、调控,最终取得最优交际效果的过程。语境控制的目的是要达到言语信息的优化配置,即一方面使得言语最简洁,另一方面要达到最好的交际效果。在交际过程中,语境是一个处于动态状态,对语境的把握就要求交际双方在会话中不断对现有语境进行推理、判断、识别、定性。然后按照推理再对当前语境进行不断的修正、补充。修正、补充语境可以通过身势语言、语气、语调、话语行为、交换交际角色等方式来实现。在一次目的明确,话题具体的交际行为中,信息传递处于守恒状态,如果交际双方的互明语境较多,默契程度较高,那么,交际中言语传递的信息就会较少。相反,如果交际双方由于熟悉程度和认知水平悬殊而造成互明语境较少,那么,成功的交际要求言语表得出的信息量就会增大。互明语境与言语信息在一次具体的会话过程中呈现出互为消长,此起彼伏的关系。语境控制对会话言语信息的制约模式形同市场经济中的价值规律曲线。守恒是理想状态,不平衡才是经常发生的。商务英语写作自80年代初的确立至今经历了一个由单纯的商务英语实务的教学内容而逐步拓宽到更为广阔的经济贸易领域的发展过程,其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日臻完善,业已形成一整套较为科学和完整的教学体系。十几年来,商务英语专业为我国培养了大批外贸英语专业人才,为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商务英语写作是以经济生活为反映对象,以语言文字为表达手段,以文章为信息传播的载体,以推动经济发展为其应有目标的社会实践活动。它是经济活动和经济工作的得力助手,是经济工作者及其他有关人员必须掌握的工具和武器。商务英语写作包括询盘与请求、回复函、投诉与索赔、理赔与拒绝函、销售函、邀请函与感谢信、道歉信与祝贺信、通知与通告、备忘录与会议记录、简历、申请函、推荐信、意向书、报告调查问卷和商务文件。商业英语写作的特点,强调简明完整、清楚正确的写作风格和原则。为全面提高商务英语写作能力与沟通技巧,需要运用国内外商务沟通的最新研究成果,从交际原则出发,突出商业写作的特点,强调简明完整、清楚正确的写作风格和原则。
二、商务英语写作中的语言学应用
商务英语写作中使用的七点原则是语用原则的具体体现。合作原则、礼貌原则及关联原则是语用学上指导会话的三条重要原则。它们分别由美国语言学家Grice、英国著名学者Leech、法国心理学家Sperber 和英国语用学家wilson提出的,并对特定情景下会话的语用研究起了很大的作用。Grice的合作原则及其会话含义描述了人们在言语交际中对合作的遵守和违反,以及会话含义的推导,但未解释人们既然要遵守合作原则,为何又要故意违反合作原则;Leech认为人们违反合作原则是出于礼貌,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了礼貌原则,目的是为了弥补合作原则的不足;而Sperber和wilson则从认知的角度提出了关联原则,进一步完善了合作原则。商务英语信函,作为会话的一种书面形式,其写作自然离不开语用原则的指导。将认知语境原则应用于商务英语写作中,鉴于认知语境原则本身的局限性以及商务英语写作原则提法的不足,提出认知语境原则在商务英语应用中的度范畴。只有很好地把握认知语境原则应用的度范畴,才能更大限度发挥其指导作用,使商务英语写作原则更趋合理与完善。从语言应用角度来看,拥有文化知识并不意味着拥有好的商务英语写作的能力。首先,文化知识教学多以高层文化为其主要内容,忽视了文化在人们日常交际中的具体反映和文化因素在交际中的直接作用,将文化与交际分割开来,学习者虽拥有很多文化知识,但却无法应用在实际的商务英语的写作中。
三、认知语境与商务英语写作的关联关系
商务英语是一种交际行为,在关联理论框架下,交际行为是一种明示推理的认知行为,它具有很强的认知特点。联想是想象的一种重要类型,它贯彻于商务英语创意的整个过程中,是商务英语创意的粘合剂。在商务英语创意中常用的联想方式有接近联想、相似联想、对比联想和关系联想四种。合理地运用联想这一心理现象进行商务英语创意可以引起受众的关怀,影响受众的情绪与行为,使商务英语的效果更直接、更显著。从关联与认知语境的视角出发探讨联想在商务英语创意中的运用是有必要的。关联理论认为,话语的关联程度依赖于语境效果和处理努力,语境效果与关联成正比,处理能力与关联成反比。作者把处理努力理解为认知语言环境所消耗的脑力,关联性越强,话语就越直接,认知所耗的脑力越小,给受话者带来的认知负荷就越小;关联性越弱,话语就越隐含,消耗的脑力越大,受话人的认知负荷越大。交际中说话人对认知负荷增减的利用就表现为一种交际策略的利用。关联理论把语言的交际的基础看成是交际双方共享的认知环境,认为话语基本上是片断性质的,语用者在话语过程中还必须明确指示词语的所指,排除了词汇的歧义,把片断性的话语充实成完整的命题形式的推导过程,通过由认知语境支持的推理产生。语用推理是以非琐碎性质的演绎规则为基础获得交际关联的过程,语用推理是综合性质的,演绎性质的分析规则操作失误通常是误解前提的结果,而综合规则操作失误则最多是对原假设开发的不足。关联理论把语境看成是变项,话语的先前假设和关联性倒成了常项。商务英语写作中礼貌及其策略的实现和使用,探讨商务英语写作中体现礼貌的各种语言实现形式以及不同类别的英文商务信函中礼貌策略的运用规律。在布朗和列文森的理论框架下就商务英语写作的礼貌策略进行了研究。从词、时态、语态和句法等语言角度,分析了四种礼貌策略在商务英语写作中的语言手段和实现形式,分析的重点是使用最为频繁的积极礼貌策略和消极礼貌策略。以Leech对言语行为的分类模式为基础,英文商务信函分为合作类信函、和谐类信函、竞争类信函和冲突类信函,并探讨积极和消极礼貌策略在四类信函中的分布状况。对所收集的数据进行统计学卡方检验,得出四类信函在使用积极和消极策略方面是有差异性的。合作类信函积极策略和消极策略出现频率相差不大,和谐类信函积极策略出现频率高于消极策略,竞争类信函的消极策略高于积极策略,冲突类信函中消极策略出现频率大大高于积极策略,所占比例是最高的。有关语言转述问题,很多学者做过相关的描述性研究,尤其体现在语法形式的转换方面,但在其解释性方面所见不多。言语交际实质上是一个认知过程,但语言转述现象中与认知有关的方面一直是被忽视的。从认知语用学的角度对商务英语写作中的语言转述现象进行描述解释。基于语言转述在商务英语写作当中的定义和定界,以及相关的数据分析,书面文体中语言转述的运用也具有其自身的一些特点。语言转述的信息来源和转述信息的方式、转述标志以及转述者对转述信息的态度进行了系统的描述。信息可以通过多种不同的形式转述给他人,转述形式的不同是由不同的交际目的所决定的,即转述者通过转述想要达到什么样的目的。由于语言转述是语言因素和非语言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所以它们只有在认知语用知识的有关理论框架内在商务英语写作中的具体应用中才能得到合理解释。
参考文献:
[1]林添湖:试论商务英语学科的发展[J].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 (04)
[2]罗明礼:商务英语写作语用特点探微[J].商场现代化,2007, (25)
[3]周燕:面文体中语言转述的认知语用分析[D].中国优秀博硕士论文数据库 (硕士),2005, (02)
关键词:企业知识产权;研究数量;研究内容;现状评述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61(2012)05-0138—04
一、企业知识产权研究量化分析
(一)文献选取
本文以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专利全文数据库、国家标准全文数据库、中国行业标准全文数据库、国外标准数据库、国家科技成果数据库、德国Springer期刊数据库、英国Taylor&Francis期刊数据库10家数据库为文献源,以首篇文献出现时间1980年到2010年为起止时间,并设立“题名检索”为检索项。
鉴于研究成果的学术性,本文主要以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下文主要以核心期刊为例)、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收录文献为依据。
(二)样本分析
在题名检索中,笔者分别以“知识产权”、“企业知识产权”、“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为检索词进行题名精确检索,三类检索词首篇文献出现时间统计显示(见表1),我国对知识产权的研究始于1980年,12年后,我国学者开始对企业知识产权进行研究,20年后,学界开始关注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的研究。
下面以知识产权、企业知识产权、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首篇文章出现的年代为时间段,对表2~表5数据进行综合分析。
第一阶段:改革开放后的1980年到十四大召开前的1991年(见表2)。其间发表篇名为“知识产权”的论文总数为205篇,没有以篇名为“企业知识产权”和“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为检索词的论文,各年份发文增长率亦正亦负,增幅缓慢,表明国内学者对知识产权的研究刚刚起步,对企业知识产权和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的研究还没有开始。
第二阶段:从十四大召开的1992年到2000年(见表3)。相比上一时段,此间数量明显增多,共发表篇名为“知识产权”的论文4730篇,为第一阶段的23倍,各年度有不同程度的增长。论文的层次出现质的飞跃——2000年开始出现关于知识产权的博士(7篇)、硕士(39篇)论文。
在这一阶段,学者们开始关注企业知识产权的研究,此间共63篇,仅占研究知识产权论文总数的1.33%,说明此间学者研究视角开始转向对企业知识产权的研究,但研究成果与知识产权研究相比较,可谓凤毛麟角,而且这个时期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还没有受到关注。
第三阶段:从加入世贸组织的2001年到2010年(见表4)。每年发表的论文数量持续上升,尤其在2005年以后,数量快速增长,达到几近或者超过1992--2000年发表的论文总量。此间有的学者开始关注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的研究。一方面,说明国内学者越加关注知识产权的研究,另一方面,研究的范围越来越广泛。在这一阶段,研究企业知识产权的优秀硕士论文始于2003年(见表5)、博士论文始于2008年;研究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的优秀硕士论文始于2007年,截至2010年底还没有博士论文出现。
二、企业知识产权研究的主要观点
以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为主要文献源,以“企业知识产权”为检索词进行题名精确检索,共检索到文献964篇(期刊918篇,优秀硕士论文43篇,博士论文3篇),而分别以题名“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企业知识产权保护”_和“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企业知识产权档案”、“企业知识产权建设”、“企业知识产权经营”、“企业知识产权融资”、“企业知识产权质押”等为检索词进行题名、精确、在结果中检索,检索结果显示,排名前三位的是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为题名的检索,且分别为227,172和166篇。由此可知,自20世纪90年代国内学者开始研究企业知识产权以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战略问题是学者们讨论的热点。学者们对企业知识产权的研究既有宏观上的,也涉及微观领域。
(一)关于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研究
大多数学者从不同视角研究保护策略、对策和战略,也有学者以区域、行业和企业内外为视角来研究知识产权保护。
研究保护策略、对策和战略方面。例如,李正华从对外策略和内部策略展开研究,认为从企业对外关系的发展方面分析,对待知识产权问题应当制定出相应的策略,具体包括合同界定、依法确权、及时备案、停止使用、制止侵权等策略;从企业内部关系的理顺方面分析,具体包括获取信息、有效创新、严格保密、知识管理策略等。孙斌、吴松强运用博弈论的有关思想、方法,建立了知识产权所有企业与侵权企业之间的三阶段完全且完美信息动态博弈模型,以及侵权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在对模型分析、讨论的基础上,推导出知识产权利益各方的博弈关系,提出了政府及知识产权所有企业采取针对性措施降低知识产权保护费用,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惩罚力度以及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等行之有效的对策建议。王立诚等人在分析知识产权存在的问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法制观念不强、管理机构薄弱、人才缺乏、技术秘密保护不力、知识产权流失较重、知识产权情报工作开展不力等)基础上,提出我国各级地方政府和企业必须采取相应对策。
以区域行业和不同类型的企业为视角来研究知识产权保护。例如,王惠珍的《宁波进出口企业知识产权海关保护问题探讨》,王秀丽、郭燕的《服装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调查分析及解决对策》,杨宝明的《国内软件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现状调查分析》,林勇的《论农作物种子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以及张东风的《河北民营科技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段瑞春。的《国有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战略应对》,杨拉克的《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策略研究》,丁永豪的《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究》等等。
(二)关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研究
学者们对知识产权管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有关知识产权最优制度的设计、专利情报检索、专利技术图等方面的微观理论研究;有关知识产权制度的交易成本、社会福利、经济学分析的研究;在国家层面上,知识产权管理战略和技术创新的关系、各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差异,跨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战略的研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尤其是跨国企业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研究。
关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内容,冯晓青教授。总结和概括了国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包含的内容,他认为国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主要是围绕有关专利技术开发、专利申请、对员工的发明奖励、知识产权的归属、知识产权的运用、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等内容,知识产权管理的具体内容已与日常的知识产权工作紧密相连。戴励盛认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具体内容已与企业日常的知识产权工作紧密相连,有知识产权的地方就有知识产权管理,管理的涉及面也非常广,所以很难将知识产权管理的内容具体化,但如果从具体管理措施角度理解就直观得多,根据管理对象的不同,知识产权管理可分为专利管理、商标管理、商业秘密管理等,每一类又有具体的管理措施。
关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关系,戴励盛认为,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正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更进一步,是知识产权管理在企业管理中更高形式的体现。正如何敏所说,“在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中知识产权战略无疑具有全局性的意义,能使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更具主动性、技巧性”。冯晓青特别强调了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关系——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是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既密切相关又相互区别的概念。一般地说,后者是前者的基础,前者是落实后者的保障。企业战略管理对企业的作用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已成为企业管理学领域一门非常重要的学科。
涉及管理制度、管理体制的研究。高永琳认为,国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大致分为集中管理体制(如IBM公司)、分散管理体制(如东芝公司)、按行列管理的体制(如佳能公司)。这3种管理体制中,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都是处于总公司管理层的核心位置,与技术部门、经营部门密切联系,将授权后的知识产权工作全部汇集在此统一管理,成为总公司的智囊部门。金芳运用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多种理论与方法,从知识产权与知识产权管理的基本概念出发,对美、日企业及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进行国际比较,提出当前我国企业面临着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和知识产权管理组织制度建设两个重大课题,依照我国实际提出了推动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进程,加强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建设的构想,构建了知识产权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方案。罗琼/A9)则结合法律与管理两个学科的不同特点,从专利、商标、著作权管理战略的重要性人手,来研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外部、内部组织结构,以及知识产权管理涉及的各种制度的具体内容。金哲主要针对我国企业知识产权运作管理的问题研究了企业知识产权创新管理体系。
另外,还有学者以行业为视角进行研究。如牛淑鸿、石巍针对造船企业的特点,以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内、外部机制为视角,对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的优化进行了剖析,提出了使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步入良性循环的建设性对策。
(三)关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
随着知识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不断提高,知识产权成为国际竞争战略的核心内容。越是发达的国家越重视知识产权战略。自1979年美国前总统卡特第一次将知识产权战略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提出后,知识产权战略就成为美国最重要的长期发展战略之一。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日本通过大规模引进和消化欧美先进技术,实施“技术立国”战略,实现了经济的高速增长。后来,日本启动了知识产权政策,促使其从“技术立国”到“知识产权立国”的战略转移。
国内部分学者对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研究进行了梳理分析,现有6篇关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方面的综述,分别为李培林的《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研究综述》,黄微、王琳娜、孙骞的《我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研究述评》,李铁宁、罗建华的《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文献综述》,孙伟的《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研究评述》,邹杰的《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综述》和李倩、刘桦林的《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综述》,可见,学者们意识到从整体上梳理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李培林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概念研究、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相关研究和知识产权战略体系划分研究等不同层面对学者们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列举了国内学者如万迪、冯晓青、吴汉东、陈美章、范再峰等对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概念的不同表述,认为虽然学者们有不同表述,但其内涵基本一致。他对学者们关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相关研究成果进行分析,认为目前我国学者对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研究的内容较为广泛,既有宏观研究,又有微观研究。一部分是国外经验的介绍和国内经验的总结,主要涉及经济、贸易战略管理的基本问题,内容包括专利、商标、商业秘密战略等,范围涉及高科技、民营等各类企业。他从战略制定主体的不同和系统、商业运作模式三个层面归纳分析学者们对不同战略类型的表述,最后提出关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研究的几点不足,即关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定义,也没有一个确定的研究领域和内容;在知识产权创造方面,对如何将个人所有的知识转化为组织的知识而形成知识产权,研究得较少;对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与企业绩效的实证研究成果不多。
黄微、王琳娜、孙骞在对文献分析的基础上,从学者们对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宏观、微观及相关研究几个层面进行梳理分析。赞同李培林的关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概念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没有确定的研究领域和内容的观点,另外指出目前研究还存在着在法律层面对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较少,多数是从企业管理层面进行研究以及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与企业的实际应用成果研究较少等方面的问题。
李铁宁、罗建华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类型和实施战略、专利情报战略、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中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企业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价方法、国外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等层面对学者们的观点进行梳理分析,指出目前国内外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从竞争的角度将知识产权战略分类研究、专利情报战略、知识产权战略管理模式、知识产权战略价值化和投资战略,采用定量评价方法评估知识产权战略对企业能力的贡献大小。而将知识产权战略作为企业资源和能力形成的核心竞争力的机理缺乏深入研究。
孙伟从战略管理的视角,系统回顾和评述了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中的以知识产权客体为体系,以知识产权运作过程为体系,以知识产权核心要素为体系三大类观点。
邹杰通过对国际、国内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分析人手,阐述知识产权对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作用,对如何运用知识产权,如何建立适合企业发展的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李倩、刘桦林分析了国外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经验介绍、国内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研究现状,提出我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对策,如增强知识产权战略意识,制定规范的知识产权制度,实行品牌战略,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积极促进政府把知识产权从企业行为上升为国家战略等。
三、企业知识产权研究现状评述
综观理论界关于企业知识产权的绝大多数研究成果,可以归结为两类:一类是属于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包括迄今为止已经出台的《专利法》、《商标法》等),另一类则属于企业知识产权发展战略方面的(包括目标、程序、措施等)。对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研究的领域和内容多集中在企业管理层面,在法律层面的研究较少,尤其关于企业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方面的应用研究更少。
虽然学者们分别从不同的视角来进行研究,但没有将企业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管理和运营看作一个整体来研究,还没有提出一个企业知识产权建设的完整框架,使企业知识产权建设理论之间缺乏内在的统一和联系。而诸多国外企业都十分重视知识产权的创造、运营、保护和管理,企业内设有专门的管理机构,政府高度重视,制定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扶持政策。认真考察创新型国家的企业政策法规(如美国在1980年制定的《史蒂文森——怀特勒创新法》、1982年的《小企业创新发展法》;德国政府在1978年出台的《中小企业科技政策的总体构想》;日本于196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基本法》,以及韩国的《小企业科技创新特别法》),可以看出,在上述政策法规中都或多或少地涉及关于“企业知识产权”方面的条款,这些经验值得借鉴。
另外,从国内制度政策层面上看,现有的涉企法律及政策较少涉及知识产权建设,企业知识产权建设滞后的问题已经成为企业技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的“瓶颈”、“企业技术创新和发展受制于知识产权”已带有普遍性,迫切需要有关企业知识产权建设方面的理论指导以及政策扶持,从目前研究来看,尚没有专门针对企业知识产权政策方面的研究,现行的企业政策(法律)主要存在以下不足。
第一,偏重于要素供给、市场净化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而能力(知识产权建设能力及创新能力)提升方面的政策非常薄弱,即存在着政策结构功能的失衡性问题。
第二,存在政策过程(体制)的多元性(管理企业知识产权的部门有多个——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局,国家版权局等)问题。
关键词:演艺经纪人;制度缺失;政策保障;
文章编号:1674-3520(2015)-08-00-02
一、问题的提出
演艺经纪人是演艺产业的剂,而成熟的演艺经纪人制度将对演艺经纪人的发展提供更有利的成长环境。而目前我国的演艺经纪人专业水平普遍低下,无证上岗现象普遍,国内人才流动缓慢,目前从事演艺经纪人这一行业的人数不到1000人。①本论文在分析我国演艺经纪人现状的同时针对培养制度以及行业自律和法律法规的完善等方面,学习借鉴国外优秀的演艺经纪人制度很有必要。
二、我国演艺经纪人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健全的培训制度
1、人才流动缓慢。在我国演艺经纪人从业人数不到1000人的情况下,具备优秀专业知识和集商务谈判、交流、法律顾问等于一身的高素质的演艺经纪人少之又少。②大多数从事演艺经纪人行业的基本是半路出家,有艺人、副导演、娱乐记者等等。③
2、高校课程、培训机构缺乏实践性、费用高等问题。我国目前高校设立的文化产业管理、演艺经纪等相关专业与市场衔接不够紧密,诸多课程都是比较偏向于理论化,无法对学生进行实践性的引导;而市场上的培训机构如国内首家演艺经纪人培训机构“娱乐私塾”提供的岗前培训来看,费用偏高,学生无法学到系统连贯的演艺市场知识。
3、考证制度不健全。我们发现很多考生只是在应付考试大纲,并没有对所考内容进行认真系统的学习,而国家也没有任何监督举措来完善我国行业资格考试的流程。可见行业考试制度的缺失是导致我国的培养制度的不完善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缺乏行业自律性组织,管理不到位
例如资格证注册、考核制度不健全; 税收制度不健全;监督制度不健全;佣金制度不健全等等。
(三)缺乏健全的法律机制
在1995年10月26日,国家颁布了第一部有关经纪人的规章制度《经纪人管理办法》,对经纪人进行了一系列的行为规范,我国已出台的法律大多局限于对我国演艺经纪人的行为的引导语规范,缺乏具体的针对性的法律法规政策。我国对艺人与经纪人直接合约纠纷的性质、内容以及解决方法都没有明确的规定。④
三、我国演艺经纪人在制度与政策上的解决对策
(一)完善演艺经纪人培训制度
1、对外交流,培养高水平国际化经纪人。我国在培养优秀经纪人的同时,可加强对本国优秀人才的对外输出,也可邀请国外优秀经纪人来华授课,加强对外交流,聘请国内外优秀经纪人进行讲解,充分实现我国演艺经纪人之间的信息化交流和专业化水平的提升。
2、培训课程偏向实践性。鼓励国内经纪公司招收实习生,让学生与艺人充分接触,在实践中运用理论学习的研究成果,充分体会演艺市场下演艺经纪人的酸甜苦辣, 国内演艺经纪人培训机构应降低收费标准,不可禁锢于岗前培训,要促进学生在不断实践中学习到适合自己的演艺经纪方式。
3、加大专业知识年审力度。对于已经考取资格许可证书的演艺经纪人,应加强专业知识的年审力度。每年设定一个固定时期对演艺经纪人掌握知识的查询与考核是促进该行业竞争机制完善的必备条件。在专业知识审核的同时可逐级加大专业考试的难度,将经纪人水平分级,促进演艺经纪人行业的竞争力度。
(二)建立统一性的行业自律组织
1、加强资格证注册考核管理。对演艺经纪人的申请条件资格审查到行业考试、资格有效期和注册登记手续的办理,注册费用的规定、注册制度和注册方式的选择都要进行严格的管理。办理营业执照,持有从业资格证,并注册登记,年年审核,照章纳税才可以正常营业,建立统一的行业自律组织。
2、健全仲裁制度。行业自律协会必须加强仲裁制度的确立与实施,规定仲裁制度必须包括解决演艺经纪活动的专门法规的说明,提请仲裁的程序和方法,此外仲裁费的缴纳方式也应该有详细的规定。
(三)完善法律制度
1、制定针对性的处罚性法律法规。在演艺经纪人逃税漏税方面制定详细的法律条约,并列出相应的处罚条例,如吊销从业资格证、罚相应金额等;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经纪人方面制定法规政策,采取罚款或其他处罚;未注册登记、年审、缴纳保证金的行为采取法律政策暂扣从业资格证或其他处罚。
2、制定优惠性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实施优惠性的法律法规政策可表现于:延长资格证有效期、拓宽佣金抽取额度、年审推迟、保证金额缩小、税收减少等,还可以将制定法律法规将资格证划分等级。
四、结语
演艺经纪人在发展中存在的制度缺失需要进一步地借鉴别国经验,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在培训制度方面,应该加强对演艺经纪人专业知识与综合技能的培养,鼓励高校以及培训机构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鼓励演艺经纪人对外交流学习;另外,需要建立行业自律组织对演艺经纪人的资格认定、税收、保证金、佣金、仲裁等方面给予一定的监督与评定审核;在法律制度方面,需要制定更加具体化的、处罚性与优惠性政策并存的法律制度,加大执法力度,根据我国国情制定出符合我国演艺经纪人发展的制度与政策保障。
参考文献:
[1]徐馨.演艺经纪如何前行[J].经纪人,2006(2):39-50.
[2]徐建军.红地毯―我为明星做经纪人[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8:10-20.
[3]林京耀.经纪人[M].北京: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1993:20-35.
[3]胡月明.演出经纪人[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2:30-50.
[5]洪利.经纪人实务宝典[M].北京:改革出版社,2000:20-30.
[6]杨紫苏 赵宁宇 刘腾飞等.中国演艺经纪公司调研报告[J].当代电影,2012(5):20-25.
[7]唐燕蕾.中国内地明星经纪人制现状研究[D].中国艺术研究院硕士论文,2008.
[8]孟菁苇.演艺经纪人 找好自己位置了吗[N].中国消费者报,2005(2):1-3.
[9]李玉龙.经营型和服务型经纪人必须两翼齐飞[J].经纪人,2003(8).
[10]赵丽.演艺经纪20年发展观察[N].中国电影报,2013(20):3-5.
[11]陈志君.我国演艺经纪合同法律问题研究[D].湖南大学硕士论文,2010:3-8.
注释:
①王琰:《演艺经纪人将向非专业说不》,中国商报,2010年第11期,第1页。
②王琰:《演艺经纪人将向非专业说不》,中国商报,2010第11期,第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