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生产经理履职报告8篇

时间:2023-02-04 04: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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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生产经理履职报告

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人脸识别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关键岗位人员)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机械员;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员。

第四条(考勤时间)

本细则规定的考勤时间为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的基本考核要求,各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根据法律法规要求须在岗履职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配备标准)

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岗位人员配备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人脸信息采集与考勤

第六条(信息录入)

施工现场必须在监督机构召开的首次监督会议时完成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录入工作。

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人脸录入时,应本人到场,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录入个人人脸信息。

第七条(人脸考勤)

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日常考勤通过“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官方微信小程序”中的人脸识别来实现。

第八条(考勤起止)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考勤起止时间,从首次监督会议召开后的第二天开始,到项目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安全生产标准化竣工确认为止。

第九条(停工规定)

停工必须将《停工报告》报监督机构,在关键岗位人员人脸识别考勤系统设置后方能停止人脸识别考勤。复工前需现场检查符合开工条件,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确认后报监督机构,恢复人员考勤。

第十条(请假规定)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因事请假一周以内的,需事先安排好工作,报建设单位同意;因特殊情况需要连续请假一周以上的,应事先安排具备同等证书或资格的人员顶岗,并提交暂不到岗履职请假申请,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后报监督机构备案。准予请假的,请假天数(请假时间内包含的实际施工天数)可在当月应到岗天数中扣除,否则作缺勤处理。建设单位应及时将请假情况报监督机构录入考勤系统。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异常频繁请假的,建设单位应核实该人员履职情况,发现未履职的要及时责令更换。

第十一条(到岗率规定)

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考勤月到岗率不得低于当月施工天数的80%,(当月施工天数如无放假、请假及其他特殊原因的按当月日历天数计,下同)。考勤天数如有合同约定,则按约定执行,但不得低于上述到岗率。

第十二条(有效考勤)

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在项目的有效考勤为:每日考勤时间应与施工作业时间相符,考勤次数不得少于两次,当日最早和最晚考勤时间间隔不得小于5小时。不满足以上要求的为无效考勤,按当天缺勤计算。

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月到岗率=当月关键岗位人员实际到位总天数/当月施工天数;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综合到岗率=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周期内项目部月到岗率平均值;人员考勤到岗率以月为单位进行统计,统计数据由关键岗位人员人脸识别考勤管理系统自动生成。

第十三条(人员变更)

人脸识别考勤阶段发生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变更后才能办理人脸信息录入。

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开工到岗后6个月内不得变更,除特殊情况外。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管理要求)

建设单位负责对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实施考勤管理。总承包单位负责对分包单位实施考勤管理。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负责对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人脸识别考勤系统的建设,同时负责对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的监管。

第十五条(企业要求)

施工、监理企业应积极主动做好人脸识别考勤工作,为项目所有被考勤人员人脸识别考勤提供条件。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其人员在人脸识别考勤中弄虚作假、伪造的,一经发现,按未到岗履职处理。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要求)

项目建设单位应对考勤情况进行督促落实和日常检查,发现人员不按本细则进行人脸识别考勤的,应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应及时报告监督机构。

第十七条(监管要求)

监督机构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应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的抽查,及时处理建设单位报告的事项,发现被考勤人员到岗率达不到要求或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处置规定)

施工、监理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月到岗率及项目部月到岗率低于基准到岗率的,监督机构应对相关项目重点监控,并根据各类检查情况,相应采取责令停工整改、约谈项目及企业负责人、季度通报批评、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及行政处罚等措施,同时按规定作信用扣分处理;项目综合到岗率低于基准到岗率的,取消其项目评优评先等资格。

第十九条(负责解释)

本办法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篇2

关键词:建筑施工; 行政; 安全监督

1.引言

随着我国城市化、工业化的进程,建筑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快速增长时期。然而,在建筑业呈现一片繁荣景象的同时,安全生产形势却不容乐观,一些地方建筑工程安全伤亡事故频繁发生,暴露出目前建筑施工安全存在诸多问题。如何准确分析建筑业安全生产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做好施工安全行业管理工作,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已成为摆在安全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课题。针对建筑安全生产现状,从分析安全监督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入手,提出加强行业监督,促进建筑业安全生产的对策,与大家共同探讨。

2.目前安全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2.1安全监督方式不适,监督责任不能有效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安全监督工作由过去实物安全监督为主向以参建责任主体行为监督为主进行转变,作为监督部门就应对建设、监理、施工等责任主体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让参建责任主体真正负起责任来。而目前的主要问题是:安全监督工作仍然是主要针对具体的工程实体安全进行检查,如脚手架搭设、施工现场用电、防护措施、施工机械安装情况等进行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扮演的是企业安全员的角色,代替了本应由企业做的工作,形成错位。另一方面,由于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工作人员、精力有限,应对管理区域内的众多工程,检查时也不可能面面俱到,安全监督无论是在力度上,还是在覆盖面上都很难达到要求,无法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

2.2 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主要工作要体现在建设、监理、施工等各方主体责任履行方面,履职不力情况普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⑴建设单位不严格履行法定建设程序、违规建设或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资质条件的施工队伍;盲目压价或不按规定支付安全费用,导致施工企业安全经费严重不足,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防护设施不能有效落实;或压缩合理工期,使工人长期加班因疲劳作业引发事故。在各地,安全监督部门对建设单位的监督缺乏有效手段,约束力不足,建设单位往往利用其优势地位,把其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责任转嫁到施工企业上,规避或减少了监督部门对建设单位的监督。

⑵监理企业在监理中,未对企业的施工方案进行认真审批,不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大部分监理人员缺乏安全管理知识,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不清楚、不熟悉,未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现了隐患不责令整改,对于施工企业不按期组织整改或整改不力情况,不及时向建设单位和行业监督部门报告,致使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无人过问。未能真正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监理责任。

⑶施工企业市场行为不规范,施工企业违法分包或转包、无资质施工等现象仍较多存在,项目经理、安全员不到位情况普遍存在。有的工程项目经理挂靠,真实项目经理不在现场,实际项目负责人又不懂安全规范标准;有的工程应该配备的专职安全员不配备,或者配备了也是身兼多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流于形式,责任制未落到实处,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法规和标准意识差,违章行为时有发生。一些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经费、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不到位或不符合标准。此外,企业三级安全教育不能有效落实,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素质普遍比较低下,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条件差,安全设施不到位情况下,大量事故的发生将成为必然。

2.3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发生事故企业及责任人的调查与责任追究不力。对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未能及时按照“四不放过”和“惩防并举”的原则进行追究,客观上,对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人为的死角,同时,也给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而发生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人以侥幸心理,认为麻痹大意、违章指挥、违章施工和监控不力不会得到追究和受到严肃处罚,从而使存在重大隐患和事故单位及责任人未能认真吸取教训,在平时安全工作中未能做到防患未然。

3.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几点意见与建议。

3.1转变安全监督工作模式,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行政主管部门作为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要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安全监督的超前性、有效性和及时性,加大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执法监督力度,转变传统监督模式,通过“实物监督向行为监督”的转变,从工程报监时严格准入制度着手,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予以清除,狠抓开工前安全审查和安全生产费用的落实,安全保证组织体系的建立,施工现场阶段性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评价审核等工作,对工程项目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专项检查。改变过去安全监督部门着重对工程实体的监督转为对企业行为监督,重点检查企业人员到岗履职情况,措施费支付使用情况,监理、施工企业检查各种组织、制度、措施落实情况等,让建设、监理、施工等责任主体真正负起各方主体责任。

3.2强化对参建责任主体单位安全行为监督。

3.2.1对建设单位安全行为的监督。重点监督建设单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按合同按时足额支付给施工企业安全措施经费情况,检查其是否存在明示和暗示施工企业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防护用品、机械设备等行为;检查建设单位是否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有压缩合理工期行为等。

3.2.2对监理单位安全行为的监督。重点监督检查监理单位是否按规定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到位和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情况;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下达整改通知、停工令及整改结果情况;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监理单位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3.2.3对施工单位安全行为的监督。重点监督施工企业违法分包或转包、无资质施工等情况,检查其安全保证体系建立、责任制的建立及考核、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到位、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安全措施经费的使用、专项检查验收记录、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安全技术交底、安全隐患整改和安全教育等安全工作的实施状况,加强施工企业对工程项目部的监督检查力度和检查次数,使施工企业成为检查具体工程项目的主体。

篇3

为认真贯彻公司关于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要求,进一步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巩固治理成果,提升建筑施工风险防控能力,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我项目结合项目实体开展了专项安全治理行动,现报告如下:

一、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项目部在接到公司

“关于印发《公司2019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后,第一时间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各副经理及专职安全员为成员的专项治理行动小组,不但对施工现场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尤其是结合《电力建设工程达到或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对本工程所涉及的危大工程做了专项的检查整改;同时对项目安全组织管理机构、安全教育培训、分包安全管理等方面做了自查。

二、专项行动开展成果

1、本次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对35kV输电线路、10kV输电线路、35kV变电站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共查出安全隐患11条,责令施工班组进行了全部的隐患整改并完成闭环、同时形成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2、针对本工程分析出的危大工程—开挖深度超过

3m

(含

3m

)

的基坑—

进行了现场实体检查。检查施工发现各施工班组严格执行了《深基坑开挖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技术交底内容,

对易塌方部分进行了护璧支护,局部区域采取了混凝土喷锚加固处理;在基坑周边距坑边三米处,设置了安全围栏并悬挂警示牌。

3、对项目安全组织机构进行了自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目标已建立,定期考核制度已完善并在执行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已建立完善,专职安全员已已在现场履职,安全奖惩措施已建立并得到了执行。

4、安全教育培训自查情况:工程开展以来,项目部共组织安全教育培训5次,参加培训计105人次。通过安全教育培训使项目管理人员以及各施工班组人员对本项目工程的危险点/源、安全隐患有了充分的了解认识,并掌握了应对突发安全事件的处理流程及处理方式。

5、安全生产宣传情况:项目开展了以“人人讲安全,安全为人人”的专项宣传活动,悬挂了条幅、宣传海报数十张。通过条幅以及宣传海报使全体施工人员耳濡目染,在日常施工过程中养成了良好的行为习惯,有效的降低了出现安全事故的几率。

三、存在的问题

1、各施工班组人员的文化差异严重,部分人员安全生产意识相对薄弱。对安全生产的认识还不十分牢固,有待进一步强化和完善。

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投入不足,有待加强现场安全措施费的使用以及加大宣传力度。

篇4

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自查报告

集团公司:

按照省国资委《关于对出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日我公司开展了2017年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情况的自查工作,自查过程中,结合国资委《通知》要求对各方面内容认真进行梳理,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年度预算及执行情况

2017年年初,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编制预算,并将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管理,明确预算编制、审核、调整、动态监测及执行等规定和程序。年初预算车辆使用费为***万元,业务招待费***万元,差旅费***万元,截止2017年*月,长城公司共发生车辆使用费**.*万元,业务招待费**.*万元,差旅费**.*万元,没有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等问题,没有违反规定擅自设立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

(二)公务用车

2017年*月起,长城公司负责人不配备公务用车,不存在超标准配备的情况。2017年公司自有车辆两台,租用车辆一台,均为办公用车。同时,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及维修保养均有详细记录,不存在公车私用的问题。

2016年长城公司负责人交通补贴实际发生**.*万元(经公司批准在中新食品区合资公司列支),16年长城公司主要负责人员主要负责人即总经理薪酬及补贴由集团列支,公司负责人即副总经理交通补贴预算金额**.*万元(中新食品区合资公司列支),预计实际发生**.*万元。

(三)办公用房

公司主要领导的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40平米以内,副职领导的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32平米以内,均未超过办公用房标准。

(四)培训

2016年长城公司负责人实际发生培训费用**.*万元,2017年该项费用预算数为1万元,尚未发生。公司负责人未参加在职教育和其他培训,不存在负责人参加各种学历教育以及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报销费用的情况。没有超范围列支培训费,没有虚报和未按规定程序报销培训费等问题。

(五)业务招待

公司业务招待费一直坚持节俭的原则使用,招待标准、陪同人员数量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没有超过公司的招待标准,不存在奢侈浪费、大吃大喝的情况。没有存在转嫁企业负责人招待费

用的情况,也不存在报销因私招待费用、个人消费等费用的情况。

(六)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

2016年公司负责人国内差旅费实际发生**.*万元,2017年该项费用预算数为3万元,截止2017年*月末实际发生**.*万元。国内差旅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出差费用开支标准,严格执行乘坐交通工具的类型和等级,以及住宿、就餐标准。公司负责人因公出差时,如火车出行一般是二等座,飞机出行为经济舱,不存在超规格乘坐交通工具的情况。没有因公出国事项发生,此项费用不存在。

(七)通信

长城公司主要负责人通信补贴尚未在长城公司列支。公司副总经理通信补贴为**元/月,2017年预算数为**.*万元,截止*月末已发生**.*万元。该项费用严格按集团相关规定执行通,并且纳入公司财务预算,没有超标准补贴及通信费用报销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及业务支出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存在超标准现象,但存在着相关规章制度建立滞后的现象。下一步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制度建设及约束。在实际工作中,严控各项指标,严格执行年度预算,进一步强化企业负责人的主体责任,促进了负责人廉洁从业、履职尽责。争取达到坚持厉行节约的同时,合理确定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标准和行为,实现促进企业的业务发展和市场开拓的目的。

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自查报告

本人在信贷业务中主动把握好角色、明确职责和定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组织好支行的经营管理、风险管控及队伍建设等工作,确保完成各项任务目标,未发生任何信贷风险案件。在组织经营和管理中,提高执行力,抓好风险防控。

银行已成立四年,要进一步拓展业务知识的广度和深度,既要熟悉银行开办的各项业务、操作流程、岗位设置及风险防控措施,也要对其他商业银行的性质、一般业务及操作流程进行广泛了解。此外,还要了解国家对金融行业的法律、法规、政策及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的要求,只有全面、到位、深度熟悉银行知识,才能正确、有效地开展好各项工作。其次,尽职尽责。本人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廉政勤政,保持敬业精神和工作激情。领会上级精神,定期召开工作通报会或经营分析会,不折不扣地落实上级的工作部署。熟悉当地的金融市场环境和客户需求,带领员工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发展业务。深入一线,及时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和制度执行情况,加强对重点人员、关键岗位的教育、管理和考核。高度重视信贷资金安全,确保不发生风险案件,严肃纪律,保证各项业务合法、合理、合规。

本人在日常工作中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员工的忠诚度、凝聚力。知人善任,善于发现和使用人才,根据员工特点安排到合适的工作岗位。树立了良好的风气,敢于批评,发现苗头问题及时制止。要认真执行等相关制度,按程序办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尊重、信任员工,关心员工生活,不断密切干群关系,营造团队和谐氛围。

本人在工作中不断强化各级业务人员素质、管理水平、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同时,高度重视由于市场不稳定而导致的信贷风险,以优良作风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确保一方平安。

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自查报告

根据教育局关于开展“履行岗位职责

规范从政行为”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我校在第一阶段学习动员的基础上,对照岗位职责,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将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组织工作和管理工作取得成效。

为了认真抓好第二阶段的工作,我校成立了由姚校长为组长的自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对照“五个方面”的自查要求,带头自查,带头征求意见,落实责任,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先从领导班子成员查起,然后到每一位教职工,分层分级组织进行。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逐项逐条展开自查,找出差距广泛听取意见,真诚采纳意见和建议。

1、行政班子说职责

学校行政班子成员重点自查做的不足的方面并提出整改措施。随后,讨论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并对职责范围进行了局部调整。会上,大家还一致认为,作为组织者、管理者,必须从传统办学观念中解放出来,增强创新意识,提高自身的管理能力和科研能力。

2、班主任说职责

班主任首先分年级组,集中围绕“带好一个班,教好每一个学生,联系好每一个家庭”来谈体会,谈师德,谈职责。大家普遍认为,班主任职责在于调查研究学生情况,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思想品德情况,学习情况,身体情况,以及个性心理特点、兴趣特长,做好家访工作;组织管理班级集体,班主任要依据教育方针、教育任务和学生实际情况制定本班集体建设的目标,建立班级常规,培养良好的班风,搞好班主任如下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协调教育力量,沟通各种渠道,要负责联系和组织科任教师商讨本班的教育工作,协调各种活动和课业负担,联系本班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支持、配合,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要订好班主任计划,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做好总结工作。会后要求每一位班主任撰写自查自纠报告。

3、科任教师说职责

科任教师分备课组开展了履职情况汇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活动,然后分科组围绕“备好每一节课,上好每一节课,改好每一本作业”来谈体会,谈师德,谈职责。大家一致认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突出特色,是每一位教师的历史使命。

二、加强学习,为自查工作奠定牢固的思想基础。

我校把加强执行力的学习贯穿始终,召开由年级组长、教研组参加的会议,重温教育局和学校下发的相关文件的精神,深入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多渠道收集并学习好的经验和做法,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办学、依法从教的观念,为自查做好了充分的思想准备。

三、广泛宣传,发动教职工主动参与,消除教职工疑虑。

我校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向教职工讲清开展这项活动的目的意义,是为了更好的为学校、为教师、为学生服务,讲明我们改进工作、把各种责任落到实处的诚心和决心,取得教职工的理解、信任和支持,以真心换真诚。

四、集中精力,梳理现有岗位职责、责任制度。

自查工作开展以后,我们在继续完善现有岗位制度的基础上,认真梳理现有的责任制度和岗位职责。梳理内容包括:下达给各年级组的工作任务指标;各处制定的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廉政建设、师德师风、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五、认真查找差距,切实做到“五对照”。

我校结合家长会中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对照已梳理的责任制度和岗位职责,切实做到“五对照”,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学校领导班子主要在权责设定、依法行政、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方面对照检查;全体教师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服务态度、敬业精神以及教育教学等方面对照检查。通过自查,从而找准找出我校在权责设定、依法履职、依法治教、工作规范、办事效率、责任机制、服务质量和教育教学、培训机制建立、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六、广泛征求意见,促进自查工作取得成效。

为了让自查取得更大成效,营造工作作风和师德师风建设的良好氛围。我校采取征求家长、教师、社会意见的方式,广泛征求意见。*月*日下午,开展了“家校携手,共创和谐”活动。向家长发放征求意见表,就依法办学、校风校纪、教风学风、学校管理、教书育人、教学成绩等方面对学校进行评价,满意率为**%。家长一致认为学校领导班子创新务实,能够高质量执行各项工作任务,创办人民满意的学校;教师队伍敬业有活力,能够高效益地落实教育教学任务。这次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十一假后,学校召开了各年级组长和部分教师座谈会,就学校和

各部门学期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日常安排的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以及勤政廉政等方面征求他们的意见。一致认为,学校能严格执行上级的政策法规,积极认真完成上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执行效力高强,常做实事、大事,特色学校建设不断出新。学校内部政令畅通,办事效率非常高,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今年教师节,校长带领部分行政人员慰问受伤教师,组织教师到秀水公园。让教师在工作之余,充分享受生活的美好。

七、抓好个人自查,反思工作效果。

篇5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safety is life safety, the current rapid development of construction, building safety production management has always been our priorities, but construction safety accident is still high, as our country construction laws and regulations of the perfect, the construction of safe production in the conduct of parties subject more explicit legal responsibility, but also to of the competent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 of management put forward higher request.

Keywords: construction safe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突出重点、转变管理方式

我们建筑施工事故高发,一个重要原因是工人素质低,“无知者无畏”,不知道危险就最容易违章作业造成事故。作为管理部门就应该对症下药狠抓工人教育,让教育落到实处。比如采取现场的提问等形式对工人的教育情况进行检查,而不是单看项目的安全教育资料。在对现场的检查中,我们过去对照JGJ59-99标准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仅和项目交换意见,提出整改要求,但企业往往整改不力,致使同样的问题反复出现,管理部门成了“头痛医头”,企业的施工安全工作始终处于被动状态。作为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其现场安全检查主要还是查机构、查人员、查资金、查工人的安全教育、大危险源的监控等。因此在每次现场检查之前,项目经理都应该首先对现场的安全管理、防护设施、设备在自查的基础上,接受监督机构的抽查,不能以监督机构的检查代替项目的自查。监督机构应从现场的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来反查各级责任制度的的落实情况,利用不良行为扣分、经济处罚。业绩评价等手段来促使企业对安全责任,达到实现安全的目的。

二、加强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中的作用

建设单位由于在整个建设工程中的重要地位,对项目施工安全好与坏起着重要的作用。比如建设单位安全费用不到位,导致企业无安全经费;还有的建设单位压缩合同工期,致使工人长期加班疲劳作业,引发了事故。另外,现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的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约束力不足,建设单位就利用其买方市场的优势地位,把其应当履行的责任转嫁到施工单位头上,从而规避或减小了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的监督力度。作为安监机构要认真检查建设单位这个责任主体在安全经费、合同工期、提供地下管线资料和产品的选用等方面是否符合《条例》的要求,让建设单位真正懂得安全施工是我们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调动建设单位安全管理的积极性,也应该尽快出台相关的配套措施,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监督,行成由“龙头”牵头抓安全的好局面。

三、加强建立管理作用,构筑安全管理的第二道防线

按照《条例》要求,建立要对施工企业的施工方案经行审批,是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对施工现场进行旁站管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责令施工企业进行整改。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一部分监理单位只注重对施工质量、进度和投资的监控,对施工安全却放任自流,自身不熟悉安全的标准规范,仅仅对方案进行了审批,审批后施工企业按方案施工与否检查督促少,对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施工单位不行动也不向有关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致使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无人过问。作为安全监督机构在检查中一定要按《条例》的要求检查监理是否履职到位,对没有履职的监理应进行严肃处理,使监理做到懂安全又管安全,构筑起施工安全管理第二道防线。

四、抓好现场管理,切实体现“企业负责”的安全管理体制核心

当前我国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的核心是企业负责,企业如何负责应该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照工地进行检测。作为管理部门应该检查6个方面的内容:1、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是否制定、落实,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制定、演练,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制定、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制定执行,作业人员及新进场、转岗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如何。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情况。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情况。4、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情况。5、施工项目安全监督手续办理情况,是否存在无证施工、分包单位有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越级承包、非法转包及违法分包等问题。6、安全防护用具配置及使用情况。总结检查,应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的手续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进行严肃处理。必需贯彻“以人为本”的安全思想。把“人”作为培养安全文化的对象和立足点,工作的开展围绕着“人”的安全需求出发,凡是责任到人,杜绝安全管理缺位现象。

五、建立有效的职工培训教育体制

由于建筑施工是一个劳动密集型产业,民工素质不高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再加上建筑工人流动性强的特点,许多企业不愿投入培训经费。要从根本上改变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扭转施工事故多发的局面,最重要的措施之一就是要提高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从源头上抓好一线职工的安全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员工安全文化素质,增强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自觉性。按班组为单位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而对教育培训由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统一发放职工学习登记卡。现场检查时我们就检查职工教育登记卡并现场抽取职工提问,对持有教育卡而对安全知识一无所知的,对该职工受教育企业进行严肃处理。

六、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安全管理机构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新兴的系统管理科学,要提高安全监督管理的能力,最重要的还是人才。安监队伍自身建设尤为重要,需要一批既懂管理又懂技术的复合型管理人才。他们既是管理的行家里手,又必须熟悉土建、电气、机械、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目前,许多安检机构人员自身的管理和业务水平,与安检工作的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安检机构应通过引进人才使队伍的专业配置合理,通过不断地培训与学习,以安全意识教育为先,以提高安全技能为重,以养成安全生产行为规范为目的,培养员工的安全行为规范,全面提升安全防范技能,确保安全生产。在工作中不断探索总结提高管理水平。

建设施工安全管理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系统工作。系统中要做的工作比较多,系统的问题亦需要逐一来解决,我们坚信有政府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和指导,我们一定会开创关爱人、尊重人,良好的安全生产新局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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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施工 安全监督

目前,我国的建筑业发展的非常迅猛,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一直以来都是我们的工作重点,但是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率仍然是居高不下,随着我国建筑业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建设各方行为主体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更加明确,也对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管理部门,应紧紧围绕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检查各方责任主体执行《条例》的情况,通过“实物监督向行为监督”的转变,把施工现场安全评价与日常管理水平挂钩,把安全生产水平与市场信誉挂钩,加大处理伤亡事故的成本,让企业真正负起安全生产的责任来。对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管理,维护好安全生产的条件和秩序。

一、突出重点、转变管理方式

我们的建筑施工项目为什么会事故高发呢?一个非常重要原因是工人素质较低,“无知者无畏”,缺乏安全意识就最容易违章作业造成事故。在新工人的三级安全 教育 实施过程中,项目部应付公司、公司应付主管部门,工人的教育流于形式,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事故高发。作为管理部门就应该对症下药狠抓工人的教育,让教育落到实处。比如采取现场提问等形式对工人的教育情况进行,而不是单看项目的安全教育资料。在对现场的检查中,我们过去对照JGJ59―99标准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仅和项目交换意见,提出整改要求,但企业往往整改不力,致使同样的问题反复出现,企业的施工安全工作始终处于被动状态。安全生产成了行业管理部门的事,而不是“安全生产企业负责”制。安全工作要搞好,企业必须做到认识到位、机构人员到位、资金到位。作为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其现场安全检查主要还是查机构、查人员、查资金、查工人的安全教育、大危险源的监控等。因此在每次现场检查之前,项目经理都应该首先对现场的安全管理、防护设施、设备在自查的基础上,接受监督机构的抽查,不能以监督机构的检查代替项目的自查。监督机构应从现场的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来反查各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利用不良行为扣分、 经济 处罚、业绩评价等手段来促使企业对安全负责,达到实现安全的目的。

二、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管理,强化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中的作用

建设单位由于在整个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其对项目施工安全好与坏起着重要的作用。比如建设单位安全费用不到位,随意降低工程造价,导致企业无安全经费;还有的建设单位压缩合同工期,致使工人长期加班疲劳作业引发事故。另外,现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的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约束力不足,建设单位就利用其建设市场的主导优势,把其应当履行的责任转嫁到施工单位头上,从而规避或减小了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的监督力度。作为监督机构要认真检查建设单位这个责任主体在安全经费、合同工期、提供地下管线等基础设施资料和产品的选用等方面是否符合《条例》的要求,让建设单位真正懂得安全施工是其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调动建设单位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同时也应该尽快出台相关的配套措施,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监管,形成由“龙头”牵头抓安全的好局面。

三、突出监理管理作用,构筑安全管理的第二道防线

按照《条例》要求,监理单位要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批.是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对施工现场进行全过程管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责令施工企业进行整改,如施工企业未做整改的要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一部分监理单位却做了“好好先生”、逃避主观现象,以个别客观现象掩盖一切,对施工安全却放任自流。加上自身不加强标准规范的熟悉,对方案的审批也仅仅停留在文字上,审批后施工企业是否按方案施工督促甚少,对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施工单位不落实也不向有关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致使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无人过问。作为安全监督机构在检查中一定要按《条例》的要求检查监理单位是否履职到位,对没有履职的监理应进行严肃处理,使监理做到懂安全又管安全,构筑起施工安全管理的第二道防线。

四、抓现场管理,切实体现“企业负责”的安全管理体制核心

当前我国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的核心就是企业负责,企业应该要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照工地进行检查。作为管理部门应该要检查6个方面的内容:①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是否制定、落实,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制定、演练,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制定、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制定执行,作业人员及新进场、转岗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如何。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情况。④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情况。⑤施工项目安全监督手续办理情况,是否存在无证施工、分包单位有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越级承包、非法转包及违法分包等问题。⑥安全防护用具配备及使用情况。 总结 检查情况,应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进行严肃处理,发挥新闻监督的作用,建立健全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切实让“企业负责”。

五、建立有效的职工培训教育 体制

因建筑施工它是一个劳动密集型产业,民工的素质不高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再加上建筑工人流动性强的特点,许多 企业 不愿投入培训经费。安全管理制度不严格、措施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不落实、不深入。要从根本上改变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扭转施工事故多发的局面,最重要的措施之一就是要提高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从源头上抓好一线职工的安全培训工作。目前,国家对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虽有一些统一的要求,部分施工企业也建立了民工学校,但安全教育培训的效果还不明显。要使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真正起到效果,必须充分发挥企业民工学校的作用,按班组为单位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而对教育培训由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统一发放职工学习登记卡。现场检查时我们就检查职工教育登记卡并现场提问职工,对持有教育卡而对安全知识一无所知的,对该职工所在企业进行严肃处理。

六、培育发展 安全生产管理中介服务机构,安全生产需要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从事中介服务工作

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为,培育发展符合市场 经济 要求和建筑行业实际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使之更好地为施工企业提供安全生产咨询、技术培训、危险源评估等服务,推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同时,如何进行规范、引导,让他们真正为企业提供好中介服务工作,这也是安监机构行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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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创新;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近年来,随着我国建筑业迅猛发展,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居高不下。 随着我国建筑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建设各方行为主体安全法律责任更加明确,也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应紧紧围绕建筑安全生产的核心,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检查五大责任主体单位落实《条例》的情况,通过“实物监督向行为监督”的转变,把施工现场安全评价与日常管理水平挂钩,把安全生产水平与市场信誉挂钩,加大对伤亡事故的处罚力度,让企业真正负起安全生产的责任来。

1 突出重点、转变管理方式

我国的建筑施工为什么事故高发,一个重要原因是一线操作工人综合素质较低,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无知者无畏”,不知道危险就最容易违章作业导致事故。施工单位对新入场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存在应付公司、政府监督部门的情况,没有真正将安全三级教育作为一项提高职工素质,达到事前预控措施来做,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事故高发。作为政府安全监督部门就应该对症下药狠抓工人的教育,让教育落到实处。在对现场的检查中,我们过去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标准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仅对项目部提出整改要求,但企业往往整改不力,致使同样的问题反复出现,管理成了“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状态,企业的施工安全工作始终处于被动状态。 安全生产成了行业管理部门的事,而不是“安全生产企业负责”制。 安全工作要搞好,企业必须做到认识到位、机构人员到位、资金到位。作为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其现场安全检查主要还是查机构、查人员、查资金、查工人的安全教育、大危险源的监控等。 因此在每次现场检查之前,项目经理都应该首先对现场的安全管理、 防护设施、设备在自查的基础上,接受监督机构的抽查,不能以监督机构的检查代替项目的自查。监督机构应从现场的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来反查各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利用不良行为记录、经济处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手段来促使企业对安全负责,达到实现安全的目的。

2 强化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建设单位在整个建设过程中处于重要地位,对项目施工安全好与坏起着重要的作用。比如建设单位安全费用不到位,导致企业无安全经费;还有的建设单位压缩合同工期,致使工人长期加班疲劳作业,引发了事故。另外,现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的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 约束力不足,建设单位就利用其买方市场的优势地位,把其应当履行的责任转嫁到施工单位头上,从而规避或减小了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的监督力度。作为安监机构要认真检查建设单位这个责任主体在安全经费、合同工期、提供地下管线资料和产品的选用等方面是否符合《条例》的要求,让建设单位真正懂得安全施工是我们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调动建设单位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同时,也应该尽快出台相关的配套措施,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监管,形成由“龙头”牵头抓安全的好局面。

3 突出监理管理作用,构筑安全管理的第二道防线按照《条例》要求,监理要对施工企业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批,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对施工现场进行旁站管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责令施工企业进行整改,如施工企业未进行整改的要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一部分监理单位只注重对施工质量、 进度和投资的监控,对施工安全却放任自流, 自身不熟悉安全的标准规范,仅仅对方案进行审批,审批后施工企业按方案施工与否检查督促少, 对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施工单位不行动也不向有关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致使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无人过问。作为安全监督机构在检查中一定要按《条例》的要求检查监理是否履职到位,对没有履职的监理应进行严肃处理,使监理做到懂安全又管安全,构筑起施工安全管理的第二道防线。

4 抓现场管理,切实体现“企业负责”的安全管理体制核心当前我国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的核心是企业负责,企业如何负责应该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照工地进行检查。 作为管理部门应该检查6个方面的内容:①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是否制定、落实,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制定、演练,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制定、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是否制定执行,作业人员及新进场、转岗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如何。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情况。 ④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情况。⑤施工项目安全监督手续办理情况,是否存在无证施工、分包单位有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越级承包、非法转包及违法分包等问题。 ⑥安全防护用具配备及使用情况。 结合检查情况,应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进行严肃处理,发挥新闻监督的作用,建立健全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切实让“企业负责”。

5 建立有效的职工培训教育体制由于建筑施工是一个劳动密集型产业, 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再加上建筑工人流动性强的特点,许多企业不愿投入培训经费。安全管理制度不严格、措施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不落实、不深入。 要从根本上改变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扭转施工事故多发的局面,最重要的措施之一就是要提高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从源头上抓好一线职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目前,国家对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虽有一些统一的要求, 部分施工企业也建立了民工学校,但安全教育培训的效果还不明显。 要使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真正起到效果,第一要充分发挥企业民工工学校的作用, 按班组为单位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而其教育培训由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统一发放职工学习登记卡。 现场检查时我们就检查职工教育登记卡并现场抽职工提问, 对持有教育卡而对安全知识一无所知的, 对该职工受教育企业进行严肃处理。

6 培育发展安全生产管理中介服务机构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培育发展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建筑行业实际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使

之更好地为施工企业提供安全生产咨询、 技术培训、危险源评估等服务,推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同时,如何进行规范、引导,让他们真正为企业提供好中介服务工作,这也是安监机构行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7 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新兴的系统管理科学,要提高安全监督管理的能力,最重要的还是人才。 安监队伍自身建设尤为重要,需要一批既懂管理又懂技术的复合型管理人才。他们既是管理的行家里手,又必须熟悉土建、电气、机械、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目前,许多安监机构

人员严重不足, 人员年龄和知识结构配置不合理,人员自身的管理和业务水平,与安监工作的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解决以上问题需要加大对安监机构的投入, 根据安全监督工作的实际需要制定经费、

人员编制等方面的特殊政策。 另外,安监机构应通过引进人才使队伍的专业配置合理,通过不断地培训与学习, 在工作中不断探索总结提高管理水平,来实现安监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的提高,为做好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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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召开全市第三季度建筑施工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主要是传达全省第三季度建筑施工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今年剩余时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严防建筑施工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刚才王局长就近期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做了重要指示,苏副科长传达了省厅第三季度安全例会精神,并通报分析了近期我市施工安全检查的情况,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我市建筑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首先,从安全生产态势来看,我市建筑安全生产虽然基本处于控制状态,但形势不容乐观,或者说相当严峻。最近几年,我市建筑施工规模不大,安全生产态势基本稳定,但死亡事故未能杜绝,去年以来还有所上升。今年80天内连续发生两宗死亡事故,尤其是“7.18”较大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是我市近年来最大的一起建筑安全事故,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这说明,我们的安全监管体系还存在一些问题,施工安全还没有完全处于受控状态,还不能有效保障建筑施工的安全运行,还不足以完全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此外,随着全球气候变暖趋势日益明显,各种极端气候频繁出现,建筑安全生产面临新变数、新挑战,安全生产问题可能更加难以预料和控制。

其次,从行业发展水平来看,我市建筑业的安全生产防控能力较差,主要表现为:1、许多施工机械特别是塔吊、外用电梯、井字架等起重机械陈旧老化、超负荷使用,已成为一大安全隐患,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据初步分析,“7.18”事故的一个原因就是设备老化,维修保养跟不上,顶升时外套架轮子的原有缺陷导致了事故的发生。2、建筑施工主要依靠手工操作,劳动强度大,现场作业多,安全隐患分散,难以控制。3、建筑工人流动性大,职业技能不高,安全意识不强,很少受过专门的职业教育和培训,成为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人群。如天华美地的“4.29”事故,导致事故发生的很大因素就是工人的安全意识低下,缺乏应有的防范意识,没有意识到用斗车装运墙体砌块数量太多会出掉落危险,结果是装车的工人刚好砸死了自己。4、建筑企业管理水平不高,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投入不足,主体责任没有真正落实,现场管理过于松散粗放,管理机构形同虚设,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批准流于形式,不按方案施工的现象比比皆是,以包代管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7.18”事故有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各方责任不明确、不落实。总包单位把塔吊安装分包给安装单位后就不再过问,一包了事,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对安装过程的安全措施不闻不问,好像事不关己;安装单位对作业人员交底不细致,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在顶升过程没有进行必要的监管,安装单位甚至没有按规定办理安装告知手续;安全监理形同虚设,对重大安全隐患认识不足、检查不到、控制不住。

第三,从体制机制上看,我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管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安监机构职责很明确,但具体人员的岗位职责不明确,导致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又如:施工起重机械原由技术监督部门管理,后来安装、使用改由建设部门管理,但维修保养、检测资质仍由技术监督部门管理,两个部门交叉管理,从上到下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理顺,基层执行起来难度更大。

第四,从监管队伍作风来看,不同程度存在思想松懈、消极被动、不愿得罪人等问题。个别地区由于多年来没有发生重大事故,存在问题没有暴露,管理部门因而自我满足,对一些原则性、关键性的问题没有下决心解决;一些安监人员工作态度不认真、工作作风不扎实,对存在问题没有认真分析,对安全隐患不进行深入研究,对安全事故存有侥幸心理,对安全问题不敢严厉查处;不少安监人员对监督工作存在麻木、畏难情绪,对普遍存在的问题采取回避、放任的态度,导致有些安全隐患明知存在但长期得不到消除。

面对建筑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识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紧迫性,认清形势,不怨天尤人,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消除侥幸思想和畏难情绪,常抓不懈,务求实效,坚决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痛下决心,全力以赴做好今年剩余时间防范建筑施工重特大事故工作

同志们,生命无价,安全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是关系全局的大事。安全发展是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没有安全发展,就不可能实现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就不可能有更高目标的实现。今年我市建筑施工已超额300%“完成”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空前严峻,“7.18”事故后,省建设厅对我们了严厉批评。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监机构须引起高度重视,吸取这起较大事故的深刻教训,齐心协力,举一反三,全面深入排查隐患。特别要对有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深入检查,发现有较大隐患的工地,必须责令停工整改,重点查找相关薄弱环节和责任人,该扣分的要坚决扣分,该扣证的要扣证,确保隐患及时消除。对一般隐患要登记造册,及时发出整改通知,落实专人跟踪整改,决不能有一丝一毫的侥幸心理,放过任一事故苗头和任一隐患。要通过隐患整治,进一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原因和对策,并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规程,完善监管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务必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检验、凡事有据可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应深入企业和工地,带头排查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将事故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痛下决心,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建筑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

针对目前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的实际情况,我在这里就近期的几项主要工作要求,希望大家齐心协力,全力以赴,认真落实。

(一)加强对施工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的监管力度

一是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该文件对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和监督进行了全面具体的规定,是目前实施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的主要法规依据。该文件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实施监督管理。实施管理的基本手段就是建立初次登记、安装告知、使用备案三个制度。对有违规行为的,该规定同时明确制定了一系列的处罚措施。希望各部门紧紧围绕这个主要法规依据,学习消化,从实际出发,理清思路,抓出成效。

二是要痛下决心,淘汰一批陈旧、落后的建筑起重机械。通过近期检查发现,目前在用的起重机械有一部分已经超过国家规定的使用年限,对这些设备应该痛下决心,坚决停用。另外,我市大量使用的井字架物料提升机在全国来说属于落后濒临淘汰产品,大部分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隐患很多,原来我们考虑到地方的实际困难,把关不是很严,希望市安监总站牵头各分站和质监站检测室,在两个星期内拿出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案,检测和监督形成合力,分期分批淘汰一批不合格的井字架,争取一年内杜绝使用不合格的井字架。

三是各企业要创造条件,争取申报起重机械安装企业专业资质。对这项工作我局*年就专门发过通知,但没有企业响应。根据有关规定,施工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一定要由有资质的企业承担,我市目前只有一家有安装资质的企业,缺口很大,希望有条件的企业积极组织人员参加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培训考核,争取申报起重机械安装企业专业资质。

(二)要严格执行《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

对《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我局在*年6月已经转发,要求贯彻执行,但执行情况很不理想,特别是各区安监站几乎没有主动扣过分,省建设厅对我们意见很大。今天我在这里特别,各安监站要严格依照《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的处罚条款,对违规行为进行扣分处罚,还没有购买上网密匙的要尽快联系购买。对这项工作,我再几点:1、此项工作进行了一段时间,扣分的标准也已经掌握,因此,市局不再对扣分进行把关,执行扣分的主体是各安监站,各安监站要强化依法行政观念,态度鲜明地加大执法力度,真正发挥《办法》的惩罚警戒作用,各区县建设局要跟进检查指导,对企业和个人的有关申诉要认真妥善处理。2、为了保证这项制度的顺利实施,今后全市要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我们还将出台监督人员履职登记制度,以此来规范监督人员的行为,对于不履职、乱作为的人员要登记在册,给予严肃处理。

(三)要全面推行“平安卡”管理制度

加强和规范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基本操作技能,是安全生产的一项基础工作。我市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实施“平安卡”制度比发达地区困难更多,已落后了一大步,省建设厅多次了批评。我局已于今年6月份印发了《关于推行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自*年10月1日起,全市所有进行主体施工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所有建筑工人必须持平安卡上岗作业。自*年12月1日起,全市所有建筑工程项目的所有建筑工人必须持平安卡上岗作业。最近,市安监总站和市建筑业协会联合出台了实施办法,希望各部门、各企业积极配合,共同把这项工作做好。

(四)要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落实安全责任

各建设局和安监站要研究改进安全监督方法,要从原来的实体监督为主转变到行为监督为主,在关键环节,要紧紧抓好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要进一步明确建设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引导企业建立多层次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实现企业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

建设单位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有义务和责任保障建设项目的合理造价和工期,并足额、按时拔付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费,是建筑工人的保命钱,一定要做到足额、按时拔付,严禁任何人进行克扣和挪用。一旦发现有克扣挪用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行为,要坚决给予处罚。施工单位作为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者,法律规定其应加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设,落实安全生产专职机构和人员,总包单位要加强对专业和劳务分包队伍的管理,并组织好应急救援。监理单位有责任督促各方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对拒不整改的,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勘察、设计等单位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必须满足安全生产、安全操作的需要。设备供应、租赁单位必须提供合格有效的生产设备,严禁供应、出租无证、超期限的生产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等中介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对其成果文件负责。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要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监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层层落实责任。各安监站要借建立监督人员履职登记制度的契机,进一步把责任落实到个人,落实到每个安全监督人员。近一段时间,要重视做好干部队伍的思想工作,着重要解决干部队伍的松懈和自满思想,克服侥幸心理和畏难情绪,在头脑中牢固树立安全生产高于一切的工作理念。对于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无论如何都不为过,必须倾全力、用铁腕,狠抓狠管,严抓严管,坚决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和事故问责制度。对于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该罚款的罚款,该停工的停工,该清出市场的清出市场,绝不能有丝毫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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