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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本科论文8篇

时间:2022-05-04 14:57:51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保险学本科论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保险学本科论文

篇1

 

一、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依托优势学科发展情况分析 

 

为了满足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培养劳动与社会保障领域需要的专门人才,教育部在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增设了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1999年,全国首批有8所高校获得了招收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生的资格,目前,全国已有125所高等院校招收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本科生,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学科体系与人才培养梯队,相关的理论研究、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师资培训正在深入展开。 

由于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是一个新兴的专业,没有标准可依,没有资料可参考,各校基本上都是利用本校的学科优势,在原有学科基础上结合本校特色确立自己的专业定位。 

通过对全国设置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学校调查,各校发展的方式有所不同,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类:一是以社会学为基础进行建设,依托社会学的资源建设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从社会角度开展研究。二是以经济管理学科为基础进行建设,利用原有的经济管理学科的优势建设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从经济管理角度开展研究。三是以医学为基础建设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以医学为基础,侧重发展医疗保险方向是近些年一些医学院校的探索。 

 

二、中央财经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与保险学科交叉发展、培养特色人才的探索 

 

中央财经大学于2000年开始设立劳动与社会保障本科专业,至今己走过了10年的历程,目前已有248名本科层次的学生顺利毕业走向工作岗位,我们对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本科毕业生进行了就业岗位及课程设置方面的调研。根据本次调查结果,有65.38%的毕业生工作在保险、银行、证券等金融行业,其中在保险行业工作的最多,占毕业生总数的34.62%。调查结果表明,具有中央财经大学特色的与保险学科交叉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已初步形成。 

 

1.在社会风险管理体系下建设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 

中央财经大学的保险专业是全国最早设立的,具有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底蕴,因此在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设立之初就树立了在社会风险管理体系下依托学校既有的优质保险学科平台进行专业建设的理念,侧重发展社会保障。这种设置并不是两个专业的简单拼接,而是两个专业的有机结合。这种有机结合一方面是源于保险和社会保障这两个学科具有相同的理论基础。虽然在我国的学科设置中,保险学归属于经济学科,而社会保障被划分到管理学科下,但保险与社会保障具有与生俱来相同的属性,二者都是应对风险的措施,保险和社会保障在应对和化解各种风险方面所采用的原则是一致的,都是多数人共同分担少数人所发生的风险——大数法则,从这个意义上说,保险与社会保障都可以包涵在社会风险管理的范畴之内,因此中央财经大学这种专业设置,充分体现了保险与社会保障两个学科的内在联系。另一方面,这种专业设置体现保险与社会保障两个学科在内容上既有交叉,又互为补充,各有侧重。社会保障是公民基本生活水平的保障,而通过商业保险则可以使人们获得更高程度的保障。从应对和化解人们所面对的风险角度来看,保险与社会保障既具有同源性,又具有补充性。 

 

2.依托学校保险专业优质教学资源进行课程设置,培养特色人才 

在较强的保险专业实力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中央财经大学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其培养方案中,在保证完成教育部规定的主干课程的前提下,设置了一组与保险学科相结合的保险类课程,在全国高校同类专业中形成了特色。这类课程包括:保险学原理、人身保险学、精算学原理、保险法、保险基金管理与运用、风险管理等课程。 

对中央财经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毕业生的调查表明:毕业生对保险类的专业课程评价普遍比较高,特别是对保险学原理、人身保险学、精算学原理这三门课程。其中“保险学原理:在所有课程中排名第一,有65.39%的毕业生认为该课程对其毕业后的工作“有一些帮助”或“非常有帮助”。分析其原因有二:一方面这门课程是作为专业课程最先开设的,对整个知识体系的形成有帮助,另一方面该专业的很多毕业生在保险公司工作,这门课程是其从事这方面工作的基础。有46.19%的学生认为“人身保险学“课程对其毕业后的工作“有一些帮助”或“非常有帮助”;34.62%的学生认为“精算学原理“课程对其毕业后的工作“有一些帮助”或“非常有帮助”。 

我校的课程体系设置,充分体现了学校在保险学科的特色,使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学生不仅具备了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专业知识,而且具备了保险方面的专业知识,扩大了该专业毕业生的就业面,也满足了保险公司,特别是人寿保险公司对于具有社会保障知识背景的专业人才的需求。 

 

3.重视实践教学,共享保险实践教学资源 

实践教学是通过实验、调研、实习等手段,使学生直接接触实务,了解实际部门的运作,对课堂上所学理论知识进行验证,并从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而提高学生实际操作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实践教学和理论教学相辅相成,是实现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培养目标不可缺少的内容。中央财经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实践教学包括课堂内的实践技能训练和课堂外的实践活动两大类。课堂内的实践包括课堂讨论、案例教学、非独立设课的课程实验和独立设课的实验课程或模拟训练,课堂外的实践活动包括周末和假期的社会调查、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研究项目及“第二课堂”活动等。这些活动安排到了学生学习过程的各个阶段,形成了不间断的实践学习。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从2005年9月起在全院本科生中实施了本科生导师制。学生一入大学就可以在专业导师的指导下,系统地进行专业学习和实践,学生的实践能力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三、完善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与所在学校优势学科交叉发展的对策 

 

根据此次对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毕业生的调查,结合其他高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课程设置及专业建设的情况,我们对未来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结合所在学校学科优势实现交叉发展进行了认真思考,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1.选准优势学科,合理确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与优势学科的结合点 

劳动与社会保障本身是一个涵盖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法学和政治学等多学科知识的新体系,其内容包括劳动经济、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住房保障、教育保障,等等。但是,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理论本身还远未完善和系统化,甚至落后于本已迟滞的社会保障改革实践。因此随着我国社会保障改革的深入与理论的完善,作为主要培养劳动与社会保障领域专门人才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建设也应突出特色,依托所在学校优势学科的基础发展是一种成功的尝试。但是,在发展过程中要特别重视优势学科的选择,应选择那些与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有合适结合点的学科,在其基础上进行特色发展,绝不能进行随意的组合,否则该专业就会成为两个学科或专业的简单拼盘,学生掌握的知识难以系统化,也难以满足用人单位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 

2.课程设置既要保持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基础,也要体现交叉特色 

依托优势学科发展并不是办“第二个”某专业,应立足于培养具有本专业背景和交叉学科特点的复合型人才。所以,在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课程体系中,既要保证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核心课程和基础课程的开设,又要有交叉学科中与本专业领域关系密切的专业课程。中央财经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原来的课程体系中,保险学原理、人身保险学和精算学原理三门课程均体现了寿险公司的业务特点,受到毕业生的肯定,而风险统计模型课程虽与财产保险公司业务有关,但与专业主要为人的风险提供保障关系不大,毕业生对这门课程反应冷淡。 

另外,在课程设置方面,还应树立科学发展的观念,要经常通过问卷调查、师生座谈会、专业研讨会、走访用人单位等形式及时了解课程的适应性,并及时调整。中央财经人学在这方面深有体会,现行的劳动与社会保障本科专业课程体系与最初版本已有较大差异,根据毕业生反馈,我们及时删除了不适合的课程,如风险统计模型等,增设了适应需要的课程,如企业年金与员工福利、社会保障职业模拟(在高年级开设)等。 

 

3.师资队伍建设应体现多学科优势,切忌“自我保障” 

篇2

早在1902年,《钦定京师大学堂章程》就已经出现了“保险”的课程设置。《钦定京师大学堂章程》规定,京师大学堂仕学馆开设十一项课程门目:算学、博物、物理、外国文、舆地、史学、掌故、理财学、交涉学、法律学、政治学。其中,“理财学”相当于今天的“经济学”,其课程安排涉及三个学年:第一年开设理财学通论,每周4学时;第二年开设国税、公产、理财学史,每周4学时;第三年开设银行、保险、统计学,每周4学时。而且,对于“不习外国文者”,规定“于理财、交涉、法律、政治四门各加课一小时”,亦即有部分学生的“理财学”课程是每周5学时。这是北京大学史料中有关保险课程的最早记载。

1904年,《奏定大学堂章程》规定京师大学堂设立银行及保险学门。当时,大学堂设八个分科大学(注:“分科大学”相当于今天大学下设的“学院”):经学科大学、政法科大学、文学科大学、医科大学、格致科大学、农科大学、工科大学、商科大学。其中,在商科大学之下,设有银行及保险学门(注:“门”相当于今天大学学院下设的“系”)、贸易及贩运学门、关税学门。根据当时的课程安排,在银行及保险学门的主课中,有一门课程是“保险业要义”,它是所有课程中对学时要求最多的三门课程(注:这三门课程是外国语、银行业要义、保险业要义)之一:第一年每周3学时,第二年每周4学时,第三年每周2学时,三年共18学时。从学时要求看,“保险业要义”这一门课程相当于今天大学里六门课程的容量。

1909-1910年间,京师大学堂分科大学筹办工作紧锣密鼓,1910年3月31日,京师大学堂分科大学举行开学典礼。不过,鉴于师资和经费限制,《奏定大学堂章程》原定的八科46门的宏大计划被迫大幅缩减为七科13门,它们分别是:经科大学(毛诗学门、周礼学门、春秋左传学门)、法政科大学(法律门、政治门)、文科大学(中国文学门、外国文学门)、格致科大学(化学门、地质学门)、农科大学(农学门)、工科大学(土木工学门、采矿及冶金学门)、商科大学(银行保险学门)。商科大学原计划开设三门,大幅缩减之后,银行保险学门成为仅存的硕果。

关于这一筹办和开学过程,北京大学史料有较为详细的记载。1909年《学部奏筹办分科大学情形折》记载,“除医科,须俟监督屈永秋到堂,再行妥筹办理,计经科、法政科、文科、格致科、农科、工科、商科,分门择要先设”。1909年《学部奏筹办京师分科大学并现办大概情形折》记载,“商科原分三门,现拟先设银行保险学一门”。1910年《学部奏分科大学开学日期片》记载,“京师分科大学,迭经臣部商同大学堂总监督刘廷琛筹划开办事宜。…… 现在中外各科教员均已到堂,应行升学各生,业经详加考验,分别录取。兹定于本月二十一日行开学礼”。经查,该“本月二十一日”为当年农历二月二十一日,即公历1910年3月31日。

1912年,保险学成为一门独立学科。据1912年《民国元年所订之大学制及其学科》记载,大学商科共设六门:银行学门、保险学门、外国贸易学门、领事学门、税关仓库学门、交通学门。1913年民国政府教育部《大学规程令》对此亦作同样规定。有学者认为,从学科设置看,商科专业比清末多了三门,保险学从银行保险学中独立出来,成为单独一门,这不仅意味着保险学本身的发展,也反映了民国初年保险业的兴盛以及对专业人才的需求[ 张亚光,2011:《中国近代金融学教育考探》,《贵州财经学院学报》,2011年第1期。]。

当时,保险学门的课程包括:经济原论、商业数学、商业地理、商业簿记学、商业各论、财政原论、商业史、商品学、商业通论、商业经济学、保险通论、生命保险、损害保险、决疑数学、应用统计学、商业政策、统计学、民法概论、商法、破产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会计学、英语、第二外国语、实地研究。其中,“保险通论”相当于今天大学课程里的“保险学原理”,“生命保险”相当于“人寿保险”,“损害保险”相当于“财产保险”。

不仅保险学门开设保险课程,经济学门也开设“保险学”课程。1912年《民国元年所订之大学制及其学科》和1913年民国政府教育部《大学规程令》均规定,大学法科之经济学门开设“保险学”课程。据《国立北京大学学科课程一览》记载,1919-1920年度,北京大学经济学系本科课程设有一门“保险学”,主讲教师为教授(注:曾在北京大学担任经济学教授,并于1919年出任北大第一任教务长,1951年任北京大学校长)。据1922年《国立北京大学职员录》记载,经济系教授讲授银行论、货币论、保险学、国际金融论等课程。

除了保险学门和经济学门,法律学门和政治学门也开设过与保险有关的课程。据《政治学系课程沿革说明书》记载,1917-1918年度,北京大学法科之政治学门开设“保险统计算学”课程。1918年《国立北京大学廿周年纪念册》记载,北京大学法科研究所法律门设有“保险法”这一研究科目,担任教员是左德敏教授。《法学院法律学系课程一览》和《法学院政治学系课程一览》记载,1935-1936年度,北京大学法学院的法律学系和政治学系均开设“保险法”课程,主讲教师均为戴修瓒教授。

在检索史料的过程中,我们还捕捉到一些零星的与保险有关的资料,也一并记录于此。在留存很少的大学堂毕业考试试题资料中,我们发现了有关保险的考题,如在“学部考试译学馆甲班学员毕业全题”中,商业经济学题为:“近来各国盛行保险事业,其种类如何?其效用如何?能详举否?”1917年,北京大学法科四年级学生王杰撰写题为《保险论》的毕业论文,指导教师为周家彦教授。1929年,北京大学图书部新到中文书有徐兆荪翻译的美国大学教科书《人寿保险学》,原书作者为美国保险学科奠基人、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保险学系主任Huebner博士,该中译本由上海商务印书馆于1925年出版,北京大学图书馆至今仍有收藏。

篇3

早在1902年,《钦定京师大学堂章程》就已经出现了“保险”的课程设置。《钦定京师大学堂章程》规定,京师大学堂仕学馆开设十一项课程门目:算学、博物、物理、外国文、舆地、史学、掌故、理财学、交涉学、法律学、政治学。其中,“理财学”相当于今天的“经济学”,其课程安排涉及三个学年:第一年开设理财学通论,每周4学时;第二年开设国税、公产、理财学史,每周4学时;第三年开设银行、保险、统计学,每周4学时。而且,对于“不习外国文者”,规定“于理财、交涉、法律、政治四门各加课一小时”,亦即有部分学生的“理财学”课程是每周5学时。这是北京大学史料中有关保险课程的最早记载。

1904年,《奏定大学堂章程》规定京师大学堂设立银行及保险学门。当时,大学堂设八个分科大学(注:“分科大学”相当于今天大学下设的“学院”):经学科大学、政法科大学、文学科大学、医科大学、格致科大学、农科大学、工科大学、商科大学。其中,在商科大学之下,设有银行及保险学门(注:“门”相当于今天大学学院下设的“系”)、贸易及贩运学门、关税学门。根据当时的课程安排,在银行及保险学门的主课中,有一门课程是“保险业要义”,它是所有课程中对学时要求最多的三门课程(注:这三门课程是外国语、银行业要义、保险业要义)之一:第一年每周3学时,第二年每周4学时,第三年每周2学时,三年共18学时。从学时要求看,“保险业要义”这一门课程相当于今天大学里六门课程的容量。

1909-1910年间,京师大学堂分科大学筹办工作紧锣密鼓,1910年3月31日,京师大学堂分科大学举行开学典礼。不过,鉴于师资和经费限制,《奏定大学堂章程》原定的八科46门的宏大计划被迫大幅缩减为七科13门,它们分别是:经科大学(毛诗学门、周礼学门、春秋左传学门)、法政科大学(法律门、政治门)、文科大学(中国文学门、外国文学门)、格致科大学(化学门、地质学门)、农科大学(农学门)、工科大学(土木工学门、采矿及冶金学门)、商科大学(银行保险学门)。商科大学原计划开设三门,大幅缩减之后,银行保险学门成为仅存的硕果。

关于这一筹办和开学过程,北京大学史料有较为详细的记载。1909年《学部奏筹办分科大学情形折》记载,“除医科,须俟监督屈永秋到堂,再行妥筹办理,计经科、法政科、文科、格致科、农科、工科、商科,分门择要先设”。1909年《学部奏筹办京师分科大学并现办大概情形折》记载,“商科原分三门,现拟先设银行保险学一门”。1910年《学部奏分科大学开学日期片》记载,“京师分科大学,迭经臣部商同大学堂总监督刘廷琛筹划开办事宜。…… 现在中外各科教员均已到堂,应行升学各生,业经详加考验,分别录取。兹定于本月二十一日行开学礼”。经查,该“本月二十一日”为当年农历二月二十一日,即公历1910年3月31日。

1912年,保险学成为一门独立学科。据1912年《民国元年所订之大学制及其学科》记载,大学商科共设六门:银行学门、保险学门、外国贸易学门、领事学门、税关仓库学门、交通学门。1913年民国政府教育部《大学规程令》对此亦作同样规定。有学者认为,从学科设置看,商科专业比清末多了三门,保险学从银行保险学中独立出来,成为单独一门,这不仅意味着保险学本身的发展,也反映了民国初年保险业的兴盛以及对专业人才的需求[ 张亚光,2011:《中国近代金融学教育考探》,《贵州财经学院学报》,2011年第1期。]。

当时,保险学门的课程包括:经济原论、商业数学、商业地理、商业簿记学、商业各论、财政原论、商业史、商品学、商业通论、商业经济学、保险通论、生命保险、损害保险、决疑数学、应用统计学、商业政策、统计学、民法概论、商法、破产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会计学、英语、第二外国语、实地研究。其中,“保险通论”相当于今天大学课程里的“保险学原理”,“生命保险”相当于“人寿保险”,“损害保险”相当于“财产保险”。

不仅保险学门开设保险课程,经济学门也开设“保险学”课程。1912年《民国元年所订之大学制及其学科》和1913年民国政府教育部《大学规程令》均规定,大学法科之经济学门开设“保险学”课程。据《国立北京大学学科课程一览》记载,1919-1920年度,北京大学经济学系本科课程设有一门“保险学”,主讲教师为教授(注:曾在北京大学担任经济学教授,并于1919年出任北大第一任教务长,1951年任北京大学校长)。据1922年《国立北京大学职员录》记载,经济系教授讲授银行论、货币论、保险学、国际金融论等课程。

除了保险学门和经济学门,法律学门和政治学门也开设过与保险有关的课程。据《政治学系课程沿革说明书》记载,1917-1918年度,北京大学法科之政治学门开设“保险统计算学”课程。1918年《国立北京大学廿周年纪念册》记载,北京大学法科研究所法律门设有“保险法”这一研究科目,担任教员是左德敏教授。《法学院法律学系课程一览》和《法学院政治学系课程一览》记载,1935-1936年度,北京大学法学院的法律学系和政治学系均开设“保险法”课程,主讲教师均为戴修瓒教授。

在检索史料的过程中,我们还捕捉到一些零星的与保险有关的资料,也一并记录于此。在留存很少的大学堂毕业考试试题资料中,我们发现了有关保险的考题,如在“学部考试译学馆甲班学员毕业全题”中,商业经济学题为:“近来各国盛行保险事业,其种类如何?其效用如何?能详举否?”1917年,北京大学法科四年级学生王杰撰写题为《保险论》的毕业论文,指导教师为周家彦教授。1929年,北京大学图书部新到中文书有徐兆荪翻译的美国大学教科书《人寿保险学》,原书作者为美国保险学科奠基人、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保险学系主任Huebner博士,该中译本由上海商务印书馆于1925年出版,北京大学图书馆至今仍有收藏。

篇4

(一)前期建设阶段该阶段

自1995至2003年。1994年内蒙古财经大学招收第一届保险学专业(专科)学生,1995年《人身保险学》课程作为保险专业主干课程开设。在此期间,该课程同时作为金融专业学生的专业选修课开设。当时只有一名主讲教师、一本教科书和一本教案,课程建设开始起步。

(二)不断完善阶段

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内蒙古财经学院成立保险学本科专业并开始招生,以此为开端,课程建设迎来了不断完善阶段。经过课程组多年的探索,该课程的建设得到不断加强,课程建设规划情况主要集中在6个方面:

1.组织人员,形成团队

自2004年设立保险本科专业以来,在学校和学院的大力支持下,《人身保险学》课程组目前已经发展成为一支以中青年骨干教师为主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合理的教学队伍。团队成员的专业背景充分融合了保险学、经济学、统计学等交叉学科,各成员均具有较深的保险专业及相关学科理论功底、洞悉保险理论和应用的发展前沿知识,具备承担人身保险学授课任务和科研课题的能力。《人身保险学》课程教学小组共有5人,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3人,助教1人;博士2人、硕士3人,形成了一个结构合理的课程教学梯队。从学缘结构上,课程组教师分别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国内知名学府,有较好的专业背景。从年龄结构上,课程组成员年龄结构为30-40岁4人、40-45岁1人,是一支富有朝气和活力的教学队伍。

2.紧跟政策和形势,完善教学内容

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的知识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更是培养人才的重要保证。所以,课程组在选取教材的时候,充分考虑到了所选教材的权威性、针对性和时代性,优先采用国家规划教材(教育部、保监会推荐教材)张洪涛、庄作瑾主编的《人身保险》。同时,选择国外经典教材作为补充材料推荐给学生。在教学内容方面,课程组每学年都会根据政策与形式变化对教学内容做相应的调整,例如,当前延迟退休年龄成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课程组在教学内容中增加《退休政策与养老保险》专题来探讨。

3.完善课程要件

《人身保险学》课程在开课初期只有一本教科书和一本教案。经过20年的努力和探索,目前该课程有教学大纲、配套教学课件、教案、教学案例库、系列专题、习题库和无纸化试题库等课程要件齐备。

4.完善教学方法和手段

通过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学练结合、学用结合,将理论教学、案例教学和实习教学等方法有机结合,形成了理论教学、案例教学和实习教学“三位一体”的教学模式。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教学以教师课堂讲授为主,教师讲授中大量运用启发式方法。实践性问题主要运用案例式方法。这可以使学生增强学习兴趣,提高感性认识,加深对问题的理解和重视程度。例如,保险的基本原则、人寿保险理赔可以通过案例加以说明。在教学中增加实践环节,对于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意识、增强他们的动手能力和适应能力来讲都非常关键。根据课程实务性强的特点,将课程的相关内容(如人寿与健康保险的营销、条款分析、理赔等)安排在暑期实习中进一步学习检验。

5.加强校际交流

2006年派一名青年教师赴中央财经大学做访问学者。2006年、2008年分别派一名青年教师攻读博士学位,目前他们均以优异成绩毕业回到金融学院的教学与科研第一线。通过青年教师在国内知名高校学习和深造,课程组与这些学校建立并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

6.搭建实践桥梁,建立实习基地

2014年5月,金融学院保险系与中国太平洋保险内蒙古分公司、百年人寿内蒙古分公司草拟了《保险行业产学研合作试点方案》,达成了合作意向。两家保险公司不仅可以为学生、教师提供调研和实习的便利,同时也可以选派管理人员为学生讲授寿险营销、保险经营管理等实务性较强的课程。通过与上述两家保险公司的合作,不仅解决了毕业生实习问题,通过实践环节可以进一步检验所学知识,而且也为培养年轻教师的实践经验提供了平台。总之,《人身保险学》课程的教学与研究起步较早,经过20年的探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教学内容、教学模式、教学研究与管理、学生培养等方面形成了鲜明的课程优势与特色。本课程侧重人身保险领域,专业性强,同时兼顾职业化特色,在课程建设过程中注重理论性与实务操作性。本课程在区内同类课程中无论是开设时间还是从师资力量、社会影响来讲都是处于领先水平;从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分析,学生就业后能够很好地适应工作,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好评,已有一批毕业生在保险公司管理层崭露头角。

二、《人身保险学》课程今后建设方向及思路

内蒙古财经大学以自治区区内生源为主,以少数民族教育为特色。因此,《人身保险学》课程立足实际,旨在使学生全面掌握开放经济条件下区域人身风险及人寿保险经营活动的原理和规律,同时注重蒙汉双语教学,为地方经济培养能够适应现代保险市场的风险管理与保险类民族人才。今后的课程建设紧紧围绕上述定位,同时结合保险行业发展需要,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本课程教学体系,突出课程特色,力争将本课程建设成为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准、拥有丰富的教学资源、具有良好示范作用的精品课程。

(一)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提高团队整体水平

今后进一步加强教学队伍建设,在教学梯队人员学历水平、职称结构等方面全面加强,强化青年教师培养,提升整体教学团队的业务水平和科研水平。

1.建立完善可行的教师进修和出国访问长效机制

通过国内或国外、短期或长期培训与进修提升本团队的教学水平,特别是科研实力。国内进修方面,定期或不定期选派教学科研后备人才到国内名牌学校进行期限长短不同(三个月至一年)的专题或系统学习,争取利用这种快速、有效的方式提升后备人才的教学与科研素养。国外访问机制方面,鼓励青年科研骨干到国外做访问学者,紧跟国际主流研究范式和方法,不断提升教学科研整体水平。

2.引进优秀人才,特别是具有国际化背景的青年人才

随着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程度的进一步加深,保险业竞争的加剧,保险业的发展无论是业务结构还是服务对象,都发生着深刻变化。面对全球化,适应变化的复合型保险类人才已经显得日趋稀缺化。为此,站在行业发展的高度,引进能够给课程教学团队带来新的范式冲击、具有国际化背景的青年人才,强化教学梯队的人才建设。

(二)注重课程建设,全面提升课程建设质量

随着我国保险服务业的迅速发展,商业保险逐步成为个人和家庭商业保障计划的主要承担者、企业发起的养老保障计划的重要提供者,《人身保险学》课程的开课率会越来越高,对任课教师的要求也会进一步提高。围绕保险学专业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结合国际保险市场发展趋势,体现现代经济社会人才需求特点,科学设计课程教学内容,突出实践性教学环节,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以精品课程建设为契机,全面提高课程建设质量。

(三)加大实践教学和创新教学的力度

今后进一步强化实训教学环节,扩展实训基地,加强实践教学的软硬件设施建设。根据《人身保险学》课程实务性强的特点,与《人身保险学》同一学期开设《保险实务》实验课,来配合讲授寿险公司业务经营流程。同时将课程的相关内容(如人寿与健康保险的营销、条款分析、理赔等)安排在“暑期实习”中进一步学习检验。同时将不断追踪学科前沿,紧跟行业发展步伐,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重视实验、实践性教学,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培养学生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

(四)加强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鼓励教师从事教学研究和承担教改项目

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着力打造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精品课程、双语课程改革、实训基地建设等教改项目。注重教材建设,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及时更新、提高教材编写内容和编写质量;同时开放性引进国内外优秀教材和课程,逐步实现教材建设标准的国际化。

(五)加大与实体部门的联系,发挥实体部门

篇5

(一)前期建设阶段

该阶段自1995至2003年。1994年内蒙古财经大学招收第一届保险学专业(专科)学生,1995年《人身保险学》课程作为保险专业主干课程开设。在此期间,该课程同时作为金融专业学生的专业选修课开设。当时只有一名主讲教师、一本教科书和一本教案,课程建设开始起步。

(二)不断完善阶段

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内蒙古财经学院成立保险学本科专业并开始招生,以此为开端,课程建设迎来了不断完善阶段。经过课程组多年的探索,该课程的建设得到不断加强,课程建设规划情况主要集中在6个方面:

1.组织人员,形成团队自2004年设立保险本科专业以来,在学校和学院的大力支持下,《人身保险学》课程组目前已经发展成为一支以中青年骨干教师为主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合理的教学队伍。团队成员的专业背景充分融合了保险学、经济学、统计学等交叉学科,各成员均具有较深的保险专业及相关学科理论功底、洞悉保险理论和应用的发展前沿知识,具备承担人身保险学授课任务和科研课题的能力。《人身保险学》课程教学小组共有5人,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3人,助教1人;博士2人、硕士3人,形成了一个结构合理的课程教学梯队。从学缘结构上,课程组教师分别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国内知名学府,有较好的专业背景。从年龄结构上,课程组成员年龄结构为30-40岁4人、40-45岁1人,是一支富有朝气和活力的教学队伍。

2.紧跟政策和形势,完善教学内容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的知识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更是培养人才的重要保证。所以,课程组在选取教材的时候,充分考虑到了所选教材的权威性、针对性和时代性,优先采用国家规划教材(教育部、保监会推荐教材)张洪涛、庄作瑾主编的《人身保险》。同时,选择国外经典教材作为补充材料推荐给学生。在教学内容方面,课程组每学年都会根据政策与形式变化对教学内容做相应的调整,例如,当前延迟退休年龄成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课程组在教学内容中增加《退休政策与养老保险》专题来探讨。

3.完善课程要件《人身保险学》课程在开课初期只有一本教科书和一本教案。经过20年的努力和探索,目前该课程有教学大纲、配套教学课件、教案、教学案例库、系列专题、习题库和无纸化试题库等课程要件齐备。

4.完善教学方法和手段通过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学练结合、学用结合,将理论教学、案例教学和实习教学等方法有机结合,形成了理论教学、案例教学和实习教学“三位一体”的教学模式。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教学以教师课堂讲授为主,教师讲授中大量运用启发式方法。实践性问题主要运用案例式方法。这可以使学生增强学习兴趣,提高感性认识,加深对问题的理解和重视程度。例如,保险的基本原则、人寿保险理赔可以通过案例加以说明。在教学中增加实践环节,对于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意识、增强他们的动手能力和适应能力来讲都非常关键。根据课程实务性强的特点,将课程的相关内容(如人寿与健康保险的营销、条款分析、理赔等)安排在暑期实习中进一步学习检验。

5.加强校际交流2006年派一名青年教师赴中央财经大学做访问学者。2006年、2008年分别派一名青年教师攻读博士学位,目前他们均以优异成绩毕业回到金融学院的教学与科研第一线。通过青年教师在国内知名高校学习和深造,课程组与这些学校建立并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

6.搭建实践桥梁,建立实习基地2014年5月,金融学院保险系与中国太平洋保险内蒙古分公司、百年人寿内蒙古分公司草拟了《保险行业产学研合作试点方案》,达成了合作意向。两家保险公司不仅可以为学生、教师提供调研和实习的便利,同时也可以选派管理人员为学生讲授寿险营销、保险经营管理等实务性较强的课程。通过与上述两家保险公司的合作,不仅解决了毕业生实习问题,通过实践环节可以进一步检验所学知识,而且也为培养年轻教师的实践经验提供了平台。总之,《人身保险学》课程的教学与研究起步较早,经过20年的探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教学内容、教学模式、教学研究与管理、学生培养等方面形成了鲜明的课程优势与特色。本课程侧重人身保险领域,专业性强,同时兼顾职业化特色,在课程建设过程中注重理论性与实务操作性。本课程在区内同类课程中无论是开设时间还是从师资力量、社会影响来讲都是处于领先水平;从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分析,学生就业后能够很好地适应工作,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好评,已有一批毕业生在保险公司管理层崭露头角。

二、《人身保险学》课程今后建设方向及思路

内蒙古财经大学以自治区区内生源为主,以少数民族教育为特色。因此,《人身保险学》课程立足实际,旨在使学生全面掌握开放经济条件下区域人身风险及人寿保险经营活动的原理和规律,同时注重蒙汉双语教学,为地方经济培养能够适应现代保险市场的风险管理与保险类民族人才。今后的课程建设紧紧围绕上述定位,同时结合保险行业发展需要,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本课程教学体系,突出课程特色,力争将本课程建设成为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准、拥有丰富的教学资源、具有良好示范作用的精品课程。

(一)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提高团队整体水平

今后进一步加强教学队伍建设,在教学梯队人员学历水平、职称结构等方面全面加强,强化青年教师培养,提升整体教学团队的业务水平和科研水平。

1.建立完善可行的教师进修和出国访问长效机制通过国内或国外、短期或长期培训与进修提升本团队的教学水平,特别是科研实力。国内进修方面,定期或不定期选派教学科研后备人才到国内名牌学校进行期限长短不同(三个月至一年)的专题或系统学习,争取利用这种快速、有效的方式提升后备人才的教学与科研素养。国外访问机制方面,鼓励青年科研骨干到国外做访问学者,紧跟国际主流研究范式和方法,不断提升教学科研整体水平。

2.引进优秀人才,特别是具有国际化背景的青年人才

随着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程度的进一步加深,保险业竞争的加剧,保险业的发展无论是业务结构还是服务对象,都发生着深刻变化。面对全球化,适应变化的复合型保险类人才已经显得日趋稀缺化。为此,站在行业发展的高度,引进能够给课程教学团队带来新的范式冲击、具有国际化背景的青年人才,强化教学梯队的人才建设。

(二)注重课程建设,全面提升课程建设质量

随着我国保险服务业的迅速发展,商业保险逐步成为个人和家庭商业保障计划的主要承担者、企业发起的养老保障计划的重要提供者,《人身保险学》课程的开课率会越来越高,对任课教师的要求也会进一步提高。围绕保险学专业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结合国际保险市场发展趋势,体现现代经济社会人才需求特点,科学设计课程教学内容,突出实践性教学环节,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以精品课程建设为契机,全面提高课程建设质量。

(三)加大实践教学和创新教学的力度

今后进一步强化实训教学环节,扩展实训基地,加强实践教学的软硬件设施建设。根据《人身保险学》课程实务性强的特点,与《人身保险学》同一学期开设《保险实务》实验课,来配合讲授寿险公司业务经营流程。同时将课程的相关内容(如人寿与健康保险的营销、条款分析、理赔等)安排在“暑期实习”中进一步学习检验。同时将不断追踪学科前沿,紧跟行业发展步伐,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重视实验、实践性教学,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培养学生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

(四)加强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鼓励教师从事教学研究和承担教改项目

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着力打造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精品课程、双语课程改革、实训基地建设等教改项目。注重教材建设,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及时更新、提高教材编写内容和编写质量;同时开放性引进国内外优秀教材和课程,逐步实现教材建设标准的国际化。

(五)加大与实体部门的联系,发挥实体部门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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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能力型人才培养模式医疗保险专业课程设置

【中图分类号】G64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089(2018)06-0011-02

成都中医药大学医疗保险本科专业开设于2001年,至今已有15年办学历史,累计培养专业人才800余人,毕业生主要进入商业保险公司、政府医保部门、医院医保科室、医药企业及其他相关领域和行业。我校医疗保险专业在西部地区创建较早,创建初期借鉴东部地区部分高校的办学思路,重点考虑依托医学院校优势学科,即借助医学院校的医药类学科优势,突出医学院校开办医疗保险专业的特色。2017年,适逢教育部专业评估工作,本文基于两届毕业生的问卷调查,对专业课程设置及专业发展方向展开讨论,希望对课程设置调整提供参考,进一步明确办学方向,特显办学优势,提高培养质量,满足行业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

一、研究思路及方法

见表1,调查对象包括2012级、2013级医疗保险专业毕业生。问卷内容包括实习单位、就业单位,采取打分法对24门课程及三个实践环节打分,分值1~4分,1分表示不重要,4分表示很重要。同时,鼓励学生提出自己对课程设置的建议。共有84人完成调查问卷,其中2012级超过60%,2013级超过80%,收集到37条建议,可以反映班级整体状况。

二、数据描述

1.实习及就业单位分布状况

医疗保险专业包括两个实习环节,第一次是临床见习,见习单位学院统一安排,见习单位为医院临床科室,第二次是毕业实习,实习单位由学生自主联络,鼓励实习单位与就业单位一致。表2显示,2012级实习就业单位一致性明显高于2013级,一致性比例达到80%,保险行业就业实习比例为远高于2013级,76.00%,2013级在卫生行业实习就业比例明显高于2012级,卫生行业实习比例50.00%,就业比例27.78%,医院仍然存在编制紧张的问题。

2.课程分值分布状况

重要性自评打分调查涉及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两部分,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各自包括三个模块。理论课程模块包括医学类课程、保险类课程和管理类课程三个模块。医学类课程包括医学类课程和疾病分类学,医学类课程采取集合处理。保险类课程包括保险学原理、人寿与健康保险、社会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学等。管理类课程包括管理学基础、卫生管理学、医院管理学、财务会计学等课程。实践课程模块包括临床见习、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三个部分。

(1)三个知识板块总体情况

医疗保险专业知识板块包括医学类、管理类、保险类和实践类课程。四类课程构成医保专业的理论知识模块和实践知识模块。表3显示,对于医学课程和实践类课程打分高,尤其是医学类课程,两个年级都认为非常重要,管理类打分在四类课程中最低。2013级学生打分普遍高于2012级学生,可能与学风有关系。

(2)医学类课程得分高

医疗保险专业医学类课程包括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包括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病理学、药理学等,临床医学包括内科学、外科学、妇科学和儿科学,以及疾病分类学。医学类课程得分高于其它课程板块,医学类课程打分都高于1分。疾病分类学打分较高,2013级高于2012级。

(3)管理类课程得分偏低

医疗保险专业管理类知识板块包括管理学基础、卫生管理学、卫生经济学、医院管理学、财务会计学等课程。表5显示管理类课程得分都低于3分,低于医学类课程,2012级整体平均得分在2.24分,2013级得分2.82分。管理学打分都高于1分,2013级打1分的比例在各门课程中都明显少于2012级。2012级对此类课程打1分的比例较高。

(4)专业类课程得分较高

醫疗保险专业保险类课程包括保险学原理、保险法、人寿与健康保险等课程,保险类课程属于专业课程。表6显示保险类课程得分2013级都在3.40分以上,2012级得分在2.80-3.08之间,得分高于管理类课程,低于医学类课程。2012级对此类课程打1分的比例低于其对管理类课程的评价,仍然高于2013级打1分的同学的比例。

(5)实践类课程分值分布

医疗保险专业实践教学主要包括临床见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表7显示,除了毕业论文之外,临床见习和毕业实习打分高,高于对理论课程的评价。2012级与2013级差别不大,甚至2012级临床见习打分高于2013级,与针对理论课程的打分完全不同。值得关注的是毕业论文,打分不高,尤其是2012级平均2分,其中有10人打1分,说明学生对毕业论文的重要性评价较低。

三、数据分析及思考

1.基础医学课程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根据医保专业的培养目标以及培养时限,该专业对医学基础知识主要以了解为主,医保专业设置的医学类课程普遍存在课时少、种类不全的特点。医学类课程学习难度大,课时少导致教学进度快而体系不完整,学生学习难度大,畏难情绪严重。毕业生在经过毕业实习或工作之后,回顾性调查时给予医学类课程很高的重要性分值,说明学生从工作中切实感受到医学知识的重要性。

2.毕业论文的重要性评价得分偏低

毕业论文是医保专业实践类课程的核心部分。近年来,毕业生论文质量每况越下,数据性文章写作中不乏数据造假现象,且无有效办法完全杜绝此类学术不端问题。毕业论文是在毕业实习工作期间开展的工作,学生由校园生活过渡到工作环节,普遍存在工作压力大,精力有限,加之在校期间缺乏写作和科研锻炼,科研能力不足,论文完成时间紧张,无法有效开展社会调查,导致论文质量不高,学生对毕业论文写作积极性不高。

3.管理类课程的重要性评分普遍不高

实践类课程、管理类课程和医学类课程,管理类课程重要性评价得分最低。在培养目标设置中,医学类、管理类和保险类同等重要,医学类和管理类是保险类的两翼,这两类知识是中医药类大学医疗保险专业的竞争优势所在,也体现学科发展的特色。所以,我们需要逐步提高学生的认识,相对于医学类和保险类知识直接体现在技能方面,管理类知识在工作实践中作用的体现比较慢。

四、培养能力型医保人才的对策建议

1.医学类课程需要增强科学性和系统性

在课程建议中,2012级学生有2人提及“增强医学知识”,该学生在保险公司理赔岗工作。2013级有8人提出建议,要求增强医学知识的深度和广度,医学授课老师应该提高要求。在当前学时空间内,应该加强医学课程设置的科学性和系统性,适当延长医学课程的学时,专业所在学院应该加强与医学课程老师(医学院)的沟通,就医保专业对于医学知识的要求程度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共同明确医学课程的学习要求。

2.管理類课程需要调整学时和课程门类

学生建议中,对于管理类课程的建议较少,只有一位同学提及“减少管理类课程门类”。学生对管理类课程普遍评价不高,这值得思考,是否应该削减相关课程,或者降低学时数,或者调整为选修课,需要稳妥处理。预判保险行业发展趋势,保险营销将成为行业发展的基石,因此需要增加营销、商务谈判、消费心理学等课程。

3.毕业论文环节需要重新设计或取消

在三类课程体系中,学生对实践类课程重要性评价最高,实践课程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毕业论文评分低值得关注。首先,毕业论文的学分只有2分,这与学生的工作量相比完全不相称,通过调查、撰写、修改、答辩等过程,工作量非常大,因此考虑提高学分。其次,毕业论文由单个人完成,在问卷设计、调查和撰写等过程中非常困难,学生针对调查的畏难情绪,建议开展团队工作方式,以小组的形式来开展论文写作。最后,可以由学生选择写作毕业论文或毕业考试,提高毕业论文过程检查,提高毕业论文的学分。

4.加强医学类课程和保险类课程的衔接

目前,医学课程和保险课程脱节严重,保险行业对医学知识的需求不明确,保险医学课程开发不够,掌握保险知识又懂得医学知识的教师人才缺乏,教材和师资匮乏,使得学生技能难以提高。高校需要与保险企业加强合作,校企合作搭建平台,着力培养双师型人才,或者开展技能培训,企业内的核保核赔等专业技能培训前移到高校课堂,实现研究型人才与技能型人才相结合的培养模式。

参考文献: 

[1]郑先平,刘雅,袁杰.对我国医疗保险专业高等教育发展的思考[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11,(9):705-706 

[2]方立亿,柳伟华,唐建华,司毅,廖唐宏.社会医疗保险实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培养路径实证研究[J],2013,(8) :618-619 

[3]张文玲. 医疗保险营销人才专业能力研究[J]. 中国人才,2014,(14):179-180 

[4] 杨国华,何梅,罗萍,俞群俊,陈龙.医疗保险专业就业情况调查与分析[J].辽宁医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1)1: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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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金融全球化不断发展和我国金融改革不断深化,我国越来越需要知识面广、数理基础扎实、创新能力强的金融人才,这对金融学专业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相对于财经类院校来讲,工科院校的重点学科是工科,金融学专业起步较晚,教学设施投入相对不足。尤其是地方工科院校,很多还是新建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大多参照发展比较成熟的财经类院校,没形成自己的特色。另外工科院校的金融学专业毕业生尤其是本科毕业生在金融领域的社会工作中的覆盖率较低,学校知名度也远不如财经类院校,这使得工科院校金融学专业毕业生在就业环节上相对处于劣势。但现代金融学越来越注重数理模型和数量分析,很多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的研究方法被应用于金融学领域,这也使得工科院校的金融学专业具备了很多资源优势,如数理基础雄厚、计算机及信息技术资源丰富、与实体经济联系密切、工作作风务实严谨等等。目前工科院校中的老牌名校,如清华大学、同济大学等,金融学科已经跻身国内先进水平,其他的理工科大学,如南京理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等,金融学也都具备了一定实力。随着社会对金融应用型人才的需求不断扩大,尤其是对能够使用数理知识和信息技术开发金融产品的人才需求的不断扩大,为地方工科类院校培养具有理工特色的、知识多元化的应用型金融人才提供了契机。

二、工科院校本科金融学专业课程体系优化现状分析

(一)工科院校本科金融学专业课程体系优化概述

高等学校经济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金融与保险学科组在《我国金融学专业教育的问题与分析》中指出,高校应依据自身优势设置专业课程体系,理工类大学可发展数理金融和方法论特色。经过几年改革,工科院校金融学专业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突出工科特色,强调金融学与数理方法、工程思维相结合,强调定量分析与计算机应用能力,增加微观金融课程开设的比例,不断对课程设置进行优化。目前一些理工类大学的金融学课程体系已经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优化,主要表现为强调国际化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强调金融学与工程思维、数理方法的密切结合,以及强调金融实践课程的教学。

(二)辽宁工业大学金融学专业课程体系优化现状

从辽宁省来看,开设本科金融学专业的9所理工类高校也在进行着课程体系的优化。其中走在前沿的如大连理工大学,依靠学校深厚的理工背景,使金融学和数学密切结合,注重培养学生的数量分析能力,同时注重双语教学,培养国际化金融人才。目前大连理工大学金融学专业课程体系已经形成逐层推进的包括数理基础、国际化(英语能力)、金融专业知识、金融专业实践和金融专业拓展的五大模块。辽宁工业大学本科金融学专业是新设专业,也在不断地进行课程设置体系的改革和优化。为了满足地方经济发展对应用型金融人才的迫切需求,我校金融学专业将培养目标定位于培养成长创新型、国际视野型和综合应用型金融人才。本科教育是一种专业基础教育,强调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培养。我校金融学本科专业将培养重点放在具备优良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的专业复合人才。知识结构实现“经济理论+金融理论+金融投资实务”三位一体,能力结构实现“获取+应用+创新”层次递进,以保证优良的综合业务素质。在明确的人才培养目标下,我校金融学专业课程体系目前优化为四个模块:综合素质培养教学模块;专业能力培养教学模块;实践应用能力培养教学模块和创新能力培养模块。综合素质培养教学模块包括外语必修、计算机、数理分析方法、管理学科基础、法律基础五个子模块,共80学分,约占总体课程设置的41%,充分符合了本科阶段通识教育的要求,知识结构全面合理。子模块课程依托学校公共基础课平台,逐渐从基础教育必修课程过渡为专业基础必修课程和专业课程。外语必修模块课程包括大学英语、金融英语、经济预测与决策(双语)等;计算机模块课程包括大学计算机基础、数据库技术及应用、金融电子化等;数理分析方法模块课程包括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统计、统计学、计量经济学等;管理学科基础模块课程包括管理学、会计学、信用管理概论、企业信用管理等;法律基础模块课程包括经济法、国际商法、金融监管学等。此外,学校其他院系和其他专业教师还未学生提供了丰富的公共选修课,目的是拓展学生视野和人文素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专业能力培养教学模块共75学分,由专业必修课模块和专业选修课模块组成,约占总体课程设置的39%,约占专业理论与实践课程设置的66%。由宏观金融课程和微观金融课程组成。宏观金融类课程以宏观经济学、金融学等为核心展开,包括中央银行学、财政学、保险学、国际金融学等,注重金融理论的夯实,微观金融类课程以金融市场学为核心展开,包括金融投资学、投资银行学、金融衍生工具、金融工程、国际结算、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信用风险管理、财务管理、公司金融、资本运营、基金管理、财产保险、人寿保险等。专业选修课的设置将根据实际需求,在规定的学分内灵活调整和设置专业选修课程。专业能力培养模块涵盖了银行、证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信贷、投资、风险管理、金融产品等各类业务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目的是为学生提供广泛的专业基础知识,形成适应性较强的、灵活的专业能力,为后续进一步学习奠定坚实基础。实践应用能力培养教学模块共36学分,由金融基础技能和实务技能模块组成,约占总体课程设置的19%,占专业理论与实践课程设置的32%。专业基础技能模块包括统计软件实训、会计模拟实训、社会调查、商务礼仪等,金融实务技能模块包括国际结算实训、保险业务模拟实训、财务管理综合实训、金融投资综合实训、专业实习、毕业设计等。主要培养学生的金融实践应用能力。创新能力培养教学模块共2学分,重点培养学生的科技创新能力。这个模块约占总体课程设置的1%,约占专业理论与实践课程设置的2%。具体包括参加大学生科技竞赛,如挑战杯大学生学术作品竞赛、大学生创业大赛等;参加研究性学习项目;参加专业能力竞赛;进行社会调研及学术研究、发表学术论文;参与教师科研课题;参加开放性实验;创业实训等。这一模块为学生进行创新活动,培养创新精神提供了有效的平台。经过几年的研讨与改革,辽宁工业大学金融学专业不断地对课程体系进行改革和优化,然而,就目前改革现状来看,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对比改革效果好的大连理工大学,辽宁工业大学金融学专业课程体系设置的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课程体系中国际化人才培养目标不够突出,外语必修模块和国际金融、国际结算、国际投资、国际信贷、国际税收、国际经济学等课程脱节,双语课程开设不足。其次,数理分析方法模块与计算机模块突出了工科院校特色,但与金融学专业的融合度还不足。第三,专业选修课程虽在更新,但课程种类不够丰富。第四,实践和创新模块比例有增加的空间。结合我校金融学专业课程体系建设情况,并借鉴老牌名校的建设经验,提出优化工科院校金融学本科课程体的具体建议。

三、进一步优化工科院校金融学本科课程体系的建议

(一)总体思想

工科院校优化金融学本科课程体系应立足于本科阶段培养通识人才的大目标,突出综合素质培养及专业基础知识的夯实。同时充分利用工科院校的数理、计算机等资源优势,努力培养具有扎实数理基础、较强的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后续可塑性强、适合不同层次需要的成长创新型应用型人才。

(二)具体建议

1.注重金融学课程与其他学科知识的交叉融合,强调知识结构体系的全面性。在金融信息化、全球化背景下,传统金融正在演化为以电子信息化、系统工程化为特点的现代金融。金融学科的发展特点要求金融人才的培养要强化外语、数学、法律和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的学习,尤其是工科院校金融学专业,更要突出自身的数理优势。同时,本科教育是专业教育的基础阶段,仅仅通过四年的学习不可能掌握金融专业全部知识和技能,学生的后续学习能力的培养很重要。建设金融学本科课程体系时注重专业知识与其他学科间的交叉融合,提高知识综合化程度,有利于增强学生走向社会后的再学习能力、适应能力和应变能力。辽宁工业大学金融学专业课程体系中的综合素质培养模块体现了金融专业与其他学科的交叉,进一步优化时可以考虑在高年级开设一些与数理、计算机知识融合度更高的选修课程,如金融计量学等。同时提高英语与专业融合度,如国际金融、国际结算、国际投资、国际经济学等专业课程开展双语教学,采用国外原版教材,增强学生国际化程度。

2.注重宏观金融课程和微观金融课程的平衡,突出课程体系的合理性和灵活性。金融课程体系的合理性,就是以宏观金融课程为基础,如宏观经济学、货币银行学、保险学、财政学、国际经济学等,培养学生宏观思维和分析能力,夯实专业基础理论;以微观金融类课程为核心,丰富如商业银行经营、金融市场运作、公司金融、金融工程、风险管理等方向的课程,培养学生专业学习能力,为学生毕业后从事设计、开发、经营、评估等实际工作做好铺垫。

3.注重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程的调整,体现课程体系的灵活性。金融学科涉及领域广,发展迅速,因此金融学课程体系设计应具有灵活性,课程种类门数应具有可调性。金融学专业课程相对其他专业多,进一步优化时可以考虑压缩专业必修课程门数,做到少而精,减少学生考试负担。同时大大增加专业选修课门数,配合科学的考核办法,让专业选修课程成为学生提高专业理论和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专业选修课程随时更新,以增加学科的前瞻性。如果工作量大,师资有限,可以考虑借助网络教学平台,与其他院校合作,跨校选修,或者使用国内外的慕课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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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学合作是一种利用两种不同的教育环境和教育资源――学校和企业,以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综合能力和步入社会后的就业竞争力为重点,有机地结合课堂教学与工作实践,培养适合企业需要的具有实践能力人才的教育模式。最近十年,我国的民办高校的数量和规模都呈跨越式增长,承担起培养应用型人才的中坚力量。在众多人才培养模式中,产学合作尤其适用于保险学专业。

一、国内外高校产学合作模式经验借鉴

美国、德国、英国、加拿大、德国、法国、韩国等发达国家的高校都通过各种途径,采用各种方式,与企业共同搭建产学合作模式。

(一)美国

产学合作在美国的体现方式为:学校为主,企业为辅。学校利用其具备的师资力量为企业培训所需的人才,而企业一方面向学校提供人才需求信息和设备资源,另一方面帮助教师设计课程,更新教学内容,明确学生应掌握的技能,并委派工作人员辅导学生实践。同时,还为学生提供就业岗位支付薪酬,与教师共同对学生的成绩进行评价。社区大学的教师配比更有利于产学合作的进行,兼职教师的比例至少为50%,其余为专职教师。兼职教师因其丰富的实践经验,所以负责讲授应用性的课程。[1]

(二)英国

产学合作在英国的体现方式为:工读交替制度。工读交替制度即为学生在校学习与校外工作实践交替进行。根据薪金发放主体的不同分为两种:学生的薪金完全由企业给付,不考虑是在企业工作还是在学校学习;在学校学习期间,学生的薪金来自学校的资助,而在企业工作期间,则由企业提供工资。[1]

(三)加拿大

产学合作在加拿大的体现方式为:带薪实习项目。带薪实习项目是指学生是在学校学习和在企业学习交替进行的学习方式,其中工作实践学时应占理论学习学时的三分之一。不同于英国的产学合作模式,加拿大的院校建立了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的职责是确保每个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教学内容与企业的人才需求匹配融合。同时,建立互相评价的考评机制――学生通过考评机制来决定是否接受企业提供的工作岗位,企业与院校则通过考评机制来决定学生参与产学合作的资格和学分的获得。[2]

(四)德国

产学合作在德国的体现方式为:双元制。双元制指的是企业全程参与合作教育。产学合作中,由企业提供办学资金和实践工作的条件,并参与专业培养和课程建设,每个专业均成立企业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教育委员会,主要负责评价企业的产学参与资格、学生参加职业考试的相关事宜。在教学时间分配上,只有30%至40%的课程在学校进行,其余课程均在企业进行,企业和学校共同对学生的成绩进行考核。与美国的产学合作模式相同的是,师资主要来源于企业――绝大多数教师是来自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3]

(五)法国

产学合作在法国的体现方式为:精英教育模式。法国的应用型本科院校建立了严格升学选拔制度,即只招收少量优秀的高中毕业生。在精英教育模式下,学生只有通过在校学习和企业实习等数个环节的考核,才能获得学位,并且与企业签订工作合同。成绩不合格的则会被淘汰,一定的淘汰率保证了毕业生的质量和就业率。[3]

(六)韩国

产学合作在韩国的体现方式为:进行订单式教育。大学根据区域特色,专门开设一些有针对性的课程,以培养企业所需的专业人才为主要目的,这种应用型教育模式就是订单式教育。订单式教育的实施流程如下:首先由学校进行先期专业特色的深入研究;然后结合对企业的访问,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企业的需求;根据专业特点及企业需求,学校与企业界人士共同对订单式教育涉及到的各个方面进行分析;经过细致的分析后,通过研讨会的形式,落实订单式教育的实施方向,同时开发专业课程及对应的应用型教材;最后建立对订单式教育成果和效率进行判断的定性、定量的评价机制,并以此为依据,总结制订下一期的订单式教育实施方案。[4]

二、民办高校保险学产学合作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一)专业设计不适用于产学合作

很多民办高校在设计保险学专业时并没有考虑产学合作这方面,因此在教学大纲、教材的选择及师资的安排上还是遵循传统理论授课占主导的教学模式。为了配合产学合作,部分高校临时改变原有的教学课时,强行安排一些实践课时,使理论课时缩减,导致学生在没有扎实保险专业知识的前提下,进行实践操作。可见,产学合作仅仅流于形式,高校保险学教育未与企业真正融合,最终的结果就是学生实践效果差,受益少。

(二)校内教师实践能力较弱

由于一直以来,对教师的评价标准都局限于理论授课及研究,导致教师本身的实践能力薄弱,从而影响了实践课程的效果。究其原因,主要是高校对教师的评价仍过分强调学术论文与纵向课题。很多保险专业的教师都是从学校毕业就直接进入高校就职,毫无在保险机构的社会实践或工作经验,而在授课的过程中,也从未有机会到相关的企业进修学习,导致与保险行业实际脱轨,因而不具备独立承担产学合作项目的能力。

(三)缺乏互利共赢合作机制

目前,保险企业参与产学合作的积极性不强,主要原因是由于缺乏互利共赢合作机制。产学合作的目的在于高校借助企业弥补理论教学的不足,企业则借助高校获得技能型人力资源。保险行业经营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对于保险商品开发、营销、核保、理赔、投资及管理等一系列环节的广泛人才需求,但现实是产学合作模式也很难培养出真正满足企业“岗位零距离”的人才要求[5],学生毕业后上岗往往需要企业再次投入人力和物力进行“二次培训”,增加了雇佣成本。同时,在产学合作中,保险企业对高校的科研成果和教学资源几乎无依赖性,导致产学合作成为高校单方面收益,而保险企业收益甚微的“冷门”项目,产学合作的目的没有得到实现。

(四)缺乏产学合作评价体系

目前,民办高校还未形成系统的产学合作评价体系,对于学校、企业、学生等参与主体的表现没有合理的评价标准。教师参与实践如何考核,企业在合作项目中的参与程度如何,学生在产学合作中的收获无法量化等问题都亟待解决。

三、民办高校保险学专业产学合作人才培养计划

民办高校与保险机构进行产学合作的过程中,后者往往处于被动地位,因此要求高校能够制定一套切实可行,达到互利共赢目标的合作计划,以此来吸引合作企业。下面就以保险学专业为例,具体阐述一下合作计划的相关内容。

保险学的产学合作计划应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以专业知识的认知为主,这个阶段主要是在大三这个学年。根据保险学专业的教学大纲,学生会在大三学年学习专业主干课,至少包括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这两门课程。在设计以上两门课的教学大纲时,应该将总课时的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作为实践课时。同时,学生还会涉及其他专业限选课的学习,这些课程也应安排不少于四分之一的实践课时。上述实践课时应该在理论课时完成后进行。实践课时分为校内和校外两部分:校内的部分主要是由校内老师以进行,主要帮助学生梳理相应课程的理论知识,指导学生在模拟仿真实验室进行专业软件操作,使学生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同时为学生顺利完成在校外的实践课时做准备;校外的部分主要是由合作的保险企业负责,学生在其经营场所由专门的工作人员带领,先熟悉各部门的工作环境和业务流程,然后在每个部门进行见习或是实践操作。通过校内与校外的实践课,学生可以进一步地了解保险业的性质,对所学专业有更深入细致地认识。第二阶段是以学生自主选择金融机构为主,这个阶段主要是在大四这个学年。学生结合学习的相关专业课程和第一阶段进行的实践课程,根据自己的职业规划或是兴趣特长,选择保险公司的某个业务部门进行为期2~3个月的专项实践。如果有同学对未来并不想从事保险行业,学校应尊重学生的选择,可以安排他去其他领域的合作企业进行实践,达到产学合作的真正目的。

四、民办高校保险学专业产学合作注意事项

根据上述产学合作计划的具体内容和国外产学合作模式的借鉴,具体实施过程中有如下几点需要注意:

(一)奠定保险学专业产学合作的基础

民办高校在产学合作人才培养过程中更注重应用性,因此在设计培养方案、课程大纲,选用或编写教材时要将实践课程或课时考虑在内,奠定产学合作的坚实基础。因此,学校需要产学合作企业提供一定的技术指导,使培养方案更贴近实际工作,更有利于提高学生的能力和竞争力,课程大纲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比例适当,教材更具有实用性和时代感。作为保险学专业,就是要在寿险和非寿险两个领域分别涉及的保险商品(包含市场分析、险种的开发、合同的制定、营销、核保、理赔)和公司管理(包含计划、统计、投资、财务、偿付能力、人力资源、效益评价、再保险)两大模块进行合理设计,根据包含的内容对大模块进行分解,将其划分为若干个小模块,使教师易于传授,学生能够更好的理解对应的知识点,并与实践紧密结合,学以致用。

(二)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民办高校进行产学合作,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是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环节。学校应选派教师到合作企业进行顶岗实习,充分了解实际工作流程,并参与相关企业的从业资格考试,进一步掌握和巩固企业所需的一系列技能。对于保险学专业的教师而言,除了在保险公司或再保险公司进行实践能力培训外,还可以选择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等保险中介机构,如果有机会进入地方保监会学习,更有利于实践教学工作。对于资金较雄厚、资源较丰富的民办高校,还可以将教师送到国外优秀的应用型财经院校进行实地考察,学习他们的先进教学理念、有效的产学合作模式来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双师型”能力的另一种方法就是鼓励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技能大赛,在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应用能力的同时,教师的实践能力也会得到显著提高。

(三)建立互利共赢合作机制

保险企业在产学合作中希望获得的利益主要涉及三个方面:首先,希望从产学合作中发掘实践型保险人才日后为企业服务;二是通过与民办高校的产学合作,提高保险企业的声誉,树立良好的保险形象;三是借助民办高校的学术平台和学术能力,进行保险新产品的研发。[6]鉴于目前企业在产学合作中“无利可图”的局面,民办高校与保险机构应共同建立互利共赢合作机制,即以技术研发、人才培养、长期效益为契合点,充分利用高校与企业提供的差异性的保险环境和保险资源,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专业素养与职业能力的有机结合,共同培养适应未来保险行业发展的综合型实践人才。[5]

(四)建立产学合作评价体系

建立产学合作评价体系是保障产学合作顺利进行的关键。民办高校应专门设立产学合作监督评价小组,小组的成员应由政府、学校、企业、学生代表共同组成。针对保险学专业产学合作监督评价小组而言,政府成员可以从地方保监会或是省市社会保障厅进行聘请,他们要对校方和企业的合作效果进行评价;校方成员应由对教学和管理都非常了解的教研室主任或院长组成;企业成员应由参与产学合作的保险企业或政府机构的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他们与校方共同对学生在产学合作中的表现进行评价;学生成员则由参与产学合作的学生推选的代表组成,他们要对学校和企业提供的产学合作项目进行评价。综上所述,评价的对象包括校方、企业和学生。监督评价小组每学年都要进行全方位评估,因此评价标准涉及的内容较多。最后还要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突出的主体给予表扬奖励,对表现不佳的一方提出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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