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0 16: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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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对城镇新区进行建设以及旧区改造促进了房地产投资的增加
由于新区建设需要房地产的直接相关投资,房地产资金会直接注入,从而带动了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另外,城镇旧区的搬迁改造也会带动当地房地产市场发展,以及房地产投资的增加。同时,搬迁户对住房的需求也会增加,供求效应促使房地产投资增加。
1.1.2新型城镇化中人口的增加相应推动了对住房需求的增加
据数据显示,中国城镇化每年以约1%的速度推进,城镇人口年均增长4%~5%,从而带动新增住房需求快速增长。由于新型城镇化的速度不断增快,大量的人口向城镇涌入,他们对住房的消费需求也不断扩大,对住房面积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房地产投资也会相应地增加。
1.1.3新型城镇化带来的生活水平提升带动了房地产投资的增加
由于城镇化的不断发展,居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于房地产有着更高的需求。如房屋置换、休闲旅游、娱乐消费等,这些都对房地产消费投资提出了新的要求,带动了房地产投资的增加。
1.2房地产投资对新型城镇化的影响作用
房地产业是城镇化的重要物质载体,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在新型城镇化发展过程中,人口和城市面积都高速膨胀,必然会带动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相应地房地产投资在一定时期内的快速增长会推动新型城镇化的发展。
1.2.1房地产投资的增加解决了城镇化中一部分人口的就业
由于房地产资金的增加,房地产市场的发展,需要更多的工人来参与到房地产建设中来,因而解决了部分人口和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问题。另外,房地产相关产业的发展也会使得相关行业人员的需求增加,解决了城镇化中部分人口的就业问题。
1.2.2房地产投资的增加扩大了新型城镇化的建设资金
城镇化建设的不断发展也要求建设资金的不断投入,房地产投资的逐年增加、配套建设的不断增大,促使新型城镇化朝着环境更和谐、配套更完善、服务更全面的方向发展。房地产投资为新型城镇化的建设加快了步伐,两者之间是相互依存的。房地产投资要和城镇化发展相适应,与产业发展相协调。投资滞后会影响房地产及相关产业的发展;投资超前则会造成资源和能源的浪费。
2结论与建议
2.1结论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城镇化发展水平与房地产投资存在正相关协整关系,二者之间存在着相互影响的关系。在短时期内,我国城镇化水平的变化对房地产投资增加影响不大,不是其增加的原因,而房地产投资的变化则会使城镇化水平发生一定的变动,即城镇化水平对于房地产投资的影响不显著,而房地产投资对于新型城镇化的影响显著。在长时期内,我国新型城镇化的建设对于房地产投资具有一定的影响拉动作用,而且这种作用力大于房地产投资对于新型城镇化的影响推动作用。
2.2建议
从发达国家的城镇化发展经验来看,房地产本身的逐利性会给城镇化的发展带来一定的难题,会导致城镇化的片面发展,房地产的健康发展才能有效促进新型城镇化。鉴于此,我国在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应合理引导房地产投资的方向,使两者协调健康发展。
2.2.1城镇化方面
首先,根据城镇自身特点,科学规划其长远的发展,引导房地产在城镇化发展中的合理投资,避免盲目的开发投资或者是滞后的房屋建设。其次,重点做好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工作,在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容量、地址、分配和管理等方面合理设计,加大过程控制与服务管理。再次,完善城镇的基础配套建设,建立生态宜居、宜业的城镇,提升城镇居民生活质量水平。最后,根据住房市场的供需合理供应房地产市场的土地,做好旧城改造和征地安置补偿工作,保障人民的正当利益。
2.2.2房地产投资方面
1.从发展速度来看:城镇化水平加速提高,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的局面得到扭转。
城镇化首先表现为农村人口不断向城镇转移,城镇人口规模不断扩张的过程。全市城镇常住人口由1990年的71.5万人增加到2013年的260.3万人,增长264%,远高于同期常住总人口增长幅度(44.1%)。带动城镇化率由1990年的22.6%提高到2013年的57.1%,年均提高1.5个百分点。自2010年开始,嘉兴城镇化率首次高于工业化率(工业增加值/地区生产总值),到2013年,两者间的差距由2010年的1.4个百分点扩大到7.5个百分点,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的局面得到改观。
2.从发展动力来看:由依靠工业化核心主导向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撑转变。
一方面,以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特征的新型工业化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第三产业尤其是生产业将迅速发展,2013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增速位居全省第2位,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首次突破40%,科技研发、信息软件、商务服务等新兴服务业增长11.8%,分别高出GDP增速、服务业增加值增速和工业增速2.2、2.4和0.5个百分点;另一方面,随着工业优化升级,资金和技术对人工的挤出效应更加明显,服务业对就业的吸纳作用进一步凸显,成为推动城镇化向纵深跃进的后续动力。
3.从发展布局来看:嘉兴已由依靠单个城市平面扩张转向市域城市群式发展。
嘉兴于2006年在全省率先出台第一个覆盖全市域的城市总体规划,在此基础上形成了“1640300”的布局体系。经过多年推进,嘉兴城镇空间格局体系不断优化,城镇化区域协调程度较好。2013年,嘉兴市区城镇化率67.7%,居县(市)首位,所辖的5个县市城镇化率均达到50%以上,其中最高平湖市城镇化率为55.3%,最低桐乡市城镇化率52%,相差并不大。
4.从发展质量来看:嘉兴城镇化发展综合水平在全国和全省处于中上位置。从全国比较来看,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最新的《中国城镇化质量综合评价报告》,基于2010年的统计数据,从城镇自身发展质量、城镇化推进效率和城乡协调发展程度3个维度共34个评价指标,对全国286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城镇化质量进行了评价。根据该报告,嘉兴城镇化质量指数位列第31位,处于中上水平。在112个20万-50万人口的中等城市中,嘉兴城镇化质量指数位居第5位,优势比较明显。从省内比较来看,根据省统计局的《2012年浙江省新型城市化进程综合评价分析》,2010-2012年,嘉兴新型城市化综合评价依次位列全省第6、第5、第4位,呈逐年上升趋势。
二、面临四大制约
1.省级开发区(园区)产业规模档次偏弱,制约新型城镇化对高端要素的集聚作用。
总体看,嘉兴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的亩均投入产出率不高、经济总量偏小、主导产业不强、高端要素集聚能力不足。2013年,全市12家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亩均工业产值199.2万元,低于全省平均的253.2万元,与杭州亩均工业产值446.3万元相比更是相差甚远;经济密度(工业主营业务收入/投产工业用地面积)为248.8万元,低于全省平均的321万元;主要产业集中度为48.4%,一般集中度较好的多在60%-70%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数占园区内工业企业总数的比重仅为1.6%,研发人员数占园区内从业人员总数的比重仅为3.2%。
2.城镇发展能级和规模效应偏弱,制约新型城镇化整体发展水平的提升。
城镇化最主要的效果就是集聚效应和规模效益。就嘉兴看,一方面,中心城市在带动整个区域发展、提升城镇化整体水平上应起的核心主导作用并不突出。2013年,市区常住城镇人口占全市比重由1990年的41.1%下降到26.7%,市区GDP占全市比重只有24.8%,按常住人口计算的人均GDP低于全市平均4804元。规模以上高新技术总产值比重只有21%,低于全市平均及多数县市。地方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等主要指标增速也均低于全市平均。另一方面,中心城镇在带动腹地区域发展、推进农村就地城镇化上应起的关键节点作用并不突出。全市44个新市镇中,常住人口达到10万人以上的只有5个镇,人数最多的许村也仅12万人。平均每个镇常住人口数5.7万人、建成区面积6.1平方公里。城镇规模偏小,功能偏弱,产业支撑乏力,对周围农村地区难以形成有效的吸引。
3.资源环境承载的实有人口数量已近极限,制约新型城镇化“以人为本”核心作用的发挥。
根据浙江大学米红教授的研究,嘉兴人口总量在422万左右较为适宜,如牺牲部分满意度,到2020年最高人口容量在539万人。2013年,嘉兴实有人口549.6万人,常住人口455.8万人,资源环境承载的实有人口数量已近极限。按照新型城镇化“以人为本”、均等化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要求,嘉兴户籍人口的城镇化率只有34.9%,远低于57.1%的水平。按照2006-2013年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3个百分点的增速计算,到2015年,全市城镇人口约270万人左右,2020年城镇人口约325万人左右。目前嘉兴城镇人口数约260万人,即未来还有60多万人将集聚到城镇。据测算,一个农民进入嘉兴这样的中等城市,城市配套成本约10万元/人,如将所有外来人口全部转化为市民,配套资金超过600亿元,成本巨大。
4.资源环境基础薄弱,制约新型城镇化内涵集约式发展。
新型城镇化是绿色、生态、集约、可持续发展的城镇化。在传统经济增长模式的影响下,嘉兴资源贫乏与粗放型利用并存,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居高不下与生态环境容量的矛盾依然突出。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全市城镇建成区面积由1990年的66.4平方公里扩大到2013年的245.9平方公里,年均增长6%,是同期城镇化率年均增速的4倍,城镇发展所占用土地的增长与城镇化水平的提升不相适应。城市环境污染严重。全市市控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五类和劣五类水质河流断面占比为76.1%,全市在役9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不达标。市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只有58.9%,空气质量在全省排名第9位。能源消耗居高不下。2013年,全市七大高耗能行业能耗995.1万吨标煤,增长3.6%,占全部规上工业能源消费的比重达78.5%。
三、重点处理好“三对关系”
1.结合实际,推进新型城镇化要把握“三个跳出”。
一是要跳出城镇化发展城镇化。要更多地从产业的角度、文化的角度、生态的角度和服务的角度来关注以及评价城镇化发展。二是要跳出模式化发展城镇化。推进新型城镇化要更多地从本地现实出发。就嘉兴来看,需考虑人口空间分布相对分散的现实,在推进农村人口转移集聚的过程中,要加强就地城镇化的探索和尝试;考虑传统产业比重长期偏高的现实,重点围绕产业特定价值链环节的技术改造和市场拓展这两头,加强研究扶持。三要跳出嘉兴发展城镇化。要把推进新型城镇化放到以沪杭为中心的长三角城市群发展的大背景中去筹划,避免被沪杭苏甬大城市边缘化、郊区化。
2.注重质量,推进新型城镇化要处理好“三对关系”。
一是处理好城与产的关系,推动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坚持以先进制造业为主导,加强产业选择的战略设计,打造“2+1”的产业体系。整合提升产业转型升级载体,省级以上开发区要凭借资源和政策优势走品牌式发展道路;市镇工业园区要探索打破镇域行政管理界限,整合地理相邻、产业相近、功能相同的园区,逐步形成“一区一业、一园一品”的特色产业园区。二是处理好城与镇的关系,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强化中心城市规模和功能的双重支撑,规模上要稳健拉开发展框架,功能上要重点强化高端制造、科研教育两大功能,确立其在区域产业链中的高端地位。推进县域经济向一体化“都市区”经济转变,统筹全市规划体系,实行双重管理、以市为主的规划管理体制。突破行政区划限制,加强市、县(市)总体规划的融合衔接。建立公共服务并轨衔接的体制机制和跨行政区域的资源要素交易平台。建立以小城市为战略节点的四级城镇体系。三是处理好城与乡的关系,促进城镇和三农建设协调推进。坚持确保粮食安全和发展现代农业相结合,落实稳粮增产各项措施,加快农业和农民的现代化。探索建立以职业、居住地划分的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探索农村土地承包权长久不变、集体资产股份制的体制机制,改革完善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制度。实行土地指标按产业项目竞争择优配置机制和差别化地价政策。推动“亩产税收”政策在服务业等其他行业的全面实施。
3.创新机制,强化新型城镇化发展“三大保障”。
新型城镇化核心要解决我国旧型城镇化面临的突出问题,一是人的问题,即农民工的半市民化,2.34亿的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未真正享受城镇的公共服务,大量农业转移人口未能融入到城市社会。二是地的问题,建设用地的增长速度远远快于城镇人口数量增长的速度,城市的容积率比发达国家要低得多,城市人口的人均占比面积高于发达国家,人均占地面积从2000年的130平米上升到2012年的142平米。三是业的问题,即产业发展和就业问题。产业发展呈现“东高西低”,农民工为寻求就业,跨区域大范围的流动,导致城镇和社会也是高流动。四是生态的问题,一些特大城市的“城市病”日趋严重,交通的拥堵、环境污染的加剧、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不足等。为解决这些问题,新型城镇化的发展逻辑是坚持城镇化要从“市”而来,走市场化的发展新模式,切实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同时,要通过政府引导,依靠制度创新建立跨城乡的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土地和资本市场,打破城乡二元市场结构格局,推进生产要素的流动和公共资源的均衡配置,实现人、地、业、生态等要素的协调互动发展。城镇化金融支持路径的选择取决于城镇化的发展逻辑,要通过制度创新,建立多元化、市场化的金融支持城镇化发展路径。
二、新型城镇化金融需求分析
金融是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核心支持因素,是协调人、业、地、生态等要素的中枢环节。当前,我国城镇化正在快速推进之中,城镇化将引发巨大的潜在投融资需求。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在金融需求结构上表现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的融资需求占比将大幅提升,在金融需求量上呈现出资金数量大、周期长、低成本等特点,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基础设施建设的金融需求。
相较于农村地区,城市和城镇的重要特征就是拥有相对完善的基础设施体系。根据世界银行定义,基础设施可以分为经济基础设施与社会基础设施。其中,经济基础设施是指长期使用的工程构筑、设备、设施及其为经济生产和家庭所提供的服务,具体包括电力、通信、自来水、管道煤气、排污等公共设施,水利、道路等公共工程,以及铁路、交通、港口、机场等交通设施。社会基础设施主要是指教育、卫生保健等公共服务设施。据测算,每转移一个农村人口需要增加城建费用约6万元,那么仅仅当前转移就业的2亿农村户籍的城镇人口就将产生12万亿元的建设资金需求。随着未来人口的自然增长以及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资金需求将继续扩大。
(二)人口城镇化的金融需求。
人口城镇化主要是部分农业人口选择从事非农业劳动,转而进入城镇生活,完成从农民到市民的角色转换。农民进入城市生活,在住房、教育及医疗、社会保障和个体经营方面,需要一定的金融支持。
(三)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金融需求。
新型城镇化的加快,必然伴随着主导产业、支柱产业的转换。意味着需要投入大量的金融资源来支持新型城镇各类产业的调整以及集约型、低碳型产业的发展,推进城市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小微企业的发展,为新进人口提供就业机会,营造良好创业环境,增强城市经济活力和竞争力。
(四)新农村建设的金融需求。
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是统筹协调、相互促进的关系,伴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的推进,强农惠农仍将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新农村建设资金需求巨大。综上,根据新型城镇化规划,2020年常住人口的城镇化比率要达到60%左右,未来人口城镇化比率将以每年接近一个百分点的速度增长,每年将有大约1300万人进入城市。按照2012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在2012年的抽样调查研究显示,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新增城镇人口每增加一人,财政支出平均需要8万元,那么未来每年城镇化需要的新增财政支出就将达到10400亿元。财政资金的配套是解决城镇化金融需求的一个重要方面,剩余部分资金缺口仍然要通过其他制度设计予以安排。
三、新型城镇化金融供给分析
在城镇化发展的不同阶段,资金供给存在不同的特点。1986-1990年期间,以财政投入为主、银行信贷为辅,1991-1997年期间,以土地资源收益为主、银行信贷为辅,1998至今,城镇化建设资金来源主要渠道有政府财政资金、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政府融资平台、地方债等五个方面。
(一)政府财政资金。
包括中央政府的专项补助、国债资金、地方政府预算内的城建资金以及土地出让金收入等等,而土地出让收入成为地方财政支持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重要甚至主要来源。近年来,土地出让金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30%以上,占地方财政收入的70%左右。
(二)政策性金融投入。
它是介于财政投资和商业银行贷款之间的融资来源,在我国主要是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要求,向新型城镇化中的基础设施等提供融资。
(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借入。
主要是设立城司,通过土地或用财政等政府信用作抵押,从银行取得贷款或者发行建设债券,国家审计署的公告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全国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206988.65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9256.49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资金有87%投向了市政建设、土地收储、交通运输、保障性住房等基础性、公益性领域。
(四)地方政府债券。
2011年和2012年两年中央政府在确定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内,本着自愿原则,选择经济基础较好、债务负担较轻、资本市场发育成熟的上海、浙江、广东、深圳作为地方政府自行发行债券的试点省(市),其余地区仍由中央财政发行。今年国家又批准了京沪苏浙等十个地方政府自行发债。
(五)商业金融支持。
商业金融体系有着较强的吸纳社会闲散资金的能力,各地在城镇化过程中,通过大力发展商业银行、丰富信贷产品,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推动人口城镇化、产业城镇化、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的协调发展。金融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现有金融体制难以有效匹配城镇化建设资金供求双方,与城镇化旺盛的金融需求相比,金融供给总量明显不足,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财政收入难以长期支持城镇化,尤其是土地财政不可持续。二是政策性金融提供资金及服务能力有限。三是平台融资额度有限且容易累积风险。四是通过资本市场获得的融资有限,大量的社会资本未参与到城镇化建设中。五是农村金融服务存在金融抑制现象,难以满足城镇化建设需要。
四、金融支持新型城镇化的路径选择
解决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金融供给问题,核心是理顺城府和市场功能边界问题。在城镇化建设中,政府与市场功能边界划分存在以下影响因素。
1.资金规模与投入周期。
投资规模大、建设与回收周期长的城镇化建设项目,普遍具有外部性,存在商业效益较低或投资风险较大的问题,呈现明显的公共产品特征,难以通过完全的市场商业性渠道获得金融支持。然而政府资金规模有限,如何调动市场力量,实现政府与市场的有效结合,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2.区域差异与金融发展水平。
不同区域的城镇化发展阶段不同,其金融发展水平也存在较大差异。以东中西部固定资产资金来源结构为例,根据2013年统计年鉴,西部地区经济金融发展相对滞后,国家预算内资金投入占比达12.8%,城镇化建设对财政资金依赖度大大高于东部地区的3.5%与中部地区的4.2%;国内银行信贷仍是城镇化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西部地区金融市场不发达,资金主要依赖于银行信贷,国内贷款投入比例为16.0%,中部与东部地区则分别为8.6%和14.2%;自筹资金主要来源于地方财政、企事业单位贷款、发行债券等,西部地区地方与市场力量较弱,自筹资金比例仅为59.3%,中部与东部地区则分别为76.2%和61.2%。
3.信息透明度。
对于村镇、中西部地区以及部分建设项目,信息透明度相对较低,信息不对称致使商业性金融机构难以发展业务。各级政府需要对这些领域进行合理规划,搭建完善的信息沟通机制,实现市场与政府信息共享,提升信息透明度,健全相关保障机制,保证城镇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4.风险收益水平。
在城镇化建设中,部分项目具有公共物品特征与公益性质,如垃圾、污水处理等设施建设,难以产生现金流,需要政府通过财政补贴等政策予以支持,保证还款来源。此外,一些行业、项目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风险较高,担保不易落实,还款来源有限,商业性金融机构无力承担,也需要政府介入保障。因此,为解决城镇化建设资金供需的矛盾,推进城镇化建设,必须创新融资模式,明确政府与市场的功能定位,处理好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的关系,根据新型城镇化发展的不同阶段,构建差异化、个性化的长效金融支持体系。
(一)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
建立透明的收费制度加强项目现金流建设,推进公私合营PPP项目的选择,以责权利对等的合约规范各种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吸引社会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财政资金主要支持无现金流、无收益的纯公益性项目,并通过建立财政资金引导基金,全方位吸纳社会各类资金投入新型城镇化建设;政府要积极推进信息透明度、构建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二)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融合发展。
积极发挥政策性金融在支持农业、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方面的作用,拓宽低成本、长周期、安全性高的融资来源渠道;发挥商业性金融在促进产业发展和结构升级方面的优势,加强对城镇化建设中能产生现金流的经营性项目的支持力度,增强对重点产业及中小城市、中小企业的金融供给,实现新型城镇化的产城融合发展。
(三)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
赋予更多地方政府自主举债权,建立健全地方债券发行管理制度,不断创新市场债等融资工具;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推进资产证券化,建立产业链投资基金,为新型城镇化的建设提供多元化的资金支持,发挥市场在资金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的城镇化资金保障机制。
(四)推进城镇化金融支持模式动态化发展。
公共财政(publicfinance)指的是国家或政府为市场提供公共服务的分配活动或经济活动,它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一种财政类型和模式。公共财政面对的是由私人部门经济与公共部门经济共同组合的混合经济的背景,是从市场失灵出发,来界定公共部门即政府的经济活动范围和职能的。随着城镇化的发展水平的提高,人口不断聚集,公共服务的覆盖面变得越来越小,使得公共物品和服务的提供成本也不断下降。而城镇化的发展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使得其更有能力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及其特点决定了其与公共财政有着紧密的联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新型城镇化的不断发展要求公共财政提供制度保障
随着新型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工业化和市场化的步伐也在加快。市场在某些领域诸如公共物品提供领域的“失灵”状态决定了公共财政体系必须加快完善起来。即市场逐渐退出某些竞争性领域,只在资源配置方面发挥基础性作用,而政府财政在市场存在缺陷的领域加大支持力度。公共财政体系的完善能更好地满足新型城镇化推进过程中人们对公共物品和服务不断增长的需求。
(二)新型城镇化需要公共财政发挥其杠杆调节作用
新型城镇化相对于传统城镇化而言,更加注重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利用,而公共财政政策作为一种重要的调控手段能在这方面发挥其重要功能。一方面,新型城镇化强调突出城镇特色,公共财政政策需要引导企业找到适合本地区发展的特色优势产业。另一方面,新型城镇化同时强调突出城市的主导功能,公共财政政策同样需要引导城市圈的合理布局,形成以大城市为支撑,中小城市为重点,促进大城市和小城镇的协调发展。
(三)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是新型城镇化和公共财政的公共目标
新型城镇化追求一种城乡互动、协调发展的机制,以期同时推动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而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同样是公共财政体制所追求的目标。公共财政应利用政府购买支出和转移支付等手段不断调节城乡公共服务规模,以最终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而这对于新型城镇化又是尤为重要的。具体而言,我国目前要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主要是提升农村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面的水平,而这些能为城镇化过程中的失地农民或进城农民工等提供更好的保障。
(四)“绿色城镇化”理念需要公共财政政策的支撑
新型城镇化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注重环境和资源的保护。而这一领域属于“市场失灵”的范畴,公共财政正好能发挥其用武之地。盲目追求经济发展而忽视环境的“城镇化”不是“新型城镇化”。公共财政体制应利用税收、补贴等手段来纠正(鼓励)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的负(正)外部性行为,加大对资源和环境的保护力度,推进城镇化的同时也保持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公共财政政策建议
(一)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使中央和地方财权与事权相匹配
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公共财政体制必须得到完善,这样才能避免出现越位与缺位。必须建立起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公共财政体制,保证新型城镇化建设对资金需求的稳定。合理界定中央和地方的财权与事权,必须明确政府与市场的分工。市场可以解决的事,政府就应该退出,充分发挥“看不见的手”的引导作用,而市场解决不了的事(比如公共物品提供等),政府就应该主动解决。具体来说,事权的划分要以公共物品受益范围为考量对象,即如果受益范围超过了本级政府辖区,则应由上一级政府或受益范围内多个政府共同承担;而财权则必须保证本级政府具有与事权相应的财力以满足其履行职能。要拓宽县(市)、乡财政的收入渠道,鼓励县(市)招商引资,并可以将招商引资项目的税收收入留给县(市),同时可以考虑将乡镇财政部门组织的各项收入留给乡镇,取消乡镇基数上解等。
(二)健全转移支付制度,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均衡发展
新型城镇化不仅是发达地区的城镇化,还要包括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所以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就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我国目前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还存在一些不尽完善的地方,比如资金分配不规范,有些资金甚至流向了东部发达地区;又如财政转移支付仅停留在保障阶段,缺乏引导功能,这样地方政府对新型城镇化强调的环境保护等方面就缺乏发展的动力。在公共财政体系下必须坚定不移推进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善。首先,在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的同时要优化转移支付的结构,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以增强地方政府公共物品供给的能力,要打破传统的观念、方法,充分照顾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增加对这些地区转移支付的力度。其次,建立健全省级以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不断压缩省一级财政支出,使财力向市县倾斜。再次,加强财政转移支付的产业引导功能。对于地方发展符合新型城镇化思路的资源集约型、环境友好型等产业给予财政专项资金补助,增强地方政府建设“绿色”城镇化的动力。
(三)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促成新农村建设与
新型城镇化的“联动效应”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不是对立的而是有机联系的,在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同时必须加快新农村建设。公共财政体系下的转移支付制度在保证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的同时还应促进功能区的建设,即促进产粮区、林业区、草原生态区等的建设,这一方面会促进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另一方面也使地方经济得到发展,政府财政收入增加,实现了“新农村建设”与财政发展的双赢。而要实现这一点,需要财政完善农业专项工程转移支付、开创新型农业税收体系以调动农民积极性等作为保障。
(四)推行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化改革
1.1.1对城镇新区进行建设以及旧区改造促进了房地产投资的增加
由于新区建设需要房地产的直接相关投资,房地产资金会直接注入,从而带动了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另外,城镇旧区的搬迁改造也会带动当地房地产市场发展,以及房地产投资的增加。同时,搬迁户对住房的需求也会增加,供求效应促使房地产投资增加。
1.1.2新型城镇化中人口的增加相应推动了对住房需求的增加
据数据显示,中国城镇化每年以约1%的速度推进,城镇人口年均增长4%~5%,从而带动新增住房需求快速增长。由于新型城镇化的速度不断增快,大量的人口向城镇涌入,他们对住房的消费需求也不断扩大,对住房面积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房地产投资也会相应地增加。
1.1.3新型城镇化带来的生活水平提升带动了房地产投资的增加
由于城镇化的不断发展,居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于房地产有着更高的需求。如房屋置换、休闲旅游、娱乐消费等,这些都对房地产消费投资提出了新的要求,带动了房地产投资的增加。
1.2房地产投资对新型城镇化的影响作用
房地产业是城镇化的重要物质载体,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在新型城镇化发展过程中,人口和城市面积都高速膨胀,必然会带动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相应地房地产投资在一定时期内的快速增长会推动新型城镇化的发展。
1.2.1房地产投资的增加解决了城镇化中一部分人口的就业
由于房地产资金的增加,房地产市场的发展,需要更多的工人来参与到房地产建设中来,因而解决了部分人口和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问题。另外,房地产相关产业的发展也会使得相关行业人员的需求增加,解决了城镇化中部分人口的就业问题。
1.2.2房地产投资的增加扩大了新型城镇化的建设资金
城镇化建设的不断发展也要求建设资金的不断投入,房地产投资的逐年增加、配套建设的不断增大,促使新型城镇化朝着环境更和谐、配套更完善、服务更全面的方向发展。房地产投资为新型城镇化的建设加快了步伐,两者之间是相互依存的。房地产投资要和城镇化发展相适应,与产业发展相协调。投资滞后会影响房地产及相关产业的发展;投资超前则会造成资源和能源的浪费。
2结论与建议
2.1结论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城镇化发展水平与房地产投资存在正相关协整关系,二者之间存在着相互影响的关系。在短时期内,我国城镇化水平的变化对房地产投资增加影响不大,不是其增加的原因,而房地产投资的变化则会使城镇化水平发生一定的变动,即城镇化水平对于房地产投资的影响不显着,而房地产投资对于新型城镇化的影响显着。在长时期内,我国新型城镇化的建设对于房地产投资具有一定的影响拉动作用,而且这种作用力大于房地产投资对于新型城镇化的影响推动作用。
2.2建议
从发达国家的城镇化发展经验来看,房地产本身的逐利性会给城镇化的发展带来一定的难题,会导致城镇化的片面发展,房地产的健康发展才能有效促进新型城镇化。鉴于此,我国在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应合理引导房地产投资的方向,使两者协调健康发展。
2.2.1城镇化方面
首先,根据城镇自身特点,科学规划其长远的发展,引导房地产在城镇化发展中的合理投资,避免盲目的开发投资或者是滞后的房屋建设。其次,重点做好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工作,在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容量、地址、分配和管理等方面合理设计,加大过程控制与服务管理。再次,完善城镇的基础配套建设,建立生态宜居、宜业的城镇,提升城镇居民生活质量水平。最后,根据住房市场的供需合理供应房地产市场的土地,做好旧城改造和征地安置补偿工作,保障人民的正当利益。
1.1国内高铁客运枢纽布局概况
根据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提出修建“四纵四横”客运专线,中国进入高速铁路快速建设期,对中国城市和区域发展产生一系列影响。以京沪高铁为例,全线共布置23个站点,在布局上呈现出城市边缘新区为主的态势,超过14个站布置于建成区,仅有2个站布置于建成区内,其中20个为新建站,仅有3个为既有站改建。上述统计体现了国内高铁“新”和“郊”的特点。
1.2选址理论概述
关于铁路站点选址的理论在国外最早出现,主要可以归纳为连续型选址模型、离散型选址模型、综合型选址模型。前两种,主要用于确定选址备选方案,第三种则是对已提供的备选方案进行综合评价,选出最优方案。(1)连续型选址模型代表性方法为重心法,通过一种连续模拟方法寻找物体系统的几何重心,以确定高铁客运站设置的最佳地理位置。该方法因其应用较灵活,不限于备选方案提供的位置,通常在铁路枢纽内进行单个站场选址中予以应用。然而,这种模型的计算只考虑了客流量需求或总费用,并未涉及站场选址与城市发展规划、既有基础设施、自然环境等之间的协调关系,计算得到的结果较难直接釆用,常常仅作参考。(2)离散型模型选址方法常常以运输成本与建设成本相加得到的总成本最低为目标函数来进行枢纽布局规划。(3)综合型选址模型都是在给定选址决策备选方案的前提下,建立符合决策需求及现实情况的评价指标体系,再采用某种合适的综合评价方法,如层次分析法、模糊综合评价法、灰色理论评价法、神经网络及GIS等方法对备选方案进行评价择优。该方法计算过程过于理想化,选址结果可能由于采集指标的差异出现迥异的情况,在实际应用中适应性有待提升。国内也开展了相关的研究,主要以定性分析为主。定量计算的方法以模糊质量功能展开(FQFD)理论为代表,以高铁客运站为产品,通过对使用者的需求分析,获得全局利益最佳的选址方案。
1.3评价分析
上述理论对于问题的研究广泛而深入,但是结合工程规划过程的实际应用,笔者认为需要更多地结合城市特征和既有规划边界条件。因此,在研究中,笔者认为国内高铁站点布局需要重点考虑以下条件。其一,既有铁路站点周边往往与城市商贸中心在地理空间上叠加。城市的发展往往依托对外交通设施,而国内早期城市开发建设阶段并未严格按照规划或在缺失规划的情况下即开始建设,往往出现既有铁路站点周边高密度开发、铁路沿线带状开发的城市用地格局。此种“火车站即市中心”的现状便成为城市建设的基础背景,短期内不会出现巨大调整。因此,高铁客运枢纽的选址应充分考虑这个既有约束条件,不宜过分强调交通的引导,更切实际的做法是协调既有城市格局和枢纽布局。其二,一体化开发的高铁客运枢纽影响范围具有一定的地域局限性。Schutz(1998)、Po(l2002)等提出了“3个发展区”的结构模型:即第一圈层(primarydevelopmentzones)、第二圈层(secondarydevelopmentzones)和第三圈层(tertiarydevelopmentzones)。第一圈层为核心地区,距离车站约5~10min距离,主要发展高等级的商务办公功能,建筑密度和建筑高度都非常高;第二圈层为影响地区,距离车站约10~15min距离,也主要集中商务办公及配套功能,建筑密度和高度相对较高;第三圈层为的影响地区,会引起相应功能的变化,但整体影响不明显。因此,对于不同规模的城市,高铁枢纽与城市的带动关系不尽相同。其三,高铁建设的良性循环需要有良好的经济可持续性。作为一种交通方式,高铁的存在与发展对于其他交通方式,尤其是短途航空有影响,平衡好各自运输特征、发挥各自优势才能获得最佳的社会效益。作为高投入的交通设施,平衡好前期投入和后期运营效益是未来建设可持续性的前提。只讲投入、不讲产出的投入性建设不利于创造未来良好的运营环境,也将给城市经营者埋下隐患。
2理论基础
2.1城市分区模型
洛斯乌姆(Russwurm)提出的“区域城市”模型提出了将城市三分区的空间定义。该模型将城市地域划分为“城区—边缘区—影响区”3个分区。(1)城区———城市核心区。这一地区大致包含了相当于城市建成区和城市新区地带的范围,总体特征是没有农业用地。(2)边缘区———位于城市核心区,其土地利用已处于农村转变为城市的高级阶段,是城市郊区化和乡村城市化的地区,包括城郊结合部的乡镇、村落。(3)影响区———位于城市边缘区,是城市对其周围地区多种经济因素共同作用所波及的最大地域范围,包括城市建成区以外的市域范围。
2.2高铁枢纽布局
根据高铁站在城市中的位置不同,高铁站的选址可以划分为3种方式:城区内部、城市边缘区、城市影响区。根据“三分区”城市分区模型,高铁客运站点出行特征具有较大的差异,对高铁站点选址影响明显。选址在城区内部的高铁站通常是利用原有铁路站点进行改建的。选址于边缘区和影响区的站点往往以新建站为主。由于城区内外在产业、人口密度、交通条件等诸多方面的差异,呈现出各自的优势和劣势。结合国内外实际站点的建设运营情况。
3选址决策方法
结合国内现状,采取城市三分区空间划分理论,制定一套可操作性强的决策方法。设定该方法应用的假定前提:(1)未来高铁枢纽建设投资主体,以投资经济效益最高为终极目标。(2)城区是高铁枢纽站点建设的最佳位置,是实现投资经济效益的最理想策略,边缘区和影响区依次为次优和最劣策略。(3)政府从经营城市的角度出发,以高铁枢纽建设的城市全面提升影响最大、可持续性发展最强为终极目标。
3.1选址流程
阶段一———选址于城区。根据站点建设条件的要求,分析站点新建(对于无铁路通行的城市)或者改扩建的可行性(以下简称该过程为模块一)。若可行,进而对多种因素(选取最关键的5个因素)进行分析评判,得到方案的评价指标(以下简称该过程为模块二)。若评价指标可接受,满足既定的规划目标,则选择城区方案。若新建或改扩建不可行,则重新选址,进入阶段二(在边缘区选址)。阶段二———选址于城市边缘区。在城市边缘区内选址,分析站点新建或者改扩建的可行性。若可行,进行模块二的指标评价。若评价指标可接受,满足既定的规划目标,则选择边缘区方案。若不可行,则重新选址,进入阶段三(在影响区选址)阶段三———选址于城市影响区。在城市影响区内选址,分析站点新建或者改扩建的可行性。若可行,进行模块二的指标评价。若评价指标可接受,满足既定的规划目标,则选择影响区方案。若不可行,则重新评估城市铁路建站的可行性。可出现两种结果,即该城市不适宜建设高铁枢纽或者横向比较3个阶段选址方案取其优者。
3.2评价指标的定义与评价方法
为了对3个阶段方案的优劣性评判,选取高铁枢纽建设对城市影响最显著的5个量化指标。
4结语
(一)“以人为本”:强调农村老年人的发展权
《规划》指出,新型城镇化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共享。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考察目前我国城镇化建设现状,一方面,城镇化有力地推动了农村青壮年人口向城市转移,促使农村人口以逐年2000万的速度递减;另一方面,绝大部分农村中老年人口由于缺乏职业技能和体力优势,只能留在农村继续从事农业劳动。上述两方面情形的叠加,导致农村人口中老年人比例陡增,加速了农村人口的老龄化。因此,强调“以人为本”,从某种意义上讲,更多的是指应以老年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核心是要关注老年人的发展权。这是因为,伴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土地流转加速,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各类加工企业和服务业等随之涌现,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各类社会基本保障、生活观念与生活方式等也日趋城镇化,所有这些,对老年人来说都属新生事物,他们在渴望适应新变化的同时不免心生畏惧。怎样才能在新形势下生存发展,并且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是广大老年朋友最揪心的一个问题。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应该是“老有所学”,加强和发展农村老年教育。因此,开发和开展适合老年人学习基础、学习能力和身心发展需求的教育内容和形式,不仅能提高老年人继续就业的能力,也能惠及他们晚年的幸福生活方式,更是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的一条有效途径。
(二)“统筹城乡”:尊重农村老年人的教育权
首先,农村社区教育经费、软硬件基础设施等公共资源的缺乏,尤其是文化建设和文化资源方面的不足,致使农村老年人的各种教育需求得不到满足,严重地制约了老年人接受继续教育的权利。官方数据表明,近几年,中国年出版图书17万到19万种,其中有关“三农”的图书还不到4000种;城市发行网点在过去十几年间增逾3倍,而农村却减少了40%。在经济较为发达的浙江省,占人口60%以上的农民享有的文化资源还不足30%。其次,由于我国农村尚未建立和完善基本养老制度和医疗保障制度,老年人的学习时间和教育投入受到了极大制约,他们不能像城里老年人那样有足够的自由支配时间和充裕的教育经费投入到自己喜欢的学习活动之中。其三,由于大多数老年朋友的青少年时期没有受过系统的教育,再加上后来从事的传统农业又是一种经验型的生产模式,不需要更多的理论知识和实践创新。这一方面制约了他们对接受再教育的期望,另一方面也难免产生不愿学、不能学的思想。相反,近年来城市老年教育却如火如荼,发展迅速。若长此以往,城乡老年教育的“马太效应”只会越来越明显。正是由于上述反差,促使《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适时提出“统筹城乡”,“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等相关规定和原则。这不仅政策上解决了青壮年和留守儿童户籍、住房、用工、教育等问题,而且从法规的高度尊重和保障了农村老年人接受继续教育的权利。
(三)“绿色生态”:关注农村老年人的生存权
新型城镇化突出强调了“绿色生态”,“把生态文明理念全面融入城镇化进程,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能源等资源……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追求空间规模扩张型的城镇化发展模式,近年来,其弊端不断暴露。新型城镇化为规避重蹈覆辙,因此特别强调了“绿色生态”,倡导科学生产、文明生活。从生产上看,现在的农业生产经营者主要是老年农民,他们继承了传统农业中的诸多陈旧观念和做法,如过度开垦、盲目跟风、环境污染等;而传统农业中的优长却无意间被抛弃,如精耕细作,因为需要付出较大的劳动强度而被摒弃,绿色生态的种植方法多被过度使用化肥、农药取而代之。因而,在发展现代农业时,需要进行科学生产知识的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使他们转变观念,更新种养殖方法。从生活上看“,绿色生态”内涵下包括了饮食卫生、环境卫生等,这都需要在饮食安全、养生健体、垃圾科学处理等方面进行相应的宣传和教育。无论是“绿色”生产,还是“绿色”生活,说到底是一个关乎老年人有没有一个健康、安全的生存环境,关联着他们最基本的生存权能不能得到保障。要消除这些潜在或显存的隐患,行之有效的方法仍然是对老年人开展必要的教育。然而,农村老年人学习能力不足,接受信息的渠道又相对较窄,改变现实生产和生活方式又需要一个阵痛的过程,这就要求我们根据他们的实际,制定出与他们相适应的教育内容,将“生态文明、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理念融入他们的日常生活,提高他们的生活品质。
(四)“文化传承”:凸显农村老年人的社会责任
新型城镇化不仅讲究加强城乡硬件建设,也特别重视所在区域的“文化传承”,提出了“根据不同地区的自然历史文化禀赋,体现区域差异性,提倡形态多样性……形成符合实际、各具特色的城镇化发展模式”。我国浩瀚的文化不仅仅集中于城市,而是大多散落在广大农村和民间,特别是非物质文化。对它们的保护与传承既需要政府硬实力的推动,也需要有人做好相应的保护和传承。青壮年多因忙于生计而离开农村,他们无心也无力去做文化的传承者,农村老年人成了“文化传承”的主体。虽然他们对农村有感情,对传统保护有意识,但是,文化传承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没有经过相应和系统的教育,即使有强烈的文化保护传承思想,也不能有效地完成此项任务,何况近年来随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观念的浸,文化传承意识日趋淡薄。无论是增强保护意识,还是提升传承能力,都离不开对农村老年人相应的教育。同时,大多数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加,对社会贡献的下降,会普遍产生生存价值危机,因“老无所为”而消极对待人生。为再度激发老年人的工作热情和社会责任,帮助他们掌握想做又能做的“文化事业”,也不能离开老年教育的普及和深化。从文化程度上看,目前农村老年人的情况令人堪忧。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老年人口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60岁以上人口的文盲、半文盲率达到47.54%。其中,城市老年人口的文盲、半文盲率为31.08%;镇其次,为41.63%;而农村老年人口,为54.24%。由此可见,农村老年人口的文化素质如果不能有效提高,也就很难实现新型城镇化中“文化传承”的目标要求。
二、新型城镇化中发展农村老年教育的困境
加强农村老年教育的迫切性已逐渐成为社会共识,但就目前农村老年教育的现状来看,要做到老年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还存在着许多困境。
(一)基于城乡不同文化浸润的学习意识差异
城乡不同的文化差异是城乡分野的重要原因。滕尼斯就把社会生活的组织形式分为两种类型,即以小乡村为特征的礼俗社会和以大城市为特征的法理社会。不同的文化浸润下,城乡居民的生活习惯、思想观念、价值意识、文明素养、生态环保意识、行为准则等方面都存在差异,尤其体现在学习意识方面。城市老年人之前多从事必须经常学习才能胜任的职业,如教师、医生、机关人员等,而农村老年人多从事传统农业,实体经商等,终身学习意识相对较为薄弱,相当普遍地存在“一次性教育”思想,对老年教育的认识还比较狭隘或存在偏差。在农村家庭中,老年人多被认为应该在家颐养天年,忽视其自身的发展,也没有建立起老年资源价值观。此外,基层旧的城镇化发展思想没有转变,新型城镇化思想没有完全形成,仍存在只抓经济发展的现象,不注重人的全面发展,尤其是老年人。基层干部缺乏终身教育思想的指导,对老年教育在促进老龄化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作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老年教育的宣传工作也就不够到位,进一步导致城乡学习意识差异。
(二)基于城乡二元体制制约的教育资源差距
我国多年来的城乡二元结构体制使城乡发展呈现双轨制。虽然近年来二元体制逐渐解构,但是,由此业已形成的城乡老年教育办学经费投入机制及其他教育资源的差距问题并未得到真正改善,学校设施、教育场地、网络平台等基础硬件,管理队伍、师资力量、课程资源等必要软件,都存在着较大差距。多数城市老年教育的经费投入已纳入财政预算,而多数乡镇一级在老年教育办学中存在没有预算或预算不足的困境。软硬件方面都因缺乏资金支持而得不到基本的保障,影响农村老年教育的顺利开展。此外,农村老年教育资源整合力度远不及城市,周边的教育资源没有得到有效的盘活。教育资源共享问题亟待解决。课程资源问题上的表现尤为突出。对农村老年教育缺乏关注,相关调查研究也不够,课程资源在质与量上偏低,相比城市缺乏系统的课程资源,尤其缺乏网络教育资源。有限的课程内容仍更偏向于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不能与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老年人的新教育需求有效对接。
(三)基于城乡地域环境影响的教育组织网络差别
农村和城市在地域环境上的差别也是城乡老年教育出现发展差距的一大原因。一方面,与城市相比,农村地域广、居住散、路况差,公共交通又相对落后。因此,现有的农村老年教育主要依托当地的成人学校、老人协会或老年活动中心开展,组织网络较为分散;另一方面,受制于通信条件,农村的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又大多滞后于城市,致使大多数老年教育机构没有构建起相应的网络教育渠道,老年教育无法从“在堂式”向“在线式”过渡,教学形式落后。相反,城市老年教育依托社区教育平台,已基本构建起市级老年大学、区级老年大学、街道老年学校、社区老年学习点四级网络,并普遍建立了“终身学习网”。可见,不同的地域环境,造成了不同的教育组织网络,进而带来了不同的教育差距。随着新型城镇化的进一步推进,小城镇居民的来源广泛,既有本地居民,又有部分市区居民迁入,还有外来经商、务工人员,人口构成异质化。因此,未来农村老年教育面对的教育环境将更加复杂,构建与之相适应的教育组织网络已迫在眉睫。
(四)基于城乡社保双轨制带来的老年人可学习时间的差量
联合国人口基金与全国老龄办的调研显示,截至2010年,我国城乡之间的老年人收入来源差异巨大。城市老年人中,有66.3%的老年人主要依靠离退休养老金生活,但在农村,仅为4.6%。这主要由于我国社保体制仍存城乡双轨制,农村社保待遇较城市低。因而城市老年人中仅有6.6%的老年人需要靠劳动获得收入,农村老年人却占到了41.2%。这使得传统农村老年人参加老年教育缺乏经济保障,以及随之带来的时间保障的缺乏,对农村老年教育的顺利开展形成巨大阻力。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地或被适当流转,以发展现代农业和多种经营,进一步完善了“家庭承包经营制”,农民不再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大大解放了农业劳动力;或被征用,通过一次性买断或以土地入股等形式,在国家明文杜绝“新式圈地运动”的政策背景下,使失地农民在制度上得到现在和未来一定的经济保障。经济压力减小后,为老年人增加学习时间提供了可能。可见,新型城镇化中农村的发展状况是既带有礼俗社会的烙印,又与城市文明慢慢融合,在此背景下的老年教育发展既不是传统农村型延伸,也不是现代城市型的复制,而应该有其特有的发展路径和相应的策略。
三、新型城镇化中农村老年教育发展策略
(一)摒弃“一次性教育”的思维定势
考量当下农村老年教育困境“,一次性教育”思维仍然是束缚农村老年教育发展的精神桎梏。首先,农村老年人由于长期从事的是经验型的传统农业,这给他们烙下了“学习一次够用一生”教育观念的深深印记。随着农民市民化时机的突然来到,他们显得应对无措,束手无策。其次,老年人家庭成员对老年教育的认识也没秉持终身教育理念,家庭有限的可支配教育资源偏向“厚此薄彼”,对下一代教育的投入有余,对老一辈教育的反哺不足,致使青少年过度社会化,老年人过早家庭化。再次,村社组织、基层干部还没真正意识到老年教育的重要性,他们或许对老年人的物质生活照顾得多,但对老年人的精神需求考虑得少。究其原因,说到底也是“一次性教育”观念作祟。因此,加强新型城镇化中的老年教育,首要的对策无疑是解放思想,观念先行。为此,我们应该发挥各方合力,通过出社区小报、发宣传读物、办终身学习周等活动,大力宣传终身教育思想。此外,还可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报道老年教育学习信息,塑造老年学习者的典型形象,起到示范引领的作用;总之,加强“终身教育”思想的宣传,目的是为了摒弃“一次性教育”观念,把学习内化为自觉行为。
(二)终止“城乡二元体制”的行为惯性
与城市相比,农村教育资源向来短缺。要解决这一历史欠账,必须改革城乡发展的二元体制。首先,教育设施建设应实现城乡一体、资源共享。除了凭借新型城镇化契机优先增加农村教育资源外,还须通过整合辖区内,尤其是城市的现有基础设施和公共教育资源,如图书馆、公园、科技馆、电影院等,为农村老年教育服务。这样既能解决当下老年教育开展过程中的资源短缺问题,也能充分盘活和利用城市闲置的教育资源,让农村老年教育在城乡统筹中真正获益。其次,教育经费投入应城乡均衡、农村适度优先。农村老年教育经费普遍不足的很大一个原因,是因为地方政府在预算社区教育人头经费时执行“不同民不同价”的二元规制。随着农村老年教育受众增加,若不能改变既有政策,经费缺口将会越来越大。因此,政府在政策制定上应适度向农村倾斜,缩小城乡差距,充分发挥政府在农村老年教育中的主导作用。再次,课程开发与师资力量应城乡兼顾、合作共建。针对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村老年教育的现实需求,课程开发和师资共享方面应该做到城乡兼顾、合作融通。一方面,应积极开发适合“自己的”课程,同时借鉴城市成熟的课程资源和培训菜单;另一方面,通过城乡合作共建,互聘互通,聘请地方乡贤、文化传人、能工巧匠、时代楷模、专业人士等为主体,建立师资库,组建“讲师团”,以确保老年教育有稳定和多样的师资力量。
(三)增强教育组织的网络依赖
健康有序的老年教育离不开完善健全的教学组织网络。一是加强架构管理组织。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农村老年教育可以在县乡举办老年学校,村组成立老年教育辅导站,各村组配置老年教育专门单位,逐步形成农村老年教育三级网络,实现农村老年教育有序发展。各地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利用乡镇党校、老年协会、成人学校、中小学校的现有组织管理力量,实现共同发展。此外,依靠“社区教育”三级网络发展“农村老年教育”也是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农村老年教育的发展新趋势。二是搭建学习网络平台。在不断改进传统教育模式的基础上,应充分依托电大远程教育网、现代通信网络“、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等网络平台,开展老年教育的在线学习、移动学习,丰富教学形式,形成城乡远程教育资源共享、互利、互惠、双赢的联动机制。
(四)加强城镇化环境下的适应性教育
1.加强与市民化要求相对接的现代文明教育。
新型城镇化中的农民市民化,这一“化人”的工程,涉及的不仅仅是居住空间、职业、户籍的转换,老年农民的生活习惯、行为方式、思维方式、价值体系都面临着调整和改变。文明新市民教育是农村老年人在新环境中的重要一课。文明理念、文明礼仪、交通安全意识、法律法规、环保教育、形势教育、人际沟通能力、社会参与能力等都是文明新市民教育的重要内容。面对老年人老年阶段的身体和心理变化,有必要进行设立突发状况应急技能培训、养老保健养生和心理健康知识、生命教育等相关课程。此外,第三代的培养是农村老年人平日生活中的重要任务,接受隔代亲子教育可以让老年人在家庭中扮演好教育者的角色,进而从“业余”家庭教育者转变为“专业”的家庭教育者,以较好改善和处理隔代关系。
2.加强与多样化岗位需求相衔接的职业技能教育。
随着农村土地的流转和征用,农民不再机械地从事繁重的农事,逐渐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农民的就业呈现多样化。尤其是低年龄段老年农民,就业需求强烈。他们从事的职业主要可分为以下三类。第一类是未完全脱离土地的非传统老年农民的适应性教育。他们将土地流转给其他农户和经济组织,集中开发成农场,并仍参与农场的工作,但是需要学习新的耕作知识和技能,也需要服从农场主的管理,学习新的制度要求。第二类是完全脱离土地的老年农民的适应性教育。这类老年人在土地流转或征用后不再从事农业工作,逐渐转向二三产业。为及时对接新的岗位要求,他们需要进行新的技能培训,进而较好地适应新的工作环境。第三类农村老年人根据自身的能力和社会需求,自主“创业”,或自主经营小商品,或从事家政服务行业,但是他们的“专业技能”却并不全面,多数只停留在经验层面,需要适时地发展其职业能力,实现再就业。
3.加强与新型老年生活相匹配的休闲文化教育。
1.1地方主管部门重视不够,发展瓶颈难以逾越,发展后劲不足合肥休闲农业应该说开始于2002年“长丰草莓采摘一日游”,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已经初具规模,但多数区县乡镇还没有形成休闲农业的总体发展规划,特别是地方主管部门认识不足,休闲农业发展的总体思路不明确,单纯看重经济功能,跟风乱建现象时有发生,在一定程度上没有将农业资源优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与旅游文化优势、旅游文化市场紧密结合。土地多以租赁方式取得短期使用权,经营户不敢投入过多,限制了休闲农业的发展后劲。贷款难是限制休闲农业发展的另一瓶颈,70%以上的经营户将资金视为经营的第一大困难。
1.2经营管理不够规范,从业人员素质偏低,产业体系不完整休闲农业包涵一、二、三产业的经营内容,涵盖农业、生态环境、休闲、文化等多学科知识,需要兼具系统知识的专门人才。调查发现,该市休闲观光农业从业人员多为农村劳动力和当地村民,家族式经营为主,组织松散,服务人员大多数没有受过服务行业培训,服务意识、服务水平均无法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整个行业处于发展的低级阶段,发展方式单一,主要是餐饮、采摘、垂钓等传统项目;投资多是单户,规模小,产业链短,和休闲农业相关的特色娱乐项目太少,没有集群效应可言;经营管理不规范,难以形成完整的产业体系。如合肥大圩镇葡萄种植面积达5000余亩(1hm2=15亩),大多数以家庭承包方式进行管理,农民通过承包几百亩的果园,进行葡萄种植,并种植蔬菜、挖鱼塘、养鸡,自己经营餐饮,接待的游客大多以自驾游为主,提供的休闲娱乐项目多为釆摘、垂钓等传统休闲项目。没有将葡萄的产业链进行延伸。
1.3产品开发偏重资源导向,同质化高,文化底蕴不足由于休闲农业门槛较低,大多是利用现有的农业资源“几道土菜、挖个鱼塘、刨一块菜地”开发的“农家乐”项目,数量上的快速增长造成竞争激烈。总体上来说普遍缺乏特色,产品质量低,单纯停留在餐饮上,对于挖掘民俗和利用农家生活开展的参与性项目很少,缺乏与合肥自然、地理环境相融合,与合肥历史文化相渗透的特色项目。经营类型主要是观光娱乐型,基本都是上午摘草莓、采葡萄、钓鱼,中午吃农家菜,下午打麻将、打扑克,游客逗留时间短,经济效益低下。而知识型、疗养型、体验型的经营者很少。如原先肥西三岗很有名气的仙湾湖山庄由于周边地区的“农家乐”同质化严重,再加上恶性竞争,导致亏本运营,如今已经转让改为“疗养院”。
1.4资源保护意识淡薄,生态环境恶化,基础设施不够完善休闲农业发展的关键是优于城市的自然环境,而传统的乡村由于大量旅游者的涌入,特别是节假日期间大大超过了当地的生态承载力,大多数经营者环境意识淡薄,接待设施的“三废”没有得到有效处理,已经严重影响到当地的自然风貌,不利于休闲观光农业的发展。游客观光休闲过程中随地乱扔垃圾,践踏草地、庄稼,采摘野花等不文明行为也时有发生,这也给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经营户中还有相当一部分没有接通自来水,卫生条件堪忧;多数休闲农业景区没有足够的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大部分休闲农业景区没有城市公交线路直达;特别是有不少临河、临湖、临渠休闲农业项目缺乏安全保护措施,安全隐患较大。
1.5宣传营销力度不够,缺乏品牌意识,公众认知度偏低长期以来,农业的功能一直局限在传统的农副产品生产和工业原料供应上,对休闲农业的生态功能、观光休闲功能、教育功能等常常予以忽略。大部分经营户的营销意识还比较薄弱,基本上还是停留在发传单、发名片、靠回头客等传统手段,再加上本身“小、散、弱”,也没有资金进行相应的营销宣传。相当一部分休闲农业景区由于设施不完善,内容不够丰富,社会影响不大,知名度不高,尚未形成“一村一品”的良性发展模式。在宣传手段上,也没能充分发挥现代传媒的作用,如开通营销网站、微博、微信的还很少,许多有特色的休闲观光园不被人所认识,特别是在年轻人群体中认知度较低。
2合肥休闲农业开发对策与建议
2.1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整体规划,加大政策扶持休闲农业是新型城镇化的有效途径,无论是前期规划、中期实施还是后期完善,都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调控。政府要充分认识到二者的关系,在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中休闲农业的规划要与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农业发展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相互衔接。可围绕“森林合肥”建设,用足用活城市、山、岭、水、圩、湖等六大资源,深入推进产业、资源和空间整合,加快特色产业板块经济协调发展,逐步形成近郊“农家乐”体验游、远郊乡村特色游、滨湖风情观光游、湖岛渔家风情游的现代休闲农业空间格局,构筑多元化、复合型休闲农业体系。针对休闲农业发展中的资金问题,政府应充分发挥主导作用。一方面可以通过增加对休闲农业的财政投入,设立专项基金,用于扶持休闲农业企业和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积极搭建融资平台,如鼓励农村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加大对休闲农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发展村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积极吸收个人老板和企业组织的投资;鼓励农民以土地的经营权出让入股等形式和手段来拓宽休闲农业的有效融资渠道。同时还应实施优惠的土地政策,在不影响区域的总体布局和功能区划的前提下,土地利用审批要向休闲农业企业和项目倾斜。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促进土地流转,为休闲农业经营户解除土地使用上的后顾之忧。
2.2强化行业规范化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速产业升级新型城镇化的特点是鼓励就近就业,以促进城镇化,实现城乡统筹。政府应有针对性地培训当地农户,特别是当地青年人,可以利用合肥优质的科研资源,如从农业科学院、安徽农业大学、安徽大学聘请相关专家,定期、分批进行农业技能、文化历史、风土人情、烹饪技术、食品安全、森林防火、突发事件应对等集中培训,提高经营者素质。同时出台优惠政策,吸引当地大学生回乡创业,还可以与相关高校建立合作关系,签订实习实训协议,提高从业人员总体素质。规范化是产业发展的关键。市旅游局2006年制订了《合肥市乡村旅行(“农家乐”)示范区(点)等级评定标准》,规范化建设已经有了一定的发展,但还可以进一步建立统一的从业资格标准、食品卫生标准、特殊农产品加工储存标准、自然资源保护标准、服务质量体系等一系列与休闲农业相关的标准及体系。可以通过建立地方行业自律委员会、专业合作组织、专业论坛等,实现农户直接参与,提高行业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企业+农户、公司+基地+农户、土地入股、劳动力转为产业工人等各种经营模式,发挥休闲农业的种植、养殖、加工、休闲、体验等多种功能,引导集群化发展,延长产业链,提升综合效益。利用长丰草莓、大圩葡萄、老乡鸡等一批样板典型向面上延伸覆盖,实现空间上的拓展和水平上的提升,加快推进休闲农业产业化发展。
2.3整合特色资源,挖掘地域文化,丰富产品类型合肥休闲农业发展应结合合肥“大湖名城”的基本定位,在“环巢湖”上多做文章。根据合肥现代农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在城乡统筹的大背景下,整合特色农业资源,构建现代休闲农业空间布局(表1)。针对目前休闲农业形式单一、文化内涵少的不足,应通过连点成线,组线成面,充分挖掘和利用各种休闲农业资源,坚持以“农”字为特色,注重“土、特、奇”的开发原则,着重发展游客参与性和文化内涵较强的项目和产品,如特色民俗、民族表演,集体协作下河捕鱼、素质拓展等活动项目。合肥作为中部地区会展型城市,可以参考其他城市的模式,开发高端产品,如商务型农家庄园等,实现休闲农业从资源导向型向市场导向型的转变。
2.4加大基础设施投入,积极倡导环境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结合新农村建设,全面提高基础设施水平。对停车场、厕所、垃圾处理、标识标牌、水电通讯和安全等设施的建设进行扩建和完善,在市区重要路口设置醒目路标、指示牌,开通“农家乐”旅游公交专线,方便市民出行,切实提高休闲农业景区的可进入性,解决经营户的实际问题。休闲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应当同时包括生态的可持续、社会的可持续、文化的可持续以及经济的可持续。随着休闲农业进入发展成熟期,初期数量上的快速发展给农村生态环境带来了负面的影响,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休闲农业存在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为有效实现休闲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结合新农村建设,切实改进垃圾、污水处理,加强对太阳能、沼气等无公害能源的利用,对于自驾车游客核心景区可考虑统一换乘,以减少对景区生态环境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