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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此表根据(美)周锡瑞《》的起源中表2“山东举人分布情况表”稍作变动而来,江苏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5页。转引自王云《明清山东运河区域社会变迁》,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35页。
③ 此表根据(美)周锡瑞《》的起源中表3“大运河沿岸各县的举人数”改造而来,江苏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5页。转引自王云《明清山东运河区域社会变迁》,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37页。
④ 资料来源:2008年10月11日与田庄赵连仲(77岁)交谈所得,四本手抄本现在赵连仲老人处珍藏。
⑤ 由于是卷下,故严格的按照《戏谱杂集》目次记录之,本书目次是从第九个剧目开始的。
⑥ 笔者于2008年10月9号在德州市夏津县做田野调查时所得。
⑦ 笔者于2008年10月9日下午摄于临清市田庄乡吹腔戏老艺人赵连仲家中。
⑧ 王云《明清山东运河区域社会变迁》,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38页。
⑨ 王福润(1884-1969),巨野县人士,柳子戏演员,擅演小生。
⑩ 李文远(1896-1976),柳子戏演员,原籍邹平,后迁汶上南站区何楼。在济宁、汶上、曲阜、泗水等地演唱三十余年。
[11] 王传明(1904-1982),荷泽市郓城县人士,柳子戏乐师,工三弦、笛,会弹唱柳子戏曲牌三百余支。何善芳(1917年生),定陶人士,十三岁入科班学戏,擅演文武小生。
[12] 张春雷,原名张兴然,曹县人士,柳子戏演员。擅演红脸、花脸。尤擅演张飞戏,在鲁西南有“活张飞”之称。
[13] 郑兰亭(1920-1994),定陶人士,柳子戏演员,主攻青衣花旦。20世纪50年代初,与其他柳子戏艺人组成郓城工农剧社,后随团调省,成立山东省柳子剧团。
[14] 苗悦芹(1889-1966),嘉祥县人士,柳子戏演员,初习小生,后攻丑行。1960年任职于菏泽戏曲学校和菏泽专区柳子戏剧团教师,口述曲牌300余支,由庞礼记谱整理,共计九册。
B15 黄遵宪(1932年生),荷泽市郓城县人士,主攻文武生。1956年主演《孙安动本》,饰演孙安。
B16 杨汉春,荷泽市郓城县人士,柳子戏演员,擅演青衣。
B17 何丽丽《山东柳子戏音乐文化研究》,福建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9年。
B18 [美]周锡瑞《的起源》,第50页,转引自王云《明清山东运河区域社会变迁》,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322页。
B19 《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230,《兖州府风俗考》,转引自王云《明清山东运河区域社会变迁》,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322页。
B20 一部分剧目来自于2008年2月10日中午访尹成省,并见到其手抄的部分剧目。一部分来自于在沂南村与剧团人员的聊天所得。一部分是近年春节演出剧目。
参考文献:
[1]王云.明清山东运河区域社会变迁的历史趋势及特点[J].东岳论丛,2008,(3):47.
[2]纪根垠.柳子戏简史[M].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1988.
[3]王云.明清山东运河区域社会变迁[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4]高志超(主编).运河名城临清[M].济南:山东友谊出版社,1990.19-20
[5]山东省柳子剧团编.柳子戏音乐曲牌大成[M].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2000.
[6]马建中.山东地方戏曲研究[M].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2000.20.
[7]马建中.山东戏曲论稿[M].北京:华艺出版社,2000.60.
Regional Characteristics of Shandong Liuzi Drama
HE Li-li1,2
(1. School of Music, Liaocheng University, Liaocheng, Shandong 252059;
2. School of Musicology, Shanghai Conservatory of Music, Shanghai 200031)
Abstract:Liuzi drama mainly spread in Shandong section of Beijing-Hangzhou Grand Canal. Various culture factors of areas around the Grand Canal impacted much upon western Shandong plain, forming characteristics combining humanity and military of Liuzi drama. Historically speaking, humanistic culture always prospered in western and southwestern Shandong regions where plays of Liuzi drama were brought up. Meantime, an ingenuous and straightforward style well developed in such drama could not be dissociated with advocating of martial arts in the area in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论文关键词:结构化理论;吉登斯现代社会变迁思想;思维范式
吉登斯在评价他早期最重要著作《资本主义与现代社会理论》时指出:“从早年学术生涯开始,我就把这一著作的写作看做是一个由众多部分构成的整体工程的一部分,我想通过对‘古典’的研究为我的另一相关研究提供跳板。”…这里的“另一相关研究”,就是现代社会及其变迁。在评价自己的结构化理论时,他说:“我仅仅把结构化理论作为我完整著作体系的一部分,它只是我提出的一个研究人类社会行动的本体性框架”“结构化理论并非对世界的普遍性概括,它只是一系列可以帮助我们理解社会科学基本逻辑和分析人类行为的基本概念”。也就是说,在吉登斯思想发展的前后两个阶段中,前一阶段主要反思经典社会思想和当代主要社会思潮,提出了结构化理论;后一阶段主要研究现代社会及其变迁,对当代社会所面临的各种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前者即结构化理论为后者即现代社会变迁提供理论框架,正如格雷戈里所说的,“结构化理论的发展整体上呈现出某种螺旋式的轨迹:它的一般原理融会贯通地具体体现在一系列有关现代社会的构成的实质命题之中,而这些实质命题又反过来充实、推动了结构化理论更为抽象的主张的发展”。
一、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
正如他所说的,“对现代性本质的再思考必须与社会学分析的前提之重新建构并行展开方才有效”,我们只有在理解结构化理论基本内涵的基础上,才能对其现代社会变迁思想有更深入的理解。所谓结构化(structuration),是指社会关系凭借结构二重性,跨越时空不断形成结构的过程。这是一个动态化的过程,是社会系统再生产的条件。在吉登斯那里,结构化就是在绵延的行动流中,结构(规则和资源)反复不断地被生产和再生产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结构(规则和资源)就是行动的条件,同时又是行动的后果。正是通过结构化的过程,社会的宏大结构才于人的日常生活中得以建构。
在吉登斯看来,结构二重性是作为行动与结构的二元论的替代物而提出来的。通俗地讲,所谓“二元论”,是把行动与结构当作外在的两种东西;所谓“二重性”,是指二者是同一个物体的两个不同侧面。吉登斯认为,“结构二重性原理是结构化理念的关键”。因为结构二重性原理旨在具体诠释行动与结构的对立如何被消解于实践之中,而这正是结构化理论的主题。
结构二重性原理的内容是什么?吉登斯提出:“在结构二重性观点看来,社会系统的结构性特征对于它们反复组织起来的实践来说,既是后者的中介,又是它的结果。相对个人而言,结构并不是什么‘外来之物’:从某种特定的意义上来说,结构作为记忆痕迹,具体体现在各种社会实践中,‘内在于’人的活动,而不像涂尔干所说的是‘外在’的。不应将结构等同于制约。相反,结构总是同时具有制约性与使动性。”总体来看,吉登斯的结构二重性原理包含如下要点:
第一,概括起来讲,结构二重性是指,社会结构既是社会实践建构的结果,又是社会实践得以进行的条件与中介,这要求人们从社会实践的不断展开和持续过程中动态地理解结构。吉登斯提出:“人类的社会活动与自然界里某些自我再生的物种一样,都具有循环往复的特性,也就是说,它们虽然不是由社会行动者一手塑成,但却持续不断地由他们一再创造出来。社会行动者正是通过这种反复创造社会实践的途径,来表现作为行动者的自身;同时,行动者们还借助这些活动,在活动过程中再生产出使它们得以发生的前提条件。
在吉登斯看来,人的实践活动不是片断式的,而是一种持续的流动,社会生活川流不息,循环往复。因此,社会实践具有循环的特性,而结构二重性鲜明地体现了这种循环特性。
第二,结构与行动是相互联系、彼此依赖而共存的。结构不能被看做是外在于行动之物,结构只能透过行动在时空里展现出来,它存在于时空之外。结构(规则和资源)被不断纳入行动者的行动过程中,并跨越时空限制,通过循环往复的实践而不断再生产出来;考察社会系统的结构化过程,意味着探讨规则和资源如何在行动者的行为互动当中实现再生产。另外,从行动的角度来看,行动者在行动过程中,也利用了社会情境中包含的丰富多样的规则和资源,使他们的行动成为可能。
在《社会学方法的新规则》《社会的构成》等书中,吉登斯还将结构二重性与语言(1anguage)和言语(speech)的关系作了一个类比。他说:“结构可以在实践中表现出来,但不是具体实践的外显模式,而是一些记忆中的原则。结构本身也不是具体的存在,它没有时空的边界,它必须以知识的延续或实践的延续才能存在。结构对于实践,如同语言规则(语法)对于说话行为的差异。结构,恰似某种抽象的规则,它是能使某种构造性行为成为可能的虚幻的存在。”语言的结构存在于并通过言语行为而存在,并且使言语有了条理,而离开言语的抽象的语言结构是不存在的。与此类似,结构也是在社会互动中得以实现并使互动过程具有秩序。吉登斯的这一论述,明确了行动是如何在日常的环境条件之下被结构化的,同时行动的这种结构化特征又是如何由于行动本身的作用而被再生产出来的,深刻地揭示了结构的特性以及结构与实践的内在关联。
第三,结构既具有制约性又具有能动性。吉登斯指出:“我想再次明确地提出这条原理:社会系统的所有结构性特征,都兼具制约性和使动性。”¨这就是说,结构在构成行动媒介的同时,同时也构成对行动的制约,而且这种媒介和制约关系还通过行动者的实践反复被再生产出来。具体而言,从结构中的规则来看,它不是冷冰冰的否定性的禁令或限制,而是可资利用的建构性因素。从结构中的资源来看,它也不仅仅是对主体的自由创造产生某种制约,还能为人的行动提供活动的可能空间,充当主体活动的媒介和工具。
二、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为其现代社会变迁思想提供了思维范式
所谓“思维范式”,主要指思维的方式和方法。按照库恩的理解,“范式”主要有两层含义:一方面,范式就是团体承诺的集合,它代表着一个特定共同体的成员所共有的信念、价值等构成的整体;另一方面,范式就是共有的范例,即方法,在整体中,它可以取代明确的规则以作为常规科学中其他谜题解答的基础。他认为,后一种意义上的范式是更深层次的范式。本文在这里所讲的思维范式也是侧重于后一意义来使用的。在一定程度上,吉登斯是吸收和继承了马克思的思维范式,即实践的思维范式。这一思维范式也被解读为生成性思维范式。吉登斯认为,社会与自然不同,人类虽然社会性地改造自然界,但自然界不是人类生产出来,不是人类行动的创造;社会尽管也不是由任何单个个人创造,但是它由每一个社会参与者创造并重新再创造出来,它“并不是一个‘预先给定的’(pre—given)客体世界,而是一个由主体的积极行为所构造或创造的世界”。就是说,人类社会不是预成性的、前定性的存在,而是在历史的、具体的人类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并且随着人类实践活动的变迁而转变。
实践的思维范式或生成性思维范式,是对古代实体性思维范式和近代主体性思维范式的扬弃。在古代社会,由于物质生产力极其低下,人们无力掌握自己的命运,不得不依赖自然性的关系靠天去生存。这决定了人们的思维能力也是低下的,人们认为,外在的神秘的客观力量掌握着自己的命运。这便产生了以追求绝对真理、永恒本质为目标的前定论的思维方式,即实体性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未能正确处理主体(现实的人)与客体(自然环境与社会关系环境)的辩证关系。人们热衷于探寻事物的先在本质,从先在本质出发去演绎、推论事物的现在和未来。所谓主体性思维范式,是将主体作为其理论的最终的支撑点,人的理性成为支撑全部存在者存在的“阿基米德点”,这一思维范式是与近代以来人类的实践方式相适应的。近代以来,人们的生存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人的主体力量不断发展壮大,人的个性得到充分展示,人文精神的兴起和自然科学的迅速发展使人类认识到自身的巨大力量,人类不断扩展认识、改造自然和社会的深度与广度。在人的主体性不断得到张扬的同时,人类的思想与行为也走向了极端——人们错误地认为,自己是世界上至高无上的征服者、压迫者,人类可以摆脱自然与社会的任何限制。如培根认为,科学的目的就是“拷打出自然的奥妙”,对待自然必须“在她漫步时紧追不舍”,使她成为“奴隶”,“强制令她提供服务”。实质上,近代哲学所高扬的主体性,只是一种抽象的关于人类存在的观点,即将人类存在视为一种抽象的主体性存在,一种抽象的自我意识。在这里,理性被视为人的本质,人们将主体作用于客体过程中凸现的主体力量加以抽象化、绝对化,顶礼膜拜,使之成为一种先验的外在的权威力量,成为另一种“先在的本质”。
在一定程度上,吉登斯的现代社会变迁思想正是以实践的思维范式或生成性思维范式为指导的。正是基于此,他坚决反对社会进化论忽视人的实践活动对社会的构成性作用,把人类社会看做是基于先验的动力、按照既定的方向不断前进的过程。在他看来,自然的变迁与社会的变迁是有区别的。自然界的发展是盲目的、无意识的、自发的力量在起作用,是完全不自觉的过程,根本无需人的参与,如四季更替、天体运行、地震海啸、花开花落等等,都没有预期目的,只表现为有一定规律的客观过程。社会历史则离不开人,人类实践活动构成社会的基础,而实践活动具有反思性。因而,社会变迁具有不确定性和偶然性。“从最基本和最一般的意义而言,任何社会变迁都是极其随机性的。”进入现代社会之后,反思性由于抽象系统的发展而得以制度化、例行化,“思想和行动总是处在连续不断地被此相互反映的过程之中”,现代社会变迁更加显示出不确定性和偶然性。他说:“也许只是到了二十世纪后半期的今天,我们才刚刚开始全面地意识到这种前景是多么地不确定。当理性的欲求替代了传统的欲求时,它们似乎提供了某种比先前的教条更具有确定性的知识。但是,只有我们无视现代性的反思性实际上破坏着获取某种确定性知识的理性,上述这种观点才显得具有说服力”。所以,吉登斯的现代社会变迁思想与其结构化理论所蕴涵的实践的思维范式或生成性思维范式,具有本质性的关联,后者是前者的基础,前者是后者的体现。
三、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为其现代社会变迁思想提供了研究方法
吉登斯认为,以往现代社会变迁思想之所以陷入认识误区,与其研究方法的弊端有直接的关系。客体主义者所使用的是实证主义的方法。这一方法源于培根的经验哲学和牛顿——伽利略的自然科学方法,由法国社会学家孔德首先提出和使用。孔德认为,社会现象虽然比自然现象复杂,但在本质上二者并没有什么区别,它们都服从普遍的因果规律,所以,应该用自然科学的实证方法来研究人类社会。吉登斯批评指出,人类社会毕竟不能等同于自然界,实证主义方法所理解的社会规律只是社会现象的外在联系,而不是社会现象间的内在的、本质的联系。
与客体主义者不同,主体主义者使用的则是人文主义的研究方法。他们强调的是社会与自然的差异性,认为社会的本质是人的主体精神的外化,是“精神世界”、“文化世界”。他们主张在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之间作如下区分:自然科学是关于“是什么”的事实知识,而人文科学则是关于“应该是什么”的价值知识。价值知识是指导人们行动“应该如此”的普遍性规范原则,它在人们行动中起着导向作用。吉登斯认为,人文主义方法看到了自然与社会的异质性,强调人自身的特点和价值因素,反对把人当做非人格的社会存在物,这是可取的。但它过分夸大了人的主体性、能动性,把结构对行动、客体对主体的制约完全抹杀了。
吉登斯则以实践的思维范式为指导,扬弃了上述方法,提出了“双向阐释”(doublehermennutic)的研究方法。“双向阐释”是指,一方面,社会知识的发展有赖于作为大众的人们的实践活动;另一方面,那些在社会科学的抽象化语言中被创造出来的概念,又不断地重新反馈到、嵌入到它们最初由之提取出来的活动范围即人们的实践活动中去,社会的知识或明或暗地、或强或弱地作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范围,在这个“反馈”过程中,它既重构着社会知识自身,也重构着人们的实践活动、社会生活本身。这些知识、概念和理论,对它们力求分析的社会产生了改变的效应。现代社会是知识社会、信息社会,人们根据这些知识对自身行动进行改造和调整(反思)的过程,同时也就是这些知识不断卷入现代性的生产与再生产之中的过程。但因为人类行动的反思性“实际上破坏着获取某种确定性知识的理性”,所以,吉登斯指出,我们却永远也不敢肯定,在这样一个世界中,这些知识的任何一种特定要素不会被修正。在现代社会,再没有什么知识仍是“原来”意义上的知识了,在“原来”的意义上,“知道”就是能确定。¨这些不可靠的知识不断嵌入到社会中去,不断地建构和再建构着现代社会,构成现代社会的基础,从而使现代社会成为始终处于不确定状态、难以驾驭的风险社会。
四、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与其现代社会变迁思想的内容与结构具有内在的关联
论文关键词农村体育 社会变迁 影响变化
论文摘要社会变迁下的农村体育是个复杂而又庞大的系统,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发展存在着地区和文化上的巨大差异。社会的变迁是我国当前最为突出的社会现状,从宏观上影响着中国农村体育的发展。本研究将从社会变迁的角度对农村体育结构变化进行分析,通过梳理分析得出社会变迁对农村体育的主体、农村体育的基本单元、农村体育阶层结构、农村体育文化以及农村体育组织形式及组织内容都存在着动态的影响作用。旨在为农村体育的发展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为农村体育研究提供新的视角。
农村体育作为构建农村和谐社会中的一部分,是不能被忽视的。目前,我国社会发生出了巨大的变迁,这种社会变迁使农村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功能发生显著变化,进而改变了农村体育的结构和功能。农民的流动必然会对农村体育发生作用,它既给农村体育发展带来了发展的机遇,也给农村体育发展造成一定的冲击。一方面,流动人口把城市文明、城市观念和生活方式等传播到农村,“使广大的农村人口了解了城市文明,有利于改变乡村的封闭意识,间接地起到了促进人口城市化进展的作用。”而这种观念的变化也包括体育观念的变化,通过外出务工人员将积极的体育健身观念带回农村,对农村体育是一个有力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这种社会迁移给农村体育的发展,带来了新的考验和挑战。广大农民年龄出现两极化,新的社会结构下如何发展农村体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社会生产结构对农村体育主体在时间上的动态影响
社会生产结构的变化随着市场化程度的加深而逐渐发生变化,这些也是导致农村社会生产结构发生变化的重要原因。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农村出现大量剩余劳动力参与到城市建设中去。于是农村主要劳动力非农业化。改革开放以来的20多年间,我国约有2亿多农业劳动力(含常年外出打工人员)转向非农产业,平均每年可达700-900万。全国现有农村劳动力4.97亿人,其中青壮年劳力大量流入城市,真正常年从事农业生产的大都是“386199部队”(妇女儿童老人)。2004年国家统计局农村住户抽样调查显示,农村从事农业的农民中有一半以上为女性,农业从业人员从年龄结构上看,有三分之二的人为36岁以上的,51岁以上的高年龄组人员也占了相当大的比例。大批青壮年进城务工成为农民工,从而使非农业生产成为农民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但是外出务工存在收入上的很大风险,而且相对于城市中高额的生活费来说,他们在城务工的收入无法支持一个家庭在城市中生活,甚至无法支持个人长期生活在城市中。这就迫使农民以农村的耕地作为他们最后的生存保障,因而他们只能长期流动于城市和农村之间。
农民工的动态流动改变农村体育的结构,同时影响着农村体育的发展。
首先是流动性带给农村体育的改变:农民工的长期流动性,使得农村体育非正式组织主体在时间上存在着动态的变化,农民工的流入和流出给农村带来了城市中先进的体育活动组织形式、组织内容以及新的体育活动理念和活动意识。
其次是流动途径的多元化对农村体育的影响:流动的范围,流动的形势都呈现出多元化。社会常见的稀少流动是升学或入伍,这样的流动性比较固定。自从外出务工经商这种流动盛行以来,农民的流动因为地域、经济条件、乡土风情、以及所获得的外出务工的信息不同而呈现出多元化流动状态。刘奇先生将其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离土不离乡”,农民在当地进厂务工;第二类是“离乡不离土”,即农民到外地承包土地、发展多种经营;第三类是“离土又离乡”,既包括进城从事二三产业,在城镇或大中城市落户定居,彻底脱离农业农村的人员,也包括长期工作、生活在外地,逢农忙、春节等时节才返乡的农民工。大量农村劳动力在省际之间、城乡之间流动就业成为农村社会流动的主要特征和一个长期的历史现象。这样复杂的流动现象使得农村体育的组织和运作上也要呈现动态变化。
二、社会变迁对农村体育基本单元影响
农村人口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人口红利”期的结束。所谓“人口红利”是指总人口结构“中间大、两头小”的状态,如图1所示。“人口红利”使得劳动力供给充足,而且社会负担相对较轻,带来劳动力、储蓄的增加等。事实证明,这种“人口红利”社会现实促进了中国整个社会的各方面的发展和进步,中国农村也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但是,由于过去“剪刀差”式的政府政策长期实施,农业虽然发展了但是农民的收入水平却没得到相应的增长。农业生产的现代化致使农村出现大量的社会劳动力,工业城市中经济因素等等吸引,大量农村人口涌向城市,加上计划生育的作用,致使农村农业从业人口减少。农村劳动力正从过去的“供过于求”逐步转向“供不应求”。农业的从业人员在年龄和性别比特征上也将发生重大变化。与西方发达国家城市老龄化不同,因为社会变迁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我国农村的人口老龄化比城市严重。2006年2月份全国老龄办的《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显示,我国现有农村老年人口占老年人口总数的65.82%,农村的老龄化水平高于城镇1.24个百分点,这种城乡倒置的状况将一直持续到2040年。由于农民工进城务工者大部分都是男性,大量农村青壮年女性留下照顾家庭和进行农业生产。因此,在农村农民工进城务工期间,农村体育的人口主要是小孩、老人以及部分青壮年女性。
农村家庭结构发生的变化主要表现在:在社会变迁的主流社会背景的影响下,农村家庭结构形式发生了变化。农村家庭规模小型化,规模较大家族式家庭已经几乎消失,而小家庭逐渐成为主要的家庭结构。同时由于社会变迁,大批农民工的动态流动,致使农村家庭成员的动态性暂时缺失。由于外出务工人员是家庭中的青壮年,他们不仅承担着家庭经济收入的重大责任,他们还承担着教育下一代、赡养老人的责任。而青壮年外出务工使得无法承担的一些家庭功能不得不转向社会,寻求帮助。农村体育作为农村社会生活的一部分,其教育功能、文化娱乐功能等能够对农村家庭教育和家庭文化环境起到补偿作用。农村体育的多重功能在农村的不同发展期具有不同作用,因此,在农民工返乡和外出务工的不同时期,应该根据农村社会生活的需要,开展内容不同的活动和组织形式多样的农村体育活动,是老人和小孩以及妇女在家庭成员暂时缺失的时候在精神上得到慰藉,从而满足他们精神上的需求。这样的社会需求、以及家庭承载功能的动态变化,必将导致农村体育在组织内容、组织形式上产生动态的变化。
三、社会变迁对农村体育阶层结构的影响
社会变迁的背景下,农村体育主体在不同的社会阶层之间频繁的流动可能带来一些不稳定的因素,但是从整个社会的长远发展来看是一种进步。对这种川流不断,人员往返频繁的农村社会,在这样动态的农村社会中的农村体育自然也是一种动态发展过程。
农村阶层分化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进行的,由于农民知识水平相对比较低,加上农村经济相对落后以及原来政策上的倾斜,农民的阶层分化一直是在不稳定的演进,农民所获得的社会角色在空间和时间上存在着动态变迁性。同时农民的各个阶层同土地存在着难以隔离的关系,兼业农民还以土地作为他们生活中危机的规避处,因此大多数农民具有多重角色,他们具有农民和城市从业者双重身份。迄今为止,农民工的社会角色远未达到一个比较稳定的状态,还带着鲜明的过渡性。这种不稳定不但与外界环境有关,同时与他们的自身素质、原有的知识水平以及自身的学习能力有很大关系。
农民工角色和身份的不断变化对他们自身来说,是一种不稳定的进步过程。正因为他们角色和身份在时间上存在着动态的变化,他们的每次返乡才能给农村社会带来新鲜的血液。同样这部分农民工在城市中对城市体育的体验,以及获得的体育健身和健康观念,对农村体育系统是一种负熵流的注入,只要合理利用,必将推动农村体育的发展。应该注意的是,农民传播知识的意识是非常薄弱的,要想让他们的所见、所闻、所学传授给留守农民,并且带动农村体育的发展、促进农村体育文化氛围的形成,还需要政策的指引。
四、社会变迁对农村体育文化的影响
上面调查显示,社会变迁背景下,农民工在流动过程中体育健身观念出现很大变化,通过上表的比较可知,他们对自己的健康的密切关系的认同度(57.89%)要大大超过非流动的农村人口(7.55%)。其实,一方面是认识的误区,但是另一方面,还是经济的原因。现在我国的主要矛盾,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和落后的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在农村尤为突出。农村人口劳动强度大,收入低,可自由支配的资金有限,是农村健身观念无法科学化的主要问题。而在流动人口中间,他们健身观念朴素实在,但他们首先认识到了健身的重要作用。首先这与他们的经济情况有所改善,是绝对分不开的。另外,在城市耳濡目染,看到城市的体育锻炼如火如荼开展,以及职能部门对健身作用的积极宣传。同时,城市的健身场地和条件较好,尤其是随着群众体育活动的开展,让体育健身成为低消费和零消费的活动,也让流动到城市的农民中那些想进行体育健身的群众的积极性大大增强了。
健身观念的改变仅仅是农村体育文化的一部分,这部分流动人口在城市中所学到的城市体育的组织方式、组织内容、活动形式,以及与城市与其他文化的融合、与经济发展的协调发展形势,也将会是农村体育发展的有效途径,流动人口可以借助“走出来”、“带回去”的方式,促进农村体育的发展。流动人口把城市体育文化带回农村,但不等于农村体育就一定能够得到“甘泉”的滋润,它需要有促进因素,那就是政府的宏观因素、中观因素、微观因素,且“制度”、“社会文化环境”、“流动人口”分别构成宏观、中观、微观等影响因子的核心。
五、社会变迁对农村体育组织形式及组织内容的动态影响
社会变迁背景下,社会阶层正在进一步分化出不同的农村社会角色类型,农村体育文化也在宏观、中观、微观三种因素的影响下发生着变化,农村体育主体也存在着时间和空间上的动态变化,在诸多动态变化因素的影响下,农村社会体育的组织形式与内容也在悄然发生着改变。
农村体育的组织形式、组织内容是受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政府政策、风土民俗、以及农村体育主体需求和组织者的组织水平所决定的。
首先,社会变迁背景下,农民收入相对增加农村生活水平提高这是基础性的改变,同时由于外出务工人员所带来的城市中的体育健身观念和健康意识影响到民俗的改变,他们从城市中所学到现代化的体育组织形式、体育活动内容丰富了农村体育。
其次,农村人口中农民工这一流动因素使得农村体育存在着组织上的动态性,因为农民工多数为农村的青壮年,他们不但是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同时也是农村体育活动的主体成员,因为他们相对于其他群体来说更有知识、更有成熟的思想且更具有影响力。
然而,当青壮年农民工进城务工以后,剩下的是老人小孩还有部分妇女则成为农村活动的主体,他们的活动内容强度较小、更具娱乐性。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农民工的每次返乡都会农村体育注入新鲜血液。因此,在他们返城后,虽然农村体育的主体仍然是老人小孩和部分妇女,受农民工的影响,他们的活动内容、组织形式以及组织者组织能力也会增强。所以,农村体育的组织内容、组织形式存在着动态性的变化。
现阶段中国社会的变迁引起了农村社会的结构和功能的巨大变化,这些变化主要表现在大量的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半耕半农”型的农村经济形态在整个中国的大部分农村中成为主流,传统的“农耕社会”正在向“农工社会”演进,中国农村正发生着深刻的结构性变化,由于农村社会生产结构、社会基本单元、社会阶层结构、社会组织机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农村体育的主体在时间上发生着动态变化,相应农村体育基本单元、农村体育阶层以及农村体育文化也正发生着动态的变化。
参考文献
存在人类社会,便不断地上演各不相同的纠纷。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是早期人类面对纠纷的普遍选择,在后来的国家法建立的过程中和之后,尽管国家法试图将这一领域纳入到自己的治理范围,可是调解的方式仍然顽强而富有生命力,内容逐渐丰富,方法日渐多样化而趋成熟。
对于这些来自于现实生活中的活生生的纠纷案例,比虚拟的案例更有价值,比逻辑推理更有血色,纠纷案例所提供的信息极为丰富与真实,因而有广阔的研究空间,吸引了众多的学者从不同学科背景出发,去揭示纠纷案例背后所掩藏的行为逻辑。本文是对近年来国内外学者关于纠纷研究的一项研究,其中将不涉及具体案例,展现纠纷研究的不同学科、研究成果,并试图对其进行简单评述。
一、村落社会纠纷研究的社会背景
在《江村经济》和《乡土中国》中,对中国的乡村社会结构及传统文化在西方影响下的变迁过程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成为了理解中国传统乡村社会结构与社会性质的经典著作{1}.先生是通过绅士权力在乡土社会的运作的分析,揭示中国社会中央官僚制帝国与皇权不下县的背后逻辑{2}.但是当前中国村落社会与先生所述“乡土社会”已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迁,以至于众多学者著书立说,试图揭示变迁中的村落社会的现实情景。弗里德曼的《东南中国的宗族组织》试图通过对地域化的宗族组织的结构认识,探究中国传统社会的构成法则,从宗族的视角揭示了汉人社区是如何实现国家与社会的关联{3}.杜赞奇试图从“国家政权建设”与“权力的文化网络”来认识传统乡土社会的变迁、变迁中的国家与社会之间关系{4}.黄宗智则揭示国家与社会的变迁中乡土社会是如何突破了“过密化”的运作方式{5}.事实上,这些研究将研究点放在乡土社会,而研究的对象则是“村落”。村落成为整个中国社会的缩影,观察、分析村落便可以折射出中国乡土社会本色和乡土社会的变迁。
对于是否可以将村落作为研究乡土中国的出发点存在着不同的争论。也有学者跳出村落,从其他方面来解释乡土社会的结构。魏特夫从水利的角度,认为中国乡土社会可以通过大江大河——大水利——小水利到基本农田的灌溉形成农耕社会的图景,从而形成了东方特有的专制主义{6}.施坚雅则从市场出发,形成了分析中国社会的市场结构理论。他认为“基层市场共同体”是中国乡村的基本单位,由基层集镇、中间集镇、中心集镇、地方城市和地区首府,构建了中国社会的图景{7}.
尽管分析模式是多种多样的,可是对于解释乡土社会的变迁,尤其是20世纪50年代以来的变迁对于乡土社会的分化、解构、重建的影响,这些模式难以让人信服。自20世纪40年代(恐怕还要往前推至20世纪初)以来,中国基层的乡土社会事件主要有两件:国家政权建设{8}与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贺雪峰先生在对中部以农业为主要生产生存方式的区域分析中,称为建国以来历次政治运动与市场经济的化约能力一步步消释、瓦解乡土社会的传统,构建新的乡土社会,提出了“新乡土中国”{9},从而有了重新认识中国乡土社会的认知,研究转型期乡土社会的性质的学术使命与命题{10}.但是对于国家政权建设或曰吉登斯民族——国家形成与市场经济是如何化约乡土社会的传统,重新构建新乡土中国却未展开论述。
国家政权建设与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化约与瓦解的背后是现代化,是通常所说的从传统农业社会转化为现代工业社会,甚至到近年来极为流行的“后现代”、“知识经济”、“新经济”时代。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所形成的断裂社会中,如何在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断裂的背景下,在由生活消费品向耐用消费品消费方式的转变,在资源重新聚集下,底层社会(农民、农民工和下岗工人构成)形成的背景下能否实现现代化,如何实现现代化则是另一个问题{11}.
当前乡村社会的纠纷研究所面临的正是这一背景:现代化及现代化过程中,后发外生型国家通过国家政权建设与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而呈现的纠纷。在传统与现代、国家与社会、国家法与民间法等相互之间呈现出纷繁复杂的新乡土中国的景象,只是学者们知识背景不同,从不同的学科背景出发,所关注的焦点不同而已。
二、法律社会学的纠纷解决研究
就目前的研究现状而言,法律社会学在研究纠纷解决方面,有较多的研究成果。法律社会学是将法律现象置于其社会背景之中,研究法律现象与其他社会现象的相互关系的一门社会学与法学的边缘学科。法律社会学的研究特点在于从社会整体观念出发,认识法律的社会基础和社会作用,从而更好地利用法律的控制作用解决社会问题。
1.关于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关系的研究
这是对于纠纷解决研究中一个独特的视角。体现这种关怀的著作或论文很多,影响较大的有:梁冶平的《清代习惯法:社会与国家》{12}中的文章、范愉的“代替式纠纷解决方式(ADR研究——兼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13}、《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14}、谢晖编《民间法》{15}、何兵《现代社会的纠纷解决》{16}、高见泽磨《现代中国的纠纷与法》{17}、棚濑孝雄《纠纷的解决与审判制度》{18}、黄宗智《清代的法律、社会与文化:民法的表达与实践》{19}等。
杜赞奇认为:在中国,建立民族国家与实现现代化,从一开始就是同一过程的不同方面{20},“在新的民族国家成长并试图确立其合法性的过程中,历史被重新定义,社会被重新界定”{21}.中国由于是后发外生型的现代化国家,其社会变迁呈现出国家自上而下的推行和实现,是“规划性的社会变迁”()。乡土社会代表着传统的习俗、习惯被视为旧的、落后的,而被所谓新的、先进的所替代。在国家法大规模“下乡”的过程中,即苏力之送法下乡,蕴涵的正是“规划性的社会变迁”,国家法与民间法在法制化进程中已经定下了各自不同的命运。
然而,尽管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法治、依法治国等口号下,国家法形成侵蚀之气势,但是伴之而来的是民间传统、习俗复苏的现象,如王铭铭在闽台三村的观察{22}.家族法规、村规民约等民间法遭遇到国家法借助政权下沉而形成的“重创”之后,逐渐退居为内在的观念形态,但是并没有彻底消失,而是形成“地方性知识”,并在纠纷的调解过程中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在人情、面子的关联下{23},在秋菊打官司的分析中{24}表现出来。国家法与民间法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不同历史命运成了纠纷观察者的理论关怀点。
2、法治与本土资源
摘 要:元代是第一个少数民族建立的大一统国家,具有其鲜明的特色。与宋、明、清等王朝相较,民间信仰研究虽显薄弱,但仍涉及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对元代江西民间信仰的研究起步较晚,但近来逐年增多,论述也渐深入。本文将对元代江西的民间信仰概况进行综述。
关键词:民间信仰,元代,江西
何谓民间信仰?关于此概念学界有诸多论述,路遥提到三种最有代表性的观点:民间信仰就是信仰习俗,从“宗教心态”研究民间信仰和民间信仰乃是传统之混合性宗教。而赵世瑜认为普通百姓所具有的神灵信仰即是民间信仰,和由这些信仰而形成的各种仪式活动,不仅是一种集体的心理活动和外在的行为表现,也是人们日常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中国民间信仰主要是指俗神信仰,历史悠久,是中国文化重要组成部分。
一、元代民间信仰的相关研究
1.从整体上研究元代民间信仰的研究:
《中国近世民间信仰——宋元明清》(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12月出版)王见川、皮庆生著,介绍了民间信仰的内涵与土壤,朝廷对其政策与方针,民间信仰主载体祠庙与相关现象,妈祖、张王等跨地域信仰的形成与发展,以及真武神等全国性信仰的形成于发展。使读者从整体上对宋元明清三代的民间信仰有深层的了解。
2.以个案探讨民间信仰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关系的研究有:
(1)民间信仰与国家的关系:
目前学术界对元代基层祭祀活动研究主要有日本学者池内功先生的《异民族支配与国家祭祀——谈元朝郡县祭祀》(郝时远、罗贤佑主编:《蒙元史暨民族史论集——纪念翁独健先生诞辰一百周年》,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第149~167页)一文,对元代郡县祭祀制度、祭祀礼仪以及郡县祭祀的教化功能进行了探究。在其《关于忽必烈朝祭祀》(平成2年科学研究费补助金综合研究(A)研究成果报告书《中国史的正统与异端》(2),1991年,第55~70页)一中,主要探究了元朝忽必烈统治时期的祭祀活动。李逸友先生《黑城出土文书》(汉文文书卷)中的《祭祀文庙》一节中介绍了元代亦集乃路祭祀的对象、时间、礼仪等。
(2)民间信仰与经济的关系
神祇和农业方面的研究有延保全的《广禅侯与元代山西之牛王崇拜》(载《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第30卷第4期,2003年10月),认为元代统治者对农业的重视刺激了农民务农积极性,需求大量耕牛,借助神灵牛王“广禅侯”寻求心理上的满足,促使广禅侯庙的进一步建立、扩大。
(3)民间信仰与社会的关系
研究神祇传播的社会因素,有朱天顺的《元明时期促进妈祖信仰传播的主要社会因素》(载《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6年8月29)。郭文宇的《宋元以来社会变迁过程中的神灵塑造》(暨南大学2010年5月)通过概括增城及附近地区宋元以来的社会变迁历程,来考察何仙姑形象的演变过程。
(4)民间信仰与文化的关系
研究民间信仰的文化、思想,有范立舟著《宋元以民间信仰为中心的文化风尚及其思想史意义》(载《江西社会科学》2003年第5期),认为宋元时期,流行的民间信仰文化所涵摄的思想内涵,与士大夫阶层经常用的儒家五经,及其注疏和义理阐释之间所存在巨大的差异是显而易见的。
(5)民间信仰与道教的关系
在道教方面,刘永海、郝秋香著《由元代道教史籍看道教诸神信仰——以真武大帝、文昌帝君、纯阳帝君为例》(载《中国道教》2010年3期),通过对道教神系的变化发展进行梳理,对于进一步认识古代官方与道教信仰的关系有一定参考价值。另外有曹飞的《万寿宫历史渊源考——金元真大道教宫观在山西的孤例》,(载《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01期)等等。
二、江西地区民间信仰的相关研究
专门论述江西地区民间信仰的研究著作,近年来颇为丰富:
对江西许真君信仰的研究引起很多学者得关注,专著有章文焕先生的《万寿宫》(华夏出版社,2004年),论文方面有李平亮教授的《明清南昌西山万寿宫与地方权力体系的演变(1550——1910)》,(厦门大学硕士论文2001年)、《明后期南昌西山万寿宫的重兴与地方权力体系的演变》(载《江西社会科学》,2003年第9期)、《明清以来西山万寿宫的发展与“朝仙人习俗”》(载《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10月第42卷第5期),张璇的《明清时期江西会馆神灵文化研究》(江西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08年)等等。学者通过对万寿宫以及许真君信仰的史料整理,研究万寿宫与地方权力的关系,以及其代表的文化创造过程,对社会、经济的影响诸多方面。
市镇神灵崇拜与社区人群内部关系、地缘支配关系、社区内部联系等因素之间的互动,在梁洪生教授的《传统商镇主神崇拜的擅变及其意义转换》(见《民间信仰与社会空间》,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年8月出版,222-262页)一文中,以江西吴城镇的聂公崇拜为例进行了探讨,显示出了地方商业城镇的经济社会变化与全国范围的社会政治变动之间的密切关系。
谭小军揭示了民间信仰是乡绅民众与国家利益的结合点之一,在《民间信仰与乡村社会的历史记忆——新干县萧公庙的个案研究》(载《宜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2005年2月,第27卷第1期)中研究了新干县萧公庙这个案,了解到乡绅民众可以利用“神的权力”,而国家在规范信仰也更好地管理了地方。
民间信仰与自然环境变化在扶松华的《环鄱阳湖的民间信仰》(南昌大学硕士论文,2006年)一文有明显体现,以环鄱阳湖具有代表性的老爷庙、许逊和康王三个各案,分析了解民间信仰和鄱阳湖演变的关系。
林萍的硕士论文《南宋江西地区民间祠神信仰研究》,(南昌大学,2010年12月),分析概括出了南宋江西民间祠神信仰的特征,深入探析了南宋江西生词现象,同时从战乱与交通两方面分析地方社会与民间祠神信仰。林宏的《明清时期江西地区民间信仰的地域差异》,(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年)从历史地理学的角度,通过对明清江西各府县方志中“祠庙”等目的整理,梳理出22个主要神灵和对其信仰的地域差异,并分析形成原因。
吴小红的《苛征、祠祀与地方利益:元代金溪二孝女祠祀研究》(载《中国史研究》2012年第1期),金溪的二孝女故事是教化性、政治性的文化资源,也是保护当地利益的经济资源。二孝女进入祀典失败,反映民间信仰随社会情势而变化,和元朝整合地方社会的某种松懈。
三.结语
元代是第一个少数民族建立的大一统国家,具有其鲜明的特色。对元代江西民间信仰的研究起步较晚,但近来逐年增多,论述也渐深入。未来研究工作中大有裨益的当是对元代江西地方志中祠庙的部分进行资料的收集,了解元代江西民间信仰的基本概况,探究其深层形成过程。(作者单位:江西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1] 赵世瑜,狂欢与日常——明清以来的庙会与民间社会[M],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2年版
[2] 郑振满、陈春声,民间信仰与社会空间[M],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年8月
关键词:《江村经济:中国农民的生活》、经济发展、社会生活
一、引言
上世90年代伊始,中国社会史的研究方向发生了区域转向,社会史研究不再局限于与国族史边界相同的空间范围,华北、江南、长江中下游等地理单位成为研究者择取的空间单位,不少研究在空间选取上出现越来越小的趋势。[1]区域选择的缩小,使研究者更专注于某一问题的研究,因此,作为社会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域史的研究具有重要社会意义和现实意义。
上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广大历史学者号召“把历史内容还给历史”[2]口号的提出,区域史越来越多的受到关注,学界的研究视角也逐渐转移到下层民众的生活。在整个学界注重区域史研究的氛围下,产生了一批厚重的学术著作和论文。如以“华南学派”为代表的历史人类学研究,以科大卫、陈春生、郑振满、刘志伟等为代表,包括陈春声与郑振满合写的《民间信仰与社会空间》,郑振满的《明清福建家族组织与社会变迁》、《乡族与国家:多元视野中的闽台传统社会》,刘志伟的《在国家与社会之间:明清广东户籍赋税制度的研究》及其与陈春声合编的《经营文化:中国社会单元的管理与运作》,赵世瑜的《眼光向下的革命:中国现代民俗学思想的早期发展,1918-1937》、《日常与狂欢:明清以来的庙会与民间社会》、《市场机制与社会变迁:18世纪广东米价分析》等等。从研究内容来看,学界的关注较多的是下层社会的经济结构、文化动态、社会习俗和民间信仰等方面的内容。
中国社会学的开山之作――先生的《江村经济:中国农民的生活》(下文简称《江村经济》,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年3月第1版)是研究区域社会的专著。全书以中国人传统的生活为背景,以中国南方的一个小村庄为对象,就该地区的经济体系和社会生活结构作了详细的考察和细致的分析。
二、主要研究议题
《江村经济》共有十六个章节。首先,作者在第一章引言部分交待了本书的研究对象――开玄弓村,并交待了该村的地理状况、经济背景、村庄居民及选择这个调查区域的理由。作者所选择的调查地点叫开弦弓村,坐落于太湖东南岸,位于长江下游,在上海以西约八十英里的地方,其地理区域属于长江三角洲。这里的人们是以农业为主的,这里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土地都用于种植水稻。人们还种植麦子、油菜籽及各种蔬菜,江河里还有鱼、虾、蟹及各种水生物,也都是当地的粮食。此外,桑树还在人们的经济生活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人们靠它来发展蚕丝业。研究范围――中国农民的消费、生产、分配和交易等体系,并指出,本书旨在说明一定经济体系与特定地理环境的关系,以及与这个社区的社会结构的关系。同时作者说明了采取这种小范围调查的用意,是对当前中国经济问题宏观研究的一种必要的补充。笔者认为这样的研究立意非常合理,可以使读者立足于实际的地点,把问题意识代入实际的问题中,加强读者对问题的理解与探讨。
全书的主体部分为第二章到十六章,探讨了该村庄的经济发展问题与社会生活的结构。作者在书中的前六章,主要论述了开弦弓村的地理环境和社会背景。作者从选择开玄弓村的理由开始,对开玄弓村的地理状况及经济背景作了详细介绍。其次,作者从家庭关系、亲属关系、财产关系及村庄的邻里关系开始,对该村的居民生活状况进行了细致的论述。从第七章到第十六主要是探讨开弦弓村人的经济生活。作者从生活中最基本的消费开始,从住房、运输、衣着、营养、娱乐、礼仪开支等方面对该村居民的正常生活运作进行估算。其次,作者对该村居民的职业,包括农业、专门职业、蚕丝业、渔业等进行了详细介绍,探讨该村居民的收入来源及经济结构和发展状况。最后,从贸易和资金的角度来看中国农民是如何在农业之外进行商业运作。作者通过上述的探讨,试图勾勒出中国农村经济生活的变迁过程。
三、历史研究的一些方法
通读全书,笔者认为该书的特色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视角独特,以小见大。本书非常具有特色的一个地方是作者从一个小型的地区着手,以小见大。通过研究中国南方的一个小村庄――开弦弓村农民的生活、消费、生产、分配以及交易,来探讨中国基层社区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变迁,从而反映了中国农村的基本情况。从这一点上来说,个人觉得作者的切入点非常巧妙,这给我们很大的启示。出于实际的考虑,作者把自己的调查限制在一个小的社会单位内来进行。一方面,调查者必须容易接近被调查者以便能够亲自进行密切的观察。另一方面,被研究的社会单位也不宜太大或太小,它应能提供人们社会生活的较完整的切片。村庄是一个由各种形式的社会活动组成的群体,具有特定的名称,而且是一个为人们所公认的事实上的社会单位。因此,把村庄作为一个研究单位最为合适。
2、研究方法新颖。作者一改传统的搜集书本史料进行研究的方法,将自己置身于实地,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搜集第一手资料。这将社会史研究的“田野调查法”发挥得淋漓尽致。同时也给我们提供了一种做学问的方法,就是要深入实地,尽可能的回归历史现场,尽可能的获得第一手资料,简而言之就是要进行田野调查。此外,作者在界定调查区域的时候,很好的运用了“微型社会学”的研究方法,给我们今后的学习和研究提供了可借鉴之处。
3、资料详实可靠,考证精良。作者是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获得第一手资料,通过对这些资料和数据的分析,写成这本书。这使得本书得出的结论十分可靠。此外,作者在1936年第一次访问开弦弓村之后,又分别在1957年和1980年再次访问码了开弦弓村,并且把这后两次与第一次进行了对比。这就说明了,研究结论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要求我们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要在历史的发展之中寻找问题和寻找发现。同时也表明了作者严谨的治学态度,对已有结论反复验证,精于考证。
总而言之,《江村经济》是一部优秀的学术著作,也是作者长期学术积累的成果,对读者了解中国农村的发展脉胳以及社会史区域研究具有相当的启发。书中所采用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该书是社会史研究领域值得关注的一部著作。
参考文献
【关键词】社会浮躁 社会变迁 心理调适
【中图分类号】D913 【文献标识码】A
浮躁是一种社会病
“浮躁”在字典里解释为:“急躁,不沉稳”。即行为上漂浮,心理上急躁。而社会浮躁的含义则更加地宽泛了:一是指一种社会心态,在情绪上表现出一种急躁心态。指心中有许多事情想做,但又没有扎扎实实去落实。总想投机取巧,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回报。想得多,做得少。二是指一种社会行为,做事情没有持久的、稳定的、专注的精神与毅力,见异思迁,做事无恒心,总想以最短的时间获得最快的收获。三是指一种思维方式,目标短浅,急功近利,只追求近期的、能够快速获得的目标,而不顾及长远的事业。可以说,急功近利观念是社会浮躁的本质。
当社会的自然气候出现炎热和沉闷时,人们在生理上与心理上会感到烦躁、不安,社会的精神气候同样如此。当下的社会,有许多人在认真、扎实地工作、学习、生活,也有许多人变得浮躁。社会浮躁已经变成了一种不良的社会精神气候。充斥着各个领域、各种群体,渗透到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渗透在交友、恋爱、婚姻、工作、事业之中,成为一种普遍化的社会心态与许多人的社会行为。浮躁是一种情绪,一种并不可取的生活态度。人浮躁了,会终日处在又忙又烦的应急状态中,脾气会暴躁,神经会紧绷,长久下来,会被生活的急流所挟裹。
浮躁本来是一种体现在个体身上的情绪,属于负面的心理特征。但是,当浮躁在一个社会中许多人身上表现出来,或者在群体认知与行为上表现出来,就成为一种群体性的情绪特征。所以,社会浮躁从范围上来讲,是指社会各个领域中都存在着的一种现象。例如,在经济领域,地方政府贪大求洋,追求世界第一、全国第一;追求政绩,不顾群众利益、不顾环境生态、不计长久利益,遗留下了大量的社会矛盾与社会问题。
从主体上来讲,是指社会中无论哪种职业、哪个年龄段、哪个阶层的人,都存在着浮躁现象。譬如,从职业需要讲科研人员应该是最有耐心的一个职业群体。科学研究的重要创新,通常需要“十年磨一剑”,但现在只能够“一年磨一刀”了。在各种因素的影响下,过多地重视科研论文和成果的数量和速度,而忽视了科研创新的质量。
社会浮躁的心理与行为特征可归纳如下:第一,没有计划性。对人生只有短期的目标,没有长期的规划,因此目标漂忽不定;行动之前缺乏思考,对现有目标缺少专注度。第二,没有持久性。总是想急功近利,没有扎扎实实地投入精力。不愿意做持久性的投入,总是盼望一蹴而就、一棒定音,耐心度不足。第三,没有稳定性。目标不断地转换,所以常常出现见异思迁,心浮气躁,做事常常浅尝辄止。第四,急躁性。总是羡慕别人的成就,渴望和别人一样一夜成名或一夜暴富。而自己的能力又无法达到,产生诸多烦恼、不安、急躁,常常喜怒无常,乱发脾气。第五,恐惧性。对事业、个人前途焦虑不安,患得患失。第六,不平静。日常生活中整天给人很迫切的感觉,其实根本没什么事,却像热锅上的蚂蚁,安定不下来。
浮躁是一种冲动性、情绪性、盲动性相交织的病态社会心理,它与艰苦创业、脚踏实地、励精图治、公平竞争是相对立的。浮躁使人失去对自我的准确定位,使人随波逐流、盲目行动,对组织、国家及整个社会的正常运作极为有害,必须予以纠正。
精神性的东西需要时间的持久性才能够建立,如一个人的知识文化素养,一个人的道德品质;一个社会的诚信体系,一个社会的精神信念等。但社会浮躁使这些需要时间慢慢积累的东西,无法得到积累与建立。在浮躁的社会中,凡是需要时间积累,需要个人稳定持久投入的东西遭到的破坏最大。为了达到目标,只追求短期效应,就出现了大量不择手段的行径,产生了大量的失范与越轨现象。
社会浮躁是社会急剧变迁的一种伴生现象
社会浮躁的根源是社会变迁后社会成员在认知与行为上的不适应反应。社会变迁是因,社会浮躁是果。它不是人为可以消灭的。
急剧变迁的社会大环境带来的不安全感。托夫勒在《第三次浪潮中》一书中将人类社会发展分为农业社会、工业社会、信息社会(后工业社会),认为社会发展的速度越来越快,社会进入到加速度发展时期。如果我们以交通工具来比喻社会发展的速度,那么,农业社会是牛车的节奏,工业社会是火车、汽车的速度,而信息社会是高铁、飞机的速度。社会以加速度的方式在发生变化,人们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
在改革开放前的计划社会中,经济发展是缓慢的,社会结构是高度整合的,社会是高度组织化与稳定的。社会结构高度的整合与稳定,决定了人们的行动自由很少,人们的利益变动极少,人们的需求也十分有限,人们的选择性也有限。那时,没有社会浮躁的社会环境。而改革开放带来的经济制度上的巨大变革引发了社会的政治制度、教育文化制度、社会制度的变革,伴随着社会利益结构的大调整,每个人都面临着在社会结构中重新定位的问题。对降至社会底层的担心,急于向中层、上层迈进的烦心,不可避免地成为社会成员需要考虑的问题。
在高速发展的社会中,“老的标准被打破了,新标准又不能建立。只要这种失控的社会动力没有达到新的平衡,这段时间各种价值观都无一定,规则标准也无从说起。可能与不可能之间的界限模糊不清,人们很难区分什么是公正的,什么是不公正的,什么是合情合理的,什么是非分之想。由此,人们的欲望便失去了约束。社会生活的剧烈变化也自然而然地使欲望迅速增长。就在传统约束失去权威的同时,可望得到的报酬越厚,刺激就越大,欲望也变得越迫切,越不受控制。在这最需要限制激情的时刻,限制却偏偏更少了,脱缰野马般的激情更加剧了这种无规则的混乱状态。”①人们得不到满足便总是处于激动不已、焦虑不安的状态之中。财富使人忘乎所以,激起对抗心理,从而走向邪恶。②这时,许多人会产生“镜花水月”心态。社会的变动性本身就是一种压力:新事物层出不穷、新思潮不断变化、新工具不断出现,要不落后社会发展的步伐,就要不断地做出新的选择,不断地找到新的发展机会,每个人都要在社会中重新定位。人们被社会发展的快速节奏所支配,个人在加速转动的社会机器面前,感到渺小与无助,生怕被飞速发展的社会摒弃,所以我们难免急躁。
社会竞争带来的压迫感。激烈的竞争与工作压力会直接产生浮躁。在计划体制下,平均主义观念支配下的“大锅饭”、“铁饭碗”,人们没有压力感观。社会的发展需要竞争,竞争促使优化,优化则导致每个人必须与时俱进,不断进步,否则就容易被淘汰,这是很现实的问题。而社会竞争的一个结果,总是有胜负之分,有的人占了优势,有的人处于劣势,有的人成为失败者。竞争最大的结果是带来了利益分配的差距,有了贫富两极分化,产生了诸多的社会矛盾、社会问题。激烈的竞争带来压力,有了压力就感到不稳定性、不安全。
竞争压力是浮躁的直接原因。竞争促使优化,优化意味着给个人更多的要求,人们不能坐以待毙,不能坐享其成,凡事都要靠自己的双手去争取,去获得。这是个很现实的问题。人们希望事业、职业、家庭财务的安全,能够得到有效保障,因此,希望尽快获得期望的结果,尽量地减少投入、减少成本、减少时间。做什么事情都希望在速度上尽快搞定,速战速决的思维方式与社会心态在社会中形成。最好今天决定,明天行动,后天达成。浮躁已成为一种社会亚文化。
攀比带来的不公平感。中国经济正在高速发展,物质水平不断提高,全体社会成员都分享了改革开放的成果。但这种成果的分享并不是完全公平的,竞争在某些场合也是不公平的。竞争的结果对某些群体不利。
但总体上讲在我国,发展型相对剥夺感占了主导地位。一是个人的欲望增长的速度,超过现实自己获得的速度。在与自己过去的比较中,尽管也分享了社会发展的成果,但总是感觉这种增长没有达到预期目标。二是在与其他人的比较中,感到其他人的收入增长要比自己更快。三是与其他人的比较中,发现自己的投入更多,而收入并没有更多。这些比较都会产生不满。因攀比而对自己生存状态不满意,于是不公平的感觉油然而生。内心产生了一种似乎别人的所得是对自己的剥夺的感受,尽管实际上别人并没有从自己这里拿走什么。人们因而显得急躁、不满、焦虑,一味在挣扎、奋斗。浮躁成为社会发展的“衍生品”。
在这种社会背景下,人们的认知出现了差错,社会归因简单化,将自己的劣势原因归为外部的社会环境,骂社会、骂制度、骂领导,为自己的失败、落后、劣势寻找合理性的答案。不是努力地改变自身的素质提高竞争力,而是宣泄。
缓解社会浮躁的措施
浮躁心态的对立面就是冷静、淡定、理智的社会心态。其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宏观层面对此心态的调控,二是个人对社会环境的心理调适。
在社会调控方面,主要有规则调控与媒体引导:
第一,合理、公平、科学的规则(广义的包括制度、政策等约束人们行为的原则)与措施,有利于淡化社会浮躁心态。在决策层面与管理层面制定出合理的规则,有利于产生一个相对公平的环境,使人们减少压力感、急迫感与不公平感,调节某个地域、某个系统内的关系,减少浮躁心态。
在社会转型中,许多规则、措施是针对社会转型的情况而制定的。许多规则措施表面合理,实质不合理。例如,科学的价值在于发现、原创。这需要长时间的积累,不可能在短时期内突破。但现在的科研单位与高校的评价体系是按照时间量化的。在一年内需要写多少论文、拿到多少科研基金。管理层逼着研究人员短时间内出大成就。在制度设计时奖赏的是一些短期行为,冷落的是那些耐得住寂寞却暂时未出成绩的人。如果制度鼓励的是急功近利,让科研人员如何不心情浮躁呢?对地方领导干部的考核体系也是如此,以经济增长作为主要的考核指标,干部就直接地奔向经济增长。因此,单纯依靠呼吁人们加强道德自律恐怕还不够,进行制度化治理才是最根本的途径。
第二,媒体客观、理智的舆论导向。如果媒体总是以猎奇的心态,去报道、宣扬一夜成名、一夜暴富等偶然的个案,而不是具有普遍性的榜样,那么,对民众来说,只能够挑拨起他们的好奇心与浮躁心。媒体需要宣传勤劳致富的榜样,宣传各行各业中通过艰辛劳动努力奋斗而获得成功的典型。这对民众才具有正向的引导作用。
在个体的心理调适方面:
第一,正确归因。社会环境条件并不直接引发人的某种心态,而是以人对此种社会环境条件的认识为中介的。这就是身处同样的社会环境之中,却并不是人人都心态一样的原因。要想保持心态平衡,关键就是要改变自己的认知,形成对外在环境的客观看法。
归因即个体对他人或自我的行为动机的推论和对行为过程的因果解释。每个社会成员都会考虑是什么决定了我在社会中的位置?这有社会外部条件的因素,也有我们自身的因素。个人的归因会出现偏差,意味着个人在做社会推论时,往往会选择依据直觉的判断而忽视客观的评价,趋向于选择从众模式,如将自己现在身处的劣势,归因于社会不公平,社会没有提供机会与条件等,这是一种简单的、懒人的归因。在同样的社会条件下,为什么他人成功了,把握住了机会,而自己却没有把握住?对此要有冷静的反思。一个人在社会上的成功,主要的还是自身的因素。因此,要调整好自己对生活的期望值。如果将自己追求不到的对象作为人生目标,形成不理性的认识和追求,其结果只能是自作自受,整日浮躁不安。在这种情况下,就要调整自己对生活的期望值,使之与自己的实际条件基本一致,保持相对平衡心态。
第二,选择多重参照系。在选择比较的参照系时,要遵循相似性原则,选择与自己学历、经历、经验、能力、背景相似的人进行比较,这才能够保持客观性。在与成功人士比较的同时,也要与非成功人士进行比较,这样才能够平衡自己的心态。人们在比较时通常会产生两个误区:一是,在自己处于优势的时候,通常将原因归为自己的能力、才能,而在自己处于劣势的时候,通常将原因归之为外因,而不是自己的能力。二是人容易产生过高评价自己的能力和过低估价社会对自己回报的倾向。一方面在内心深处认为自己是有本事的,另一方面觉得社会没有给予自己应有的机会或没有从社会得到应有的回报。在比较中我们要防止这种误区。
因此,在选择参照系的同时,既要选择成功的榜样,可以激励自我成长。也要选择某些不成功的进行比较,可以发现自身优势,平衡自己的心态。无论身居何位,都不要盲目攀比。在与他人的比较中,既要看到优势也要看到劣势。不能够只比收获而不比投入,要相比两人能力、知识、技能、投入是否一样,从而得出的结论才是真实的。这样,人的心理失衡现象就会大大减低,也就不会产生那些心神不宁、无所适从的感觉。
第三,提高自身修养。中国历史文化中有大量的修身养性方面的知识,了解与掌握这些知识有利于摆脱浮躁,使心理产生平静的力量。得失心淡了,自然对身边的功名利禄的追求就淡了。容易冷静下来去寻找和追求自己所喜欢的目标。修身养性是培养心理调节能力的有效办法,可以提高自己的心理弹性或心理复原能力。同时,通过阅读,来反省自己的行为,获得对浮躁的抵抗力。在节奏太快、头绪太多、压力太大、选择太多时,可以暂时转换社会情境,到大自然中去放松身心,也是一种办法。另外,培养一种闲情逸致,一种有趣的业余爱好,也是很好的解决浮躁的方法。
【注释】
论文摘要:卡尔·贝克尔,20世纪美国著名历史学家,美国新史学的代丧人。((启蒙时期哲学家的天是贝克尔归纳演绎其新史观的一部巨著,也是研究启蒙运动思想史的经典之作。对生于1873年的贝克尔而言,启蒙的光辉已在历经一个世纪的淘洗后渐次淡去而不至完全磨灭,与启蒙的这段暧昧的距离决定了贝克尔以一个超然的角度来揣想启蒙之功过,从而为我们领会启蒙时期的自然法精神提供一个清晰的认识论基础。
卡尔·贝克尔是美国新史学派的代表人。新史学派以相对论为其历史研究和分析史实的基础,与传统编年史学派分析历史的视角和方法上存在极大的分野。这种区别主要表现在他们对历史科学采取一种怀疑、否定的态度,并把历史说成是一种可以随研究者的主观喜好而任意加以伸张的东西。《启蒙时期哲学家的天城》是贝克尔的归纳、演绎其新史观的一部巨著,也是研究启蒙运动思想史的经典之作。文中,贝克尔I以幽默、嘲刺的笔调指出那些在启蒙时期唯“理性马首是瞻的哲学家们往往是最不理性的,而他们以现代语词和思路建造的理性大厦与奥古斯丁的神学天城实有异曲同工之妙。或许是“只缘生在此山中”的缘故,与启蒙同呼吸、共命运的人们难免要被启蒙的荣光所折射,在其澎湃的音浪中消声。对生于1873年的贝克尔而言,启蒙的辉光己在历经一个世纪的淘洗后渐次淡去而不至完全磨灭其时欧美的反启蒙思潮也在抬头,以追问人之意义自命的学者们开始把“启蒙”这一型构欧洲近代历史的舆论气候纳入解构、批判的对象。可以想见的是,与启蒙的这段暧昧的距离决定了贝克尔可以一个超然的角度来揣想启蒙之功过,从而为我们领会启蒙精神提供一个清明的认识论基础。
一、启蒙时期“舆论气候”之内涵阐释
(一)“舆论气候”的概念提出
作为西方政治思想发展史上的黄金时代,启蒙时期向为论者津津乐道。其中,尤以意识形态的研究为滥觞而以意识形态之名发动的法国大革命则将这场争论扩散至全世界。如何看待意识形态在社会变迁中的角色定位,如何评价社会舆论与社会革命的互动关系,贝克尔扬弃传统史学按图索骥的研究方法,独辟蹊径地找到了一个以社会舆论为切入,深入观察启蒙思想内在性格的视角——舆论气候。何谓“舆论气候”,贝克尔没有从学术上进行界定。相反,他借叙述自己和朋友经常面临的观念冲突的例子向我们表明:“舆论气候”是文思表达的逻辑起点,它表征一个特定历史阶段的学术团体在此一历史语境和社会人文环境下形成的对周遭人事之共识。在“舆论气候”的鼓噪之下,人类思想在社会各个阶段的发展和变迁不仅为个别历史事件和杰出人物提供一方言说的舞台,也为那些在社会背景下所思所想的人们挺立起一片集体智慧的高地。
(二)启蒙时期‘噢论气候”的内容分析
既然“舆论气候”是每一时期主流思想提出和发展的前提,那么搞清楚启蒙时期的“舆论气候”究竟为何,对理解启蒙时期政治思想的变迁而言,无疑是具有决定性的意义的。对启蒙思想稍作提炼,可以发现,对启蒙时期的学者们而言,“理性”是一个被无限放大的关键词。而在这个关键词的背后则是启蒙时期的学者们对研究方法的默契取舍。这份默契,用贝克尔的话说,就是“中世纪的神学、哲学和演绎逻辑已经从它们的高品味之上跌落下来,取而代之的是历史学、科学和计量的技术。”其中,启发启蒙思想最为显著的又推历史学和科学。
1.启蒙时期历史学的起步
自1949年法国开始入侵意大利,一些法国学者便开始陆陆续续地投身到罗马史的研究和注疏当中。发端于法国的启蒙运动就是此次“发现意大利运动的直接结果在对意大利历史的梳理和对法国本土传统的回顾中,启蒙时期的思想家们比任何时期的学者更乐于举目回望人类有记录以来的历史。而伴随人类日益增长的返古思潮的则是传统神学苦心建构的信仰大厦的式微。历史观念的逐渐形成意味着人们正在尝试把人类社会看成是某种正在形成中的东西。以古为镜的人们相信,借助历史的推演,不仅可以还原出社会传递的脉络,更可以从中摸索出认识世界发展的规律。
2.近代自然科学的发展
另一方面,近代人在逐渐培养起一种历史观念的同时也在积极开拓科学的面向。“正如历史学已经逐步取代了神学,同样地,科学也取代了哲学。”在《文明史纲》中,布罗代尔将欧洲思想史简要划分为三个时期,亚里士多德体系,牛顿——笛卡尔体系和爱因斯坦体系。其中亚里士多德体系是前启蒙时代的思想体系,由一个阿拉伯人在十三世纪时引入欧洲,统治了欧洲思想界长达500年之久。随着亚里士多德体系的重现和注疏的开展,形式逻辑成了欧洲各国大学的主要学科的榜首。以形式逻辑为原点,还发展出了数学逻辑和概率逻辑等等。在亚里士多德的熏陶下,前启蒙时期的思想领域蔚然一片逻辑的天下。
然而这份古老的遗产却在启蒙科学家的惊人发现之下面临严峻的挑战。在近代科学的讨伐之下,人们倾向于将逻辑看成是玩弄一种玄而又玄的游戏,是一种无聊的消遣,逻辑逐渐丧失了自己的领地。近代科学的特征不胜枚举如果要在其中检索出一条最为关键的特征,莫过于其方法论的简单明了。以天文学的发展为例,伽利略的观星学向我们启示了一个最简单易行的方法论,即只要紧紧盯住望远镜的那头可观察到的事物(天体)的自然运行即可。科学家们不无乐观地相信,在这不涉利害的静观中,自然运作的奥秘正在从一片神学的虚象中浮现出来。
二、“舆论气候”影响下的启蒙思想
历史学和科学在启蒙时期日新月异的发展态势旋即就在启蒙时期刮起了一阵舆论飓风。这阵飓风所到之处既有风卷残云之力也饱含摧枯拉朽之势阿奎那苦心构建的神学大厦在历史学和科学的讨伐之下越显衰微,传统的封建君主制则在人们日益觉醒起来的主体意识前岌岌可危。空虚的哲学亟需新的内容填空,漫漶的社会风气亦求助振作的呼号重整。在此背景之下,科学、历史学与哲学三者间发生了一场奇妙的化学反应,这场反应的结果直接导致了传统自然法思想在启蒙时期的破土重生。如何评价古典自然法学者在启蒙背景下的心理自觉,如何看待古典自然法学在启蒙时期的战略重整,《天城》的弟二章,贝克尔以心理学和社会学为视角,展开他对启蒙时期自然法思想变迁的原因探索。
(一)启蒙思想形成的心理基础
对于研究自然法思想在启蒙时期的变迁而言,有一点是无法回避的,那就是肩蒙思想家们经由舆论濡染而叙思行文的心理前提尽管主流启蒙学者的研究领域各不相同,价值立场也不尽然一致,但他们进入自然法沦域的礼会身份却可以给我们一些或多或少的启示。对肩蒙时期一些主流学者的身份进行一番统计之后,贝克尔发现:“这些哲学家们并不是哲学家,他们并不是哲学教授……绝大部分的哲学家都足文人,他们写书意不止供人阅读,而是设法传播新观念,或者是对旧观念投射出新的视线。”半道出家的身份为启蒙学者赢得一片叫好,读者们或将这些学者当成是新观念的无私传播者,或赞叹其无所为而为的高尚情操。然而,在这些看似清明无为的偶发小感的背后,实则隐藏哲学家们那一股“摆正一切事物的人道主义的冲动”。以休谟为例(世人皆知休谟性格冷淡低调),启蒙学者一方面以冷静自持、超然物外白诩,另一方面,却又在为摆正人间万事万物而殚精竭虑。
(二)启蒙思想形成的社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