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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信息化论文8篇

时间:2023-03-20 16:14:06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税务信息化论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税务信息化论文

篇1

一、税务信息化建设安全的重要性

税务信息化有利于提高宏观决策的科学性和宏观调控的效率。涉税信息是进行制定税收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依据,是否拥有足够的信息是宏观决策与调控能否成功的前提。税务信息化的发展将改变税务信息生产方式,提高税务信息的生产效率和精确程度,这样,一方面能为税收政策的制订提供更为充足的信息,另一方面能改善宏观调控中的传导机制,并实现调控效果的及时反馈。

通过信息化的安全建设,使得增值税复杂的管理性和操作性要求得到支撑,使得增值税税制和以增值税为主体的整个新税制在中国运行良好。此外,通过信息化的安全建设,有效实现了上级对下级的监控,制约了自由裁量权,一方面执法水平提高、各项税收政策更加落实,另一方面税务系统内部上级行政管理的要求更加落实。

二、当前,我国税务信息化建设存在的安全隐患

随着我国税收信息化的迅速发展,信息安全问题变得日益严峻。从税务部门来看,些税务局没有备用服务器,外部备份设备少,一旦出现故障,很容易造成网络瘫痪或数据丢失。随着局域网、广域网、INTERNET的大范围应用,数据的接收、传送很容易传染计算机病毒。

(一)部分税务人员信息安全意识不强

随着税务信息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电脑技术、电脑知识技能的日渐普遍,广大税务人员逐渐认识到了信息化的重要性,但是由于传统观念、手工操作习惯等方面的束缚,不少税务人员对税务信息的安全意识还比较弱,缺乏全面、深刻的领悟能力。突出表现在:他们不了解信息技术对整个社会经济所带来的冲击,看不到税务信息建设的安全重要性,认为税务信息的安全与他们无关,甚至有透露里面重要信息的人员,以为仅仅是一些数据无关紧要。由于对税务信息安全建设的认识能力不够,存在着诸多的误区,也就直接导致拉在实际的工作中,税务信息安全建设问题频频出现“人为”的漏洞。

(二)计算机中出现的各种硬件问题,为黑客等网络侵入提供了可乘之机

从税务部门来看,有些税务局没有备用服务器,外部备份设备少,一旦出现故障,很容易造成网络瘫痪或数据丢失;随着局域网、广域网、取TERNET的大范围应用,数据的接收、传送很容易感染计算机病毒,防火墙可能被破解,有些密码机制不够安全等。诸如这些对计算机的外部、内部保护不够力度,会直接导致网络黑客们利用这些电脑漏洞来作案。

(三)操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技能有限

要使税收管理电子化的开发运用在实际工作中取得实效,要使得税务信息的管理能安全有效地运行,就需要高素质的计算机管理和技术人才,必须对税务管理的过程有一个较全面的了解,至少能够站在一个地区的税收总体工作要求和经济发展要求的角度,就需要对税收工作和税收管理电子化的开发及发展趋势有一个相对超前的认识,对税务信息安全的重要性有个全新的认识。但是,当前我国信息技术队伍和管理队伍的建设与信息化发展的要求不同步,管理队伍不健全,职能不明确,缺乏符合市场机制的足够的激励机制。对于配备完善的税务安全信息产品,由于操作人员、技术人员的技能有限,不能完全认识、运用这些安全信息产品,不能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

三、完善我国税务信息化建设的整合化策略

如何成功处理信息安全问题,使国家税务系统在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的同时,保障系统的安全,对税务系统建设具有极大意义。信息安全的建设涉及到信息赖以存在和传递的一切设施和环境。

(一)做好“四防”,构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注重“人防”。要提高全体税务工作人员信息安全意识和能力,构建牢固的信息安全内部防范基础。落实“制度防范”。加强制度和标准规范的建设,规范信息安全防护工作。“提高技术防范的能力”,合理地运动信息安全技术手段,合理地运用当前高新技术,提高信息安全全方位防御能力。保障“物防”,保障信息安全工作中设备、资金的投入,确保经费到位,设备到位、后勤保障到位。

(二)加强对电子商务的税收管理

电子商务是指交易双方以国际互联网为媒介而进行的商品和劳务交易。电子商务具有全球性、流动性、隐蔽性、数字化的特点。交易不涉及现金,无需具收支凭证,以电子流代替了实物流,传统的实物交易和服务被转换成数据,在互联网上传输和交易,大量减少人力、物力,降低成本。但是也对税务信息化的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我们可以通过修改现有的法律法规、制定新法律法规,将有关电子商务的一些特定内容,纳入法律法规的规范范围;建立专门的电子商务税务登记制度;加快税收部门自身的网络建设,尽早实现与国际互联网、网上用户、银行、海关等相关部门的连接;利用电子商务提高为纳税人服务的质量等几个方面加强对电子商务的税务管理。

(三)建立计算机技术的网络安全体系

解铃还须系铃人,计算机中出现的各种漏洞给了网络黑客们可乘之机,税务部门应建立各级技术层次的安全体系。一般税务信息系统所采用的安全架构模型如图所示。

网路级别的安全体系建构,可以采用数据备份恢复、数据日志、故障处理等对策功能,保护纳税信息的安全,以适应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的需要。

系统级别的安全建构可以从计算机技术这方面加强管理,用网络系统、数据库系统和应用系统的安全机制设置,拒绝非法用户进入系统和合法用户的越权操作,避免系统遭到破坏,防止系统数据被窍取和篡改。

物理级别的安全体系建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第一采用具有容错功能的服务器和具有双机热备份技术的硬件设备,出现故障时能够迅速恢复并有适当的应急措施;第二,采用数据备份恢复、数据日志、故障处理等系统故障对策;严格执行并切实做好信息系统的安全工作,选择合适的网络管理软件进行网络管理,健全工作人员的操作规范,采取有效的身份认证、密码验证、访问限制、防火墙等计算机应用技术手段加强内部网络和数据库安全管理,保护纳税信息和办公信息的安全,以适应当前税收信息系统安全、持续稳定运行的需要。

(四)不断加强领导干部及员工队伍的安全与责任意识

第一,领导干部对信息化安全认识的问题。解决了领导的认识问题实际上就从根本上解决了规划和力度的问题。在当今经济全球化、信息化告诉发展、知识经济大爆发的时代,作为税务机关的主要领导干部,要适应经济发展和现代化管理的需要。很显然,原来的知识结构,甚至思维方式已明显不相适应,必须在较短的时间内进行知识更新,转变观念,掌握现代化管理手段,否则就要落伍,甚至给税收事业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面对迅速变化的形势和繁重艰巨的任务,如果各级领导干部不能适应当前瞬息万变的时代变化,要搞好信息化安全建设是不可能的。第二,加强队伍素质能力的建设。目前整个税务干部队伍的科技素质较低,特别是干部队伍的信息安全意识比较弱,且整体的安全防范水平低下。基于这种情况,要加强多层次的安全知识、技能的培训,提高各级干部队伍及员工队伍对税务信息安全的责任意识,提高他们对信息安全重要性的认识。

篇2

【摘要】信息化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历史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税务信息化是税务部门顺应信息化时代的要求,主动迎接信息时代挑战而采取的积极措施。文章以"诺兰"阶段模型理论为基础,将我国税务信息化的发展历程分为起步、初步应用、快速发展和数据集中四个阶段。在此基础上,着重从思想意识、规划部署、征管改革和设备功能发挥四个方面分析了我国税务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并提出了推动和规范我国税务信息化建设的对策措施。

关键词:税务信息化信息化管理“诺兰”模型技术资源管理决策能力信息增值

走科技加管理之路,加快税务信息化建设,是信息化时代税收工作的重要任务。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在税务信息化的推进过程中,我国各地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总体部署,在加快税务信息化建设特别是信息化的软硬件和基础建设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展。税务信息化工作已从初期的单点散装阶段发展成为数据集成阶段,但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着重复建设、设备利用率低、软件不统一、业务不规范、信息不准确、运转不顺畅等问题。因此,本文以诺兰阶段模型为理论基础,分析了我国税务信息化的发展历程和存在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

一、“诺兰”阶段模型的引入

把信息化应用到一个单位(企业、部门)的管理中去,一般要经历从初级到成熟的成长过程。诺兰(1973)首次提出了信息化的阶段理论,即“诺兰”阶段模型。1980年,诺兰对信息化阶段模型进行了完善,将信息系统的成长过程划分为六个不同阶段,即:

(1)初装阶段。是指单位购置第一台计算机并初步开发管理应用程序的阶段;

(2)蔓延阶段。随着计算机应用初见成效,计算机配置和应用迅速增长,但同时出现了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如数据的冗余性、不一致性、难以共享等;

(3)控制阶段。管理部门了解到计算机数量超出控制,投资的回收不理想,计算机的应用进入了严格的控制阶段;

(4)集成阶段。就是在控制的基础上,对系统中的硬件进行重新联结,建立集中式的数据库以及能够充分利用和管理各种信息的系统。这时,信息化建设费用再次迅速增加;

(5)数据管理阶段。即“集成”阶段之后的“数据管理”阶段;

(6)成熟阶段。即信息系统可以满足单位中各管理层次的要求,并真正实现了信息资源的全面管理。

诺兰的信息化阶段模型总结了发达国家信息化发展的经验和规律。一般认为模型中的各阶段是不能跳越的。因此,无论在确定发展策略或者在制定系统规划的时候,都应首先明确本单位的信息系统所处的成长阶段,进而根据该阶段的特征来指导信息化建设。

根据“诺兰”阶段模型和税务部门信息化的特点,我们可以将税务信息化的发展划分为以下四个主要阶段:

(1)单点散状阶段。该阶段往往是从税务部门购买第一台计算机开始,尽管税务部门购置第一台计算机的目的很简单,可能仅用于打字,但却有着里程碑的意义,标志着税务部门对数字化生存的认可和信息化进程的开始。这一阶段,税务部门内部计算机之间没有联网,税务部门内的信息都是以静态的、孤立的状态存在,即呈单点散状信息化阶段,它对应于诺兰模型的初装阶段。随着税务信息化的推进,个别部门实现了办公自动化或管理自动化,并开始对相关信息的整合,即进入“诺兰”模型的蔓延阶段;

(2)税务部门内部分集成阶段。在该阶段,税务各部门的基本数据已经实现数字化和局部数字信息沟通。这时,税务部门己经逐步体现出利用计算机和互联网改进税务工作环境的愿望,但对信息的整合还处于初级阶段,税务部门还没有从战略角度有组织地进行内部信息整合;

(3)税务部门内整体集成阶段。进入该阶段,税务部门有了全局的电子化业务流程。税务部门的组织结构和业务运行不再

基于传统的部门制,组织结构逐步扁平化。税务部门使用了自动化过程的管理工具,具有了全局的基于广域网的集成框架。这个阶段对应于诺兰模型的集成阶段;

(4)税务与其他相关部门的信息系统集成阶段。该阶段的税务部门己经成为一个智能主体,能基于广域网和Web技术与相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及企业之间互联,税务部门可以即时从其他部门获取所需信息,也能为其他部门和企业提供相关信息。处于该阶段的税务信息化已经较为成熟,它已将整个税务部门改变成为了一个开放的信息系统,从而能够很好地进行内、外部资源的整合,充分利用各方面的信息资源,扩大税务部门的外延,实行柔性管理和个性化服务。这个阶段对应于诺兰模型的数据管理和成熟阶段。

二、我国税务信息化发展的历程

我国税务信息化是从1983年起步的,通过二十多年的不断改革和锐意创新,取得了显著成绩。目前,税务部门己经成为我国信息化程度最高的政府部门之一。回顾我国税务信息化的历史进程,并结合诺兰的信息化阶段理论,我们可以将其大致划分为四个主要的阶段:

(一)起步阶段(1983-1989)

1983年在广东、福建、湖北等地的税务机关开始把PC机引入计划、会计工作,自此开始了我国税务信息化的历史进程。起步阶段的税务系统有微机应用人员3400余人,专业技术人员800多人,配备了286以下微机5300多台。开发平台一般为DOS操作系统和BASE数据库。这一阶段对应于“诺兰”模型的初装和蔓延阶段,即单点散装阶段。

(二)初步应用阶段(1990-1993)

1990年税务总局决定全面实行税收的征管改革,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征收、管理、稽查分离和纳税人主动申报纳税的征管新模式,客观上为税务信息化工作的开展创造了有利条件。1991年2月开始,国家税务总局先后下发了《税务系统计算机应用软件评测标准》、《税收征管软件业务规范》、《税收业务分类代码》,这些信息标准化工作,为征管软件的开发和应用提供了强有力的指导。这一阶段对应于“诺兰”模型的控制阶段。

(三)快速发展阶段(1994-2006)

1994年,随着我国分税制改革的实施,促使我国税务信息化工作向纵深发展。1995年底,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型征管模式。在该阶段十多年的发展中,计算机作为现代化管理的技术手段,已广泛应用于税务咨询、税务登记、发票出售、申报受理、税款征收、会计统计和稽查选案等税务管理各个环节,以及税收决策与监控、办公自动化、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检查、出口退税等各领域。这一阶段实际上处于“诺兰”模型中的控制向集成转化的阶段。

(四)数据集中阶段(2006年至今)

税务部门经过多年的技术和设备积累、网络建设、软件开发水平、技术人员的数量和质量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同时各部门都有了自己专用的业务系统。从2006年起,国家税务总局开始进行各大系统的数据集中,主要将数据从地市级集中到省局,如金税工程等。这一阶段是“诺兰”模型中控制阶段的结束和集成阶段的开始,即税务部门内的部分集成阶段。

三、我国税务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用“诺兰”模型考察中国税务信息化的现实,可以认为,我们正处于从控制阶段向集成阶段转移的过程中。通常,控制阶段的前期特征是快速发展,但缺乏全局考虑,各单项应用之间互不协调,投资效益与预期相比有偏差。而控制阶段后期,由于长期实践使各方矛盾充分暴露,系统集成的要求逐渐得到理解。集成阶段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目标是实现系统内的集成。在这种新的“诺兰”模型阶段下,我国税务信息化的发展现状与这一阶段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部分税务人员的信息化意识不强

随着税务信息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计算机应用知识的日渐普及,广大税务人员逐渐认识到了计算机应用的重要性。但由于传统观念、手工操作习惯等方面的束缚,不少税务人员对税务信息化还缺乏全面、深刻的认识。主要表现在:不了解信息技术对整个社会经济所产生的冲击、看不到信息化建设对税务管理形式和内容变革的要求、不理解信息化对税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约束等多个方面。由于对税务信息化的认识不足和认识误区,导致在实际工作中,用信息化来带动征管现代化的举措不够坚决,考虑不够周详。

(二)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和整体部署

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和整体部署,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各自为政、重复建设、重复开发现象普遍;二是在开发税务管理软件中过分强调专业化管理,开发了许多相互独立的税收专业管理软件,如税收征管系统、出口退税管理系统、交叉稽核系统、稽查管理系统等,但各系统之间缺乏有效沟通;三是各地征管改革进度不一致,征管业务不规范,不符合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同时,由于征管部门与信息部门的配合不够协调,使征管软件开发缺乏系统性和规范性,难以从更高的层次协调局部与整体、一般与特殊、短期与长期的征管需求,影响了税收信息系统的整体效益。

(三)税收征管改革滞后于税务信息化进程

随着税务信息化程度的提高,要求加强专业分工和调整组织机构、管理体制,推进征管改革,建立“集中征收、分类管理、重点稽查”的新模式。但是目前的机构设置不能满足“集中征收”的要求,造成了人力浪费。同时,由于税收管理制度建设的滞后,税收管理程序和手续仍较为繁琐,影响了税收工作效率的进一步提高。另外,目前普遍采用税收收入计划指标责任方式也影响了税务信息化的推进,该方式采取的是“上年基数加规定增长比例再加最低确保增长比例”的办法,各级之间落实目标责任,税收收入计划指标成为与实际税源脱节的“硬性任务”。这时,实行税收征管信息化必然会与完成税收收入任务产生冲突。在经济不发达地区,由于经济条件落后,一切以完成税收收入任务为前提,这时税收征管信息化就成为一种“摆设”而无法发挥实际作用;在经济发达地区,由于税源情况好,即使不实行税收征管信息化,也不影响税收任务的完成,从而导致“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只是增加经费支出”错误观点的产生。

(四)税务信息化设备的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税务信息化设备的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应用软件开发与实际使用有脱节现象,导致所开发的软件在一些部门和领域不能发挥作用;二是在计算机开发应用较快的地方,过于注重税务机关内部的软件开发和网络建设,与其他部门的信息联网、数据共享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网络作用的发挥;三是计算机应用水平低,未能将现有计算机、网络等资源充分利用到税务工作中,造成了硬件资源和网络数据资源的浪费。

此外,在我国税务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还存在基础设施建设地区发展不平衡、高素质税收人才队伍缺乏、信息资源缺乏深度开发,以及安全监控能力欠缺等一系列问题。严重阻碍了处于“诺兰”模型集成初级阶段的我国税务信息化建设进程。

四、推进我国税务信息化建设的具体措施

根据对“诺兰”阶段模型和我国税务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推进税务信息化建设,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采取积极措施:

(一)以信息化促进税务管理扁平化

税务信息化带来信息的海量性、共享性、互动性,使信息不对称现象得以根本改观。由于税务信息化使税收会计信息可以共享,征收一线上报税收会计资料变得不再必要;税收一级稽查,由于人机结合的纳税评估、稽查选案的实行,征收一线不必同时承担稽查职能。同时,由于多元化申报和网络化缴库的实行,纳税人不必到办税服务厅申报纳税,从而为纳税人提供了虚拟的办税服务。这些措施的实施有利于减少管理层次,促进税收管理扁平化目标的实现。在现代税收征管条件下,纳税人只需面对税务部门的一个窗口、一部电话、一个网站,即可办理完成有关税收事宜,因此,我们应该在税务管理和纳税人服务方面多下工夫,利用信息化带来的有利条件,大力促进税务管理的扁平化,提高税务管理效率和质量。

(二)以流程管理信息系统拓展信息增值应用空间

目前,税务系统正在以流程再造理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强化内部管理和税源监控。流程再造后,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管理层级减少,部分事务性审批环节简化,有的事前审批改为事后强化管理等。这时,关键是要强化对内部和外部的管理和监控:(1)分析控制。对内,通过程序检测、人工提取分析,定期发送结果,监控考核兑现,以规范、制约操作行为和执法行为;对外,建立监控指标体系,筛选、比对、分析纳税人涉税数据信息,并根据整体管理需要,分析宏观税负,分析地区和行业税收指标,查找征管薄弱环节,有的放矢地规范征纳行为;(2)标准控制。就是运用知识管理理论,集中专家智慧,制定规范而又可以通俗化解读的作业标准体系,明晰作业权限、内容、方法、时限和流向,实现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共享,提高税务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3)智能控制。就是利用计算机系统对征纳行为进行自动控制,以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强化计算机智能控制。

信息化建设与征管改革是相互依存、互为前提的,流程再造以信息化建设为基础,也开辟了以流程为导向加快信息化建设的思路。信息化是流程再造的直接动力,也是实现流程再造目标的重要手段。可以说,没有信息化,流程再造是不完整的,甚至是不可能的;没有流程再造,信息化是不彻底的,也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化。因此,要尽快建立和完善流程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科技管理。

(三)以数据处理分析提升管理决策能力

解决信息质量低下,信息资源缺乏深度开发的问题,不断提高市、县两级数据处理分析工作水平;建立省级涉税信息资料库,开展省级数据处理分析工作,是下一步数据处理分析工作的重点。首先是要建立省级涉税数据库和数据仓库,逐步设计建立适用于数据挖掘、分析和展现的省级综合数据库,为开展省级数据分析工作奠定基础;其次是要拓

展选题范围,提高分析深度。主要是要充分考虑税收政策变动、税制改革对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的影响,以及对税收收入的影响,从理论、实践、技术层面上全面提高数据处理分析能力;再次是要充实和完善分析方法。主要是要在引入计量经济学和统计学有关数学模型的基础上,参考国内外在数据分析、税收评估方面的成熟做法,提高数据处理分析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四)重组技术资源以实现税务信息化

税务系统的技术资源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税收管理的技术人员,即所谓的业务骨干;另一部分是指信息管理部门的技术人员,包括了网络、硬件、数据库、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管理维护的技术人员。从目前的组织架构来看,真正实现“金税三期”中提出的对现有的信息整合,实现以省市级信息集中的处理模式,必须考虑对现有技术人员的重组,才能够实现从系统设计、系统实施到系统管理的完整过程。首先,要建立一个专门从事业务信息管理的机构,保证信息系统的“健康”运行和可持续发展;其次,要构建由省级信息中心集中管理各地市、各基层单位的大型应用系统,并采用科学的系统管理模式,保证各系统的正常有效运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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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崔婢.税务信息化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问题[J].财政监督.2007.5:6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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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许善达.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税务信息化建设工作[J].信息化建设.2005.5

[6]郑汀.建立三层平台实现税收业务信息系统整合[J].税务研究.2004.7

篇3

1.1水资源及水环境管理方面

主要把社会水循环过程作为主要监控对象,这个过程由“取水-输水-供水-用水-排水-回用”等环节构成。在监控时,通过监测点——包括取用水户、入河排污口、水源地、地下水监测井等,以及对线包括河流、水功能区等的信息,进而掌握面包括行政区、水资源分区以及地下水分区等的情况。接下来,通过把取用水户的取水和排水数据和行政分区的入境水量和出境水量数据以及地下水数据等进行互相校核,再加上数据信息(包括统计信息、监测信息、流域及区域水循环模型等)的互相校验,可以为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提供有力的支撑,进而实现水资源的科学、精细管理。应用物理网技术,有助于水利行业准确掌握水资源状况,并在此基础上实现社会水循环过程(包括取水-输水-供水-用水-排水-回用)和自然生态系统中的天然水循环过程(包括降雨-蒸散发-产汇流-入渗)之间的合理匹配,实现水资源的高效利用,并优化其配置以做到科学保护,实现经济、自然及社会的可持续、协调发展。

1.2防旱防风防汛决策管理方面

主要是分别针对这三类信息的采集系统(主要是工情信息采集系统、水雨情信息采集系统以及灾情信息采集系统)实现信息采集,网络、数据库将作统一建设。物联网技术应用于防旱防风防汛的预警,主要是以计算机网络、监测技术、信息处理及多媒体技术为支撑,在深入研究防汛抗旱监控特点的基础上,使流域内及相关地区的水情、工情、旱情、雨情、灾情等要素可以构成一体化数字集成平台、虚拟环境,可以做到在可视化条件下为预警提供决策支持,以增强决策的预见性和科学性。如在防洪预警预报中,主要包括两个系统:前端水雨情采集系统和预警信息系统。前端水雨情采集系统主要通过应用基于物联网M2M通信技术的无线RTU实时采集现场的水雨情信息,这些信息包括单位时间内的降雨强度和降雨量,河流水速,水库放闸水速、水量以及河流水库的水位等各种水文数据。然后通过GPRS/CDMA网络将这些信息传输到预警主控中心,以便为主控中心提供原始的水文数据。预警信息系统的设备主要包括喇叭、LED显示屏以及无线预警广播等设备。无线预警广播设备接收预警信息有三种通信方式:一,通过GPRS/CDMA网络保持与控制中心的链接,以实时侦听控制中心发出的预警通告;二,通过语音通道为紧急灾害情况提供直接的语音通告;三,通过短信通道控制中心及移动电话的终端,向预警广播设备及时预警信息。对于没有GSM/GPRS/CDMA网络的那些区域,预警信息则可以通过调频网络得以传到预警现场。

1.3在传统农业及灌溉方面

应用物联网技术实现对土壤养分以及水质的检测,以实现对水文环境及水生态的监控,以取得一定的经济效应。

2水利信息化中物联网技术的应用

篇4

【摘要】信息化税收已成为税收管理现代化的一个标志,只有不断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才能实现现代化税收管理目标。文章从科学发展观政治理论思想出发,基于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律对当前我国税收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的剖析,并运用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提出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信息化;信息化税收建设;以人为本;统筹兼顾

信息化税收是与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以信息技术为核心,以深度应用和全面提高数据能力为目标,将先进管理理念与现代科学技术融为一体的新型税收管理体制。信息化税收与传统的税收管理体制相比,最主要的区别在于税收管理理念的变化:即由传统的经验型税收管理转变为基于税收数据信息分析进行税收管理的理念。但是,信息化建设应当把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结合起来①。从科学主义角度看信息化建设,最容易看到信息技术的开发和利用;从以人为本角度看信息化建设,则还会发现信息文化的推动作用。既然应用信息技术是管理现代化的标志之一,也应当有对应的信息文化是管理现代化的标志之一,可是具体谈到信息化应用时,人们往往把后一点给忘了。利用信息技术和信息文化来加强税务部门税收征管,代表着先进生产力与先进文化发展的要求,作为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的信息化这两手应用,都要硬,才谈得上全面建设。由此,笔者运用科学发展观的政治理论思想对当前的税务工作提出粗浅的建议。

一、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律及要求

信息化是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发利用信息资源,促进信息交流和知识共享,提高经济增长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历史进程。它是我国实现现代化、建设和谐社会的发展战略及要求。从信息化发展规律可看出:

第一,税务系统的信息化建设从低级到高级,从单一到丰富,从分散到统一,这是一个必然的建设过程。当前税务部门信息化发展的内部不平衡,地域间不平衡、技术指标不平衡、应用水平不平衡,相应导致的系统林立,消息割裂等都应该是这一过程需要解决的课题。

第二,信息化已经远远超出技术手段的范畴和含义。信息化的实质是生命化②。信息技术是客观的和理性的,而应用于管理中就需要人性化的东西存在。生命总是理性寓之于内,而感性行之于外的。税务信息化近十年的建设,其发展迅猛,成效显著、影响广泛,对税务部门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运行机制、干部的思想意识和管理文化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第三,信息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要求打破环节、层级、部门间的壁垒,充分实现资源共享,迫使管理者必须打破传统管理模式,进行运行机制的变革,以适应这一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

第四,从税务系统信息化的发展历程来看,信息技术同征管改革和实践联系紧密,并始终贯穿税收工作的全过程。所以,信息化税收建设达到一定阶段,必然走向“科技+管理”的征管现代化之路。

二、当前信息化税收建设走入误区的剖析

几年来,税务信息化被提到了相当的高度,领导重视,投资不菲,电子税务的运行平台、网络建设初具规模,金税工程、征管信息系统的建设也取得了较大的成绩,构建起了税收征管信息化体系。但目前信息化税收建设过程中仍存在理论指导的偏差,致使其走入误区。

(一)“唯信息论”的管理思想

信息化税收系统包含了纳税人和税收机关两方面的数据库,根据税法要求确定的管理项目、管理层次和管理机构、工作流程3个部分。由此可知,信息化管理并没有给税收的管理目的和管理依据带来变化,它是由国家税法决定的。但在目前的税务工作中存在“唯信息论”的思想。一是税收管理由执法行为异化为纯粹的信息处理工作;二是税收业务和信息技术之间还存在“两张皮”现象,甚至把税收业务寄托于技术上而忽视了人的内因主导作用。

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对信息化税收的内涵、规律和体系的构筑缺乏全面、客观、科学的认识,应用观念基本停留在计算机模拟手工和事务处理阶段上,管理观念对信息化税收建设只基于技术层面,而对知识创新、人文因素及社会科学理论认识不足。在实际工作中把管理岗位人为分成业务岗位和技术岗位,缺乏大量既懂业务又懂技术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从而不能有效利用各种数据开展有实效的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税收监控等工作;没有重视和强调人与系统,人与技术、机器之间的不同以及各自适宜承担的任务,而是要求人以时间、金钱为代价去适应系统。由于信息技术的应用要求公开和资源共享,这对税务部门的组织机构重组带来了挑战,因为过去长期形成的既得利益要被打破,它们不愿意积极主动适应这种变革,结果是宁愿把资金花在对技术、技术人员和设备的过度投资;只重视税务部门内部征管系统而忽略与纳税人的关系,即优化服务质量,让纳税人足不出户就能在网上完成一系列纳税申报、缴款、查询、涉税事宜等活动。

(二)重数量轻质量的管理方式

由于存在上述的思想观念,在平时的税务工作中就会看重数量的完成多寡而忽视质量的提高。例如,应用系统开发起点低,系统林立,互不兼容,应用平台不一,各部门各地区各自为战,自成体系,重复建设,资源严重浪费,信息化功能交叉,信息不共享,甚至制约了多数局部系统的发展。虽然近几年实施了信息资源整合工作,但数据共享问题仍没得到根本解决,如数据重复报送和重复录入问题。

多年来,在税务信息化建设中,各级税务机关已经积累了大量的业务数据,但税务部门的数据管理水平却仍不够高,所存储的数据质量不容乐观。目前大量的业务数据仅满足于税收征管日常应用,在数据增值利用的深度和广度上还不够,这一方面体现在税务基层不能充分利用数据加强管理和优化服务;另一方面决策者很难从海量数据中获取有价值的信息,并通过数据分析提炼出有价值的决策信息来指导基层工作。

信息化税收在不断发展,但随之上升的信息化税收风险还没有被税务部门意识到。互联网的应用、数据的大集中、税银联网和数据交换技术等都是信息化税收风险来源,如何保障税收业务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并及时规避各种潜在的风险还没有得到税务工作人员的足够的重视,甚至没有制定和宣传相关的管理办法和制度。而我国目前税务领域对风险管理的研究仍处于极其薄弱的状况。

(三)缺乏统筹兼顾的管理方法

因为税务部门信息化启动比较晚,在摸索中前进,所以在管理方法上难免会顾此失彼,不能通观全局,统筹兼顾。具体表现为:

1.资源结构投入失衡

信息化建设在投资结构及发展趋向上过分强调专业化,缺乏整体系统观,存在着重视信息化建设而轻运行时的管理、重视硬件资源的建设而没有抓紧软件应用水平的提高、重视网络建设而轻资源的投入、重软件统一而轻标准统一、重征管系统而轻纳税服务系统、重自主投入而轻投资多元化等误区。

2.与其它部门发展不协调

具有社会系统功能的信息化税收建设,和其它部门沟通不畅,不能协调发展。若协调部门不能很好地配合,就难以形成部门互动,使信息化推广工作受到一定的阻力。

从内部看,大量、有效的涉税信息因税务局外部其它部门信息的缺失,将难以导入地税系统的数据仓库中,信息运行阻断,同时由于短缺融法律、税收、信息为一身的复合型人才又淡化了科技的推进作用;另外,我国1994年的税制改革,成立了国、地税两套税务系统,但由于两套税务系统在税款的征收管理上基本是各自为政,未能构建起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无法对纳税人起到应有的国地税相互监督的作用,因而造成国家的税款流失。就外部言,信息化税收是在税务部门积极倡导和社会各部门自觉跟进的互动中一步一步实现的。而目前,除金融、电信外,企业及政府各部门的信息化建设明显滞后,这种信息占有和运用的不对称以及参差不齐的网络办税客体对信息化税收的推进产生了负面冲击。与其它部门沟通协调不畅的主要原因是信息源不完整,表现在与税收监管密切关联的工商登记信息、企业编码、银行账号、个人身份证明等技术标准受现行行业体制和部门法规的制约,既不规范也不统一,既难获取又无法得到利用。如税务系统与工商部门的信息不共享,可能产生税收征管漏洞。现行各地工商部门登记的工商户数普遍高于当地税务部门登记的纳税人数,就是税收征管漏洞的表现之一。税务系统与银行系统的信息未联网,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号和银行账号难以相应登录掌握;税务机关查询涉税案件企业的银行存款的权利难以通过税务系统与银行系统的信息共享实现。

三、践行科学发展走出信息化税收建设误区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

在管理方面,与一般的信息系统的管理不同,信息化税收建设除了注重科学性的规律问题之外,更要注重人文性的素养问题。要大力培养税务人员的信息素养,从社会学、管理学和情报学等多重角度来认识信息化理论,充分认识信息的作用和价值,增强信息意识,提高信息服务和创新能力;强化网站等信息门户的人文设计,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公开、公正、公平地将税法贯彻、适用于全体纳税人,以及通过帮助个性需求不同的纳税人了解和履行纳税义务,为纳税人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二)向精细化、知识管理方式转变

以精细化管理为目标提高数据应用水平。针对目前强化“首问责任制”和强调管理“精细化”的新要求,在数据应用上应以“一户式”为主要改革方向。构建一户纳税人“横向”和“纵向”两个信息库,对纳税人的信息实行集中管理。在对信息系统的要求方面及继续满足宏观管理的前提下,应对个别纳税人实施精细化监督管理并作为数据应用的新目标。

以“创造税收价值”为目标,从提升管理的角度关注和挖掘信息技术在推动业务管理方面的潜力,引入知识管理,达到社会和纳税人不断增长的期望值,在降低成本的同时增加税收等方面的价值。抓好信息管理制度的落实,落实数据管理规程、数据质量管理办法、数据公开制度、数据信息应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形成知识管理流程,以流程化的方式,使制度体系紧密衔接、规范运作;建立以风险识别、风险评定和风险应对为基本环节的税收风险管理流程,把高风险的纳税人作为管理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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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本文试图对学者关于税收信息化定义和内涵的观点进行对比归纳,以助于对税收信息化定义和内涵的理解。税收信息化给税收管理带来了深刻的影响,是目前税收管理方面的研究重点。但迄今为止,对于税收信息化,国内外尚未有统一公认的定义。

关键词:税收信息化定义内涵

一、问题提出

税收信息化作为一种信息化发展过程,给税收管理带来了深刻的影响。我国近年税收信息化发展迅速,目前正处于税收信息化一体化建设的关键阶段。尽管税收信息化是目前税收管理领域的研究重点,国内学者对其研究较多,但众多专著和论文中缺乏专门针对税收信息化定义和内涵的讨论,大多仅仅简单提到税收信息化一词,重点多放在研究税收信息化的目标、不足、改进措施方面。作为一个出现频率很高的概念,人们对它的认识很不统一,有各种各样的理解,并且衍生出各种各样的概念。本文试图对学者对税收信息化的定义和内涵的观点进行对比归纳,以助于对税收信息化定义和内涵的理解。

二、税收信息化的几种定义

随着我国税收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入,人们对税收信息化的认识也在不断加深。征管电算化、税收电子化、税收信息化这样的名称变化体现了人们认识的不断深入。与税收信息化相关或类似的学术名词还有信息化税收管理、税务信息化、税收管理信息化,它们之间共同的也是最基本的特征都是信息化,所以这里不多加区分,仅以税收信息化一词涵盖。通过对已有税收信息化的定义和内涵进行对比分析,下文总结出了税收信息化定义的三种类型。

(一)税收信息化是信息技术在税务管理方面的应用

谭荣华认为,信息化是指在农业、工业、科学技术、国防及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深入开发、广泛利用信息资源,加速现代化的进程。税务信息化沿用信息化的一般概念,可以定义为,是指税务工作各个方面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深入开发、广泛利用税收与经济信息资源,加速税务现代化的过程。谭荣华主编的《税收信息化教程》大篇幅介绍什么是信息化,但并没有关于税收信息化的确切定义。

曾国祥在其主编的《税收管理学》中认为,税收信息化是指通过互联网、内联网和外联网技术,实现税收管理职能的电子化处理,为各级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提供税源管理、征收管理和稽查管理服务,为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提供税收信息服务、税收信息咨询和涉税指南服务。

曾飞、葛开珍更强调税务信息化中的信息化特征,他们认为税务信息化最重要的内涵或精髓在于,构建一个“虚拟机关”,即跨越时间、地点和部门的全方位的税务综合信息集合体。这个集合体至少要达到两个目标:使税务机关能够有效地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并将其整合到税收管理中去,实现税收管理的目标;税收信息的公开和可获得性,使全体税务人员能够更容易的获得各个方面的信息,提高税收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李晶同样从信息化的角度对税收信息化进行定义,并对税收信息化特征进行了具体的描述。她认为税收信息化是信息技术在税收领域的应用。真正完善的税收信息化,具有纳税申报、税款缴纳、文书传递、信息反馈、入库催缴、税务稽查、会计统计等税收服务功能,以及意见征询、广告宣传等其他功能,多种信息通过计算机网络最终实现共享和传输汇总。

税务机构是信息化各领域中信息技术的最大应用者之一,税收信息化也是信息化的重要前沿领域。上述定义的共同点在于都是通过信息化这一更广泛的概念范畴,对税收信息化下定义。比较起来,它们属于狭义上的税收信息化定义。这一类型的定义也有不足之处,强调信息技术在税收工作中的应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信息技术条件下,信息化所带来的税收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创新。

(二)信息化是一场税收征管革命

税收信息化不单单是简单的把手工操作移植到计算机上,而是在信息技术支持下的一场税收管理革命,涉及到业务重组、机构重组、不同层次机构事权的重新调整。税收信息化=业务重组+机构重组+信息化。许善达强调税收信息化首先带来的是税收征管的变革。税收信息化从技术上保证了上级部门能及时获得真实完整的基层征管信息,为分解和上收税收执法权提供技术依托。

圩岸认为,税收信息化作为一场税收征管革命,其内涵可概括为“人—机器—人”,主要由两个有机部分组成,先是机器管人,获取详尽、准确、全面的税收信息,不受纳税人、执法者主观意志的影响;其次是人管机器,培养合格的执法者,建立良好的管理制度,最终实现税收管理的信息化。

胡小宁、钟玲认为,税收信息化是利用信息技术对税务机关的内部组织结构和业务运行方式的重组和改造。通过重组和改造,使税收征管体制更加科学、合理、高效,使税收管理从金字塔式的管理向扁平化的结构转变。

上述定义的共同点在于,相比信息技术在税收领域的应用,更加重视信息技术应用所带来的税收机构重组、业务重组,更注重信息化所依法的税收征管制度的创新。

该定义的不足之处在于,仅强调税收征管的改革创新,忽略了税收管理的其他部分。现阶段我国进行税收信息化的主要措施是进行税收信息一体化建设,实现建立“一个网络,一个平台,四个系统”的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税收征管系统仅仅是四个系统之一,另外还有税务行政管理应用系统(包含办公自动化、人事管理和行政监察),外部信息管理应用系统(进行外部信息交换和纳税服务)和决策支持管理系统(利用税收信息进行税收分析和决策)三个系统。上述定义在强调税收征管革命的同时,在某种程度上忽略了税收行政管理、纳税服务、税收决策等方面。

(三)税收信息化是信息技术支持下税收管理制度的创新

江苏南京市地方税务局课题组认为,税收信息化应定义为,是将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税务管理,深度开发和利用信息资源,提高管理、监控、服务水平,并由此推动税务部门业务重组、流程再造、文化重塑,进而推进税务管理现代化建设的综合过程。

这一定义至少应包含以下内涵:税收信息化是税务管理改革与信息技术运用相互结合和互相促进的过程,以技术创新为驱动,在税务管理中广泛地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税收信息化是技术创新的过程,同时也是管理创新的过程,将引发管理变革,推动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人文观念、组织模式、管理方式和业务流程;税收信息化的核心在于有效利用信息资源,只有广泛采集和积累信息,迅速流通和加工信息,有效利用和繁衍信息,才能通过信息资源开发提高管理、监控、服务效能;税收信息化以实现税务管理现代化为目标,它既是实现管理现代化的强大推动力,又是管理现代化有机的组成部分,因而税收信息化不仅包括税收征管业务的信息化,还应包括税务行政管理的信息化。

李伟认为,税收信息化的主要内涵在于,建立新形势下的现代化税收管理体系和税收管理制度,完成信息技术和管理科学支持下的征管制度创新、管理模式创新、为纳税人服务创新和经济调控手段创新。

税收信息化涵盖的内容包括:税收信息一体化;重大信息化工程项目运行管理和维护;新增项目和升级项目的总体设计、开发管理、技术维护;数据管理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科学决策服务;信息化基础设施的管理、维护、升级;制定整合策略,不断整合出现的新应用系统;建立日常工作制度、管理技术队伍和社会技术资源利用的渠道和机制;技术创新和基于信息化的制度创新的理论探讨和实践。

罗伟平认为,税收信息化是指利用现代信息和网络技术,优化税务管理业务流程,整合、深度开发利用涉税信息资源,以提高税收决策质量、税务工作效率,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不受时间和地域限制的服务。它主要包括税务机关内部行政管理和征收管理手段电子化、税务机关同外部协作单位之间信息共享、税务机关同纳税人之间双向信息互动三个主要组成部分。

这种定义不但包含了信息技术在税收领域的应用,也包含了在信息技术支持下的税收管理制度创新,属于一种广义上的税收信息化定义。它的内涵在某种程度上与税收管理制度现代化相近。税收管理现代化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经济管理过程,是税收信息化的总目标。税收信息化是税收管理现代化的根本推动力。

三、结论

税收信息化作为信息化发展过程,包含三个层次的含义:一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生产方式,大幅度提高劳动生产率(信息化技术的应用);二是利用信息技术强化信息采集、处理、传输、存储和信息资源的使用,提高管理、监控、服务的效能(信息化带来的税收征管的变化);三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使管理方式发生根本性变革,影响和促进人类发展和进步(税收管理制度的创新)。以上三种类型的税收信息化定义,一定程度上也是税收信息化在不同层次的概括。

税收信息化是信息化过程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和政府部门的其他信息化,和居民、企业的信息化密切相关。但迄今为止,国内外尚未对税收信息化做出公认的定义。本文通过对已有的几种税收信息化定义进行对比分析,力图厘清税收信息化的定义和内涵,以有助于对税收信息化的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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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许善达.税收信息化是贯彻依法治税从严治队方针的必要条件[J].中国税务,2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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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税收征管法》第6条规定,税收征管要实现信息化。国家税务总局于2001年年底也正式发文,要求各地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最终实现在信息化支持下的税收征管专业化管理。当前,税务管理信息化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税务管理信息化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应用软件不规范,信息共享和利用水平较低,这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拟就税务管理信息化的涵义和特征,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基本原则和重点内容等进行探讨。

一税务管理信息化的内涵和特征

税务管理信息化的内涵包括过程和状态两个方面:首先,税务管理信息化是指税务管理以信息技术为依托,不断应用信息技术以强化税务管理,保障国家税收收入,提高税务管理效率的过程。税务管理信息化过程包括:一是税务管理信息技术的发展过程。其基本内涵是指税务管理信息技术的开发、研究、创新,以及各种相关信息及知识越来越成为监控税务管理活动的基本手段和发展动力,科技兴税的观念越来越得到税务人员的普遍认同并成为税务人员的自觉行动。二是税务管理信息技术在税务管理各个工作环节的应用过程。信息技术在税务管理上的广泛应用,有助于促进税务管理工作实现自动化、智能化和高效率化,从而极大地提高税务管理效率,增强税源的监控能力,规范税收和缴纳行为,充分发挥税收的宏观调控作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上述两个方面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只有充分促进税务管理信息技术在税收征管上的应用,提高税务管理信息技术在税收征管上的转化率,税务管理信息技术才能转化为现实的征管能力。其次,税务管理信息化是指税务管理信息技术被普遍推广于税务管理工作过程,从而使税务管理广泛地建立在信息化的基础上,形成由粗放型管理向集约化管理、由不确定到相对稳定、由手工操作(人控)到计算机网络监控(机控)、由体能化到智能化、由分散征收向集中征收、由“拉网式”的一般检查转向目标明确的重点稽查、由人力管理到智能管理等一系列可持续转变的状态。这种状态是由于税务管理信息技术被持续地应用于税务管理的工作过程而积聚形成的。它体现在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税收计会统等每一项工作环节上都依赖并应用信息技术。当然,这种状态不是平均化的信息和技术布局,但在某些重要环节上,如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防伪税控认证系统、增值税交叉稽核系统、发票协查信息管理系统、出口退税管理系统和税务稽查选案系统等已经应用或正在应用信息技术。应用的程度越高、规模越大,信息化程度就越高。

二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基本原则

(一)经济原则。税务管理信息化本质上是管理信息化与信息管理化辩证统一的过程。经济原则的含义是:首先,将税务管理信息化发展融于税务管理的全过程,立足于税务管理的实际需要;其次,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应坚持技术开发和技术推广应用并举,以提高税务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堵塞税务管理工作中的偷逃骗欠以及严厉打击涉税犯罪;再次,要大幅度简化内外工作的程序,降低税收征收成本和纳税人纳税成本;最后,最优投入,即建设税务管理信息化的投入既要合理,又要取得最佳的效果。

(二)国情原则。其含义是,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不能主观盲目,必须根据国情特点因地制宜,择善而取。任何发展都不能离开国情的制约,都必须从基本国情出发,税务管理信息化的建设亦如此。我国税收工作的基本现状、特点和发展的基本态势是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前提。一是要在坚持征管改革总体方向的前提下,允许各级税收区别沿海和内地,区别城市和乡村、区别国税和地税,采取适当的方法和途径实现总体目标;二是信息化建设要兼顾已有的税务管理信息化的现状,对目前正在运行的各个应用系统进行改造和完善,最大限度地利用现有的设备资源和信息资源。

(三)重点突破原则。其含义是,立足税收工作基本现状、特点和发展态势的现实,面向21世纪税收发展战略,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在硬件领域、软件应用领域、技术推广领域,抓住关键项目和重点课题,组织联合攻关。2002年全国应完成金税二期工程,并积极争取金税三期工程立项。从2003年到2006年,税务机关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建设电子政府的统一要求,重点建好金税三期工程,以解决整个税务管理的现代化、信息化,实现税务与工商、银行、财政、海关、外贸、质监、公安以及大中型企业等的网上连接,及早完成税收征管业务的财、税、库联网,以利信息共享,达到地市、省局和总局对征管全过程的即时监控,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有效的纳税服务。

(四)系统协调原则。首先,税务管理信息化不是孤立进行的纯粹信息化建设过程,而是系统管理的一体化过程。在税务管理信息化过程中,规范化、制度化、技术化、知识化是密切联系的。税务管理信息化离不开征管程序的规范、征管制度的健全、信息产业的技术创新等。其次,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是一项整体性、系统性极强的工作,必须科学规划,打破项目壁垒,对信息化的软硬件平台和应用系统等制定统一的标准和安全策略,使税务管理信息化系统形成一个统一协调的整体。再次,税务管理信息化不仅仅是单一的征管信息化过程,而是征管与工商、银行、财政、海关、公检法等相关部门相结合的复合的信息化过程。系统协调原则是指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与税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同信息技术发展的相互联系、相互促进;按照税收学、管理学和法学原理,综合考虑税收制度、管理水平、外部环境的相互作用及协调发展。

三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重点

(一)税务管理信息网络建设。信息网络也称“信息高速公路(NII)”,是以ITNERNET为依托的信息交流、传输和应用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从根本上改变并促进了信息的全方位交流和传输,促进了资源共享和技术共享。信息网络建设是信息化的重要基础建设。发展现代化的宽带、高速的税务管理信息网络是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其基本内涵是:采用先进网络技术,建立集多个税务管理信息子网络于一身的、高速的全国性税务管理信息广域宽带网络,将税务管理信息智能化并通过税务管理信息网络进行传播,以提高税务管理工作的水平和质量。所谓网络建设:一是要建立并运行国家网以及省局、地市、区县三级地方局域网;二是所有的税种包括征管查各个环节都要纳入信息化管理,尽早实现从总局到基层征收单位纵向的网络化管理;三是要充分利用总局、省局、地市、区县四级网络,逐步开展视频会议、语音电话、远程教育等其它增值业务,使税务系统四级网络真正成为集数据、语音和视频于一体的综合通信平台;四是将网络建设与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融为一体;五是要建立和健全网络的组织机构,要在地市以上建立技术支持中心,配备高素质的网络管理人员,以确保网络的有效运行;六是要坚持网络建设项目的审批制度,加强网络建设的指导与监督,严格项目验收,保证计算机网络的协调统一。

(二)税务管理信息资源数据库建设。信息是现代经济社会最重要的资源之一,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支柱。税务管理信息资源数据库建设是大规模、高效率开发和利用税务管理信息资源的主要形式。如果说网络建设是信息化的基础建设,那么,网络建设只是信息资源开发和利用的硬件,若没有各种信息数据库的支持,就根本不可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信息数据库是构成网络建设的内在条件,是税务管理信息化的核心。目前,我国税务管理信息资源数据库建设尚处于发展阶段,数据采集渠道不全,数据漏采、数据重复问题同时并存。因此,一要加强我国各种税收信息数据库的开发和研制。其内容主要包括:税务登记信息库、发票管理信息库、经济税源信息库、税款征收信息库写作论文、税务稽查信息库、税收行政处罚信息库、征管执行信息库、税收计会统信息库、人事管理信息库、税务决策信息库、税收相关外部信息库等。二要着重解决采集信息的不实(即纳税人申报资料不实)问题。为此税务部门要设立专门从事税源控管的机构,实行地段包干或行业管理,责任到人,提高按时申报率和申报准确率;加强征管资料档案化管理,实行一户一档,坚持“谁受理收集谁整理归档”的征管资料归档分工原则,及时、准确地将纳税人申报的资料和税收控管过程中掌握的信息录入计算机,以便征收、控管、稽查之间的信息传递与使用。三要解决多录、少录,错录原始数据的问题。根本措施是从技术上设计出能快速准确地录入纳税人申报资料的办法,尽量不采用人工输入的方法进行数据采集。如对纳税人申报数据较少的税种,可以采用电话申报的方式。对申报数据项较多的税种,可以采用互联网申报,也可以由税务机关开发简单的输入程序,让纳税人在自己的计算机中输入相应的数据,再采用上交磁盘的方式申报,或采用机械化数据采集方法进行录入。如采用光电扫描识别的方法,或公布各税种的申报数据格式,要求纳税人按此格式申报电子数据文件。超级秘书网

(三)规范各项征管基础工作,进行征管“业务重组”。“业务重组”的重点:一是各基层局要以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征管业务规程》为蓝本,按“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即CTAIS软件)运行的要求,进行逐条逐项对照检查,找出存在的问题,调整其征管规程,满足软件操作需要。二是明确税务机关内部各项专业分工之间的联系与制约,明确税务管理的各个岗位职责及岗位工作流程,并将工作流程与软件模块相对接;设计岗位流程要特别注意明确各岗位做什么,什么时候做,从哪里取得信息,以及岗位之间的工作咨询、指令关系,并相应地赋予税务机关及其各部门、岗位、操作员的权限,规范各岗位作业程序、行为方式,明确人机之间的工作关系,从而形成上下统一、操作有序、分工合理的工作程序。

三是制定、完善各项征管工作制度,包括基层局内设职能部门之间、分局与市局之间、市局内设职能部门之间的相互衔接制度、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征管质量考核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办税服务厅运行制度、减免税审批制度、税务人员聘任制度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度等。这样就能有效解决执法活动中执法文书缺张少页、手续不全、信息路径不畅、执法随意、处罚过轻、受理的涉税文书压件、丢件等现象,从而建立起各环节自我约束的良性循环运行机制。

(四)开发、统一征管应用软件。目前,我国税收征管应用软件的开发已取得较好的成绩,研制出了一些具有实用价值的税收征管软件。如:国家税务总局按《税收征管业务规程》设计开发的CTAIS软件,它覆盖了全部税收征管业务,包括管理服务、申报征收、稽查执行、违章监控、税收法制、综合查询、数据分析和系统维护等,实现了绝大部分表、证、章、书的自动处理,使大量人力从繁重手工记账和报表中解放出来。又如:国家税务总局开发的《CTAIS(市局)分析及辅助决策系统》于2001年年底在山东省国税系统试点运行成功,它对于提高税务系统内部的监控管理水平、定量考核征管质量及税收决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今后,税收征管软件的开发应坚持开发和利用并举的方针,依据我国税收工作的基本现状、特点和发展态势,选准方向、集中力量、协同分工,联合攻关。

在统一征管应用软件方面,当前要加快征管主体软件(即CTAIS软件)的完善和推广进程,重点抓好以“金税工程”为主的单项征管软件与CTAIS软件的有机结合工作,实现征管软件“一体化”,逐步取消所有自行开发、单独运行的各类应用软件,尽早实现总局与省级国、地税机关以征管业务工作为主的全面联网运行;要在目前推广的CTAIS软件中尽早兼容地税业务,实现国税、地税信息共享;改CTAIS软件的推广方式为在全省范围内统一推广的方式。

(五)积极研制开发应对电子商务发展的智能征税软件。

基本要求是:能自动识别通过网络实现交易的应税商品或劳务,确定所适用的税种、税目和税率,自动计算应纳税款,并自动将税款划入税务机关指定的账户之中。智能征税软件要强制加装在所有提供电子商务活动的网络服务商的服务器上,要求所有提供电子商务的网络服务商必须在网上贸易活动中运行该智能征税软件。所有客户在网上签署电子交易合同前,必须点击纳税按钮才能实现交易。对于直接使用电子货币支付交易款项的客户,点击纳税按钮后则能自动计算税款并划入指定的账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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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杨斌,邱慈孙.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需着力处理的主要关系[J].税务研究,2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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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面对“收入中心说”给税收管理带来的负面效应、征管质量考核中指标体系不够完善以及纳税中报方式陈旧,税源监控管理弱化,公平原则无法在税务管理中得以体现等问题,如何进一步完善税收考核指标体系,实行专业化环节管理,是税收管理实践中亟待解决的一个课题。

要建立起一个适应信息时代要求,符合“WTO”运行规则,具有中国特色的科学、严密、规范、高效的税收管理体系,就必须要淡化税收收入计划任务管理,强化税收管理质量考核,实现信息化支持下的专业化分工、流程化操作、环节化管理,推进依法治税。本文将就如何改进我国税收管理工作作一初步的探讨:

一、完善税收收入任务管理,逐步建立淡出机制

“WTO”运行规则,要求税收注重体现一种“公平”与“中性”原则,强化依法行政,淡化税收收人指标考核,正确处理好税收收入计划任务与“依法治税”的关系,可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1.增强税收收入计划的科学性。在确保税收收入计划任务时,要紧密结合经济形势的变化,科学预测税源,改变现行的“基数增长法”,以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为原则,根据税收收入的增长与GDP增长的相关关系,将GDP指标作参考,运用弹性系数法和税收负担率法,来科学合理地编制税收计划指标。

2.改变现行税收计划考核办法,实现税收计划数量考核逐步向税收征管质量考核的转变,把是否依法治税作为一项主要的考核内容。

3.避免税收任务下达时的层层加码,国家在下达税收计划任务时,应考虑了各种相关因素,应将其指标作为各级地方政府的参考性的指导性指标,尽量避免地方政府脱离实际,层层加码,造成更多的负效应。

二、健全税收质量考核体系,实行全面质量考核

顺应依法治税和信息时代的要求,现阶段必须健全和完善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实行全面质量管理,主要应采取以下几点措施:

1.增加考核指标,扩大考核范围,应制定属于税务机关职权范围内,经过主观努力可以达到的考核指标,如:增设“征管档案管理合格率”“执法程序规范率”“执法准确率”,变“税务登记率”为“税务登记准确率”和“未登记处罚率”,改“申报率”考核为“申报准确率”及“未申报处罚率”考核。

2.简化考核办法,细化指标口径,规范指标台帐。要对各考核指标的取数口径进一步细化,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统一,以体现一致与公平,同时根据各指标的不同,设计统一的标准化考核指标明细台帐,便于考核时的人为操作,提高考核刚性,考核宜采取日常登记台帐,季度生成指标,年度上级检查的办法。

3.提高各类数据采集与考核指标生成的科技含量,逐步形成信息技术条件下有效的考核指标体系,科学的指标考核办法,公平的考核激励机制,制定严格的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把征管质量考核与目标责任制考核结合起来。

三、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征管方式改革,实现税收管理的信息化与社会化

目前,我国税收征管方式与国际发达国家相比还较落后,税收征管大多以手工操作为主,手工操作的缺陷就是成本高、效率低、税收流失严重。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结合我国目前税收管理实际,笔者认为:在我国,应加快应用信息化技术,建立一套功能齐全信息共享的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大力探索推行各级征收单位征管数据库的集中,在市(地)范围内建立起集中统一的征管数据库,为税务机关异地征收、纳税人异地申报纳税创造条件,从而便于获取和掌握全面、正确的信息,实现正确决策,提高税收政策实施的水准和质量。同时,在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双方,应加快办税和管税手段、方式的改革进程。即与纳税人、金融机构进行了三方计算机联网并通过互联网和电话中继线,在有条件的企业中推行了网上办税并对规模较小、不具备网上办税的企业甚至个体纳税人中推行Ic卡申报、软盘申报和电话语音办税等多元化申报方式,使企业和个体户只要上网、通过磁卡或拨打办税电话便完成申报、缴税、政策咨询、涉税举报等项事宜,开展多元化的申报方式,给纳税人办税极大方便,不仅可简化办税程序,降低办税成本,而且使申报审核、税款征收、受理咨询等大量事务性工作,全部由计算机进行处理,减轻了税务人员的工作量,也实现集中征收,极大地提高了税收管理效率。

篇8

论文摘要:面对“收入中心说”给税收管理带来的负面效应、征管质量考核中指标体系不够完善以及纳税中报方式陈旧,税源监控管理弱化,公平原则无法在税务管理中得以体现等问题,如何进一步完善税收考核指标体系,实行专业化环节管理,是税收管理实践中亟待解决的一个课题。

要建立起一个适应信息时代要求,符合“WTO”运行规则,具有中国特色的科学、严密、规范、高效的税收管理体系,就必须要淡化税收收入计划任务管理,强化税收管理质量考核,实现信息化支持下的专业化分工、流程化操作、环节化管理,推进依法治税。本文将就如何改进我国税收管理工作作一初步的探讨:

一、完善税收收入任务管理,逐步建立淡出机制

“WTO”运行规则,要求税收注重体现一种“公平”与“中性”原则,强化依法行政,淡化税收收人指标考核,正确处理好税收收入计划任务与“依法治税”的关系,可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1.增强税收收入计划的科学性。在确保税收收入计划任务时,要紧密结合经济形势的变化,科学预测税源,改变现行的“基数增长法”,以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为原则,根据税收收入的增长与GDP增长的相关关系,将GDP指标作参考,运用弹性系数法和税收负担率法,来科学合理地编制税收计划指标。

2.改变现行税收计划考核办法,实现税收计划数量考核逐步向税收征管质量考核的转变,把是否依法治税作为一项主要的考核内容。

3.避免税收任务下达时的层层加码,国家在下达税收计划任务时,应考虑了各种相关因素,应将其指标作为各级地方政府的参考性的指导性指标,尽量避免地方政府脱离实际,层层加码,造成更多的负效应。

二、健全税收质量考核体系,实行全面质量考核

顺应依法治税和信息时代的要求,现阶段必须健全和完善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实行全面质量管理,主要应采取以下几点措施:

1.增加考核指标,扩大考核范围,应制定属于税务机关职权范围内,经过主观努力可以达到的考核指标,如:增设“征管档案管理合格率”“执法程序规范率”“执法准确率”,变“税务登记率”为“税务登记准确率”和“未登记处罚率”,改“申报率”考核为“申报准确率”及“未申报处罚率”考核。

2.简化考核办法,细化指标口径,规范指标台帐。要对各考核指标的取数口径进一步细化,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统一,以体现一致与公平,同时根据各指标的不同,设计统一的标准化考核指标明细台帐,便于考核时的人为操作,提高考核刚性,考核宜采取日常登记台帐,季度生成指标,年度上级检查的办法。

3.提高各类数据采集与考核指标生成的科技含量,逐步形成信息技术条件下有效的考核指标体系,科学的指标考核办法,公平的考核激励机制,制定严格的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把征管质量考核与目标责任制考核结合起来。

三、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征管方式改革,实现税收管理的信息化与社会化

目前,我国税收征管方式与国际发达国家相比还较落后,税收征管大多以手工操作为主,手工操作的缺陷就是成本高、效率低、税收流失严重。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结合我国目前税收管理实际,笔者认为:在我国,应加快应用信息化技术,建立一套功能齐全信息共享的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大力探索推行各级征收单位征管数据库的集中,在市(地)范围内建立起集中统一的征管数据库,为税务机关异地征收、纳税人异地申报纳税创造条件,从而便于获取和掌握全面、正确的信息,实现正确决策,提高税收政策实施的水准和质量。同时,在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双方,应加快办税和管税手段、方式的改革进程。即与纳税人、金融机构进行了三方计算机联网并通过互联网和电话中继线,在有条件的企业中推行了网上办税并对规模较小、不具备网上办税的企业甚至个体纳税人中推行Ic卡申报、软盘申报和电话语音办税等多元化申报方式,使企业和个体户只要上网、通过磁卡或拨打办税电话便完成申报、缴税、政策咨询、涉税举报等项事宜,开展多元化的申报方式,给纳税人办税极大方便,不仅可简化办税程序,降低办税成本,而且使申报审核、税款征收、受理咨询等大量事务性工作,全部由计算机进行处理,减轻了税务人员的工作量,也实现集中征收,极大地提高了税收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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