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7 18: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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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农村,卫生资源,配置
1引言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社会城乡“二元”结构的特征,包括医疗资源在内的各种社会资源享有与分配存在着严重不平衡,致使城乡差距日益增大。虽然近年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形成了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对减轻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提高农民健康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当前我国卫生资源配置的城乡差距仍然过大。如何缩小城乡卫生差距,合理配置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实现城乡卫生的均衡发展,让农民也能享受到和城镇居民同样的优质医疗卫生服务,全面提高我国农村居民健康保障水平和生活质量,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之一。
2卫生资源配置的内涵
卫生资源是社会在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占用或消耗的各种生产要素的总称。卫生资源配置是指卫生资源在卫生行业(或部门)内的分配和转移(流动)。其有两层含义:一是卫生资源的分配,称为初配置,其特点是卫生资源的增量分配;二是卫生资源的流动,称为再配置,其特点是卫生资源的存量调整。卫生资源配置的内容主要有卫生机构的设置、医院床位、卫生人力、卫生设备和卫生经费配置等5个方面。
3安徽省农村卫生资源配置的现状
近年来,安徽省政府为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其效率和效益,满足农村居民多层次的健康需求,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水平,不断加强对农村地区卫生资源的投入,使得农村卫生资源配置方面有了显著改善,农村卫生资源总量不断增长。2005—2009年,乡村医生和卫生员数量共增加0.2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持续增长毕业论文ppt,已由2005年的614万人,增加到2009年的4651.7万人,增加了4037.7万人;截止到2009年末,新农合参合率已达到93.57%,有效地减轻了农民就医的经济负担,改善了农民的就医状况,提高了农民健康水平。
在村卫生室总量方面则呈递减趋势,且减幅比较明显。2005—2009年间村卫生室数量由2.3万个,下降到1.9万个,共减少0.4万个。究其原因在于近年来在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方面,安徽省坚持“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的原则,结合各地的乡镇区划的调整、交通条件的改善和农村卫生资源的现状,调整农村医疗卫生资源的布局,对原有的村卫生诊所进行了整合中国。并按照《安徽省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设置指导意见》的要求,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置一所村卫生室。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可以不设卫生室,人口少的邻近行政村也可以联合设置卫生室。因此,近年来在村卫生室总量方面有所下降(见表1)。
表1 2005—2009年安徽省农村卫生资源配置情况
年份
村卫生室
(万个))
乡村医生和卫生员
(万人)
农村有医疗点的村
占总村数的比例(%)
参加新农合人数
(万人)
参合率(%)
2005
2.3
4.7
95
614
—
2006
2.2
4.6
96
1384.8
—
2007
2.1
4.4
96
3602
85.7
2008
1.9
5
96
4523.9
90.12
2009
1.9
4.9
96
4651.7
论文关键词:农村,卫生资源,配置
1引言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社会城乡“二元”结构的特征,包括医疗资源在内的各种社会资源享有与分配存在着严重不平衡,致使城乡差距日益增大。虽然近年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形成了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对减轻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提高农民健康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当前我国卫生资源配置的城乡差距仍然过大。如何缩小城乡卫生差距,合理配置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实现城乡卫生的均衡发展,让农民也能享受到和城镇居民同样的优质医疗卫生服务,全面提高我国农村居民健康保障水平和生活质量,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之一。
2卫生资源配置的内涵
卫生资源是社会在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占用或消耗的各种生产要素的总称。卫生资源配置是指卫生资源在卫生行业(或部门)内的分配和转移(流动)。其有两层含义:一是卫生资源的分配,称为初配置,其特点是卫生资源的增量分配;二是卫生资源的流动,称为再配置,其特点是卫生资源的存量调整。卫生资源配置的内容主要有卫生机构的设置、医院床位、卫生人力、卫生设备和卫生经费配置等5个方面。
3安徽省农村卫生资源配置的现状
近年来,安徽省政府为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其效率和效益,满足农村居民多层次的健康需求,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水平,不断加强对农村地区卫生资源的投入,使得农村卫生资源配置方面有了显著改善,农村卫生资源总量不断增长。2005—2009年,乡村医生和卫生员数量共增加0.2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持续增长毕业论文ppt,已由2005年的614万人,增加到2009年的4651.7万人,增加了4037.7万人;截止到2009年末,新农合参合率已达到93.57%,有效地减轻了农民就医的经济负担,改善了农民的就医状况,提高了农民健康水平。
在村卫生室总量方面则呈递减趋势,且减幅比较明显。2005—2009年间村卫生室数量由2.3万个,下降到1.9万个,共减少0.4万个。究其原因在于近年来在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方面,安徽省坚持“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的原则,结合各地的乡镇区划的调整、交通条件的改善和农村卫生资源的现状,调整农村医疗卫生资源的布局,对原有的村卫生诊所进行了整合中国。并按照《安徽省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设置指导意见》的要求,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置一所村卫生室。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可以不设卫生室,人口少的邻近行政村也可以联合设置卫生室。因此,近年来在村卫生室总量方面有所下降(见表1)。
表1 2005—2009年安徽省农村卫生资源配置情况
年份
村卫生室
(万个))
乡村医生和卫生员
(万人)
农村有医疗点的村
占总村数的比例(%)
参加新农合人数
(万人)
参合率(%)
2005
2.3
4.7
95
614
—
2006
2.2
4.6
96
1384.8
—
2007
2.1
4.4
96
3602
85.7
2008
1.9
5
96
4523.9
90.12
2009
1.9
4.9
96
4651.7
【关键字】城市社区卫生服务;问题;管理对策
社区卫生服务是城市医疗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有助于提高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然而,在当今社会,医患关系日益紧张,基层医疗服务体系也不完善,所以需要我们多方力量去促进社区卫生服务的进步。
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含义与内容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是指在城市社区的服务范围内为社区居民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在政府的领导下,社区参与,上级医疗机构指导,为社区居民提供从身体到心灵的预防保健内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包括预防、医疗、康复、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具有连续性特点,从新生儿到老年,持续为居民服务。
二、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义
1、有利于推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出发点是保障城乡居民身体健康,为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卫生制度。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通过日常生活中的医疗保健知识,使人们更加注重生活中的健康问题,确保了居民的基础健康问题,有助于调整医疗服务结构,降低医疗成本,提高了城乡医疗机构的服务效率,对推动城乡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有一定的作用。
2、有利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
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有助于提供人们更好的医疗保健服务,提高了人们的预防保健意识,。当居民去医院的时候,不仅仅关注的是身体上的病痛治疗,更在意的是以后的预防治疗,对保障人民身体健康起了非常大的作用。
3、有利于缓解大医院的就医压力
据可靠数据显示,绝大部分的病症在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就能得到很好的治疗,可是大医院人满为患。如果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更加完善,那么人们更多的去选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治疗地,就会缓解大医院的压力,有利于大医院研究疑难杂症,从而促进医疗事业的发展。
三、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存在的问题
1、对社区卫生服务观念认识不足
在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过程中,依然有很多人不重视,包括政府本身在内,不注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管理,因循守旧,限制了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忽视了预防保健,只注重治疗服务,只一味追求眼前经济利益,忽视了长远发展。
2、社区卫生服务经费短缺,政府投入不足
政府对社区卫生服务投入不足,造成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条件差,设备简陋,不能满足城乡居民的医疗服务要求。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作为一项公益事业,却缺少正常的资金来源和经费补偿机制,影响了卫生服务中心的建立,更是达不到医保定点单位的要求。
3、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不足
城乡缺乏专业的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大多数服务人员学历较低,难以承担复杂的卫生服务内容;城乡缺少全科的医学人才,也没有培训人才的能力;人员流动过大,没有稳定性,大多数人不愿留在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只追求更高待遇的服务地点。
4、双向转诊机制不完善
我国的双向转诊机制还处于起步阶段,理所当然的还有很多不足。双向转诊只能往上不能往下,转去大医院的多,转向社区的少。只重形式不重实质,没有确定的制度,也没有标准的转诊制度。很多人只知道向大医院转去,却不知道简单的病可以转回社区,能转也不会转。
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管理对策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政府要加大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居民熟悉这项服务的具体内容,这样才能促进这项服务的普遍性开展。培养居民的社区卫生服务意识,使人们感受到预防、保健、康复等为一体的综合性的持续性的服务的好处。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在服务开展初期,应主动为人民服务,使人民积极参与到这项服务活动中。政府也要鼓励支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内容。
2、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筹资机制
政府应该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资金投入,设立专项服务补助资金,用来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活动,扩大政府预算,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2],减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负担,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更好的为居民服务。同时,要调整经费分布结构,把大医院的经费向基层医疗机构分流,合理分配资源,使资源利用最大化。
3、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专业队伍建设
要全面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整体素质,就要控制人员总量,提高个人素质,加强对服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将培训结果与未来待遇挂钩,加大服务人员的学习动力,大力引进专业的服务人员。完善资金分配制度,人事安排制度,有助于稳定社区卫生服务队伍,避免人才的流失。还有,也可以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标准,把居民的评价作为考核人员的一部分内容。服务人员的专业素养不仅仅是考核的唯一标准,服务态度也很重要。
4、加快建立完善双向转诊机制
为了更好的让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大医院连接在一起为人民服务,需要加快建立完善双向转诊机制。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是实现双向转诊制度的前提和基础。国家和政府要确立确切的转诊制度,有一套完整又标准的转诊秩序。实现“大病去医院,小病进社区”的理想目标。
五、结束语
我们可以欣喜的看到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在发展的过程中取得了很好的成就我国的医疗卫生事业也在快速的发展,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3],它产生的问题,我们也不能够忽视。因为这些问题影响了城乡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的信心和期待,也阻碍了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不过,我们应该相信随着医疗改革的深入,国家也大力投资医疗卫生事业,从而渐渐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也会得到很好的改善,进一步的为城乡居民的健康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梁万年我国社区卫生服务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期刊论文]-中国全科医学 2002(01)
(一)医务社会工作定义
医务社会工作是指社会工作者运用其掌握的专业知识和方法在医院领域,为有需要的个人、家庭和社区提供必要的医务社会服务,帮助其舒缓、解决和预防医务社会问题,以便使整个社会在和谐的气氛中得到发展。医务社会工作在不同的国家的定义并非一致,也反映出各个国家的结构特征和福利制度,因此,不同国家的医务社会工作的内容不尽相同。随着医务社会工作内涵不断丰富,医务社会工作的概念也具有反映医务社会实务客观发展规律,而以不同名称出现,先后经历了:医院社会工作阶段、医务社会工作发展阶段和健康照顾社会发展阶段。
(二)医务社会工作的起源
医务社会工作萌芽起源于英国济贫法时代医疗救助站,主要的任务是帮助穷人获得医疗救助,实现社会公平。18世纪的工业革命使机器生产代替手工工具,工厂取代手工工场,极大地推进了英国生产力的发展,使社会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同时也带来了众多的社会问题。比如环境污染、人民贫富差距拉大等,导致穷苦人民看不起病,这已成为社会广泛关注、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这时便出现了以专业的济贫者为主要形式的社会慈善组织,他们帮助穷苦病人看病,这就是早期医务社会工作的雏形。
二、研究综述
(一)国外研究现状
在国外,医务社会工作问题研究是学术界研究的热点话题。医务社会工作最早起源于英国,成熟于美国,日本又是借鉴美国医务社会工作经验最成功的国家。在发达国家,医务社会工作已相当成熟,有明确的组织章程来规定相关组织的工作目标、基本责任、具体工作,而且从事此类工作的大部分都是与医务社会工作相关的专业人员。他们认为医务社会工作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人们摆脱伤病的阴影,同时能够起到安定社会秩序的作用,因而,国外有着明确的法律条文,鼓励支持相关人员从事医务社会工作。
(二)国内研究现状
当前我国发展现状,医务社会工作发展缓慢,相关的法律制度尚未完善。通过分析知网检索到的资料,以“医务社会工作”为中心词的论文自2006年开始出现,迄今不足20余篇,被转载、引用次数较少。以此题支撑硕士、博士论文的数量不足10篇,获得省部级、国家级课题立项的数量也是屈指可数。从研究内容看,研究理论还处于理论论证的初期阶段,虽然也出现了关于对策研究的部分论文,但是还没有形成系统化研究,难以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决策参考。
三、发展医务社会工作的必要性
(一)医疗体制改革需要
为了解决我国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现状,我国大力实行了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医疗体制改革的目标是为了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目的是为了确保每个人包括弱势群体都能享受到政府的医疗服务[1]。然而,患者在就诊过程中,处理对疾病的担忧又多出对报销情况的困扰和担心。医务社会工作者在医院内可以帮助患者理解国家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和措施,以及如何在医院内进行报销。医务社会工作者可以帮助患者理解医疗保险政策和方法,使国家优惠的医疗政策更好地落实到患者身上。
(二)缓解紧张医患关系的需要
近年来,我国医疗体制改革正处于转型时期,许多社会问题未能得到解决,医患纠纷呈现逐年上升趋势,医患纠纷已经成为医院最棘手的问题[2]。医患关系紧张主要是医生和患者之间缺乏良好的沟通。医患之间基本的信任度的缺失,医护人员未很好地履行治疗照顾的义务,是医患之间信任度降低的主要原因。医务社会工作者的介入,以第三方的身份,促进医护人员和患者之间的沟通,向患者及家属介绍医生的治病方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让患者和家属理解并及时治疗,同时让医护人员提高自身职业理念和工作伦理和道德,让患者在医院有温馨家的感觉[3]。
四、我国医务社会工作发展社区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一)政府加大支持医务社会工作开展的力度
由于政府对医务社会工作制度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政府相关部门一时也不可能制定出相对完善的政策。同时在我国,无论是在政策层面,还是在律法规层面都没有明确医务社会工作的地位和岗位要求,这对于医务社会工作的发展极为不利。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已经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软肋”,把医务社会工作纳入社会工作构建中,对完善我国的社会公共卫生体系有着很大的作用。因此,政府应在在财政政策、法律法规、人事制度、就业岗位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同时也要积极发挥非政府组织和社会自组织系统的作用,建立流畅的个人奉献的渠道和空间[4]。
(二)加大医务社会工作队伍建设
在我国,由于社工知识、理念没有普及,许多人还不明白社会工作是做什么的,不知道医务社会工作是何物,更不明白医务社会工作的意义所在。还有我国医务社会工作在岗人员多由医护人员转型而来,缺乏社会工作专业特色,难以充分发挥医务社会工作者解决问题和服务病人的应有功能,因此加快人才队伍的培养使当务之急[5]。首先,要在相关的医学院校设立社会工作专业,培养专业性综合素质较高的医务社工人才,既要具备基本的医学知识素养又要具有社会工作的专业人才。
(三)医务社会工作理论实现本土化发展
长期以来,应用型和务实性是我国的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较为侧重的因素,因此我国社会工作理论研究相对滞后。我国的医务社会工作理论研究没有充分考虑本国基本国情,把建立在充分社会福利基础上的发达国家医务社会工作理论照抄照搬到中国。因此,我们应该在充分考虑本国基本国情的基础上,对于西方学说做出自己的理论借鉴,对于传统资源做出自己的理论开发,对于中国经验做出自己的理论提升[6]。同时在借鉴西方已有资源的基础上,面向医务社会工作的开展情况和中国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迫切需求,尊重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有规律,找准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和医务社会工作的最佳结合点,为医务社会工作和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融合进行理论支持,为政府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医务社会工作制度框架做好决策参考,使医务社会工作理论在神州大地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参考文献]
[1]赵娥.医务社会工作视角下医患关系研究[J].南京大学,2012年.
[2]王卫平.医疗体制改革呼唤医务社会工作[J].医学与社会,2004年.
[3]刘继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与医务社会工作的专业使命[J].中国医院管理,2006年.
[4]袁敏,朱惠蓉,李赣,等.医务社会工作本土化现状与推进策略研究[J].中医药管理杂志,2015年第8期.
[5]郭永松,吴水珍,张良吉,等.我国医务社会工作现状研究[J].医学社会学研究,2009年2期.
关键词:医疗,财务会计,制度,可持续
1.我国医疗卫生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现存问题
1.1 固定资产核算问题
(1)医疗卫生单位资产不实,会计信息失真
固定资产计提修购基金后没有真是反映固定资产净值,因而导致医疗卫生单位资产不实,会计信息失真。当前《医疗卫生单位财务制度》规定,医疗卫生单位固定资产按账面价值的一定比例提取修购基金,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和大型修缮。其实质是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反映在“专用基金――修购基金”里,但没有设置相应的“累计折旧”科目作为固定资产的减项,以反映固定资产净值和累计提取修购基金。从而造成医疗卫生单位资产不实,会计信息失真。
(2)固定资产价值失真,会计信息不实
没有设置“固定资产减值”会计科目,尚不能真实反映固定资产价值。随着技术更新,原来贵重的医疗设备仪器已日趋减值。然而,这些实际上已经发生减值的固定资产,仍旧按购置时原值在固定资产账面反映,那固定资产价值就明显失真,违背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的原则。
1.2管理费用的分摊不合理
现行医疗卫生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管理费用按医疗、药品部门人员比例逐项进行分摊。。采用这种方法分配后,医疗卫生单位的公共费用已完全摊入医疗、药品成本中,人为加大了医疗、药品的成本费用,使医疗、药品成本不实,隐瞒了医疗、药品的真实结余。
1.3会计报表缺失现金流量表
目前,医疗卫生单位财务会计报表主要有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药品收支明细表、医疗收支明细表、基金变动情况表等,作为经济活动规模较大的医疗机构来说,会计报表体系中缺少了反映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变动情况的重要报表现金流量表,使会计报表不能全面真实反映其经济活动。
1.4 药品差价率计算不科学
现行《医疗卫生单位会计制度》对药品实行统一零售价核算,然而,由于医疗业务的特殊性,在开展医疗服务过程中,药品不仅直接提供给病人,在其他环节也要使用药品,如科室领用的消毒药品、特殊岗位医务人员的保健药品、科研用药品等。由于医疗卫生单位药品实行零售价结算,使这类药品也反映了药品进销差价,因此,已实现的药品进销差价中也包含了这一部分非销售药品所实现的进销差价,这使得药品差价率的计算不尽科学,也必然导致计算出药品差价率高于国家规定的情况,不利于物价部门对医疗卫生单位药品作价的考核。
1.5其他
在我国现行医疗卫生单位财务会计制度中还有发放的奖金没有对应的入账科目、“在加工材料”科目列支的人员经费在年度分析中没有体现、在构成上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等问题,这里就不再一一赘述。
2.建议
作为管理工具的医疗卫生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必须为医疗卫生单位总体改革服务,其改革必须与之相适应、相协调。医疗卫生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改革必须符合法律并紧跟财政、会计改革步伐。
2.1建立规范的财务会计体系,做好四个“必须”
一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会计法》是会计工作的根本大法,医疗卫生单位财务会计制度修订要体现法律的基本要求,将法律的约束体现到制度中去。二是必须符合国际会计惯例。医疗卫生单位修订财务会计制度时必须以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会计准则为依据,并注重借鉴企业会计改革的成功经验。。三是必须与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相适应。四是必须满足社会各方对医疗卫生单位会计信息的需要。同时,修订的医疗卫生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必须满足财政、卫生、物价等政府主管部门管理的要求,满足医疗卫生单位内部管理的需要。
2.2加强医疗卫生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监督机制, 确保会计制度严肃性
在医疗卫生单位财务会计核算的过程中,会计主体出于自身局部利益的考虑,比如为增进收入账目制定出的会计制度往往会与正式的规定不相符,这种有利于自身的会计行为是缺乏有效监督的。。一般而言,会计主体采取不同的会计处理程序和方法,都会得出不同的会计信息,从而影响主体在利益上的分配。因此资产负债表中应有一个固定资产的备抵项目,使医疗卫生单位的会计报表能够真实地反映其资产、净资产以及收支结余的情况,确保会计制度应有的严肃性。
2.3固定资产增设相应科目
(1)针对医疗卫生单位固定资产计提修购基金后没有反映固定资产净值,从而造成医疗卫生单位资产不实,会计信息失真的情况,建议医疗卫生单位会计增设“累计折旧”科目,具体核算办法参照企业会计制度。
(2)建议医疗卫生单位会计参照《企业会计准则――资产减值》办法,增加“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会计科目进行核算,以真实反映固定资产价值。发生固定资产减值时借记“其他支出――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2.4药品核算实行分账管理
建议药品的核算分药库、药方不同价格记账。药品购进入库时,均按实际购进价入账,对于科室领用的非销售给病人的药品以实际成本价作支出,不反映进销差价;对于药房领用的销售给病人的药品则以零售价进药房。这样不仅使药品差价率的计算更加科学,而且药品科目的核算也符合《事业单位财务准则》第十九条“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照取得或构建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2.5 增设现金流量表
建议医疗卫生单位会计报表增设现金流量表以反映医疗卫生单位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变动情况。
【参考文献】
[1] 高广颖,李月明.《医院财务管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8.
[2] 权志光.改进现行医院固定资产核算的操作.中国卫生经济,2005,7.
[3] 曾道君.谈医院对外投资管理的核算.事业财会,2005,2.
[4] 淑华,陈大年.医院管理费用分摊对医药收支的影响.卫生经济研究,2003,10.
【关键词】 制度变迁; 营改增; 税收;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中图分类号】 F810.4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7)12-0094-04
2012年1月1日,上海率先开展了营改增试点工作,行业范围主要涉及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同年9月至12月,试点地区陆续增加了北京、江苏、广东、湖北等8个试点省(市)。2013年8月,营改增试点工作推向全国,并将广播影视服务业纳入试点行业范围②。2014年1月新增铁路运输与邮政服务业,同年6月又增加了电信业。2016年5月1日,营改增试点范围再次扩大,囊括建筑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生活服务业等几乎所有行业,医疗行业作为提供医疗服务的特殊生活服务业也在试点范围内。
目前,我国提供医疗服务的机构主要包括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医疗机构两大类,其中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占据绝对主导地位。鉴于医疗服务的特殊性,我国政府对赋有公益性质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给予了许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鼓励其切实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然而,原有的税收制度使得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产生了许多无法抵扣的进项税,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其经济负担,不过随着营改增在医疗行业的逐渐落实,此类长期困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收问题将迎刃而解。
一、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税收制度的变迁
(一)制度变迁理论
制度变迁研究的主要启蒙者诺思认为:制度变迁是指制度替代、转换的过程,其实质是高效率的制度替代低效率制度的演变过程。制度变迁主要包括强制性制度变迁与诱致性制度变迁两类[1],我国著名经济学家林毅夫认为:强制性制度变迁是指由政府的命令、法律“自上而下”地主导制度发生变迁的过程;诱致性制度变迁恰好与之相反,是指“自下而上”式的由相关利益群体自发倡导的制度变迁的过程。一般而言,我国所发生的制度变迁几乎是由政府根据国家发展需要与民意而主导的强制性制度变迁过程,此次“营改增”税收制度改革便是如此。
(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税收制度的变迁过程
我国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税收制度的变迁主要经历了以下调整:
1950年和1955年分别下发的《关于医院诊所免征工商业税规定的通知》与《P于贯彻医疗机构免征工商业税的通知》进一步扩大了原本仅针对公立医疗机构的税收优惠范围,取消了私立医院、诊所免缴工商统一税的三个前提条件[2],即无论是公立医疗机构还是私立医院或诊所,均免缴工商统一税。
1994年,政府将医疗服务纳入营业税应税对象,并用增值税与营业税替代了原有的工商统一税。虽然此阶段医疗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之所得仍然享有免缴营业税的税收优惠,但由于税收计算方式的不同,利用增值税与营业税代替工商统一税的做法使医疗行业的外在税收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
2000年,《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对非营利性与营利性医疗机构开始采用不同的税收征收方式,并规定:“不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不享受免税政策”。
2009年新医改后,我国医疗机构医疗卫生行为所得的税收政策再次回转到营业税免税范围内,即无论是营利性还是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均免缴纳营业税③。针对我国医疗卫生服务税收政策的转变过程,如图1所示。
二、增值税与营业税的基本理论分析
(一)征收范围与征收环节不同
增值税与营业税均属于流转税,不过其征收的范围与环节存在差异。增值税是以流转过程中商品(含应税劳务)所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对货物销售、进口货物以及修理修配劳务的个人或单位所实现的增值金额予以税金征收的税种;而营业税则是对我国境内应税劳务提供、不动产销售或无形资产转让的单位和个人所获得的营业金额予以税金征收的税种。
(二)税率与计税方法不同
增值税与营业税均是按照比例税率进行税额征收,但两者在税率及计税方法上存在差异。具体而言,增值税原则上存在基本税率这一概念,即对不同行业和企业实行单一化的税率标准,不过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特殊行业或产品增设特定的税率;营业税则是对同一行业的所有营业按照相同税率课税,不针对不同行业采取差异性税率,当然,税法特别规定的情况除外。
(三)纳税义务人不同
依据我国相关税法,增值税的义务纳税人指的是在我国境内进行货物销售、进口货物以及修理修配劳务等商业性活动的个人或单位;而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则是指在我国境内从事应税劳务提供、不动产销售或者无形资产转让等营业性活动的单位以及个人。
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现有的税收制度及存在问题
(一)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现有的税收制度
我国政府为了更好地保障民众的生命健康,有效促进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发展,针对性地制定了许多优惠的税收鼓励政策,依据《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本文将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整理如下:
1.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遵照相关政策规定的价格所取得的医疗卫生服务收入可享受免税待遇,未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不得享受这项优惠政策。依据财政部给出的定义,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服务机构对患者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康复和提供预防保健、接生、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服务,以及与这些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医用材料器具、救护车、病房住宿和伙食的业务[3]。
2.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所取得的租赁、培训、投资等收入应按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税收;机构取得的收入中,除了直接用于医疗卫生条件改善的部分,可经税务部门审核批准后抵扣其应缴纳税收所得款,其余款项按企业所得税法征收企业所得税;医疗卫生机构的征税和免税收入项目应分别核算,费用分摊,不分别核算的,按征税项目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4]。
3.对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内自产自用的制剂可免征增值税。
4.对于已经实现药房分离,成为独立药品零售企业的,按企业标准征收各项税款。其基本属性属于营利性的企业,是通过药品销售实现自身机构的利益,而期间投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自身建设中的少部分盈利仍然予以免税优惠,对于剩余盈利则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如数征收。
5.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内自用的土地、车船及房屋可免征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和房产税。
6.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向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所设立的公益性及非营利性组织捐赠的公益或救济性捐款可在税前获得全额抵扣。
(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现有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执行的税收制度基本是1994年国家税收政策改革后所形成的,缺少面向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专项税收立法原则。而随着民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快速增长[5],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规模及数量迅速扩大,其所依据的现有税收制度逐渐暴露出自身固有的弊端,无法适应当下医疗机构自身发展的需求。
1.税收制度操作难度大,缺乏执行性。依据财税〔2000〕4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对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遵照国家规定的价格而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可享受免税优惠;对于超出国家规定价格以外所取得的收入,且未直接用于医疗条件改善的,需按照企业所得税的计税方法进行征收。然而,由于医疗行业的技术门槛较高,医疗服务和药品的价格难以绝对掌控,相关税务人员无法清晰判断医疗服务收费是否超标,并且也难以准确辨别机构所获得的收入是否直接用作改善医疗条件,因此,该制度的实际操作难度非常大,很难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进行准确的企业所得税征收。
2.税收征收监管漏洞大。截至2016年6月底,我国共有医疗卫生机构98.9万个,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2.7万个,占全部医疗卫生机构的93.7%④。就目前而言,我国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全是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而绝大多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非营利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未进行税务登记,长期处于税务部门的监管范围之外,这不仅导致了我国医疗行业税务登记率水平偏低,也影响了政府的财政收入。
3.非营利性身份界定难。由于我国对非营利性与营利性医疗机构所执行的征税政策不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可以享受更多的税收减免或优惠政策。因此,为了得到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许多营利性医疗机构便想方设法地与非营利性质“挂钩”。而政府在进行机构的性质认定时也并没有制定清晰的资质标准,这就造成部分医疗机构假借非营利性之名恶意避税,造成大量税款流失。
4.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财务体制不健全。由于目前我国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绝大多数是由政府出资兴办的公立医疗机构,因此,其一直延续着传统事业单位的财务体制,并未按照独立的经营实体进行科学的会计核算,致使税务部门在进行计税时问题重重,难以核算准确的应纳金额。
四、营改增对医疗卫生系统的意义
(一)有利于缓解医疗机构经济负担
目前,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价格高昂的诊疗设备和中药制剂的购置方面没有任何优惠的税收政策扶持(仅仅在疫苗、一级避孕药品和抗艾滋病等药品的购置上享受一定程度的税收优惠),而这些必需品的购置往往给医疗机构带来许多无法抵扣的进项税,大大增加了机构自身的经济负担。实施营改增后,既可以有效避免对医疗机械和药品重复征税,又能够减少“产出―流通”整个环节的税费,相应减轻医疗机构在药品和医疗器械购置方面的经济负担,更好地提升医院的经济状况,以进一步改善院内的医疗条件。以医疗器械的购置为例,医疗机构作为营业税纳税义务人,在购买医疗器械时,无法对该项进项税进行抵扣,因此承担了本应由患者承担的税负,而营改增后,医疗机构便可对该项税进行有效抵扣,降低自身的经济成本[6]。
(二)有利于减少个人医疗支出
长期以来,“看病贵”一直是困扰我国政府与民众的重大民生难题,这在很大程度上归咎于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以及医疗自费比例高。从经济学角度来看,社会整体的医疗资源有限,医疗服务供给远低于需求,因此医疗服务具有一定的排他性和竞争性特征,这便决定了个人的医疗费用支出受限于个人经济水平。一般而言,工资和薪金是我国居民个人收入的主要来源,而一旦从中扣除医疗费用后,便很难满足其他生活支出的需要,严重影响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营改增的实施使个人医疗卫生开支获得了一定程度的制度支持,并在充分保证公共卫生支出稳步增长的基础上,有效缓解个人医疗卫生支出增长过快带来的经济负担[7]。
(三)有利于构建新的医疗机构体系
t疗卫生服务事关国计民生,行业的稳定发展与民众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为了切实保证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与福利性,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基本药物的价格低廉、适宜是必然要求。营改增在医疗系统的执行,将会积极促进医疗服务行业征税体系的建立健全,优化医疗机构的整体布局和医疗资源的配置,尤其是可以有效解决城乡、区域之间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的局面,缓解农村地区、经济欠发达或落后地区基本医疗服务供给不足的矛盾,助力建成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覆盖的新型医疗卫生体系[8]。
五、对策及建议
国际上许多国家已经将医疗卫生服务纳入到了增值税的课税范围,并针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制定了特定的税收扶持政策。如美国政府通过税收优惠方式对非营利医疗机构予以间接投入,包括给予其免税资格,允许其发行免税债券以改善医疗条件;法国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免征所得税和医疗服务增值税;英国则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中的慈善医院予以增值税、所得税、遗产税、资产收益税及其他税费的相应减免等[9]。
在充分借鉴国际相关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同时结合我国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的现实情况,提出以下建议以有效推进营改增在医疗行业的落实。
(一)国家层面
1.将医疗卫生服务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将医疗卫生行业纳入增值税的征收环节,用增值税制取代现有的营业税制,实现医疗机构在医疗卫生服务中间环节增值税的充分抵扣,促进产业之间融合,有效减轻医疗机构的经济负担,理顺医疗机构与上游相关产业和下游医疗服务消费者的关系,促进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运作,同时消除由于营业税和增值税并行导致的重复征税的问题,实现税收结构性调整。
2.开展征管状况普查,加强监管力度
税务部门对目前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征管状况把握不清,我国长期以来也未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进行过系统甄别与统计。因此,我国多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村卫生室游离于税务部门的监管之外。笔者认为,税务机关有必要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个数展开“地毯式”普查,了解纳税登记和申报情况,建立户籍档案,加大监管力度,健全惩戒措施,将现行游离于税务监管体系以外的医疗机构重新纳入到税务监管系统内。同时,加强税务知识的社会普及,督促单位和个人积极地进行税务登记,履行纳税义务。
3.在医疗卫生行业内实行差异化的税率政策
在医疗服务行业内,针对不同类型的医疗服务,采取差异性的税收政策,以实现税收政策的杠杆平衡功能。对于具有公益性质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予以其较低税率或免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以此激发社会力量参与此类服务的提供,减轻政府财政的压力,提升基本医疗服务效率;对于非基本医疗服务、医疗机构自主定价的服务或特需医疗服务,按照市场实际情况,合理制定价格,并按照现代服务类行业的通行增值税税率予以正税,以保证医疗行业税收的稳定性,促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良性发展。
4.构建平等的税收法治环境,促进市场作用的发挥
一方面,对医疗行业本身来说,我国目前对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显著优于营利性医疗机构,这便使得市场规模原本较小的营利性医疗机构处于更加劣势的市场竞争地位。因此,在实施营改增的过程中,应着重考虑不同性质医疗机构间税收政策的公平性,即无论是税收优惠还是一般纳税,不区分医疗服务提供主体的性质(营利性还是非营利性),仅针对不同类型的医疗服务采取差异化的税率征收政策,切实保证各类医疗机构在公平的市场氛围内良性竞争,从而实现社会整体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的提升。
另一方面,就不同行业来说,在资本自由流动的前提下,由于医疗行业本身具备的高风险、高成本特征,如果再加上税收负担的比例高于其他行业,则必然导致医疗行业的投资收益率低于社会平均利润率,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该行业社会资金的流入。因此,政府必须根据医疗行业自身的经济负担来确定其纳税义务,对医疗服务的课税给医疗机构带来的成本应只限于纳税额,并避免因课税而增加医疗机构的其他交易成本。
(二)医疗卫生行业层面
1.财务管理方面
在增值税制度中,纳税义务人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两类。当医疗机构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时,机构仅能开具普通发票,无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当医疗机构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时,机构只有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才能进行税额抵扣,减少机构税务负担。而常规运行中,医疗机构因其经济规模通常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因此,在营改增后的经济活动中,医疗机构应重视供应商档案管理,向可以开具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产品供应商采购商品,并签订相应的采购合同;同时,强化对机构内财务人员的专业培训,深化其对营改增含义的认识和改革中相关优惠政策的把握,最大限度地减轻医疗机构的税务负担,促进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
2.会计核算方面
营改增的落实可以有效解决医疗机构被重复征税的问题,显著减轻机构的税务负担,医院可以将节省下的税款用于改善自身的医疗条件,提升院内的科研和医疗服务水平。较于营改增前医院所缴纳的营业税税种,增值税的会计核算更为复杂,其采取的是对进项税的抵扣制,会计核算从收付实现制变更为权责发生制,涉及到的会计核算科目也相应增多,因此,医疗机构必须提高对自身会计核算业务的要求。营改增执行后,在收支核算方面,医疗机构的财务部门需及时补建完成增值税明细账,对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一核对其相关信息;在日常账目往来方面,应着重核对收支账目较原有政策发生的变化;在科研项目方面,在科研项目引进时注意款项的换算,以不含税的款项入账与增值税的计算[10]。
3.涉税纳税方面
第一,需设置专门负责核算、申报和缴纳等增值税管理的岗位,如江苏试点医疗机构普遍有财务业务骨干任增值税办税员;第二,及时改进医疗机构的票据管理方法,调整增值税票据的购买及使用等责任程序;第三,在制作账目凭证时,依据税务票据的相关审核要求,明确统一的会计分录;第四,保证账簿登记信息与税务信息的一致性,方便随时查询。此外,医疗机构内的财务部门需进行定期审核与不定期抽查财务工作,及时改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充分实现医疗机构税收管理效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 张佑林,陈朝霞.江浙工业化模式的形成机理:企业家主导下的制度创新增长模式[J].经济论坛,2011(8):53-57.
[2] 汤洁茵,刘剑文.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医疗税收制度的立法改进[J].涉外税务,2009(9):17-21.
[3] 李.我国医疗服务价格规制的理论与实证分析[D].山东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7.
[4] 何钦强.医疗机构改革的税法问题研究[M]//刘剑文.财税法论丛(第2卷).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38.
[5] 唐圣春,乐虹,郝敏.中美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比较研究[J].卫生经济研究,2005(11):23-24.
[6] 刘柏惠.增值税扩围背景下医疗卫生行业税收制度选择[J].地方财政研究,2015(6):57-63.
[7] 商晓.我国政府购买医疗服务的必要性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5.
[8] 方学敏.“营改增”扩围对医疗卫生行业税收制度的影响[J].经济研究导刊,2016(19):63-64.
关键词:医德医德问题医德建设
随着社会经济体制的变革、社会结构的变迁和科技的发展,我们正面临深刻的社会转型,根植于人们健康利益,又受制于社会价值观念的医德也受到冲击,医务人员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及医院的服务理念发生了变化,出现了一些医德失范、医德失调等不良现象,给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带来许多负面影响。因此分析当前我国面临的主要医德问题,提出构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医德运行机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当前医德问题的主要表现
1.1过度医疗现象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医疗卫生事业的性质由过去的福利事业转变为国家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医院发展已由单纯靠国家投入转向依靠自身经营维持生存和发展。一些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片面追求高额利润,凭借其有利的市场地位和信息优势诱导患者接受超过其实际需求的检查项目、治疗项目和药品品种。将不必要的检查治疗强加在患者身上,助推了医疗费的不断攀升,造成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日益突出,给国家、社会、家庭带来巨大压力,不仅浪费医疗卫生资源,而且会使患者对医院和医生在医疗过程别是费用的可靠性和保证性产生疑问,对医疗系统的不信任感增强,必然会增加医疗纠纷;同时过度医疗导致的医疗费用大幅上涨,会产生过度医疗提供和过高医疗价格并存的局面,这一局面对于高收入群体来说,由于其价格承受力高,则日益成为医疗服务市场的消费主体,而社会低收入的弱势群体则看不起病,失去享受公正医疗的均等机会,产生医疗市场中“富人驱逐穷人”的现象,直接导致医疗卫生资源分配不公。
1.2医疗服务单纯技术化,医务人员对患者缺乏人文关怀
由于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医疗配套设施大量增加,各种辅助检查手段日趋先进,借助于第三媒介来诊断治疗疾病已越来越多地被医生采用。在诊治疾病过程中,医生注重各种物理、化学及生物检测手段和方法获取资料,并以此作为诊断依据,提出治疗措施,滋生了医学技术主义趋向,使医务人员过分依赖先进医疗仪器,忽略了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熟练和提高,忽略了心理社会因素对病人的影响,医生和患者面对面交流明显减少,导致医患感情日渐淡漠,产生了高科技离病人越来越近、医务人员在感情上离病人越来越远的现象。医生的诊疗服务越来越变成单纯的技术行为,他们看到的只是“人患的病而不是患病的人”。这种职业冷漠,使患者和家属无法感受到医务人员的温暖和爱心,觉得医生缺少热情和同情心,自己没有被尊重,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医患关系紧张。
1.3部分医务人员价值取向错位
社会转型期人们的价值观念趋向多元化,一方面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卫生医疗体制和文化价值受到冲击,另一方面新的社会医疗整合机制及价值观念未能及时有效建立起来,致使医务人员新旧价值观念处于剧烈撞击的转型期,这种撞击突出表现在医务人员追求个体价值和经济价值迅速上升,部分医务人员出现服务意识的淡化和对经济利益的不正当追求,把治病救人作为谋利的手段。在法律供给不足和政府监管缺位的情况下,过分看重经济回报,向病人收受、索要“红包”等,影响了医院和医务工作者的形象和声誉,加剧了患者对医务人员的对立情绪,严重影响了医院的和谐。
1.4制度伦理的缺失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道德失范不仅有其自身原因,还有制度伦理方面的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制度和法规不健全,没有强有力的法律约束和社会监督,对一些违规医疗行为仅采取道德和行政方面的处理。②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投入不足、补偿机制不完善,医院的生存和发展面临强大的经济压力,迫使医院走向自我经营和发展的道路,成为参与市场经济竞争、追求营利的商业机构,以过度配置高新仪器来增加竞争优势;医学具有高风险性,而医生的收入与其所面临的风险不成正比。医院和医务人员只有通过扩大用药范围、提高用药档次、增加检查项目来填补不足。③医院为了生存和发展,管理上只考虑经济导向、强调经济效益,但忽略了伦理导向,伦理理念及其机制在医院管理中不到位。受经济利益的驱动,部分医院制定的规章制度中,对经济指标有明确规定,对医德医风要求不具体、模糊不清,缺乏有效的医德医风监控体系,无法对医德规范的落实情况及医疗行为实施有效的监督和调控;一些医院以经济利益作为道德评价标准、忽视卫生服务事业的社会效益、忽视道德教育和医院道德文化建设,忽视对医务人员职业精神和责任意识的培养,使医疗服务行为失去了正确方向,医务人员的价值取向产生了变化和扭曲,故医德建设还有赖于制度的健全和伦理环境的塑造。制度伦理不但要求制度的合道德性,用道德来规范引导和制约制度建设,而且要求把制度落实到实处,建立起支持和保障道德规范得到真正落实的制度伦理环境。
1.5医学科研诚信缺失,科研道德失范
在科学社会化、科研职业化和科技全球化的背景中,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科研道德问题也引起了社会普遍关注,主要是科学研究的不端行为增多,表现在少数医学科研人员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伪造或篡改科研数据、虚报科研成果。
由于科技成果评估体制使人们产生急功近利的思想,科研奖励机制的商品化和实用化,科技论文数量大增,但内容雷同,缺乏创新。
在临床研究中,一些科研人员忽视对受试者的保护,违反知情同意、保护隐私等规定。如为了研究的顺利进展,不履行告知义务;进行药物临床实验时夸大药物疗效,采取欺骗手段促使患者参与研究;在实验过程中为了节省经费,不顾受试者健康和生命权益,减少对受试者健康监护的项目。
2现阶段加强医德建设的对策
针对上述对当前医德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的分析,要切实有效地加强医德医风建设,首先要正确认识医疗服务工作的特殊性,建立健全相关的医疗卫生和法规制度,充分发挥制度在道德建设中的作用,把医德建设融于科学的管理之中,更有效地规范人员的行为。其次,强化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理想的教育,弘扬良好的医德医风,加强医务人员人文素质教育,正确认识和理解良好医患沟通的重要意义。第三,建立完善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为医务人员提供良好的行医环境,以减少医生的职业风险和防御性医疗现象。
参考文献
[1]毛源杰,刘奇.冠心病诊治中的过度医疗.医学与哲学(临床决策论坛版),2006,27(3):33-35.
关键词:医德 医德问题 医德建设
随着社会经济体制的变革、社会结构的变迁和科技的发展,我们正面临深刻的社会转型,根植于人们健康利益,又受制于社会价值观念的医德也受到冲击,医务人员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及医院的服务理念发生了变化,出现了一些医德失范、医德失调等不良现象,给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带来许多负面影响。因此分析当前我国面临的主要医德问题,提出构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医德运行机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当前医德问题的主要表现
1.1 过度医疗现象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医疗卫生事业的性质由过去的福利事业转变为国家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医院发展已由单纯靠国家投入转向依靠自身经营维持生存和发展。一些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片面追求高额利润,凭借其有利的市场地位和信息优势诱导患者接受超过其实际需求的检查项目、治疗项目和药品品种。将不必要的检查治疗强加在患者身上,助推了医疗费的不断攀升,造成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日益突出,给国家、社会、家庭带来巨大压力,不仅浪费医疗卫生资源,而且会使患者对医院和医生在医疗过程别是费用的可靠性和保证性产生疑问,对医疗系统的不信任感增强,必然会增加医疗纠纷;同时过度医疗导致的医疗费用大幅上涨,会产生过度医疗提供和过高医疗价格并存的局面,这一局面对于高收入群体来说,由于其价格承受力高,则日益成为医疗服务市场的消费主体,而社会低收入的弱势群体则看不起病,失去享受公正医疗的均等机会,产生医疗市场中“富人驱逐穷人”的现象,直接导致医疗卫生资源分配不公。
1.2 医疗服务单纯技术化,医务人员对患者缺乏人文关怀
由于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医疗配套设施大量增加,各种辅助检查手段日趋先进,借助于第三媒介来诊断治疗疾病已越来越多地被医生采用。在诊治疾病过程中,医生注重各种物理、化学及生物检测手段和方法获取资料,并以此作为诊断依据,提出治疗措施,滋生了医学技术主义趋向,使医务人员过分依赖先进医疗仪器,忽略了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熟练和提高,忽略了心理社会因素对病人的影响,医生和患者面对面交流明显减少,导致医患感情日渐淡漠,产生了高科技离病人越来越近、医务人员在感情上离病人越来越远的现象。医生的诊疗服务越来越变成单纯的技术行为,他们看到的只是“人患的病而不是患病的人”。这种职业冷漠,使患者和家属无法感受到医务人员的温暖和爱心,觉得医生缺少热情和同情心,自己没有被尊重,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医患关系紧张。
1.3 部分医务人员价值取向错位
社会转型期人们的价值观念趋向多元化,一方面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卫生医疗体制和文化价值受到冲击,另一方面新的社会医疗整合机制及价值观念未能及时有效建立起来,致使医务人员新旧价值观念处于剧烈撞击的转型期,这种撞击突出表现在医务人员追求个体价值和经济价值迅速上升,部分医务人员出现服务意识的淡化和对经济利益的不正当追求,把治病救人作为谋利的手段。在法律供给不足和政府监管缺位的情况下,过分看重经济回报,向病人收受、索要“红包”等,影响了医院和医务工作者的形象和声誉,加剧了患者对医务人员的对立情绪,严重影响了医院的和谐。
1.4 制度伦理的缺失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道德失范不仅有其自身原因,还有制度伦理方面的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制度和法规不健全,没有强有力的法律约束和社会监督,对一些违规医疗行为仅采取道德和行政方面的处理。②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投入不足、补偿机制不完善,医院的生存和发展面临强大的经济压力,迫使医院走向自我经营和发展的道路,成为参与市场经济竞争、追求营利的商业机构,以过度配置高新仪器来增加竞争优势;医学具有高风险性,而医生的收入与其所面临的风险不成正比。医院和医务人员只有通过扩大用药范围、提高用药档次、增加检查项目来填补不足。③医院为了生存和发展,管理上只考虑经济导向、强调经济效益,但忽略了伦理导向,伦理理念及其机制在医院管理中不到位。受经济利益的驱动,部分医院制定的规章制度中,对经济指标有明确规定,对医德医风要求不具体、模糊不清,缺乏有效的医德医风监控体系,无法对医德规范的落实情况及医疗行为实施有效的监督和调控;一些医院以经济利益作为道德评价标准、忽视卫生服务事业的社会效益、忽视道德教育和医院道德文化建设,忽视对医务人员职业精神和责任意识的培养,使医疗服务行为失去了正确方向,医务人员的价值取向产生了变化和扭曲,故医德建设还有赖于制度的健全和伦理环境的塑造。制度伦理不但要求制度的合道德性,用道德来规范引导和制约制度建设,而且要求把制度落实到实处,建立起支持和保障道德规范得到真正落实的制度伦理环境。
1.5 医学科研诚信缺失,科研道德失范
在科学社会化、科研职业化和科技全球化的背景中,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科研道德问题也引起了社会普遍关注,主要是科学研究的不端行为增多,表现在少数医学科研人员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伪造或篡改科研数据、虚报科研成果。
由于科技成果评估体制使人们产生急功近利的思想,科研奖励机制的商品化和实用化,科技论文数量大增,但内容雷同,缺乏创新。
在临床研究中,一些科研人员忽视对受试者的保护,违反知情同意、保护隐私等规定。如为了研究的顺利进展,不履行告知义务;进行药物临床实验时夸大药物疗效,采取欺骗手段促使患者参与研究;在实验过程中为了节省经费,不顾受试者健康和生命权益,减少对受试者健康监护的项目。
2 现阶段加强医德建设的对策
针对上述对当前医德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的分析,要切实有效地加强医德医风建设,首先要正确认识医疗服务工作的特殊性,建立健全相关的医疗卫生和法规制度,充分发挥制度在道德建设中的作用,把医德建设融于科学的管理之中,更有效地规范人员的行为。其次,强化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理想的教育,弘扬良好的医德医风,加强医务人员人文素质教育,正确认识和理解良好医患沟通的重要意义。第三,建立完善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为医务人员提供良好的行医环境,以减少医生的职业风险和防御性医疗现象。
参考文献
[1] 毛源杰,刘奇.冠心病诊治中的过度医疗.医学与哲学(临床决策论坛版),2006,27(3):3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