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08 19:25:46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专科法学论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一)宪法学的学科定位及其教学特点宪法学是教育部公布的法学专业必修的十四门核心主干课程之一,在整个法学的理论体系和教学体系中一般被定位为法学的基础理论课程。从宪法学的研究和教学内容上来看,其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即宪法基本理论、宪法基本制度和宪法的实施。目前以此为教学体系的宪法学教材非常多,其中以周叶中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国家级规划教材《宪法》最具代表性。在这部教材中宪法的基本理论知识占据了近乎一半的篇幅,可见宪法学科的理论性问题之多。另外,尽管宪法学中也会涉及到国家制度等问题的学习,也涉及到具体的宪法规范,但是由于宪法在我国本身不具有司法适用性,即宪法规范不能应用于诉讼,所以教学上探讨的往往是对有关宪法事例的评价,而非真正的案例分析,这也使得宪法学的教学较为偏重理论问题的探讨,而缺少具体的实践性操作。
(二)宪法学教学存在的问题目前来看,宪法学的教学存在以下主要问题第一,宪法学教学体系受理论体系的影响和制约,导致教学内容偏重理论性,学生的学生兴趣不高,影响了学生对相关知识的获取。从笔者所在的学校来看,法学学生的思维比较活跃,对教学内容的实用性和趣味性要求较高。同时,宪法学课程的教学对象通常是大一新生,正面临着从高中状态向大学状态的转变,在这一时期学习法学的基础理论课程本身就不太容易,因此,如果课堂的教学再偏重理论性的话,学生就会逐渐失去对该门学科的兴趣。第二,有关宪法教材也偏重理论知识,缺少专门针对应用型法学人才编撰的宪法教材。教材是教学的根本,对老师来讲,它是教学依据,对学生来讲它是学习对象,但目前的宪法学教材既不能满足教师的实践教学需要,也无法满足学生对应用性知识的获取,更不用说培养应用型法学人才了。第三,教师缺少有效的教学手段,教学往往按照教材的理论体系安排,导致教学的整体应用性不高。受宪法学学科特点的影响,教师对宪法学实践教学关注较少,没有系统的实践教学方法。教师在教学中往往也偏重于理论教学,课堂教学多以讲授为主,这种灌输式的教学严重影响了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与当前的法学倡导应用型教育的理念格格不入。而其他法学基础理论课程如法理学、法制史、立法学等也都存在类似的问题。因此,我们需要积极思考改进这些法学基础理论课程的教学,提高教学的实践性和应用性。
二、对法学专业基础理论课程实践教学的探索
结合以上对宪法学教学问题可知,当下急需对包括宪法学在内的法学专业基础理论课程的实践性教学进行研究和探索。为此,笔者结合所在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宪法学教学过程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对学生开展了专业基础理论课实践教学问题的调查,发放调查问卷150份,回收有效问卷135份,调查主要设置了以下问题:学生所知道的法学实践性教学方法有哪些?觉得开展实践性教学必要性有多大?所在学院有哪些实践性教学?学院哪种实践性方法占得比重最大?你实际参加过哪些实践性教学?参加这些实践性教学的原因是什么?参加哪种实践性教学收获最大?认为自己从实践性教学中学到了多少知识和能力?所在学院的实践性教学存在哪些问题?所学的专业知识对实践性教学有多大帮助?认为当前法学教育应该注重理论学习还是司法实践?觉得中国的法学院教学应该采取哪种模式比较合适?从实践性教学中得到的最大体会是什么?
以及你认为实践性教学有什么弊端?通过本次问卷调查,我们获得了第一手的资料,能够较为全面地掌握学生对于实践性教学的相应需求。比如多数学生认为目前的法学基础理论课程的教学理论性太强,学习困难较大,学习兴趣不高。就实践教学而言,实践教学手段单一,多采用案例教学,课堂教学多以讲授为主,实践性环节很少或者根本没有。对于如何加强实践教学,学生的意见是在课内实践的基础上,还应该加强课外实践活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们以宪法课程为实验对象,设计法学专业基础理论课程的实践教学具体操作方案。即通过课内教学实践环节与课外集中实践环节的衔接,综合采用社会调查、案例分析、法庭旁听、法理辨析等综合实验教学方式构建基础理论法学课程的实践教学模式。比如以宪法课程为例:我们将课堂教学外的所有由教师指引、学生参与,在于培养学生树立宪法学思维、增强其宪法学价值观的教学方式都纳入到宪法实践教学的范畴,并认为宪法学实践教学应该具备专门性、主动性和参与性、计划性、多样性和灵活性的特点。从形式上应包括法律诊所、社会实践、专业实习、模拟法庭等几种主要教学方式,具体如下:
1、宪法学法律诊所教学法诊所教育与宪法学教学的契合点在于可以通过一个虚拟的环境诊所环境,使学生进一步理解“宪法权利与现实权利”、“宪法与部门法的关系”、“人权保障与社会正义”等宪法范畴的基本含义。并明确宪法学法律诊所的教学步骤:一是对个案做出分析、寻求法律依据时增加寻找宪法依据,二是案件办理结束后,引入原理分析步骤。
2、宪法学社会实践教学法宪法学实践教学法主要是社会调查。从步骤上看,是先确定调查目标,再涉及具体方案,其出发点在于解决或者明晰某种宪法规范和宪法原理的社会表现。基本调查方法可以体现为典型调查、重点调查、抽样调查和个案调查,同时从社会调查的内容来看可以从宪法制度、宪法权力、公民权利和宪法实施等诸方面进行开展。
3、宪法专业实习教学法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特殊地位和宪法产生效力方式的多元性,目前可供学生实习的场所主要集中在宪法权力的行使机关,包括权力机关,政协机关,各级人民政府。除此之外,还包括群众性的自治组织。
论文关键词: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商法教学创新;实训
当前,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迅速。但是,高职法律专业的现状却令人堪忧。据(2009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显示,2008年高职高专法律类毕业生就业率为75%,在所有高职专业中排名倒数第一,工作与专业对口率为29%,排名倒数第一。法学专业就业难,有社会大环境的因素,但是学校在人才培养方面,没有体现职业教育的特色,难以适应社会对高职法律人才的要求是一个不争的事实。高职法律教育必须结合自身特点找准专业定位,切实强化实践环节教学,提升其适应社会需求的能力。商法是法律专业的主干课程,商法教学改革是法律专业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笔者结合自己的商法教学实践,谈一谈商法的职业化教学问题。
一、高职商法教学存在的问题
首先,高职法律专业以培养具有法律实际运用能力的实用型人才为目标高职商法教学与本科商法教学应当体现出差异性,如果说法学本科应偏重学术教育还是职业教育尚存争议,对于高职法律专业是职业教育应当没有异议。培养目标上的差异必然导致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上,教科书选择等方面的差异。但实践中,高职商法教学成了本科商法教学的缩编版,除内容简单点,课时少了点外,没有体现出职业教育的特色。多数学校在教学过程中以讲解法律条文、法学理论为主,缺乏与实践的衔接。学生只重视法学理论的掌握,却不知在实践中如何利用这些理论知识,面对个案不知如何着手。而案例教学,小组讨论,模拟法庭、法律实训侧成了形式主义走过场,不是在课时上保障不了,就是资金保障不到位,导致教学效果低下。
其次,商法是一门与金融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密切相关的学科,又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商法的实践化教学操作起来并非易事,它要求教师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多元化的知识背景。而现在高职法学教师队伍基本是理论型的而且从发展趋势看,越来越朝清一色的理论型、研究型发展,这不利于职业教育的发展。教师因为所学专业的局限缺乏对法律之外的经济专业知识的了解,另一方面没有律师、法官、公司业务等实务经验,教学内容与实践脱节,难以对学生进行职业技能训练。
再次,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具有扎实的民商法专业理论知识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在法律人才中的需求比例将越来越大,民商法是有利于学生就业的课程。因此在高职院校应当确立民商法学在教学中的基础性地位,加大课程比重。但目前的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在高职院校,往往重视理论课的开设而轻视应用部门法课程的开设,在部门法课程中,民商法课程所占比重并不大。以我院为例,商法课程为64学时,内容包括商法总论、公司法、破产法、票据法、保险法,内容多,时间紧。教师在教学中讲述原理和条文后,往往没有时间进行实际操作技巧的训练。
最后,是关于商法教材建设的问题。虽然一些学院根据高职教育的特点编写了一些教材,但是这些教材或多或少有一些摘抄本科教材的痕迹,教材的内容根本不能突出高职的特点,适应不了市场的需求,跟不上法制发展的步伐。另外,随着经济的发展,商法的重心也发生转变,从贸易法转到企业法再转到金融法。公司融资、并购、金融衍生工具的膨胀、电子商务等都成为商法的新课题。与此同时,传统的票据制度已随着交易电子化的发展而萎缩,在商法体系中的地位在逐步下降,为适应这种变化,高职商法课程在教材上应体现出来。目前的情况是,教材老化,授课重点不突出,直接影响了教学的效果。
二、高职商法教学改革的建议
商法教学改革应体现出思想性、知识性和实践性,其实际运用不仅有助于学生学习任务的完成,并且应当有助于学生在学习期间形成对未来工作至关重要的学习能力、理解能力和实践能力,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笔者认为应着力做好以下几点。
(一)改善商法教学队伍的知识结构
调整教师队伍知识结构。高职法律专业培养的是技能型人才,而培养这样的学生需要有既懂理论又会实务的法学教师队伍。因此,要使法学职业教育适应这样的教育目标,就必须改造现行的法学教师队伍。因此,要加强教师培训,与其他院校进行交流、合作、学习。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的商法课程是全国唯一的商法国家级精品课,江西财经大学的商业法律网络模拟课程十分新颖,都值得我们学习借鉴。同时我们要与其他高职法律院校合作,共同探索高职法律教育的发展路径。鼓励教师参加社会实践,允许教师适度兼职,从目前我国的国情看,主要是兼职律师,从发展趋势看也可兼职法官、检察官。笔者主张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培训一批专职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类似理工科的实验教师,专门带领、指导学生从事法律实务模拟训练。除此而外,还可聘请优秀的法官、检察官、律师担任兼职教师。
(二)大力加强教材建设
促进教学内容不断丰富与更新,教学内容要涉及学术前沿,如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引起的法律问题,电子商务,法律全球化等问题。要鼓励教材不断更新,强化教材对实践法律运用技巧的讲解。推出更多、更适用的商法案例教材。关于教材编撰的问题,虽然目前统编和自编的商法教材数量很大,但是,深入反映商法实践中的问题、信息量大、视野开阔、适合高职教学的教材却为数很少。笔者主张高职院校商法教师应当与司法实践部门合作编撰适合高职教学的经典化教材。推出符合职业化教育需求的特色教材,除传统的基本概念说明、主要学说梳理外,特别需要突出判解研究的说理、示范功能,以及重大实务问题的指引和动态研究。
(三)改进教学方法
变教师讲、学生听这种单向的教学方法为教师学生交互式教学方法,应提倡提出问题,由学生自己解决问题,鼓励学生发表不同的见解,进而改善学习态度,学会自主发展,提高实际能力。课堂讲授要从纯理论的讲授方法向理论结合实际的讲授方法转变。商法教学中应当吸收实践性的内容,商法教师应当注意收集分析司法实践中具有新颖性、典型性、可议性的商法案例的裁判规则,把这些典型案例运用到商法教学中去。案例教学法的目标,不仅是使学生通过对案例的讨论所得结论来深化对理论知识的理解,更重要的是使学生感受获得这些法律知识的过程,体验法律职业的思维方法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具体运用,从而获得职业技能方面的发展。改进教学手段,教学手段的现代化不仅是解决学时少课时紧的方式之一,更是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学生能力的重要途径。法学的内容包罗万象,要加强高职法学教学的趣味性和吸引力。同时要充分运用各种教学媒体和教学手段、如幻灯、投影录像、计算机教学软件等,这将会大大提高课程的教学质量。超级秘书网
(四)进行商法课程设置改革,提高商法地位
目前看来,商法课程所占课时仍然偏少,急需加强。笔者认为应当把商法分为三门课,商法一(总论、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商法二(证口法、票据法),商法三(破产法、保险法)。每门课48学时,都是必修课,二年级第一学期开设商法一,第二学期开设商法二和商法三,这样可以把商法各部分讲透,也有充裕的时间进行案例教学。除此以外,还应当在三年级开设金融法选修课,内容包括信托法、期货法、电子商务法、银行法等内容,以适应商法发展和创新的实际需求。还应当鼓励开设实践性、技术性强的法律运用课程,如律师诉讼技巧、商务法律实用非讼处理、谈判技巧等课程。
(五)开展商法实训
1.从对课程的理解方面。
教师对课程的理解是教师专业发展的核心,它决定了教师对课程意义的传播。不同教师保有不同的课程视界,面对相同的教材内容截取的课程信息和教学需求就不同。经调查,农村九成以上的科学教师是非科学教育专业背景出身,而且只是兼教科学课程,因此,他们习惯于运用主要任教的语文、数学等课程视界来理解和解释科学课程世界,科学课程是集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等课程为一体的综合性、复杂性的课程,要在教学中体现科学的本质和真谛,运用理解原有学科的程序与方法,必然会限制教师对多元化课程的理解和认识,75.62%的教师表示不能全方位挖掘课程信息,加上科学课程又是副科,教师们大多疲于应付,追求知识数量而忽视质量能力。
2.从教师的教学定位看。
教师专业发展过程也是教师在教学中身份定位与规范课程的过程。每门课程都有特定的课程教学规范以及要求教师扮演的课程角色,不同教师的现实自我与课程的教学规范之间存在大小不同的差距。科学探究是科学课程教学的核心,科学活动与实验是科学探究的载体,农村教师生活在相对比较闭塞的地域环境中,长期以来形成的传统教学观念不能适应以做中学为中心的课堂形式,其中更为细微的教学原则与要求不能灵活运用,譬如学生的前概念转变(49.86%,百分比代表不能灵活运用的教师百分比,下同)、课堂问题的提炼(40.53%)、知识内容的最佳呈现方式(53.47%)、科学思维方法的指导(64.23%)、探究过程的把握(60.37%)、学生问题如何转化为教学课题(67.18%)等,这些教学知识的较多欠缺使得53.84%的教师们产生自弃心理,教师自我的身份感脱离了科学课程的自身功能定位。
3.从发展资源的角度讲。
教师专业发展过程中的相关外在资源是教师实现专业发展的途径和手段。75.93%的农村教师认为开展课程活动所需的教学设备与实验用品等非常欠缺,自己动手为学生设计制作实验用品的潜能又有限,科学课程的教学仅限于传统的讲授式;教育部门对农村教师专业发展所提供的财政支持也非常有限,50.64%真正从事科学课程教学的教师从没有参加过培训。参加培训的教师大都属于培训“专业户”,还有很大一部分教师培训完却没有从事科学课程的教学;从科学课程教学的设计、实施、评价等所依托的外在的信息与现代技术基本限于互联网的相关信息,教师因教学任务繁重而无暇深入研究,只有四分之一的所属的区、县有配备专职的小学科学教研员,但仍需要对基础培训与学科教研活动组织的真正落实下番工夫。总之,对教师专业发展的有效组织以及提供给教师发展的时间和空间需要有效利用和开发才能实质性地影响科学教师的专业发展。
4.从教师专业自主来说。
教学成就感与自我被肯定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决定性动力。成功的教学使教师个体得到学生、校方及其他教职工的认可后,教师服务他人和支配他人的权利和愿望就不断提升,教师专业素养的提高和进行专业发展的动机也就不断增大。反之,就会削弱其发展的积极性,产生挫败感和无力感。农村科学教师的专业自主现状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据统计,校方领导受科学课程的副科地位及评价体系的影响进而对科学课程的轻视态度成为教师个体能否实现教师专业自主的最大的影响因子,77.24%的科学教师激发不起提高自身教学水平的能动力,认为在该门学科上下工夫属于“吃力不讨好”,提高支配他人的权利应体现在语文、数学课程上才能真正彰显自己的教学效能感和职业成就感。而从调查中看出其中49.06%的教师长期习惯于传统的教学思想、“享受着”简单、粗糙、低水平重复的教学,只有20.65%的教师因动机来源明显,希望得到教师专业发展的权利欲与愿望很大。
5.教师群体的归属感看。
提高教师的群体归属感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动力之一。科学教师群体的归属感包括教师与所在学校之间的相互信任与理解、教师与科学学科团体之间的“融为一体”。教师的归属感越强,教学责任心就越强,教师专业发展动机就越积极。反之,就会削弱其工作情感,实现教师专业发展要求的难度就会增加。与所在学校之间的关系方面,73.85%的农村教师期待自己的学校应提高自身的办学地位与工作氛围,77.04%的教师认为要提高教师参与学校制订、规划、实施整个科学课程教师专业发展的计划,而不是搞学校“话语霸权”;与科学学科团体方面,93.02%的教师认为学校内部基本没有形成科学学科教学共同体,甚至单枪匹马的不在少数,其余忙于其他主科的教学任务,所谓的教研活动只流于形式。与外界的沟通、交流、培训等方面,有54.82%的教师近乎没有。这样,教师个体所能体验到的群体归属感比较微弱,教师的工作责任感就会比较低,教育部门及学校所要求的教师专业发展要求就较难以实现。
6.从教师的期望回报讲。
教师能够得到物质和精神上的回报是教师愿意从事其专业发展的最现实和最根本的动机。根据投资学理论,教师所得到的期望回报超出其投资成本的话,教师进行专业发展的动力就会很强。反之,就会瓦解教师对专业发展的积极性。对农村科学教师来说,影响他们进行教师专业发展的热情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从职称角度来说,80.03%的教师属于兼职教师,花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在科学教师专业发展上将不会给教师带来正职学科教学上的更专业、更精深的教师素养,得不到自我“事业高升”道路上的收益。第二,从教师教学工作量上来讲,一节好的科学课,需要充分准备探究实验活动材料(材料包括易耗品或者可累积品),这就需要教师课前、课后付出更多的义务劳动来完成,75.82%教学任务本来就繁重的教师认为投入与回报比例失调。第三,从家长、领导等外部支持方面来讲,以家长、领导为主的外部力量只注重评价体系,与主科明显造成评价等级差距,而忽视科学课程本身的教育功能,79.13%的教师感到不公平进而对科学教师的专业发展产生了消极情绪。
二、农村科学教师专业发展保障机制研究
通过以上对农村科学教师专业发展动力的调查与讨论,结果不容乐观,总体上呈现出盲从、倦怠的负能量,科学素养是现代社会先进教育下人才必须具备的品质,小学科学教师承担着培养具有此科学意识的未来文明人的艰巨重任,农村科学教育又是我国科学教育的软肋,必须针对性地提出保障农村科学教师专业发展顺利进行的机制,才能保障农村科学教育健康、科学成长。
1.教师自我对科学学科认同感的提升。
教师对科学教育理念、科学专业知识、科学教学知识等方面的认同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内源性动力,它可以促使教师认清其专业发展的方向。培养教师自我对学科的认同感,需要从激发教师的学科认同意识、认同情感、认同行为三方面入手:
(1)在学科认同意识方面,农村科学教师对科学学科的自我认知意识比较单薄,意识决定行为,教师应对自己的学科角色、学科使命、学科行为等方面进行批判反思、理性分析、创新与超越后才能自明教师个体在教学中的身份,不断调整、改进、建构自己的教学行为。
(2)在学科认同情感方面,农村科学教师存有信心低迷体验、强化积极情绪有限等心理反应。教师日常的教学行为(譬如教学目标的达成、科学课程的设计、教学方法与策略的选择与实施等方面)都需要纳入积极的情绪情感来进行深入的思考与批判,才能保障学科认同的形成过程有效、顺利。
(3)在学科认同行为方面,教师对科学学科的认同感最终会映射到教学实践活动中,农村教师的教学现状表现出消极、应付的行为,教师与教学活动之间是双向的实践互动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对学科的认同会影响教师是否会主动地、深层次地开展符合科学课程要求的教学实践活动,相应的,教师的学科认同感也会在实践问题中不断重构、内化,从而有助于教师专业发展的深化与成长。以上教师的认同意识、情感和行为的科学培养需要营造教师专业发展的环境氛围才能真正的落实与提升。
2.利于教师专业发展的环境氛围的营造。
要使教师能合格地投入科学教育教学的实践中,最大限度地发挥工作的能动性和创造性,从农村科学教师专业发展的现状来看,除了自身不断的努力学习发展外,必须综合考虑问题,通过学校、教育部门、社会、主管部门等为专业发展营造一个适宜的环境,努力借助外部因素转化为教师专业发展的内驱力。具体表现在:
(1)培训机制的建立,需要各级各部门的通力合作,利用视频、讲座、办班等多种形式,为提高科学教师的综合教学能力而努力;
(2)发展制度的保障,需要主管部门下决心利用法规、政策(如考试制度、证书制度、职称制度等)约束使得科学教师专业发展稳定、有序地进行;
(3)管理机构的统一,需要从教师的任职、升职、发展、业务等方面入手,严格要求各级各类教师管理机构必须有一致的培养和发展标准;
(4)物质待遇的配备,农村大环境总体还比不上城市,需要加大教师们的住房条件、子女教育等方面的特殊关照,农村教师才能无后顾之忧拥有真正的归属感;
(5)社会环境的配合,农村开展科学教育有其劣势也有其优势,通过循环播放科普影片、张贴宣传画等形式向农村人说明科普的重要性,创造农村爱科学的氛围,尤其家长要支持科学教育工作,只有这样教师才能获得更多的教育资源完成教学任务。
3.探讨农村教师专业发展基本模式。
进行科学教师专业发展模式必须符合农村地方特色、考虑农村实际情况,成立专门的认证机构(一般由大学研究者和优秀的教研员来承担)来验收教师的发展情况并与教师评职称紧密挂钩,本着农村教师专业自救、外部机构支持的总体原则设计了以下三种发展模式:
(1)教师自主专业发展模式。农村学校分布广、地域形式复杂,最现实的发展模式是激发教师个体的意识,实现教师自我教育。具体途径有:教育管理部门与大学教育机构要录制一套供农村教师个体发展的视频光盘,内容包括典型的学科教学知识、学科专业知识、探究实验活动的开展、农村教师开展讲课、说课、评课的现场实况等科学教师教好书必备的知识光盘配套给农村教师学习,学习情况由校长监督、落实。最后,教师要录制一节结合光盘知识所上的科学课与学习感悟供认证机构检验并作为评职称依据。
(2)进入城区小学实习的发展模式。城区小学师资力量较强、实验活动配备较好,是农村教师进一步发展提高的好场所,教育管理部门与农村、城区校长要从工资待遇、教学任务、岗位填补等方面协调并提供条件让教师就近到城区小学进行为期半年的教学实习,向城区小学科学教师学习他们从讲座、培训、自我反思等方面积累来的教学经验,期间做好说课、评课等教研活动并有一次参加市级以上科学课程教学比赛的经历。
(1)贴近生活选取项目。
本校自实施“项目教学法”来,共逐步实施了无需编程的数字钟、手机万能充电器、电话机、调光台灯、数字万用表。这五个项目无一不体现学生的需要。较以前以课本单无电路为题材所设计的实训项目既能包含基本的教学知识点,又能调动学生解决问题的积极性。(2)周密计划按步实施。要求老师在组织“项目教学”过程中,首先对学生分组(当然也可以自由组合),笔者在实施项目法教学过程中,从任务前分组,到任务的确定,再到资料收集,然后到项目实施,到问题总结,到最后的产品展示与销售各环节都需要投入更多的努力。
(3)突出进步激发能量。
表扬的力量是无穷的,“项目教学”更需要积极的学生去发挥。以弥补教师在组织教学过程中所考虑不周全的地方。通过进步的力量,可以让学生将知识纵向深化,将知识向全面结合。通过实施“项目教学”,学生在专业英语,产品销售,环保重视都有了全新的认识。
(4)后续延伸培养能力。
学生在项目完成后,引导学生进行生产设计,培养学生从市场调查、元件采购、周边企业、性价比、产品销售都各环节尽量多的去考虑。当然,做为中职学生有别于大学生,不要求学生面面具到,只是要求学生去完善项目产品的性能,有利于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5)发现并培养学生的差距。
每一个集体都不乏优秀的代表,那么项目法教学中虽然能发现更多,但这并不是最终的目的,通过实施会发现,会有一批开始有着强烈渴望的学生开始失落,这需要导师去引导,不要求本项目达到好效果(并不是学生达不到),此时应该着手于安排新的任务,而不是对学生有放弃的思想或行动,在别人取得成绩的时候学生接受任务,学生的动力会更大,只要老师相信他,关注他,一样会取得成果。通过一个项目,发现一批进步的存在,而不是去利用这进步去减化教学过程。
二、不足与对策
(1)教学组织不易。
学生只对装配感兴趣,归根结蒂学生只对产品感兴趣。而老师要借助这一主线,将职业能力更好的完成,对学生要有不同的要求,要让学生充分发挥作用,引导学生将认识、知识、实践融合在一起,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使学生乐学、乐思,促使学习效果的最大化。
(2)关注学生困难。
学生在“项目教学”中最明显的是成功的激发,那么老师对学生的关注其实是动力的源泉,而目前职教师生比例低,专业教师尤显不足,这一矛盾有碍于学生成绩的取得。分组教学有利于老师去发现学生的差距产生,但重视差距与解决这一问题则显得苍白无力。分组教学在某种程度上会造成对部分学生的放弃,这是后续教研中要着重解决的问题。
(3)生产能力不高。
1.1课程建设的目的培养应用型人才是进行法学专业课程建设的主要目的。人才培养是课程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当前独立学院法学专业课程建设目的趋同于母体学校或其他本科院校,以培养学科型人才或理论型人才为目的。但是实际上,法学专业培养出来的人才却不那么令人满意。大部分的专业人才既不精通法学知识,又不能进行法律实务操作,根本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
1.2课程建设的重点注重应用型、实践性课程建设。依据课程建设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的,法学专业应该要注重课程调整,强调课程的实用性,以满足社会和学院自身发展的需要。学院要以“应用和必需”为原则,按照社会需要,进行课程调整和优化。
1.3我国独立院校法学发展的现状由于招生人数的增加,各独立学院法学专业的开设都很好地促进了法学专业的发展。近几年来,伴随着高校法学专业的不断壮大以及社会对于国家法治建设需求的舆论导向,法学专业的高素质人才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因此,在广大考生的眼里,法学专业是一门需求广大、发展前景良好的热门专业,受这样一种心理的影响,许多考生在进行专业填报时都倾向于法学专业。但是,就目前实际情况来看,虽然社会对法学专业的人才需求量很大,但应用型人才的缺乏,使得法学专业的就业一直处于低迷状态。
2独立学院法学专业课程建设的改革与优化
2.1进行课程改革与优化的原因当前法学教育的体系下培养出来的人才既没有掌握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又不能独立地进行法律实务操作,因而很难满足社会对高素质法律人才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对独立学院法学专业课程建设进行改革与优化就显得十分迫切与必要。
2.2如何进行法学专业课程的革新第一,对课程建设进行有效的组织、领导,确保课程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积极创建法学专业课程建设领导小组,对课程建设工作进行有效地、科学地指导,以保证革新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第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确保课程建设可持续发展。教师是教育事业的领路者,在教育发展中发挥着重大作用。根据专业发展的需要,积极引进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使之在教学中更好地发挥对学生的引导作用。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稳步发展。第三,改进课程教学条件,保障课程教学水平稳步提升。在进行课程革新时,要注重大力加强校内实践教学课程设施建设和专业图书资料建设,使学生能更好地进行专业知识的学习。同时,也要加强校外实习实践基地建设。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是我们需要践行的科学方法。学习理论知识的目的就是为了指导我们的社会实践活动。第四,选择并编写优秀教材,促进课程教学质量逐年提高。教材是老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依托,因此,选择高质量的优秀教材至关重要。在进行教材选择时,一定要慎重,要本着有利于教学和对学生负责的原则进行严格筛选。
3结束语
摘要:本文在运用旅游体验相关理论的基础上,以湘西凤凰旅游景区为例,探讨了旅游景区经营权转让后,分散经营与旅游体验之间的矛盾及其原因,进而提出解决这一矛盾的相关策略。
关键词:旅游体验分散经营体验营销矛盾凤凰
自1997年湖南省分别以委托经营和租赁经营的方式转让张家界黄龙洞和宝峰湖景区以来,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4年底,全国已有超过300个景区(点)以不同的方式转让了经营权。经营权转让后的经营管理效果好坏参半,随着时间的推移,各种矛盾与问题逐渐显现出来,本文就旅游景区的分散经营与旅游体验之间的矛盾加以探讨。
1旅游体验的内涵
旅游者开始旅游时,便开始了一段体验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旅游者通过不断与外界发生各种联系,不断从外界获得各种知识,并因获得愉悦而满足其旅游需要。旅游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体验,谢彦君教授明确提出过“旅游现象的硬核是旅游体验”。因此,旅游体验过程是旅游个体通过与外部世界取得暂时性的联系从而改变其心理水平并调整其心理结构的过程,是旅游者的内在心理活动与旅游客体所呈现的表面形态和深刻含义之间相互交流或相互作用的结果。对旅游体验的衡量直接涉及到旅游者的主观判断、旅游者主观价值认识等心理学范畴问题,一般采用主观变量予以测量,在最概括的层次上,本文可以用几个主观指标来衡量旅游者旅游体验的质量,即满足感、淡漠感和失望感。
2旅游景区分散经营与旅游体验的矛盾及产生原因
矛盾表现
在市场经条件下,全国各地一些著名景区出让经营权的行动表明市场经济的资本规律正在发挥作用,景区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是对传统管理和运行机制的创新,越来越受到投资商的垂爱。自主经营一方面为景区带来了生机和活力,另一方面一些经营方法大大降低了旅游者的旅游体验,二者之间的矛盾也随之产生。
以湘西凤凰景区为例,凤凰是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小小城镇却拥有众多的文物古迹、风景名胜。例如,沈从文故居、熊希龄故居、虹桥、吊脚楼、杨家祠堂等,处处弥漫着古香古色的气息。然而在经营权转让前其经营状况却不尽人意,自从经营权转让后,经营者实施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经济效益日益明显,不但增加了当地居民的就业,而且也带动了凤凰一带经济的发展。但是从旅游者的角度出发,考察其旅游体验,却并不尽如人意。举例来说,该地在经营策略上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凤凰的经营者2005年夏秋季实施通票制,也就是说,游城内六个主要景点门票价为80元,各个景点不再单独卖票,为了测评旅游者对凤凰经营权转让后夏季实施通票制的经营策略的旅游体验,笔者于2005年8月20日专门作了一次抽样调查,简单设计了一份问卷,继而对旅游者的体验程度进行了调查,然后对所获得的数据运用社会学统计方法进行分析评价。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200份,回收183份,回收率为91.5%。经分析得出:98.5%的散客对通票制不满意,甚至很失望,他们大多认为因为时间或金钱关系来这里只想看看最具有代表性的景观,例如一代文豪沈从文故居、泛舟沱江欣赏古香古色吊脚楼等,而不必买全票;36.4%的随团游客表示满意,25%的随团游客表示无所谓,38.6%的随团游客表示不满意,主要原因是时间关系,往往规定的景点游不完。可以看出,旅游者对该地实施通票制的旅游体验的淡漠感和失望感占据主流地位,旅游景区个体经营与旅游体验之间的矛盾也随之产生。
原因分析
景区分散经营者与旅游体验之间的矛盾主要是由于这些地区转让景区经营权后各自的利益要求不同决定的,具体表现为:
旅游资源本身的原因旅游资源是自然、历史、社会等因素共同作用而形成的,是一种极为特殊的资源。它具有其他各种资源的一些共性,更具有它自己的特性。作为地理环境的一部分,它具有地理环境要素所具有的时空分布特征和动态分布特征,社会和文化因素又是这类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赋予了其特有的经济特征。正是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才使旅游资源具有许多自己独有的特征。例如,旅游资源具有不可转移性特征,其形态特征、生态环境和旅游功能都是独有的,不可复制,也不能移动,如雄伟壮丽的长江三峡是不能仿造的;沈从文故居与熊希龄故居不可转移;沱江与吊脚楼组成的意境不可转移;幽深碧蓝的天山天池,同其周围的雪山、绿树的组合,更使其具有不可移动性。当旅游资源被开发成旅游产品并被出售时,同样具有不可转移性,在异地创制或生产的旅游产品与旅游资源本体相比在价值上一般都要大打折扣,这是由模仿的性质和能力决定的。正是由于旅游产品的不可转移性特征往往造成旅游资源的稀缺性,为个体经营者进行垄断经营提供了前提。
景区个体经营者的原因
分散经营者进行承包经营或租赁经营的最终目的是最大限度的获取经济利益,因此他们会想方设法在自己的承包或租赁期内获取最大利润。许多个体经营者制定的相关措施缺乏长期战略眼光,更多地只是追求短期效益,利用资源的稀缺性和不可转移性特征进行垄断经营,最大限度的获取经济利益,而忽视了旅游者的旅游体验。夏秋季对凤凰而言正是旅游旺季,实施通票制对于那些向往凤凰而来旅游的游客,纵然许多游客(尤其是散客)对通票制不满意,但既然远道而来肯定要观赏几处较为典型的景点,这样一来经营者无形之中增加了经济收入,符合经营目的。旅游者个体的原因中国有句俗话“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但是在当今世界,每年都有数以亿计的人在各地旅行、游览,也就是说,这些人都在进行着某种旅游体验,那么是什么原因让众多的人四处奔波,千里跋涉,外出旅游呢?许多心理学家都进行了研究和探讨,主要从种类繁多的旅游动机来解释。如美国心理学家罗泊特•麦金托什和沙肯特•格普特提出旅游的4类动机,即身体健康的动机、文化的动机、交际的动机、地位与声望的动机等,心理学家利奥得也列举了好奇心、运动、娱乐、宗教、宗教、公(商)务、探亲访友及寻根、自我炫耀等八种旅游动机,等等。旅游者进行旅游体验就是要在有限的时间内满足各种旅游动机,旅游体验的满足与否是决定一个旅游者是不是满怀愉悦回到家中的决定性因素,而时间和金钱是制约当代旅游者进行旅游体验的两个重要因素(对于散客而言更是如此),旅游者的时间和金钱只有真正得到旅游经营者的尊重,令旅游者感到满足的旅游体验才能实现。
3解决景区个体经营者与旅游体验之间矛盾的措施
解决二者之间的矛盾主要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
景区经营者转变营销观念
作为景区的经营者或管理者应树立“旅游者是上帝,是衣食父母”的观念,把旅游者的满意与否作为衡量自己工作成败的主要尺度。现如今,人类已进入体验经济时代。体验营销是指从生活和情境出发,塑造感官,感情体验与思维认同,以此抓住消费者的注意力或培养顾客忠诚度的一系列营销活动。例如白沙集团的“鹤舞白沙,我心飞翔”;万宝路的万宝路精神等无不设身处地的站在消费者的角度,以“体验”的方式打动消费者。体验营销吸收了感情营销、文化营销的成份,同时又是结合体验经济时代新的消费文化的创新,丰富了体验的内涵。把顾客体验分为感官体验、情感体验(包括情绪体验、感情体验、娱乐体验)、教育体验、成就体验(生活方式体验)、遁世体验、氛围体验等。体验营销对景区经营者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在经营战略上制定体验营销战略、不断进行体验营销业务的创新,充分利用旅游者的感官体验、情绪体验等来打动旅游者,例如在门票购买上,不管是旺季还是淡季,完全可以灵活的制定,不管是针对随团游客还是散客,由游客根据自己的时间、金钱来定,禁止强买强卖的行为,尽力让旅游者高兴而来满意而归,使其旅游体验获取最大的满足。
加强监督与管理
为了保证景区经营权转让后能健康发展,必须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产权清晰、责权明确、相互制约、共同发展”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科学合理的制度安排可以使景区(点)经营权转让后实现政府、获得经营权的企业、景区(点)所在的社区及其他相关利益实现帕累托最优,使作为自主经营的企业在相关法律法规的框架下进行合法经营,使具有监督管理权利和义务的地方政府、社区居民以及相关部门实现在保护景区(点)资源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正式与非正式监督力量和监督管理职能,保证旅游景区(点)的经营权转让模式的成效,最大限度满足游客的需要,从而实现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景区(点)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谢彦君.基础旅游学[M].中国旅游出版社,2004
【关键词】中等专业院校 语文教学法 教学设计
汉语是中华民族的通用语言,语文是关于汉语和以汉语言文字为载体的中华文化的人文学科。语文教学法是一门研究语文教学本质和规律的学科,是一门具有语文专业性、综合性和实践性的应用教育理论学科。在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下,如何在中等专业院校执教语文教学法这门课程,培养出符合时代要求的语文教学人才,是值得我们深入研究的。以下是本人关于中等专业院校语文教学法课程教学设计的一点浅见:
1 整合教材内容,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式
现行的教材覆盖面广,内容丰富,很难在有限的课时中全部讲完。因此教师要整合教材内容,将类似的部分放在一起串讲,这样也有利于学生掌握知识,进一步理解知识点之间的内在联系。而一部分不需要在课堂上讲解的内容,则作为课外作业布置给学生,由学生自习完成,教师只需要进行略讲,并对学生的问题进行解答即可。
笔者对教学中等专业院校方法有以下几种:①初读。这是让学们对全本书进行阅读,从整体上对教材结构进行整理,教师可以从教材当中着手,把教材的内容还有结构详细整理出来,有句话是这么说的,如果目录不明白,那就没办法继续做学问了。目录和提纲非常重要,教师对学生指导的时候,应该从目录开始。②细读。这可以理解为,读每一个题目,还有每节课的前言,这样也会了解课程的内容,在原来的基础上,有一个思考列表,把一些内容盘螺在一起,在学生的脑海中有一个整体印象,这在语文教学中是最重要的方法之一。
2 加大课前预习任务,培养学生自学能力
中等专业院校的课程较多,课程教学内容多,而课时却很少,因此要加大课前预习任务,加快课堂进度,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在上一节课的末尾就布置下一节课的预习作业,正式上课时收集学生的预习情况,根据学生的疑点难点进行解答,课后要布置课后练习和下一节课的预习任务。
同时,多做课前预习也能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对学生从教后指导他们的学生进行自习打好坚实的基础。加大课前的预习,最大的好处就是,能够让学生自己进行思考,这样独立的思考方式会让学生能力慢慢地体现出来,学生在学习当中,慢慢地将知识融入在内容中,这样一来,就会激发出学生的成就感,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也会有一些准备。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学会了预习、阅读;学会了动脑;最后把学的内容理解透彻。这便会让学生有一种学习的。让学生懂得一些预习的习惯是十分重要的,这是培养学生自学能力最有效的方法。
3 精心设计开场导入方式,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
开场导入是课堂教学活动的序幕,是吸引学生注意力,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完成课堂教学目标的第一步。开场导入方式的方法有故事导入、多媒体教学、模拟课程内容情景等。开场方式要有目的性、针对性,紧扣教学目标和要点;要有直观性、启发性,引发学生的思考和进一步学习的积极性。开场方式还要兼顾趣味性、艺术性,发挥教师的教学魅力;当然,导入方式也要简洁,不能喧宾夺主,占用了主要内容的授课时间。
对于开场导入方式,主要有以下方式:1. 抓住领题,明确重点;2. 直截了当,省时提效;3. 以旧带新,自然过渡;4. 设疑导入,提高学习兴趣;5. 创设情境,优化学生的思维空间;6. 谜语导入,开拓思维 。
新课的导入有很多方法,除了上面叙述的以外,还有一些音乐、游戏、听故事、表演、画画等导入方法,但我们在导入新课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 求变,有灵活性;2. 求精,有概括性;3. 求巧,有趣味性。
4 合理安排教学内容,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课堂时间毕竟有限,教师要合理安排教学内容,提高课堂教学效率。课前,让学生充分预习,收集相关课程资料;上课伊始,用精彩的开场导入方式吸引学生的注意力;交流学生的预习情况,做出针对性的指导和评价;和学生共同学习书本内容,探讨如何实施课本所传授的教学知识;鼓励学生结合学习和讨论的心得,进行模拟教学,检验所学的知识,强化学习效果;课末,课堂情况进行总结,并布置下一节课的预习任务。教学内容的安排可以根据学生的掌握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以学生掌握为目的,不可呆板地按部就班。
总之,教师应牢牢把握中等专业院校的定位和发展方向,明确课程的教学目标和教学对象。根据教学内容和要求,对教材进行合理的整合,选择适合的教学方法,传授理论知识,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从而培养出合格的语文教学专业人才。
【参考文献】
[1]张劲松.试述新课程下的“教”与“学”[J].福建教育学院学报,2011,44(11):112-114.
“丰”型特色人才培养理念下的课程设置
山东政法学院新闻学本科专业于2009年获教育部批准设立,当年开始招生,在全国政法院校的新闻专业中属于开办相对比较晚的。不过,本专业自开设以来,坚持用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创新意识引领专业建设,结合当今社会对新闻人才质量层次的需求和学校办学定位,确立了以“精专业、融法学、广学识、强实践、多面向”为核心内容的“丰”型特色人才培养理念和人才培养体系。因此,毕业的学生理论基础较扎实,具有一定的法学素养,知识面宽,实践能力、适应能力和创新能力较强,可在党政机关、司法机关、新闻媒体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记者、编辑、媒介经营管理、法治宣传、行政管理、秘书等相关工作。从近年毕业生就业情况来看,大多数都找到了比较理想的工作,这对于一个地方性法学专业突出的政法院校来说,是非常不容易的。
山东政法学院新闻专业的培养目标比较清晰,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系统的新闻传播理论、扎实的新闻采编技能,具有扎实的语言文字功底和宽广的知识面,具有一定法学素养,具有一定国际视野,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适应能力强,“新闻”与“法律”相融通的应用型、复合型新闻专业人才。
山东政法学院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法学知识,掌握我国有关新闻、宣传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与法规,了解世界和中国法治建设的基本情况,具有以法学视角和基础理论观察分析社会问题的能力。
新闻专业法学概论课程目前存在的问题
就新闻专业法学概论课程而言,山东政法学院将其作为专业必修课,分量较重,但目前来看,这门课程仍然存在一些有待完善的地方。
(一)授课教师基本为纯法学专业出身,对新闻学了解有限,教学的针对性不强
山东政法学院法学老师多,其中不乏名师,对于法学概论这门课,讲起来有“牛刀杀鸡”之感。然而,作为一门主要针对非法学专业学生开设的课程,真正讲得有针对性、有效果,使学生有所收获,绝对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因为,这需要授课老师熟悉这些非法学专业,包括理论和实践。然而,这种要求在很多情况下难以实现,每一门学科都有自己的知识体系,要求法学老师再去专门花时间学习这些内容,实在不太现实。退一步讲,即使理论能补得上,实践问题也难以解决。因此,几年以来,学生普遍的反映是,老师讲的离自己的专业内容较远,缺乏针对性,往往什么都讲,但又感觉掌握不了真正的东西。
(二)指定教材偏重理论,内容艰涩,且缺乏专业针对性
山东政法学院针对非法学专业指定的法学概论教材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由谷春德和杨晓青主编的《法学概论》,目前使用的是修订第四版,2015年8月出版。应该说,这是目前国内法学概论教材中最新的一个版本,理论色彩较淡,体系较为清晰,行文简明扼要,学生接受起来难度相对不大。整体上说,是一本很不错的教材。
然而,不可忽视的是,即使是这样一本高质量的教材,对于理论仍存在难以“简化”、“易化”的问题,处理方式更多还是停留在文字简略方面而非内容上的通俗化表述。在专业针对性方面,由于其通识化教育的定位,自然无法照顾到新闻专业学生的需求,加之课程时间有限,从近期的教学情况来看,学生普遍感觉从中收获不大。
(三)教学大纲基本依据指定教材设定,过于机械,更缺乏专业指向性
山东政法学院非法学专业法学概论课程的教学大纲,一直是由法学院老师制定,由于上面提到的原因,教学大纲基本成了指定教材的“简化版”。在课时分配上,各部分内容平均用力,这样虽然看起来比较均衡,但没有考虑到专业学生的需求,对于与学生专业关系比较密切的内容,没有时间详细展开,而对于与专业没有太多关联的内容,则受限于大纲要求,难以大幅简略。可以说,目前的教学大纲系由于制定者不了解专业学生需求或无法把握这种需求而制定,在制定后又反过来限制了授课老师对于课程内容的灵活调整,确需做出适当调整。
(四)在法学教育应有的实践环节,法学概论课程基本缺失,学生没有直观感受“实践中的法”的机会,影响了教学效果
山东政法学院法学概论课程教学大纲设定的全部是理论学时,没有设计实践学时,学生学到的只是“书本上的法”,而对于同样重要的“实践中的法”则没有机会接触学习。从课时设计来看,48课时不是很多,但也应留出几个实践课时,至少应让学生有直观接触、观察实践的机会。目前这种完全偏重理论讲授的课程设计,影响到了学生对法律的理解和感受,他们现在具有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基本上还是“形而上”的。
(五)对于学生课程的评价,基本以最终的纸面考试为主,平时考察难以实施,也没有提供一个多样化的评价途径供学生选择
山东政法学院新闻专业将法学概论定位为专业必修课程,在学分设计以及考试方式上都十分重视。就目前的考试形式来看,虽然也设计了平时作业、随堂提问等考核评价机制,但由于缺乏更为细化的指标性依据,这些评价机制基本无法发挥真正的作用。对于学生来说,最为重要的就是期末的正式考试。这种考试统一设计试卷,统一考试时间,学生往往可以集中复习加以应对。然而,考过之后,再无印象。应该说,这种机制有合理性,但对于大学生来说,笔者认为是弊大于利。大学重在“开拓学生视野,训练学生思维”,僵化的考试指挥棒,难以达到这一目标,亟需调整。
调整完善新闻专业法学概论课程的初步设想
在讨论法学概论课程教改之前,有一个问题必须澄清,即如何处理好法学概论课程与新闻传播法课程的关系?
山东政法学院新闻专业在开设法学概论课程的同时,还开设了新闻传播法课程,目前主要是新闻侵权内容。二者关系如何定位?如何协调?笔者认为,两门课一为基础,一为专门方向,互为补充,不可偏废。具体来说,在课程设计方面,法学概论需要系统讲授,新闻传播法可以采用专题方式讲授,不必拘泥于教材,以体现其发展的前沿性。可以说,法学概论是从整个法学高度来建构新闻专业学生的法学视野,而新闻传播法则从特定角度展示专业性、前沿性问题。
(一)优先选用跨法学和新闻学专业的复合型教师教授法学概论课程
人的因素永远是第一位的。对于一门课来说,授课老师是最为关键的。政法院校开设的新闻学专业,其设计的与法学结合的出发点就决定了其需要复合型教师,既要懂法律,又要懂新闻。鉴于法学专业的基础性、长线型学科特点,最好是法学专业出身,又专门学习过新闻的老师,如果还有媒体法律事务实践经验,则更佳。
应该说,上述这种复合型教师是比较稀缺的,但也绝非如大海捞针一样困难。一个可行的选择,就是到开设新闻法等类似专业博士点的学校去寻找。比如,中国传媒大学多年来一直设有传媒政策与法规方向的博士点,属于传播学的一个研究方向。当然,在选择时,笔者更建议再进一步审视其本科硕士专业背景,优先考虑法学专业出身的博士。
(二)组织力量,编写针对新闻专业学生的法学概论教材
对于大学教育而言,教材虽不像中小学阶段那样重要,但仍不失为一个重要的学习工具。特别是对于本科阶段的学生来说,教材对于建构其理论体系,掌握基本概念、方法,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加之课堂教授时间有限,教材就成了学生学习、复习的一个重要帮助。
目前山东政法学院采用的《法学概论》教材,在体系上还是值得借鉴的,下一步编写教材,重在内容方面的调整。一是进一步简化、形象化法的基本概念和理论,可以采用问答式行文方式,关注学生最关心、最有疑问的问题。二是在部门法方面,做出结构调整,突出新闻专业相关的内容。比如在宪法部分,应着重对言论自由展开论述,在民法部分,着重对新闻侵权进行表述,等等。三是适当增加中外比较的内容,开拓学生视野。新闻职业具有国际性,教材应对此有所反映。对于西方的一些观点、理论和实践,在批判的基础上予以比较分析,在开拓学生视野的同时,也训练了学生的思维能力。
(三)重新调整教学大纲,原则是更为简略,更为灵活,提高其指导性,弱化其约束性
教学大纲首先不能成为教材的“简化版”,否则就失去了其存在的价值。教学大纲也不能拘泥于教材,因为教材可能需要经常修订,大纲则应相对稳定。因此,这也就需要其更为简略和灵活,着重于基本知识点的把握,特别是与新闻学专业相关的知识点方面,应予特别强调,不能泛泛而论;在具体教学内容和时间进度方面,则应减少约束性规定,给授课老师更大的发挥空间。
(四)增加实践课时,给学生一个直面法律实务的窗口,提高教学效果
法律是解决现实社会问题的,只有理论知识与社会的实际问题相结合,才能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于新闻专业的学生来说,法学概论课程是否有必要开设实践课时?这个问题在一般院校或许还可讨论,但对于政法院校来说,答案是肯定的。
一般法学专业学生的实践课程主要包括法院旁听、司法考试和法律实习(到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等课程。考虑到新闻专业学生的特点以及法学概论课程整体课时有限,实践课时可以控制在10%的比例左右,以48课时来算,也就是四五个课时。这几个短短课时,可以考虑做如下安排:一是参观当地法院,与主审新闻侵权的法官座谈,旁听新闻侵权案件庭审过程;二是参观当地主流媒体,与其法务人员及外聘律师座谈,如已参观过媒体,也可邀请其法务人员或外聘律师到校座谈。
在专门的实践课时之外,在理论课时部分,授课老师还必须有意识地提高案例教学所占比重,要学会“讲故事”,通过通俗的故事揭示艰涩的法律原理,这实际上是一种更为可行的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能力的方式,同时也会吸引学生,提高教与学的效果。
(五)设计多样化的考核评价方式供学生选择,鼓励学生根据自身特点发挥自己的才能
考核评价是学生学习的一个重要指挥棒,优化的原则,就是多样化,让学生可以选择。比如学生可以选择参加纸面考试,也可以选择提交课程论文,或者提交实践调查报告。我们应鼓励学生采用更为主动的考核方式,自己动手,或查找资料,或深入实践,在其中锻炼自己的学习研究能力、分析问题能力、适应社会的能力。
在随堂提问方面,也可以多样化,一是提问重点知识掌握情况,二是在案例讨论中看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三是在启发式教学时,看学生的互动情况。当然,这需要有一个制度安排,即要按照学生名单,在整个课程教学中逐一落实,使每个学生都参与其中,否则此项考核无从进行。也就是说,对学生来说,这是一个必选项,而非可选项、加分项。毫无疑问,这增加了授课老师的工作量,也使学生产生了压力,但这也恰恰是提升教与学双重效果所必需的。
结语
笔者认为,可以引用华南师范大学张军老师的观点,从一个更为广阔的视角,再审视一下整个法学教学存在的问题。
张军老师认为,十多年来,随着法学教学方式改革和新的教学精神的提倡,在这方面所做的工作(教改)已经不少,许多老师都在自己所担任的专业课程中进行了一些教学方法的改革和探索,但这些探索存在着如下一些问题:第一,探索缺少系统性,有些仍处于随机的实验阶段,并没有形成一种连贯一致的明确的教学思路,缺乏明确的目标和教学步骤,也未确定具体的教学方向和所要达到的具体效果;第二,缺乏科学的检验方式,老师们的改革是否真正达到了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目的是很不确定的,其主要原因就是这些改革缺乏科学的考察和检验方法;第三,由于改革本身是随机的,又没有一套完整有效的检验方法,致使即使是好的、真正有效的改革也不能形成一套可以加以推广的系统的教学思路,因而法学教学的改革始终停留在个别老师零打碎敲式的实验水平上,而不能全面有效地进入到整个法学的教学体系中,并形成一种总体的带有一定指导性的教学思路和方法。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