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7 17:5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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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金融就是通过对众多杂乱无章的数据进行分析,互联网金融机构依据分析结果全面、系统的了解客户的信息、资料,目的在于降低投资风险,顺应市场规律,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因此说,大数据金融的最大优势在于庞大的数据库,数据越具体所得到的分析结果就越准确,投资风险就越低,更有利于保障三方利益。如阿里金融微贷。阿里巴巴通过使用微贷技术对大数据进行运算、整理、分析,结合小微企业在阿里平台的交易行为、商业信用等,评估该企业的经营效益、还款能力等,最后做出贷款决定。阿里金融不仅降低了贷款风险,而且也为信誉度较好的企业提供融资的便利;换句话说提高了资金在互联网金融中的运作速度与使用效率。
二、互联网金融模式的特点
(一)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的改革是互联网金融模式中最突出的特点。随着科技的进步,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网上购物、网上贷款、查询等,原因有两点:一是方便,客户可以在互联网络上选择自己的商品、理财产品等,所有的买卖交易活动只需动动手指就可完成,与传统金融模式相比有很大的便捷性;二是省时,传统的金融模式要求客户必须在金融机构亲自排队办理业务,而互联网金融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然而这种便捷性是由于支付手段的变化所导致的,支付方式由过去固定支付变为移动支付,人们只要在有网络的地方随时可以进行交易、支付,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
(二)信息处理
信息处理是互联网金融的核心。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以及云的使用,海量数据为金融机构提供更全面、更详细的信息,克服了传统金融的“二八定律”,提高风险评估能力,实现信息资源的对等。传统的客户信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来源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另一部分来源于政府部门,信息的分离不利于对客户信息的综合审核。而互联网金融模式的信息处理最大的特点在于通过大数据技术进行运算、分析;此外,运用社交网络、搜索引擎等方式拓宽数据信息来源的渠道,将客户个人的社会关系考虑在内,使得分析结果更科学、更可靠,降低了交易风险。
(三)资源配置
在金融业中,资金就是资源,资源配置就是如何实现资金的流动。互联网金融模式的资源配置主要强调资金在互联网环境中未经过银行等中介机构直接由资金供应者流向借款人,期间只需要双方在互联网上信息,并对信息进行筛选、配对即可实现。如P2P网贷平台为借贷双方提供桥梁,在没有中介机构的介入中,双方自行联系、自行交易,在短时间内解决了借款人的资金需求,提高了自己的使用效率。
三、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发展的措施
(一)强化互联网金融监管
互联网金融作为最新兴起的金融模式,现有的监管体系不足以规范互联网金融法人交易行为。因此,必须要加快互联网金融监督机构的设置,强化互联网监督,以增强网络平台的安全性,保护交易双方、第三方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首先要明确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各类业务范围,规范各个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部门的监督工作。由于互联网金融交易的虚拟化、交易对象的复杂化,因此必须要加强在交易过程中的行为规范,运用加密技术、防火墙技术等手段来加强网络平台的安全性。其次,成立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通过行业的自我监督与自我管制的手段,规范行业行为,使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稳定的发展。最后,加强国际合作,汲取国外优秀的监管手段。考虑到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复杂性,一旦有非法分子应用互联网金融进行违法行为,将会对国家经济造成巨大的损失,所以要建立应对突况的预防机制,并做好应急处理措施。
(二)加强互联网金融的法律建设
目前,鉴于互联网金融是新兴的金融领域,我国金融法律体系对互联网金融的重视度不够,还没有建立统一的、完善的、有针对性的互联网金融法律。同时随着互联网金融的飞速发展,也面临着安全系数低、信息失真、信贷诈骗、非法集资等风险和挑战,如果不及时加快互联网金融立法的进程,可能会使更多的用户遭受更大的经济损失。加速互联网金融的法制建设迫在眉睫。首要方面从互联网金融的最基础方面开始制定法律法规体系,从根本上对互联网金融的经营范畴、经营业务和市场交易行为作出法律约束。其次,加强关于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建设即征信法律建设,由专门的金融机构负责用户信息的收集、更新、保护等,在建立完善征信体系的基础上保障用户信息,禁止用户信息的倒卖行为。此外,还要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相关的部门的法律约束,制定严格的行为规范准则,为互联网金融的正常运行提供规范引导。
(三)加强征信体系建设
加强征信体系建设有助于增强对企业和个人、法人风险监控力度,有助于帮助金融企业防范风险、提高金融监管水平,有助于金融行业及其他行业乃至全社会的信用体系建设。因此,加强征信体系建设是十分必要的。首先,增强人们的征信意识。尽管诚信意识已经深入人心,但是人们对于征信、征信体系等的认识还比较浅薄,通过媒体宣传手段,强化人们对征信体系的认识。其次,完善信息系统。加强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与公安部门、工商部门等行政部门的联系,建立起关于个人、企业完善的信用信息系统,保证信息的完整性、正确性。最后,加强对征信体系的监督。通过监督来规范征信机构的行为,保证信息的安全性与保密性,维护信息安全。此外,加强征信法律建设、加强社会诚信文化建设等措施,对完善互联网金融的征信体系建设也起着积极的作用。
四、小结
一、互联网金融的实质及影响
首先,传统金融部门借助互联网形式形成的金融互联网化,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资金融通的效率,表现在:(1)提高了资金配置的效率,金融部门的主要作用即为实体经济融通资金,实现资本在货币形式上的优化配置,从而实现货币资本从一个部门向另一个部门的转移。(2)实现了投资者与筹资者之间的对接,开辟了除传统的间接融资(银行借贷)和直接融资方式(发行证券)以外的融资模式,提高了资金配置的效率。其次,互联网金融通过“交易货币资本化”,扩大了货币资本的源泉。传统金融系统通过信用将货币从各个角落集聚在一起,马克思曾经谈到,不变资本的折旧和价格的跌落、可变资本中成为工人工资而尚未消费的部分、用于再积累而还没有积累到一定量的资本、资本家的收入的一部分以及从产业资本中退出来的资本,这些资本的暂时或长期的游离都可以形成货币资本积累的来源。传统金融即以这些来源为资金的主要来源,而互联网商业企业将原来的日常交易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现实交易的商品流和货币流在时空上被一定程度地分离,从而利用买卖之间的时差以及买卖之前的预付,将资金暂时留存在这些企业内部。通过这种方式储存起来的流量货币取决于交易量的大小,随着交易量的增大,这种流量达到一定的数额,通过资本运作所能得到的收益就可能超过单纯的商品交易所能得到的利润率。这样互联网商业企业,实质上是在一定程度上将社会上个人用于生产生活的资金进一步地资本化。在资金短缺时,通过资本市场的运作,可以获得较高的收益。在资金充裕时,却并不存在实质的损失。随着我国互联网交易规模的不断增长,这样积累起来的货币在企业内部已经积累到了一个相当可观的数额,余额宝的存储过万亿已经证明了这样一种趋势。再次,互联网金融使资本高增殖大众化成为可能。互联网金融具有积少成多、积沙成塔的累积规模效应,这就使互联网金融将原来专属于手中坐拥大额货币资本进行高额资本增殖的权利,分享给了普通民众。“作为货币的货币是什么也生不出来的”,而作为资本的货币是有可能生出货币的,资本的增殖在现代不再只是资本家阶级的事业,也是普通工薪阶层的事业,从工资等劳动收入中游离出来的闲置货币也和资本家手中转化为资本的货币一样,也有增殖的要求。最后,互联网金融实现了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逐步融合。在经历了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外部结合过程之后,产业资本已经开始摆脱金融资本的控制,出现了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内部结合,例如许多大公司在经历了与银行资本合作过程中的不利地位后,纷纷建立了自己的财务公司,专门负责公司的融资以及货币资产的保值增值业务,这就在产业资本内部产生了一种逐步将金融业务内部化的趋势,以减少在不利条件下受到的影响。实际上,早期各国金融发展更多是根源于实体部门的内生性特征,如信用卡的发行、证券化的创新等,在许多国家最早都是实体企业自发推动的。互联网的发展带动了电子商务的飞跃、服务业结构的变化、产业结构的提升等,由此使得各类具有产业链集中性特征的新型企业出现,并且有可能高效率、风险可控地自发提供或发掘金融资源,不再必须完全依靠传统金融机构或资本市场。这种根植于实体部门需求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往往是相对健康的,也是最有生命力的。产业资本的金融业务内部化的特点是,它并没有完全抛弃原来的产业资本,相反产业资本之所以将金融业务纳入到自己的内部是为了摆脱对外部金融资本的依赖,从而能够更好地完成资本增殖的目标。产业资本在自身扩大再生产过程中,对货币资本的需要是不确定的,一方面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对货币资本的不定时需要,另一方面又不愿意接受金融资本在提供所需货币时所附加的众多分配上的不平等条件。所以在产业资本的内部就会产生建立金融资本的要求。产业资本内部在一定技术手段下具备建立金融资本的条件,金融资本的大部分货币资本正是来源于产业资本,产业资本将内部的闲置资本进行收集,以其他主体作为货币资本的部分来源,从而在必要时满足产业资本对金融资本的需要。产业融合背景下的公司金融如京东金融、阿里余额宝、微信支付等,在与产业资本相交叉的地方,将客户用于消费的资金,化零为整,进行资本运作。在阿里余额宝将资金的来源从自身业务扩展到全体民众时,即在一定程度上完成了金融的公司内部化。
二、互联网金融对利率及宏观经济的影响
传统商业银行具有创造货币的机制,往往存在货币资本的积累大于现实资本的积累的情况,而互联网金融企业中的P2P和众筹属于交易撮合类型,不具备资金池和再贷款的功能。新形式的金融资本与实体资本在一定程度上是能够保持一致的。而对于融合型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当货币资本的积累大于本企业从事实体资本运营界限时,京东金融和阿里双宝这样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就有可能动员客户将其资金实现与金融产品的对接,原因在于客户大量的预付资金暂时存储在这些以现实资本的运作为基础的企业之上。这部分资金由于监管的要求是企业不能随便运用的,然而,在这些企业提供了相关的金融产品之后,在客户个人的意志之下,这部分资金从原来的沉淀状态,转变为活动状态,这些企业所积累的货币资本往往大于现实资本的积累。利率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货币资本供应者和货币资本需求者在货币市场上的力量对比。分析互联网金融企业对利率的影响应该对不同性质的企业进行分类分析。首先,融合类型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将实体资本的日常交易资金,从交易过程中解放出来,在实现交易的同时,增加了货币资本的供应,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货币的短缺。其次对于撮合类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其将原来将运用于银行信贷的资金,通过自我管理的方式,注入到货币资本市场上,这种资本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商业银行的货币再造功能,所以会减少货币的供应,而如果这些资金在贷出之后,又流回银行,则会在一定程度上缓和货币再造功能缺乏的不足。互联网金融企业对利率的影响也是双重的。首先,如果互联网金融企业所积累的货币资本在经过一定的操作之后,迂回性地又回到银行,这中间的交易成本在交易主体增多的情况下,有提高的趋势。但对于撮合类型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如P2P和众筹等,则是在降低交易成本。金融危机的根源在于货币资本的积累与现实资本积累的不一致所导致的投机效应。怎样避免在互联网金融中两者积累的不一致所形成的累积系统风险才是监管的关键。首先,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下,中小企业有较大的可能性以低于原来高利贷的利率得到信贷支持;其次,大企业在商业银行的高利率面前可能逐步实现金融内部化。互联网金融对宏观经济有着较大的促进作用,但也要防止互联网金融形式中的融合类型过度金融化。
三、互联网金融存在的累积系统风险及其监管
互联网金融不单单是把互联网和金融这两个领域捆绑在一起,还是在确保技术成熟、安全性能好的基础上,便于大众理解,特别是对目前迅猛发展的电商的认可,需求的增加而催生出来的一种新模式和新业务。互联网金融应运而生的条件有3个:①当今社会是一个网络高度发达的社会。有数据显示,到2013年12月,中国网民人数为6.18亿,全年合计新增5358万人。网络普及率为45.8%。这样较高的普及程度保证了互联网金融的客户源,同时,智能手机大范围的推广,云计算、大数据、数据搜索等尖端技术的掌握,为互联网金融在一定层面提供了所需要的技术基础。②金融服务对象在降低成本方面有很大的需求空间。由于传统金融市场上的信息高度的不对称,融资成本,时间损耗等众多成本的存在使得金融主体对于金融模式创新的需求增加。这种内在的需求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发挥了助推剂的作用。③传统金融的供给和需求出现了断层。相对传统金融来讲,大量资金急需保值增值的渠道;小微企业,中小企业为代表的弱势群体来讲,融资难,贷款利率相对较高;这样对于商业银行来讲,贷款结构的不平衡,利率的非均衡使得急需资金的中小企业贷不上款,使得供求结构出现畸形,互联网金融的出现一定程度缓和了这种断层结构。
2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和未来趋势
在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共存的情况下,我国金融市场出现了大量资金供给、大量资金需求和大量第三方服务机构并存的现象。主流观点将互联网金融分为第三方支付、P2P网贷、众筹、余额宝模式的小额信贷平台等。而第三方支付和网络借贷是互联网金融的核心。同时,互联网金融有效地把社会闲置资金利用了起来,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有利于金融市场的发展。然而未来发展方向我觉得会表现在这几个层面。
2.1现有的格局将会被打破,形成两种金融模式并存的局面短期内互联网金融对以银行为代表的传统金融产生了一定的冲击,但未来互联网金融会和传统金融形成一种互促互进,共同发展的模式。互联网金融会促使传统金融进行改革,创新,两者协调,使双方都达到互利共赢。
2.2当前互联网金融还处在成长期监管不完善,各项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甚至于资本的限制都并无规定,不明确,但是随着当前互联网犯罪率增加,而互联网金融完全离不开互联网平台,因此,当进入深水区的时候,会完善外部监管,建立行业自律机制,保证互联网金融更好的发展。
2.3现有的金融业务的重心将会改变传统金融的风险管理贷前控制。但互联网金融因其信息的高度公开性,便捷性不存在非对称信息,因此,风险管理的重心将逐步被削弱,相反,风险的重心将从经营管理转为在线,为客户提供技术和操作相关的低风险乃至于无风险服务。2.4融资将会比传统金融简单许多,同时利率市场化将会形成互联网金融融资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融资方式,这种方式下,基于互联网的信息公开性,各种成本和费用就会大大减少,双方甚至可以达到直接交易,甚至不用中介。这种开放的条件下,就像余额宝的收益率一样,直接实现利率的市场化。
3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比较
互联网金融注重创新,充分发挥信息时代的信息高流动性,高共享性的特点。这与传统的金融无论模式,还是组织上都会不同。以至于互联网金融表现出来的特点也有所不同。信息的对称和高度共享。这一特性是基于互联网传播速度快、透明度高、共享性好的特点。相关费用减少,交易成本降低。网络上进行交易,使得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相比,中介机构的作用大大削减,相关的员工费用就会被大大减少,管理费用,运营费用也会大大减少。中介费用的降低使得融资成本,交易成本减少,有利于促进网贷的进一步发展。更加具备“扶弱”的特性,使得资产业务的新销售渠道被构建,有利于金融资产负债业务的结构性更加合理。互联网金融的P2P网贷平台平均贷款额度可以达到10万,甚至于低于小微企业最低贷款额度的50万,真正意义上弥补了银行贷款的薄弱点,充分实现了对金融领域弱势对象的真正扶持,为微小型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动力,从真正意义上促进了产业结构的升级和发展。以客户为中心,更加注重客户个性化需求,业务处理效率更高。互联网金融近似无金融中介状态,正如一般均衡定理阐述的一样,交易双方互通,进行交易。互联网金融重视数据的效应,分析掌握的数据资源来制定相应措施,保证尽量使现有客户满意度最大化,又能够吸引潜力客户群体,重视创新,满足现今个性化的要求,达到以客户为中心的目标。但两者的定位不同,目标群体存在差异,金融市场上扮演的角色不同。产品的营销策略和营销渠道不一样。传统金融产品完全是依赖人工去推销,而且多数理财产品相似度很高,银行过分地依赖关系去销售产品。相反,互联网金融更重视产品的创新。
4基于博弈分析的战略选择
目前,传统金融与互联网金融都选择将对方作为自己的竞争对手,这种对立的竞争不利于二者长期的发展。采用“囚徒困境”模型可以帮助我们解释二者采取不合作的对立态度的原因,同时找到改善这一情况的方法。在该“囚徒困境”中,假定传统金融和互联网金融都选择不合作时,他们的收益都为2万元;显然,如果一方合作而另一方不合作,那么不合作的一方会得到更高的收益为5万元,而选择合作的一方会因为对方的不合作而蒙受损失,收益为1;而如果双方都选择合作,那么双方的收益都为4万元。该博弈唯一的纳什均衡是(不合作,不合作),相应的支付向量是(2,2),而能给双方都带来4万元利润的策略组合(合作,合作)却不是一个稳定的结果,经销商走进了“囚徒困境”。因此,由于传统金融或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短期利益导向行为,二者选择不合作的行为是必然发生的,除非有外在力量对二者的行为进行强制约束。因此,国家相关政策的支持和强有力的惩处是促进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合作的有效因素。
5建立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双赢机制
5.1传统金融业的发展方向及改革措施在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产生了一定的冲击,这种冲击首当其冲的就是银行业。因此,以银行为代表的传统金融业必须进行改革,确定自己未来的发展方向,实现和互联网金融优势互补,互促互进的目的。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应该是给商业银行敲响了一个警钟。可能短期内,互联网金融还难以替代商业银行,但长期传统金融必须调整定位,进行合理的改革。商业银行应该重视所有会带来金融变革的技术的应用和推广,扩大自助终端,完善搜索引擎,提速云计算,从而突破商业银行技术瓶颈。变更相关的经营模式和组织架构。传统的商业银行应该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优势,跨越时间和空间的限制,降低中间成本,不单单把银行业务放到网上,而且实现客户操作的便捷性,以点到面,全面实现系统的智能化。以客户的需求和体验程度作为出发点,突破现有产品同质化的特点,在发挥创新性的同时注重个性化,特色化。未来银行应该,将数据作为一种战略性的资产。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商业银行应该摒弃利用原有信息不对称来获取利润的方式,更多的获取数据源,重视对信息的分析,特别是对数字的分析,从而通过建立数学模型来达到对客户在贷款全程的风险控制。
5.2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双赢机制的探讨长期来看,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应该实现双方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双方可以进行融合,达到在合作中竞争,在竞争中合作。
5.2.1客户信息和资源共享。传统金融具有资金量大的优势,掌握有大量优质的客源,但传统金融在我国长期受到保护和垄断,在业务创新和创新平台发展上有待完善,因此可以借鉴互联网金融平台改进自己的平台,实现产业升级。互联网金融资金量小,在优质客户资源、资金以及监管等方面亟待建设,传统金融在这些方面具有优势。所以双方可以实现交叉销售,资源共享,这样既增加彼此的客户量,又扩大了销售额。
5.2.2在强化价格发现的基础上共同推进利率市场化。互联网金融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市场双方的价格偏好,这样一来,在利率市场化的大背景下,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对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利率变动走势进行分析,从而为商业银行应对市场波动,完善贷款定价,制定相关产业政策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
5.2.3融资实现便捷化,高效化。传统金融掌握有大量信息资源,所拥有的资金量较大,传统的金融和互联网金融应该紧密合作,在融资方面实现共赢。双方对相应的融资渠道可实现互通,对客户群合理分类,在线上和线下的客户均可以实现互融,搭建联合融资平台,实现融资的便捷化,高效化。
5.2.险管理手段和处理机制更加完善,从一定意义上实现“双保险”。传统的金融和互联网金融在风险控制和处理手段上存在差异,各有优势。因此,可以将两者的风险管理结合起来,相互融合,共同应用。传统的金融更加重视贷款人的资信和财务状况,将风险尽可能控制在“贷前”,出现坏账时,主要处理抵押品和担保品。互联网金融更加重视对相关模型和数据的分析来更多的对贷款人进行完整的评估,实现对风险贷前、中、后的控制。可以看到,两者的切入点各有所不同,互联网金融注重运用技术把控,传统金融则偏向于对贷款人的实际了解。
余额宝自2013年6月13日上线以来,其累计用户数和累计转入资金规模呈逐增趋势。截至12月31日,余额宝的客户数已经达到4303万人,规模1853亿元,余额宝自成立以来已经累计给用户带来17.9亿元的收益,自上线以来,日每万份收益一直保持在1.15元以上,在所有货币基金中万份收益最为稳定,自成立以来的总收益水平稳居同类货币基金的第二位。余额宝之所以能在短时间内风靡,取决于其如下特点:
(1)投资门槛低,易被小额资金持有者所接受。“增利宝”的投资起步价只需1元人民币,这相对于银行代售的各种基金理财产品5万、10万不等的“最低消费”来说,更容易吸引手持小额资金的投资者。余额宝吸引了海量的小额投资者和无数碎片化的资金,把用户存款坐标轴那条巨大的长尾收入囊中。在高昂的运营成本面前,银行难以惠及小额投资者,而余额宝恰恰满足了这批被金融机构忽视的小客户。
(2)性价比高,收益透明。相较于其他投资渠道,余额宝能够给用户带来比活期存款高出10倍的收益。在余额宝的官网上可以看到收益的计算公式,即当日收益=(余额宝已确认份额的资金/10000)X每万份收益,例如已确认份额的资金为9000元,当天的每万份收益为1.25元,则当日的收益为1.13元。而且转入资金在基金公司确认份额的第2天可以看到收益,就金融理财周期而言,传统的金融理财产品运行周期较长,有关收益率的详情不能及时被客户所知晓,而余额宝恰恰解决了这项难题,满足了投资者随时随地了解所买产品的收益或亏损情况。
(3)随时消费转出,不受投资固定期限的限制。天弘基金和支付宝在后台系统为余额宝提供了大量技术支持,实现增利宝“一键开户”流程。客户将钱转入余额宝,就即时购买增利宝,而客户如果选择将资金从余额宝转出或使用余额宝资产进行购物支付,相当于赎回增利宝基金份额。故相较于银行代售的理财产品而言,客户可自由支配余额宝中的资金而不用担心“钱到用时方恨不能取”。
二、余额宝的风险
事实上,余额宝势如破竹的盈利模式背后,潜藏着来自自身和网络的两大主要风险。余额宝的本质仍旧是一款针对广大个人用户的基金理财产品。历史上几乎没有发生过货币基金出现年度亏损的情况。不过,货币基金作为基金产品的一种,并不等同于保本的活期储蓄,理论上依然存在亏损的可能,只是从历史数据来看收益稳定、风险较小。余额宝的流动性风险首先受制于货币基金的流动性状况,短期大额赎回和货币基金流动性管理不当都有可能导致余额宝出现流动性风险。所以说,即便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代销代售的同类理财产品,同样受制于其自身的风险性,受投资市场利率波动的影响。就其自身风险来说,随着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也呈周期性变化,基金投资的收益水平也会随之变化,从而产生风险。同时,一旦余额宝发展到一定规模,流动性管理压力会明显加剧。货币基金每日收盘后才能与余额宝结算,这期间实际是支付宝为货币基金进行了信用垫付,如果货币基金无法按时与支付宝进行交割,支付宝则面临头寸风险。另一方面,有报道称支付宝用户账户曾被网络黑客盗取帐号和密码,则与之绑定的余额宝同样不能“幸免于难”。通常余额宝用户不会每天登录自己的帐号查看基金的收负盈亏情况,这也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至于余额宝官网宣传的“被盗100%赔付—平安保险全额承保,理赔无上限”的可信度也不免遭受用户质疑。这种与互联网挂钩的金融理财产品同时也伴随着网络技术风险,再加上众多网络不可控因素,余额宝的资金账户安全更加得不到有利保障。
三、反思
1、规范互联网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基金销售资质管理是当前解决类似余额宝打“球”所引发问题的首当其冲的方案。支付宝公司之前仅获得了基金销售的支付牌照,而未获取基金销售牌照的这一争议点使得近日工农中建四大行均对支付宝发难,下调银行卡快捷支付转入余额宝额度,单笔最高五千,每月不超过五万。显然余额宝业务的迅速壮大已经直接影响到银行吸收现金流和代销基金等理财产品的“垄断”势力。控制余额宝交易数额的上限一方面体现了监管层放宽并认可第三方支付平台“类销售”基金理财产品的经济行为,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政府已开始采取措施严加监管并规制第三方支付平台开展的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同类业务的竞争。未来第三方支付平台能否被授予销售基金类理财产品资质直接影响到互联网金融健康良性的发展。不过,中国人民银行的《支付机构互联网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足显政府支持和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及弥补商业银行在诸多业务上的不足的决心。
2、加强第三方支付平台“余额宝类”业务的风控,减少投资用户的利益损失。以余额宝为例,购买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用户多为拥有支付宝账户及开通网银支付功能银行卡并于账户内存有余额的群体。这类群体选择理财渠道时往往具有盲目性,他们通常都会选择投资门槛低、获益相对高的金融理财产品而忽视了其依附于网络载体所带来的风险。抛开金融理财产品自身的流动性风险不谈,未来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业务的架构模式可以设定为在集结三方主体的基础上融入保险或担保公司的业务,以最大化保护投资用户的财产利益。投资者在购买余额宝的同时就相当于同保险或担保公司签订了协议,当投资者因产品流动性风险以外的风险致使利益受损,则可以通过双方协商或诉讼形式主张“第四方”主体理赔。另外,互联网技术风险也可考虑纳入到理赔事由之中,因为对于一般的投资者而言,他们并没有专业的网络技术知识和驾驭网络风险防范的能力,其在购买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时处于弱势地位,因此对于提供技术支持平台的公司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大数据优势显著。互联网金融区别于传统金融主要特征是获取和处理利用大数据的能力较强。这为满足中小企业个性化融资需求提供了技术支撑。以阿里小微金融为例,电子商务平台商户完成订单交易后,可将企业持续经营状况、销售规模、资金回笼速度以及售后服务评价等信息进行纵向传递,能够帮助阿里金融判断资金需求方的资质和征信状况,并决定其是否能够获得贷款。2.低成本优势突出。互联网融资平台通过大数据优势,降低资金供求双方信息沟通和业务对接成本,在消除信息不对称的同时,降低了银企双方的交易成本。随着云存储与云计算能力提高,信息的可获得率与可利用率大大提升,金融机构分析处理大数据能力进一步增强,网络融资个性化服务能力逐步提高。通过平台企业数据分析,对资金需求方的资金实力、征信状况和风险定价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主动向中小企业提供各类贷款选择,单个企业在互联网模式下的贷款成本降到甚至只有几元。3.便利性优势明显。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微金融创新降低了中小企业融资难度系数,为中小企业资金融通提供了经常性的可能,中小资本和资源配置效率提高,互联网微金融模式、方法、产品创新进程进一步加快,融资便利性更突出。
二、网络融资对中小微企业的影响及其创新机理
(一)互联网融资对中小微企业的影响
1.加速企业资金流动。资本充盈率和资金周转率是企业经营的重点,防止资金链断裂,提高资金流动性,改善资金供给结构和配置状况,是实现企业稳定、持续经营的核心所在。互联网条件下,网络平台的直接融资使中小企业摆脱传统融资模式的诸多束缚,使由来已久的资金问题得到较大程度解决,为企业进一步发展释放了活力。2.降低企业财务成本。互联网融资既可以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减少企业财务费用,为成本和费用节约提供了较大空间,也可以为企业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购进机械设备、原材料、固定资产等提供资金支撑,进一步改善企业的成本利润率和资本有机构成。3.提高企业经营效益。互联网融资可节约企业融资成本,缩短资金匹配期限,加速了资金周转,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同时,通过网络融资平台的粘连效应,能进一步扩大中小微企业市场空间、客户群规模、产品广告的影响力,长期来看,有利于推动企业持续稳定经营和生产状况改善。4.增强企业竞争实力。互联网融资便利化使得资金需求方将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集中到企业发展的重要领域和核心层面,进一步优化企业内部资源配置,提高各种生产要素资源配置效率,大幅降低企业融资效率损失,推动企业进行技术改进和科技研发,培育核心竞争力和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实力。根据中小企业协会数据,2013年我国中小企业发展指数(SMEDI)为95.7,比2012年提升了2.4点。其中,东、中、西部指数分别为95.4、99.6、93.2,分别上升2.1、4和1.8个点。宏观经济感受指数、综合经营指数、市场指数、劳动力指数、投入指数、效益指数分别为107.1、105.9、94.6、108.9、101.4、79.4,分别提升3.8、4.3、3.4、1.7、2和3个点,成本和资金指数分别为91.4和95.4,分别下降了1.9和0.3个点。
(二)网络融资创新主要机理
1.制度变迁激活融资创新。金融工具和服务开发创新是经常性的主要金融活动,在金融管制和风险约束收敛范式下,作为金融业务和金融市场微观行为结果的金融管理制度创新成为金融市场内在发展的要求。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由于微观层次的金融管制创新极易造成信息传递路径曲折,信息扭曲度高,决策反馈敏感度差,使得微观层面的金融制度显得相对滞后,并成为金融市场进一步发展的障碍,金融市场内在的金融制度创新需求不可避免。经历变迁的金融管理制度能够为金融市场和金融业务改进提供制度、政策和环境层面创新驱动,具有较强的正向外部性,互联网金融就是典型的新金融创造的自然选择。2.成本选择驱动融资创新。互联网金融创新以来,第三方支付、P2P网贷、大数据金融、众筹、信息化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门户互联网金融模式不断进行创新和升级,大数据和便利化优势使得金融交易成本加速递减,金融工具和金融服务质量大幅提升。互联网融资模式下直接融资比例提高,推动交易成本选择金融制度再创新和管理结构再优化,进一步形成新的金融交易成本节约。3.风险控制倒逼融资创新。2012年以来,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增强,内外需求不振,利率和汇率不确定性风险提高,金融收益不确定性和风险急剧上升,金融风险管理压力增大,防线管控机制倒逼金融工具创新和金融业务优化,以实现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系统性风险的降低。
三、对策和建议
(一)推动民间借贷阳光化运行
加快推进民间借贷管理新机制,规范民间借贷市场发展,防范和化解新的危机爆发。在互联网金融起步初期,中小微企业发融资困难问题仍未达到有效解决。短期内,做好民间借贷市场管理、避免新危机爆发的有效途径是实行疏堵结合,禁止“一刀切”,大力推动民间借贷阳光化运行,将地下融资变为地上融资。通过政府倡导成立民间借贷中心,对民间借贷实施阳光化监督和管理,可以对地下钱庄和黑市进行有效管理和规制,进一步扩大金融监管半径,提高金融风险预警能力。
(二)加强对影子银行监管
一是构建以监管主体为主,相关金融、信息、商务等部门为辅的横向合作监管体系,通过建立和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制度,提高“一行三会”监管合力。二是强化对第三方支付和网络货币的监管责任,重点加强对网络融资平台公司财务状况、资本充盈率、现金流状况等的监管,严格规范融资平台发展基金、保险和理财产品。三是按照中央监管要求,对于银行、证券、信托、担保、理财等主体进行有效监管,重点排查“理财资金池”潜在风险。四是利用人民银行在支付清算、征信体系方面具有监管和信息优势,重点加强对P2P融资、第三方支付平台和众筹融资等网络借贷平台进行监管,推进互联网金融监测和宏观调控,完善反洗钱规则,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互联网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
(三)优化和整合地区网络融资资源
一是推广浙江中小企业网络融资经验,优化和整合本区域内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和互联网,采用互联网技术和手段对网络融资参与各方进行信息匹配和信用定价评级。二是实施区域层面融资统筹,搭建银-企、网-企融资直接对接机制。推动中小微企业与银行系统和网络融资平台公司对接,全流程一站式高效对接,引导银行和互联网融资平台公司不断提升网络融资技术服务和后续跟踪服务。三是推动传统贷款与互联网技术有效结合,创新传统金融服务模式,大力整合银行以及基金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非银行性金融机构,为客户开拓更多的全新贷款渠道。四是实行贷款计划申请预匹配模式。中小企业据实提出融资申请,互联网平台负责接收企业贷款申请,政府对融资双方进行第三方协调沟通,根据企业资金需求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预期进行推荐,帮助企业争取更多融资计划额度。
(四)推广区域集优债务融资模式
尽管有的经济学者仍然担忧第三方支付、P2P贷款平台等等的安全性、稳定性,与之有关的较大力度的监管工作也尚未全面成形,但不可否认的是其极其显著的便捷性已经足以让一些个人或企业没有丝毫质疑、义无反顾地选择互联网金融工具与操作手段。以移动金融服务为例,我国有近八亿的手机用户,利用手机上网是大多数网民的主要浏览方式,现在人们可以通过小小的手机完成就地支付、网上消费、资金账户管理以及GPS定位,以往需要消耗人力、物力以及时间的金融服务业务,都能够通过用户简单的操作得以实现。如此智能化、集成化的操作体验,通过互联网络体系真真正正地为客户实现了“服务”二字的意义。依托互联网络形成的金融服务往往需要较大规模的资金投入,但其所呈现出来的规模效应同样是巨大的,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其便捷性与智能性将会更加深刻地作用于处在市场经济中的每个人与每个企业。另外,这样的局面还将促使国内各个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完善内部网络建设与维护工作,为每位用户提供更加高效的金融服务。
二、互联网金融时代赋予企业更大的自由度
互联网金融这一概念的本质仍然是金融,人们所进行的各种资金运作都是建立在经济理论与客观规律之中,而互联网元素的加入使得这一原本要求谨慎理性的行为增加了一层相对自由的屏障。借互联网金融之手,个人以及企业能够在已有的金融服务形态中更具目的性与针对性地进行自己的投融资选择,也正是这种“自由”为人们的资金管理与企业管理提供了更多自我发挥的空间,增大的风险同样会为企业带来更多的市场份额与利润空间。一方面,借助众多网贷平台的中介作用,企业以及个人的操作以及决定将会产生何种效果已经通过互联网的精密计算与测评等功能,比较直观地展现在了他们面前,这种技术上的成熟已经为投融资策略的制定降低了专业门槛,即使不了解经济常识与财务管理知识的人也能够从某项投融资策略中得到有效的信息,并进行正确的决策。由此可见,不论互联网金融是否获得了所有人的认可、是否形成了严密的监管体系,人们都已经不知不觉地从一系列网贷平台、电子银行等互联网金融的不同形态之中各取所需,更加自如地进行着关于资金、财产等的管理。另一方面,先进的互联网技术已经帮助人们突破地区的障碍,以保证信息和资金的最快到位,让金融服务在时间和空间上都实现了前所未有的飞越,互联网金融服务本身为客户提供的极大的自由度为其未来的发展和壮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企业在互联网金融时代背景下的投融资战略研究重点
(一)完善企业投融资结构及渠道
目前,国内企业的投资融资渠道因企业的不同规模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大多数的大型企业多具备比较成熟的投融资策略与银行制定的比较稳定的风险控制,一般安全系数高但收益较小;而大量的中小型企业由于资金力量薄弱、资产管理缺乏科学指导,导致自身风险管理缺失、投资融资渠道狭窄,只会让企业的劣势更为明显,极大地威胁着经济市场中小企业领域的稳定与长久发展。因此,各个企业领导应该首先对现有市场进行充分调查,结合自身实际条件,再对未来的投融资方案以及发展策略进行慎重的选择,以保证企业有效地吸收资本、扩大盈利。现阶段,互联网金融业正处于逐步发展壮大的时期,一些企业可以在保证资金来源多样化、形式多元化的前提下,对一些资质较好、评价较高的网络金融服务平台进行尝试性的业务拓展,利用网上贷款的便利性以及整个大数据时代的资源共享优势,来为企业制定风险更小、收益更大的资产管理方案,同时吸取实务操作时的经验教训,防止新的投融资机构与渠道“换汤不换药”。一个企业想要在投资融资环节实现自身的成长,就应该积极地尝试新事物,在不断地调整与改进中找寻适合自己的个性发展之路。企业的投融资方案调整不仅会对企业短期的商品项目开发、市场拓展产生可见的影响,还将长期地作用于企业内部的资金流动、偿债能力变化、以及内部人员的工作模式,企业为适应环境而进行的改变将会让其在市场竞争与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更加如鱼得水。
(二)利用网络投融资平台,顺应互联网金融潮流
从企业的角度看,需要顺应潮流利用互联网金融带来的海量资源与便利条件,还需要以投融资平台为入手点,在他们相对比较可靠的体系运作下实现自己资金筹集与管理的目标,这样才能够在众多企业的资产竞争中抢占先机,从而快人一步地筹集资金、运转新项目、扩大企业规模,实现企业运营实力的提升。尽管2014年内的网贷一直面临着监管危机,并且时有坏账消息,但仍然有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他们进行金融管理活动。众多投融资平台本身也在积极地进行着融资,人人贷融、拍拍贷、有利网等有着数亿美元不等的融资成绩,因此,企业在选择为自己筹集资金的网络平台时,还应该根据其各自的资历、信誉、发展历程、投融资能力、综合实力等进行综合的考量,切不可盲目地制定投融资平台而为本公司造成资产上的巨大风险。
四、总结
(1)互联网消费信贷仍处于试点时期目前,互联网企业推出的消费信贷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虚拟信用卡,二是可透支账户。虚拟信用卡由互联网企业提供数据,通过银行发卡平成发卡,如2014年3月支付宝、腾讯联合中信银行拟推出的虚拟信用卡,因不符合监管机构对于信用卡审核“亲访、亲签、亲核”的要求,已被监管机构暂时叫停。未来,虚拟信用卡的办理、审核流程是否能够符合监管机构对于安全性、反洗钱等方面的要求,将成为其能否投入实际应用的关键。可透支账户形式的网络消费信贷产品目前也仅在小范围内应用,如京东“白条”最长免息期30天,分期付款为3~12期,利率为每期0.5%,违约金为每日0.03%,仅限京东商城使用。与信用卡相比,京东“白条”在分期利率和违约金方面有一定优势。尽管关于监管机构暂停互联网消费分期产品的消息不断,但互联网企业对其的试验和探索并未停止,反而参与的范围愈加扩大。2014年7月初,支付宝“信任宝”意外曝光,与此同时,支付宝母公司蚂蚁金服旗下的蚂蚁微贷联手天猫推出了可在天猫赊购的分期服务。虽然支付宝于2014年12月中旬再次否认推出透支消费服务,但使用“大数据”技术对用户授信仍是各互联网企业觊觎的焦点之一。(2)互联网小微企业订单分期已初具规模互联网小微企业订单贷款以阿里小贷为主要代表,其基于买家订单金额系统给出授信额度,实际上是订单质押贷款,最高额度达100万元。2014年上半年,阿里小贷贷款余额约300亿元,虽与工商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和个人类贷款余额约4.6万亿元相比差距甚远,但其业务办理灵活、快捷的优势也值得银行业借鉴。与此同时,银行业迅速推出以POS收入绑定为还款来源的商务信用卡采购分期付款业务与其竞争,如工商银行的小微企业逸贷公司卡,广发银行的生意人卡,平安银行的贷贷平安商务卡等,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
二、互联网企业与银行双方优劣势分析
1.客户信息来源各有所长
一方面,互联网企业获取客户交易行为、关联企业、市场动态的信息体量和连续性较银行更具优势。互联网企业与多家银行合作,掌握客户搜索偏好,了解客户具体消费信息;而银行无法了解资金进入第三方账户后的明细信息,只能掌握客户与自身开展业务的单边信息,信息静态且被分割,信息渠道上不占优势。另一方面,银行的信息质量和历史信息长度优于互联网企业,信息真实性更强,但急需将银行各专业、系统的信息集中、整合、共享和挖掘。
2.互联网企业形成跨界平台,银行平台建设有待加强
互联网企业将其定位从交易服务平台转向了信息服务提供商,充分利用平台搜集数据、互动营销、反馈分析,形成集成化平台优势。虽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平台运作已较为成熟,但银行的电商平台才刚刚起步。银行正在逐步完善整合多平台,但集成化仍落后于互联网企业,银行综合性平台建设应加快步伐。
3.互联网企业面临政策壁垒,银行存在特许经营优势
银行具备金融特许的政策优势,严格的金融监管已是银行生存的常态,其与监管机构沟通更充分,共识性更高,应对更自如。相对比,监管机构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监管力度正逐步加强,从虚拟信用卡的叫停到二维码线下支付遇阻,互联网企业的跨界创新也正触及监管部门政策壁垒。
4.银行业风险管理能力优势凸显
银行是经营风险的企业,其风险管理能力优势明显。互联网企业的风险管理能力与银行业相比有一定差距。但也应看到,互联网企业依托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在风险评估模型、在线批量审批模式、分散化的融资对象等方面的优势值得银行业积极借鉴。行业间相互借鉴,融合风险管理理念、技术、经验,以此不断提高契合市场发展需要的风险管理能力。
5.互联网金融挑战传统银行卡费率体系
随着互联网企业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传统银行卡业务的收入有所降低,多数互联网企业利用创新和规则漏洞规避监管,为了抢占市场采取降低手续费收取标准,甚至免收手续费等方式吸引并留住客户;而传统银行卡业务则因监管严格,收费标准只能在监管要求的范围内上下窄幅浮动。在监管统一标准、完善规则之前,互联网企业得以快速发展的机会,但银行业仍应积极应对,丰富业务功能,提高银行特有的综合附加值,形成特有优势。
三、互联网金融探索实践及启示
1.将互联网思维融入银行企业文化
互联网金融是基于互联网思维和互联网技术开展的金融活动,客户至上、体验为王、开放包容的互联网文化和思维方式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根基。(1)同业已尝试运用互联网的思维方式运作信用卡业务互联网企业带给银行的不只是竞争和威胁,同时也是机遇与合作。日前,多家银行已积极与非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合作,将互联网开放合作精神融入信用卡业务发展,实现优势互补,比如,中信银行携手阿里、腾讯,兴业银行作为百度在银行业唯一的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已积极开始互联网金融布局。①将互联网创新精神融入信用卡产品设计。各银行信用卡业务部门积极推进卡片技术的更新换代,包括从磁条卡到芯片卡的升级、电子钱包、闪付、电子支付等支付介质创新,中信银行的POS网络商户贷款业务,华夏银行专用理财POS终端创新以及工行的多币种卡、逸贷业务等,无不体现了求新求变的创新精神。②将互联网体验精神融入营销设计。交通银行“周周刷”活动、招商银行“刷卡达标抢礼品”活动、浦发银行信用卡微信红包活动等营销设计创新都体现了互联网精神,大大增强了品牌效应。(2)应加强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对于互联网金融带来的变革,业界尚存在究竟是延续性创新还是颠覆性创新的争论,无论是哪种创新,各家银行都应将目光从同业之争扩展到互联网行业对手,尤其是信用卡业务,更需要顺应互联网金融发展趋势,加强与互联网企业的合作。一是借鉴同业经验与互联网龙头企业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形成有利的竞合关系。二是积极研究互联网企业金融需求,研发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和服务。三是关注互联网金融的潜在风险,及时将互联网企业合作业务纳入银行的监控范围,通过各种手段构建有效的防火墙,严防第三方风险的传导。
2.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需深入贯彻“大零售”战略
(1)进军互联网金融不是信用卡业务部门一己之战融合是互联网金融的灵魂,对于信用卡业务部门而言,互联网金融不是一个产品的竞争,而是一揽子金融服务的竞争。比如,京东打造的金融生态圈,京宝贝提供电商供应链融资服务,与商户信用卡授信分期产品同质;京东白条提供消费透支帐户,替代信用卡透支功能,小金库提供余额理财,与银行存款竞争;这些核心产品集合成为网银钱包,为整条电商链条提供一体化一揽子金融服务。第三方收单机构,如江苏银商公司,为竞争商户、稳定市场份额,紧跟市场动态和需求,推出了“商户清算资金自动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商户收益,使商户结算资金利益最大化,既留住客户,也发展了自己的业务。浦发银行将信用卡业务视为浦发银行布局移动金融、互联网金融版图的重要载体,在2014年初全行战略管理会议上,浦发银行决定将信用卡部门回归总行体制,信用卡专业与零售业务一块牌子、一个体系“共同作战”,努力在交叉销售、资源整合、产品创新等领域创造“1+1大于2”的资源整合效果,最终推动实现大零售业务的大发展。工商银行已提出“大零售”战略,加快探索建立零售银行新模式,加强个人金融、信用卡、私人银行、金融市场、贵金属、小微信贷等业务的一体化营销、流程、管理,形成“功能多元化,载体集成化,服务立体化”的大零售产品。(2)应加强与其他部门之间创新合作银行信用卡业务部门需要进一步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创新合作,以提高信用卡的整体竞争力,比如,加快电商平台建设,持卡人通过信用卡购买商品享受专项折扣或加倍积分等方式引导、吸引客户使用信用卡,带动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的发展,提高客户黏性,提升信用卡综合竞争力;通过电商平台实现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的整合;通过微信银行、手机银行的功能设计和费率优惠,为信用卡客户提供更多便利,提高信用卡的产品附加值,提升动卡率;通过与科技部门合作研发新型支付技术应用,推广NFC-SIM、NFC-SD卡、二维码、声波、视网膜、指纹等创新支付应用;在营销链条上,加强与POS商户的合作,引入更多信用卡优惠商户,让利于商户、客户,吸引更多的优质客户。
3.大数据时代下信用卡业务的深耕
(1)银行信用卡同业已着手实践大数据技术应用①利用大数据进行客户关系管理。中信银行于2013年7月启动了“天罗地网”大数据项目。采集“客户线上信息”、“客户线下坐标轨迹”、“住宅商厦名址库”、“商户库”、“商圈库”、“网点库”等数据信息,突破数据的表层信息,把互联网、大数据、O2O模式和信用卡业务有机结合起来,有效利用银行客户数据信息,深度挖掘数据价值,并推动新客户引入、存量客户经营、风险管理、信贷审批、客户服务等业务模式的优化和创新。②利用大数据技术支持微信及APP客服。招商银行微客服平通了其内部的主机系统和十多个系统,利用行内客户服务数据库,形成了一个庞大的智能客服平台中的知识库,微客服将可以随时调动数万条知识为用户做即时服务。③利用大数据分析提升授信精准度。建设银行信用卡采用数据分析进行授信的动态管理,其为每个信用卡客户测算最高透支限额即影子授信,如一段时期内客户实际消费记录不高,则会在通知客户情况下降低日常透支额度,超出日常额度但低于最高透支限额的部分纳入影子额度进行管理,一旦客户提出调额需求可实时调整。这样既实现了最大信用风险敞口的事前管控,也有效节约了授信额度的资本占用。④利用大数据进行差别营销设计。浦发银行信用卡有针对性地向不同地域分配境外游抢票额度,旨在让更多持卡人享受刷卡消费实惠。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借助Greenplum数据仓库解决方案,营销团队可以对客户按照低、中、高价值来进行分类,根据银行整体经营策略主动提供个性化服务。(2)应加强大数据挖掘深度大数据的应用主要有四个维度,分别是客户消费行为数据挖掘、行为轨迹数据、社交数据和文字解码数据,目前银行对大数据的应用体现在客户消费行为数据挖掘方面,还需要在其他三个方面进行深挖,洞悉客户的全貌,对不同维度的信息进行全面分析,开发出有针对性的产品和服务并调整相应的业务流程,以精准化的营销活动提升信用卡产品的客户体验和客户黏性。
4.互联网时代信用卡业务发展的根本是人才竞争
中国平安作为当前国内最大的金融集团之一,其汇聚投资、银行、保险等多项业务为一体,具有多元、紧密、整合的综合金融优势平台。平安银行承担着中国平安的三大业务板块之一—银行业,将在互联网金融业务上打造出自己的特色竞争力。中国平安目前拥有约400万的企业客户,而个人优质客户约为企业客户的近20倍,同时客户服务网辐射全国多个省市和地区,服务客户近6000万,约有450余万推销员任职于平安人寿。依托平安集团的电子商务平台,全方位多层次地整合并分析客户的习惯和理财水平,打造集商流、资金流、信息流以及物流于一体的闭合回路,将对平安银行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发展起到不可估量的促进作用。具体而言:1.携手保险业优势。借由中国平安庞大的保险业务系统,相比于其他银行,平安银行在一些方面明显具有优势。其不仅可以以较低的成本快捷地进入到新的金融业务领域,而且可通过中国平安的销售网络和渠道,最大限度地实现客户间的资源共享,在降低经营成本的同时,扩大销售规模,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金融服务。此外,通过有效利用信息系统和业务系统,平安银行可在降低经营和管理成本的同时极大地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其金融业务的良性循环。2.综合金融优势。在中国平安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下,综合金融有望成为平安银行的最大优势之一,综合金融是指将此前的以产品为中心转变为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有针对性地制定金融服务方案。3.交叉销售优势。作为中国平安综合金融战略下的具体体现,交叉销售能极大程度上利用中国平安内的现有优势和资源,并将“一个账户,一个客户,多种产品,一站式服务”的远景转化为现实。
二、平安银行互联网金融的业务模式
(一)平安银行互联网金融业务模式解析
平安银行依托综合金融优势,借助电子商务,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产品创新和服务升级,整合对公和零售资源,将互联网金融产品和服务以公司业务、零售业务、资金同业业务、投行业务、小企业金融业务等形式展出,在对各类业务进行风险管理的同时,经由银行、保险、投资业务交叉销售推出,供客户选择和消费。
(二)平安银行与同业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对比
平安银行的互联网金融业务重点在于个人理财和小微企业金融方面,下面将以这两种业务为例来剖析平安银行的互联网金融业务。1.互联网金融业务对比—以个人理财业务为例。传统意义上的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以自然人为服务对象,利用其技术、网点、信息、人才与资金等方面的优势,充分借助各种理财工具,从而帮助个人客户达成投资或生活目标而提供的综合理财服务。从个人理财业务方面分析,各家银行的理财业务存在一定范围的趋同性,但市场竞争越充分,各家银行所能获得的超额利润越低,因而需要通过细化目标客户群,根据自身优势,以较低成本为不同客户群体提供差异化产品和服务。而针对特定目标客户群提供简约化、标准化的理财产品和服务正是互联网金融的优势所在,因而在各家银行布局互联网金融的过程中,就需要着重做好针对以往目标客户群对相应理财产品和服务存在的盲区和空白,密切联系客户需求,牢牢定位代客理财的管理观念,不断细化市场客户群体,开发新的客户群体。2.互联网金融业务对比—以小微金融业务为例。商业银行小微金融的发展离不开互联网技术,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将为小微金融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不竭的动力。互联网金融打造的优势平台将使商业银行在发展小微金融过程中,更加注重小微金融的特定目标客户:小微型企业以及贫困或中低收入群体,以及助力商业银行根据需要推出针对特定目标阶层客户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这将解决传统银行业务模式在发展小微金融业务中的成本高、收益低的困局(见表1)。
(三)平安银行互联网金融业务产品—“平安盈”剖析
2013年11月29日,平安银行发力互联网金融推出的网络理财工具“平安盈”正式上线。“平安盈”是在互联网上为投资者提供创新金融服务的电子银行账户。目前,“平安盈”资金投资对象为南方现金增利货币基金。平安银行计划与平安集团范围内的金融机构广泛合作,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公司、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等。截至2014年2月27日,平安盈累计申购额已超过11亿。表2和表3将平安银行和各类金融企业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代表产品进行了对比。根据表2和表3可以看出:“平安盈”在当前互联网金融市场上具备一定的竞争力,但相对于其他同业无明显竞争优势,且各类互联网金融产品在产品定位和设计特性上趋于相近。这也从一定层面反映了平安银行在发力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前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需要关注来自同业的巨大竞争,打造特色行业竞争力。
三、平安银行互联网金融业务的运营情况分析
(一)平安银行的现金流结构分析
如图1、2、3所示,以收购后的2012年1月为界,2012年各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明显高于收购前的各季度金额。以平安银行发力互联网金融业务的2013年3月为界,2013年各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弱于2012年各季度金额,同时,无论是收购前后还是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前后,平安银行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及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总体呈上升态势,且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前后平安银行业务显著活跃,说明公司正处于成长阶段,财务风险较低,公司潜力较大。
(二)平安银行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盈利模式分析
平安银行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利润主要来源于中间业务收入。在互联网金融业务上,平安银行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产品创新和服务升级,更好地经营公司业务、零售业务、资金同业业务、投行业务、小企业金融业务以及平台搭建工作,从而提升其盈利能力和水平。平安银行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的2013年后3个季度中,其中间业务收入显著增长,展示了其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迅速,且绩效明显(见图4)。同时,如图5、6所示,以平安银行发力互联网金融业务的2013年3月为界,平安银行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后,其各季度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相比之前同期有所上升,各季度总资产总体上呈增长态势,由此说明了平安银行发力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正确性,这一战略转型很大程度上优化了平安银行的盈利模式,使其在同类银行中更具竞争性。平安银行转型后的短期内,其每股收益相比之前同期呈下降态势(见图7),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在战略转型的短暂过渡期内,平安银行需要调整目标客户群方向,协调各业务关系,面临较大的不稳定因素。这就要求其对自身业务发展做出更清晰的定位和规划,同时在管理上投入更多精力,以保持其战略转型的良性循环。
(三)平安银行发展互联网金融业务后的企业价值分析
通过分析平安银行近几年的股票市值可知,其总体呈增长态势,展现了平安银行重要的企业价值。平安银行公布的2014年1季度有关财务报表显示,报告期末总资产高达20971.02亿元,相比年初增长近10.86%,引领同业,净利润高达50.54亿元,同比增长约40.82%,基本每股收益为0.53元,同比增加了近0.09元,为业务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巨大的发展潜力显示出平安银行对客户的持续吸引力,有助于其巩固市场地位,加强未来创造收入来源的潜力。可见,平安银行战略转型,发力互联网金融业务,将助其打造综合金融的核心优势,形成特色核心竞争力。
四、进一步推进平安银行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的建议
对于平安银行而言,为更好地发展互联网金融业务,需要在明晰自身发展定位的基础上,更好地利用关键资源能力,借鉴同类银行业务发展优势,优化业务系统,同时加大对大数据技术的重视,着力控制风险,降低不确定性。
(一)明晰目标客户群结构
从定位来看,当前,平安银行互联网金融业务有着明确的目标客户群—小微企业和个人金融。从长远看,平安银行还需要进一步权衡不同客户群的资源投入,设计针对不同客户群的差异化互联网金融服务,优化不同客户群的市场份额。
(二)向全方位金融服务转型
中国平安作为平安银行的控股母公司,其融资保险、银行、投资等金融业务为一体的综合金融平台将为平安银行向全方位金融服务转型提供巨大的支持,平安银行应充分利用这一关键资源能力,形成行业特色竞争力。
(三)整合营销渠道
借助中国平安的综合金融优势,平安银行享有交叉销售的特殊优势,与此同时,平安银行还需要根据自身业务系统整合庞大的销售渠道,力求在降低营销成本的同时提高销售力度和范围。
(四)与战略伙伴开展合作
在互联网时代,第三方支付社交网络不仅是竞争对手,也是同盟,商业银行只要进行适当的合作,双方将都可以开拓新的市场。在这方面,平安银行可以与业内龙头互联网企业合作,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借助互联网企业技术、渠道优势,提供普惠金融服务。在此过程中,还需处理好与第三方支付公司的竞合关系,理性面对,在竞争中把握先机。
(五)注重网络理财
在网络金融方面,平安银行需要加强与电子银行渠道的专业财富管理机构在债券、外汇、基金、保险、私募基金、私人银行及其他贵重金属和产品线的合作,创造全面的财富管理网上平台,不断提高产品的信息检索、财务规划咨询、增值服务转移后的产品量身定制金融解决方案。
(六)探索风险防范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