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7 17:58:53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金融博士论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一、开拓了中国近代经济思想史研究的新领域
中国现代经济学不是从中国古代传统经济思想中“内生”出来的,而是从西方移植过来的,在早期移植西方经济学及中国经济学的发展过程中,近代留学生群体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其学术思想成为中国近代经济思想独特重要的组成部分。但中国经济思想史学术界缺乏对近代留学生群体经济思想的系统深入研究,留学生经济学学术成就迄今没有得到足够重视。该书以中同近代留学生博士论文为切入点研究留学生留学期间的经济思想,重点研究留学生博士论文对经济学的贡献。作者论述了留学生博士论文在理论经济学、财政理论、金融理论、农业经济理论、国际贸易理论、工商管理理论、经济思想史、经济史和经济学等方面的学术贡献,是一部近代中国经济思想史百科全书式的学术著作,开拓了中国近代经济思想史研究的新领域。
二、挖掘了中国近代经济思想史研究的新史料
中国近代经济思想史学科经过几代学人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该学科一百多年来已有的学术研究成果主要是运用中文文献资料,外文文献资料少有运用,存在文献收罗不足的问题,导致中同近代经济思想特别是民国经济思想没有得到充分挖掘,许多经济思想没有系统加以研究。比如民国时期的刘大中、蒋硕杰、林霖、何廉和方显廷等的经济思想都没有进入《中国大百科全书》,甚至没有列入中国近代经济思想史教科书。中国近代经济思想史研究的新进展既要有研究方法、研究思路的创新,也要有史料的新发现。作者利用从欧美各国收集到的英文、法文及德文经济学博士论文,中国近代留学生在欧美经济学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两方学者在欧美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有关中国近代留学生博士论文的评论文章等,研究中国近代经济思想史的变迁,其中大多数资料是第一手资料且第一次运用。
三、提出了中国近代经济思想史研究的新观点
关键词:端口限速,P2P,端口隔离
目前,潍坊市网吧数量及带宽需求不断增长,对于运营网络带宽占用很大,同时基于竞争压力,网吧接入费用逐步走低,因此,将网吧的接入的带宽进行相应的限制,同时根据不同的网吧规模建议不同的接入带宽,采取不同的收费标准,一方面既能有效地保护运营网流量不被过多占用,另一方面也能提高网吧接入的ARPU值。博士论文,端口隔离。
根据相关的要求,提出并实施了相应的限速分级收费的解决方案。
一、用户端现状
随着网吧行业的不断发展,网吧的接入方式、运营模式和网吧规模等都在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尤其是随着网民视野的开阔,兴趣的转移,他们的需求不断提高,VOD点播、在线电影、视频聊天、网络游戏等网络应用的增多对网络的速度和稳定性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对整个运营网络的带宽占用非常大。
而且对于整个网吧的接入通过百兆接口接入到网络中后并没有进行有效的带宽管理,使得网吧在带宽使用上没有限制。
二、网吧接入需求
1.随着网络内容的进一步繁杂,尤其是网吧中游戏、电影、音乐、娱乐、P2P资源对带宽的要求越来越高
2.网吧耗费的带宽资源在逐渐升高,运营商也时刻感觉到成本压力。对网吧接入的带宽进行限速
3.网吧的规模的不同以及网吧在营销定位上的不同,对于选择接入的带宽需求不同
4.目前整个地市的网吧数量众多,一方面既要实现统一的资费标准,另一方面又要确保投资的适度
三、解决方案
由于目前整个接入系统的设备对于带宽的限速不支持,因此需要对该设备进行更换,考虑到整个投入费用较高,因此采用了在局端增加瑞斯康达公司ISCOM28系列交换机,该交换机可支持基于VLAN的限速,通过该功能对于不同的网吧(VLAN)可进行不同速率的限制。博士论文,端口隔离。博士论文,端口隔离。
如下图一,
图一
方案优点
1、 可以有效的对现有网吧接入用户实现带宽限速,防止网吧将接入的100M带宽整个用满。博士论文,端口隔离。
2、 由于每一个网吧用户所属于的VLAN不同,因此可以对不同网吧的用户实现不同的带宽速率,从而实现占用带宽大的用户交费多,带宽占用小的客户交费少,灵活制定市场策略。
3、 该方案仅需更换或新添局端的设备,使得投资改造最小,另一种实现用户限速的方法就是将末端接入网吧的大量接入设备更换为支持端口隔离功能,因此整个投资成本较高, 而且后期无法支撑基于业务保障不同的带宽。博士论文,端口隔离。博士论文,端口隔离。(如后图二)
4、 对于后期的网络扩展支持好,如后期用户业务应用划分更细致时,可根据不同的业务限制不同的带宽。如某网吧需要10M带宽, 其中视频仅占2M。通过不同的VLAN信息可以进行不同速率的限制。
图二
中新网1月15日电 据加拿大《明报》报道,加拿大满地可银行(BMO)一年一度的“资本市场高级研究奖学金”已于日前公布了评选结果,约克大学数学和统计学博士生,中国留学生乔云(Yun Qiao)凭借其博士论文赢得此项殊荣,获得由该银行颁发的2万元奖学金。
乔云的博士论文《最低撤保给付保证的套期保值与资产配置问题》(Hedging and Asset/Product Allocation Problem for Guaranteed Minimum Withdrawal Benefits),被满地可银行的“资本市场远景研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认为是最有价值的参选论文。
今年是满地可银行第二年主办该项奖学金计划。该银行执行董事总经理克罗宁(Patick Cronin)表示,支持大学的教育,尤其对高级研究课程资助是满地可银行一向坚持的宗旨。
近年来,国际金融形式一直处于较为低迷的状态,我国中小企业特别是为主要依赖对外贸易为主的沿海地区的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新闻媒体也对中小企业融资状况而出现的情况进行了广泛的报道。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特别是“吴英案”死刑判决作出以来,金融界、法律界都对民间金融活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现阶段,我国金融界和法律界虽未对民间金融的内涵达成共识,但对民间金融是“处于国家监管的正式金融体系之外的金融行为”的这一特征都是认可的。民间金融运行形式主要集中于私人借贷、私人钱庄、合会、企业连结贷款等,这些常见的运行形式也已被学界的专家学者们所认同。
在我国目前的刑法体系中,主要通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的两个罪名进行严厉的打击,以维护银行系统对于金融行为的垄断地位以及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所以,本文主要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对民间金融活动的入罪标准与刑事规则体系完善展开论述。
二、目前我国对民间金融活动的立法现状
(一)我国立法对民间金融活动合法地位确认的缺失
目前,我国所有从事金融业活动的经营主体或组织的设立都要经过我国金融业特许机关—央行或银监会的批准或审核。因此,除了对具有直接性私人合同关系(如个人借贷)的交易行为提出了法律上的明确合法地位之外,其他凡未经央行或银监会批准的从事和设立合会、私人钱庄、民间集资或其他形式的民间金融组织和活动均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而且《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等也均不涉及民间金融相关法律地位确认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导致一些合理且确有必要存在的民间金融交易形式由于法律地位确认的缺失而被认列入从事类似于非法集资、放高利贷等非法金融活动的非法金融机构之列。
(二)民事法律对民间金融活动的规定过于简单
以民间借贷为例,在民事法律中只是规定了普通的民间借贷关系,即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自然人与法人之间的借贷、自然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以及企业内部的集股融资进行了法律规定和确认[1]。所以,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时,虽然有民法通则、合同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与司法解释做依据,但是仍然缺少一部专门规范民间借贷的法律法规,使得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的边界依然模糊,判案时易引发分歧。
(三)行政法规对民间金融活动过多的否定
针对目前金融市场出现的各种民间金融组织,我国金融监管机关对其是否合法的判断依据主要是国务院制定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有关问题的答复》、《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等部门规章。其规定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依法批准,不得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或者擅自从事金融业务活动。这意味着我国的民间金融组织形式,如合会、私人钱庄等擅自向特定多数人或者不特定多数人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等金融活动的机构都被视为非法金融活动和非法金融机构,一概不被法律所认可。[2]
三、民间金融活动入罪标准完善
(一)合理运用前置法认定民间金融活动罪与非罪界限
在实践中,长期以来一直存在“刑事问题刑法来解决,民事问题民法来解决”这样的固定思维方式,在犯罪的认定过程中,很少注意运用民法的前置分析。近年来,在刑法界引起广泛关注的“犯罪的二次性违法”理论,即主张在对不作为故意杀人、婚内、财产犯罪的认定中运用民法理论来分析刑法问题,并指出不能简单地直接从刑法中寻找依据,而是应当首先从能否构成犯罪的刑法规定赖于建立的其他前置性法律当中去寻找。笔者认为,基于刑法对民法的保障属性,在刑法与民法交错问题的处理中,要注重运用民法的前置分析。
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为例,行为人吸收公众存款用于货币、资本经营以外的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是否构成犯罪?实践中存在肯定说和否定说,《非法集资解释》则采取了折中的态度:“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吸收资金,可以免于刑事处罚;情节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3]对于上面所述情形运用民法前置处理是否更加妥当?答案是肯定的。对于这类情况,可以赋予被害人自行选择维权方式的权利。被害人可以选择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主张自己的债权,也可以让自己的“存款”继续“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常见民间金融活动入罪标准的确定
目前,我国对于非法集资行为进行认定的法律依据主要是2010年1月最高院出台的《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如前文所述,该《解释》首次对非法集资相关行为从法律要件与实体要件两个方面进行界定,并首次提出了不以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判定行为,的确较之前的行为界定标准而言,具有较大的进步空间。然而,根据经济发展的现实状况与实践中的行为表现来看,该《解释》只是解决了部分应急性疑难问题,而且其部分规定也存在的一定的不合理之处。鉴于此,本文认为对非法集资与民间借贷的区分应从筹资本质、筹资影响、筹资基础三个部分进行界定。
在筹资本质方面认定,应把握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行为的内在本质即行为方式和目的。既然是被视为非法从事金融业务行为,其行为运作特点和运作目的理应体现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相同的金融特征,即吸收资金的用途是投资或转贷谋利。这在行为表述用的是“存款” 一词,而非“资金”也得以证明,“存款”在金融学中具有特定含义,是指类似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对社会公众的剩余资金的一种吸收,与之相对应的是贷款。刑法第175条没有表述为非法吸收公众资金,而是表述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也是表明成立本罪要求行为人从事金融业务。如果将吸收公众存款用于货币、资本经营之外的生产、经营活动,认定本罪,实际上就意味着否定了部分民间借贷的合法性。[4]换言之,筹资人吸收资金的目的如果是用于自身生活或生产需要,则所吸收的资金不属于存款性质,应是资金或借款。但当筹资人吸收的资金是用于发放贷款谋利,则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如果不从行为运作特点和目的上严格界定去两者之间的区别,极易将民间借贷的合法筹资行为界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5]
在筹资影响方面,我国民间借贷行为范围相对比较窄,有一定的边界性,出借人一般是向亲戚、朋友等自己比较熟悉的人借款,其范围的扩展和延伸也具有相对的地域限制,而且其产生的影响相对较小。而非法集资行为多半是无范围限制和地域限制,大多数是向社会泛的采用散发小广告、发宣传单、派人劝说等非法方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借款范围非常广泛,而且产生的影响较大。
在筹资的基础方面,民间借贷的交易双方之间是既基于金钱利益又基于人情因素,甚至有时候人情占主要原因。而非法集资的交易双方之间则纯粹是基于金钱利益为基础,投资者多半是受到非法集资一方的高利率许诺诱惑。
四、民间金融活动刑事规则体系完善
(一)制定法律确认民间借贷合法地位
现行的民间借贷存在监管缺位、法律地位不确定、风险不易监控以及容易滋生非法融资、洗钱犯罪等问题。笔者认为我国应借鉴日本和台湾做法,制定《民间借贷法》,确认民间借贷合法地位。例如,日本于1915年制定《无尽业法》,对无尽(合会)的会金总额、运转期限、成员数量都进行严格限定,从而规范了无尽的运营。根据台湾和日本的民间金融经验:对待民间金融既不能放任自流,也不能过份压制,而是在充分尊重金融市场运行规律的基础上,健全法律制度,赋予民间金融合法化地位并加强法律监管。
(二)设置前置处理程序
在实体法方面,对涉及民间借贷的罪名,可增设一个行政处理前置程序。可以参考《刑法修正案七》中对偷税罪的修改,对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增加一个行政处理前置程序,可规定: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经公安机关通知,在限定期限内全额退还被害人本金及合法利息并依法缴纳罚款,受过行政处罚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相关行政处罚,可由行政法规来另行规定,比如规定:公安机关接到公众举报并查证属实后,可视情况责令嫌疑人在3至6个月内向被害人偿还本息,并要求其向金融主管部门缴纳罚款等。
注释:
①杨兴培、朱可人,《论民间融资行为的刑法应对与出入罪标准》,载《东方法学》2012年第4期。
②参见肖琼,《我国民间金融法律制度研究》,中南大学博士论文,2012年5月,第62页。
③参见 张明楷,《刑法学》,法律出版社,2011年7月第四版,第687页。
④张明楷,《刑法学》,法律出版社,2011年7月第四版,第687页。
⑤参见肖琼,《我国民间金融法律制度研究》,中南大学博士论文,2012年5月,第62页。
参考文献:
[1]肖琼,《我国民间金融法律制度研究》,中南大学博士论文,2012年5月。
[2]腾昭君,《民间金融法律制度研究》,中央民族大学博士论文,2011年4月。
[3]胡运锋,《我国民间金融问题研究》,武汉大学硕士论文,2005年5月。
[4]杨兴培、刘慧伟,《论刑法介入民间金融活动的原则和界限》,载《海峡法学》,2012年9月第3期。
[5]杨兴培、朱可人,《论民间融资行为的刑法应对与出入证标准》,在《东方法学》,2012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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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会计学专业双学位人才培养的缺陷与对策研究
82.基于职业能力的会计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完善研究
83.成本会计学和管理会计学的未来展望
84.会计学特色专业建设探讨与构想——以九江学院会计学院为例
85.会计学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
86.论会计市场对会计学发展的影响
87.会计学研究的方法论比较
88.应用型本科院校会计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建设——以辽宁对外经贸学院会计学专业为例
89.我国会计学教材建设的优化问题
90.会计发展的和谐:建立广义会计学的探索
91.应用型民办本科院校会计学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以安徽省三本院校为例
92.基于多媒体辅助的会计学情境教学法设计
93.《基础会计学》教学方法探讨
94.非会计学专业《会计学》课程教学改革探讨
95.会计学专业学生人格特征分析及教学对策研究——以苏州理工学院为例
96.高校教育成本研究的会计学属性
97.MBA会计学课程建设探讨
98.论会计学两大部类
99.MBA会计学课程教学面临的六大矛盾分析
100.对高级会计学研究范畴界定的思考
101.经济类(非会计学)专业会计与财务知识模块教学改革研究——基于襄樊经济学院的实践
102.产权会计学论纲
103.基于就业能力提升的会计学专业实践教学模式探索
104.非会计专业“会计学”课程教学的质量优化
105.中外会计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研究
106.基于核心能力的会计学专业课程体系设计与实践
107.以就业为导向的会计学专业人才培养问题与对策——以河北农业大学现代科技学院为例
108.工科院校会计学特色专业建设的思考
109.潘序伦会计学教材特点初探
110.基于ERP平台的会计学实验设计
111.会计学与财务管理专业特色教学研究与实践
112.论会计学的职业特色及高职会计学教师知识结构的优化
113.高校非会计专业会计学教材建设思考
114.强化会计学应用性教学的思考
115.地方本科院校会计学特色专业建设探讨
116.《会计学》课程教学改革与建设的实证研究
117.会计学本科专业实习实训课程教学改革研究——以广西民族大学会计学专业为例
118.会计学创业教育的课程体系设置研究
119.会计学专业创业教育实践教学研究
120.会计学专业实验课的“点、线、面”教学法
121.美国会计学教育对我国的启示——基于布里奇波特大学与铜陵学院的对比
122.会计学本科专业教学内容与课程设置的探讨
123.会计学专业本科生毕业论文的现状、目标与质量控制
124.高校非会计专业会计学课程教学改革和方法研究
125.独立学院(本科)会计学专业课双语教学情况分析与对策研究
关键词:高校图书馆,区域性联盟,对比研究
1 引言
图书馆联盟是指图书馆之间通过合作协议建立的旨在降低成本、资源共享的的一种联合体。数字图书馆联盟是为适应数字化社会的发展要求、数字环境下图书馆生存的需要、数字图书馆规模化建设而产生的, 是对图书馆联盟的继承和发展, 是数字环境下成员馆间为共建、共知、共享信息资源、开发联合编目系统、联机公共检索系统、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系统、网络导航、特色文献数据库建设等组成的受共同认可的协议和合同制约的图书馆联合体。
数字图书馆联盟的兴起,产生了许多以同类型图书馆为中心的区域性文献资源共享网络。区域性数字图书馆联盟是数字图书馆联盟的一种重要形式,是以地域为中心建立的数字图书馆联盟,目的是促进地区内图书馆事业的发展、信息资源的联合共建共享以及地区之间的图书馆合作交流。香港高校图书馆咨询委员会(Joint University Librarians Advisory Committee,JULAC)和广州天河地区高校数字图书馆联盟,都是地区性高校数字图书馆联盟,二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共性,但又各有特点。笔者对两者进行对比研究,旨在对我国高校数字图书馆联盟的发展和建设有所裨益。
2.区域性高校数字图书馆联盟比较
2.1 联盟历史
两个联盟都是在互联网普及之前的年代组建,具有比较长的共建历史。
JULAC 成立于1967 年,是由香港地区八所受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University Grants Committee,UGC)资助的高校图书馆组成的区域性图书馆联盟。JULAC 的宗旨是讨论并协调这八所高校图书馆间资源共享方面的事宜。JULAC 联盟内的八所高校分别是: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岭南大学和香港大学。[1]
广州地区高校图书馆联盟的前身是广州石牌六校高校图书馆协作组,1994年6月在广东省教育厅高教局和广东省高校图工委的组织下成立,由广州石牌地区的6所高校图书馆组成,即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暨南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东职业技术师范学院等6校图书馆,由华南理工大学图书馆担任组长单位,2008年起联盟范围进一步扩大到整个广州地区,又有南方医科大学、广东体育学院、广东金融学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4所高校图书馆相继加入。
2.2 联盟形式
两者都是分布式的虚体联盟,是一种松散联盟。它们不是独立机构,没有专职人员。
JULAC有自己的委员会管理架构,其成员仅限于 UGC资助的八所高校图书馆的决策者。每年 4 月份, JULAC会从这些决策者中选举一名成员作为委员会的主席, 主席任期至少是12 个月。2009- 2010 年度担任JULAC主席的是香港浸会大学图书馆馆长Dr. Terry Webb。JULAC每年至少召开4 次会议, JULAC的所有事务都由常委 ( Standing Commit-tees) 和特别工作小组( Special TaskForces) 的专业馆员执行。目前 JULAC不仅是ICOLC( 国际图书馆联合会) 的成员, 还是 ISCA( 国际学术交流联盟) 的成员。JULAC的运行经费来自 UGC的资助。在 JULAC管理委员会下有 9 个工作小组,负责JULAC的各项工作。 9 个工作小组包括:存取服务委员会( Access Service Committee)、书目服务委员会(Bibliographic Service Committee)、联校科研档案馆(JointUniversities Research Archive,由原来的中央贮存工作小组CentralStorage Task Force演变而来)、全方位合作采购(Consortiall,由原来的合作发展委员会Collaborative Development Committee,CDC发展而来)、多媒体委员会( Committee on Media)、参考咨询服务委员会( Committee onReference Services)、版权委员会( Copyright Committee)、统计委员会( Statistics Committee)和系统委员会( Systems Committee)。
广州地区高校图书馆联盟不是独立机构,没有专职人员,每年通过组长单位组织召开的年度馆长会议来协商讨论当年或来年的协作工作计划,探索建立区域性共建共享的文献保障模式,以保证广州地区高校教学科研的文献信息需求,体现联合办馆的优越性。经费最初是由广东省教育厅高教处根据每年的协作工作计划下拨,但目前经费是自筹形式。
2.3 联盟共享项目
2.3.1 馆际互借
馆际互借是图书馆联盟资源共享的最传统项目。
1992年, JULAC与DHL( 速递公司) 签订了一项文献速递协议, 由速递公司负责在每个工作日( 周一至周五) 运送八所大学之间的馆际互借书本及复印文件。此外, JULAC有一项ULAC的通用借书证(JULAC Library Card) 服务,教学及相等职级行政人员、 研究员、 研究生、 最后一年本科生(期限 3 个月, 仅限于文章复印) 均可申请办理此证。持此通用借书证的读者可以办理馆际互借, 借阅八所高校图书馆的藏书,享受代还书服务,也就是说用户在甲馆借的书可以在甲馆及甲馆以外的任何其它联盟成员馆归还,这样就减轻了教职员及研究生路途的劳顿之苦, 大大方便了读者。
广州地区高校图书馆馆际互借也是开展最早的合作项目之一。它分通用借阅和通用阅览二种形式。通用借阅证的发放对象是十校教师和博士研究生,凭通用借阅证可到除本校以外的其他九校图书馆借书或阅览,图书借阅册次是3册,借期30天。通用阅览证的发放对象是十校在读硕士研究生、三/四年级本科生,凭证可到除本校以外的其他九校图书馆阅览室阅览。
广州地区十校的馆际互借没有提供物流或运送服务,读者必须亲临拥有所借文献的成员馆,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十校馆际互借服务水平的提高。十校图书馆应通过不断丰富服务手段来充分发挥十校图书馆的馆藏利用价值。
2.3.2 文献传递
JULAC提供文献传递服务,通过图文传真传送急需的文章复印本或者通过文件传送软件 Ariel( 由美国研究图书馆协会编制) 以电子形式传送文章复印本。除了 JULAC通用证和代还书服务以外,2005年 9 月, 在 UGC的资助下(资助经费是由 JULAC八所成员馆联合起来申请得到的)开展了一项不同于以往的以用户为主导的文献传递服务—— —香港高校图书馆联网( Hong Kong Academicibrary Link ,HKALL, 简称“ 港书网” ) 。HKALL服务在所有成员馆中推广。博士论文,区域性联盟。
广州地区高校图书馆联盟专门建设一个区域平台,整合广州地区十所高校图书馆的文献资源,学科资源全面、互补性强,覆盖了文、理、工、农、医成为广东省较为全面的文献资源保障网。该平台充分发挥了地域优势,通过文献传递的方式,实现了区域内资源的共知、共建和共享,为广州地区高校师生的教学、科研提供了全面的文献保障服务。博士论文,区域性联盟。博士论文,区域性联盟。对8亿页的中文图书全文进行全文检索,包括290万种中文图书(占国内已出版的中文图书的95%以上), 1.9亿条中外文图书、期刊、学位论文、会议论文、专利、标准等元数据,让读者足不出户就可以发现、了解、获取文献信息。博士论文,区域性联盟。
2.3.3 合作采购
高校图书馆肩负为教学与科研服务的任务,要求其馆藏资源的发展深广度兼具。博士论文,区域性联盟。然而,任何一所图书馆在经费与馆藏空间限制下,都无法独立提供所有图书资料,高校图书馆自然也无法超越这一障碍。因此通过合作馆藏发展,发挥文献购置经费的最佳效益,对高校图书馆来说尤为重要和迫切。
JULAC在合作采购方面是由合作发展委员会CDC负责合作购买数字资料,它代表JULAC 成员馆与出版商进行谈判,至于其他诸如支付、解决存取数据等问题则由每个成员图书馆自己处理。值得一提的是与其他一些区域性联盟不同,CDC 尽管没有运作资金与管理人员,但所有的合作和磋商却得以完全依靠其成员馆的努力顺利实现。经费由成员均摊, 成员人数越多, 每个成员图书馆所分摊的费用越低。
广州地区高校图书馆联盟外文数字资料主要是参加CALIS的集团采购,对外文期刊则进行协调订购。主要根据各校的专业特色统一规划, 分工收藏, 实现优势互补, 在整理各馆订购资料的基础上, 每年在期刊征订前召开一次协调订购会议,对每一种复份刊物确定1-2 家订购, 其他馆可根据经费并结合利用率情况决定是否订购; 讨论各馆停订刊物和新增刊物的意见, 避免新的重复增订和漏订。如华南理工大学把采购重点放在化学化工、材料能源、金属加工、机械电子、轻工食品、交通建筑等方面;而华南师范大学把订购重点放在人文社会科学、数学上;暨南大学把重点放在经济管理、生物医学上;华南农业大学把重点放在农林方面。[5]广州地区高校图书馆通过多年的合作分工收藏, 减少重复和遗漏订购, 扩大了学科覆盖面, 突出了各馆的专业特色, 走出了因刊价高、订购费紧缺,图书馆个体收藏功能相对减弱的困境。
可以说在合作馆藏发展方面,JULAC和广州地区高校联盟是各具特色。
2.2.4 合作贮存
JULAC有一个合作馆藏贮存方案,也叫联校科研档案馆(Joint University Research Archive),这是一个合作式的科研馆藏贮存计划,用来贮存JULAC高校图书馆的独有副本,能为每所高校馆藏存贮节省空间,预计收藏量达600万册图书。该项目由香港政府提供经费,预计成本为1亿2500万港币,将于2013年建成。联校科研档案馆采用自动化的贮存和提取技术,所有JULAC图书馆的孤本图书必须存放在这里。
地区高校图书馆联盟作为一个松散型的联盟,由于没有上级组织机构进行这方面的牵头,因此其馆藏仍然上各自为阵的,因此也没有一个专门的贮存档案馆,但资源可以在广州地区高校图书馆联盟平台上共享。
3 总结
通过比较,我们可以发现二个地区性高校数字图书馆联盟从联盟历史、联盟形式、合作项目等方面的各有优劣。从历史来说,JULAC成立时间更早,从形式来说JULAC的组织更完善,广州地区高校联盟相对来说比较松散。从合作项目上来说各有优劣,一、实现通借通还,我们应该向香港的高校数字图书馆联盟学习,用户在甲馆借的书可以在甲馆及甲馆以外的任何其它联盟成员馆归还,这样就可以大大地方便读者。二、合作采购数字资源上目前我们比较欠缺,但在纸本期刊的采购上我们更有优势。三、合作贮存我们还需要加强。博士论文,区域性联盟。四、资源共建共享、文献传递方面,我们已经走在前列。如何充分利用地缘优势,从管理上突破国内图书馆小而全、各自为政的管理模式,借鉴香港经验,搭造一个有统一标准、有制度保障的资源整合平台, 在此基础上建设一个良好的运行机制, 是广州地区高校图书馆和我国其他地区性高校数字图书馆联盟值得研究的课题。
[参考文献]
]JULAC[EB/OL].[2009- 12- 10].http: // Julac.org/index.
目前我国会计论文主要分为学术论文和毕业论文。学术论文又称科研论文、研究论文、专题论文,是会计学界和从事会计工作的专业人员及科研人员总结科研成果,送交国际、国内学术刊物、学术出版社或学术会议发表或宣读交流的论文。
毕业论文主要是指学位论文。在我国,接受高等教育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毕业前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亲手完成论文写作。学位论文是各类毕业生或同等学历人员为申请授予相应学位而写出的论文,即学士论文、硕士论文、博士论文等。对于学士论文,要求能较好地运用所学基础知识技能,解决不太复杂的课题;对于硕士研究生论文,要求能够充分地反映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对研究课题要有一定的见解;对于博士研究生论文,则要求反映作者渊博的知识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在该学科某一领域有独到的见解,在理论研究上有突破,形成创造性成果,对会计学科的发展有一定的推动作用。此外,毕业论文还包括在我国接受高等专科教育财经类学生的毕业论文。版权所有
二、会计论文作用和特点
(一)会计论文的作用
1.会计论文的写作是会计研究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会计研究的必要手段。随着我国会计改革的逐步深入和发展,广大理论和实务工作者及会计学者,紧密结合我国会计改革和发展的实际,围绕贯彻执行新《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通过撰写会计论文,对企业会计制度转轨和企业改革(如兼并、破产、关闭、出售、公司制改建、债转股、上市、股份合作制、企业集团)中的财务管理、资金成本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及建立有中国特色的会计理论与方法体系等方面,以及会计新领域(涉及金融衍生工具会计、人力资源会计、环境会计和社会会计等)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
2.会计论文是总结会计经济研究成果,进行学术交流,发展会计理论,以指导会计实践工作的重要工具。在我国,有上百家财经类期刊刊登会计论文。中国会计学会秘书处为了总结前一年度的会计理论研究成果,每年还组织前一年度会计学论文评选活动,并将获奖论文汇编成册出版,由此激发了广大会计工作者进行理论研究的热情,推动了会计理论的发展,并以正确的理论支持和指导会计改革深入进行。
3.写作会计论文是培养会计专业人才的有效途径,是考核会计专业人员和会计专业本科毕业生及研究生等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的重要依据。
(二)会计论文的特点
1.学术性。学术性即科学性,是指在论文中所表现出来的系统、严谨的理论体系。会计论文的学术性不仅表现在应用价值上,而且表现在理论价值上。主要表现为:
会计论文的写作目的是建设与发展会计学科领域,描述会计经济活动中某一新的现象、新的发现,对会计学科的发展具有实践上的价值;
在理论上,对新的发明和创造有深入的理性分析,运用已有的理论知识,通过严密逻辑推导,求得规律性认识,丰富原有理论体系或者建立新的理论体系。
一、会计论文的现状
目前我国会计论文主要分为学术论文和毕业论文。学术论文又称科研论文、研究论文、专题论文,是会计学界和从事会计工作的专业人员及科研人员总结科研成果,送交国际、国内学术刊物、学术出版社或学术会议发表或宣读交流的论文。
毕业论文主要是指学位论文。在我国,接受高等教育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毕业前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亲手完成论文写作。学位论文是各类毕业生或同等学历人员为申请授予相应学位而写出的论文,即学士论文、硕士论文、博士论文等。对于学士论文,要求能较好地运用所学基础知识技能,解决不太复杂的课题;对于硕士研究生论文,要求能够充分地反映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对研究课题要有一定的见解;对于博士研究生论文,则要求反映作者渊博的知识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在该学科某一领域有独到的见解,在理论研究上有突破,形成创造性成果,对会计学科的发展有一定的推动作用。此外,毕业论文还包括在我国接受高等专科教育财经类学生的毕业论文。
二、会计论文作用和特点
(一)会计论文的作用
1.会计论文的写作是会计研究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会计研究的必要手段。随着我国会计改革的逐步深入和发展,广大理论和实务工作者及会计学者,紧密结合我国会计改革和发展的实际,围绕贯彻执行新《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通过撰写会计论文,对企业会计制度转轨和企业改革(如兼并、破产、关闭、出售、公司制改建、债转股、上市、股份合作制、企业集团)中的财务管理、资金成本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及建立有中国特色的会计理论与方法体系等方面,以及会计新领域(涉及金融衍生工具会计、人力资源会计、环境会计和社会会计等)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
2.会计论文是总结会计经济研究成果,进行学术交流,发展会计理论,以指导会计实践工作的重要工具。在我国,有上百家财经类期刊刊登会计论文。中国会计学会秘书处为了总结前一年度的会计理论研究成果,每年还组织前一年度会计学论文评选活动,并将获奖论文汇编成册出版,由此激发了广大会计工作者进行理论研究的热情,推动了会计理论的发展,并以正确的理论支持和指导会计改革深入进行。
3.写作会计论文是培养会计专业人才的有效途径,是考核会计专业人员和会计专业本科毕业生及研究生等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的重要依据。
(二)会计论文的特点
1.学术性。学术性即科学性,是指在论文中所表现出来的系统、严谨的理论体系。会计论文的学术性不仅表现在应用价值上,而且表现在理论价值上。主要表现为:
会计论文的写作目的是建设与发展会计学科领域,描述会计经济活动中某一新的现象、新的发现,对会计学科的发展具有实践上的价值;
在理论上,对新的发明和创造有深入的理性分析,运用已有的理论知识,通过严密逻辑推导,求得规律性认识,丰富原有理论体系或者建立新的理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