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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校毕业论文8篇

时间:2023-03-16 15:51:54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音乐学校毕业论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音乐学校毕业论文

篇1

一、德国音乐教师教育的优良传统

德国的音乐教师教育起始于19世纪初期,20世纪60年代后逐渐发展形成完善的音乐教师教育体系,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一些音乐教师教育的优良传统。包括:

1 双轨制与分级培养模式

德国的音乐教师教育分为两大类:普通学校音乐教师教育、音乐学校教师以及私人专科音乐教师教育。它们在培训机构、培养模式和就业出路等方面都各不相同,形成了各自的特色,笔者称之为音乐教师教育的“双轨制”。普通学校音乐教师教育采取分级培养:

小学音乐教师(专业名称:LehramtMusik an Grundschulen=L1):

中学音乐教师(专业名称:LehramtMusk an Haupt-und Realschulen=12);

高中音乐教师(专业名称:LehramtMusik an Gvmnasien=L3);

特殊学校音乐教师培养(专业名称:Lehramt an Sonderschulen=L5)

其中L1、L2一般由大学音乐教育系/学院、教育学院音乐系培养,L3由专业音乐学院培养,L5一般由有特殊教育专业的教育学院和专业音乐学院共同培养。它们在内容和结构上类似,但具有不同的学习重点和职业指向。当然这也只是大体分工。在有些州也有例外。

2 “多能”目标与“多专业性”

德国中小学规定,每位教师必须具备执教两门学科的能力。2004年。德国文化部颁布的“教师教育标准”,明确指出学校教师应有“授课、教育、评价、革新”四个方面的能力,不仅要上好课,还要对学校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因此,德国教师教育具有“多能”目标与“多专业性”的培养特点,强调学生在大学学习期间除了第一专业之外,必须再选择至少一门其他学科作为第二专业,小学教师甚至要求有两门副专业。

音乐教师教育也不例外。学生不仅要选择分级的音乐教师专业。还得选择一到两门其他学科,如果是在专业音乐学院就读,后者常常需要到其他大学同时修读。其课程可以分为三大块:音乐以及音乐教育、第二专业、教育科学。其中第一块内容由学生注册的音乐院校执行,其培养目标定位于使未来的音乐教师具有艺术的、学术的和专业教育教学的才能,课程设置围绕着三大块内容,包括表演艺术实践领域、学校音乐教育教学实践领域、音乐基础理论与学术研究领域。

3 严格的国家教师资格制度

德国实行严格的国家教师资格制度,以保证在教育民主下的教育质量。普通学校的音乐教师教育分两阶段进行:(1)大学修业阶段,学习音乐教育专业和另一门自选学科,毕业考试为“第一次国家考试”;(2)作为见习教师的学习阶段。含学校教育教学见习、实习以及在教师指导下的研讨,两年内递交论文并通过教学实践测评和“第二次国家考试”,方可获得教师资格证书,成为正式教师,享受国家公务员待遇。传统的德国教育观念强调学校实践能力在教师工作中的重要性,体现了德国从政府到学生本人对教师职业选择的严肃性――因为教师是培养人的职业,国家的前途与命运维系在教育的成果之上,学生一旦选择教师专业,就得遵从规定,付出比其他大学专业多两年的学习时间。

事实上,德国的教师教育还有第三阶段,即入职后的继续进修。这是学校教师的义务,进修的内容一般包括三个方面:继续强化本学科专业知识、更新教育科学知识以及增进对当前社会新问题的认识。全国也形成了教师进修的完善网络,这些信息通过网页、专业期刊等广而告知,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和需要自愿选择。

二、当前改革的焦点

德国教师教育领域的改革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就已经开始。在这场历时10多年的全面变革中,音乐教师教育领域的上述优良传统被全面继承下来,各校改革的焦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学制变革

“博洛尼亚进程”要求在欧洲实行统一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制度,撼动了德国高教体系的核心――德国的高等教育长期以来只有硕士和博士两种学历层次,没有学士学位,学生大学毕业获得第一个学位的学习时间明显长于其他国家。改革意味着要将原有的一贯制的硕士学习分为“学士、硕士”二级学制,主要目的是为了学生就业和继续深造组合的灵活性以及与国际接轨的对等转换。学士学位毕业者具有立即进入就业市场的资格,或者有权选择继续攻读硕士。德国政府与教育界一方面支持学制改革,另一方面坚持认为,为保证教育质量,作为学校教师必须至硕士毕业才能入职。

2 课程重组

新学制的建立。不仅仅在学习时间上有变化,更在学习结构与内容上要有调整。音乐教师教育领域的课程改革具有以下特点:

(1)以“模块化”课程设置使学习计划清晰化。不同课程模块的设计,聚焦于学生作为未来的学校音乐教师必须掌握的各项基本能力,每一个模块由多种不同形式的教学活动组成,有必修和选修课程,其共同目标在于传授与形成某一共同的能力。这样的模块化课程设置,将具有共同能力目标的课程归类,有利于学生能力的形成,也给学生提供更大的空间来相对自由地选课。这些模块按照不同的难易程度设置在不同的学习时段,使学习计划更清晰。

(2)以丰富多样的教学形式保证学生能力的形成。德国高等音乐教育有几种基本的课程形式:个别课、小组课、集体大课、练习课、研讨课。尤其是大量的研讨课,一般采用专题研究的形式,以学生作报告和讨论为授课基础,教师只起指导和补充作用。这种课堂形式对于培养学生独立的研究能力、思辨能力与课堂表达能力大有裨益。

比勒菲尔德大学教授克劳森提出了另外四种教学形式:“理论课”要体现跨学科性,是与音乐学合作的教学形式;“学术性的参观旅行”(例如参观博物馆或音乐节)可以使学生通过亲身经历开阔视野;“工作坊”则让学生亲自尝试与体验各种音乐,可以邀请校外专家或由本校教师主持,以专题的形式集中在某一时段进行,学生至少要根据兴趣选择参加两个;“项目设计”则主要与教育教学挂钩,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这些教学形式已经在众多的音乐院校中实行,对于打破

刻板的课堂,调动学生学习兴趣和培养学生的实际能力很有益处。

(3)以“学分”量化课程的学习量。学分取代了德国高校以前的“周学时”(以每门课程每周的上课时间为标准计算),以学生完成课程学习所需要的总时间为计算标准,一个学分的分值大约相当于30个小时的工作量,包括听课、课前预习和课外作业、图书馆查阅资料以及考试的时间均应计算在内。

音乐教师教育至硕士毕业必须完成最低300学分,包括音乐教育主专业、自选的第二学科、教育科学、实习、毕业论文等。这被视为从以教师的教学为中心向以学生的学习为中心的转变,体现了现代教育理念。

(4)强化学校音乐教育教学实习与加强教育科学理论。学制改革后,“学校音乐教学实习”以及“学科教学法”等模块占有较大的比重,分散在学士学习阶段和硕士学习阶段。例如波茨坦大学音乐教师教育专业的学习章程中规定:学士阶段的实习包括三种形式――在第一或第二学期定期到学校见习、学习教育学/心理学等实习理论、学校短期实习;硕士阶段有四个月的驻校实习,包括教学法、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学习和课堂教学实践。此外,有关教育科学的理论课程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其出发点在于,未来的教师应当具有坚实的教育科学基础,能够对教育和教学实践问题进行具有教育学术性的思考和论证。

3 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的变化

教师教育分大学修业和学校见习两阶段的传统在改革中被继承下来。焦点在于音乐教师教育第一阶段与第二阶段的关系及如何改革,以及大学修业期间的专业教学法知识是否切合教师见习期间学校的教育教学实际。学校方面批评高校的知识太过理论化,没有考虑学校工作实际;高校则认为学生在见习教师阶段仅满足于从实践中得来的“Know how”以及被动适应所谓的学校管理,不可能大力推动教育的发展。一个理想的改革蓝图是,学校与高校放弃各自的成见,精诚合作,强调大学修业期间的实践部分以及教育科学、学科教学法的比重,克服教师教育中两阶段完全割裂的缺点,使它们有机结合,使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起来。有音乐教育家预言,尽管在音乐教师教育领域,迄今为止第一阶段被讨论的最多,但随着改革的深化,第二阶段的重要性将更加凸显,随着音乐文化、媒体技术的变化以及终身学习理念的普及,持续的进修也将成为学校音乐教师的必需。

三、启示与借鉴

以上德国音乐教师教育的优良传统以及当前改革中的举措与困惑,对于中国音乐教师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不无启示。笔者认为主要在以下几方面可以借鉴参考:

1 音乐教师教育的双轨制与分级培养模式使培养目标明确

德国学校音乐教师教育实行分级培养模式是一亮点。这种做法使培养对象确定、培养目标明确,一方面有利于高校分别制定针对性强、清晰可行的培养方案,另一方面有利于学生各取所长。如果严格实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毕业生出路更明确,教师教育的就业市场也将更明朗化。

2 教师教育的“多专业性”规定有利于学生的能力发展与灵活就业

笔者以为,这种“多专业性”的规定将学生修业期间的关注焦点从喜爱的主专业同时引向其他领域,培养了广泛的兴趣,拓展视野,有利于其多方面能力的发展,也为将来的职业生涯提供了多样的可能性。例如在学校教育工作中,如果专职音乐教师开课不满工作量时,也有能力兼任其他课程的教学,而不至于胡乱应付。甚至可能出现由于教师编制问题,以音乐教师为“副业”,其他可执教学科为主业的情况。

3 强调实习与学校教学实践的国家教师资格制度保证教师质量

篇2

【论文摘 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作为培养我国音乐教育事业所需师资的工作母机——综合性大学音乐教育专业在为国家音乐教育事业做出很大贡献的同时,现行的音乐教育理念、内容、方法、手段和评估体系等各个方面显然已不能适应素质教育发展的要求,这种状况已严重影响综合性大学音乐专业教学质量及人才培养质量的有效提高,制约着我国学校音乐教育事业的发展。因而,音乐教育专业课程教学的改革不仅势在必行,更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地深化。我课题组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服务于基础教育,坚持应对社会需求,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在综合性大学音乐教育专业的教学中如何突出师范性,适应社会需求的培养目标,拓宽音乐教育专业课程的口径,如何改革音乐教育专业招生考试内容及方法,进而探索形成有别于传统音乐学院式的音乐教育专业教学体系等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课题,并进行了大胆的探索与实践,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作为培养我国音乐教育事业所需师资的工作母机——综合性大学音乐教育专业在为国家音乐教育事业做出很大贡献的同时,现行的音乐教育理念、内容、方法、手段和评估体系等各个方面显然已不能适应素质教育发展的要求,这种状况已严重影响综合性大学音乐专业教学质量及人才培养质量的有效提高,制约着我国学校音乐教育事业的发展。因而,综合性大学音乐专业课程教学的改革不仅势在必行,更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地深化。我院近年来,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服务于基础教育,坚持应对社会需求,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在综合性大学音乐教育专业的教学中如何突出师范性,适应社会需求的培养目标,拓宽音乐教育专业课程的口径,如何改革音乐教育专业招生考试内容及方法,进而探索形成有别于传统音乐学院式的音乐教育专业教学体系等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课题,并进行了大胆的探索与实践,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一、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明确教学改革的方向

为了更新教育观念,探索教学改革的方向与路子,我院两次举行“音乐教育专业教育教学改革讨论会”,分学科、分教研室就专业培养目标的定位、专业课程体系的整合、如何突出专业特点、拓宽专业课程的口径、如何提高综合性大学资队伍素质与水平等问题进行大讨论,针对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目标和任务,并根据新的形势要求,确定了教育教学改革的思路:

第一,提出树立培养“社会人”的全新的人才培养观,破除以往的高等音乐教育专业局限于培养“单位人”——学校对学生“三包”:包教、包管、包分配,结果助长了学生的惰性、依赖思想,造成学生竞争性弱、能力不强的做法。

第二,加强教育思想的创新,破除一些陈旧教育教学的观念、制度、做法,总结办学经验,开拓办学思路,大胆创新实践。

第三,不断提出新的、科学合理的目标,在办学规模、学科结构、人才培养模式、教育管理模式、管理机制上实现新的突破。

第四,在继承和发扬原有特色和优势的基础上,探索新的办学途径、办学手段,在稳步推进本科教育的同时,适度发展研究生教育,并以发展网络远程教育、继续教育、研究生教育、复合型的音乐教育为突破,努力培养更多更好的符合社会需要的音乐教育优秀人才。

第五,在强调理论知识学习的同时,突出综合能力的培养和提高。

第六,发挥优势和特点,加大对外交流合作、培养和造就既能吸收改造各国优秀文化成果,又能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新型人才。

二、综合性大学音乐教育专业培养目标的定位

面对国内外音乐教育的新形势,经过社会调查和到兄弟院校考察学习,我们对培养目标重新进行科学的定位:即能上好讲台、多能一专、先博而后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校音乐师资、社会教育机构师资以及为音乐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层次培养后备人才。我们不仅应当要求他们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过硬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牢固树立以素质教育为根本的教育观念;正确认识和把握学校音乐课程的性质、价值和培养目标;能深入地理解音乐课程的基本理念,还应要求他们具有健全的人格;高尚的情操;良好的审美能力、教育实践能力;一定的创新能力和综合能力等全面的素质。

培养目标紧扣“以人为本”的宗旨,教育教学是为了学生的一切学习,为了一切学生(面向全体)的学习,突出“人本主义”。

三、综合性大学音乐教育专业课程结构改革的思路——重新整合为与培养目标和规格相适应的课程体系

培养目标的定位决定了学科课程设置及课程结构的思路。考研了国内外综合性大学音教的最新动态,结合我院教学实际,我们提出了一个“深大高新宽全大课堂”的理念:“深”——深厚的基础;“大”——大量的信息;“高”——较高的实践能力训练;“新”——新的艺术视野;“宽”——拓宽的专业口径;“全”——全方位的知识、全面素质的培养。

1.探索有别于传统音乐学校的音乐教育专业的课程体系

客观来说,过去一个时期,由于对综合性大学音乐教育专业培养目标不明确,致使我们的专业课程教学出现过一些失误。我们发现,在教学上承袭和借鉴的基本上是普通音乐学院式音乐表演专业的一整套教学思想、内容、方法、质量观及评估机制,音乐技术课则长期沿袭传统“一对一”个别技能训练的教学模式……,这种教学模式虽对音乐理论、知识与技能训练的提高有着重要的作用,但由于音乐教育专业与音乐表演专业的培养目标不同、招生入学选才的取向也不一致,沿用这一模式,容易将音乐教育专业的教育教学变成了低水平地重复传统音乐学院专业培养模式了,这是不可取的。众所周知,音乐学院培养的主要是上好舞台的音乐表演人才和音乐创作人才,而音教专业则是培养上好讲台的音乐师资,目标不一致,教育教学就必须突出各自的特点,因此音乐教育专业只能是吸取传统音乐学院教学模式中有利于发展音乐教育专业的东西,而不能全盘照搬。

2.整合与培养目标、规格和教育教学规律相适应的课程体系

我们认为,一名合格的综合性大学音乐本科毕业生,从专业学习的角度来看,除必备的专业理论知识外,必须大大加强他们的实践能力——动口、动手、动体的能力。因此,根据国家教委《关于改革与发展艺术师范教育的若干意见》及《关于下发高等师范专科二年制(三年制)音乐(美术)专业学科课程方案(试行)的通知》精神,参照文化部印发的《全国高等艺术院校本科专业教学方案》,尤其是2001年国家教育部颁布了基础教育音乐的《音乐课程标准》之后,对应新的标准提出的教育教学新的理念、新课程的目标、新的教材、新的教学方法和新的评估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重新整合课程体系,设置了两大类课程:

第一大类是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公共文化课;

第二大类是专业课程,并将专业课程的结构分为四大板块:

(1)音乐基础理论及音乐创作、鉴赏知识板块: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基础和声、歌曲作法、曲式与作品分析、配器常识(含小乐队编配)、中外音乐史、音乐名著欣赏、民族民间音乐概论、电脑音乐制作等。

(2)声乐演唱知识与技能板块:声乐(集体课、小组课、个别课相结合)、合唱与指挥等。

(3)键盘演奏知识与技能板块:钢琴、手风琴、电子琴演奏、钢琴伴奏编配(含即兴伴奏)。

(4)音乐教育理论与艺术实践板块:教育学、心理学、中学音乐教育法、舞蹈、美术常识、艺术实践、教育实习、毕业论文写作等。

此外,为使学生的专长得到进一步发挥,知识面得到拓宽,还将选修课程逐步扩大到100余门,开设了作曲、音乐史论、音乐教育理论、音乐文学、各种器乐演奏、美术常识等选修课和有关讲座。

综上所述,我课题组课程改革的探索与实践,坚持了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服务于基础教育,坚持了应对社会需求,坚持了多能一专、先博后深、全面发展的培养目标,坚持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了突出师范性,坚持学习借鉴传统音乐学院式的音乐教育体系而有所突破创新……。应该看到,虽然在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培养21世纪高素质人才新的伟大工程等方面,音乐教育同样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前者也向后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而,综合性大学音乐专业课程教学的改革不仅势在必行,更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地深化,不断探索并形成有中国特色符合新时代要求的高等音乐教育专业教学体系。

参考文献

1 国家音乐课程标准.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5

2 潘懋元著.面向21世纪教育目标研讨会报告

篇3

【关键词】新教育理念 课程改革 实践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9682(2011)04-0013-02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作为培养我国音乐教育事业所需师资的工作母机――综合性大学音乐教育专业在为国家音乐教育事业做出很大贡献的同时,现行的音乐教育理念、内容、方法、手段和评估体系等各个方面显然已不能适应素质教育发展的要求,这种状况已严重影响综合性大学音乐专业教学质量及人才培养质量的有效提高,制约着我国学校音乐教育事业的发展。因而,综合性大学音乐专业课程教学的改革不仅势在必行,更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地深化。我院近年来,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服务于基础教育,坚持应对社会需求,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在综合性大学音乐教育专业的教学中如何突出师范性,适应社会需求的培养目标,拓宽音乐教育专业课程的口径,如何改革音乐教育专业招生考试内容及方法,进而探索形成有别于传统音乐学院式的音乐教育专业教学体系等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课题,并进行了大胆的探索与实践,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一、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明确教学改革的方向

为了更新教育观念,探索教学改革的方向与路子,我院两次举行“音乐教育专业教育教学改革讨论会”,分学科、分教研室就专业培养目标的定位、专业课程体系的整合、如何突出专业特点、拓宽专业课程的口径、如何提高综合性大学资队伍素质与水平等问题进行大讨论,针对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目标和任务,并根据新的形势要求,确定了教育教学改革的思路:

第一,提出树立培养“社会人”的全新的人才培养观,破除以往的高等音乐教育专业局限于培养“单位人”――学校对学生“三包”:包教、包管、包分配,结果助长了学生的惰性、依赖思想,造成学生竞争性弱、能力不强的做法。

第二,加强教育思想的创新,破除一些陈旧教育教学的观念、制度、做法,总结办学经验,开拓办学思路,大胆创新实践。

第三,不断提出新的、科学合理的目标,在办学规模、学科结构、人才培养模式、教育管理模式、管理机制上实现新的突破。

第四,在继承和发扬原有特色和优势的基础上,探索新的办学途径、办学手段,在稳步推进本科教育的同时,适度发展研究生教育,并以发展网络远程教育、继续教育、研究生教育、复合型的音乐教育为突破,努力培养更多更好的符合社会需要的音乐教育优秀人才。

第五,在强调理论知识学习的同时,突出综合能力的培养和提高。

第六,发挥优势和特点,加大对外交流合作、培养和造就既能吸收改造各国优秀文化成果,又能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新型人才。

二、综合性大学音乐教育专业培养目标的定位

面对国内外音乐教育的新形势,经过社会调查和到兄弟院校考察学习,我们对培养目标重新进行科学的定位:即能上好讲台、多能一专、先博而后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校音乐师资、社会教育机构师资以及为音乐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层次培养后备人才。我们不仅应当要求他们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过硬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牢固树立以素质教育为根本的教育观念;正确认识和把握学校音乐课程的性质、价值和培养目标;能深入地理解音乐课程的基本理念,还应要求他们具有健全的人格;高尚的情操;良好的审美能力、教育实践能力;一定的创新能力和综合能力等全面的素质。

培养目标紧扣“以人为本”的宗旨,教育教学是为了学生的一切学习,为了一切学生(面向全体)的学习,突出“人本主义”。

三、综合性大学音乐教育专业课程结构改革的思路――重新整合为与培养目标和规格相适应的课程体系

培养目标的定位决定了学科课程设置及课程结构的思路。考研了国内外综合性大学音教的最新动态,结合我院教学实际,我们提出了一个“深大高新宽全大课堂”的理念:“深”――深厚的基础;“大”――大量的信息;“高”――较高的实践能力训练;“新”――新的艺术视野;“宽”――拓宽的专业口径;“全”――全方位的知识、全面素质的培养。

1.探索有别于传统音乐学校的音乐教育专业的课程体系

客观来说,过去一个时期,由于对综合性大学音乐教育专业培养目标不明确,致使我们的专业课程教学出现过一些失误。我们发现,在教学上承袭和借鉴的基本上是普通音乐学院式音乐表演专业的一整套教学思想、内容、方法、质量观及评估机制,音乐技术课则长期沿袭传统“一对一”个别技能训练的教学模式……,这种教学模式虽对音乐理论、知识与技能训练的提高有着重要的作用,但由于音乐教育专业与音乐表演专业的培养目标不同、招生入学选才的取向也不一致,沿用这一模式,容易将音乐教育专业的教育教学变成了低水平地重复传统音乐学院专业培养模式了,这是不可取的。众所周知,音乐学院培养的主要是上好舞台的音乐表演人才和音乐创作人才,而音教专业则是培养上好讲台的音乐师资,目标不一致,教育教学就必须突出各自的特点,因此音乐教育专业只能是吸取传统音乐学院教学模式中有利于发展音乐教育专业的东西,而不能全盘照搬。

2.整合与培养目标、规格和教育教学规律相适应的课程体系

我们认为,一名合格的综合性大学音乐本科毕业生,从专业学习的角度来看,除必备的专业理论知识外,必须大大加强他们的实践能力――动口、动手、动体的能力。因此,根据国家教委《关于改革与发展艺术师范教育的若干意见》及《关于下发高等师范专科二年制(三年制)音乐(美术)专业学科课程方案(试行)的通知》精神,参照文化部印发的《全国高等艺术院校本科专业教学方案》,尤其是2001年国家教育部颁布了基础教育音乐的《音乐课程标准》之后,对应新的标准提出的教育教学新的理念、新课程的目标、新的教材、新的教学方法和新的评估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重新整合课程体系,设置了两大类课程:

第一大类是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公共文化课;

第二大类是专业课程,并将专业课程的结构分为四大板块:

(1)音乐基础理论及音乐创作、鉴赏知识板块: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基础和声、歌曲作法、曲式与作品分析、配器常识(含小乐队编配)、中外音乐史、音乐名著欣赏、民族民间音乐概论、电脑音乐制作等。

(2)声乐演唱知识与技能板块:声乐(集体课、小组课、个别课相结合)、合唱与指挥等。

(3)键盘演奏知识与技能板块:钢琴、手风琴、电子琴演奏、钢琴伴奏编配(含即兴伴奏)。

(4)音乐教育理论与艺术实践板块:教育学、心理学、中学音乐教育法、舞蹈、美术常识、艺术实践、教育实习、毕业论文写作等。

此外,为使学生的专长得到进一步发挥,知识面得到拓宽,还将选修课程逐步扩大到100余门,开设了作曲、音乐史论、音乐教育理论、音乐文学、各种器乐演奏、美术常识等选修课和有关讲座。

综上所述,我课题组课程改革的探索与实践,坚持了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服务于基础教育,坚持了应对社会需求,坚持了多能一专、先博后深、全面发展的培养目标,坚持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了突出师范性,坚持学习借鉴传统音乐学院式的音乐教育体系而有所突破创新……。应该看到,虽然在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培养21世纪高素质人才新的伟大工程等方面,音乐教育同样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前者也向后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而,综合性大学音乐专业课程教学的改革不仅势在必行,更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地深化,不断探索并形成有中国特色符合新时代要求的高等音乐教育专业教学体系。

参考文献

1 国家音乐课程标准.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5

2 潘懋元著.面向21世纪教育目标研讨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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