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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工程8篇

时间:2023-03-16 15:51:49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民生工程,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民生工程

篇1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建立健全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市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定期会商解决民生工程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今年,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先后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全市民生工作,对加快民生工程进度、落实好民生工程政策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细化目标任务。制定《2014年九项民生工程及30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细化和明确了每个项目的年度目标、工作内容和时间进度;出台《市2014年民生工程目标考核实施细则》,并与各责任部门和乡镇(街道)分别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市级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及具体责任人,形成了“人人肩上有指标、千斤重担一起挑”的工作格局。三是强化督查考核。把民生工程日常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改年终突击式检查为常态化检查,全面掌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对工程进度缓慢或有问题的项目,及时给予通报和纠正,全力确保民生工程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科学规划,精心实施

一是突出项目谋划。坚持早构思、早部署、早启动,在去年底就开始谋划今年民生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初步确定了社会养老、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等重点内容。省和市目标任务下达后,我市对具体项目进行了调整,最终确定了九大项民生工程和30件民生实事。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民生工程月调度、季例会工作制度,健全民生工程任务提示单制度,坚持每个月通报工作进度,定期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具体问题。积极改进民生工程项目沟通协调机制,由单向协调改为多向互动式协调,形成工作推进的更大合力。三是规范项目管理。修订完善《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项目公示制、项目招投标制、项目质量管理制、项目工程审计制“四项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坚决杜绝项目实施中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民生工程“民办、民管、民受益”。

三、突出特色,创新推动

篇2

*年,省委、省政府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高度重视民生,关注民生,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大力实施民生工程,坚持“四个倾斜”,即坚持新增财力向基层倾斜、向农村倾斜、向困难群众倾斜、向社会事业倾斜;努力实现“四个全覆盖”,即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全覆盖,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全覆盖,城乡义务教育免学杂费和贫困生资助政策全覆盖,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制度全覆盖;突出就业、养老、低保、医疗、教育、住房、扶贫、人民生产生活八个重点,投入47亿元资金,办好52件实事,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从实施情况看,全省民生工程的目标已全面完成,多项目标超额完成。实施民生工程,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和衷心拥护,进一步改进了干部作风,密切了干群关系,促进了社会和谐。

(一)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就业持续扩大。

到12月底,全省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7.1%;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2.5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25%;困难群体再就业4.5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50%;城镇就业率达到94.68%,为历年最高。

一是基本实现了“零就业家庭”就业目标。全省已累计安置“零就业家庭”就业18609户,就业安置率达到100%,成为全国8个全部“零就业家庭”实现至少一人就业的省份之一。

二是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到12月底,全省跨省劳务输出590.9万人,同比增加28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5.5%;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46.03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2.3%;省内新增转移就业29.68万人,其中向工业园区企业转移就业23.61万人。

三是以小额担保贷款推动全民创业。1-12月份,全省发放小额贷款21亿元,同比增长80.7%,完成全年任务的210%,预计全省累计发放贷款将突破42亿元,累计直接扶持个人创业9.59万人,带动就业28.42万人。

(二)建立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

一是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预计全省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67.5万人、403万人、251万人、248万人、135万人,五项保险基金征缴总额首次突破100亿元,达到115亿元。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对108.5万名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进行了调整,月人均增加86元,月人均养老金达到770元。

二是社会救助体系更加完善。至12月底,全省享受城市低保对象895322人,发放低保金99934.25万元,平均月人均补差达到93元。全省保障农村低保对象993713人,发放低保金40556.53万元,平均月人均补差达到34元。农村五保老人已集中供养180384人,集中供养率达80%。

三是着力解决困难群体社会保障问题。积极探索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全省确定5个设区市、8个县区为试点地区,到12月底,全省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预计分别达到32万人和4.8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6.7%和240%;对未参保的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建立生活补助制度,按月人均200元的标准给予养老生活补助,有效缓解了这一群体的生活困难;省财政安排4000万元,对国有农场、林场、水利困难企业事业单位未纳入养老保险范围的退休职工,采取“补差”方式,对个人月均生活费低于260元的提高到260元/月;积极推行“两田制”,建立农垦企业农工参加养老保险的正常缴费机制。

(三)建立了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提高了全民的健康水平。

一是1-12月份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达到403.29万人,完成年目标任务的113.6%;国有困难企业参保96.82万人,完成年目标任务的138.3%;城镇职工工伤保险参保248.48万人,完成年目标任务的108.03%。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39.67万人,完成年目标任务的132.23%。

二是全面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共筹集资金2.15亿元,其中财政补助资金1.37亿元,个人自缴0.78亿元,用于城镇居民参保,其中低保对象、国有农林水困难企事业单位和城镇大集体企业中未参加医疗保险的退休职工,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由财政全额负担参保费用。到12月底,全省参保人数达到339万人,覆盖率达到53%,已有48.37万城镇居民享受了医疗保险待遇。从7月1日起,在全国率先向城市居民发放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券301万张,资金总额6800万元。

三是大力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省开展新农合的县(市、区)达到80个,覆盖全省农业人口的89.64%,参合农民2493.31万人,参合率87.47%,居全国前列。1-12月份,共筹集资金12.96亿元,其中农民自缴2.73亿元,拨付财政补助资金10.23亿元。全省共补助参合农民348.15万人次,使用资金7.53亿元,基金使用率为85.6%,有效提高了农民医疗保障水平

四是重点突出城乡医疗救助。1—12月份,城市医疗救助117.2万人次,救助病种12种以上,发放救助资金20896.49万元,资金使用率90.88%。农村医疗救助141.04万人次,救助病种12种以上,发放求助资金24674.72万元,资金使用率98.02%。

五是大力破解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险问题。采取统筹账户和住院医疗保险的形式,把国有和国有控股已关闭破产、改制企业及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纳入医疗保险范围,全省共安排6.2亿元补助资金。

(四)优先发展教育,为全省人民提供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和条件。

一是对城乡义务教育实行“两免一补”政策。从*年春季学期起,各级财政共安排19.93亿元(中央财政10.68亿元,省财政7.75亿元,市、县财政1.5亿元),为570万名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生全面免除了学杂费,为136万困难家庭学生免费提供了教科书,为33.76万名贫困家庭寄宿生补助了生活费。

二是对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行资助。安排资金3.1亿元,资助所有全日制中职一、二年级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8.3万名,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尽快走上就业岗位。建立了“普通高中贫困家庭学生政府助学金”制度,安排资金5828万元,资助学生7.28万名,约占公办普通高中在校生的10%。建立了“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制度,安排资金7821.5万元,资助学生1.56万名,约占当年考入公办普通高校新生的10%。

三是对高等教育建立了“奖、贷、助、补、减”等一系列资助政策体系。1—12月份,全省累计为3.09万名学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安排了励志奖学金0.57亿元,资助品学兼优大学生2.31万名;安排国家助学金1.67亿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16.75万名;安排国家奖学金1091万元,资助品学兼优大学生1364名;安排临时性生活补贴1577万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78.9万人。

(五)积极推进经济适应住房建设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大力改善群众居住条件。

一是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取得重要突破。1-12月份,全省经济适用住房完成投资、新开工面积等指标与去年同期比增长均超过150个百分点,取得重大突破,开工面积214.7万平方米,完成目标任务的101.75%。全省经济适用住房受益家庭共有27329户,完成年目标任务的103.62%。

二是廉租住房的覆盖面不断扩大。目前,全省各设区市中心城区以租赁住房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等三种方式保障廉租住房的户数已达到32724户,完成年目标任务的109.21%。

(六)城乡居民生活实现新突破

一是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10000元,预计达到11080元,增长16%左右。

二是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4000元,预计达到4010元,增长11.9%。

三是农村道路硬化1万公里,行政村通油路、水泥路比例突破70%。

四是移民搬迁扶贫进展良好。全省落实移民对象51952人,落实集中安置点393个,预计到2008年春节前全部移民基本可搬迁入住。

二、2008年全省民生工程安排

2008年全省民生工程,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从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统筹兼顾、创造条件、积极有序、办好实事”的原则,继续坚持“四个倾斜”,实现“四个全覆盖”,突出解决好教育、就业、养老、低保、医疗、住房、扶贫、人民生产生活等八个重点;新增50亿资金,办好60件实事,努力使全省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

(一)继续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1.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5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9万人,“4050”人员就业3.5万人。

2.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48万人,其中省内转移30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84万人,其中省内工业园区定向培训32万人。

3.免费为下岗失业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城镇复员退伍军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及创业指导,促进他们就业。全省免费城镇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40万人。

4.继续以小额贷款为抓手,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发放小额贷款15亿元,增加5亿元。

5.继续做好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工作。继续实行免费培训、免费职业介绍等,使有能力和就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就业安置率达到100%。

6.积极推进残疾人就业。对14000名城乡残疾人进行职业培训就业;购买公益性岗位3500个。

(二)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

7.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重点扩大非公有制企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2008年全省城镇职工参加养老保险510万人,增长9.1%;工业园区企业职工参保50万人,增长25%;养老保险参保率为68%,同比提高5.5个百分点;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总量100亿元,增长20.5%。

8.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继续较大幅度提高城镇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从2008年1月1日,按月人均增加100元,调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省财政再增加安排1亿元资金,主要对收支平衡缺口大的县(市、区)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进行适当补助。

9.推进失业保险市级统筹试点,逐步提高失业保险统筹层次和抗风险能力,失业保险参保260万人,基金征缴4.9亿元。

10.进一步扩大城镇职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参保职工达到260万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50万人,基金征缴总额2.2亿元。

11.省财政新增安排2亿元,资助农垦企业务农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对农垦企业基本运转及2004年以后新增的离退休人员给予适当补助。

12.扩大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点范围,争取被征地农民参保人数达到6万人。

(三)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13.提高城市低保对象的补助标准。将城市低保对象财政月人均补差标准提高10元。

14.扩大农村低保人数,提高补助标准。将全省农村低保保障人数由100万人扩大到150万人,同时,财政月人均补差标准提高5元。

15.增加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人数,将集中供养率提高到80%以上。所需资金由省与县(市、区)两级按规定负担比例落实。

16.省财政安排1亿元对农村低保户和分散供养五保户住房维修改造进行补助。

17.增加农村离任老村支书、村主任生活补助1000万元,省财政总量达到2000万元。

18.完善城乡临时救助制度,提高对因临时性、突发性事件造成生活困难群众救助能力。

19.省财政增加安排2500万元,继续提高国有农场、林场、水利困难企事业单位中未参加养老保险且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低的退休职工的生活补助水平。

20.继续根据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符合政策规定并经确认的扶助对象,每年发给600元奖励扶助金。

21.加快建设省级重度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新建一批儿童福利院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22.增加救灾救济专项资金2500万元,省财政总量达4000万元。

(四)建立基本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体系。

23.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参保职工达到410万人,其中国有困难企业参加医疗保险90万人,工业园区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35万人,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20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27亿元。

24.进一步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省城镇居民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参保人数达到638万人,城镇居民中低保人员和重度残疾人参保率达到100%。

25.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全省有农业人口的县(市、区)全面实行新农合制度,力争参合农民达2700万人,人均筹资标准由50元增加到90-100元,统筹基金使用率达到75%,参合农民住院一次报账率达到90%。

26.对农村独女和二女结扎户家庭成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承担费用由财政负担。

27.继续实行城乡医疗救助。扩大农村医疗救助范围。将农村低保新增的50万人纳入农村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范围,省财政新增安排资金5500万元,市和县(市、区)新增配套资金2500万元,资金使用率达到80%;城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市级配套资金2657万元,县级配套资金5000万元,资金使用率达到80%。

28.对全省儿童一类疫苗实行免费接种。在免费接种5种疫苗预防7种疾病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逐步扩大至14种疫苗预防15种疾病,确保全省以乡为单位,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费接种率达100%。

29.继续抓好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券的实施。向全省城市居民中的60岁以上老年人、0-3岁儿童、孕产妇、35-60岁妇女、低保对象、残疾人等六类人群,发放公共卫生服务券500万张,让更多的城镇居民免费享受公共卫生服务。

30.积极推进10万名残疾人康复。对2000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对2000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药物医疗救助,对1000名贫困肢残人装配假肢,对500名贫困聋儿提供言语康复训练,对60000名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

31.提高1-6级伤残军人和在乡老战士医疗保险资金统筹标准。

32.继续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省50%村卫生室(所)、60%乡镇中心卫生院、70%县级综合医院、55%县级中医院、60%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达到国家建设标准。

33.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全省80%县级疾控机构实验室疾病检测检验能力达到国家建设标准。

34.深化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督,使次均门诊、住院费用继续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35.开展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和药品快速检测工作。配合新农合全覆盖,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在全省开展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购置药品快速检测设备,保证广大参合农民能够及时、方便地得到安全有效的药品。

(五)积极推进济困助学。

36.为全省城乡560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同时,对20万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比照公办学校免除学杂费和教科书费的标准对学生个人进行补助。

37.为全省34.5万名城乡义务教育阶段经济困难家庭寄宿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

38.为全省7万名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经济困难家庭学生提供政府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

39.为所有全日制中职学校(含职业中学、职业中专、普通中专、成人中专、高职学校中职学生、技工学校)在校38.3万名农村学生和城市经济困难家庭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1500元。

40.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制度。奖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别优秀的学生,学生人数为1364名。

41.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制度。奖励资助普通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为在校学生总数的3%,约2.3万名。

42.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制度。资助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为在校学生总数的20%,约15.6万名。

43.为本省考入大学的经济困难家庭学生提供政府资助,学生人数约1.56万名,资助标准为每生一次性补助5000元。

44.对盲、聋、哑等特殊教育学校进行补助,省财政新增3000万元。

45.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进行维修改造。省财政继续安排4000万元,连同中央补助、市(县、区)配套资金共3.23亿元,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机制。

46.对县(市、区)中小学教师津贴补贴专项补助和对边远地区教师发放特殊津贴。省财政增加安排3亿元,总量达6亿元,对县(市、区)中小学教师津贴补贴专项补助。同时,省财政新增安排1亿元,鼓励教师到条件艰苦的山区、库区、湖区等边远地区教学。

(六)继续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完善廉租房制度。

47.扩大廉租住房,实现“应保尽保”。全省城市廉租住房保障目标达到4万户以上。新建廉租住房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各设区市中心城区廉租住房,保障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年的基础上扩大1平方米,并实现应保尽保;所有县城人均居住面积6平方米以下的低保家庭实现廉租住房应保尽保。落实廉租住房配套资金,确保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地方财政年度预算,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低于10%。安排资金5000万元,对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进行专项补助。

48.继续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设区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新开工面积,达到162万平方米,受益户数2.3万户以上。

49.积极稳妥地探索微利商品房的建设、供应办法,努力提高其他低收入阶层住房保障能力。

(七)继续推进扶贫开发。

50.继续抓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安排财政资金1.8亿元,帮助全省1800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实施村级扶贫规划,覆盖农村人口381万人,其中贫困人口43万人。

51.继续开展移民搬迁扶贫。将移民搬迁扶贫工作扩大到41个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县,全年移民搬迁5万人,筹集资金1.75亿元用于移民建房补助。

52.开展产业化扶贫。安排1000万元项目贷款贴息资金和1050万元扶贫到户贷款贴息资金,用于扶持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发展和产业化基地建设。

53.开展社会扶贫。在70%以上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中安排1个以上的部门或单位帮扶;组织8万名党员干部结对帮扶8万户贫困户;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参与扶贫开发。

(八)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54.确保农村安全饮水。安排投资4亿元,解决10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让群众喝上放心水。

55.扩大农村使用沼气户数。新增农村沼气用户12万户,总数达到144万户。

56.继续推进农村文化“三项活动”。省财政安排1.2亿元,用于全省农民群众免费看电影、看演出、开展健康向上、富有特色的文化活动。其中每个行政村(17513个)每月放映1场电影、每个农村中小学(15864个)每年放映4场电影,共计划放映电影273612场。

57.实现村村通广播电视。安排1485.5万元,对2971个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实现全部通广播电视。

58.实现村村通宽带。安排2.2亿元,新增通宽带行政村3390个,使行政村宽带网络覆盖率达到80%以上。

篇3

近年来,文登市着力加强民生建设,市政协通过认识和把握人民政协工作的特点、规律、方式、方法,贴近群众所思、所想、所盼,做好查民情、为民言、解民难的工作,为建设“幸福文登”交上了一份“幸福答卷”。

重宣传、为民言、利民事

文登市政协在实践中认识到,坚持民生为本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内在要求,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各项工作,无论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还是参政议政、建言献策,都必须把关注民生、履职为民作为最高价值理念。

关注民生,就是从人民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问题入手,抓住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几年来,文登市政协提案中涉及民生方面的占56%,对全市的民生工程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针对文登市社会保障中存在的问题,于振湖委员提出“关于解决城镇无职业居民的劳保和医保问题”的建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并将其纳入全市民生工程建设体系。目前,全市已建立健全了多层次、广覆盖的养老医疗保障体系,城镇建有中心敬老院,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城区设立了几十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便民门诊,各镇办建起了高标准的卫生院,全市农村共建有460多个规范化卫生室,极大地方便了广大群众就医,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除了充分履行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职能外,文登市政协还以群众的所需所求为导向,实实在在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

文登市政协充分发挥人才荟萃、联系广泛的优势,挑选理论功底深厚的同志深入机关、企业、学校、社区等地,全体政协机关干部和全市政协委员发起了“民生工程从我做起”的口号,举行题为“和谐社会,民生工程从我做起”的报告会30余场,号召全市政协委员对身边的每一个变化,如修好一条路,疏浚一条河,建设一个文化广场,开放一个免费洗浴中心,等等,积极宣传,扩大影响,推动全市形成一种全民共同关注,共建和谐的局面。

市政协把“包村联户、强村富民”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主要内容,先后包扶侯家镇小洛村和高家村,筹资10多万元为小洛村安装自来水,解决了村民多年吃水难的问题;筹资20多万元为高家村改造自来水,硬化村路,大大改善了群众生活质量,受到了当地群众和社会的广泛好评。广大政协机关班干部和政协委员响应号召,积极行动起来,自觉为赈灾济困、捐资助学等社会公益事业慷慨解囊,奉献爱心。据不完全统计,仅去年以来,全市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为民办实事280多件,捐助资金310多万元。

山东省政协对民生工程进行调研指导,省政协调研组认为,文登市的民生工程建设,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经验做法值得研究推广。

以人为本才能更得民心,更有作为

工作中,我们认识到,政协要自觉地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为实现党的总任务、总目标服务,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围绕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来谋划推进政协工作。文登市政协选择党和政府重视、人民群众关心、政协有条件做好的课题,广泛深入察民情,充分发挥渠道畅通、联系广泛的优势,坚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了解人民的生产生活情况,体察他们的情绪,关心他们的疾苦,维护他们的利益,积极通过提案、信息和大会发言等形式,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为促进党政决策更好地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发挥积极作用。

篇4

一、工作任务及进展情况

(一)扶贫解困工程

计划生育奖励和特别扶助工作。2015年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2784人,每人每年为960元;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401人(其中伤残67人,每人每年3360元;死亡334人,每人每年4200元)给予扶助金。

(二)医疗卫生工程

1、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档案建档率93%

截止5月31日,全区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录入电子档案437237份,规范化电子档案建档率99.05%。

2、取消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财政补助比例20%

三人民医院(区医院)作为我区取消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指定医院,财政补助比例为25.18%,取消药品15%的加成销售,实行购进价格为销售价格。1-5月药品销售总额1315万元,按15%加成率为197万元,患者亨受到的优惠为197万元。

3、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80%

截止6月10日,孕检为2690人,覆盖率45%。

4、实行免费婚前体检(婚检率较2014年提高5%以上,即任务人数为3150对以上)。

截止6月10日,婚检为1738对(3476人)。

(三)民生大事

为“老幼病孕”等免费提供十一大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居民健康档案:截止5月31日,全区累计共建立健康档案441676份,全区建档率100%,录入电子档案437237份,电子档案建档率99.05%。

健康教育:截止5月31日,各单位更新宣传栏34版,开展主题宣传日活动66次,举办健康知识讲座54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8196份。

预防接种:截止5月31日,建立预防接种卡人数2639人,应接种I类疫苗人次数52794,实际接种I类疫苗人次数52386,I类疫苗接种率99.23%。

传染病防治:截止5月31日,法定传染病报告数1495,报告率100%,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儿童保健:截止5月31日,在管0-6岁儿童19744人,本月0-6岁儿童保健和健康管理2403人次。

孕产妇保健:截止5月31日,在管孕产妇728人,孕产妇保健和健康管理756人次。

老年人保健:截止5月31日,为65岁以上老年人累计共建档54457人,老年人建档率为100%。

慢性病管理:截止5月31日,高血压患者累计建档39447人,高血压建档率为60.94%。糖尿病患者累计建档17613人,糖尿病建档率为52.73%。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截止5月31日,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共建档2171人,精神病建档率为59.25%。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截止5月31日,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本年开展14185人;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本年开展4079人。

卫生监督协管:截止5月31日,2015年卫生监督协管员协助开展巡查30次。

二、工作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局领导高度重视“民生工程”的组织实施。成立了局长为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及各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卫生计生系统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层层职责,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包片,项目单位组织实施,形成了上下齐心,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分解任务抓落实,实行倒排工期制度。局领导根据区委“民生工程”实施内容涉及卫生计生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区卫生计生实际及时进行了专题研究,按照统筹兼顾、和谐发展的原则,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到股室(或单位)到专人,规范完善了各项目标任务工作机制,同时对每一项目标任务规定了完成时间,分月、分期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审,全面推行了倒排期制度,使目标任务完成的每一阶段更加细化、明确,保证了各项民生任务的如期完成。

(三)加强项目督查,实行定期评审制度。要求各民生工程牵头股室和项目实施单位每月必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同时每半年上报民生工程阶段小结、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对每一项民生工程任务采取随机抽查软件资料、实地查验现场进展等方法进行督查,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通过加大督查工作力度,有力地推进了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

三、存在问题

(一)计划生育奖励和特别扶助工作。一是宣传力度不够大,范围不够广、形式较单一,使大多数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政策了解不够,对国家的各项优惠政策条件不清,对来时办理相关证件所带的手续不了解,给群众造成了很多不便;二是部分村社计生干部责任心不强,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

(二)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档案建档率。一是网络录入工作效率缓慢。由于大部分乡村医生不会使用电脑,而大社区平台网需要电脑录入档案,导致部分电子档案录入工作无法下沉给村医生,已录入的档案也存在数量不够,质量不高,慢病的识别数缺口较大。如全区39447名高血压患者,网上仅识别录入23579人,17613名糖尿病患者,网上仅识别录入7309人。二是0-6岁儿童和孕产妇这两类人群无法自动识别,各单位基本都未单独录入建档。三是督导考核制度不完善,各乡镇卫生院将档案录入工作下沉给乡村医生,但是缺乏对乡村医生有力的督导考核措施,导致录入工作滞后,录入不规范等现象。

(三)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及实行免费婚前体检。一是婚、孕检宣传力度不够,群众知晓率不高,需要加强基层卫生、计生系统宣传和配合,增加户外宣传展板、橱窗以及网络等载体;二是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具有专业技术资质工作人员严重不足,工作效率不高;三是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婚、孕检所需设备落后,自动化程度较低。

(四)为“老幼病孕”等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一是高血压、糖尿病病人筛查力度不够,多数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没有建立慢病档案;各单位在建立糖尿病档案时普遍存在建档不严谨的问题。二是档案录入不完整、质量较差、真实率不高。从近期全区抽样检查和电话调查情况来看,主要表现在慢病随访记录不真实、随访次数不足。三是大部分医院和村卫生室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流于形式。培训活动无效果评价,群众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知识知晓率低,村医生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各项专业知识不熟悉。四是整改措施缺失。针对每次、区督导检查的问题,各单位无完善的整改记录和采取有力的整改措施,导致督导工作效果不明显,错误反复得不到修正,工作得不到推进。

四、下步打算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进一步强化各项目落实股室和单位责任,将各项目实施落实到人头,明确进度时间和质量要求。

篇5

为促进我县民生工程的全面实施,广泛宣传民生工程政策,现制定颍上县民生工程宣传方案。

一、宣传目的

通过大力宣传、广泛报道实施民生工程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各项民生工程的组织、实施、落实和进展情况,使各项民生工程政策深入人心、温暖人心,营造全社会关注民生、服务民生的舆论氛围,让全社会都加入到支持、参与、监督民生工程的实施工作中来,动员和激励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振奋精神、扎实工作,确保我县民生工程顺利实施,保质保量地完成2014年各项工作任务。

二、宣传内容

自2007年实施民生工程以来取得的实效;2014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项目情况、实施意义、资金投入、建设内容及相关要求等;省、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相关制度、方法和措施;相关部门和乡镇在推进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相关经验做法;全县民生工程实施进度及阶段成果;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先进典型及社会各界对民生工程的评价;其他有关民生工程方面的宣传。

三、宣传方法

1、各实施部门、各乡镇要根据各自工作的特点进行宣传,可通过民生工程宣传手册、宣传单、明白纸(卡)等手段向群众宣传、讲解民生工程。

2、各实施部门编印《民生工程简报》及时将各项民生工程实施进展情况进行通报。有一项工程任务的单位每年不少于6期;有两项工程任务的单位每年不少于12期;有三项及以上工程任务的单位每年不少于15期。

3、各实施部门、各乡镇要积极主动向《阜阳日报》、《颍州晚报》以及省级报刊投稿,宣传民生工程,扩大影响面。

4、要充分利用县政府信息网开设的民生工程专栏,实时有关民生工程的各种信息。

5、县电视台制做民生工程电视专题片、新闻专栏增设《民生工程进行时》内容,跟踪拍摄,实时播放。

6、继续开展民生工程宣传月活动,四月份为集中宣传月,举办综合性的广场宣传,每月举办一次宣传,每次宣传安排2到3个单位进行。

7、通过举办展览的方式进行宣传(主要是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图片影像资料,宣传标语,网上音画贴等)。

8、继续开展巡回宣传,组织编排民生工程专题文艺节目,到乡村巡回演出。

四、宣传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各部门、各乡镇要高度重视,选择2-3种以上形式进行宣传。要把民生工程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周密组织,精心策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及时协调宣传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2、把握导向,严守纪律。

各部门、各乡镇对民生工程的宣传报道要牢牢把握正确导向,要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正确正面引导群众对民生工程政策的理解,避免错误的言论传播。

篇6

一、我镇城乡困难群众多,民生工程覆盖面广、任务繁重

民生工程作为“民心工程”,关系到改革发展成果更多的惠及广大人民群众这一重要使命。我们应充分认识到在新形势下深入实施民生工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民生工程的宣传工作直接关系到民生工程的实施效果

我们必须要强化宣传工作实效,提高人民群众认知度、参与度和满意度。要通过扩大宣传工作覆盖范围这一方式,力争做到家喻户晓,扫除宣传工作的盲点。

三、2014年民生工程宣传工作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希望宣传工作能真正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1、镇民生办与镇宣传办将加大与县宣传部门联系合作力度,争取在县级新闻媒体开辟的民生工程专题上加大我镇的宣传力度,对民生工程政策和实施情况进行讲解和介绍宣传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积极报道我镇实施民生工程最新进展情况。

2、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在我镇政府网站上开辟民生工程工作专栏,及时更新我镇民生工程的政策信息和进展情况。

3、会同各村(居)委宣传栏,村公示栏等宣传阵地,通过按月张贴公告、制作黑板报、悬挂横幅等方式宣传民生工程。

4、对于补助发放类、费用减免类民生工程,各项目实施单位在打卡发放生活费、补助款项时,必须将到款通知同步告知受益群众。

5、镇民生办将会同村(居)委将民生工程政策宣传、答疑手册进行发放,保证每个社镇、村民小组全部发放到位,力争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民生工程。

6、镇民生办将不定期安排各民生工程责任单位通过举办广场咨询、图片成果展等方式,加大宣传工作力度。

7、为了能更好的推动民生工程的开展,更加深入的了解社情民意,镇民生办将每半年开展一次社情民意调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完善宣传手段,为民生工程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让民生工程真正成为“民心工程”。

8、在全镇每个村(居)镇聘请两名民生工程义务宣传监督员,对各项民生工程进行宣传和监督。

篇7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民生工程的意见》(皖政〔**〕3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年在全市深入实施二十项民生工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政策措施,继续实施十七项民生工程

(一)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现有农村低保制度基础上,实施扩面提标。**年将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从人年均683元提高到860元;新增农村低保对象2082人,全市保障人数达到44907人。所需资金由省与县(区)财政按7:3的比例负担。

(二)建立覆盖全市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到全市所有县(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在2007年人均50元的基础上提高到10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由20元提高到40元,省财政补助由15元提高到30元,县(区)财政补助标准由5元提高到10元,农民个人缴费由10元提高到20元。

(三)全面实施城乡义务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年,继续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并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所需资金地方分担部分全部由省财政负担;城市义务教育免学杂费资金仍按原渠道和负担比例由省、市(区)承担。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补助农村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资金,中央按照落实基本标准所需经费总额的50%给予奖励补助,地方财政承担的50%部分由市、县(区)承担。

(四)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自2006年7月1日起,20年内对大中型水库移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2010年,基本解决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薄弱、生态环境脆弱等突出问题。

(五)建立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保障机制。**年对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2010年末,全市廉租房制度保障范围由住房困难的城市低保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方式以发放租赁补贴为主,“十一五”期间,各县(区)实物配租户数占廉租房保障户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廉租住房保障所需资金,主要通过市、县(区)财政预算安排、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土地出让净收益(10%以上)及争取中央财政补助等方式安排,省财政适当予以补助并实行以奖代补。

(六)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加快实现2015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进程,解决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的迫切要求。**-2011年对全市低保对象、五保户、优抚对象及其他贫困家庭的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复明手术。所需资金,主要通过财政预算安排、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社会捐助解决。

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保障机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制度、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保障机制、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农村安全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精神病患者防治项目、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等十一项民生工程,继续按省、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进一步扩充内容,新增实施三项民生工程

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尽力而为、惠及多数”的原则,**年增加三项民生工程。

(一)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到2010年全市完成2473个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工程建设任务,使农民能够收听收看到中央和本省的4套以上广播节目和8套以上电视节目。所需资金由省市按照6:4比例承担。

(二)建立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通过提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解决全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省、市、县(区)财政共同承担。

(三)实施农村公路“村村通”工程。**年计划建设通村公路500公里,到2010年基本实现全市所有建制村通水泥(沥青)路的目标。所需资金,除省筹集资金(含中央补助)补助外,其余通过市、县(区)财政预算安排、银行贷款、企业赞助、农村一事一议等渠道解决。

三、强化措施,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科学高效推进机制。深入实施二十项民生工程,是市委、市政府围绕十七大提出的让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目标,推进和谐**建设的重大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实施民生工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落实、上下联动推进的工作机制。市、县(区)民生工程协调领导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积极主动做好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加强工作调度,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指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要研究制定支持民生工程建设的具体措施,对民生工程项目建设涉及的有关收费,尽量给予减免支持,努力降低建设成本。

(二)全力落实配套资金,严格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各地要进一步加大民生工程的投入,确保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各级财政增收和超收部分主要用于改善民生。对民生工程所需资金,要在财政预算中足额安排;没有落实的,要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等方式足额安排到位。要根据工作进度,及时足额拨付资金,保障各项民生工程实施需要。进一步严格资金管理,加强对民生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严禁挤占、挪用、滞留以及虚报冒领等行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基层和基础工作,规范民生工程资金发放。各地要结合实际,科学整合相关基层管理机构和人力资源,充实一线工作力量。要大力推广金寨县惠民资金管理“一线实”经验,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把基层情况搞准,把数据核实,保障各项补助到人的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接受群众监督,杜绝暗箱操作,做到不重、不漏、不冒,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篇8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民生工程的意见》(皖政〔**8〕3号)要求,市政府决定继续在全市深入实施民生工程。现就全市26项民生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完善政策措施,认真落实省定继续实施的十二项民生工程

(一)进一步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现有农村低保制度基础上,实施扩面提标。**8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从683元提高到860元,原纳入低保范围的人员补差标准由人年均380元提高到437元;**8年新纳入低保范围的人员补差标准为177元。所需资金,八县(市)由省与县(市)财政按7:3的比例负担;市区除省承担外,其余部分由市、区财政按7:3比例负担。

(二)建立覆盖全市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到全市所有县(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在**7年人均50元的基础上提高到10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由20元提高到40元,省财政补助标准由15元提高到30元,县(市)、区财政补助标准由5元提高到10元,农民个人缴费标准由10元提高到20元。

(三)全面实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8年,继续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并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所需资金地方分担部分全部由省财政负担;城市义务教育免学杂费资金仍按原渠道和负担比例由省、市(区)承担。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补助农村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资金,中央按照落实基本标准所需经费总额的50%给予奖励性补助,地方财政承担的50%部分,八县(市)自行承担,市区农村由市、区财政按7:3比例负担。市区特教学生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贴由市财政承担,市区城市义务教育免杂费和公用经费由市、区财政按财政体制分别承担。

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保障机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制度、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和艾滋病病人生活救助保障机制、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等9项民生工程,继续按省政府《关于实施十二项民生工程促进和谐安徽建设的意见》(皖政〔**7〕3号)和市政府《关于实施二十项民生工程促进和谐**建设的意见》(宜政发〔**7〕2号)规定执行。

二、加大保障力度,贯彻实施好**8年省新增六项民生工程

(一)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到2010年全市完成10376个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工程建设任务,使农民能够收听收看到中央和本省的4套以上广播节目和8套以上电视节目。所需资金,除国家补助外,地方配套部分,八县(市)由省、县(市)财政按6:4比例承担,市区除省承担60%部分外,其余部分由区承担,市通过“以奖代补”专项补助各区。

(二)建立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通过提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解决全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高校(高职)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高校(高职)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中央和地方按6:4的比例分担,地方分担部分,根据财政供给渠道实行分级承担,即省级财政供给的学校由省财政承担,市级财政供给的学校由市级财政承担,民办高校、高职(含独立学院)由省财政承担;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中央和地方按6:4比例分担,地方分担部分,根据财政供给渠道实行分级承担,即省级财政供给的学校由省财政承担,市级财政供给的学校由市级财政承担,县(市)级财政供给的学校由省级与县(市)财政按8:2的比例分担,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由省与所在市、县(市)财政按7:3的比例分担。

(三)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自**6年7月1日起,20年内对大中型水库移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切实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保障移民群众的合法利益,确保政策兑现、资金安全和社会稳定。到2010年,基本解决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薄弱、生态环境脆弱等突出问题,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统筹安排。

(四)实施农村公路“村村通”工程。“十一五”期间,全市计划完成农村公路“村村通”建设里程6500公里,**8年完成1**公里。所需资金,除中央和省每公里补助12.5万元资金外,其余部分由县(市)、区安排,市通过“以奖代补”专项补助各地。

(五)建立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保障机制。**8年,对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有条件的县(市)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2010年末,全市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由住房困难的城市低保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方式以发放租赁补贴为主,“十一五”期间,全市实物配租户数占廉租住房保障户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

租赁补贴所需资金,由中央和省财政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解决,省廉租住房保障资金通过“以奖代补”专项补助各地。

实物配租所需资金,主要通过市、县(市、区)财政预算安排、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土地出让净收益(10%以上)及争取中央财政补助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安排。

(六)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加快实现2015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进程,解决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的迫切需求。**8年对全市500名低保对象、五保户、优抚对象及其他贫困家庭的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复明手术。省每例手术补助1000元。

三、结合实际,大力推进市自定八项民生工程

(一)实施菜篮子工程。加快市辖区城郊型农业发展,促进城郊“菜篮子”基地建设,提升产品产量和质量,保障城市供应。加快市城区农贸市场改造升级。**8年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实施菜篮子工程。

(二)敬老院“以奖代补”工程。为提高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率,加快乡镇敬老院建设,**8年我市将对全市乡镇敬老院建设进行考评,实施敬老院“以奖代补”工程,市财政安排**万元“以奖代补”资金激励全市乡镇敬老院建设。按照市政府《关于实施二十项民生工程促进和谐**建设的意见》(宜政发〔**7〕2号)规定,继续实施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帮扶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建立贫困大学生助学基金、开展文化下基层社区活动、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推进平安社区建设等六项民生工程。

四、强化措施,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科学高效推进机制。深入实施二十六项民生工程,是市委、市政府围绕十七大提出的让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目标,推进和谐**建设的重大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实施民生工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落实、上下联动推进的工作机制。市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积极主动做好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加强工作调度,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指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要研究制定支持民生工程建设的具体措施,对民生工程项目建设涉及的有关收费,尽量给予减免支持,努力降低建设成本。

(二)全力落实配套资金,严格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对民生工程的投入,确保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各级财政增收和超收部分主要用于改善民生。对原有民生工程项目所需资金,要在财政预算中足额安排;新增的民生工程项目,也要尽可能列入预算,没有安排的,要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等方式安排到位。要根据工作进度,及时足额拨付资金,保障各项民生工程实施需要。进一步严格资金管理,加强对民生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严禁挤占、挪用、滞留以及虚报冒领等行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基层和基础工作,规范民生工程资金发放。各地要结合实际,科学整合相关基层管理机构和人力资源,充实一线工作力量。要开展惠民资金管理“一线实”试点,并认真总结推广,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把基层情况搞准,把数据核实,保障各项补助到人的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接受群众监督,杜绝暗箱操作,做到不重、不漏、不冒,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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