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6 15: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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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 社会责任会计 信息披露模式
一、目前我国企业在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披露内容不全面,避重就轻
目前,国内大部分企业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披露都只集中在正面影响的问题上,例如职工权益、政府税收等方面,而对于其给社会带来的重大负面影响则很少提及。
2.披露方式以文字说明为主,货币计量较少
目前,国内大部分企业在进行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过程中,大多采取的是文字叙述的方式,几乎很少有企业利用以货币计量为主的财务数据进行披露,尤其是在生态资源保护方面表现得更为突出。
3.披露科目和报告依附传统财务报告,未单独列示
目前,国内大部分企业将与社会责任有关的问题和传统财务会计问题融合一起,都放在传统的会计科目下进行归集,几乎没有企业设置独立的社会责任会计科目。当然,也仅有极少数的国有大型企业就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编制了独立报告并进行披露。
二、国际上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模式的介绍
1.文字叙述披露模式
这种模式以文字叙述方式披露企业经营活动对社会的影响,多为报表附注的形式。这种模式的优点是披露方法相对简单,提供的信息比较直观,易于理解;缺点是不能提供相互可比的定量信息,不利于外部信息使用者对不同企业进行比较。所以,这种模式一般多在信息披露的初期被使用,随着信息披露模式的逐渐完善,多被用来作为信息披露的辅助形式使用。
2.依附传统报告的披露模式
这种模式是在传统会计报表的基础上,添加部分反映社会责任的新会计科目,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进行披露。这种模式的优点是容易理解、便于操作;缺点是披露内容有限,大量利益相关者需要的信息难以体现在有限的社会责任会计科目之中,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容易受到影响。所以,这种模式随着信息披露模式的逐渐完善,也慢慢变成过渡模式或者最终被淘汰。
3.编制独立报表的披露模式
这种模式是要建立独立的社会责任报表来反映企业应履行的社会责任,是目前西方国家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主要模式。这种模式的优点是设置了专门的社会责任会计科目对企业的社会经济事项进行确认与计量,并且编制了独立的社会责任报表,能够提供详细的会计数据,以满足不同利益相关者的需求。这种模式的缺点是不适用于刚刚建立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模式的国家使用,因为编制这种独立报表需要法律法规等各方面的政策的支持,因此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三、我国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模式的阶段性设计
我国企业在构建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模式时,不能完全照搬西方国家的经验模式,应充分考虑我国的国情以及我国企业的特点分阶段分步骤地进行,即可以采取由粗到细,由简单模式到高级模式,由文字叙述到独立报表列示的逐步过渡过程。因此,我们可以将我国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模式的构建划分两个阶段,即现阶段(10年左右时间)和长期发展阶段。
1.现阶段我国社会责任会计的信息披露模式
我国企业大部分规模小、实力弱、经营观念陈旧,面临的首要问题仍是生存和发展,因此,在这一背景下,不但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内容有限,对已承担的有限的社会责任,将其信息对外公布也具有一定的困难。因此,现阶段,对于我国企业应采用在现有报告中增设反映社会责任信息的内容,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逐渐地增加定量信息。具体操作时注意以下两点:
(1)现阶段,企业不需要设置单独的社会责任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和披露,只需要在传统的会计科目下,列示涉及到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信息即可。从成本费用的角度来说,这种做法也不会给企业带来太大的负担,所以容易实现。对关注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外部利益相关者而言,又可以便捷而快速地取得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方便其决策。
(2)对于披露模式,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并尽可能采用定量方式进行披露。对于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如果可以确认和进行数据计量,则应优先采用定量指标进行反映,对于确实无法进行定量反映的,也可以用文字叙述的方法进行披露。这样做主要是基于如下两方面的考虑:一方面,不论是企业的会计工作者还是会计信息的使用者都善于从会计数据中获取有用的会计信息,因此,定量的会计信息具有更加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社会责任会计自身的特点决定了有些社会责任项目是无法进行会计计量的,但是这些信息又是至关重要的,因此,我们仍应考虑文字叙述型的披露方法。
2.长期阶段我国社会责任会计的信息披露模式
社会责任中的许多内容是不能用传统的会计方法加以反映的,或者以传统方法反映并不能达到应有目标。究其原因是,传统会计报表中的项目是用货币计量的,而社会责任会计报表有的用货币计量,有的用非货币计量。如果将社会责任信息并入传统会计报表,虽然能节省成本,少花精力,但因某些社会责任信息披露采用非货币计量,从而会影响传统会计恒等式的平衡关系。因此,从长期发展家督看,我国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披露应建立独立的社会责任会计报告。
(1)独立的社会责任会计报告可以不拘于某种形式,它既包括财务信息、又包括非财务信息,可以采取多种表述形式,如文字叙述、表格、图形等等。该报告应以传统的三大会计报表为核心,即社会资产负债表、社会利润表和社会现金流量表,并在必要时附加辅助报表和以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形式披露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标分析体系。
(2)企业在独立的社会责任会计报告中应包括企业对生态环境及资源方面、社会福利方面、企业人力资源方面以及消费者责任方面的全部责任会计信息。当然,除了报表以外,还可以采用各种图形信息进行表示和说明。
参考文献:
[1]阳秋林.中国社会责任会计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
[2]杨亚娥,刘建红.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现状分析[J].财会通讯(学术版),2007,(2).
智慧旅游,人才先行
近年,学院聚焦行业发展热点,将智慧旅游研究确立为学院科研创新突破的主攻方向,加大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力度,抢占科研创新高地,有力推动了特色鲜明、国内一流旅游学院的建设步伐。
智慧旅游,也被称为智能旅游,是全面提升旅游业发展水平、促进旅游业转型升级、提高旅游满意度的重要抓手。学院抓住智慧旅游的契机,加强团队和平台建设,取得了一系列创新成果。
2014年10月,经国家旅游局批复,国家智慧旅游重点实验室在旅游学院建立。学院将充分发挥重点实验室的作用,汇聚各方人才和资源,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重点围绕我国智慧旅游发展的实际需要,在智慧旅游发展模式、技术标准以及智慧旅游管理、服务和营销等方面取得具有前瞻性、引领性的理论及技术成果,为支撑我国智慧旅游可持续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同年11月,学院与IBM公司联合打造的“旅游大数据协同创新中心”正式创立。中心旨在推动中国旅游信息化领域内学术研究、支撑旅游公共信息服务、促进传统旅游产业升级和旅游信息化专业人才培养四大范畴的共同发展。作为国内首个旅游大数据协同创新平台,中心将应用IBM全球领先的大数据处理与分析技术,整合多方旅游信息及资源、面向国内外及业界开放的大数据平台,切实响应国家旅游局“智慧旅游”的政策导向,加快推进中国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脚步。
合作寻发展,平台铸未来
目前我国已是旅游大国,是全球最大的国内旅游市场。旅游行业人才的知识、技能、创造力,将继续决定旅游业的质量。
在搭建新平台的同时,学院注重加强已有平台建设。旅游发展研究院持续追踪国内外旅游学术研究前沿和旅游发展热点,形成了一批特色鲜明的标志性研究成果。研究院与中国旅游研究院合作设立了“旅游学术评价研究基地”;与中国旅游研究院、中国社科院和中科院等全国24家科研院所共同发起成立“中国旅游研究机构联盟”(中国旅游智库)、与全国休闲标准化委员会合作成立了休闲服务标准化科研基地;与北京旅游学会合作成立了北京旅游市场国际化研究中心、北京互联网旅游研究中心。研究院力争建成全国规模最大的旅游学术研究数据中心。
2010年来以来,学院科研创新能力呈跨越式发展态势: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立项1448项,省部级及其以上项目25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2项,实现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的突破;教师共发表科研论文525篇,论文数量年均增幅达到80%,在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和高水平论文年均增幅达到180%。学院2014年到帐科研经费849.1784万元,年均增幅13.6%以上;教师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11项。
(一)财团式慈善法人
传统法人理论一般认为,财团法人是大陆法系特有的制度产物,而英美法系中没有财团法人的概念。然而,在这一引进的过程中,先行者们抛弃了家庭财团和企业财团,只在各自的民法体系中承认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的财团法人。演变到今天,财团法人就是指以财产的集合为基础而成立的法人,是财产的集合体。各种基金会组织、寺院、救济院、贫民院与慈善组织等都是典型的财团法人。
(二)企业基金会
根据2004年《基金管理条例》第2条规定,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企业参与慈善活动的方式有以下几种:1.设立基金会。2.专项捐款。3.专项基金。4.一般捐款。
本文所研究的企业基金会是以上第一种方式参与慈善活动的,在美国称为公司基金会,又称企业赞助基金会,是公司为参与慈善公益活动设立的基金会,公司每年拨出一定的预算额支持财团的社会活动。
二、企业设立企业基金会成立之意义的法理基础
对于“企业是谁的”这个问题,企业理论经历了几个主要发展阶段:一是股东至上理论。二是利益相关者理论。利益相关者理沧认为,企业不仅属于股东,而且还属于企业的利益相关者。三是非利益相关者理论。非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企业存在于一个大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中.必须借助各种条件才能发展。从道德角度来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对其赖以生存与发展的环境负责,因此.企业必须承担其相应的社会责任。当把社会责任引入企业竞争战略以后.企业也就实现丁从“狭义所有者”向“广义所有者”的转变.引入社会责任制度以后,企业由原来仅仅追求利润的“经济人”变成了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社会人”。因此,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已成为企业获取利润的一个重要前提。
三、企业基金会缺乏独立性之尴尬现状
我国的企业基金会作为国民收入的一种再分配机制,对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任何国家的企业基金会的发展都会受到其自身内部环境的影响,以及其原始资金来源企业的影响,从而出现一些阻碍企业基金会发展的问题,我国的企业基金会也不例外。目前,问题主要在于以下几方面:
1.基金会人员,分工不明确,权责不分与企业人员混同明。
2.企业基金会的理事会受出资企业负责人潜在控制。
3.基金会工作人员缺乏专业素质,往往与出资企业员工混同,缺乏明确的分工,缺乏责任感。
4.基金会的硬件设施、机构设置以及员工福利都与出资企业重叠,基金会沦为出资企业的下属部门。
5.基金会的资金管理缺乏透明度。
四、企业基金会之角色独立的路径探索
针对以上这些问题和原因,当前,解决我国企业基金会的独立性问题应该从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及提高企业基金会内部的管理水平入手,具体实现以下几方面目标:
第一,制定基金会专用的财务及审计规则、规定。
第二,基金会应该完善其内部管理机制。
第三,加快基金会相关法律的立法进程,并逐步完善已有法律制度,细化法律条文,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真正实现基金会管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用法律的力量实现基金会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第四,要重视培养基金会内部人员的道德素质,提高他们的道德责任感。
第五,国务院颁布的新《基金会管理条例》已有明确规定,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主管部门都有责任对公募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进行监管。
五、结语
目前,关于我国未来民法典应当如何制定的讨论依然没有停止,而我国未来的民法典是否应当引人财团法人概念与制度也将成为一个重大的争论点。面对动员社会力量从事公益事业的需求,我国未来民法典究竟应当作出何种选择?沿用基金会法人和法人型民办非企业单位制度显然不具有进步性,财产法人制度应当是我国未来民法典的理性选择。
当基金会在民法体系中找到归属之后,作为基金会的生力军,企业基金会将在我国的公益事业中担当重任,企业社会责任将在那时得到更实际有效的履行。
参考文献
[1]江平主编.法人制度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
[2]李芳.慈善性公益法人研究.法律出版社.2008.8.
[3]李海舰,原磊.企业永续发展的制度安排.中国工业经济.2005.12(第12期)(总213期).
[4]尹田.民事主体理论与立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3.9.
[5]金锦萍.非营利法人治理结构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7.
[6]徐政.中国公益基金会的发展历程及其存在问题.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6(5).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著名会计学家,在海内外享有盛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会计学会副会长与会计史专业委员会主任。
其学术研究领域主要涉及财务会计、中外会计审计史、会计审计思想史、现代会计理论。至今为止,郭道扬教授主持完成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多项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的研究,在国内外发表学术论文150余篇,著作10余部,提出了许多具有原创性的观点,因此多次荣获国家级奖励。他指导的博士论文多次荣获“湖北省优秀博士论文奖”,其中《会计契约论》(雷光勇)荣获了2005年“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奖”。郭道扬教授的突出贡献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并于1992年获“湖北省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1994年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8年获“教育部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2002年获“湖北省劳动模范”称号。
从1997年“京都会议”到2007年“巴厘岛会议”,各国政府为拯救人类向“污染型经济”发起全面宣战,并确定了建立“绿色经济时代”的长远战略目标。围绕这一目标,科学家与政治家构建了进行全球环境治理的基本框架,而经济学家与管理学家也明确了务实研究的行动纲领。当前,在总体上,虽然高层次宏观层面的研究成果已具有统领性指导作用,但却缺乏基础层面的务实性研究,针对这一点,本文把研究重点放在“会计第二报告体系”建立方面。由于内容广博,难点很多,故在此仅论其纲。
一、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之间的辩证关系
人类通过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的结合,既创造了人类社会,也持续发展了人类社会,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是社会进步的永恒主题。两者之间存在的辩证关系在于:(1)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必须以保护好生态环境为根本前提,在处理好它们对立统一关系的基础上,实现两者的“良性互动”;(2)辩证处理好资源耗费与环境保护两方面的可持续性,这是实现“良性互动”的基础;(3)会计控制要在资源可持续性消费、财产权益与生态权益之间,探讨建立新的平衡关系,探索新的平衡控制点。
二、在全球社会范围内,必须认识与发挥会计控制在实现良性互动中不可替代的基础性作用
近几十年来,人们虽然从可持续发展经济学、循环经济学、资源经济学,以及环境经济学领域力求解决“良性互动”问题,并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应当看到不少切实性的重要问题却一直悬在空中,成为悬而未决的问题,并且一直囿于一个怪圈之内,使其成为研究中让人十分懊恼、困惑的问题。事实上这是缺乏解决“良性互动”基础性问题的缘故。实现“良性互动”,要解决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基础层面的财务控制问题,它可以把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的产业结构落在实处,真正实现资源消耗低、污染轻微的高科技产业成为发展国民经济的主体;一是基础层面的会计控制问题,它可以切实解决一个地区、一个国家乃至一个企业的资源消耗结构问题,不断提升可再生资源的消耗比重,不断降低污染型消耗与降低环境成本,为改造“污染型经济”实现良性互动创造一个最充分的基础性条件。如果大家和一些权威依旧戴着一副“老花镜”看待财务与会计,那么这个问题便很难解决。
三、建立会计第二报告体系的历史基础
经济全球化使生态环境问题全球化,人类开始从全球社会范围研究良性互动问题。目前,可以作为解决第二报告体系建立基础的文献主要有两个:一是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制定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该文献对从综合性标准确定角度考虑可持续发展报告信息披露问题具有纲领性指导意义;二是联合国所属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ISAR)通过的《环境会计和报告的立场公告》,尽管这个文件基本上是原则性的,但它所阐明的基本原理可作为本文研究的基础。此外,可作为研究文献基础的还有英国的《环境报告和能源报告编制指南》、《财务报告中的环境问题》、丹麦的《绿色账户法案》,以及把生态资源和环境要素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中国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研究报告2004》等。
四、实现以“产权为本”向以“人权为本”支配社会经济时代的根本转变
自进入阶级社会以来,以“产权为本”的思想,便一直成为支配社会经济发展占主导地位的思想,尤其是在进入到市场经发展阶段后,产权经济已成为社会的标志性命名,产权价值运动强有力地支配着企业、地区、国家乃至全球的经济循环。世界,是被产权支配、控制的世界。
围绕产权的反映与控制,500多年以来,近、现代会计以资产、负债、资本与权益为主导性会计要素,并以此构建与发展完善了会计的第一报告体系。该体系以产权及其权益为核心寻求平衡关系并通过控制保持这种平衡关系;同时,它还通过系统披露与揭示产权占有、产权价值投入与权益增值状况,为单元利益主体权利竞争性决策服务;它通过现金流量的披露与把握,保持独立经济单元的正常财务状况,以防范与化解财务风险。正是在“产权为本”思想的支配之下,人类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舍近不求远,朝前不顾后,一味着眼于经济发展而无视生态环境问题,在事实上把经济与环境对立起来,最终造成了严重威胁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自然而然,会计控制工作的发展也是这样,可以讲,这一点是人类会计发展史上所出现的一大悲剧。
当今,会计要在“良性互动”中发挥基础性控制作用,实现向以“人权为本”的转变,便必须通过改革,建立会计的第二报告体系,并在报告内容整合的基础上,重新调整反映与控制的重点,纠正以往工作的片面性。同时,要在第一报告体系改革的基础上,对两大报告体系进行整合,即把工作的一个重点放在对产权价值运动的系统反映与控制方面,也要把工作的另一重点放在以“人权为本”,实现“良性互动”方面,并把握两大报告体系的关联点,使会计控制工作成为保障全球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
五、会计第一报告体系与第二报告体系的关联点
马克思与恩格斯指出,人类生存的第一前提,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前提。在史前时代,人类首先通过解决生活资料的生产,来解决了人种的繁衍问题,人类社会正是在解决人种的正常繁衍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而今,当环境问题日益威胁到人的生存权的时候,生存权便成为矛盾的主导方面。因此,由以“产权为本”向以“人权为本”的转变便成为历史的必然。这一点既是建立第二报告体系的出发点,也是在两大报告体系之间明确关联点的关键。
从根本上追究,环境恶化产生危害的集中点是人的生存权,生存权是人最起码的权力,也是最根本的权力。失去生存权,其他一切权力便无从谈起。片面坚持以“产权为本”,造成经济失控与发展扭曲是导致环境恶化的根本原因,而经济失控的具体原因又在于资源耗费失控、失衡,以及消耗中的废气、废水排放失控。从第一报告体系考察,会计对资源耗费成本的反映与控制是极其片面的,它既放弃了对环境成本的单独考核,更没有通过比较对资源成本与环境成本进行考量与分析,因而,它在权益计量、确认与效率评估等方面也是虚而不实的。以往把环境信息作为附列的部分来列示,事实上这样做就连附带反映与控制的目的也达不到。
所以,本文从会计控制工作一体化角度出发,把会计两大报告体系的关联点确定在“权益”方面,第一报告体系以“产权为本”,系以“权益”作为施行控制的支点,而第二报告体系则充分体现以“人权为本”,把施行控制的重点放在“财产权益”与“生存权益”相统一的方面。保障人的生存权是施行控制的根本前提,以实现“良性互动”为控制的目标,达到“财产权益”与“生存权益”的统一。必须指出,实现“良性互动”,并非让人类一味削减必要的耗费与放慢发展速度,也并非听之任之继续走以往的老路,而是通过切实控制,从根本上改变耗费的方式与方法,改变经济发展的路径,彻底消除“污染型经济”,在“良性互动”中实现社会经济乃至全球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六、第二报告体系的基本构成和信息披露与问题揭示的重点
以下所讲框架属于设想性质,尚有待通过实践进行反复研究、验证与改进。1.该体系中的关键要素为:(1)环境治理投入;(2)环境成本;(3)环境损失;(4)生态权益;(5)资源耗费;(6)资源非正常性耗费;(7)资源损失;(8)不可再生资源耗费;(9)水资源耗费;(10)污水排放量与损害估价;(11)水资源防污治理投入;(12)废气排放量与损害估价;(13)大气排污治理投入等。2.该体系中第一报告――“资源耗费与环境互动平衡状况表”设置。相对第一报告体系中的三种主要报告而言,本文将其称为会计的“第四报表”。3.“资源成本与环境成本构成对照表”,用以分析与评价生态权益。4.“水资源耗费与排污状况表”,通过对水资源的专项反映与控制,考核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5.“废气排放量与大气污染危害程度报告表”,用于考核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6.“企业(或地区)履行社会责任综合指标汇总报告表”,按企业所属行政区划,按指标进行汇总,并以书面报告的形式,说明自检、自测与自控情况,揭示主要问题产生原因,表明改进意见。
该报告体系中的各报告从一个侧面,或从综合的方面,体现以“人权为本”精神的贯彻情况,整个信息披露与问题揭示的重点集中在资源耗费与环境“良性互动”方面,借以分析与评价报告单位对“生态权益”的保障、维护情况,最终把控制点始终集中在对人的生存权利的保障方面。
七、第二和第一报告体系地位与作用之比较
随着环境问题全球化,当生态环境成为解决经济可持续发展,乃至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矛盾的主导性方面的时候,只有通过建立独立的第二报告体系,才能解决新环境下的会计控制问题。并且从以“人权为本”,保障与维护人的生存权方面讲,第二报告体系的作用是第一报告体系不可取代的,并且要切实解决环境恶化问题,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第二报告体系的重要程度理当排在首位。
八、第二报告体系编报中应注意把握的问题
一、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历史溯源
(一)社会责任信息披露 20世纪初,伴随企业社会责任思想的萌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开始出现。20世纪初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形式主要是在传统财务报告中对企业履行的社会责任进行叙述性披露。笔者把这一阶段称为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初生时期。由于传统财务报告主要以投资者的需求为出发点,并且企业社会责任思想处于萌芽阶段,责任意识、披露欲望以及相关标准都严重缺乏,所以这个时期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有三大突出特点:披露主要面向投资者;披露的企业较少;年报所承载的责任信息稀少,主要是通过报表附注的形式来披露。
20世纪80年代后期,很多企业在公开企业财务报告的同时,开始独立的环境报告。笔者将这个“环境报告”出现的时期称为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转折时期。这一时期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主要特点是:披露对象范围扩大,考虑到了除传统财务报告使用者以外的利益相关者的需求;披露的企业明显增多;责任信息在新的载体――环境报告中得到宽泛的披露,但依附传统报表的披露模式仍然盛行;没有统一的编报指南。
进入20世纪90年代,可持续发展的概念获得广大共识,试图全面反映企业经济、环境和社会三方面业绩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开始出现。2000年GRI了正式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为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编报提供了规范和标准。笔者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出现和快速发展的时期称为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繁荣时期,其特点主要表现为:面向利益相关者进行多层次披露;大多数企业积极报告;报告的篇幅和信息量急剧增加,部分企业的报告篇幅达百页之多;依附传统报表的披露模式大幅减少但仍然存在。
(二)社会责任报告的定义与发展 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是企业公开的、向内部和外部利益相关方描述企业经济、环境和社会方面的状况与活动的报告,起源于企业环境报告。与财务报告的发展相比,披露企业非财务业绩的社会责任报告的历史较短。国际上,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概念最早出现在20世纪40年代。直至20世纪90年代后期,大多西方国家的公司开始独立的社会责任报告。而我国第一份社会责任报告则在2000年才得以出炉。但近年来,随着社会责任意识的增强,除了另外编制社会责任报告有困难的情况下对传统的财务报表加以适当的修正和补充外,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披露基本都采取单独编制社会责任报告的形式。
中国石油作为“金蜜蜂”企业社会责任中国榜中的明星企业公民,在履行社会责任和披露社会责任信息方面都表现卓越。因此,本文选取中国石油的相关报告作为案例,对企业年报中的社会责任信息和独立社会责任报告信息的区别和衔接进行分析。
二、企业年报及社会责任报告中社会责任信息的区别与衔接
(一)一般比较 一般而言,财务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作为不同的编报载体,披露的侧重点不尽相同,即分别披露传统会计信息和企业社会责任信息,二者存在不同的特点(见表1)。但是由于社会责任报告是对财务报告中社会责任信息的补充,延展和解释、说明,特别是社会责任报告中的定量信息基本上是以财务报告中的数字为基础,所以二者作为信息载体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上存在不可忽视的衔接(见表2),充分体现了信息披露的可比性。
(二)中国石油2008年年报与社会责任报告比较分析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是一家集油气勘探开发、炼油化工、油品销售等于一体的综合性能源公司。公司所属石化行业是全球环境敏感性行业。中国石油关于社会责任的信息披露始于其1996年的财务运营年报,报告主要披露了公司关于健康、安全与环境方面的信息。1999年开始,公司在财务运营年报中逐渐增加关于员工和社会公益方面的信息。2005年,公司第一次从企业社会责任的角度加大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信息量。2007年2月,中国石油首次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2008年中国石油年报中的社会责任信息离散的分布于其各个项目中(见表3),这些信息包含了关于经济、社会、环境三方面的社会责任信息,但披露很不全面,信息量非常有限。
2008年中国石油社会责任报告是自其2006年第一份社会责任报告后的第三份报告,包括了8大部分,分别是:总经理致辞、关于我们、公司治理、利益相关者、正文部分、展望2009、社会评价。2008年报告增加了“数字2008”这一部分,以大量的数字信息总结了2008年公司为担负社会责任所做的努力和成效,体现了责任信息披露的清晰性和可信度。由于2008年发生汶川大地震,报告开辟了救灾专题。同时,作为北京奥运会合作伙伴,细述了对绿色奥运的支持和贡献。
(1)年报与社会责任报告的区别。具体分析如下:
第一,详细程度。从篇幅和字数上看,年报中的社会责任信息含量明显低于社会责任报告。中国石油2008年社会责任报告总共62页,详细叙述了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突出了信息披露的完整性。按照社会责任信息内容要求,年报中的责任信息详细程度和完整性都大打折扣。2008年中国石油年报仅用246个字对公司的基本情况做出了说明。而其2008年社会责任报告则以2页不少于1700字的篇幅和字数,同时借助图表,披露了公司的概况、战略目标、管理理念、责任理念及可持续发展模式等。
第二,系统性。年报中的责任信息除了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中反映的数字信息外,大部分散落在公司基本情况简介,公司治理、业绩回顾、财务状况讨论与分析等非会计信息部分,没有系统而完整的反映公司的社会责任状况。而中国石油的社会责任报告,划分为结构清晰的8大部分,层次分明的传递了完整的社会责任信息。
第三,可读性。相比之下,中国石油2008年年报披露的责任信息可读性不高,主要从以下方面分析:第一,文字风格。年报以投资者和债权人等相对专业的信息使用者为对象,披露的责任信息内容用词比较专业,容易让人产生晦涩的印象。而社会责任报告需求者属于更加大众化的利益相关者,一般是杂志式报告,文字简单通俗、易于理解。第二,传递方式。因为年报要遵循严格的编制和表述标准,因此除了部分数字信息运用表格形式,没有其他更多样化的表达形式。而社会责任报告则运用更多的图片、表格等图示传递信息,使报告内容更直观、生动,增强读者的阅读兴趣,提高了可读性。2008年中国石油社会责任报告包含了43张彩色图片和17个表格及柱状图。第三、案例陈述。2008中国石油社会责任报告引入9个实例,增强报告可读性,使其更具有可信度。第四,印象管理。根据孙蔓莉的研究,年报中存在印象管理行为,以使信息使用者对公司产生良好的印象。年度报告属于强制性披露报告,有严格的法律法规进行监督,并经过独立审计,对印象管理行为有一定的遏制。而作为自愿披露的社会责任报告,因为监控力度相对薄弱,更容易操控语言信息的表述方式,使印象管理痕迹更多。中国石油社会责任报告中将取得的责任成果大多数归因于企业本身,以期加强读者对其企业公民形象的认同。从心理学范畴讲,经过修饰的、偏向表述优良业绩的语言信息更吸引读者。
第四,相关性。社会责任报告提供的社会责任信息比年报中的社会责任信息更详细,是对年报中责任信息的补充和进一步说明,包含的对决策有用的信息更多,并能满足不同利益相关者对责任信息的需求。所以,与年报相比,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的责任信息相关性较高。
第五,信息需求者。两者的服务对象都是企业的利益相关者,但主要服务对象不同。财务报告的服务对象主要是投资者、债权人、政府有关部门,其中投资者是财务报告的首要使用者;社会责任报告的服务对象是范围更广泛的企业利益相关者,包括战略合作伙伴、政府、员工、社区、客户、供应商、非政府组织等。大多数企业在确定社会责任报告的框架时都会与利益相关者进行沟通。
第六,信息来源和编制人员。财务报告一般由财务部门的会计人员独立完成,其中责任信息主要来自会计系统的日常账簿资料。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是一个综合性报告,包含许多无法由企业财务会计部门提供的信息,信息来自于公司各个方面,需要一个跨部门的小组共同配合来完成报告的编制任务。
(2)年报与社会责任报告的衔接。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社会责任报告中的信息是对年报中责任信息的重要补充和说明。因为财务报告信息供给量十分有限,给用户留下了许多“未知信息带”,而社会责任报告能够提供财务报告所欠缺的重要信息,如企业材料、能源等的取得和利用情况,客户健康和安全,对员工的培训以及雇员流动情况等,有利于信息使用者对企业进行综合分析,对企业前景做出知情而合理的判断。
第二,社会责任报告与年报相互配合。社会责任报告以年报中的会计数字信息为基础,并与年报中的非会计信息保持一直,体现信息的可比性,即年报为社会责任报告提供财务信息支撑。社会责任报告的一些数据,如,企业创造和分配的直接经济价值,要以审核过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内部管理账目为依据。
第三,审计要求。年报的会计报表数据涵盖了大量的社会责任数字信息,如资产负债表中的物业、厂房及机器设备等环境资产数据以及应交税费等与利益相关者信息需求有关的数据。但是年报中的社会责任信息主要分布在非财务信息部分。根据《基本审计准则》的要求,独立审计的对象主要是财务报表,不包括非财务信息在内。而社会责任报告属于自愿性披露报告,对其审计方面没有正规的强制性要求。所以,不管是年报中的大部分责任信息还是社会责任报告中的信息,都缺乏严格而正式的审计监督。
第四,对责任信息质量的要求一致。我国新会计准则关于财务报告所提供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包括: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而对社会责任报告质量的原则有:平衡性、可比性、准确性、时效性、清晰性和可靠性。可见,财务年报和社会责任报告对披露的信息都强调可靠性、可比性、及时性。
四、结论及建议
(一)研究结论 综合以上分析,社会责任报告和年报的社会责任信息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社会责任报告与财务报告的重叠之处大概有10%左右(谢良安,2006)。对于两者,主要出现了“融合论”和“独立论”两种看法。 “融合论”强调二者的联系,认为应该将二者融合在一起,编制成一份报告。 “独立论”强调二者的区别,认为应该将二者各自单独编制。由于企业的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经济后果是多种多样的, 既有财务方面的, 也有环境和社会方面的,因此,笔者认为将社会责任报告和财务报告分别单独编制更为合理。
(二)相关建议综合上述分析,笔者就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编报提出以下建议:
其一,信息披露要面向利益相关者。信息使用者更愿意通过独立的社会责任报告获取社会责任信息。因为与年报相比,它直观、便捷,信息相对详细,文字通俗,更加易于理解。所以,在编制社会责任报告的过程中,要在遵循相关法规和原则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求,提高信息质量,通过清晰、完整、生动的表述,加强责任报告的可读性。
其二,保留必要的重复内容。社会责任报告是对年报中责任信息的细化和延展,有必要且必须保留年报中关于公司简介、公司治理、业务回顾几方面的部分内容,使社会责任报告的编报有源可循。并且对年报中会计数据的引用要客观真实,使两个报告之间保持可比性。这也充分体现了二者的联系。
其三,制定企业独立社会责任报告准则。财务报告的编报以强制性的法规――作为依据和参考,对财务报告的质量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企业会计准则》具有普遍约束力,其内容的科学性和指导性程度高。而关于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编报,国内外出现了多个版本的规范(SA8000、《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等),但是还没有一个被大家普遍认同的准则。而这些企业社会责任规范的权威性无法与会计准则相比,企业可以自行选择是否遵循和遵循的方式。所以,需要多方合作,参考财务报告准则的成功做法,制定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企业独立社会责任报告准则,促使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
参考文献:
[1]蒋顺才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2]孙蔓莉:《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的印象管理》,《会计研究》2004年第3期。
[3]谢良安:《论社会责任报告与财务报告的关系》,《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6年第5期。
[4]黎精明:《关于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武汉科技大学学报》2004年第9期。
论文内容摘要:WTO制度的调整对象能否扩展到“贸易与劳工”问题至今尚有争议。发达国家为了维护对市场份额的占有,积极倡导企业的社会责任,在劳工组织对劳工标准的推行配合下,在WTO体制内提出贸易和劳工议题。从多边贸易体制本身来说,WTO已经为贸易和劳工问题的解决留下了制度空间。从发展态势上看,WTO与其他国际组织的合作、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蓬勃发展都将对WTO贸易和劳工议题的谈判产生重大影响。
世界贸易组织(WTO)及其实体规范对国际经济关系表现出愈来愈广泛的规制,它触及到传统贸易之外的一些领域,而国际福利标准即劳工问题,也是将影响现行WTO法律制度的调整对象之一。WTO内对贸易与劳工问题争论的核心是劳工标准问题。劳工标准本是一国国内劳动法规范的范畴,是一国国内为保护劳工的权益而制定的最低保护标准。1919年成立的国际劳工组织是迄今为止在制定国际劳工标准方面最具权威的组织。
WTO贸易与国际劳工标准的争论
(一)国际劳工标准的内涵
在多边贸易体制中,将国际劳工标准与贸易挂钩,是因为一国劳工标准过低会降低一国生产者产品的生产成本,如果该产品出口,就会在价格上占有绝对的优势,从而影响到国外同类产品的销售。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国际劳工标准的内涵狭义上应该指与贸易利益相关的劳动条件标准,它包括工人的工资水平、工作时间、工作条件、劳动环境、福利待遇等,广义上还包括废除强迫劳动、结社自由、组织和集体谈判权、消除剥削童工和消除就业歧视等。国际劳工标准属于国际法范畴,常以协议、宣言、、公约等形式为载体。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国际劳工组织的公约和建议书是国际劳工标准的主要来源。当然,联合国和其他组织通过的国际公约、国际劳工组织章程、宣言和决定中的有关规定也是国际劳工标准的内容。
有学者提出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和贸易自由化程度的提高,关税已经大幅度下降,一些传统非关税壁垒也在逐步地被消除。与此同时,一些发达国家正利用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经济水平、教育文化和道德标准的差异,构筑一种新型的、更为隐蔽的国际贸易壁垒——称之为“蓝色贸易壁垒”,也称“劳动壁垒”或“社会壁垒”,这种新型的壁垒就是以劳动者待遇、劳工权利、劳动标准为内容。因此,在多边贸易体制的谈判中,国际劳工标准也就成为与贸易相关的一个问题,并一直是成员间争论的热点问题。
(二)WTO贸易与国际劳工标准争论的历史与现状
贸易和劳工关系问题的发展历史是同经济全球化进程联系在一起的。从国际层面上来说,美国是最早将劳工问题与贸易挂钩,并一直致力于在多边贸易谈判中确立劳工标准的地位。1947年在美国的推动下,《哈瓦那》第7条引入劳工标准条款,但由于美国没有批准《哈瓦那》,引入的劳工标准条款也因此而徒劳。此外,美国在“肯尼迪回合”、“东京回合”中提出国际劳工标准问题,都因发展中国家的抵制而未能实现。
1993年“乌拉圭回合”的马拉喀什会议,美国等发达国家提出在多边贸易规则中增添“社会条款”,要求将劳工标准问题写进马拉喀什部长会议宣言,试图将这些社会问题与国际贸易挂钩,但也无果而终。不过,马拉喀什部长会议虽然在宣言中没有涉及劳工标准问题,但同意将这一问题交给未来的WTO讨论。
1996年在WTO成立后的首届部长级会议——新加坡会议上,美国再次将以劳工状况和劳工权益为核心内容的劳工标准作为大会的议题,最终在新加坡部长会议宣言中,将“劳工标准”列为其中一项内容,这表明发展中国家认可“劳工标准”是国际贸易中的一个问题,并承诺予以解决。此外,“劳工标准”列入宣言也意味着WTO认可劳工标准,这就为后来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就劳工问题的争论埋下伏笔。
1999年在美国西雅图召开第三次部长级会议,由于受会议场外的劳工组织游行示威的压力,美国政府在会议上态度强硬,坚持将劳工问题纳入WTO的管辖,由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立场的严重分歧,导致谈判失败。
2000年在联合国贸发会议第10届大会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劳工问题上的矛盾更加尖锐,发展中国家在劳工标准问题上达成共识,一致拒绝将劳工标准纳入多边贸易体制,并强调团结合作,而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也强调他们之间立场上的统一,并进一步向发展中国家施加压力。
2001年开始新一轮的多哈回合谈判,由于发展中国家的坚决抵制,为避免破坏多边谈判,在多哈部长宣言中没有再提劳工标准问题。就此,劳工标准在WTO的争论告一段落。
WTO贸易与劳工标准之争的原因分析
(一)世界市场份额之争
国际劳工标准的提起与WTO的谈判所形成的关税壁垒减少有着密切的关系。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和贸易自由化程度的提高,WTO通过谈判所取得的最大成就就是成员间关税的不断降低,它所带来的世界贸易格局的最大变化就是:虽然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总额中依然占有比较高的比例,但是,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新兴工业化国家在国际贸易总额中的比例也大幅度提高。这种变化体现了发展中国家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不断增强,在国际市场占有的份额逐步提高。但同时发展中国家也存在以较低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为主的客观现实。这种以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换取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的进口,实际上并没有使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中获得绝对优势,却反而使发达国家感到不安和焦虑。他们将国内经济的萧条、工厂的破产、失业率的提高归咎于发展中国家劳动密集型产品的进口,认为劳动密集型产品冲击了他们的市场。
因此,在WTO的谈判中,发达国家千方百计试图通过多边贸易体制对发展中国家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施加障碍,非关税壁垒得以频繁运用。其中,劳工标准被发达国家作为非关税壁垒的工具之一试图加以运用,其目的是为了对本国市场给予贸易保护,希望通过这种保护手段来解决国内经济和失业问题,并保证自己强势的市场独占地位。
(二)国际劳工组织对贸易规则制定的影响
国际劳工组织于1919年根据凡尔赛和约与国际联盟同时建立。它曾经是国际联盟的一个自主组成部分。二战之后,国际劳工组织于1946年5月同联合国达成协议,接受联合国的领导。国际劳工组织在同年9月举行的第26届国际劳工大会上修改了章程,正式成为联合国所属负责劳工事务的一个专门机构。截至2001年,国际劳工组织已有175个会员国,共制定了184项公约和192项建议书。国际劳工组织宣称在其章程中规定的目标和宗旨,是在社会正义的基础上实现持久和平,从而使“全人类不分种族、信仰或性别都有权在自由和尊严、经济保障和机会均等的条件下谋求物质福利和精神发展”。为此,它主张应采取各种措施,以便达到充分就业和提高劳动与生活标准,使工人享有正当权益。
为实现其目标和宗旨,国际劳工组织的主要活动是从事国际劳工立法,其中劳工公约分为三种:核心劳工标准,共8项公约,包括1930年《强迫劳动公约》、1951年《对男女工人同等价值的工作付予同等报酬公约》等;劳动专业类公约,包括促进就业、社会政策、劳动行政、产业关系、社会保障等;针对特定对象的公约,包括关于妇女、童工、未成年工、老年工人、残疾人、移民工人、海员、渔民、码头工人、家庭工等特定人群的公约。
虽然国际劳工组织的立法对国际劳工保护方面有积极的作用,但是国际劳工公约的制定特别是国际劳工标准的制定是以发达国家的发展水平和需要为基础,所以劳工标准偏高,与发展中国家社会经济的实际需要不相符合,在发展中国家实施很困难,因而公约在发展中国家的实施成为国际劳工组织监督、审查的重点。即使如此,发达国家仍然认为国际劳工组织的劳工标准,对发展中国家的威力不够强大。因为有关劳工标准主要通过建议方式执行劳工公约和建议书,而且只能通过合作而不是强制力来保证实施,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监督方式来检查规则的执行情况,如定期发表报告以对各成员国劳工状况进行评估,调查侵犯劳工行为并报告。但是国际劳工组织对成员国的违反规则的行为却无法制裁,所以,发达国家主张将劳工问题纳入WTO,就是为了能够运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来改变国际劳工组织下劳工公约的“软法”特征。
从目前情况来看,虽然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劳工问题上存在较大分歧,劳工标准迄今也未被正式纳入WTO议题,但是毕竟在劳工和国际贸易的关联性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已达成了共识,只是在两者联系的方式和时间上有着极大的分歧。由于劳工标准涉及广泛的社会利益,受许多政治、经济因素的制约,而WTO作为一个多边贸易组织,它不可能将国际劳工组织的所有劳工公约都吸纳到条款之中来。但是可以预见的是,未来WTO的贸易与劳工问题的谈判,就劳工标准而言也一定是在国际劳工组织制定的公约基础上,考虑各国社会、经济、法律、历史的各方面因素,建立一个多层次、适于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国家的劳工标准。
此外,从国际组织之间的关系来看,国际劳工组织作为联合国的专门机构,而WTO是游离于联合国之外的一个特别组织。但是,在规则的谈判上,WTO与其他国际组织的合作,包括其他国际组织已经形成的公约,对WTO规则的制定影响甚大。这一点可以从WTO对知识产权领域的规范中略见一斑。在WTO将国际贸易体制的调整范围扩展到知识产权领域之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一直独家履行着其职责。但是,当WTO的工作范围扩展以后,WTO就将原本由其他国际组织和机构处理的对象纳入到它自己的体系中来。据此,可以预见WTO与国际劳工组织在劳工标准制定中的合作也将存在,合作的方式之一可以像WTO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经合组织等的合作那样,国际劳工组织在WTO机构内享有观察员的身份,并对WTO的贸易与劳工的相关规则的制定起到重大影响。
(三)企业社会责任的倡导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SocialResponsibility,简称CSR)是企业全球化进程中无法回避的使命,作为一种国际普遍认同的理念,要求企业在创造利润、为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消费者、员工、社区、环境的责任。企业社会责任的倡导是对传统经济学理论的一种突破。按照传统经济学理论认为,企业作为社会的基本经济组织,在为社会提品和服务的同时,赚取利润是其唯一的目标,也是唯一的责任。这是传统经营环境下基于投资—生产—销售—赚取利润的单向循环的经济环境对企业的经济责任的认识。然而近年来,这种传统经济理论即“股东中心主义”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利益相关者”理论在社会上的影响却日益增大。
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必须关注社会、经济、环境等问题,要求实施企业内部的生产守则,并遵守守则中所包含的社会保障、劳动者待遇、劳工权利、劳动标准等。此外,发达国家在企业的社会责任中,通过生产守则推行责任认证,这类生产守则主要包括英国的“道德贸易基本守则”,欧洲的“洁净衣服运动”发起的“成衣公平贸易约章”,美国“国际社会责任”组织发起的“社会责任8000”(SA8000),美国“公平劳动协会”通过的“工作场所生产守则”。这些守则以联合国和国际劳工组织的“基础性条约”为蓝本,以国际自由工会联盟于1997年12月通过的基本守则为基本框架,引入了独立认证的原则与机制,引入了工人以及第三方表达意见的机制,建立了改善违法守则规定公司状况的补救机制。
企业社会责任运动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进及所造成的以劳工问题为中心的新社会经济问题而形成的。在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全球推广中,WTO各成员内部的企业在经济全球化中为顺应发展,观念上必然要革新,这就为WTO贸易和劳工问题的谈判做好各成员内部的准备工作,使得各成员在应对该问题的谈判时,减少来自国内企业的压力。但是,倡导的企业社会责任只是传递一种信号,代表着企业行为发展的一种趋势,在正式纳入法律体系之前,对企业的这种社会责任要求,更多的是“超越法律”的企业社会责任,它靠的是企业的自律。如果将来在WTO法律体系中,加入劳工条款,那么企业的社会责任就会变成法律责任,成为一种强制性的行为要求。这也正是发达国家不遗余力倡导企业社会责任的真正目的。现在,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等国都在各自国内相继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了立法,并通过各种举措予以积极推动。因此,发达国家将企业社会责任广为宣传并为国际社会普遍认可之时,离WTO贸易与劳工问题谈判成功的目标也就为期不远了。
贸易与劳工议题在WTO的发展态势
(一)WTO现有的规定
从WTO各协议的规定来看,并没有直接对劳工问题进行规范。但在协议中有一些与劳工问题有关联的零星的文字。归纳起来,有以下一些条款:
第一,《GATT1994》第20条第5款的规定。这是被人们认为与劳工问题最具密切联系的条文。《GATT1994》第20条是规定国民待遇原则和最惠国待遇原则的一般例外,其中该款规定“有关监狱劳动产品的措施”,根据该款规定,各成员对监狱劳动产品的进口可以采取限制或禁止措施。
第二,《GATT1994》第20条第2款的规定。该款规定“为保障人民、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措施”。根据该款的规定,在劳工问题上,一项产品的生产如果因不符合劳工标准和条件,那么,为了保障人民的生命或健康,该款赋予WTO成员可以对该类产品的贸易采取限制或禁止措施。
第三,《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在该协定的开篇中就提到“承认其贸易和经济关系的发展,应旨在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和大幅度稳步提高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扩大货物或服务的生产和贸易,为持续发展的目的扩大对世界资源的充分利用,保护和维护环境,并以符合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下各自需要的方式,加强采取各种相应的措施”。为此,WTO为实现此目标理应在提高劳动福利和其他劳工问题上有所成就。
第四,《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前言中表明了该协议的宗旨是鼓励制定和采用国际标准和认证制度,要求各成员方采取的技术法规及标准不致给国际贸易造成不必要的障碍。协议承认各成员方有权为保证其出口产品的质量、为保护人类、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而采取技术标准措施。在劳工问题上,将劳工标准作为技术标准措施而在WTO推行,目的是为了保护人类的生命和健康。
第五,《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这是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达成的第一个有关国际服务贸易的有普遍法律约束力的多边规则。该协定包含了国际服务贸易的四种形式,对劳工的流动形式进行了规定。与GATT相比较,GATT规范单一型态的商品跨国贸易,而GATS规范四种型态的服务提供,包括服务、消费者服务、生产者服务等跨国移动。这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对成员域内的劳动立法和国际劳工标准产生影响。
从上述规定看,劳工问题在WTO的规定比较零散和抽象,但是就法律层面而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GATT1994》和《服务贸易总协定》等已经为劳工标准的入世提供了制度空间,但是,劳工问题入世的范围和形式,还有待所有的WTO成员在平等对话的基础上共同商讨。
(二)WTO与其他国际组织的合作对劳工议题的影响
WTO作为国际组织在国际经济关系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其活动在国际社会体系中产生了巨大的吸引力。在WTO体制内,利益平衡的可能性、与国际经济关系广泛联系的可能性及其制度实施的有效性,使WTO也成为其他领域(如环保、竞争、人权包含劳工权利)的合适论坛。
由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工资水平的差异,因此,WTO若引入劳工标准问题将意味着发展中国家产品生产成本的提高,这就会削弱发展中国家的决定性的比较优势,导致其竞争优势的丧失。而发达国家在WTO中始终坚持引入劳工标准,其贸易保护的目的昭然若揭。因此,发展中国家认为在劳工问题上,国际劳工组织是这个问题合适的主管机关。
诚然,劳工问题在WTO体制内的讨论,自1947年的《哈瓦那》开始直至2001年的多哈部长宣言,始终没有结论。但是拥有悠久历史和重要地位并制度性的维护雇员、雇主和政府利益的国际劳工组织在规制最低福利标准方面却成绩斐然。然而,由于国际劳工组织各种单行公约的成员标准的差异,其效果和目标的实现上仍存在不足。特别是其通过建议方式执行劳工公约和建议书的方式,使得各国对其公约和建议书的态度只是一种认可和期待,如果在国际劳工组织中将最低福利标准通过贸易制裁的方式实现,那么也会像在WTO内讨论劳工问题的结局一样,会给国际劳工组织的工作带来停滞。
但是,以上局面到了2000年有了一定的改变。由于发达国家在WTO体制内引入劳工标准的失败,他们把努力的目标转向了国际劳工组织。在2000年的一次会议上,按照《国际劳工组织章程》第33条制定了一项决议,该决议将成员在国际劳工组织公约中的义务部分地转化为强制性,对成员违反禁止劳动公约可以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如取消关税优惠、宣布其政府成员的入境限制、减少外交往来。
国际劳工组织在劳工标准上的工作进步,对WTO将产生极大的影响。从法律层面来说,在新加坡宣言中,承认国际劳工组织是处理劳工问题的有权组织,并指出了WTO和国际劳工组织应彼此合作。WTO与其他国际组织的合作,在《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第5条第1款中也可找到法律渊源。第5条第1款规定:“总理事会应就与职责上同WTO有关的政府间组织进行有效合作作出适当安排”。此外,WTO将越来越多的其它国际组织列入其观察员名单,包括贸易与环境、经济发展、人权、劳工等问题。因此,国际劳工组织在劳工问题上的成就将为WTO对贸易和劳工问题的协调起到示范作用,对此,我们不得不保持关注。
(三)区域贸易协定对WTO贸易与劳工议题的影响
WTO对劳工问题的讨论在1999年美国西雅图召开第三次部长级会议之后被搁置起来,在多哈部长宣言中没有再提劳工标准问题,至此,劳工问题在WTO的争论暂告一段落。但是,发达国家并不甘休,他们在WTO体制之外大肆推销他们的劳工标准,如美国、加拿大、墨西哥三国签订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将《北美劳工合作协定》作为其附件,在该区域内率先将劳工问题纳入调整范围,这是美国坚持不懈的结果。紧接着美国在和约旦、新加坡和智利签订的双边贸易协定中,劳工问题都纳入协议的范畴。此外在发达国家中,加拿大也紧随其后,在其与智利、哥斯达黎加的自贸协定中都规定了劳工标准的内容。欧盟作为劳工标准的积极推动者,在其双边和区域贸易谈判的议程中,也都列入了劳工标准的内容。
发达国家通过在区域贸易协定中纳入劳工问题,推销了他们的价值观,在区域范围内实施有利于自己的贸易政策,同时通过区域贸易协定形成的区域集团力量,增强在多边贸易体制中的谈判影响力,并将在区域贸易协定中取得的劳工问题的成果输送到多边贸易体制。随着美国、加拿大和欧盟对外区域贸易协定的增加,在未来劳工问题上的谈判中,WTO面临的将不是分散的、单个的成员彼此之间的利益博弈,而是几大区域集团和发展中成员的利益的较量。因此,区域贸易协定中劳工问题的协调对WTO劳工问题的谈判将产生深远影响。
结论
劳工问题纳入WTO的管辖范围是极具可能性的。发展是WTO追求的最高目标,对WTO规则、建议或者政策的检验不应该只看它是否“扭曲了贸易”,而更应当看它是否“扭曲了发展”。因此,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对一个新议题在WTO的态度都应当以发展为衡量的唯一标准,贸易与劳工问题也应如此。当然,任何一个议题纳入WTO,都应当与WTO权限和范围相吻合。我们反对将WTO作为贸易保护的工具,反对将与WTO的宗旨和职能不相关联的议题强行纳入管辖范围。此外,在WTO的议题谈判中,我们也应当认识到由于各国经济、历史和文化的差距,WTO作为一个多边贸易体制的安排是建立在不平等的基础之上的,而且正是因为这种不平等的存在,才会出现一些关于对发展中成员的特殊待遇等安排。从某种角度上讲,任何不适合的但又不违反WTO原则的条款都可以商讨。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这是现实的需要,而不是仅仅要求发展中国家成员作出让步。
参考文献:
近年来,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重要性的凸显,阿拉伯国家“向东看”政策倾向也日益明显。2004年“中阿合作论坛”成立以来,我国与中东阿拉伯国家在各领域的交流和合作迅速发展,对阿拉语人才的需求也急剧增加。在这一背景下,我国开设阿拉语专业的高校数量不断增多。据初步统计,截至2013年我国开设阿拉语专业的本科高校达到了30所,其中24所(80%)都是在2000年后新增设的。在教学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如何提高阿拉伯语人才培养质量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利用二语习得关于动机理论及动机激发策略的最新研究理论和方法,对国内阿拉伯语本科专业学生学习动机及自主学习能力展开量化研究,并根据研究结果提出相关教学建议,以解决阿语基础教学阶段学生学习目标不明确、学习积极性不高和动力持续性差等突出问题。
二.文献综述
通过CNKI(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检索到近十年外语类核心期刊上以“学习动机”为关键词的二语学习动机量化研究论文,并对这些论文进行分析发现外语学习动机类定量研究呈现出以下特征:
1.从研究对象看:我国二语学习动机定量研究的主要对象为本科学生(如高一虹等,2002至2012)。也有以非英专研究生(李淑静.2003,陈芳,秦晓晴.2004,郭继东.2009)、职业学院学生(朱振英.2010)和外国留学生(陈天宇. 2012)为被试对象的研究,但只占到了总论文数的1/4以下。此外,几乎所有调查项目都将英语学习者作为调研对象,“英语”成为了“二语”和“外语”的代名词。
2.从研究内容看:对二语学习动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对动机内部结构和诸多动机变量间复杂关系的研究,如秦晓晴和文秋芳(2003);二是对动机类型、动机强度与自我认同关系的研究,如高一虹等(2002-2012)、边永卫(2009)、朱振英(2010)等;三是对学习动机与其他影响成绩的学习者因素间关系的研究,如李昆、余理明(2008)、倪清泉(2010)、郭继东(2009)等。
3.从定量研究方法看:一、几乎所有的量化研究都以问卷作为调研工具。除此之外,部分研究还综合了学习日记采集和学生访谈等调研形式(高一虹等.2008);二、多数研究(64%)的样本容量在100~499人之间,57%的研究抽样范围仅涵盖一所学校,即多数研究都是采用以研究者或同事任课班级为抽样对象进行数据采集,这可能导致样本总体代表性不够;三、横向研究与纵向研究结合。纵向研究主要考察学习动机强度变化以及学习动机与自我认同的关系,如高一虹团队(2003~2012)、边永卫(2009);三、在数据统计工具使用上总体水平不断提高。相对于早期学习动机量化研究中纯粹采用描述性统计分析的研究而言,近期研究对统计手段和工具的使用越来越复杂。如秦晓晴和文秋芳(2002)使用了Lisrel模型分析方法来建立动机因果关系模型,研究各动机变量间的复杂关系。其他研究均不同程度采用了方差分析、因子分析、回归分析等较为复杂的推断性统计分析手段。
三.研究问题
本文通过问卷调研和实证分析,研究我国高校阿拉伯语专业本科生学习阿拉伯语的动机类型,各类动机与学习成绩之间的相关关系以及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并根据研究结果提出相关教学建议。具体问题包括中国高校阿语专业本科生的学习动机有哪些,这些动机类别对成绩是否造成显著影响,学生的阿语自主学习能力如何及动机激发策略。
四.研究方法及测量工具
本次研究采用问卷调查法,共涵盖全国范围内开设阿拉伯语专业的五所本科高校的11个班级,分别来自北京对外经贸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天津外国语大学、宁夏大学、浙江外国语学院和南京金陵学院,学生主要分布在三年级至四年级。施测时实际发放问卷232份,回收有效问卷230份,问卷有效率为99.1%。
问卷共包含三个部分,采用5点李克特量表(1=非常不同意,5=非常同意):第一部分为学习动机测项,共包含17个问题,测项来源为以往外语动机研究文献加上开放式问卷形式;第二部分为自主学习能力测项,包括15个问题;第三部分为测试者人口统计特征,包括性别、年级以及阿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
五.数据分析结果
1.学习动机的因子分析结果
本次调查的人口统计特征如下:230名学生中女生152人(66.1%),男生74人(32.2%),不详4人(1.7%);学生年级其中三年级203人(88.2%),四年级22人(9.6%),不详5人(2.2%);阿语四级成绩60分以下80人(34.8%),61-72分51人(22.2%),73-96分以上63人(27.4%),96分以上1人(0.4%),不详35人(15.2%)。
对17个动机项目的因子分析结果显示,阿语学习动机可归纳为五个因子,分别为“内在兴趣”,“社会评价”、“学习情境”、“家庭责任”和“宗教情感”。
“内在兴趣“包括“喜欢阿拉伯语”、“喜欢语言学习”、“对阿拉伯国家的人和文化感兴趣”、“对阿拉伯文学感兴趣”、“阿语是重要的世界通用语言”、“让阿拉伯国家了解中国”六个测项,因子均值为3.29。
“社会评价”包括“取决于我的阿语成绩”、“不辜负父母的期望”、“获得成就感和自豪感”、“对今后个人发展有用”四个测项,因子均值为3.70。
“学习情境”包括“取决于阿语课的成绩”、“取决于是否喜欢老师”、“取决于是否喜欢我的班级”三个测项,因子均值为3.47。
“家庭责任”包括“获得大学毕业证书”和“父母要求”两个测项,因子均值为2.89。
“宗教情感”包括“对阿语一见钟情”和“对伊斯兰教感兴趣”两个测项,因子均值为2.86。
从因子分析结果来看,我国阿语专业本科生学习阿语的最显著动机来自“社会评价”,即社会和父母的期许,其次“学习情境”对学生是否坚持学习阿语也发挥了重要影响,“内在兴趣”动力则排在了第三位,这体现了我国教育思想和教育体制的传统特色。
此外,通过学习动机与全国阿语四级考试成绩的单因素方差分析发现(见表1),“内在兴趣”和“家庭责任”两项因子对学生的阿语四级成绩构成了显著影响,内在兴趣均值越高,成绩越好,家庭责任均值越低,成绩越好。这说明只有提高学生学习阿语的内在兴趣,才能使学生的成绩获得提高,而过重的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反而会对学生的学习产生负面影响。
2.阿语自主学习能力分析结果
表2是阿语自主学习能力各测项得分情况,结果显示学生的课堂自主学习比课外自主学习能力强,表现为及时完成课后作业、上课能长时间集中注意力、及时复习课堂学习内容等项目得分较高,而知道如何选择适合自己阿语水平的书籍和练习、主动阅读阿语的报刊、新闻、杂志和小说等项目得分较低;其次,针对语言应用性的训练不够,如课后经常和同学练习阿语对话、主动进行课外听力训练和积极参加阿语相关文化活动及竞赛的得分都比较低。
六.阿语学习动机激发策略建议
如何激发阿语专业学生的学习主动性是阿语教学碰到的首要问题,我国高校阿语专业学生普遍存在学习动机不明确、学习动力持续性差等问题,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使学习进入良性的循环轨道尤为重要。根据调研结果,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阿语语言教学中的文化教育
阿拉伯语专业是我国高校“零起点”的外语专业,学生对语言及相关信息的了解很少,而且容易受到西方媒体对阿拉伯国家和伊斯兰教妖魔化的影响,认为阿拉伯语国家落后、封闭、歧视女性、战乱,这对培养学生学习阿拉伯语兴趣是不利的。因此不少各高校都会在本科教学大纲中不同程度地设置阿拉伯国家社会与文化、伊斯兰概况等课程,帮助学生正确了解阿拉伯世界,同时也能提高阿语专业学生的语言文化素养、为语言学习预备相关文化背景知识。此外,还建议各个学校可根据自身情况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演习活动,如阿语知识竞赛、阿语歌唱比赛、阿语配音比赛等,在塑造浓郁的外语学习氛围同时,加强学生对语言的实际应用能力。此外,专业教师还应利用学生暑期实践环节,指导学生开展专业相关的主题研究,帮助学生在实践过程中加深对语言学习目的的了解。
关键词:研究生培养质量;影響因素;对策
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038(2012)07-0069-05
总书记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不断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的生命线。提高质量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核心任务,也是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基本要求。研究生教育是高等教育结构中的最高层次,只有切实加强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才能推进研究生教育创新,才能真正发挥研究生教育在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研究生培养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研究生教育快速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到2010年,全国在学研究生已达1538416人,比1999年的233513人增加了约6.6倍。随着这种数量的迅速增长,研究生的培养呈现出许多问题,特别是其学术质量,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科学研究的基本能力欠缺
教育实际中,不少研究生对文献检索系统较陌生,缺乏文献的收集、检索知识,对图书馆、档案馆了解不多,不能有效利用。不熟悉所学学科国内外的主要期刊及有代表性的专著,对研究现状把握不准,不清楚该学科领域的最新研究动态,缺乏处理文献资料的能力,文献综述能力差,面对众多的资料,有些学生无从下手、不知道如何分析和探究,难有收获。
2 日常学术训练水平不高
研究生对高校在科研能力培养方面的满意度不高。由于缺乏学术训练,部分学生不会拟定研究内容和实施方案,或者拟定的研究内容过多、过杂,选不准突破口,最后在做学位论文时不会选题,只能依赖导师提供题目,或是论文选题理论与实际意义不大。即便选题后依然有学生对所选题目不了解、不熟悉,开题过后不知道怎么写、写什么,没有自己的观点,论文质量不能保证。学术训练水平不高的另外一个表现就是缺乏有效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不知道如何准备中期考核、撰写开题报告,不知道如何进行开题汇报,缺少在较短时间内将自己或他人的思想表达清楚的能力。
3 科研能力不足,论文水平令人担忧
近年来,有一定分量和影響的硕士学位论文很难寻觅。李均在对45所高校2001至2008共8年的高等教育硕士的学位论文选题进行了分析,他发现在这1980篇论文中,普遍存在“重问题、轻理论;重宏观、轻微观;重现实、轻历史:重国内、轻国际;重追随、轻前瞻”的现象,相当一部分选题存在重复和雷同的现象,缺少足够的创新性。所谓“新见解”只能是空中楼阁。另外,最近几年在学术“核心期刊”刊载的由硕士生撰写的学术论文也逐渐减少。如《高等教育研究》杂志2006~2008三年来登载有硕士生参与撰写的学术论文总共只有26篇,仅占全部论文数的3.44%,平均下来每期仅为0.72篇。而且这26篇中,研究生独立完成或作为第一作者的仅有3篇,这些情况说明硕士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在下降。
4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普遍缺乏
创新能力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对其质量评价的核心指标。当前因多种因素的影響,一些研究生价值观念扭曲,人文素养水平低,功利心重,社会责任感差,缺乏创新能力。从清华大学课题组2006年调查反映的情况来看,创新能力较低是研究生培养质量中存在的最突出的问题,难以适应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对研究生创新能力的评价,53%的导师认为“一般”或“差”,47%的管理人员认为“一般”或“差”。从研究生自我评价来看,有51%的学生认为自身创新能力“一般”或“差”。而用人单位对在毕业研究生创新能力的评价中,选择“很满意”的仅为5%。“比较满意”的也只有27%。所以说,当今“我国研究生质量最严重的问题并不在于过去优势的丧失,而是长期存在的研究生创新能力特别是原创性不足。”在实际学习中缺少科学精神、创新思维与分析能力。
二、影響研究生培养质量因素分析
当前研究生培养质量在整体上不尽人意,其中的原因多种多样,既有历史的,也有现实的,还有科学传统形成和积淀不够的原因等,除了学生的自我品质外,主要的影響因素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观念层面的因素
就高校而言,影響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观念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学校的自我定位问题,二是研究生培养的理念问题。
(1)关于学校的定位。目前,我国部分高校缺乏正确的大学理念,自我定位出现偏差,贪大求全、面面俱到的倾向十分突出。专科院校要升格成本科院校,本科院校要争取得到硕士学位授予权,原来具有硕士授予权的要进一步争取得到博士学位授予权:原来各具特色的不同学校合并成大而全的超大型大学后,同质化严重,反而失去了原有的特色。这样盲目地上层次、扩规模,使得其定位不清晰,特色不鲜明,培养目标模糊,师资队伍水平降低,研究力量分散,客观上影響到研究生培养质量。
(2)关于研究生培养理念。研究牛培养理念是指把研究生培养成何种人才的教育观,这个理念源于对于研究生教育现实的思考,包含了学校对研究生教育整体上的应然价值取向,是学校结合自身实际对本单位研究生教育进行理性思维深入思考的结果。它是抽象的,如关于研究生培养的思想、信念的价值主张,同时又是直观的,如研究生培养的目标、要求、原则等等。目前我们还缺乏从实际出发的科学的研究生培养理念,培养目标大而空,因此在培养过程中就难以把握培养方向,实施有针对性的指导。
2 生源质量的因素
招生规模的扩大导致生源质量下降,优秀生源整体数量不足。招生考试特别注重学生的应试能力,忽视其综合素质的全面考察。现在同家在招录研究生的工作中,坚持对考生实行全国统一的入学考试以保证考生成为硕士研究生的基本条件和素质。但在录取时初试成绩考虑的比重太大,录取的部分学生考试分数高而综合素质不高:同时学校对在专业研究上具备一定功底有发展潜力的考生缺少相应的科学考核办法。一些高校及专业为了扩大招生人数,不得不降低录取标准,这就势必会影響研究生的培养目标,从而影響培养质量。
研究生教育本来是以研究为主,目的是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但不少学生并不是为了科学研究而读研。有的是为了获得理想的职位,而将考研作为职场的敲门砖;有的是为了转换专业,跳出自己不感兴趣的本科专业,希望通过考取研究生给自己一次重新选择的机会:还有一些参加了工作的人员因为现有工作岗位的不如意,意图通过读研究生拿学位来改变自己目前的工作环境及待遇;还有一些人见异思迁属于盲目攀比学历,没有什么学术兴趣也去考研读研……考研中的诸多动机和功利性,研究生的学位对他们来说已不再是学术有造诣具备一定科学研究能力的标志了。
这里面,还隐藏着一个基本事实:扩招后,由于教育资源、师资队伍和教学条件等方面的发展没有跟上招生规模发展的速度,导致不少学校的本科教育质量与扩招前相比,具有明显的下降趋势。本科教育已从原来的重视专业基础教育为主转向了大众化的宽口径素质教育,学校对本科课程的教学做了改革,专业课程数量、教学时数、教学内容乃至教学实习都有所减少,使得学生的专业基础训练不够,导致新人学研究生的质量与扩招前相比下降明显。
3 导师队伍的因素
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导师起着决定性作用:从招生时的命题、评卷到复试、录取;从制定本专业本方向的培养方案到督促其在培养过程中的实施;从指导研究生进行基础学术训练到关心他们成长、引导他们全面发展,直至学位论文的选题、开题、答辩等全过程,无不凝聚着导师的辛勤劳动。
总体而言,大部分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高校都有一支学术水平较高、培养经验丰富的导师队伍,但数量有限。研究生规模扩张后,为了适应需要遴选了一批导师,这批导师比较年轻,因为培养研究生的经验不足,加之当前教育领域中过于注重那些看得见摸得着立竿见影性的评价机制的影響,部分导师工作作风比较浮躁,难以潜心向学,学术功底欠深厚,特别是学术道德与规范的意识淡薄。他们不能很好地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其学术视野、科研能力、职业道德等素质与培养高质量的研究生仍有较大差距。还有就是导师指导的学生太多,常常“一个导师最多要带几十个研究生,根本忙不过来,”培养工作难以深入进行。另外,个别导师甚至将研究生当成了自己廉价的劳动力,只允许学生从事与自己课题项目相关的研究,学生失去了学术研究的动力和乐趣,他们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也就无从谈起。还有一些导师为了增加收入忙于在外“走穴”,开办或参与各种培训班、辅导班,一身兼多职,没有履行导师的起码职责。这些状况,导致研究生缺乏有效的指导,进而使其培养质量下降。
4 教学方面的因素
课程教学是学校培养研究生科学研究能力、提高其学术兴趣的基本途径之一,是实现研究生培养目标、培养出高质量专门人才的主要手段。培养单位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对研究生教育的质量也有着积极或者消极的影響。当前不少培养单位的研究生培养方案陈旧、难以体现创新素质培养。如设置的课程不合理、脱离社会实际;课程结构不科学、不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授课方式本科化、无法启迪学生思维;师生交流少,没有探究式、开放式、批判式的沟通过程,学生思维较为僵化;缺少学术训练环节、学生科研能力难以提高等等。
三、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建议
从教育存在的根本价值和教育质量的根本内涵来看,人才培养是高等教育质量的根本内涵,是所有大学必须首先实现的功能和共同追求的目标。在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的今天,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是高校对国家、社会和青年学生应尽的责任。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1 明确大学定位,突出各自特色
大学定位是为了确定大学的性质,即明确大学组织的使命和责任。在教育实践中,“高等学校定位不只是高低层次的定位,也不只是学科门类的定位。定位的主要依据应当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职能。”高校的办学定位是高校的决策层根据实际需要及所处的内外部环境,依据办学的现实条件,确定学校发展的目标、努力的方向、建设的重点学科门类和办学特色,决定把接受高等教育的学生培养成为什么样的人的理想和目标追求。学校的定位深刻影響着决策层发展研究生教育的决策理性、制度建设、管理模式和文化理念,进而对研究生培养质量产生巨大影響。首先,它影響高校决策层者决定将发展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等哪一层次作为发展重点:其次,影響高校决策层决定把哪些学科门类作为自己的特色学科和学术生长点,即把哪些专业作为重点专业,并将其作为硕士层次专业或博士层次专业的发展对象;第三,影響高校决策层关于研究生培养管理方法、手段的选择:最后,影響高校决策层对于研究生培养质量文化的培育。因此,我们必须尊重教育规律,充分认识到研究生教育规律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科学地规划调整学校的研究生培养发展重点,突出自己的办学特色。
2 树立正确的研究生教育观、质量观
“当前要相对独立地进行研究生教育思想研究,逻辑上也就要求首先赋予研究生教育的相对独立。”在高等教育精英化阶段,研究生教育的独立性不是很明显,因此研究生培养理念被笼统地纳入到高等教育理念当中。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发展,研究生教育的独立性日益明显,因此构建研究生教育理念日渐提上议程,,在我国当今特定的历史条件下,研究生教育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新型同家和高等教育强国紧密联系的时期,我们预先确定的研究生教育目标是要培养有社会责任感、具备较强业务素质而富有创新能力的创新型的高层次人才。思想是行为的先导,研究生培养理念对于研究生教育的影響,在宏观方面,主要影響罔家对于研究生培养的法律、制度、政策的制定;在中观层面,影響市场中介对于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评价,影響用人单位对于所培养研究牛的期望值和认可度;在微观层面,影響高校对本校研究生培养目标与方案的确立、研究生导师队伍的遴选与建设、培养模式的选择与培养机制的改革、课程体系的建构和论文质量管理等等一系列行为。在新的历史时期,应积极构建新的研究生教育的人才观、质量观、课程观等一系列观念,促进研究生教育的发展。
3 强化导师队伍的管理与建设
研究生是国家有计划培养的高层次专门人才,研究生教育是高等教育的最高层次,与科学研究密切相关。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高低与指导教师的学术功底、专业水平、指导方式、日常要求、负责程度等因素息息相关。导师作为培养研究生的直接责任人,不仅仅体现在促进学生知识结构的构建和完善,对其学术兴趣、学术研究、学术能力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更应体现在直接的和经常性的影響所指导的学牛彤成严谨治学作风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同时导师对研究生正确价值观的引导和高尚人格魅力的塑造有着重要的作用。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首要责任人,导师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和工作作风都直接影響着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高校应切实加强导师队伍的管理与建设,严格导师遴选制度,对他们要有较高的学术和政治标准;保持导师队伍数量的稳定,限制每一个导师指导学生的数量;积极引进人才,鼓励年轻教师脱颖而出,保证导师队伍在学科结构、年龄结构、层次结构、学缘结构上的科学性;真正使那些有项目、有课题、有科研经费而又坚持在科学研究前沿工作的导师成为指导、培养研究生的主体;积极推行以科研为导向的导师负责制,给予导师充分的信任和灵活的招生自,努力提供良好的教学科研工作环境和氛围,确定合理的教学工作量,大力支持导师带领研究生结合国家需要和社会实际在学术前沿不断探索;建立竞争机制,实行动态优化,坚持考核,能者上、庸者下,建立退出机制,保持高水平的导师队伍:新任导师的要强化上岗培训,有意识有目的地提高学术水平和业务素质,明确教书育人的岗位职责。导师应积极支持和鼓励研究生自由大胆地开展学术前沿探索,尊重学生的兴趣和个性发展,宽容学生的失败,给学生营造一个宽松和谐的研究氛围,培养挖掘优秀人才。
4 加强课程体系建设,突出学术训练
研究生在培养专业兴趣、形成良好学术技能的过程中,科学的课程体系与授课方式起着积极的作用。因此研究生课程设置应由专家学者根据培养目标,深入调研广泛讨论。最后确定的课程体系既科学合理、又能涵盖到学科专业前沿、满足培养需求,特别是“在课程设置中应充分考虑能够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的人文社科管理、文献检索、学术道德规范、科研方法论、科技论文写作等方面的课程”。给研究生授课,重点并不在于教授新知识,教师上课时即使未讲授本学科发展的前沿知识,作为研究生,也可以而且也应该通过文献检索能力得到相关新知识。因此,给研究生授课,关键在于要帮助他们结合实践了解对学科发展前沿及相关文献资料的把握,训练研究生们建立起强烈的理性质疑精神,引导他们提高对问题的观察力,善于发现问题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在启发式、研究式、探讨式的教学方法中,激发学生的专业兴趣和自主学习能力、培养他们的创新意识、最终提升他们自主创新能力。所以,建立以人为本、关注过程、关注发展,体现创新教育思想的研究生课程体系是推进研究生教育全面发展的有力保障。
5 以人为本,加强管理,提供全方位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