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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学论文8篇

时间:2023-03-16 15:4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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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学论文

篇1

在语文课堂教学中,教师要抓住本课的重点和难点,不要没有重点、面面俱到。因为课堂上的时间是有限的,教师要合理地运用这短短的45分钟,如果教师不能把握教学的重点,就会出现课堂效率低下的结果。因此,教师的讲解要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不能大讲特讲,要让学生进行有效的学习。那么,怎样才能抓住重点?我认为这需要教师在备课上下功夫,在课前要用充足的时间去研究教材和资料,对课本的重点和难点做到胸有成竹,这样,在课堂上面对学生才能更加自信,才能使课堂教学收放自如。

二、转变教学观念

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要想实现高效课堂,教师首先要转变教学观念,改变陈旧的教学方法,课堂不再是教师的一言堂,要实现合作和探究为主的教学模式,课堂教学成为教师和学生平等交流的过程。然而在传统教学中,教师没有顾及学生的感受,只是自己在表演,学生和教师之间存在着距离,没有平等和民主。在这样的课堂上,学生没有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参与教学活动的人数太少,导致很多学生在课堂上走思,课堂教学效果不明显。那么,怎样实现自主、合作、探究性学习为主的教学模式?新课程改革背景下,教师不是考虑自己在课堂上说什么、讲什么,而是考虑学生怎么学,怎么才能使全体学生参与教学活动,让学生的思维活跃起来。因此,教学时,教师要创设有趣的教学情境,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使学生主动动脑去思考。此外,教师设计的问题不能太多,否则会限制学生思维的发展,要因势利导,拓宽学生的思维,激发他们的想象力和创造力,从而收到更好的教学效果。

三、转化后进生

现在的中学生自制力比较差,很多学生不会学习,不爱学习,在游戏上的兴趣远远超过了学习上的兴趣,如果不能及时引导和制止,他们很可能成为后进生。教师不能放弃任何一个后进生,否则会导致他们周围的学生也会受到影响,出现更多的后进生。因此,要想提高本学科的教学效率,教师必须做到不放弃任何一个后进生,努力转化后进生。

四、经常进行教学反思

要想成为优秀的教师,我们需要经常反思,反思对教师的发展非常重要,是提高教师素质的前提,也是教师成长的需要。教学反思就是在课堂教学结束后,教师根据课堂上学生的反应和自己的感觉进行思考,总结经验和不足。在每一堂课结束后,教师都要总结失败和收获,反思教学目标是否达到了,教学手段是否适合学生否学生的课堂反应和学习状况如何,学生的参与率多少,学生有没有学习的兴趣,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高不高等等。教师要通过反思找到自己在教学中的不足,并努力去改进,避免同样的问题再出现,这样才能使课堂教学有效进行,才能根据自己总结的得失,对症下药,从而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篇2

关键词:项目化教学;旅游市场营销课程;应用分析

《旅游市场营销》是高校旅游管理专业的一门专业核心课程,综合性和实践性都比较强,长期采取传统灌输法会造成很多的学生丧失了学习兴趣,不能提升学生的旅游市场营销策划技能,所以教师需要将项目化的教学方式融入教学改革中,形成以项目为主体的旅游市场营销的教学模式,能够让学生真正地参与到旅游市场营销的实训中来,将自身的个性和特长充分地发挥出来,提升学生的创新和实践技能。

一、项目化教学的定义和特征

项目化教学是将一种课程内容进行细致的划分,分成了多种实践项目,然后组织学生完成实践项目时,能够掌握实践能力和理论知识。这种方法和传统的课堂教学方式有着较大的差异,主要的特点表现在几方面:一是注重学生的参与性。项目化的教学法是围绕着学生开展的,重视学生参与到项目实践的过程,收集资料、制定计划、实施项目和评估成果都是以学生为重心的。二是注重培养学生的合作意识。通过项目教学的小组合作可以实现学生直接的协作,提升他们的合作意识。而在过程中,学生们通过努力,掌握了更多的理论知识,这些记忆对于来讲更加的透彻、深刻,记忆持续的时间也更加的长久。三是注重形成实践教学机制。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学生提高了实际操作、组织管理和合作能力。以项目为主体是项目化教学法的主要特征,学生通过动手,明确了任务的主题,项目的实施方法,进而提升了学生的自主创新能力,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四是注重将过程作为评判标准项目化的教学法主要是把学生的项目目标的准备、实施、展示以及反馈修正工作整合起来形成一个整体,作为评判学习效果的重要依据,可以全方位的评价学生的学习效果。此外学习效果的检验功能包括诊断和反馈,也是项目化教学的重要一部分。

二、项目化教学法在《旅游市场营销》课程中的主要应用

1.形成旅游市场营销项目主题

在项目教学中,选择和确定项目的主题极为重要。比如,在学习进行旅游市场定位这一节课教学时,选择的项目就需要联系课程目标,可以模拟某一大型企业进行旅游市场开发作为主题;此外,选择的项目也要保证操作性强,比如在讲授旅游新产品开发程序这一节课时,开发和实际的项目开发的过程需要一致,保证其有应用价值,进而有效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同时,需要从学生的角度来考虑项目的任务和主体,难度适中,而且要保证其趣味性,学生有兴趣深入学习。

2.分析项目计划的制定过程

在确定项目主题之后,就需要制定相应的项目计划。比如,在进行旅游产品定价这一节课的教学时,就要结合课程要求,制定项目计划。首先,做好学生的分组工作,将班级的学生分成几个学习小组,小组成员相互之间要能够进行学习互补,围绕主题进行充分的课前准备。其次,根据旅游产品定价这一主题内容实行小组内活动的开展,活动过程中所需要的费用、场地以及材料等都需要提前准备好。最后,小组内的成员需要全部参与到活动中,并旅游产品定价这一主题,安排好各自的任务,在遇到问题的时候,可以求助老师,实现项目计划的顺利制定。

3.分析项目任务的实施过程

在确定了项目实施计划后,就要进行项目任务实施工作。比如,在进行旅游营销中介机构这一节课的教学时,要把握好以下环节:第一,需要加强旅游营销中介机构理论知识的了解,这就需要项目授课教师来进行完成。第二,在学生有了一定理论基础之后,需要准备好项目实施所需要的物品。为了保证项目任务的实施质量,需要各小组成员认真对待,并且需要多次确认,在这期间老师需要不断监督各小组的完成情况,对于小组时间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需要给出引导性的解答。

4做好项目的考核评估工作

在完成项目任务之后,需要对各小组的表现进行考核评估。比如,在进行旅游产品促销策略这一章节的项目考核评估工作时,要从小组内的自我评价,小组之间的评价、旅游企业的评价以及教师的评价等几个方面入手。首先,通过小组的自我评价,能够有效自我分析项目任务进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遇到相似问题的时候,能够高效的解决。其次,小组之间评价工作的开展,是为了发现其他小组的优点,正视自己的不足。再次,旅游企业的评价,是为了促进学生市场营销实践应用能力的增强,使得学生走入社会之后能够尽快地适应社会要求。最后,教师的评价主要起到了综合表述的作用,实现学生评价的完善。

总的来讲,加强项目化教学方法在教学中的应用,是促进旅游专业学生市场营销综合素质提升的重要方法。通过项目化教学方法在应用型本科旅游市场营销课程教学中的应用,有效提升了教学质量,使得理论知识和实践应用很好地结合起来,将传统的被动式教学彻底改变,增强了学生主动学习的兴趣,激发了学生探索的意识,才能最终实现应用型本科旅游管理专业《旅游市场营销》课程教学质量的提升。

作者:邹莎 单位:湖南信息学院

参考文献:

[1]刘桂新.浅析我国旅游市场营销中存在问题及对策[J].今日科苑,2010(16)

篇3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问题是法哲学之永恒主题与难解之迷。法律与道德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不可分离,道德强调人类的道德理念铸化为法律,法律强调法律内化为人们的品质、道德。法与道德属于上层建筑SUPERSTRUCTURE 的不同范畴。法律属于制度的范畴;而道德则属于社会意识形态的范畴。法律规范的内容主要是权利与义务,强调两者的衡态;道德强调对他人、对社会集体履行义务,承担责任。法律规范的结构是假定、处理和制裁或者说是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而道德规范并没有具体的制裁措施或者法律后果。法由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而道德主要凭借社会舆论、人们的内心观念、宣传教育以及公共谴责等诸手段。法是按照特定的程序制定的,主要表现为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或者是特殊判例;而道德通常是潜移默化的。法必然要经历一个从产生到消亡的过程,它最终将被道德所取代,人们将凭借自我道德观念来实施自我行为。

一、道德与法律的学理含义:

(一)道德的含义:从唯物史观的角度来看,道德根源于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恩格斯讲: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而社会直到现在还是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的,所以道德始终是阶级的道德。这表明道德的内容最终由经济条件决定,并伴随经济的发展而有相应的变化;基于不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不同社会集团,有着不同的道德观,在阶级社会中的道德具有阶级性。因此,我们可以把道德简单的概括为:道德是生活在一定物质生活条件下的自然人关于善与恶、光荣与耻辱、正义与非正义、公正与偏见、野蛮与谦逊等观念、原则以及规范的总合,或者说是一个综合的矛盾统一体系。

(二)与道德密切相关的法律的含义。

没有亘古不变的永恒道德,也没有亘古不变的永恒法律。今天的社会,代表不同利益的统治集团仍然还存在,但是他们代表的阶级利益是根本不同或者是对立的。不同的统治集团各有各自的阶级利益,以及与其阶级利益相适应的道德。法律在本质上是统治集团的整体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既然法律是意志的具体化,而道德当然属于意志范畴,那么法律当然反映统治阶级的道德观。从侧重道德的角度,我们可以将法律定义为:在主观方面,法是国家意志和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在客观方面,法的内容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前者体现了法的国家意志性和统治阶级意志,后者体现了法的物质制约性。法就是这两个方面的矛盾统一体。

结合中国国情,我国法律与道德的现状:

1.一国范围内的法与统治阶级的道德都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的体现。

2.法与统治阶级的道德相互渗透。忠孝节义是中国历代封建王朝维护其阶级统治的道德规范,在其立法中体现为十恶不赦的大罪。在司法实践中,甚至是将儒家思想的教义作为办案的根据,《春秋决狱》一书就是其中的典型。

3.法与道德相辅相成,共同服务于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孟子《离楼上》中讲到徒法不足以自行,它需要其它手段的配合,其中法就是一个重要的手段。

4.道德的状况制约立法的发展。

5.道德对法的实施起着举足轻重的促进作用。

6.道德有助于弥补法律调整的真空。

7.法必须以道德作为价值基础。

8.法是传播道德的有效手段。

二、道德与法律的辩证关系

(一)道德与法律是社会规范最主要的两种存在形式,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个范畴。二者的区别至少可归结为:

1.产生的条件不同。原始社会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法律,只有道德规范或宗教禁忌,或者说氏族习惯。法律是在原始社会末期,随着氏族制度的解体以及私有制、阶级的出现,与国家同时产生的。而道德的产生则与人类社会的形成同步,道德是维系一个社会的最基本的规范体系,没有道德规范,整个社会就会分崩离析。

2.表现形式不同。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一种行为规范,它具有明确的内容,通常要以各种法律渊源的形式表现出来,如国家制定法、习惯法、判例法等。而道德规范的内容存在于人们的意识之中,并通过人们的言行表现出来。它一般不诉诸文字,内容比较原则、抽象、模糊。

3.调整范围不尽相同。从深度上看,道德不仅调整人们的外部行为,还调整人们的动机和内心活动,它要求人们根据高尚的意图而行为,要求人们为了善而去追求善。法律尽管也考虑人们的主观过错,但如果没有违法行为存在,法律并不惩罚主观过错本身,即不存在思想犯从广度上看,由法律调整的,一般也由道德调整。当然,也有些由法律调整的领域几乎不包括任何道德判断,如专门的程序规则、票据的流通规则、政府的组织规则等。在这些领域,法律的指导观念是便利与效率,而非道德。

4.作用机制不同。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而道德主要靠社会舆论和传统的力量以及人们的自律来维持。

5.内容不同。法律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一般要求权利义务对等,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而道德一般只规定了义务,并不要求对等的权利。比如说,面对一个落水者,道德要求你有救人的义务,却未赋予你向其索要报酬的权利。向被救起的落水者索要报酬往往被视为不道德。

(二)道德与法律又是相互联系的。它们都属于上层建筑,都是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的。它们是两种重要的社会调控手段,自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任何社会在建立与维持秩序时,都不能不同时借助于这两种手段,只不过有所偏重罢了。两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推动的。其关系具体表现在:

1.法律是传播道德的有效手段。道德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社会有序化要求的道德,即社会要维系下去所必不可少的最低限度的道德,如不得暴力伤害他人、不得用欺诈手段谋取利益、不得危害公共安全等;第二类包括那些有助于提高生活质量、增进人与人之间紧密关系的原则,如博爱、无私等。其中,第一类道德通常上升为法律,通过制裁或奖励的方法得以推行。而第二类道德是较高要求的道德,一般不宜转化为法律,否则就会混淆法律与道德,结果是法将不法,德将不德。[1]法律的实施,本身就是一个惩恶扬善的过程,不但有助于人们法律意识的形成,还有助于人们道德的培养。因为法律作为一种国家评价,对于提倡什么、反对什么,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而法律所包含的评价标准与大多数公民最基本的道德信念是一致或接近的,故法的实施对社会道德的形成和普及起了重大作用。

2.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和推动力量,是法律的有益补充。第一,法律应包含最低限度的道德。没有道德基础的法律,是一种恶法,是无法获得人们的尊重和自觉遵守的。第二,道德对法的实施有保障作用。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执法者的职业道德的提高,守法者的法律意识、道德观念的加强,都对法的实施起着积极的作用。第三,道德对法有补充作用。有些不宜由法律调整的,或本应由法律调整但因立法的滞后而尚无法可依的,道德调整就起了补充作用。

篇4

论文摘 要:文化是旅游者的出发点和归结点,是旅游景观吸引力的源头,是旅游业的灵魂。旅游文化课程内容也面临全面更新和优化。本文在了解大学生对《旅游文化学》课程的需求的基础上,对当前旅游文化教学模式进行比较分析,并提出了教学评估。

旅游文化课程必须随着旅游业的发展,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才能确保课程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如近几年持续的生态旅游热,支撑其发展的文化基础(生态文化),仍处于零散状态,急待研究、整理并充实到课程内容中。旅游文化课程内容没有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及时吸收新的内容,课程内容仍以传统的、历史的文化为主体,对现代旅游有关的其他文化没有或很少涉及。可以说,目前的旅游文化课程内容,仅是中国旅游文化的一部分,课程内容严重缺失,很不健全。

一、课程教学模式探讨

教学模式是指在一定的教学理论指导下,建立起来的,较为稳定的教学结构框架和程序。近年来我院在进行《文化旅游学》课程教学改革时,主要尝试以下几种教学方式创新:

1.问题启发式

讨论式教学是在教师指导下,有计划、有准备地组织学生运用已有知识,结合教学材料通过思考、探讨、交流(分析与争辩)来解决问题,从而完成教学任务的一种教学模式。讨论式常见的方式有同桌讨论、前后(4人)讨论、小组讨论和全班讨论(或派代表发言)等多种方式,既可以单一使用,也可以多种方式并用。更可以和其他教学方式交叉使用,例如讨论式可以是探究式教学或问题(课题)式教学中的一个环节。

在讨论式教学中,教学材料应是广义的,它包括教材、资料、图表、录像、课件、采访、野外观察中获得的信息。在讨论中师生共同依据系列问题,为解决问题而研究有关信息,在研究、思考与交流中又会受到启发,提出新问题,或将问题引向深入或师生共同得出某种结论、解决某个问题的最佳方案或重要规律。讨论式教学能极大地调动学生的主体参与意识。有行动的勇气,才有真知之收获,才有创造之可能。

运用讨论式教学时,需避免放任自流与偏离主题的局面,从而影响课堂教学效率,影响教学进度,其关键在于教师的主导。首先是讨论题的质量,讨论题要富于思考性、前瞻性、难易适中、切中要害、不能是无关紧要或漫无边际。其来源可以是教师拟定;或根据学生学习中的难点,师生共同拟定。其次,要让学生充分准备,最好提前布置课题,在各自有一定见解的基础上展开讨论,以保证学生的参与程度和积极性。三是发扬民主,让大家充分发表意见,包括错误的观点、方法。教师参与讨论,但不要过早做出结论,而是适时引导捕捉有利于深入解决间题的沦点,启发学生进一步探讨,最后师生共同归纳得出正确结论。

2.案例讨论式

管理案例教学于20世纪20年代首创于美国哈佛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经过几十年的实践和摸索,哈佛商学院已经建立了相当规模的完整案例教学和管理系统。到上世纪20年代世界旅游发达的国家已将案例教学引入了旅游教育与培训中,并且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在我国的旅游教育培训中,有的院校在一些实践性较强的饭店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等课程的教学中已经引用了案例教学方法,但是,在《旅游文化学》课程中尚未得到普及推广,学生在校期间接触到的案例数量也远远不够。许多旅游院校的《旅游文化学》教学模式,基本上还是课堂授课的灌输方式,教材的编写仍然未能很好的利用系统理论与实际案例相结合的编写方法,对于《旅游文化学》这一实践性较强的课程,传统的教学方式,无疑有较大的局限性,使得我们的学生适应能力、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都较差。《旅游文化学》是一门新兴的应用型课程,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综合性,要求教学能够与实践相结合。但由于受条件的限制,许多专业院校都没有现场模拟教学基地,学生对旅游文化的了解,主要来源于课本及教师,而旅游文化学的案例是实践经验的浓缩,是大量典型事例的概括和提炼。案例经过教师的精心挑选,引导学生分析讨论,加深了学生对旅游文化的感性认识,并上升到理论高度,从而获得自己的观点和经验,丰富了学生的实践知识,提高实务技能。

3.参与式

《旅游文化学》课程的教学要求学生能主动地积极投到学习的各个环节中,真正参与到学习的全过程中,学生的这种学习方式的根本特征表现在主动性和参与性上,这就要求我们教师能根据学习内容,学生的实际情况和教学的即时情景,给学生创设场合渲染气氛,使学生很快进入角色之中,参与到学习的各种环节中去,这样不仅能使学生学习获得知识,而且能在这样的过程中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因此,要充分利用丰富的学习资源,创设问题情境,引导学生参与到教学过程中来。参与式教学方法的特点可概括为四个方面:开放的教学内容;提问式的讲;无标准答案的习题和论文形式的考试。如果学生上第一堂课,老师介绍课程内容时,只讲课程体系和内容如何系统和严密,这样实际上把学生定位在只能被动学习的位置上。但是,如果老师能告诉同学,这门学科并不是"天衣无缝"的,还有很多问题有待研究,在课程教学内容中也包括一些正在进行科研的部分,从而可以激发学生跃跃欲试、表现自己的参与潜力。所以,在课程教学中,要鼓励学生提问。"学问"起源于"学习、问难",知识的掌握不是靠"教"而是靠"问"出来的。同时还要积极引入一些包括解题的方法和解题的结论没有标准答案的习题,这样有利于学生进行独立思考,寻找新的解题方法,探索更好的答案。这些习题,有时则在课堂上讨论。不同答案的讨论和争辩,使得同学思想更为活跃,掌握知识更深入。

二、课程教学效果的评估

这门专业选修课,从开设之日起,一直以新的教育理念,采用最新的教学手段,力争以直观的方式解读中国旅游文化。教学内容既规范又新颖,信息量大且富深刻的文化内涵和学术价值。教学方法灵活,且极具启发性和互动性;能以散而不乱技法,娴熟、轻巧地驾驭着课堂教学各个环节;制作精美的课件,文字、图像、声音、动态和谐、统一,能使抽象的旅游文化现象,演绎得直观、生动;条分缕析的图标设计,使纷繁的旅游文化现象变得简约而条理分明;重视文化内涵的挖掘,注重学生专业素养的提高;已经摆脱了传统的一个老师满堂灌的做法,比较注重吸收学术界的新成果和新资料;形象而深刻的语言艺术追求,激发学生在美的陶冶中产生对知识的渴求,从而能主动的学习。

《旅游文化学》课程的内容、方法和作用得到了学生的广泛认可,为更好地总结经验,建立可行、有效的旅游文化教育教学模式,笔者对今后课程改进的建议如下:(1)申请增加课时,将教学内容进一步细化,增加景区、旅行社的实训内容,将《旅游文化学》课程直接搬到景区讲授,真正做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零距离”,使学生首先对该专业有一个整体的、感性的认识;(2)开展小班教学,每班最好20人左右,保证每名学生都有机会参加相关的教学实践活动;(3)增加参与式教学方法的使用,如案例分析、小组讨论,鼓励学生广泛参与;(4)更好利用现代化教育手段,增加影像资料的播放;(5)邀请一些专家做旅游文化专题演讲。

参考文献

[1]沈祖祥.旅游文化概论.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9

篇5

根据我国近年来法学研究情况,在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关系问题上,我国存在着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相脱离问题,法学理论显得无力。尽管后来法社会学的出现为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结合做出了努力,但这个问题并没有在根本上解决。

以后我国法学研究有所起步。由于我国法律的移植背景,所引借的国外法条与法学理论面临本土化过程与问题。当时法学理论研究状况是部门法学的研究主要关注法律规则与解释,而法理学的研究则主要包括一些政治性和道德性的问题,并且研究水平较低,基本上处于一种靠法理学者的感性认识和经验来对法理学研究。九十年代后期以来,我国出现了一些关注实际的法社会学研究,使法学开始注重本土的司法实际运作知识和理论,一定程度上对我国法学理论与法律实际严重脱离状况有所改善,法治转型中的一些实际问题,包括依法治国、法制建设等主题受到关注。然而,在学者研究报告中,对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问题的总结仍然是我国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相脱节的状况在根本上还是没有改观。

二、法学理论的“无用”论

对理论“无用”的说法既来自法律实务工作者,也包括一些学者本身。法律实务者总抱怨当实践寻求理论指导的时候,总是找不到相应的理论来解决实际中的问题。实务工作者对司法实践中所做的理论研究能否产生有效的作用持一种怀疑的态度。有些学者直言:“中国当代法学院所提供的理论知识有许多不是法官所需要的,而法官需要的又并非法学院所能提供的。”近三十年来学者的理论研究的确存在这样的问题,法学教授与法官各自为营,从自己的角度来研究。对于理论“无用”的偏见,我们应谨慎看待。

导致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脱节出于多种原因,从根本上说是因为我国的法律移植背景。由于我国法律的移植主要是翻译,中国近现代法学在理论知识生成过程中忽略了对中国现实问题的关注,法学理论与其研究对象之间存在断裂,法律的理论规范和社会现实之间不相适应。与其他学科相比,当代法学研究更缺少研究中国现实问题的传统。法学的研究方法也因为法学不能深入社会,以及缺少对社会其他学科的了解等,显得比较落后。即使是关注实际的法社会学研究,也未能从根本上改变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的状况。有人认为,理论研究所依据的主要是书面的资料,而不是出于对现实经验的提炼和总结,这是发生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相脱节的首要原因。

导致理论“无用”的原因有很多,第一,法律实务工作者要求的理论与法学学者面向实践所做的研究存在一定距离。有实务工作者认为法学理论不能为法律实践给出明确的答案,当实践寻求理论指导时没有具体理论指导,因而更加轻视法学理论,甚至对法学理论产生抵触。甚至更有学者认为,理论只有与实践相分离,才能保持学术独立的品格。法学理论是以理论形式出现的,法学理论如果不高于法律实践,那就不能称为法学理论。虽然法学理论来自法律实践,但并不一定都面向法律实践。第二,理论“无用”与法律实务工作者法学理论素养不高有关,也与法学理论比较高深有关。比如,法律方法论书籍,几乎没有几个法官能真正读懂。这使部分法官怀疑理论研究的实际作用。此外,法学学者的研究也受到客观现实条件的限制,所研究的法学理论不一定能满足法律实践需要,是导致法学理论“无用”的客观原因。

上述对法学理论的批评说明:我国目前主要的问题是法学理论难以在法律实践中发挥作用,法学理论的意义和作用受到了轻视。如果长时间这样下去,必定导致法学理论的实践功能被贬低,甚至把法学理论视为无用的,最近有学者呼吁法学家与法律家之间要加强沟通,将学者们的理性思维变为法官的办案经验。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年会把人民法院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理论与实践作为主题,说明在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互动关系中,我国已开始关注法学理论在法律实践中的具体运用问题。因此,从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关系的角度,对法学理论的实践品格给与肯定,对于改善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脱节的情况,发挥法学理论的作用至关重要。

三、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互动与结合

在实际生活中,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是不可脱离的,就法律实务者而言,首先应了解和把握法学理论。第一,实务工作者应了解和把握理想法层面的理论,使法律实践能体现人道主义,实现公平正义;第二,了解和把握面向实践的可操作性知识,使法律适用有可用的方法和手段。庞德认为:“对正义的判断就是一门艺术。但是要研究判决依据的那些权威性资料,这些资料实际上是如何被运用的,它们可能被运用以及应当如何被运用的问题,就需要一套系统的知识体系了。法律实务者只有了解和掌握法学理论,才能将理论的实践功能运用于实践。比如,法律实务者如果熟练掌握法理学说,掌握法律解释学、法律论证等方法理论,便能用来解释和适用制定法,使具体个案论证更客观和准确。其次,法律实务者应在法学理论的指导下从事法律实践活动,使理论与实践形成互动。法学理论能够扩展法律实务者对世界的认识,增强调查和探究能力,对于实务者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具有重要意义。再次,法律实务者应正确认识法学理论的意义和作用,不能将面向法律实践的法学理论当作是具体的行动方案,更不能因法学理论不是具体的行动方案便轻视法学理论,认为法学理论“无用”。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之间的联系是不直接的,要正视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之间的关系。最后,理论与实践的互动,需要法学学者将法学理论研究扎根于法律实践,使所构建的法学理论要合乎实际,也能经得起法律实践的检验。同时,学者所构建的法学理论,应当让法律实务者能够看得明白。如果法学理论太高深,使大多数法律实务者都难以看懂,这样就更容易造成理论“无用”。实现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互动,需要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共同努力。

篇6

关键词:人文学;绿色;教学目的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43-0172-02

一、引言

教学目的是教育学理论研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教育学学科体系内,教育研究者对教育目的的研究与界定往往不尽相同,但是究其根本而言却无不存在相通之处。跳出这个固有的学科体系范畴,从人文学的角度对教学目的观进行考究与分析,从而使教学目的观出现新的起点。

二、绿色教学目的观内涵

人文学从其萌芽、发展、演变至今,历史悠久。人文学渊源于古代先哲们的人文主义思想和人文教育的理念。如中国的孔子就有“仁者爱人”、“朝闻道,夕可死”等著名论述;希腊先哲苏格拉底的“认识你自己”、“我自知我一无所知”等等。这些著述都蕴含着强烈的人文学理念,都渗透着帮助个体更好地认识自我、理解人生的内涵。这些论述至今仍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人文学意味着通过人的存在对人的全部存在的言说,并且以培养人的整全的人性为目的。这对教育是有深远影响的。绿色教学目的观是基于人文学视角提出的,是对教育基本理论、教学目的理念的反思与重组。首先是教学目的观。杜威提出了著名的“教育无目的论”,他旨在强调“教育的过程,在它自身以外没有目的,它就是它自己的目的”。杜威主张的是教育过程的内有目的。他认为“所谓目的,就是我们在特定情境下有所行动,能够预见不同行动所产生的不同结果,并利用预料的事情指导观察和实验”。杜威对教育目的或者说是教学目的观的论述,需要从两个方面解读:一是杜威明确地将儿童从成人的期望中解放出来,认为教学活动不能以成年人的标准来设定预期的目的,取而代之的是以儿童为中心,以活动过程为目的,排除一切终结性的、外在的目的。二是尽管杜威提出了儿童中心说,但是,他并未从教学目的层面提出明确的论述。换言之杜威将儿童从终极性的、外在的目的中解放出来,承认教育要适应儿童的天性,却没有对适合儿童的教学目的加以阐释。其次是绿色教学目的观。“绿色”是天然、自然的象征,绿色教学目的观是一种元目的观,是对教学目的自身的解读。自教学活动产生,教学目的也应运而生。历来对教学目的观的研究与分析,大都是“目的”十足,即强调突出目的,视目的为核心。那么,教学目的观的核心真的完全在“目的”上吗?笔者认为,绿色的教学目的观,它的核心并不完全在目的上,而是在于教学目的观的本身。绿色教学目的观,在教学活动过程中,不刻意注重学生在知识及能力上“质”与“量”的把握,而是使得整个教学活动自然地进行,学生参与的是整个教学活动,不受任何应然或实然目的影响。因此,绿色教学目的观,强调的不是终极的目的,而是因为教学活动自身的目的对教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常的教学活动将着眼点置于教学目的的实现情况,即预期目的和标准的程序结果。而人文学视野下的绿色教学目的观,是将关注点也就是目的回归到了教学活动本身,它的所谓的目的就是设计良好的教学内容,从思想上对学生进行熏陶,确保教学活动的顺利实施,而对于实施结果则不予关注。长期以来,从义务教育阶段开始,教学目的定位总是围绕着学业成绩,知识性课堂成为通用的教学模式,教师与学生面临的压力也促使了教学目的功利化的恶性循环,学生的思想、人性的培养也因此而搁置,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要搞素质教育。素质教育引自美国的教学理念,其实质是人文教育。人文教育理念真的需要引进吗?相信答案不言而喻。我国五千年的灿烂文明史,不乏各种先进的人文精神,之所以去引进人文教育理念,是因为长期以来存在的教育问题忽视了我国的人文精神,才去盲目地学习与引进。教学目的观的问题是明显存在的,这也是笔者提出绿色教学目的观的重要原因。

三、绿色教学目的观重构

通过对以往教学目的观的梳理来看,教学目的在教学论的研究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同时也得到了教育研究者的关注与重视。虽然对教学目的观的理解存在一定差异,但是总体来讲这些著述推动了教学活动的发展。笔者认为,要弥补对教学目的观理解的偏差,以及利用它正确地指导教学活动,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绿色教学目的观加以把握:首先,从对教学活动结果的重视转变为对教学过程的侧重。绿色教学目的观认为教学活动过程本身就是教学的目的,教学活动的结果不是预设的,我们应该充分地把握教学过程本身。而传统的教学目的观往往更加注重教学活动的结果,从而忽视或说淡化了对教学过程本身的侧重,这种注重“果”忽视“因”的做法是不合理的,是本末倒置的。实现这样的转变也就是重视了“因”,那么学生自然会得到更好的发展。其次,从对知识传授的注重转变为对学生人性发展的侧重。长期以来,传统的知识性课堂将学生“学”定位在知识的掌握,这导致的问题也越发凸显。绿色教学目的观从学生的天性出发,尊重学生的个性,注重对学生思想的熏陶以及健全人性的培养。从我们自身的学习经历来讲,知识不是单单靠一堂课的学习就能一蹴而就的,知识的积累伴随着我们的生活、工作、学习。因此,教学活动要以人文理念为指引,促进学生精神层面的发展。再次,从知识的引进转变为对我国优秀文化的挖掘。随着全球化的不断发展,知识引进的现象越发普遍。西方文化有其先进之处,但是它是在特定的民族、文化传统的基础上形成的。我们简单地复制移植西方文化,是有失偏颇的。引进西方文化无可厚非,但是这些文化必要经历本土化的过程。绿色教学目的观注重精神层面上的培养,这些养分就蕴含在我国优秀文化当中,世界范围内的中国文化热不是偶然的,深入挖掘我国的优秀传统文化是对舍近求远的纠正。

总之,绿色教学目的观的实现还需要教师、学生以及社会各个方面给予关注,人才的培养必须将“人”的培养作为出发点与落脚点。从人文学的视野来审视教学目的观是对教学目的观的新探索,作为教育研究者,笔者认为要从多方面、多角度对教育理论进行全新的解读,这样才能促进教育事业的进一步繁荣与发展。

参考文献:

[1]石中英.知识转型与教育改革[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1.

篇7

关键词:小学语文;教学效果;提高

语文课程是小学教学的重中之重,不仅可以全面锻炼学生素养,而且可以为其他学科的学习奠定良好的基础。因此,作为老师必须要提高小学语文教学效率。以下是本人对小学语文教学的几点探究,仅供参考。

一、精心设计教学情境,培养学生学习兴趣

兴趣是学生最好的老师,教师要抓住学生心理,善于描绘运用形象化手段把课本中的“死物”讲活,用情境教学的模式把文章以实物的形式表现出来,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激发学生对语文的学习热情。美国心理学家布鲁纳曾说:“学习的最好刺激是材料。”只有亲眼目睹,身临其境才能充分调动学生感官思维的活动,提高学习效率。如《观潮》一课中,由于学生生活阅历的局限性,所以无法想象潮来潮落的波澜壮阔景象,教师在学习这节课之前,应先利用多媒体技术让学生亲眼目睹感受一下潮来时的奔腾、冲击景象,感受潮水的壮阔和气势,调动学生的好奇心,从而使学生主动投入到文章的学习中,教师为学生创设观潮的情境,学生在乐声中大声朗读课文,不由自主调动多种感官,在浓郁情境中思考,品味文章中心,用心感受潮水来时的雄伟,通过调动学生多种感官的配合犹如见其形,身临其境,感受语文的独特魅力,既能深入理解文章,又能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

二、让学生演绎文章内容,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抓住学生心理特点,释放学生好动好表现的天性,让学生在快乐学习中健康成长。小学语文教材内容大多是记叙文或者是故事题材的文章,教师可以借此机会把抽象的文字转换为形象具体的剧本,以学生为主体安排学生以自导自演的形式再现故事情节,转换思维,让学生以主人公的身份亲身体会,帮助学生丰富知识储备量,提高自主思考和快速理解文意的能力。例如,在学习《自相矛盾》时,我根据学生的情况把学生分成几个小组,让小组成员自己处理角色分配和表演节奏,随后小组内就开始讨论,分配任务,琢磨表演时要注意的细节,如何通过表演来诠释“自相矛盾”的含义,最后小组分别进行表演,通过成员们精心的准备,表演过程中将卖矛和盾被揭穿后狼狈逃跑的尴尬局面表现得淋漓尽致,得到了同学和老师的掌声,在这个过程中增强了学生的成就感和自信心,加深了对文意的理解和把握。

三、联系生活实际开展教学,提高学生综合素养

语文来源于生活,应用于生活,它是一门语言艺术,是人们日常交流沟通的媒介和工具,更是中国几千年文化的精髓,寄托了人们的情感归宿。传统教学活动往往只注重学生理论知识的掌握,却忽视了学生实践应用能力的培养,导致本末倒置,让学生的认识停留在表面上,而无法深入理解问题的本质。因此,在新素质教育改革的要求下,我们要联系生活,要将封闭的课堂教学拓展到社会生活,让学生回归生活,促进教学生活化,引导学生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生活中去,解决生活问题,实现学以致用,变知识为能力。例如,在学习《我爱故乡的杨梅》这一课时,教师可以鼓励学生对自己家乡的特产展开调查,利用所学习的知识进行调查习作,这样不但可以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同时有效地实现了语文与生活的有机结合,丰富了学生的情感体验,提高了学生实践应用技能,推进了素质教育改革进程。

总之,小学语文教学在学生的学习生涯中占据重要地位,将对学生未来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作为教师,一定要加强课堂教学的艺术性,增进与学生的互动与交流,让课堂教学变得生动有趣、丰富多彩。

参考文献:

篇8

一、语文课堂教学管理的规律。

语文课堂教学管理的实质是语文课堂管理?它乃是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心理学、管理学、教育学等原理在语文教学中的具体运用,既是应用科学,又是应用艺术。众所周知,语文课堂教学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它既有宏观的环节,又有微观的认识过程;它包括了信息的多渠道输出、吸收和反馈,也包括了信息的选择评价和强化。整个过程,需要教与学的密切配合和高度统一,只有这样才能取得应有的学习效果。可见,语文课堂教学的管理,实质上就是协调师生教学关系,促使课堂情境中消极因素向积极因素的转变,从而保证教与学有机统一的行为方式过程。现代教育论告诉我们,学生学习的本质特点是个体性,这种个体性带有很大的差异。如就语文学习的态度,我们可以大致把一个班的学生分为三类:一类是渴望学习,主动求知的积极力量或行为;另一类是语文反感并处于被动状态,有时甚至违纪阻碍教学的消极力量或行为;还有一类是介乎其间的大多数学生期待教学活动继续开展的中性力量或行为。那么懂管理的语文教师就应该总是紧紧依靠班集体中的积极因素,采取种种创造性手段,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从而保证语文课堂教学的高效率。

语文课堂教学管理的特点学生学习的个体化还告诉我们,学生是学习的主题,教师是学生学习的主导。教学过程实际上就是充分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和教师主导作用的过程。语文课堂管理也是由师生共同参与的。其间,教师仍起主导作用。作为课堂教学的发动者和组织者,为了保证教学各个环节的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的成效,教师应将课堂管理作为一种组织手段,具有严肃性,并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它要求学生课堂上要步调一致,听从指导,不得自行其是。这也是使语文课堂教学规范化,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行为和学习习惯所必须的。另外,学生毕竟是课堂学习的主体,我们的教是为学服务的。我们管理的目的也是为了学生乐于学习语文,创造宽松和谐的气氛和环境,是为学生自我驾驭开发潜能服务的。因此,它不是传统教学中那种凌驾于学生之上的所谓“中心”主宰案,语文课堂教学管理应该是师生共同参与,具有强烈的民主性。如果我们再教学计划的制订上,教学内容的选择上,习题有无练习的必要上,都广泛听取学生的意见,彻底打破传统的语文教学管理模式和教师在课堂上一统天下的局面,那么何愁语文课堂教学管理不科学?另外,因为语文作为基础工具学科,与其它学科相比,知识序列性差,见效慢,所以特别强调调动学生非智力因素。

通过程度级对学生实行异步管理。发现某个学生进步时,鼓励其不断起跳,释放潜能;发现某个学生退步时,及时做好转化工作。而且对不断变化的学生实行动态管理,不断调整级别,提出新的要求。这种管理,既有可靠的组织保证,又有严格的质量控制,可以收到学习、身心同时进步的效果。

1、自我管理

当语文教学已能充分发挥学生主体作用时,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风气基本养成,自控力、自制力都大大提高。这时可由学生自我管理。“管”是为了达到不管,这是我们语文教学管理的最高境界。这时教师重在指导学生管理的方法和经验,使他们学会管理。同时加大语文改革力度,采用各种方式,使听说读写都成为一个个开放系统,使语文教学更贴近生活,使学生自我管理的习惯和能力更加适合时代要求。

2、隐性管理、以情唤情。

语文课堂上学生出现思想不集中,低声讲话或搞笑动作,这是难免的,这是小学生年龄段心理特征所决定的。即使再高明的语文教师授课,甚至组织公开课,也难免出现这种情况。这种情况产生的原因复杂,但最主要的还是缺乏一个“情”字,以情感人,以情管人,是解决上述问题的好办法。譬如,当课文基调清新爽朗时,教师必须以愉悦欢快的心情去引导学生;当课文的基调哀愁悱恻时,教师必须以沉郁凄凉的心情感染学生。说明文具有严密的科学性和清晰的条理性,教师的心情则应平正、舒快;议论文的四位逻辑严密,或深沉,或激昂,教师的心情也必须随之严肃、振奋。这些情感借助教材和一定教学手段,传示给学生,它会像磁石般吸引学生。另外,对学生处理,更少不了一个“情”字领先,从语意到行为都要使学生感到教师是在关心他,绝不是在“整”他,以使其他主动配合教师的管理。

3、轻敲响鼓。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把声音的音质、音量、声调、语音和节奏等加以组合变换,把声音的声、色、情融为一体,运用到语气上,用含蓄的方法对学生出现的违纪行为诱导和影响。响鼓不用重锤,学生听到教师“弦外之音”,从而领会到教师的意图和良苦用心,于是做出知心、知情、知理的反映,及时改正自己的错误行为。这种办法既巧妙地解决了那个学生自己的问题,又不至于影响其他人的注意力。

4、目光暗示。

人眼为窗,可以传情传神。教师课堂视野所及,可以眉目传情,促进学生专心听讲。偶尔有学生面朝窗口,思想“跑马”,教师可运用目光注视,将自己的愿望、态度、思想感情和言语迅速传递给学生。冷漠、严厉、责备的目光使学生触目知错,立即醒悟;热情、慈祥、赞许的目光使学生触目会意,精神振奋。教师不论是提出问题、指导自学、启发释义或小结强化,都要用期待的目光,尽可能去平视或环顾大多数,切不可老是两双扶案,猫着腰,视线紧盯着课本或前几排学生。也不能只站在教室一隅,使视线顾此失彼。尤其要不时地环视前后左右,特别是后排的左右两角,对后进生,更应予以满腔热情的关注。

5、动作指引。

教师在课堂上的一颦一笑,举手投足,都能传达管理信息,是课堂上师生互相感知的意识信号。如教师的手势具有状物、言志、召唤、传情的特殊本领,可以成为辅助课堂管理的非语言的外部表现形式,可以引导学生意识,可以把自己的意图、语文的宗旨和学生的接受意向牵引到一起,让学生在有限的课堂时空中按照教师启示的思路去学习,去领会,去融会贯通,并有所创造。教师的面目表情也有一定的潜在控制作用,表示理解的微笑和思考式的点头,则流露出教师对学生的鼓励和期待;表示满意的微笑和赞许式的点头,则流露出教师对学生的热诚和喜爱,可以达到移情传神的功效。甚至教师的站态,与学生的空间距离和行间巡视体态活动,也具有吸引学生注意力,组织课堂教学管理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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