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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昌县84万人口,24个乡镇,46.2万亩水田,18.3万亩旱地,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归结为以下几点:1.农业生产环境不安全因子:工业废气(如烧砖窑)排放影响农业生产区及工业污水流入生产农田等问题时有发生。2.农业投入品不安全因子:违(限)禁农药的滥用,高残留农药超标,如:在水稻、蔬菜、西瓜、花生等作物上防治地下害虫使用呋喃单(克百威)农药的时有存在;喷药后未达到安全间隔期采收;还有稻谷收获后,遇天气不好时使用芽前除草剂防发芽;畜(禽)药品使用未达到相关要求的现状比较普遍。3.人们意识的不安全因子:近几年例行抽样检测发现了不少的问题,这些农产品严重影响了人们的身心健康,但不理解的是人们照样购买食用,是什么因为导致的呢?作者分析主要是:(1)、生活水平标准比发达地区低,不求质量只求价格的大有人在,毕竟生活高水平的人群还是及少数,只有经济条件好的人才会更加注重农产品质量安全。(2)、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淡薄,特别是50年代左右的人还有相当多数,30年前力求解决温饱,现在一时要他们彻底改变只注重质量不要数量是很难的,需要一定的过程。(3)、农产品供应不充足,我县主要靠外地运进蔬菜,价格时高时低,个别农产品时有时无,当地人种的菜很少,所以市场上的卖农产品用的什么药?几天采收的?更不要说是不是转基因的?几乎没有人问,故就出现“不愁没有人买,只怕没有人卖”的现状。(4)、监管存在盲区,在生产环节中,检查发现个体农户生产的农产品风险隐患大,他们作物有病虫害,见药就喷的现状存在,种植大户操作相对规范。在市场流动环节中,对分散流动经营体的难监管,属工商部门管理范围,应该要经常抽检,才可以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5)、标志农产品难形成效应,通过对市场检查发现,目前农产品进入市场的门槛低,很少发现“三品一标”的农产品在大型超市销售,尤其是无公害产品特别少,但也有部分过期的绿色和有机的食品在超市销售,据了解,主要原因是“三品一标”的农产品没有价格优势,甚至很低,导致不会积极主动申报“三品一标”,如果说没有“三品一标”的农产品不能进入市场,那可能就不一样了。
二、应对措施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系统性工程,依托相关单位共同实行。1.落实监管职责、强化全程监管:县、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要有专人负责,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全面落实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对未建立或未按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的、或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其进行严肃处理,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对生产基地、合作社、重点生产单位农业投入品实行全程跟踪管理、指导,确保生产环节安全,从源头确保农产品生产规范和产品安全优质,满足人民群众对农产品质量更高要求。2.积极宣传培训、提高安全意识:意识决定行动,县、乡镇两级要加大人力财力投入,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培训《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从而提高人民安全意识感、责任感。使生产单位进一步清楚,在生产过程中不可以随意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投入品,使人们进一步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每个人的职责,违反相关规定需受法律的惩处。加大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让人们了解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的危害性,力争达到“人人为安全、人人管安全、人人识安全”的宣传效果。3.开展安全示范、推动规范生产: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农业生产规范化,各乡镇各抓好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各一个示范点,亮出示范牌子、制订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质量控制措施,如实记录投入品生产档案,做好安全监管记载,从而带动辐射标准化农业生产。4.完善检测体系、做好科学抽检:县、乡镇监测站要全面完善检测体系,做到设备全、人员足、档案清、记录实。检测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检测手段,做到严格按照抽样方案操作,科学采样,精细检测,如实反应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问题早发现,处理要及时。5.申报三品一标、规范标识管理:标识是反应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号,各级政府要组织优秀合格的生产单位积极申报“三品一标”,真正做到消费人群认知“有标则安、无标存险”的消费理念。同时对已申报成功的单位进行标志规范管理,严格监管“三品一标”生产单位,发现问题应该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
三、强化属地管理、加强组织领导
1.1安全事件关注度分析
根据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的消费者都比较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近几年来发生的黑鸭子、甲醛白菜、禽流感、黄金大米、毒龙虾、瘦肉精、毒奶粉等国内的质量安全事件,给消费者造成巨大伤害。面对这些频繁发生的安全问题,消费者在冷静之后一定会想到是监管部门监管的缺失所导致。我国最近几年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在一定程度上给很多消费者敲响了警钟,并时时刻刻被广大的消费群体所关注。然而,在此方面,作为大众利益的代表、维持社会福利公平的监管部门,却让人觉得笨手笨脚,致使在很多情况下,广大消费者都成为利益的输家。
1.2信息获取渠道的分析
就质量安全信息渠道而言,一些消费者是比较相信政府部门提供的信息,这主要是与政府的权威性和公正性是有直接关系的。然而,我们也应该注意到,这样的比例也仅仅只有57%,还有近一半的消费者并不认可政府部门提供的信息,那是因为有关的监管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道的力度不够。事实上,监管部门的职责不仅仅只是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食用产品质量的安全监管监控,更多的应该肩负着相关事件及信息报道披露的责任,同时还要肩负主动掌控有关质量安全社会舆论方向的重责。
2消费者质量安全认知影响因素分析
2.1消费者维权途径分析
经过细致的调查和研究,一些消费者在购买一些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后,他们的维权渠道却是比较单一的。甚至有时许多消费者都会表现出一种无能为力和无助的表现,这是一种不良的状况。任何一个消费者在自身利益受损的时候都应该进行维权,但是,近几年发生的质量安全事件的例子确说明,消费者中几乎没有在购买农产品发现质量有问题后会及时到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和申诉,或向法院等机构进行利益补偿诉求。这样的情况发生,间接的说明了监管部门缺乏倾听民情的工作机制,反应机制不健全、渠道不通畅、造成了民愤、民怨积累,从而导致了大部分的消费者对监管部门失去了期望和信心。
2.2消费者对监管部门立场认知分析
很多消费者都会认为监管部门在处理质量安全事件的时候并不能够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甚至认为监管部门只能代表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的利益,对监管部门在质量安全事件上的公信力表示怀疑。这种情况与监管部门的工作形式封闭、方式机械、思路固化、应对措施落后等因素有直接关,这些因素造成了大众对监管工作缺乏理解和信任,从而导致了监管部门监管作用的低下。监管部门作为大众利益的代表,当消费者和销售者之间发生利益矛盾时,监管部门应该去保护弱势消费者的利益。
3建议
(1)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对应急能力应该有所提高,形成一道屏障,将质量安全风险降低。监管部门要严厉打击违法和不诚信的生产以及经营者,用法律进行约束种种不道德的市场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培育消费者的信心。(2)完善反馈机制,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平台,监管部门要做到问题之前能预警、问题之时能受理、问题之后能解决的畅通反应渠道,避免消费者受到二次损失,并且要获得适当的补偿,同时还要减少民怨、民愤,维护社会和谐发展。(3)改进工作方式,拓宽信息渠道,完善信息公布制度,利用科学合理的技术和设备,进行信息的实时监控和监管,要做到澄清事件事实、立场明确、赏罚分明。同时还要做到农产品质量信息的完整性,确保信息的权威性、一致性和客观性。面对一些突发事件,要及时的进行公布,缩短问题响应时间,满足公众的信息,利用最短的时间平息社会舆论,用最快的速度控制舆论高地。
4总结
1.1生产基地概况
农产品生产基地现有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国家级2个、省级14个、市级19个;有“三品”企业141家、基地131个、产品272个;有省市级名优农产品109个。
1.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
惠州市建立起市、县和镇三级检测中心,以市农产品质检中心为技术支撑,形成全市完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体系。市农产品质检中心直接对全市规模生产基地进行定量监测;县农产品质检中心、镇农检站以快速检测为主,对速测可疑样品及时送至市农产品质检中心进行阳性确证。具体的生产基地农产品抽样方法、监测项目和方法、判断依据见表1。
2生产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分析
2.1蔬果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
惠州市农产品质检中心每年对大约1000个蔬果样品进行农药残留监测,从2011年监测26种农药残留逐步增至2013年监测38种农药残留,重点增加了氟虫腈、啶虫脒等农药残留项目。2011~2013年,惠州市农产品质检中心对市县两级100多个生产基地的蔬果样品进行抽检,总体合格率均达95%以上,合格率总体稳定、逐步趋好。从表2可看出,3年来,惠州市生产基地的蔬菜样品未出现甲胺磷等国家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农药。限用农药残留主要是氟虫腈、甲基异柳磷,2011年、2012年、2013年两种不合格农药分别占超标限用农药的34.4%、76.0%和62.5%。2011年未监测氟虫腈,2012年和2013年氟虫腈的超标率分别为2.13%和0.11%;氟虫腈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氟虫腈常被掺混在普通农药中被售卖,基地人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误用。2011年、2012年和2013年甲基异柳磷的超标率分别为0.11%、0.12%和0.44%,偶尔出现使用甲基异柳磷的主要原因是因为甲基异柳磷的施用效果较好,基地工人习惯使用甲基异柳磷而对其限用情况未引起高度重视。生产基地蔬菜样品中的非禁限用农药残留主要是毒死蜱和啶虫脒超标,2011年、2012年和2013年两种超标农药残留分别占非禁限用农药残留的88.4%、88.7%和100.0%,超标的主要原因是基地人员采摘蔬菜时未注意毒死蜱、啶虫脒的安全间隔期;2011年、2012年和2013年毒死蜱的超标率分别为3.08%、1.30%和1.32%,总体处于下降趋势;2011年、2012年啶虫脒的超标率分别为1.06%、0.59%,逐年降低,2013年未出现啶虫脒超标。2011年3个水果超标样品均来自于草莓中氧化乐果、敌敌畏残留超标。2012年1个水果超标样品来自于草莓中敌敌畏残留超标。其他水果样品的合格率均达到100%。生产基地的水果样品总体合格率高于蔬菜样品。
2.2生产基地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状况
3年来,通过市、县两级抽取生产基地畜禽样品,惠州市农产品质检中心每年对200多个养殖基地的畜禽样品进行监测,取得了一定成效。表3显示,3年来养猪场中猪尿样品的β-兴奋剂合格率较高,均达到99.67%以上;个别偏远的临时猪场偶尔出现了使用违禁药物莱克多巴胺的现象。养猪场猪尿样品的β-兴奋剂合格率逐年提高。养猪场中猪肝样品的β-兴奋剂合格率达到100%,养鸡场中鸡肉、鸡蛋样品的磺胺及喹诺酮药物残留合格率均达100%,奶牛场中牛奶样品的三聚氰胺合格率达100%,保持稳定。
3结论
农业局执法大队提出申请并签订经营承诺书,管理办公室经审核,对合格的颁发准入资格证,未经备案的农业化学品一律不得在辖区内销售。目前,已有55家规模大、资信好、管理规范的化学投入品企业、360个品种获准进入我市销售。市农业局、邮政三农服务中心、供销社分别建立了各自的配送中心,并负责对乡、村两级经销站点的日常监督和管理。
二、从田间到车间,逐步规范农产品生产过程质量追溯管理
建立加工经营台账,通过统一包装标识和编码制度,记录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整个链条信息,实现产品“身份”有据可查。目前,乐陵市国强亚联、山东飞达、中谷淀粉、希森马铃薯等多个企业均可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流程,逐步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形成产、供、运、销一体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网络。
三、扩大检测平台,基本满足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需求
企业均已建立了自己的检测中心,实现自检自控,其中飞达集团的实验室获得辣椒出口公共服务检测中心称号,在自检自控的同时还能服务周边企业。成立农产品质量综合监测站,配备专门的检测人员,负责职能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工作,可随时抽检农产品的农药残留,在全市建立起布局合理、功能完备、服务便捷的农业质量监督检测网络,不断提高我市在农业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检验检测水平,至今,共抽查果蔬样品720份,合格率100%。
四、统筹多方力量,构建多层次立体化执法监管网络体系
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的例行监测工作,并定期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区域,加大跟踪督查力度,促进落实整改措施。
五、防患于未然,建立农产品质量
1.1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自2009年以来,南涧县先后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暨农业综合执法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等多个专项整治活动。通过活动的全面开展,使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有所增强,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
1.2农业投入品监管步入法制化轨道
目前,全县基本形成了由农业执法、动物卫生监督等单位及人员组成的县、乡两级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能依法开展动物卫生检疫、兽医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化肥、种子、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日常监管。
1.3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基本形成
全县基本形成了以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为重点、基地和现场检测点为补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体系,为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了良好的技术保障,检测范围覆盖各乡镇市场,大型超市、重点农贸市场,年检测各类蔬菜60余批次1000多个样品,农残超标控制在5%以内。2012年正式列入国家“十二五”规划中的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顺利完成。
1.4“三品”认证稳步推进
2014年末,全县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48834hm2,畜禽养殖规模362.06万头(只),通过有机产地认证有733hm2,出口基地备案667hm2。全县共创建云南省著名商标5个,云南名牌2个,云南名牌农产品2个。共有2个企业2个产品通过了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2个企业18个产品通过了国家“绿色食品”认证,6个企业通过“有机”产地和认证,取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个。
2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识还不够高
从行政职能来看,个别地方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视程度不够,机构形同虚设,工作不实,相关工作不能完全落实到位。
2.2农产品检测体系不健全
一是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刚刚建设完成,生产企业、批发市场、重点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产品自检体系尚未建成,县、乡两级检测网尚未完善。二是乡镇目前处于无确认机构,无人员、无工作经费的状态。三是专业检测人员紧缺,不能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检测方式以速测为主要手段,普遍存在“检不了、检不出、检不准”的问题。
3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对策及建议
3.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县农业局要发挥行政职能,做好牵头、协调工作,系统内部要形成整体合力,做好各项具体工作。再次,要落实生产者的主体责任,增强生产者的法律法规意识,规范农药、兽药、化肥等投入品的使用,严格执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共同推进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3.2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一是要把“农业标准化作为今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一个主攻方向”,牢固树立“没有标准化就没有质量,没有质量就没有市场,没有市场就没有农民的增收”理念。二是要依托生态南涧建设,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经合组织的载体带动作用,积极创建标准化示范园区,提高标准化种养比重,加快农业标准化进程。三是要围绕我县高原特色生态农业建设目标,加大农业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和技术的宣传、推广与标准化知识的普及力度,建立健全生产记录与档案,扩大标准化生产覆盖面。
3.3建立健全二大体系,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奠定基础
[中图分类号]F30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650(2013)02-0236-02
一、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因素
1.从全国范围来看
首先,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比如三鹿奶粉的三聚氰胺事件,比如河南双汇瘦肉精事件,再比如海南的毒豇豆事件以及“乙烯利”、“膨大剂”等事件,这些事件无一不牵动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神经。究其原因,一是不法商贩受经济利益驱动,不讲诚信,违规添加有毒有害物质;二是在生产运输过程中,商贩为了保持农产品的外观及新鲜,大量超范围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保鲜剂以及工业染料色素等。
其次,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依然存在。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最大的隐患仍然是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的问题。长期以来,我国农业的首要任务是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增加产量是第一位的。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虽然确保了农作物产量的不断增加,但由于有些地区农药超标使用,诱使病虫抗药性和耐药性逐步增强,形成农药用量再次增加的恶性循环,收获物中农药残留量增加等问题日益凸显。
2.从我市情况看
2.1环境污染不容忽视
一是工业污染。在工业化发展的进程中,一些工业废弃物随空气、水流的扩散,有相当一部分进入了农业环境中,严重影响了农业环境质量,影响了农作物生产。尤其是未经处理的工业污水,如果含有大量的金属元素,如铅、镉、汞等,通过灌溉进入农田将会对农产品质量造成严重损害。我市的工业产业以煤炭、钢铁、焦化、化工为主,在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排出一些对农作物有害的物质,潜在危害不容忽视;二是农业自身污染。长期过量的使用化肥、农药、农膜,使土壤板结,地力下降,土壤中的微生物群落发生了变化,氮磷钾等主要元素比例失调,致使农作物受害。
2.2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尚不完善。
一是质检体系不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建设滞后,现有的市级检测机构与工作需求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农产品中农药残留等安全类农产品质检机构的数量和检测能力还不能满足需要;县级检测机构开始建设,但分布不平衡,且未形成检测能力,致使大多农产品生产基地产品得不到监管,农产品不能实现优质优价,极大地挫伤了生产者规范生产的积极性。
二是检测能力弱。首先,检测机构人员不足。无论从市级还是县级来看,都存在着检测人员不足的问题,这就无法保障从采样到出检测结果的整套流程顺利进行;其次,设备不全。从市级农产品质检中心来看,目前的设备只能针对有机磷、有机氯等33种常规农药的测查,无法满足其余的如氨基甲酸酯类、重金属元素和一些霉菌的测查;第三,检测经费短缺,远不能满足对全市农产品进行多项目、大范围的检测。
三是质检人员技术水平和整体素质尚需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集检验检测、计量、标准化技术以及法规、政策为一体,要求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素质。但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一门新兴学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起步相对较晚,高校的相应专业设置也严重滞后。技术人员大部分由原农业相关部门调入,缺乏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检测、认证和风险评估等工作的深入了解,而部分新增年轻的专业人员缺少经验,专业不对口。掌握高、精、尖检测专业技术的人才相对缺乏,质检机构人员编制不足,致使部分仪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还不能充分发挥作用。
2.3相关法律落实难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建立了从农田到市场的全程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但在制度配套方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尚未出台,涉及到风险评估、市场准入和责任追溯等方面的制度仍未统一建立。生产经营者的生产档案记录和农产品包装标识制度还没有落实到位,有的批发市场和超市虽然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但由于技术力量和经费问题,没有很好发挥市场自检的监督管理作用。
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必要性
1.适应新时期农产品发展形势的需要
农产品作为一种商品,其生产、流通主要由市场来调节,但是由于现阶段市场机制发育不够健全,一些违背道德违法使用添加剂,危害群众的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干扰了市场的经济秩序,给消费者的生活和健康带来了危害。新时期要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部门的工作内容、思想观念、方法性质都必须有所转变。新时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工作内容为检验监测和质量安全监督并重,认真搞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服务,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2.完善农业监测体系的需要
农业监测体系是指为提高农副产品、农用生产资料和农业生态环境的质量,由各类具备农业专业技术和监测能力的检验、测试机构组成的监测网络。农产品是人们日常生活的食用品,各部门有责任有义务在农产品的检验监测、质量监督、流通领域认真把好关。
3.依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的需要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是坚持科学发展观,推动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为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实支撑的现实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规范农产品产销秩序,保障公众农产品消费安全,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可靠保障。所以必须依法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确保农业生产过程、销售过程、加工过程中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须有选择、有重点的开展检验监测与质量监督工作。
4.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的需要
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快速推进过程中,社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联度越来越大。发展好“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现代农业,必须统筹好数量、质量和效益的关系,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摆到与数量安全同等重要的高度,以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5.确保农民增收的需要
在保障食品安全这一大背景下,农产品质量安全也被提到一个新的高度。无论是国内、国外,都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视为增强国家竞争力、保证国民身体健康、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性要素。尤其是近些年,国外一些发达国家贸易壁垒严重,而我市作为一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大市,如果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抓的不严,一方面会损害我市声誉,更重要的是会造成出口受阻,农民收入下降。
三、对策及建议
1.强化农药残留监控能力建设
1.1检测体系建设
一是强化检测体系建设。要建立健全市县两级检验监测中心,承担起各种检测任务。在农产品生产基地、市场和超市建立速测中心,开展自律性检测,同时鼓励社会力量的加入。二是加大投入。要完善设备和检测手段,开展业务技术培训以及检测中心之间的技术交流学习,充实检测力量,提高检测能力。三是加快检测机构资质认证和计量认证的步伐,统一检测标准,做到检测结果互认。
1.2监管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是能否上市销售的先决条件,所以要依法建立协调机制,把好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关,将农药残留监管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建立农药残留监控信息通报和反馈机制。发挥风险监测、预警和反馈平台作用,以此指导和监督农药登记管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三是加大监察力度。要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进行不定期巡查,强化对薄弱环节的管理,及时掌握和查处各类风险隐患。要严厉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和添加禁用物质的行为。组织开展农业生产环节的用药检查,突出检查高毒禁限用农药的使用情况,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四是要确立“统一监管、分类监测、专业服务、综合执法”的体制框架,按照农产品质量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三分开”的原则,调整农业部门内部的监管职责。
1.3宣传教育体系建设
一是要强化安全用药宣传、配合和技术指导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农业技术推广部门为主,农业院校为辅的宣传、教育培训体系。二是建立统一宣传、逐级培训的工作机制。制定宣传、教育和培训规划,对下级部门、种植企业以及农产品经营部门开展定期、不定期的知识培训。三是建设咨询和服务平台。利用信息技术,建立标准、宣传贯彻、咨询服务和技术推广等信息于一体,公开透明、快捷高效的互动平台。
2.加强环境污染控制,发展清洁农业
2.1多管齐下,综合防控农业污染
一是避开化学污染源,防止一些重金属和其它对农业造成危害的化学物质流入农田。对一些农业生产区周边的、污染严重的企业下令整改,禁止随意排放有毒有害物质。二是产地内在上项目的同时进行废气、废液、废渣治理建设,并达到规定的三废无害化排放标准。三是在城市周边的农业种植区,进行城市垃圾、废水无害化处理,防止其对环境的污染。要对产地的大气、土壤、水体进行定期检测,使环境质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关键字: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户;农业企业
近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层出不穷,从农田到餐桌农产品供应链各节点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许多问题。其中,大多来自于食品供应链的前端--农产品生产与流通环节(钟真,孔祥智,2012)。由于农产品安全生产是保证食品安全的基础(钱原铬,赵春江,2011),没有供应链前端的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也无从谈起。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必须从生产者源头进行控制,一旦生产环节出现了农药残留超标等安全问题,就会一直延续到餐桌,进而影响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周峰,徐翔,2007)。基于此,本文通过对2000-2013年国内相关文献的研究,试图从农产品生产者(农户和农业企业)角度,归纳和梳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产生因素,以期探寻未来相关研究的方向和重点。
文献搜集结果
为了全面了解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笔者以相似概念“食品安全”替代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搜索(钱永忠,王芳进,2005),以中国知网CNKI数据库为入口,检索了“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优秀硕士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发现以“食品安全”为“主题”,从1915年到2013年间的文献共有84580篇。根据这几个数据库的“主题”搜索结果,对2000年1月至2013年12月的文献数量进行了统计,结果如图1.1所示:
图1.1 CNKI数据库中以“食品安全”为“主题”的文献统计
资料来源:中国知网
可以看到,在2007年之后文献数量有一个较大幅的增长,数据上从2000年到2007年平均6262篇上涨到2008年的12417篇,这也与2008年三鹿奶粉“三聚氰胺”事件引起的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关注有关。2008年之后则较为平稳的增长,数量上并没有大幅度的波动。
由于本文旨在探讨供应链生产者(农户、农业企业)的生产情况及其责任,在文献检索上以“2012-2013南大核心期刊目录”(经济学和管理学类)为参考标准,同时以“农户”、“农业企业”分别为“主题”、“关键词”进行搜索,结果多来自中国农村经济、中国农村观察、农业经济问题、管理世界等国内核心期刊。
检索后发现,进入21世纪以来关于农户以及农业企业生产的研究数量比较多,如图1.2所示:以“主题”为“农户”的搜索为例,可以发现关于该类问题的文献呈现出连年递增的情况。2008年为2063篇,2009年为2257篇,2010年为2367篇,2011年为2063篇,2012年为2936篇,2013年为2865篇,但是2000年到2007年8年间平均文献数量也仅仅为585篇,也可以看出关于食品安全的话题在这个阶段仍然没有引起普遍的聚焦;同样,关注农业企业的研究,文献数量从2008年到2012年呈现连年上涨的趋势。与之相比,关键词检索的数量少于主题的检索,但是在基数上也处于较高的水平。因此,纵观当前国内对于农产品生产者的研究多集中在农户与农业企业上,本文也从这两者出发,探究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影响因素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
关于农户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文献主要集中在研究农户自身的缺陷,包括粗放型生产,规模不经济,以及缺乏统一有效管理等(尚超,2011)。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与农户数量过多导致难以控制、质量标准体系存在缺陷有关,但是农户的质量安全认知程度低、技术文化水平不高则往往是导致质量安全问题的直接原因。具体而言专业化生产程度不足,缺乏有效的规模以及缺乏补贴和培训是导致农户安全行为得不到保证的原因。
(一)农业专业化生产
我国当前的农户生产主要集中于粗放型生产(谭天明,2011),规模不经济,生产行为较为落后。因此,有必要通过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的创新,来提高农业的分工和专业化水平,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罗元青,王家能,2008)。由于传统农村集体组织在动员、形成专业化生产方面有积极的作用(高春凤,朱启臻,2007),但在专业化生产条件下,传统集体组织很难适应市场要求,这是专业化生产条件下的农民比非专业化条件下农民合作意愿强烈的原因所在。因此,为了提高农民的专业生产能力,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在我国农业产业化实践中,政府应该探索,创新多种组织形式,如合作经济(中介组织)带动型、专业市场带动型、主导性产业带动型等(罗元青,王家能,2008)。由于经济学的分工理论只注意了分工和专业化在提高经济效率方面的作用,但是却忽略了专业化生产由于资产专用性的增强而带来的交易费用的增加(罗必良,刘成香,2008)。因此,进行农业专业化生产也应该选择纵向一体化的经营形式以减少专业化生产要求的高资产专用性带来的交易费用,允许和鼓励农户建立合作经济组织,从而使得分散农户更能获取有用的信息从而节约信息费用,减少信息的不对称。
(二)农业生产规模
不同种植规模农户是否存在效率差异,曾是一个颇具争议的问题。生产规模的差异所造成的效率的差别也会对农户的农产品安全生产行为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传统经济理论认为,以小农生产为基础的小规模农业经济是与现代市场经济相对立的非效率经济。一种有影响的观点从强调农民收益和发展现代农业角度,主张应提高土地生产率、劳动生产率和农产品商品率,扩大土地的经营规模,实行农地规模经营(任荣华,2007)。但是这种单纯扩大规模的做法并不实际,其研究视角主要集中在农户是否存在规模经济问题,没有关注农户经营是否存在适度规模问题(刘凤芹,2003)。对于适度规模的控制也不仅仅是缩减农户的生产规模,陈洁和苏永玲(2008)通过对“禁牧”这一缩减农业生产规模的行为进行研究后发现农户的总收入经历了由降到升的过程,而且禁牧舍饲对农户种植、养殖产生了影响;同时,项目区内农户的生产成本逐年增加,纯收入有所下降(李新,2006)。成本的提高也在一定程度上迫使农户采取机会主义行为,使用不合格的原料进行农产品的初生产,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也不利。
(三)其他因素
农业补贴会对农户的安全生产行为产生影响。近年来,我国政府不断改革农业补贴方式,加大农业补贴力度,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粮食直接补贴的同时,在粮食主产省区大力实施良种补贴项目。良种补贴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民种粮积极性,提高了政府农业补贴效率(王秀东,王永春,2007),对农户的安全生产有着积极的影响;此外,道德风险也会对农户的生产行为产生影响,有机食品生产农户道德风险发生的比例高达9.03%(张利国,2008),有必要加强监督管理,进行农业生产技术指导来减少这种情况的发生。同时,生产的模式,如农户与企业的合同也会作用于农户的生产行为。公司也可以通过与合作社签订订单,利用合作社内部成员之间的互相监督和自我约束,来保证产品的质量和订单的履行(郭红东,蒋文华,2007)。
关于农业企业社会责任研究
除了农户之外,生产环节中另一个重要的利益主体是农业企业。虽然当前国内农户粗放型生产以及缺乏必要的知识和指导直接导致农产品安全问题(谭天明,2011),但是在“公司+农户”链条中,农业企业充当的角色也不容忽视。以广东省为例,2011年广东省农业龙头企业2403家,带动农户达403万户,实现农业总产值1640.4亿元,占全省实现农业总产值2042.2亿元的80.3%。农业企业对农产品质量的要求对农户起到重要的影响,如果企业没能履行好带动农户的责任以及执行自身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为,难以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在此基础上,农业企业对经济利益的追求,忽视社会责任也导致了自身以及连接农户的农产品安全问题。农业企业的特殊之处在于生产的农产品直接关系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姜海洋,2011),并受多种因素影响(汪凤桂,欧晓明,2013),但是众多农业企业的表现确差强人意。具体来说,生产商没有履行好自身的社会责任受到自身和外部的约束:
(一)自身因素
农业企业没有履行好自身社会责任应该归咎于自身的运营模式,即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责任意识薄弱、信息披露不足。首先,有学者认为农产品质量问题的发生与生产商自身营销渠道模式相关(王晓凤,张文胜,2012)。以乳制品为例,我国乳制品销售渠道分为完全纵向一体化模式和契约一体化模式。由于乳品的两种营销模式都难以真正掌握和覆盖广大农村地区,这使得小企业和小生产作坊占据着农村市场。相对大型企业拥有较完善的监测系统,小生产作坊和小企业由于各种原因,容易出现质量问题。
其次,对农业企业而言,维持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兼具长期的有利性和短期的不利性。长期来看,承担食品安全责任有助于企业形成良好的信誉,有助于建立消费者信任,而且通过加大对原材料的控制和质量控制技术的投入对提高企业收益有显著影响(郭宇,庞文添等,2013)。而短期来看,这种责任往往会与企业的盈利发生直接冲突。出于利益最大化,企业在短期内可能不用履行自身提供质量安全产品的责任(赵翠萍,2012)。这也是导致农业企业可能没有履行社会责任的一个自身因素。
最后,农业企业对于信息披露的不足也是不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现,这里的信息包括了产品安全信息和社会责任信息。古川和安玉发(2012)认为农产品生产商要获得消费者信任并实现与低质量生产商完全分离,必须披露更多的质量安全信息,同时高质量生产商披露信息对其更加有利。而在社会责任信息方面,由于人们在选择产品时需要了解农业企业是否具有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而农业企业自身很少或者没有进行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朱晋伟,李冰欣,2012),这也造成了消费者误买等现象的出现,从而导致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
(二)外部因素
除了农业企业自身存在的因素使其没有履行好社会责任之外,外界也难以提供有效的监督和管制。具体体现在社会评判机制、市场引导机制、政府干预机制和公众治理机制的不得当(贺立龙,朱方明,2012)。这也关乎生产要素或权利的归属界定不清,资源配置方式不合理,生产要素或权利得不到最优化的动态调整,以及激励与惩戒失衡。
是否应该建立积极干预企业市场行为的外部机构规制,长期以来,对这一议题都存在着争论。虽然传统规制理论认为,政府可以通过各种措施、立法以及行政控制,较好地解决企业没有履行社会责任的市场失灵问题,但是外部监督并不是每时每刻都是行之有效的。
目前,学术界研究外部因素对于企业监督的主要关注点是外部监督机构与企业市场行为方面,诸如妨碍市场效率的垄断、合谋、信息壁垒等行为的规制,而对于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规制并没有太多的研究(李志强,郑琴琴,2012)。但是,有少数学者认为外部监督并不能使得企业很好地履行社会责任。孙习明等(2012)在基于“中国到澳大利亚”供应链的研究上,发现国家的管制能够比厂商自身提供更大的约束作用,但是从近几年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上看,国家的管制却不尽人意。从企业集群作为研究对象看,更需要充分考虑组织和群体所在的外界环境,特别是企业与企业之间形成的交易网络以及企业家与企业家之间形成的社会关系网络(董进才,黄玮,2012)。周英豪(2009)认为我国对农产品,诸如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侧重于生产后的控制,很少注意到生产中预防控制的重要性,体现在畜产品标准体系方面就是关于产品质量、检测方法的标准很多,而关于加工技术规程、卫生规范以及生产中认证的标准很不够。外部约束的不足同时体现在惩戒、打击力度不够严上。陶菁和顾庆良(2009)提出企业作为自利的经济人,其社会责任的形成并不是自发生成的。不能指望自发演进过程提供解决社会群体面临的所有协调以及冲突问题的方案,实际上它也没有提供什么方案。要确保企业社会责任演化的内在规则得到遵守,就需要外在的强制制度予以激发,政府作为供给外在制度的组织,具有其先天的优势。因此,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加大监管、增强外部约束,完善监测标准也是激励生产商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举措(文晓巍,刘妙玲,2012)。
研究结论与展望
(一)结论
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文献研究为我们更加系统的理解如何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控制提供了重要的基础,通过对已有文献的综述,我们更加深入地认识了当前农产品质量存在的原因,并得出了以下结论:
1.多数学者认为,农户没有履行自身责任体现在为了追求利益而没有注重原材料的质量,但是对于我国来说,这与农业专业化生产水平低,规模不大,监管不足等原因有关;
2.对于企业来说,为了减少成本而生产质量不达标产品,最终可能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使不合格农产品充斥市场的情况出现,给消费者带来危害。这存在着自身与外部原因:自身原因是追求利润最大化、责任意识薄弱、信息披露不足;外部因素主要是监管不力等问题。
(二)未来展望
尽管学术界已经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研究做了大量的工作,并且取得了一系列的突破,但是,仍有一些问题值得后来研究人员的关注和思考:
1.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解决过多地集中在企业社会责任和政府监管上,对消费者的安全认知,购买意愿和行为因素等研究较少,深度不足。而且对于消费者认知的研究多集中在超市,代表性有限。因此,未来的研究也应该多涉及代表性更大的农贸市场等。
2.从利益相关者出发,对于建立整个供应链的风险防范机制的研究却比较少,呈现出“个别防范措施较多,整体预警研究较少”的问题,这也难以串联供应链中的各个利益相关者,一旦有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对于之后利益相关者的安全也带来相应的挑战。后续的研究中,如何重新认识这些主体的本质及其在农产品安全控制中所发挥的作用将是一个必要的工作。
1 构建镇级农产品安全监管执法体系
鉴于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IIR*,-管执法体系中镇级缺位,建立“区农委一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执法站一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纵向一体化”nr;管体系已经拍在眉睦。“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执法站”是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IIR*,-管的重要载体,是落实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管工作的重要抓平,重点是对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生产过一程片产品质量等四方面的IIR*,-管,其主要职能应包括:言传指导、个方位redlw.com。
2 推讲“三品”认证和农业标准
让基地的规菜让管理“三品”认证和标准化基地建设工作目前要解决两大问题:一是讲入门槛低,二是缺多很出机制。政府要通过一建立“鼓励一引导一激励”的机制强化“三品”基地和标准化基地建设,山于政府补贴往往具有}9期性,所以要将有限资金讲行重点建设,可以讲行“少而精”的重点性扶持,I-以目“一地(基地)一品”“一地两品”的尝试,样有利于基地管理和农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要建立合理的、具有可持续性激励机制,在补贴投入、技术指导、安全检验及市场准入等诸多方面予以倾向引导,使之成为“优质优价”产品的载体redlw.com。
3 对农业投入品实行“专管”体系
农业投入品管理是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瓶颈,是安全问题源头管理的重要切入点。山于农药等农资产品涉及人身安全,具有农产品安全的社会公共产品属性,应该实施“专管”体系。一是农资专项管理涉及专营资质管理、专业合储管理、专营经营者管理,对于农药等农资经营要建立职业经营资格证制度,通过专业化培训,取得执业资格许可证,持此证方可申请农资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农资经营要有专门的合储管理,特别是对农药要讲行严格地药剂管理。二是针对农资市场中经营者规模小和分散经营的垢病,政府应该扶持专门的农资服务组织—区农资服务中心,讲行专业化服务,信息化、标准化管理,通过一建立农资管理信息系统,实施“一卡制”式的农资补贴,可以在各镇延伸一个分支机构—“镇农资服务中心”,负责督和疏导农资使用。
4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风险预警机制
风险预警的关钟在于及时发现高于预期的农产品安全风险,通过一提供警示信息来帮助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提前采取预防的应对策略,主要涉及十壤、7仪、投入品等。应当设立以相关专家组成的第三方机构—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组织,其主要工作职能fP7.括:信息采集、风险评估、信息等。
5 建立以传播媒介为载体的农产品安全社会宣传监督网络
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想形成个社会齐抓共管的杰势,必须强化相关的公众教育,仇括两个主要方面:一是普活性教育,主要面向社会公众;二是专业性教育,主要面向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和公共媒体平段,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知识的言传,广汗开展生产引导、消费指导和公众咨询服务、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公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意识redlw.com。
6 棠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可伯溯体系形成并推广
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可泊踪系统,保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源源不断的信息流。将农产品经营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基地等多个主体分别纳入,-管信息系统,使农产品质量信息走向网络智能化、传输实时化、反应及时化。可以建立生产单位识别代码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条形码”体系建设是确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泊溯体系的唯一“标志”,以此实现其个社会网络化管理,并建立和健个责任泊溯机制,落实责任到人,从根本杜梦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涉及农产品生产经营管理的个过一程责任甜
7 建立“优质优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机制
“优质优价”的农产品市场机制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最终的引导力量,通过一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优胜劣汰的竞争体系、强制很出的质量把控,实现优质优价的良市场自运行。
8 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