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5 15:01:46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安全检查工作方案,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热水器安装是否规范(热水器是否安装在浴室内,热水器是否装有烟道,热水器是否安装在燃气表或易燃物下,热水器是否安装在壁柜内或被其它物品包裹 )。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室内燃气安全检查工作方案资料,提供参考,欢迎参阅。
一、目的
为消除户内安全隐患,提高用户安全用气意识,杜绝户内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用户安全用气,真正达到安全检查到位、安全宣传到位、隐患告知到位、隐患排除到位,最大限度预防和降低因使用不当造成的人身安全威胁及财产损失,把风险降到最低,特制定本办法。
二、安检范围与数量
1.xxx已通气的民用用户与非民用用户。
2.今年实际安检户数必须达到已供气用户数量的60%以上(不含新开通用户送气时进行的首次安检)。新用户在开户并安装通气一月后进行安全检查。
三、用户安检内容
1、户内燃气设施是否存在私拉乱接;
2、热水器安装是否规范(热水器是否安装在浴室内,热水器是否装有烟道,热水器是否安装在燃气表或易燃物下,热水器是否安装在壁柜内或被其它物品包裹 );
3、燃气管道是否暗埋;
4、厨房内是否存在第二种气源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5、装有燃气设施的房间是否作卧室使用;
6、燃气管道是否严重锈蚀;
7、燃气连接软管是否老化、开裂、变形;燃气连接软管是否过长(规定不能超过2米);
8、软管与阀门的连接处是否有管卡固定 ;
9、燃气管道是否吊杂物或另作它用;
10、表前阀门和灶前阀门及燃气表是否使用正常,有无漏气现象。
11、模式燃气表的计量读数是否与实际抄表情况否相符。
12、有无燃气表失灵不走数或拆表直通等不正当用气行为。
13、其他违反燃气安全规范的行为现象。
14、重新核实登记用户地址、真实姓名、电话(座机和手机)、表号、燃气器具等用户基本信息。
四、安检办法:
(一)安检用户的确定
1.每个月月末由收费员在用户系统中筛选出下月应做安全检查的用户,打印明细表交综合管理员进行安检。
2.挑选安检用户应坚持:上次安检间隔时间长优先、长期无人用户优先、有不良记录用户优先、当前安检率低的小区优先、长期未购气和用气量较少的用户优先安排检查的原则。新开通用户在1个月后安排安全检查。
3.安检员应设法完成当月安检名单中的80%以上的安检户数,剩下的20%最迟在第二个月内完成。
4. 安检员在上门检查前,可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受检用户,请用户留人在家等候安检。
5、安检员进行安检时,应在用户气表上粘贴安检标示卡,并对用户汽表、热水器、用气灶具等进行拍照存档。
6、对于安检时不在家的用户,应在其门上粘贴到访不遇卡,提示其在20天内联系公司安检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6. 安检员根据安检任务明细表利用休息或业余时间入户安检,并须在每月最后一天将安检单和隐患情况表交给营运保障科做记录。
7.各乡镇安检员每月须完成至少xxxx户的安检任务,在确保质量前提下多检不限。
8.非民用用户的安检每月一次,可与每月份的抄表同时进行,但必须仔细检查并认真填写安检单。
(二)安检质量监督检查
1.安全运行部每月会对上月的安全检查单进行清理审核后反馈、汇总、录入、存档,除将查出的隐患及时安排整改外;还应对审核出的安检要素和用户信息不齐全、字迹潦草不清、无用户签名等不符要求的,必须退回安全检查员重新安检或补充更正。
(三)安检员激励办法
1.鉴于安检员是利用休息或业余时间从事安检工作,公司给予安检员xx元/户的激励资金作为辛勤劳动的酬劳。
2.安检员每月应完成规定的安检户数。如完成任务未达到规定数量的,按不足户数的n倍扣除激励资金。
3.对退还安检员补充重检后仍未达到要求的安检单,按未完成单予以扣款,并交由下月安检员重检。
五、用户隐患整改办法
(一)属于用气方责任的隐患整改办法
1.对属于用户责任的安全隐患,安检员需向用户详细说明隐患的类别,并告知用户解决方法和整改期限,并让用户在安检单签字确认。对隐患严重的应及时暂停供气,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2.整改期限到期时,安检员应再次上户安检,以确认隐患整改符合要求,对不符要求的,再次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或予以暂停供气。
3.对不配合整改,且有严重安全隐患的用户,再次下达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对拒绝整改的用户予以暂停供气,并登报备案。
(二)属于供气方责任的隐患整改办法
1.对属于供气方责任的隐患,如安检员能予以现场整改的,应设法立即予以整改。对需安排专人整改的,安检员应及时将安全隐患描述清楚上报安全运行部,由安全运行部调度安排整改。
2.严重安全隐患需即日整改或在1个工作日内整改,一般安全隐患需在3个工作日内解决。
3.综合管理员上户置换时,应对户内燃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通知责任方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方可点火置换。
4.安全运行部应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不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可建议按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六、无人户管理办法
1.安检员上门安检如遇无人在家,需张贴《安检到访不遇卡》,并进行电话预约,尽量在当月另约时间上门安检。对当月多次预约仍未果的用户进行汇总报给安全运行部。
2.对长期无人户,安检员应设法向邻居打听用户的联系方式,预约时间安检。
6.对只有老人和小孩在家,不同意入户安检的,需在用户其门上张贴《安检到访不遇卡》,待用户方便之时再上户进行安检。
7. 针对某些自认为家里的燃气设备运行良好,入户安检很麻烦,没有必要安检的用户,安检员需耐心向用户解释燃气安全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争取得到用户理解配合。
8. 针对少数因家中燃气设备存有安全隐患,存有省钱、怕麻烦等侥幸心理,或故意违章用气而不愿整改,当安检员上门安检时故意不开门,逃避安检的用户,安检员应及时报告安全运行部负责人同意后予以强制停气处理,并录入名单登报。
9. 由安全运营部牵头,定期对各个乡镇进行安全宣传,让用户能够理解安全检查的必要性,消除用户对安全检查的误解,争取用户对安全检查的积极配合。
七、安检工作的要求
1.安检员必须履行好各自的岗位职责,确保工作质量和及时完成任务,确保安检到户率为95%以上,重大隐患整改率100%。
2.上户时必须穿着工作服(未配发工作服岗位人员除外),佩带公司胸牌,举止文明,严禁与用户发生争执,严格执行公司行为规范。
4.上户时必须要做好安全用气知识的宣传,指导用户安全用气。
5.必须及时将安检信息反馈给相关负责人。
6.单据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有单方面涂改现象,并保持单据的整洁和完整。
7.单据必须及时处理,不得积压。
一、专项治理的意义
近年,一些餐饮场所燃气泄漏爆炸事故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造成这些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餐饮场所对燃气泄漏爆炸危险性认识不足;二是安全投入不到位,作业现场防火防爆等安全设备设施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三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力,从业人员缺乏燃气防爆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严重;四是部分地区对餐饮场所燃气防爆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安全监管职责不清、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打击和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措施不力等。
我场餐饮场所虽然不多,但多位于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因此,有必要对餐饮场所集中组织,燃气安全专项治理,从而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餐饮场所燃气事故的发生。
二、目标任务
本次治理的范围是使用液化石油气的餐饮场所,主要目标任务是对存在燃气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要求必须使用有充装资质的气瓶,从而消除隐患,提高餐饮企业的安全。
(一)有以下情形的餐饮场所,一律依法取缔:
1、在地下、半地下使用燃气的;
2、相关证照不全的。
(二)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场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库存液化气总量超过100千克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
2、正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和备用钢瓶应分开放置或用防火墙隔开。
3、放置钢瓶的房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
4、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年限为5年,密封圈使用年限为3年,到了期限应立即更换并记录。
5、钢瓶供应多台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固定。钢瓶与单台灶具连接使用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软管的长度控制在1.2米至2.0米之间,且没有接口,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6、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燃气钢瓶和液化气。
三、时间及工作安排
1、调查摸底阶段(4月12日至4月17日)
场安监站摸清全场使用液化气的餐饮场所并建立基础台帐。
2、自查自改的阶段(4月18日至5月底)
各餐饮场所应对照本实施方案进行认真自查自改。
一、检查范围
主要检查范围是全县农机生产领域的农用拖拉机(含变拖)、联合收割机等作业机具。
二、检查内容
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拖拉机违章载人、客货混装、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不按期参加年检审、利用拖拉机作为校车接送农村中小学等违章行为。
三、检查时间及方式
从即日起开始至2012年3月底结束。县监理站要成立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组,检查组要下沉工作重心,深入田间场院、乡村道路等农机作业的重点地段、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开展隐患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对违规违法行为,要按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督查、教育、处罚,决不姑息迁就,共同维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三、检查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农机局成立任组长,为成员的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到实处。监理站要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制定措施,切实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2、对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当场下达安全隐患整治、整改书,坚决做到对安全隐患不查清不放过、不排除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切实保障农机安全生产。
3、落实大检查责任制。按照“谁发证,谁检查”、“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大检查的情况要记录在案,对安全检查不到位、查出问题不整改的失职、渎职行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4、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树立宣传先行的意识,强化宣传工作,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强大的声势和浓厚的社会氛围,增强广大农机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法制意识。
5、规范执法,优质服务。要明确职责范围,明确服务标准、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工作纪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把为机手提供热情周到服务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一、专项治理的意义
近年,一些餐饮场所燃气泄漏爆炸事故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造成这些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餐饮场所对燃气泄漏爆炸危险性认识不足;二是安全投入不到位,作业现场防火防爆等安全设备设施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三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力,从业人员缺乏燃气防爆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严重;四是部分地区对餐饮场所燃气防爆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安全监管职责不清、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打击和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措施不力等。
我场餐饮场所虽然不多,但多位于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因此,有必要对餐饮场所集中组织,燃气安全专项治理,从而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餐饮场所燃气事故的发生。
二、目标任务
本次治理的范围是使用液化石油气的餐饮场所,主要目标任务是对存在燃气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要求必须使用有充装资质的气瓶,从而消除隐患,提高餐饮企业的安全。
(一)有以下情形的餐饮场所,一律依法取缔:
1、在地下、半地下使用燃气的;
2、相关证照不全的。
(二)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场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库存液化气总量超过100千克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
2、正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和备用钢瓶应分开放置或用防火墙隔开。
3、放置钢瓶的房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
4、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年限为5年,密封圈使用年限为3年,到了期限应立即更换并记录。
5、钢瓶供应多台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固定。钢瓶与单台灶具连接使用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软管的长度控制在1.2米至2.0米之间,且没有接口,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6、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燃气钢瓶和液化气。
三、时间及工作安排
1、调查摸底阶段(4月12日至4月17日)
场安监站摸清全场使用液化气的餐饮场所并建立基础台帐。
2、自查自改的阶段(4月18日至5月底)
各餐饮场所应对照本实施方案进行认真自查自改。
一、工作重点
这次大检查活动,要以乳制品、葡萄酒、花生油、肉制品、果蔬、水产品等“名、优、特”产品和蛋白饲料原料为重点品种,以食品生产企业、种植养殖基地、农产品集中收购网点、大中型商贸企业、“食品安全示范镇街”创建单位为重点部位,以控制有毒有害物质为重点目标,不论所有制性质,不论规模大小,都要按照国家禁用或限用的有关标准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一遗漏地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
二、目标任务
要通过这次大检查活动,促进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使用违禁农药问题得到根本解决;蔬菜、果品农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进一步下降;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5种高毒农药;出厂肉品检验合格率、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出口高风险食品农产品使用的原料全部来自检验检疫备案的种植养殖基地;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辖区内蛋白饲料生产企业现场检查率、奶牛饲料生产企业产品抽检率、生产使用自配料的规模化奶牛养殖场(户)检查率达到100%,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100%持证生产、100%建立原料进厂检验、生产记录、产品留样、产品出厂检验等制度,查出的违禁添加三聚氰胺的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100%销毁。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杜绝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兽、渔)药和其他化学物质,严厉打击经营剧毒、高毒、高残留农(兽、渔)药和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对辖区内的饮料生产、经营企业要逐一进行排查,其中蛋白饲料原料生产企业及使用蛋白饲料原料的饲料生产企业进行重点整治,派出专人进行监管,所有蛋白饲料原料未经检测合格,一律不得出厂;对在饲料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害化学物质及违禁药物的,要依法严惩;对怀疑有问题的产品,要立即责令停止生产、使用,对已销售的产品要立即全部召回,并进行抽样检测,在确保无质量问题的前提下方可生产和销售。对奶牛养殖场(户)的自配饲料进行全覆盖监测,依法严肃查处违规使用有害化学物质的养殖场(户)。
(区农发局牵头,区海洋与渔业局及有关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配合)
(二)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对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进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违法生产加工企业,加大对获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抽查力度,对抽查不合格企业严肃处理,对复查不合格或抽查仍不合格的坚决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继续开展生猪屠宰加工行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建立完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
(市质监局分局牵头,市工商局分局、区卫生局、区农发局及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配合)
(三)加强对流通领域的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加大食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水产品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售假问题突出的市场,切断假货流通渠道,摧毁假货集散地。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推进“食品安全示范镇街”建设。开展饲料产品质量专项检测,特别是对蛋白饲料原料营销环节,要加大检测密度,提高检测频率,坚决杜绝在饲料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害化学物质和违禁药物的行为。
(市工商局分局牵头,区农发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及有关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配合)
(四)加强对餐饮的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规范餐饮单位原料索证管理,对验收不合格的原料或产品,应退回或作销毁处理,并做好记录。开展食品原料专项检查,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防止不合格食品原料和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餐饮业。
(区卫生局牵头,市质监局分局、市工商局分局及有关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配合)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4日—5日)。召开“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建立健全组织,制定具体检查和整治方案,部署安排工作。广泛宣传开展检查和专项整活动的重要意义,调动群众参与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的积极性。
(二)集中检查、整治阶段(6日—23日)。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大检查活动的目标任务,对相关经营主体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决不姑息。通过打击、整治、帮扶、规范,切实解决检查和整治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三)验收阶段(24日—31日)。区政府根据“大检查活动”要求及各有关部门、单位确定的检查和专项整治目标,组织人员进行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区开展食品饲料安全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食药监局分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大检查活动。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集中领导、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研究制定具体的食品饲料安全检查实施方案(10月6日前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迅速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定期将检查和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经验,曝光典型案件。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各负责其责,又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深入一线开展工作,确保组织到位、检查到位。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严厉打击;对跨地区的制假售假案件,要及时报上级部门组织协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各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组织企业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行业经营秩序,配合政府开展检查和整治活动。
全县范围内使用III类射线装置的各医疗单位、广播电视发射系统、县境内已建成和新开工建设的辐射建设项目。
二、检查内容
1、彻底清查使用射线装置的单位是否已经依法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工作场所是否建设必要的安全连锁;是否建立运行使用管理台账;是否开展辐射监测;是否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是否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健康档案;放射工作人员是否经过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培训;是否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是否依法上报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
2、对县境内广播电视发射系统是否依法申报登记、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竣工环境验收手续进行专项检查。
3、对已建的辐射建设项目重点检查环境影响评价的执行情况、审批情况和竣工验收情况,特别是辐射防护设施的建设及辐射警示标志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对新建辐射重点项目,重点检查该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竣工验收情况。
三、检查方法
1、严格按照《省放射环境监督检查程序》的要求对县境内使用射线装置的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对没有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单位和企业,依法下达限期整改要求,对不按期限要求整改和辐射安全防护措施不满足国家要求的单位要坚决停止射线装置的使用,并依法进行处罚。
2、对县境内广播电视发射系统进行检查,对未依法进行申报登记、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竣工环境验收手续的单位,要限期补办。
3、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对新审批的有关辐射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的要求,对未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单位,要坚决予以制止。
四、时间安排
1、组织准备阶段,对此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制定工作方案,确定行动目标、内容和方法步骤。
2、实施阶段,对县境内在用的射线装置项目、广播电视发射系统进行专项检查,对新审批的辐射建设项目开展“三同时”专项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和违法行为进行限期整改。
3、总结阶段,沟通信息、查漏补缺,对本次辐射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自查总结。
五、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专项检查行动的组织领导,层层抓落实,务必把各项检查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根据《关于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永政办发[20*]42号文件)和永安委办[20*]10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现制订*街道春季生产大检查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建立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吕吉利
成员:张学锋朱晖任兆龙曹伟旭
二、职责分工
本次大检查根据行政首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原则进行分工。
1、各工作组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并协助各职能办公室,对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
2、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全街道工矿、商贸企业的生产安全检查工作。
3、城乡建设办公室:负责全街道施工建设场所、农户建房场所的检查。
4、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全街道消防安全、爆破单位或个人、多合一企业、道路交通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5、农业和农村办公室:负责全街道农业机械、农业和水利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工作。
6、工会工委:负责本街道出租房屋、场所的生产安全检查工作。
7、综合办:负责本街道办公场所及街道为建设主体的工程的生产安全检查。
三、时间安排与工作步骤
从发文之日起到5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4月28日?5月5日)
制订工作方案,建立领导机构,召开有关会议宣传发动。
2、隐患排查与整改阶段(5月6日?5月25日)
根据职责分工对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应当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排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改正的、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对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检查人员书面报告街道安委会处置。
3、总结提高阶段(5月26日?5月31日)
对大检查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长效机制。
四、检查工作内容
各职能办公室、工作组按各自职责,结合实际,认真开展所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等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情况。
2、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要求情况。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法人代表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4、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放情况。
5、危险较大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落实防护措施的情况。
6、劳动防护用品按规定配备及正确使用情况。
7、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岗位安全操作规范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治,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
8、安全培训教育情况,企业建立健全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情况全员培训工作落实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通过全面、深入开展“两节”餐饮食品专项检查,确实落实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减少与杜绝食物中毒及食品污染事故发生,确保我县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检查对象
我县境内的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包括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食堂、酒店、宾馆(含餐饮)、茶楼、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农家乐、休闲山庄、夜市摊点等。重点整治对象为学校、幼儿园食堂;集中聚餐(含举办年夜饭、团圆饭餐饮单位);旅游沿线餐饮服务单位。
三、检查内容
1、餐饮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与制度、应急预案。
2、餐饮服务人员体检及办理健康证明、培训合格证等情况。
3、食品卫生许可证是否到期以及新办理餐饮许可证情况。
4、各餐饮服务单位“防蝇、防尘、防鼠、防腐、防虫”等设施以及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
5、餐饮服务人员的个人卫生以及食堂加工操作。
6、粮油、肉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集中消毒餐饮具等食品及食品用(工)具采购索证索票及台帐登记情况。
7、餐厨废弃物处置情况。
8、城乡同建同治开展情况。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12月15日至22日)
充分利用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充分宣传餐饮食品安全重要性。
(二)排查整治阶段(2014年12月23日至2015年1月14日)
我局在此阶段将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各餐饮服务单位实施监督检查,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各餐饮服务单位务必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措施,积极排查食品安全隐患,确实整改到位。
(三)处罚阶段(2015年1月15日至2月24日)
此段我局将对逾期整改不到位或者拒不整改的餐饮服务单位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将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人员分工
(一)、成立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餐饮监管股,负责上传下达以及资料收集整理、信息上报等工作。
(二)、现场检查小组
1、第一组:
2、第二组:
3、后勤保障:
六、纪律要求
1、执法人员必须统一着冬装执法服,亮证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