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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督查工作方案8篇

时间:2023-03-15 15:01:19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专项督查工作方案,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专项督查工作方案

篇1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以“隐患治理年”为主线,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为重点,完成全省高速公路病危桥试验检测和加固改造,完成国省干线危桥改造255座,完成县道中桥以上、乡道大桥以上危桥改造55座,完成安保工程1351公里/1521处、安保设施修复率100%;确保水陆运输安全隐患整改率100%,“五项制度”(隐患整治“档案制”、“销号制”、“通报制”、“评估制”、“报告制”)落实率100%,乡镇渡口达标率100%;杜绝水上一次死亡失踪3人以上的重大责任事故;杜绝因管理部门失职造成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责任事故。为确保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和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成功举行,创造安全稳定的交通环境。

二、督查内容及重点

1、各生产经营(施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等情况。

2、各级公路管理部门落实危桥监管、确保完成危桥改造目标、抓好“安保工程”建设、加强超限车辆治理等方面的情况。

3、各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落实各项安全监管责任制度、履行“三关一监督”(严把运输企业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态关、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做好汽车客运场站的安全生产监督)职责、危化运输等车辆推广应用GPS等方面的情况。

4、各级港航海事部门组织开展“两防”(防船舶碰撞、泄漏)回头看、严格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扎实推进渡口达标改造、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救生衣行动”和“百校千村安全宣传活动”、推进巡航救助一体化建设、强化船检质量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5、交通工程建设单位(项目业主)贯彻落实和执行《湖北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细则》(鄂交基〔2008〕219号)的情况。

6、省厅督点

在建项目:沪蓉西高速公路、荆岳长江公路大桥、鄂东长江公路大桥、三峡翻坝高速公路、武英高速公路。

在役桥梁:潜江东荆河大桥,十堰郧阳汉江公路大桥、堵河大桥,荆州万城大桥,宜昌夜明珠桥,咸宁关刀大桥,荆门双鹅桥,襄樊六两河、过渡湾、穿山河、寺坪、峡口大桥,孝感河口大桥,随州淅河大桥,恩施支井河大桥。

水路运输:潜江市竹根滩镇王拐渡口管理,宜昌市夜明珠滚装码头管理,荆州市洪湖湖区管理,天门市多祥镇仙北村非法渡运,黄冈浠水县巴河港“三无”船、渔船、农用船非法载客,咸宁通山县富水水库、崇阳县青山水库渡船更新改造。

道路运输:一级客运站及进站经营班车,剧毒危化品运输企业。

7、各地、各部门根据实际确定的其他督查内容及督点。

三、组织领导及部署

省交通厅安委会统一负责本次督查行动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办公室设在厅运安处,负责督查行动的日常工作。

各市州交通局(委)和厅直各业务局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深入抓。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自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并亲自动手具体抓落实。

各市州交通局(委)和厅直各业务局要在4月30日之前制定本市州、本行业“百日督查行动”工作方案,并报厅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厅直各业务局的工作方案应结合行业工作特点明确具体督查范围及内容。其中:厅质量监督局负责在建重点工程建设施工等;省高管局负责高速公路在役桥梁等设施及养护施工等;省公路局负责普通公路在役桥梁、安保工程、专业汽渡等设施及养护施工等;省运管局负责道路客货运输、危化运输、汽车客运站、出租车等;省港航海事局负责水上交通安全、危化运输、乡镇客渡客船、在役港航设施等。厅直其它单位也要根据实际制订具体专项工作方案。

从5月初开始,省厅组织厅机关、省高管局、公路局、运管局、港航海事局、质监局有关人员组成6个专业督查组,对各市州、重点部位和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的安全生产督查行动,并对各地各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地本行业实际组织专业督查组,对本地本行业进行全面深入的安全生产督查。

四、形式及方法

此次百日督查行动采取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结合,重点督查与全面督查相结合,隐患治理督查与维稳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开展隐患治理的部署要求,全面开展自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切实组织好本地交通领域的综合督查。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省级督查不少于三分之一地市、市级督查不少于三分之一县区、县级督查不少于三分之一乡镇的原则要求,努力扩大督查覆盖面,确保“百日督查行动”深入全省,不留死角。

督查方法:一是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全面听取地方交通部门及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二是深入现场,查看实情。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现场和生产一线,进行实地督促检查,掌握基层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情;三是座谈讨论,商讨对策。适当组织相关人员,特别是基层安全监管部门及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包括企业一线工人开展座谈,倾听他们的意见,探索安全生产对策措施;四是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不能现场解决的,要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限期整改;五是反馈意见,提出要求。督查工作中,要适时向被督查单位和地方政府反馈意见,提出建议和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是国务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举措,是进一步推进隐患治理工作的具体措施,是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务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上下联动,扎实推进。

(二)落实责任,严肃纪律。各级交通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把百日督查行动作为提高执行力的重要内容,建立和落实督查责任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负责地抓好督查工作。要把督查工作的情况及成效纳入年终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奖罚兑现。对督查工作部署不认真、工作措施不得力、敷衍了事的单位,要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指导,务求实效。督查工作要坚持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着力完善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确保取得以下新成效:一是隐患治理要取得新成效。做到一般隐患及时治理,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做到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和应急预案五落实;二是预防各类事故要取得新成效。确保全年交通安全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三是依法监管取得新成效。做到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到位,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四是企业安全基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做到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规章制度更加完善,安全投入明显增加,教育培训更加普及,本质安全水平有新的提升。

篇2

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肥料市场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桂农厅办函〔2021〕32号),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执法检查,突出重点产品

按照《肥料登记管理办法》,通过日常巡查、监督抽检、专项整治等方式,开展主要以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复混(合)肥料、掺混肥料为重点的肥料产品监督检查,主要检查肥料产品登记证、备案信息及包装标识、肥料有效成分不足或非法添加等情况,并对2020年抽查产品有不合格的广西肥料生产企业(附件2)进行质量跟踪检查抽样。

二、强化执法办案,打击制售假劣违法行为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生产经营者限期整改;对违反《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的行为及时进行立案查处,必要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移送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查办。

三、强化监督抽查,提高产品质量

(一)抽查任务。2021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安排我市农资市场肥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36个(含跟踪抽样1个),本次肥料监督抽查工作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市支队)以市农业农村局的名义组织实施,并承担具体抽查任务,各县区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二)完成时间。要求8月30日前全部完成抽样和送检。具体抽样的范围及数量见计划表(附件1)。

(三)抽样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抽样,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样品一式三份,一份送往检测单位,一份由抽样单位留存,一份由被抽样单位留存。抽样时,填写抽样单内容必须与所抽产品标签标注的内容一致,并经抽样人员和被抽查单位当事人(负责人)当场确认签字。

(四)抽样结果确认。按要求收到检验报告后,应对生产企业进行样品及检测确认,向被抽检单位反馈检验结果(附件3)。应以当面送达或邮政特快专递(EMS)的方式,书面通知(附件3)产品标签标称的生产企业,要求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确认,逾期不予回复或拒不签收的,视为标称企业确认为其产品及检验结果;标称企业认为不属于其产品的,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予以证明;标称企业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 15 日内向抽样单位提出书面复检请,说明复检理由。在接到被抽查单位复检申请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对异议进行审查,确需复检的,按要求安排复检。复检采用封存的备检样品,经申请复检单位当面验视外观完好无损后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申请复检单位承担;合格的,由初检单位承担。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结果。

(五)及时报送抽检结果材料。市支队务必于 2021年9 月30日前将检查总结材料、《2021年肥料质量监管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5)、《2021年肥料产品质量跟踪检测情况汇总表》(附件6)、《2021年肥料市场监督抽查检测情况汇总表》(附件7)盖章后一式 2 份,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自治区土壤肥料工作站,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各县区要及时上报相关材料给市支队汇总。

(六)认真做好迎检工作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成立相应督查组,负责检查、指导辖区内肥料市场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加大检查抽检力度。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负责组织协调全区肥料市场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抽派 2 个督查小组,每个小组由自治区土壤肥料工作站 1 名领导担任组长、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种植业处有关领导任副组长(附件 4),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工作。

四、其他事项

抽取的肥料样品统一送至自治区通过政府采购确定的检测机构(后期有送检通知),市支队必须严格按照指定时间内送检,检测费用由自治区土壤肥料工作站统一结算。抽样人员依法依规按照相关肥料产品标准抽样,并做好完整的记录。

未尽事宜,请与市支队联系。联系人:陈善杰,联系电 话:18207772929,电子邮箱:qzdj12345@163.com。

 

附件:1.2021年全市肥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范围及数量计划表

2.2021年肥料产品质量跟踪企业名单

3.肥料监督抽查结果确认通知书

4.2021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肥料市场专项整治督查组名单 5.2021年肥料质量监管工作情况汇总表

6.2021年肥料产品质量跟踪检测情况汇总表

7.2021年肥料市场监督抽查检测情况汇总表

 

 

 

 

 

 

 

 

 

 

 

 

 

 

 

 

 

 

 

 

 

 

 

附件1

 

2021年全市肥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范围及数量计划表

序号

单位

名称

市场抽检数量

(个)

质量

跟踪

数量

(个)

小计

抽样时间

1

灵山县

9

9

5月30日、7月31前完成,任务各半。

2

浦北县

9

9

3

钦南区

8

1

9

4

钦北

9

9

5

合计

35

1

36

 

 

说明:1.肥料抽检种类包括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水稻苗床调理剂、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掺混肥料等。

      2.2021年肥料产品质量跟踪企业是钦州市天地和肥业有限责任公司,肥料产品是复混肥料。

      附件2

 

2021年肥料产品质量跟踪企业名单  

序号

企 业 名 称

肥料产品

1

南宁迦姆农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南宁)

水溶肥料

2

南宁市聚隆肥业有限公司(南宁)

复混肥料

3

广西多得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南宁)

复合肥料

4

广西沃瑞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南宁)

微生物肥

5

广西壮族自治区化工研究院(崇左)

水溶肥料

6

柳州市福田化肥有限公司(柳州)

复混肥料

7

桂林花信植物组培苗有限公司(桂林)

水溶肥料

8

北海立地肥业有限公司(北海)

有机肥料

9

钦州市天地和肥业有限责任公司(钦州)

复混肥料

附件3

肥料监督抽查结果确认通知书

 

                  :

    根据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及文件要求,我单位于   年   月   日抽查了标称你企业生产的     肥料,商标为:    、登记证号为:       、检验结果为:      ,检验报告附后(检验报告编号:      )。请于   年   月   日前将《肥料样品检验结果确认书》反馈给我单位。

    如对检测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我单位提出复检申请。

    联系电话:         ,邮编:       ,地址:             。未在规定时限内反馈视为对结果认可。

                                    抽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肥料样品检验结果确认书

                     :

我单位对你单位检验报告编号为             肥料样品的检验结果有/没有异议,现予以确认。

(如勾选“有”,须陈述相关理由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按“没有异议”处理)。             

确认肥料生产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 4

2021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肥料市场专项整治督查组名单 组别

姓名

性别

职务

联 系电 话

督查区域

备注

 

 

 

 

 

南宁市、

 

 

黄文校

组长

13877157782

崇左市、

 

 

 

 

 

百色市、

 

唐秀宋

副组

13407734828

河池市、

一组

 

 

 

柳州市、

 

 

 

 

 

桂林市、

 

 

 

 

 

贺州市

 

韦鸿雁

联络

15977100889

 

 

 

 

 

 

 

余焘

组员

13878178654

 

 

 

 

 

 

钦州市、

 

 

伍华远

组长

13877191711

北海市、

 

 

 

 

 

防城港市

 

 

 

 

 

梧州市、

二组

李节法

副组

15078820872

玉林市、

 

 

 

 

贵港市、

 

 

 

 

 

来宾市

 

 

 

 

 

陈燕丽

联络

13877161680

 

 

 

 

 

 

 

阮坤良

组员

18077782833

 

注:各小组开展督查工作前联络员提前与相关市农业农村局联系。

 

 

附件5

 

2021年肥料质量监管工作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2021年    月     日

检查县(市、区)     

个(次)

抽查市场      个(次)

 

检查乡、镇           

个(次)

检查生产企业   个(次)

 

检查经销单位         

个(次)

查处假冒伪劣肥料(吨)

 

受理案件               

(起)

办结案件         (起)

 

肥料样品抽查情况

肥料种类

抽查样品

(个/批)

代表基数(吨)

涉及生产企业数量(个)

涉及经销单位数量(个)

样品合格率(%)

单质氮肥

 

 

 

 

 

单质磷肥

 

 

 

 

 

单质钾肥

 

 

 

 

 

复混肥料

 

 

 

 

 

有机--无机

复混肥料

 

 

 

 

 

有机肥料

 

 

 

 

 

水溶肥料

 

 

 

 

 

微生物类肥料

 

 

 

 

 

其它肥料

 

 

 

 

 

合计

 

 

 

 

 

 

2021年肥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任务完成表

内容

全   年

市场抽检

质量跟踪

任务数量(个)

 

 

完成数量(个)

 

 

完成率(%)

 

 

填表人:               审批人:

附件6                    

2021年肥料产品质量跟踪检测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2021年   月    日

 

 

序号

报告号

生产企业名称

受检单位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技术指标)

生产日期    (批号)

抽样基数(吨)

结      果(%或者g/kg)

判定

 

N

P2O5

K2O

总养分

有机质

水分

pH

 

 

 

 

 

 

 

 

 

 

 

 

 

 

填表人:               审批人:

 

附件7

2021年肥料市场监督抽查检测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2021年   月    日

 

 

 

序号

报告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受检单位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技术指标)

生产日期    (批号)

抽样基数(吨)

结      果(%或者g/kg)

判定

 

备注

 

 

 

N

P2O5

K2O

总养分

有机质

腐植酸

氨基酸

Ca

Mg

S

B

Mo

Cu

Zn

Fe

Mn

Cl

有效活菌数

 

 

 

 

 

 

 

 

 

 

 

 

 

 

 

 

 

 

 

填表人:               审批人:

 

 

 

 

 

 

 

篇3

零售药店、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个体诊所和高校医务室。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市场监管所负责对辖区内的监管对象进行检查并填写《药品流通使用专项监督检查记录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科负责对专项检查工作督促指导、检查结果的汇总、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以及专项工作的总结、上报工作。

(一)各监管对象有无采购、销售或使用疫苗的行为。

(二)执业药师或药学技术人员,必须做到在职在岗不得挂名;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不得违规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蛋白同化制剂及肽类激素等药品。

(三)严厉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应按照药品GSP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严格审核供应商资质,索取、查验、留存供货企业和购进药品的有关证件和销售凭证,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质量验收记录。

(四)严厉查处出租转让柜台和过票走账的违法违规行为。药品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进驻零售药店或者代销产品。非零售药店的正式销售员,不得在药店内销售药品并从事药品宣传或推销活动。

篇4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责任。镇主要领导牵头成立安保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安保维稳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立足疫情防控,建立健全带班值班、日常会商研判等一系列制度,召开各部门联席会议,明确责任要求,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二、强化宣传动员营氛围。疫情防控期间全镇各村开展入户宣传,同时充分整合宣传、综治办、应急办等多部门力量,以广播、流动宣传车、一封信等有效载体,广泛开展疫情防控和“两会”期间反恐防暴、反、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主题宣传活动,着力提升广大群众的安全服务保障意识。

三、强化隐患排查保平安。坚持“关口前移”,镇村干部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开展矛盾隐患大排查工作。 “两会”期间,严格落实领导包保责任制,确保重点矛盾、重点人稳控化解到位。同时扎实做好安全生产、护林防火等工作,主要领导带队检查液化气站、加油站、宾馆等重点领域,及时消除一批安全隐患,营造出整洁有序、优美和谐的社会环境。

篇5

专项

计划

编号

专项计划名称

子项

序号

项目名称

____年工作进度

____年工作进度

市牵头单位

局牵头单位

局配合单位

局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分管领导

具体

负责人

电话

_

规范

“五小”企业

经营

_

美容美发店

各区(县级市)及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经营性公共场所进行全面摸查,掌握基本情况,研究制定整治方案,确定重点整治区域。

完成__%以上的美容美发店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完成__%以上的美容美发店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完成___%的美容美发店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巩固整治成果

巩固整治成果

市卫生局

企管处

注册处 消保处 市场处

××

××

________-____

_

浴场

完成__%以上的浴场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完成__%以上的浴场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完成___%的浴场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巩固整治成果

巩固整治成果

_

小餐馆

完成__%以上的小餐馆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完成__%以上的小餐馆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完成__%以上的小餐馆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完成__%以上的小餐馆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完成___%的小餐馆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_

游泳馆

完成__%以上的游泳馆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完成__%以上的游泳馆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完成___%的游泳馆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巩固整治成果

巩固整治成果

_

休闲娱乐场所

完成__%以上的休闲娱乐场所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完成__%以上的休闲娱乐场所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完成__%以上的休闲娱乐场所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完成__%以上的休闲娱乐场所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完成___%的休闲娱乐场所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市工商____-____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重点督查项目第一阶段专项整治方案(____._-____._)

专项

计划

编号

专项计划名称

子项

序号

项目名称

____年工作进度

____年工作进度

市牵头单位

局牵头单位

局配合单位

局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分管领导

具体负责人

电话

_

落实

卫生

保洁

制度

_

落实临街各单位、店铺、住户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

印制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状。

各区签订门前市容环境卫本文来源:文秘站 生管理责任状。

各实施单位抓落实,按标准进行监管。

结合“双竞赛”考评体系,加大监管力度。

通报

结合“双竞赛”考评体系,加大监管力度。

市市容环卫局

创建办

各处室

××

××

________

_

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普查全市现状

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各实施单位抓落实,按标准进行监管。

结合“双竞赛”考评体系,加大监管力度。

通报

开展市容环卫专项整治。

市场处

企管处 消保处

××

××

________

××市工商____-____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重点督查项目第一阶段专项整治方案(____._-____._)

专项

计划

编号

专项计划名称

子项序号

项目名称

____年工作进度

____年工作进度

市牵头单位

局牵头单位

局配合单位

局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分管

领导

具体负责人

电话

_

加强

食品

安全

管理

_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确保全市无影响恶劣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窝点和市场,食品单位和集贸市场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_.加强食品企业日常巡查,实施抽样检验,对发现的违法使用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处理;_.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_.食品安全监管系统二期上线(工商)_、进一步推进屠宰厂(场)的建设,落实肉品质量检疫制度。

_.加强食品企业日常巡查,实施抽样检验,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处理;_.开展河粉和烧鹅烧腊制品无证查处工作,确保食品安全。_.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查,检查食品进货查验登记制度落实情况;_.开展国庆节前食品安全检查; _、做好食品职能转换衔接工作。

_.加强食品企业日常巡查,实施抽样检验,对发现的违法使用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处理;_.开展豆制品无证查处工作,确保食品安全;_.制定 各类型商品交易市场管理规范;_.完成食品快速检测设备升级改造;_.落实病死猪补贴措施和补偿机制。_.开展元旦节前及交易会期间食品安全检查。

_.加强食品企业日常巡查,实施抽样检验,对发现的违法使用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处理;_.全面清理规范无证照经营行为;_.工商人员配备执法终端,提高执法效;_.食品快速检测设备升级改造。

_.加强食品企业日常巡查,实施抽样检验,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处理;_.开展市场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_.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_.加强亚运场馆周边及城市重点区域的食品质量安全整治。

_.加强食品企业日常巡查,实施抽样检验,对发现的违法使用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处理;_.亚运期间非定点供应的食品常规检验和定点供应亚运食品的检验;_.工商人员进驻亚运会定点屠宰企业,进行现场监管;_.根据分类监管原则,针对不同安全级别区域采取相应监管力度,保证 措施到位;_.开展亚运期间市场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林勇胜副局长、周李宏处长)

消保处

企管处市场处经检处

××

××

________

_

建立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杜绝群体性食品中毒死亡事故发生。

_.组织亚运食品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工作调研;_.开展食物中毒事件培训;_.开展《食品安全法》培训。

_.结合亚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制定亚运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_.联合有关区、县级市举办一次全市性应急演练活动。_.做好食品职能转换衔接工作。

_.对责任单位及各下属单位开展应急演练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况进行督查;_.收集全市处理重大食物中毒事故材料。

_.风险总结;_.适时预警信息,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_.做好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篇6

子项

序号

项目名称

____年工作进度

____年工作进度

市牵头单位

局牵头 单位

局配合 单位

局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分管领导

具体

负责人

电话

_

“三项行动”(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安〔____〕__号)。

_.细化拟定“三项行动”方案,开展自查自纠(_月—_月__日);_._月_日,××市长发表____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署名文章;_._月__日,××副市长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

_.加强“三项行动”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_月—_月)_.以市政府名义召开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工作会议××副市长参会;_.节日前后,市领导带队安全生产大检查。

_.深化“三项行动”,巩固扩大成果(__月—__月);_.以市政府名义召开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工作会议××副市长参加;_.____年__月,××副市长带队进行“三项行动”检查。

_.以市政府名义召开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工作会议;

_.节日前后,市领导带队安全生产大检查 ;

_.按照国家、省、市____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要求开展工作。

市安全监管局×× 局长×× 处长___________、

××主任科员___________

企管处

各处室

××

××

________-____

_

规范专业市场、商业街经营秩序,规范户外广告内容。

按照市城管局的统一部署推进

市城管局

广告处

市场处

××

××

________-____

××市____-____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重点督查项目第一阶段专项整治方案(____._-____._)

子项

序号

项目名称

____年工作进度

____年工作进度

市牵头单位

局牵头单位

局配合 单位

局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分管领导

具体

负责人

电话

_

××区

安排人员入亭经营、办理两证一照。

完善规划许可。

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清理旧式和无证照报刊摊亭。

督查报刊亭经营行为,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市委宣传部

企管处

注册处 经检处

××

××

________-____

_

××区

完成布亭、安排人员入亭经营。

办理两证一照,完善规划许可。

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_

××区

提出方案

试点、布亭

安排人员入亭经营、办理两证一照、规划许可。

_

××区

摸查情况

提出方案

试点、布亭

安排人员入亭经营、办理两证一照、规划许可。

清理旧式和无证照报刊摊亭。

督查报刊亭经营行为,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_

××区

_

××区

_

××市

摸查情况

提出方案

试点、布本文来源:文秘站 亭

安排人员入亭经营、办理两证一照、规划许可。

清理旧式和无证照报刊摊亭,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_

××区

__

××区

__

××市

__

××区

入室经营

清理报刊摊亭

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市工商____-____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重点督查项目第一阶段专项整治方案(____. _-____._)

子项

序号

项目名称

____年工作进度

____年工作进度

市牵头单位

局牵头 单位

局配合 单位

局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分管领导

具体

负责人

电话

_

加强文明交通示范路口秩序管理

重点整治路口行人、非机动车不按信号灯通行,机动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右转不避让行人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重点整治路口行人、非机动车不按信号灯行走,机动车不按导向车辆行驶、右转不避让行人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继续深入宣传、巩固,达创建a级测评标准。

市交警支队

办公室

各处室

××

××

________

开展公交车、出租行业行风整顿活动。

开展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交通安全及职业道德操行教育活动。

开展公交车、出租车行驶交通秩序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不按规定站点上落客、不按顺序进入站点范围等影响交通正常通行的行为。

开展公交车、出租车行驶交通秩序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不按规定站点上落客、不按顺序进入站点范围等影响交通正常通行的行为。

继续深入宣传、巩固。

_

打击拼装、套牌、克隆车辆行为

结合开展机动车涉牌涉证专项行动工作,重点对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城市主干道及客货运站场周边道路整治,并加强日常巡查执法。

结合开展机动车涉牌涉证专项行动工作,重点对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城市主干道及客货运站场周边道路整治,并加强日常巡查执法。

市交委

经检处

企管处

××

篇7

一、督查目的

通过深入持续开展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促进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部门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全区交通安区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督查形式

此次督查行动在局的领导下由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督导,实行分类组织,分级负责。采取企业自查、部门督查的方式进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区交通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金交政字[2012]24号)要求,全面开展自查活动。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实际,对督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此次督查要做到企业自查隐患达到100%。部门对辖区内高危行业企业的督查不少于1/3。

三、督查内容

㈠综合督查内容:一是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情况。二是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分解落实《区交通局201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情况。三是强化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应急救援体系情况。四是落实安全生产经费情况。五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落实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和建立重大隐患报告、跟踪治理、整改销号情况。六是对去年以来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的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七是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打击非法生产、营运行为情况。八是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㈡专项督查内容:

1、道路交通:打击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货运车辆违法载人、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情况;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和客运站的安全监管情况;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交通疏导和施工安全监管情况。

2、水上交通:“防船舶碰撞、防泄露”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情况;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及长效机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四、督查时间及方法

㈠督查时间

从即日至7月底,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全面组织开展自查,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6月1日起,区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全面督查。

㈡督查方法

1、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督查组全面听取所到相关部门和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及资料。

2、深入现场,查看实情。督查行动突出一个“实”字,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现场和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检查,掌握基层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情。

3、座谈交流,商讨对策。适当组织相关人员特别是基层安全监管人员、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一线工人召开座谈会,倾听他们的意见,探索安全生产工作对策措施。

4、总结经验,积极推广。督查中不仅要查找问题,也要注意发现基层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及隐患排查治理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并上报区局。

五、工作要求及措施

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局属各单位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摆到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位置,严格按照区局的部署和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具体工作方案。局属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督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查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分析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

㈡落实责任,严肃纪律。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将建立督查工作责任制。各部门要本着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对督查工作要认真研究部署。要建立督查工作责任制,对敷衍了事、不负责任、组织部署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要将督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工作成效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对因督查不扎实、工作不到位、整改不落实而发生较大事故的,产生不良影响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㈢突出重点,深入扎实。各部门要根据本行业特点、提高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要抽调政治素质高、敬业精神强、业务能力强的精干力量组成督查队伍,深入到基层去,帮助他们把握重点,明确目标,研究采取有效工作措施。要深入到企业,不仅要排查隐患,分析问题,研究对策,更要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按照区局的部署,认真自查自改。要深入到现场,深入到矛盾集中、隐患严重的企业,认真解决重大问题,完善措施,增强实效。

㈣改进方法,务求实效。督查工作要注重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抓好三个落实:一是查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的落实;二是查安全生产监督责任的落实;三是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督查方式上要注重二个结合:一是企业自查与上级抽查相结合;二是综合督查与专业督查相结合。在确保督查工作成效上要做到四个到位:一是对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和隐患,要确保停产整顿到位;二是对现场能整改的问题,必须现场整改到位;三是对不能现场整改的问题,要逐项研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跟踪管理到位;四是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通报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并要求及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沟通督促到位。

㈤广泛宣传,形成合力。局属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并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主动性和自觉性,要积极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好典型、好做法,及时进行总结,增强督查工作实效。对督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或督查不力的单位和部门,要予以通报批评。

篇8

一、督查目的

通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进一步促进国家、省、市和区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督查形式和内容

(一)督查形式

督查行动由区安委办指导、协调,区及各乡、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采取企业自查与部门(行业)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区、乡(办)安监机构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别组织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各乡、街道办事处和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在对督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的基础上,确定督查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场所或重点部门。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对辖区内不少于1/2乡、街道办事处进行督查。

(二)督查内容

1、综合督查内容主要是:各乡、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行业)、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和省、市有关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要求,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整改销号情况;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瞒报事故情况等。

2、专项督查内容主要是:矿山、冶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水利、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制度、标准等制订和贯彻执行情况。具体督查内容由区安监局会同各有关部门研究制订。

三、组织领导和形式

(一)组织领导

1、区政府成立区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指挥部,由区委常委、副区长汤辉任总指挥,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王海、区安监局局长曾真任副总指挥,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乡企局、区监察局、区国土局、区建设局、区教育局、区林业绿化局、区质监局、区旅游局、区总工会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负责领导全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安委办(区安监局),由区安委办主任曾真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负责指挥部日常事务。

2、区安委办于每月初召开上述成员单位会议,分析研究、小结、部署各阶段的督查工作,并于6月至8月每月1日前将前一阶段的工作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和区政府,8月2日前将我区督查工作总结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和区政府。

3、各乡、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要制订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督查责任,负责领导、协调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督查专项行动。

(二)组织形式

1、配合和参与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各乡、街道办事处和区有关部门要抽调或明确专人认真配合和参与省、市、区督查组开展工作。

2、开展全区百日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职责分工:

(1)由区安委办牵头,会同区公安分局、区监察局、区建设局、区总工会等部门成立综合督查组,对各乡、街道办事处、区有关行业(领域)及相关单位百日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的部署及落实情况进行综合督查。

(2)由区安监局牵头,会同区国土局、区公安分局、区乡企局等有关部门,对矿山、冶金、建材等工矿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进行专项督查。

(3)由区安监局牵头,会同区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等设施设备进行专项督查。

(4)由区安监局牵头,会同交警二大队、区农水局等有关部门,对道路交通路面监控和各项措施、标志标牌等警示设施设备进行专项督查。

(5)由区安监局牵头,会同区公安分局、区建设局等有关部门,对道路、客运、施工单位、站点、场及设施设备等进行专项督查。

(6)由区建设局牵头,会同区公安分局、区农水局等有关部门,对房屋建筑和城区基础设施,包括城区燃气供应、供水以及公路建设管理、道路桥梁、隧道等重要基础设施设备进行专项督查。

(7)由区公安分局牵头,会同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区旅游局、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文化局等有关部门,对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区、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设施设备进行专项督查。

(8)由区公安分局牵头,会同区安监局等有关部门,对民爆器材使用、储存、运输企业及各类设备设施进行专项督查。

(9)由区农水局牵头,对水利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设备进行专项督查。

(10)由区农水局牵头,会同区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对农机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设备进行专项督查。

(11)由区国土局牵头,会同区建设局等有关部门,对易受大风、暴雨、洪水、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危险区域(点)、企业、单位和场所进行专项督查。

(12)由区质监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进行专项督查。

(13)由区林业绿化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林业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设备进行专项督查。

(14)其他行业和领域也要根据本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情况,立即组织开展相应的专项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乡、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行业要立即行动起来,把这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研究和安排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督查。各乡、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按本《工作方案》的要求,制订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分别组织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

(二)各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22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黔府办发电103号)以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发67号)文件要求,全面深入组织开展好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自查工作。

(三)对此项工作组织领导不力、重视不够、未按要求开展或督查效果差的,要作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重要内容,进行严格考核。

(四)区新闻中心和区政府信息中心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对好经验、好作法要及时宣传和推广,对弄虚作假,开展自查、督查不认真、走过场等工作不力的单位,要及时予以曝光。

(五)各乡、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行业、单位制订的专项督查工作的实施方案于4月30日前报区安委办备案,并于6月—8月每月1日前将前一阶段的工作情况报区安委办,由区安委办整理汇总后报市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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