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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风险评估报告8篇

时间:2023-03-15 1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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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风险评估报告

篇1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通过开展风险评估,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精准防治,有效控制事故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规范基层风险管理,落实“一案三制”,提升全市事故灾难应急处置能力,为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镇街的风险评估完成率达到90%以上;各有关部门对本行业(领域)进行风险评估,重点行业(领域)完成率达到80%以上。重点风险目标得到有效防控,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治,基层应急管理进一步规范,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提升。

三、工作内容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实际,按照《基层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导则》(见附件1)要求,做好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

(一)前期准备

各级各部门应制定风险评估工作方案,分区域、分行业落实责任单位和人员,明确评估对象与范围,确定方法程序和时限要求,组建评估组;收集相关法规、标准和事故案例等资料。

(二)风险评估

各级各部门按照确定的评估程序开展风险评估,认真梳理地区、行业(领域)的风险类型和级别,明确防控目标,核查应急资源。

识别风险类型。在合理划分评估单元的基础上,梳理危险有害因素,明确危险点,识别风险类型。上级网格要以镇街、行业、主要生产经营单位等下一级网格为基础,结合评估对象所在地理位置、自然条件、行业特点、危险有害因素分布及状况等划分评估单元;从厂址、总平面布置、建构筑物、物质、生产工艺与设备、公用工程及其辅助设施、作业环境、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分析风险程度。加强事故隐患较多单位、危险源较集中区域、高危行业的风险分析,重点做好风险承受能力与控制能力的分析。依据同类(或相近)企业发生的事故案例进行类比分析,对高危行业采用重大事故模拟分析,并结合危险、有害因素及周边情况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根据分析结果,确定可能受影响的周边单位和人员。风险承受能力的分析可从风险影响范围内人群的心理素质、防灾应急知识、经济能力,设施的承受能力等方面进行,可采用情况报告、专家分析和专项调研等方法。风险控制能力的分析可从预警预测能力、应急预案、应急组织体系、应急处置能力、应急资源保障水平等方面进行。可选择安全检查表法、预先危险性分析、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事故后果模拟分析法等定性、定量评价方法。

评定风险等级。评估风险因素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可利用LSR等方法判定风险级别。

形成评估结论。提出危险有害因素引发各类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的预测性结论,给出评估对象在评估条件下是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符合性结论。明确评估对象可能存在的主要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确定重点防控目标。

(三)风险控制

各级各部门针对评估中梳理出的隐患风险,要加强整改防控并积极落实相关应对措施。

加强防控,及时预警。各级各部门要指导督促企业结合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和风险监控点上报,明确风险目标并加强防控;对于新发现的重大危险源,要按规定程序立即报区市安全监管等部门;对于重大隐患,要立即采取必要的预警防控措施,并在第一时间报至上级有关部门核实。

落实责任,及时整改。各级各部门要对评估分析出的安全隐患和风险实施分级管理,落实属地安全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以及安全隐患和风险点单位的主体责任,各级领导要加强对基层定点单位的监督检查。针对安全隐患和风险,要及时制定整改防控措施并积极落实。

完善预案,核实资源。针对评估中核实的隐患和风险,制定科学应对措施,调整完善有关应急预案;依据应急能力与风险相适应的原则,落实各类应急资源;规范基层应急管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四)评审总结

各级各部门按期完成评估报告的编制并报至上级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要组织专家对评估报告进行评审。各级各部门完成评估后,要及时在网格化监管平台提报评估报告及工作总结。

四、工作步骤

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年风险评估工作按“准备、评估、评审、总结”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时间:4月30日前)

各级各部门制定风险评估工作方案,落实责任人员,明确评估对象与范围,确定方法程序和时限要求,组建评估组;收集相关法规、标准等资料和相关事故案例等内容。

(二)评估阶段(5月1日至6月10日)

各镇街应在5月15日前完成本辖区风险评估,并将风险评估报告提报至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各有关部门于5月25之前完成本行业(领域)的风险分析;在6月10日之前完成本网格的风险评估,形成风险评估报告,并上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三)评审阶段(6月11日到6月30日)

市政府安委会将于6月底前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完成对各镇街及各有关部门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评审工作。

(四)总结阶段(7月1日到7月10日)

各镇街及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评审意见对风险评估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各级各部门须于7月3日前通过网格化系统提报本网格的风险评估报告和工作总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街及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在组织领导本级网格风险评估工作的同时,指导督促下一级网格落实风险评估责任,鼓励引导社区级网格开展风险评估。

(二)统一部署,分级实施。各级各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统一部署风险评估工作。根据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特点、企业类型、危险有害因素分布及状况等情况,做好分级实施的工作安排,合理分配任务,逐级负责落实,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评估工作。

(三)完善机制,巩固提升。各镇街及各有关部门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切实推进评估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总结制定适合本地区、本行业的评估实施方案,确定每年年底前完成基层安全生产风险评估,为制定下一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提供支撑,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深入开展,消除隐患,防范风险,落实应急措施,促进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大幅提升。

篇2

【关键词】 风险评估 法律法规 问题措施

在近代,随着工农业的飞速发展,人们燃烧煤、石油、天热气等,向大气中释放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等温室气体,使大气升温,大气中积聚的能量增加,雷暴强度和雷暴次数明显上升。特别在近十年,丽水市地区城市化发展非常迅速,人口和高层建筑密集,精密仪器和电子设备大量增多,致使雷电灾害和雷击事件频繁,已影响到城市的现代化建设。雷击风险评估是科学设计防雷的前提和重要依据。由于以前对雷击风险评估的认识及技术、人才的不足,故这项工作目前正处于探索发展阶段。

1 关于雷击风险评估的法律法规

为了防御气象灾害,避免或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颁发了《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中国气象局制定了《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和《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为雷击风险评估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法律法规依据。

2 加强雷击风险评估的宣传工作

雷击风险评估是防雷装置设计前所必须取得的技术资料,是防雷工程设计科学合理的关键环节,是保证防雷工程设施安全的前提。近几年丽水地区各级政府加大了招商引资的力度,一系列政府投资项目、重点工程和工业项目陆续建设,为雷击风险评估工作的开展提供了难得的契机,初步开展了雷击风险评估工作,但开展评估的项目不多,成效并不显著,这主要与人们对雷击风险评估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觉得没有必要,因此必须加强宣传,同时对施工单位要进行及时的沟通和耐心的解释。可以通过电视、发放宣传材料和悬挂标语等各种途径尽可能广泛的宣传雷击风险评估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尽快形成普遍的社会共识,使人们重视此项工作。也可以建立自己的网站,把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在网站上,以提高社会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

3 加强管理和协调

雷电灾害与被保护物所处的地理位置、地理环境及被保护物性质等有关,因此对被保护物应采取几级防雷措施做出判定,对采取这种措施后存在的风险进行雷击模拟,做出雷击风险评估报告,为防雷设计的准确可靠提供技术参考,使防雷图纸设计更加科学合理,防患于未然,以避免防雷装置设计不科学、不合理而带来的经济损失。雷击风险评估必须是建设项目在出施工图纸之前完成,才能发挥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须加强管理和协调,对需进行雷击风险评估的项目提出评估的意义及法律法规依据,把形成的书面意见递交有关主审单位,明确在项目出施工图纸之前,必须进行必要的雷击风险评估。利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把雷击风险评估纳入行政审批程序中,把雷击风险评估的条款要求加入行政审批规范表、行政审批服务手册和行政审批指南中,明确雷击风险评估报告是防雷设计审核前必须提供的申报材料。

4 雷击风险评估现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4.1 雷击风险评估开展的范围小,效果不明显

自丽水地区开始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展开雷击风险评估以来,只是对高层建筑、大型商场、大型厂房等新建项目进行了评估,因已建项目开展难度大,到目前为止还未大力开展,评估的项目不多,成效不是很明显。

4.2 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从开展此项工作的法律法规依据来看,虽然《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和《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等都初步规定了雷击风险评估工作的部门及评估的相关范围,但对雷击风险评估的法律制度只是作了概要性规定。故急需加强法律法规的建设,对评估行为的性质及评估的具体项目和具体范围进一步作出明确的规定。

4.3 雷击风险评估运行模式不统一

目前丽水地区各县运行的模式不统一,有按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运作的,有按政府运转行为进行操作的,也有按市场行为进行运作的,故造成了收费行为不规范。将雷击风险评估按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运作,并纳入地方政府考核最为妥当。

4.4 雷击风险评估报告格式不统一

从各县完成的报告来看,格式不统一,内容的表达形式多种多样,评估标准也不一样,故很难体现报告的严肃性以及权威性,急需采用统一的格式和标准。在评估时尽量使用更多的雷电探测资料,以保证报告内容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4.5 雷击风险评估报告易流于形式

雷击风险评估是为防雷装置的设计提供科学依据的,故其工作应在项目方案初步设计阶段完成,才能真正在施工图中得以引用。但现在情况是在施工图纸防雷审核时才去补办雷击风险评估报告,故易使雷击风险评估流于形式。这就需要气象部门加强宣传的同时及时与业主和施工图设计单位沟通,要求其在出施工设计图前就要到气象局申请进行雷击风险评估,只有这样雷击风险评估业务才能真正被人们认识和接受,才能广泛的开展下去。

4.6 加强人才的培养

雷击风险评估工作目前正处于摸索发展阶段,因此专业人才较为缺乏。雷击风险评估业务目前由防雷中心图纸审核人员兼任,专业人员不足,任务繁重。应加大雷击风险评估业务的专业技能培训,培养一批优秀的雷击风险评估专业人员充实到业务中,为雷击风险评估业务的开展提供人员技术支撑。各级气象部门应加强技术交流,加强科技创新,避免雷击风险评估报告脱离实际、流于形式的情况。

5 结语

开展雷击风险评估工作,是履行气象法律法规的需要,也是增强气象部门公共气象服务能力的需要。要推进雷击风险评估业务跨越式发展,必须加强宣传,加强管理和协调,加强科技创新,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切实增强科技服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优化环境和政策。

参考文献:

[1]中国气象局.防雷减灾管理办法.2005:6.

篇3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以下简称房屋征收与拆迁),在项目实施前,都必须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第三条市、县(市、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西区、风景名胜区的维稳办对各自区域内房屋征收与拆迁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

县(市、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西区、风景名胜区的房屋征收与拆迁管理部门(职能单位)具体负责各自区域内房屋征收与拆迁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仪征市房屋征收与拆迁管理部门牵头负责化学工业园区房屋征收与拆迁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参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西区、风景名胜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第四条房屋征收与拆迁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是:

(一)合法性评估。主要评估实施项目是否符合房屋征收与拆迁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合理性评估。主要评估补偿安置方案是否兼顾到各方面群体的现实利益与长远利益,是否能为多数被征收拆迁人认可。

(三)可行性评估。主要评估项目实施的时机是否成熟,补偿安置资金和安置房源是否已经落实到位。

(四)安全性评估。主要评估项目实施后是否会引发重大社会矛盾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这些隐患能否得到有效消除。

第五条房屋征收与拆迁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程序:

(一)制定评估方案。评估前,由房屋征收与拆迁管理部门(职能单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部门和实施单位、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项目的拆迁人等组成项目风险评估工作小组,根据评估的要求和房屋征收与拆迁项目的特点,制定评估方案,明确评估具体内容、方法步骤和时间要求,保证工作有效开展。

(二)广泛听取意见。评估工作启动后,房屋征收与拆迁管理部门将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在项目所在地进行公示,让被征收拆迁人充分了解。采取召开座谈会、重点走访、问卷调查等方法,广泛听取各有关部门、房屋征收拆迁有关单位和被征收拆迁人的意见、建议。实施项目应当履行听证的,需组织由被征收拆迁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评估工作小组综合各方面因素形成项目风险评估初步报告。

(三)分析研判预测风险。由房屋征收与拆迁管理部门(职能单位)牵头,组织维稳、、综治、监察、发改、规划、国土等部门,成立属地房屋征收与拆迁风险评估报告研判小组,对提供的项目风险评估初步报告进行分析研判,对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作出评估预测和分析研究,并制定相应的防范、应急预案。

(四)作出评估报告。根据房屋征收与拆迁风险评估报告研判小组的分析研判结论,房屋征收与拆迁管理部门形成项目风险评估报告。

第六条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房屋征收与拆迁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征收与拆迁的目的和范围、拟实施时间和期限、项目范围内住户和单位状况及房屋和土地使用权状况,发改、国土、规划等部门对项目符合各项规定的认可材料或批准文件等。

(二)补偿安置方案公示和征求群众意见情况。包括补偿安置方案在项目现场公示后群众的反映;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建议;依法应当履行听证程序项目的听证情况;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修改的情况。

(三)对房屋征收与拆迁项目的评估预测和分析研究。主要包括:

1、补偿标准、安置房地点、腾仓过渡期限等补偿安置方案是否合法合规。

2、补偿安置资金和安置房源是否已经落实。

3、因搬迁给特困企业和住房困难家庭带来的生产、生活困难问题是否得到妥善处置。

4、房屋拆除施工安全是否考虑周到。

5、有可能引发不稳定的其它因素及其化解措施和预案是否制定。

(四)明确房屋征收与拆迁项目风险防范和维稳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

(五)对项目做出可以实施、暂缓实施或不予实施的评估结论。

第七条项目属地的维稳办要全程跟踪房屋征收与拆迁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过程,对评估报告进行认真审核,并作出明确的备案意见。

第八条对已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的房屋征收与拆迁项目,项目属地的维稳办应会同房屋征收与拆迁管理、、乡镇(街道)等责任部门和单位全程跟踪,及时发现和化解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将不稳定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

第九条各有关部门、单位应积极主动落实房屋征收与拆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各项要求,年终将该项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考核内容。具体考核按《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考核办法(暂行)》(办发〔〕69号)执行。

篇4

乙方:xx市雷电防护技术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确保防雷安全,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工程进行雷击风险评估,双方就上述委托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委托书。

1、甲方须及时、如实向乙方提供有关资料,应为乙方工作人员开展现场勘测提供便利条件。

2、乙方在甲方将开展雷击风险评估有关资料提供齐全(经双方确认)之日起,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测并出具气象(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

3、本项目评估费用共计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____________。

4、甲方应在乙方出具气象(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时向乙方支付本评估费用。

5、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篇5

关键词: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实施流程

中图文分类号:TP393.0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3044(2008)29-0366-02

Research on Network Security Risk Assessment Appraisal Flow

XING Zhi-jun

(Railway Wagon Transport Branch Co. of China Shenhua Energy, Yulin 719316, China)

Abstract: Along with the network information age development, the Internet becomes people’s work gradually and lives the essential constituent, but also let the people face the multitudinous secret network threat at the same time. In the network security problem is not allow to neglect. This paper introduced the network security risk assessment appraisal flow in detail.

Key words: network security;risk assessment;appraisal flow

1 引言

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就是通过对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状况进行安全性分析,及时发现并指出存在的安全漏洞,以保证系统的安全。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在网络安全技术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其基本原理是采用多种方法对网络系统可能存在的已知安全漏洞进行检测,找出可能被黑客利用的安全隐患,并根据检测结果向系统管理员提供详细可靠的安全分析报告与漏洞修补建议,以便及早采取措施,保护系统信息资源。

风险评估过程就是在评估标准的指导下,综合利用相关评估技术、评估方法、评估工具,针对信息系统展开全方位的评估工作的完整历程。对信息系统进行风险评估,首先应确保风险分析的内容与范围应该覆盖信息系统的整个体系,应包括:系统基本情况分析、信息系统基本安全状况调查、信息系统安全组织、政策情况分析、信息系统弱点漏洞分析等。

2 风险评估的准备

风险评估的准备过程是组织进行风险评估的基础,是整个风险评估过程有效性的保证。机构对自身信息及信息系统进行风险评估是一种战略性的考虑,其结果将受到机构的业务需求及战略目标、文化、业务流程、安全要求、规模和结构的影响。不同机构对于风险评估的实施过程可能存在不同的要求,因此在风险评估的准备阶段,应该完成以下工作。

1) 确定风险评估的目标

首先应该明确风险评估的目标,为风险评估的过程提供导向。支持机构的信息、系统、应用软件和网络是机构重要的资产。资产的机密性、完整信和可用性对于维持竞争优势、获利能力、法规要求和一个机构的形象是必要的。机构要面对来自四面八方日益增长的安全威胁。一个机构的系统、应用软件和网络可能是严重威胁的目标。同时,由于机构的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对基于信息系统和服务技术的依赖日益增加,一个机构则可能出现更多的脆弱性。机构的风险评估的目标基本上来源于机构业务持续发展的需要、满足相关方的要求、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等方面。

2) 确定风险评估的范围

机构进行风险评估可能是由于自身业务要求及战略目标的要求、相关方的要求或者其他原因。因此应根据上述具体原因确定分险评估范围。范围可能是机构全部的信息和信息系统,可能是单独的信息系统,可能是机构的关键业务流程,也可能是客户的知识产权。

3) 建立适当的组织结构

在风险评估过程中,机构应建立适当的组织结构,以支持整个过程的推进,如成立由管理层、相关业务骨干、IT技术人员等组成的风险评估小组。组织结构的建立应考虑其结构和复杂程度,以保证能够满足风险评估的目标、范围。

4) 建立系统型的风险评估方法

风险评估方法应考虑评估的范围、目的、时间、效果、机构文化、人员素质以及具体开展的程度等因素来确定,使之能够与机构的环境和安全要求相适应。

5) 获得最高管理者对风险评估策划的批准

上述所有内容应得到机构的最高管理者的批准,并对管理层和员工进行传达。由于风险评估活动涉及单位的不同领域和人员,需要多方面的协调,必要的、充分的准备是风险评估成功的关键。因此,评估前期准备工作中还应签订合同和机密协议以及选择评估模式。

3 信息资产识别

资产是企业、机构直接赋予了价值因而需要保护的东西,它可能是以多种形式存在的,无形的、有形的,硬件、软件,文档、代码,或者服务、企业形象等。在一般的评估体中,资产大多属于不同的信息系统,如OA系统、网管系统、业务生产系统等,而且对于提供多种业务的机构,业务生产系统的数量还可能会很多。

资产赋值是对资产安全价值的估价,不是以资产的帐面价格来衡量的。在对资产进行估价时,不仅要考虑资产的成本价格,更重要的是要考虑资产对于机构业务的安全重要性,即由资产损失所引发的潜在的影响来决定。为确保资产估价时的一致性和准确定,机构应按照上述原则,建立一个资产价值尺度(资产评估标准),以明确如何对资产进行赋值。资产赋值包括机密性赋值、完整性赋值和可用性赋值。

4 威胁识别

安全威胁是一种对机构及其资产构成潜在破坏的可能性因素或者时间。无论对于多么安全的信息系统,安全威胁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物,它是风险评估的重要因素之一。

5 脆弱性识别

脆弱性评估也称为弱点评估,是风险评估中的重要内容。弱点是资产本身存在的,它可以被威胁利用、引起资产或商业目标的损害。弱点包括物理环境、机构、过程、人员、管理、配置、硬件、软件和信息等各种资产的脆弱性。

6 已有安全措施的确认

机构应对已采取的控制措施进行识别并对控制措施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将有效的安全控制措施继续保持,以避免不必要的工作和费用,防止控制措施的重复实施。对于那些被认为不适当的控制应核查是否应被取消,或者用更合适的控制代替。安全控制可以分为预防性控制措施和保护性控制措施两种。预防性控制措施可以降低威胁发生的可能性和减少安全脆弱性;而保护性控制措施可以减少因威胁发生所造成的影响。

7 风险识别

根据策划的机构,由评估的人员按照相应的职责和程序进行资产评估、威胁评估、脆弱性评估,在考虑已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利用适当的方法与工具确定威胁利用资产脆弱性发生安全事件的可能性,并结合资产的安全属性受到破坏后的影响来得出资产的安全风险。

8 风险评估结果记录

根据评估实施情况和所搜集到的信息,如资产评估数据、威胁评估数据、脆弱性评估数据等,完成评估报告撰写。评估报告是风险评估结果的记录文件,是机构实施风险管理的主要依据,是对风险评估活动进行评审和认可的基础资料,因此,报告必须做到有据可查,报告内容一般主要包括风险评估范围、风险计算方法、安全问题归纳以及描述、风险级数、安全建议等。风险评估报告还可以包括风险控制措施建议、参与风险描述等。

由于信息系统及其所在环境的不断变化,在信息系统的运行过程中,绝对安全的措施是不存在的。攻击者不断有新的方法绕过或扰乱系统中的安全措施,系统的变化会带来新的脆弱点,实施的安全措施会随着时间而过时等等,所有这些表明,信息系统的风险评估过程是一个动态循环的过程,应周期性的对信息系统安全进行重新评估。

参考文献:

[1] Solomon D A, Russinovich M E. Inside Microsoft Windows 2000[M]. Microsoft Press, 2000.

篇6

一、实施原则

1、属地管理。局属各单位负责领导、组织、实施各自管辖范围内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2、各负其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和归口评估的要求,各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和所涉及主要范围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3、科学评估。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按照规范程序,全面深入分析,科学预测评估,准确把握人民群众长远利益和现实利益的平衡点,准确研判社会稳定风险及可控程度,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努力促进经济发展、群众受益、社会稳定。

4、发扬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最大限度地反映和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妥善协调利益关系,努力促进社会和谐。

二、重点领域

围绕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点项目、重大改革及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和问题,积极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重点在以下领域进行深化。

环境保护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可能造成环境改变或较大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建设;环境投诉处理等。

三、主要内容

围绕评估事项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开展安全性、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等评估工作,分析、评估不稳定隐患和问题以及风险程度和可控程度。

1、安全性评估。是否存在可能引发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是否存在影响社会稳定的其他隐患;是否有相应的预测预警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是否有化解矛盾的对策措施。

2、合法性评估。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是否符合党的政策;是否符合中央和省市县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法律政策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3、合理性评估。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否兼顾群众的长远利益和现实利益;是否兼顾各方面利益群体的不同诉求;是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4、可行性评估。是否征求了群众意见和组织开展了前期宣传工作;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意愿;是否能保障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是否确保相关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出台的时机是否成熟;是否会导致相关行业、相邻地区群众的攀比。

四、评估程序

1、责任部门自评。决策提出部门、政策建议部门、项目报审部门(单位)、改革牵头部门、工作实施部门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直接责任部门,应在提出决策和政策建议、报审项目、启动改革、开展工作之前对所涉事项范围、人群等组织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部门按以下步骤实施评估:①制定评估方案。成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在广泛征求基层及有关方面意见建议和了解掌握评估事项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把握评估重点,制定评估方案,适时组织评估;②缜密分析预测。围绕评估事项的安全性、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等进行全面分析评估,特别要对因实施评估事项可能引发的矛盾冲突及所涉及的人员数量、范围和激烈程度作出分析预测;③形成评估报告。结合各方收集掌握的情况,研究作出总体评估结论,形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明确评估事项基本情况、社会稳定风险预测情况及化解风险工作预案等内容。同时,将评估报告决策建议、政策草案、项目报告、改革方案、工作规划一并提交主管部门审查,需逐级审核确认的应逐级提交。

2、主管部门审查。主管部门从法律法规、政策、维稳工作等评估报告进行审查。对评估报告涉及的相关不稳定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核实,深入分析研究,向决策者提交审查意见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审查工作中,可邀请纪检监察、法制、政研、维稳、及有关部门参加。

3、决策机构作出决定。党委、政府和有权作出决定的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对评估事项作出实施、部分实施、暂缓实施、不实施的决定,并及时将决定情况和相关要求反馈主管部门。

4、履行备案手续。主管部门在将决定情况和相关要求反馈责任部门前,要将评估报告及决定情况等相关材料送同级党委维稳办备案。同级党委维稳办要把评估事项列为维稳工作关注对象,跟踪了解,掌握动态,督促落实维稳措施。

5、落实维稳措施。主管部门和责任部门要严格执行评估决定和要求,制定和落实化解社会稳定风险工作预案,切实做好群众工作,严防的发生。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遇有重大问题,主管部门要及时与同级党委维稳办沟通,以便研究跟进措施,有效调控稳定风险。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负责人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事项实施的前置程序和必要条件,做到未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不审批,未经批准或虽经批准但涉稳重大隐患尚未消除的不实施。要坚持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严格考核奖惩。

篇7

一、高度重视雷击风险评估工作

县气象局、各相关单位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雷击风险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按照防雷减灾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全面落实雷击风险评估等管理制度,预防和减少雷电灾害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依法开展雷击风险评估

县气象局、各相关单位必须坚持“依法管理、依法服务”的原则,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雷击风险评估报告要作为防雷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行政许可的技术依据。评估范围内的业主单位要严格履行法定义务,主动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申报评估项目。要强化雷击事故责任追究,对于在雷击风险评估中没有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义务,造成雷电灾害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雷击风险评估的范围

防雷技术服务机构要遵循科学方法,依据国家和省、市雷击风险评估等技术规范开展评估工作。雷击风险评估范围包括:

1、大型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项目;

2、油(气)库、加油(气)站、液化天然气、炸药、火药、起爆药、烟花爆竹、火工品仓库、危险化学品生产及储存等爆炸危险环境场所;

3、学校、医院、体育场馆、旅游景点、酒店、车站、大型商场、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等人员集中场所;

4、建筑高度35米以上的高层建(构)筑、金融证券、通信设施、广播电视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其它不可移动文物等;

5、涉及公共安全或者环境安全的建设项目。

四、雷击风险评估的内容

根据我县雷电灾害的气候特点以及国家和省、市雷击风险评估技术规范,雷击风险评估的内容包括:大气雷电环境评价、雷击风险识别、项目防雷公共安全评价、项目防雷环境安全评价、雷击概率模拟、雷击人员伤亡概率模拟、雷击经济损失概率模拟、雷击爆炸火灾概率模拟、公共设施及文化遗产损害概率模拟、雷电防护对策、雷击风险评估报告编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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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大洼恒丰村镇银行风险管理,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承受度和风险应对策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的有关规定,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风险是指我行经营活动中与我行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包括信息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本制度所称风险评估是指通过对基于事实的信息进行分析,就如何处理特定风险以及如何选择风险应对策略进行科学决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各部门为我行风险评估管理工作的责任机构,具体职责:

(一)对我行经营活动中的风险进行识别;

(二)

对识别的风险进行评估,辨识评估出风险等级并将中、高风险以书面形式上报我行管理层,上报内容应包括:风险发生地、发生原因、可能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拟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三)

执行审批后的风险应对预案,并及时反馈风险的应对、解决结果;

(四)

对识别的风险进行监控,发生变化时重新评估,并根据新辨识评估的风险等级进行相应的处理;

(五)

年中、年度对风险评估管理工作进行总结。

第四条

我行企划部门为我行风险评估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具体职责:

(一)负责制定我行的风险评估方案;

(二)负责组建风险评估工作小组;

(三)负责审核风险清单、应对预案;

(四)拟定我行风险评估报告,上报我行管理层。

(五)负责建立经营环境监控体系,切实监控并记录内、外部经营环境和条件的变化,以修正风险识别与评估。

(六)负责建立风险预警指标体系,要求各具体部门定期提供数据,进行指标分析;

对于超过风险预警值的指标,应确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五条

财务部门的风险评估

(一)负责建立流程识别和应对会计法规、准则、制度的变化,评估对会计信息的影响。

(二)负责建立沟通渠道和流程参与我行业务操作流程的变化,评估对会计核算的影响。

第六条

我行管理层主要职责为:

(一)审定我行各部门风险管理工作职责;

(二)批准风险应对预案;

(三)研究、确定我行重大风险事项及应对预案;

(四)审定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我行风险管理方面的报告,并报董事会审议。

第七条

董事会负责审议我行管理层提交的我行风险评估报告报告,批准风险管理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章

风险评估的频率

第八条

风险评估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并根据实际需要增加评估的频率。

第九条

当出现下述情况时,应考虑重新进行风险评估:

(一)企业经营模式发生重大变动;

(二)企业所使用的信息技术发生重大变动;

(三)关键人员变动;

(四)企业所适用的会计准则发生重大变动;

(五)购并的发生、金融工具的使用等等涉及到复杂的会计处理要求的事项发生;

(六)其他。

第四章

控制目标的设定和传达

第十条

企业董事会应当按照战略目标,设定相关的经营目标、财务报告目标、合规性目标与资产安全完整目标,并根据设定的目标合理确定企业整体风险承受能力和具体业务层次上的可接受的风险水平。

第十一条

我行董事会应定期更新和修正我行的战略目标、经营目标、风险管理目标;

第十二条

我行管理层应向各部门清晰传达了我行的战略目标、经营目标和风险管理目标(如通过工作准备会等),并进行目标分解。

第十三条

我行企划部负责风险评估方案的制订,风险评估方案须经我行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执行,风险评估工作由企划部组建风险评估小组负责风险评估的具体工作。

第五章

风险识别

第十四条

我行各部门应当根据风险评估方案的要求,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相关信息,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准确识别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

第十五条

我行各部门在进行风险识别时,可以采取座谈讨论、问卷调查、案例分析、咨询专业机构意见等方法识别相关的风险因素,特别应注意总结、吸取企业过去的经验教训和同行业的经验教训,加强对高危性、多发性风险因素的关注。

第十六条

各部门及子我行应广泛、持续不断地收集与本我行风险和风险管理相关的内外部信息,包括历史数据和未来预测。

第十七条

我行识别内部风险,应当关注下列因素:

1.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员工专业胜任能力等人力资源因素。

2.组织机构、经营方式、资产管理、业务流程等管理因素。

3.研究开发、技术投入、信息技术运用等自主创新因素。

4.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财务因素。

5.营运安全、员工健康、环境保护等安全环保因素。

6.其他有关内部风险因素。

第十八条

我行识别外部风险,应当关注下列因素:

1.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融资环境、市场竞争、资源供给等经济因素。

2.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法律因素。

3.安全稳定、文化传统、社会信用、教育水平、消费者行为等社会因素。

4.技术进步、工艺改进等科学技术因素。

5.自然灾害、环境状况等自然环境因素。

6.其他有关外部风险因素。

第六章

风险分析

第十九条

我行各部门应当针对已识别的风险因素,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两个方面进行分析。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针对不同的风险类别确定科学合理的定性、定量分析标准。具体如下:

表一: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程度

描述

说明

I

大致确定

事件可能在多数情况下发生

II

可能

事件有时可能发生

III

可能性不高

事件只在少数情况下可能发生

IV

罕见

事件仅在很少的情况下发生

V

极不可能

事件极少的情况下发生

表二:

风险的后果或影响

程度

描述

说明

1

微不足道

没有经济损失

2

轻微

轻微经济损失

3

中度

可以得到控制,经济损失不大

4

高度

经济损失较大

5

灾难性

经济损失巨大

第二十条

企业应当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依据风险的重要性水平,运用专业判断,按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及其对企业影响的严重程度进行风险排序,确定应当重点关注的重要风险。

风险程度定性分析表

可能性

后果

微不足道

1

轻微

2

中度

3

高度

4

灾难性

5

大致确定

I

C

C

D

E

E

可能

II

B

C

C

D

E

可能性不高

III

A

B

C

D

E

罕见

IV

A

A

B

C

D

极不可能

V

A

A

B

C

C

注:

E

=

极高;要立刻停止有关工作,直到风险减低。在风险减低前有关工作须完全禁止进行。

D

=

高风险;要停止有关工作,直到风险减低。如有关工作现正在进行中,须提供有效监控及紧急应变程序。

C

=

中等风险;须规定有关管理职责及指引把危害控制,或在可行下进一步减低风险,如有关风险可能产生严重的危害,应作进一步危害评估及加强控制。

B

=

可接受的风险;按正常运作程序管理,在不影响成本下可作进一步改善。

A

=

微不足道的风险;无须作任何行动,按惯常运作。

第七章

风险汇总及应对预案

第二十一条

企业各部门应当根据风险分析情况,结合风险成因、企业整体风险承受能力和具体业务层次上的可接受风险水平,确定风险应对策略。风险应对策略主要包括风险回避、风险承担、风险管理和风险分担经营。

第二十二条

我行各部门应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编制风险清单,并制订相应的应对预案,风险清单、应对预案须报我行风险评估工作小组审核后,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第八章

风险评估报告及执行

第二十三条

我行风险评估工作小组负责编制风险评估报告,风险评估报告经我行总经理办公会审核后,报我行董事会审议。

第二十四条

风险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风险评估的范围;2、风险评估的方法;3、风险清单;4、风险应对预案;

第二十五条

各部门应根据董事会批准的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实施,对风险应对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并及时反馈风险应对、解决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六条

内部审计部门(或协同风险管理部门或小组)负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具体部门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整改情况,形成检查记录。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我行章程的规定执行;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我行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我行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本制度,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我行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我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大洼恒丰村镇银行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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