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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按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暂行办法》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暂行办法》规定,根据县人事局年度考核工作安排,结合财政系统实际,制定了年度考核实施方案,成立由局长彭清洪任组长的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人教股具体负责考评工作的实施。
文秘站网-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根据x组人联字(20__)__号《关于做好20__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全体干部职工,于20__年12月25日前将个人年度考核表上交到局人教股;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和各乡镇财政所对本单位的责任制进行自查,并对照局机关目标管理责任书和乡镇财政所目标管理责任书,认真负责地提供与之相关的考核资料。按照领导和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及年终评奖一并进行的原则,局考核领导小组统一对县非税局、农税局、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县财政局各股室__名、乡镇财政所__x名在职人员(含内退人员)进行考核。
20__年1月__日上午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学习x组人联字(20__)__号文件,局领导通报各股室责任制考核情况,并进行民主评议,每人推荐局机关优秀候选人员不少于5名(不含财政局长、党组书记),紧接着开局考核领导小组会议,根据民意测评,推荐优秀候选人名单__名,其中在职领导限x名,然后再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优秀对象x名,其中局领导x名。如果县局获全县年度双文明一等奖,则优秀对象按县局总人数的15%即__名确定(含局领导1名),根据投票结果,最后由局考核领导小组确定。
200年年度考核工作已开始,为了搞好200年年度考核工作,按照思党办发[200]135号文件要求,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切实加强对200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组织机构,制定合理的考核方案,客观公正地对每个干部职工一年来的工作,从德、能、勤、绩等四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真正反映每个干部职工的工作实绩。为此,镇党委、政府决定成立200年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效能建设办公室负责。
二、量化考核标准
1、民主测评,本镇200干部职工年度考核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干部、一般干部进行测评。按股级干部占50%,一般职工占50%,综合评分,测评结果作为评定考核等次的主要参考依据。优秀等次比例范围内的总评分要达90分以上;称职或合格的总分要达到70至89分;60分至69分,为基本称职或基本合格;59分以下为不称职或不合格。三、按照思党办法[200]135号文件要求,对乡镇“七站八所”的年度考核,本着谁主管谁考核的原则
以本镇管理为主的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畜牧站、水产站、水利站、乡企站、文广站、计生站、移民站、财政所、村管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安监站。股级干部和一般职工的考核结果须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并形成一致意见,乡镇和主管部门考核意见不统一时,必须报告县考核委员会。
四、优秀等次的评定:
200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评定:由镇效能建设目标考核办公室,按单位5人以下推荐优秀候选人1人,10人以下推荐优秀候选人2人,10人以上推荐优秀候选人3人。股级干部优秀候选人必须是年终效能建设目标考核单位前10名的。报党政联席会通过,然后召开全镇职工大会对优秀候选人进行选优。按党政系列事业单位股级干部考核总人数的12%,评定优秀等次人数,一般干部按党政系列事业单位考核总人数的12%评定优秀等次人数。
五、凡下列情况,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
1机关工作人员一年内被效能告诫一次的。
2干部职工《平时考核记实手册》无领导月评或季评的。
3干部职工《平时考核记实手册》记录不完整、不规范,在记录时间上没有连续性,脱节现象较大的。
4把《平时考核记实手册》当作笔记本,不按规定和要求记录,在考核记实手册上查不到一年工作完整记录的。
5加强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对按文件要求应参加培训而未参加培训的。
6迟到10次旷工1天,病、事假30天的。
六、年度考核工作操作程序:
1、被考核人个人总结,填写《考核年度登记表》。
2、主管领导采取个别谈话或召开会议等不同形式,在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被考核人的《记实手册》记录情况,平时考核和被考核人的个人总结,进行综合分析,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3、考核小组审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并对评定为优秀、不合格或不称职等次人员予以公示7天。
4、考核结果与被考核人见面,被考核人签名。
5、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于5日内可直接向考核领导小组提出复核,考核领导小组5日内提出复核意见书面通知被考核人,如复核结果考核对象仍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人事部门申诉。
七、年度考核工人的时间安排:
200年12月17日发放年度考核表及200年考核记实手册,收集200年年度考核表及200年考核记实手册。
200年12月26日——30效能建设目标考核小组对单位进行效能建设目标考核,对年度考核人员进行量化测评。考核小组累计量化测评情况。单位推荐优秀候选人。
200年1月1日-6日考核领导小组评定等次情况,对优秀候选人报党政联系会进行公式。
200年1月8日-9日召开全镇职工大会,对优秀候选人进行测评选优,10日考核领导小组对优秀等次人员报党政联系会通过进行公式。
一、考核的原则、方法和范围
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进行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实事求是、注重实绩的原则,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自我考核、组织考核和群众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考核的范围是指本省2006-2010年通过公开招募派遣到基层服务单位服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日常工作表现、服务业绩。“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素质情况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方面的表现;“能”主要考核业务水平、业务技术提高情况;“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精神;“绩”主要考核履行“三支一扶”岗位职责情况及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
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平时考核重点考核“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情况及在岗(业绩)情况,可以采取被考核人工作汇报、工作总结,单位检查工作、考勤等方式进行,由服务单位主管领导予以审核评价。年度考核定期进行,每年10月份开始,年末前完成。服务期满考核以年度考核为基础。服务期满考核于服务期满前一个月内进行,对被考核人整个服务期间的总体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二)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三)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工作作风好;
(四)工作实绩突出。
确定为合格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二)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三)工作责任心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四)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低;
(二)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三)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较差;
(四)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五)经常无故脱岗、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以及其他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
考核要严格坚持标准,符合实际。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县(市、区)参加“三支一扶”年度考核的高校毕业生总人数的百分之三十以内。服务期满考核优秀等次人员,考虑区域分布、服务岗位分布等因素,在年度考核优秀人员中合理确定。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市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的高校毕业生总人数的百分之二十以内。
三、考核程序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县(市、区)政府人事部门负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工作;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工作由设区市政府人事部门负责,县(市、区)政府人事部门配合进行。其中对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的高校毕业生考核工作由县(市、区)团委会同乡镇党委进行,有关考核材料汇总报送县(市、区)政府人事部门。
年度(服务期满)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自我评价。“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按照年度(服务期满)考核内容的要求,对本人一年来(服务期内)的德能勤绩表现、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以及存在的缺点与不足进行全面总结,其中重点总结工作服务情况即考核内容中“绩”的部分,并填写《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服务期满)考核登记表》(见附件)。
(二)群众评议。“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所属服务单位进行个人述职和民主评议。
(三)领导评价。服务单位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年度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四)确定等次。
1、服务单位在“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登记表中签署考核意见,经所在乡镇政府初审同意后将考核登记表报县(市、区)人事局审核。县(市、区)人事局进行汇总、审核,参照优秀比例,确定本地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年度考核等次,并报市人事局备案。考核结果由县(市、区)人事局通知被考核者本人。
2、对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考核等次确定,由各市人事局对各县(市、区)人事局上报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的全面考核情况及考核登记表进行汇总、审核,根据被考核人两年来的德能勤绩表现和工作情况总结以及考核意见,参照优秀比例,在征求县(市、区)人事局和相关主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服务期满考核等次。
(五)公示。
对确定年度(服务期满)考核优秀等次的初步人选须在服务所在地和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选最终确定为年度(服务期满)考核优秀等次。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年度(服务期满)考核材料存入本人档案。市人事局将服务期满考核结果汇总报送省人事厅备案。对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经省人事厅审核,颁发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作为享受“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优惠政策的依据。对考核优秀、工作实绩突出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典型要及时表彰、宣传。对服务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不发放《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五、相关事宜
对病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事假超过考核年度中3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不进行考核。
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的毕业生,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出现擅自离开服务岗位、服务期满考核不合格以及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均不得享受“三支一扶”的优惠政策。
一、指导思想
本年度考核评定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以工作人员实绩为主要依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以保证考核、评定工作的准确性、合理性。达到进一步强化规范管理提高本系统工作人员政治素质的目的。
二、组织领导
成立局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任副组长,、、、、、为成员,具体负责考评工作的实施。,
三、实施方案
根据组人联字()号《关于做好××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考核领导小组统一对县非税局、农税局(包括站)、县财政局各股室人、乡镇财政所人工作人员进行考核,乡镇财政所人员由县农税局负责提供考核资料和优秀人员推荐名单。实行领导和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性和定量考核、年度考核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相结合。
⒈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全体干部职工,将个人年度考核表于××年月日前上交局人教股。
⒉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要认真地对本单位的责任制进行自查,并对照局机关目标管理责任书和乡镇财政所目标管理责任书,认真负责地提供与之相关的考核资料,于××年月日前分别上报局人教股和县农税局。
⒊××年元月日上午召开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会议,审核股室、局属各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评分、各乡镇财政所目标管理责任制评分,以及农税局推荐的乡财政所优秀人员名单(其中优秀所长人,优秀预算会计人,优秀专管员人)。
⒋××年元月日上午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学习组人联字()号文件,局领导通报各股室责任制考核情况,并进行民主评议推荐局机关优秀候选人员不少于名(不含财政局长、党组书记),紧接着开局考核领导小组会议,根据民意测评,推荐优秀候选人名单名,其中在职领导限名,然后再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优秀对象名,其中局领导名。如果县,局获全县××年双文明一等奖,则优秀对象按县局总人数的%即名确定(含局领导名),根据投票结果,最后报局考核领导小组认定。
一、指导思想
本年度考核评定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以工作人员实绩为主要依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以保证考核、评定工作的准确性、合理性。达到进一步强化规范管理,提高本系统工作人员政治素质的目的。
二、组织领导
成立局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xxx任组长,xxx任副组长,xxx、xxx、xxx、xxx、xxx、xxx为成员,xxx具体负责考评工作的实施。
三、实施方案
根据x组人联字(2005)x号《关于做好2005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考核领导小组统一对县非税局、农税局(包括xx站)、县财政局各股室xx人、乡镇财政所xxx人工作人员进行考核,乡镇财政所人员由县农税局负责提供考核资料和优秀人员推荐名单。实行领导和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性和定量考核、年度考核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相结合。
1、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全体干部职工,将个人年度考核表于2005年12月xx日前上交局人教股。
2、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要认真地对本单位的责任制进行自查,并对照局机关目标管理责任书和乡镇财政所目标管理责任书,认真负责地提供与之相关的考核资料,于2004年1月5日前分别上报局人教股和县农税局。
3、2005年元月x日上午召开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会议,审核股室、局属各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评分、各乡镇财政所目标管理责任制评分,以及农税局推荐的乡财政所优秀人员名单(其中优秀所长x人,优秀预算会计x人,优秀专管员x人)。
4、2005年元月x日上午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学习x组人联字(2005)x号文件,局领导通报各股室责任制考核情况,并进行民主评议推荐局机关优秀候选人员不少于x名(不含财政局长、党组书记),紧接着开局考核领导小组会议,根据民意测评,推荐优秀候选人名单xx名,其中在职领导限x名,然后再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优秀对象x名,其中局领导x名。如果县局获全县2005年双文明一等奖,则优秀对象按县局总人数的15%即xx名确定(含局领导x名),根据投票结果,最后报局考核领导小组认定。
一、指导思想
本年度考核评定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以工作人员实绩为主要依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以保证考核、评定工作的准确性、合理性。达到进一步强化规范管理提高本系统工作人员政治素质的目的。
二、组织领导
成立局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任副组长,、、、、、为成员,具体负责考评工作的实施。
三、实施方案
根据组人联字()号《关于做好××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考核领导小组统一对县非税局、农税局(包括站)、县财政局各股室人、乡镇财政所人工作人员进行考核,乡镇财政所人员由县农税局负责提供考核资料和优秀人员推荐名单。实行领导和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性和定量考核、年度考核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相结合。
⒈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全体干部职工,将个人年度考核表于××年月日前上交局人教股。
⒉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要认真地对本单位的责任制进行自查,并对照局机关目标管理责任书和乡镇财政所目标管理责任书,认真负责地提供与之相关的考核资料,于××年月日前分别上报局人教股和县农税局。
⒊××年元月日上午召开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会议,审核股室、局属各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评分、各乡镇财政所目标管理责任制评分,以及农税局推荐的乡财政所优秀人员名单(其中优秀所长人,优秀预算会计人,优秀专管员人)。
⒋××年元月日上午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学习组人联字()号文件,局领导通报各股室责任制考核情况,并进行民主评议推荐局机关优秀候选人员不少于名(不含财政局长、党组书记),紧接着开局考核领导小组会议,根据民意测评,推荐优秀候选人名单名,其中在职领导限名,然后再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优秀对象名,其中局领导名。如果县局获全县××年双文明一等奖,则优秀对象按县局总人数的%即名确定(含局领导名),根据投票结果,最后报局考核领导小组认定。
为做好*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以及《黟县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暂行规定》(黟发[*]23号)等精神,现就*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和对象
全县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二、考核等次及优秀比例的确定
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标准按照《关于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黟人字[2002]55号)执行。各单位优秀比例控制在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3%以内,对*年度受到上级主管部门与政府人事部门联合表彰的先进单位,其单位优秀比例可适当提高,但最多不得超过15%。县委、县政府目标管理、招商引资、人口与计划生育、等考核规定中对优秀比例和考核等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县委组织部黟组干字[2007]8号文件,对在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含不是班子成员的科级干部)年度考核中评定等次为“优秀”的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在*年年度考核中定为优秀,且不占单位优秀指标,被评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在*年年度考核中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
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考核小组要认真核实情况,准确把握,并按规定审核。
三、考核程序
(一)个人总结。被考核人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年度书面总结,重点是履行职责的工作实绩,并填写《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登记表》(样表见附件1、附件2)。
(二)述职与测评。中层以上干部要求在全体人员会议上进行述职,其他人员交书面述职报告,在此基础上进行测评。
(三)提出考核等次。根据测评结果,由所在科、股、室主管领导写出评鉴意见,提出考核初步等次,单位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对主管领导写出的评鉴意见和提出的考核等次进行审核,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四)对考核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要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对反映的问题,单位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应进行核实,经认真核定确认不符合优秀等次条件的人员,应重新确定考核等次。
(五)部门负责人签署考核意见并最后确定考核等次。
(六)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样式见附件3、附件4)。
(七)被考核人签署意见,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和提出申诉。
四、考核要求
(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考核程序进行;
(二)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要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凡是认真履行《黟县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暂行规定》第三条所列行为,成绩显著的,在年度考核评优时优先;凡是有《黟县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暂行规定》第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考核等次按《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一)、(二)款确定。
(三)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扩大考核层面。直接面向群众的窗口单位和部门的工作人员,必要时可面向社会,在一定范围内接受直接服务对象的评议。
(四)把国家公务员学习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情况列为考核内容。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关于开展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培训考核的通知》(黟人字[*]173号)文件,列入公务员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培训考核的对象中未参加考核或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年度考核不定等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五、几类特殊情况人员的考核
(一)提前离岗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计算考核年限。
(二)下列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不计算考核年限。
1、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的人员,超过半年的;
2、年度内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或事假连续超过三个月的;
3、年度内已办理退(离)休手续的。
(三)下列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
1、选拔到农村基层工作锻炼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录用国家公务员的参考依据。
2、新录用在试用期内的人员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3、对于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对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只进行年度考核,暂不写评语,不定等次,待审查结束有结论后再定。经审查,没有问题的,根据本人表现补定考核等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从受处分的当年起,按规定进行考核,不补定立案审查期间的年度考核等次。
(四)下列情况人员,考核处理办法是:
1、新调入、转任的人员,由其调入的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在年度考核中确定等次。其调入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2、挂职锻炼的人员,由挂职单位提供材料,原单位负责考核并确定等次。
3、单位派出学习、培训人员,由派出单位了解学习、培训情况,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等次。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农牧、林业、水利、国土和司法等部门派驻到乡镇的在岗在编和非在编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派驻乡镇工作人员)。
第三条派驻乡镇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县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安排,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派驻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向群众提供政策法规宣传、科技服务和信息服务,解决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中的困难和问题,维护农村发展与稳定。
第四条派驻乡镇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党委、政府和派驻部门双重管理,以乡镇党委、政府管理为主,部门协助管理。
第五条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派驻乡镇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考察、考核、考勤、奖惩、后备干部推荐及日常管理等。
第六条派驻部门负责派驻乡镇工作人员的人事关系、工作调动、工资调整、交流使用、职务任免、职称评定、岗位设置和各类业务培训,对派驻乡镇工作人员负责人的配备调整提出建议、做好后备干部培养、提出系统内干部交流建议等。
第七条规范干部职工调动及交流工作。派驻乡镇工作人员的调动程序为:由本人提出申请,派驻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和干部队伍现状,在充分听取乡镇党委、政府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干部交流方案,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派驻部门在任免派驻乡镇工作人员主要负责人时,必须征得乡镇党委、政府同意。
第九条严格执行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派驻乡镇工作人员纳入乡镇干部考勤管理序列,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考勤,执行乡镇干部请销假制度。请假3日以内由所在乡镇批准;请假3日以上由所在乡镇同派驻部门沟通后批准。对不履行请假手续的给予诫勉谈话,对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全年累计十日的给予停职待岗,累计超过三十日的予以辞退。
第十条加强干部外出管理工作。派驻乡镇工作人员外出考察、学习、培训、洽谈项目时,经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同意,由派驻部门向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告。外出学习、培训的干部职工,在返回后一周内向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和派驻部门提交个人书面总结。
第十一条派驻部门和派驻干部所在乡镇党委、政府组成联合考核组,负责对派驻乡镇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发放结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派驻乡镇工作人员实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制。主要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对派驻乡镇工作人员的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考核组按照目标责任书的工作任务、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分别进行考核打分,形成派驻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考核分,服务对象根据平时服务情况对考核对象进行测评打分。考核组按照“361”制,汇总派驻部门、乡镇党委、政府和服务对象考核分,审核并形成初步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主要依据,连续两年年度考核末位的,实行停职待岗;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予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