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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卫计委工作要点,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一、继续深入扎实做好排查工作
紧密结合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以发现问题、纠正问题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认真做好自查、重点抽查和检查等工作,坚决防止敷衍应付、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确
保排查工作扎实有效。
(一)继续搞好自查自纠。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排查责任。建设单位要以工程项目为重点,对履行有关手续的情况进行自查;负有项目审批
、监管职能的部门要以自身履行职责情况为主线,对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监管的情况进行自查。要通过建立项目台账、填报统计表等方式,逐个项目、逐个环节抓好自查,既要摸清项目底数,更要
查找存在的问题。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切实把问题查深、查透。自查任务较重的县区和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自查时间,但最晚不超过5月底。下阶段主要是认真梳理各地各部门排查出来的问题
,做好统计汇总,5月底将自查情况报告市工程治理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市、县区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
(二)组织重点抽查和检查。在各单位自查的同时,各县区工程治理领导小组要组织重点抽查。着重抽点项目、民生工程、投诉较多的建设项目和严重超工期、超概算建设项目,抽查的覆盖面原则
上不少于项目总数的20%。抽查工作要吸收相关业务部门和专家参加,并形成统计分析报告。市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印发《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治理检查情况表》,规范检查标准、内容和程序等。县
区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选择本地区3个重大项目开展剖析式检查。(责任单位:市、县区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
(三)搞好分类处理。要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政策界限,做出分类处理。按照中办发〔2011〕27号文件精神,对主动认识和纠正问题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拒不自查
、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对一般程序性违规问题,要运用教育、规范的办法,以批评教育、吸取教训、督促整改为主,但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追究责任;对违纪违法、的腐败问
题,必须从严处理。对工程治理工作开展以来,边查边犯、顶风违纪的,要从严处理,绝不姑息。各地各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对政策界限不清、标准难以把握的一些重要问题要及时反映,市工程治理
领导小组将及时报请省工程治理领导小组提出意见,明确政策界限及统一处理的标准。(责任单位:市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牵头部门、县区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治理在项目决策中未批先建、违规审批等问题
(一)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监管。严格履行审批、审核职责,促使政府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遵循有关建设程序,符合土地、环评、节能等管理要求。查处未批先建、违规审批等行为。(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
(二)切实改进投资工作。根据国家《中央预算内资本金注入项目管理办法》、《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试行)和责任追究制度工作推进情况,开展调查研究
,出台我市相关配套投资管理办法,规范和改进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政府法制办)
(三)加快工程项目联合审批平台建设。结合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行政服务中心为载体,将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所有审批事项全部纳入中心集中办理,建立并联审批的工作机制,简化程序,提高
效率。(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
三、治理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规避招标、围标串标等问题
(一)开展招标投标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法制统一原则和谁制定、谁负责的原则,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制定的有关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市发改
委、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
(二)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国家拟于上半年出台《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我市拟在《条例》出台后,制定出台治理围标、串标等问题相关措施,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
住建委、市财政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
(三)推进统一规范有形市场建设。根据国家关于建立统一规范工程建设有形市场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指导意见精神,深入调研,把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交易
行为集中于一个平台,推动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有形市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经委、市交运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
办、市工商局)
四、治理在土地、矿产资源管理中未报即用、违法审批等问题
(一)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专项清理工作。按照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专项清理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专项清理工作,5月底
前完成专项清理自查自纠工作;6月底前上报专项清理工作报告;9月底前上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建议。(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监察局)
(二)开展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审批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清理工作。按照《省开展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审批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清理实施方案》要求,梳理2006年以来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审批情况和存在问题,重
点检查2011年4月以来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执行情况。5月份完成专项清理自查自纠工作;9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并提出进一步完善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审批制度的建议,形成书面材料报市
工程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监察局)
(三)清理未报即用违法用地问题。按照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严肃查处未报即用违法用地的通知》要求,对2007年10月至2011年10月发现的违法用地问题进行清查,按时完成并上报整改情况专题
报告。(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监察局)
五、治理在城乡规划管理中违规调整容积率等问题
(一)对违规调整容积率清理工作“回头看”。对各县区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清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零问题”和“零案件”的地区,督促整改到位、处理到位。(责任单位:市住建委
、市监察局)
(二)检查调整容积率指标、改变土地用途的情况。对2011年4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领取规划许可的房地产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涉及提高容积率的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逐一清理检查,作出相应处
理。(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监察局)
(三)加快有关法规制度建设。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即将出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与审批办法》、《违反城乡规划规定行为行政处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办法。(责任单位:市住建委、
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
六、治理在工程建设实施中质量低劣等问题
(一)落实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要求,开展工程安全质量大检查,查处工程安全质量事故,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
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经委、市安监局、市国资委、供电公司)
(二)抓好重点领域工程质量监管。强化公共设施、民生工程特别是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监管,全面实施保障性住房分户验收制度。探索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保险制度。督促地方政府落实工程建设质量监
督机构财政保障机制。(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市监察局)
(三)建立工程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长效机制。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专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将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法规制度,建立健全
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政府法制办)
七、推进工程建设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一)推进项目信息公开。抓好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研究制定项目信息公开实施意见,分行业制定信用管理办法,重点做好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不良信用信息公开,健全统一的诚信
奖惩机制,实现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信息共建共享。(责任单位:市经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交运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务公开办)
(二)推进诚信体系建设。1、建立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目录,梳理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和个人相关信用信息,包括信誉评价、项目考核、合同履约、个人执业信息、不诚信“黑名单”等,加
快建立健全诚信信息体系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经委、市住建委、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工商局、市监察局、市检察院、市政府法制办、市交运局、市水务局、市商务
局)2、利用各部门现有系统和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等资源,整合相关信息,形成互联互通的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和个人信用共享机制。(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经委、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
行政服务中心、市工商局、市监察局、市检察院、市政府法制办、市交运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3、研究制定《市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管理办法》,确定各相关单位在信用信息提供、信息管理、
平台建设和维护等方面的责任、权力和义务,制定工程建设领域企业诚信和个人信用综合评价办法,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责任单位:市经委、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委、人民银行中
心支行、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工商局、市监察局、市检察院、市交运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
八、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一)开展案件线索清理摸排、移送工作。各地各部门执纪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及主管(监管)部门对以往各自掌握的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进行全面清理摸排,对不属于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
案件线索按照职责分工,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查处。(责任单位: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审计局)
(二)健全办案协调配合机制。每季度召开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安排办案工作,通报重要案件线索办理情况、协调重要案件查办等。要形成整体
合力,集中力量突破一批重大案件。(责任单位: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审计局)
(三)加强对案件查处情况的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要通过案件批办、督办等方式,加强对案件查处工作的检查和指导。严格落实办案责任制、重点案件督办制和查办案件情况季报制度。(责任单位:
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监察局、市公安局)
(四)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各地各部门要对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认真剖析研究,推进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创新,加强和改进监督。适时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件,开展对广大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
(责任单位: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委宣传部)
九、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抓住难点。各地各部门要突出重点,抓住难点进行治理,力争在治理招标投标、土地利用、规划变更、工程质量、信息公开等突出问题和推进查办案件工作等方面取得突破。
(二)深化改革,创新思路。各地各部门要以改革的办法和创新的思路推进工程治理工作,坚持边查、边纠、边建,着力解决影响工程建设领域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要大力推进,敢于动真碰硬。
要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严防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
一、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
1.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着力健全完善重大疫情应急响应机制,制订完善重点应急响应措施方案,切实提高防范和化解重大突发急性传染病疫情能力,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领导指挥体系。完善协同联动机制,强化监督预警,加强卫生应急管理队伍建设,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
2.积极参与健全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协同配合工信、发改等部门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物资储备、重要物资辖区产能布局,建立应急物资紧急采购、紧急征用和动员、调运、跨区域援助等机制。
3.加强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分析评估肺炎疫情卫生应急处置工作成效,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修订、完善《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因机构调整及职能转变等原因导致内容需要变动的应急预案。各单位结合实际,及时更新、修订、完善现有的卫生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建立卫生应急预案动态更新机制,不断完善预案体系建设。
4.开展卫生应急协作机制建设。推进与邻县卫生应急合作,加强与军队、武警等相关部门应急力量间建立协作共建机制,共同提高应对不同类型突发事件的救援能力。加强卫生应急区域合作,建立区域联防联动机制,开展区域卫生应急联合培训、演练等活动,提高区域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卫生应急能力。
二、稳步提升卫生应急核心能力
5.规范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工作。建立完善各级突发公共卫生风险评估专家队伍,制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工作方案,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对辖内可能导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传染病和危险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对公共卫生能力和应对准备进行评估研判,推进风险评估结果运用,不断提高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工作质量和成效。
6.加强县级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县级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建设,督促、指导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单位积极争取县级财政支持,参照省级印发的《县级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参考目录》,完成卫生应急队伍基本装备“补短板”项目建设。指导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单位开展卫生应急培训、演练,有效提高各级卫生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7.加强卫生应急队伍精细化管理。加强县级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县级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各承建单位要将单位内性能好、可承担卫生应急救援任务的救护车辆统一加贴“县紧急医学救援”和卫生应急标识。做好卫生应急培训、演练,年内组织县级卫生应急队伍开展不少于2次卫生应急技能培训和不少于1次综合演练。对照《省级卫生应急队伍管理考核评估指标》,强化队伍日常装备保养、训练管理,提高队伍卫生应急快速反应能力。
8.开展医疗机构批量伤员收治演练。推进县总院卫生应急救援准备,研究制定批量伤员检伤分类、快速接收、分流等程序,结合县总院应急床位扩充能力任务,开展批量伤员紧急接收演练,检验医院床位应急扩充能力建设成效和应急准备工作情况。
三、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工作
9.做好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按照《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和《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县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预案》等要求,加强值班值守,强化信息整合,建立灵活高效的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机制,有序有效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特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加强与应急管理、农业农村、市场监督、教育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协调合作,健全联防联控运行机制,做好突发急性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10.做好卫生应急信息报告工作。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执行各项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渠道畅通。
四、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反恐等工作
11.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指导辖内卫健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必管”规定,落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岗位责任,加强安全风险防控,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和消防措施,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国家卫健委新颁发的《医疗机构消防安全九项规(2020年版)》学习宣传,确保消防安全。加强对委直属各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督导检查,建立安全管理台账,督促存在隐患问题单位加强隐患排除和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完善安全管理和消防管控长效机制,确保落到实处。
12.履行好部门反恐怖防范职责。县内各医疗卫生单位落实《省医疗机构反恐怖防范标准》和《省生物行业反恐怖防范暂行标准》,加强反恐怖防范工作督导检查,强化县级院前急救反恐最小作战单元的应急备勤、日常训练和综合演练,各医疗卫生单位参照市级院前急救反恐最小作战单元模式建设,做好卫健系统反恐怖防范与应对准备工作。
五、统筹做好其他卫生应急工作
一、深入开展“两个年”活动
(一)着力打造“精细化管理年”
1.积极推行新农合工作精细化管理。按照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要求,以“完善政策、提高保障、合理控费、加强监管”为重点,全面加强新农合工作。一是积极探索支付方式改革,要求所有县(市、区)均开展支付方式改革,推广三门、仙居试点经验,因地制宜地推行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等多种支付方式,探索建立住院费用弹性总额预算管理和门诊统筹总额预算管理机制,设立门诊统筹调制基金,提高预算超支抗风险能力。二是加大新农合基金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挤用、截留、挪用,加强财务检查和内审内控,严格遵守财政纪律,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加强新农合医疗服务的监管,强化定点医疗机构动态管理,控制医药费用合理增长,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依法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处罚力度。三是完善市级新农合结算平台系统。加强县与市之间的沟通交流,简化异地结报程序,并力争与省级平台对接,提高即时刷卡结报率,方便参合农民报销。
2.积极推广“三病”精细化管理。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慢性病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促进全市慢性病社区管理再上新台阶。推广三门“三病”精细化管理试点的经验和做法,规范健康教育和社区随访管理,建立、完善与慢性病防治形势相适应的工作机制,为患者提供个性化诊疗服务和精细化防治管理,有效降低慢性病发病率、致残率和死亡率。
(二)着力打造“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规范年”
1.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各地要在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上下功夫,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编制机制、考核体系和用人制度。一是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各县(市、区)卫生局要积极与编制部门沟通协商,按照规定标准核定人员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动态调整。二是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体系。认真推广玉环县基层卫生改革试点县的工作经验,积极创新考核机制,将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加大督查考核力度,考核结果与财政资金拨付挂钩。进一步完善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制度,建立和完善激励性的收入分配机制,各地可将基础性绩效工资与奖励性绩效工资按5∶5、4∶6、3∶7的比例进行偿试,适当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坚持绩效工资发放与个人考核相挂钩,将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作为个人考核的主要内容,实施“按岗定酬、按绩取酬、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的分配原则,真正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三是进一步完善竞争性用人制度。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推行全员聘用制,按照岗位设置及条件,打破人员身份,实施人员竞聘上岗,同工同酬。进一步完善院长(主任)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充分发挥院长(主任)的主观能动性,推行院长(主任)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赋予院长(主任)一定的责、权、利和义务。
2.进一步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行为。各地要以基层医改为契机,强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内部管理,坚持基本医疗与基本公共卫生并举,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制度,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一是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诊疗管理。各地要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门、急诊工作,坚持严格的值班制度,24小时为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2012年争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门、急诊人次占全市诊疗人次的45%以上;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积极提倡合理使用基本药物,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主动引导城乡居民“小病进社区”。二是强化基本公共卫生管理。严格按照《省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规范(2011年版)》的要求,规范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地要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管理办公室,实行多部门协作,明确职责分工;积极推广“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模式,加强优秀责任医生团队建设。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绩效考核评估,充分发挥考评结果的激励作用,坚持考评结果与公共卫生专项补助资金发放挂钩,加强公共卫生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积极推进“三扩面”工作
(一)进一步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覆盖面
巩固全市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成果,指导、督促县(市、区)按照国务院文件精神,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偿政策,建立健全基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稳定补偿渠道和补偿方式,确保基层公立医疗机构正常运转。与此同时,根据省政府要求,进一步扩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覆盖面,积极促进基本药物制度向村卫生室延伸,2012年底前全市所有的村卫生室都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当好政府的参谋,积极主动开展调研、策划和征求意见,尽早出台具体的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尤其是财政补偿政策,并认真组织实施;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级医疗机构做实、做细、做规范,认真做好减轻广大群众医疗负担、方便百姓就医的这项民生工程。
(二)进一步扩大三大慢病基本药物免费配送覆盖面
按照市政府的三年规划,在做好“三病”精细化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高血压、糖尿病和重性精神病等三大慢病基本药物免费配送覆盖面。争取提前到2012年底前,全市所有县(市、区)全面实现三大慢病基本药物免费配送全覆盖。各县(市、区)要尽早制定实施方案,通过三大慢病精细化管理及基本药物免费配送,优化政策支持环境,落实必要的经费;同时充分发挥社区责任医生的作用,按照规范认真做好个性化评估和定期随访,要真正把基本药物送到每一个“三病”患者手里,使此项民生工程惠及全市所有城乡居民。
(三)进一步扩大规范化创建覆盖面
各地要积极开展国家(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省级规范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工作,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软、硬件建设,努力创造条件做好申报及初评,市局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考核验收。2012年,争取有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有2-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6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同时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开展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工作。
各地要加快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步伐。按照省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村卫生室现状,加快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积极探索紧密型乡村一体化管理模式,在全面实施基本型乡村一体化管理的基础上加快推进紧密型乡村一体化管理,争取在2012年底前全市紧密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率达到50%以上。
三、努力促进基层卫生工作“三提高”
(一)进一步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
1.进一步提高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和报销比例。完善新农合筹资等相关政策,相对稳定筹资水平和报销比例。2012年,全市新农合参合率继续巩固在95%以上,人均筹资水平提高到360元以上,其中财政补助不低于是25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例力争达到75%,按要求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例分别提高到70%和80%,适当稳定省市级(含省外)医疗机构的住院补偿比例。住院补偿最高支付限额(封顶线)达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适当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门诊补偿比例,普通门诊补偿比例达到35%左右。同时将达到紧密型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门诊补偿比例与乡镇卫生院同等。
2.全面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扩大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所有县(市、区)都要提高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乳腺癌、宫颈癌、艾滋病机会感染等8个病种的医疗保障水平。并在三分之一以上的统筹地区,增加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12种疾病,2012年计划安排椒江、三门、天台第一批实施。将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器官移植后续治疗、恶性肿瘤、儿童孤独症等5个病种纳入特殊门诊统筹补偿范围,补偿比例参照住院补偿标准。
(二)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
深化落实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开展培训工作,做实做细服务内涵,提高服务质量和项目成效。深入开展第四轮(2012-2013年)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工作,按省厅要求以重点人群为主要体检对象,60岁以上老人、中小学生、儿童每年开展一次体检,体检率达80%以上,其他人群每两年体检一次,各地要特别关注并动员从未参加过体检的农民要求参加健康体检。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规范化健康档案覆盖面,2012年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70%以上。同时积极开展对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管理,提高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
(三)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一、以提高农民受益水平为目标,狠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一是提高参合农民筹资水平。及时开展新一年度新农合筹款工作,力争实现参合率稳中有升。按照省市要求,将参合农民个人筹资标准从15元提高到20元,使人均筹资总额从20__年的95元进一步提高到100元。二是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严格落实《唐山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我县《关于加强定点医疗机构考核管理的暂行办法》,加大监督力度,实行责任到人。推行农合网与医院内部网络的联接,在原有2家医院的基础上,力争在奔城、胡各庄、柏各庄、司各庄、长凝、扒齿港等较大中心卫生院和京东医院建立网络接口。利用网络平台,加强对定点医院服务行为的动态监控。认真落实与定点医院的服务协议,严格控制合作医疗目录外用药和诊疗项目的使用。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控制次均住院费用,最大限度地减轻农民医疗费用负担。三是提高经办机构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合作医疗管理站人员管理办法,发挥其对所在医院的监督制约作用。加强基金管理,落实报销公示制度,提高工作透明度。继续推进合作医疗信息化建设,依托市级管理平台,在二院、煤医附院、妇幼和二五五等全部市级定点医院实现出院即报。
二、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卫生行业管理
一是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以《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为重点,加强对院长和医务人员的法制教育,增强医疗安全责任意识。健全医疗、护理、功能检查、放射、化验等各个科室、各个诊疗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目标,实现诊疗工作的规范化。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优先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操作规程,杜绝医疗责任事故。加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加强监督,定期开展医疗质量检查,依法依纪落实奖惩。二是努力争取资金政策支持,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积极争取资金,按照《唐山市乡镇卫生院基本装备标准》的要求,进一步改善卫生院装备条件。按照《唐山市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的要求,继续有计划地开展人员聘用,努力解决基层技术力量不足的问题。三是加强医务人员教育培训。重点加强对在职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根据临床需求举办3期培训班,安排80名业务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培养急需的业务人才。积极鼓励职工参加各种形式的学历教育,支持参加执业医师、执业药师和执业护士等资格考试,提高医务人员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以落实《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为重点,加强乡医业务培训。四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和使用人才,强化院长队伍的竞争意识,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加强后备干部的推荐、考核和培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后备干部队伍。围绕医院管理的重点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院长的教育,强化对院长的日常监督和定期考核,努力打造一支有知识、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德才兼备的干部队伍。五是加强医院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医疗卫生单位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和《补充规定》,落实固定资产购置处理、开支审批、大宗药品采购和车辆管理等制度,确保医院财务管理工作严格规范。强化财务监督和审计,定期组织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行为。针对医院管理中的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实现医院财务管理科学规范、公开透明。
三、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卫生应急保障能力
一是加强卫生应急能力建设。认真总结在手足口病防控和食用问题奶粉儿童筛查诊治中的经验,进一步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健全卫生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确保依法规范、科学有序、快速有效地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医疗机构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突发事件医疗救援中的责任。二是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疫情监测、报告制度,每日审核和分析医疗机构疫情报告情况。主动加强预警预测工作,认真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加强发热门诊和肠道门诊建设,防范手足口病、霍乱等肠道传染病,做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暴发疫情的调查及处置工作。加强鼠疫和流行性出血热的防治工作,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认真实施艾滋病项目,广泛开展防治知识 宣传,加强对性病、艾滋病疫情的监测报告,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实施高危人群行为干预。认真实施结核病控制项目,加强发现、转诊、追踪和治疗工作,确保医疗机构的病人报告率、转诊率和病人系统管理率达到95%以上,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覆盖率保持在100%,做好双重感染病人的发现和治疗工作。三是扎实推进免疫规划工作。按照“三固定”、“五统一”的要求,加强接种门诊建设,加强冷链管理,认真落实告知制度,保证接种安全有效。加强流动儿童管理,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和查漏补种工作,保证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率和新生儿首针接种及时率保持在95%以上。继续实施强化免疫,防止麻疹暴发流行,保持无脊灰状态。继续坚持每月例会制度,加强对预防接种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加强预防接种信息系统的管理,保证数据录入准确、上传及时。四是加强母婴保健工作。加强对镇村两级妇幼医生的培训,提高人员业务素质。认真落实妇幼工作考评标准,加强对基层妇保、儿保工作的督导,确保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率保持在95%以上,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6‰以下。继续推进新生儿“两病”筛查工作,降低残疾发生率。加强对医疗机构产科的监督考核,完善孕产妇危重症抢救绿色通道。
四、突出食品安全整治和医疗市场清理两个重点,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
一是加强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强化对餐饮业和集体食堂的监督,落实监管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积极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强日常监督指导,重点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餐饮单位和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的监管。严格落实卫生管理制度,推行食品原料进货索证索票、验收等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认真规范从业行为。加大对典型案例的暴光力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等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或非食用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强化宣传教育,增强从业人员法制观念,确保餐饮消费环节的食品卫生安全。二是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加强日常监督执法,严格规范社会办医的执业行为。重点查处出租承包医疗场所、超范围行医、擅自购置大型医用设备和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等行为,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和异地行医,认真清理违法医疗广告。严格执行《执业医师法》和《护士条例》,严肃查处不经审批聘用卫生技术人员的行为。开展技术人员资质情况专项检查,清理无资质的上岗人员,严肃查处违规医疗机构。结合换发乡村医生执业许可证工作,认真规范乡医执业行为,查处违纪违规乡医。三是强化公共场所和职业卫生监督。加强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推行量化分级管理,落实卫生管理制度,普及消毒知识。开展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组织供水人员体检和培训。认真执行《职业病防治法》,监督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建立和完善防治制度,组织职业健康检查,严肃查处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违法行为。对16家放射工作单位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加强放射工作场所监测,开展个人剂量检测,确保放射安全。
一、继续加快应急管理基础建设
(一)抓好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县公安局要进一步加快应急指挥中心建设,积极整合县110、119及120指挥平台资源,完善通信、网络、音像、视频、数据库设备,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网络。要加大基础数据的监测、分析和上报力度,加强与县应急办的信息互联互通,全面建立上下对接、信息共享、统一高效的应急决策指挥网络。
(二)完善城区应急避难场所设施。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市容园林局和余下镇要充分发挥职能,积极完善县城区和余下镇区等7处应急避难场所基础设施。要综合分析广场周边人口密度等多种因素,按照科学规划、高标准建设的原则,尽快完善避难场所标识、指引设置及公共服务设施,确保人民群众在应急状态下的基本生活所需。要按照“平灾结合、综合利用”的原则,注重避难场所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不断提高避难场所的承载能力。
(三)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按照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的原则,积极整合资源,切实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要采用政府储备与社会储备相结合、静态储备与动态储备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完善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征用和紧急配送体系,全力保障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需要。
二、深入推进预案体系建设
(一)积极推进专项预案修编工作。各相关责任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严格按照专项预案修编、评审、报批、备案有关要求,切实加快专项预案修编工作进度,力争6月底以前全面完成首批专项预案修编任务。县应急办要积极发挥职能,不断加大督促协调力度,确保修编工作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
(二)努力扩大预案覆盖面。各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大力推进预案“四进”(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工作,全面提升我县预案覆盖率。同时,要加强基层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各村委会、居委会的应急预案要在属地乡镇政府进行备案;各企事业单位的应急预案要分别在属地乡镇政府和主管部门进行备案。下半年,县应急办要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应急预案“四进”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三)切实增强预案实战性。县公安、安监、国土、教育、交通运输、环保等部门要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或综合应急演练,各乡镇每年要至少安排一次较大规模的应急演练,县级各专项应急指挥部、规模以上企业也要积极开展不同方式、不同级别的应急演练。同时,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与县应急办的沟通与联系,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参与和支持。演练完毕后,要将有关资料及时报送县应急办备案。
三、全面推进应急管理体制建设
(一)健全基层应急管理机构。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在进一步加强本乡镇、本部门应急管理工作、落实具体人员和职责任务的同时,积极开展基层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的组建工作,进一步强化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及行政村法人在应急管理中的主体责任,使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职责,将应急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积极组建专家咨询组。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救援专业人才库建设,加快构建结构合理、素质较高、辅助有力的应急救援专家组,并报县应急办备案。要及时制定专家组工作规则和专家决策咨询制度,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持和决策支持作用,积极邀请专家开展会商、研判、培训和演练等活动,不断提高应急决策和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在此基础上,通过推荐和遴选的方式,及时充实和完善县政府应急专家组队伍,为我县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更为科学的咨询和指导。
(三)加强应急队伍建设。一是加快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组建工作。县公安局要按照省、市消防部门有关要求,加快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依托的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筹建工作,确保5月份前挂牌成立。二是加快综合救援队伍建设。各乡镇要在7月份以前组建一支不少于100人的综合应急队伍,配备一定数量的应急装备和器材,并及时在县应急办备案。三是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各相关部门要继续加强对相应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强化培训,注重实战,不断提高科学处置能力。四是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共青团、工会、红十字会等社团组织协调职能,进一步完善应急志愿者、义工队伍建设,提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工作。
四、切实加强应急管理机制建设
(一)落实隐患排查监测机制。严格落实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检测制度,依法明确乡镇、部门及基层组织、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监控职责,进一步健全安全风险隐患的排查、登记、评估、监控、报告等制度,完善现有监测预警网络,充分利用电视、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预警信息,扩大预警信息覆盖范围。
(二)完善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县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协调作用,依据各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研究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规程,并针对不同的突发公共事件特点和各部门职责,进一步健全县、乡(镇)之间、部门之间的快速联动机制。积极落实应急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军地、部门、区域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共享,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健全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要建立健全高效灵敏的信息反应机制,进一步规范值守、接报、研判、审批、报送、跟踪等程序,确保应急指挥机构及时有效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要积极建立突发事件评估与防范对策总结、会商机制,明确应急信息报送重点,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针对性。
(四)建立应急管理扶持奖励机制。县财政局要在确保全县应急保障资金投入的同时,积极协同县应急办建立应急管理工作扶持奖励机制,对在应急示范点创建、应急演练和应急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上报县政府同意后,予以奖励。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由县政府办(应急办)和人社局联合予以表彰。
五、积极开展应急示范点创建工作
(一)加快省级应急示范点创建工作。县应急办和甘河镇、石井镇要继续加大对胜利村和蔡家坡村的扶持管理力度,进一步明确目标,严格标准,扎实工作,确保年内完成至少1个省级基层应急示范点创建任务。
(二)大力开展县、市级应急示范点创建活动。按照“申报一批,储备一批”的工作原则,县应急办要积极指导、督促各乡镇大力开展县、市级基层应急示范点创建工作。6月底以前,各乡镇要确保完成1个县级应急示范点的创建、申报任务,并顺利通过县应急办的检查验收。在此基础上,县应急办要与相关乡镇积极配合,年内完成1—2个市级应急示范点创建任务。
六、不断强化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
(一)加大应急业务培训。按照分级分类培训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全县应急知识培训工作力度。各乡镇、各部门要围绕开展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需要,结合实际,多渠道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效果明显的应急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应急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处置能力。
一、重点工作安排
(一)加强经济运行调度。加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监测力度,随时掌握全县经济运行态势,加强重点企业的扶持力度,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引导企业开足马力生产,督促有启动条件、安全生产达标的停产企业全面恢复生产。按照抓大不放小的原则,支持规模以下企业扩大生产经营。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乡镇、相关部门主要经济指标的集中和个别调度,加大税收征管和统计工作力度,力争二季度末实现时间任务双过半。加大企业周边环境整治力度,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二)加快推进园区和重点生产性项目建设。按照“一区六园”规划布局,加快推进园区规划编制、土地收储、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加快推进创新创业工业园10家机械电子企业建设,争取孟家院输送机制造园区天大钒业等项目早日入园建设,加大园区招商力度,争取更多项目入园发展。全力推进县委、县政府确定的西姆矿业扩建、新丰矿业30万吨铁选、建龙矿业技改扩能等12个第一批生产性重点项目,落实重点项目县级领导分包责任制,强化牵头单位责任,定期调度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时开工,按时投产达效,力促投资较快增长。按照经济工作会部署,积极推进前期项目尽快完善手续,争取尽快落地,成熟一个,开工一个。同时,加强项目谋划,积极做好项目可研、包装推介、上报对接等工作。大力推进资源整合步伐,抓紧将铁矿企业组建成集团公司,推进石材、白灰、金矿等资源整合。积极做好土地收储工作。
(三)加强农业农村工作。加快农业结构调整,积极推进肉鸡、蔬菜、果品等产业基地建设。加快推进顺天食品、曼曼食品、肉鸡系列产品综合利用等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实施好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农业综合开发、小流域综合治理、防沙治沙、人饮解困等项目,提升农业生产的保障能力。加大政策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新民居建设步伐,力争第一批新民居示范村全部开工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农业标准化工作;抓好农资营销、农产品购销、农村日用消费品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强市场运行监测调控,整顿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落实好“家电、摩托车下乡”政策。全力做好春耕春播物资供应和市场监管工作;抓好森林草原防火、防汛抗旱、动物疫病防控等工作,确保不发生大的灾情、疫情。
(四)强力推进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加快推进已确定的重点工程、重要节点建设进度,力促帝贤大街改扩建、北环路通临水街大桥、县客运站搬迁等第一批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类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按计划开工建设。全力推进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及国有林场危旧房改建、城市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前期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推进。全面推进山水御园、依水家园、水岸新园等房地产业区片开发步伐。加强园林绿化工作,实施大树进城增绿工程。加强城市管理,适时推进数字城管建设,进一步改善城市容貌和环境。
(五)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积极推进市区南、北郊220KV输变电工程,六沟、大杖子110KV输变电工程等15项电网建设项目,确保项目如期开工建设。全力推进承秦、承赤高速公路及承秦高速连接线拆迁建设步伐,确保工程按序时进度推进。加快村村通、危桥改造等项目建设。着力推进新建县城幼儿园、县一中迁建等社会事业项目前期工作,确保按序时进度推进。
(六)全面扩大对外开放。认真研究国家支持政策,立足我县资源、产业、区位等实际,利用京承合作、冀东经济区合作等有利条件,积极寻求与大企业、大集团,特别是国内外500强企业在产业、旅游、环保、劳务等各领域联系,加大产业承接转移和新兴产业培育力度,努力拓展对外开放深度和广度,不断提升开放质量和水平。以企业为主体,突出抓好以商招商、以情招商,组织参加省市重点招商活动,积极寻求合作伙伴、合作项目,进一步扩大合作领域。
(七)积极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积极推进各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加强落后产能取缔后续监管,确保不出现反弹。加快推进重点减排项目建设,确保按序时进度完成“双三十”工程,全面完成与市政府签订的责任目标任务。对全县用能情况及节能潜力进行调查,组织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和新型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快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升级工作,推进六沟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完成节能减排各阶段目标任务。
(八)确保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全力抓好重点行业、领域、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加大隐患整治力度,加强社会监督,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行为,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加强校园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突出抓好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控工作。强化责任,认真开展稳定“会诊会战月”活动,落实稳控措施,维护社会稳定。
二、各位副县长主要工作
陆常务副县长:
(一)全力做好项目工作。督导协调7个省重点、36个市重点项目的进度,确保年底前100%开工,完成计划投资。督导协调首批开工的11个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类项目及12个生产性项目。积极推进县级146个项目,并深入乡镇进行实地调研,确保已开工项目尽快投产,未开工项目尽快落地。做好争取政策性项目资金奖补经费相关工作。加大重点生产性项目的谋划包装,完善项目储备工作。
(二)全面加强财税工作力度。在充分发挥远程电子计量监控系统作用的基础上,继续完善监管措施,有针对性地抓好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组织收入工作的调度;进一步加大税收评估和稽查力度,严厉打击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全力规范非税收入,确保应收尽收,争取时间任务“双过半”。同时,全力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加快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力保工资、保运转。以保障全县公职人员工资和机关正常运转为根本,严格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新增政府投资项目,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
(三)积极支持企业发展。加大对中小企业、出口企业的支持力度,完善企业信用担保机制,协调各金融部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四)做好人事人才工作。做好事业单位缺员公开招聘工作;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变更审批、规范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用及聘用合同签定工作;继续做好各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和聘任工作。
(五)加强经济运行调度。每月召开一次经济运行调度会议,加大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监测力度,随时掌握全县经济运行态势,强化指导服务,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
(六)进一步推进体制改革工作。认真遵守医改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向市医改办汇报我县医改进展情况。对乡镇卫生院药品集中采购配送工作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老百姓真正享受到医改带来的实惠。同时,妥善处理改制、破产遗留问题。
(七)全面抓好节能工作。全面掌握全县10家重点用能情况及节能潜力;紧紧抓住市编制“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有利时机,组织相关部门搜集资料,争挤列入全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谋划上报年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八)其他工作。全力做好县粮食局片拆除拆迁预算等相关工作,尽快完成全部拆迁工作。加强分管口重点案件调度,确保社会稳定。
张副县长:
(一)稳步扩大基地生产规模。抓住春耕时节有利时机,按照年初确定的发展目标,积极推进肉鸡、蔬菜、果品、食用菌、生猪等产业基地建设,迅速扩大生产规模,为完成全年目标开好局、起好步。
(二)加快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3366”工程,快速推进三融肉鸡食品工业园、凯盈循环经济工业园、畅达生物科技园、颈复康黄酒清酒及国光苹果标准化项目,并扎实做好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其他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着力推进新杖子、石灰窑等沟域经济示范带建设,争取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三)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抓住有利时机,加快新民居建设步伐,力争第一批新民居示范村全部开工建设。重点实施好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农业综合开发、小流域综合治理、防沙治沙、人饮解困、两河综合整治工程等项目,提升农业生产的保障能力。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积极稳妥实施小额信贷扶贫项目。
(四)努力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重点做好春季森林草原防火、动物防疫、农产品质量安全、抗旱防汛等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协调处理重点涉农案件,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封副县长:
(一)加快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进承秦高速及其连接线拆迁建设工作,确保工程按序时进度推进;协调处理承赤高速公路拆迁建设中存在问题,确保施工建设顺利进行。加快村村通、危桥改造等项目建设。做好国省干线国检前期工作,确保顺利通过上级检查验收。进一步加大治超力度,严厉打击车货总重55吨以上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
(二)深化企业改革。积极做好粮食系统7个附营企业改制扫尾工作,加快粮食局片房屋拆除拆迁,确保粮食局片按时完成拆除拆迁。稳步推进县社基层社改革等相关工作。
(三)做好民政工作。召开全县民政会议。全面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启动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年度检查。加强低保对象救助和低保资金检查,提高五保中心管理服务水平。
(四)全力推进县社工作。全力推进武场、三家、刘杖子等基层社资产开发,力争6月初开工建设。推进县社畜产公司异地搬迁。进一步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不断完善流通服务网络,加强惠农配送中心建设。结合粮食局片拆除拆迁,力争开工建设商贸综合体项目。
(五)开展食品及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继续开展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活动,确保特种设备和食品安全。
(六)加强物价工作。做好价格收费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七)做好稳定工作。加强分管口重点案件调度,确保社会稳定。
张副县长:
(一)强化食品药品监管。围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县”工程,继续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五个一批”,确保县域食品药品安全。同时,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健全工作职能。
(二)加强医疗卫生工作。进一步研究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医改等相关工作,全力推进县医院“二甲”升“三乙”、中医院迁建、26个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等重点项目。督导“爱国卫生月”活动,开展生活饮用水监督和检测,加强各类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巩固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提高农民受益水平。
(三)深入抓好教育工作。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深入基层开展调研,重点做好县城幼儿园新建、县一中迁建及三校联动、校安工程、农村“日托园”提升改造等项目工作;督导做好中、高考考务的组织实施及相关工作。
(四)做好人口和计生工作。重点推进计生服务站标准化项目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农村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免费检查、乡镇服务站环境整饬、PIS数据质量治理等活动。
(五)做好文体广电旅游工作。加强对网吧、文娱场所和书店及出版物销售点的监管,净化文化市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精神,深入研究全县旅游产业发展工作,按照“一主两辅”的发展思路认真谋划旅游产业项目,重点推进康熙汤泉行宫休闲度假区、农家游等旅游产业项目。
(六)维护稳定。重点做好涉及卫生、教育遗留的丙肝、民师等维稳工作。
许副县长:
(一)加强工业经济运行调度。着力抓好新型矿业、食品饮料业、石材建材业和服装业等主导产业生产和发展。加大对乾隆醉、建龙、冀东、天福、西姆、正桥、富贵鸟、畅达、铁成公司等重点企业的扶持力度,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按序时进度推进。
(二)加快推进园区和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园区规划编制、土地收储、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争取创新创业工业园10家机械电子、孟家院输送机制造园区天大钒业等项目早日入园建设,加大园区招商力度,争取更多项目入园发展。加快推进隆丰公司钒钛综合利用、天福钛业技改扩能、建龙技改扩能、冀东余热发电、新丰40万吨铁精粉异地扩建、西姆50万吨铁选等重点项目建设。
(三)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组织召开全县国土资源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年国土资源工作。做好重点项目谋划申报工作,积极争取省、市建设用地指标,破解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难题。加快推进全县土地收储工作。按照全市以铁太为重点的资源整合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全县资源整合工作。积极推进石材企业切割式采矿,加快推进石材产业发展。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规范全县土地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
(四)做好污染减排工作。加强落后产能取缔后续监管,确保不出现反弹。做好生态补偿断面水质监测等工作。加快推进重点减排项目建设,确保按序时进度完成“双三十”工程和市政府与县政府签订的责任状目标任务。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加强环保创建和生态保护。
(五)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和省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冀办发30号)的精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承诺深化年”和“行政执法监察年”活动。强力推进安全文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建设,深入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六)加快电网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总投资近9亿元的市区南、北郊220KV输变电工程,六沟、大杖子110KV输变电工程等15项电网建设项目,确保项目如期开工建设。
(七)其他工作。积极推进新型养老保险试点争取工作。抓好“六五”普法启动工作。认真调处和突发问题,确保全县社会稳定。
王副县长:
(一)积极推进三年上水平工作。进一步推进帝贤大街改造、食品工业园大桥、客运站搬迁、滦河左岸一纵一横两条道路、交通局胡同改造延伸等城区道路桥梁工程前期工作,确保按时启动建设。积极推进县城园林绿化工作,出台园林绿化方案,启动实施大树进城增绿工程。全面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督导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积极开展城市容貌整治活动。全力推进中道山水御园、水岸新园、金牛华府等房地产区片开发步伐,力促县域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做好招商工作。以省、市招商活动为主线,以自主招商活动为重点,突出小团组招商,培育“一对一、点对点”招商载体,根据行业和部门特点,认真组织各自的专业对口招商工作,加强联系,定期沟通,对在各类招商活动中签约项目抓好落实,有意向项目继续联系洽谈。力促在谈项目尽快签约或签订框架协议,尽早进入实质性工作阶段。充分发挥企业的招商主体作用,县内一些有资金、有发展愿望的重点企业,要积极寻找项目,联系合作伙伴,争取与国内外知名集团、企业达成合作。出台《承德县产业招商实施意见》。
(三)加强商贸流通和市场整规工作。重点实施好“万村千乡”、“家电、汽车和摩托车下乡”、“双百市场”、“社区双进”四大工程,加强商品流通和质量的监管工作,不断优化消费环境;充分发挥市场整规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县内食品、白酒、生肉等市场的巡检工作,确保全县生活必需品供应和市场秩序安全稳定。
(四)做好外贸出口工作。以年我县获得省批准的“河北省服装出口聚集区”为契机,引进项目扶持资金,扶持壮大外贸企业,做好服装企业聚集区内公共平台建设,增强出口后发实力。同时,吸引发达地区转型企业投资合作,推动企业技改扩能技术创新,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增加产品附加值,扩大传统产业出口规模。积极扶持机电、高新技术产品、石材和农产品出口,支持企业申办进出口经营权。
(五)全力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做好少数民族项目的筛选、论证和上报工作,积极争取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依法管理各宗教活动场所,确保安全,协调做好县城清真寺筹建工作,促进全县民族宗教稳定。
二、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卫生行业管理
一是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以《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为重点,加强对院长和医务人员的法制教育,增强医疗安全责任意识。健全医疗、护理、功能检查、放射、化验等各个科室、各个诊疗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目标,实现诊疗工作的规范化。坚持安全第
一、质量优先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操作规程,杜绝医疗责任事故。加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加强监督,定期开展医疗质量检查,依法依纪落实奖惩。二是努力争取资金政策支持,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积极争取资金,按照《**市乡镇卫生院基本装备标准》的要求,进一步改善卫生院装备条件。按照《**市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的要求,继续有计划地开展人员聘用,努力解决基层技术力量不足的问题。三是加强医务人员教育培训。重点加强对在职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根据临床需求举办3期培训班,安排80名业务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培养急需的业务人才。积极鼓励职工参加各种形式的学历教育,支持参加执业医师、执业药师和执业护士等资格考试,提高医务人员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以落实《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为重点,加强乡医业务培训。四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和使用人才,强化院长队伍的竞争意识,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加强后备干部的推荐、考核和培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后备干部队伍。围绕医院管理的重点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院长的教育,强化对院长的日常监督和定期考核,努力打造一支有知识、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德才兼备的干部队伍。五是加强医院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医疗卫生单位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和《补充规定》,落实固定资产购置处理、开支审批、大宗药品采购和车辆管理等制度,确保医院财务管理工作严格规范。强化财务监督和审计,定期组织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行为。针对医院管理中的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实现医院财务管理科学规范、公开透明。
三、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卫生应急保障能力
四、突出食品安全整治和医疗市场清理两个重点,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
一是加强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强化对餐饮业和集体食堂的监督,落实监管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积极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强日常监督指导,重点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餐饮单位和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的监管。严格落实卫生管理制度,推行食品原料进货索证索票、验收等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认真规范从业行为。加大对典型案例的暴光力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等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或非食用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强化宣传教育,增强从业人员法制观念,确保餐饮消费环节的食品卫生安全。二是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加强日常监督执法,严格规范社会办医的执业行为。重点查处出租承包医疗场所、超范围行医、擅自购置大型医用设备和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等行为,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和异地行医,认真清理违法医疗广告。严格执行《执业医师法》和《护士条例》,严肃查处不经审批聘用卫生技术人员的行为。开展技术人员资质情况专项检查,清理无资质的上岗人员,严肃查处违规医疗机构。结合换发乡村医生执业许可证工作,认真规范乡医执业行为,查处违纪违规乡医。三是强化公共场所和职业卫生监督。加强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推行量化分级管理,落实卫生管理制度,普及消毒知识。开展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组织供水人员体检和培训。认真执行《职业病防治法》,监督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建立和完善防治制度,组织职业健康检查,严肃查处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违法行为。对16家放射工作单位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加强放射工作场所监测,开展个人剂量检测,确保放射安全。
一、以提高农民受益水平为目标,狠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二、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卫生行业管理
一是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以《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为重点,加强对院长和医务人员的法制教育,增强医疗安全责任意识。健全医疗、护理、功能检查、放射、化验等各个科室、各个诊疗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目标,实现诊疗工作的规范化。坚持安全第
一、质量优先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操作规程,杜绝医疗责任事故。加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加强监督,定期开展医疗质量检查,依法依纪落实奖惩。二是努力争取资金政策支持,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积极争取资金,按照《唐山市乡镇卫生院基本装备标准》的要求,进一步改善卫生院装备条件。按照《唐山市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的要求,继续有计划地开展人员聘用,努力解决基层技术力量不足的问题。三是加强医务人员教育培训。重点加强对在职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根据临床需求举办3期培训班,安排80名业务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培养急需的业务人才。积极鼓励职工参加各种形式的学历教育,支持参加执业医师、执业药师和执业护士等资格考试,提高医务人员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以落实《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为重点,加强乡医业务培训。四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和使用人才,强化院长队伍的竞争意识,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加强后备干部的推荐、考核和培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后备干部队伍。围绕医院管理的重点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院长的教育,强化对院长的日常监督和定期考核,努力打造一支有知识、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德才兼备的干部队伍。五是加强医院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医疗卫生单位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和《补充规定》,落实固定资产购置处理、开支审批、大宗药品采购和车辆管理等制度,确保医院财务管理工作严格规范。强化财务监督和审计,定期组织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行为。针对医院管理中的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实现医院财务管理科学规范、公开透明。
三、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卫生应急保障能力
四、突出食品安全整治和医疗市场清理两个重点,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