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4 15:07:40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燃气公司监理工作总结,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一、行政审批服务:
1、严格把关,依法审批,完成窗口各项审批工作。
全年共监管房屋建筑和市政(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69项,建筑面积64.3万平方米,中标金额6.52亿元。其中公开招标41项,建筑面积35.5万平方米,中标金额3.9亿元;房屋建筑工程55项,中标金额6.1亿元;完成设计招标5项,中标金额4*.845万元;完成勘察招标5项,中标金额129.33万元;完成监理招标7项,中标金额501.84万元.应招标工程招标率和应公开招标工程公开招标率均达100%。办理工程质监登记手续197项(含市政2项),建筑面积138.9万平方米(市政工程不计建筑面积),合同造价8.86亿元(含市政1231.53万元)。办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含联系单工程)195项,建筑面积138.9万平方米,合同造价8.74亿元。共办理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314项,建筑面积86.9万平方米。
施工许可中,20*年新签联系单项目20项,建筑面积14.97万平方米,施工合同造价1.9亿元,其中已补施工许可证13项(补证率65%),建筑面积10.84万平方米(补证率72.4%),合同造价1.6亿元(补证率84.2%)。20*年之前签发联系单至目前尚未补证项目共11项,建筑面积6.65万平方米,合同造价6625.25万元。
2、认真审查,加强预控,在审批过程中认真落实“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手册登记”、“消防前置审查”、“民用建筑节能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等各项制度。今年又重点抓了两项制度的落实,一是落实市外建筑业企业(含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的进嘉备案制度,在施工许可过程中审查企业备案情况;二是落实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严格审查工程监理合同中关于监理费收费的情况,查纠工程监理企业不按规定收费的行为。
3、加强人员管理,维护窗口形象。
以落实作风建设年、创建“省示范行政服务中心”任务为抓手,积极完成发展中心交办的各项创建任务,进一步加强窗口效能建设,提升窗口形象。窗口全年未出现顾客投诉事件。
4、完成行政审批“一审一核制”清理上报工作。对窗口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人员配置、审批时限、审批流程、作业指导书等重新按要求进行了清理和完善。
二、招投标管理:
1、继续做好工程招投标的各项监管工作,今年重点从规范招标机构行为和招投标中心操作环节入手,加强对工程招标申请、招标文件备案、专家抽签、中标备案的监督管理。
2、加强市场调研,探索工程招投标评标新办法。今年勘察、设计、监理招标数量扩大,服务招标办法趋于完善。
3、依据市招标办要求,布置落实我县全县勘察、设计、施工企业IC卡认证管理信息系统的培训、信息上报、信息核查等工作,目前,全县各企业已完成领卡,认证信息正在最终核对确认阶段。
三、资质管理:
1、组织开展了全县建筑业类企业(包括施工、监理、招标、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检测机构)20*定期检查工作,按时向市规划与建设局报送了检查结果和工作总结。
2、组织开展了全县一、二级建造师的注册申报工作。全县1*名取得注册资格的建造师申请了注册,其中一级31名,二级76名。
3、积极鼓励和指导建筑业企业资质升(定)级工作:
(1)、施工企业:完成一家劳务企业的劳务资质定级工作;完成一家施工企业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上报工作;积极指导一家施工企业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升贰级工作(将要本季度上报)。
2、招标企业:完成一家招标机构的按新资质标准升级申报工作。
四、建筑市场管理:
1、进一步加强对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的市场行为检查,使检查平常化、制度化,通过检查及时地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督促企业和项目部规范自身行为,建立和健全质保体系,落实责任制。20*年我们结合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检查,广泛开展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到位的检查,截止目前为止共检查工程346个次,查实二次不到岗到位的项目经理2人、总监2人、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查实一次不到岗到位的项目经理10人,总监26人、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21人。7个工程因现场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被责令停工整改,4个项目经理和1个项目总监记入其不良行为纪录,对2个项目经理分别处以2万元的罚款。
2、加大对建设单位市场行为的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建筑。今年我处通过巡查和群众举报,与局属规划、城建监察等部门密切配合,查获有违法违规的工程项目6个,并分别进行了处理。
3、针对我县监理市场前期存在的压级压价、资质挂靠、人员不到岗到位、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低下等现象,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于今年5月和7月分别出台了盐建[20*]72号文《关于加强对工程监理企业管理的通知》和盐建[20*]116号文《转发市规划与建设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明确了县外进盐企业在资质等级、组织机构、办公场所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建立了企业进盐备案制,规范了市场准入的门槛,对已备案企业要求按工程项目签署责任书,并在年终依据责任书内容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企业将清退出我县监理市场。同时,对项目总监的资格和承担项目的数量、规模亦进行了明确。通过多渠道整治,很大程度上规范了我县监理市场的次序,引导行业走上了健康发展的轨道。
4、针对部分建设单位擅自变更规划内容、施工图审查流于形式等情况,于今年4月出台盐建[20*]55号文,对工程验收各个环节的前置条件、验收程序进行细化,增加了±00验线等要求,统一了验收人员的组成标准、验收时段标准和基础资料要求等方面的内容,在规范市场行为的同时提升了工程质量和安全。
五、安全监察管理: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根据市质安处、县建设局与我处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为严把市场准入关,我处于1月18日与全县29家建筑施工企业签订了《建筑业安全生产责任书》,还根据我县建筑业实际情况,继续与外地进盐施工企业和监理公司按项目签订《海盐县建筑业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现已签订163份,根据考核结果,今年又有2家外地进盐施工、监理企业因考核不合格被清退出我县建设市场。6月1日,我处召集全县建筑施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进行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动员大会,根据我县建筑业的实际情况,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对外地进盐房屋拆除施工企业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县建筑工程及房屋拆除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7月6月我处又召集全县建筑施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对高温、台风季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进行了布置,传达了县安监局《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2、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备案情况: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今年我处继续对建设工程开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备案,针对工程情况列出重点监控项目,加大监督力度,至今已备案228个项目。
3、安全检查情况:
今年我处继续通过对建设工程的安全专项检查、巡查、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及时查处各类事故隐患,确保我县建筑业的安全生产:
一是通过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查处事故隐患:2月5日-12日,由分管局长带班,分三组对春节前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及时查处各类事故隐患,确保我县建筑业安全顺利渡过春节。3月份,根据市规划与建设局的统一布置和我县建筑业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配合市局开展“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对我县25个工程的起重机械设备进行专项检查,发出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25份,其中4个工程因检查结果为差而被责令停工整改,我处对这4个工程进行了督促整改,跟踪检查。
二是通过不间断的巡查,对严重事故隐患进行严厉处罚和责任追究:今年我处继续对全县建筑工程进行不间断的安全巡查,巡查以不告知的形式突击进行,巡查的项目覆盖了我县全数的在建工程,今年至今共巡查355个次建筑、市政工程,发出整改通知书355份,并对现场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工地的工程项目经理按照《*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移交监察大队实施了经济处罚。
三是继续实施工程项目开工前安全技术交底,今年至今共对172个工程项目进行了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共有12个工程由于存在重大危险源而被列入“A”类工程作为重点监控项目。
4、加强对外地进盐施工、监理企业的管理:针对外地进盐施工、监理企业存在挂靠、企业以包代管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扰乱我县建筑业市场,部分外地进盐施工企业承建的工程存在严重质量安全事故隐患等情况,根据市规划与建设局的统一布置,从20*年1月1日和4月1日开始,对进盐的施工和监理企业均要求设立驻盐办事处,分别缴纳100万元和30万元的企业诚信保证金,并进行重新备案。杜绝了一些社会人员挂靠外地企业在盐承接施工和监理业务的现象。
5、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①根据省、市建设局和县安委会有关文件精神和统一布置,我局专门拟发了关于我县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的文件,并于6月1日召开了局属有关企、事业单位、全县建筑施工、监理、房屋拆除单位、专业承包企业、自来水公司、污水处理公司、燃气公司等负责人会议,会议就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进行了发动和布置,局领导对此次开展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提出要求和意见。据统计,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我系统各单位共张挂宣传横幅200条,宣传标语318条,宣传画150套。另外,按市局统一布置,我县各建筑施工单位于6月1日、2日两天对施工人员进行了大规模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受教育人数达5144多人,并组织部分项目部开展了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活动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6月20日我局根据县劳动竞赛委员会统一布置,承办了海盐县首届职工技能操作运动会,组织了新型墙材砌筑工比赛,共有12个施工单位、50余名参赛人员参加了本次比赛,比赛组织有序、场面火爆,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元通公司在县建筑业协会的指导下培训了44名卷扬机操作工。②专项检查:根据市局的统一布置,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我局组织开展了建筑施工现场施工机械及操作人员上岗证的专项检查活动:我局组织了两个检查组,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进行了抽查,按计划共检查了53个工程,发出整改通知书53份,其中4个工程因现场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而责令暂时停止施工,并移交监察大队进行行政处罚。
6、加强对房屋拆除的安全管理:根据我县房屋拆除的实际情况,我局于20*年6月1日起发文执行外地进盐房屋拆除施工企业备案管理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把一些不具备房屋拆除专业承包资质和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房屋拆除企业拒之门外。经过我局草拟和我方征求意见,我局与县安监局于6月7日正式下发《关于加强我县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我县所有房屋拆除工程必须采用机械方式拆除,规范了业主的行为,进一步提高了房屋拆除工程的安全保障措施。
7、事故处理情况:20*年1月27日、20*年1月29日、20*年8月19日,由*华兴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海盐县宏博制衣有限公司车间工程、*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海盐县华源线材制品有限公司1号车间车间工程和由*港升建设有限公司承建、北京拓矿工程监理中心监理的*吉安纸容器有限公司PM1制浆车间工程分别发生一起1人死亡的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我局积极配合县事故联合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按照建筑业法律、法规对发生事故的施工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理。同时我局组成了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了详细分析,并将事故情况通报全县建筑业,另外,根据事故发生的特点、原因,我局还组织了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的专项整治,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8、标化工地创建情况:根据我县建筑业情况和年初与施工企业签订的责任书要求,今年全县施工企业共报创建县级文明标化工地32个,上半年已评定19个,共报市级文明标化工地16个,已评定12个。
六、质量监督管理:
1、工程质监基本情况:
今年质量监督站的工作在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基础上,紧密结合市场具体情况,牢牢抓住质量这一根本点,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截至10月底,共受理质量监督工程项目321个,建筑面积155.7万平方米,工程竣工验收项目346个,建筑面积105.8万平方米,移交备案机关备案工程3*个,面积87.98万平方米。其中,沈荡人民医院综合楼和古建项目镇海塔获“南湖杯”优质奖。
2、内部建设方面:
在当前我县建筑市场不断壮大、建设规模成倍增长、质量标准不断更新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和内部职工的专业技能培训及廉政教育,完善岗位责任制,提高质量监督执法能力,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合格、技术过硬的专业执法队伍。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硬件投入,根据建筑检测业务的实际需要,顺利完成了新试验检测大楼的迁建工作,添置了检测设备、电脑等装备,进一步扩大检测范围,提升检测能力,为工程建设提供详尽的第一手资料。
3、积极转变职能,改革工作方式,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①按照《工程质量监督导则》要求,继续做好必到部位的重点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工作,加强市场巡查,在抓好实物质量的同时重点抓好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的质量行为,监督检查项目部质量体系的建立情况和责任制落实情况,改变原有的监管模式。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根据局有关要求把重点项目的服务落到实处。继续做好对创优夺杯工程的引导、支持和帮助工作,对创优夺杯工程加大指导和检查力度。
②加大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执法力度,根据市建设局的统一布置,开展每个季度的质量、安全巡查,检查、检测工程结构的实体质量和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以及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标准条文执行情况,对发现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罚,并跟踪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③及时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处理好群众的来信来访,截止10月底共处理质量投诉7起,针对反映的墙体裂缝、现浇板厚度、粉刷脱壳及基础打桩对周边房屋的影响等问题,通过耐心仔细的解说,处理了问题、化解了矛盾,其中的6件已经得到落实,另外1件正在处理当中。
④加强对建筑原材料、构配件的检测工作,根据检测工作开展的实际需要,加大检测设备等硬件设施的投入,增设检测项目,提高检测精度,确保检测数据的客观、公正、准确。今年9月底,站检测中心顺利通过省技术监督局组织的监督评审。截止11月6日,共检测:混凝土抗压试块17304组(不合格445组),合格率为97.43%,钢筋原材3240组(不合格77组),合格率97.62%,钢筋焊接3289组(86不合格组),合格率为97.39%,砂浆33*组(不合格15组),合格率为99.55%,砖1090组(不合格39组),合格率为96.42%,其中水泥545组(不合格1组),合格率99.82%,砂分析304组、石分析246组、混凝土抗渗132组全部合格,混凝土检测回弹1309个(不合格142个),合格率89.15%,混凝土检测钻芯275个(不合格40个),合格率85.45%。
⑤积极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把建筑节能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在认真做好有关政策、文件宣传贯彻的同时抓好示范工程建设,严格把好设计、施工、图纸审查等环节。通过一年的努力,我县的建筑节能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步,特别是在住宅建筑节能方面成绩斐然,全县业已完成的节能项目或正在实施的项目有:欣居小区(3.5万平方米)、东海花园(15万平方米)、核电公司安居房(7.5万平方米)、南塘琴园(3.7万平方米)、海风苑安置小区(4.5万平方米)、恒隆广场(4.5万平方米)、国际五金城(11.3万平方米)等,节能措施全面多样,有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中空玻璃、微晶保温砂浆等,节能部位涵盖屋面、外墙和门窗等地方。
一、行政审批服务:
1、严格把关,依法审批,完成窗口各项审批工作。
全年共监管房屋建筑和市政(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69项,建筑面积64.3万平方米,中标金额6.52亿元。其中公开招标41项,建筑面积35.5万平方米,中标金额3.9亿元;房屋建筑工程55项,中标金额6.1亿元;完成设计招标5项,中标金额408.845万元;完成勘察招标5项,中标金额129.33万元;完成监理招标7项,中标金额501.84万元.应招标工程招标率和应公开招标工程公开招标率均达100%。办理工程质监登记手续197项(含市政2项),建筑面积138.9万平方米(市政工程不计建筑面积),合同造价8.86亿元(含市政1231.53万元)。办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含联系单工程)195项,建筑面积138.9万平方米,合同造价8.74亿元。共办理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314项,建筑面积86.9万平方米。
施工许可中,20*年新签联系单项目20项,建筑面积14.97万平方米,施工合同造价1.9亿元,其中已补施工许可证13项(补证率65%),建筑面积10.84万平方米(补证率72.4%),合同造价1.6亿元(补证率84.2%)。20*年之前签发联系单至目前尚未补证项目共11项,建筑面积6.65万平方米,合同造价6625.25万元。
2、认真审查,加强预控,在审批过程中认真落实“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手册登记”、“消防前置审查”、“民用建筑节能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等各项制度。今年又重点抓了两项制度的落实,一是落实市外建筑业企业(含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的进嘉备案制度,在施工许可过程中审查企业备案情况;二是落实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严格审查工程监理合同中关于监理费收费的情况,查纠工程监理企业不按规定收费的行为。
3、加强人员管理,维护窗口形象。
以落实作风建设年、创建“省示范行政服务中心”任务为抓手,积极完成发展中心交办的各项创建任务,进一步加强窗口效能建设,提升窗口形象。窗口全年未出现顾客投诉事件。
4、完成行政审批“一审一核制”清理上报工作。对窗口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人员配置、审批时限、审批流程、作业指导书等重新按要求进行了清理和完善。
二、招投标管理:
1、继续做好工程招投标的各项监管工作,今年重点从规范招标机构行为和招投标中心操作环节入手,加强对工程招标申请、招标文件备案、专家抽签、中标备案的监督管理。
2、加强市场调研,探索工程招投标评标新办法。今年勘察、设计、监理招标数量扩大,服务招标办法趋于完善。
3、依据市招标办要求,布置落实我县全县勘察、设计、施工企业IC卡认证管理信息系统的培训、信息上报、信息核查等工作,目前,全县各企业已完成领卡,认证信息正在最终核对确认阶段。
三、资质管理:
1、组织开展了全县建筑业类企业(包括施工、监理、招标、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检测机构)20*定期检查工作,按时向市规划与建设局报送了检查结果和工作总结。
2、组织开展了全县一、二级建造师的注册申报工作。全县1*名取得注册资格的建造师申请了注册,其中一级31名,二级76名。
3、积极鼓励和指导建筑业企业资质升(定)级工作:
(1)、施工企业:完成一家劳务企业的劳务资质定级工作;完成一家施工企业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上报工作;积极指导一家施工企业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升贰级工作(将要本季度上报)。
2、招标企业:完成一家招标机构的按新资质标准升级申报工作。
四、建筑市场管理:
1、进一步加强对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的市场行为检查,使检查平常化、制度化,通过检查及时地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督促企业和项目部规范自身行为,建立和健全质保体系,落实责任制。20*年我们结合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检查,广泛开展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到位的检查,截止目前为止共检查工程346个次,查实二次不到岗到位的项目经理2人、总监2人、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查实一次不到岗到位的项目经理10人,总监26人、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21人。7个工程因现场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被责令停工整改,4个项目经理和1个项目总监记入其不良行为纪录,对2个项目经理分别处以2万元的罚款。
2、加大对建设单位市场行为的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建筑。今年我处通过巡查和群众举报,与局属规划、城建监察等部门密切配合,查获有违法违规的工程项目6个,并分别进行了处理。
3、针对我县监理市场前期存在的压级压价、资质挂靠、人员不到岗到位、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低下等现象,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于今年5月和7月分别出台了盐建[20*]72号文《关于加强对工程监理企业管理的通知》和盐建[20*]116号文《转发市规划与建设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明确了县外进盐企业在资质等级、组织机构、办公场所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建立了企业进盐备案制,规范了市场准入的门槛,对已备案企业要求按工程项目签署责任书,并在年终依据责任书内容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企业将清退出我县监理市场。同时,对项目总监的资格和承担项目的数量、规模亦进行了明确。通过多渠道整治,很大程度上规范了我县监理市场的次序,引导行业走上了健康发展的轨道。
4、针对部分建设单位擅自变更规划内容、施工图审查流于形式等情况,于今年4月出台盐建[20*]55号文,对工程验收各个环节的前置条件、验收程序进行细化,增加了±00验线等要求,统一了验收人员的组成标准、验收时段标准和基础资料要求等方面的内容,在规范市场行为的同时提升了工程质量和安全。
五、安全监察管理: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根据市质安处、县建设局与我处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为严把市场准入关,我处于1月18日与全县29家建筑施工企业签订了《建筑业安全生产责任书》,还根据我县建筑业实际情况,继续与外地进盐施工企业和监理公司按项目签订《海盐县建筑业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现已签订163份,根据考核结果,今年又有2家外地进盐施工、监理企业因考核不合格被清退出我县建设市场。6月1日,我处召集全县建筑施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进行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动员大会,根据我县建筑业的实际情况,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对外地进盐房屋拆除施工企业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县建筑工程及房屋拆除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7月6月我处又召集全县建筑施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对高温、台风季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进行了布置,传达了县安监局《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2、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备案情况: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今年我处继续对建设工程开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备案,针对工程情况列出重点监控项目,加大监督力度,至今已备案228个项目。
3、安全检查情况:
今年我处继续通过对建设工程的安全专项检查、巡查、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及时查处各类事故隐患,确保我县建筑业的安全生产:
一是通过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查处事故隐患:2月5日-12日,由分管局长带班,分三组对春节前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及时查处各类事故隐患,确保我县建筑业安全顺利渡过春节。3月份,根据市规划与建设局的统一布置和我县建筑业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配合市局开展“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对我县25个工程的起重机械设备进行专项检查,发出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25份,其中4个工程因检查结果为差而被责令停工整改,我处对这4个工程进行了督促整改,跟踪检查。
二是通过不间断的巡查,对严重事故隐患进行严厉处罚和责任追究:今年我处继续对全县建筑工程进行不间断的安全巡查,巡查以不告知的形式突击进行,巡查的项目覆盖了我县全数的在建工程,今年至今共巡查355个次建筑、市政工程,发出整改通知书355份,并对现场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工地的工程项目经理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移交监察大队实施了经济处罚。
三是继续实施工程项目开工前安全技术交底,今年至今共对172个工程项目进行了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共有12个工程由于存在重大危险源而被列入“A”类工程作为重点监控项目。
4、加强对外地进盐施工、监理企业的管理:针对外地进盐施工、监理企业存在挂靠、企业以包代管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扰乱我县建筑业市场,部分外地进盐施工企业承建的工程存在严重质量安全事故隐患等情况,根据市规划与建设局的统一布置,从20*年1月1日和4月1日开始,对进盐的施工和监理企业均要求设立驻盐办事处,分别缴纳100万元和30万元的企业诚信保证金,并进行重新备案。杜绝了一些社会人员挂靠外地企业在盐承接施工和监理业务的现象。
5、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①根据省、市建设局和县安委会有关文件精神和统一布置,我局专门拟发了关于我县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的文件,并于6月1日召开了局属有关企、事业单位、全县建筑施工、监理、房屋拆除单位、专业承包企业、自来水公司、污水处理公司、燃气公司等负责人会议,会议就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进行了发动和布置,局领导对此次开展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提出要求和意见。据统计,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我系统各单位共张挂宣传横幅200条,宣传标语318条,宣传画150套。另外,按市局统一布置,我县各建筑施工单位于6月1日、2日两天对施工人员进行了大规模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受教育人数达5144多人,并组织部分项目部开展了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活动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6月20日我局根据县劳动竞赛委员会统一布置,承办了海盐县首届职工技能操作运动会,组织了新型墙材砌筑工比赛,共有12个施工单位、50余名参赛人员参加了本次比赛,比赛组织有序、场面火爆,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元通公司在县建筑业协会的指导下培训了44名卷扬机操作工。②专项检查:根据市局的统一布置,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我局组织开展了建筑施工现场施工机械及操作人员上岗证的专项检查活动:我局组织了两个检查组,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进行了抽查,按计划共检查了53个工程,发出整改通知书53份,其中4个工程因现场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而责令暂时停止施工,并移交监察大队进行行政处罚。
6、加强对房屋拆除的安全管理:根据我县房屋拆除的实际情况,我局于20*年6月1日起发文执行外地进盐房屋拆除施工企业备案管理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把一些不具备房屋拆除专业承包资质和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房屋拆除企业拒之门外。经过我局草拟和我方征求意见,我局与县安监局于6月7日正式下发《关于加强我县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我县所有房屋拆除工程必须采用机械方式拆除,规范了业主的行为,进一步提高了房屋拆除工程的安全保障措施。
7、事故处理情况:20*年1月27日、20*年1月29日、20*年8月19日,由浙*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海盐县宏博制衣有限公司车间工程、*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海盐县华源线材制品有限公司1号车间车间工程和由浙江港升建设有限公司承建、北京拓矿工程监理中心监理的浙江吉安纸容器有限公司PM1制浆车间工程分别发生一起1人死亡的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我局积极配合县事故联合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按照建筑业法律、法规对发生事故的施工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理。同时我局组成了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了详细分析,并将事故情况通报全县建筑业,另外,根据事故发生的特点、原因,我局还组织了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的专项整治,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8、标化工地创建情况:根据我县建筑业情况和年初与施工企业签订的责任书要求,今年全县施工企业共报创建县级文明标化工地32个,上半年已评定19个,共报市级文明标化工地16个,已评定12个。
六、质量监督管理:
1、工程质监基本情况:
今年质量监督站的工作在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基础上,紧密结合市场具体情况,牢牢抓住质量这一根本点,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截至10月底,共受理质量监督工程项目321个,建筑面积155.7万平方米,工程竣工验收项目346个,建筑面积105.8万平方米,移交备案机关备案工程3*个,面积87.98万平方米。其中,沈荡人民医院综合楼和古建项目镇海塔获“南湖杯”优质奖。
2、内部建设方面:
在当前我县建筑市场不断壮大、建设规模成倍增长、质量标准不断更新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和内部职工的专业技能培训及廉政教育,完善岗位责任制,提高质量监督执法能力,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合格、技术过硬的专业执法队伍。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硬件投入,根据建筑检测业务的实际需要,顺利完成了新试验检测大楼的迁建工作,添置了检测设备、电脑等装备,进一步扩大检测范围,提升检测能力,为工程建设提供详尽的第一手资料。
3、积极转变职能,改革工作方式,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①按照《工程质量监督导则》要求,继续做好必到部位的重点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工作,加强市场巡查,在抓好实物质量的同时重点抓好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的质量行为,监督检查项目部质量体系的建立情况和责任制落实情况,改变原有的监管模式。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根据局有关要求把重点项目的服务落到实处。继续做好对创优夺杯工程的引导、支持和帮助工作,对创优夺杯工程加大指导和检查力度。
②加大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执法力度,根据市建设局的统一布置,开展每个季度的质量、安全巡查,检查、检测工程结构的实体质量和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以及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标准条文执行情况,对发现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罚,并跟踪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③及时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处理好群众的来信来访,截止10月底共处理质量投诉7起,针对反映的墙体裂缝、现浇板厚度、粉刷脱壳及基础打桩对周边房屋的影响等问题,通过耐心仔细的解说,处理了问题、化解了矛盾,其中的6件已经得到落实,另外1件正在处理当中。
④加强对建筑原材料、构配件的检测工作,根据检测工作开展的实际需要,加大检测设备等硬件设施的投入,增设检测项目,提高检测精度,确保检测数据的客观、公正、准确。今年9月底,站检测中心顺利通过省技术监督局组织的监督评审。截止11月6日,共检测:混凝土抗压试块17304组(不合格445组),合格率为97.43%,钢筋原材3240组(不合格77组),合格率97.62%,钢筋焊接3289组(86不合格组),合格率为97.39%,砂浆3306组(不合格15组),合格率为99.55%,砖1090组(不合格39组),合格率为96.42%,其中水泥545组(不合格1组),合格率99.82%,砂分析304组、石分析246组、混凝土抗渗132组全部合格,混凝土检测回弹1309个(不合格142个),合格率89.15%,混凝土检测钻芯275个(不合格40个),合格率85.45%。
⑤积极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把建筑节能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在认真做好有关政策、文件宣传贯彻的同时抓好示范工程建设,严格把好设计、施工、图纸审查等环节。通过一年的努力,我县的建筑节能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步,特别是在住宅建筑节能方面成绩斐然,全县业已完成的节能项目或正在实施的项目有:欣居小区(3.5万平方米)、东海花园(15万平方米)、核电公司安居房(7.5万平方米)、南塘琴园(3.7万平方米)、海风苑安置小区(4.5万平方米)、恒隆广场(4.5万平方米)、国际五金城(11.3万平方米)等,节能措施全面多样,有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中空玻璃、微晶保温砂浆等,节能部位涵盖屋面、外墙和门窗等地方。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就是消除隐患,消除隐患就是保护生命财产”的思想,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月”活动,结合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着力整治安全隐患,将安全职责落实到位,做到安全监管创新、安全措施强化、安全机制有效,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活动,进一步完善企业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部门督促检查工作制度,加快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月”活动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县长任组长,各位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林昭宏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机构,负责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活动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
四、排点
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对全县范围内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学校、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城市燃气、旅游、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全面开展冬季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点防范易发事故类型,集中治理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一)非煤矿山领域
1、爆破作业、爆破安全距离符合《爆破安全规程》要求情况,落实爆破作业设计和作业规程、防止危及人身安全和中毒窒息事故的预防措施以及推广中深孔爆破技术情况;爆炸物品的储存、购买、运输、使用和清退登记制度等落实情况。
2、露天矿山自上而下分层开采,分层高度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或《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要求情况;露天边坡稳定性定期监测情况。
3、地下矿山采矿作业掘进、运输、提升、通风、排水、供电、爆破等环节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登记、监控情况。
4、地下矿山建立机械通风系统及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风质、风量、风速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和规程要求的情况。
5、是否存在超层越界、乱采滥挖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危险化学品领域
1、工艺技术管理制度、仪表联锁管理制度、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工艺技术是否合规,操作条件是否合理,主要联锁自动保护设施是否正常,反应器、分馏塔、重要机组、专用设备以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重要设备的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3、在检修、维修作业中,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在生产和施工作业中,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料串料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情况。
4、岗位操作人员熟练掌握和熟悉本岗位职责、工艺流程、危险及有害因素、工艺技术指标、操作规程、设备仪表的使用、应急处置方法的情况,严格执行企业巡回检查制度的情况。
5、做好露天生产设施和管道的防冻和严防发生泄露、爆炸和中毒事故发生的措施落实情况。
6、对高温高压、易燃易爆介质的压力容器和重要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情况。
(三)烟花爆竹领域
1、批发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保管员培训考核情况;仓库是否存在超储现象;执行流向登记制度、建立记录档案的情况;是否存在采购和销售含氯酸钾等违禁药物的产品及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等问题。
2、烟花爆竹长期零售点专店或者专柜、专人销售、专人负责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距离、安全通道、零售场所的面积、消防设施等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是否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的或超标准的烟花爆竹等情况。
(四)民爆器材领域
1、《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是否有超量储存及同库存放废旧民爆器材情况。
3、安全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4、应急预案制定、上报、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5、是否存在使用非专用运输车辆运输民爆器材行为。
(五)建筑施工领域
1、工程的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及工程监理等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2、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现场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四口、五临边”、高边坡、物料提升机及施工外用电梯、塔吊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与管理符合标准规范的情况;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情况。
4、施工现场起重、吊装设备及机具的安全检测检验合格情况,以及塔吊、物料提升机等安装、拆除方案的制定及使用情况。
5、脚手架的设计、制造、搭设、使用、管理和维修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情况。
6、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制定及专家组论证和审查情况。
(六)道路交通领域
1、取得有关经营、运输合法证照、资质情况;车辆、驾驶员等取得合法证照、资质情况;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基础台账情况。
2、清理个体挂靠车辆情况,加强对挂靠经营的个体运输户、私营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情况。
3、防止驾驶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违章操作等违法行为采取的措施及落实情况;严格依据有关规章制度对驾驶员发生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进行教育处理,对交通违法行为记满12分的驾驶员督促其依法参加学习、考试的情况。
4、严格执行车辆安全检验制度,确保车辆性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防止带病上路运行采取的措施及落实情况;对车辆投保法定保险的情况;对应当报废的车辆依法办理报废手续的情况。
5、严格落实“三关一监督”(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和客运站的安全监督)的有关要求及例行保养制度的情况。
6、加强对长途客运和危险品运输车辆和驾驶员的监管,按规定在沿途休息情况;安装GPS或汽车行驶记录仪,加强对行车过程动态监管情况。
7、制定、落实恶劣天气下各项交通疏导和事故预防预案情况。
8、2012年春运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七)学校(幼儿园)
1、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
2、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情况;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情况;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具备合法资质情况及超员超载违法行为治理情况。
3、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游泳池、实验室、礼堂、学生宿舍,特别是租用的学生宿舍和底层商用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情况。
4、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情况。
5、D级危房使用情况;校舍存在安全隐患情况;对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危害的校舍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情况。
6、日常安全教育课时安排情况和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情况;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聘用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
7、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管理方面落实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情况。
(八)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1、人员密集场所设置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情况。
2、疏散走道、楼梯和安全出口的设置、数量和形式以及保持畅通情况;公共区域及逃生通道的外窗金属护栏符合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要求情况。
3、防火、防烟分区设置情况。
4、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栓等设施的配备和完好情况。
5、集生产、加工、销售、储存、居住等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6、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电气设备、电源线路的使用维护情况。
7、人员密集场所周围违章建筑、室外广告牌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问题整改情况。
(九)森林防火
1、森林火灾预防和安全扑救工作责任制的制定、实施情况。
2、防火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情况及护林员巡山护林到位情况。
3、扑救森林火灾的物资、机具、交通通讯工具配备、检修情况。
4、落实野外火源管理、林内墓地火源管理措施情况及违章用火查处情况。
5、制定完善森林火灾扑救和处置预案情况。
(十)城市燃气
1、燃气公司、门站及液化气站各类安全设施的运行情况。
2、用气重点部位的通风情况。
3、未经允许擅自拆改燃气管道,违规安装燃气用具情况。
4、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燃气用具及附属设施的整改情况。
5、管道、燃气用具的气密性完好情况。
6、餐饮、锅炉等重点用气单位气体泄漏报警仪的可靠性以及使用情况。
(十一)旅游安全
1、各景区景点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
3、山、水、洞、穴等旅游景观危险地段安全警示标识设置情况。
4、景区景点防火安全检查及消防设施配备情况。
5、景区景点缆车、索道、电梯等特种设备、设施年检情况。
6、景区、旅行社和宾馆酒店等单位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等情况。
(十二)特种设备
1、锅、容、管、特等特种设备的登记、检测、维护保养情况。
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其它行业领域排查治理内容,由各有关部门结合各自特点予以明确,并落实治理措施。
五、排查步骤
本次“隐患大排查月”时间为,采取企业自查、行业检查、政府督查、社会监督的方式,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实际,明确隐患排点,制定实施方案,并于1月5日前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工作。
(二)排查治理阶段
一是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体责任,对本单位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治理。坚持边查边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和预案“五落实”,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对于今年历次检查遗留的重大隐患,力争在1月底前整改完毕。二是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做好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送,督促协调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开展排查治理工作。三是重点行业领域牵头单位要按方案分工对所属系统、牵头行业和直接管理的企业(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专业督查指导。各执法监督部门要对不认真履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以执法推进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四是各纪工委将对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隐患排查治理的方案制定、宣传发动、工作组织、责任落实、资金保障、信息报送等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三)工作总结阶段
各乡镇(街道)、各重点行业领域牵头部门对“隐患大排查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填写相关表格(附件3、4),前将总结材料及表格报送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县政府安委会将对部分重大事故隐患下达《督办令》,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通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要树立“一个”认识。即“隐患就是事故”的认识。安全事故发生不是偶然的,都有其固有规律和特点。隐患是安全生产各种矛盾问题的集中表现,是滋生事故的土壤。抓住隐患排查治理就抓住了安全生产的关键,牵住了“牛鼻子”。因此,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针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特点,认真制定“隐患大排查月”活动方案,周密部署,迅速行动,通过务实高效的工作,消除一批安全隐患,使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
(二)要搞好“两个”结合。一是与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相结合。各乡镇(街道)要重新明确党委、政府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实际,层层签订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切实做到横到边、竖到底。二是要与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元旦、春节即将到来,各级“两会”也将陆续召开,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要做到“三个”明确。一要明确隐患治理的目标,二要明确隐患治理的重点,三要明确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各级政府和部门是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主体,必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要落实责任、检查督查、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确保排查治理成效。各生产经营单位是隐患排查治理的推进主体,必须承担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要切实组织开展好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责任和资金,制定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