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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妇联活动工作计划8篇

时间:2023-03-14 15:05:44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社区妇联活动工作计划,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社区妇联活动工作计划

篇1

这次表彰会的主要任务是,总结经验、部署工作、表彰先进,进一步深化全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会前,市妇联作了认真谋划和精心准备,为我们开好这次会议奠定了基础。刚才,市妇联沈根花主席代表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作了工作报告,总结了*年工作,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会议还安排了典型发言,启发了思路,相信对各地都有很好地借鉴意义。希望大家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年以来,尤其是8月27日在龙泉召开全市“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推进会后,在各级妇联的牵头组织下,依靠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依托各成员单位的紧密配合,我市“平安家庭”创建氛围更加浓厚、创建力度进一步加大、创建合力进一步形成、创建效果更加明显,为建设“平安丽水”、构建和谐丽水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005年至*年,我市连续三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平安市”。3月31日,在全省建设“平安浙江”电视电话会议上,市委书记、市长陈荣高代表我市捧回了象征“三连冠”荣誉的“平安宝鼎”。全省11个地级市仅有4个获此殊荣。九个县(市、区)继2006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平安县(市、区)”后,*年再度榜上有名,连续两年实现平安建设“满堂红”。除莲都、缙云外,青田、龙泉、云和、庆元、遂昌、松阳、景宁等7个县(市、区)与市本级一样,也成就了“三连冠”,捧回了“平安宝鼎”。

回顾过去一年“平安家庭”创建工作,主要有三个特点:

一是组织有力度。各级党委、政府着眼于以小平安促大平安,把“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作为平安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作为基层创安的一个有效载体,纳入到整个平安建设的总体部署中,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表彰。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四级普遍成立了组织领导和协调机构,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确保了整个创建活动的顺利实施。

二是宣传有声势。各地各部门着眼于营造共享共建氛围,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既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又采取建立宣传一条街、发放倡议书、举办专题讲座、组织义务宣传队和举办广场文艺晚会等多种形式,使广大基层群众对“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认知度、认同度进一步增强。

三是创建有效果。各地各部门,尤其是各级妇联组织注重从源头上消除家庭不平安、不和谐的各种因素,积极探索妇女维权新载体,从机制上、渠道上为妇女维权提供保障。目前,全市80%以上的社区、60%以上的村开展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和“三项内容”(法制、道德礼仪、科学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建立了妇女维权服务站、姐妹谈心室等妇女维权和家庭纠纷调解组织,“平安家庭”户达到80%以上。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正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各地开展创建活动还不够均衡,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仍需进一步调动,活动的针对性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尤其是成员单位的配合还要进一步加强等等,上述这些问题有待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下面,我就下一阶段“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再强调三点:

一、要继续深化认识,进一步明确创建要求

“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作为基层平安创建系列活动之一,工作有职责,考核有要求,群众有需求,工作要求比较高,要继续在深化认识上下功夫,不断增强做好“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首先,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工作有职责。孟子说,“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的细胞组织,没有千万个家庭的“小平安”,就没有整个丽水的“大平安”。建设“平安丽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是市委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作为整个“平安丽水”建设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平安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我们应尽的职责所在。

其次,开展“平安家庭”创建工作,考核有要求。从去年开始,“平安家庭”活动创建,已列为平安考核的内容之一。去年新修订的省平安考核评审条件规定:“发生家庭暴力事件,向省级部门投诉经查实的,每起扣2分;造成重伤或轻伤的,分别加扣2分、1分”(第78条)。“开展创建‘平安家庭’活动,组织宣传工作未达到要求的扣2分;创建面未达到规定标准的,扣3分”(第84条)。我们要以考核为契机,做好工作,争取少扣分,甚至不扣分。

再次,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群众有需求。通过“平安家庭”创建,有效化解家庭婚姻纠纷,防范打击侵害儿童、妇女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符合群众利益,满足群众愿望。为此,我们要提高认识,把“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放到整个“平安丽水”建设的大局下去思考、去谋划、去推动,夯实平安建设的基层基础。

二、要继续加大力度,进一步落实创建举措

一要在抓宣传造氛围上下功夫。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黑板报、宣传横幅等各种宣传工具,立足社区、农村,深入家庭主阵地,真正做到“报中有文,视中有影,播中有声”,形成强势推进的舆论氛围,不断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参与度,使创建“平安家庭”的宣传深入到每个家庭和妇女群众中,使家庭知晓率达到90%以上的要求。

二要在抓维权强服务上下功夫。要完善反家庭暴力联合救助网络和妇女法律援助联络站,针对家庭暴力情况和有关妇女儿童维权问题,及时发现,有效控制,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要继续开展归正人员、吸毒人员的结对帮扶活动,健全社区(村)、派出所、家庭三位一体的帮教机制,做好教育转化工作。要做好关怀留守儿童工作,开展“家长”结对献爱心活动,教育引导他们健康成长。要做好困难家庭的帮扶工作,推动发展来料加工业,引导就业困难妇女参与到来料加工中实现就业。

三要在抓网络建队伍上下功夫。重点要抓好社区、农村的巾帼维权志愿者和女性人民调解员两支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她们在基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三、要继续加强配合,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

“平安家庭”创建涉及方方面面,仅靠哪个部门,或几个部门是难以抓好的,必须紧紧依靠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共同推动。各级妇联作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牵头单位,任务重、责任大,要在工作中更加注重调动“三方面积极性”:一是调动各级妇联干部的“积极性”。制定并落实内部创建工作考核奖励办法,树立导向,激发活力,营造氛围,鼓励干事;二是调动领导的“积极性”。要积极有为,主动工作,争取当地党政领导的支持,借助领导力量推动工作;三是调动上级妇联组织和同级创建成员单位的“积极性”。要加强上下左右联系,经常沟通,争取上级妇联组织和同级“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成员单位的业务指导和工作支持。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其它成员单位对于职能范围内的工作,要切实负起责任,坚持把创建活动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参与创建活动推动业务工作,以业务工作的成效来检验创建工作的成效,主动履行职责,主动发挥作用,体现整体合力,

篇2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围绕“人人受到宣传教育,人人增强防范意识,人人掌握基本常识”的目标,建立健全社会消防宣传教育网络,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水平,提高全社会预防和抗御火灾的能力。

二、年重点工作目标

1.完成设立大型公益消防宣传广告牌;

2.建立有特色的消防志愿者队伍,注册人数不少于300人,并定期开展志愿服务宣传活动;

3.行政村和社区至少建有1处消防宣传角,各村(社区)组建1支消防志愿宣传队,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活动;

4.做好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宣传“三提示”工作;

5.积极开展消防控制中心操作人员岗位资格培训,确保消控中心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6.加强城镇居民家庭消防安全自我防范教育,公众消防常识知晓率不低于80%。

三、工作职责和任务

(一)派出所

1.制定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策划开展大型宣传教育活动,部署指导每年“119”消防宣传周和季节性、阶段性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2.组织建立消防宣传队伍,开辟消防宣传教育阵地,协助广播、电视、刊物等媒体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3.会同镇团委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消防志愿者”行动;

4.督促、指导开展消防宣传“六进”和教育培训工作,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二)各行政村(社区)

1.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在每年的11月9日前后开展“消防宣传周”活动,将每月的19日作为消防宣传教育日,制定具有指导性、操作性强的消防宣传计划;

2.制定村民防火公约,组建义务消防宣传队伍,设置固定的消防宣传栏牌,定期利用文体活动、墙报、标语、广播、电视等形式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3.加强对辖区范围外来务工人员、孤寡老人、残疾人和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等群体的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和服务,提高弱势群体防范火灾能力,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宣传教育;

4.开展家庭消防宣传,使每个家庭做到“懂家庭火灾危险性、懂基本消防常识,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自救逃生”。推动城镇居民家庭配置灭火和逃生器材,鼓励农村居民家庭配置灭火器材。

(三)教育科、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所

1.督促全镇各中小学校将消防知识纳入学校的日常教育课程,根据不同年级编制相应的教育内容,每学期总课时不得少于5小时(其中必须有防火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内容);

2.督促学校建立消防宣传教育阵地,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积极创办“少年消防警校”,开展“消防宣传平安大使”、“雏鹰行动消防章”评选活动;

3.组织开展消防讲座、消防夏令营、消防运动会、消防知识竞赛、应急预案演练和逃生自救训练等消防教育活动,组织师生参观消防站、教育馆。做到有校外消防辅导员、有消防安全读物,每季度有消防知识课,每学期有消防主题活动,每年有自救逃生演习,使在校学生消防受教育率达100%;

4.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在职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5.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所把消防培训纳入公务员培训内容。

(四)广电站、卫生科、农经中心、民政科、建管所、工商分局和科技办、司法所、安监所等职能部门

1.督促指导本行业、本系统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部署开展每年“119”消防宣传周和每月19日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和日常消防培训工作;

2.督促指导公众聚集场所通过宣传海报、公益宣传栏、户内及户外公共视频、公益广告和各种消防文化活动等形式,加强消防常识宣传;

3.督促人员密集场所的工作人员参加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熟练掌握火灾报警、扑救初期火灾和引导群众疏散等消防知识后方可上岗;

4.按各自职责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科普、普法培训、宣传和就业教育内容,把消防宣传纳入“法制宣传日”、“科普活动周”、“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活动;

5.要将消防知识宣传教育纳入社区工作者培训计划;纳入社区建设及和谐社区、示范社区、示范村(社区)等考核内容。

(五)镇总工会、共青团、妇联、慈善分会等社会团体

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会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职工“安康杯”竞赛活动,共青团要组织好各类消防夏令营、冬令营活动,协同公安消防部门加强对消防志愿者队伍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妇联应当将消防安全作为“五好家庭”评选的重要内容;慈善分会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全镇慈善义工等志愿者服务内容,根据需要组织慈善义工等志愿者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公益消防宣传工作。

(六)新闻媒体

1.结合媒体特点,开辟消防专版、专栏、专题、专页,宣传消防法律法规知识,播放、刊登消防公益广告,把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逃生自救常识作为消防宣传教育的重点,在群众喜爱的版面、时段、栏目进行宣传;

2.要主动构建消防信息传递和公示平台,通报政府和公安消防部门提供的消防监督执法情况,组织对典型火灾案例进行点评和分析,开展消防安全警示教育;

3.要做好重大消防问题的深度报道,特别是对那些久拖不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重大火灾隐患,要跟踪报道,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压力;

4.协助有关部门策划开展有影响、有力度、有深度的消防宣传专题报道,深入宣传消防官兵积极投身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和灭火救援的英勇形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作为维护公共安全的治本之策,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门组织领导和工作班子,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和措施,确保各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任务圆满完成。

篇3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2年4月1日—4月上旬)

1、办事处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2、研究并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工作计划。

3、组织司法所、人民调解员积极投身到这项活动中来。

4、积极做好法律援助的各项准备工作,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500张、宣传单等资料1000份,保障活动健康开展。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

1、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援助集中宣传咨询活动。并做好场地的保障和人员的组织工作。

2、开展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法律为民服务”活动,进社区组织宣传,化解矛盾,解决基层矛盾纠纷,理顺群众情绪,营造更多的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为“十”的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3、提升司法行政队伍形象,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4、开展以农民工和孤寡、病残、贫困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作为重点,加强对贫困群体的摸排。并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做好法律援助咨询、初审、受理工作,提高便民利民程度。

5、法律援助工作站、司法所、社区调委会在活动中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法律援助案件的咨询、接待、初审工作,做好法律援助受援人群的调查、摸排、登记工作,发放法律援助送温暖活动联系卡,建立相关信息档案。依靠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办理非诉讼案件调解及民事案件诉讼案件,法律援助工作站每月要努力协助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件。

6、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报道。加强信息反馈,及时报送活动进展情况、好的做法、典型案例,要加强与报社、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的合作与协调,做好活动实施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检查阶段

对辖区法律援助活动开展活动进行自查,认真总结活动取得的成效,形成书面报告,于11月1日前向区法律援助中心上报活动总结材料。

具体要求

(一)抓住契机,加大法律援助送温暖活动宣传力度

1、组织系列法律援助进千家万户宣传咨询活动。开展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维权法律援助咨询,帮助基层解决矛盾纠纷。

2、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时报送法律援助送温暖活动进展情况、好的做法、典型案例,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与协调,做好法律援助活动实施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

(二)发挥职能作用,整合司法行政资源积极开展活动

组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员等各类人员广泛参与法律援助送温暖活动中来,发挥司法行政整体功能,做到“四个结合”职能与活动相结合,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援助相结合,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相结合,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与法律援助相结合。

(三)要突出“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的重点

要把“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的重点放在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上,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要把做好农民工和孤寡、病残、贫困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作为重点,加强对贫困群体的摸排,更好地为贫困群体提供法律帮助。

篇4

一、领导重视,增加投入,纳入规划

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辉煌成就,顺利实现“吕梁第一、三晋一流、中国百强”的大跨越,在大力发展经济建设的同时,各项社会事业蓬勃发展,特别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民健身工作,与经济同规划、同发展,将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逐年增加投入,使我市群众体育取得了长足发展。在组织落实工作的过程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民健身工作,专门召开会议研究有关体育的工作,将城市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规划。将全民健身活动经费年初列入预算,在全市组织的各类比赛活动以及承办赛事、参加上级组织的比赛,市财政投入资金,作为培训、训练、活动、比赛经费。近几年市财政每年用于全民健身资金90余万元,全市乡村和企业用于全民健身活动、场地建设等资金达1000万元。市委政府及各级党政领导亲自参与体育健身锻炼,出席全民健身活动仪式,观摩活动赛事,通过身体力行,带动全民健身活动开展,鼓舞了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活动的热情,起到了率先垂范的作用。

二、率先而为,完善组织,狠抓落实

为加强对全市全民健身工作的领导,积极完善健全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完善调整全市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制定印发《全民健身工作计划》,召开全市全民健身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全年全民健身工作,出台考核评估办法,对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职责,进一步提高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理顺关系,强化职能,努力使全民健身活动步入快车道。

我市于2011年制定下发了孝义市2011——2015年《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在吕梁市走在了前列。两年来,我们针对《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规定的内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始组织实施。重点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体育场地在农村实现“全覆盖”,全市体育场地678块,面积达到84万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71平方米;二是创建各类体育协会组织,依托这些组织开展培训、晨练、活动比赛,推动全民健身;三是通过完善市乡两级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促进全民健身组织网络覆盖;四是培训社会体育指导800余名,指导员队伍建设不断扩大,有80%的社会体育指导持证指导;五是组织培训、比赛,率先普及推广各类健身项目,促进职工体育活动蓬勃开展。

三、寻求突破,活动引领,打造品牌

近两年,我市大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以政府、部门主办开展的活动,体现出系列性、多元化、地域扩展、普及宣传的特点,努力打造定时、定项的品牌效应。活动时间长,一搞几天,围绕一个主题,开展系列活动。乒乓球、篮球、毽球、武术、象棋、扑克、钓鱼等项目多元开展,拓展活动人群。活动地点遍及全市各个地域,便于群众就近观看,就近参与。我们重点加强8月8日“全民健身日”活动,正积极探索打造成我市体育的活动品牌。

通过几年的努力,我市贯彻落实两个《条例》做到了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基本实现了三个“纳入”,组织网络不断健全,制度措施不断加强,人民群众投身全民健身活动的热情不断高涨,截止2012年,据不完全统计,全市体育人口比例达到29%,正在向两个《条例》规定的目标不断迈进。至“十二五”末,我们相信,我市一定会发展成为“吕梁第一、三晋一流”的体育强市。

四、全民健身工作存在的不足

一是公共体育服务尚处在发展阶段,虽然近年来市政府和各乡镇街道加快了公共体育服务设施建设步伐,大力推进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但全市的发展还不够平衡,在思想认识、经费投入、服务网络建设、群众的参与程度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二是普及面不够广,年龄、性别失衡较大。在大部分公共运动场、社区健身点等市民开展健身活动较为集中的地方,还普遍存在着老年人、青少年学生等占了大多数,呈现女性多、男性少,老年人多、中年人少的现象。

五、加强全民健身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全民健身活动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体育健身发展水平是社会进步与人类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和各街道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进一步认真贯彻《体育法》和《全民健身条例》,立足本地区体育资源特点和发展基础,坚持以人为本,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科学配置和合理布局公共体育服务设施,进一步促进群众健身活动的开展,保障群众参加健身活动的权益。

(一)提高认识,更新理念,形成共识。要进一步提高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必要性、重要性认识,提高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重视程度。要强化大局意识,加强领导,加大投入,统筹规划,共同推进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抓出成效,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和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工作的满意程度。

篇5

一、工作目标

围绕开展“六大工程”,即:一是文明理念塑造工程、二是文明交通倡导工程、三是文明生态共建工程、四是文明服务提升工程、五是爱心文化弘扬工程、六是文明乡风培育工程。按照创建目标任务要求,设计工作载体,进一步营造创建氛围,全面加快,扎实推进“六大工程”落实,全力确保创建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工作计划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下旬)

1、制订全镇市民素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并做好实施准备。

2、围绕“文明理念塑造工程、文明交通倡导工程、文明生态共建工程、文明服务提升工程、爱心文化弘扬工程、文明乡风培育工程”的具体要求,召开全镇民素质提升行动专题工作会议,明确工作重点,部署工作任务,落实部门职责,各司其责抓落实。

(二)集中教育阶段(3月中旬-7月30日前)

1、通过实施文明理念塑造工程,开展市民思想道德素质教育活动

——教育重点内容: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在开发区范围内广泛开展道德宣传教育实践活动诚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深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加强科学文化知识的教育普及,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具体工作措施

开展“聚焦文明细节,做文明人”的小贴士、文明小漫画、文明小故事、文明小创意“四小”文明作品征集活动,养成文明细节的良好的行为;开展“告别不文明的行为”系列活动。通过开展诚信教育、倡导文明、弘扬传统文化等,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科学、尊重文化、尊重品德”的新风尚。在中小学生中,培育小市民的文明意识,形成“诚实守信为荣、服务他人为乐”的社会新风尚,努力增强外来建设者的主人意识、主体意识,激发他们争创文明、共建和谐的激情。(责任部门:镇文化站、镇中心初中)

2、积极实施文明交通倡导工程:开展“文明交通,从我做起”活动,大力倡导“文明走路、文明行车、文明乘车”的良好习惯,养成市民文明的交通行为。

——教育重点内容。以“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以市民基本礼仪、城市公共礼仪、行业特色礼仪为重要内容,以机关干部、学校师生、社区居民、服务窗口为重点,广泛开展公民礼仪规范和文明创建知识教育培训。

具体工作措施:

开展“文明出行、方便你我”系列教育活动。以营造文明有序和谐的镇区交通环境为目标,以加强镇区交通管理和增强市民文明交通意识为重点,深化文明交通主题活动,规范全体市民的交通行为,提升城市交通文明程度,改善城市交通状况,缓解市民“出行难”问题。

以广播、电视等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广泛开展“车让人,让出一份文明;人让车,让出一份安全;车让车,让出一份秩序;人让人,让出一份和谐”等文明交通“四让”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文明行走”、“按章驾驶”、“规范停车”等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文明行车、文明走路、文明乘车”的良好风尚。广泛开展礼仪展示和礼仪宣讲。结合“和谐邻里节”,扎实开展“文明在社区、文明在楼道、文明在邻里”活动,引导广大居民文明居住、文明待人、文明停放。

(由镇城管牵头,关工委、交巡警中队配合实施)

3、大力开展文明生态共建工程:积极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开展“保护环境,创建绿色家园”的活动,积极投身到新农村建设的行列。开展市民文明志愿服务活动。(责任单位:团委、各中小学、各社区)

4、开展文明服务提升工程:深化“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以诚信建设为重点,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充分发挥行业商会的作用,增强行业管理、强化行业自律。(责任单位:工商所、卫生监督所)

5、开展爱心文化弘扬工程:强化典型引路,组织爱心大使、爱心团队评选活动;深化“双帮”、“希望工程”、“志愿者行动”、金秋助学、圆梦行动、“春雷计划”、“1+1抚孤助学”、“关爱女孩行动工程”、“亲情牵手”零距离服务、结对助残、“爱心献功臣,一助一帮扶”、帮扶特困职工、义务献血等活动。(责任单位:民政、团委、妇联)

6、开展文明乡风培育工程: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大讨论活动,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开拓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思路,修订村规民约、文明户创建活动评选的条件和规则,树立典型,推广典型,宣传典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全面提升群众的文明素质。(责任单位:镇、村两级干部)

(三)巩固提高阶段(8月-12月)

1、巩固提高集中教育阶段成果。

2、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整改问题。

3、根据上级相关意见和具体要求,查找薄弱环节,完善提升工作,确保达到文明创建的目标任务。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抓落实。全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文明城镇创建工作,把市民素质提升行动作为人文环境组创建工作的重要载体和抓手,按照“六大工程”的总体部署,认真抓好落实,推进活动开。同时,要认真对照文明城镇创建测评体系任务要求,逐条抓好落实,确保创建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篇6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先行先试,加快转变、民生优先、党建科学”,切实把保障和改革民生放在优先位置,抓紧落实与人民群众生活最密切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文化、强农惠农、便民生活、和谐平安、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等七个方面的实事,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全力以赴、务求实效,争取在年底前建成,不断推动民生的改善和提高,让全区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目标任务

(一)就业和社会保障

牵头部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计生局、区教育局、区残联、区妇联

1.妇女、残疾人、计生家庭创业就业培训(责任单位: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计生局、区妇联、区残联)

目标任务:年对妇女、残疾人、计生家庭开展20人创业致富工作培训和100名职业技能培训。其中:配合农村富余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每期安排妇女、残疾人、计生家庭就业培训20名;委托区定点职业培训学校开设两期妇女、残疾人、计生家庭创业培训。

2.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责任单位: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目标任务:年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申报第三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单位,年10月份起对全区60周岁以上的农村老人发放基础养老金,并组织16~59周岁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村居民参保缴费。预计投入资金2693.42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1502.85万元,市级拨款438.49万元,区级配套752.08万元。

3.农村敬老院(责任单位:东峤镇人民政府、南日镇人民政府、区民政局)

目标任务:待省民政厅审批后再进一步分解细化。

4、特殊教育提升:(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目标任务: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1幢三层教学楼,建筑面积1200㎡,投入资金142万元,月6月竣工,9月验收。

5.“光明行动”、残疾人托养、残疾儿童康复项目(责任单位:区残联)

目标任务:(1)“光明行动”: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使其重见光明。(2)残疾人托养:采取居家托养、在福乐家园托养等方式,对符合条件、有托养需求的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训练、精神慰藉、娱乐和简单劳动技能训练等服务。(3)残疾儿童康复项目:采取在定点康复医疗机构集中训练的方式,为20名残疾儿童补助康复训练经费20万元。

(二)医疗卫生

牵头部门:区卫生局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计生局

1.三级医疗机构建设(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目标任务:(1)区医院外科卫技大楼工程:新建外科卫技大楼。总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计划投资3660.2万元,计划6月动工,12月份完成土建三层。(2)笏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工程:建一座综合门诊楼,总建筑面积约5812平方米,完成征地、图纸设计等前期工作,年底全部完工;(3)东峤卫生院病房楼工程:病房楼一幢总建筑面积为2673平方米,现已动工,9月份全部完工;(4)南日、东庄卫生院危房改建工程:完成项目立项、图纸设计等前期工作,9月份全部完工。(5)区疾控中心综合楼工程: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总投资500万元,年进行项目筹备工作。

2.10项公共卫生免费服务(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目标任务:待市卫生局具体任务指标下达后,再进一步分解细化。

3.农村孕妇、城市低保孕妇免费产前筛查诊断(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目标任务:为农村孕妇、城市低保孕妇免费产前筛查诊断。(1)产前筛查:以血清生化三联筛查评估15-20周孕妇唐氏综合症(先天愚型)及神经管缺陷(无脑儿、脑膨出、脊柱裂等)的风险值;同时对18-24周孕妇进行产前超声筛查。(2)产前诊断:对血清筛查高风险的孕妇进行介入性产前诊断;对神经管缺陷高风险及产前超声筛查异常的孕妇进行彩色超声产前诊断确认。根据诊断结果给予医学指导,随访至分娩。

4.城乡低保等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目标任务:年完成城乡低保等困难群众医疗救助金160万元的发放。救助对象:我区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三无”人员、重度残疾人等困难家庭的群众。

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统筹补偿(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目标任务:年完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统筹补偿资金265万元的发放。补偿标准:(1)对年符合住院大病统筹补充补偿对象的人员,住院补偿费用保障年度内累计达到封顶线6万元的,剩余可补偿费用部分,再按在市内就医75%、在市外就医65%的比例给予补偿,封顶线为23万元;(2)年住院补偿费用保障年度内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封顶线6万元以下的,剩余可补偿费用部分,再按在市内就医45%、在市外就医35%的比例给予补偿;3、符合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含白血病)、重症尿毒症透析、系统性红斑狼疮、器官移植抗排异反应治疗、慢性心功能不全、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苯丙酮尿症等8种的年门诊补偿费达到封顶线3万元,其以上的可补偿费用部分,再按70%的比例给予补偿,封顶线为10万。

6.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责任单位:区计生局;协办单位:区卫生局)

目标任务:对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夫妇,包括流动人口计划怀孕的夫妇提供健康教育、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其中医学检查内容有14项,包括实验室检查9项,病毒筛查4项,影像检查1项等项目免费产前筛查。每对夫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经费结算标准为240元。开展免费检查的定点服务机构按例定期向当地财政部门结算,其中:省级财政(含中央)负担80%,市、县(区)财政负担20%。

(三)教育文化

牵头部门:区教育局、区文体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教育局、区文体局、区妇联

1.校安工程(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教育局)

目标任务:年全区规划新建中小学校舍66幢,面积9.12万平方米,规划总投资10035万元,年7月前全部开工。2009-年已开工建设的项目要求在今年全面竣工投入使用。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目标任务:普通高中助学金:城乡低保家庭普通高中学生发放标准每生每年2500元;一般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补助1200元。受资助学生数控制在校生数的10%之内。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目标任务: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工作的通知》(教[2009]27号),使流动人口子女100%接受义务教育并基本上做到就近入学。

4.幼儿园发展(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教育局)

目标任务:全区新建、改扩建幼儿园8所。

5.中职免费教育(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目标任务:严格执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中职学校年秋季入学新生免学费工作的通知》(财教[]15号)文件规定。年春季继续对在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收学费;从年秋季起对中等职业学校注册学籍的一年级学生(包括非全日制学生)全部免收学费。二、三年级的涉农专业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继续免除学费。补助资金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标准全日制学生每生每学年为2100元,非全日制学生每生每学年为1000元;涉农专业学生补助标准每生每学年为2600元。

6.十中宿舍楼及配套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目标任务:学生宿舍楼规划建筑面积6500㎡,六层框架结构,预计总投资1100万元。400米标准化田径场塑胶跑道建设,预计总投资400万元。

7.区图书馆(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目标任务:建设面积5000㎡,预计总投资1000万元。

8.东庄职业中专一期工程(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目标任务:新建教学楼1幢,建筑面积7628㎡,预计总投资1000万元。

9.区实验小学科技楼建设(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目标任务:建设面积3800㎡,预计总投资500万元。

10.农村书屋(责任单位:区文体局)

目标任务:全区新建农家书屋16家、改建17家,共投入资金66万元。

11.乡镇综合文化站(责任单位:区文体局)

目标任务:年内完成镇2家文化站施工建设,拟报笏石、镇文化站建设2家。

12、区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

目标任务:用地6亩,新建三层框架结构的综合楼一幢,建筑面积1800㎡及篮球场2个,小型足球场1个。

(四)强农惠农

牵头部门:区委农办

责任单位:区林办、区农业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建设局、区民政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森林综合保险(责任单位:区林办)

目标任务:协同保险公司开展保险动员和宣传工作。

2.水稻种植保险(责任单位:区农业局)

目标任务:做好水稻种植保险工作,按水稻季别开展保险。

3.渔船保险、渔工责任险(责任单位:区海洋与渔业局)

目标任务:根据去年我区小型渔船检验数据统计,结合我区未参加检验、毁损、卖出以及报废拆解(含检验不合格)渔船数目,今年预计总预算257.4326万元。

4.城乡绿化(绿色村庄)(责任单位:区农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目标任务:计划今年造林绿化11995亩,其中宜林荒山造林8750亩,非规划林地造林3245亩,重点抓好中央及省级预算内投资沿海防护林3310亩的造林绿化;创建绿色村庄16个。

5.家园清洁行动(责任单位:区建设局)

目标任务:新增设地埋式垃圾池35个;力争每1千人配备1个保洁员;争取3月底前新建的三个垃圾压缩站及两个垃圾转运站应投入使用。年内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达87%以上,做到各村镇垃圾日清日运。

6.村村通客车(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目标任务:年底全区行政村通客车率达100%。

7.新饮水安全工程(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目标任务:海岛村跨海供水工程,总投资6129万元,年计划投资4529万元,6月份完成埭头黄瓜、筶杯及南日4个海岛陆地段建设任务;10月份前完成6个海岛跨海段建设任务并实现通水。

8.造福工程(责任单位:区委农办)

目标任务:力争在年初将我区东庄镇村“整体搬迁工程”列入全省“造福工程”项目并报省政府批准。

9.实用技术远程培训(责任单位:区委农办)

目标任务:完成全年12个月培训任务。

(五)便民生活

牵头部门:区经贸局

责任单位:区经贸局、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农业局、区工商局、市质监局直属分局、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供销社、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

1.城乡便民商业网点建设(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供销社)

目标任务:(1)全区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38个。

(2)支持集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1个。(3)推动零售企业以连锁经营等方式发展社区便利店、杂货店10个。总投入资金115多万元。

2.菜篮子基地(责任单位:区经贸局)

目标任务:

建设1个蔬菜基地、3个生猪基地

(六)和谐平安

牵头部门:区综治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民政局、区地震局、公安分局、区防汛办等。

1.救灾避险点(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地震办、区民政局、区防汛办)

目标任务:至年底前,全区要建成区镇村三级避灾点182个,其中区级4个、乡镇级24个、村级154个。

2.平安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综治委各成员单位)

目标任务:一是在系列平安创建活动中,建立健全行业平安创建工作标准和考评体系,使全区90%以上家庭、学校、企业、道路、医院、市场、文化市场、边界、海域等分别达到系列平安标准和要求,创建覆盖率达100%,且争取年内创建1-2家能在全市叫得响的“品牌”;二是坚持整体协同,全面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调解率要求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要求达到96%以上;三是全面提升社会治安打防控工作能力,规范推进乡镇综治维稳中心、维稳“五支队伍”基层综治组织网络建设,有效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四是加大综治宣传力度,落实综治责任制,不断提高党委政府重视率、平安建设知晓率和治安巡逻率,使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保持在95%以上并持续提升;五是更新、续租治安视频探头,具体方案在研讨之中。

(七)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等

牵头部门:区建设局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下属单位

棚户区改造(责任单位: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目标任务:笏石后井片区改造项目,用地面积约150亩,拆迁面积约7.8万m2,拆迁户数约165户,计划年年初完成签约、6月份安置房动工建设,计划总投资10000万元,年内完成投资5000万元。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保障。做好民生工程战役,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牵头单位要从全局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做好民生工程作为今年重要工作,加大力度,切实把民生工程抓实抓好。为保障工作的顺利推进,区政府成立由副区长陈芳林兼任民生工程建设战役分指挥长,区直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牵头部门要设立相应的民生工程协调小组,负责推动有关工作的落实。

(二)落实责任保障。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部门的作用,组织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协调各责任单位与配合单位确保完成民生工程各项任务。区直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把民生工作纳入重点工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精心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计划,层层分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三)建设资金保障。项目建设,资金是关键。区直各相关单位要加大对上争取资金力度,力争尽可能多的省级以上资金补助,及时落实下拨各项补助资金。要研究制定相应的措施,积极鼓励多元化投入,引导、动员社会资金参与民生工程建设。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项目牵头单位务必按规定时间(每月25日)将民生工程战役实施情况报送分指挥部办公室,由民生工程战役分指挥部办公室统一汇总报送区府办。各项目牵头单位对当月开工、竣工项目及其它需要反映的相关情况于每月13日报;每月25日报送当月投资、开工、竣工、前期突破及其它需要反映相关情况。

要认真做好信息和简报编制工作,总结实施民生工程战役的好经验好做法,报道挂钩领导工作动态和项目攻坚情况,并及时报送分指挥部办公室,便于及时总结推广和编写简报。

篇7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为了确保禁毒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局党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了禁毒工作的有关事项,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王德华同志为组长,陈银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局禁毒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王德华同志为禁毒工作第一责任人,陈银同志主抓禁毒工作。局禁毒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制订了局禁毒工作宣传方案,召开了全局干职工大会,教育广大干职工及其家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学习,增强的免疫力,自觉远离,为净化社会空气,增强公民的法制意识,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强化宣传,确保实效

目前,禁毒工作的困难主要还是人们存在着对危险性的认识不够,再加之,一部分人法律意识不强,涉毒现象时有发生,加大禁毒工作的宣传力度,势在必行。今年,我局共出禁毒宣传橱窗1期,悬挂固定标语1幅,张贴禁毒宣传挂画10余张次,在局机关营造了浓厚的禁毒宣传氛围。6月26日,结合抗震救灾各项救助政策的宣传,我局积极参加区禁毒委组织的“禁毒集中宣传活动”,张挂宣传横幅一条,发放宣传资料近1000份,出动活动宣传车15余台次,深入到乡、镇、社区进行禁毒和法制宣传,使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到各城镇、农村、学校、深入人心,达到了预期效果。

三、加大创建力度,建设无毒社区

今年来,我局结合基层政权建设工作,加大了创建无毒社区工作力度,深入各社区以“参与禁毒斗争,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开展了禁毒宣传、防范、对涉毒人员的帮教管理救助等工作。同时按照区委的统一布置,认真开展了创建“无毒乡镇”的对口联系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为紧紧围绕和服务于以禁毒严打整治为主线的禁毒人民战争,坚持“面向全民、突出重点、常抓不懈、注重实效”的方针,以“依法禁毒,构建和谐”为主题,深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坚决遏制蔓延,切实减少危害,按照市禁毒委文件要求,我办事处广泛深入开展了禁毒宣传活动。现将禁毒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宣传月活动

我处党委、政府历来对禁毒宣传工作高度重视,接《通知》后,分管领导迅速组织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开会,及时传达《通知》精神,研究部署宣传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为做好禁毒宣传活动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由综治维稳办牵头,以派出所为主体,司法所和文化站共同协助配合,充分利用会议、板报、标语、街头宣传、入户宣传等形式,在全处范围内紧紧围绕“依法禁毒、构建和谐”主题,深入学习贯彻和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为重点,以全民参与为主线,开展宣传:

1、集中宣传月期间,办事处悬挂禁毒宣传图片、张贴禁毒宣传标语、播放禁毒专题片等开展宣传,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受教育群众约2000人/次。

2、各村、社区、学校、企业出动义务宣传员,共出板报3期、张贴标语10条,组织村党员干部和在校师生观看宣传教育碟片9场次。

3、办事处

妇联、团委按照市里工作安排,组织广大禁毒志愿者深入院落、单位、学校、娱乐场所散发禁毒宣传品,学校还开展了禁毒宣讲比赛和小手拉大手活动。 4、办事处禁毒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到有吸毒人员的村委会,开展调研,对部份吸毒人进行帮教。

三、“6.26”禁毒日宣传活动工作取得成效

“6.26”禁毒日当天,办事处综治办联同安监站,在市中医院门口,制作了15块宣传展板,进行知识宣传,同时发放了禁毒宣传资料,讲解禁毒知识,对前来咨询的群众给予耐心指点。

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6.26”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调动了全处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禁毒人民战争,对遏制新吸毒人员滋生,落实预防宣传教育、打击违法犯罪,禁种铲毒、禁吸戒毒,强化制止毒化学物品、品和管理等工作目标任务营造了良好的禁毒工作环境。通过广泛宣传,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防毒、禁毒的意识,全处范围内营造了“珍惜生命、远离”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今年6月26日是第26个“国际禁毒日”,我们学校根据县局安排,确定6月份为禁毒宣传教育月。学校紧紧围绕“依法禁毒,构建和谐”的活动主题,充分发挥班主任、科任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团委、政教处等职能部门的作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坚决控制进入学校,有效地推进了禁毒工作的顺利开展,为维护我校教育、教学和学校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将有关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为我校禁毒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成立学校禁毒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二)、学校历来都十分重视禁毒宣传工作。今年以来,领导小组多次召集分管此项工作负责人分析会,就禁毒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全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禁毒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制定了《千阳中学禁毒宣传工作三年规划》,对今年的禁毒宣传工作及专项整治活动进行了周密安排和部署,并根据禁毒宣传工作的需要,调整充实了禁毒工作领导小组,重新分工,各负其责又密切合作,使我校禁毒宣传工作的开展做到了统筹兼顾、责任明确。同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增大投入,进一步加强禁毒队伍建设,使各项禁毒宣传工作顺利开展。

二、深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和“平安奥运”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校园环境。

我们学校按照防范、教育有机结合的要求,充分发动师生参与禁毒宣传活动,重点加强了对青少年学生的防毒、拒毒预防教育和《禁毒法》的学习,以及禁毒与“平安奥运”“和谐社会”密切关系的认识。“6。3”纪念日、“6。26”国际禁毒日,学校特意举行晨会,宣传呼吁全校师生提高思想警惕,追求健康向上的生活习惯,自觉远离,拒绝,坚决同犯罪作斗争。通过师生的共同努力,学校的禁毒宣传工作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图像、有黑板报、有专题展览,形式多样,声势浩大,真正做到师生人人皆知,使广大师生充分认识到的危害性和禁毒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同时,开展迎奥运征文,进行奥运年我们该做些什么探讨,要求学生从改掉不良嗜好(如吸烟、喝酒等)做起,加强自我教育和管理,远离,拒绝不良嗜好,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

三、形式多样、活动丰富,不断增强学生防毒拒毒的自觉性。

禁毒关键在于预防,预防关键在于教育。青少年学生之所以成为最易受到侵害的“高危人群”,其主要的原因是缺乏对危害的认识,缺乏对危害性的了解,往往受到环境的影响,被居心不良者误导而走上不归路。我们针对高中学生的心理、生理和认知特点,切实做到超前预防,让学生“识毒、明毒、拒毒”。

1、坚持“一纳入”。始终坚持把禁毒宣传教育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中,通过开展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演讲以及组织黑板报、广播对师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

2、做到“两个结合”。始终坚持把禁毒宣传教育与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相结合,与学校法制教育和培养青少年学生树立社会主义观念相结合,做到预防教育工作常抓不懈,使广大师生了解新型基本常识及其严重危害,自觉抵制引诱,绝不参与涉毒活动。

3、进行“三方联动”。我校充分发挥家庭、社会、学校的合力。与城关派出所联动,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聘请法制副校长到学校做报告,以案例分析的形式让学生了解的危害;与学校心理健康辅导老师联动,以“珍爱生命,远离”为主题,引导学生阅读相关书籍、观看图片、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吸毒人员的现状,分析吸毒对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影响,讨论分析吸毒者的原因及其危害性,增强禁毒、拒毒意识;与家长联动,进行禁毒宣传和教育,学校通过家长会给家长们作禁毒知识的专题讲座,分析禁毒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呼呼家长从自己做起珍爱生命,远离。让学生通过家庭和居住地内化禁毒、宣传知识教育,辐射到家

庭和亲戚朋友,自觉增强禁毒意识。通过三联动宣传教育,形成了三位一体的宣传教育模式,产生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4、实行“四鼓励”。坚持鼓励学生就学习的禁毒知识和团队体验活动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及小论文,并组织开展评奖活动,激励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推动学校禁毒教育和宣传的实施。坚持鼓励教师撰写禁毒教育工作总结或经验材料,并进行交流。坚持鼓励学生通过各种途径收集资料,并自主设计、排版,完成后学校组织评比,并对优秀板报组织学习和观摩。坚持鼓励教师带着课题开展预防教育,推动学校禁毒教育的科研化发展。

5、开展“五个一”。一是上好一堂禁毒宣传教育课。要求在不同年级,利用班会课上一堂禁毒宣传教育课。各班主任都能积极通过上网或看书查找资料,认真备课,以生动形象的语言进行授课,切实让学生了解的危害、禁毒的形势和国家有关禁毒法律法规。学校政教处对上课的教案进行了认真检查。二是组织观看一部禁毒宣传教育影(视)片。各班组织师生观看“拒绝,关爱未来”专题宣传教育片和禁毒专题片,让师生们更深刻地认识到禁毒的重要性和当前形势的严峻性。三是学习一部法律,认真组织学生学习《禁毒法》,让学生切实掌握知识和国家对禁毒的法律法规,学校并就有关知识对学生组织了禁毒知识测试。四是组织一次禁毒与奥运征文比赛,由校团委和政教处组织,各班团支部具体实施,在学生中宣传和动员,根据自己学习的禁毒知识和活动体验,撰写有关禁毒方面的小论文,并进行颁奖,提高了学生学习禁毒知识的积极性和自主性。五是组织一次禁毒宣传板报评比。通过学生自己设计黑板报,对优秀板报进行评比,使学生在创作过程中加强学习,了解形势,增强抵制的意识和能力。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的打算

篇8

一、完善组织体系,建立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队伍

(一)成立大连普湾新区(普兰店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区管委会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林乐毅担任;副组长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王国文,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文君担任;市综治办、区(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区土地房屋局、市国土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人社局、市人口计生局等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街道、乡镇及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落实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领导小组下设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文君兼任。

(二)区分层次,成立各级管理服务站。在流动人口、出租房比较集中的区域,依托街道(乡镇)综治维稳中心设立街道(乡镇)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中心。在社区(村)成立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站,与社区综治管理服务站合署办公,建立由社区综治管理服务站站长为第一责任人、社区民警为直接责任人、综治专管员具体负责实施、辖区单位协作配合联动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机制。省市属企业及规模较大的民营、私营、独资企业依托综治组织机构或安全保卫组织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站),做好本单位外来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在经济欠发达,流动人口出租房较少的乡镇,在乡镇综治办设立兼职流动人口出租房管理员,并根据辖区流动人口出租房分布情况,在社区(村)适当配备兼职流动人口出租房管理人员,形成区(市)、街道(乡镇)、社区(村)和企事业单位、社会经济组织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网络。

(三)建立专管员队伍。按照《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大政办〔2011〕133号文件)的统一部署和公安部关于人均服务管理500个流动人口的标准要求,我区(市)需在丰荣街道、太平街道、铁西街道、三十里堡街道、石河街道、开发区、炮台街道、复州湾街道、杨树房街道、皮口街道、城子坦街道等流动人口、出租房比较集中的地区建立起相应的服务管理专门队伍。在社区按照规定标准配备综治专管员重点负责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工作,综治专管员人员招聘和配备由街道(乡镇)综治办负责。其他乡镇可在乡镇综治部门设置一名兼职管理员,统一协调各行政村及企事业单位的相关工作,并视各辖区流动人口出租房的数量分布情况,在流动人口较集中的行政村适当配备一定数量管理员。人员及经费由各街道(乡镇)协调自筹解决。

(四)落实专管员职责。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员以街道(乡镇)为基本管理单元,以社区(村)为工作平台,切实承担起五项工作职责。一是负责流动人口登记、管理、注销等信息采集工作,建立综合信息平台,代办居住证;二是负责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税收收缴,协助查处违规租赁和违规中介,签订治安管理责任书;三是排查出租房屋治安、消防隐患,掌控治安重点人,协助公安机关搞好治安管理及安全防范;四是开展政策法规、文明守法和安全常识宣传教育;五是协助搞好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综合服务管理。同时,赋予专管员协助社区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劳动争议调解和特殊群体服务救助、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和社区戒毒等工作职责。

二、建立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的组织领导,将其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加强领导,统筹各方,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强化保障,形成合力。

各相关职能部门将其行政职权内的有关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具体管理工作,委托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部门来完成,并按职责要求加强业务指导与工作考核,整合社会服务管理资源,发挥整体优势,切实形成“党政领导、综治牵头、公安为主、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市综治办:为牵头部门,负责全区(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工作研判、督查指导和考评奖惩,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完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并组织抓好落实。

公安部门: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治安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对流动人口管理以及出租房屋的治安、消防管理,与出租房主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会同有关部门对重要场所、部门和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清理整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时期、重点区域流动人口的教育引导疏导工作,依法打击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侵犯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行为。配合民政部门开展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同时做好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相关业务的培训,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参与研究制定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的有关政策。配合教育、卫生等部门编制包括相关设施在内的建设规划。

国土房屋部门:负责房屋租赁的登记管理。完善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范房地产中介的管理,协助查处违规中介机构及违法行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为流动人口从事个体经营活动提供工商注册登记、年检验照方面的服务,在职责范围内加强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教育,依法查处利用出租房屋从事无照经营、制假售假等违法经营活动,保护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中存在的非法传销活动。

税务部门:负责落实税收政策法规,搞好房屋租赁税收征管工作,惩处偷税、漏税、抗税行为。

财政部门:负责按规定保障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所需必要经费,负责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中有关财政政策执行、经费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

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协调对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矛盾纠纷调解和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法律援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中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人社部门:负责为流动人口提供社会保险、就业、职能技能培训和鉴定等方面的服务。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中介机构、劳动力市场的管理,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积极协调并妥善解决拖欠工资和劳动合同争议等问题,查处侵害流动人口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行为。负责流动人才的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进和指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城建(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依法处罚违法违规房屋租赁行为和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

人口计生部门:负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重点在计划生育技术、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生育关怀和宣传教育等服务方面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并逐步扩大服务的范围和领域。

教育部门:负责按规定将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全市教育发展规划,指导和督促中小学校做好接受流动人口子女就学和教育教学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解决好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经费投入、规划建设等相关保障问题。对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情况进行统计。

规划、民政、卫生、文广、安监、质监、宣传、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水务、供电、燃气、电信以及房屋出租单位、旅店、中介、物业等行业机构,较大集中用工企业单位、建筑工地要充分发挥职责作用,主动做好服务管理工作。

三、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综合信息网

在各级公安机关内部设置的派出所警综平台录入各类人口基础信息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拓展、延伸和完善功能齐全的政府公共服务外网,建立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搭建全区(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综合信息平台,实现职能部门信息共享。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部门要以社区(村)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站为信息终端,通过管理员采集录入相关信息。流动人口集中用工企业单位、建筑工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以及大型公寓楼、写字间要依托综治机构设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员),指定专人负责信息采集和传报。各职能部门及涉及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信息的单位要及时上传、更新相关服务管理政策、规定等工作信息,畅通信息渠道。

信息采集录入工作要结合推行《大连市居住证暂行办法》,落实“一证式”管理要求,明确租住房屋、就业、就医、入学必须出示居住证,出租房屋、用工、救治、救助必须验明居住证,实现“人房、人岗、人证”信息对应和“以房管人”、“以业管人”与“以证管人”的有机统一。区(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部门要牵头建立完善集治安、就业、就学、培训、维权、计生、卫生、服务管理以及房屋租赁备案、居住证办理、税费征管、人口分类管理等功能为一体的全区(市)综合性动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平台,为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及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科学数据和实际工作情况。

四、建立起服务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一)建立相关政策法规制度。修订完善房屋租赁管理、出租房屋税费征管相关政策规定,规范管理部门行政职能,强化“以房管人、房户合一”管理办法,确保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规范运作。

(二)建立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信息申报登记制度。明确流动人口,所有出租或借房单位、个人,房屋租赁中介、物业机构,用工集中的企业单位、管理部门和人员必须到服务管理部门申报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相关信息,协助搞好登记管理。

(三)建立三级经费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区(市)、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财政经费保障机制,保障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相关工作的开展。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纳入流入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确保经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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