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4 15:0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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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市场、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好全县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全力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深入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各类单位的消防责任,防火检查工作要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精神。
二、治理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成立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组织机构:
组长:略;成员:略。
下设两个督导小组:
第一组组长:
第二组组长:
安监、公安、工商、消防、文化、教育等部门各自安排人员参加两个督导小组,督导的各乡镇派出所派一名民警参与检查。
四、治理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积极组织开展自检自查,并按文件要求的治理范围、内容、措施做好贯彻落实。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树立“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思想,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监督,认真安排自检自查,确保防火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依法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检查组应当督促火灾隐患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方案和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并根据单位的需要为其提供技术指导。要将火灾隐患及时提请当地政府挂牌督促整改,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依法报请当地政府决定责令停产停业。
(三)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无主管部门的单位,由公安、安监、消防等部门研究确定整改方案和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并负责督办和协调解决。
(四)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应严格落实整改火灾隐患的主体责任,按照规定的期限和要求落实整改措施。由于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整改的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五)坚持依法办事。专项整治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以国家技术规范为标准,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单位和场所,要抓住不放,定责任人、定时限、定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抓好整改。对已下改正通知书和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改正通知书仍未整改的必须采取坚决措施,做到该关的关,该停的停,该处罚的处罚。同时对涉及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审核、验收、开业前检查等工作要进行质量追踪核查。
五、治理范围
(一)人员密集场所:
1.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
2.医院的门诊楼和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
3.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二)易燃易爆单位: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场所。
(三)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建筑和场所。
(四)高层建筑: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以及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
除上述内容外,要加强对本地区火灾形势和火灾特点的研判,根据实际将影响本地区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纳入排查治理范围。
六、治理内容
(一)排查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落实防火措施情况,重点整治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堵塞及违章用火用电问题。针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洗浴、歌舞厅网吧酒吧、居民区和工地民工临时住所、农村粮库村屯等人员密集场所不同情况,检查是否明确落实消防责任人和管理人;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自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是否完好;用火用电是否经过审批,符合安全规定;否开展员工及居民消防教育培训、组织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农村柴草垛是否按规定设置在村屯周边指定地点。
(二)排查石油化工、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车站等单位场所落实防火措施情况,重点整治违章作业、违章储存、违章运输等问题。主要检查是否明确落实消防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工作责任制;否开展员工消防教育培训;否组织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否按要求配置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水源,否进行检查并确保完好;用火用电是否经过审批符合安全规定。
(三)公众聚集场所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医院、托老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灭火系统等不符合现行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应依法责令整改,对逾期不改正的必须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可以并处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学校、幼儿园、托老所、医院存在类似问题的应及时通知教育、卫生等相关部门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及时作出相应处理,责成相关部门组织制定整改计划;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必须切实采取保障其消防安全的措施。
(四)金融证券交易场所主要疏散通道不符合现行技术规定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未设置醒目的消防设施、器材、出口等消防安全标志,擅自拉电气线路、设置炉灶的责令其限期改正。
七、治理措施
(一)对不符合规范及相关规定无法进行整改的要依法停止使用
(二)凡专项整治中发现或新发现应补办消防审核、验收或开业前检查等手续而未及时补办的要坚决依法责令整改
(三)凡采用易燃、可燃或燃烧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材料进行装修的要责令停业整改;窗帘、沙发外套、幕帘及其他装饰物的燃烧性能达不到难燃(B1级)要求的要限期予以更换
(四)安全疏散通道、出口的数量、形式、设置部位不能满足规范要求,责令停业整改;通道不畅通、设置栅栏或人为封堵、锁闭的要责令立即予以拆除
(五)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未按规定设置的责令限期改正
(六)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灭火器材的或已配置但型号不对的要配足、配齐或及时更换
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时间:年3月10日至年3月31日。
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要点:
这次事故隐患大排查的工作要点是:
1、商场集贸市场、医院、宾馆、网吧、车站、学校、宗教等公共聚集场所方面的隐患;
2、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全方面的隐患;
3、非煤矿山、石英开采全方面的隐患;
4、道路交通全方面的隐患;
5、建筑施工、拆迁、装修改造工程全方面的隐患;
6、加油站点、液化气充装站点、烟花爆竹储存和经营单位全方面的隐患;
7、锅炉压力容器和其它特种设备全方面的隐患;
8、木材加工、石英制品加工企业存在的全隐患;
9、拼装车辆方面的隐患;
10、其他方面的隐患。
三、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方法和步骤
(一)事故隐患排查的方法
这次事故隐患排查是一次全面性的大排查,事故隐患的排查工作以各单位自查为主,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在突出重点的基础上,扎实细致地做好工作,确保隐患排查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1、横向到边。这次事故隐患大排查,不仅要查到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而且要查到所有部门、私营企业、工厂、医院、学校、个体工商户、车站,所有部门和单位无一例外。不但要查硬件方面存在的隐患,同时还要排查软件方面存在的隐患。硬件方面要查设施、设备存在的隐患,软件方面要查职责、制度建设、教育培训、技术技能等方面的隐患,确保排查做到横向到边。
2、纵向到底。各行政村要查到辖区内所有的农户和所有角落;各部门要排查到负责管理的每一个企事业单位;企业要排查到每一个生产环节、每一个生产岗位。重点排查全管理上是否存在事故隐患,生产设施设备,生产现场是否存在事故隐患,职工全技能培训方面是否存在无证上岗现象。
(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步骤。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排查和登记,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研究事故排查工作方案,成立排查工作组,全面排查本村、本单位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隐患。排查工作要检查到每一个生产环节、每一个生产岗位、每一个生产工人、每一台设备设施、每一辆交通工具,特别要对涉及本单位生产过程中硬件方面存在的隐患实施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要造册登记,经本单位全生产领导小组及相关技术人员初步认定,并落实隐患监控和整改措施。
第二阶段:报告和评估认定各生产经营单位对由本单位登记建档和初步认定,属较大以上的事故隐患,按条块结合原则,于年3月20日前上报镇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和监部门备案。各企业隐患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后,上报镇监所备案;无行业主管部门的生产经营单位、受双重领导的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全隐患须同时报镇监所备案;有行业主管部门的生产经营单位隐患直接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对经评估分级确认为较大以上的事故隐患,各隐患责任单位在落实监控和整改措施的同时,必须制定该事故隐患的专项应急预案,备足应急物资和设施,成立救援队伍。
四、事故隐患的整改
事故隐患排查出来后,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强化对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确保一般事故隐患的整改率、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根治率达到100%。
隐患整改实行分级管理。一般事故隐患的整改由隐患单位全面负责;较大以上的事故隐患要落实企业全面负责,部门分级监管,政府协调领导的整改责任体系,县监局将对较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进行督察。
监所要督促存在较大以上事故隐患的单位成立由法定代表人为组长的隐患管理小组,及时编制较大、重大、特大事故隐患报告书。报告书的内容包括:事故隐患单位、类别、等级、影响范围、监控和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时限和目标等。要切实做到隐患整改的计划落实、方案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应急预案和救援体系落实。
各有关职能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监督、指导、协助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较大以上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督查工作。市府办副主任莫志梁任组长,市贸易粮食局局长宋向阳、市*局副局长钟要勇任副组长,市建设局副局长华利波、市工商分局副局长*、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范鹏华、市供销联社副主任陈仕宝、市场管理中心主任陈福根、市*局消防大队大队长冯建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局消防大队,由冯建丰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治理范围及重点
此次专项治理的范围为容纳顾客人数50人以上的室内、室外、地上商场和市场(含集贸市场)。治理的重点包括:
(一)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和改变建筑用途,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者经审核、验收不合格擅自施工、使用的。
(二)因违章搭建将几个独立的商场、市场连在一起的;商场、市场周边搭建棚、房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疏散通道从事经营的。
(三)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部位设置栅栏或采取其他形式锁闭、封堵的。
(四)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的;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的;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在商场、市场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和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被遮挡或被挪作他用;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五)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不符合要求;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擅自扩大和改变防火分区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在商场、市场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六)建筑室内装修材料不符合防火要求,电气线路未按规定敷设,使用电气设备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七)商住楼中商业营业部分与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的,或住宅与商业营业用房之间的隔墙和楼板的耐火极限达不到要求的。
(八)室内外消防给水、消防车道、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分隔等不符合消防要求的。
三、工作职责
贸易粮食部门要对全市商场、市场数量、基本情况以及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排摸,并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职责,做好商场、市场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市供销联社要加强所属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工商部门要加大对无证无照商场、市场查处力度。对商场、市场周边的市政消火栓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规划、建设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增建市政消火栓或改造市政给水管网,确保消防用水;对现阶段确有困难无法保证消防用水的,要利用附近天然水源设置取水设施。对搭建违章建筑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的,城管部门要责令拆除违章建筑。安全监管部门要对专项治理工作,特别是涉及多方面的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进行协调和监督。*部门要严格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对存在火灾隐患,经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或在商场、市场内违章使用明火作业的,要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消防部门对缺乏消防水源的单位,要责令其增建消防水池;对应当依法实施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要立即书面报请市政府决定;对逾期不履行消防行政处罚决定的,要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于检查中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市场,要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加强监管。各镇(街道、开发区)要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范围,严格对照市场消防安全标准,做好本区域内集贸市场、商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着力消除安全隐患。
专项治理工作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商场、市场管理单位必须依法履行自身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商场、市场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对其所属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依法实施监督。社会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治理的内容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能够立即改正的,必须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在整改期间采取保障安全的措施;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要自行停业整改危险部位(区域);对安全出口疏散门必须上锁的,应改锁具为消防推闩。
四、工作步骤及要求
要严格按照上级明确的范围、重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专项治理共分组织部署、自查整改、集中治理和检查验收等四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部署阶段(8月10日前)。要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在对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状况进行摸底分析的基础上,针对突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订专项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和要求。要组织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治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的会议,明确职责,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专项治理的内容和要求,积极营造良好的治理氛围。同时,落实一家商场或市场作为试点,规范消防整治的内容。
(二)自查整改阶段(8月10日—20日)。要按照这次专项治理的范围、内容、要求和整改的时限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部第61号令等法律法规、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组织相关治理单位负责人参观试点单位,按照试点单位模式并参照整改标准,进行自查自改,市贸易粮食局、供销联社和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对所属商场、市场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相关治理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方案》(安委字〔20*〕2号)的要求,对商场、市场消防安全未作出承诺或承诺书不实的,重新作出承诺,积极整改,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商贸流通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确保生产安全、稳定,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理念,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深入剖析商贸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查找薄弱环节,强化整改措施,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集中排查和治理,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商贸流通行业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整治重点
1、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保机构设置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规定执行情况;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情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演练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商场、超市是否进行消防验收;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及防火卷帘门周边(特别是地下商场、超市和市场安全出口)保持畅通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
5、集生产、加工、销售、储存等为一体的“多合一”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6、变配电室、电气设备及电源线路的使用管理维护情况;
7、安全指示标志的设置和连续性情况;
8、应急照明配备数量及完好情况;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
9.商场、市场出租餐饮场所的气、火、电“三源”使用管理及排油烟管道清理情况;用火、用电、用气是否安全,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10.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等。
三、整治分工及时间
(一)整治分工。采取企业自查与检查督导相结合。
1、各商贸流通企业要根据整治的重点,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逐项落实,对能及时整改的马上整改,对一时达不到要求的要明确整改的责任人、明确整改标准和时限,限期整改。
2、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各镇、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对辖区内每个商贸流通企业深入细致地开展安全生产整治大检查,对检查中存有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该关的要关,该停的要停,直到达标符合经营要求。
3、城区内规模以上商场、超市,市商务局会同有关街道办事处、消防、安监等部门进行检查督导整治。
4、财贸系统所属商贸流通企业,由主管部门(商、粮、物、供)负责整治督导。
5、市商务局安全生产网格化内的所属网格单位,由市商务局会同有关街道办事处监管整治。
(二)整治时间:8月3日至8月9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单位、各企业,要深刻认识开展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扎实做好商贸流通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握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结合实际,统筹安排,认真研究制订方案,严密组织开展活动,认真扎实全面地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确保取得实效。各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要亲自过问、亲自参与、亲自指挥;各企业要配备好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要有专门的科室抓安全生产,有专门的队伍做好安全生产,形成人人重视安全生产的氛围。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生产环节、每个工作岗位,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对关系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关键岗位,要配强干部和管理人员,确保有人负责、有得力的人负责、能负得了责。凡单体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超市),必须制订和落实网格化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体系,将经营范围内的每平方米面积、每台设备、每条通道、每部电梯、每个标志的安全生产要求逐一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班组(科室),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
(三)突出重点,切实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各企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深入细致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全员动员、全员参与、全面对本企业进行一次隐患排查整治,要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各项隐患,要认真分析,详细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目标、完成时间,确保隐患及时整治。凡这次排查不认真,经检查发现仍有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或虽然排查出问题但整改不认真、不到位、不及时的,给与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通报批评;如在规定时限内,整改仍不达标的,协调有关部门给与企业停业整改。
为全面落实好各项防汛措施,确保我市安全度汛,5月23日,市长在全市三夏生产暨防汛工作会议上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拉网式大检查。为贯彻落实好王市长的讲话要求,全面做好各级防汛检查工作,确保检查效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单位自查
各镇街、有关部门,要针对各自安全度汛涉及的问题全面进行防汛自查。检查要从防汛责任制、工程措施、抢险预案、队伍料物、防汛值守等方面查找问题。各镇街重点要做好河道未治理段、镇村驻地排水设施、小型河道、塘坝、道路立交桥及民房的排查;城市防汛部门和四个街道要重点对城区道路及立交桥排水设施、排水管网、低洼居民区、地下商场及人防工程进行检查。煤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煤矿生产企业三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因采煤造成的水利工程损毁的整改情况的督导检查。教育部门要会同各镇街对所有学校的备情况进行严格排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分类排队,列出单子,明确责任单位和人员,限期整改。
二、组织开展分部检查
从5月25日开始,各防汛分部要利用一周的时间,针对各自负责的范围,以分部为单位,对涉及的镇街、部门及工矿企业防汛责任制落实、防汛物料及队伍的准备、水利工程及排水设施的维修加固、防汛预案的修订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措施、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并进行整理汇总报市防指。市防指根据检查情况向各镇街、有关单位下达整改指令,各防汛分部要对整改指令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建立整改工作档案,全部整改工作要在6月20日前完成。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6月20日后,各防汛分部市级领导要亲自带队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对整改落实不力的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分工。防汛检查是全面做好防汛工作的一个基础环节,各防汛分部,各镇街、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搞好组织协调,做到检查系统全面。
一、检查时间
2020年3月26日至4月6日。
二、检查范围
全镇范围内所有行业领域、所有已经复工复产或准备复工复产的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
(一)改扩建建筑物、老旧危房以及房屋建筑、铁路、地铁、道路交通设施、水利工程、电力工程等在建施工项目。
(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等行业领域企业。
(三)务工人员返岗包车等长距离班车、“两客一危一重”重点车辆运输企业以及桥梁隧道、急弯陡坡、大长下坡等重点路段。
(四)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学校和幼儿园、养老院、福利机构、商场市场、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人员密集场所。
(五)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六)造纸、食品加工、纺织印染等涉及有机废料处理、焦化、高炉工艺铸造以及市政工程、污水管网、污水处理等行业领域企业有限空间作业。
(七)燃气、民用爆炸物品、油气管道、渔业、农机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和领导带队检查的方式,通过开展全面的大检查大排查,切实排查治理一批安全隐患;复工复产企业执行安全生产“八个必须”要求情况。“八个必须”即:必须加强疫情防控、必须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必须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必须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必须严格危险作业防控、必须加强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必须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企业自查阶段(3月26日-3月29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报自改工作,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定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监控,按照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消除隐患。企业要将排查治理情况及时上报到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二)领导带队检查阶段(3月30日-4月6日)。在企业自查基础上,由镇领导带队督查,镇安办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对各生产经营单位和重点领域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下发整改文书。并将检查情况、治理工作进行具体总结和建立管理台账,及时存档。对被检查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进行分析整理,逐一确定行业领域的重大安全隐患和存在的共性问题,明确隐患现状,研究解决措施。
(三)全面整改阶段(4月7日—4月24日)。各企业单位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计划,明确职责分工,规定完成整改的时间期限,完善与整改工作匹配的保障预案,切实做好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由安全生产评估机构进行危险因素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治理措施,制定专门预案并报镇安监办登记备案,预防事故发生,落实专人对危险源点实施监控。对于危险因素大、监控难度大的隐患,要立即采取停业整改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清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意义,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各单位法定代表人负总责,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责任,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镇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认真组织开展好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确保领导重视、责任明确、要求具体、措施到位。
(二)突出重点,全面治理。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重点,要结合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季节气候特点以及近期各类事故情况,要突出检查涉疫场所、改扩建建筑物、老旧危房建筑施工安全。要突出检查近年事故多发地区、行业领域和高危行业企业。要突出检查复工复产企业“八个必须”要求落实情况。要突出检查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教育培训不到位、无证上岗以及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隐患。对尾矿库、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区域;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同时,要组织各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周密部署,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增强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务求实效,不走过场、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同时,检查要做到“三个结合”。即督查与自查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检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核心,以增强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提高城市用字用语规范化水平为目标,为建设和谐社会和促进我区三个文明建设,全面启动我区语言文字达标评估工作,确保完成市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我区任务。
二、评估范围和内容
1、评估范围:党政机关、教育系统、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为评估的重点领域。市区党政机关、各级各类学校为必查单位,其他部门和行业为抽查单位。公务员、教师、播音员、节目主持人、职业学校的学生、公共服务行业的特定岗位的人员(如广播员、讲解员、导游员、营业员等)为重点检查对象,其他人员为抽查对象。
2、评估的内容:根据《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的规定,有综合管理、普及普通话和社会用字管理三个部分组成。
三、实施步骤
根据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程序,我区城市语言文字迎接评估工作按四个阶段推进:
(一)宣传部署阶段(2012年4月至6月)
1、成立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我区迎评方案。
2、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通过悬挂标语、口号,张贴宣传画,展出宣传板报,设立咨询台、开展演讲比赛等活动进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宣传,使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深入人心。
3、皖西日报·今日、新闻要及时向社会宣传有关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新闻,宣传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重要意义,营造氛围,扩大影响,提高全区人民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
(二)培训和自查阶段(2012年7月至9月)
1、区直各单位依据《区迎接市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任务分解表》(见附件)的安排,对本单位、本系统和社会公共场所开展一次用字用语大检查,并根据自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制定整改措施。7月20日前将自查材料、整改措施、自评报告报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
2、在区语委的组织下,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教育局联合启动对党政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主要行业从业人员和特定岗位人员的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工作;区政务服务中心、区住建局、区工商局、区交通局、区城管局等联合开展社会用字督查和广告用语培训工作。
(三)区内检查整改阶段(2012年9月)
由区语委组织对全区各单位语言文字工作检查并督促整改;对四大重点领域进行重点检查和预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对整改不力、影响全局的,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迎接市级检查阶段(2012年10月)
迎接市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评估小组对我区语言文字工作的检查。
四、职责与要求
区语委负责协调全区有关部门、行业语言文字工作,对全区语言文字工作进行统筹规划,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
(一)区直各单位
区直各单位要加强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做到有专人负责,有经费保障。
(二)重点单位
区教育局积极配合区语委,对重点单位(如机关、街道、区管学校等)的用语用字检查落实。
(三)党政机关
各党政机关负责管理好本单位的语言文字工作,区直机关工委负责检查党政机关的语言文字工作。
(四)公安法检系统
区公安分局、法院、检察院负责本系统、本单位的语言文字工作。
(五)各级各类学校
区属各类学校用语用字情况由区教育局负责检查落实。
(六)新闻媒体
新闻单位用语用字情况由区委宣传部牵头检查落实。
(七)公共场所
汽车站、医院、旅游、商场、酒店、宾馆等公共服务行业的用语用字分别由区交通局、区卫生局、区旅游局、区商务局、区工商局等主管单位负责检查落实。
刚才,Xx局长传达了国务院、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对2009年全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通报。数据表明,我区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但也不能掉以轻心,特别是临近春节,各生产经营单位产销两旺,满负荷运转,人流、物流、车流加快,各种喜庆活动集中,一些商场、公共聚集场所人员密集。因此,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一定要把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各级领导同志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务必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觉,牢固树立人民利益至高无上的理念,把思想认识迅速统一到国务院、省、市的部署和要求上来,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松懈心理和厌战情绪。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亲自带队,亲自督办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本系统、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形势再进行一次认真、全面、深入的分析,明确具体的责任和目标,统一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对于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行业,要分兵把守,确保措施到位。
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根据国务院、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立即在全区组织一次专门的安全生产督促检查活动。检查中要突出重点,特别对安全生产重点行业和领域以及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场所要加强监管。要加大对商场、市场、宾馆、医院、歌舞厅、网吧等人员聚集场所和文化娱乐场所及加油站、液化气站、非煤矿山等单位和部位的安全监管,落实各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杜绝火灾、爆炸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各检查部门要从严从细,逐环节、逐单位认真排查隐患,决不能出现盲区和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限期整改,切实保证整改标准、整改时限、整改资金、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五落实;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要严密监控;对达不到基本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要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
三、加强春节期间的行政和应急值班值宿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做好春节期间的行政和应急值班值宿工作,严格重大安全事件报告制度。特别是春节期间,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得擅离值班岗位,确保24小时全天候值班。要强化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积极做好应急预案启动的各项准备工作,关键时刻要启得动,能管用;要特别做好当前防雪冻灾害的预防工作,防止因雪冻灾害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各类突发事故,要各司其职,迅速处理,及时上报,确保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