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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意见8篇

时间:2023-03-14 15: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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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意见

篇1

一、努力保持投资较快增长

(一)确保完成全年投资目标任务。稳定投资是当前稳定增长的关键。各地、各部门要把握当前项目投资工作的阶段性重点,突出“准”和“快”,紧密跟踪并精确对接国家稳定投资的政策动向,找准选好项目,加快推进“四个一批”(策划储备一批、新开工一批、加快建设一批、投产达产一批)项目工作,确保今年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7万亿元,力争达到1.8万亿元。当前尤其要加大工业投资力度,确保全年完成工业投资6400亿元、技术改造投资突破4000亿元的目标任务。〔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切实抓好项目储备。积极对接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按照“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发展战略需要策划组织一批重大项目,突出抓好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新区建设、藏区跨越式发展、灾区发展振兴以及民生改善等重点领域的项目储备,滚动充实项目储备库。加快前期工作,不断提高项目成熟度,争取更多项目及时上报国家。对已经上报项目,要组织专门力量,跟踪落实,争取尽快获得批复。〔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抓紧新项目开工。继续抓好新项目集中开工,确保每季度新开工一批重大项目。各有关部门要建立新开工项目联动推进机制,提前介入,主动服务,进一步完善并联审批制度,加快项目审核进度,提高审核效率。优化招标工作流程和方式,加快完成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尽快启动一批重大项目。〔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四)加快推进在建续建项目建设。各地、各部门要及时跟踪掌握在建续建项目进展情况,认真梳理和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切实做好要素保障和服务工作,在确保项目质量安全和施工安全的情况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力争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和投资额,促进项目尽早竣工并投入使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五)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鼓励引导民间投资“新36条”实施细则,坚持“非禁即入”原则,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进一步拓展民营经济投资领域和范围。加强民间投资运行情况动态监测,有针对性地调整完善投资政策。加强信息引导,及时向社会公开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市场准入标准、国内外行业动态、投资管理规定等相关信息,加大引导民间投资的工作力度。省直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要不断丰富服务方式,积极主动为民间投资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商务厅、省工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六)抓好民生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十项民生工程”实施,确保年内完成投入1080亿元。加大扶贫攻坚力度,全力争取中央扶贫财政专项资金,加大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大力推进乌蒙山区、秦巴山区、高原藏区、大小凉山彝区等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增加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投资,争取今年用于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达到9亿元。深入实施藏区“三大民生工程”,结合“7+20”对口支区工作,推动“十二五”藏区经济社会发展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增加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确保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总量的70%,年内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28万套以上,建成16万套以上。〔责任单位:省政府督查室、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扶贫移民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坚决扭转工业增速放缓趋势

(七)促进工业经济较快增长。主动防范和化解影响工业发展的困难和问题,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狠抓督查指导和综合协调。积极开拓产品市场,组织搭建产销对接平台和参加各种国内外商品展会,支持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促销活动,抢抓市场订单,扩大市场份额。强化生产要素保障协调,用好特殊时段丰水期富余电量电价政策,积极鼓励符合产业政策、有市场、有订单、有效益的工业企业使用丰水期富余电量。切实遏制工业增速下滑的势头,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州)人民政府〕

(八)积极支持企业发展。狠抓企业扭亏增盈,对于亏损大户以及增亏幅度大的企业,积极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办法。积极引导省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等省内外股权与创业投资企业投向我省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用好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工业技改资金,支持大企业大集团加快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努力做好200户小巨人企业、400户成长型中小企业、700户升规企业培育工作。加快出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的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国家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等各项优惠政策。(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

(九)加快重大产业项目和产业园区建设。从“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发展战略中推动实施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加快建设800余个集中开工工业项目,加快推进省市县三级联合推动投资上亿元的500个重点工业项目,突出抓好279个省政府重大产业项目,继续组织实施100个以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加快推进全省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和地震重灾区省级开发区新设工作,积极支持省级开发区扩区调位,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开发区申报国家级开发区。〔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加强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实施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装备制造、钒钛产业、军民结合和国际科技合作等15个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抓好卫星通信、风力发电机组主控系统等1500项自主创新重点项目。加快培育省级创新型企业和国家级创新型企业,形成创新型示范、试点、培育企业群。加大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培育,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产品。推进成都高新区、绵阳高新区、自贡高新区等国家级高新区建设,推动新设和认定一批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责任单位: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一)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认真落实现行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提高,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提高、营业税税率降低等税收优惠政策。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与更新设备行为依法给予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专用设备投资抵免、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集中开展企业减负专项行动,规范金融机构和中介服务等各类收费行为,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优化企业发展环境。〔责任单位:财政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银监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稳定农业发展形势

(十二)切实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认真落实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严格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切实抓好夏季粮油生产,及时落实生猪收储预案,加大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监管力度,确保粮油、蔬菜、生猪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加快推进全省新增1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现代粮食产业基地、“双低”油菜基地、国家优质商品猪战略保障基地建设,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继续深化粮油高产高效创建活动,加快推进冷链运输和生鲜农产品配送。〔责任单位:农业厅、省畜牧食品局、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三)推动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力度,深入推进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完善农业科技转化推广体系,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规模化应用。深入实施新农村示范片、现代农业千亿示范工程、现代农业示范区和木本油料基地建设,加快推进遂宁、资阳、眉山、内江等地现代畜牧业深化试点和提质扩面,着力抓好广安市整体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积极开展“千斤粮、万元钱”试点。启动实施农业机械化示范县建设工程,开展第二批现代农业、林业产业强县和现代畜牧业重点县的培育工作。〔责任单位:农业厅、科技厅、林业厅、省畜牧食品局、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四)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抓住国家政策调整机遇,加快推进亭子口、小井沟、武引二期灌区、毗河供水一期、白岩滩等43处在建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抓紧实施农村饮水安全、中小河流治理、游牧民定居、退牧还草、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石漠化综合治理、水土保持、高标准农田、机耕便民道建设等重点工程。及时开工建设升钟灌区二期、南江红鱼洞水库、向家坝灌区一期、米易马鞍山水库、兴文新坝水库等一批条件成熟的重点工程。深入开展“十二五”拟建大中型水利工程、已成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六江一干”及其支流治理、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区生态保护与建设等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尽快开工建设。〔责任单位: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四、积极扩大市场消费

(十五)认真执行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积极落实好国家节能家电产品补贴等促进消费的政策,支持自给式太阳能等新能源产品进入公共设施和家庭,加快发展电子商务,促进信息、网络消费。大力实施“336”流通效率提升工程,发挥市场引领生产、流通促进消费的功能。〔责任单位:商务厅、财政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六)加快发展服务业。积极推进西部商贸、物流、金融中心建设,集中力量抓好50个重大服务业项目。启动实施“5+4+1”服务业示范引领工程。尽快认定首批物流重点联系企业,重点扶持一批物流龙头企业。落实《重点文化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加快发展文化旅游、出版发行、影视、演艺娱乐、印刷复制以及动漫游戏、创意设计等重点文化产业,组织实施一批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研究出台促进旅游资源大省向旅游经济强省跨越的政策,召开全省旅游重大项目现场推进会。以稻城亚丁旅游开发项目建设为龙头,加快推进藏区旅游发展。狠抓成都金融机构中心、金融市场中心、金融外包服务中心和金融总部商务区建设,加快推动各类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和准金融机构的健康快速发展,完善全省要素市场体系,探索发展场外交易市场,推动金融创新和新兴金融业发展。着力发展服务外包、软件出口、文化出口等服务贸易,打造服务外包重点园区,塑造“服务”品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科技厅、文化厅、省旅游局、省政府金融办,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七)着力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大创业扶持力度,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开展就业援助,保障城乡居民稳定的收入来源。全面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确保今年底前实现制度全覆盖,提升居民消费意愿。加强市场物价调控,及时监测价格动态,做好重要商品产销衔接和跨区调运,保障市场供应,保持物价水平基本稳定。〔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五、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十八)保持对外贸易较快增长势头。加强重点进出口企业帮扶指导,加大对中小企业国际化市场开拓的政策支持力度,推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信用担保、出口信贷、退税账户和保单质押等组合政策的深入实施。实施“四带动”外贸提升战略,增强外贸发展后劲。大力支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重点做好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功能拓展及双流园区封关验收、绵阳出口加工区扩区等工作。〔责任单位:商务厅、省政府金融办、人行成都分行、银监局、成都海关、省国税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九)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集中力量招大引强、集群承接、沿链引进,突出电子信息、汽车制造、油气化工、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以及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锁定世界500强、国内100强、知名跨国公司、行业领军企业,着力引进重大高端产业项目,带动配套企业跟进。进一步加强与央企的对接合作,争取央企把更多的生产项目、产业基地和研发中心布局在。加强对重大签约项目的全程跟踪和服务,确保第十二届西博会签约项目年末资金到位率达到40%以上。精心组织投资促进活动,全力筹办好第十三届西博会。〔责任单位:省招商引资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商务厅、博览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十)深入实施“走出去”战略。编制“走出去”发展规划,研究出台支持“走出去”的综合性指导文件,尽快建立“走出去”部门协调机制。加强境外投资产业引导,积极支持企业开展境外农业、高新技术、优势制造业和资源性产业投资,带动省内相关产业发展和升级。积极打造“走出去”投资平台,健全“走出去”社会服务体系,完善项目和企业信息库,跟踪推进境外投资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责任单位: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六、着力强化要素保障

(二十一)切实用好政府性资金。积极组织财政收入,确保年初预算任务完成。加强财政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预算资金分配拨付进度,尽快下达年初预算已作安排的省级基本建设资金、工业发展资金和民生工程、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新区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各类发展性资金。加快下达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确保在保障性安居工程、铁路、重点公路、重点大中型水利工程、产业转型等项目实施中尽快发挥作用、见到成效。(责任单位: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二十二)引导货币信贷平稳适度增长。用好用足中央在当前经济形势下的金融支持政策,强化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服务。加强与各家银行总行的沟通协调,争取各总行扩大对我省的信贷额度指标,加快落实已签订的项目贷款合同。各金融机构要准确把握好信贷投放的标准和条件,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条件,但资金周转暂时出现困难的企业的合理资金需求给予支持。综合运用银团贷款、总行直贷、融资租赁、委托贷款等信贷工具,加大对重点在建、续建项目的信贷支持,加大对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尽快制定和完善我省矿权、林权、知识产权等抵押登记政策,盘活企业有效资产,提高企业融资能力。(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人行成都分行、银监局、省发展改革委)

(二十三)进一步加强银政企对接。建立健全重点项目融资信息沟通及协作机制,加大对重点项目资金平衡状况监测和窗口指导,建立和完善对接信息平台。抓好年初全省重点优势企业银企对接会、全省重点项目金融对接会项目信贷合同(协议)的跟踪落实,积极组织开展多层次、多方式、多平台的银政企对接。用好用足中央关于政府融资平台的有关政策,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发挥政府融资平台作用。对于自身收益能够还本付息、项目已建成但未形成经营性现金流的平台,可在原有贷款额度内给予收回再贷支持;对于自身收益能够还本付息、但贷款到期而项目尚未建成的平台,可一次性修订贷款合同,使其贷款期限与项目建成周期匹配;对于自身收益不能还本付息,但通过资产重组、引入战略投资者后现金流能够覆盖贷款本息的平台,也要给予必要的信贷支持。要积极向上争取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将我省符合条件的融资平台贷款作为基础资产参加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政府金融办、人行成都分行、银监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十四)强化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加快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组织体系,稳步推进小企业金融服务向基层延伸。扩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规范发展融资性担保公司,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或参股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发展村镇银行等小型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通过集合票据、集合债券、短期融资券等方式融资。加强财政金融配合,通过定额补助、奖励性补助等方式,支持面向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财政厅、人行成都分行、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十五)积极拓展社会融资。大力推进企业扩大资本市场融资,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IPO和上市再融资、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信托产品等拓展直接融资渠道。大力促进股权与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加强金融创新,推动项目(企业)与信托、租赁、保险资金的合作,积极通过BOT、BT和股份制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项目建设,实现多渠道融资、多渠道投入。〔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财政厅、人行成都分行、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州)人民政府〕

篇2

一、加强领导,健全制度,保证全区教育工作的自评顺利进行

建立健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意义重大,涉及到方方面面。国家、省、市已将督导评估结果作为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及其主要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有关项目立项、专项拨款、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我区成立了由区长担任组长,分管教育工作的区委副书记和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落实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教育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领导,建立相关制度,强化督查,狠抓落实,扎实开展工作,推进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区将结合干部考核工作,对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抓教育工作进行过程性检查督导。区直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及考核要求,有针对性地提出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并进行任务分解,力求责任到人,落实到位,确保顺利通过省、市的督导评估。

二、把握原则,明确要求,切实做好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自评工作

督导评估工作要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和科学性、方向性、激励性的原则,坚持督政和督学相结合,鉴定性评估和发展性评估相结合,经常性督导检查和综合性评估相结合的原则,重在落实责任,推动工作,促进发展。

督导评估程序:(1)区级自评。区级人民政府根据任期内教育工作目标,按照省级督导评估指标,每年进行自我评估,一般在每年三月分前完成区级自评。评估结果报市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及其教育督导机构。自评情况还应抄送同级党委组织部门、人大常委会科教文卫委和政协教科文卫办。(2)市级复查。市人民政府及其教育督导部门每年汇总分析各县(市、区)自评结果,并组织市级教育督导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对县级人民政府每届任期内的教育工作进行复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限期整改的意见。复查工作至少每两年一次,复查结果报省教育厅和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3)省级评估。省人民政府根据市人民政府意见,分期分批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

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按照督导评估的工作原则和程序,认真对照评估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并把自查报告和自评结果于每年二月底报送区教育工作自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对乡镇街道及区直各有关部门自评工作的指导,做到边自评边整改,切实促进工作的提高。

三、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各自作用,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各乡镇(街道)、村要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狠抓落实,努力推动当地教育事业均衡健康协调发展。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积极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率;要维护学校的安全和正常教学秩序,治理校园周边环境,保障学校的校舍、设备、场地和财产不受侵占;要积极筹措经费,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发展;要协助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辖区内的中小学、幼儿园;努力加强薄弱学校建设,维护教育公平,使辖区内所有学校的面貌都得到改善。

区财政部门一要落实三个增长,即切实做到教育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生均教育经费和生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按照省政府确定的定额标准统筹安排生均公用经费,并建立有效的教育经费投入保障与监督机制。一要致力于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的改善,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用于弥补生均公用经费不足和补助危房改造。没有截留、平调、挪用各项教育专款和学杂费。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和教育经费支出结构,增加对义务教育的投入。二要确保中小学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保证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国家公务员的水平。三要对学校危房改造和进一步发展所需的校舍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按时到位。四要对教师的继续教育经费要在教育事业费中专项列支,按要求予以保证。五要设立中小学助学专项资金,重点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落实“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制度,确保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达标。

区教育部门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抓好业务指导,采取有效措施,协助解决实际问题;要严格中小学编制管理,认真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全面推行教师聘任制、校长负责制、岗位责任制、结构工资制改革,调整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要建立对教师师德、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制度,建立城镇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任教服务制度,按规定做好选拔、任用和管理学校领导的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和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校园治理综合治理,把未成年人的思想建设摆上突出位置,推进“文明学校”和“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积极推进中小学课程和教学改革,建立素质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和表彰奖励制度,营造有利于教育发展和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区直其他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发挥职能作用,做好相关工作。区工商部门要协同劳动和公安等有关部门,每年就全区劳动用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宣传有关法规,彻底杜绝雇用童工现象;司法部门要结合普法规划,结合依法治区,协同教育部门积极开展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开展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创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公安、工商、教育、文化、卫生、城建等部门对全县中小学校的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取缔学校周边不法饮食摊点,违章放像厅、歌舞厅、网吧等;区综治办和公安分局要积极指导辖区规模较大的学校建设保安室,配备专职保安人员,为中心小学以上学校选派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及时查处各类侵犯师生合法权益的案件;宣传部门要大力宣传农村教育工作先进事迹,大力宣传尊师重教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形成良好的氛围;团区委、区妇联、区关工委要积极与有关单位联系,积极实施“春蕾计划”,创办示范家长学校等。其他部门也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做好涉及教育相关工作。

四、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统筹协调,不断提高基础教育水平

篇3

一、举办一次廉政教育报告会。搞好组织协调,在5月份集中开展一次廉政教育报告会,增强干部廉政意识。同时以这次廉政教育报告会为契机,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及实施办法,加强对腐败行为易发领域、重点部位及人财物使用等关键岗位人员的廉政教育,进一步认清反腐倡廉形势任务,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着力抓好领导干部廉政建设。领导干部要带头廉洁从政,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实施办法,执行《区农林局党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自身建设的意见》,正确对待学习、信仰、权力、利益、亲情、交友、生活、监督,始终清清白白做官,干干净净做事。突出抓好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项目、工作安排,均由班子集体作出决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一岗双责”落到实处。执行党员领导干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提高源头预防腐败水平。

三、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倡导“低碳办公”,将打造节约型机关渗透进每一项工作和制度中。完善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只供工作使用,下班或长时间不用时要及时关机,减少损耗,坚决杜绝浪费微机耗材。完善机关办公用品领用制度,实行专人管理,统一采购,严格实行出入库制度,降低办公成本。进一步推进“无纸化”办公,加强办公自动化建设。进一步改进会风文风,规范文件下发,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树立环保理念,节约好每一滴水、每一张纸、每一度电。

篇4

20**年3月1日,国务院《艾滋病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做好我省艾滋病防治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学习,积极做好《条例》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条例》是在我国防治艾滋病的关键时期,由国务院颁布的一部全面规范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为促进艾滋病防治工作沿着法制化轨道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广泛开展《条例》的宣传和培训工作,为贯彻落实《条例》和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习《条例》,准确把握《条例》的指导思想、立法宗旨、现实意义和主要内容。各级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防艾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会同宣传等部门制订具体宣传培训计划,将《条例》内容纳入艾滋病防治政策宣传,以及各级党校、团校的培训课程中;将《条例》的宣传纳入当地“五五”普法规划,并与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相结合,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省、市防艾办要分别组建艾滋病防治政策宣讲团到各市、县巡回开展《条例》宣讲活动。各地政府要协调当地新闻单位,抓住《条例》颁布实施的有利时机,集中一段时间,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各地卫生部门要联合工、青、妇等群团及民间组织,通过青年志愿者宣传、“青春红丝带”、“职工红丝带”、“面对面”等活动和服药督导员宣传、感染者互助组织宣传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好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宣传工作,使其了解掌握《条例》内容,有效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自觉履行义务。

二、明确目标,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消除社会歧视。各地、各部门要以宣传贯彻《条例》为契机,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以及关怀和不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宣传教育,提倡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加大对重点人群实施干预的力度。各地要认真按照《条例》的要求积极开展各项干预工作,对重点人群实施干预,确保实现到2010年有效干预措施覆盖当地90%以上主要高危人群和流动人口。

(三)加大“四免一关怀”政策“四个一、三条线工程”落实力度。各地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条例》规定,切实抓好“四免一关怀”政策和“四个一、三条线工程”的落实工作。进一步加强抗病毒治疗工作,建立健全治疗管理体系,完善以就地治疗、家庭治疗、社区治疗为主的抗病毒治疗和机会性感染治疗机制。“四个一、三条线工程”要在20**年完成一半以上,2007年底以前全面完成,确保将党和政府对艾滋病患者、感染者及其家庭的关怀落到实处。

(四)加强农村和流动人口的防治工作。各级卫生部门要加强农村地区艾滋病防治工作,选派预防和临床医务人员到基层指导工作,加强对农村卫生人员的知识培训,提高防治能力。要按照《全省农民工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同时,要做好流动人口的干预工作,特别是流入人口比较集中的地区,更要高度重视,安排好进城务工青年的工余生活,把他们吸引到健康有益的活动中来,预防艾滋病、性病的感染和传播。

三、增加投入,不断提高基层防治能力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按照《条例》规定,将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工作需要,将艾滋病防治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逐步建立和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分级负担、多渠道筹资的经费投入机制,不断加强和完善艾滋病预防、检测、控制、治疗和救助服务网络的建设。各市、各艾滋病防治重点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设置独立的艾滋病和性病预防控制科室,配备相应的设备和专职工作人员。城市社区和乡镇卫生服务人员90%以上、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和卫生员70%以上接受过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同时,要努力改善基层艾滋病防治人员的工作、生活条件,鼓励医疗卫生人员特别是大中专毕业生到基层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

四、加强领导,完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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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认为,近几年来,市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贯彻实施《教育法》,不断推进教育改革,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了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快速、健康发展。

会议指出,目前我市教育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对《教育法》的宣传贯彻不够全面和深入,个别部门和单位对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认识不足;由于种种原因,造成近几年教育教学质量下滑,高考升学率不高;城乡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农村教育发展相对滞后,农村初中生辍学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个别教师的师德修养有待加强,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会议要求,市政府要以贯彻实施《教育法》为总抓手,突出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持依法治教,促进教育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落实。要按照“四五”普法规划及决议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树立教育优先发展的意识,为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要认真落实教育执法目标责任制,健全教育执法体系,加强教育执法检查,为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要把贯彻实施《教育法》与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结合起来抓,以人为本,法德结合,切实保障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

二是强化科学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积极实施并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要按照“放开两头、激活中间”的思路,推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三段联动、一体发展,提升我市基础教育的总体水平。要深化教育改革,创建有利于公平竞争的教育管理体制,最大限度地调动好教师和学生两个方面的积极性。要强化教学研究,加强业务指导,不断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益。要坚持多元化战略,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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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四区三县政府、市直各单位

二、严把环境准入关,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认真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在制定执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要将环境保护作为重要前提条件,重点抓好“两高一资”项目、重点流域区域规划环评,促进发展空间布局结构调整。深化建设项目环评,对符合国家政策和环保准入要求,对关系绿色发展、改善民生、拉动内需、调整结构、保护环境的项目,要加快环评审批进度;对高耗能、高排放及产能过剩行业的项目要从严把关,促进经济结构内部调整。强化环保验收管理,坚持关口前移,针对重点行业、敏感区域和项目,集中力量抓好项目验收管理,建立健全环保验收全过程管理制度,扭转“重审批轻监管”的局面。同时,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环保倒逼机制,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委、市规划局、市监察局

三、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总量控制和污染减排任务。按照“消化增量、削减存量、控制总量”的要求,继续推进工程减排、管理减排、结构减排工作,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一是扎实做好重点流域、重点区域污染减排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制定相应保障措施和实施方案,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与减排计划。同时,进一步挖掘、实施新的减排项目,从重点工业企业中寻找新的减排增长点,保证完成“”总量控制指标和减排目标。二是督促重点减排工程加快进度,并做到稳定运行。加快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和三县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按期投入运营;确保桥头铝电有限公司5×125MW燃煤机组脱硫与工业废水循环项目、城南污水处理厂、中铝分公司生活废水循环利用项目稳定运行。三是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委等四部门关于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积极推进产业升级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政办[]141号)的有关要求,淘汰排污强度高、污染严重的企业,切实抓好结构减排工作。四是加大对减排工程的督查力度,确保已形成减排能力的项目稳定运行,在线监控设施正常运转,充分发挥作用。积极落实污染减排奖励激励机制,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全市污染减排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和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同时,积极调研,科学测算“十二五”总量控制目标和减排基数,为全市“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环境容量空间。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四区三县政府、经济开发区各园区管委会

四、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排污企业。一是通过增加对钢铁、水泥、化工、焦化、电力、铁合金等行业和经济开发区各园区的现场检查频次,特别是加大对偏远地区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管执法检查,着力解决监管不到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等问题。同时,继续落实约谈企业法人制度,实行重大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对长期得不到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挂牌督办,限时办结;对严重污染环境、长期超标排放的企业,依法进行关停。二是集中力量对全市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企业开展专项整治检查,对“两高一资”企业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对环境污染突出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及“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进行集中整治。三是对存在重金属污染风险隐患的重点防控区域、行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逐一整治,特别是对无环保手续,污染严重的小加工作坊,依法进行取缔。四是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警措施,组织开展市环境应急演练,提高防止和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确保环境安全。同时,大力提高企业科技含量,推行清洁生产,减少污染排放,促进企业生产不断向绿色发展目标迈进。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经委、四区三县政府、经济开发区各园区管委会

五、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确保饮用水安全。对生活饮用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的新、改、扩建项目依法实施停业(产)或关闭,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进行限期治理。对影响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水质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特别是要建立健全市第七水源地黑泉水库环境安全保护机制,消除污染隐患。严禁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控制范围内进行招商引资、引进工业企业,严格监管现有旅游宾馆、饭店等场所,做到达标排放。在黑泉水库入口处设立醒目的界标和警示牌,对水源保护区的村庄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完善饮用水源地和重点排污单位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旅游局、市经协办、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四区三县政府

六、加快湟水河排污口综合整治步伐,遏制湟水河国控断面水质恶化趋势。加快市区307个生活、生产及混合排放口综合整治工作进度,年月日前,完成29个排污口整治,月日前,完成其余排污口整治和23个工业企业、医院污染治理项目。加大城市排水管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和综合利用率。深入开展河道两侧、农村面源污染整治和现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等工作,力争湟水河(段)出境水环境质量达到IV类水体标准。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四区三县政府

七、深入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切实改善环境质量。按照《市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在工业企业废气、机动车尾气、煤烟尘、扬尘、餐饮油烟等污染治理及秸秆综合利用等六个方面取得明显进展。组织实施《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开展机动车尾气环保合格标志管理,加大路检路查力度,提高机动车尾气检测率。投资200万元,完成120蒸吨剩余燃煤锅炉“煤改气”治理工作,消除市区燃煤锅炉“冒黑烟”现象。同时,每个区县选择服务业相对集中、有示范作用的一条街道进行餐饮服务业煤油烟型污染、清洁能源改造、噪声治理等综合整治工作试点,并逐步在辖区内推广。通过以上措施,力争全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5%,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建委、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

八、加强环境工作,认真查处环境违法案件。进一步完善环保“110”工作机制,健全区县环境违法案件举报投诉联动协调机制,提高举报案件查办质量。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反复举报投诉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妥善化解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局、四区三县政府

九、科学调研,认真谋划“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各区县政府、环保部门要在全面总结“”环保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认真开展污染源动态更新调查和“十二五”环境保护思路、污染减排问题等专项课题研究,从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动态、短期环境与经济形势分析研究出发,以“控制总量、改善质量、防范风险”为主线,按照分区控制、分类指导的原则,研究制定总量控制、水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安全处置、生态环境保护、农村环境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规划,形成完善的规划体系,着力解决好关系民生的环境问题,为持续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同时,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变化,重新划定市环境功能区。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四区三县政府

十、着力抓好项目工作,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年内建成市医疗垃圾处置中心,完成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加强危险废物和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和综合利用,做好危险废物的转移、无害化处理。

责任单位:城司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

二是加快市历史遗留铬渣治理工作进度,积极协调争取项目立项批复,尽快组织实施,确保2010年完成市历史遗留铬渣47.24万吨处置任务。

责任单位:城司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

三是继续做好中挪合作湟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能力建设项目,利用项目资金建设黑泉水库饮用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站,提高饮用水源安全应急预警监测能力。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水利局

四是认真实施好10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抓好生态示范村建设和优美乡镇创建工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四区三县政府

五是以标准化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建设为重点,积极争取国家监察、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和专项资金。把争取项目、落实资金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研究政策导向,掌握项目信息,力争做到“储备一批、争取一批、实施一批”。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四区三县政府

十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契机,加强对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重视、理解、支持、参与环境保护事业,共同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要继续强化新闻舆论引导,下大力气抓好以学校、社区为主的城镇居民、企业和农村的环保宣传教育。通过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绿色创建活动,引导公众树立低碳和绿色消费理念,弘扬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绿色发展。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局、晚报、四区三县政府

十二、完善环境监管机制,推进环保能力建设。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健全市、区县环保机构,增加环保部门人员编制,充实环保力量,提高环保监管水平。不断强化环保部门依法行政能力,更加积极、更加主动、更加独立地依法开展环境保护监督监察工作。

责任单位:市编办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四区三县政府

十三、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环保职责。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改善环境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依法监管是环保部门的神圣使命。各区县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及时研究解决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环保部门一方面要抓好环境监管职责的履行,做到不缺位,在监管执法中坚持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把关,为党和人民负责,为推动绿色发展服务;另一方面要树立环保服务经济发展的理念,主动上门,热情服务,为转变发展方式找到有效的切入点和突破口,真正做到在监督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

篇7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六政〔20__〕29号)文件精神,支持中小微型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六政办〔20__〕39号文件任务分解的要求,结合科技部门的实际,制定了落实意见,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宣传

一是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六政〔20__〕29号和六政办〔20__〕39号文件精神。研究讨论了落实具体意见。制定了市科技局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意见(六科〔20__〕42号文件)和落实六政办〔20__〕39号文件任务分解工作计划表。对我局承担的任务逐项落实,责任到人。二是开展了科技宣传周活动。5月23日,市局牵头组织金安区、裕安区科技局、市安全局、开发区安全办在皖西路设点宣传自主创新、科技优惠政策、六政〔20__〕29号文件精神和科技安全等方面的内容,使企业了解掌握科技方面的有关政策和安全生产知识。三是加强产学研对接,推进市校科技合作。5月30日,市科技局与合工大科技合作处联合举办了“专家教授企业行”活动,围绕我市产业发展与企业技术需求,邀请了合工大相关领域专家教授来我市开展产学研务实对接,合工大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教授熊鸿斌与安徽名将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就“秸杆沼气发酵和污水处理工程技术研究”、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教授陈远龙与恒源机械有限公司就“卧式螺旋卸料离心机系列产品研发”、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教授孔慧芳与市强大齿轮有限公司就“工程机械车辆驱动轿降噪技术”达成了合作意向,进一步推进我市科技创新。四是组织机关人员深入企业,帮助企业解决在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认定、项目立项等遇到的困难。高新科帮助23家企业解决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中的困难,计划成果科帮助企业申报省级以上科技项目22项,专利科邀请了合肥华信知识产权有限公司专利事务所人员到企业现场指导专利申请380多件,积极开展了“企业困难我帮办”活动。

二、加大政策落实

1、加大优惠政策的兑现。一是认真落实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国科发火〔〕362号文件)。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征,企业技术研发费用投入按照150%加计扣除(国税发〔〕116号文件)等政策;二是认真落实市政府六政〔20__〕2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其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新增部分地方留成,按50%的比例奖励给企业用于技术创新投入;三是及时、足额兑现市县区对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认定奖励规定和专利申请资助补助标准,支持中小企业创新。

2、及时兑现科技专项资金。一是认真做好省级以上科技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资金到位后按照合同的要求及时拨付到企业;二是市级各类科技项目资金,在项目下达后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企业。各级不得截留、挪用科技项目资金,年底前把资金拨付完。

3、加快科技孵化器建设。加快市县区科技孵化器平台建设。今年从科技经费中安排400万元支持市科技孵化器建设,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力争早日开工建设。

三、加强监督检查。

一是开展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等落实情况检查。结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核,对前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专利申请资助办法等优惠政策情况进行一次调查,发现没有落实到位的要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加强项目的管理。对项目执行到期的及时组织专家进行了绩效考评和验收工作,对于正在实施的项目,按照“四个跟着走”的要求。即:项目是否跟着需求走、资金是否跟着项目走、合同是否跟着资金走、监查是否跟着合同走”。对的各类项目,开展一次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工作。重点检查、项目资金和其他配套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经费管理使用是否合规有效,项目实施的产出、效益是否达到合同要求等,充分发挥了科技项目拉动支撑作用,促进中小型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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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更新观念,理清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思路

《若干意见》提出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即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消除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确立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实现公平竞争;进一步完善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监管和服务,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进一步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健全管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这“四个进一步”同样也适用于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贯彻落实这“四个进一步”,首要的是进一步转变观念,理清思路。

第一,不能简单用“国有”还是“非国有”来划分档案工作的服务范围与对象,而要从有利于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利于档案事业发展来考虑,应该将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纳入档案行政管理范围,即纳入档案事业总体规划,纳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议程。

第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支持、鼓励、引导服务主要是从宏观上为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这种环境对所有的民营企业都是平等的,不可能也没必要为一个又一个民营企业提供直接具体的服务。

第三,民营企业数量众多,规模大小不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不宜搞什么档案管理规定,让民营企业档案工作这么做、那么做;也不宜肯定几种档案管理模式,在民营企业去推行。适宜的可以多制定一些管理规范、技术标准,供民营企业借鉴、参考,用规范、技术标准引导民营企业档案工作。

第四,应当明确,衡量一个民营企业档案管理工作水平高低的标准是其是否适应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档案工作适应民营企业发展需要,那它的管理水平就是高的,反之则是低的,判断其高低的最有发言权的是民营企业的管理层、决策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不宜用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管理以及国有企业档案管理水平去衡量民营企业档案管理水平。也不宜笼统地说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水平低,是我国企业档案工作的一个难点。我们应该相信,民营企业所有者、决策层,他们会认识到档案工作的重要性,他们会认识到应该投入多大的力量来做好档案工作。

二、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对档案工作的自主管理

《若干意见》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财产,不得非法改变非公有制企业财产的权属关系,非公有制企业依法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若干意见》还要求“加快清理、修订和完善与保护合法私有财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民营企业形成的档案属于民营企业财产,其档案管理是企业各项工作的重要基础,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作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不应进行干预,对其档案财产也不应强制向有关档案馆移交,民营企业对档案工作享有充分的自主管理权,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给予大力支持。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自主管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在档案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档案统一还是分散管理上;二是在档案工作列入民营企业各项管理、采取文件材料归档控制措施上;三是在档案的收集、整理、统计、鉴定、保管、利用上;四是在档案信息开发利用上。也就是说,民营企业完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自身形成档案自主管理,当然对涉及国计民生、安全生产、司法审计等方面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民营企业必须依法管理。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对档案工作自主管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一是应该充分相信民营企业最了解档案的重要性,最有能力从实际出发把自身档案管好用好;二是应该充分放手让民营企业依法、依照实际进行档案管理;三是应该充分为民营企业创造一视同仁的服务环境,包括档案管理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四是认真建议有关部门对不适应民营企业档案管理需要的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进行清理、修订。

三、引导、服务、监管民营企业档案工作

民营企业档案由民营企业自主管理,并不是说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没有责任,在不干涉民营企业自的前提下,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该积极引导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开展,为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依法对民营企业档案工作进行必要的监管。

第一,积极引导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引导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我认为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规范引导。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一些档案管理规范、标准,虽然对民营企业没有强制力,但可作为其参考,比如电子档案、照片档案、录音录像档案等管理规范,民营企业完全可以借鉴。在目前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基本上不往民营企业印发文件的情况下,民营企业完全可以从网上获得有关文件、规范、标准的内容。第二,典型引导。在自愿的前提下,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挑选各行业各类型的有代表性、影响力较大的民营企业进行档案管理规范化的试点,树立一批典型,用典型引导、带动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发展,这种典型引导是比较有效的,既可以受到这些民营企业的欢迎,又能带动其他民营企业抓好档案工作。第三,机关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特别是国家综合档案馆的示范引导。一座城市,一个标志性的档案馆建筑、一个为公众提供良好服务的档案馆,本身就是对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示范引导,除了国家综合档案馆之外,机关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现代化管理,也会极大地影响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所以大力强化档案馆建设,实现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现代化,也是引导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开展的重要形式。

第二,为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为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提供最好的服务,我认为就是为民营企业创造一个满足其需要的、公平竞争的档案管理服务环境,在相同条件下,每个民营企业都可以自由地接受档案管理服务。这些服务范围主要包括:1. 规范标准服务。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发的规范、标准及的档案管理信息,民营企业应该很方便地从某一公共平台上获得,比如档案信息网站、现行文件服务中心。2. 技术咨询服务。民营企业需要档案的整理、鉴定、保护、利用等方面服务,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该为其提供这方面的服务,不是说非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设立这方面的咨询服务机构,而是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培育具有这方面业务技能的中介服务机构。3. 档案代寄存服务。目前开展档案代寄存业务的均是各地的国家综合档案馆,应该说在某种程度上较好地满足了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需要,使民营企业找到了档案安全保管的好去处,减少了成本,同时也最大限度地发挥了档案馆库的保管功能。当然,开展档案代寄存服务的不一定只是当地的国家综合档案馆,也可以是符合档案安全保管条件的档案中介机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只是认定哪些单位有资格开展档案寄存服务。4. 档案人员培训服务。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档案人员培训服务对所有的企业应是一视同仁的,民营企业只要需要,可以自愿参加。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还应创造一个档案人员学习档案业务知识的良好环境,比如定期举办档案管理新知识、新技术的专题讲座,高等学校的档案学历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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