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28 07:33:20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学校工作意见,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三禁两不”专项治理及“五项教育”活动即:“三禁两不”指在校中小学学生严禁饮酒酗酒、严禁携带隐藏管制刀具、严禁在校内抽烟,不准结伙抱团、不准不假外出;“五项教育”指安全知识教育、文明礼仪教育、团结友爱教育、校纪校规教育、紧急避险教育。
一、指导思想
各地技工学校开展“三禁两不”及“五项教育”活动,以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力求实效为原则,以全面加强学生日常行为管理,不断提高广大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和文明道德素质,保障广大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校安全和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遏制各种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主要指导思想,努力实现“大事不出,小事少出,纠纷及时处置、矛盾妥善化解”的基本目标。积极推进和开展五项教育活动,使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做好各项安全隐患的防范工作,使我校的师生能在安全祥和的生活学习环境中健康地发展。下面汇报我校在开展五项教育的具体活动和做法。
二、分阶段开展“三禁两不”以及五项教育活动。
1、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阶段
2、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阶段
3、完善制度、巩固成果阶段
三、具体工作要求
1、各地技工学校要求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和教育活动顺利推进。同时,切实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校园及周边地区等重点部位的防控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发生侵害师生安全的恶性案件。
2、坚持把“三禁两不”专项治理及五项教育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建立长效机制,努力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不断提高学校教育管理水平。
3、加强宣传,提高技工学校学生安全意识觉悟。
将“三禁两不”、五项教育活动开展的阶段内容通过板报、墙报、宣传单、手册及举办主题班会等方式深入人心,让学生知晓并转化为自觉行为。同时,也可以依靠学生会为宣传窗口,向全校发出倡议,倡议大家遵守“三禁两不一规范”从自身做起,庄严承诺不饮酒酗酒、不携带隐藏管制刀具、不抽烟、不结伙抱团、不不假外出,规范使用手机,要求全体学生在承诺书上签字。表示将严格遵守《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三禁两不”的相关规定。
4、注重技工学校特点、深化学校安全管理。从细节入手,通过开展“三禁两不”以及“五项教育”活动,认真排查学校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建立健全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5、成立活动开展小组,配备队伍,落实专职人员开展工作。
学校党委召开会议,动员并安排“三禁两不”活动以及五项教育的开展,明确相关责任人,制定了“三禁两不”以及五项教育实施细则、实施方案。
6、召开学校班主任、全体教职工和全校学生的相关“三禁两不”及五项教育大会,分阶段有组织的推动“三禁两不”及五项教育活动有条不紊的开展下去。
7、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严把学生进出校门关,严格执行学校请假制度,不准不假外出,确保校园及周边安全。加强校园内的安保工作,完善门卫制度,严禁无关人员随意进出校门,要配齐配强学校保卫力量,强化警校共育。
8、加强教师值守和宿舍管理,加强对重点人员的教育管理。各学校对于有不良记录的学生要落实专人,重点帮助教育管理,任课老师、班主任、学生管理员、值班人员要准确把握课堂、就寝、周末、节假日等时间段学生去向情况,对不明原因未上课或未就寝以及请假外出逾期不归的学生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时跟踪处理。对违反“三禁两不”规定的学生,依照情节严重性质,作出相应的“纪律处分暂行办法”,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违规处罚。
9、各地技工学校要重视对学生安全知识教育,使得学生不断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珍惜生命保护、保护生命意识和学生家长的监护意识。校长在每周教师例会上、学生大会上要求强调安全教育。安全是学校工作的生命线,要把安全问题摆在工作的第一位,忽视或无视安全问题,其它的工作都将免谈。
10、学校在加强师生安全知识教育和学生心理疏导工作外,、注重加强学生紧急避险教育,加强技工学校学生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演练。可以通过生活实例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聘请相关部门到校做五项教育报告,增强学生自律意识。用一些身边的案例,通过活动的方式,让学生自己来分析五项教育的重要性,使学生受到印象深刻的教育。
11、借助开展五项教育为契机,加强学生文明礼仪培养,进一步抓好教育教学常规工作,尊重学生,多关心关爱,用情感去感化,使得学生团结友爱、遵纪守法,引导其健康成长。可以采取开展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方式,同时,加强和公检法等部门的联合作用,联合起来打击电子游戏厅、网吧等不健康场所接纳技工学校学生,通过学校、家庭、社会三方面的努力,形成合力,共建安全校园
四、保障措施
1、各地技工学校要加强“三禁两不”及五项教育力度。
我厅将采取暗访督查的形式检查学校“三禁两不”专项治理工作及“五项教育”活动相关工作情况,尤其对“9+3”学校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和“五项教育”活动的情况进行重点督查,望各技工学校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改进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核心”。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同学主意识的“寝室是我家,爱护靠大家”。坚定不移的推进学生公寓管理工作。重点提高公寓管理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公寓管理制度,打造一个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全体工作人员的主人翁意识。提高大家的责任意识,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改变过去松、散、懒的现象。以学生为主,通过之前公寓出现的不良现象加以总结和规划,以长补短,不断改善。把公寓管理的有条不紊。确保公寓中心各项服务工作的圆满完成。
三、工作重点:
进行一系列的项目检查,包括宿舍内务建设情况、公寓楼环境卫生、足苏学生的一日行为规范‘公寓楼公共设施的使用情况、学校及公寓管理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公寓管理员岗位职责执行情况进行规划。
安全方面:
(1)为保证学生公寓用电安全,学生公寓严禁带入和使用容易引发事故的电炉、电吹风、直板夹、电热棒以及其他带来安全隐患的电器。
(2)严禁学生个人私拉、私接电线。
(3)严禁将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宿舍。不得在公寓内吸烟。
(4)学生住宿期间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和现金。离开宿舍时随时落锁。
行为方面:
(1)学生应妥善使用和爱护公寓内水电设施、门窗玻璃、柜子、桌椅。
(2)提倡节约用水用电,离开公寓时。关闭水电。
(3)自觉保持公寓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4)在公寓不得酗酒闹事。
(5)行为举止要文明,行为举止要文明。互相帮助、团结同学,形成团结友爱的和谐气氛。
(6)住宿生自觉遵守作息时间,熄灯后,保持安静,不打扰别人正常休息。
四、本学期活动:
本学期为了丰富大家的课余文化生活,在原有基础上完善公寓的管理,推动学校学生公寓的建设和发展,特制定以下活动:
(1)活动名称:“公寓是我家,爱护靠大家”手抄报竞赛。
活动目的:带动同学的积极性,发挥自己特长。是大家主意识的认识到公寓的管理的重要性,从而严格要求自己行为,促进公寓管理。
活动时间:2011年5月末
活动地点:阶级教室
(2)活动名称:公寓“月文化”寝室评比活动。
活动目的:通过评比,评出最优秀寝室,颁发证书。并加学分。
活动时间:每个月末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含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艺术教育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把艺术教育摆上应有的位置
1.艺术教育对于提高学生审美修养、丰富精神世界、发展形象思维、激发创新意识,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具有重要的作用。加强中小学校艺术教育是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进一步提高对学校艺术教育的重要性认识,切实把艺术教育摆在学校教育应有的位置上。
2.中小学校艺术教育要以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以农村学校为重点,实现区域内的均衡发展。要坚持教育公平的原则,让每个学生都成为艺术教育的受益者。要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生动丰富的艺术教育活动之中,使之内化为学生的自觉精神追求,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审美观;要通过艺术教育让学生接受中华民族和世界各民族优秀文化艺术的滋养,培养深厚的民族情感,为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奠定基础。
二、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提高艺术教育教学质量
3.开齐开足艺术课程,是保证艺术教育质量的前提。根据《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艺术类课程占总课时的9%-11%(总课时数为857-1047课时),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制订本地区课程实施计划时,应按照上述规定设置艺术类课程,课时总量不得低于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下限。条件较好的学校按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艺术类课程占总课时的11%开设艺术类课程,其他学校开设艺术类课程不低于总课时的9%;其中,初中阶段艺术类课程开课不低于艺术课程总课时数的20%。普通高中按《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规定,保证艺术类必修课程的6个学分(相当于108课时)。非艺术类中等职业学校艺术类必修课程不少于72课时。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要开设丰富的艺术类选修课供学生选择性学习。
4.中小学校艺术类课程应执行国家的课程标准,选用国家审定通过的有关教材,并加强教学质量检测。要积极探索艺术课程评价改革,并将评价结果记录在学生成长档案中,作为综合评价学生发展状况的重要内容以及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参考依据。
5.要加强艺术教育教研、科研工作。省、市(地)和县(区)要充分依靠本地区教研、科研机构,多渠道配备音乐、美术学科专(兼)职教研员。各地要以条件较好的学校为依托,建立艺术教研基地,定期组织艺术教研活动。
三、开展课外艺术活动,营造良好校园文化艺术环境
6.开展课外艺术活动要因地制宜,讲究实效。要大力开展小型、灵活、多样的艺术活动,民族地区的学校要积极开展具有少数民族特色的课外艺术活动。省、市、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定期举办中小学生艺术节,学校应每年举办一届形式多样的校园艺术节。
7.要加强对艺术活动的管理。任何部门和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商业性艺术活动或商业性庆典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企业、媒体或其他社会团体举办的有收费营利行为的艺术竞赛等活动。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的等级不得作为学生奖励或升学的依据。
8.组织群体性艺术活动,要明确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制订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中小学生人身安全。校园内不得出现有悖于素质教育、不利于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文化现象。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艺术教育师资水平
9.各地要根据国家课程方案规定配备艺术教师。城市和有条件的县、镇(乡)学校要以专职艺术教师为主,农村学校可以专、兼职教师相结合,镇(乡)中心小学以上的学校至少要配备音乐、美术专职教师各一名;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应按规定课时及教学需要配备专职艺术教师。
兼职艺术教师由具有一定艺术基础或艺术特长的其他学科教师兼任,要逐步实行兼职艺术教师培训上岗制度,兼职艺术教师队伍要保持相对稳定。
10.各地要建立激励机制,制定相关政策,支持、鼓励城镇学校艺术教师、中青年艺术教师和骨干艺术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可采取“走教”、“支教”、“巡回教学”、“流动授课”、“定点联系”、“对口辅导”等多种形式,解决农村学校艺术教师短缺、教学质量不高的问题。
11.各地要针对本地区艺术教师缺额情况,发挥和依托普通高校,特别是师范院校以及教师进修院校等教育机构的资源优势,为本地培养合格的中小学校艺术教师。要以提高农村艺术教师质量为重点,把艺术教师培训纳入本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教师培训工作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艺术教师全员培训,不断提高培训质量。艺术教师应和其他学科教师享受同等待遇,艺术教师组织、辅导课外活动应合理计入工作量。
五、优化资源配置,改善艺术教育教学条件
12.各地要在办学经费中保障用于改善艺术教育设备设施、添置和更新消耗性器材、举办校园艺术活动等经费。要按照相关规定,检查本地本校的艺术教育设施、设备、器材的达标情况,及时查漏补缺,添补有关器材设备,并结合校舍改造、扩建工程等项目,积极创造条件配置音乐/美术专用教室。学校要管好、用好艺术专用教室和有关器材,提高使用效益。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规划、协调下,把艺术教育纳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关项目之中,切实改善艺术教育教学条件。
13.各地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缓解中小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艺术教育资源的不足。学校要根据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的需要,提供便利条件,支持、鼓励、辅导艺术教师用好教学光盘等多媒体设备,用好农村远程教育网资源,并根据本地实际,不断丰富网络艺术教育资源。
14.各地要依托社会文化场所免费或优惠开放的相关政策,充分开发利用地方和社区的艺术教育资源,丰富学校艺术教育的内容和形式。鼓励、支持开发具有本地特色的艺术教育资源。
六、加强管理,完善艺术教育保障机制
一、客观分析,冷静面对,进一步认识职业学校控辍工作的重要性
我县职业学校流生情况较严重,究其原因是:
1.部分学校管理不到位,有些班级的管理不力,班主任责任心尚需加强;学校没有全面落实素质教育要求,学生课余生活单调,学生不能在学校生活中体验成功,增加自信,体现价值,对学习失去兴趣。
2.部分教师对学生关心不到位,教学方法陈旧,教育手段单一,甚至是教育态度简单粗暴,严重挫伤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3.家庭监管不到位,劳动力大量转移带来的“留守儿童”、隔代教育现象,造成了家庭教育的缺失,甚至是形成了教育的真空,让一些孩子误入歧途。
4.新的“读书无用论”有所抬头,使部分孩子过早的放下了书包,走向了社会。
5.部分企业招工门槛低,职中毕业生进入企业工作无待遇优势。
上述分析中,学校和教师方面的原因更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各职业学校要认清目前严峻的形势,明确学校控辍任务,坚决杜绝就读职校的学生因学校和教师的原因而流失。要把控辍作为各职业学校各项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明确目标,细化措施,进一步提高职业学校控辍工作的实效性
各职业学校要尽快落实以下措施,提高控辍工作的实效性,不落实,不放松,不到位,不罢休。
1.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切实关爱每一名学生。
“学困生”是学生流失的主体。各职业学校要坚决杜绝歧视、“遗弃”以至羞辱、体罚所谓“差生”的错误教育教学行为,大力倡导“好教师眼中无差生”的理念,使每一个学生都能享有同其他学生一样的尊严,享有同其他学生一样的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力。
各职业学校对学业后进的学生,要重视补短,更要重视扬长,应在扬长的过程中补短,要善于发现和培养学业后进生的长处,在扬长中确立其自信和自尊,激发其学习的兴趣和动力,有效地弥补其自身的短处。
各职业学校要通过建立“尊重、关爱、民主”的新型师生关系,使学业后进学生切实体验到学校、教师的可信、可亲、可爱。
任何职业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以考试学科的成绩对学生排队。应把考试成绩视为学生的隐私,予以尊重和保护。
2.规范教育教学行为,推进教育教学改革。
构筑控辍防线的所有举措最终都要通过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来落实,都要通过学校的各种教育教学举措来实施,所以必须严格规范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行为。
各职业学校必须按照国家颁发的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德育及音、体、美、劳、信息技术等所有课程,使学校的课程体系能够适应每一个学生的兴趣爱好,能够促进每一个学生的个性发展。
各职业学校要大力推进课堂教学改革,继续推进现代教育技术在教学中的有效应用,大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为构筑坚实稳固的控辍防线奠定基础。
3.开展“三留住”活动,提升全体学生素养。
各职业学校要通过“三留住”活动,即:一是举办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校园文体节,让活动留住学生;二是加强班集体建设,让管理留住学生;三是深化课堂教学改革,让技能与素养留住学生。使每一个学生都能热爱和留恋自己的母校,使学生的文化学习和校园生活,成为人生最美好最幸福的记忆。
4.加强家校联系,开发社会教育资源。
各职业学校要通过家长会、家访等形式加强家校联系,尤其重视单亲、离异、困难、留守家庭学生的教育,关心他们的生活,关注他们的心理健康,促进他们的身心协调发展。同时,积极开发社会教育资源,加强与当地机关、企业的联系,发动、协调社会力量支持职业学校的控辍工作。
三、强化责任,加大考核,进一步实现职业学校控辍工作的长效性
进一步强化控辍意识,明确各个层面的控辍责任,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从根本上防止职业学校学生的流失,提高职业教育阶段巩固率。
1.校长是控辍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各职业学校校长必须把控辍工作作为学校的重要工作来抓,从学校层面制定规划,保证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出口阔。县教育局将把各职业学校入学率、控辍率、巩固率等指标纳入各职业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体系,并作为校级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2.班主任、任课教师是控辍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班主任、任课教师及学校所有工作人员,都应把控辍工作作为自身工作的中心点。各职业学校要将学生控辍率纳入教师绩效考核范畴。控辍率好的班级予以表彰和奖励,控辍率差的班级,不得评为优秀班集体,所任班级的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年内不得评为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20__年暑假将至,为做好学期结束工作,迎接并度过一个安全、健康、丰富多彩的暑假,现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强化安全法纪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为期末和假期工作的重要内容。
1、放假前,各校要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专题讲座,侧重交通安全、儿童食品安全、防意外伤害、防传染病、防中暑、防溺水、防火等安全问题,在传染病防控方面特别要教育学生不到血吸虫病疫水区游泳,并进一步强化学生的自救自护意识。
2、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在放假前进行一次校园安全工作大检查,认真检查学校的防火、防盗设施,消除安全隐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杜绝恶性事故发生。暑假期间,各学校要落实值班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保证信息畅通。
3、各校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地区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对校园周边地区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和举报。
4、暑假期间,学校要对校巴车进行停运检修,并对驾驶员进行培训。杜绝将学校场地出租用于停放社会车辆,以及开展其他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活动。
5、要加强法制教育,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在校生违法犯罪。对假期中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要有专人负责,全程管理,严防发生意外。
二、加强对暑假工作的领导,开展丰富多彩的假期活动,让学生度过轻松愉快的暑假。
放假前,各校要向全校学生做好暑假生活动员,指导广大同学主动设计自己的假期生活。鼓励学生积极休息,有规律的生活、活动和学习。学校学生工作处(政教处)、班主任要主动了解、关心本校、本班学生的暑假生活情况。
有条件的学校,应定期开放校内的艺术、体育场馆、图书阅览室、网络教室等设施。要针对中小学生对网络文化的兴趣因势利导,指导学生文明上网,并积极参加暑期中小学生网络文明夏令营活动。市中小学艺术团、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应利用假期开展适当的艺术、体育训练。中小学科技教育基地、中学课外活动基地要有组织地开展夏令营活动。鼓励中小学生积极参加社区和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健康有益的活动。
暑假期间,各校要合理安排假期作业,严格控制小学生每天书面作业的总量(原则上低年级30分钟、中年级40分钟、高年级1小时左右)。开放性作业(阅读、研究性学习、社区活动、参观旅游等社会实践活动)应成为假期作业的重要内容。高二升高三年级可利用暑假的三分之一时间,本着学生自愿、家长同意的原则开展补课活动。补课活动要避开高温天气,合理安排,并严格按标准收取相关费用。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对秋季进校的高一新生进行新课程实验的专门教育,可以让新生在开学时提前一周左右时间到校集中学习。职业学校要按教学计划合理安排相关学生的实训实习活动,并由专人负责,确保安全。
三、提倡小学高年级以上的中小学生建立暑假合作学习小组,开展合作性的互助活动。
暑假期间,各校可以按照社区、家庭住址或学生兴趣,以就近自愿为原则,组建合作学习小组,定期活动(建议每周1—2次)。合作学习小组的活动内容可以进行假期作业交流。开展社区服务、社会调查、健康的体育娱乐活动等。合作学习小组应制定活动公约,每一次活动有地点、有计划、有主题、有后记,活动情况应在返校日或开学后向班级做汇报。
四、为了加强对暑假工作的管理,及时了解学生暑期生活情况,各校应建立暑假返校制度。各学校的返校日确定在7月20日、8月10日。返校时,班主任、任课教师应对学生假期作业、假期生活情况和思想情况进行了解,并给予积极指导。
一、招生计划管理工作
(一)年本市初中毕业生约为10万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率预计为98%以上,“普职比”保持大体相当。年在本区报考的学生6300名左右,计划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率为98%左右,普职比为55:45左右,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的班级学额控制在38名。
(二)区教育考试中心以及各招生学校要加强招生计划管理,增强招生计划的透明度和严肃性,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随意扩大和超计划招生。在招生计划内名额的调整或转移,须经市教育考试院审核;扩大招生计划,须经市教委发展规划处审核,报市中招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二、招生报名工作
(一)报名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和18周岁以下(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往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均可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
2.持有本市“蓝印户口”的18周岁以下(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初中毕业生,无论毕业于本市或外省市,可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
正在办理“蓝印户口”转常住户口的初中毕业生须提交市公安局出具的《市公安局户口类审批办事回执单》。
3.经市人事局批准的持有有效期一年及以上《市居住证》的国内外“引进人才”,其子女是本市或外省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市居住证》有效期内,应在居住证所在地区或初中借读学校所在地区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考生入学后不迁移户籍,不改变户籍性质,毕业后按“非生源”有关办法处理。
4.非本市户籍、初中阶段已在本市借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毕业后欲继续借读且符合以下条件者,区教育局委托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批准,可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
(1)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核定的各地来投资企业有关工作人员子女;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审核登记的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驻办事机构有关工作人员子女;
(2)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本市原上山下乡知青、支疆青年及其他支边支内人员的考生;
(3)父母双方或一方是现属或原属本市常住户籍的考生。
上述考生入学后不迁移户籍,不改变户籍性质,毕业后按“非生源”有关办法处理。
5.在投资的台湾人士子女、持《香港居民、澳门同胞、华侨、外籍华人子女来就读证明》者,可到居住地或初中就读学校所在地区教育局委托的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
6.在就读的外国籍初中毕业生,可到区教育考试中心,经审核批准,可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
(二)本市常住户籍初中阶段跨区县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回户籍所在区县报考,也可在就读区县报考。在就读区县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考生,与就读区县户籍考生同等对待。
(三)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由区教育考试中心委托初中学校审核报名资格及办理手续,各校要加强对考生报考条件、户籍证明、有效证件和相应材料的资格审查,落实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责任制,切实做好年中招网上报名工作。
(四)网上报名方式和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方式
年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信息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安排
(1)年2月26日至28日考生网上报名;
(2)年3月1日至4日考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3)年3月15日前全市网上报名结束。
(五)学校必须为每个初中毕业生做好档案材料,按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以利于统一管理以及招生学校的择优录取。
三、志愿表栏目设置及填报工作
(一)年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志愿表设置两大栏
1、提前录取志愿
(1)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市回民中学跨区县提前招生“零志愿”(1个志愿)。
(2)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市现代化寄宿制高中“自主”招生志愿(1个志愿,由自主招生预录取的考生填报)。
(3)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志愿(1个志愿)。
(4)中等职业学校航空服务专业提前招生志愿(2个志愿,由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填报)。
(5)中等职业学校艺术类专业提前招生志愿(3个志愿,由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填报)。
2、统一录取志愿
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校统一招生共设置15个志愿,供考生选择填报。取得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预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将该校填报在第一志愿。
(二)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按本人的意愿慎重填写报考学校的志愿。按报考志愿顺序,考生被录取后,不得放弃已被录取的志愿,一经录取某一志愿学校或专业,其后面的志愿自然失效。
2、不填报“提前录取志愿”,或填报“提前录取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后面15个志愿的投档和录取。
3、大团高级中学与闸北新八中合作办学的20个名额的招生计划,学籍在大团高级中学,就读在阐北新八中,须作为单独志愿填报。
4、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招生作为一个单独志愿填报,投档时与其他志愿一样,按录取总分与志愿顺序依次进行录取。考生及家长要根据家庭经济承受情况慎重填报并作书面承诺,考生填报的“择校生”志愿一旦被招生学校录取后,不得放弃该志愿,不能顺延至其后的公费高中或其它志愿,录取报到后不得转学。
5、考生须认真填写志愿表,由本人和家长(监护人)签字认可,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考生志愿表上报区教育考试中心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考生在填写志愿表时,招生学校的代码(5位数)与学校简称必须对应一致,录取时以学校代码为准。
6、区教育考试中心和各学校要做好志愿填报的辅导工作,加强升学和择业指导,要尊重考生的志向和自主选择权。考生志愿填报和信息输入工作由区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安排于年5月底前结束。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奖励有关专业目录、招生计划及办法另行通知。
7、由于市“推优生”(本市应届优秀初中毕业生推荐进入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和中职校国家级示范专业就读,下同)预录取工作与填报志愿工作同步进行,因此市“推优生”也必须填报志愿,一旦取得预录取资格,其填报的志愿自然失效。
四、考试工作
(一)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由市统一命题并制订评分标准,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组织和物理、化学学科的阅卷工作,语文、英语和数学学科学业考试实行全市网上统一阅卷。各科目(除数学学科外)学业考试的命题原则和要求与2007年相同。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既是学生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不及格者,由学生所在初中学校组织补考。
(二)年本市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科目设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物理、化学、思想政治(思想品德)、体育共7门。
1.语文、数学、外语(英语)3门科目考试时间各为100分钟,卷面分值分别为150分;物理和化学两科合卷,考试时间为100分钟,卷面分值为150分,其中物理部分为90分,化学部分为60分。5门科目总分值为600分。
鉴于初三毕业班部分科目使用不同版本的教材,数学、物理和化学三门科目的部分内容,以及语文科目的文言文部分实行一卷分叉的办法,分叉题的分值、难度相等,考试时由考生根据所学知识自主选择。
2.思想政治(思想品德)科目实行开卷考试,并实行一卷分叉的办法,考试时间为70分钟,考试成绩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计。报考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考生的思想政治(思想品德)成绩要达到“合格”及以上。
3.体育科目考试分值为30分,计入录取总分。体育考试根据《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年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委体〔〕4号)和《年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办法》(南教综〔〕11号)的规定实施。体育考试于年4月底前结束。
4.根据《市教育委员会、市卫生局关于部分听力残疾初中毕业生参加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入学考试免予外语听力考试的通知》(教委基〔2007〕27号),经检测认定的听力残疾初中毕业生参加年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试行免予外语听力考试。
5.在本区借读初中的非户籍学生,不符合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的毕业生的学业考试,由就读初中学校负责进行,并要为非户籍的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地报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提供必要的服务。
(三)年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时间安排
4月底前体育(体育与健身)
5月底前理化(理科)实验操作技能
5月24日(周六)上午8:30—9:40思想政治(思想品德)(开卷)
6月21日(周六)上午8:30—10:10语文
下午2:00—3:40物理、化学
6月22日(周日)上午8:30—10:15英语(含5分钟听力试听)
下午2:00—3:40数学
下午4:00—5:10思想政治(思想品德)(开卷)
(户籍返考生)
(四)中职校艺术类专业、航空服务专业实行“统一填报志愿,提前择优录取”的办法。考生均须参加年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公布后,由招生学校根据事先公布的招生计划、招生要求和录取办法,按录取总分(艺术类专业按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的学业考试成绩)和专业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五、考务工作
(一)年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的考务工作,要认真贯彻《市教育党委、市教委、市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教育招生考试中保密工作的暂行规定》(教党密[]2号)的精神和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本市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规定。区教育考试中心要在教育局的领导下,牢固树立依法治考的观念,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责任到人、工作到位;要切实加强对招考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明确岗位职责,落实监督机制,确保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安全、保密、规范、优质运作。
(二)语文、数学、英语科目实行全市统一网上评卷,评卷教师的组织由市教育考试院另行发文;物理、化学科目的阅卷工作由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实施。阅卷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市教育考试院《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评卷工作要求》的精神和各学科评分标准,评卷人员须遵守《市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评卷人员守则》,切实使阅卷工作做到规范管理、安全保密、统一标准、严守纪律。
(三)统一组织的学业考试成绩公布后,区教育考试中心集中安排2天时间接受考生查分(物理、化学学科)。考生如对自己的成绩有疑问需要核查,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区教育考试中心的统一操作要求提出查分申请,由招生工作人员负责查核卷面成绩,但不对答题内容进行复查。
六、招生录取工作
(一)“推优生”招生
1、市“推优生”招生工作。
(1)市“推优生”计划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推优生”招生计划为该学校招生计划(不含择校生,下同)的30%,其中二分之一或以上计划原则上面向外区县招生。中职校国家级示范专业“推优生”招生计划为该专业招生计划的30%,计划分块下达,分别推荐录取。招生预录取工作在市统一学业考试之前进行。回户籍所在区(县)报名的考生如符合市“推优生”的条件,由就读学校进行推荐。
(2)市“推优生”推荐程序
①各初中4月20日前公布本校择优推荐原则。
②各初中公布市教委分配给本区的市“推优生”计划数及区教育局分配给本校的市“推优生”计划数。
③各初中根据区教育局分配给本校的市“推优生”名额,在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优良并已取得统一学业考试资格的初三应届学生中,由学校推荐评审小组按预先公布的择优推荐原则,集体审核确定等额推荐优秀生名单,并在校内醒目处张榜公示一周。被各初中学校按程序推荐进入高中学校的“推优生”,可根据分配到本区的“推优生”招生计划数和招收学校,结合自己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定情况和报考志向,在规定的时间登陆“招考热线”网站(或)进行志愿填报,自主选择报考学校,每位考生可选择填报2个志愿,并填写是否愿意调剂录取。被推荐进入中职类学校的“推优生”可填写《年市优秀初中毕业生推荐入学志愿表(中职类)》(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监制)。志愿表上可填报2个志愿,并填写是否愿意调剂录取。
④在规定时间内,各初中统一将推优生材料(包括学校填写的由市教委统一监制的《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及由校长签署的《优秀毕业生推荐意见》)报送区教育考试中心。
(3)市“推优生”投档和预录取原则
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根据“推优生”志愿顺序分别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根据事先公布的在各区(县)招收“推优生”的计划和录取办法,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集体讨论、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必要时,招生学校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填报本校志愿的“推优生”进行面试,但不得进行其他形式的考试。
当第一志愿投档数大于计划数,招生学校应根据事先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择优录取;当投档数小于计划数,原则上应如数录取,同时按照规定的程序招收第二志愿的“推优生”。如在面试过程中发现确有不符合推荐程序的学生,招生学校可上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及时予以处理。
按志愿未被预录取且愿意调剂的“推优生”,由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和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进行征求调剂录取工作(“推优生”可根据分区招生计划余额填报1个调剂录取志愿)。经调剂仍未被预录取的“推优生”,则进入下一阶段的报考程序。
被确定预录取的“推优生”须参加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获得初中毕业成绩。学业考试结果不影响录取。被预录取的“推优生”不得要求放弃该预录取学校;正式录取工作在学业考试结束后进行。
2、区“推优生”招生工作
区“推优生”招生范围限于本区,招生计划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的30%以内,在统一学业考试前进行预录取工作。被确定预录取的“推优生”须参加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获得初中毕业成绩。学业考试结果不影响录取。被预录取的“推优生”不得要求放弃该预录取学校;正式录取工作在学业考试结束后进行。
(二)“零志愿”招生(即: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市回民中学以及市久隆模范中学跨区县提前招生录取。下同)实施“按区县投档、集中录取”的办法,其招生计划不得少于学校招生计划的15%。
1、区教育考试中心在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见附件一)所安排的时间,根据考生学业考试成绩、考生思想政治(思想品德)科目考试成绩,按录取总分(语、数、外、理、化、体育共6门科目学业考试成绩+政策性或奖励性加分,下同)和志愿,以学校招生计划数1:1.2的比例实行差额送档(四舍五入)。
2、“零志愿”招生学校按照事先公示的录取原则,结合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和在校期间“综合素质评价”等材料择优录取。
3、未被“零志愿”录取的考生的材料,在规定时间退回后进入下一批次投档。
(三)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
1、招生范围、对象、计划数
由学校自主确定招生范围(本区和外区)、对象(特长要求、考分要求),招生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0%(其中首次试行自主招生的学校不超过5%)。
2、考生报名
参加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招考热线”网站(或)进行报名,每位考生最多只能选择报考两所学校。报名结束后,招生学校根据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综合评价、分析,并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后,将自主招生预录取的名单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经审核同意后报市、区中招办备案,并通知考生。必要时,招生学校可在全市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对报名参加本校自主招生的学生进行面试。被高中定为预录取的考生,将志愿填写在《年市高中阶段学校考生招生报考志愿表》“提前录取志愿”栏的“自主招生志愿”内。
参加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相关学校进行报名,被学校预录取的考生须将该校填报在“统一录取志愿”栏的第一志愿。
3、自主录取
考生参加统一学业考试结束后,招生学校在全市统一规定的时间内,根据学校自主招生方案、招生计划和事先确定的预录取名单等情况进行自主招生的录取工作。学校将自主招生录取的名单报区教育局,经审核同意后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四)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即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将部分招生计划按比例分配到初中的招生方法)。
1、复旦附中、交大附中等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的“名额分配”招生计划由市教委另行制订。
2、中学招生计划数12%的名额,由区教育局严格按照本区各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在籍在读且在本区报考人数比例,平均分配到本区各初中学校,根据全市规定的控制分数线、考生志愿和成绩择优录取。
3、各初中学校须向考生公布“名额分配”招生的信息(包括招生学校、招生人数、招生要求、录取办法等),由考生根据分配在本校的高中学校和名额,自主填报志愿(须填写在“提前录取志愿”栏的“名额分配”志愿中)。
4、全市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结束后,由区教育考试中心根据全市规定的控制分数线、按照“名额分配”计划、考生的志愿和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
(五)中职校艺术类专业、中职校航空服务专业的提前招生工作,按市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另发)执行。
(六)统一录取阶段招生
1.考生志愿的投档按考生录取总分和志愿顺序依次投档,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经市教委批准的部分区重点普通高中跨区招生(不列入“零志愿”招生),录取批次与其他普通高中相同。
3.在本市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成绩公布后,民办高中参照本市公办普通高中投档控制分数线和区教育局的指导意见等情况,自主确定学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报区教育考试中心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学校2007年实际招生人数和最低录取分数线,须一并公布),并在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内招生录取。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高中自主确定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由区教育考试中心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实施。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高中征求志愿工作,须在全市招生录取后期规定时间内,由市和区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安排进行。
4.考生未被所有志愿学校录取,可由区教育考试中心在征求考生志愿的基础上,统一投档。
5.在区教育考试中心统一投档后,招生学校(专业)录取人数低于20人的,将停止本年度招生。由区教育考试中心和招生学校负责进行调整,并做好有志愿考生的调剂工作。考生要积极配合招生部门做好调整后的录取工作。
6.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计划,要严格执行“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规定,严格做到“两个控制”,即:各区(县)“择校生”计划总数不得超过本区(县)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的15%;单个学校“择校生”计划数不得超过本学校招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的20%。
7.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文艺特长生,按《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6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收文艺特长生的意见》(教委体[2006]2号)的规定执行。
经市教委批准年招收文艺特长生的学校(名单另发),招收市学生艺术团重点团(队)的优秀团(队)员,在该校录取分数线下20分内送档录取;招收一般团(队)优秀团(队)员,在该校录取分数线下10分内送档录取。
8.年本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仍按《市教育委员会和市体育局关于2006年本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的意见》(教委体〔2006〕3号)规定的学校执行,年命名的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暂不执行。
(1)体育特长生必须参加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
(2)经批准具有体育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校(名单另发),应在学校所在区教育考试中心(中招办)的具体指导下进行招生,投档顺序与统一录取学校批次相同,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列入学校招生总数内。
(3)招收外区县体育特长生,应通过考生所在区的教育考试中心(中招办)办理招生录取手续。
9.未经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集中公示的文艺、体育特长生,区教育考试中心不予投档,招生学校也不得录取。
(七)考生加分和政策性照顾降分录取政策项目根据《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委基〔〕9号)的规定执行(见附件二)。
七、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保障考生合法权益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和代替学生选择志愿。无体检专业限制的招生学校不得自行设置体检障碍,无男女性别比例要求的学校和专业不得限定录取学生性别比例。
(二)区教育考试中心在中招录取结束前,不得向任何未经市教委批准、列入统一招生计划的学校和办学单位提供考生信息。
(三)招生学校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等宣传材料内容必须真实,文字表达必须准确,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区教育考试中心应按学校招生计划数投档。若按招生计划数录取的末名有两人或以上录取总分相同,首先比较其数学、语文、外语3科总分;若再同分,则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单科考分进行录取;若个别仍无法区分,则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处理意见。
(五)境外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参照本市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录取。情况特殊者,经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放宽录取。
(六)严格执行全市统一制定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任何学校不得录取线下考生;不得招收无档案和无投放计划考生;不得跨越区教育考试中心自行招生录取。
(七)继续坚持和完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公示制度。区教育考试中心以及各招生学校要按市教育考试院《年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公示项目表》中所规定的项目,向考生和社会进行适时公示(见附件三)。
(八)及时公开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录取的相关情况。
八、加强招生部门建设和升学指导
(一)要十分重视对初中毕业生的升学和择业指导,要通过广泛的调查研究,了解初中毕业生的升学取向趋势,以增强升学指导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适时性。要加强对学校领导及毕业班教师的招生政策和升学辅导及业务培训,做到上下政策一致、宣传口径一致、操作程序一致。
(二)进一步完善中招工作的计算机网络结构,提高网络的利用率,增加通过网络传送资料、汇集数据、通报情况的信息功能,使中招工作的指挥调度、动态管理、资源共享、数据汇总等效率再提高一步。
(三)严格遵守全市统一的中招信息标准,区教育考试中心要统一按照“中招数据库系统”的要求处理各类招生数据,保证招生数据的统一、准确、迅速、安全。
一、考点设置及考务人员安排
全县所有考场为*县考区,考区主任李健,副主任魏开阔、何发。考区共设20个考点,每个考点分一批考场和非一批考场,各考点设主考、副主考和巡考员(名单见附件一)。
各考点应设立试卷保密室、考务办公室、答卷装订室、医务室、治安室、领队休息室、考生咨询处、茶水处、车辆停放处等服务设施;按需配足监考员、工作人员,备足考务人员佩戴的各种标志和浆糊、小刀、粉笔、草稿纸、与考试有关的各种登记表及答卷装订用具;在考前一天公布考试时间与科目安排表、
《考试规则》(附件二)、报时信号、考场编号及准考证起止号,张贴考场及服务设施分布示意图。
考场应选择安静、采光好、清洁通风,便于做好防暴雨和防暑降温工作的教室,放置表面平整的考桌。考场内,所有挂图、黑板报、张贴物、字迹等均应除净或覆盖;考生座位必须一人一桌,单行排列,相邻两桌之间应相隔80厘米以上,考桌的抽屉应尽可能朝前。考生准考证号的末二位即是考生考试时的座位号,座位号竖行蛇形编排,贴在考桌的左上角,以便于考生对号入座和监考员核对检查。若考桌不平整,可能影响考生填涂答题卡的质量,则由考点统一发放“垫板”,但必须由监考员于每科考试前在考场内分发,并于该科考试结束后收回,考生不得自带或互换“垫板”。
考点验卷人员、监考员、考务工作人员需报考区主任和副主任同意后聘任。每考场安排监考员2人;各楼层应配备适量的场外流动监考人员,并考虑男女配搭。各考点的监考员和考务工作人员必须抽调政治思想好、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纪律性强、身体健康的同志担任。本校毕业班任课教师和班主任不得监考本校考生;同一考场中的两个监考员不得来自同一所学校。所有监考员和考务工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考点主考(副主考)应按照《考点主考(副主考)职责》(附件三)在考前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风考纪教育,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准上岗。考点主考(副主考)在考前两天召开考生领队会议,了解考生生活安排意见,提出对考生进行思想教育的要求,宣布有关注意事项。
考生领队按照《考生领队职责》(附件四),在考前一天带领考生到考点熟悉环境、考场及座位,并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组织考生学习《考试规则》和有关规定、制度。
各考点报考第一批录取学校的考场有一名监考教师由*县中学选派,其余监考教师由考点按上述要求安排。新*学校、*县职中分别选派6名教师和5名教师到*县三中考点监考,金华学校选派22名教师到*县中学考点监考,*县三中选派4名教师到*县职中考点监考。
*竹煤电(集团)公司各考点监考员由该公司教育中心负责安排。
各考点考务工作人员补助、往返车船费由各考点负责。*县中学选派到各考点监考教师的住宿费和车船费回本单位报销,其余由教育局指派的县中巡考员与考点主考协商解决。
二、试卷领取、接送和保管
6月15日,各考场至少派2名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的同志持介绍信到*县三中学术报告厅领取试卷。考试结束后,各考点最迟于17日晚10点钟前,按试卷移送清单数字将试卷袋清理包装后连同试卷一、备用卷、余卷、《缺考考生登记表》(附件十一)和有违纪的考生记录表送交领卷处。
各考点在试卷领取、运送、保管和答卷返回等环节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保密规定执行。考点须确定专人负责并聘请公安人员参与试卷保管及安全保密工作。要特别注意备用卷和余卷的管理,凡启用备用卷须经考区主任同意并填造《备用试卷启用情况报告表》(附件五)。各考点领取试卷到*目的地后,立即清点、核对,无误后赓即进入保密室并报告县教育局。
试卷在启用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启封。若发生试卷失密、泄密事故,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接触了试题的人员予以隔离,严防扩散,同时报告县教育局,并迅速查明原因,严肃处理。
各考点领到试卷当日至返回试卷为止,每天早、晚7:00—8:00向县教育局报告考点试卷(答卷)状况。若发生异常情况,必须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县教育局报告情况。
考试期间,各考点在考试结束15分钟内向县教育局简要汇报当堂考试情况,若发生失(泄)密或大规模舞弊事件,须在事件发生第一时间内向考区主任和县教育局报告情况。
三、考试
考试时间如下:
每科开考前30分钟,主考交待当堂考试的注意事项。每科开考前25分钟,甲乙监考员领取当堂考试科目试卷、答题卡(语文没有答题卡)、草稿纸(考点自备),共同护送直入考场。
考生凭《考生信息卡》和《准考证》“双证”入考场,待考生入座后,开始执行《考试工作程序及指令》(附件八)。每堂考试进行15分钟后,各考点收集各考场缺考生登记表,及时输入微机,在中考程序中及时上报。
考试终了,各考场监考员收齐、清理好考生答题卡、试卷二、试卷一、草稿纸后径直回到答卷装订室,答题卡按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收齐并认真清点核对后,当场密封成袋。试卷二按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清理整齐,交由考点验卷人员清点核对无误后,再装订成册,贴上线结密封签,装入试卷袋中,再次交考点验卷人员核对无误后,密封成袋,并填好卷袋封面内容(注意:答题卡、试卷二的缺考考生试卷和答题卡要原位装订密封,尾考室多余的试卷不装入原袋,政史、理化分别合堂考试,但主观卷必须分科装订,语文的基础知识卷和作文卷分袋装订)。
验卷人员要认真检查验收答卷,切实做到“三验三对”。一是验卷对序。对监考员清理对齐的答卷,检查核对答卷前后顺序是不是小号在上大号在下依次码放,答卷的装订线是否同在一边,答卷上是否做了明显的标识等情况。二是验册对数。对监考员装订好的答卷册,检查走线密封,密封线倒装,答卷漏装,露名露号等情况,特别注意检查同册答卷中是否存在科目混装的情况,并清点答卷份数是否正确。三是验袋对目。对监考员装入答卷袋的卷册与卷袋,检查装入的科目与卷袋印制的科目是否一致,卷册对折方式是否符合规定,卷袋封面内容是否填写相关内容。“三验三对”无误后,监考员密封卷袋,交与验卷人员回收,并在《考场试卷、答卷交接表》(附件十二)上签字,方可离开答卷装订室。
装订时,按密封纸上的标示打孔装订,在结线处贴上密封签,装入试卷袋,拉出内舌,用密封条将试卷袋封好。试卷袋和机读卡袋分别交考点保密员入保密室。
报考公安中等专业学校、中师类专业和刑事司法及护士类专业的考生面试工作按招生学校规定执行。
四、评卷
评卷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按市教育局要求,我县将设立语文科分评卷场。为了保证评卷工作顺利开展和评卷质量,县教育局将从相关学校抽调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的语文骨干教师参与评卷。
评卷教师于18日上午到教育股报到,下午3:00在三中学术报告厅召开评卷教师培训会,会后开始评卷。27日成绩等级。
查分时间为6月29日至30日,各考点务必于6月28日下午6点钟以前,将考生查分登记表交教育股,过时不予受理。
五、加强领导,严格纪律
1、本次考务工作由教育局组织实施,县招办配合。各考点主考和副主考主持本考点的考试,全面负责本考点的工作。巡考员要认真履行《巡考员职责》(见附件六),加强考试期间的巡查工作,确保各考点考务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监考员要认真履行《监考员职责要求》(附件七),严格按照《考试工作程序及指令》认真做好本考场的考试组织和监考工作,并认真填写《考试纪要表》(附件九)。考点的其他工作人员要协助监考员做好考室外的监视工作,做好为考生服务的工作。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规则》。
3、考点主考、副主考、监考员、工作人员、考生领队必须佩戴相应的标志。
4、在考试时间内,除主考(副主考)、考务办公室和巡考组领导外,监考员、考生领队、巡考员和其它工作人员的手机必须全部关闭。主考(副主考)、考务办公室和巡考组领导的手机必须置于震动状态,并不得在考场附近通话。
5、考试时,考生领队只能在“考生领队休息室”休息。
6、各考点必须明确标示警戒线,考生家长、亲属等与考务无关的人员均不得进入考点。
7、若考生违纪舞弊,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由教育局安排将《考生违规处理决定书》(附件十)送*考生本人。
8、严禁各考点复制试卷。复制试卷用于考试一律不予评分。
9、6月15日上午,教育局选派的巡考员应分赴考点开展相关工作。下午,各考点主考(副主考)会同巡考员对全体考务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并开好领队会,培训会上应认真组织学习《监考员职责》、《考试工作程序及指令》、《考生领队职责》和本意见。
10、各考点应在醒目地带公布考场示意图、考试科目、时间、考场规则。
11、各考点要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做好大雨天气考生往返预案。车辆的安排按《*县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关于作好参考学生安全运送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落实。各考点主考要与考点所在地政府、派出所和卫生防疫部门联系,加强安全保卫和食品卫生监管工作,维护考场正常秩序,确保考务工作顺利进行。各校要加强考生食宿和交通等管理,杜绝事故发生。
12、各考点对违犯考试纪律和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考务工作人员要及时查究,如实上报,严肃处理。
一、切实提高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认识
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是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思想的具体体现。因此,当前各级政府要把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校园的一方平安。教育、公安、城管、文化、工商、卫生、妇联、团委等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形成齐抓共管学校安全保卫的工作格局。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把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作为当前学校第一位的工作来抓,做到警钟常鸣、长抓不懈。要从人员、设备、经¬费、制度等各方面来全方位落实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措施。
二、加大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
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对学生安全保卫的宣传和教育,增强中小学生和少年儿童自我保护、自我防卫意识。要在教育对象上突出初、高中新生和小学高年级学生,进行重点教育,并与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结合起来。要在时段上突出放假前、开学初、外出活动、新生入学期间,通过法制教育课,强化师生的安全教育。要将安全保卫教育纳入学校教学工作计划中,结合新课程教学,学校电视台、广播站、局域网、黑板报、橱窗等阵地每月要有专题报道宣传安全方面的知识,每学期至少要开展一次以学生自我保护、自我防卫为主题的有影响有声势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明确校内重点要害部位安全防范工作规范
(一) 财会室防范工作规范:
1、财会室应制定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度。
2、财会室位置适当,设置在单位防范区域内,墙体应为砖混或钢混结构,安装专用防道门。财会室窗户应安装坚固的防护栅栏,防护栅钢筋直径1.4公分以上,间距14公分以内,防护栅高度超过40公分的应用钢质横梁加固,结构整体焊接。
3、安装入侵式自动报警装置,有条件的应安装与公安110联网的报警装置。
4、财会室的保险柜防护性能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严格控制保险柜过夜现金数额。遇有大额现金过夜的特殊情况时,需报单位领导同意,并落实专人值班守护。保险柜应随开随锁,下班时应将密码拨乱,保险柜钥匙应有专人保管,随身携带。严禁将个人现金和贵重物品存放在单位保险柜内。去银行取送大额现金,应当两人以上派专车护送。
5、财会室印鉴、财务专用章,应当由二名财会人员分别保管存放于保险柜内。各类重要凭证、增殖税发票也应存放保险柜保管。
6、财会室应当纳入单位要害部位,负责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人员)应当加强安全检查和巡逻护卫工作。
(二) 微机房防范工作规范:
1、微机房必须按财会室防范标准的要求安装防盗门、窗栅和报警装置,重要微机软件应存放在保险柜里。
2、微机房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适用的灭火器具,机房工作人员熟知使用方法。
3、微机房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等有害物品。
4、微机主机必须连接在不间断电源上,必须设置密码。机房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确保信息安全。
(三) 门卫防范工作规范:
1、门卫室必须建立符合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实际需要的门卫管理责任制度,并公布明示。
2、门卫年龄要求在30-50周岁男性,身体健康(每年必须体检),具有初中以上文化,工作责任心强,能够适应工作需要。
3、门卫人员值班时必须严守岗位,佩戴相关证件。不得在当班时喝酒、睡觉、干私活、打扑克、看电视等。
4、严格执行门卫出入制度。外来人员凭身份证在门卫室登记后,原¬则上在会客室会客。确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区的,须由学校被访相关人员到门卫室领入校区。
5、机动车辆出入门卫必须检查。运载货物出入,必须出示相关证件,货物要验收相符。
6、门卫值班室应安装报警按钮和联络电话,门卫必须24小时有人值班。
7、在学校上学、放学之间,应加强门卫值班力量,必须有学校行政人员参与的二人以上当班。
8、幼儿园、小学(针对底年级学生)应有严格的学生接送制度。
(四) 宿舍防范工作规范:
1、建立宿舍会客登记制度。原¬则上不允许外人进入宿舍,如确因需要会客的,应由学校负责保卫工作的领导同意批准方能进入宿舍。
2、宿舍必须配备专职管理员,年龄原¬则上要求在30-50周岁,身体健康(每年必须体检),具有初中以上文化,工作责任心强,能够适应工作需要。
3、宿舍消防设施、器材齐全、有效。用电用水符合安全规定。
4、宿舍每层走廊应配置足够灭火器,有应急照明、安全出口等警示设施。宿舍内不得点蜡烛、蚊香和私拉¬电灯、乱接线头。室内不得焚烧废纸杂物。
5、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开、锁宿舍大门,每日做好常规安全工作检查,严禁外人入住,并做好记录。
(五) 食堂防范工作规范:
1、食堂从业人员身心健康(每年进行体检),有上岗证书,懂得食堂卫生操作知识。
2、食品采购应实行定点采购并坚持索证制度,严禁食用隔夜食品。
3、食堂内堆放整齐清洁,严禁食杂品混放。防蝇、防鼠设施齐全完好。配备有效足够的灭火器。
4、食堂工作室设有“闲人莫入”的警示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并要有专人负责做好安全记录。
5、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保证48小时的食品留样。
四、完善校内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从完善和落实各项制度入手,全面规范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特别要完善和落实以下三项制度:
(一) 安全联防制度:
1、构建由领导、教师到每班学生组成的安全联防网络,并建立一支相对专业的安全联防的应急队伍。
2、制定一份安全应急预案,并报所在地派出所备案。
3、加强值班工作,特别是门卫室、食堂、宿舍、财会室等重点要害部位要明确专人负责。
(二) 信息通报制度:
1、明确专职信息员,明示联系电话和通报方式。
2、学校内发生的事故案件,必须如实及时上报安全主管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3、上报内容详细,应包括发生事件的单位、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初步分析的事件原¬因、报告人姓名、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