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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保护传统文化论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传统文化"是根据英文"Traditional and Folk Culture"翻译而来,在《生物多样性公约》(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CBD)中使用的概念是"采用传统生活方式的本土和地方社区的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相关的知识、创新和实践。"也就是说传统知识是历经数个世纪,适应本土文化和环境,通过口头的方式,代代相传的文化。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使用的"传统文化"是指"基于传统的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表演;发明;科学发现;外观设计;标记、名称或符号;未公开信息;和所有其他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内产生的基于传统的发明和创造"。
目前国内很多学者对传统文化的界定的观点也不统一。诸如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郑成思教授主张传统知识主要包括"民间文学艺术"和"地方传统医药"两大部分。而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李顺德教授则认为传统知识是一个内容非常广泛的领域,涉及到人类生活的衣、食、住、行、文娱、体育等诸多方面。
由上可知:无论是组织还是学者,对传统文化都没有统一的界定,但又都肯定了传统文化的基本特性,即在小区域内由集体创作、使用、保存且代代相传,属于传统或土著的文化。当然,不可否认随着经济的发展,传统知识所涵盖的范围越来越广,当今还包括医疗、农业或者工业的方法等。
二、传统文化面临危机与保护之意义
面对全球化和现代化的冲击,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正在面临现实的流失和淡漠。在我国,尤其令人心痛的是,以非遗为核心的传统文化产业在我国许多地方发展缓慢,尚未发挥助飞地方经济的作用,却成为流失海外的娱乐产业或产品的高附加值。再如我国的民间文学《花木兰》被拍成美国卡通影片,"变脸"绝技流传海外,《西游记》故事被拍成日本影片,端午祭、走马灯分别被韩国、柬埔寨向联合国申报为其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等,不一而足。此外中草药方面还有日本仿我国的六神丸开发救心丸,韩国仿制我国的牛黄清心丸等等。大量的传统文化遗产海外流失,民间文学艺术被粗暴使用,传统科技被无偿使用,有甚者还申请专利、注册商标来限制我国的正当使用。由此可见,传统文化的保护刻不容缓。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传统文化的保护被纳入议题,足以见证保护传统文化的重要性。加强传统文化的保护对我国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我国的传统文化的持有者多数在少数民族手中或者地处偏远的民众手中,保护传统文化有助于保护西部创新能力相对较弱的人群之利益,最大化的实现社会资源与利益的均分配。第二,保护传统知识有助于增强西部本土居民的社会竞争力,为本土居民争取更好的生存条件,更好的适应社会的发展,同时也更有助于本土居民自己保护传统文化。第三,保护传统文化有助于保留文化多样性。像我国这样民族众多的国家,要尊重少数民族群体,允许其在本民族的管辖范围内,对自己民族的文字语言和民族文化进行自治,使之能够不断地传承、延续。第四,保护传统文化可以防止非权利人的不当使用。正如前文所述,传统文化被大量的海外滥用,通过立法或者其他途径对传统文化加以保护,其目的就是防止非权利人未经允许而加以利用,或者是在利用的过程中对传统文化的恶意扭曲。
三、传统文化保护之探讨
保护传统文化的目的是为了促进传统文化的维系、发展和合理利用,激励创作,保护文化多样性,继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弘扬民族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保护传统文化之目的,笔者将从立法保护、项目保护、传承保护、节会保护、四个方面探讨传统文化的保护措施。
(一)立法保护
立法保护是传统文化保护最主要的积极措施,从当前国内立法实践看,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了对传统文化的保护。法规方面有1997年出台的《传统工艺美术条例》《云南省传统文化保护条例》等。当今国内部分学者主张将传统文化的保护纳入知识产权法体系,这一观点我是不予认可的。首先,知识产权的权利主体、客体都是明确的,而传统文化的主体在多数情况下是不确定的。其次,立法的价值存在冲突。知识产权法的目的是为了激励创新,实现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和社会财富的增加;传统文化的保护之目的在于保护文化多样性,使特定文化所承载的精神、宗教、伦理、道德等重要价值与特定的群体或者个人之间保持联系。所以,知识产权法很难再实践中保护传统文化。再者,勉强将传统文化保护纳入知识产权法体系,无法达到法律效果,这本身也是对知识产权法的损害。与之相反,鉴于传统文化是一种适应本土文化和环境,通过口头的方式,代代相传的文化。各省份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地方法规对本地区的传统文化予以保护更具有可行性。
(二)项目保护
项目保护重在确定传统文化遗产名录。对于那些有重大价值的项目,鼓励积极地申报世界或者国家级文化遗产代表名录。同时,鉴于民族文化的原生性、独特性和不可替代性,要加大对传统文化基础设施的投入,比如建设文化馆、博物馆,便于对传统文化集中管理和保护。
(三)传承保护
保护民族传统文化是为了使民族传统文化代代相传,永世长存。首先,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民族文化保护氛围,掀起保护民族文化潮流。例如通过民族文化保护走进校园、课堂等形式。其次,传统民族文化保护需要保持原貌,需要在本地区开设特色民族职业教育,培养传统文化传承人才,增强年轻一代关注传统文化的意识。再次,全力挖掘尚存在的传统文化艺人并予以登记,政府出台相应的政策,对传承人予以资金支持或对做出贡献的艺人提供奖励。
(四)节会保护
我国的传统节日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是我国传统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传统民族节日都具有明显的地域文化和历史文化,像端午节、清明节等。近年来,人们,尤其是年轻一代,热衷于西方的节日,诸如情人节、圣诞节等,而对端午节、清明节趋于冷淡,这不利于传统文化的保护。然而,通过节会上的活动可以使传统文化和民族风情得以传承和展示。渲染节日氛围,培养人们对传统文化的兴趣。
四、结束语
我们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的语言、文字、艺术,这些构成了独具魅力的人文风景。保护和传承文化遗产在社会和经济发展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民族的传统文化具有了解历史、教育后人、凝聚国民、鼓舞人心、陶冶情操、净化灵魂的功能。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应当以文化复兴作为灵魂。希望在全社会形成弘扬传统文化的良好氛围,人人都来为传统文化的保护贡献一份力量,尽一份责任。
参考文献:
【1】丁丽瑛:《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开发传统文化产业的结合路径》,载吴汉东编《中国知识产权蓝皮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2】吴汉东主编:《知识产权年刊》(2007年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54页。
【3】参见郑成思主编《知识产权文丛》(13卷),中国方正出版社2006年版,第35页。
【4】参见《浅谈湘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及其方法》,资料来源:
省略/class03_detail.asp?id=1883,2011年01月12日访问。
论文摘要:井陉拉花作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除具有较高的审美价值外,还具有良好的健身意义和推广价值。将井陉拉花引入高校课堂并加以推广,不仅可以保护和传承悠久的传统文化,而且能够使大学生身心得到锻炼,同时也利于打造特色鲜明的校园文化。可从题材、表现形式、动作设计风格等方面对井陉拉花进行传承与创新。
历史悠久的井陉拉花类属北方秧歌,是河北三大优秀民间舞种之一,形成并流传于河北省石家庄井陉县。井陉拉花因其独具的艺术魅力和深厚的民族艺术精髓,2006年被国家列人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为使井陉拉花这一民间艺术得以保护并得到广泛的推广,继而探索一条保护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新途径,我们试对井陉拉花引人高校课堂进行探讨。
一、井陉拉花的艺术风格与推广价值
并陉拉花起源于民间节日、庙会、庆典、拜神时的街头广场花会,具有独特的艺术风格和多样的艺术形式。其舞姿柔健,屈伸大度,抑扬迅变;其韵律优美,节奏欢快;其曲调悲壮,婉转悠长,给人以空旷幽谷之感。突出的地域特征,刚柔并济的舞姿,明快活泼的生活情趣,使井陉拉花这一传统的优秀民间舞蹈不仅具有较高的审美价值,而且有着重要的体育训练价值。
井陉拉花在长期发展中形成了独特的艺术风格。遵循民间舞蹈的发展规律,井陉拉花的舞蹈动作同样是从人民的生活中提炼、加工、美化而来,有着明显的地域特征和生活情趣。她以“拧肩”“翻腕” “扭臂”“吸腿”“撇脚”等动作为主要舞蹈语汇,上身动作以肩为主,肩部的顶、拧、耸、压和手臂的点、提、拉、抠、翻最能突出拉花风格;下身以膝部屈伸贯穿始终,形成刚柔相济、粗犷含蓄的艺术风格。总体上说,女性舞姿美丽大方,稳重优雅,既有身段之美,又兼气韵之妙;男性舞姿伸展大度,潇洒自如,既现阳刚之气,又透苍凉之风。
井陉拉花除具有极高的艺术欣赏性外,还具有较高的健身价值。通过拧肩、翻腕、扭臂、吸腿、撇脚等为动作主线,不仅突显拉花的风格,而且有效地提高舞者的上肢力量和全身整体的灵活性,增强人体四肢与躯干及全身的协调能力,使参与者身体得以全方位的运动和锻炼。同时,在表演过程中,灵活多变的队形,舞者间的默契配合,可以培养出舞者团结协作的集体主义精神。因此,井陉拉花这一传统的艺术在民间、在学校都具有良好的健身意义和推广价值。
二、井陉拉花保护与传承的新途径—将井胫拉花引入高校课堂
为了有效地保护和传承井陉拉花这一即将失传的民间舞蹈艺术,井陉县政府通过组织各种层次的拉花歌舞表演队,举办各种形式的拉花民间艺术活动和比赛,对拉花民间艺术进行了积极抢救和整理,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如何更好地使井陉拉花这一民间艺术得以保护并得到持久而广泛的推广,继而探索一条保护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新途径,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新课题。将包括井陉拉花在内的非遗项目引人高校课堂,让高校肩负起保护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任,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现动态传承,这一探索应是一条有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新途径。
高校是文化发展的中心,在保护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其一,高校在民间文化资源的普查、挖掘、研究、整合,以及文化传承、发展、创新方面有着极其有利的条件。其二,高校拥有大量的高素质人才,可以充当“演员”与“观众”,为传统文化的传承提供人才保证。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进人校园,不仅可以使当代大学生更直观地了解地域文化,欣赏民间艺术,发现民间文化美的真谛,看到隐藏在民间故事后面真实的民间和人生;而且有利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先进文化,扭转非物质文化遗产自然传承链条濒临断裂的局面。
国内外许多学者通过对从事健身舞蹈的能量代谢率、能量消耗和运动心率变化等生理指标分析,认为健身舞蹈具有很高的锻炼价值。而井陉拉花属于健身舞蹈类,是一项效能很高的有氧运动。经常参加拉花表演与练习,能够迅速消除人体内的过剩脂肪,增强人体肌肉力量和关节的灵活性,代之以健壮的肌肉组织,使软化、迟钝和缺乏活力的肌肉重新变得充满活力和具有弹性。同时,对于解除现代人的生活和工作压力,缓解身心紧张和疲劳也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将井陉拉花引人高校,不仅可以起到爱国主义教育、爱家乡教育的作用,而且还将对大学生增强体质、增进身心健康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高校保护和传承井陉拉花面临的困境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传统文化中最脆弱的部分,当今我国对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在高校保护和传承井陉拉花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诸多困境。 (一)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缺乏普遥的认知
非物质文化遗产指存在于某一地区、某一历史时期,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和文化价值的人类文化实践方式与艺术表现形式,如:舞蹈、皮影、剪纸(技艺)、民族体育活动等。同物质文化遗产一样,它是我们传统文化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挽救,是我们对文化传统应有的尊重,同时也起着保护文化多样性的重要作用。遗憾的是,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现代传媒与市场化、娱乐化的冲击,民间传统的文化生态正在被破坏,趋于灭亡、失传的境地。由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力度不够,学生们对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例如常山战鼓、昌黎大秧歌、永年太极拳、井陉拉花等项目,知之甚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了解,多是通过网络和各种媒体,因而就更谈不上对井陉拉花这一传统的舞蹈艺术的兴趣、认知及深人学习。因此,在高校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形势不容乐观,前景任重而道远。
(二)生存土壤消失,“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后继乏人的窘境
非物质文化遗产产生的必然条件是其旧有的生活方式和文化,而社会生存条件的改变必将改变和影响其生存状况。现当代社会的文化主导形态是一种大众文化,并且西方现代文化的传入也对中国传统文化形成冲击,这些都将导致井陉拉花的生存环境发生改变。加之现实生活中,井陉拉花的传承人越来越少,保护观念存在误区,许多人只是单纯从经济角度看待井陉拉花,忽视其文化价值。因此,井陉拉花的保护与传承面临着极大的困难和窘境。
(三)井陉拉花动作设计难度大,表演形式复杂多变,限制其进一步推广
井陉拉花虽属秧歌舞的范畴,但它又有显著的自身特点。传统的井陉拉花表演人数为六人或十二人,取“六合同春”之意。演员手执道具各有其象征:伞—风调雨顺;包袱(现不多用)—丰衣足食;太平板、霸王鞭—四季平安、文治武功;花瓶—平安美满。由于井陉拉花艺术性强,动作难度较大,大学生学习有很大的难度,使大学生的参与规模受到限制。同时,传统井陉拉花的表演,所用道具较多且相对考究,也给井陉拉花在高校的推广形成一定的财政压力,限制了井陉拉花在高校的广泛开展。
四、井陉拉花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
以“原生态”价值取向“再造”民族传统文化,是高校文化建设的责任和优势,体现着高校引领文化的应有之义。顺应时展的潮流,融人更多的现代科技与人文理念,引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使井陉拉花更好地融人高校,使原生态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与创新的必由之路。
由于社会风俗和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传统题材已经不能满足现实的需要。因此,井陉拉花要在题材上反映丰富多彩的现实生活,突出现实特点。
而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迅速发展,人们在不断追求物质文化的同时,愈加重视自身的健康状况并希望拥有强健的体魄。因此,井陉拉花应在原有表演形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改造,使其大众化、普及化,并将其楔入传统校园节日文化中,建构新的文化生态。
风格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标志和符号。在突出表现井陉拉花风格的同时,可将井陉拉花的拧肩、翻腕、扭臂、吸腿、撇脚等典型动作融人校园健美操的表演之中,利用头、眼、身、手的配合,表现井陉拉花动作的力度和协调性,形成健美操的一种独特的风格。再配以井陉拉花独有的音乐旋律,使大学生在音乐的感染下增强了对动作的理解与表现,在创造美、欣赏美的同时获得美的享受,而井陉拉花的艺术魅力也得以在校园文化载体上充分展现。
健美操练习形式多样,运动量可大可小,是一项适合不同年龄、性别、职业特点以及体质状况的健身项目,能够满足社会不同层次人群的需要,具有广泛的社会推广价值。利用健美操动作丰富、编排灵活、容易掌握的特点,将井陉拉花的表演动作按不同动作类型,编排成若干小节,使学生可根据锻炼的需要随意增减。加以动感强烈的现代音乐元素,井陉拉花这项传统艺术的瑰宝一定会绽放出灿烂的青春活力。
1武术传承由秘密状态转向公开将会日益发展
西学东渐的文化改良,使中国传统文化在受到西方文化冲击的同时,传统武术文化也同样受到西方体育思想的强烈冲击。西方文化与中国传统文化发生了剧烈冲突,作为传统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武术文化,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巨大的冲击。奥林匹克运动虽然是近代国际体育运动的最高代表,但并非真正容纳了世界各民族的体育文化,它在推动世界各国开展民族的体育运动时,也充当了向全球传播和普及西方体育文化的角色。
中国传统文化受中国传统哲学、政治理论、军事思想、文化艺术、医学原理、社会习俗等影响,因而它具有封闭性,而且在长期的封建中央集权限制下,比较重视整体的东西、宏观的东西、共性的东西,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统一的关系〔2〕。西方文化是在希腊城邦制中发展起来的,它看重平等,重视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分别对立的关系。中国文化侧重于内心修为、自然、继承传统、安逸。西方文化复兴的是个性、自我超越、创新、奋斗、反传统等。在西方文化的冲击下,我国民族传统武术呈现出:(一)民族传统武术中的部分民族传统项目已经开始消亡或逐渐走向消亡;(二)“西学东渐”使我国各民族文化被外来民族文化所同化,一些传统武术项目已经逐渐消失;(三)因西方竞争体育的传入,篮球、足球等项目已抢走民族传统体育的观众和参与者,使民族传统武术文化的继承者减少;(四)民族传统武术从侧重于强身健体、武力保家、原始祈福、娱性怡情的作用,已成为人们休闲之中的生活点缀。人们的生活节奏加快了,由于工作时间的限制,他们的选择有了更快的节奏,人们的目光瞄准了NBA的飞人和足球世界杯的绿茵,他们的兴趣逐渐离开了武术。人类社会的社会行为存在着一定的遗传性,即人们的社会意识和行为在相当程度上保持着与一代人或前辈的相对一致。社会行为遗传实质上是在一种社会环境的熏陶下,使人们在特定环境中将某种技能有机会表现和发挥。处于不同区域的民族体育是在相对封闭的条件下独立成长的,在封闭的环境中,社会结构是以血缘为主体,血缘维系的人际关系重点是敬祖,存在着强烈“辈份主义”色彩,人们行事严格讲究辈份,因为在他们心目中权利是严格按照辈份的高低排列的。
武术作为传统文化,涵盖内容纵横交错,在不同的历史年代,不同的地域环境,不同的拳种人物等方面千差万别,研究内容非常宽泛。以血缘为纽带维系的宗法制度,在中国具有悠久的历史,稳定的农民生活适合于血缘家族的世代延续,因而在自然经济的条件下,这种倾向甚为明显。师徒之间的关系血缘化倾向导致各门派在技艺上的千差万别,形成独特的风格和传统,并在各门派之间相互保密,成为“祖传秘方”的封闭状态〔3〕。传统武术的区域性也非常明显,改革开放迅猛发展,与世界的交通与信息传递日益发达,武术传承由秘密状态转向公开,由师徒授受制改为学校教育制,武术交流更加普遍、武术门派是一个封闭文化环境的产物,武术传承由秘密状态转向公开,那么这个环境一旦开放,当更有利于传统武术的继承。
2 努力构建民族传统武术文化的体系
中国人很重视自己的武术文化。民族武术文化的自尊,是对民族武术文化的认可,对民族武术文化有着深厚感情的依恋和从容的把握。要树立武术文化自尊和自信,必须依靠一定的武术文化张力。武术文化张力主要是由精神文化作用于人而产生的观念形态的张力,这种张力就是靠弘扬武术文化、传承先进武术文化激发出来的。传统武术的保护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存在着相似的问题,非物质文化遗产除包括丰富的历史文化知识、大量的科学知识外,还有许多富有审美价值和艺术价值的文化内涵,是民间知识的重要来源〔4〕。近年社会各界有识之士一再呼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关注。要使传统武术在民间更好地发展,当务之急就是如何在民间传承和发展武术文化,如何在民间创造一个习武氛围。武术文化的传播是个耳濡目染的过程,需要适宜的条件和环境。笔者认为,长期浸于中国传统武术文化氛围的个人必然会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某种人格结构,并会由于得到社会的鼓励而不断得到强化。营造一个好的习练传统武术的社会氛围,这需要并非少数的老武术家和更多寂寞的、传统武术传承者忍耐住现在生活的清贫,只有这样,才能守住明天传统武术文化复苏的希望。同时更需要我们对传统武术文化有清醒认识。对于民间武术文化,我们不应也不能只把它囿于练武人的小圈子里,而应该最大限度地拓展它的范围,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让不同阶层,不同行业,不同人群关爱武术文化传承,因为武术文化是人类共同的财富,人人都拥有认识武术文化、享受武术文化、创造武术文化的权利。尽管他们对武术文化传统的诠释有各自不同的角度,层次水平也会有所差异,但他们在武术文化的认同感和传承积极性上却是一致的。
传统武术现在和将来的发展大有希望,我们要珍视和立足于这一十分有利时机与基础。一个古老的文明或文化,都是在一定的政治与经济条件下发生的。国家首先应该树立武术文化自尊,在高层,要形成保护和传承中国传统武术文化的战略思考、系统政策。当今时代的中国,广大青年学生生活在中西文化交流日益频繁、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交融日趋深入的多元文化环境之下,他们面临着大量西方文化思潮和价值观念的冲击,某些腐朽没落的生活方式对大学生的影响不可低估,重要的一条是在多元文化交融的条件下培养青年学生的民族文化精神〔5〕。因此,我们要引导青少年正确对待武术传统文化。如今是信息时代、知识时代,武术要想引起国民的文化自尊,政府决策、媒体宣传是非常重要的。全面系统地宣传武术文化教育思想,加强人们对武术文化思想的深刻认识也是十分必要的。
国家应该加大对武术的宣传力度并出资扶持传统武术的发展,这个问题我们过去巳经呼吁过多年,问题现在依然严峻,并未得到明显改变。对武术历史的轻薄态度很容易导致丧失民族自尊和自信,丧失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和凝聚力。剑道为什么在日本发展得这么好?究其原因就是因为日本国家高度重视,日本为了向我们国家灌输剑道,可以做到路费住宿费等由传教者出,只要给日本人提供场所和学生就可以把剑道技术免费送人。这种“金钱加技术”的特有传播方式,使剑道得到了快速发展〔6〕。
3吸收外来文化与民族武术文化的自强
传统武术文化是传统文化的驿站,用来承载民族的认同感,更是传承民族文化生命、区别于其他民族的重要标志。在吸收外来文化的过程中,不少人在追求“武术创新”时,却忘记了武术继承传统的重要性,例如将西洋体操嫁接到武术中来,结果造成了“奢华的滑稽”。由于历史的原因,武术文化在长期的历史长河中受民族传统文化中其他文化的影响与渗透,精华与糟粕并存、先进与落后共进,已是明显的武术文化现象,它符合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如果我们在吸收外来文化发展传统武术的过程中,只求与外来文化的接轨,而忽略武术的文化内涵,我们拿什么复兴传统武术呢?武术文化传承发展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用全球化的视角审视自身文化,并寻找扬弃的方法和途径。武术文化自强也是民族文化的自强,是中华民族对自身文化发展的自强。当前,唤起全民族的武术文化意识,使武术文化上升到理性的层面,成为全民族认同的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这必将大大推动武术的发展。
提高武术文化层次,需要进一步加深对中华武术文化的认识,阐析其内涵,把握其精华,发掘其价值;需要把中华武术文化同火热的现实生活结合起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使之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成为造福民族和人民的千秋大计;需要将中华武术文化建设变成大家关心的事情,众志成城,齐心协力,通过共同的艰苦努力,才能实现中华武术的复兴。我们的武术文化自觉,明确主张选优汰劣。但要淘汰的,应是各国家和民族的技击文化中的负面劣质,而绝不是淘汰那些目前暂时落后的国家和民族的技击文化;要选择的,应是各个国家和民族的技击文化中的优秀部分,而绝不是对着某一个国家的技击文化顶礼膜拜。“武术文化自强”也是指一种武术文化心态,这种心态的最高层次要求深刻反省旧武术文化的痼疾,适时展望新武术文化的前景,从而清醒地意识到自身的历史使命,并付诸实践。传统武术文化昭示于世人的是东方特有的文化模式和价值尺度,其中饱含着传统文化精华。当然,传统武术文化中也有消极的、糟粕的东西,特别是与现代生活不相适应的内容,如武术文化中传承的封闭、落后与保守性、故步自封等历史局限。培养国民的武术文化自强精神,就是要切实做到把中国武术文化里的好东西提炼出来,应用到现实的社会中间去,把我们武术文化中的好东西变成世界性的东西。
2006年6月国务院发出通知,公布批准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518项。但从另一方面讲,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保护遗产名录,也预示着这些宝贵的武术文化拳技的濒危性。国务院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的精神和有关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它提醒世人,武术保护工作已经到了非常紧迫的地步,反观现在,从武术价值和文化历史价值来看,还有相当数量的武术拳种需要重点保护,需要进入国家级受保护的非物质遗产文化名录。对于一些阻碍我们对武术发展正确认识的历史问题和现象,我们要大胆探索,精心考证,还武术以本来的历史面目,在这方面,近年来有了明显的改进,取得了新的有价值的成果,这主要是得益于许多默默奉献和对我国武术发展前途担忧的武术学者的长期艰辛研究考证和探求,这为民族传统武术文化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4结语
在不少地方传统武术特别是一些稀有拳种未能得到应有的重视,致使这些拳种面临着灭绝的危险,亟须尽快扭转和改变传统武术的这种生存局面。我们特别应该注重民族武术文化自身能量的发挥,努力提高我们的武术文化自尊与自强,使绵延数千年的武术文化不断发扬光大。我们要警惕传统武术的舞蹈化和戏剧化倾向,更要精心守护我们最后宝贵的武术家园。因此我们再也不能麻木不仁,任凭传统武术的自生自灭,留下无法挽回的损失和遗憾?郾找原因不是我们今天的真正目的,保护才是真正的目的。拯救我们濒危的传统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梳理清保护文化遗产的正确思路,保证我们文化的可持续发展,每一个炎黄子孙责无旁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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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传统文物 修复技术 保护 传承 国际化
[中图分类号]K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4)02-0084-01
刘梅梅(1971-),公主岭人,任职于吉林省公主岭市文物管理所。
一、中国传统文物修复技术简述
手工技能是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内容之一,它是一个国度或者一个民族世世代代所流传下来的一种制作工艺,与该国家或者民族的文化有着密切的关系。我国的传统文物修复技术就是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所形成和沿袭下来的一种手工工艺,从传统文物的制作到相关的修复技术,以及后人对于一些文物的仿制等。常见的有对于一些书画的装裱技术,对于竹木漆器的制作和修复以及一些传统的家具等的制作和修复,无论哪一工艺过程都包含着我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同时也是历史上国人智慧的结晶。
中国传统文物修复技术为中华文明的传承及传播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一些传统的文物修复技术呈现流失或者濒危的状态,对其保护和传承成为一种现实的需求。对该种技术的保护对于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等都有着极大的推动作用,将其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进行保护,对文物的保护及历史研究有着积极意义。
作为一种传统的手工技艺,我国的传统文物修复和文物的制作、复制工艺是我国所独有的,是对我国文化遗产的一种再现,是中国历史信息和文化的载体,对于中国历史的研究和保护有着重要的作用。它所包含的种类是多样化的,而所涉及的范围也是极为广泛的,因此,传统文物修复技术的保护和传承对我国文化及历史的研究都有着重要的意义,通过该种工艺的应用能够更好地将文化以物质的形式展现出来,能够让我们更好地了解历史。在保护和传承的基础上还要与国际相接轨,借鉴国外的先进技术,实现中西技术的完美结合,使我国的文物修复技术得到更好的发展。
二、中国传统文物修复技术的保护与传承
我国的传统文物修复技术是对有形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和修复的重要手段,是考古和文物博物馆事业上所必须的。从我国文物修复技术发展的历史来看,对于文物的修复和复制有着长远的发展历史,文献记载中我们可以看到春秋时期便有了对一些青铜器的修复和复制。随着历史的发展,在每一时期都有一些文物修复和复制工艺的代表人物和流派,他们为我国文物修复工艺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也为我国有形文化遗产的传承做出了贡献。在20世纪初我国的文物修复技术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工艺,但是由于技术上的封闭性等使得该种工艺所使用的工具和原材料等都受到一定的限制。建国之后,博物馆的建立及对文物保护的重视等,使得文物修复技术成为博物馆的一种必然需求,为我国博物馆的建立及其文物的恢复等提供了技术和人才支持。
但是,从文物修复技术发展的历史我们可以看到,它在很多情况下是文物研究或者保存等的一种附属技术,并未成为一个独立的学科,一些难度较高的文物修复技术仍面临失传的危险。为使我国的文物得到更好的保护,对传统的文物修复技术进行必要的挖掘、整理并对其进行保护和传承成为必然的要求。对于该种技术的保护,需要一个完整的体系建设,将其作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内容,给予人力和物力的支持。以专项资金和专门人员的投入来完成传统文物修复技术的挖掘和整理工作,而这一工作的开展很多时候需要深入民间,挖掘民间流传的传统修复工艺,在挖掘的基础上进行整理,使其形成一个完善的体系。
在此基础上,将传统文物修复技术相关的文献资料进行梳理,并且整编成册,进行必要的辨别,从而形成完整的技术资料体系。从行业发展的角度出发,应制定相应的文物修复技术行业标准并完善相关的人才培养机制和资格认证制度,为技术的传承提供有利渠道。注重技术保护的同时,结合当前技术发展特点和方向,将文物修复技术与现代科技相融合,推进技术的健康发展,同时注重人才的培养,为技术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三、中国传统文物修复技术的国际化
我国传统文物修复技术为我国文物的保护和研究等做出了重要贡献的同时,也传播到了海外,对日本等一些国家的文物修复技术也产生了影响。但是由于我国文物修复技术更多的是以一种民间工艺的形式存在,以家庭内部传承的方式存在,使得相关的资料相对欠缺,从而使在国际上影响不如日本等国。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我国传统文物修复技术应该满足本国文物保护及历史研究需求的同时,还应该更好地走出国门,争取在国际市场上占据一定的地位。为实现其该种国际化,便要求我们对传统的文物修复技术相关资料进行整理汇编,注重国际化的宣传,并且注重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推动文物修复技术的继承和发展,不断推进其国际化进程。
【参考文献】
[1]贾文忠.无形文化遗产:中国传统文物修复技术[J].中国博物馆,2002(4).
[2]程娟,钱晋,钱钶.基于VR的古陶瓷文物建模与逆向修复技术数字化探析[J]景德镇高专学报,2012(3).
【摘要】民族文化是民族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民族地区的特色和优势。贵州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资源具有丰富多样性,城镇化建设进程中民族传统文化的生态基础、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发生着重大改变,传统文化保护面临困境。加强保护民族传统文化是城镇化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
关键词 贵州民族地区;城镇化;民族文化;保护
【基金项目】贵州省统一战线理论研究(贵州大学) 基地课题项目(2014)。
【作者简介】李治邦,贵州大学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中国化理论、农村经济;吕群立,贵州大学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化理论。
民族文化是民族的灵魂,是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我国历史悠久,众多民族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城镇化是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为民族文化的发展创造了新的条件,也对民族传统文化的生存和发展带来很大的冲击,保护民族传统文化,成为城镇化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一、贵州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资源的丰富多样性
贵州的民族地区包括黔南、黔东南、黔西南3个自治州,11个自治县,250个民族乡,国土面积9.76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55.5%。全省有48个少数民族,其中18个是世居少数民族。2013年贵州省常住人口3502万人,少数民族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36.11%,少数民族人口总数居全国第四位。民族文化深深根植于民族生态环境中,不同的自然地理和人文环境影响着不同民族的特点。贵州地处云贵高原,山河纵横,森林茂密,独特的喀斯特地貌,自然生态的多样性,是少数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分布格局的自然生态基础,“一山之隔,习俗殊异”,形成了贵州少数民族文化的差异性、多样性和相对独立性。
贵州在历史上就是各民族交融的,华夏族系、氐羌族系、苗瑶族系、百越族系的诸民族及其他民族在不同时期,因不同原因从不同方向进入贵州,与原住在贵州的濮人相交汇,在共同开发贵州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贵州多民族文化共生的现象。由于贵州历史上地理偏远、交通闭塞,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相对落后,较多地遗存了世居民族丰富而厚重的农耕文明的区域文化资源。在我国2006年5月公布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 贵州的数量列全国第三位,其中,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份量很大, 如“侗族大歌”“水书”“苗族医药”“侗族医药”等。还有大量的民族文化文物古迹,如贵州东南部的堂安民族古寨,有700多年历史,是典型的侗族文化物质空间载体,特别是这里多声部无伴奏合唱的“侗族大歌”,有非常重要的艺术价值和学术价值,是最具特色的中国民间音乐艺术之一,享誉国际。贵阳市花溪河畔的镇山布依族民族村,始建于明朝万历年间,是以布依族为主的多民族杂居的自然村寨,建筑空间丰富颇有特色,民族元素多。贵州的梯田众多,如花溪高坡梯田,高山地貌独特,民族风情浓郁,是当地苗族人民世代辛勤劳作、巧夺天工改造自然的文化景观和旅游景观,成为贵州省艺术摄影学会的“摄影创作基地”。贵州民族文化遗产资源富集、富有特色且保存得比较完整,“多彩贵州”包含了丰富多姿的贵州自然风光和绚丽多彩的民族文化,作为对贵州旅游文化的宣传策略和手段,已成为贵州的名片。
二、城镇化进程中贵州民族文化保护面临的问题
城市化是一种经济社会现象, 也是“城市文化、城市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在农村的地域扩展过程”(许学强,1997)。城市化改变着乡村的面貌,“以无法阻挡的穿透力渗透到民族文化的刚性结构中, 并逐渐取代民族传统文化在乡村社会形成的地位和作用, 使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面临着被代替的境地”(克劳德·莱维斯特劳斯,1999)。城镇化对民族文化传承和保护有消极影响是肯定的。贵州省2013年的城镇化率为37.8%,大大低于全国53.7%的平均水平,目前正在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面临着一系列严峻问题。
1.民族文化生长发育的土壤受到侵蚀和破坏。第一,城镇化改变着人们传统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民族传统文化的受众越来越少。城镇化进程也是广播、电视、电话、网络等现代通信手段、电子媒介在民族地区的介入和普及的过程,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受到主流文化的强烈冲击,使民族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和休闲娱乐方式发生急剧变化。一些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习俗正在加速消亡,一些具有历史、科学和文化价值的古迹遭到损毁,许多少数民族传统技艺和民间艺术后继乏人,民族传统文化的受众越来越少。少数民族母语危机日益加剧,现在与上世纪80年代相比,贵州境内民族语言的使用率急剧下降,彝语、苗语、布依语使用率下降非常严重。第二,大量民族青壮年外出务工影响民族传统文化生存的社会根基。少数民族青壮年多外出打工和迁移,促进了民族地区城镇化进程和经济发展。但民族民间文化所依存的民族习俗,因此而缺失其行为的主体人群,民族传统文化传承受到挑战。许多靠口耳相传的少数民族语言、历史和传统手工技艺后继乏人。随着掌握这些传统文化和技术的老人逐渐离世,少数民族传承千百年的文化和技术也濒临消失。如在黔西南州兴义市的一个布依族村寨,随着一位布依族老人的离世,他所通晓的布依族傩仪和掌握的布依族傩面具的制作方法也就随之失传。第三,民族传统文化的生长失去依托。城镇化进程中少数民族人口纷纷进人城市,原来相对集中居住的格局被打破,逐渐分散在城镇的各个角落。同时,城镇化进程中,民族民间文化受到主流文化的挤压无法进入普通学校的课堂, 结果是学生从小就学习非母语语言和外国语,而对自己的母语和其所存载的文化却不知晓;民族民间文化不受重视,民间艺人地位下降,民间歌手和表演艺人缺少观众和舞台,年轻一代继承民间文化的寥寥无几。目前,实施城镇集中办学,撤销乡村偏远学校,而城镇学校的教育目标、课程设置、教学语言基本上不考虑当地少数民族的文化与习惯。
2.民族传统形文化的损失和破坏难以弥补。城镇化使人口不断密集,村寨变为集镇,集镇变为城镇,对旧城的改造,往往是对传统文化的破坏。许多富有民族特色、地方特色的城镇街区、建筑被拆毁, 富有特色的民族文化被丢弃、遗忘和破坏,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资源大量流失,现代工业用品逐渐替代手工制品,民族民间工艺逐渐退出历史舞台。现在工业园区、高速公路、铁路、水电站、机场等大型工程的建设, 对民族地区的有形文物和文化生态环境也带来了不同程度的破坏。贵州黎平县是侗族鼓楼艺术之乡,该县境内现存的鼓楼有不少需要修补或重建,却难以实现,因为修建鼓楼的大木柱需要五十至百年树龄的杉木来做,而现在几乎找不到这样的大树了。鼓楼前的歌坪,传统是用鹅卵石铺成,而现在鹅卵石日渐稀少,同时也为了降低成本,多改用水泥,失去了原有的韵味。
由于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加快推进,贵州民族地区新建民居大量存在按照统一建筑模式修建,未能很好地根据当地民族文化传统和建筑风格来修建,使贵州苗家山寨、彝族山村、布依水乡等原本具有的人文品质逐渐消失。民族地区民居建筑新了,样式洋了,传统丢了,特色没了,魅力没了。贵州回族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清真寺大都始建于明清时期,以土木结构为主,具有传统古建筑的风格,但经过不断维修、改建或重建后,现在大多是砖混结构,未能充分保留和体现原有民族元素、地域特色和原有建筑风格,民族原有特色弱化和消失。
3.无形民族文化遗产生存力在衰退。城镇化使都市文化不断向乡村渗透,作为民族传统文化重要载体的民族语言、民歌、民族舞蹈、民族体育、民族医药等逐步走向衰落。一些依靠口传面授方式加以传承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在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面临失传的境地。在一些原住民族的服饰和织锦中,祖传的民族图案和手工艺品被现代图案和现代日用品所取代,现代建筑替代了传统民居,民族民间的口头文学、史诗自然流失。如黔南州水族的“水书”,传播渠道狭窄,普及使用范围小,只有极少数传承人能识读,一旦仅存的传承人去世,珍贵的民族古籍“水书”将成为无人识读的重大遗憾。黔东南州的黎平县曾经把当地民族文化纳入学校教育,榕江县的车江镇也要求当地学校把侗歌纳入学校教学内容,贵州大学的艺术学院也曾举办过几期侗歌班。但更普遍的现象是,上学的孩子几乎只唱校园歌曲、流行歌曲,不会唱民歌。
4.对民族民间文化过度开发,商业化倾向明显。在旅游开发过程中,大多是不当开发、过度开发,造成民族地区民族文化和生态环境的破坏。地方政府往往重开发,轻保护和管理,甚至借继承创新之名随意篡改民俗艺术,损害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真性。在贵州很多旅游景区,常有商业行为表演的人穿的是苗族服装,却梳着土家族发式,唱着侗歌,跳着苗舞,夹杂着伪民俗。一些旅游景点的苗族“抢新郎”,并非苗族民俗,只是借此来赚钱的商业表演,是人为派生出来的。还有,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举办各种节日,如苗族芦笙节、彝族火把节、侗族鼓楼节等,目的是促进民族民间文化和当地经济的发展,但在节日时令等方面有随意性,追求短期效益,抛开原有的精神文化内涵,是没有原动力的,难以持续发展。1986年,侗歌参加巴黎艺术节演出时,有个作曲家曾经写了一首曲子夹在里面,法国同行听了,竟单把这一支挑出来加以否定。这应该是一个警告和教训。
三、城镇化进程中加强贵州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的建议
1.增强民族传统文化保护意识。城镇化的发展应该有不同的形式和有包容性的,一马平川的道路、林立的高楼可以体现城市的发展风貌和现代气派,但民族文化是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积淀起来的,民族地区的城镇化建设应该也可以是富有个性、魅力的,应该树立和增强民族文化保护意识。如雷山县西江苗寨的建设,成为贵州文化旅游的一大亮点,不仅保护、宣传和发展了民族文化, 还创造了当地新的经济增长点,是好的例子。可以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方式加强宣传,利用学校教育的资源力量,把优秀民族民间文化作为民族地区特色教育内容, 让少年儿童从小认识本地本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提高人们对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意识。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发展是本民族的自主行为,以民族地区原住民为主体,要以原住民的生产生计方式、生活方式、风俗习惯以及宗教信仰为基础,使之能够成为民族的精神文化信仰源泉,持续发展的精神力量。
2.把民族文化保护纳入城镇建设发展规划。重视和加强保护民族传统文化,政府应该起主导作用,在城镇建设发展规划中应该得到充分体现,建立相关保护机制。发展民族教育事业,建立各民族语言学校,建设民族文化场所和设施,如城市民族文化博物馆和各民族文化中心,把少数民族文化纳入城市多元文化保护和发展条例之中,坚持多元文化的平等、和谐共存。充分尊重历史和传统民族传统,少数民族区域的森林、草原和农田应该严格保护,限制开发,保护文化生态的整体性。新建街道和建筑要尽量体现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把本地本民族最有特色的建筑和标志物在城市建设中展现出来,保留有展示民族民间工艺、美食、表演的艺术场所。防止一些地方政府及其官员以发展旅游为名,追求政绩和形象工程甚至个人利益而打造伪文化和假民俗。
3.按科学、法制的保护原则保护民族文化。民族文化保护是一个复杂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按科学化原则进行保护,加强民族文化保护的法治建设。第一,加强立法,保护民族文化及其多样性。虽然《民族区域自治法》中也列有有关民族地区文化资源保护的一些条文,但比较抽象,需要具体化。城市化建设应该维护少数民族的文化生态保护权利,加强在民族地区建立民族特色文化生态保护区,使区域环境保护、民族传统文化传承和城镇化和谐发展。2003年1月,贵州省人大制定并且实施的《贵州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有利于贵州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第二,保证经费投入和加强管理队伍建设。把保护民族传统文化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把挖掘、整理、研究民族传统文化的经费列入地方的财政支出。贵州从事民族文化保护工作的人员少,经费投入不足,各级政府应大力加强少数民族文化人才队伍建设,重视保护、发现和培养乡土文化能人、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第三,运用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保护民族传统文化。用现代技术工具对民族文化中的一些内容进行录音、摄像、拍照和文字记录,对那些活态的民族传统文化,一般是自我娱乐或自发性地表达某种感情愿望的,可以根据现在人们的审美情趣和需要,在原有形态的基础上适当地加工和开发,使其具有新的生命力。
4.加强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越是民族的越是国际的,可以利用国外政府和民间无偿援助的资金,可以学习、借鉴和利用国外的先进经验,促进贵州民族文化的保护、宣传与国际交流。例如,1995年, 我国与挪威合作在此建立了我国第一个生态博物馆——六枝梭戛生态博物馆,这里的长角苗的古老传统和别具风格的音乐舞蹈和精美的刺绣、服饰艺术得到较好保护。1997~2004年,我国多次与挪威合作,在贵州六盘水的六枝梭戛、贵阳花溪镇山、黔东南的黎平堂安和锦屏隆里等四个有着悠久历史的民族村寨建立了生态博物馆,初步建成了包括苗族、布依族、侗族等少数民族在内的具有独特自然环境和文化遗产的民族生态博物馆群,对贵州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宣传起到了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 杨昌国.多彩贵州与贵州文化的构建[EB/OL].非物质文化遗产网.gzfwz.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252.
[2] 许学强.城市地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7:172.
传统文化版权保护权利主体创新模式
一、问题的提出
“唧唧复唧唧,木兰当户织”这首中国人耳熟能详的北朝民歌,让巾帼英雄花木兰替父从军的故事千古流芳,美国迪斯尼公司将《木兰辞》所述的故事改编成动画影片《花木兰》,为迪斯尼公司带来超过3亿美元的巨额商业利润,然而因中国传统文化诗歌而来的《花木兰》电影的商业成功,似乎只属于好莱坞、只属于美国,作为花木兰故乡的中国却没有从中得到一分一毫的版权费。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在此就提出了如何通过版权保护我国传统文化的问题。
版权保护是现代知识产权制度的重要部分。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际知识产权冲突、国内地域产权冲突逐渐增多,为了实现传统文化的可持续性发展,亟需对传统文化进行版权保护。一方面,传统文化版权保护有利于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传统文化是民族发展的基石,是民族精神的记载,为了优秀传统文化得以世代绵延,使传统文化发挥出其独特的精神价值,必须加强对传统文化的版权保护和管理,这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另一方面,传统文化不仅是一种精神财富,也具有潜在的经济价值。中华上下五千年,作为文明古国,我们拥有博大精深的中华传统文化。从美国动画影片《花木兰》的成功中,我们看到了传统文化的潜在的经济价值,也发现了我们在管理文化产品商业开发方面存在的不足,只有做好传统文化版权保护和管理工作,才能实现传统文化的保护与开发并重,精神财富与物质财富共拥。
针对我国传统文化版权保护不足的现状,本文试究传统文化保护不足的原因,在分析其立法困境的基础上,从多层次化权利主体、完善丰富权利内容、不限定保护期限以及创立数据库保护模式等方面,提出了完善传统文化版权保护的立法建议。
二、我国传统文化版权保护的现状与问题
知识经济的时代已经来临,对传统文化进行版权法律保护既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要求,又是应对国际文化竞争的手段。我国传统文化版权保护法律体系总体上仍处在起步阶段,存在许多问题。
第一,传统文化虽是我国版权法律体系保护的内容之一,但相关规定过于原则及宽泛。对传统文化进行版权保护已成为国际共识,在《伯尔尼公约》、《突尼斯版权示范法》中,都将民间文化作品列入版权保护范围。我国《著作权法》第六条规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并未对其他传统文化的版权保护作出具体规定;国务院制定的《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也只涉及对传统手工艺品种和技艺的保护。面对涵盖范围广泛的传统文化,国家虽然认识到了传统文化资源保护的重要性,但目前我国传统文化版权保护法律体系仍尚不成熟,存在空白遗漏和过于宽泛之处。2014年国家版权局起草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我们也期待这部条例的正式施行。
第二,目前我国传统文化版权保护体系主要有版权行政管理体系和文化行政管理体系两个部分,申报传统文化版权保护的程序较为复杂,由此可能产生申报路径不统一、重复申报的情形。
第三,相关企业和个人缺乏传统文化版权保护意识。以拥有丰富传统文化资源的陕西省为例,陕西户县农民画创作风格新颖、地域特色明显,当地很多农民都掌握这项技艺,也涌现出琳琅满目的农民画作品,但农民画作者却缺乏著作权登记的意识。与此相似的还有陕西延安剪纸,同样缺少著作权自愿登记的情形。
三、我国传统文化版权保护不足的成因
传统文化概念难以界定、范围难以确定,是我国传统文化版权立法不足和实践保护不够的根源。
(一)传统文化版权保护的特殊性
传统文化是一个广泛却有些模糊的概念,明确传统文化的界定与类别是实施传统文化版权保护的关键。传统文化,是指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沉淀下来的,能够反映特定民族风貌和精神的相对稳定的文化,主要包括民间艺术、文学作品、工艺品、绘画、表演、民族服饰等。
传统文化最显著的特征就是集体性,传统文化的集体性源于它的群众性,传统文化的生成发展是广大民众在长期历史实践和传承过程中集体创造的,它并非直接属于某个个体。比如年画技艺,可能同一地区很多人掌握这种艺术手法,这种艺术手法是属于该地区集体所有的。
传统文化具有传承性特征。传统文化的形成发展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它需要历史的积淀去不断丰富完善,在传统文化流传的过程中其影响不仅及于当代人,它是源远流长的能及于子孙后代的精神财富。
传统文化也具有变异性的特征。传统文化的内容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是在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不断发展的,“在流传的过程中,作品不归一人所专有,人人可以改动,所以作品常常是不固定的,它的内容和形式不断处于变化之中。”
(二)传统文化版权保护的立法困境
1.权利主体难界定。传统文化具有集体性的特征,这也使得传统文化的版权保护不同于一般的版权保护。相比于具有鲜明的、确定的权利主体的一般版权保护,对于传统文化的版权保护,我们应首先明确其权利主体。
传统文化的形成和发展并非是一蹴而就的,即使最初它具有一个特定的创造者,但在世代相传的发展过程中,其创造者已不单属于某个个体,可能是属于一个地区集体共有的文化,是群体智慧的结晶,这使得界定其权利主体成为一个难题。
2.权利内容难确定。相同的民间传说,在不同的表现形式上就有不同演绎。某著名喜剧演员在一个喜剧小品中戏说“花木兰”,将花木兰塑造成贪吃怕死的形象,被认为戏说尺度过大有恶搞嫌疑,破坏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正统性。再如“乌苏里船歌案”中,歌唱家郭颂在赫哲族民歌的基础上改编创作出《乌苏里船歌》,这首《乌苏里船歌》几乎成了赫哲族民歌的代表,而后法院认定《乌苏里船歌》系改编作品,郭颂不是原创作者。另外,随着全球化的进程,中西方文化不断碰撞交融,国际间因翻译问题而产生的版权纠纷也日益增多。龙,作为中华民族最具代表性的传统文化之一,常用来象征祥瑞,被英译为“dragon”。然而,“dragon”一词在《约翰启示录》中被描述成魔鬼撒旦的化身, 代表着异常邪恶的力量。所以一些西方人的惯性思维十分乐意视中国龙为“dragon”, 把中国和中国人的形象与“dragon”挂钩, 妖魔化中国。针对当前纷繁复杂的传统文化版权纠纷,版权保护的权利内容应当包含哪些方面才能全面实现对传统文化的保护和管理,值得我们探究。
3.保护期限不统一。对于传统文化的版权保护期限理论界存在不同看法。一种观点认为,传统文化版权保护应有期限限制。从知识产权的激励机制来看,知识产权是要保证权利人在法律所规定的期限内收回其所投入的成本和获得回报,在超过了这个法律规定的期限后,此权利即进入公有领域,之所以这样要求是因为如果权利人可以无期限的垄断该知识产权,那么就会中断创新,阻碍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另一种观点认为传统文化版权保护期应不受时间限制。传统文化具有传承性的特征,是在民族发展进步的过程中逐渐演进、形成的,很难给传统文化的形成确定一个起点。同时,传统文化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优秀的传统文化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时代的进步逐渐完善并永久的流传下去,传统文化的精神价值和物质价值都将永存。因此,很难给传统文化版权保护界定一个期限。
四、完善我国传统文化版权保护的建议
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加快,在传统文化被广泛运用到商业领域的今天,笔者试从版权保护立法角度提出完善传统文化版权保护的一点建议:
第一,在版权立法中确定传统文化多层次权利主体。在“乌苏里船歌案”中,黑龙江省饶河县四排赫哲族乡人民政府为诉讼原告,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四排赫哲族乡人民政府既是赫哲族部分群体的政治代表,也是赫哲族部分群体公共利益的代表,在赫哲族民间文学艺术著作权可能受到侵害时,鉴于权利主体状态的特殊性,为维护本区域内赫哲族公共的权益,原告作为民族乡政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讼。”这说明传统文化版权保护的权利主体可以是集体,事实上,很多传统文化是某一地区、某一民族的群体作品,不存在个体著作权人。另外,当发生版权纠纷时,以某个集体例如地方政府组织为代表提起纠纷解决机制更具有可操作性、其诉讼结果可能惠益到这一地区和社群,也节约了诉讼成本,提高了诉讼效率。
同时,也应当鼓励企业和个人树立版权保护意识。我国目前的版权保护制度为自愿登记制度,由著作权人向各地登记机构提出申请,登记机构审查合格后依法予以登记并颁发著作权登记证书。经过登记的文化产品可以明确其版权归属,降低被侵权后的诉讼代价。拥有如年画、剪纸等文化产品的企业和个人可以对具体产品进行版权登记,如遇盗版侵权等可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根据《著作权法》、国务院《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也可以主张许可、监督、收费、救济等权利。由此可见,对于传统文化版权保护可实行多层次权利主体,传统文化的涵盖面较大,单一权利主体显然不能满足其版权保护的需要,多层次权利主体在司法实践中有利于变通实现传统文化版权保护的目的。
第二,丰富传统文化版权保护的权利内容。针对目前传统文化版权纠纷状况,我们发现关于传统文化的改编、演绎、翻译纠纷较多。前文所述的“乌苏里船歌案”涉及对传统民歌的改编、戏说花木兰小品是对“花木兰”故事的歪曲演绎、“dragon”是对“龙”形象的恶意贬损。因此,传统文化的版权保护应注重维护传统文化的正统性,在对传统文化进行演绎、翻译、改编的过程中,禁止他人歪曲、篡改、贬损使用传统文化的内容和精神内涵。
此外,传统文化版权保护的权利内容还应包括传统的表明来源权,即表明传统文化的来源地名称、来源主体等权利。以及复制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翻译权等财产性权利。
第三,不限定传统文化的版权保护时间。笔者认为,对于传统文化的版权保护应不受时间限制。一方面,传统文化的产生时间无法确定,其内容也处在不断变化之中,要确定其版权保护期限几乎没有可行性。另一方面,传统文化的价值在于弘扬民族精神,如果对传统文化的版权保护期限加以限制,则不利于载负着民族精神的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对于依托传统文化产生的、非集体创作的具体文化产品,则应依据《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保护期限加以限制。
第四,创新传统文化保护模式。在对传统文化进行版权保护的过程中,可以引入新模式以促进版权保护,例如建立传统文化数据库保护模式。依据欧盟1996年的《欧洲议会及欧盟理事会数据库法律保护的指令》,数据库保护模式是指,将独立的作品、资料和其他材料进行系统的或经有条理的方式整理过,并可用电子或其他方法单独访问的数据集合。建设传统文化数据库,可有效实现传统知识保护的最广范围公开明示要求,在惠益分享等配套知识产权保护实施体系下,实现对传统文化予以相应产权的保护、地域文化的跨国尊重及更正宗地广泛传承。将电子数据库运用到传统文化版权保护制度下,建立版权管理体系和文化行政管理体系共同的数据库,并在此基础上实现版权申报路径的统一,有助于简化版权申报、查询的方式,避免重复申报版权情况的发生。
五、结语
传统文化是我们的民族瑰宝,既是精神财富也具有经济价值。完善传统文化的版权保护,是顺应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必然要求,是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更是实现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针对国际形势和国内现状与困境,从权利主体、权利内容、保护期限等方面健全完善传统文化版权保护法律体系,尽快实施传统文化版权保护相关法律条例,使我们的立法、司法更好地保护传统文化,相信我国的传统文化版权体系会取得跨越式的发展。参考文献:
[1]段宝林.中国民间文学概要(第四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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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学古人的智慧,致今天的财富。
12. 传播传统文化,修身美家平天下。
13. 穿越时空的魔法武器——文化遗产。
14. 保护文化遗产,我们仍需努力。
15. 文化遗产不可再生,加强保护刻不容缓。
16. 保护文化遗产,守护精神家园,发展社会主义和谐文化。
17. 有历史才有现在,唯遗产才知兴衰。
18. 纵有金山银山 , 难买文化遗产。
19. 保护文化遗产,构建和谐社会。
20. 破坏古迹,就是破坏你的未来。
保护传统文化的名言【经典篇】
1. 传承文明,弘扬文化,立足本国,面向世界。
2.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中华文化新的辉煌。
3. 温习东方文化,修身齐家平天下。
4. 复古代文化,展今朝风采。
5. 汇集东方智慧,传播华夏精神。
6. 继承优秀文化传统,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7. 根植于中华民族文化的丰富土壤,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遗产。
8. 弘扬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中华传统美德。
9. 留下历史, 保护古迹。
10. 千年文化博大精深,后人爱护薪火传承。
11. 保护文化遗产,就是保护我们的历史。
12. 感受文化色彩,领悟遗产真谛。
13. 千古文化留遗韵,一代文明展新风。
14. 保护昨天的遗产就是扞卫明天的文化。
15. 先人神力绝技,鬼斧神工天姿。
16. 保护文化遗产,传承华夏精神。
17. 文化遗产是民族发展的航标。
18. 印证过去,见证未来。
19. 文化遗产是凝聚中华民族的桥梁和纽带。
20. 爱我中华,保护自己的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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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定与对比、比较结合,使概念更加清晰。什么是“传统”,如果光靠概念来解释,那必定是越说越玄乎。作者则从人们在实践中懂得的真理人手,连用两个“不是……而是”从正反两个方面作对比,阐述“过去”的重要,从时间的维度看“过去”,分析了它“形成”的过程,已经起的、正在起的和必将继续起的作用。将“过去”这个带有口语色彩的词学理化,给“传统”一词进行概念界定,认为“过去”主要指的是“传统”,即从时间角度看是指消逝了的时间,而从其所留下的物质的和精神的积累来看是传统。这样的界定,一下就把“传统”这个学术词语,拉近到生活,拉进了人们已有的认知领域,为下面理解“传统文化”和“文化传统”奠定了坚实的认知基础。在界定“传统文化”和“文化传统”这两个概念时,也用了这样的方法:“传统文化的全称大概是传统的文化,落脚在文化,对应于当代文化和外来文化而谓。其内容当为历代存在过的种种物质的、制度的和精神的文化实体和文化意识。”“文化传统的全称大概是文化的传统,落脚在传统。”“文化传统与传统文化不同,它不具有形的实体,不可抚摸,仿佛无所在;但它却无所不在,既在一切传统文化之中,也在一切现实文化之中,而且还在你我的灵魂之中。”“文化传统是形而上的道,传统文化是形而下的器;道在器中,器不离道。”作者就是这样在时间和内容特性等方面对概念进行界定的,界定时的这种对比和比较,将两个看似玄乎的概念的内涵与外延界定得清晰可见,让人一目了然。谈到文化传统的形成的时候,作者先从理论上提出“一个民族有一个民族的共同的意识和无意识’’,接着从反面分析不能形成共同民族心理的现象,然后再从正面分析“唯有那些为这一民族生活所孕育、所熟悉、所崇尚的心理,……成为巨大的精神财富和物质力量。……文化传统于是乎形成”。在谈到“传统”的利弊时,作者用了这样一组比较:“传统不是可以逐气温而穿脱的外衣,甚至都不是可以因发育而定期蜕除的角质表皮。传统是内在物,是人体本身;精确点说,是人群共同体的品格和精神。”这里先用两个“不是”进行否定,然后连用两个“是”进行正面阐述,把“传统”的本质解释得清楚明白。我们不能不佩服作者的论述能力,这样高深的学术概念,在作者娴熟的驾驭下,清晰地呈现在读者面前。
诠释与比喻联用,让理论阐述更为形象。作为普通读者,我们对于学术概念的理解是十分缺乏的或者相当肤浅的,这就对学术论文的作者提出了一个相当现实的问题:如何把深刻的理论形象化、浅显化、通俗化。《传统文化与文化传统》巧妙地将诠释与比喻联用,让理论形象,说理透彻。比如,为了说明传统文化与文化传统“密不可分”的关系,作者先从理论上诠释“离开了文化,无从寻觅和琢磨什么传统;没有了传统,也不成其为民族的文化”,接着用了形象的比喻进行类比“文化传统与传统文化并不一样,两者差别之大,几乎可以跟蜜蜂和蜂蜜的差别媲美”,将“蜜蜂”和“蜂蜜”比作“文化传统”与“传统文化”,形象贴切,同时又让人们一下子明白它们的差别所在:“传统文化”与“文化传统”所用的词虽然是相同的,表面上看是语序不同,实则看内涵更不相同,正像蜜蜂和蜂蜜一样。又如,在论述如何看待文化传统和文化传统的“财富与包袱”部分中,作者把传统文化与文化传统的双重性比作为“财富”和“包袱”:从“财富”一面来看,文化传统与传统文化是泽被后世的有益成分;从“包袱”一面来看,文化传统与传统文化又是一种惰性的力量。紧接着,作者又以“时装”和“文物”为喻,批判了两种人的错误认识:“一种人以为传统像服装,并认为服装以入时为美,而去追求时髦,日日新,又日新。这时,具有惰性的传统,只会被斥为阻碍趋时的包袱。另一种人以为传统像文物,文物唯古是尚,应该保护其斑剥陆离,切忌来刮垢磨光。这时,传统所不幸具有的惰性,倒又成了他们心目中的财富。”这样深入浅出的论述,不仅把原本深奥的不易让人接受的理论表现得生动形象,更重要的是人们可以用日常生活的思维方式去思考这样的学术问题。
思辨方式的运用,使论述更为严谨。议论的力度从某种角度看,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其思辨性。思辨让议论处于无法攻击、不可辩驳的位置;思辨也让议论站到了令人仰视的思维高度。思辨一般表现为在广度与深度、正向与逆向等多维度的思考上。文章关于“什么是传统”有这样论述的:“过去主要指的是传统,即那个在已往的历史中形成的、铸造了过去、诞生了现在、孕育着未来的民族精神及其表现。”这是从时间、内容等维度进行阐述,而“一个民族的传统无疑与其文化密不可分。离开了文化,无从寻觅和琢磨什么传统;没有了传统,也不成其为民族的文化”。这是从对立统一的维度进行阐述的。以上两个维度的表述使“传统”这一概念的内涵与外延表述得更为周密、严谨。
这种对立统一的思辨,在文中随处可见。如对于“文化传统”的表述:“凡是存在过的,都曾经是合理的。凡是存在过的,都有其影响;问题在于影响的大小。”这个“曾经”“问题在于”就是思辨所在,避免了判断的漏洞,同时也增强了论断的力度。再看对于“文化传统”的有关表述:“文化传统‘不可抚摸,仿佛无所在’,但它却无所不在”“一般说来,文化传统是一种惰性力量”。“当然这并非说文化传统是不变的”“当然这也并非说文化传统不会接受外部世界的影响,以变化自己的内容”。通过反反复复的漏洞填补,留有余地,让自己的观点处于无懈可击的位置。在“财富与包袱”一节中,这种对立与统一更是显现出其论辩的智慧与力量:“既是财富,又是包袱。……运用它而不被其吞没,防止它而不拒之千里”“传统的确是财富,但财富不在它的惰性;传统也的确是包袱,但包袱也不因它非时装”。这拿捏有度的智慧正是文章思辨论证的严密所在,也使文章闪耀理性的光芒。
长句与整句联用,严密与雄辩共生。作为学术论文,也并不排斥趣味性和可读性,但必须在保持其学术研究严肃性的前提之下追求文采。《传统文化与文化传统》不仅在论证时运用了比喻、类比、对比等手法深入浅出,使论证更加形象易懂,而且还十分注意语言的运用,尤其是句式的选用与变化,达到严密与雄辩共生的效果。首先是长句或长短语的运用,让概念的内涵与外延表达得更为丰富。比如,对于“传统”的表述,作者用了一个长长的偏正短语“那个在已往的历史中形成的、铸造了过去、诞生了现在、孕育着未来的民族精神及其表现”,不仅把民族精神放在时间的维度之中去审视,而且在内涵上揭示出这种传统的民族精神及其表现的实质和作用。内容丰富,判断严谨。再如,在论述文化传统也会因受外部影响而变化的观点时运用一个并列带顶针的长复句,“不同民族不同文化只要存在,便可能有接触;只要有接触,便有交流;只要有交流,便有变化”。以叠加与渐进的方式把传统文化可能存在的流变过程表达得十分到位。其次,许多气势磅礴的排比句的使用,使文章所要阐述的理由,从不同的侧面与深度表达得淋漓尽致,势不可挡,产生气势恢宏的论证力量。请看:“它们或者与时俱进,演化出新的内容与形式;或者抱残守缺,化为明日黄花;也有的播迁他邦,重振雄风;也有的昙花一现,未老而先亡。”一气呵成,将传统文化在历史过程中的各种走向与结局罗列得一清二楚。再看:“它范围着人们的思维方法,支配着人们的行为习俗,控制着人们的情感抒发,左右着人们的审美趣味,规定着人们的价值取向,悬置着人们的终极关怀。”一系列的近义动词所构成的排比句,增强了语言的气势,从不同方式、不同程度、不同层次等维度充分论证了文化传统的惰性力量。这样的气势,非一般散句能达到。
议论,有时需要严肃的面孔,有时也需要轻松幽默的表情,庞朴的《传统文化与文化传统》用他的论证方式告诉我们:严谨与形象是可以有机统一的。
写作借鉴
关系型议论文的观点与表述
如何将一组相关概念的关系弄清楚?如何辩证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如何让自己的论证无懈可击?《传统文化与文化传统》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示范。
一、标题、观点借鉴。关系型议论文的标题可以直接用两个概念来命名:“传统文化与文化传统”“财富与包袱”“感情亲疏与认知正误”“捧与挖”“平凡与平庸”“得与失”“逆境与顺境”“自信?自满?自负”。也可以用陈述的方式表明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在标题中直接亮出自己的观点:“名师出高徒”“先成人,后成才”“与其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在继承中创新”。虽然标题的呈现方式不同,但写作之前必须弄清楚概念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在比较中,或寻找本质联系,或采取区别对待。而在区别概念表达观点的过程中,一种很重要的论证方法就是在比较中作对比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