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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会计准则;收入;确认
会计确认是指对会计主体发生的经济事项,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客观认定,并将其列入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会计要素,在账簿上正式加以记录并列入会计报表的会计行为。在整个会计程序中,确认是项目应否列入财务报表某一要素的第一道关口,确认要求既用文字、又用数字来描述一个项目,其金额必须包括在财务报表的总记之中。确认一个项目和有关信息应符合四个基本标准,即可定义性、可计量性、相关性和可靠性。确认之所以重要,就因为它代表会计行为中的识别、判断即决策阶段,只有正确地进行确认,才能正确的记录和报告,也才能产生对会计信息用户决策有用的信息。收入能否确认、何时确认以及确认多少是财务会计中的一大难题,也是一些企业用以“粉饰报表”和财务造假的常用方法,因为收入的确认和计量会涉及企业损益的计算,最终影响各利益集团的决策。
1收入确认的基础和原则
1.1收入的确认基础———权责发生制
现代企业形成以后,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受托责任便成为所有者与经营者共同关注的问题,从而逐渐成为财务会计的目标,权责发生制就衍生于这样的经济环境之中。
从复式簿记的观点来看,确认一项收入的同时会确认一项资产的增加或一项负债的减少;确认一项费用的同时也会确认一项资产的减少或一项负债的增加。权责发生制实际上涉及所有会计要素的确认。但收入是会计要素中最复杂的一个要素,收入的确认,特别是何时确认,可能是财务会计最复杂的问题之一。收入的确认是收取收入的权利已经发生,与之相关的费用确认则是支付费用的责任已经确定,所以,权责发生制主要是针对收入和费用的确认来说的。
1.2收入确认的原则———实质重于形式
在《企业会计准则—收入》(以下简称《收入准则》)中,规定了商品销售、提供劳务、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产三大类交易或事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问题,同时考虑到了建造合同、非货币交易、租赁、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期货、投资、债务重组等交易和事项的特殊性,对它们的确认原则在各自的具体准则中又单独作了规定。从各项确认的内容看,相比以前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即收入确认的条件不是所有权凭证或实物形式上的交付,而是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发生转移等实质性条件。
1.3收入如何确认
在《收入准则》中,对收入的定义是“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产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它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从这个定义可以分解为收入的三个重要的特征,第一,它是日常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第二,这种利益流入是靠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他人使用本企业的资产而取得;第三,流入的经济利益不包括代收的款项。这样,会计人员就能够从这三个特征来确认收入。
收入的确认需要会计人员的专业判断。每一项与收入有关的交易、事项发生,就要识别收入与之相对应的项目是否应在会计上正式记录,应在何时予以记录并计入报表,记录或计入报表的项目是否符合四项基本标准(可定义性、可计量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并且还应考虑: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是否相互配比,效益是否大于成本,所应记录和计入报表的收入项目是否符合重要性原则等。
2收入确认在实际运用中的现状
2.1营业收入的陷阱
由于收入是导致资产增加或负债减少或二者兼而有之的一种经济事项,它是形成企业利润的来源,利润对于企业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采用了“权责发生制”,故而以何种方式、什么时候、什么条件才确定为权利发生进而确定利润,就大有讲究。一些公司财务报表在营业收入确认中有以下陷阱:
2.1.1变更销售收入确认方式。一些公司它们并非销售单一产品,而是销售整个系统,需要实施、安装与服务,销售过程持续时间长,因而收入并非一次实现。特别是对于跨年度实现的销售,需要在年度间分配利润。一般企业根据销售的不同阶段划分收入实现比率,而该类比率的变化,无疑会影响到当期赢利。
2.1.2虚构收入。这是最严重的财务造假行为,有几种做法:一是白条出库,作销售入账;二是对开发票,确认收入;三是虚开发票,确认收入。如上市公司利用子公司按市场价销售给第三方,确认该子公司销售收入,再由另一子公司从第三方手中购回,这种做法避免了集团内部交易必须抵消的约束,确保了在合并报表中确认收入和利润,达到了操作收入的目的。
2.1.3提前确认收入。这种情况有:一是将一些不确定性的收入确定为收入;二是完工百分比法的不适当运用;三是收入和费用不配比;四是提前开具发票,以美化业绩。使用提前确认收入手法的,主要是那些当期收入较低而费用较高的企业,尤其是在房地产和高新技术行业。
2.1.4推迟确认收入。延后确认收入,是将应由本期确认的收入递延到未来期间确认。与提前确认收入一样,延后确认收入也是企业盈余管理的一种手法。这种手法一般在企业当前收益较为充裕,而未来收益预计可能减少的情况下运用。
2.2确认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在会计准则中,对于确认的基本标准与主要原则仅就商品销售而言,只能概括为:
①符合收入的定义;有预期的经济利益流入企业;并能可靠计量。
②收入已实现或可实现(取得收取现金的权利)并已赚得(完成收入赚得的全过程)。
③与销售商品有关的所有权与风险,在实际上已经转移;或实质胜于形式。
显然,一项交易或事项发生后,若仅同商品销售收入有关,则应否和何时确认为收入,就需要会计人员运用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即职业判断,从交易的类型、收入的种类、销售时有无附加条件而使所销售的商品在似乎钱货两清的表面现象后,与商品有关的所有权及其风险在实质上并未完全转移等方面进行分析与判断,才能决定;收入应否确认、在何时确认,从而应做出怎样的记录,如何正确计入财务报表。因此,可以说,应否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和何时确认这项收入似乎是人所皆知的会计常识,其实,它乃是一个很复杂、很难回答的问题。
2.3会计准则在各国间的利益博弈
从收入确认的大环境———整个会计准则乃至会计标准体系看,我国会计准则与其他国家会计准则及国际会计准则之间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异,这些差异的产生,有些是由于各个国家不同的社会经济特征所决定的,有些是由于各国不同的文化法律传统所决定的,也有些是由于各国或国际会计准则本身存在的一些技术性缺陷所造成。而随着境外公司在中国资本市场上市,必然也会面临会计准则的选择问题。如果境外公司在中国资本市场上市,仍然按照境外的标准来编制会计报表,这显然为中国的法律所不容;如果境外的公司按照国内的会计准则调整或来编制会计报表,对于那些自诩其会计准则优于中国会计准则的国家来说,可能是无法接受的。从以上两方面看,这种差异对于我国准则中有关收入确认的程序和方法都是一个挑战。
3收入确认问题的解决途径
3.1不断完善收入确认的基本程序
《会计准则———收入》指南中,对收入的确认规定得比较原则、注重交易的经济实质。要求符合以下四个条件,才能确认收入:
①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
②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③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合理流入企业;④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这样就要求企业针对不同交易的特点,分析交易的实质,正确判断每项交易中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实质上是否已转移,是否保留所有权相关的继续管理权,是否仍对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否流入企业,收入和相关成本能否可靠计量等重要条件,只有这些条件同时满足,才能确认收入,否则即使已经发出商品,或者即使已经收到价款,也不能确认收入。
怎样规避从确认、计量方面来粉饰赢利的“数字游戏”一直以来都是审计的难题,针对收入的确认而言:第一是对交易的存在找到证据,防止假销售;第二是把已赚得的过程具体化;第三表明收入的计量有可靠性;第四则要求可实现是具有收现能力的。此外,审计人员还应特别注意与收入确认有关的舞弊风险,并在计划阶段运用有效的分析程序,找出涉及收入及相关账户的非正常和非预期的关系。
3.2努力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
会计的确认和计量虽然重要,但由于他们所代表的会计决策是一种深层次、鲜为人知的隐蔽的会计活动,经常不被人们所注意,确认尤其如此。而面对日益复杂及多样化的交易和事项,确认和计量对会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在会计处理时应当按规定予以思考并通过经验和自己的业务水平来加以判断所作的决策,我们可以把它们称为会计决策。
目前会计人员存在的最大问题是长期以来习惯于依赖现成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处理,缺乏独立的判断能力。在制定和执行会计准则的同时,加强专业知识的培训,改革和健全考核、评价和监督体系,提高我国会计人员的素质,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也是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然,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提高会计人员素质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可一蹴而就。同时会计人员也应积极转变自身观念,必须牢记自己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重大责任,认真学习和掌握会计准则的新内容,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自觉抵御和防范风险。
3.3谋求我国会计准则国际化的最大收益
中国作为一个大国,在加入WTO后将进一步改善和完善自己的会计准则,并在社会经济环境等方面为会计准则的国际化创造条件。面对已形成的国际会计准则制定格局,必须承认现实,善于从不均衡中寻求均衡,在充分考虑本国国情的前提下,采取切实有效的对策,做好以下几项工作:①提高我国会计准则制定的质量,加快与国际会计准则(主要是英美会计准则)的对接,尽可能制定出一个既有利于维护我国利益,又有助于促进会计国际化,得到国际社会公认的概念框架。②改变传统的会计准则制定思路,改变过去那种“只要法律法规上没规定可以做的事都不去做”的传统观念,避免中国企业与外国企业在境内运用不同的法律法规而处于不利的地位。③有意识地培养国际会计人才和国际会计学者,积极争取或创造条件参与国际会计事务。并据此推进会计教育,强化会计研究。④尽快构建会计准则国际化的环境适应机制,尽管在会计标准的国际化进程中,有可能会出现得不偿失的情况,但是,会计标准的国际化是大势所趋,潮流所向。只要把握分寸、利弊和节奏,就可以平稳、有效地实施我国的会计标准的国际化。
综上所述,收入的确认是财务会计的一大难题,收入能否确认和何时确认主要取决于会计人员的专业判断,新会计准则的制定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收入确认难的问题,但如何更好地贯彻新准则的精神,是摆在会计人员面前的新问题,还须通过不断完善收入确认的程序和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来加以解决。
[参考文献]
[1]葛家澍。会计确认、计量与收入确认。会计论坛,2002,(1):3-13.
(一)共同控制的判别方面IFRS11对于共同判别的表达是“一旦确定了所有参与方或者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合营安排,当且仅当相关活动的决策要求集体控制该安排的这些参与方一致同意时,共同控制才存在”。换句话说,只有同时满足着这两个条件时,共同控制才能成立。但是我国合营安排的准则中对于共同控制的判别的表达不是那么严谨,并没有强调说只有这两个条件同时满足时才能够确定为共同控制,只是强调了一下判别的先后性,并且没有说明其先后条件的关系。另外,IFRS11中关于共同控制的判定还补充了其他的标准,任何的一个参与方都不能够单独控制该安排;任何的一方都可以阻止其他的参与方或者一组参与方控制该安排;即使并不是所有的参与方对于某一项安排具有共同控制,该安排也有可能是合营安排。但是在我国的会计准则中并没有表述这些说明,判别依据还不是十分的充分,这样比较容易造成会计人员理解的不当与判别的失误。
(二)合营安排的分类方面借鉴一下IFRS11,我国把合营安排分为了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这两大类。对于这两者的定义,我国的会计准则和IFRS11有着一定的区别:1.IFRS11特别突出参与方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2.我国会计准则把共同经营与合营企业的主体均定义为“合营方”,而IFRS11将共同经营的主体定义成“共同经营者”,合营企业的主体定义成“合营者”,用来区分两种不同的分类情况。3.IFRS11尤其说明了主体受到框架协议约束时候的分类的情况,在参与方从事同一框架协议中的不同的活动时,共同经营与合营企业有可能同时存在,但是我国的会计准则就没有考虑到这一种情况。总体来说,IFRS11关于合营安排的认定与分类更加明确与详细,特别是在应用指南中有很详细的解释与说明,但是我国的会计准则只是把其中精华的部分进行了归纳与总结,涵盖的内容还是不够全面与周全。
(三)合营安排参与方的会计处理方面我国关于合营安排参与方的会计处理和IFRS11的处理方式基本上是相同的,就是在个别的方面的表述存在着不同。我国的会计准则强调了共同经营参与方确认资产、负债与费用等项目时,除了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的份额外,还应该确认单独的所持有的资产、负债与费用。IFRS11规定合营者应该把它在合营企业中的权益确认是投资,并且采用了权益法对于该项投资进行了会计处理,但是我国的会计准则规定合营企业的参与者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规定对于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虽然并没有十分明确的表明出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但是参照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于合营企业的投资则是采用权益法核算。
二、完善我国合营安排的会计准则的意见以及建议
通过上面的比较与分析,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是根据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并且在借鉴了IFRS11的基础上,进行起草与不断完善的,它的内容基本上体现了IFRS11的要求,和国际上的会计准则的趋同程度比较高。但是因为我国是第一次颁布合营安排的会计准则,其相关的内容和IFRS11还显然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为了保持和国际会计准则的持续能够趋同,我提出了以下的意见与建议。
(一)完善其准则的框架在准则的框架结构这方面,为了增强准则总体的逻辑性与条理性,可以把第一章总则中的第二条中关于合营安排的定义和特征移入到第二章合营安排的认定和分类这一模块中,并且对于共同控制和合营安排分别进行阐述,从而使得准则的结构显得更加整齐,条理也更加的清晰。
(二)明确共同控制的判别标准在共同控制的判别这一方面,我国的合营安排的会计准则的判别标准存在着产生歧义这样的情况,但是IFRS11中对于共同控制的判别标准明显的比我国的会计准则更加的全面、细致与完善。因此,在共同控制的判别方面,我国的会计准则应该保持和国际上的会计准则趋同,可以在原有的判别基础之上,附加说明判别的先后条件关系,具体的界定共同控制的一般判别标准与特殊的判别方法,对于一些有可能出现的情况详细的界定,进而使得共同控制的判别更加的严谨。当然我们也可以把较为完善的判别标准在相应的应用指南中进行说明与分析。
(三)规范合营安排的分类我国关于合营安排的会计准则中把共同经营与合营企业的主体都定义为“合营者”,但是IFRS11分别则表述为“共同经营者”和“合营者”。为了保持和国际的会计准则的趋势相近,使得两者的区分更加的明确,我国应该在今后的准则修订过程中,从合营安排的主体就进行加以区别,避免概念的混淆。另外,IFRS11在定义共同经营者的时候特别的强调参与方所享有的权利与所承担的义务,但是我国的合营安排会计准则在定义中把它进行了淡化,为了保持这个准则的严谨性,应该强调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并且我国的合营安排的会计准则还应该借鉴一下IFRS11,增加其主体受到框架协议的约束时如何进行分类的内容方面的条款。
(四)及时出台相关的应用指南和讲解在对于一些不是普遍事项的说明这些方面,我国的合营安排的会计准则和IFRS11相比而言,经常仅仅是涉及到发生的一般情况,涵盖的内容方面不够十分全面,对于一些特殊事项的解释说明也是不够到位,例如在对于合营安排的认定和分类这一方面。由于我国是第一次颁布关于合营安排的会计准则,可以在今后出台的应用指南方面或者讲解中进行进一步的说明,添加一些更加详细和直白的解释与说明;对于IFRS11把单独的财务报表的会计处理进行单独的列示加以说明的情况,我国的会计准则在制定过程中应该保持和国际会计准则的不断趋同,在修订过程中添加一些单独的财务报告的内容,不断学习国际会计准则制定的严谨性和周全性这些方面的优点。
三、结束语
所得税在我国经济领域中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伴随我国会计行业改革的不断深入,所得税会计俨然已成为当前相关领域所关注的焦点。自中国加入WTO以来,中国市场经济逐渐实现与国际市场经济的接轨,在此背景下,中国上市公司向境外筹资的比率逐年增大,因此,以国际会计标准来实现所得税的确认与计量成为我国会计准则发展的必经之路,这一点从当前所得税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中,也展现出了我国所得税会计准则与国际接轨的发展趋势。《SFAS109: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中,关于所得税目标这一点有着如下的叙述内容:所得税会计处理的目标具体可分为两项,第一,确认本年度应付税款或者是应退税款的金额;第二,对已经在企业纳税报表、企业财务报表中确认事项的未来纳税影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与资产。明确所得税会计目的的基础上,对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基本原则进行进一步的明确。《IAS12:所得税》关于所得税会计的原则的阐述如下:“要求企业采用与核算交易和其他事项本身一样的方法核算自身的纳税后果。”《SFAS109: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按照基本原则与例外原则分别进行了阐述,首先,在基本原则方面具体为:第一,对本年度纳税申报表中所列的估计应付或者是应退税款应确认为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者资产;第二,对于能够归属于暂时性差异和以后扣减的估计未来纳税影响,应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者资产。当前,我国新所得税会计准则明确要求上市公司因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针对小型企业,其要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中的具体要求,采用应付税款法,因此,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原则应该包含会计方法选择的原则。具体来讲可将所得税会计原则分为:方法选择原则、确认与计量原则、记录和列表原则、披露原则以及例外原则。
二、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国际比较
与西方所得税会计相比,中国所得税会计在我国起步相对较晚,发展滞后,而西方国家的会计领域目前已具备完善的所得税会计准则。在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与实施标志着我国已初步实现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新旧会计准则之间存在着明显的不同,在原有的所得税会计准则中,对于企业所得税会计的核算,实施应付税款法、递延法以及损益债务法,允许企业在以上三种核算方式中进行选择,而新会计所得税第一次明确要求企业要采用资产表负债法来实现企业所得税的会计核算。1.所得税会计准则中所渗透出的相关会计理念关于会计理念的渗透具体体现在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当中。在1976年,美国的财务会计准则委员明确指出:当前,因为三种不同企业收益计量理论的存在,致使出现了三种不同的会计报表概念的框架,即:资产负债观、收入费用观以及非环接观。资产负债观是建立在资产与负债的相应变动,进而实现对收益的计量,所以,资产的价值增加时会产生收益,负债的价值减少时也会产生收益;收入费用观的实现是通过收入与费用的直接配比来实现对收益的计量的,通常都是产生收益后,再来计量资产的增加或者是负债的减少;非环接观将资产负债表与收益表看做是互相独立的报表,因而不存在数据环接,当前非环接观已经被废弃。在IAS12以及FAS109中,关于所得税会计的处理都采用了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并明确禁止采用除这一方法以外的方法。从中可以看出所得税会计准则在制定上的总指导思想为:立足于未来现金流净增加额的位置,将资产负债观作为向导,以对企业未来可收回资金尽最大程度、最真实的体现出来。2.所得税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与差异(1)趋同点首先,都提出了使用资产负债表的债务法:第一,与其他三种方法相比较而言,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中对于递延税款的相关定义更能够符合资产与负债的标准要求,而递延所得税资产能够更好的体现出企业未来应付的债务或者应收的资产,进而也就使得企业的资产负债表更好的反映出了企业在的财务状况。第二,资产负债表法具有着突出的优势,因此采用资产负债表能够进一步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从而推进我国会计制度的发展,为实现其与国际会计制度的接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其次,有效的加强了财务报表列表的程度。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比较而言,我国在递延税款和所得税费用方面,其财务报表的列示方面的要求较低,关于所披露出的内容相对而言过于简单且范范。因此,为进一步的提高会计信息的透明度,以提升其在决策方面的实用性,《企业会计准则第十八号———所得税》对于列报部门进行了明确的要求,需要在资产负债表上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总数以及负债总数进行分别列示,并需要在财务报表附注部分进行较为详细的说明,这样才能给财务报表的使用者带来方便。再次,要将营业中的亏损所产生的未来可抵减暂时性差异记录成递延所得税资产。关于暂时性差异这一内容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中有着十分规范的定义,因而营业亏损可以引起对未来所得税的抵减,这样就符合了定义中的要求,所以要按照暂时性差异来处理。所以,只有企业能够拿出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在未来能够有充足的利润实现对这部分递延差异的抵扣,就能够将所存在的差异认作是递延所得税资产,从而使企业资产负债表详细且真实的反映出企业资产负债情况。最后,减值理念的提出。因为要对递延所得税资产进行明确,所以应通过计提减值准备来实现对这一内容的调整,其中的原理和其他各种资产的备抵账户是基本一样的,且负荷了谨慎性这一原则的相关要求。其中较为重要的是,这一内容的实质是是企业的资产更符合自身在未来所地阿莱的经济利益的相关定义。而其目的也都集中在使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内容更加符合企业在那一时期的实际状况,从而提升企业财务报表数据的信任度。(2)存在的差异从国际的整体现状看,每一国家实现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是当前的必然趋势,也是这一行业的发展的必然要求,但是,基于各国基本国情的不同,以及各国会计行业所发展的不同水平,在具体制定与实施会计准则的过程中还是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本文将以英国的FRS16、FRS19,美国的FAS109、我国《所得税》与IAS12进行了比较与分析。首先,在目标上所存在差异的比较分析。在FAS109中明确的指出所得税会计处理的目标为:第一,确认本年度所应付的所得税或者是应退还的所得税的额度;第二,要在企业的财务报表中或者是企业的纳税申报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或者是资产。在FRS19中明确指出了这一准则的目标:第一,要确保在企业的财务报表中,将过去交易的未来纳税后果确认为资产或者负债;第二,要保证财务报表能够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可能影响到税款费用的一切情况进行详细的披露。在IAS12中指出了这一准则的目标:第一,企业负债表中要确认负债账面金额的清偿以及资产账面金额的未来回收;第二,企业的财务报表中要对当期的交易以及其它相关事项进行明确。通过对比分析,其中FAS109准则中关于目标的定位相较IAS而言更为具体详细,但是FRS19准则中的目标定位存在着自身的不同特点。在我国的《所得税》中,将准则制定的目的表述为:规范企业所得税的确认,计量以及相关信息的列报,但是并没有对准则的目标进行直接的定位。其次,在会计方法的比较上。我国在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上,规定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状况,选择采用应付税款法或是纳税影响会计法,与此同时,还规定了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的企业可以选择递延法或债务法来完成相应的核算工作。ISA12与我国的所得税法都规定了企业只可以采用资产负债法来实现所得税的核算,不可以采用递延法。而这样的规定与我国现行的《暂行规定》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但是与FAS109的规定是相同的。其与FRS19所存在的不同为:虽同为负债法,但FRS19所规定的负债法与我国原来规定的债务法是一致的,但是IAS12与我国《所得税》所规定的负债法,其中存在着注重点的不同,即:前者所强调的是时间差异与影响,而后者所强调的是暂时差异与影响。在差异性方面,还存在着确认方式、计量方式以及列报方式上的不同,但是,IAS12、SFAS109、FRS19以及我国的《所得税》法等,都是建立在本国基础国情之上的,其在规定方面所存在的不同,都是以符合本国实际为根本的。但是,从差异性变化过程的整体分析,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历经了由方法的多元化到单一化的过程。
三、国内新会计准则与旧会计准则所存在的差异分析
二者所存在的差异具体可总结为以下五方面:1.在处理方法上的不同我国原有的会计准则对会计处理方法的规定如下: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状况可以采用应付税法或者是纳税影响会计法来实现对会计核算工作的处理,一般情况下,我国的企业多采用应付税法。新会计准则对于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的规定如下:只能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禁止采用除此方法以外的任何方法,其所重视的是暂时性差异。而利润表债务法所强调的是时间上的差异性,其能够计算出当期的影响,但是无法直接的将未来所产生的影响反映出来,因此就无法处理暂时性差异,但是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却能够将暂时性差异直接的反映出来,所以能够实现对未来所产生影响。2.新所得税会计准则明确提出了对计税基础的定义其一,所谓的资产计税基础,实际上是指在企业进行资产账面价值收回的过程当中,对于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并且对资产的计税基础与其之前所列出的金额相等。在这一过程中,一旦产生不需要缴纳未来经济效益的纳税这种情况,则将其账面值作为计税的基础。其二,所谓的负债计税基础,即将未来可税前列支的金额扣除之后,所剩余的账面值,一般来讲,对负债进行清偿,是不会给应纳税所得额以及损益产生影响的,然而,在一些特殊的条件下,若负债金额当中全部,或者只有一部分用于税前扣除,则很容易产生会计同税收之间的差异性。3.二者在差异分类上存在着不同之处首先,在新会计准则中,其仅仅将暂时性差异进行了明确的定义,同时也将暂时性差异进一步进行划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其中,所谓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指的是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者是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会导致应纳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的出现。其次,在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中,其将差异分为两类:永久性与时间性差异。4.二者在差异的定义上存在着区别首先,新会计准则第一次对暂时性差异进行了明确的定义,暂时性差异从企业资产与负债方面分析,是一项资产或者负债的计税基础,以及在资产负债表中所体现出的账面价值之间所存在的差额,这种差异性会随着时间而逐渐清除。其次,时间性差异一定是暂时性差异,但是暂时性差异却不全是时间性差异。5.在科目设置上的差异以及在主要账务处理上所存在的差异首先,新会计准则在资产类科目中设置了“1881递延所得税资产”这一科目,在负债类科目中设置了“2901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在“6801所得税”这一科目下设置了“所得税———当期所得税费用”这一科目以及“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科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企业还需要设置“递延税款备查登记簿”。由于会计相关信息的处理工作是一项复杂且量大的一项工作,所以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必然会相应的增加成本。其次,在旧会计准下,其规定了如下相关内容:应付税款法下不用设置“递延税款”这一科目,这样的方式是会计信息处理工作变得简化,所以在会计信息处理工作上的成本低。综上所述,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的今天,如何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已成为当务之急,而新会计准则的应运而生不仅是当前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必然产物,同时也满足了我国与国际经济接轨这一发展的需求。新会计准则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已初步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接轨,同时其也是结合我国实际国情、适应我国企业实际需求的一项创举。
四、总结
论文参考文献是有事实依据的,是可以查阅到的文献资料,不是自己胡乱瞎写的,那么要怎样来写论文的参考文献呢?下面是千里马了的小编整理的关于会计准则论文参考文献,欢迎大家阅读分享。
会计准则论文参考文献:
[1]陆奇超.国际会计准则改革背景下中国商业银行的对策[J].中国市场,2014,43:94-95.
[2]王华.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经济后果:一个理论分析的框架[J].商业会计,2015,01:9-12.
[3]黄震,林彬.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会计目标差异分析[J].新会计,2015,03:19-23.
[4]赵一伟.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及趋同研究[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5,06:22-23.
[5]李丽新.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化及其对我国的影响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1,29:166-167.
会计准则论文参考文献:
[1]朱明琪.比较分析事业单位会计与企业会计的异同[J].中国总会计师.2016年1月
[2]皇甫昌静.基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几点研讨[J].会计审计.2014年第32期
[3]彭驰.论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变化内容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联系[J].财会研究.2014年1月
[4]许家林,胡伟.我国行业会计制度建设的六十年:形成与变革[J].会计师,2013(02):11-12.
[5]商亚平,杜敏.会计准则与行业会计制度[J].会计之友(下旬刊),2015(08):33-34.
[6]霍凤莲,宋雅琴.浅析旧行业会计制度与新企业会计制度的比较[J].呼伦贝尔学院学报,2012(01):17-18.
[7]戴则新.谈制定具体会计准则时应考虑的几个问题[J].铁道运输与经济,2015(09):21-22.
会计准则论文参考文献:
[1]杨敏,陆建桥,徐华新.当前国际会计趋同形势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策略选择[J].会计研究.2011(10).
[2]杨敏.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最新进展与我国的应对举措(下)[J].商业会计.2011(28).
[3]罗悦.会计准则国际趋同:风起云涌——以美国、日本、印度为例[J].商业会计.2011(28).
[4]杨敏.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最新进展与我国的应对举措[J].会计研究.2011(09).
[5]王玉.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现状及对我国的启示
1.我国的会计准则发展需要以会计控制为基础
在整个会计准则体系下,资本市场需要更好的遵守会计准则的规范,从而提高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的质量。特别是我国会计准则的发展也需要依赖可靠的会计控制的实施。目前,我国的会计准则建设经历了四个不同的发展阶段:一是财务制度决定会计准则的阶段。二是行业会计制度的阶段。三是基本准则、具体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制度并存的阶段。四是新会计准则阶段。这四个阶段也侧面反映出了我国会计准则发展的历程。在我国会计准则与世界接轨的过程中,也在逐渐的形成了自身与众不同的特色,从而更加有利于提高我国企业在国际资本市场上的竞争力,对于我国经济的发展也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2.会计控制目标未来将与国际接轨
会计准则在国际上也有着共同的标准规范,会计准则要考虑到投资则以及决策者的信息以及企业财务的基本立场。美国的证券交易委员也规定了会计准则的相应规范,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指出了企业的CEO、财务主管以及财务执行者能够行使相应的财务权利,并且需要受到企业管理层以及财务部门的管理,同时,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也要按照财务报表编制的会计原则来为会计准则提供合理的依据,其中具体的控制程序包括以下几种政策和程序:首先,会计准则要保证有合理的会计记录并且能够更好的发映出企业资产的详细信息。其次,会计控制要为企业财务活动的各项交易记录以及各项资产的交易情况提供可靠合理的保证。最后,为了更好的防止和发现企业资产未经授权的取得、使用和处置提供合理保证,在没有经过授权取得、使用和处置资产的行为都会使财务报表的质量发生变化。会计控制在行为上需要保证企业能够将实际的财务运行状况通过财务报表的形式来展现出来,同时量化数据分析和处理企业的各项财务情况,在企业未来的财务工作中,会计控制也能够为后期的生产计划提供所必须的资金和资源基础等,从而为企业的经营发展提供合理的资源配置,这对于企业的经营也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3.企业内部控制原则对于会计内部控制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在企业经营的过程中需要对会计控制的业务进行相应的规范,其目的是为了更好的提高会计工作的质量。我国的财务部门按照我国经济发展的趋势也相应的制定出了会计控制的内部原则。会计内部控制原则的制定能够更好的提高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资金的各项使用情况,并且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因此,按照会计内部控制的原则,会计内部控制也会出现一定的变化,其中主要表现为会计工作者能够对会计控制工作提供可靠合理的建议,同时也能够更好的发展会计工作中存在着问题,并且及时的加以解决。特别是在我国会计内部控制不断开展的过程中金融风险的抵抗能力也不断的增加,财务报表的数据以及财务信息也更加的真实可靠。
二、强化企业会计控制,促进会计准则实施
1.完善会计控制体系建设
会计控制工作的落实和质量的提高,需要相关部门依据会计行业的基本法律,制定一整套合理科学的控制体系。只有明确了控制体系,才能使得各个部门开展属于内部的工作,并落实责任和工作到具体的部门和个人,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工作效率。首先,应该从高校引进一批具有专业知识的技术型人才,并进行统一的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所有工作人员的基本业务素质;其次,对会计工作所需要的数据和参考资料进行收集和整理,以便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够及时调阅参考。
2.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
一、会计准则国际协调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会计准则国际协调的必要性主要表现在两方面摘要:一方面,各国的会计准则首先是根据本国的经济、政治法律、文化、教育等环境因素的特征,为了满足本国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建立的,因而各国会计准则的目标,会计的基本原则和方法,财务报表的种类、格式和编制方法,以及会计术语及其含义等都会存在大小各异的差别摘要:另一方面二战后,国际贸易、国际投资、跨国公司等更加迅猛发展,国际融资活动日益频繁,国际资本市场不断发展壮大,地区性经济集团以及跨国经营的会计师事务所相继出现并逐渐增多,国和国之间会计准则的巨大差异已日益成为国际资本合理流动和国际资源有效配置的障碍。因此,必须对会计准则进行国际协调。
会计准则国际协调的可能性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摘要:
1.会计是一门技术性很强的应用性学科。正是由于会计有很强的技术性,使会计拥有天然的国际化的本性。比如,奠定了现代会计学之基础的复式记帐法,被诗人歌德赞誉为“人类聪明的绝妙创造”,它自从意大利诞生以来,即不胫而走,风靡全球,为世界各国共同采用;作为复式记帐法理论基础的会计恒等式则是各国共同遵守的信条;会计信息的基本质量特征,如可靠性、相关性、可比性等,任何一个国家都不能否认;会计确认和计量的基本原则,如权责发生制、实现原则、历史成本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等,也都是世界各国普通接受和认可的原则,等等。这一切都说明,会计中的一些基本原理、原则和方法可以为所有国家所采用。
2.经济运行方式的趋同为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提供了可能性。目前,世界各国大多采用不同类型的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条件下,各国的会计准则并无根本性的差别,因为摘要:(1)尽管市场经济具有各种不同的模式,如自由市场经济体制、社会市场经济体制、政府调节型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但是它们的共性远大于个性,除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采用公有制经济占主导以外,其他市场经济体制均是资本主义经济的实现形式,私有制经济占主导;各种市场经济模式的主要区别还主要体现在政府——市场——企业之间的相互关系的传导机制的差别上,各种市场经济模式中企业均主要采取独资、合伙、公司制三种组织形式,其中体现现代企业制度的公司制在三种企业组织形式中占居主流地位,公司制企业在不同的市场经济体制下遵循着近乎共同的规律,这为财务会计采用相同或相近的会计原则、会计方法提供了基础和可能;(2)市场经济是开放型经济,经济全球化是它的发展趋向,这又为作为国际商业语言和财务语言的会计采用相同或相近的会计原则、会计方法提出了客观要求。
3.各国政府和组织日益熟悉到开展会计准则国际协调对促进本国经济和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性,积极地参和国际性会计官方组织和民间组织开展的会计准则国际协调活动;在制定和修订本国会计准则时,充分地借鉴和采用国际通用的会计惯例。这为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提供了现实的可能性。
4.和平和发展成为当今世界的主流,为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提供了宽松的国际环境。
5.各国之间政治、经济、法律、文化、教育等的交流日趋频繁,各民族交往日渐增多,为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创造了外部环境。
6.国际性和地区性经济、政治组织的增多,联合国及其所属机构功能的不断加强,一系列国际性和地区性会计专业团体(如IFAC、ICCAP、IASC、ICAC、AISG、IAA、CAPA、UFA等)、国际会计和报告准则专家工作组、国际会计和报告准则特设政府间专家工作组等的成立,以及他们所从事的艰苦而富有成效的工作,都为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创造了条件。
二、会计准则的各国差异是一种客观存在
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是建立在会计准则的各国差异之上的,因为有差异方有协调之必要。寻找到有效的会计准则国际协调的途径、方式和方法,首先必须正视准则的各国差异,然后找出差异产生和存在的原因,并分清楚差异的不同性质,比如,哪些差异是既符合本国国情又不阻碍国际经济交流应当保留的,哪些差异是阻碍国际经济交流没有必要保留的;哪些差异是近期可以协调的,哪些差异的协调尚需较长的过程;哪些差异的协调是迫切的,哪些差异的协调是可以暂缓的摘要:等等。尽管会计本身具有国际化的本性,但是由于各国的经济、政治、法律、文化、教育等环境因素各异使得各国的会计准则呈现出形形的差别。世界上没有两个会计环境完全相同的国家,也就没有两个会计准则完全相同的国家。
——由于经济体制不同、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方式和力度不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的组织结构不同、企业筹集资金的主要渠道和方式不同,不同国家的会计目标表现出较明显的差异。如法国实行计划指导的市场经济体制,国家对国民经济进行广泛的调节、干预和计划,企业国有化成份占很大比重,企业的外部资金来源主要依靠银行,这种经济体制环境决定了法国会计准则的目标侧重于满足政府宏观经济调控的需要,并注重保护和满足债权人的要求;而美国是实行自由市场经济体制的代表,私有制企业占绝对优势,股份有限公司尽管在数量上占少数,却在各类企业的营业收入总额中占87%,证券市场极为发达,这种经济体制环境决定了美国会计准则的目标主要满足投资者和债权人进行经济决策的需要,其中尤其注重保护证券投资者的利益。
——由于法系的差异以及政府在制定会计准则中所起的功能不同,使国和国之间会计准则有所不同。如采用英美法系和自由市场经济体制的美国,由民间会计职业团体制定成典的会计准则摘要:而属于大陆法系和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我国,其会计准则采用法的形式,由国家制定,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和权威性。
——由于会计目标的差别和传统习惯的影响,各国财务报表的构成有显著的差异。如美国是面向投资者的财务报告体系,除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留存收益表外,还包括和财务会计目标相关的现金流量表、全面收益表等;而法国除一般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资金表外,还有引人注目的社会报告,体现了法国会计面向政府、面向社会的特征。
——财务报表的格式不同。如法国资产负债表的格式和美国和日本不同,其排列方式正好和美国相反,在资产方以无形资产为第一项,依次为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产和递延项目,在权益方则将所有者权益排在上半部分,负债排在下半部分;表述方式也不同,所有资产项目分别按总额和折旧额表示,净值单独计算为一栏。法国的损益表和英美相比非凡强调财务费用,根据欧共体第4号指令的要求,损益表项目分为摘要:(1)营业收入和费用;(2)财务收入和费用;(3)非常性项目;(4)税金。法国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分类和美、日等国相比也很独特摘要:如把长期投资作为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把对关联公司的贷款和其他贷款作为长期投资项目的内容;在负债方面,不作长短期划分,而是按负债的性质分类,把所有借款归为一类(债务),把应付帐款等归为一类(负债),把各种债权人又归为一类。财务报表的格式和排列方式除和会计目标有关外,很大程度上受传统习惯的影响。
——经济结构的巨大差别将导致国家间会计准则的显著差别。例如,新加坡由于其人力资源缺乏,非凡强调企业注重对人力资源的利用及浪费情况,所以尤其重视增值表的功能摘要:巴布亚新几内亚把种植园作为一种重要的经营方式,所以非凡制定了种植园会计准则。
——为和各国不同的会计目标、经济政策等相配合,各国采用的具心得计方法的差别也是比较大的。乔伊一巴维布1982年对澳、加、法、德、日、荷、瑞典、瑞士、英、美10个发达国家的32种会计方法进行调查(乔伊。米勒摘要:《国际会计》)的结果表明,完全一致的会计方法不超过6种,尚不到60%,各国的差异集中表现在合并报表、外币折算、长期投资、商誉、通货膨胀会计、盈余公积等上面(注摘要:详见弗雷德里克D.S.乔伊、格哈特C.米勒摘要:《国际会计》,立信会计图书用品社。)。
另外,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以IAS为参照系对其成员国(40个国家的回复)的会计准则进行的调查表明,各国会计方法的差异是显著的(注摘要:详见王德升、白肇鲁、阎金锷主编摘要:《国际会计》,中国审计出版社,1996年版,第243页。)。
会计准则的产生和发展首先是用来满足一国经济发展的需要;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是在顺应世界经济全球化、资本市场国际化的潮流。会计准则的各国差异和国际协调两者并存、协调发展,是尊重实事、切实可行的选择。
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的逐步加强,国家之间经济差距缩小,经济运行方式趋同,国家之间会计准则的共性将会越来越多,国家差异将会逐步缩小,但是,只要国家存在,各国的会计环境有别,会计准则的国家差别就必定存在。“求大同,存小异”,将是我们追求的目标。
三、会计准则国际协调的基本原则
根据上述对会计准则必要性、可能性以及会计准则国家差异的论证,可以归纳出会计准则国际协调的基本原则。
1.国家差异和国际协调相结合
会计准则首先是为了满足一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建立的,而每一个国家都有独特的社会环境特征,因而各国会计准则之间呈现出某些差异是必然的,也是必要的;另一方面,当今世界呈现出经济全球化、资本市场国际化的趋向,国家之间的经济交往日益频繁,会计准则的各国差异又对世界经济交往带来了不利和障碍,因而才有减少差异、增进可比性和一致性的国际需要。会计准则的国家差异和国际协调理应结合起来,不能因为强调国际协调而试图消除必要的国家差异,也不能以会计准则的国家差异为由阻碍国际协调。
2.
和第一条原则相对应,我们在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中遵循的第二条原则是。随着世界各国经济、文化交流的增多,经济差距的缩小,经济运行方式的趋同,会计准则的国家差异将会越来越小,会计准则的共同性因素将会越来越多。但是只要“国家”这种形式存在,国家之间经济利益的差别存在,法律、文化习俗等社会环境因素有别,会计准则的国家差异就一定存在。总的趋向应该是旧的差异被不断地协调,而新的差异可能又不断产生,当然最终差异会越来越小。
3.地区协调优先
相对于世界范围内的协调,地区协调所面临的矛盾和协调过程中碰到的障碍较少;地区性政治经济组织的形成,都是以一定的共同目标为基础,地区协调的愿望比国际协调的愿望更强烈;利用地区性政治经济组织的权威性和内部政治经济利益的一致性,推行会计准则的协调活动,其可能性比国际性协调大得多;和此同时,由于地区协调在地区范围内缩小了各国会计准则的差异,为世界范围内的会计准则协调打下了基础。在这一方面,欧盟是典型的一例。
4.部分国际性业务优先
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首先来自世界经济全球化、资本市场国际化的需要。部分国际性业务对会计准则国际协调的要求尤为迫切。例如,当国际资本市场中心的法兰克福或苏黎世的银行家们接到来自十几个国家的十几个公司的贷款申请时,会同时收到各种不同形式的财务报表,这对他们资本市场的决策会带来很大的困惑。同样地,当A国的上市公司要进入B国的证券市场,也会因财务报表表达方式的不同,给潜在的股票购买者带来决策上的困难。再如跨国公司的子公司往往遍布世界各地,各母、子公司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会计准则编制的各式会计报表,为跨国公司合并报表的编制和经营决策的制定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因此,在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尚未取得重大进展的情况下,对向国际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公司和在国外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可由具有权威性的国际组织如联合国出面规定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编制会计报表;对跨国公司,可考虑先采用国内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两套准则编制会计报表方法的做法。
5.增强协调方式、方法的可行性
会计准则国际协调的方式和方法应具有可行性。比如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和推行,不单是会计技术新问题,本质上是国际利益关系的调整新问题。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已经制定并公布的国际会计准则,显然多以美、英会计准则为蓝本,使许多非英美会计模式国家难以接受。因此,在制定国际会计准则时,首先要充分把握协调范围内各国会计准则的差异情况及其成因,然后在平等的基础上认真讨论,以使所制定的准则尽可能地反映各国的要求,增强国际会计准则的可行性。从1987年开始,证券管理机关国际组织(IOSCO)从搞活国际资本市场的角度出发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合作、积级参和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工作;为使国际会计准则为国际资本市场所承认,证券管理机关国际组织会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致力于两方面的工作摘要:一是把已有的国际会计准则中可任意选择的准则适当删除,二是改进现有的准则。通过IOSCO的支持和认可,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方面已向前迈出了一大步。
6.循序渐进,因势利导
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是一个动态的、不断适应环境变化的历史过程,是不断地缓解矛盾和冲突的过程。它牵扯面广,难度极大,想一劳永逸,只能事和愿违。协调的过程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应由点到面、由易到难、不断积累,逐步展开。协调的过程,还应是根据世界经济全球化、资本市场国际化的程度和对会计准则国际协调的需要,有的放矢,因势利导。
四、有关会计准则国际协调的一个新观点
目前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已制定的国际会计准则侧重于会计确认、计量、报告的原则和方法;国际会计准则在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方面发挥了并正在发挥着积极的功能。但是还应看到国际会计准则在各国实际推行的效果并不十分理想。究其原因,我认为除了现行国际会计准则主要以英美会计准则为蓝本,非英美会计模式的国家难以接受外,更重要的原因是,它未能很好地迎合和满足各国有关会计准则国际协调的实际需要。具体的会计确认、计量的方法往往和一国的会计目标、经济环境,尤其经济政策相联系硬性推行统一的难度很大,但这并不否认国际会计准则的确认和计量方法给予各国会计准则的示范效应,以及在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中所起的重大功能。
我认为,给国际经济交流造成障碍的,首先不是会计确认、计量方法的不同;即使一国的会计准则不是也答应有多种方法可供选择吗?首要的障碍在于摘要:会计基本概念、概念的分类、财务报表的格式、报表项目的含义等差别太大,限于篇幅本文将实证过程省略。鉴于财务报表的格式、报表项目含义等的差别给国际经济交流造成障碍的目前状况,笔者建议摘要:致力于国际会计协调的政府间组织和民间组织,应协力进行会计基本概念和基本术语统一的推广工作;探究出几套基本财务报表的格式,在全世界范围内推广。我认为,推广统一的会计基本术语和财务报表格式,比推广统一的会计确认和计量方法碰到的阻力要小得多,因为,改变会计术语和财务报表格式,一般和各国的经济政策和经济利益并不抵触,其阻力仅限于各国的传统习惯不同摘要:假如统一的会计术语和财务报表格式,能够顺应各国有关会计准则国际协调的需要,我想还是能够被接受的摘要:推广统一的会计术语和财务报表格式同样不能靠强制的办法,而是要靠权威性、可行性,以及是否能够顺应各国的需要。假如各国都能够向统一的会计术语和财务报表格式靠拢,那么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就能够向前推进一大步。从这个意义上,我把推广统一的会计术语和财务报表格式作为会计准则国际协调的又一个突破口。
「参考文献
[1王德升,白肇鲁,阎金锷主编。国际会计[M.北京摘要:中国审计出版社,1996.
[2杨纪琬等著。杨纪琬教授从事会计工作60周年论文集[M.经济科学出版社,1996.
关键词:生产持有材料;可变现净值;重置成本
我国已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应当按照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则该材料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而可变现净值的计量依据是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和成本的比较关系。这里存在着这样几个问题:当一种材料用于生产多种产品而持有时,其期末价值如何确定?或者材料价格没有变化,但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材料的可变现净值该如何确定呢?
例如:2007年12月31日,某公司库存材料A1初始单位成本100元,材料A2初始单位成本为80元,材料A3初始单位成本50元,材料A4初始单位成本20元。生产W1产品需要A1,A2,A3,A4四种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为150元;生产W2产品只需要A1和A4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为130元。则W1产品的单位成本为:100+80+50+20+150=400(元);W2产品的单位成本为:100+20+130=250(元)。
当资产负债表日,由于市场材料价格波动,A1,A3,A4两种材料发生了降价,A1材料由100元降为60元,A3材料由50元降为35元,A4由20元降为15元;受此影响,W1、W2产品的市场价格也有所降低,W1由450元降为390元,W2由500元降为420元。估计相关销售费用和税金为售价的5%,根据可变现净值的定义M产品和N产品的可变现净值计算如下,W1产品可变现净值:W1估计售价-估计相关销售费用和税金=390-19.5=370.5(元);W2产品可变现净值:W2估计售价-估计相关销售费用和税金=270-13.5=256.5(元)。
一、生产持有材料存货可变现净值计量存在的问题
(一)用于生产两种产品以上的材料的可变现净值
按上例:由于A1材料可用于W1产品的生产,也可用于W2产品的生产。根据新会计准则,A1材料的可变现净值应根据W1或W2产品确定。按照W1产品,由于W1产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A1材料的可变现净值:W1产品的估计售价-将A材料加工成W1产品尚需要成本(W1产品的成本扣除A1材料成本的金额)-销售费用和税金=390-300-19.5=70.5元,低于其成本100元,因此A1的期末价值应为70.5元,按照每件29.5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按照W2产品,由于W2产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成本,A1材料不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那么材料A1到底需不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多少?取决于W1产品还是W2产品?这就出现了同一材料期末价值不同的现象,违背了计量一致性原则。
(二)当材料市场价格未变,成品售价降低时材料的可变现净值
A2材料价格未发生变化,由于其仅用于W1产品的生产,应按照W1产品计算其可变现净值。由于W1产品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A2材料的可变现净值:W1产品的估计售价-将A2材料加工成W1产品尚需要成本(W1产品成本扣除A3材料成本的金额)-销售费用和税金=390-320-19.5=50.5元,低于成本80元,应按每件29.5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当然,材料价格未变时,新会计准则并未明确要求按照可变现净值进行后续计量,但现实中材料价格未变时,成本价格随市场波动、能耗降低、技术进步等因素发生下降的情况比比皆是,从逻辑的一致性考虑,当然也应该将这些预计不能收回的成本反映在当期。但问题是,这种情况下,计提跌价准备是建立在企业继续生产成品然后出售的假设下的,而理性的企业此时完全可以直接出售材料以避免该跌价损失。
(三)存在可变现净值为负数的材料
假设生产W1产品,由于W1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A4在资产负债日可变现净值应等于W1的估计售价-将A4加工成W1产品尚需要成本-销售费用税金=390-380-19.5=-9.5元,以此为基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显然不符合逻辑。当然,低于0的可变现净值只有对于成本结构中比例较小的非主要材料才有可能发生。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一般会根据新会计准则《存货》的第十八条第三款,选择和其他材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二、对生产持有材料存货期末价值计量的建议
对于生产持有材料存货,按照其生产的成品确定可变现净值的方法并不能完全符合企业经营的实际情况,而且存在很多不确定的因素,不符合谨慎性原则,且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准则的可操作性。在会计准则国际准则趋同的背景下,参照《国际会计准则第2号—存货》第29条:用于生产存货的材料和其他物料,不能减记到其成本以下,如果用其生产的制成品预计可按成本或更高的价格出售的话。然而,当材料价格的下跌可以表明制成品的成本将超过可变现净值时,那么该材料就应减记到可变现净值,在这种情况下,材料的重置成本可能是其可变现净值最可行的计量基础。也就是说,对于生产持有的材料,依然按照可变现净值作为其后续计量的基础,但可变现净值直接根据材料自身的重置成本计量,而不是依赖于用其生产的产成品,这一方面压缩了根据不同产品计算可变现净值从而调节利润空间,一方面大大提高了准则的可操作性。
从表1可以看出,按照新会计准则,在W1产品售价由450元降至390元的情况下,所有的材料,无论价格是否下降,下降多少,都会提取29.5元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金额为118元,基本上相当于全部材料降价金额60元的一倍。如果根据W2产品计算,A1材料和A4又不需要计提任何跌价准备,而根据重置成本,只有价格发生下降的A1材料、A3、A4需要分别按其价格下降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以何种产品作为计算依据无关。显然,后者更加客观,便于操作,也更符合企业经营的实际情况。当销售产品不如销售材料时,企业肯定选择后者。生产和市场需求的不同,材料的用途和目的随着企业管理者持有意图的改变而变化,生产持有材料和待售材料的具体划分在现实中没有多大意义,以重置成本作为生产持有材料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使得生产持有材料和待售材料具有相同的计量基础,可以避免企业简单地通过改变材料用途从而调节利润的做法。
【参考文献】
[1]《企业会计准则讲解》.财政部会计司.人民出版社,2007.4.
关键词:会计准则变动内容;影响;难点;建议
新会计准则体系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其他企业鼓励执行。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对会计人员的水平、信息化建设水平、风险管理的意识和能力提出了挑战。
一、金融业新旧会计准则主要的变动内容
对比旧的会计准则,新会计准则在理念、内容、准则体系和国际趋同等方面都有较大创新。其中,与金融业密切相关的主要是《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这五项准则规范了金融工具的分类和会计核算,对衍生金融工具、套期保值、外币交易和金融资产转移等业务进行了全面梳理,填补了这些业务领域的空白。新旧会计准则主要内容变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金融工具的分类基础不同
原《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按期限长短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进行分类。新会计准则改变了原来以期限为标准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的做法,改为以持有目的为主要标准,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持有目的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及应收款项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
2、计量属性的不同
原《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允许采用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和现值等计量属性,新会计准则特别增加并强调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规定:“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主要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且公允价值的变动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后续计量模式不同
原《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计量未明确规定,一般而言,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实际金额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人当期损益,后续按实际成本计量。新会计准则规定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计量采用公允价值,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后续计量分不同类别按公允价值或摊余成本计量。
4、贷款减值准备的确认不同
1)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不同。原《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金融企业应当在期末分析各项贷款的可收回性,并预计可能产生的贷款损失。对预计可能产生的贷款损失,计提贷款损失准备。”新会计准则明确了贷款和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规定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应进行账面价值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2)减值测试的方法和程序的不同。原《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没有规定贷款减值测试的方法,在具体操作中,各金融机构减值测试的方法也不尽相同。新会计准则明确了减值测试的方法和程序,规定对单项重大的金融资应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应确认减值损失;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也可以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汇总进行减值测试。
5、确认各期利息收入的方法不同
1)利息收入确认时间不同。原《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在贷款结息日确认利息收人,贷款结息日往往在每季末月21日(或每月21日)。对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新准则要求在资产负债表日予以确认。
2)确认方法不同。原《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确认的利息收人是按贷款合同本金和合同利息计算确认的。新准则规定“利息收人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即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人。由于摊余成本不等于合同本金、实际利率也不等于合同利率。因此,两种方法的计算结果是存在差异的。
3)贷款划分标准不同导致利息收入的确认不同。新准则没有划分应计贷款和非应计贷款,而以摊余成本为依据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利息收人。对于一笔现行标准下的非应计贷款,原《金融企业会计准则》将不再确认利息收入,但在新会计准则下,如该笔贷款的摊余价值不为零,仍需按照实际利率确认利息收入。
二、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对银行业的影响
1、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对损益实现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下,企业持有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公充价值的变化直接计入损益。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虽然提高了财务报告与市价的相关性,反映了资产负债的真实价值,但在这种计量方式下,随市价而波动将对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产生较大影响,降低了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前后期可比性不强。随着近年利率的降低、利差的缩小,银行业的很大一部分利润体现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上。
2、贷款减值准备计提对损益的影响
原《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贷款按五级分类计提准备,定性的因素多,且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资产价值回升的,可将已计提的减值准备转回,这在一定程度上为银行利用减值准备调节利润提供了空间。新会计准则规定将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对当期的资产和利润将产生影响,进而影响银行资本充足率指标?
3、计税基础不同对税收核算工作的影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最近了《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80号)“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等,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在实际处置或结算时,处置取得的价款扣除其历史成本后的差额应计入处置或结算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属于未实现的损益,税法根据“实际发生”的原则,对于未实现的损失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对于未实现的收益也不作为应纳税所得。
对于金融业涉及的营业税、所得税,由于新会计准则与税法在应税所得额的确认上存在差异,为了准确核算税额,需增加辅助核算,从而增加了税收核算的工作量。
4、对风险管理的影响
全面引入公允价值后,企业会计核算将与复杂的资本市场和宏观经济环境更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市场环境的变化均要通过企业的会计信息反映出来,金融工具所隐含的风险变得明显,这就要求企业对宏观经济和市场
环境具有较强的预见能力,这种能力具体反映为其风险管理能力,所以对企业的风险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将促使银行管理层以更加理性、科学的原则从事经营管理,建立准确的风险管理模型。
三、新准则实施后的银行业核算的难点
高质量的财务报告强调会计的反映功能和职业判断能力,新计量方法和新属性的引入提高了会计处理的复杂性和实施困难。
1、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分类的准确性有难度
由于大量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取得时无法明确其交易或持有的意图,即无法准确判断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还是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与持有至到期投资等其它金融资产或负债的核算有很大差异,并且新会计准则要求在初始确认分类后,不得随意变更,因此在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时即要准确分类并进行相应核算是有难度的。
2、贷款核算的难点
新会计准则关于减值准备的要求较为谨慎,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操作起来相对复杂?
作为银行业重要会计政策的“单项金额重大”的贷款标准和“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分组方法在具体执行时需要职业判断,其标准高低及分组依据直接决定减值测试的复杂程度和结果,从而影响损益。如何明确单项金额重大及分组标准,什么样的标准是客观且符合实际的是操作中的难点。
2)新会计准则要求按照贷款未来现金流的现值计算确定减值金额,而目前监管部门仍然按五级分类考核贷款风险管理。因此如何将贷款减值准备的计提与资产五级分类有机结合起来仍然是个难点。
3)未来现金流量和折现率的确定也是实施过程中的难点。折现率的确定,这个很关键的指标,应由谁来确定,是否由人民银行定期公布,还是各企业自行决定。未来现金流量和折现率的确定由于职业判断、人员素质等方面的差别,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对相近业务的重大判断差异,个别情况下导致企业报表数据的横向不可比,甚至可能出现利用其作为利润的调节器。
4)在新会计准则下,要求贷款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法进行核算,这与现行的核算方式相比变得更为复杂,基础工作如信息系统的建设等方面成为核算中的瓶颈。
3、公允价值使用时的难点
特别是银行业,新会计准则中大量使用公允价值,而公允价值的运用需要更高的职业判断水平。另外,如果既不属于证券市场也不属于银行市场,不存在活跃市场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准则要求“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大量聘请外部评估机构不现实,同时并非所有的评估报告均可采用。
四、新会计准则实施后的几点建议
1、高素质人才的配备是关键
要贯彻落实新准则,银行业财会人员的素质是关键?新会计准则引入了很多新的概念和技术,涉及银行多个部门,会计的概念已不仅仅是传统的簿记,需要高水平的会计职业判断?会计人员要学习现有银行的各项业务,特别是金融衍生工具形成的相关业务,理解业务的流程和本质,从而准确定义业务形成的资产和负债;必须掌握公允价值的计算方法,培养职业判断水平,及时掌握市场行情,避免出现计量的价值严重偏离公允价值的情况。高素质人才的配备也是实施工作必不可少的条件。
2、加大科技投入,改造信息系统
我国银行业改进风险管理最大的障碍,就是风险管理所需要的大量业务信息缺失,企业无法建立相应的资产组合管理模型,也无法准确掌握风险敞口,同时,银行是拥有数额庞大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没有系统工具的支持是不可想象的?银行业的信息系统功能主要应能满足以下要求: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计算与确认?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摊余成本(含减值损失计算)?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利息收入?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计算(估值)模型。
3、提升风险管理水平,提高管理技术
企业内部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政策、金融工具估值技术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探索运用量化模型有效识别、判断、计量和控制信用、市场和操作风险,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增强风险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4、监管部门的协调与支持
建议监管方出台具体监管指引,如折现率如何确定,资产减值准备与五级分类工作如何有机结合进行指导,这样即加大了监管力度,又便于会计实务工作者的操作。超级秘书网: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柯可,新会计准则对权行会计核算带来的影响[J]金融会计,2005(6)
[3]田瑞锋、孙玉甫,实施金融工具准则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J]天津商学院学报,20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