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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区政协学宣委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有效措施。我区从20__年7月1日起实施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为广大农民群众办了一件好事、实事。为了准确掌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运行情况,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由区政协学宣委牵头,自6月20日开始,深入区卫生局、高台子镇、卧龙街道办事处、牛心台街道办事处,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入户走访等形式进行了此项工作的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的基本情况
1、农民参合情况
截至20__年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已覆盖全区五个涉农镇街,26个行政村。全区农业人口32139人,参合农户9563户,参合农民29979人,参合率为93.28%。
2、基金筹集情况
20__年,全区筹集到位新农合基金154.79万元。其中,省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43.34万元,市财政补助资金32.20万元,区财政补助资金48.29万元,农民个人筹资30.96万元。
3、基金支出情况
截至20__年12月31日,已有35288人次获得了医疗费用补偿,补偿费用总计127.95万元,占年筹资总额(提取风险基金后)的90.65%。其中住院补偿1157人次,补偿费用为102.84万元,占总补偿费用的80.38%,次均住院补偿费用为888.82元,占次均住院总费用3437.14元的25.86%;门诊补偿34131人次,补偿费用为25.11万元,占总补偿费用的19.62%,次均门诊补偿费用为7.36元。基本体现了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原则。
4、基金流向分布
截至20__年底,参合农民就医发生医药费用总额为561.69万元,其中,在区内发生医药费用总额为169.61万元,区外为392万元。区内住院为150人次,区外住院为1007人次,区外住院人次占住院总人次的87.04%;区内门诊为33679人次,区外门诊为452人次,区内门诊人次占门诊总人次的98.68%。以上数据表明,门诊基金流向基本合理,住院基金流向不尽合理。
5、参合农民受益情况
截至20__年底,参合农民累计受益35288人次,其中,住院补偿1157人次,门诊补偿34131人次,体现了兼顾受益面的原则。
6、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新农合制度
为了不断完善新农合制度,区卫生局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狠抓宣传培训,降低筹资难度。组织开展了新农合知识宣传培训,增强农民的参合意识;公示农合基金支出及大病患者补偿情况,公开诊疗及药品收费标准,让农民放心就医。二是调整工作方式,降低筹资成本。变层层上报参合数据的工作模式为村组人员直接上报农合中心,减少中间环节,实现参合信息、系统数据、缴费资金的完全统一;加强农合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三是规范补偿程序,提高受益程度。按要求扩大了参合农民医药费的报销范围,调高了报销比例,农民得到了更大的实惠。四是严格管理制度,规范服务行为。制定并实施了调查走访和监管制度、定点医疗机构诊疗和用药制度、报销费用三级审核和定点医疗机构报销费用垫付制度,病人可随时就诊、随时结算、随时报销。五是健全管理机制,确保基金安全。设立了农合基金社保专户和农合基金支出专户;成立了药品统一采购办公室和财务统一管理办公室。
从总体调查情况和数据统计分析看,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做到了平稳起步,稳健运行,资金运转安全,工作进展顺利。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农民对合作医疗的信心大大增强;农民对党的新农合政策十分拥护;农民对我区农合管理中心的工作表示满意。新农合制度的实施已取得了“农民得实惠,民生得发展,政府得民心”的三赢效果。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1、农民个人参合资金的收缴有难度。一是部分农民疾病风险意识淡薄,没有未雨绸缪的忧患意识和风险控制的保险意识,参合积极性有待提高。二是有的农民现实心理较强,交了参合费但没得过病,觉得吃亏,下一年就不愿意再交钱。还有的农民期望值过高,认为入了新农合不管合不合规范,什么都要求报销,达不到自己的要求就不满意,对农合政策进行反宣传,因而动摇了一些农民的参合信心。三是有外出打工人员的家庭参合率低。在外务工人员患病不能回本市就医,而新农合制度规定以户为单位,按户参合,不允许分户单人参合。四是遵循“农民自愿”的原则,对怀疑和不理解农合政策的农民没法强制要求参合,只能做宣传动员工作。
2、宣传力度不够。虽然通过各种方式进行了宣传,但调查走访发现,许多农民只知道新农合政策 ,但对其制度以及参合人的权利、义务、药费报销和管理办法等具体内容知晓率不高,个别农民甚至存在误解,把新农合等同于过去的合作医疗或一般的商业保险,没有认识到这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
3、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行为不够规范,基础设施、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还不能完全满足新农合工作的需要。新农合制度要求:农民就诊小病不出镇,大病不出区,疑难复杂病到市级以上医院治疗。但从我区运行情况看,一些可以在镇卫生院治疗的常见病、多发病大量涌入市级医院。一些可以在区级医院治疗的疾病却转到市、省级医院。其原因:一是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存在基础设备陈旧、经费短缺、专业技术人员匮乏、医疗技术水平有限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能与新农合制度完全接轨,这是导致农合患者外流的主要原因。二是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不够规范:有的医务人员不写病志、不开处方、不填门诊日志等现象仍然存在;个别定点医疗机构还存在诊疗环节不透明等问题;少数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核对卡证不细,审查把关不严,填写卡证不实,给农合基金运行带来了风险,某种程度上降低了定点医疗机构自身的信誉;三是我区地处近郊,交通便利,这也是患者外流不可忽视的客观原因。
4、农民反映的具体问题有三个:一是药价高。认为定点医疗机构的药价高于其他药店,按比例报销后,得到的实惠不是很多。二是患者在市级医院住院的医药费予以报销,门诊花费不报,而农民多数是在门诊就诊,此问题意见较大,希望执行以往的医药费报销制度。三是按农合管理中心的规定,患者必须在出院后八天内的星期三和星期四两个工作日到农合中心报销医药费,时间仓促,希望增加报销医药费的工作日。经与区卫生局沟通,问题的情况如下:关于药价问题:农合管理中心是代表全区定点医疗机构统一从正规的医药供应渠道进药,要求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加价15%售出;关于医药费报销问题:新的农合医药费报销制度是20__年市里出台的新规定,取消市级医院门诊药费报销项目后,大幅度提高了在市级医院住院费的报销比例,体现了大病统筹原则,同时将区级医疗机构门诊药费的报销比例,从15%提高到了20%,目的就是促使农民小病不出区,让农合资金尽量消化在区级医疗机构;关于报销时间问题:目前,区卫生局已取消了医药费报销时限,规定年度内发生的医药费在本年报结。
三、对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几点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为新农合工作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一是根据农村群众生活方式、文化水平的特点,将经常性宣传与集中性宣传相结合,将新农合知识的宣传与健康教育宣传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把党和政府惠及农民群众的新农合,全面准确及时有效地宣传好,使之家喻户晓。要利用发生在身边的生病得资助、无病保平安的典型事例引导群众,帮助群众树立卫生保健意识、健康风险意识、互助共济意识和参合监督意识,在自愿原则下最大化地提高农民的参合积极性和自觉性。通过宣传,让群众明白费用补偿的支付办法和程序,清楚参加新农合后应享受的权益,打消顾虑,放下包袱,使他们真正放心地参加新农合。二是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对本单位的医务人员进行相关培训,使其掌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本政策、基本作法和基本要求,能够对参合农民及其家属进行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和说明。
2、建立农民群众自愿参合的长效机制,研究探索筹资新方法
正确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参加新农合,是推行新农合的基础性工作。建立一个稳定的长效筹资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农民个人缴费方式,多渠道为农民提供自觉缴费的方便。一是按“先缴后保”原则,确定来年收取参保费的时间,参保的农户要在年底前交清下一年度的资金。采取定筹资时间、定送缴地点的方式(比如:每个村设一到两个缴费点,每年10-11月为缴费时间),把干部上门一家一户收取变为农民自愿主动送缴;二是适当延长缴费时间,在大面积缴费结尾后,留下少量人员,查缺补漏。三是积极探索和尝试采取在农民自愿参加并签约承诺的前提下,由村民自治组织代为收缴,或在农民个人知情并自愿签约同意的前提下,与其他公共事业收费一并收缴,或由乡镇财税部门一次性代收,或与在信用社开设账户的农户签订代扣缴费协议,出具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等等。四是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为迁入、迁出农民办理户口,迁入地的相关部门在办理落户手续的同时收缴其参保费,使迁入群众及时享受新农合政策的待遇,从而提高参合率。
3、健全监管机制,强化日常监督
为保证新农合各项政策措施和规章制度的落实,进一步规范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和经办机构服务行为,及时防范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应在各个环节上建立严格的监督制约机制。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新农合管理中心、定点医疗机构和参合农民三者制衡的有效机制,建立健全监管、审计、公开的有效措施,实行新农合补偿跟踪调查制度,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有效地用在参合农民身上。二是建立预警机制,严格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除了实行药品集中采购或跟踪采购、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之外,应在全区建立医药费用警告与通报机制,严格控制参合农民自负医药费用比例,把医药费用控制成效列入新农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管理不到位,医药费用控制不力,群众意见多的地区和单位定期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要重点对药价进行监管,确保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间药价的统一。三是根据新农合制度的性质,原则上,当年筹集的参合资金当年应支出结清,不应剩余。如有剩余,应研究在年内适当月份对患过病农民的医药费进行再报销,让农民当年缴资,当年受大益。
4、加强医疗机构建设,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一是要多渠道募集资金,抓好定点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为新农合制度的更好实施奠定物质基础。首先,政府应继续加大对医疗卫生的投入。新农合制度公益性强,体现了党的惠农政策,深受社会关注。由于农村卫生医疗机构的医疗设施老化、短缺,已不能适应新农合工作的需要,政府作为投入的主渠道,在财政上应予以倾斜,以逐步解决其服务能力低下、以药补医和趋利忘义等问题。其次,多方协调,拓宽资金募集渠道。利用城乡共建有力契机募集资金进行投入,并注意资源配置的合理性,避免同区域内医疗设备的重复购入;走向市场,谁投入医疗设备与谁合作,互惠互利;出台政策,在乡村基本建设中预留出医疗卫生服务用房,作为公益设施无偿使用;区卫生局内部 也应继续挖潜,整合好自身医疗卫生资源。通过积极努力,提高我区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最大限度的避免患者外流。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定点医疗机构激励机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首先要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以精湛的医术赢得农民的信任。其次,抓好医德医风教育,增强服务意识,决不允许个别医护人员从中牟取不当利益,以热情的服务,慰藉患者的心灵。
5、不断巩固提高,进一步便民利民
一是总结经验,科学测算,不断完善基金收支使用方案,防止基金过多沉淀或透支。要按照农民“能承受得实惠”、医院“能接受不亏本”、基金“能负担不透支”的原则,稳步探索降低起付线、提高封顶线以及增加个人帐户比例的可行性,合理扩大受益面,增强新农合制度的吸引力。二是尽快实现信息化管理。充分利用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将参保农民的个人资料、就医情况、住院费用报销情况等基础资料实行计算机网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既方便各项工作的开展、各种数据的统计,也可有效杜绝一些人为因素的影响。三是进一步加快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村级卫生组织,为农民就近看病提供便利条件。四是设立举报、咨询电话,公布电话号码,方便农民群众监督,随时为群众提供咨询。
我们在合作医疗管理和监督工作实践中,深刻认识到:抓好合作医疗补偿的稽查工作是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必须予以足够重视。现就我县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实际情况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合作医疗补偿环节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合作医疗补偿的真实性是合作医疗制度优越性的根本所在。确保合作医疗补偿的公平、公正、公开是保障合作医疗制度健康稳妥发展的重要前提条件。合作医疗补偿真实性不能得到保证,农民群众对合作医疗制度就不可能予以支持和参与,就会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在农村群众中的形象,也背离了党和政府推行合作医疗制度的初衷。实践经验告诉我们:合作医疗补偿环节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门诊补偿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县合作医疗门诊补偿采用门诊基金镇级包干管理的模式,参合人员每门诊人次按门诊费用总额20予以补偿,在村级定点医疗机构最高补偿额不得超过4元。尽管我们实行了“专用处方、发票、门诊补偿台帐、《医疗证》补偿记录”四项核对的管理和结算办法,同时按旬使用计算机审核结报的手段,健全补偿公示制度,但仍然存在非参合人员冒名顶替、乡村医生套取合作医疗补偿资金、克扣参合人员门诊补偿资金、县镇两级合管办对村级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力量薄弱等问题。
(二)住院补偿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县合作医疗住院补偿不设起付线,最高补偿额为3万元。凡参合人员因病(伤)住院的,其合理住院费用按分段累进方式可获得30至60的补偿。我们在住院费用补偿方面采取了“持证办理住院手续、住院登记、专管员验证补偿、计算审核结算”等管理办法,但在具体补偿工作中存在着非参合人员冒名顶替、隐瞒因公负伤、交通事故等第三者责任、隐瞒病(伤)情、变更药品和诊疗项目等问题,存在不按规定办理转院、备案手续影响住院费用补偿的问题,非定点医疗机构不规定向参合病人提供住院费用发票、清单、出院记录、住院病案,定点医疗机构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收费,不履行合同义务,少支付或拒支付应由定点医院支付的补偿费用的问题。
(三)管理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
县、镇两级政府根据合作医疗制度要求,均成立了管理和监督领导机构(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管理和监督的频率、范围、效果受到职能、权限、经费、人员等条件的限制,管理和监督达到实时有效的要求难度太大。我县在年内组织全县范围内的检查监督活动多次,效果显著,但监督检查的成果难以巩固。管理监督成本太大。
二、造成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部分农村群众未参合是造成上述问题的根源之一
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参合率不可能达到100。一部分农村群众对合作医疗制度仍有怀疑、观望的态度,同时又期望个人拥有一份政府提供并监管的医疗保障,因为宣传发动不细致、不深入,合作医疗工作还处于试点阶段,其优越性尚未充分显现出来,农村群众不相信,怕吃亏,在筹资办证阶段不愿交费,有的是交费时在外务工,错过了交费期限。一旦有病需要门诊、住院治疗,就想采用非正常手段获得合作医疗补偿,乡村医生碍于情面,送人情,合作医疗基金变成了唐僧肉。极个别农户确实交不起个人负担资金,在遇有大病生病时,周围干部群众也乐于帮助他们用不正当手段获得合作医疗补偿。现行筹资标准(30元/人年)和补偿标准相对较低(苏北地区),合作医疗保障能力有限(补偿额占医疗费用总额25-30),与农村群众对合作医疗的期望值(调查结果:补偿额占医疗费用总额的50以上)还存在一定差距。目前,大多数农村群众对于一年交费10元获得一份医疗保障是乐于接受的,甚至个人再多负担部分资金也愿意获得一份政府监督管理的医疗保障。但是一些农村群众经济收入不高,对疾病风险估计不足,互助共济意识比较差,自愿交纳参合资金的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甚至极个别群众只希望获得补偿,不愿意履行交费义务。
(二)定点医疗机构片面追求经济利益
参合农民是合作医疗的主体,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是合作医疗制度的载体,是起点,也是终点,管理和监督只是合作医疗制度决策和服务层面。目前,我县定点医疗机构组成情况是:县外三级定点医疗机构9家、县内二级定点医疗机构2家、一级医疗机构29家,定点村级卫生服务机构449家。随着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投入的逐年减少和农村医疗市场竞争不断加剧,医疗机构面临的生存和发展的压力也空前增大,特别是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在丧失了集体经济依托的前提下,已实质上处于个体经营状态,各级医疗机构为了生存和发展,在医疗市场竞争过程中,一面改善硬软条件提供优质医疗服务,一面追求医疗服务利益的最大化,这已成了不争的事实。合作医疗基金封闭运行,与医疗机构利益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却能够直接刺激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药品收入的增长。合作医疗制度为了最大限度地方便参保群众,实行合作医疗补偿即时兑付的办法。为此,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不惜重金改善医院计算机管理系统,达到合作医疗补偿方便快捷的要求。一些定点医疗机构为了个人和单位的利益,用非正当方式吸引病人就医,借合作医疗补偿之便,行非正当竞争之事,放松对病人参合资格、致伤原因等相关情况的审查,给非参合人员冒名顶替、隐瞒因公负伤、交通事故等第三者责任、隐瞒病(伤)情等行为提供方便,有的医疗机构负责人甚至授意合作医疗专管员、经治医生,为弄虚作假的行为提供方便。有的医疗机构负责人、专管员、经治医务人员,怕得罪人,怕流失病员,不敢坚持原则,对不应由合作医疗补偿的医疗 费用项目通过不正当手段进行调整修改,欺上瞒下,蒙混过关。村级定点医疗机构由于乡村一体管理体制不完全落实,缺乏有效监督,医疗服务业务量直接与个人收入相联系,村卫生室工作人员把合作医疗门诊补偿作为吸引病员的有效措施,虚假合作医疗补偿业务难以得到根本控制。
(三)合作医疗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一切新生事物一样,在其运行初期不可避免地会存在一些缺陷,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全国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一,医疗卫生资源和农村实际情况不同,合作医疗制度也就不能千人一面,各地均在积极探索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实施办法。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运行之初,就显现出了在合作医疗补偿监督方面不足的缺陷。如合作医疗监督机构没有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对合作医疗补偿监控的主要职能只能下移到定点医疗机构和县镇两级合管办。县合管办目前人力、经费、办公条件都无法实现对全县合作医疗补偿业务的有效监督控制。各定点医疗机构专管员对合作医疗补偿业务的监督控制力度有限,既要办理补偿业务,又要进行监督审核,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既要考虑本单位经济利益,又要维护合作医疗相关规定。合作医疗制度中关于合作医疗补偿监督检查归类不准,在“组织管理与监督”和“费用控制”方面都提到了这一问题,但没有明确稽查的主体、受体、程序和保障机制。合作医疗补偿稽查工作在现实情况下,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关系到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工作的成败,应当予以高度重视。
(四)医疗机构经办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定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合作医疗补偿经办人员(专管员)不是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县、乡镇和村级医疗机构经办人员在执行合作医疗规定办理补偿结算过程中,单位利益、个人利益不可能不影响到正常的合作医疗补偿业务,有的明知不对,也不闻不问,有的利用政策制度本身的缺陷为个人和单位谋取私利,损害合作医疗制度,在农村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我县合作医疗补偿稽查工作中发现的许多问题都与经办人员政治、业务素质较低有直接联系,20__年度,共有三人次因稽查出的违规补偿业务而取消专管员资格,其中一人受到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三、合作医疗补偿稽查工作和取得的效果
我县合作医疗管理、监督机构在推行合作医疗制度之初,就敏锐地捕捉到合作医疗补偿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在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积极向市卫生局、市合管办汇报情况,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剖析原因,切实研究对策,认真倾听群众反映,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在现有条件下,建章立制,明确责任,理顺渠道,充实人员,尽量保持合作医疗补偿稽查工作地顺利开展并保持高效运作。
(一)利用县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组织的合作医疗工作检查活动,掌握第一手资料,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我县在20__年6月由县监委会牵头,纪检、财政、卫生、审计、物价等成员单位人员参加,对全县合作医疗工作进行了为期15天的监督检查活动,通过问卷调查、走访征询、现场抽查等多种形式,充分掌握推行合作医疗制度工作初期运行情况,找准合作医疗补偿环节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规范行为,指导工作。
(二)政府重视,强化职能,把合作医疗补偿稽查工作作为加强合作医疗管理的突破口
根据县政府关于“健全稽查制度,确保合作医疗健康运行”的指示精神,县合管办积极推行合作医疗补偿稽查制度。20__年元月20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做好稽查工作的通知》(*合管[20__]1号),县合管办制订了《*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稽查工作细则》,镇、县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均成立了稽查组织,各镇从财务和医务人员中挑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兼任合作稽查员,明确稽查工作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稽查工作程序方法、工作纪律等,定点医疗机构提供良好的办公条件,营造监督管理的良好氛围。同时完善举报投诉制度,鼓励群众参与合作医疗管理和监督。
(三)合作医疗补偿稽查工作成效显著
从20__年6月起,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合作医疗补偿稽查的工作经验和工作方法,勇于探索,勇于进取,县合管办选派政治和业务能力较强的同志负责稽查工作,县卫生局一名副局长具体分管,各镇合管办(县内定点医疗机构)成立了稽查员办公室,实行持证就诊,验证补偿、定期检房,内查外调等一系列措施,重点稽查借证补偿、外伤(中毒)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从源头上杜绝规范补偿现象,从制度上解决职责不清、机制不顺的问题,稽查员对所有住院医疗费用补偿均予审查,专管员一人既补偿又审查的情况从根本得到控制。县合管办稽查组把对转往县外医疗机构住院的参合病人的审查作为重点,县镇两级稽查组织形成了比较严密的稽查体系。各级稽查组织在进行稽查活动中,坚持以人为本,实行人性化检查的工作方法,实行查房与问候相结合、征询结果与病案记录相结合、医疗证记录与实际审查情况相结合,将稽查工作贯穿整个医疗服务行为全过程,深受参合群众的欢迎和支持。
县合管办制订稽查工作计划和考核标准,定期不定期对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补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罚合理,挽回影响。各稽查室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设有稽查工作台帐,确保稽查活动,有章可循,记录清楚,依据充分,稽查决定合法、合情、合理。
20__年上半年,全县稽查人员进行全县范围稽查活动两次,抽调各镇卫生院车辆21台次,252人次,检查村级定点医疗机构108所,入户调查合作医疗补偿落实情况564户,重点稽查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补偿和公示情况,严肃处理了一些违规补偿行为,取消村级定点医疗机构2所,取消2名同志定点医疗机构专管员资格。县合管办重点加强了对县、镇两级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稽查人员对县、镇两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 情况坚持每月一次的检查或抽查,从基金管理核算到门诊、住院费用补偿结算,进行了全面、系统和正规的检查指导,从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县合管办的检查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绩,特别是在镇合管办基金财务管理和规范住院费用补偿程序方面,起到了巨大作用。年初以来,全县合作医疗稽查组织共稽查门诊补偿17.23万人次,其中发现不应补偿的6352人次,合作医疗门诊基金避免损失近3万元;稽查因外伤、中毒等原因住院费用补偿1177人次,其中不应补偿223人次,合作医疗住院基金避免损失近12万元。
加强合作医疗补偿稽查工作,最直接的作用就是维护合作医疗补偿的真实性、公平性,农村群众对此积极拥护。我县开展合作医疗稽查工作以来,得到了参合群众的大力支持,农村群众通过各种渠道提供信息,帮助我们进行调查核实。
四、关于合作医疗补偿稽查工作的思考
(一)合作医疗补偿稽查工作期待法律支持
试点工作实践证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解决“三农”问题能够起到巨大作用,深受农民群众拥护。但是,在合作医疗补偿稽查方面存在无法可依的问题,过多地依靠行政行为不是合作医疗健康发展的出路。合作医疗补偿工作关系千家万户,牵涉到社会方方面面,外伤(中毒)病人相关取证工作面临诸多制约因素,给合作医疗补偿稽查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稽查违规补偿需要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合作医疗制度本身无法解决相关法律许可的问题,由谁处罚,处罚多少,罚金应交由谁管理等问题目前尚没有法律依据。对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补偿目前比较可行的办法主要有两条:一是按合同或协议约定条款,追究违约经济责任;二是按医疗卫生管理办法,进行内部管理罚款。目前,这个问题已经现实地摆在我们面前,但各地的做法不尽相同,实际操作中执行标准和效果差距很大,迫切需要予以规范,迫切需要法律法规的支持。
(二)考核招聘合作医疗稽查人员,实行稽查人员卫生系统内部人事制度。
在合作医疗管理和监督机构人员编制紧张,办公经费短缺的情况下,全县稽查人员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定期不定期轮换,实行业绩考核与日常工作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制度,业绩考核成绩与奖金挂勾。稽查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与奖金来源泉渠道从定点医疗机构中按参合人员医疗费用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采取这一办法的好处在于剥离稽查人员与定点医疗机构的隶属关系,排除单位因素对稽查人员稽查工作的影响。
(三)建立健全筹资机制,提高筹资和补偿标准,增强合作医疗保障能力,保障合作医疗制度拥有强大生命力
建立健全合作医疗制度,客观上要求这项制度具有一定的预见性、前瞻性,要考虑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进步和人民群众认识水平的不断提高。目前,合作医疗筹资水平偏低、保障水平有限,合作医疗补偿的公平性还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对农村群众吸引力还不够大。农村是个广阔天地,大数法则是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生命之源,客观上需要合作医疗立法,从根本上解决筹资、管理、监督和保障效果等方面的问题,从而逐步向社会医疗保障体制过渡。但目前必须重点解决的问题主要是:一、建立起一套效率高、低成本的筹资机制。二、提高筹资标准,做大基金规模,增强抗风险能力。三、科学合理制订补偿方案,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四是加强合作医疗补偿稽查,维护合作医疗补偿的真实性、公平性。
以前村民们在种地的同时还要给国家缴纳农业税,而现在人们不仅不用缴税还可以得到国家给的粮食补贴;以前村里的孩子没钱上学,现在却可以免费去上学甚至还有补贴的伙食费,以前村民们总是因为家电太贵而买不起,现在家电下乡工程更是大快人心,让那些没钱用电器的人们拥有了自己的家电.....更令人欣喜的还要算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了,村民们从此不用再愁有病没钱看的问题了。使更多的人民得到了实惠。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具体内容。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具体做法。
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在县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镇上下的积极争取和共同努力下,我们村坚持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大力改善民生,加快构建 和谐社会 的德政工程,切实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强化责任,狠抓落实。以前在我们村,自费医疗制度仍然占主导地位,农民是当地最大的自费群体。前几年,本地农村人口老龄化医疗服务普及药品价格上涨,农民医疗费用攀升超过了农民平均收入增长幅度,越来越多农民无力承担。增长的医疗费用已成为我村医疗卫生保障问题因病致贫的主要成因,而现在县政府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分别成立管理组织,并成立相应的监督组织。在xx村,村干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农民逐步树立互助共济的观念,积极参加合作医疗。农民以户为单位自愿缴纳,还采取了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原则,近年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村民们收到了政府的关怀和实惠的效果。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存在问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我村的全面实施,有效地缓解了患病家庭的经济压力,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现象,促进了我村卫生事业的发展,受到农民的拥护和支持,但该制度推行过程中仍有不少问题需要解决。
(1)少数农民认识不够到位。由于部分基层干部和工作人员对推行新农合的目的、意义缺乏深入了解,宣传发动工作尚有差距,致使少数农民对实施新农合的认识还不足;加之合作医疗曾几经反复,一些农民对新农合制度还存有疑虑:一怕合作医疗不持久;二怕挤占挪用合作医疗基金;三怕医疗单位多收费、乱收费。同时,一些农民的健康投资观念、互助共济观念以及风险观念较为淡薄,自觉参合意愿还不强。
(2)参合群众的受益面和受益率均较低。新农合实施以来,我村主要对参合群众的住院医药费用给予报销,另有10种慢性病门诊可审核结报,加上享受体检和分娩补助缺乏稳定高效的筹资渠道。
(3)缺乏稳定高效的筹资渠道。尽管新农合强调农民参加要以自愿为原则,但为了保证参合率,目前参合群众个人筹资部分主要还是采取行政推动、层层包干、实绩考核的办法,由基层干部挨门逐户收缴,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筹资成本较高。
(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议。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涉及千家万户、维系农民健康的民心工程,在农村,村干部要从执政为民、以人为本和建设 和谐社会 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新农合工作的重大意义,把这项造福广大农民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1)继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要结合本村实际,加大宣传力度,改进宣传方法,利用多种方式,帮助群众算大帐、算细帐、算长远帐,引导他们克服侥幸心理,转变单纯受益的观念,强化健康投入和互助共济意识,增强参合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广泛宣传医疗服务机构不同的报销比例和医生用药告知制度,切实保障农民权益。要强化和普及农村健康知识教育,建立农民健康档案,切实提高农民的卫生意识和健康水平。
一、基本情况
我镇于xxxx年xxx月开始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xxx年xx月全面推开。xxx年来,在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特点:
(一)组织领导不断加强,进一步完善了运行机制。新农合制度自试点以来,镇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成立了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并成立了新农合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日常业务管理。各定点医疗机构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办公室,配备了专用设备,配齐了工作人员。建立健全了报销管理、新农合基金预决算、内部审计、财务会计、医药费用公示及基金超支预警报告等各项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初步步入了制度完善、管理科学、运行规范的良性发展轨道。
(二)群众的参合积极性比较高。镇政府及有关部门把加强宣传发动,提高农民对新农合制度的认知度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通过各种形式积极进行宣传。各村设置固定标语、举办培训班、召开会议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尤其在收取新农合基金时,镇村干部全部参与,广泛做好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医疗卫生部门也利用送医下乡、健康查体等机会,进一步向农民群众宣传新农合制度。通过宣传,提高了农民对新农合制度的了解和参合积极性,参合人数和参合率总体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三)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为参合群众提供了良好的服务。县政府及主管部门坚持对镇村医护人员开展经常性的业务培训,提高了基层医疗服务水平。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医疗设备和服务设施的投入,改善了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医疗护理条件。对村级卫生室进行了合理的合并,并强化监督管理,在村卫生室实行了定点医疗报销,方便了群众就医。逐步完善医疗报销和监管制度,简化手续,实行参合农民自主选择就医点制度,县内就医不再办理转院手续,进一步方便了群众。
二、存在问题
(一)新农合普及率还不够高。2008年我镇农民参合率为xxxx%,与普及新农合制度的目标还有很大的差距,从全鹅观草县来看,我镇的农民参合率低于其他冲部分乡镇。现有的宣传多集中在介绍新农合给农民带来的表面好处上,部分群众并不真正了解新农合制度的意义,没有树立起风险意识、救助意识,一些青壮年家庭由于自己身体好,生病住院的概率低,仅从自己短期得失的角度考虑,参合积极性不高。在宣传过程中没有把具体的补偿标准发给农民,报销时期望值与实际情况有时不相符合,容易产生怀疑、抵触情绪,影响了继续参合的积极性。另外,我县外出务工人员和流动人口较多,影响了参合率的提高。
(二)基层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多数镇卫生院存在科室设置不全、医护人员技术水平不高、设施落后、环境条件差的现状。村卫生室经过合并后,几个村共用一个卫生室,群众就医不方便。部分村卫生室条件简陋、卫生差、医疗水平低、管理不规范。镇村定点医疗机构存在的这些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群众的参合积极性。
(三)运行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由于地方财力紧张,县财政垫付款较低,镇定点卫生院新农合周转资金不足,周转期长,运转困难。镇卫生院还没有实行上划管理,县卫生行政部门对镇村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业务、经费等不能进行有效管理。“以药养医”的现象依然存在,参合农民在治疗过程中被动使用新农合药品目录之外的高价药、新药,增加了医疗负担。
三、几点建议
(一)加大投入和管理力度,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要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进一步理顺对镇卫生院的管理体制。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引进先进医疗设备,狠抓内部管理,努力提高镇卫生院的医疗水平。积极推进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根据村民居住情况和交通条件,合理设置村卫生室,方便群众就医。
一、基本情况
我镇于xxxx年xxx月开始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xxx年xx月全面推开。xxx年来,在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特点:
(一)组织领导不断加强,进一步完善了运行机制。新农合制度自试点以来,镇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成立了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并成立了新农合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日常业务管理。各定点医疗机构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办公室,配备了专用设备,配齐了工作人员。建立健全了报销管理、新农合基金预决算、内部审计、财务会计、医药费用公示及基金超支预警报告等各项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初步步入了制度完善、管理科学、运行规范的良性发展轨道。
(二)群众的参合积极性比较高。镇政府及有关部门把加强宣传发动,提高农民对新农合制度的认知度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通过各种形式积极进行宣传。各村设置固定标语、举办培训班、召开会议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尤其在收取新农合基金时,镇村干部全部参与,广泛做好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医疗卫生部门也利用送医下乡、健康查体等机会,进一步向农民群众宣传新农合制度。通过宣传,提高了农民对新农合制度的了解和参合积极性,参合人数和参合率总体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三)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为参合群众提供了良好的服务。县政府及主管部门坚持对镇村医护人员开展经常性的业务培训,提高了基层医疗服务水平。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医疗设备和服务设施的投入,改善了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医疗护理条件。对村级卫生室进行了合理的合并,并强化监督管理,在村卫生室实行了定点医疗报销,方便了群众就医。逐步完善医疗报销和监管制度,简化手续,实行参合农民自主选择就医点制度,县内就医不再办理转院手续,进一步方便了群众。
二、存在问题
(一)新农合普及率还不够高。2008年我镇农民参合率为xxxx%,与普及新农合制度的目标还有很大的差距,从全鹅观草县来看,我镇的农民参合率低于其他冲部分乡镇。现有的宣传多集中在介绍新农合给农民带来的表面好处上,部分群众并不真正了解新农合制度的意义,没有树立起风险意识、救助意识,一些青壮年家庭由于自己身体好,生病住院的概率低,仅从自己短期得失的角度考虑,参合积极性不高。在宣传过程中没有把具体的补偿标准发给农民,报销时期望值与实际情况有时不相符合,容易产生怀疑、抵触情绪,影响了继续参合的积极性。另外,我县外出务工人员和流动人口较多,影响了参合率的提高。
(二)基层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多数镇卫生院存在科室设置不全、医护人员技术水平不高、设施落后、环境条件差的现状。村卫生室经过合并后,几个村共用一个卫生室,群众就医不方便。部分村卫生室条件简陋、卫生差、医疗水平低、管理不规范。镇村定点医疗机构存在的这些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群众的参合积极性。
(三)运行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由于地方财力紧张,县财政垫付款较低,镇定点卫生院新农合周转资金不足,周转期长,运转困难。镇卫生院还没有实行上划管理,县卫生行政部门对镇村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业务、经费等不能进行有效管理。“以药养医”的现象依然存在,参合农民在治疗过程中被动使用新农合药品目录之外的高价药、新药,增加了医疗负担。
三、几点建议
(一)加大投入和管理力度,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要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进一步理顺对镇卫生院的管理体制。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引进先进医疗设备,狠抓内部管理,努力提高镇卫生院的医疗水平。积极推进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根据村民居住情况和交通条件,合理设置村卫生室,方便群众就医。
关键词:新农合宣传效果报销制度
1、概述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近年有多数学者对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进行了研究,发表了一些有价值的观点。但由于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农民保险意识不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薄弱等原因,以及农村合作医疗本身的复杂性,决定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立法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从实际出发,认真进行经验总结和理论研究,在本研究报告中,针对我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在宣传上的情况及农民所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得出一些结果与提出一些参考建议。
2、调查所得基本情况
调查问卷共发放300份,回收问卷257份,其中有效问卷257份,有效回收率为85.7%。在受访者中,根据年龄、性别、家庭人数,是否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身体状况五个方面,概括出受访者具有以下特征。受访者的背景信息如下:(1)受访者中大部分为中老年人(50岁及以上的比例为35.4%,40岁至50岁之间的比例为33.9%,30岁至40岁的占19.5%,30岁以下占11.3%)(2)受访者中女性占多数为52.9%(3)受访者的家庭人口主要集中在3-4人(其中家庭有1-2人占6.6%,6人以上的占8.6%,其余的占84.8%)(4)受访者绝大部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只有极少部分没有参加(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占94.6%没有参加的占5.4%)(5)受访者只有7,4%的村民身体欠佳,其他人的身体都比较良好。
3、研究结果与讨论
3.1 新农合得村民肯定。在受访者中参保4年及4年以上的人数占77%,说明人民对医保的信赖度在逐年增加,对自己的身体状况越来越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渐渐深入人心,国家出台的新农合制度得到了广大人民的肯定。
3.2 新农合政策运行效果的影响因素。受访者中认为新农合政策较好还需要改进的占大部分(47.9%),认为政府全面性和持续性的宣传占28%,大多数认为有宣传但只有投保时候宣传所占比例高达42.8%,有20.6%的受访者认为政府从来没有宣传过,8.6%的受访者根本就不知道。大部分村民都是通过村委的宣传了解新农合,此比例占78.6%。经分析影响新农合政策运行效果的因素主要在于宣传力度不足。其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由于政府财力有限,而我国农村人口较多,如果宣传到位就会大幅度增加物力与财力,最终导致对合作医疗制度宣传不力。第二基层干部本身对政策理解得不够深,导致广大农民对新农合政策认识上存在误区,政策宣传没有全面进村入户,而且仅仅是在投保时才宣传,是群众对新农村合作医疗的一知半解。第三在调查中发现,相当一部分农村外出流动人员未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第四从访谈中还发现,一部分长期在外打工者不知道新农合政策,一部分是对这个政策的具体流程细节不了解。
3.3 报销政策的优劣。有35.4%的村民认为新农合的报销制度有点复杂但可以接受,11.7%认为太麻烦,难以顺利完成所有程序。大多数村民认为报销比例很合适,比较公正合理,但有极少数(5.1%)认为报销比例太低了没有实际意义。
4、建议
4.1 加强新农合宣传力度。第一乡政府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传播工具,加强对“新农合”的宣传,使他们真正认识到“新农合”的好处。第二乡政府可以以村为单位定期组织宣讲,加强宣传力度。第三各级医疗机构应加强“新农合”政策培训,在农村居民就诊时及时向其解答相关政策疑问。也可结合义诊服务等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新农合”宣传工作。 4.2 大病统筹为主,增加报销比例和医疗报销范围。第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要突出以大病统筹为主,适当对门诊、买药等进行减免10%至20%的优惠,对于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组织进行健康体检,提高疾病预防和早期治疗的作用。这样,只要参加合作医疗,人人可受益。避免出现有了大病才去治疗的情况,降低大病出现的几率。
对于山区贫困的农民住院,可以适当的提高报销比例,提高农民受益水平。争取做到对一些简单的病进行免费治疗。
4.3 充分完善新农合管理体系。第一对农村医疗情况,尽快实现自动化管理,报销程序简单,报销率高。第二进一步完善“新农合”的管理机构,设立相关部门进行管理,提高办事效率。第三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
参考文献:
[1]李立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2]易继荣.我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立法研究[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07.
[关键词]农村;调查;综述;底层;陕西
[作者简介]田富强(1972―),男,陕西宝鸡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西安外事学院教师;(陕西西安710077)池芳春(1973―),女,陕西宝鸡人,宁夏大学农学院草业科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宁夏银川750021)田富利(1984―),男,陕西扶风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 (陕西杨陵712100)
农村代表生态平衡的生活方式和文化,与家庭组织及社会结构紧密联系,是可持续发展的载体。中国数千年以农立国,文化积淀多源于此。[1]
一、农村基层民主研究
邓武红博士指出在平民社会日益强大、个人权利不断彰显的语境下,农村基层民主成为现代乡村文明治理的必然选择。选举主要问题:(一) 贿选普遍存在。黑金扭曲选举结果,使恶人通过合法形式获取农村基层公共权力。运行制度不完善,候选人当选后很难监督制约,,贪污腐化。村民抓住眼前利益,贿选者与受贿者达成合谋。(二)防止基层民主演变成农村宗族势力实现家族利益的工具。对策有:(一)村级财务公开;(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三)提高农民素质,增强参政意识;尊重个人权利,培育基层民主文化。农村基层民主处在中国场域特有的文化、制度和利益纠葛中,是现阶段政治、经济、社会诸方面矛盾的深层次反映;缺乏整个社会的根本性变革,基层民主只能是“孤岛政治”。[2]
郝晓雁博士指出村民自治存在问题:(一)经营方式转变与管理功能转型不匹配,自治组织运作机制不协调,管理方式滞后;(二)集体经济瓦解与传统资金运作方式破坏,导致村级债务增加,影响自治组织行政效率;(三)经济利益表面化和干部身份多样性,导致自治组织班子涣散,责任心下降;(四)农民参政意识淡漠,村民议事组织松散。对策有:(一)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组织运作体系;(二)依照高效、透明原则,完善村民议事和监督规范及办事听证制度。[3]
陈昌洪博士剖析了村民自治存在问题:(一)腐败严重,难以选出为民办事的村官;(二)县乡政府对村民自治指导不力,村两委班子协调困难;(三)村级经济弱小,难以提供村民满意的公共产品。对策是:(一)加强制度创新,建立健全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为基础的民主决策制度,以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为主体的民主管理制度和以村务公开、民主评议为核心的民主监督制度,加大惩治村官腐败力度;(二)县乡党委和政府应加强对村委会的指导,为村民自治创造良好环境;(三)政党主导,政权支持,自治主题,渐进发展:遏制、打击农村社会黑恶势力和财团势力;有效激励村干部;发展农村经济,为村民提供必要公共产品。[4]
二、退耕还林还草研究
程默博士认为退耕还林要充分考虑农户利益,进行管理制度创新:(一)尽快构建退耕还林区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二)通过鼓励产权合并实现林权相对集中,提高资产价值特征与产权制度匹配程度;(三)通过政府公共支出政策促进退耕还林地区经济结构改善,拓宽退耕农户就业增收空间。公共支出应主要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农用能源建设;扶持龙头企业,发展支柱产业;救济补贴政策到期后生活贫困的退耕还林户,对其进行免费技能培训。[5]
葛文光博士指出退耕还林存在的问题:农民对政策了解不够;缺乏总体规划,实际退耕面积超过国家任务,补助资金难以满足完善工程需要;验收不及时、不严格;造林技术应用不到位,种苗采用缺乏科学性,不重视林木后期管护;林权证发放不到位;后续产业发展存在盲目性;农民对八年后生活不乐观。建议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政绩观;出台《国家退耕还林总体规划》;保证农民拥有基本农田;进行生态环境教育;建立林木管护体系;制定科学合理的后续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尽快发放“林权证”。[6]
三、农村专业组织研究
李双元博士关于陕西关中地区农民专业协会调查的案例为支部推动型、能人带动型和政府推动型:(一)专业协会是农户抵御市场和自然风险、降低交易费用、提高交易效率的现实选择;(二)作为现行经济环境下农村诱致性制度安排,专业协会与村支部、村委会等强制性制度安排的协调,需要良好的制度实施机制,以促进基层政治组织和经济组织的良性互动;(三)专业协会应先发展后规范。存在问题:(一)协会功能未完全发挥,与农户预期差距较大;(二)设立门槛,有悖国际合作联盟合作原则。[7]
岳佐华博士与李小玉女士指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降低了交易成本,增加了信用资本,蓄积了人力资本,盘活了市场,促进了特色经济发展。汉中市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类型有:龙头企业依托型、能人大户依托型、部门依托型、农民自发型。问题有:(一)1/2的合作组织没有明确的组织章程,4/5的合作组织未注册;(二)部门依托型合作组织体制和产权不明晰;(三)管理欠规范,信息手段落后;(四)人员素质低,资金不足。[8]
四、农民增收培训研究
张聪群博士指出汉中市农民增收的障碍:(一)乡镇企业、村办企业收入下滑;(二)农民缺乏市场信息和经营指导,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差;(三)农用物资价格上涨;(四)外出务工人员组织化程度和培训率低;农民增收思路不广,收入差距拉大。并提出对策:(一)优化农业内部结构,挖掘农业自身潜力;(二)扶持以农产品加工营销为主的龙头企业,带动农业产业化发展;(三)消除体制,统筹城乡居民就业;(四)改革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五)多渠道融资,加大农业扶持力度;(六)加快农业信息建设,增强农民规避风险、应对市场竞争的能力。[9]
黄雯博士指出,西安市蓝田县农村劳动力流动呈现年轻化、知识化、技能化、区域不断扩大、数量质量快速增长趋势:(一)以青壮年和男性为主;(二)素质、技能与收入正相关;(三)自发性为主;(四)长期务工人员比重大;(五)行业分布不均,以餐饮业为主。建议因地制宜进行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增强进城务工人员竞争力;出台就业准入法,严格就业准入;推行劳动预备制度和资格认定制度,延缓劳动力供给,缓解就业压力。[10]
张藕香博士认为年轻力壮、受教育程度高的人力资本型劳动力转移,造成农村人力资本流失,阻碍科技知识普及、良种推广、土壤改良、新技术应用和产业结构调整。应进行农业深度开发,消化剩余劳动力,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11]
五、陕西苹果产业研究
李继翠博士指出陕西苹果产业化发展的制约因素:(一)产后商品化处理环节薄弱,标准化程度低;(二)行业协会不成熟,果农组织化程度低,龙头企业缺乏长远规划;(三)技术推广、管理及金融服务体系不完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尚未建立;(四)资金和人才遭遇瓶颈制约。建议:(一)推行标准化管理,发展绿色果业和生态有机果业;(二)提高行业组织化程度;(三)加强苹果服务体系建设;(四)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建立苹果生产保障体系;(五)创新体制,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六)实施名牌战略。[12]
宋东风、王恩胡、锋博士指出,陕西白水县苹果发展要推广“四大”关键技术,规范化生产,提高果品质量;鼓励科研院所参与,加大人力物力投入,科技兴果;提高果农种植积极性,促进苹果生产社会化、现代化、市场化。[13]
六、农村医疗教育研究
睢党臣博士指出陕西省洛川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宣传力度小,农民参保意识弱;筹资难度大,水平低;报销范围窄,受益面小;组织机构不完善,报销制度不科学。建议强化政府职能,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筹资机制;健全监督机制,规范基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强化行业管理,普及卫生知识。[14]
肖湘雄博士指出,运行机制制约了陕北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一)医疗市场混乱,农民就医困难;(二) 费用居高不下,农民因病返贫;(三)投入不足,缺医少药,乡镇卫生院步履维艰。他建议:(一)推进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二)纠正专项经费使用和预算外资金财政统筹存在问题;(三)因地因时制宜,探索以农村合作医疗为导向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将其作为非营利组织给予扶贫资金支助;(四)有效补助乡村医生。[15]
王朝辉博士指出陕西农村学校经费困难:老校危房增多,新建校债台高筑;拖欠工资和“普九”债务偿还无望;负担转嫁给农民和村集体;县级财政教育包袱沉重。建议制订义务教育投入法,建立以国家、省、市为主,各级财政按比例负担机制,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和校舍维护改造建设机制。 [16]
七、水资源与农村金融
王文军博士指出当前陕西安康水资源存在的问题:(一)洪旱灾害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生态退化与水污染严重;(二)产业结构布局与水资源条件不适应;水资源管理制度创新不足,分配不均衡现象严重,供水短缺与用水浪费并存;(三)水电站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问题严重;旅游业发展与水源地保护存在矛盾。建议:(一)适水发展,提倡节水型产业;(二)加大执法力度,保证水质和水环境安全;(三)开发非常规水资源,满足用水需求;(四)加强环境质量评价,有效、合理、科学建设水电站;(五)建立有助于水资源合理利用的水权水价制度;(六)协调完善水事决策机制。[17]
高波博士分析了西安郊区农村金融发展缓慢的原因:(一)农村金融机构数量锐减,功能萎缩,实力不足;(二)农村经济基础薄弱,信用环境不佳。对支持“三农”的影响是:(一)金融机构从农村市场退出,县域资金流失,影响信贷资金投放力度;(二)管理体制不活,制约金融服务水平;(三)农村住房产权缺失,影响农民获贷能力和商业银行信贷支持范围。建议多方联动,优化农村金融投资环境;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健全农村金融市场体系;构建农村金融风险管理和补偿机制,调动金融机构支农积极性。[18]
关键词:新农村;合作医疗;对策。
一、引言新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凡不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具有该镇常住农业户口的农民,不论性别、年龄、职业都可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农合,农业户口的认定以户口簿为准。自2003年实施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至2012年河南省先后6次调整和完善新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补偿封顶线由2011年的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有效缓解了农民群众的看病就医困难,广大农民病有所医的愿望初步实现。但是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产生了很多问题,应该引起注意并解决。
二、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自实施以来,虽然取得很大成绩,使千万农民的看病难问题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决,但还存在诸多问题,尤其是在补偿方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民实际补偿偏低或不予补偿。
虽然河南省对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投入很大,无论是在资金还是在人力物力等方面都给予强有力的支持,但却远远不够,农民实际享受的补偿比例仍达不到预期。一般而言,农民看病花了上千元,真正拿到手中的补偿却太少,农民自己承担的费用还是偏重。虽然有合理的报销单,但由于赔付机构的原因,出现赔偿金支付不及时、少赔甚至不予赔偿等现象。河南省农村人口众多,信息闭塞,许多农民法律意识缺失,因此很多农民实际赔偿金少于应有水平时,尤其是由于青年和中年人外出务工而留下的老人儿童,利益更是很难得到保障。ll(二)操作违规现象普遍。
由于缺乏严格的监管机制,河南省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一些偏远的乡、县级医疗单位等推行过程 出现不规范操作的现象,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部分定点医院或医生在对病人诊治时,普遍存在开大药方,过度消费医疗服务的现象,这一现象在乡镇级医院较为普遍。
2.部分人员采用非正常手段获得合作医疗补偿。
3.个别政府l丁作人员为了个人利益,利用手中职权以权谋私,甚至无视农民递交的合理的报销单,私通非定点医疗机构榨取钱财,或是收受定点医疗机构的贿赂,在监管中不闻不问,无视农民利益。
(三)医疗赔付过程和手续繁琐。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登记程序和新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偿程序都很繁琐,这就为农民索赔造成很多不便,特别在一些交通不便或边远的农村地区,有的村庄离报帐中心和信用社很远,来往车费和其他花销给农民带来很大负担。在一些医院就医可以报销的部分,甚至需要到距乡政府几里地的地方进行赔付。如果是外地就医的,则更为麻烦,而在治疗过程中转院的,不但转院需经层层环节,进行赔付时更需要专门的证明和手续,非常不便。
三、对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的策略性建议。
基于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实施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在具体分析后,我们可以分别从政府、医疗机构和农民三方面采取一系列措施,有针对性地进行解决,以确保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保障农民利益。
(一)政府方面。
1.制定使用与河南省实际情形相符合的地方性法规,从法律的高度上确立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地位,以确保该项制度的顺利实施。同时,及时深入了解和分析各地区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疑虑和意见,吸收合理的要求和建议,根据各地实际,不断补充和完善政策制度。[21必要时可采取一些措施,保护特殊人群,如制定专门政策,保障留守儿童和老人权益。 '
2.合理制定和调整农民医疗费用补偿方案。各地要在分析、总结合作医疗制度和基金运行情况的基础上,认真测算,着力解决医疗制度补偿线过高、封顶线较低的问题,科学制定和调整农民医疗费用补偿方案,力争在不影响制度发展的情况下尽量维护农民权益。同时,补偿方案要统筹兼顾,邻县之间差别不宜过大。
3.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实行定期监察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检查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和个人进行内部批评甚至公开批评,严厉处置医疗机构的不规范服务。同时,针对监管难度大,农民人口多的现状,可以建立特定的举报渠道,专门接受农民的举报和处理农民权益受损问题。必要时,可以实行一定的奖励措施,鼓励农民站出来说话。真正把管理制度落到实处,严厉处置违法违规操作,维护群众利益。
4.加大宣传力度,使用多种宣传手段。针对信息闭塞、目前的宣传效果不理想状况,可以在农闲时流动下乡宣传,还可以采取一些特殊手段,如通过豫剧下乡或地方戏表演,趁机宣传;或是以政府名义牵头,在乡下举办一些文‘ 化娱乐节目,以知识竞赛的方式鼓励农民学习。另外,河南省虽然信息不畅,但手机的普及率较高,政府可以通过发送公益信息,进行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宣传。这些措施可以使农民真正意识到合作医疗的好处,提高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同时,还可以使人们对医疗制度有一个透彻地认识,还能有效防止在赔偿过程中侵害农民利益现象的发生,使这项制度更好地造福人民。
(二)医疗机构方面。
1.加强信息化建设。各级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强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与维护,不断完善相关功能,确保相关数据和基本信息传输畅通。乡镇定点医疗机构要建 信息管理系统,并与本省县市级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实时联接;[31统一参合就诊卡,实现全省“一卡通”,进一步方便参合人员就诊和补偿。
2.完善转诊办法。方便农民就医。建立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信息管理系统后,南于省内信息相连,整个参合人员患病在本统筹地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间转诊时不需办理转诊手续;参合人员到本统筹地区外医疗机构住院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转诊和结算手续,对转往即时结报定点医疗机构的参合人员尽量实行电子转诊,参合人员凭信息系统的转诊信息到转入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入院手续,[41并根据这些信息进行赔付,简化程序。
3.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完善医院的服务。特别是乡镇级的医疗机构要注重医务人员的素质,以提高医疗机构的整体水平,完善医务人员的奖惩制度,杜绝各种侵害农民利益的事件发生,维护农民利益。
(三)农民方面。
在参与新农村合作医疗的同时,广大农民应提高认识水平,多多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特别是留守儿童和老人,更应明确自己的权利与义务,运用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农民在享受利益之外,应积极参与并监督政府和医疗机构行使权利,多提合理实用的建议,使合作医疗制度更好更长久地为农民服务。
参考文献:
【1】昊焕,聂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下河南省乡镇卫生院发展问题研究ij1.中国农村医学杂志,2010(1):70—72.
【21 石美玲。论和谐新农村视角下的河南省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建设ij1.科技信 g-,2008(3):10一l2.
【3】 罗 佳。商丘市朱关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调查报告fjl_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1):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