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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息科技部8篇

时间:2023-03-13 11:08:41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银行信息科技部,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银行信息科技部

篇1

(一)系统维护不够开放

一是目前系统由人民银行地市中支具体负责管理,但系统并未赋予人民银行县(市)支行维护权限。二是系统未有效发挥其集成化、信息化的优势,没有对金融机构开放。金融机构信息年审均是由人民银行将各机构的所有网点信息下载后通过其他渠道转发。

(二)科技部门对外说服力不够

作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内设部门,中心支行科技科属于对内服务科室。内设职能部门公章只能在机构内部使用,但目前在反馈给金融机构的信息通知书上加盖的是科技部门的公章。另外,金融机构信息年审要求现场检查,科技部门对外没有行政执法检查权,且科技人员没有执法证件,因此说服力不够。

二、建议

(一)简化并完善系统

只保留1个或者2个管理用户(可将复核用户去掉),增加机构信息修改功能,免去复核和审批过程。

(二)下放区划和三级分类编码维护权限

将地区级行政区划和三级分类编码的维护权限下放至中心支行,或者下放一级至分行管理员,以此减少审核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三)启用完善申请导入功能

统一并细化各类申请表导入模板,模板应严控填写格式。

(四)增加临时停业状态

建议机构状态增加临时停业,并在《规定》中明确要求在临时停业开始和结束7个工作日内,均需提交相关材料到人民银行进行机构状态变更。同时,将《规定》中机构撤销章节修订为机构状态变更,将撤销作为一种状态并入机构状态变更。

(五)系统增加交流互动模块

系统增加公告、交流互动、意见建议收集等模块,方便全国范围内系统维护人员交流经验和心得,或定期征求意见。年审等工作通知也可在系统内实时同步,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数据质量。

(六)适当开放系统维护

一是对人民银行县(市)支行开放系统维护,管理所辖金融机构的信息,以此可减轻地市中支管理员工作压力。二是为接入城市金融网的金融机构增加系统用户,限定查询权限,使其可实时查询机构信息的正确性,如有不一致信息以便其及时修改和报备,人民银行只根据其提交的纸质材料进行审核即可。

(七)统一业务印章规范科技执法

篇2

关键词:商业银行;客户服务与管理;IT支持体系

一、 构建IT支持体系的原则与重点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的客户主要分为三类:集团及战略客户、一般机构客户、中小企业及零售客户。其中,集团及战略客户属于我国商业银行的重点客户。当前,受到信息科技部门资源有限的约束,在IT资源不足的条件下,应按照客户的贡献度、重要程度等指标进行客户分类管理,为不同类别的客户提供不同的信息,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客观上,信息科技部门的发展通常会经历单项应用阶段、跨部门整合阶段和战略规划阶段。在不同阶段,IT支持体系的原则也有所不同。

1. 单项应用阶段。在单项应用阶段,商业银行对信息科技部门的要求集中于技术层面,包括软件系统、硬件系统的运行与维护,软件系统、硬件系统故障的排除,即“消防队员”的角色。此时,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部门创新的原则为:(1)保障全行业务安全平稳运行与发展;(2)优先保障重点客户的需求。

2. 跨部门整合阶段。在跨部门整合阶段,在保证数据库安全与稳定的同时,信息科技部门还需要满足用户对高级技术支持和信息及时到位的需求,信息科技部门的目标逐渐转向管理职能。此时IT支持体系创新的原则为:(1)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根据成本和效益相匹配的原则,尽力解决自身和内部其他部门的新的IT需求;(2)在满足重点客户的需求下,解决绝大多数客户普遍的需求。

3. 在战略规划阶段,信息科技部门从技术服务部门转变为跨信息技术和业务的管理部门,并逐渐从支持保障部门过渡到战略部门。此时信息科技部门已经能够满足绝大多数客户的需求,并以IT支持驱动业务的发展。(1)保障所有客户提出的合理需求。(2)能够根据信息科技的最新发展,主动提升对客服的IT服务与支持,提升内部管理的效率,增加业务的附加价值、延长业务价值链。

我国银行业正处于从单项应用到跨部门整合的过渡阶段,兼具两个阶段的特点,此时的客户管理与服务创新的重点应该是提升信息部门的效率,以保证信息科技部门能够在保障全行业务安全平稳运行的基础上解决客户的普遍需求。

二、 IT支持体系的基本框架及主要内容

根据现代银行业的实践,在上述IT支持体系构建原则的指导下,我国商业银行应该从制度建设、组织建设与信息科技建设等几方面构建客户服务与管理创新的IT支持体系。具体地,在制度建设方面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管理、首席信息官制度;在组织建设方面能够准确定位并且提供高质量、高效信息服务的信息科技部门;在信息技术建设方面建立能够提高客户满意度的客户关系管理系统。

1. 制度建设。

(1)人力资源管理。①明确人力资源计划目标。科学制定与信息规划相适应的人力资源计划,有利于改变IT部门人力分配不合理,知识结构性矛盾突出的问题,为银行业务信息化建设提供人力保证。②合理的人才需求结构。合理的、相互匹配的人才需求结构有利于互不专业人才群体的形成,同时高度细化分工的信息科技团队可以实现商业银行经营信息化的目标。③持续的复合型人才培养。信息人才的素质和能力需要企业管理层与信息部门有计划地进行开发与培养,,我国商业银行可使专业人员通过实践,通过持续学习培养信息科技人才。

(2)首席信息官制度。首席信息官制度,即在高级管理层设立首席信息官一职,直接对行长负责,领导信息科技工作,并制定和实现商业银行的信息化战略,使信息科技因素能够成为各项相关业务的决策依据,从管理的角度提升信息科技的重要性。首席信息官的具体职责主要包括以下方面:①制定企业信息化战略、规划和技术方案;②实施企业信息化战略、规划和技术方案;③开展企业信息化管理与服务

2. 组织建设。从组织建设来讲,科学的IT支持体系的核心是商业银行合理定位IT部门。对于现代银行业来说,IT部门终将成为战略部门。因此,IT部门与业务部门是“鱼和水”的关系。在未来的发展中,IT部门不应仅仅充当“消防员”的角色,而是应当围绕建设客户中心型的信息化银行这个目标做出变革。

在“互联网+”时代,全社会的经商环境更加信息化,这就要求必须尽快建成全面信息化的银行。也就是,IT部门除了要负责领导银行的信息化和系统运维之外,还要拟定信息科技发展战略,将商业银行信息科技的发展作为全行发展的战略任务。同时当好银行的“智囊”,承担传统信息科技技术职能和决策支持部门的职能。

IT部门的职能应当符合目前金融信息化的战略目标,科学划分各职能之间的界限,缩小部门间由于信息传递损失导致的沟通不畅。按照信息科技部门作为我国商业银行决策支持部门的定位,应当将承担传统信息科技技术职能和决策支持部门的职能划分为:(1)IT系统基础设施的运营与维护;(2)维护IT系统数据库;(3)规划IT系统总体功能结构;(4)为企业决策提供IT支持;(5)规范与标准化相关技术标准;(6)企业职员信息化培训;(7)制定、完成企业信息化战略;(8)领导企业信息化工作,再造企业工作流程,推动企业变革。

3. 信息技术建设。“以客户为中心”是银行开展业务的出发点和归宿。我国商业银行要想从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中获得比较优势,营销理念就必须从传统的关系营销向现代的服务营销转变。随着金融服务业的外延不短扩展,金融机构内部的界限也逐渐模糊,银行业金融机构也逐渐向横管银行、证券、保险行业的综合性金融服务机构发展。在传统金融业面临着具有较低成本优势的的互联网金融的冲击,金融业日益开放的背景下,完善客户关系管理系统,运用大数据技术,拓宽客户服务渠道,必将成为IT部门信息技术建设的重点。

(1)建设科学高效的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客户是银行最重要的资源,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中,商业银行越发重视市场拓展与维护,相应的,识别客户贡献度、吸引有价值的客户并维护好客户管理就成为银行利润最大化的必由之路。因此,开发包括分析型客户关系管理(ACRM)系统和分析型客户关系管理系统(OCRM)在内的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的手段对客户数据整理、分析并用其做出响应的决策,开展相关业务就势在必行。一个具有完备功能的客户关系管理系统通常在以下几方面能够帮助商业银行进行客户关系管理:①促进银行产品创新、再造工作流程、提升营销服务水平;②批量处理、分析客户相关信息;③根据不同需要从数据库中提取数据进行分析;④整合分散在各独立系统中的数据资源,实现数据共享;⑤通过多渠道综合比对分析形成统一客户视图。

①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与数据整合。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将各独立交易系统中的数据以合意的方式整理、加工、保存、更新,使得各个信息系统的协同运作成为可能。

②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与流程再造。CRM的理念就是要以“客户为中心”,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从运营、决策等多方面再造流程,对工作方式产生了根本性变革。

③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与服务创新。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使得企业可以根据客户的行为习惯、偏好、运营特点等有针对性的提供差异化服务。

(2)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有利于银行更好地服务客户,进一步拓展银行业务的价值链。不少著名的跨国银行已经将大数据技术应用至风险评估、产品创新、决策支持、差异化营销等多个领域。①风险评估。银行可以利用大数据增加信用风险输入维度,提高信用风险管理水平,动态管理客户的信用风险,降低违约概率,同时预防信用欺诈。②差异化营销。银行可以依据大数据分析,预知企业客户未来资金需求,提前进行预约,提高客户体验。可以依据大数据分析报告,进行差异化营销,提高客户满意度。③需求分析和服务创新。可以利用整体样本数据,如从客户行业,收入,所在地,行业,资产,信用等各个方面对客户进行分类,依据其他的数据输入维度来确定客户的需求来定制产品。④运营效率提升。大数据可以展现不同产品线的实际收入和成本,帮助银行进行产品管理。还可以帮助市场部门有效监测营销方案和市场推广情况,提高营销精度,降低营销费用。⑤决策支持。大数据可以帮助商业银行为即将实施的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同时也可以依据大数据分析归纳出规律,进一步演绎出新的决策。

(3)增加客户服务的渠道。对于银行业来说,电子银行服务能够在提升服务效率的同时,提升客户体验,有效降低服务单位客户的成本,是实现多渠道客户服务的重要手段。

电子银行业务较之于传统柜面业务有如下特点:①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电子银行突破了物理条件对银行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和服务能力的限制,使得大量银行业务的办理脱离了银行网点,从面对面的服务方式改为用户通过事先获得的电子证书获得更为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②用户的便捷自助操作。电子银行业务将商业银行从大量的固定资产与人力成本中解放出来,降低了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的成本。从客户角度来看,电子银行业务优化了业务办理流程,通过电子渠道,客户可以自主办理金融业务,提升了金融服务的便捷性。同时,电子银行服务使得客户摆脱了时间和空间对办理业务的限制,解决了全球一体化下金融交易可以全天进行,而金融机构还处在8小时工作制下的茅盾。③科技含量的投入使得边际成本低。对于电子银行来说,所能提供的服务种类和服务功能越多,所提供的服务越安全和便捷,客户黏性就越大,所能吸引到的客户就越多,因而为单个客户提供服务的成本随着客户规模的扩大也逐渐趋于零,形成正反馈。④电子银行的发展提升了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互联网时代,商业银行之间竞争的关键在于人才,而电子银行是信息科技与银行业务结合的产物,因而随着电子银行业务的发展,更加需要既懂金融业务,又懂IT业务的复合型人才。

三、 我国商业银行客户服务与管理创新IT支持体系的实现路径

当前,根据我国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构建科学高效的客户服务与管理创新的IT支持体系,应该通过以下路径来实现:

1. 建设一支高素质、复合型IT人员队伍。(1)培养一支高素质、懂银行业务、IT技术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在前台业务部门、风险控制部门以及一些关键岗位配置信息科技部门人员。(2)完善信息科技人员业绩激励机制,拓宽信息科技人员发展空间。建立职务、职级与职称并行的薪酬体系,打破信息科技人员晋升的“天花板”。(3)明确核心能力发展要求,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基于信息科技发展战略明确信息科技人员核心能力要求,科学制定信息科技人才培养方案。做好需求管理,加强专家级领军人才的内部培养与外部引进。(4)针对不同岗位的需求,制定更为细分和差异化的培训目标,建立涵盖入职与履职全方位、立体的培训体系。并结合业界最新变化调整培训方案与培训目标。

2. 向首席信息官制度过渡,提高我国商业银行信息化水平。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部门已经可以满足内部客户和外部客户的绝大多数需求,正处于从“单项应用”阶段到“跨部门整合”阶段的过渡期。为了提升我国商业银行的信息化水平,实现银行业务向信息驱动模式转换,适应“互联网+”时代的客户需求新变化,继续保持在国内外金融市场的优势,应当考虑建立起首席信息官制度,负责领导IT部门制定、完成企业的信息化战略。

增设一名高层管理人员涉及很多需要考虑的因素,同时还要履行相关的组织程序和法律程序,审批流程所需时间较长。因此,可采取渐进式方式向首席信息官制度过渡:例如,设立银行信息科技委员会(领导小组),由商业银行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任委员会(领导小组)主任(组长),由委员会(领导小组)领导信息科技工作。

3. 明确IT部门的定位,构建能够动态满足客户主要需求的组织架构。本质上来说,企业信息化的程度要与企业信息科技部门的定位相匹配。企业信息化程度与信息科技部门的不匹配会造成企业资源的错配,降低了企业资金运用效率与企业的工作效率,对企业信息化发展无益,因此应合理调整IT部门在银行业务与经营中的定位。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IT部门的定位不应当只是“救火队员”的角色。IT部门在加强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同时,必须更多地了解业务部门的状况,积极疏通业务部门进行信息化整合后的业务流程,为各个业务部门提供一个共享的数据与信息平台。除了保障基本业务正常运行外,银行业务流程和客户关系管理再造也应该作为IT部门的一个重要任务。同时还应优化信息科技组织定位,根据银行业务部门的发展需要明确信息科技发展策略,依据内部控制与合规性的要求,建立涵盖IT风险管理、IT审计、IT专业技术的职能部门。提升信息科技的业务支持和决策支持功能。

4. 全面建立分析型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以使用操作型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为主,多个系统间的数据形成了信息孤岛,数据价值没有得到充分挖掘。因此,应当全面使用能够对数据价值深度挖掘的分析型客户关系管理系统(ACRM),为业务运营和决策提供支持。

在统一的系统下建立相互联系的子系统模块,模块之间既有相对的独立性,又在统一系统下共享数据相互联系。建立数据仓库,为识别客户贡献度,细分客户类型,管理层决策储备相关数据。同时参照国际通行模型开发符合本行情况的客户贡献度模型,综合考虑与收入成本相关的多个因子,为提升决策水平、开展营销服务提供依据。

5. 运用大数据技术强化我国商业银行的IT服务能力。利用大数据技术提升营销服务水平。一是拓展客户资源。通过对大数据的获取与处理,我国商业银行可有效扩展客户信息接触面,获得更多市场机会;二是获取全面的客户画像,真实呈现客户身份、资产、喜好、情绪、行为、社会关系等“立体视图”。三是开展精准营销。

利用大数据技术强化风险管理能力,通过对大量数据信息的深度挖掘,可以有效识别授信人风险,提升整体的风险防控能力。利用大数据技术优化运营管理模式,可以利用大数据提高决策效率、优化处理流程、提高对市场的反应速度。

6. 强化电子银行渠道,为客户提供更好的安全便捷服务。(1)提高呼叫响应系统的服务质量。在未来我国商业银行电话呼叫中心和网络平台咨询服务体系应拓展为跨多种终端设备的交互系统,能够向电话、PC和移动端等多种终端设备提供咨询投诉等服务;(2)提升电子银行的客户吸引力。随着客户对全能银行服务的要求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所能提供服务数量和质量都会影响资金的沉淀量。因此,银行信息科技部门需要与业务部门共同努力丰富网上银行所能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使商业银行能够提供更多元的电子金融服务。

参考文献:

[1] 雷陈光,陈运娟.大数据时代下商业银行客户关系管理思维变革[J].金融与经济,2015,(4).

[2] 侯敬文,程功勋.大数据时代我国金融数据的服务创新.财经科学,2015,(10).

[3] 周林洁.金融集团信息科技机构组织设计与管理模式研究――以平安集团、花旗银行和汇丰银行为例.南方金融,2014,(9).

[4] 骆鹏.成都银行IT治理研究[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学位论文,2010.

[5] 严盖.我国商业银行服务管理问题研究[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学位论文,2012.

篇3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的客户主要分为三类:集团及战略客户、一般机构客户、中小企业及零售客户。其中,集团及战略客户属于我国商业银行的重点客户。当前,受到信息科技部门资源有限的约束,在IT资源不足的条件下,应按照客户的贡献度、重要程度等指标进行客户分类管理,为不同类别的客户提供不同的信息,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客观上,信息科技部门的发展通常会经历单项应用阶段、跨部门整合阶段和战略规划阶段。在不同阶段,IT支持体系的原则也有所不同。

1. 单项应用阶段。在单项应用阶段,商业银行对信息科技部门的要求集中于技术层面,包括软件系统、硬件系统的运行与维护,软件系统、硬件系统故障的排除,即“消防队员”的角色。此时,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部门创新的原则为:(1)保障全行业务安全平稳运行与发展;(2)优先保障重点客户的需求。

2. 跨部门整合阶段。在跨部门整合阶段,在保证数据库安全与稳定的同时,信息科技部门还需要满足用户对高级技术支持和信息及时到位的需求,信息科技部门的目标逐渐转向管理职能。此时IT支持体系创新的原则为:(1)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根据成本和效益相匹配的原则,尽力解决自身和内部其他部门的新的IT需求;(2)在满足重点客户的需求下,解决绝大多数客户普遍的需求。

3. 在战略规划阶段,信息科技部门从技术服务部门转变为跨信息技术和业务的管理部门,并逐渐从支持保障部门过渡到战略部门。此时信息科技部门已经能够满足绝大多数客户的需求,并以IT支持驱动业务的发展。(1)保障所有客户提出的合理需求。(2)能够根据信息科技的最新发展,主动提升对客服的IT服务与支持,提升内部管理的效率,增加业务的附加价值、延长业务价值链。

我国银行业正处于从单项应用到跨部门整合的过渡阶段,兼具两个阶段的特点,此时的客户管理与服务创新的重点应该是提升信息部门的效率,以保证信息科技部门能够在保障全行业务安全平稳运行的基础上解决客户的普遍需求。

二、 IT支持体系的基本框架及主要内容

根据现代银行业的实践,在上述IT支持体系构建原则的指导下,我国商业银行应该从制度建设、组织建设与信息科技建设等几方面构建客户服务与管理创新的IT支持体系。具体地,在制度建设方面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管理、首席信息官制度;在组织建设方面能够准确定位并且提供高质量、高效信息服务的信息科技部门;在信息技术建设方面建立能够提高客户满意度的客户关系管理系统。

1. 制度建设。

(1)人力资源管理。①明确人力资源计划目标。科学制定与信息规划相适应的人力资源计划,有利于改变IT部门人力分配不合理,知识结构性矛盾突出的问题,为银行业务信息化建设提供人力保证。②合理的人才需求结构。合理的、相互匹配的人才需求结构有利于互不专业人才群体的形成,同时高度细化分工的信息科技团队可以实现商业银行经营信息化的目标。③持续的复合型人才培养。信息人才的素质和能力需要企业管理层与信息部门有计划地进行开发与培养,我国商业银行可使专业人员通过实践,通过持续学习培养信息科技人才。

(2)首席信息官制度。首席信息官制度,即在高级管理层设立首席信息官一职,直接对行长负责,领导信息科技工作,并制定和实现商业银行的信息化战略,使信息科技因素能够成为各项相关业务的决策依据,从管理的角度提升信息科技的重要性。首席信息官的具体职责主要包括以下方面:①制定企业信息化战略、规划和技术方案;②实施企业信息化战略、规划和技术方案;③开展企业信息化管理与服务

2. 组织建设。从组织建设来讲,科学的IT支持体系的核心是商业银行合理定位IT部门。对于现代银行业来说,IT部门终将成为战略部门。因此,IT部门与业务部门是“鱼和水”的关系。在未来的发展中,IT部门不应仅仅充当“消防员”的角色,而是应当围绕建设客户中心型的信息化银行这个目标做出变革。

在“互联网+”时代,全社会的经商环境更加信息化,这就要求必须尽快建成全面信息化的银行。也就是,IT部门除了要负责领导银行的信息化和系统运维之外,还要拟定信息科技发展战略,将商业银行信息科技的发展作为全行发展的战略任务。同时当好银行的“智囊”,承担传统信息科技技术职能和决策支持部门的职能。

IT部门的职能应当符合目前金融信息化的战略目标,科学划分各职能之间的界限,缩小部门间由于信息传递损失导致的沟通不畅。按照信息科技部门作为我国商业银行决策支持部门的定位,应当将承担传统信息科技技术职能和决策支持部门的职能划分为:(1)IT系统基础设施的运营与维护;(2)维护IT系统数据库;(3)规划IT系统总体功能结构;(4)为企业决策提供IT支持;(5)规范与标准化相关技术标准;(6)企业职员信息化培训;(7)制定、完成企业信息化战略;(8)领导企业信息化工作,再造企业工作流程,推动企业变革。

3. 信息技术建设。“以客户为中心”是银行开展业务的出发点和归宿。我国商业银行要想从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中获得比较优势,营销理念就必须从传统的关系营销向现代的服务营销转变。随着金融服务业的外延不短扩展,金融机构内部的界限也逐渐模糊,银行业金融机构也逐渐向横管银行、证券、保险行业的综合性金融服务机构发展。在传统金融业面临着具有较低成本优势的的互联网金融的冲击,金融业日益开放的背景下,完善客户关系管理系统,运用大数据技术,拓宽客户服务渠道,必将成为IT部门信息技术建设的重点。

(1)建设科学高效的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客户是银行最重要的资源,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中,商业银行越发重视市场拓展与维护,相应的,识别客户贡献度、吸引有价值的客户并维护好客户管理就成为银行利润最大化的必由之路。因此,开发包括分析型客户关系管理(ACRM)系统和分析型客户关系管理系统(OCRM)在内的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的手段对客户数据整理、分析并用其做出响应的决策,开展相关业务就势在必行。一个具有完备功能的客户关系管理系统通常在以下几方面能够帮助商业银行进行客户关系管理:①促进银行产品创新、再造工作流程、提升营销服务水平;②批量处理、分析客户相关信息;③根据不同需要从数据库中提取数据进行分析;④整合分散在各独立系统中的数据资源,实现数据共享;⑤通过多渠道综合比对分析形成统一客户视图。

①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与数据整合。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将各独立交易系统中的数据以合意的方式整理、加工、保存、更新,使得各个信息系统的协同运作成为可能。

②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与流程再造。CRM的理念就是要以“客户为中心”,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从运营、决策等多方面再造流程,对工作方式产生了根本性变革。

③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与服务创新。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使得企业可以根据客户的行为习惯、偏好、运营特点等有针对性的提供差异化服务。

(2)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有利于银行更好地服务客户,进一步拓展银行业务的价值链。不少着名的跨国银行已经将大数据技术应用至风险评估、产品创新、决策支持、差异化营销等多个领域。①风险评估。银行可以利用大数据增加信用风险输入维度,提高信用风险管理水平,动态管理客户的信用风险,降低违约概率,同时预防信用欺诈。②差异化营销。银行可以依据大数据分析,预知企业客户未来资金需求,提前进行预约,提高客户体验。可以依据大数据分析报告,进行差异化营销,提高客户满意度。③需求分析和服务创新。可以利用整体样本数据,如从客户行业,收入,所在地,行业,资产,信用等各个方面对客户进行分类,依据其他的数据输入维度来确定客户的需求来定制产品。④运营效率提升。大数据可以展现不同产品线的实际收入和成本,帮助银行进行产品管理。还可以帮助市场部门有效监测营销方案和市场推广情况,提高营销精度,降低营销费用。⑤决策支持。大数据可以帮助商业银行为即将实施的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同时也可以依据大数据分析归纳出规律,进一步演绎出新的决策。

(3)增加客户服务的渠道。对于银行业来说,电子银行服务能够在提升服务效率的同时,提升客户体验,有效降低服务单位客户的成本,是实现多渠道客户服务的重要手段。

电子银行业务较之于传统柜面业务有如下特点:①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电子银行突破了物理条件对银行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和服务能力的限制,使得大量银行业务的办理脱离了银行网点,从面对面的服务方式改为用户通过事先获得的电子证书获得更为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②用户的便捷自助操作。电子银行业务将商业银行从大量的固定资产与人力成本中解放出来,降低了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的成本。从客户角度来看,电子银行业务优化了业务办理流程,通过电子渠道,客户可以自主办理金融业务,提升了金融服务的便捷性。同时,电子银行服务使得客户摆脱了时间和空间对办理业务的限制,解决了全球一体化下金融交易可以全天进行,而金融机构还处在8小时工作制下的茅盾。③科技含量的投入使得边际成本低。对于电子银行来说,所能提供的服务种类和服务功能越多,所提供的服务越安全和便捷,客户黏性就越大,所能吸引到的客户就越多,因而为单个客户提供服务的成本随着客户规模的扩大也逐渐趋于零,形成正反馈。④电子银行的发展提升了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互联网时代,商业银行之间竞争的关键在于人才,而电子银行是信息科技与银行业务结合的产物,因而随着电子银行业务的发展,更加需要既懂金融业务,又懂IT业务的复合型人才。

三、 我国商业银行客户服务与管理创新IT支持体系的实现路径

当前,根据我国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构建科学高效的客户服务与管理创新的IT支持体系,应该通过以下路径来实现:

1. 建设一支高素质、复合型IT人员队伍。(1)培养一支高素质、懂银行业务、IT技术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在前台业务部门、风险控制部门以及一些关键岗位配置信息科技部门人员。(2)完善信息科技人员业绩激励机制,拓宽信息科技人员发展空间。建立职务、职级与职称并行的薪酬体系,打破信息科技人员晋升的“天花板”。(3)明确核心能力发展要求,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基于信息科技发展战略明确信息科技人员核心能力要求,科学制定信息科技人才培养方案。做好需求管理,加强专家级领军人才的内部培养与外部引进。(4)针对不同岗位的需求,制定更为细分和差异化的培训目标,建立涵盖入职与履职全方位、立体的培训体系。并结合业界最新变化调整培训方案与培训目标。

2. 向首席信息官制度过渡,提高我国商业银行信息化水平。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部门已经可以满足内部客户和外部客户的绝大多数需求,正处于从“单项应用”阶段到“跨部门整合”阶段的过渡期。为了提升我国商业银行的信息化水平,实现银行业务向信息驱动模式转换,适应“互联网+”时代的客户需求新变化,继续保持在国内外金融市场的优势,应当考虑建立起首席信息官制度,负责领导IT部门制定、完成企业的信息化战略。

增设一名高层管理人员涉及很多需要考虑的因素,同时还要履行相关的组织程序和法律程序,审批流程所需时间较长。因此,可采取渐进式方式向首席信息官制度过渡:例如,设立银行信息科技委员会(领导小组),由商业银行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任委员会(领导小组)主任(组长),由委员会(领导小组)领导信息科技工作。

3. 明确IT部门的定位,构建能够动态满足客户主要需求的组织架构。本质上来说,企业信息化的程度要与企业信息科技部门的定位相匹配。企业信息化程度与信息科技部门的不匹配会造成企业资源的错配,降低了企业资金运用效率与企业的工作效率,对企业信息化发展无益,因此应合理调整IT部门在银行业务与经营中的定位。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IT部门的定位不应当只是“救火队员”的角色。IT部门在加强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同时,必须更多地了解业务部门的状况,积极疏通业务部门进行信息化整合后的业务流程,为各个业务部门提供一个共享的数据与信息平台。除了保障基本业务正常运行外,银行业务流程和客户关系管理再造也应该作为IT部门的一个重要任务。同时还应优化信息科技组织定位,根据银行业务部门的发展需要明确信息科技发展策略,依据内部控制与合规性的要求,建立涵盖IT风险管理、IT审计、IT专业技术的职能部门。提升信息科技的业务支持和决策支持功能。

4. 全面建立分析型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以使用操作型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为主,多个系统间的数据形成了信息孤岛,数据价值没有得到充分挖掘。因此,应当全面使用能够对数据价值深度挖掘的分析型客户关系管理系统(ACRM),为业务运营和决策提供支持。

在统一的系统下建立相互联系的子系统模块,模块之间既有相对的独立性,又在统一系统下共享数据相互联系。建立数据仓库,为识别客户贡献度,细分客户类型,管理层决策储备相关数据。同时参照国际通行模型开发符合本行情况的客户贡献度模型,综合考虑与收入成本相关的多个因子,为提升决策水平、开展营销服务提供依据。

5. 运用大数据技术强化我国商业银行的IT服务能力。利用大数据技术提升营销服务水平。一是拓展客户资源。通过对大数据的获取与处理,我国商业银行可有效扩展客户信息接触面,获得更多市场机会;二是获取全面的客户画像,真实呈现客户身份、资产、喜好、情绪、行为、社会关系等“立体视图”。三是开展精准营销。

利用大数据技术强化风险管理能力,通过对大量数据信息的深度挖掘,可以有效识别授信人风险,提升整体的风险防控能力。利用大数据技术优化运营管理模式,可以利用大数据提高决策效率、优化处理流程、提高对市场的反应速度。

篇4

廊坊市自2009年设立第1家村镇银行以来,目前已发展到5家,且均已开设了分支机构。另外还有5家新设村镇银行已进入筹备阶段。从科技方面看,不但没有专职科技部门,而且所谓的专职科技人员仅10人,占比不到4%。目前村镇银行的业务系统基本都是依托发起行和行来运行,各项规章制度都是照抄照搬发起行,缺乏具有自己行针对性的内控制度,有些村镇银行新设立的分支机构由于在农村条件有限,不具备双运营商线路备份的条件。

二、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制度建设薄弱,安全意识有待提高。村镇银行由于成立时间短,急于开展存贷款业务,因而还没有建立起一套系统的、行之有效的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如部分村镇银行没有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制度,仅将发起行的信息安全规章制度改头换面,难以对信息安全管理进行有效约束,个别村镇银行连最基本的机房出入登记、应急演练记录都没有。即使制度制订较为完善的村镇银行也未能严格按照《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村镇银行信息科技建设与管理指引》的要求进行规范,反映出村镇银行普遍存在注重追求业务拓展而忽视制度建设与执行,信息安全意识不强的问题。

(二)未设立专职科技部门,兼职科技人员自身水平不高。村镇银行都没有设置专职的科技部门,从最初机房建设到后来发展分支机构,科技工作均是由发起行派科技人员实施和管理。从人员素质看,10名科技专管员中,计算机专业人员仅占5%,大部分专管员难以胜任科技工作。此外,各家村镇银行所谓的专职科技专管员实际上都是身兼数职,而且流动性大,更换频繁,不利于信息安全工作的开展。

(三)网络线路繁多,资源浪费严重。目前每个村镇银行需要硬性接入的网络线路为7到10条不等,比如人民银行省会中心支行城市金融网、地市中心支行城市金融网、发起行网络、行网络等,此外还要与银监局、下属支行互通,按照网络双线路备份的要求,一个村镇银行总行机房的网络线路达到近20条,不但给本来就不大的机房增添了不少负担,而且繁多的网络线路不便于日常管理,存在安全隐患。同时,一个村镇银行每年在网络线路上的花费均在30万元以上,高额的支出也给本来规模就不大的村镇银行增加了财务负担。

(四)过度依赖业务外包,不利于内部风险控制。廊坊辖内村镇银行业务系统升级改造由发起行来实施,发起行能否长期提供免费系统升级支持且升级是否及时,值得引起重视。日常设备维护、巡检基本由第三方IT外包服务公司来做。由于廊坊本地没有外包服务公司,出现问题不但不能第一时间进行维护,更为重要的是信息系统和数据的安全性无法保障,存在泄漏重要信息的可能。

(五)机房环境普遍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按照《村镇银行信息科技建设与管理指引》,村镇银行要达到B级机房标准,而廊坊市的村镇银行机房环境设施过于简单,与指引相差甚远。主要表现:一是面积过小不能实现机房分区操作;二是装修没有达到国际有关要求;三是空调设备和供电未达到冗余要求。这不但对今后机房设备的拓展存在影响,而且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三、相关建议

(一)加强科技制度建设和落实。人民银行应严格按照《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村镇银行信息科技建设与管理指引》,要求村镇银行针对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科技管理制度。科技部门要加强对村镇银行的执法检查,评估科技管理制度的实用性和有效性,强化村镇银行科技制度建设和制度落实,切实提高信息安全意识。

(二)加强科技人员管理。每个村镇银行及其分支机构都必须设立至少一名科技专管员专司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科技专管员要具有计算机专业学历,严禁非专业人员为应付监管部门检查而从事科技管理工作,现没有专业人员的要通过公开招聘尽快解决。要减少科技专管员兼职,有条件的机构应设立科技部门。

(三)建议全省村镇银行参照农村信用社的方式统一管理。由于村镇银行科技力量薄弱,没有能力自行开展信息化建设,而搭建独立的核心业务系统,需要投入较多的人力和财力,短期来说困难重重。农村信用社也为独立法人,与村镇银行类似,由省联社统一开发业务系统后各独立法人机构接入。建议村镇银行也采取此方式,在省一级成立公司,全省村镇银行业务系统以及人民银行相关系统的接入,系统升级和改造也由公司完成。采用此方式可以规范村镇银行的接入标准,减少对发起行或行的技术依赖,最重要的是通过整合可以节省人民银行网络资源,减少村镇银行的网络线路,节约经费。

(四)以人民银行地市中支为节点一点接入。目前,村镇银行接入需直接由所在地连到省里,建议以人民银行地市中支为节点,村镇银行通过地市中心支行接入。随着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通过接入征信系统逐渐提上日程,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需要接入,省网络资源会越来越紧张,以地市中支为节点接入可以有效分担省里压力。与此同时,以从廊坊到石家庄单条线路月租费5000元计算,仅网络租用费每年就可以为村镇银行节约10多万元。

(五)规范外包服务公司资质。由于村镇银行涉及资金往来,对外部人员的管理需要更加严格,而IT行业是人员流动很快的行业,建议确定外包服务公司资质标准,对现实用外包服务公司进行评定,指定统一符合条件的外包服务公司进行服务,此举可以有效避免泄密及失窃风险。

篇5

关键词:信息化;业务应用项目;开发管理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7-4392(2008)08-0067-02

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业务应用项目开发工作现状

(一)现有业务应用项目

近三年,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新建各类系统约50个,其中科技部门负责建设、维护的系统46个。具体情况如表1。

在以上46个系统中,按开发类型划分,属于总行统一开发推广的17个,占37.0 %;天津分行与其他单位、公司联合开发的21个,占45.6 %;独立自主开发的8个,占17.4%。按系统的类别划分,属于网站类的4个,占8.7%;属于业务应用系统的42 个,占91.3%。系统使用范围覆盖全行81.8%的处室,有力推动了业务创新,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人民银行天津分行今年以来系统自主开发工作

今年,各处室共申请开发系统24个,其中,已通过科技部门立项审核,完成开发和正在开发的13个,未通过审核的11个,审核通过率为54.2%。

天津分行一贯倡导自主开发,今年已独立完成的系统有以下6个:金融信息交换系统、日志监控系统、报警系统、后勤服务中心工资管理系统、反假币网上考试系统、国库集中支付监督系统。使用部门涉及天津市各商业银行、科技处、清算中心、调查统计处、外汇检查处、后勤服务中心、货币金银处等。联合开发的系统有以下7个:反洗钱监管系统、廉政档案信息系统、综合信息服务系统二期、稳定监测评估指标分析系统、科技综合管理系统、设备管理系统、分行补丁分发系统。分别涉及反洗钱处、纪检监察一处和纪检监察二处、办公室、金融稳定处等。

在这些系统的开发、维护过程中,科技部门主要负责前期的组织和规划,实施阶段的代码编写、质量控制和进度、投资控制,运行阶段的环境搭建、服务器操作系统及数据库的安装、系统优化和各项参数的设置;业务部门负责培训业务流程、系统操作等。在工作中,科技部门根据这些应用系统各自的特点采用了不同的需求管理和后期维护方案。

二、业务应用项目开发工作经验

在业务应用项目开发过程中,科技部门采取多项措施,切实做好开发工作,使得科技创新的主动性得到充分体现。

一是抓组织领导。为了做好开发工作,科技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项目专题会议,就重点难点项目与相关人员反复沟通,明确申请开发项目的目的、作用、业务流程以及项目建设的技术可行性,对项目的合理设计及顺利开发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是抓制度建设。为规范分行业务应用项目开发的管理,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机关业务应用项目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旨在明确项目开发的运作程序,使项目开发管理工作更为规范化、制度化,保证项目开发的质量和应用效果。

三是抓沟通协调。在自主开发工作中,科技部门与业务部门充分沟通协调,深入了解业务需求,采取多项技术手段,满足业务需要。及时发现开发过程中存在和值得注意的问题,并认真分析、适时总结。对与其他单位合作开发的项目,加强了执行情况的监督,保证开发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及时纠正可能影响系统功能与性能的缺陷。建立了较好的与项目开发单位沟通协调渠道,既起到引导作用,又起到规范、约束作用,确保各项开发工作按预算、按进度完成。

四是抓开发效果。为了保证系统的稳定性、易用性,在开发工作中,特别强调系统测试工作。在系统初步开发完毕后,科技部门与业务部门积极配合,模拟业务环境,进行全面测试。在测试工作中坚决做到保证人员、保证设备、保证进度、保证效果。

三、业务应用项目开发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对今年以来未通过审核项目的分析,目前,天津分行业务应用项目开发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业务需求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不强。需求由业务部门提出,明确业务需求是最基本、也是难度极大的工作。有时业务人员对需求的概念比较模糊,突出地表现在未能清楚地理出并且准确地把握系统的业务需求。在这种情况下,开发人员要想从业务人员的描述中整理出重点和难点,是有困难的。

二是需求多次变化。原则上说,系统一旦通过审核进入开发阶段,业务需求就不能再变更,尤其不能有重大的变更。但很多项目启动后,业务需求还一变再变,开发人员不得不修改设计、重写代码、修改测试用例、调整项目计划等,这样不仅会给项目开发带来困难,甚至还可能成为导致项目失败的原因。

三是科技部门人力不足。现有系统的维护、工程推广、新系统建设、科技管理等工作占用了科技部门工作人员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业务应用项目开发是个复杂的工程,整个过程分为项目计划制定、需求分析、概要设计、详细设计、程序编码、软件测试、项目评审、运行维护等多个阶段,每个阶段都需投入大量工作。如金融信息交换系统,仅在程序编码阶段就需编写代码5万行,工作量估计为30天/人。在不影响总行推广系统的建设和分行其他上线系统的正常运转情况下,科技人员难以安排充足的时间进行新系统自主开发工作。

四、做好业务应用项目开发工作的建议

(一)提高业务需求的质量

项目需求是整个项目开发工作的关键环节,需求具有模糊性、不确定性、变化性和主观性的特点,建议业务人员在编写需求书时要准确、周密、详细,减少错误或遗漏。注意影响项目需求的主客观因素,描述需求在什么情况下可能发生变更,并补充与项目有关的资料。提高需求的完备程度和细致程度。

(二)做好项目开发的变更控制

项目开发过程中,由于调整需求或技术方案等原因,常常需要对开发工作进行变更,为了确保项目开发进度,建议加强变更过程控制。变更前,业务部门应与科技部门加强沟通,对变更的必要性进行分析,防止变更范围扩大化。科技部门应明确项目变更的目标和措施,并及时实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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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央行 互联网 金融 科技 监管

互联网金融是以信息化为支撑,网络技术是基础,最核心的支付结算都需要通过网络来完成,互联网金融归根到底也是金融,因此应当受到监管,并且应适用统一的监管规则。按照职责分工,人民银行科技部门负责金融网络的监管,严格规范互联网金融的技术体制及强化技术监管既是人民银行科技部门的责任,也是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必要保证。

一、深化互联网金融监管内涵的理解

互联网金融是创新的产物,既然是创新,就会有失误和风险,对这个新生事物既要包容失误,也要防范风险,处理好创新发展和风险之间的关系,有必要对互联网金融进行恰当的监管。如何对互联网金融进行恰当的技术监管呢?在世界范围内也是一个新的课题,从监管者的角度看,现在对互联网金融进行评估,还缺乏足够的时间和数据的支持。在这种状况下,首先,要鼓励互联网金融技术的创新和发展,包容其技术失误,为行业新应用的发展要预留一定空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推动互联网金融创新,规范互联网金融服务;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中也提出,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新工具,不断创新网络金融服务模式;央行周小川行长在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时曾表示,对互联网金融要保持一个正常的心态和支持创新的理念。

其次,我国采取的是典型的分业监管模式,互联网金融作为新兴的金融模式,交易的业务范围不断扩大,业务种类日益多样化,现有的金融监管体系尚无法完全覆盖,存在一定的监管缺位,因此必须尽快明确相应的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责,既能充分包容创新又能确保监管到位。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央行副行长刘士余在2013年8月的互联网金融中国峰会表示“怎么监管,谁来监管,还需要做大量的调查和认证。”由于互联网金融具有“混业经营”的特点,需要在保护金融创新、推进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前提下,根据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并实施相关政策和监管措施,这就要求在归口监管上要做出有效界定。根据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107号文件,网络金融监管由央行牵头负责,互联网金融科技监管应在央行牵头、统一协调下,按照按照谁批设机构谁负责监管的原则,逐一落实监管主体及监督管理责任,进行适度的实时监管,防止技术风险的过度集聚,同时加大对互联网金融技术创新的扶持力度,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务,央行科技部门对互防网金融的科技监管工作要尽早提上日程。

二、创新互联网金融技术监管机制

互联网的精神是“平等、开放、分享、协作”,目前互联网金融的产品和服务都显示出信息的透明性,这与金融机构科技部门对传统封闭式的金融网络监管方式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反差,同时技术进步与金融业务创新带来新风险和新机遇,需要互联网金融的科技监管部门转变思想,创新监管机制。

在互联网金融的技术监管机制上,应当立足于现有监管政策进行创新,改变分业监管模式,结合分业监管和监管两种模式的优点,建立全面覆盖的科技监管据体系:一是在2013年8月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金融监管协调、部级联席会议制度基础上,建立以央行牵头,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工信部、公安部等部委联合组成的跨部门、跨行业的互联网金融技术监管机制,通过统一互联网金融技术顶层设计,规范互联网金融的技术标准,破除现有监管部门间及区域间的信息孤岛,推动监管部门跨部门信息共享;二是建立国内与国际间互联网金融技术监管合作机制,互联网金融打破了地域界线,交易双方不再局限于国内,数据信息的交换处理以及风险控制具有国际特性,单独依赖一国的技术监管机构无法对互联网金融服务进行有效监管,这就需要互联网金融技术监管的国际合作,央行科技部门应加强与世行及其他国家央行的技术合作,从互联网金融技术标准、数据交换、监管策略、协商机制等方面寻求统一的规范,实现国际间互联网金融技术监管的沟通与协调;三是建立互联网金融企业自律机制,尊重互联网金融的开放精神,充分发挥已成立的中国互联网协会互联网金融委员会等行业组织的作用,通过倡议互联网金融行业相关单位共同遵循相同的技术标准、信息安全和金融服务水平,增强自律意识,利用各成员单位自身资源和技术优势,以避免互联网金融技术监管滞后于技术发展的局面,减轻技术监管部门的监管范围和压力。通过以上措施,有效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促进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

考虑到互联网金融依托大数据、云计算和网络通信技术,因此在未来的技术监管上应更多地通过信息网络对数据进行分析、挖掘,非现场检查将成为互联网金融技术监管的主要形式。

三、规范互联网金融新业务技术管理

互联网金融业务都是建立在一定的信息平台之上,针对不同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并通过网络进行匹配,从而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金融需求。互联网金融业务的迅速发展,依托的是信息技术日新月异,靠的是服务创新。信息技术促进了通信网、互联网、广电网的三网融合,特别是移动化对碎片时间的利用,降低了时间成本、提高了效率,带来了思维和观念上变化,实现了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的三流合一,为互联网金融数据的融合准备了条件,打下了互联网金融业务创新的基础。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创新速度超出人们的预想,其对新信息技术的运用也领先于科技监管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为了防范业务创新带来的系统性技术风险,规范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创新,也成为央行科技部门加强监管的重要环节。

强化对互联网金融新业务的技术监管,央行科技部门应当把握:一是加强对4G、云计算、数据挖掘等新信息技术的学习掌握,了解新信息技术可能提供的应用或服务,做好相关技术储备;二是推行互联网金融新业务的技术审查制度,对于纳入央行监管的业务,要求业务提供方向央行科技部门或委托机构上报新业务的技术方案,由央行科技部门对方案进行系统分析和技术风险评估,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后才能正式上线运营;三是控制高风险互联网金融新业务的入网结算,对于其他部门监管或没有纳入监管的业务,要主动了解新业务的技术基础,对于类似比特币等影响金融安全的高风险互联网金融服务,要积极向主管部门提供技术咨询和决策支持,在必要时切断新业务的联网支付渠道;四是完善互联网金融新业务的动态技术监管,针对互联网金融涉及面广、扩展性强的特点,实时跟踪新业务上线后的运营状况,及时发现技术隐患,指导业务提供方堵塞业务上存在漏洞,规避系统性技术风险。

四、突出互联网金融信息安全防护

伴随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交易中的信息安全互环境应得更加复杂,移动终端和云计算是当前互联网金融应用的主要方式,移动终端使用的免费WIFI安全性及路由器漏洞问题,以及云计算服务带来的非授权访问、信息泄漏等问题都成为互联网金融信息安全的隐患。目前,互联网金融遇到的信息安全问题主要包括恶意程序、假冒网站、诈骗信息、信息泄漏等方面,信息安全问题破坏了互联网金融的秩序,加重了人们在虚拟世界中的不信任度。央行科技部门对互联网的技术监管重点应放在信息安全管理,通过对互联网金融相关机构现场检查和网络监控,提升互联网金融服务的信息安全保障水平,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稳定发展。

对互联网金融的信息安全监管,应该关注以下方面:一是要制定互联网金融的信息安全防护标准,采用自主可控的核心信息装备,对相关机构网络进行信息安全等级分类管理,实施等级保护;二是建立严格的互联网金融网络入网审查机制和准入制度,信息安全标准不达标的互联网金融机构不得接入金融系统网络,从核心环节上把好信息安全防护关;三是督促互联网金融机关落实信息安全防护规范,指导其建立一套由密码应用技术、信息安全技术、数据灾备与恢复技术、云计算技术、网络组网与运维技术等组成的“软硬一体”标准化互联网金融信息安全解决方案,做好交易双方敏感信息的保护,提升网上交易安全防护水平;四是提升用户端的信息安全防护水平,指导互联网金融服务提供商开发相关软件应用,通过绑定手机、账号实名认证、动态口令卡、数字证书和第三方认证等多引擎、多策略协同运作,提高网络支付的安全性。

五、推进互联网金融信用系统建设

金融需要国家建立信用机制支持,互联网金融由于交易双方的非接触特性,对信用支持的要求更加迫切,基于大数据的信用评价能力,是互联网金融生存的核心竞争力。目前,全国性、权威性的诚信体系仅有央行牵头建设的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简称征信系统),主要通过各金融机构、工商、法院等单位上报违约用户的数据,建立可供查询的国家级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大大扩展了征信体系的数据范畴,现有的征信系统是一个被动的征信体系,实时性难以满足互联网金融随时、随地提供金融服务的要求,需要建立一个基于大数据分析和云计算、依托网络提供实时征信服务的网络征信系统,通过互联网大数据综合判断交易双方的信用状况,推动信用系统信用评价模式的转变,提升互联网金融服务的公信力。

网络信用系统应针对互联网金融的特点,为所有的互联网金融服务提供实时信用支持,其系统开发应注重:一是加强用户的身份认证,通过与公安部、工商总局等国家相关部门的协调,实现与人口数据库、法人数据库等基础数据系统的互联互通,将个人相关的就业、健康、教育、收入、社保等基础数据整合起来,确保用户信息的准确性,打牢网络信用系统的根基。二是强制互联网金融信息提交,要求所有的交易均需要将诸如资金、物流、交易双方等重要数据通过统一的标准和接口规范,提交到网络信用系统,加强对交易的事中、事后监测;创新从社交网络等公共渠道抓取数据的方法,以实现对信用信息的全面收集及处理,便于判断用户的信用状况。三是规范对网络信用系统的信息共享,严格按照国家对用户信息采集、查询和不良信息报告等规定,对互联网金融服务企业使用网络信用系统实行网络授权机制,规定其应用信用信息的范围和信息等级,防止信用信息的滥用和扩展;四是提供全程、实时互联网金融认证服务,通过推出权威的第三方电子认证产品,实现交易中的身份认证、电子签名、交易信息加密传输、交易不可抵赖,确保交易信息的可靠,以有效保障资金交易的安全性。

六、加强对银行数据中心的监管

大数据在解决金融核心的信用评级和风险控制上拥有传统方法所不具备的显著优势,是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的重要推手。互联网金融涉及金融机构、互联网企业、医保、社保、运营商、电商及多种服务行业,各类交易均以数据形式存入服务商的数据中心并通过数据中心进行数据处理和交换,因而互联网金融的数据中心是互联网金融运行的中枢神经,存储着互联网金融重要的数据资产,承载着关系社会经济运行所需要的资金流和信息流,是互联网金融服务的核心,数据中心的信息安全对于保障互联网金融的稳定运行,具有关键的决定作用。从目前看,互联网金融无论是哪类交易,不论交易双方是谁,交易中涉及支付部分的数据都必须通过银行数据中心,因此,央行科技部门对互联网金融的技术监管中,互联网金融各类数据中心的监管是一个重要方面。在技术监管政策、方式不明,以及央行科技部门监管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央行科技部门不可能也没有能力对全部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数据中心进行监管,应该把技术监管的重心放到银行业数据中心的安全上,通过抓好银行业数据中心的技术安全来提升整个互联网金融的安全。

央行已认识到加强银行数据中心安全监管的重要性,2014年1月16日,人民银行组织召开第二届银行业数据中心联席会议,专门就银行业数据中心安全进行了部署。在当前银行业数据中心面临技术与金融业务创新不断加速,业务量和个性化服务需求大幅增长,以及运维工作复杂度持续提升的情况下,央行科技部门对银行数据中心的监管重点在于:一是加大对银行数据安全重要性的宣传力度,提升数据中心工作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推动各银行数据中心认真履行安全职责;二是制定银行数据中心安全标准规范,督促银行数据中心不断加大科技投入,采用新技术、新装备增强安全防范能力;三是通过现场或网络技术安全检查、督查,在应急处置、决策支持、管理管控和跨部门运维协作等监管方面进行改革创新,不断推进银行业数据中心联合运维机制改革和发展。

参考文献

[1]周小川.“存款利率市场化按计划推进”.《国际金融报》,2013年8月.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2013】107号文,2013年.

[3]《中国人民银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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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

近年来,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迅猛,已经成为全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主体,为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作出了积极贡献。另一方面,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一般较小,信用评级和落实担保较困难,普遍存在贷款难的问题,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科技成果产业化和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为此,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不仅有利于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而且对提高我国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科技型中小企业目前主要是指那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科技含量高、创新性强、成长性好,有良好产业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尤其是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高新区)内,或在高新区外但经过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的,从事电子与信息技术、生物工程和新医药技术、新材料及应用技术、先进制造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海洋工程技术、核应用技术、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技术、环境保护新技术、现代农业技术和其他在传统产业改造中从事新工艺、新技术研究、开发、应用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依据中国农业银行与科学技术部全面业务合作协议的总体安排,双方将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重点扶持和服务的对象,以双方高层领导为核心,建立科技与金融全面业务合作推进委员会,负责双方合作业务的决策和协调,并成立专门的推进小组,切实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特别是那些担负国家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以及科技成果商品化及产业化较成熟的中小企业,各级科技部门要积极予以政策上的倾斜和引导,促其尽快实现向规模化、规范化、国际化的转变;各级农业银行要积极予以信贷扶持,为其提供全方位、高效率的金融服务。

二、建立适应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特点的项目运作和政策体系

不断加强农业银行与科技部的密切合作,按年度制定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计划。双方每年第四季度共同组织安排下一年度的项目计划,根据计划筛选、确定下一年度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目标范围。各地科技部门和当地农业银行也可以因地制宜制定计划,确定支持范围。各级科技部门、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要与当地农行主动联系,密切配合,开展多种形式的推介、说明活动,将本地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信用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积极向当地农行推荐,并协助农行对项目的技术情况进行评估和跟踪。在项目筛选过程中,银行要充分听取科技部门对企业的资信状况、盈利能力、技术水平和发展潜力等方面的意见,必要时聘请科技部门和中介评估机构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咨询小组,界定中小企业的科技含量、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从中确定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目标范围。

农业银行将进一步研究改进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和授信标准。

农业银行可适度下放中小企业短期信用审批权限。对经济发达、信用环境好、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对集中、信用担保体系比较完善的地区,经总行批准,可实行区域化的信贷政策,适当简化审批程序。对符合条件的优质科技型中小企业,可采取公开统一授信和可循环使用信用等方式;对符合条件、时效要求高的信用业务,可采用特别授信和特事特办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经有权审批行批准可以发放信用贷款。

对经各省科技部门认定,科技成果产业化程度高、市场前景广阔、信用记录良好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贷款,科技部门要努力给予贷款贴息等有效方式的支持;同时,对满足农业银行规定的,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和信用证业务时,可以根据农业银行相关规定适当减免保证金;在办理贷款业务时,可在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基础上,适当下浮。

三、积极开展金融创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

各级农业银行在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同时,要积极与各地高新区和科技园区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合作,为其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引导其不断提高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整体水平。各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要积极与地方农行开展各种形式的合作,支持农业银行在园区内设立支行,双方共同为园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提供服务。

要开发适应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产品。根据其需求,为其提供本外币存款、贷款、结算、结售汇、银行卡、保险、融资顾问等各项服务。

创新担保方式,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担保难的问题。对提供贷款担保存在困难的中小企业,可以由借款人提供符合担保规定的企业有效资产、个人财产以及保证担保组合,采取抵押、质押、保证的组合担保方式,尽量满足其贷款需求。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经省级以上科技部门确认其技术专属权的,报经人民银行同意后,可以试办专利权质押贷款等新业务。

继续实施农业银行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贷、保、贴合作,在全国范围内动员适宜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基金贴息和银行贷款支持。

四、提高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效率

各级农业银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申请,从客户申请到受理不得超过1个工作日,贷款答复一般不得超过14个工作日。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额度较小、资金使用频繁等特点,为提高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效率,对区域经济和信用环境好、科技型中小企业较为集中、不良贷款比率低于10%的二级分行,经总行批准后,对AA级以上优质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业务可以采取有权审批行贷审会审议、行长审批确定其年度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和担保方式,在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内发放短期贷款,可由经营行按照客户部门调查、信贷部门审查、行长审批的流程办理。

各级科技部门要积极会同各级农业银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高效、快捷的融资服务,缩短项目申请、技术评审、整理汇总推荐等中间过程,并及时将科技部门重点支持的好企业、好项目向农业银行推荐。

五、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切实防范信贷风险

各级农业银行和各级科技部门在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同时,要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切实防范信贷风险。

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中小企业,不予贷款支持。要防止在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复建设、产业结构趋同和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现象。

要避免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盲目扶持。信贷扶持的对象,一定要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具有较好的科技成果产业化前景。对于缺乏市场前景、效益不佳、信用不良的企业,即使具备一定的科技含量,也不应予以扶持。

篇8

目前,人民银行系统已逐步建立了安全、快捷、规范和高效的电子化服务体系。核算主体上移、数据集中进程日益深化,带来的是央行网络、信息系统、IT运营环境等从上到下的巨大技术架构变革,央行基层行科技部门怎样适应变化,以做好支持与建设是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以前,系统软件开发在基层科技部门工作中占有相当比重。但目前大型业务系统基本上都采用B/S模式,由总行统一组织公司进行开发调试,基层科技部门负责推广与日常运维,开发任务主要集中在业务部门的信息管理系统。同时,数据集中后各个重要系统的服务器集中到了总、分行或省会中支,网络成为所有业务系统运行的平台基础,需要24 小时不间断运行,对网络的稳定性、可靠性、安全性、使用效率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国库信息处理系统、货币金银管理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业务必须登录总行服务器才能进行业务处理, 实时性要求很高,网络设备的任一环节出现故障, 或者网络通讯速率达不到预定的要求, 都有可能使当天的业务无法开展, 进而影响到全国业务的正常日终处理,因此基层科技部门的日常工作侧重点逐步转移到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和信息安全方面,网络运行稳健成为基层科技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

面对工作重心出现的变化,基层央行科技工作有一些关键点尚待完善。首先,在内联网安全防护上,一些银行依旧使用早前的防病毒、非法外联监控、内联网入侵检测等系统,而存在风险隐患。而且,个别系统在使用一段时间后,与计算机某些资源存在冲突,导致系统崩溃的现象时有发生。其次,现在的业务系统不再经过本级科技部门进行安装使用,上级行对口部门下发业务系统使用指南时不抄送科技部门,业务系统相关业务培训时也不要求科技部门人员参加,导致基层科技人员对系统整体构架、细节设计一无所知。业务部门对技术问题的似是而非,向科技人员说明问题时的片面、模糊,使得遇到系统故障时,科技人员不能准确把握问题症结,只能凭借经验进行维护,处理效率大为降低。

此外,目前地市中支网络管理岗位一般仅一名网络管理员,一旦该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员调离时,新接任的网络管理员在短时间内很难胜任,造成巨大的缺口风险。而县支行则完全没有专职科技人员,大多为兼职,缺乏专业知识与经验,难以适应网络管理需要。再者,随着系统模式的改变和数据资源的集中,越来越多的业务系统逐渐采用B/S 模式,基层央行系统维护工作的技术含量日益减少,工作重点转向机房基础设施管理、信息安全管理、客户端操作系统维护等基础维护工作,使得科技人员容易将自己定位为一个技术方面的后勤人员,工作成就感远没有做项目那么强烈,因而逐渐失去钻研科技业务的兴趣和动力。

经过多年的电子信息化发展,央行几乎各项工作都要通过计算机展开,网络是否稳定、可靠、安全,直接影响到全国业务的正常处理。央行各基层行需要从建立巡查机制、制定相应规范、根据本地业务进行培训与特色开发等方面加强管理。例如,可以针对性地组织有关专家、研发人员为科技人员讲授数据集中后的大型业务系统的整体构架、细节设计等知识,并通过科技人员进驻业务科室短期学习日常业务操作,与业务部门建立协调机制以实现有效的多部门联动。还可以设立涵盖在日常运维过程中遇到的典型问题及解决方法的知识库系统。对知识库未尽内容,可以向科技部门提交运维申请,在问题解决之后,将解决方案在系统中,以便日后业务人员查询。金融科技管理是基层科技部门重要职能,要加强对金融机构信息安全的管理与指导。(作者单位:人民银行咸阳市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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