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3 11:08:04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政法工作意见,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为全面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及省农业厅《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深入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工作,增强依法行政能力,结合我县农业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和省农业厅《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紧紧围绕现代农业园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特色精品农业,以“保供给、保安全、保民生”为核心,积极推动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加强法规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农业普法宣传,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和依法化解涉农矛盾的能力,强化行政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大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工作力度,不断增强农业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为发展我县现代农业和农村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
二、加强农业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强化农业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农业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系统学习和熟练掌握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养成自觉依法办事的习惯,不断增强法律素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现代农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建立健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落实理论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等学法制度,组织开展宪法、常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职相关的专业法律知识学习,切实增强农业系统领导干部“法言法语”的水平。
(二)高度重视农业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各单位特别是执法机构要高度重视并加强农业法制工作机构队伍建设,配强法制工作力量,配备法律专业人员,实现农业法制工作机构健全、人员专职、专业适应。切实加强农业法制队伍能力建设,通过法制业务培训、专题学习、研讨座谈等方式,提高法制人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养,着力树立作风硬、素质高、能力强、绩效高的农业法制队伍新形象。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在全面推进农业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继续积极推行法制联络员制度,从承担执法监管和行政管理的机构中,挑选政治素质好、法律素养高的同志作为法制联络员,发挥其法制宣传服务、法律指导咨询的作用。逐步探索建立农业法制工作借助外力的机制,继续通过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提升我县农业法制工作能力。
(三)切实加强农业执法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以农业综合执法为主干、与法律法规授权机构执法相结合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巩固强化农业综合执法,推进以农业综合执法为重点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执法装备,增强执法手段,不断提高执法队伍对各类违法行为的快速反应能力和查办能力。加大执法培训力度,组织开展法律知识更新、执法业务、执法技能等多种形式学习培训活动,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办案能力。积极探索建立农业执法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执法积极性。
三、进一步提升农业管理行政效能
(一)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按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要求,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机制。充分发挥律师的法律顾问参谋作用,逐步建立重大政策合法性审查,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加强对违规决策或者决策重大失误的责任追究。
(二)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全面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重点推进重大项目资金安排、重大政策措施、行政审批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认真履行依申请公开职责,对人民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及时予以答复、提供服务。大力推进办事公开,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充分利用县数字农业、农民信箱等载体,及时维护、更新网站信息,加快构建便捷高效的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依法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确保不发生失密泄密事件。
(三)提升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健全各类农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加快应急处置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救灾种子、农药、兽药等应急物资储备制度,进一步健全农业应急管理机制。建立预警信息系统,加强对有关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以及跟踪监测。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建设,落实责任,明确职责,组织培训,开展演练,切实提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事故、重大动植物疫病等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与处置水平。强化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为农业应急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和规范农业执法
(一)加大农业执法力度。充分利用“绿剑”执法品牌效应,突出农业执法重点,抓住重要农事季节,采取上下联动、部门配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规范、净化农资生产经营市场秩序,从源头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大对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使用违禁药物、销售不合格初级农产品等违法行为的监督抽检频度、立案查办力度,始终保持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高压态势。进一步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植物检疫执法监管力度,确保农业产业安全和农产品消费安全。
(二)完善农业执法工作机制。健全农业执法协调协作机制,加强农业执法信息化建设,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建立农资产品可追溯监管机制,重点推进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建设,扩大试点覆盖面,基本建成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和农资产品两大基础数据库,依法对农资流通、使用环节进行全程监管,构建“信息数据化、购销实名化、监管实时化、服务网络化”的农资监管体系。
(三)依法实施行政强制。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强制法》,严格遵守行政强制权限和程序的有关规定,规范农业行政强制执法行为、文书格式和内容,确保农业行政强制行为依法、规范实施。
(四)改进农业执法方式。注重执法与服务相结合,积极推行说理性行政执法,切实防止“重强制处罚,轻引导规范”的现象。深入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积极探索推进行政指导制度,采取教育、劝导、示范等方式,给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法律服务、政策指导、技术支持,引导其自觉守法,做到疏堵结合。
五、依法预防化解涉农矛盾纠纷
(一)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落实行政复议法定职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涉农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依法受理案件,公正审理案件,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完善行政复议案件调查、调解、和解机制,积极推行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健全行政复议机构,充实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确保复议案件依法由2名以上复议人员承办。
(二)切实做好农业生产事故处置和农业工作。健全农业生产事故调处机制,畅通“12316”执法投诉举报电话,建立并充实事故鉴定专家队伍,及时、公正调处农业生产事故纠纷,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完善农业处理工作规则,落实责任,畅通渠道,切实保障人权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疏导情绪、化解矛盾,防止引发恶性。
六、强化农业法制监督
(一)健全农业法制监督机制。进一步强化程序意识,完善农业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健全执法调查和取证规则,规范执法文书格式,做到职责分明、流程清晰、要求具体、期限明确,保障程序公平公正。落实行政处罚案件合法性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及备案审查制度,坚持行政处罚等执法案件统计分析和案卷评查活动,进一步规范农业执法行为。积极探索建立非行政处罚行为监督机制,全面规范农业行政管理行为
(二)深入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农业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调整情况,及时调整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明确行政执法依据、职权、机构、岗位、责任,并向社会公布。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把评议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奖励惩处、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建立行政执法过错或者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行政行为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必须及时启动监督程序。对发现存在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执法的,要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三)加强农业执法证件管理。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完善农业执法证件管理制度,推进农业执法证件信息化管理,加强执法证件的审查,做好执法证件的审验、清理、换证、注销工作,健全执法人员管理档案,确保执法主体合法。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健全农业依法行政组织领导机制。要从建设“法治政府”和推进“两区”建设同步发展的全局高度出发,把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将推进依法行政任务与发展现代农业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健全依法行政考核机制,将农业依法行政考核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明确考核内容和分值,加大考核力度。
1、全面清理行政权力。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及其它权力事项等方面的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汇编行政权力目录;编制行政权力外部流程图和内部流程图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并向社会公开。
2、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在现有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的基础上,逐步建设统一的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平台。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快建立和完善政府政务公开网站,政府部门之间尽快做到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提升电子政务水平。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把政府网站作为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公民对政府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拓宽政府信息的公开方式和渠道,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3、推动网上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和应用。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以创新审批方式、再造审批流程、强化审批监管为核心,积极推进网上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和应用。提高行政效能,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促进政务公开、透明,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监督管理水平,推进廉洁高效的阳光型政府建设,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投资服务软环境。
4、推进行政决策公开透明运行。严格执行《*市重大行政决策暂行办法》和《*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事项决策听证办法》,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凡社会涉及面广、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听证,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意见采纳与否情况及其理由。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以规范行政行为为基础,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5、深入推行说理执法。围绕服务发展的大局,找准行政执法与经济建设的结合点,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继续在行政处罚领域推行全程全面说理执法,建立健全执法告知、开门审案、案后回访等制度。进一步强化“法为上、理为先、和为贵”的行政执法理念,拓宽说理执法推广面,提高说理执法质量,规范行政处罚行为。
6、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开展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专项执法检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重要行政执法行为。认真执行行政执法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制度。完善行政处罚上报备案制度,落实对重大行政处罚的个案督查。加强对乡镇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切实提升乡镇依法行政水平。
7、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开展依法行政合格单位、规范执法示范点创建活动,评选文明执法标兵,树立典型、推广经验。定期组织开展经验交流、学习观摩等活动,以点带面,促进全市依法行政整体水平的提升。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一人一档制度,不定期检查其执法情况。加强依法行政档案管理,完善行政执法数据库,动态调整行政执法依据。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努力构建职能集中、管理规范、运行有效的综合执法体系。加强乡镇政府法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对乡镇依法行政工作的推动作用。
三、以行政问责为突破,推进责任型政府建设
8、创新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认真落实行政复议相关制度,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手段,改进行政复议审查方式,探索组建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委员会,完善行政复议听证、质证场所建设,对案情复杂或社会影响较大的一律公开听证。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及实施条例,坚决纠正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追究违法责任,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
9、积极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围绕创建工作“三无”县(市、区)的要求,健全和落实工作长效机制,强化网络办理,探索网络中心建设。整合现有公共诉求服务平台资源,开通“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服务。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制,积极化解积案。完善和落实人民调解制度。积极推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化解制度,有效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矛盾纠纷。
10、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完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实行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行政监督联席会议制度,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确保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达100%。完善群众监督,聘请行政执法监督员。积极受理行政执法投诉,及时依法作出处理。
11、健全行政问责机制。建立完善以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的行政问责制度,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依法追究行政首长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以宣传培训为抓手,推进学习型政府建设
12、完善并落实相关学习培训制度。认真执行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学法、非人大常委会任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资格预审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做到领导干部学法规范化、制度化,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和水平。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不少于两次。乡局级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和专题学法不少于两次。积极组织学法交流研讨活动,及时邀请专家辅导解读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一、以纪念《纲要》颁布实施五周年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决定》精神
国务院《关于加强区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之后,对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作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是指导和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纲领性文件。今年是《纲要》颁布实施五周年,《决定》颁布实施一周年,各街道、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主线,摆上突出位置,以纪念《纲要》颁布实施五周年为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机制,努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积极开展《纲要》颁布实施五周年纪念活动。围绕《纲要》颁布实施五年来,本地区、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全面总结加强我区依法行政的基本经验,深刻剖析制约政府依法行政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扎实推进《决定》的全面贯彻实施。要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在全区广泛开展以展示“法治政府建设新成绩、新进展,依法行政新任务、新举措”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让全社会更多更好地了解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了解加强政府依法行政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更加自觉地关心支持法治政府建设,更加主动地参与和监督政府依法行政。
(二)认真抓好《纲要》和《决定》的学习培训和贯彻实施。各街道、各部门要把学习《纲要》和《决定》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公务员和领导干部学习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培训,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紧密结合依法行政的工作实际,认真学习领会《纲要》和《决定》精神,全面把握《纲要》和《决定》确立的重要制度,按照区政府关于贯彻《决定》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增强贯彻落实《纲要》和《决定》的主动性、自觉性。要突出制度建设,在年底前健全依法行政的各项配套制度,确保《纲要》和《决定》各项规定落实到位。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加强对依法行政示范点的监督指导,及时总结推广示范点的经验,提升示范点的建设水平,形成新的亮点和特色,真正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要加强督促检查,对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下降,推进措施不力或发生问题,起不到示范作用的,要适时予以调整。
(三)加大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力度。全面实施《*市依法行政考核实施细则》,建立科学具体的考核指标体系。本着“严格要求、突出重点、简便易行、重在实效”的精神,认真组织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努力做到指标科学、程序严谨、奖罚分明,通过严格的考核,推进《纲要》和《决定》的全面实施。
二、围绕保增长、促转型、维稳定,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
要通过建立健全有效的制度来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有机统一起来。各街道、各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思路,服务大局,从*经济社会的实际出发,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
(一)坚持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促进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条件成熟、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安排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抓紧制定出台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升级、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热点难点问题,以及突出农村改革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改善民生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制度,完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实现政府立法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共进。
(二)进一步增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民主性、科学性。积极完善听证、论证、公开征求意见等公众参与机制,使规范性文件制定更好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积极探索建立政府立法的成本效益分析制度和事后评估制度。改进调研方法,提高调查研究的质量。通过政府网站等途径广泛公开听取意见,进一步完善听证制度,扩大公开听证的范围。建立听证情况向政府常务会议专题报告制度,推动政府的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听证结果运用情况向社会公开说明制度,不断增强社会公众参与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各街道、各部门要根据《决定》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彻底清理,摸清底数,将现行有效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向社会公布,为今后的日常清理和每隔两年清理一次打好基础。根据区里的统一安排做好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按照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对2002-2008年本部门的规范性文件或起草的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文件提出修改或废止意见,由区政府办公室审议后统一公布文件目录。
三、以规范执法创建活动为载体,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和规范执法示范点创建活动,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载体。各街道、各部门要采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改革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不断把创建活动引向深入。
(一)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认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向镇、街道延伸,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进一步理顺体制,明确权限,界定职责,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的问题。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在实施行政许可“两集中、三到位”的基础上,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对行政许可依法由两个以上部门分别实施的,要积极探索统一办理或组织联合办理、集中办理,为振兴经济、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认真贯彻去年底区政府召开的推进会精神。在清理行政权力的基础上,建立行政权力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行政权力有关依据的设立、修改和废止以及机构职能的调整,及时做好行政权力事项的增减、调整和管理工作。根据政务公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要求,及时做好有关流程的优化和自由裁量的细化工作,以确保这项工作按区政府要求落实到位。
(三)深入开展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活动。要继续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环境保护、城区管理、医疗服务、食品药品安全、企业用工等重点,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重点查处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生产销售有害食品和假药劣药、危害安全生产、乱占耕地、侵犯知识产权、恶意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依法行政的实在效果。
四、着力提升监督效能,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
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是确保政府依法行政的关键环节。区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创新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
(一)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认真受理群众有关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加强社会公众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畅通群众监督的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行政行为监督的权利,鼓励新闻媒体对违法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曝光。对人民群众、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行政机关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三)严格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的各项配套制度,积极开展实质审查,启动社会公众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机制,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发挥备案审查的功能和作用。
(四)认真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要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通过评查,及时发现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
(五)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要制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作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重点,通过明查暗访、通报执法检查和跟踪整改情况等多种方式提高执法监督检查的实效性。认真落实《*区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五、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进一步改进行政复议工作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不断提高,对通过行政复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充满期待。要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使其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
(一)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行政复议是政府法制部门的法定职责,在行政复议上的推诿和不作为,就是严重的失职。要健全立案制度、告知程序,按照便民、利民、为民的原则,积极引导行政相对人通过合法方式,表达合理诉求,凡是符合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都必须受理。
(二)进一步规范案件审理方式。认真贯彻《江苏省行政复议听证办法》,建立听证室,规范听证程序,对重大复杂、群众关注的案件,通过公开听证、当面核实等方式,增强行政复议透明度和公信力。严格遵守时限规定,按时结案,切实提高结案率。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在依法裁决的前提下,根据不同情况灵活运用调解、和解等不同的结案方式,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
(三)认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试点工作。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总结经验,研究解决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完善试点内容,为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四)强化行政复议监督指导。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的协调协商机制,加强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的横向、纵向联系交流,加强与、法院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和交流。强化督促检查,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备案制度、案件报表统计制度,加强复议信息工作,深入研究行政复议中带普遍性的问题和重点、难点问题,加强业务指导,推进行政复议能力建设。
六、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动力,进一步增强政府法制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在国际金融危机带来严峻挑战和严重困难的大背景下,推动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事业的新发展,对政府法制机构是一个考验。我们必须把握大局,求真务实,深入调查研究,自觉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使我们的精神状态、工作思路、工作作风和整体素质更加适应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
(一)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自觉把深入学习、解放思想贯穿学习实践活动的全过程,自觉把深入调查研究、转变作风贯穿学习实践活动的每个阶段,自觉把领导带头、率先垂范贯穿学习实践活动的每个环节,集中力量和智慧研究解决好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研究和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使学习实践活动取得明显成效,激发政府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的内在活力。
(二)加大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协调指导力度。要针对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选择先进典型组织开展专题调研,通过经验推广、典型示范等多种形式和措施,加强指导、检查和督促。通过座谈研讨、专项检查、教育培训等方式,构建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推进街道依法行政工作等问题的调查研究和改革探索。
年以来,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区政府法制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基本完成了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和行政执法职权的清理工作。此次政府机构改革后,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新“三定”方案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立、改、废的情况,进一步抓好“三项”清理工作,确保年7月底以前完成,并将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进一步分解落实法定职责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以“三项”清理为依据,根据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规范和有关示范格式的通知》(宝渭府法发[]4号)的要求,按照机构改革后内部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设置,将法定职权、执法项目分解落实到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制定相应的执法标准和具体要求。分解执法职权要以科学合理、关系顺畅、相互配合、高效运转为目标,注意与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规范相衔接。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执法项目,扩大或缩小执法权限。依法由一个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其他部门配合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主要负责实施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明确各自职责。行政执法部门之间执法职权发生矛盾时,由区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协调。涉及执法依据规定不明确,需要作出进一步解释的,按照程序逐级提请上级机关作出解释。依照部门“三定”方案规定,行政执法部门之间执法职权发生矛盾的,由区编办负责协调。
确定执法责任,要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的不同执法职权的法定义务和履职要求,根据机构改革后人员调整的实际情况,按照“有权必有责”的原则,依法确定不同执法机构、不同执法岗位,包括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在内的所有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和承担责任的种类及形式,做到职权与责任相对应。执法责任的确定,既不能肢解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整体效能,又要职权到岗,责任到人;既要避免执法部门和执法岗位的职权交叉、重复、空缺,又要有利于促进执法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做到执法岗位具体,执法流程清楚,要求期限明确。
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分解落实法定职责的工作务必于年7月底以前完成,并报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
三、进一步健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长效机制
各行政执法部门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要从建立健全和切实执行各项制度着手,构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长效机制。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以这次机构改革为契机,认真清理汇集我区多年来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实践中建立的系列制度。重点贯彻执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核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奖惩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等行之有效的制度。
同时,要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动态管理机制。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行政执法依据的立、改、废和行政管理职能调整和人员变化的情况,随时变更行政执法依据,调整行政执法职权,明确行政执法责任。行政执法依据发生变化,要在30日以内报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后对外公布。要参照省政府公众信息网和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公众信息网建立的执法依据查询系统,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逐步建立本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职权网络查询系统,以供社会公众查阅。
四、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此次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开展。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将该项工作列入重要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并负责抓好组织落实。
2、做好协调指导。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步骤和方法以及相关责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要密切关注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程,搞好协调指导工作。
2014年,全镇司法行政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等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全镇经济社会在高平台上实现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2014年,全镇司法行政工作主要特色工作思路是:创新服务管理体制,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司法行政管理;强化领导责任制,创新齐抓共管工作体系;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开展理论研究;立足基层,积极开展“一街一特”、“一镇多特”创建工作,把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工作通过以点带面,逐步推广,树立司法行政工作务实、创新、效率的品牌特色。
一、全力调处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方针,延伸调解组织网络,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尤其在调处一些标的额大、涉及人数多、争执急、赔偿数额高、社会影响广、调处难度大的民间纠纷方面,要充分发挥各基层调委会的作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特别在重要敏感时期的专题排查活动,实现一般纠纷不出村(街道、社区)、重大纠纷不出镇,无集体越级上访、无重大纠纷积案、无群体性激化事件,为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分忧解难。
1.成立“老舅妈”工作室。在朝阳街道试点,成立街道、社区两级“老舅妈”工作室,聘请经验丰富,能力突出、热心调解工作的老党员、老干部为调解志愿者、“老舅妈”工作室调解员,调解日常居民矛盾纠纷,建立矛盾纠纷预警工作制度,排查辖区内矛盾纠纷。
2.探索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大调解机制。鼓励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大调解接待值班,建立“法律服务工作者接待日”制度,每周安排一天法律服务工作者接待,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优势,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3.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邀请法律专家为全镇人民调解员宣讲与人民调解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邀请调解能手,向人民调解工作者传授调解实际技巧,进一步提高全镇调解人员化解矛盾纠纷的业务能力。
4.延伸调解组织。进一步扩大调解组织的覆盖面,依托企业工会组织,力争在已建立工会的企业成立调委会,在外来人口聚居地、大型集贸市场组建调委会,充分发挥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二、大力宣扬法治精神,稳妥推进基层民主
要围绕“五五”普法、法制宣传工作,建设有力载体,组织系列活动,开展“法律六进”活动,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打造品牌的法宣文化特色乡镇。
1.开通网络法制学校。在中国网站开辟法制天地栏目,集中宣传镇重大法治动态,法制新闻,普及法律知识。
2.开办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学校。依托高新区等设立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学校,开展法律讲座、散发法制宣传资料,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意识。
3.开展法宣“走进500强、法纪天天讲”系列活动。组织实施“三个一”和“十、百、千、万”普法工程,即:成立一所法制学校、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教育基地、拍摄一部法制电视短片;举办十场法制讲座、撰写百篇法律学习心得、征集千条法制标语、发放万份法制宣传资料,系列活动由富士康承办;同时在沃尔玛、欧尚开展赠书、送光碟等活动。
4.创建新人法宣文化特色街道。以枫景苑街道为点,围绕法制文化建设,协同举办新人法制文化艺术节,全面开展新人法制文艺演出、法制灯谜、法制电影周,法制讲座、法律演讲、知识竞赛、法制咨询、散发资料活动。
5.深化“小手牵大手”活动,建立立体式教育法制机制。以城北街道为先行,进一步探索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路子;加强同学校、家庭的沟通,做好青少年法制宣传、预防青少年犯罪;在开展法律演讲、知识竞赛、法制文艺汇演、法制电影、法律咨询讲座等青少年喜闻乐见、形式不一的宣传学习教育活动外,开展“双千双百双十”活动,即:组建“千名小小普法员”,“千套普法标语(挂图、书签)进家庭”;培养“百名学法小标兵”,征集“百篇学法好文章”;评选“十名优秀普法小讲师”和“十个优秀学法家庭”,以小手牵大手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形成人人自觉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6.拓展平台,延伸宣传触角。借助外商沙龙活动、民营企业协会、模具协会等平台,向投资商发放法律学习指南,开展外企学法竞赛,提高投资商依法经营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7.扩展基层民主,夯实法治基础。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规范台帐,加强硬件和软件建设,力争年内村全部通过市民主法治示范村验收,达标率100%;新成立社区有条件的要完成市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积极创建市、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三、全面落实矫正安帮工作,积极开展法律援助
着力围绕一个主旨,创新两种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三结合”的矫正方式,切实做到“四个一”。
——围绕一个主旨:要紧紧围绕“认罪-悔罪-赎罪”的一个主旨,继续在工作环节、工作制度、工作指标等方面更好地贯彻落实。
——创新两种机制:抓好亭林街道试点工作,全面推广两种工作机制,(1)建立通过与其监护人家眷亲属签订责任状,共同关心、帮助矫正对象,形成专兼人员、社区志愿者、社会参与者、家眷亲属四结合的矫正合力。(2)建立矫正对象的相结对的机制,实践矫正对象互相监督互相管理机制,实现共同早提高早矫正,解决“三无”人员就业和生活困难。
——深化“三个结合”:深化“全面集中教育、部分座谈交流和重点联系专访”三结合的矫正工作方式推进矫正工作;同时要建立严管、普管、宽管三个等级的分级处遇措施,通过建立科学的评价体制,调动矫正对象的参矫积极性。
——做到“四个一”:对矫正安帮对象思想上拉一把、心理上正一把、生活上帮一把、工作上扶一把,以温暖他们的心灵,减少抵触情绪,培养其良好的品格和遵纪守法的意识。量化柏庐街道“骆妈妈帮教中心”,成立“徐剑扬帮教基地”,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帮教,解决经济比较困难的矫正安帮对象在企业就业。
抓好规范化法律援助站(分站)试点,创建规范化法律援助站(分站),并全面推广。
四、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主动贴近中心工作
一、进一步深化普法依法治理
把“法治”建设作为2014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下大力气全力推动。围绕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的要求,整合社会资源,强化公益普法,切实加强对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的法制宣传。围绕服务保障民生,会同食品安全、道路交通、等部门,联合制作法制宣传挂图、组织主题活动,增强社会普法效果。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充分发挥法律在调整、整合社会各种利益关系中的基础性、主导性作用;进一步促进公民法律素养的增强、法律素质的提高、法治理念的形成,努力实现全社会整体法律素质的提高。深化依法治理,组织年度公职人员法律知识统一考试,进一步促进国家公务员依法行政观念的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提高,促进县、乡(镇)二级政府和社会组织法治观念的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水平的提高。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结合,进一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化法治县、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充分运用新媒体做好司法行政宣传工作,善于运用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等与群众进行互动交流。加强舆论引导,特别是在重大突发事件和敏感案(事)件的处理应对中,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及时主动权威信息,有效消除误判误读,把握司法行政舆论工作的主动权。
二、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紧贴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形势要求,坚持一手抓服务、一手抓管理,努力在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上有更大作为。积极构建“政府主导、司法行政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协同”的覆盖城乡、优质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紧紧围绕“五大战役”和县政府2014年重点项目,构建“组团式”“集成式”“一站式”等法律服务平台,深入开展“法律体检”“法企对接”等专项法律服务;紧紧围绕推进新型城镇化,积极为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产业发展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提供法律服务;紧紧围绕改善和保障民生,认真办理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事务,推动解决好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加强对律师执业活动的指导监督,健全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促进依法诚信执业,树立律师行业公信力。推动公证业务加快向经济建设领域延伸,严格公证执业准入,加强公证执业监督和质量管理,严格把好受理、审查、核实、审批和出证关,抓好公证机构窗口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健全法律援助机构与公检法机关之间的沟通衔接机制,加强民事法律援助案件中与司法救助的配合。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增强法律援助供给能力。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继续推进法律援助便民窗口规范化建设。
三、进一步拓展人民调解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省两办转发《省司法厅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人民调解机制建设,拓宽调解领域,创新调解方式,落实保障措施。继续把人民调解工作与综治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经费保障到位、责任考核到位。主动会同各级人大法制委、内司委,组织开展《人民调解法》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在“调处”和“解决”上下功夫,努力增强人民调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创新举措,推进全县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大调解”衔接机制,进一步推动人民调解向物业管理、山林权属、环境污染、旅游等矛盾易发领域延伸。进一步完善公调对接衔接机制,全面完成公安派出所与乡镇调委会、派驻调解室、村(居)调委会的对接。积极利用微博、微信、QQ群、电视等新媒体手段开展调解。进一步规范县人民调解中心、村居和行业性调委会建设,加大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力度,鼓励、支持、培育各地建立公信力强的个人命名的调解工作室,打造调解品牌。按照分级培训原则,落实培训内容,通过短期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建立一支熟悉人民调解制度、较系统掌握并灵活运用人民调解程序和方法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四、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加强对社会治理规律性的认识,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实际,切实做好推进社会治理方式创新各项工作。抓好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特别是基层司法所所长信息化管理和社区矫正业务培训,创新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服务方法,规范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各个环节。严格教育监督,加强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开展心理辅导和心理危机干预;完善手机定位、轨迹跟踪,启用人像识别系统,严把请假、居住地变更和进入特定区域场所的审批,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落实日常排查、法定节假日必查、重要敏感时段严查的工作责任,加强对职务犯罪以及涉毒、暴力、诈骗等重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落实保障措施,明确司法所长是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第一责任人,确保每个司法所至少有一名司法助理员专职从事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要严格督促检查,建立社区矫正执法督查、重大事项报告和社区矫正情况分析例会等制度,并纳入综治考评。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委指导协调,司法行政部门为主负责,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财政、税务等职能部门和群团组织密切配合的安置帮教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刑释人员基本信息核查、分类衔接工作,一般帮教对象必接必送率达到70%,重点帮教对象达到100%。进一步落实税收、就业培训、社会保障、生活救助等安置帮教政策,促进刑释人员顺利融入社会。
五、进一步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
以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创建为契机,建立完善司法所基本管理制度,落实经费、装备等各方面工作保障。突出抓好司法所工作人员素质能力的提高,加强业务培训,强化司法所工作人员开展执法工作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不断提升执法工作的水平。力争2014年内实现全县2/3的司法所达到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标准。严格司法所执法执勤车辆的管理,确保发挥应有作用。切实加强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构建设,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管理信息的应用和利用。
六、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紧紧围绕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点,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五个过硬”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全面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推进“1263”机关党建工作机制建设,深化“三级联创”,推进“1263”机关党建工作机制建设,深化“三级联创”活动,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开拓创新,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与文明行业创建竞赛活动,促进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上新水平。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不断提升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为司法行政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政治和纪律保证。深入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一步纠正法律服务行业的不正之风,创新绩效管理制度,完善“马上就办”工作机制,改进服务。加强先进典型宣传,综合运用网络、平面和影视媒体,扩大先进典型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七、进一步抓好各项相关工作
根据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建立和修订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形成行政机关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机制。以规范行政管理运行、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为着力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行政机关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局党委重大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建立顾问制度、在作出重大决策前,认真咨询法律顾问意见和建议。
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做好本局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努力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和效用,充分发挥规范性文件在司法行政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完善登记、审查、通报等制度。按照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2015年本系统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健全和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认真执行《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积极慎重地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有效化解行政纠纷,解决人民群众“不知告、不敢告、不会告”的问题,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行政复议,切实规范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审理、决定、送达、归档等各个环节。
继续在全系统开展案卷评查活动,严格执行案卷评查程序,落实好司法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稽查的力度,重点查处无证执业、跨所执业、违反规定接受委托、收取费用等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对本机关拟作出的行政处罚、重要行政许可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核或依法开展听证工作,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切实发挥好监督把关的作用,保障行政处罚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以杜绝行政执法违法行为。
一、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深化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服务民生水利
1、增强服务民生水利和促进水利科学发展的司法法律宣传教育。以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中心,大力发展民生水利是深化贯实科学发展观的必定要求,是践行可继续发展治水思绪的应有之义。必需把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与民生水利的详细实践结合起来,围绕处理好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生活保证、生活发展、人居情况、正当权益等方面的民生水利问题,加大宣传力度。
2、继续深化开展宪法和重点水法律的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宪法宣传力度,把宪法宣传教育纳入年度法制宣传工作中去,推进宪法宣传教育的深化开展。要严密结合水利法治建设的需求,大力宣传水法、防洪法、水污染预防法、抗旱条例、水文条例、取水答应治理方法、水资源费征收运用治理方法、采砂治理方法,把水法宣传活动深化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
二、切实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才能和程度
3、切实增强指导干部、公事员学法用法工作。在进一步落实指导干部、公事员学法用法各项准则的基本上,不断拓展学法用法的新办法和新路子。指导干部、公事员要带头学法,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以考(训)促学等方式,学习通用司法常识和水法律常识,完成指导干部、公事员法制教育的准则化和常常化。
4、继续加大对水行政法律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依照《具体推进依法行政施行大纲》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对水行政法律人员司法常识的培训,严格执行水行政法律人员上岗培训审核准则和在岗培训准则,不断提高水行政法律人员的本质和才能,促进严格法律、公平法律和文明法律。
5、深化“司法六进”活动。坚持分类指导,突出特征。司法进机关,重点是推进指导干部、公事员学法用法;司法进乡村,首要采用适用司法图书、光盘、宣传画、网页等多种方式深化宣传;司法进社区,注重发扬街道治理机关、社区服务部分的效果,应用多种资源优势,开展常常性的教育活动;司法进学校,着重采用以事、以案说法等活泼生动的方法,指导青少年结实坚持法制观念;司法进企业,要以企业指导干部和治理人员为首要对象,深化宣传有关的水法律,提高企业用法、守法认识;司法进单位,要以面向社会大众的窗口单位为重点,加大法制宣传力度。
三、坚持集中宣传与常常性宣传相结合,不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6、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公法制宣传日”集中宣传为重点,深化开展水利法制宣传教育。经过向全县青年提议节水建议,组织青年走近水利、调查水资源,提高他们的水资源忧患认识,事必躬亲参加节省维护水资源行动。共同开展好“12.4全公法制宣传日十周年系列宣传”两项大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7、不断丰厚和改良法制宣传方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适用性和群众的参加性。普遍深化开展法制申报会、司法常识竞赛、法制教育征文、演讲竞赛等活动,扩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掩盖面。要充分发扬各类新闻媒体及水利信息网、简报等序言的效果,特别注厚利用新兴传达渠道和方法,加大宣传力度。
四、扎实推进依法管治,加速依法行政才能建设
8、增强组织指导,明确工作责任。增强办法,扎实开展不合法采砂、入河排污口和水源地维护等专项管治工作。并实时总结创立工作经历,积极探究法治创立工作的有用路子。
9、进一步充分政务公开的内容,丰厚政务公开方式,除触及保护秘密事项的信息外,悉数予以公开,方面大众查询;提高政务公开的程度和质量,为人民群众供应公开、通明、高效的公共服务。
五、认真做好“”普法验收工作,保证各项目的任务圆满完成
10、做好迎接“”普法验收预备工作。做好“”普法检查验收发动部署,明确检查验收工作的要要求安排。要依照县普法办要求开展自查,具体把握水利系统“”普法工作状况,进一步总结经历,查找不足,实时补差补缺。
11、精心组织,缜密部署,宣传“”普法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不变方面获得的成效,宣传“”普法的成功经历和先进典型,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司法法律,为“”普法检查验收和制订“六五”普法规划营建优越言论气氛。
六、立足于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新发展,认真做好“六五”普法规划的研讨制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