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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律失常论文8篇

时间:2023-03-13 11:07:59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心律失常论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心律失常论文

篇1

1.1一般资料

76例病例均为本院2013年5月~2014年2月收治的食管癌术后心律失常患者,其中,男46例,女30例,年龄36~78岁,平均年龄(54.3±5.6)岁。弓下吻合者43例,弓上及颈部吻合者33例;胸上段18例,胸中段32例,胸下段26例。

1.2纳入标准

对所有患者进行心电图监护,均符合食管癌术后心律失常诊断标准;患者ST段发生改变;排除术前发生心律失常食管癌患者。

1.3方法

对76例患者的年龄、性别和合并症状等方面进行分析,观察食管癌患者发生肿瘤的位置、手术吻合口的位置和手术时间等,并对患者术前心电图和中心静脉压产生的异常进行密切观察。

1.4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7.0统计学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学分析。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对食管癌心律失常患者的危险因素进行分析,年龄≥60岁、具有吸烟史、手术时间≥5h、为弓上吻合者心律失常并发症的发生率明显高于年龄<60岁、无吸烟史、手术时间<5h、为弓下吻合者,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3讨论

3.1食管癌术后心律失常危险因素分析

心律失常是一项比较常见的并发症状,多发于食管癌患者术后和贲门癌患者术后,根据相关调查研究显示,心律失常的病发率为1.9%,具有较高的死亡率,为30.8%。一些调查文献显示,食管癌患者术后发生心律失常并发症的发生几率约为13%~38.5%。因此,目前食管癌术后心律失常问题已经在临床医学中引起了广泛的重视。相关人员需对食管癌患者术后发生心律失常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以此为基础,探讨对食管癌心律失常患者给予护理干预的重要意义。本组研究资料中显示,≥60岁、应用弓上吻合手术方式、具有吸烟史和手术时间过长等食管癌患者,术后很容易发生心律失常并发症。≥60岁的人群,通常情况下身体素质会大幅度下降,心脏能力也明显下降。同时,因为老年人的基础疾病比较多,如存在心血管疾病的患者,对手术的耐受能力比较差,而且代偿性也比较差,具有较高的并发症发生率。食管癌患者的治疗过程中,选择弓上吻合的手术方式,于患者主动脉弓位置钝性分离食道,会损伤患者心脏迷走神经,大幅度提高患者的心肌组织,且具有不应期和不均一性,很容易引发折返运动和触发激动,极大地增加了食管癌患者发生心律失常并发症的几率。如患者具有吸烟史或者手术时间过长,也会明显加大心律失常的发生率。另外,一些食管癌患者在手术前曾经接受过辅助治疗,如放疗和化疗等。通常情况下,患者应用的化疗药物主要是指蒽环类药性,会导致人体中形成大量的自由基,损伤线粒体膜,特别是对心脏自由基的损害。因此,这些辅助治疗也会增加食管癌患者心律失常并发症的发生率。

3.2食管癌术后心律失常患者的护理措施

食管癌患者的心律失常并发症发生率比较高,为了有效降低其发生率,可对患者实施围术期护理,其具体的护理措施如下:①术前护理:如患者合并糖尿病、高血压和心肺功能异常,入院后,需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临床症状,对患者急性血压和血糖控制治疗。同时,护理人员应积极和患者家属进行交流沟通,以提高患者及其家属的配合度。术前,护理人员应充分给予患者足够的营养支持,维持患者体内电解质和水的平衡,以较大程度提高患者的抵抗能力。另外,护理人员可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体质,为患者制定科学合理的锻炼计划,并指导患者进行运动,开展有效的锻炼,以增加患者的肺功能。②术中护理:食管癌患者的手术过程中,护理人员也应对其进行护理。例如,调节手术室温度,为患者提供安全感与舒适感;给予患者心理安慰,让患者感受关怀;密切检测患者心率、血压、脉搏和血氧饱和度等,准确判断患者心脏基本功能,并估测患者术后心律失常的发生率等,同时做好手术准备。③术后护理:术后,护理人员应测定患者的肺功能,把患者送进监护室后,对患者实施心电监护,监护时间应≥72h。全面了解患者的心肌瞬间活动,如出现异常应及时进行处理。护理人员应对患者的咳嗽和呼吸方法进行指导,适当调整患者的输液速度,避免患者因血容量增加,而导致患者肺动脉压力大幅度升高。

4结语

篇2

药物治疗是控制心律失常的主要措拖之一。20世纪80年代末心律失常抑制试验(CAST)出乎意料的结论,使人们对心律失常药物治疗的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在药物的治疗过程中如何运用循征医学的结论,指导临床正确、安全、合理使用抗心律失常药物,仍有不少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

抗心律失常药物的合理使用

心律失常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从治疗学角度上讲,并非一有心律失常就要用药,而是需要正确评估病情,严格掌握适应证,做到安全、合理用药。

合理使用的必要性:①药物负性效应的警示作用:抗心律失常药物的致心律失常作用、负性肌力作用、脏器毒性作用及其他不良反应等提示,临床医师应合理应用抗心律失常药物。②卫生经济学关于价效比的要求。③不合理用药导致医源性心理疾患。

合理使用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应掌握循证医学结论和药物的药理特性:①掌握循证医学实践的结论:如不同类型、同一类型不同品种的药物对心肌梗死患者远期预后的影响。②掌握常用药物的药理特性:包括药代学和药效学,特别是对心肌电生理与机械功能的影响。

准确评估患者的病情,减少诊治偏差:①消除诊治误区:最为常见的是将青少年的良性室性期前收缩当作“心肌炎后遗证”,将不明原因的老年患者房颤或室性期前收缩归因于冠心病,进而滥用抗心律失常药物,甚至胺碘酮。②纠正相关背景因素:应努力查找并纠正导致心律失常的相关背景因素,如有无器质性心脏病、不适当用药、内分泌功能障碍、酸碱失衡及电解质紊乱等,避免在纠正背景因素前直接使用抗心律失常药物。

其次应严格掌握临床用药适应证:①心律失常引起相关的临床症状,并明显影响患者生活质量和工作能力。②心律失常引起血流动力学障碍。③心律失常的存在直接或潜在导致或增加猝死的风险。

再次需加强用药后反应的监测:①疗效的监测:观察患者症状改善情况及动态心电图监测疗效。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对于无器质性心脏病临床依据、预后良好的室性期前收缩,其疗效的观察以症状改善为主,不主张频繁地做动态心电图监测。②毒性反应监测:应注意监测相应药物的毒性反应。

最后还需要始终遵循个体化治疗原则:应始终遵循针对每一个患者的个体化治疗原则,包括药物种类、剂量、用药方式的选择和把握等。

心律失常药物治疗中存在的问题

心律失常的病因诊断不准确:临床实践中存在有关心律失常病因诊断上的误区。最常见的是将年轻患者的室性期前收缩或非持续性室速诊断为心肌炎或心肌炎后遗症;将老年人室性心律失常或房颤诊断为冠心病所致,并随便使用抗心律失常药物。

心律失常药物使用欠合理:抗心律失常药物使用上有用药泛滥和不合理现象。造成前者的主要原因是诊断上的误区、对室性心律失常危险程度的判断有误或界定不清、对用药适应证把握不严等。导致后者的主要原因是不了解循证医学重要结论、不了解各种抗心律失常药物的药理特性和用药指征。

新的Ⅲ类抗心律失常药物前景堪忧:循证医学实践使抗心律失常的研究热点由Ⅰ类转移至Ⅲ类药物。具有多通道阻滞作用的第一代Ⅲ类药物胺碘酮、索他洛尔“口碑”尚可,但有缺点。特异性阻滞ⅠKr的第二代纯Ⅲ类药物如伊布利特、多非利特,虽对房扑、房颤的转复显示出良好的疗效,但在SWORD(d-sotalol)和DIAMOND(dofelitide)研究中,这些药物用于心肌梗死或左室功能障碍患者后得到令人尴尬的结果,使人们对新的Ⅲ类抗心律失常药物的前景堪忧。具有同时阻滞ⅠK和ⅠKr并兼有阻滞其他通道和受体作用的第三代Ⅲ类药物(如阿齐利特)前景如何?其作用于心肌梗死后猝死高危人群的疗效怎样?

同时在临床应用过程中,还存在多种药物联合应用的情况,在联合用药时,应注意以下问题:①以达到疗效高、不良反应少为目的。②最好不联合用同类抗心律失常药物。③Q-T间期延长,在选用有可能进一步延长Q-T间期的药物时更需慎重。④最好避免与可能增加其不良反应的药物合用。⑤β-受体阻滞剂不可与异搏定合用。⑥应能引起严重不良反应的药物联用时,应十分慎重,且应加强监护。

讨论

不少学者提出,应放弃应用抑制钠快速通道的药物,并建议改用延长动作电位、增加不应期的钾通道抑制剂。另外,常用的Ⅲ类药旋太可(索他洛尔),市售为左、右旋施太可,兼有β-受体阻滞作用,而右旋(d)施太可可快速抑制晚期钾电流,其β-受体阻滞作用较弱,被认为可应用于左室功能不全者。

篇3

刘桂珍[2]报道用麝香保心丸耳穴敷贴治疗室性早搏100例,并与王不留行子组进行比较。方法:取耳穴。主穴:心、神门,配穴:交感、内分泌、皮质下。取麝香保心丸一贴,剪1cm×1cm医用胶布,贴于心、神门穴,先取左耳,敷之3d换右耳,这样左右轮换贴耳穴,20次为1个疗程,即2次/周,以药丸溶化效果更好。王不留行子组(对照组)40例选穴相同。结果:治疗组显效32例,有效58例,总有效率为90.0%。对照组显效2例,有效33例,总有效率为82.5%。两组相比差异显著(P<0.01),表明麝香保心丸组优于王不留行子组,临床上有显著意义。本治疗方法简单、安全,病人乐意接受,不仅发挥了经络穴位的作用,而且发挥了麝香保心丸的药效,两效齐并效果更佳。

焦瑛等[3]报道用平颤膏穴位敷贴治疗房颤432例。病人随机分为平颤膏治疗组和异搏定对照组。治疗组主要药物组成有元胡、生山楂、黄连、茵陈,该药经现代科学工艺提纯后再加入适量氮酮渗透剂制成浸膏,装入7.5cm×2cm大的渗透膜中贴于心俞(双)、内关(双)、膻中。贴前先用75%的酒精清洁局部皮肤,再用手指在穴位上摩擦10min左右,以皮肤红热为度,将膜面对准穴位适当用力加压30s即可,每24h更换1次。疗程中除个别针对病因用其它药外,禁用任何抗心律失常药辅助治疗。对照组用异搏定80mg研末装胶囊,3次/d口服。治疗组显效率25.38%,有效率59.47%,无效率15.15%,总有效率84.85%;对照组显效率23.21%,有效率52.98%,无效率23.81%,总有效率76.19%。穴位敷贴疗法治疗心律失常最为突出的优点是方便,痛苦小,病人乐于接受。

2穴位注射

2.1室性心律失常周庆伟等[4]

报道用当归液穴位注射治疗过早搏动41例收效较佳,方法如下:穴位常规消毒,选用5ml注射器和6号针头,针尖垂直刺入内关(双)、神门(双)穴,上下提插2~3次,有酸胀感后每穴注入6%当归注射液0.5ml,1次/d,10次为1个疗程,总有效率87.8%。

张馨兰等[5]报道用穴位注射的方法治疗室性期前收缩30例,取穴为内关、神门,穴位注射药剂为1%利多卡因4ml,30例病人中显效17例,有效10例,无效3例,总有效率为90.0%。

杨吉第[6]报道以内关穴槲寄生针穴位注射治疗顽固性室性早搏15例,方法:病人取仰卧位,医者以一次性空针抽取槲寄生注射液1.5ml(2g/ml),取内关穴,常规消毒,直刺1寸,经施术直至“得气”为标准,抽动针栓见无回血,缓缓推注,注完留针1min,隔日1次,5次为1个疗程,所有患者穴位注射前均记录心电图,停治后再复查1次,结果15例中治愈8例占53.3%,显效6例占40%,有效1例占6%,总有效率100%。

刘三太等[7]穴位注射治疗室性心律失常30例,治疗组取心俞、内关穴,病人坐位略前伏,穴位常规消毒,用6号针头抽取2%利多卡因4ml(80mg),灯盏花注射液4ml向下直刺略捻转,待局部得气后回抽无回血时将药缓慢注入,每穴2m,出针后用干棉球按压片刻,1次/d,5次为1个疗程,对照组采用口服抗心律失常和扩管西药治疗,结果治疗组30例经1~2个疗程治疗,显效18例占60.00%,有效10例占33.30%,无效2例占6.60%,总有效率为93.40%;对照组30例显效12例占40%,有效8例占26.7%,无效10例占33.3%,总有效率70%,治疗组在显效率、有效率、总有效率方面均大于对照组,有显著差异(χ2=4.0,P<0.05)。

刘斌[8]报道在内关穴注射苯肾上腺素、维生素B治疗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40例,有效率为82.5%。

曹奕[9]报道治疗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60例患者,随机分为穴位注射组和针刺组进行对照观察,两组均选内关穴,治疗组以5ml消毒注射器抽取新福林10mg,取双侧内关穴,常规消毒后刺入,提插得气,抽无回血后缓慢推药,每穴5mg。出针时用消毒干棉球按压针孔,避免出血;对照组取双侧内关穴,常规消毒穴位皮肤,用28号2寸毫针刺入,大刺激量提插捻转,平补平泻,得气后留针20~40min,其间行针3次,结果:治疗组有效率90.0%,对照组有效率53.3%,显示两组疗效差异有非常显著性意义(P<0.01),穴位注射组疗效优于对照组,疗程结束后3个月,两组有效率比较,治疗组有效率高于对照组(P<0.01),结论为穴位注射组的远期疗效优于针刺组。

2.2心动过缓李淑萍等[10]

报道穴位注射治疗心动过缓50例,取心俞穴,患者取伏卧位,穴位常规消毒,根据患者胖瘦酌情进针深度,药物为复方丹参注射液2ml,进针后稍加提插待有针感回抽无血后缓慢注入,1次/d,每次取一侧穴,10次为1个疗程。首次取左侧心俞穴注射效果较好,以症状消失、心率恢复为每分钟62~70次左右、1个月后随访未见复发为治愈;50例患者全部治愈,治疗最少3次,最多10次,采用本法治疗心动过缓产生奇效。

2.3各种心律失常王菊光等[11]

报道小儿病毒性心肌炎心律失常78例效果满意,方法:取患儿内关穴,局部消毒,用5号半注射针头,进针约0.5cm左右,回抽无血后注射25%硫酸镁0.2ml,双侧穴位注射,7d为1个疗程,可连用两个疗程,结果:穴位注射7d后,急性患儿心电图约90.1%恢复正常或好转;慢性患儿约54%恢复正常或好转、且疗程短;中毒组硫酸镁穴位注射治疗(不停用洋地黄)3d后,心电图洋地黄中毒表现消失。

韩勇等[12]用中药穴位注射治疗心律失常47例,取穴1组:心平(经验穴,在手少阴经上,腕横纹上3~5寸压痛点);2组:厥阴俞、内关、心俞;气血虚的加足三里、阴虚火旺加太溪、痰火型加丰隆、瘀血加血海,用一次性10ml注射器抽取生脉注射液4ml及复方丹参注射液4ml,1ml/穴,2d1次,两组穴位交替使用,10次为1个疗程,结果治愈5例,好转33例,无效9例,总有效率80.9%。

石雪梅[13]报道穴位注射治疗心律失常28例。选穴:主穴心俞、内关、心俞周围敏感区,失眠加神门、前额头痛加印堂、前侧头痛加太阳、后侧头痛加风池、头顶痛加百会,药物组成:①安定注射液2mg,5%葡萄糖4ml;②0.1%利多卡因5ml,维生素B110mg;③5%葡萄糖4ml,丹参注射液2ml,注射方法:以上穴位常规消毒,每穴注入药物0.5ml,1次/d,5次为1个疗程,用以上方法治疗不同年龄组的病人28例,痊愈20例,好转6例,无效1例,有效率96%。

尹克春等[14]用当归注射液治疗快速心律失常50例并与30例常规西药及30例常规针刺治疗作对照研究,方法如下:治疗组用3ml注射器抽取当归注射液2ml分别刺入双侧内关、神门穴,有针感后回抽无血将药物注入,西医对照组则按常规治疗,针灸对照组毫针针刺双侧内关、神门穴,留针20min,结果治疗组总有效率88.00%,西医对照组为86.67%,针灸对照组为70.00%,治疗组与西医对照组比较无显著统计意义(P﹥0.05),治疗组与针灸对照组比较有显著统计意义(P﹤0.05),中医证候疗效统计治疗组总有效率为88.00%,优于西医对照组的70.00%和针灸对照组的73.33%(p﹤0.05)。综合以上研究报道显示,穴位注射治疗心律失常具有很好的疗效,而副作用明显小于西药等治疗方法。

3穴位埋线

马逸等[15]报道穴位埋线治疗心律失常30例,应用1号医用羊肠线,剪成5~6cm长,在局麻下把羊肠线埋入穴位,基本穴为内关(双)、足三里(双),结合辨证心脾两虚加脾俞、心俞或神门;心气阴两虚加三阴交或厥阴俞;心肺气虚加肺俞、列缺;气虚血疲加关元,埋线时一定要得气,有针感发胀或麻时才能进行,每隔15~20d埋线1次,3次为1个疗程,结果显效18例,有效10例,无效2例,总有效率为93.3%。

叶珩[16]报道耳头体穴联合埋线治疗心律失常150例,随机分A、B、C、D、E组各30例,A耳穴埋线,B头针治疗带埋线,C体穴埋线,D耳、头、体穴联合埋线,E耳、头、体穴联合针刺。耳穴主穴为心、皮质下,配穴:快速型心律失常(指室率>100次/min以上)选择降率点、神门、耳中,缓慢型心律失常(指室率<60次/min以下)选肾上腺、交感、缘中、兴奋点;头针治疗带:主带为额旁I带、额中带透额顶带前1/3,配带:快型选左额旁II带,慢型选额顶带后1/3;体穴主穴为内关、郄门、太渊、厥阴俞透心俞、膈俞、膻中、足三里,配穴:快型选神门透灵道、心平透少海、太冲、太溪、三阴交,慢型选神藏、胸1-7夹脊、关元透气海、脾俞、肾俞、后溪。结果:有效率A组80%,B组70%,C组76.7%,D组93.3%,E组90%,提示:耳、头、体穴联合埋线组优于其他组,疗效高、省时间。穴位埋线治疗心律失常的优点是作用时间长,具有长期疗效。

4实验研究

倪氏[17]等以正常家兔及病理模型家兔作为研究对象,从肌肉、静脉或心包经“内关”穴注射相同剂量的利多卡因,比较3种途径给药所产生的药效差别,结果显示药物穴位注射在正常家兔和病理模型家兔机体上所产生的作用与其它给药途径颇为不同,正常机体的经络穴位组织能减弱药物的毒性作用,但机体处于病态情况时,经脉穴位组织又能增强纠正心律失常作用药物的效应。

徐桂芬等[18]报道穴位注射生脉注射液对快速性心律失常家兔心电图时相性及心肌Ca2+Mg2+ATP酶活性的影响,方法:20只家兔随机分为模型组、穴位注射干预1组、穴位注射干预2组、生脉注射液对照组,15s内耳缘注射肾上腺素(75μg/kg)复制家兔快速心律失常模型,另取健康家兔5只作为正常组,同步记录仪同步记录体表心电图(ECG)并观察时相性变化,检测心肌Ca2+Mg2+ATP酶活性,其结果穴位注射干预2组、生脉注射液对照组与模型组比较,快速性心律失常出现时间延迟(P<0.05);穴位注射干预1组、穴位注射干预2组与模型组比较,快速性心律失常持续时间缩短(P<0.05);模型组与正常组比较,Ca2+Mg2+ATP酶活性降低(P<0.05),结论是穴位注射生脉注射液延迟快速心律失常出现时间、缩短其持续时间、抑制心肌Ca2+Mg2+ATP酶活性的降低,可能是其防治快速性心律失常的作用机制之一。

何英[19]报道观察穴位注射参附注射液对缓慢性心律失常的动物模型心肌组织Na+K+ATP酶活性以及心电图时相性变化的影响,方法:将20只家兔随机分成4组,每组5只,分别为空白组、模型组、预防组和治疗组,除空白组外的其它各组通过耳缘静脉注射盐酸维拉帕米的方法,复制家兔缓慢性心律失常的动物模型,利用分光光度法及监测心电图的方法观察穴位注射参附注射液对心肌组织Na+K+ATP酶活性的影响和心电图时相性变化的影响,结论为以耳缘静脉注射盐酸维拉帕米的方法复制的家兔实验性缓慢性心律失常模型的心电图改变基本与人类缓慢性心律失常的心电图改变相似;穴位注射参附注射液可明显延缓家兔实验性缓慢性心律失常模型二度房室传导阻滞出现的时间,缩短其恢复时间;穴位注射参附注射液具有提高缓慢性心律失常家兔心肌组织Na+K+ATP酶活性的作用,这可能是其预防和治疗缓慢性心律失常的机制之一。实验研究表明用穴位给药法治疗心律失常具有一定的物质基础。

5前瞻性研究展望

目前穴位给药法治疗心律失常的研究中均提示该种方法疗效显著且副作用小,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敷贴给药的给药量小;穴位注射对穴位作用时间短、治疗繁琐;而穴位埋线又仅局限于羊肠线的单一刺激、缺少药物作用,心律失常用药的基本要求是尽快产生有效且能被很好耐受的药物浓度,并根据治疗需要尽可能长时间地保持这一浓度而不引起副作用[20]。因此把药物作用与长时间对穴位的刺激结合起来进行研究是未来的发展方向。临床上用穴位给药法治疗其它疾病中有采用穴位埋入用中药液浸泡后羊肠线的,如治疗腰椎间盘突出、慢性胃炎、糖尿病等均有报道,但尚无采用此方法治疗心律失常的报道,因此筛选出治疗心律失常的有效方剂制成上述或者类似的制剂形式应用于临床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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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桂珍.麝香保心丸耳穴敷贴治疗室性早搏100例[J].上海医药,1996,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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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张馨兰.穴位注射治疗室性心律失常30例[J].中国针灸,1996,16(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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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刘三太.穴位注射治疗室性心律失常30例[J].天津中医学院学报,1996,4:30.

[8]刘斌.内关穴注射苯肾上腺素、维生素B,治疗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疗效观察[J].中西医结合实用临床急救,1997,4(7):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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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李淑萍.穴位注射治疗心动过缓50例[J].中国针灸,1999,19(6):342.

[11]王菊光,李岩.穴位注射硫酸镁治疗小儿病毒性心肌炎心律失常18例[J].针灸临床杂志,1997,13(2):37.

[12]韩勇.中药穴位注射治疗心律失常47例[J].陕西中医,2002,22,(8):736.

[13]石雪梅.穴位注射治疗心律失常28例分析[J].中国社区医师,2005,21(8):44.

篇4

【主题词】妊娠并发症;心律失常/护理

临床上妊娠合并心律失常并不少见,妊娠合并心律失常,根据其严重程度的不同和是否合并心脏病基础,对妊娠结局有着不同的影响。笔者对我院2001-01-2008-01心内科门诊患者进行宣教,取得了一定效果,现报道如下。

一、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心内科门诊的妊娠期心律失常308例,其中初孕妇228例,年龄21~33岁,孕周6~16周。均符合频发性室性早搏的诊断标准。将308例孕妇随机分为对照组和宣教组,其中宣教组150例,对照组158例。两组孕妇在年龄、孕周、病情轻重、文化程度及婚姻状况方面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方法对照组按常规药物治疗和常规护理。宣教组除常规治疗、护理外还采用了系统的护理宣教。宣教内容与措施如下:

1.2.1宣教内容(1)护理人员向孕妇讲解有关心律失常和妊娠的常识,澄清孕妇错误认知使其正确认识和对待妊娠中可能出现的心律失常等不适和常见症状,了解家属对孕妇的态度,告知家属,孕妇病情与情绪不稳定有关,保证充分的休息,防止疲劳,饮食上注意营养多样化,协助孕妇快速康复。

1.2.2心理宣教(1)耐心地和孕妇交流,了解孕妇担心的问题,对孕妇进行心理疏导,向孕妇热情介绍产科医生和助产士的技术水平,医疗设备的状况、分娩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了解其需求,并满足其合理需求,介绍成功病例,增强其信心。(2)妊娠期心律失常的孕妇多担心在孕期服用药物对胎儿不良影响,针对这一情况,我们主动向其介绍治疗心律失常的药物谷维素和维生素B1还有一些中药治疗的疗效及安全性。指导孕妇调节情绪平安渡过妊娠期。(3)向孕妇宣传优生、优育知识,每个孕妇都希望自己生个健康聪明的宝宝,鼓励孕妇心情放松,减轻紧张恐惧焦虑等负面情绪。(4)积极治疗妊娠期剧吐引起的电解质紊乱。

1.2.3行为宣教(1)在患者心悸不安、气短乏力、早搏频发时建议患者停止工作,多休息,用安慰性语言耐心向孕妇告知本病不可怕,积极治疗,消除恐惧和焦虑,说明这种情况的良性预后。(2)生活方式指导,注意营养和休息,给予高蛋白,高热量饮食,补充足够的维生素、铁、钙、和各种氨基酸、新鲜水果摄入,避免诱发因素,如吸烟、饮酒和咖啡、应激等。保证充足的睡眠,提倡适当运动如散步。

1.3疗效标准临床痊愈:症状全部消失,动态心电图恢复正常;有效:症状大部分消失,动态心电图有所改善。早搏减少大于85%;无效:症状无变化或加重,动态心电图早搏减少小于50%或无明显变化。

二、结果

宣教组150例,治愈65例,显效32例,有效26例,无效27例,总有效率82%;对照组158例,治愈43例,显效31例,有效35例,无效49例,总有效率69%。两组总有效率比较,有统计学差异(P<0.05)。

三、讨论

随着妊娠的进展,子宫逐渐增大,胎盘循环建立,母体代谢率增高。内分泌系统也发生许多变化,因此导致母体对氧及循环血液的需求量大大增加。在心电图上表现出心律失常,对母亲和胎儿都有危害,需要积极处理。目前对孕妇和胎儿尚无临床实验系统评价抗心律失常药物的安全性。而各种抗心律失常药均可通过母婴之间的胎盘屏障而危及胎儿,所以妊娠期心律失常治疗不仅对正常妊娠有重要意义,而且对减少远期并发症也有积极作用。妊娠期心律失常的孕妇,由于对妊娠缺乏足够的心理准备对妊娠知识了解不够,还有不良的传统生育观等,会产生种种顾虑,导致情绪焦虑、紧张,孕妇情绪焦虑、紧张可使母体的交感神经兴奋分泌的激素和有害的物质剧增,一方面引起恶心、呕吐,导致电解质紊乱,另一方面可影响胎儿大脑和身体发育。因此,在治疗心律失常同时积极治疗电解质紊乱,对宣教组孕妇进行心理,认知宣教,使其缓解紧张恐惧焦虑情绪,减少心律失常的诱因。

【参考文献】

[1]贲宛.临床心电图学[M].5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8:265-266.

[2]叶经尚,陆再英.内科学[M].6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200.

篇5

心律失常的临床表现差异很大,有的心律失常无临床意义,有的则影响健康并

危及生命。因而要先考虑此心律失常是否需要药物治疗,如需治疗,以选用何种药

物为最佳选择。要熟知所选药物的药代动力学、药效学及其对心脏电生理的影响。

几乎所有抗心律失常药物,都不同程度地抑制心脏的自律性、传导性以及心脏的收

缩功能,也几乎所有的抗心律失常药物都有致心律失常的副作用。

到目前为止,这类药物对心肌病变,对有更严重的心脏病理状态的影响还没有足够

的临床资料,当心脏功能障碍、心肌缺血、生理生化代谢紊乱时,抗心律失常药物

对其的影响,要有足够的重视和认识。通过实践,逐步形成医生自己的用药经验,

不同病例以不同的方案处理,即贯彻用药的个体化原则。

[抗心律失常药物的分类]

目前,最广泛应用的抗心律失常药物分类,是VaughnWilliams分类法。Ⅰ类

药阻滞细胞钠通道,抑制心房、心室及浦肯野纤维快反应组织的传导速度。

Ⅰ类药进一步可分为3类,Ⅰa钠通道阻滞中等速度,复极时限延长,如奎尼丁

、普鲁卡因胺、双丙吡胺,Ⅰb钠通道阻滞快速,如利多卡因、美西律,Ⅰc钠通道

阻滞速度缓慢,如氟卡因、普罗帕酮。

Ⅱ类药是β-受体阻滞剂,

Ⅲ类药延长心脏复极过程,在动作电位2、3位相阻滞钾通道,从而延长心肌组

织的不应期,如胺碘酮、索他洛尔,

Ⅳ类药阻滞钙通道,抑制窦房结、房室结的慢反应组织,如维拉帕米、地尔硫

卓。上述分类有不少不足之处,如并未考虑自主神经系统的影响,未将对心律失常

有影响的地高辛、腺苷等纳入在内。

而且,一些药物并非只属于某一分类,如索他洛尔,既有Ⅱ类β-受体阻滞作

用,又有延长动作电位的Ⅲ类药作用,而胺碘酮属Ⅲ类药,但同样也有Ⅰ、Ⅱ、Ⅳ

类药的作用。此外,单个药本身作用也不相同,右旋索他洛尔其β-受体阻滞作用

很弱,而左旋药的Ⅱ、Ⅲ类作用都很明显。又如Ⅰa类普鲁卡因胺,进入体内通过

肝脏代谢成N乙酰普鲁卡因胺(NAPA),具有明显的Ⅲ类药作用,而与原药的电生

理作用显著不同。近年来提出了新的分类方法,Siciliangambit分类法,使药物

分类与临床的病理生理征象结合起来,但目前尚无资料认为此分类法有特殊优越性

,尚需在实际应用中印证。

[抗心律失常临床试验结果的启示]

以往对抗心律失常Ⅰ类药的临床试验,其结果均不理想。如IMPACT、CAST-1、

CAST-2等。IMPACT应用美西律观察心肌梗塞后病人630例,观察12个月,病死率7.

6%,比安慰剂组的4.8%要高。CAST-1观察英卡因、氟卡因对2000多例梗塞后病人

≥6个/小时的室早,≤15个无症状的室速,左室EF≤40%,观察16个月后被迫停止

,因为用药后其心律失常致死或心性停搏的病死率较安慰剂组高出3倍。其他心脏

病的病死率也高。之后CAST-2又对莫雷西嗪进行观察,病例数1325例,早期病死

率(14天内)用药组病死率17%,安慰剂组3%,长期观察组也未见能降低病死率。

CAST试验的结果给人以很大启示,用药组病死率高的原因,可能是药物在急性缺血

(或其他病理状态下)时增加折返而导致心律失常而致死。Ⅰ类药对以往有梗塞史

的缺血性心脏病者并不适用,而且,单纯抑制室性异位搏动也不一定能降低猝死的

发生率。

自1985年开始至1991年结束的ESVEM试验,原先是要比较有创电生理检查与动

态心电图监测加运动试验,后者能更好预测药物的疗效,预测病人的预后,结果认

为两者都有很大价值,但意外发现,试验的七种药物中电生理检查认为,Ⅰ类药有

效之后继续服用,一年后只有5%的病人没有复发心律失常或死亡,而无创检查服用

索他洛尔,于一年后有33%能继续服用此药而未发生心律失常再发及其他严重事件

于是,不少学者提出应放弃应用抑制钠快速通道的药物,并建议改用延长动作

电位增加不应期的钾通道抑制剂。CAMIAT(加拿大)EMIAT(欧洲)研究虽未证明

胺碘酮能降低梗塞后室早或心功能不全的病死率,但分层分析后发现与心律失常有

关的病死率在CAMIAT降低38%,EMIAT降低35%。总结13个共6500个病例的临床试验

,胺碘酮降低病死率13%,降低猝死及与心律失常有关的病死率29%。胺碘酮除抑制

钾通道外,还显示有抑制钠通道、钙拮抗以及降低交感神经对心脏的作用。而且,

还有对肺、肝及甲状腺的副作用,应用时不可不慎。

还有常用的Ⅲ类药旋太可(索他洛尔),市售为左、右旋施太可,兼有β-受

体阻滞作用,而右旋(d)施太可可快速抑制晚期钾电流,其β-受体阻滞作用较弱,

认为可应用于左室功能不全者,但最近发表的SWORD试验,口服d-施太可治疗有高

危因素的梗塞后病人,结果在入选3121例后被迫停止,服用施太可病死率为5.7%

,而安慰剂只有3.6%。

近年来,(JACC1997)报告施太可治疗室速及室颤的临床试验共396例,观察

(34±18)个月,起始剂量80mg,每天二次,并逐渐加量达每天480mg,平均用量

每天(465±90)mg,抑制室速为38.1%,另为19.2%不易诱发室速,有28例(7.1%)

因副作用而停药,10例(2.5%)有致心律失常。扭转型室速7例(1.8%)。1年后有

89%不再发作室速,3年后为77%,1年成活率94%,3年成活率86%,认为口服d-施太

可对室性心动过速安全而有效。我国有2组应用d-施太可治疗室性早搏的报道,认

为安全而有效,每日剂量通常为160mg,加量也未超过240mg~320mg。一组全国

性协作组以d-施太可治疗阵发性房颤212例,用量从每天80mg开始,为常用剂量的

一半,能于1周内有效控制其发作达42.9%,无效病例加量后可增加其疗效,观察期

3周~14周与心脏有关的副作用为2.9%,无一例发生扭转型室速。认为减少剂量仍

然有效,且安全性较国外报道显著提高。

[抗心律失常药物的选择]

一、选择抗心律失常药物应先考虑的三个方面:(1)是否需要用药,即药物临

床应用的适应症;(2)选用何种药物其危险/效益比最小;(3)首选药物还是非药物

治疗。

药物临床应用的适应症:(1)有明显临床症状的各种心律失常需要药物治疗,

如心悸、活动后心律失常增加,伴有心绞痛、气短、呼吸困难的心律失常,出现头

晕、头痛或暂时性意识丧失,一时性黑朦,伴突然出现栓塞症象的心律失常等。(

2)有明显症状的心律失常通常见于器质性心脏病,但少数也可见于所谓“正常心脏

”,无器质性心脏病的“正常心脏”,其定义不但是现在各项心脏检查结果均属正

常,而且在长期观察中未见心脏的异常现象,因而其预后良好,判断是否是正常心

脏需经严格的各项检查,例如有:(1)必须进行的检查项目:12导体表心电图、24

小时动态心电图、正侧位胸部X线片检查、超声心动图、运动试验(最好活动平板

),必要的生化及血液检查。(2)尽可能做的检查项目:心脏电生理检查,左右心

室造影,核磁共振心脏检查,核素心室造影,冠状动脉造影,平均信号心电图,心

率变异性分析,必要的血内中毒物质测定。(3)要考虑做的检查项目:心脏活体检

查(心内膜心肌)。

上述检查有时还需要定期例如半年至一年间的复查,因为不典型的早期扩张型

心肌病,逐渐发展的伴心律失常的右室发育不全,以及缺血性心脏病,肥厚型心肌

病,都有早期误诊为“正常心脏”的可能。长QT间期综合征、Brugada综合征、束

支阻滞型室速、反复性发作性心动过速不在发作期,均可能漏诊而误为“正常心脏

”,但只要定期复查严密观察,都可以在认真随诊中发现而获确诊。

选用何种药物可以获得最大效益:目前多数用药是根据医生的自我经验以及从

临床试验的结果中所获的信息中判断。自从CAST-1及CAST-2的临床试验发表以后,

对Ⅰ药应用于器质性心脏病尤其是心梗后的室性心律失常有了一致认识,即其效益

虽可减少室性心律失常的发生,但其危险是增加了病死率,因而基本上放弃了Ⅰ类

药中如英卡因、氟卡因对严重心脏病人室性心律失常的应用,而对莫雷西嗪、美西

律、丙吡胺、普罗帕酮等也都只应用于无严重器质性心脏病的病人,对器质性心脏

病如需应用,要特别慎重,尽量采用短期少量用药,并进行严密及时的心脏监护,

注意捕捉例如QT间期的延长,新近出现的心律失常尤其是室性早搏及室内传导阻滞

以及注意防止和纠正低钾血症,及时处理心肌缺血,控制合并的严重高血压等,以

避免发生严重副作用,已知,Ⅰ类药物增加病死率主要由于致心律失常,如QT间期

≥0.55秒,QRS间期≥原有的150%,是进行停药的指征,如QT间期=0.50,QNJ=120

%,都应减量或停用。

首选药物治疗还是非药物治疗:心律失常如伴有明显症状,通常可先用药物治

疗,但在下列情况下首选非药物治疗,或在应用药物无效时采用非药物治疗。(1)

伴有急性血液动力学障碍如低血压、休克、急性心力衰竭,不论心室律是室性、室

上性或旁路折返,均应首选电击复律。(2)伴有快速心室率,药物控制无效的房颤

、房扑,如无近期动脉栓塞史,血钾不低,无洋地黄过量者,伴有心力衰竭者即刻

电击复律,病情较稳定者可择期进行电击复律。(3)反复发作的恶性室性心律失常

,伴有休克或室颤,电击复律后选用ICD起搏器。

[常见心律失常的药物治疗]

一、室性心律失常的药物治疗

(一)室性早搏或非持续性室速:心肌梗塞后有频发室早或短阵室速,可应用β

-受体阻滞剂,如伴有心功能低下,EF≤35%,则用胺碘酮,对胺碘酮不能耐受者如

甲状腺病变,可选用索他洛尔。

无器质性心脏病的室早,如有明显症状,可选用美西律、莫雷西嗪、普罗帕酮

等,如室早顽固且频发,可考虑选用胺碘酮或索他洛尔。

(二)恶性室性心律失常:首选ICD,如无条件则可选用胺碘酮或索他洛尔。胺

碘酮可用快速负荷量法,口服0.2mg,每2小时一次,共用5~6次,总量每天1~1

.2mg,如连用三天仍无效应停用,但通常于第一天足量应用后见效,第二天改用

0.2mg,每天二次,1周后改为每天0.2mg。上述用药是在病情虽重、但意识清楚

、临床估计数小时内可口服用药者使用。如血压测不清,意识障碍者应首选电击复

律,之后再选用胺碘酮0.2mg,每天三次,3天~4天后改为0.2,每天二次。亦可

选用索他洛尔,宜逐渐加量且每天剂量不宜超过320mg,此药即使小剂量也可诱致

心律失常,因而不宜用于有明显血液动力学变化、需要快速足量用药的患者。

(三)无器质性心脏病的室速:如右束支阻滞型,电轴偏下(来自左室流出道)

,右束支阻滞型,电轴右偏(来自右室流出道,Ⅱ、ⅢR型,Ⅰ呈双向或小r波)的

持续性室速,尽管射频消融术有很好疗效,但这些病人预后良好,根据病人的意愿

,通常也都采用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在疗效不佳或反复发作时才考虑介入性治疗

。目前尚无此类病人应用Ⅰ类药物增加病死率的报道,但仍应避免使用英卡因、氟

卡因等风险较大的药物,其他Ⅰ类及Ⅲ类药物都可选用。

(四)持续性左室型室速(束支型或维拉帕米敏感型):室速时QRS波相对较窄

(<150ms),呈右束支阻滞型,电轴左偏多见,而电轴右偏则少见,恢复窦性心律

后下壁导联有复极异常所出现的ST-T波变化,发作时静注维拉帕米有效。

(五)反复发作性单相性室速:其起源可能在右室流出道,但常于休息时发作而

不像右室流出道性室速于运动时诱发,此类室速通常非持续性,发作前常有交感神

经张力增高征象。其发病机制与右室流出道性室速相同,都由环磷腺苷介导的触发

性机制所诱发,都见于无器质性心脏病,用药原则同(3)。

二、室上性心律失常的药物治疗

(一)心房颤动:控制心室率:恢复窦性心律并减少复发,预防血栓栓塞并发症

是治疗心房颤动的三大原则,不同类型的房颤,有不同的处理方法。

1.阵发性房颤:发作期可用减慢心室率的药物如西地兰静注,但起效慢,适用

于有器质性心脏病及有心力衰竭征象的病人,静注地尔硫卓起效快,心功能影响较

小;静注适用于心脏不大的阵发性房颤,包括孤立性或特发性房颤,但不适用已有

心脏扩大的病人,其抑制心肌收缩力,突然降压等可造成病情加重。

发作间歇期,应选用减少房颤复发的抗心律失常药物如Ⅰa、Ⅰc和Ⅲ类药,目

前认为奎尼丁虽可减少房颤的复发,但可增加死亡风险,临床上较少使用。

心脏病人的阵发性房颤如心肌梗塞后的房颤应首选胺碘酮或索他洛尔,不使用

Ⅰc类药物;心力衰竭时也选用胺碘酮。

阵发性房颤如为特发性,通常与自主神经障碍有关,与交感神经有关的房颤发

作常在白天,在精神紧张和兴奋时诱发,发作间期心率常增快,应加用β-受体阻

滞剂。与迷走神经张力有关的房颤常在夜间发作,发作间期心率常缓慢,可适当加

用茶硷类及东莨菪硷等。

2.持续性房颤:持续数天(2天~7天)的房颤,应尽量复律,复律药物首选Ⅰ

c及Ⅲ类药,但复律率<50%;或电击复律后用Ⅰa、Ⅰc、Ⅲ类药如普罗帕酮、莫雷

西嗪、索他洛尔,或小剂量胺碘酮。如复律失败,要选用药物减慢心室率和预防血

栓栓塞并发症。

3.永久性房颤:减慢心室率可选用洋地黄类、β-受体阻滞剂和钙通道阻滞剂

(维拉帕米或地尔硫卓)。洋地黄类通过兴奋迷走神经间接作用使心室率减慢,如

心室率控制不满意可加用β-受体阻滞剂或钙通道拮抗剂。危重快速心室率时可静

滴地尔硫卓。永久性房颤通常复律无效,或不易维持窦性心律,有器质性心脏病如

风湿性心瓣膜病、充血性心力衰竭时用华法令。

(1)预激综合征引起的房颤:属危重症,禁用洋地黄、钙通道拮抗剂,应及时

电击复律后行射频消融术,如无条件,可选用延长房室不应期的药物如普鲁卡因胺

、普罗帕酮或胺碘酮。

(2)心房扑动:药物治疗基本上同永久性房颤用药,射频消融术特别对Ⅰ型房

扑疗效已有成功经验。

(3)室上性心动过速:房室折返性心动过速和房室旁路折返性心动过速,在发

作期主要采用Ⅰc、Ⅲ类药,可用快速负荷量或静脉给药,疗效不佳时应及时电击

复律。并及时安排射频消融术。此类病人由于射频消融术疗效达90%~95%以上,

因而用药物预防其复发已属多余。

[抗心律失常药物疗效判定的方法]

常规体格检查是判定药物疗效的基本方法,服药后每分钟出现心律失常(早搏

)数的比较是最简便的方法。通常要观察5分钟内的变化才有意义。但这种方法不

能反映整体的药物疗效。

一、体表心电图:12导联体表心电图是最常用的方法,但其临床价值只是在判

定QT间期、QRS间期、PR间期、ST段及T波变化时有意义,而在判断心律失常是否被

控制则有限。各种间期的测定对判断药物已足量或过量,是否已引起传导障碍和复

极过程的异常极为有用,以便及时进行适当处理。

二、动态心电图:24小时连续描记2导联或3导联心电图,能精确计算发生心律

失常的性质和程度,是判断药物疗效最重要的方法。个别病人需连续48小时以上的

心电图监测。现有Holter软件已能回报室性或室上性异位搏动在24小时内的总数,

每小时的平均异位搏动数,以及发作心动过速的持续时间和发作次数等。用药后2

周~4周复查Holter,可基本了解并判定此药是否有效,根据ESVEM试验所采用标准

,病人用药前后自身对照,达到以下标准为有效。(1)室性过早搏动减少≥70%;(

2)成对室早减少≥80%;(3)短阵室速消失≥90%,15次以上室速及运动时≥5次的室

速完全消失。

如室性早搏增加数倍以上,或出现新的快速心律失常,或由非持续性室速转为持续

性室速可判断为致心律失常副作用。

三、床边心电图监测:是ICU、CCU主要的监测方法,尤其用于急性心肌梗塞以

及其他急性冠状动脉疾病。严重室速已恢复窦性心律,发生过室颤病人,至少要连

续监测心电图24小时。

四、心室晚电位:器质性心脏病如心肌梗塞后,心肌病的室性心律失常、心室

晚电位常阳性。此种晚期除极的电位常在心肌病变的周围形成,有独立的预测发生

室速及室颤的价值。有室性心律失常伴有昏厥史者晚电位出现率可达73%~89%,抗

心律失常药物发挥疗效后晚电位通常不会消失。但晚电位消失或未出现过晚电位者

室速发生昏厥或猝死者很少。

五、心脏电生理检查:包括心脏各部位的心电图如窦房结电图,希氏束电位,

各部位的有效不应期和相对不应期测定,心房内及心室内的程控刺激加早搏(1~

3个早搏)以诱发心动过速,冠状窦电图、旁路电位及定位等,均是心脏电生理检

查的主要范畴,但用于抗心律失常药物疗效的判断,通常作程控刺激及早搏刺激即

已足够,以诱发出原有的心律失常作为判断药物是否有效的标准。因为有创伤性检

篇6

从经验分析上更是没有形成一致答案。Frankl&Wei(1995,1996)对亚洲国家的考察,Ito(1996)与Rose(2000)对APEC国家的数据支持中期汇率的波动会对贸易产生负影响;Sauer&Bohara(2001)及其Fritz-Krockow&Jurzyk(2004)则选取拉美国家数据,发现汇率波动对出口有着很大程度的负影响。而Nilsson(2000)研究100个发展中国家对美、日与欧的出口,发现贸易量与浮动汇率之间存在着正相关的关系。而Gatour(1985)与Monero(2000)的研究表明,两者没有显著关系,或相关性非常微弱甚至是不确定的。

一、汇率对出口价格传递机制模型

理论与实证分析结果的不同可能源于研究过程中并没有考虑不同国家的经济结构与进出口结构特点。也就是说,汇率对进出口传导机制对不同产业结构特点的产品的影响力是不一样的。MauriceObstfeld就曾经提到,相关系数和数据都表明,对于货币贬值在产品相对价格上的影响,在工业产品分类之间存在相当大的差异。

在现实中,发达国家的浮动汇率制度并不一定成为其贸易的阻碍,而实行出口导向战略的亚洲国家却更偏爱于汇率的稳定。这与其出口产品结构是极其相关的,不同的出口产品结构的汇率对出口价格传导机制是不同的。这里选用Feenstra(1996)、Yang(1997)、Bodnar(1998)与Dekle(2001)的固定替代弹性出口价格传导公式:

从此公式可知,出口国货币升值(de<0),会使以外币衡量的价格上升,但是其上升并不是成比例的,即传导是不完全的。这源于两个原因:一是当本币升值时,进口投入成本下降,对于固定的溢价来说,出口价格不需要充分升值;当由于进口投入成本γ变大时,这种效应会更为明显;二是价格弹性与溢价会随着价格改变。如果γ=0,溢价是一个常数,本币的升值对出口价格传导弹性为1。但在这种情况下,本币升值引起溢价下降,汇率传递是部分的。当本币升值时,出口商相对于外国竞争厂商来说成本上升,引起出口商减少市场份额,如(8)式,从而减少了出口商在外国的市场能力与出口者的溢价。

从公式(9)中,可以看到产品可替代性越高(ρ越大),汇率传导给本币价格机制越低。原因是更高的ρ与两国产品更激烈的竞争有关。如果两国产品高度替代,竞争性越强,这时本币贬值,出口厂商更加容易失去外国市场的份额,为了保护市场份额,出口厂商会降低其溢价,对出口价格传递机制减弱。所以,在下列两种情况下,汇率对出口价格传递会较低,一是进口的投入品比例高的情况,另一则是与外国产品相似、竞争激烈的产品。这意味着,面临着更少竞争的产品对汇率传导更为敏感:如竞争行业产品比垄断行业产品的汇率传导机制敏感程度不强,工业体所面临的汇率传导对出口产品反应更大,交通设备等工业品比纺织工业品的汇率传导机制更小等。

二、新兴市场体的出口结构与汇率制度选择

80年代以来,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选择了外向型经济策略。整个东亚各国(地区)更是以低估汇率为基础、保持汇率稳定来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从而带来高速经济增长的典范。

1.东亚国家汇率稳定的选择

对于东亚汇率制度的经验观测一般选用外部货币法(Frankel-Wei,1994),以瑞士法郎作为计值货币,测算各国汇率对三种主要货币——美元、日元与欧元(或其前身欧洲货币单位ECU)的以天为单位的汇率运动。

Kawai(2002)与MicKinnon对亚洲外向型国家1990年1月到1997年1月的汇率回归结果都表明,香港、韩国、印度尼西亚与泰国明显钉住美元,台湾、泰国、中国大陆、新加坡与马来西亚也是以正式或非正式形式钉住的一篮子。不过MicKinnon的94年后的回归结果也大致提示了亚洲外向经济体实际上保持着与美元钉住的稳定汇率制度。

97年货币危机冲跨了稳定的钉住汇率制度。但危机几年之后,经济学者通过实证检验观测了东亚国家危机后的汇率变化趋势。大部分学者发现危机后采取独立浮动的国家实际上也没有真正“浮动”起来。Calvo与Reinhart(2000)与MasahiroKawai(2004)等都采取外部货币法,认为这些国家危机之后已经回到了危机之间的美元本位的安排,RonaldI.McKinnon(2005)更是提出了“东亚重新回到了明显地钉住美元的汇率制度----至少在以每日为基础的高频率水平上是这样的;东亚国家和地区共同维持了本币对美元的稳定。”

2.东亚国家汇率稳定的出口结构因素

以外向型经济战略为主的东亚各国有着对钉住汇率的偏爱本质,这主要由各国与地区的出口特点与结构所决定。最初,东亚经济体很大程度上依赖对美国、日本与其他工业国的进出口,与这些国家的出口显示为比较优势,产品上竞争不明显,而且出口贸易集中于初级与劳动密集型产品,进口中间品数量有限,即ρ、γ较小,这一时期的汇率稳定主要是出于远期汇率市场缺失与稳定物价名义锚的考虑。但近二十年来,东亚出口发生了很大变化:

第一,金融危机前东亚经济快速增长得益于一个共识的因素-梯形贸易结构的雁形模式。85年的“广场协议”迫使日元升值后,日本加快了对东亚区域内的直接投资,投资额外从1985年的10.32亿平均增至1995年178.91亿美元,这种以生产为导向的直接投资带动了东亚区域内产业结构的相应升级,东亚其他国家或地区利用后发优势继起追赶,产业结构不断趋近。“四小龙”产业结构日益呈现知识与技术密集态势,同时高层次服务业不断完善;东盟各国则开始注重由劳动密集为主,向劳动密集、资本密集及技术密集并存的结构升级。不过在此过程中,出现了东亚各国产业结构的偏颇,造成了该地区产品结构的同化(如表),出口竞争的激烈及经济发展战略的单一化,加深了经济增长的对外依附性。从表中可以看出,新加坡、韩国等在消费类电子产品、电子元件行业的比较优势异常突出,而东盟国家与中国正加速进行产业结构升级,其比较优势产业正逐渐从劳动密集行业转为资本密集行业,在电子产品行业的比较优势也十分明显,同时部分行业已呈现出技术资本密集特征。比较上表,上世纪90年代以来,各国的电子产业发展迅速,韩国、中国台湾、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等电子产品出口在世界高科技产业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是支撑该地区出口的最主要支柱产业。从这些数字中可以看出,东亚各国普遍在消费类电子产品和电子元件行业具有比较优势,这必会导致竞争愈加激烈,产品出口替代弹性较大。

第二,90年代以来国际产业结构发生重大变革,发展中国家在世界制成品生产和贸易中开始转向加工出口工业制成品;一些出口加工工业发展较早的新兴国家和地区已开始与发达国家之间实行高新技术产业内的水平分工和贸易,产业结构迅速向高新技术方向升级。如新加坡利用电子信息产业配套生产能力大幅度提高的优势,以加工贸易方式同发达国家在IT产业进行水平分工,在部分具有优势的产品上,与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进行研发、生产的合作,使新加坡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制成品出口比重提高到了70%以上,其中80%是以加工贸易方式实现的。而东盟与中国等利用当地劳动力的价格和文化素质优势,大规模从事技术产品生产的本地化加工。这种进口中间品,并通过加工贸易出口的形势必定使得汇率的变化对出口价格传导的机制因为对中间品进口价格反向传导而减弱。

第三,出口结构的变化还体现在东亚经济体产业内部贸易上。东亚内部贸易现在显得更为重要:如2004年中国区内贸易占35%;而对于东亚大多数其它国家或地区,区内贸易所占份额更大。对于大多数国家或地区,与美、日、欧之间的区际贸易占10%以上。一方面,各国产业结构不断趋近,另一方面,各经济体通过国际贸易与直接投资参与区域内国际分工和产业结构调整,增加了中间产品的流动规模。

这些因素使得ρ、γ值不断上升,从而导致汇率传导η值趋于减小。

三、政策含义与借鉴

汇率波动对各国出口的作用表现是不相同的,与发达国家不同,汇率波动在新兴市场体会抵制出口。

1.政策结论

若一国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有着较多相似产品、竞争激烈或需进口大量中间品时,此种贸易结构下的出口具有一定刚性,对价格变动不敏感,这意味着汇率的贬值对贸易促进作用是有限的。故我们可以说,汇率不变的成本较小;但新兴市场体由于远期外汇市场的不完全性,为了抵消外汇市场缺失的影响,政府一般提供非正式的套期保值机制,即保持短期和中期汇率的稳定,可以有效地减少贸易商的交易成本,汇率稳定收益较为明显。从成本收益角度考虑,该国政策会极大地倾向于以每日为基础的高频的汇率稳定。

所以多数新兴市场国家如果以促进出口为重要目标,可以实施相对固定的汇率制度;当经济发展水平更高,产业结构更为优化,金融市场更为完善时,采取相对浮动汇率制度则更为合适。

2.对中国的借鉴

中国的外贸从总体上来讲一直处于初级产品出口竞争力下降、工业制品出口竞争力持续上升的阶段,高新技术产品也取得了长足发展,出口逐年增加,显示了中国外贸结构的优化。从1999年起,中国电子产品的出口成为第一大类出口产品。据统计,近10年中国电子信息产业的生产增长迅速,平均每年递增32.2%。中国的贸易结构日渐与东亚各国趋同。据有关统计,在2003年双边贸易中,中国的出口与东盟出口前十位产品中有六位是雷同,主要集中在机械与电子产品上。同时,我国的制成品出口很大部分来源于加工贸易。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在2003年为55.2%。即使高新技术产业也仅从事一些产品的来料加工和装配,以研究、开发和生产为特征的产业格局还初显雏形,有着较大的进口依存度。

现行贸易结构下的“出口至上”战略造就了大量贸易顺差,对于汇率稳定无法起到正面效应。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的磨擦,成为“人民币升值风波”的起始原由。当前的出口结构与汇率选择出现了明显矛盾:从出口状况来看,由于出口结构还没有根本性提升,出口越是增加,贸易条件越是恶化,反过来出口就得越多。这种情况决定了中国不具备大幅升值的客观条件,但增加人民币汇率弹性是不可回避的趋势。对于中国这样的大国而言,需注意的是:(1)提升产业结构及至于贸易结构是汇率最终浮动的基础;(2)外向型战略不仅有收益,长期来看具有更大的成本。外向型战略收益早已是收益递减,传统贸易部门并不是生产力的唯一来源,其它非贸易部门如技术、软件发展、金融与服务同样具有正的溢出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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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宋志刚,丁一兵,新兴市场国家的汇率波动与出口:一个经验分析[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5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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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药品市场市场信用分类管理

完善市场经济,加强市场经济的法治化,一直是发展市场经济的根本。但是,就现代市场经济的本质而言,完善的市场经济更应该是一种基于信用机制的经济体制。对此,我国的民商法律有明确的表述,如《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票据法》第10条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

《合同法》第6条亦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可以说,与信用相关的法则渗透了我国整个调整市场经济活动的法律规范。我国药品市场已初具规模,在供销链链接、竞争机制、价格形成与管理、品质保证、广告管理等诸方面虽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在经济转型时期,制售假劣药品行为和违法经营等行为屡禁不止,即使进行突击大检查或“严打”等手段,在地方保护主义等防护伞下也只是治标的办法,可以说,医药市场依旧面临着严重的信用缺失问题。

一、我国医药市场主体信用缺失现状

1.1广义药品市场的主体信用缺失

广义的药品市场主体信用,是指药品市场的主体(包括药品研发、生产、经营和使用的企事业单位)在微观经济活动中,以诚实守信的态度开展经营活动,遵守契约关系规则,合理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意志与能力。它包括很多方面的信用,诸如财务信用、合同信用、借贷信用等等。现今广义上的药品市场主体信用缺失主要表现在:市场交易行为主体之间严重缺乏信任;合同信誉遭到严重破坏,债务纠纷不断;市场交易行为的失信。

1.2狭义的药品市场主体信用缺失

狭义的药品市场主体信用是指药品市场的主体在研发、生产、经营和使用等过程中,为保证药品的安全、有效而遵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订的各项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行业标准和企业内部质量管理规范的意志和能力,并因此取得社会信任的程度j。现今狭义上的药品市场主体信用缺失主要表现在:市场主体在设立过程中存在不规范行为,内部制度不健全;市场经济秩序混乱;在药品研制环节,研制不规范、资料造假等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在药品生产环节,企业经营者的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淡漠,忽视质量管理,把产品标准、检验设备、管理制度等作为应付检查的摆设;在药品经营环节,经营企业过多过乱、层层加价,出租柜台、挂靠经营、虚假广告、非法市场等不法经营行为屡禁不止;在药品使用环节,降低质量要求或者从非法渠道采购药品的问题在基层和农村仍然存在,不合理用药现象较多;不正当竞争屡禁不止。

二、针对当前法律环境,我国药品市场中信用法律制度的建立所遇问题

2.1上位法的缺失

近期,全国不少地区纷纷着手重建社会信用。但是从各地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试点情况来看,推进社会信用制度建设的最大障碍是法律障碍,因为目前在我国尚没有一部国家法律涉及到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构架与实施细则。

在药品市场信用方面,尽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4年9月出台了《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暂行规定》(后文简称暂行规定),此规定对信用信息档案的建立和交流、信用等级的定义与分化、企业信用的激励与惩戒及其监督管理四个方面做了详细的要求,是对企业信用的征信和信用评价的有效尝试,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因缺乏上位法的支撑,往往规定中所要求的款项不能实行或不能达到立法本意。如对失信企业的信息披露,因现行法律只限定了诚实守信的原则,而《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及《药品管理法》都没有明确规定信息披露的对象,是否可以对公众公布,为避免对外公布企业信息的行政诉讼,药监执法部门只能在系统内披露企业失信信息,从而导致了企业失信成本过低。

2,2现有规定的操作性不强

除了上述《暂行规定》在信息披露方面的难点外,《暂行规定》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惩戒和激励的措施过少过轻的问题。一些惩戒措施对企业的失信行为惩罚过轻,同时对企业守信行为的激励过少,从而既起不到对企业失信的惩罚作用也激励不了企业自动守信。

2.3信息记录不完全,缺乏统一的信用评价指标

因《暂行规定》对信用档案中应涵盖哪些内容也没有统一的说法,其中第六条、第七条分别规定了信用档案应该包括和不应包括的内容,但规定中限定档案内容不包括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政策调整范围之外的行为,其具体是什么并未明确,所以造成各地的药品企业信用档案内容不一、信息记录也不完整。同时,由于缺乏统一的信用评价指标,各地对《暂行规定》中信用评价原则的理解不同,实际操作中掌握的尺度也不一样,往往只有定性的指标,缺乏一个定量的指标。

三、国外设立的有关信用的法律制度及其特点

欧美发达国家的信用市场经过数百年的培育和发展,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信用体系和管理机制。一方面,通过长期的市场竞争和交易制度的完善,培育起了“讲信誉者生存、不讲信誉者淘汰”的良好信誉机制和信用环境。另一方面,这些国家大多都以立法的形式保证了信息披露公平、公正和迅捷,并通过完善非政府的市场信息披露和社会信用评级体系,进一步增强了市场的公开和透明,最大限度地降低了信用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使授信方能够更加准确地掌握受信企业的信誉、信用状况,以较低的成本和较高的准确性甄别出不同信誉价值的企业类型,实现了信用市场中唯一稳定的博弈均衡(授信,守约)J。上述2个方面使信用市场中的违约率大大降低,同时也使授信方判断的受信企业违约概率维持在较低的水平上,从而形成提供信誉资源与信用资源的激励和有效供给。

3.1国外信用管理的立法简述

在世界上信用管理相关法律比较健全的国家基本上都是发达国家,因为只有市场上信用经济成分相当大时各类信用管理服务才出现,才需要信用管理相关的基础法律来维持市场规则,只有信用管理专业法律健全的国家,才能上升为征信国家。

美国在信用管理上的相关法律、法规目前已有l7部,涉及信息采集、加工、传播、使用等各个主要环节,《公平信用报告法》是其核心法律。1995年10月,欧洲会议通过了欧盟的《个人数据保护纲领》,这是欧盟在信用领域的第一个公共法律。与美国不同的是欧盟建立资信评估体系是以政府为主导,而美国建立市场评估体系是以市场为主导。

在亚洲,有消费者信用管理专业法律的国家和地区包括13本、韩国、台湾、香港。

3.2国外信用管理法律的特点

3.2.1有关信用管理的法律规范比较完善从整体上了解,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有着比较完善的法律规范,所有现行的信用管理法律基本都包括信息的采集、加工、传播及使用等环节,并且整个法律体系不仅包括对个人信用体系的规制也包括对企业及政府信用体系的规制。

(1)有着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信息中介服务机构,使得政府不必亲自参与信用信息的收集和评价,专业化的中介机构可为其提供信用信息,在信用信息收集、加工和传递方面更有效率同时也减少了政府成本。(2)法律对提供信用信息的中介机构也有较多完备的规制,使得中介机构能提供有效信息。(3)建立了信息公开的法律制度,如1966年颁布的《信息公开法》和1976年颁布的《阳光下的联邦政府法》使得许多案件调查过程和方式都及时传递给公众和企事业单位,保障和增强了政府的信用度。

3.2.2致力于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从外国信用管理专业法律的立法角度看,主要通过以下原则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1)消除信用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影响的原则。(2)金融机构平等和正当经营的原则。(3)控制信用工具发行的原则。(4)强制性开放征信数据原则。(5)指导征信机构的工作方式,并使其提供真实信息的原则。除法律外,美国政府还出台了一些信用管理有关的规则,最著名的有“统一消费者信用准则”和“统一商业准则”。(6)法律系统配套,具有相容性。

3.2.3具有保证信用法律体系正常运转的奖惩机制为使得信用管理法律有效的执行,发达国家都有各自保证信用法律正常运转的奖惩机制。

四、建立和完善药品市场信用法律制度的探索

4.1对广义药品市场的主体信用缺失规制的建议

4.1.1设立惩罚失信行为的法律规范,提高失信者失信成本现代市场经济中,信用不仅仅是一个道德范畴,更是一个经济范畴。因此,信用问题就不仅仅是一个道德问题,也是一个经济问题、法律问题。法律与道德应当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如果法律无所作为,道德也是苍白无力的。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合同违约、商业欺诈随处可见,三角债、拖欠款和银行不良债权反复出现。造成上述信用危机的原因有很多,但主要的是法律缺乏有效的失信惩处机制,加上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就使得法律规范力和强制力居然成为对市场交易中的失信行为毫无办法的软约束。

我国的《民法通则》、《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了诚实信用原则,作为民事行为的指导性原则。但在司法实践中,上述法律都没有可操作性的条款,针对性也不强,对于个人失信行为没有明确规定惩罚力度和方式。这种信用法律制度的真空状态,使失信者的失信行为不仅得不到应有的惩罚,而且客观上降低了失信者的失信成本,对失信者的失信行为实际上是一种鼓励。低微的“失信成本”显然不足以起到惩前毖后的作用。

4.1.2设立采集和使用信用信息的法律规范,提高社会信用信息对称程度目前,我国的经济体制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阶段,资信服务行业也还在建立过程之中。只有对信用信息的来源和取得方式,对信用信息的采集和使用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才能确保信用信息的完全和对称。事实上,当前我国信用信息的采集和使用并没有法律依据。由于信用信息的相对封闭和分散,或者对信用信息的采集和共享缺乏相关的法律限制,都可能造成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不完全或不对称。而信用信息不完全或不对称的直接后果就是不公平使用信用信息,从而造成信用混乱。

4.2对狭义的药品市场主体信用缺失规制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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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云南旅游散客集散中心的历史沿革

事实上,早在2005年,云南旅游散客集散中心有限公司就挂牌成立了,当时中心由云南旅游集团下属的省旅游汽车公司与民营企业通海大众工贸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的,属于混合所有制的企业。由于选址、定位以及经营管理等原因,中心并未充分发挥对入滇散客进行旅游集散的基本功能,因此空有其名,乃至有的学者在统计全国旅游集散中心数目时,并不把它纳入其中。直到2014年6月7日,由云南世博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云南旅游汽车有限公司、云南报业传媒集团旗下的云南春晚传媒有限公司以及昆明锦爱旅游集团旗下的昆明锦爱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共同增资扩股,才重新筹建了新的云南旅游散客集散中心。

1.2云南旅游散客集散中心的运作模式

云南旅游散客集散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由云南世博旅游控股集团联合云南报业传媒集团、昆明锦爱旅游集团共同组建,企业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方为云南世博旅游控股集团。

1.3中心的宗旨及使命

中心以“拒绝零负团费、传递旅游正能量”为经营宗旨,力图打造成为云南省推广旅游标准化的基地和城市旅游的新型综合平台。

1.4中心的经营理念及经营范围

中心以“永不闭幕的旅交会,您身边的年货街”为其经营理念,业务范围涵盖旅游交通服务、游客咨询服务“、最云南”伴手礼特色商品卖场、景区及旅游目的地营销、旅游地产品项目展示平台等不同类别。

1.5中心的区位

中心总部位于昆明市主要交通枢纽关南立交一侧(原南部客运站内),东临官南大道,南临锦苑花园小区,西临盘龙江,北临二环南路。距昆明火车站约1公里,距昆明长水机场22公里。

2云南旅游散客集散中心在当前营销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笔者在2014年8月的实地走访调查,结合目前国内其他城市旅游集散中心的营销管理经验,新近成立的云南旅游散客集散中心,主要存在以下的不足和困难。

2.1营销宣传不到位,知名度较低

中心从2014年2月试营业至今,已近半年,就其目前的运作来看,显然没能在广大的入滇散客和昆明市民中间产生较大的影响。笔者随机采访了中心附近小广场(距离中心100米)纳凉休闲的市民和路过的游客,鲜有人知道附近还有这样的一个地方。再问及旅游集散中心为何物时,更无法回答。出现这样的状况,与中心的营销宣传工作不到位有着直接的联系。首先,作为散客旅游信息来源的重要渠道——网络搜索,中心所能传递的信息少得可怜。如通过公众最常用的百度搜索引擎,以“云南旅游散客集散中心”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在前两页结果中,仅能获得有关中心成立运营的三篇报道。而通过百度地图,以“云南散客旅游集散中心”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得到的唯一一条信息还是错误的(显示中心位于昆明市关上民航路663号,中心现在的地址是昆明市官南大道122号)。其次,中心的官方网站尚未上线运营;微信平台尚未开通;官方的微博平台刚刚启动,关注人数不足百人。因此,中心很难通过网络、微博、微信这些平台,与游客互动,建立双向的信息沟通和反馈机制,扩大中心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最后,在其他传媒,如报纸、电视、广播、杂志以及户外广告等媒介上,对中心的宣传报道也较少。如从昆明市最大的旅行社散拼区(南窑火车站片区)到中心,虽然其直线距离不到1公里,但沿路就没看见一个标识牌能引导游客找到云南旅游散客集散中心。这导致了目前直接通过中心完成散客自助旅游的游客数量稀少,乃至部分从中心出发进行旅游的散客,还是从其他旅行社拼团过来的。

2.2旅游线路少,线路设计有待改善

目前,中心以“门票+车票”的旅游服务形式,开通了石林、九乡、恐龙谷、元阳梯田、阳宗海华侨城、阿庐古洞、武定狮子山、普者黑等八条旅游直通车线路。在这仅有的八条线路中,只有石林、九乡及恐龙谷三条线路能做到每天发车,且每天早上仅一个固定班次;其余线路,则只能做到周末发车。以上投入运营的这些线路,都属于较为成熟的线路,几乎所有的旅行社都在经营,无法突出中心特色。再加上班次固定,需要提前一天预订,无法随到随走等不足,显然无法赢得入滇散客和本地市民的认同。

2.3服务项目少,服务形式单一

由于中心处于项目运营的初期,目前推出的服务项目十分有限,游客仅能获得旅游直通车服务、旅游咨询服务以及通过置于大厅左侧的火车票自动售票机购买火车票的服务。像广大游客普遍需要的票务(机票、火车票、高快票)业务以及证照(港澳通行证、赴台证、签证办理)业务,尚未开展。而在全国旅游集散中心中知名度较高的上海旅游集散中心,以“班次频、线路广、景点多、购票便、车况好、服务优、价格惠”和无须预约,随到随走的自助旅游形式为特点,成为上海市民及在上海的国内外游客短途出游的首选,成为发展都市旅游和完善城市旅游服务功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推动长三角旅游合作的重要平台。显然,中心目前提供的服务无法满足散客的多样化需求,作为云南省的旅游标准化示范基地和城市旅游的新型综合平台,其功能还未能得到很好的发挥。

2.4配套设施不足,建设滞后

虽然中心自试营业至今,已近半年,但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明显滞后。如一楼散客接待大厅,仅配备了三名前台工作人员、两个报刊架、一台火车票自动售票机及一排沙发,而像对集散中心最重要的触摸屏旅游信息查询系统、可上网的电脑等设备等,尚未配备。其次,为了满足散客的购物需要,原拟定在中心二楼建成的“最云南”伴手礼特色商品卖场,目前仍在招商阶段。在一楼接待大厅左侧的商品卖场,开始营业的商户不到半数,且经营的品种较少、缺乏特色。另外,为了实现中心的宣传功能,原定在二楼打造的云南16个州市旅游特色项目展示区,目前也仍处于合作洽谈阶段,无法与游客见面。上述种种,直接阻碍了中心的快速发展,使中心失去了趁热打铁的良好时机。

3云南旅游散客集散中心的营销对策

3.1加大营销宣传力度,提高知名度

对于尚处运营初期的云南旅游散客集散中心来说,目前的当务之急是推进营销宣传工作,提升中心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以扩大其客流量。具体而言可尝试在以下方面加以改进和完善。首先,加强网络营销工作。例如,中心应尽快让官方网站上线,使公众通过这个窗口能全面、详细地了解中心及其相关的产品、服务,增加公众对中心的认知度。同时,借助中心的官方微博、微信平台以及网站的在线客服、论坛、企业邮箱等,建立与游客的双向沟通渠道和信息反馈机制,以便从顾客需求的角度来进行旅游线路、旅游产品的开发设计。此外,应设法改善中心在百度搜索等重要搜索引擎中的排名状况;尽快纠正中心在百度地图上显示的错误信息。其次,中心可定期在昆明本地的报纸、电视、广播、杂志等媒介上,进行品牌推广活动,利用游客对这几种媒体关注度高的特点来提高知名度。再次,中心作为云南省推行旅游标准化改革的试点项目,可利用此契机,争取得到云南省委宣传部等部门的支持。如利用其官方短信平台,向入滇游客及本地市民推送有关云南旅游散客集散中心的宣传提示性信息,进行营销定位工作。例如,用“老客运南站,新集散中心”的口号突出其位置;利用“乘坐旅游直通车,拒绝零负团费”的口号突出其产品的功能特点。最后,在机场、车站、酒店、景区等游客密集区域,中心可加强与上述单位的合作,设置广告牌并发放相关资料,投放旅游集散中心的信息。同时,中心应加快在这些区域的引导标识设置,完善旅游引导系统,方便游客能快速到达中心。

3.2丰富旅游线路设计,开发特色旅游产品

中心可借鉴目前国内运作较好的旅游集散中心的开发经验,改变目前旅游线路少、班次固定、产品缺乏特色的局面。如上海旅游集散中心,旅游产品形式多样,可提供自助游、团队游、社区游、专题游、旅游直通车等类型的产品;170余条旅游线路,主题鲜明,分为都市游、古镇游、园林游、山水游、公园游等;从日程上,涵盖一日游、二日游及多日游。云南旅游散客集散中心,应充分挖掘云南丰富的民族文化旅游资源,推出以短程一日游为主的旅游线路。在产品开发设计时,还应结合季节变化,推出应时应节的产品。如在傣族泼水节、彝族火把节、白族三月街等重要的少数民族节日推出区别于传统团队旅游线路的散客旅游线路(传统线路一般会将目的地分别设于西双版纳、石林、大理三地,而散客线路在设计时,可避开以上热门景区景点,在云南省另外的地方找寻替代的旅游目的地);在暑期推出一些近水的旅游项目(如云南华侨城温泉水公园一日游、澄江消夏游、安宁养生温泉游);在中秋推出西山滇池(或金殿等地)赏月游;在瓜果成熟的季节推出对应的采摘游(如富民樱桃采摘游、安宁团结乡苹果采摘游、呈贡宝珠梨采摘游)等一些特色产品。这样的产品,既富于特色,又贴近民生,不和一般的团队旅游线路重复,避免了竞争,迎合了散客旅游自主性、灵活性和多样性的特征。

3.3丰富服务项目,完善服务形式

中心目前推出的服务,项目少,形式单一,无法满足散客“一站式”服务的要求,也无法起到云南省旅游标准化示范平台的作用。后期,建议在以下三方面加以完善。第一,尽快开展票务(机票、火车票、高快票)业务以及证照(港澳通行证、赴台证、签证办理)业务,中心可考虑自营或引入资质、信誉较高的商户。从服务形式来看,除了现在的电话预订,可考虑利用中心的网站、微信平台,开发网络订票、售票功能。另外,中心可在机场、火车站、汽车站设置柜台或与之合作,建立票务销售网络,为入滇散客提供便利。第二,完善现有的旅游交通服务,增加发车的线路、数量、班次,并可尝试开展车辆出租服务。第三,对于向游客提供的咨询服务,目前的一部热线电话显然不够。可考虑通过其他方式来弥补,如在中心的网站设立在线客服,开辟论坛;开通微博和微信平台与游客互动。

3.4加大资金投入,完善配套设施

中心作为一个服务型企业,基础设施是高水平的服务质量、高顾客满意度的保障和基础。因此,建议中心应加大资金的投入,完善相关的配套设施。近期,首先,应尽快在一楼散客接待大厅配备触摸屏旅游信息查询系统、可上网的电脑等设备,在整个中心开放免费的WI-FI,以利于游客方便地获取中心提供的旅游信息,同时还能满足游客上网娱乐的需求。其次,尽快开放在中心二楼的“最云南”伴手礼特色商品卖场,以满足游客购物的需求。另外,分布于中心一楼的云南世博旅游控股集团下属四大景区展示区(昆明轿子山、陆丰恐龙谷、红河哈尼梯田、丽江老君山)、二楼的云南省16个州市旅游特色项目展示区,也应尽快完善相关的配套设施,配备讲解人员或展示屏,争取早日与游客见面。远期,中心应从为游客提供“一站式服务”的需求角度入手,从“食、住、行、游、购、娱”等方面进行中心的配套设施建设,为旅游者出行提供必需的条件。

4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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