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19 17:23:05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药品采购履职报告,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一、工作原则
(一)全局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即日起全部取消休假,普通干部实行轮休,保证每个部门每天都有人,基层监管所每天保证2人以上。
(二)坚持“预防为主、事前防范和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工作方针,按照属地巡查和重点行业检查并重的工作思路,实行分管领导带领分管基层监管所和科室人员对本辖区进行执法巡查工作,明确职责和分工。
二、工作内容
(一)2020年1月25日至2020年1月30日,对重点行业进行重点巡查。
1、对辖区内的集贸市场和山货经营商户进行重点巡查,禁止野生动物交易行为,督促市场开办者严格执行畜禽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严格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凭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采购和销售畜禽产品。督促批发市场经营者规范使用销售凭证,确保畜禽产品去向可追;
2、对辖区内的医药行业进行重点巡查,禁止出售口罩搭配药品,禁止在疫情期间医疗器械(口罩等)无故涨价。严把在疫情期间口罩、药品、消毒水的价格。
3、对辖区内的餐饮行业进行重点巡查,督促餐饮单位严把食品采购关,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畜禽产品来源可溯、途径合法;严格操作加工行为,加工畜禽类食品要生熟分开存放、烧熟煮透。要求承接婚宴等集体性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取消集体聚餐。
4、对辖区内的大型超市、商场等销售行业进行重点巡查,对网上销售的网店进行检查,查处是否有野生动物经营行为和哄抬物价等行为。
5、对辖区内经销的粮油、菜、肉、蛋、奶商户等销售行业进行重点巡查,查处哄抬物价等行为。
6、向辖区市场主体发放《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涉及防控新型肺炎相关用品药品市场价格提醒告诫书》和防控疫情宣传单。
(二)2020年1月31日上班开始至疫情结束,全体工作人员按照我局制定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关于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中的十条工作内容,对所监管的工作职责开展执法巡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各市场监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措施,整合执法力量,完善防控措施,明确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负责机构,并将相关责任直接落实到具体人员,确保履职到位。
(二)各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形成情况交流和信息互通机制,提高工作合力,切实做好此次疫情防控工作。
(三)执法巡查工作中,参加巡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要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做好巡查记录。对批准立案查处的,工作人员及时制作现场勘测笔录、询问调查笔录和收集整理各类证据资料,形成调查报告上报法规科审查后提交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在工作中,工作人员要积极向当事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注意工作方法,做到文明执法、秉公办案。
2009年,随着《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2009~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我国新一轮的医改拉开了序幕,时隔七年,2016年在此基础上又对该方案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新医改既为“看病难,看病贵”提出了建设性的解决途径,又给医疗卫生单位的内部管控提出新的要求。在新医改政策下,医疗卫生单位如何能够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呢?笔者认为,构建合适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关键。本文以内部控制为研究对象,通过分析新医改政策对医疗卫生单位的新要求和当前我国医疗卫生单位内部控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基础上,并针对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
新医改;医疗卫生单位;内部控制;问题;对策
一、新医改对医疗卫生单位内部控制的新要求
新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对医疗卫生单位的经营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具体体现在:
(一)新医改引入的民营医疗和合资医疗促使医疗卫生单位面临的市场化竞争压力较大,内部控制的侧重点应当向经营管理风险管控侧重
新医改政策将民营医院和合资医院引入医疗卫生体制,给原有的公立医院带来了竞争压力,给卫生管理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带来了挑战,压力和挑战的重点在于经营管理风险的管控问题。因此内部控制的侧重点应当会随着新医改政策的实施而有所变化。
(二)新医改建立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招标采购制度改革给医疗卫生单位内部控制提出了新内容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招标采购制度改革给医疗卫生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提出了新内容,内部控制制度这方面应当有具体的管控措施,以保证国家政策的落实,同时也可以有效规避采购方面舞弊行为和风险。
二、新医改下医疗卫生单位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医疗卫生单位没有建立完整的内部控制框架体系
内部控制框架是一个单位内部控制执行的基础因素,国际上通用的框架体系是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监控五要素框架,而这五要素从它们彼此之间的关系来区分,可以分为三个层级,即治理层级、具体业务层级和监督层级,其中控制环境和风险评估应当属于治理层级,控制活动应当属于具体业务层级,监控则属于监督层级,信息与沟通贯穿于三个层级。但是在实践中,大多数医疗卫生单位仅对具体业务层级的一些经济活动加以控制,而对治理层级和监督层级不重视,造成本单位的内部控制框架体系不完整,内部控制效果不理想。
(二)各个框架层级存在的问题
1.治理层存在的问题
从上文的分析来看,治理层的主要任务在于为内部控制提供一个有效的控制环境来规避医疗卫生单位经济活动中的风险,以提升本单位的经营管控水平。但是在实践中,很多单位存在诸多问题:权责划分不明确,存在领导层级过于权威的现象;对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内部控制环境建立的基础较弱,不能有效实施;风险意识不足,未建立本单位的风险管控机制。
2.具体业务层存在的问题
控制活动主要是对具体业务的各项规范,医疗卫生单位的具体业务一般包括本单位的预算管控、收支管控业务、政府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和合同管理业务,本文仅对日常管理中容易出现问题的三个具体业务加以分析:
(1)预算业务
预算业务是医疗卫生单位资金来源的重要途径之一,对单位具有重要。正因为如此,很多单位在编制预算时,不以本单位的预算资金管控为主要目标,而以各种方式在编制预算时多申请资金,导致预算编制不符合实际,不具有科学性;在预算执行中内部预算指标分配不符合本单位各部门业务实际,存在财权与事权不匹配,对各部门履职和资金使用效率造成影响;对预算执行情况缺乏分析和考核制度,不能及时发现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和风险。
(2)采购业务
采购业务是医疗卫生单位最容易出现舞弊行为的业务之一。虽然国家对政府采购业务进行了具体的规范,并在新医改政策中也建立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招标采购改革办法,但是在实践中,仍存在着不少通过减小采购数量和金额等方式来规避政府采购制度的约束,为个人舞弊创造条件的行为。
(3)项目建设
业务项目建设业务由于其资金量大,工期长等特性,在实践中也存在许多问题:立项没有可行性研究;违规或超标建设楼堂馆所;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存在舞弊行为;项目建设中虚列投资完成额和建设成本套取财政资金等问题。
3.监督层存在的问题
内部控制监督是保证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的关键因素,常见的内部控制监督主要包括自我评价、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三个层次。在实践中,医疗卫生单位对于内部控制执行过程和执行效果的监督主要依赖于外部审计监督和上级单位的检查监督,对于自我评价和内部监督涉及较少,不能及时发现内部控制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防范风险。
三、新医改下医疗卫生单位如何建立内部控制制度
(一)构建治理层、具体业务层和监督层三层级的完整内部控制框架
国际通用的五要素内部控制框架理论全面囊括了单位的各项经济活动管控,但是对于医疗卫生单位来说,从控制论的思想出发,内部控制其实就是单位自身从发现问题到解决问题的动态过程,因此可以考虑从制度制定者即治理层、制度执行者即具体业务层、制度执行监督者即监督层的角度构建一个较为清晰、简单的内部控制层级框架,同时对各个层级的职权和业务加以规范,从而为内部控制的实施夯实基础。
(二)针对三个框架层级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1.治理层
医疗卫生单位应当提升对内部控制重要性的认识,为内部控制的实施提供一个稳定成熟的环境:建立内部控制的组织框架,设置内部控制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工作;甄别不相容岗位和职能部门,确保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相互分离;建立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的联签制度,防止一人独断的现象;设定风险控制目标、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应对的评估程序,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并定期形成风险评估报告,作为完善内部控制的依据。
2.具体业务层
(1)预算业务。在预算编制过程中,严格遵循遵循“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方法,由本单位各部门对当年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在此基础上对预算年度的收支规模和结构进行预测,财会部门负责对预算项目细化并对部门上报的预算数据进行审核,确保所上报预算数据符合本单位实际且符合政策标准;财会部门在收到上级批复的预算指标后,要在内部进行预算指标的分解控制,分解过程中要注意财权与事权相匹配,提高部门履职积极性和资金使用效率,任何个人不得无理由随意调整所分解的预算指标;制定预算分析和考核机制,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预算中的问题并加以改进,对于预算考核要执行奖罚措施,确保预算的有效性和严肃性。
(2)采购业务。采购业务是医院产生舞弊的关键管理点之一。在实践中,对于药品采购权限要严格控制,对于符合新医改政策中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招标采购办法的,坚决按政策执行,必要时可以采取采购人、付款人和监督人相结合的办法,集中批量采购,尽量减少一人负责采购业务的全过程;任何人不得通过减少采购规模、降低采购金额等方式来规避采购政策的限制来为个人谋私利;同时要做好采购药品、耗材等的验收工作,确保入库药品的数量与质量。
(3)项目建设业务。对于项目建设业务,要进行可行性研究,应当建立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审核机制;项目建设必须依法进行招标,并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开和公正;项目建设中,必须实施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任何个人不得截留和挪用资金;对于大额的工程款支付,要实行联签制度,避免一人签批,确保资金的安全;不得虚列项目投资完成额和建设成本套取财政资金,防范财务管理风险。
3.监督层
医疗卫生单位应当建立对内部控制的内部监督机制,不能完全依赖于外部监督。在实践过程中,要建立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机制,即对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全面性、重要性和适应性作出相应的评价,以确保内控制度的控制设计是有效的;同时还要对内部控制的执行过程进行内部监督,即定期或不定期对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四、结束语
本文从新医改政策对医疗卫生单位的内部控制的影响为出发点,按照构建的医疗卫生单位内部控制框架体系为基础,对每一个框架层级的现状加以分析,并针对问题提出相应的优化措施。但是应当看到,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实施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医疗卫生单位要抓住新医改这一政策契机,及时修订和完善本单位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促进单位经营管理的健康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丁章丽.KF公立医院内部控制的优化研究[D].江苏大学,2016.04.
[2]王永德,张李.公立医院基于新医改下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经济研究导刊,2015.03.
[3]张丽媛.新医改下公立医院财务内部控制制度问题的探析[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16.05.
关键词:新医改;医疗卫生单位;内部控制;问题;对策
一、新医改对医疗卫生单位内部控制的新要求
新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对医疗卫生单位的经营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具体体现在:
(一)新医改引入的民营医疗和合资医疗促使医疗卫生单位面临的市场化竞争压力较大,内部控制的侧重点应当向经营管理风险管控侧重
新医改政策将民营医院和合资医院引入医疗卫生体制,给原有的公立医院带来了竞争压力,给卫生管理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带来了挑战,压力和挑战的重点在于经营管理风险的管控问题。因此内部控制的侧重点应当会随着新医改政策的实施而有所变化。
(二)新医改建立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招标采购制度改革给医疗卫生单位内部控制提出了新内容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招标采购制度改革给医疗卫生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提出了新内容,内部控制制度这方面应当有具体的管控措施,以保证国家政策的落实,同时也可以有效规避采购方面舞弊行为和风险。
二、新医改下医疗卫生单位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医疗卫生单位没有建立完整的内部控制框架体系
内部控制框架是一个单位内部控制执行的基础因素,国际上通用的框架体系是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监控五要素框架,而这五要素从它们彼此之间的关系来区分,可以分为三个层级,即治理层级、具体业务层级和监督层级,其中控制环境和风险评估应当属于治理层级,控制活动应当属于具体业务层级,监控则属于监督层级,信息与沟通贯穿于三个层级。但是在实践中,大多数医疗卫生单位仅对具体业务层级的一些经济活动加以控制,而对治理层级和监督层级不重视,造成本单位的内部控制框架体系不完整,内部控制效果不理想。
(二)各个框架层级存在的问题
1.治理层存在的问题
从上文的分析来看,治理层的主要任务在于为内部控制提供一个有效的控制环境来规避医疗卫生单位经济活动中的风险,以提升本单位的经营管控水平。但是在实践中,很多单位存在诸多问题:权责划分不明确,存在领导层级过于权威的现象;对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内部控制环境建立的基础较弱,不能有效实施;风险意识不足,未建立本单位的风险管控机制。
2.具体业务层存在的问题
控制活动主要是对具体业务的各项规范,医疗卫生单位的具体业务一般包括本单位的预算管控、收支管控业务、政府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和合同管理业务,本文仅对日常管理中容易出现问题的三个具体业务加以分析:
(1)预算业务
预算业务是医疗卫生单位资金来源的重要途径之一,对单位具有重要。正因为如此,很多单位在编制预算时,不以本单位的预算资金管控为主要目标,而以各种方式在编制预算时多申请资金,导致预算编制不符合实际,不具有科学性;在预算执行中内部预算指标分配不符合本单位各部门业务实际,存在财权与事权不匹配,对各部门履职和资金使用效率造成影响;对预算执行情况缺乏分析和考核制度,不能及时发现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和风险。
(2)采购业务
采购业务是医疗卫生单位最容易出现舞弊行为的业务之一。虽然国家对政府采购业务进行了具体的规范,并在新医改政策中也建立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招标采购改革办法,但是在实践中,仍存在着不少通过减小采购数量和金额等方式来规避政府采购制度的约束,为个人舞弊创造条件的行为。
(3)项目建设业务
项目建设业务由于其资金量大,工期长等特性,在实践中也存在许多问题:立项没有可行性研究;违规或超标建设楼堂馆所;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存在舞弊行为;项目建设中虚列投资完成额和建设成本套取财政资金等问题。
3.监督层存在的问题
内部控制监督是保证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的关键因素,常见的内部控制监督主要包括自我评价、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三个层次。在实践中,医疗卫生单位对于内部控制执行过程和执行效果的监督主要依赖于外部审计监督和上级单位的检查监督,对于自我评价和内部监督涉及较少,不能及时发现内部控制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防范风险。
三、新医改下医疗卫生单位如何建立内部控制制度
(一)构建治理层、具体业务层和监督层三层级的完整内部控制框架
国际通用的五要素内部控制框架理论全面囊括了单位的各项经济活动管控,但是对于医疗卫生单位来说,从控制论的思想出发,内部控制其实就是单位自身从发现问题到解决问题的动态过程,因此可以考虑从制度制定者即治理层、制度执行者即具体业务层、制度执行监督者即监督层的角度构建一个较为清晰、简单的内部控制层级框架,同时对各个层级的职权和业务加以规范,从而为内部控制的实施夯实基础。
(二)针对三个框架层级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1.治理层。医疗卫生单位应当提升对内部控制重要性的认识,为内部控制的实施提供一个稳定成熟的环境:建立内部控制的组织框架,设置内部控制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工作;甄别不相容岗位和职能部门,确保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相互分离;建立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的联签制度,防止一人独断的现象;设定风险控制目标、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应对的评估程序,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并定期形成风险评估报告,作为完善内部控制的依据。
2.具体业务层
(1)预算业务。在预算编制过程中,严格遵循遵循 “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方法,由本单位各部门对当年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在此基础上对预算年度的收支规模和结构进行预测,财会部门负责对预算项目细化并对部门上报的预算数据进行审核,确保所上报预算数据符合本单位实际且符合政策标准;财会部门在收到上级批复的预算指标后,要在内部进行预算指标的分解控制,分解过程中要注意财权与事权相匹配,提高部门履职积极性和资金使用效率,任何个人不得无理由随意调整所分解的预算指标;制定预算分析和考核机制,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预算中的问题并加以改进,对于预算考核要执行奖罚措施,确保预算的有效性和严肃性。
(2)采购业务。采购业务是医院产生舞弊的关键管理点之一。在实践中,对于药品采购权限要严格控制,对于符合新医改政策中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招标采购办法的,坚决按政策执行,必要时可以采取采购人、付款人和监督人相结合的办法,集中批量采购,尽量减少一人负责采购业务的全过程;任何人不得通过减少采购规模、降低采购金额等方式来规避采购政策的限制来为个人谋私利;同时要做好采购药品、耗材等的验收工作,确保入库药品的数量与质量。
(3)项目建设业务。对于项目建设业务,要进行可行性研究,应当建立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审核机制;项目建设必须依法进行招标,并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开和公正;项目建设中,必须实施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任何个人不得截留和挪用资金;对于大额的工程款支付,要实行联签制度,避免一人签批,确保资金的安全;不得虚列项目投资完成额和建设成本套取财政资金,防范财务管理风险。
3.监督层。医疗卫生单位应当建立对内部控制的内部监督机制,不能完全依赖于外部监督。在实践过程中,要建立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机制,即对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全面性、重要性和适应性作出相应的评价,以确保内控制度的控制设计是有效的;同时还要对内部控制的执行过程进行内部监督,即定期或不定期对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四、结束语
本文从新医改政策对医疗卫生单位的内部控制的影响为出发点,按照构建的医疗卫生单位内部控制框架体系为基础,对每一个框架层级的现状加以分析,并针对问题提出相应的优化措施。但是应当看到,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实施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医疗卫生单位要抓住新医改这一政策契机,及时修订和完善本单位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促进单位经营管理的健康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丁章丽.KF公立医院内部控制的优化研究[D].江苏大学,2016.04.
[2]王永德,张李.公立医院基于新医改下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经济研究导刊,2015.03.
[3]张丽媛.新医改下公立医院财务内部控制制度问题的探析[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16.05.
一、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做到:
1、尽量在家用餐,如在外就餐尽量到高考期间信誉等级较高的具备《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馆就餐;
2、不食用街头摊点经营的食品,不卤熟肉,不生食海鲜、凉拌菜等易变质食物,尽量不吃非自制的烧卤熟肉;
3、不在学校周边流动食品摊位上就餐,不喝生水和散装冷饮;
4、忌暴饮暴食,注意健康的饮食搭配,多食用清淡营养的食品,少食用油腻和生、冷食品;
5、尽量不生吃瓜果,吃前要用开水烫洗或消毒;
6、在家隔夜饭菜需冷藏,要高温彻底加热后食用,在外不提倡食用;
7、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品,同时注意辨别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吃变质、外包装标识不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等。
二、提醒为考生及监考老师提供集体用餐的食堂和餐饮单位必须做到:
1、应为学生及监考老师提供卫生、安全、营养合理的主、副食;
2、落实食品原材料的采购索证制度;
3、菜单中禁用或慎用易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
4、对各餐次所有主副食品应留样,从业人员的健康和卫生状况应保持良好;
5、饭菜盛装容器应及时清洗、消毒、保洁。
6、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和报告制度。
7、早餐提供的牛奶应破袋煮沸后提供,豆浆要多煮沸几次;供应的咸鸡蛋、咸鸭蛋必须由本单位再进行加热处理后方可提供。
8、餐具、用具用后应及时清洗消毒,要有专用消毒设施和药品,有消毒记录。
9、所用的蔬菜必须严格进行去除表面农药残留工作。禁止使用下列原料:
①韭菜、圆白菜等农药残留相对高的蔬菜;
②发芽、发青的土豆及四季豆(芸豆角、豆角)等容易产生毒素的蔬菜;
③死亡的海产品、甲鱼、乌鱼、河蟹、青蟹和各种贝类;
④发酵的豆制品。如豆豉、臭豆腐等;
⑤亚硝酸盐、胭脂红、大红等滥用食品添加剂;
⑥病死、毒死、死因不明及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畜禽肉类。
10、承接考生餐饮服务单位食谱菜单要备案。高考期间的考生集中接待单位要在餐前24小时内将食谱、菜单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食物留样抽检,高考期间的考生集中接待单位每餐加工后的食物都要留取100-200克样品,贮存于5℃的冷藏环境中,保留48小时为提供抽检备用。要求承接考生餐饮服务单位在食谱和菜谱中不要向考生提供卤熟肉、生食海鲜、凉拌菜、吃生菜拌酱、炖炒豆角类、熟食制品、生拌鱼菜、海产品等,以确保广大考生饮食安全,绝对避免考生出现食物中毒和腹泻的发生。
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履职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年高考及端午节即将来临之际,为切实做好“高考及端午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周密部署,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落实责任。餐饮服务监管人员按照8个责任区分片负责,切实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督导,将该项工作作为近期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是突出重点,加强监管。强化日常监管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学校和食堂、承办节日聚餐活动较多的餐饮服务单位、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消除隐患,确保在高考及端午节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一、工作目标
根据药品、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以高风险产品企业为重点,提升全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水平,引导企业牢固树立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质量意识,增强企业的自律意识、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建立科学长效的监管体系,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
二、工作分工
1、各分管领导对应负责分管工作日常监管的有效实施及相关工作的协调。
2、各监管组根据分片责任负责各自片区的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工作及监管数据的录入、更新,本组数据的汇总。
3、药械科负责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医药药材有限公司、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等重点单位的日常监管工作。同时,负责对各监管组日常监管数据的汇总、总结、通报。
4、各驻厂监督员负责驻厂企业的日常监管及驻厂监督工作。
5、监察室负责监察各片区监管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工作任务
重点监管单位(见附件1),每年不少于4次检查,检查覆盖率达到100%;一般监管单位,每年不少于1次检查,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同时,将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飞行检查、药械安全信用分类管理等有机结合,提高工作效率。做好企业开办、变更、换证、认证及质量体系考核等相关工作,做好跟踪检查。加大对高风险企业的检查力度,发挥驻厂监督员的作用,督促企业建立并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
四、检点
(一)药品安全监管。强化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统筹飞行检查、跟踪检查和日常检查等多种手段,重点加强高风险产品、管理水平差和信用等级较低企业的监督检查,保证高风险企业飞行检查率达到100%。进一步规范中药饮片炮制,加强药品委托加工和中药提取物监管。按照省、市局统一部署,启动医疗机构制剂质量标准提高工程,加强督促指导,严格规范制剂配制,提高制剂质量。贯彻实施新修订药包材质量标准,药包材生产企业、药用辅料生产企业日常检查覆盖率100%。加大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经营使用单位的检查频率,防范流失风险。强化医疗机构放射性药品配制管理。进一步完善药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积极引导企业开展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不断提升监测水平。
1、药品生产企业检点:
(1)关键岗位人员:企业负责人、质量保证部门和质量控制部门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药品生产及物料管理负责人专业、学历、资历、培训情况、变更情况及其履行职责的实际能力;
(2)质量保证部门:按规范独立履行对物料不准投入生产、不合格产品不准放行及不合格物料、不合格产品处理等职责;具有对物料供应商质量保证体系审计、评估及决策等质量否决权;
(3)质量控制部门:按规定独立履行职责;每种物料、中间产品、产品检验采用的标准及方法符合规定;按规定实行检验及留样;按实验数据如实出具检验报告;如有委托检验,其被委托方选择的原则、资质、协议及其执行情况;
(4)物料供应商:选择供应商原则、审计内容、认可标准、审计人员的组成及资格、实地考核确定原则、考核周期及执行情况;批准及变更供应商的审批程序及其执行情况;按规定与物料供应商签订合同,供应商资质证明资料具有供应商印章;每种物料供应商的档案齐全、完整;
(5)物料管理:原、辅料的使用及产品放行情况;物料验收、抽样、检验、发放标准、程序及其执行情况;如采用计算机控制系统,其验证能够确保不合格物料及不合格产品不放行;
(6)生产管理:所有药品均按照法定标准、生产工艺组织生产;物料平衡、偏差处理及不合格品处理情况;
(7)成品的取样、检验、留样是否规范;必须做到批批全检;不合格成品不得放行;
(8)批生产记录、检验原始记录是否及时填写、字迹清晰、内容真实完整,并按规定保存;
(9)药品销售及不良反应报告:销售记录能够全面、准确反映每批药品的流向,必要时能够追查并及时召回全部产品;退回产品及召回产品的处理程序及其执行情况;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及其执行情况;
(10)自检与整改:企业自检执行情况;接受检查、跟踪检查的次数及其发现缺陷的整改落实情况;
(11)委托生产:药品委托生产符合规定;委托生产或接受委托生产药品质量监控情况。
2、医疗机构检点:
(1)药械使用质量管理组织和药学技术人员配备情况;
(2)药械使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药械购进渠道是否规范、合法,购进药械时是否索取合法凭证并有完整记录;
(4)是否按药械说明书标明的储存条件存放药品和医疗器械;
(5)是否加强在库药械的养护管理,确保药械质量;
(6)是否按规定保证冷藏药品冷链的完整性;
(7)是否加强特殊药品管理,有防止流弊的有效制度及措施;
(8)是否规范调配、使用药械,有防范差错的有效措施;
(9)不合格药械是否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10)药剂科以外的科室如检验科、防保科、放射科自行购进药械质量管理情况;
(11)医疗机构制剂是否经批准进行调配,是否在市场销售;
(12)是否按规定上报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13)是否建立了高风险医疗器械,特别是建立植入、介入医疗器械可追溯制度并有实施记录。
(二)药品流通监管。全面推进药品经营企业新版GSP认证,建立健全认证工作机制,统筹推进认证指导和日常检查,加强GSP认证的跟踪检查(见附件2),确保跟踪率达100%。深化药品经营企业电子监管和远程监管工作,根据省、市局部署选择部分零售药店开展核注核销试点,提高药品核注核销准确率和预警信息处理率。推动医疗机构远程监管工作。开展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质量及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和批发、连锁企业冷藏药品经营质量专项检查。强化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及交易服务监管,严厉打击网络违法药品信息、非法销售药品行为。
1、批发企业检点:
(1)企业对供货方资质审查情况(包括供货企业和人员、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包装和标识等);
(2)企业购销活动中票据管理情况(有无挂靠经营、走票过票等违法违规行为,购销票据、购销记录和药品实物是否一致等);
(3)企业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品种管理情况,“三项一限”制度制定执行情况;
(4)企业仓储条件及管理情况;
(5)企业中药材中药饮片采购验收、检验报告书留存情况;
(6)冷藏药品冷链操作管理情况;
(7)企业电子监管、远程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2、零售(连锁)企业检点:
(1)进货渠道、购销资质档案等情况;
(2)是否存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现象;是否存在出租出借证照、柜台现象;是否存在购销票据与实物不符,购销票据和记录不真实的现象;
(3)药品零售企业“十二个不”的执行情况;零售连锁企业“八个统一”的执行情况;
(4)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及含兴奋剂制剂等药品的购进渠道和销售管理情况,“三项一限”制度制定执行情况;
(5)中药饮片的采购验收、检验报告书留存情况;
(6)质量负责人在职在岗履职情况;
(7)远程监管工作的开展情况。
(三)医疗器械监管。做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日常监管工作,重点监管单位每年不少于5次,一般监管单位每年不少于1次。采取医疗机构医疗器械规范化跟踪检查模式,现场检查率95%以上。继续推进《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工作,重点做好二、三类器械生产企业的宣传、辅导和实施工作。继续推进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的覆盖面达到50%以上。开展打击虚假注册申报、违规生产、非法经营、夸大宣传、使用无证产品等行为的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
1、生产企业检点:
(1)生产组织实施情况,是否有擅自接受委托生产和降低生产条件的情况;
(2)原、辅料的使用及放行情况;物料验收、抽样、检验、发放标准、程序及其执行情况;
(3)是否按照产品生产工艺和各项产品标准严格控制生产过程,生产记录是否真实、齐全;
(4)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含计量器具)是否按企业的程序文件(或管理制度)进行生产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检验设备的周期检定、保养,设备状态标识是否明显;
(5)是否按产品标准进行过程和出厂检验,出厂产品是否有产品合格证,各项检验的记录是否真实、齐全、规范;
(6)原辅料库、半成品库及成品库的储存环境是否满足生产规模和质量控制的要求。设施设备是否齐全,产品摆放是否合理,各项记录(出入库台账、货位卡、温湿度)是否齐全;
(7)产品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是否规范。在用产品说明书、标签和产品大小包装的内容与注册证是否一致;
(8)销售记录是否全面、准确反映每批产品的流向,必要时能够追查并及时召回全部产品,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是否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制度,并指定部门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2、经营企业检点:
(1)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等人员是否熟悉医疗器械相关法规规章;
(2)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并认真贯彻执行;
(3)企业有无经营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现象;
(4)购销渠道是否合法,购销记录是否健全,能否做到票、账、货相一致。三类以上医疗器械产品的购销存数据是否按规定录入安全监管服务系统等;
(5)培训档案、健康检查档案是否健全;
(6)有无超范围经营或降低经营、仓储条件;
(7)企业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在职在岗,有无擅自变更经营、仓库场所、质量管理人等许可事项;
(8)加大对企业宣称“无偿赠送”、“无偿试用”等营销模式的检查力度。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由药械科统一制订全年监管工作计划,各监管组要统筹安排,科学谋划,进一步做好日常监管目标和任务的细化工作,确保日常监管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切实加强对片区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日常监管,健全片区管理相对人的基础档案工作,定期汇总于药械科,统一完善企业档案。
一、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做到:
1、尽量在家用餐,如在外就餐尽量到高考期间信誉等级较高的具备《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馆就餐;
2、不食用街头摊点经营的食品,不卤熟肉,不生食海鲜、凉拌菜等易变质食物,尽量不吃非自制的烧卤熟肉;
3、不在学校周边流动食品摊位上就餐,不喝生水和散装冷饮;
4、忌暴饮暴食,注意健康的饮食搭配,多食用清淡营养的食品,少食用油腻和生、冷食品;
5、尽量不生吃瓜果,吃前要用开水烫洗或消毒;
6、在家隔夜饭菜需冷藏,要高温彻底加热后食用,在外不提倡食用;
7、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品,同时注意辨别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吃变质、外包装标识不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等。
二、提醒为考生及监考老师提供集体用餐的食堂和餐饮单位必须做到:
1、应为学生及监考老师提供卫生、安全、营养合理的主、副食;
2、落实食品原材料的采购索证制度;
3、菜单中禁用或慎用易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
4、对各餐次所有主副食品应留样,从业人员的健康和卫生状况应保持良好;
5、饭菜盛装容器应及时清洗、消毒、保洁。
6、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和报告制度。
7、早餐提供的牛奶应破袋煮沸后提供,豆浆要多煮沸几次;供应的咸鸡蛋、咸鸭蛋必须由本单位再进行加热处理后方可提供。
8、餐具、用具用后应及时清洗消毒,要有专用消毒设施和药品,有消毒记录。
9、所用的蔬菜必须严格进行去除表面农药残留工作。禁止使用下列原料:
①韭菜、圆白菜等农药残留相对高的蔬菜;
②发芽、发青的土豆及四季豆(芸豆角、豆角)等容易产生毒素的蔬菜;
③死亡的海产品、甲鱼、乌鱼、河蟹、青蟹和各种贝类;
④发酵的豆制品。如豆豉、臭豆腐等;
⑤亚硝酸盐、胭脂红、大红等滥用食品添加剂;
⑥病死、毒死、死因不明及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畜禽肉类。
10、承接考生餐饮服务单位食谱菜单要备案。高考期间的考生集中接待单位要在餐前24小时内将食谱、菜单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食物留样抽检,高考期间的考生集中接待单位每餐加工后的食物都要留取100-200克样品,贮存于5℃的冷藏环境中,保留48小时为提供抽检备用。要求承接考生餐饮服务单位在食谱和菜谱中不要向考生提供卤熟肉、生食海鲜、凉拌菜、吃生菜拌酱、炖炒豆角类、熟食制品、生拌鱼菜、海产品等,以确保广大考生饮食安全,绝对避免考生出现食物中毒和腹泻的发生。
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履职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年高考及端午节即将来临之际,为切实做好“高考及端午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周密部署,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落实责任。餐饮服务监管人员按照8个责任区分片负责,切实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督导,将该项工作作为近期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是突出重点,加强监管。强化日常监管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学校和食堂、承办节日聚餐活动较多的餐饮服务单位、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消除隐患,确保在高考及端午节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关于印发《贡井区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教育局,各学校(含托幼机构),各食药所: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学校食品安全,现印发《贡井区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自贡市贡井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6月23日
贡井区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区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主管责任和监管责任,确保学校食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落实地方政府、主体单位、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四位一体”责任,细化至每个区域、每个地段、每所学校(含托幼机构),形成网格责任图。各责任主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职齐抓共管,学校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经营,确保学校师生食品安全。
二、网格化管理工作目标
(一)落实责任,形成合力。按照“属地管辖”原则,明确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并落实到责任人,上下级网格联动,形成管理合力。
(二)规范管理,守法经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防范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三)及时处置食品安全事件,回应社会关切。群众投诉举报能够及时调查处理,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发现、上报并采取与职责相符合的应急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保障学生食品安全。
三、网格划分及主要工作
按照属地管辖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的原则,建立三级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以下简称网格化管理)。
(一) 一级网格
一级网格,即区级网格。责任主体为贡井区人民政府,成员单位为区教育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区政府:对区级网格化体系建立运行和全区学校食堂建设及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1、建立一级网格,指导、监督、考核全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二、三级网格化管理建设和运行。2、领导、组织、协调实施全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专题研究全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突出问题,指挥学校发生的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提供改善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条件的资金和项目。(责任人:分管教育工作副区长、分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副区长、区食药安办主任)
区教育局:对全区学校的网格化建设管理负责,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负主管责任。1、网格化建设管理具体责任,明确责任人、责任范围、工作职责;指导、监督、考核各学校的网格化建设和管理工作。2、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督促学校落实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和责任。3、组织所有学校(含托幼机构)学校校长、副校长、首席食品安全员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及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全年不少于2次)。4、处置学校发生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和舆情应急事件,组织开展好学生医疗救治、情绪安抚、事故现场控制、舆情应对工作。 5、全面实施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标准化食堂建设等工作,确保2018年辖区义务段所有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达B级。 6、督促教育局相关人员和学校使用信息化管理措施,发挥“明厨亮灶”社会共治平台作用。7、确保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不对外承包。8、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全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运行,以及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1、承担网格化建设管理具体责任,明确责任人、责任范围、工作职责;指导、监督食品药品监管所网格化建设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2、开展或组织食品药品监管所培训校长、副校长和首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随机抽查考核学校自主培训效果。3、实施春季、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每年对行政区域内学校双随机检查面达20%以上。4、处置学校发生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和学校食品安全舆情,组织对操作人员健康状况,加工操作过程、食品存储、餐用具使用是否规范、加工环境是否存在污染源等事故原因调查,对疑似问题食品及食品原料、餐用具、留样食品抽样检验,并协助卫生疾控部门开展以学生近3日共同就餐史、发病时间、临床症状、留取病人呕吐物、排泄物检验为主要内容的流行病学调查,查处违法行为,完善监管措施。5、实施学校食堂和食品小卖部的许可证审批、食品监督抽样检验、违法行为查处、督促学校履行主体责任等行政监管工作。6、督促教育局和学校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和使用、量化分级B级食堂创建、明厨亮灶工作。7、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二级网络
二级网格,即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行政管辖区域,责任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成员单位为区教育局、各食品药品监管所。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网格化建设管理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1、负责二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明确本级人民政府网格化管理责任人员和工作任务,责任人员责任包干到学校。2、组织实施辖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3、协调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中现场维稳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
区教育局:明确本系统在二级网格中的具体责任人。具体责任人职责是: 1、指导、监督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2、组织辖区所有学校(含托幼机构)学校校长、副校长、首席食品安全员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对每个学校日常检查全年不少于3次。3、督促学校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主体责任落实,推行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学校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标准化学校食堂建设、量化分级B级单位创建、明厨亮灶建设工作。4、指导学校处置食品安全应急事件。
食品药品监管所:依法实施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1、每所学校确定2名监管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监管档案和风险台账,做到家底清、情况明。2、与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学校全面推进学校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建设、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量化分级B级单位创建、网格化管理建设工作。3、开展或配合区局培训校长、分管校长和首席食品安全员并抽查考核学校自主培训效果。4、日常巡查频次由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等次确定(A级全年不少于1次,B级全年不少于2次,C级全年不少于3次,未评级全年不少于4 次),做好巡查记录、依法处置问题。5、实施学校食堂食品监督抽检或快检。6、处置食品安全应急事件。事发2小时内,初步核实情况后上报区局,在区局指导下对操作人员健康状况,加工操作过程、食品存储、餐用具使用是否规范、加工环境是否存在污染源等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并协助卫生疾控部门开展以学生近3日共同就餐史、发病时间、临床症状、留取病人呕吐物、排泄物检验为主要内容的流行病学调查、协助医疗救治、现场控制及食堂消毒工作。
(三)三级网格
各学校(含托幼机构)为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依法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主体责任。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首席食品安全员、食堂负责人及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为网格化管理具体责任人,做到定岗、定人、定责。
校长:1、依法取得校长为法定代表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建立学校为单位的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机构、任命首席食品安全管理员,明确校长、分管校长、首席食品安全员岗位职责,并对工作运行、人员履职进行督查考核。3、依据《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建立和落实食品安全自查、首席食品安全员、教师陪餐、家长(学生)委员会监督、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加工过程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岗位职责,自查评估风险,完善整改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每学期期初和期末向食品药品监管所和教育局递交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自查报告。5、实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量化分级B 级单位创建工作。6、组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全年不少于40小时,开展师生食品安全知识教育。7、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处置学校食品安全应急事件。组织人员分别开展学生医疗救治、学生及家长情绪安抚、封存保护食品加工现场待协助调查、保存病患学生用药前呕吐物和排泄物、关注和应对舆情等工作,并在2小时内报告区教育局和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副校长、首席食品安全员: 协助校长履行职责,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和要求。主要工作:1、加强食品服务从业健康管理和培训。2、制度分解到岗位、责任落实到人,每天开展综合检查和考核。重点把控从业人员晨检制度、食品原料采购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制度、设施设备消毒及维护制度、食品储存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食品烹饪制度的落实,防范食品加工操作不规范造成食品安全事故。3、明确人员使用食品安全信息化软件,登录系统上传食品安全管理数据。4、发现学校食品安全应急事件第一时间报告校长,通知封存保护食品加工现场,通知食堂从业人员返回食堂协助事故原因调查。
食堂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和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保持身体健康上岗,重点防范加工过程中细菌感染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1、健康体检合格,不得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上岗操作。2、保持良好个人卫生要求,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食品行为后勤洗手、不得在食品处理区从事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3、采购食品原料索票索证,食品添加剂使用实行“五专”管理,食品加工过程中生熟食品及用具不发生交叉污染,食品存储生熟分开、符合存储温度和环境要求,食品烹饪烧熟煮透,对制冷消毒设置定期检查维护,餐厨垃圾日产日清、建立处置台账,食品加工区域“防鼠、防蝇、防尘”措施健全。4、除高校食堂外,禁止加工经营冷荤凉菜,严禁采购、储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违规加工制作野生毒覃、发芽土豆、霉变红薯、鲜黄花菜等高风险食品,加工制作四季豆、豆浆等食品时需要烧熟煮透。禁止《食品安全法》规定的12类食品生产经营行为。5、食品留样品种齐全、数量100克以上、留样器具经清洗消毒后密封保存于专用冰箱48小时。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6月12日-6月 30日)
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动员大会,积极营造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 7月 1 日—11月30日)
一、二、三级网格责任主体和成员单位分别确定责任人、工作人员以及其职责和任务,确保每个区域、每个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员。各网格责任主体和成员单位整理网格化管理人员信息、工作职责,管理区域绘制网格化管理责任图。
全面启动一、二、三级网格运行,组织重点检查,检验运行效果,并及时补充完善,使之迅速进入常态化。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12月)
认真总结分析推进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对一些具有指导和借鉴作用的经验和做法认真总结,精心提炼和推广。
五、实施网格化要求
(一)组织领导
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是切实落实管理责任的有效措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一级网格成立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分管教育和食品安全的副区长担任组长,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分管学校食品安全副局长及相关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网格化管理建立和运行的组织协调工作。二、三级网格成立网格化管理工作组,由责任主体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单位相关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组成,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
(二)运行要求
各级网格要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全力抓好落实。学校要在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中公示本校网格化管理责任人和职责。
上下级网格之间要签订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书,明确管理职责和责任人。
上级网格内成员单位对应指导下级网格内成员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落实管理责任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同级网格内成员单位建立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三)督查与考核
上级网格督查下级网格工作,由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对网格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督查情况纳入年度食品安全目标考核内容。
一、药品生产监管工作部分
(一)继续做好新修订GMP实施工作。对已通过认证的企业加强日常监管,防止认证后的回潮现象;对尚未通过认证的企业或品种,继续做好指导和帮扶;对停产企业(品种)要加强巡查,防止出现擅自恢复生产或将厂房租赁给其他企业生产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在产新版基药企业进行二次以上检查,其中至少有一次是飞行检查。及时跟踪基药中标情况,对中标的注射剂、中药及价格异常低的品种和企业进行重点监管。严格对接受境外委托加工药品进行审核备案及日常监管。各地要及时上传相关监管信息,并督促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及时上报企业数据,保证数据的准确完整及时。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信息系统数据和分析手段,提高日常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强化换证后续监管。认真做好《药品生产许可证》和《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换发扫尾工作,对因迁址改造、资产重组、不符合新修订GMP等原因延期换证的企业和制剂室,要加强监管,防止其擅自恢复生产。
(三)加强医疗机构制剂监管。对制剂室的检查全年不少于二次,其中至少有一次是飞行检查。督促和指导相关制剂室加大制剂标准提高投入力度,保证质量地尽快完成制剂标准提高的扫尾工作。
(四)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药品生产企业风险评估与防控工作的通知》(食药监药生〔2015〕177号)要求,对在产品种开展风险评估,采取有效措施防控风险。监管部门定期汇总分析企业评估结果以及注册、稽查、流通、检验、不良反应监测等监管信息,开展药品风险会商、排查、评估与研判,确定监管重点、频次和方式,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长期停产的、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或《出口欧盟原料药证明》文件而未取得国内批准文号的、具有中成药批准文号但因不具备提取条件而停产的企业100%开展飞行检查。加强对外购中药提取物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强化中药提取物供应商的管理,必要时组织延伸检查。
(五)要进一步加强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医疗机构ADR报告主渠道作用,不断提高报告占比、严重报告比例和报告的及时性等,同时,不断提高生产企业报告能力,进一步优化ADR报告结构,实现医疗机构和生产企业报告比例逐年提升。市ADR中心要加强监测数据的分析评价。进一步完善药品生产企业ADR检查制度,充实检查员队伍,提高检查能力水平,认真开展检查工作。2016年底前,完成对中药注射剂、F0小于8等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检查全覆盖,完成对制剂生产企业50%以上检查覆盖。推进药品上市后再评价工作。按照国家总局的部署要求,以及省局着手制定的中药注射剂再评价工作方案,督促企业继续开展中药注射剂再评价工作。市ADR中心要摸清市内新药监测期内品种情况,指导和规范相关企业开展重点监测,同时鼓励企业对可能存在严重安全风险的品种主动开展重点监测。
(六)落实国家总局部署,组织开展麻精药品生产经营专项检查,对生产、麻精药品经营企业以及使用麻精药品原料的企业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曲马多等重点监管品种,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对麻精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等生产经营企业和放射性药品使用医疗机构按照风险程度,开展全年二至四次的检查,重点检查购销情况,跟踪药品流向,督促有关单位切实整改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机构和精神病医院纳入监测范围,同时推动拘留所等单位履行报告职责。市监测中心要加强技术指导,提高报告质量,并对医用药品滥用进行重点监测。
二、药品流通监管工作部分
(七)督促企业落实责任,巩固GSP认证成效。新版GSP内容全面,内涵丰富,国家总局指定的指导原则仍在不断进行修订调整和增补完善,我市药品经营企业虽然都通过了认证检查,取得认证证书,但是要将标准学深学透,掌握理念精髓,保持常态管理仍有很大的提高空间。应督促辖区内企业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遵照GSP标准持续规范运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健全组织机构,提高人员素质,加强企业质量内审和风险管控,充分发挥经营企业在药品流通过程中的过滤和安全“防火墙”作用。
(八)强化GSP监督检查。按照认证管理办法的规定,GSP认证过后应及时组织跟踪检查,今年市局组织对药品零售企业GSP检查目标:零售连锁企业总部100%全覆盖,连锁门店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抽查;市局组织对单体药店(每县区)的跟踪检查比例不低于10%;各县区也应制定对连锁门店、单体药店的检查比例(抽查比例不低于40%)。对连锁门店、单体药店的检查主要采取以“双随机”方式为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调查处理,该移交稽查进行行政处罚的应及时移交,对严重违反GSP的,要及时报请市局收回《GSP认证证书》,并向社会及有关单位公告。
(九)加快完善药品追溯体系。药品的渠道问题一直是影响药品流通安全的重要风险因素之一,在国家总局明确暂停执行药品电子监管工作的背景下,重塑药品追溯体系成为当前和现阶段药品流通监管工作中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首先,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加强对上下游购销渠道的审核和风险管控;其次,在监督检查中,应重点加强对药品流向的检查,特别是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高价抗肿瘤药品、冷链药品、疫苗、老年病慢性病常用药的购销渠道、来源去向作为检中之重;第三,要切实发挥市局药品经营企业远程监管系统的作用,对企业入网数据应开展真实性核查,与药品实际流向比对印证,确保药品流通过程清晰、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督促县区内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及时与市局监管平台进行数据对接,单体药店原则上在年底前全部使用市局开发的GSP管理软件,为今后开展创建“透明药房”工作打下良好的数据基础。
(十)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各县区要制定年度监管计划,以问题为导向,在检查中应尽可能使用市局监管平台的检查表格并及时录入。并要克服机构改革带来的人员少、事情多、任务重的不利影响,把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药品安全问题作为目标任务,对药品来源不清、非法回收药品、“走票、挂靠”经营、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弊、数据造假、质量人员不履职、不在岗、连锁门店违规采购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应持续打击、严处,该移交的要坚决移交,并加大曝光力度。
(十一)加大对医疗机构特别是民营医疗机构的药品管理的监督检查。要组织开展对民营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学校厂矿医务室等单位的药品采购、保管、使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依法处理,并向有关部门进行通报反馈。
(十二)规范互联网药品信息和交易服务企业发展。随着“互联网+”时代到来,越来越多的企业更加重视互联网带来的商机,同时一些不法分子也在通过互联网肆意虚假宣传、销售假劣药品。针对这一现状,各县区应明确专人负责对互联网药品信息、药品交易网站开展定期的的监测和巡查,对获证企业检查应100%覆盖,要及时主动与稽查部门衔接,加强联动,确保违法网站得到及时有效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法网站要及时消费警示。
(十三)严把药品零售企业准入关。严格按照许可条件审批准入,积极发挥行政许可对药品市场秩序的引导、调控功能,促进药品经营企业整体水平的提升。各县区局应实时将药品零售企业的许可信息录入市局监管平台,确保平台内的数据准确、真实。省市局将对各县区的药品零售企业(含连锁)许可卷宗的质量等情况进行抽查和通报。
三、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部分
(十四)加强监督检查。制定年度日常监督检查计划,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工作,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确保保健食品化妆品源头安全。
(十五)全面实施保健食品分类分级监管。全面推进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工作,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具体要求,严格等级评定,确保评定过程客观、公正。
(十六)继续推进保健食品质量受权人工作。对保健食品试点企业进行全面考核评估,找出存在问题,明确改进方向。通过实地检查、深入调研等形式,总结交流经验,抓好典型引导,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方案,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形成具有广泛指导意义的方法和机制。
(十七)规范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规范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建立会销企业名录,并作为日常监管重点对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或移送公安、工商等部门。
(十八)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及相关问题专项治理。按照国家总局的统一部署,对保健食品、普通食品中非法添加药品、虚假夸大宣传等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组织对非法功能声称、违法广告、违法添加等规避监管的保健食品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