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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工作方案8篇

时间:2023-03-13 11:06:24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篇1

全县药品及药包材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

二、工作分工及安排

药品、药包材生产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的日常监督检查由食品药品稽查大队负责,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对《省药品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办法(暂行)》中列出的重点单位可加大检查频次。上述工作确保10月底全部结束。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根据本实施方案具体实施,工作中遇到的具体情况及时与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联系。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在配合市局搞好督查的情况下,根据工作需要视情况进行检查。

对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的情况,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综合科7月10日前报送半年工作小结,10月25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内容应包括半年和全年监督检查及处理情况、信用评定等级、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分析、风险评估及建议情况,由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汇总上报市局。

三、工作方式

所有日常监督必须进行现场检查,同时做好资料整理上报及档案管理工作。日常监督检查可结合认证、核查、专项检查、调研工作一并开展,上级部署的专项和突发事件检查及时开展。

监督检查按照分管辖区进行。检查组一般由2人以上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实施现场检查时必须现场填写《药品(药包材)生产(配制)监督检查报告》(见附件1),存在异议的还需填写《检查现场不能达成共识问题记录》(见附件2)。检查时间根据各自工作自行安排,药品制剂生产企业原则上一天,其余单位可半天,或根据工作内容进行调整。现场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现场检查报告录入药品安全数字化监管平台,并将上述检查资料交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留存,完善一企一档的监管档案,确保符合市局督查要求。

四、工作内容

药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药包材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可根据情况进行增减。

(一)核对证照、批件和执行标准相关信息,重点关注各种变更情况是否符合程序要求。

(二)人员情况。重点关注企业关键人员的培训和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各类实际操作人员的针对性培训。调阅培训档案和健康档案,必要时可要求实际操作。

(三)生产车间(生产线)和仓储设施运行情况。重点关注新增、改扩建情况。检查硬件设施是否配套适用,关键变更是否备案,各种确认、验证是否开展,相应研究进展情况,相应制度规定是否落实到位;查看生产(试生产)、出入库数据,核实物料特别是价格较高物料的投料情况。

(四)拟建项目进展情况。了解实施进度和存在的问题、难点。

(五)质量体系运行情况。查看质量体系组织建设是否健全,能否有效运行,重点关注质量保证系统的运行情况。检查企业是否配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人员、厂房、设施和设备,管理职责是否明确,采购和使用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是否正确无误,是否严格按照规程进行生产、检查、检验和发运,是否建立药品召回系统和ADR监测上报组织;质量控制系统是否能够确保物料或产品在放行前完成必要的检验,确认其质量符合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检查组进入被检查单位应按照程序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廉政规定。现场检查结束后应形成监督检查报告,按规定存档并上传监管数据平台。

篇2

2014年,我区会计监督检查工作从5月开始至10月底结束,对第五中学、第十二中学、区街道中心小学、区环境保护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卫生院、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等10个单位2013年度的会计信息(包括财政资金获得和使用等情况),必要时可检查以前年度或延伸检查至2014年。

二、检查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行为、是否骗取财政资金或未按规定使用使用资金等问题依法实施检查。行政事业单位,还要重点检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含“小金库”治理,“三公”经费开支)。

三、组织实施和方法步骤

按照“统一布置、统一要求,统一汇总”的原则,制定“区财政局201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按方案要求组织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工作。

(一)准备阶段

1、确定重点,选取名单。按照我局大监督工作理念和建立纵横联动“全覆盖”财政监督体系的要求,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财政重点扶持的领域,选取10个行政事业单位开展检查。

2、明确分工,组织实施。检查工作由监督检查股及相关业务股室共同组织实施,按职责分工成立检查组,实施检查并进行处理。

3、加强学习,搞好调研。认真组织检查人员学习《会计法》、有关检查规则和检查工作办法以及有关财税政策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检查人员业务技能;同时,要有针对性的组织查前调研,了解被查单位收支情况、会计核算情况等,做好进点检查前的准备工作。

(二)实施阶段

1、开具检查通知书。由区财政局统一开具检查通知书,并于检查3个工作日前通知被检查单位。

2、规范检查程序。检查工作中,检查组要按区财政局统一部署,严格按照《财政局检查工作规程》的要求,使用统一的监督检查工作底稿、询问笔录等监督检查文书进行检查,并在此基础上整理书面检查情况,及时向被查单位征求意见等。

3、检查组人员。检查组长由区财政局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区财政局干部及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同时,通过购买服务方式,适当聘用注册会计师等专业人员参与检查。

4、检查的处理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检查组实施监督检查以区财政局名义对被检查单位作出财政行政处理、行政处罚决定,并使用统一格式、统一编号的行政处理、处罚告知书和决定书;对查出不属于区财政局管理职责内的违规问题,按照《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办法》(财政部令第53号)移送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检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为全面提高我区会计信息质量,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局各相关股(室)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把会计监督检查作为切实解决综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重要手段,切实履行财政监督职能,精心组织,统筹谋划,落实责任,务求实效。

(二)整合检查内容,避免重复检查。首先要充分应用审计部门的审计结论,其次要充分利用好会计监督检查这个平台,将会计监督检查工作与“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日常财政管理工作等有机结合,实现一站式检查。形成一个检查平台,多种检查辐射,既丰富监督内容,避免重复检查,又提高监督效率。

(三)依法实施检查,加大查处力度。检查人员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严格遵守和执行《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各项检查、复核和处理处罚工作,合理把握处理处罚的尺度,作到定性准确、依据充分、处理恰当,确保检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影响力。一是要充分利用市、区财政局门户网、会计监督工作简报、报纸等,宣传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检点、检查内容、检查信息等。二是建立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制度。会计监督检查前,区财政局检查的7个单位,由区财政局在门户网上统一公示检查单位名单和检点,在相关媒体上刊登开展会计监督检查的信息;检查结束后,将通过一定方式报告全区检查的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处理处罚和整改落实情况。三是建立举报制度。要通过宣传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受理举报信件,加大举报的查处力度,从而提高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影响力。

篇3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生产许可条件组织生产,切实保障白酒质量安全。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不断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严格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白酒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白酒企业大检查,各食品相关科、所、队要根据食品安全“三位一体”工作模式对辖区内白酒企业开展专项检查。

(一)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白酒生产企业应主要围绕原料、添加剂、出厂检验、白酒标签、质量控制等方面组织开展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专项监督检查的重点是:白酒中塑化剂的污染控制工作;不得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白酒;严禁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白酒;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特别是不得违法违规使用甜蜜素、安赛蜜、糖精钠等食品添加剂;严格白酒出厂检验,确保甲醇、氰化物等安全指标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规范白酒标签,不准将液态法白酒、固液法白酒标注为固态法白酒;不准虚假标注产品执行标准和配料表等强制标注内容,不准生产无标识、标识不全或标识信息不真实的白酒,不准生产标注“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的白酒。督促企业建立并实行食品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或授权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全权负责白酒质量安全,并以书面形式授权其对白酒质量安全负责,承担白酒原辅材料使用、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和产品出厂签字放行责任,确保白酒质量安全。

(二)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严格审核白酒生产企业的资质,规范企业的许可和变更行为,进一步完善白酒生产许可退出机制。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建立和完善白酒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专项检查中,应对企业的原辅料采储、生产环境条件、生产记录、出厂检验、销售记录等各环节进行全面检查,监督企业持续满足生产许可条件,确保产品符合标准要求。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日常巡查和监督检查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按照相关法规进行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将专项检查与监督抽检相结合,发现白酒中重要安全指标不合格的,要立即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召回产品,彻查原因,依法处理。同时,要充分运用监督抽检结果,有重点地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三)加大白酒小作坊的查处力度

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有各乡镇协助对白酒小作坊进行排查摸底,在此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开展专项整治,配合各乡镇政府对无证白酒小作坊予以取缔。

三、工作步骤

1、制定方案,排查摸底(2014年1月)

要认真做好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动员部署工作,依据“三位一体”的综合监管模式,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确保各项专项检查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2、实施检查,严肃查处(2014年2月-4月)

严格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置。

3、巩固成果,总结提高(2014年5月-6月)

认真总结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查找薄弱环节,把好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迎接市省市局对专项开展情况的督查,对专项检查的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局食品处。

篇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巴彦淖尔市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巴卫字(2020)12号)文件精神、《巴彦淖尔市2020年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合执法监督检查方案》,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我局针对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照2020年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合执法监督检查方案严格要求各用人单位自查,现就检查情况进行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坚持“预肪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通过监督检査,进一步规范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使我辖区内有害作业场所逐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劳动职业卫生权利,提高劳动者职业健康意识。

二、执法监督检查范围和重点

1、职业病危害较严重,存在着粉尘、噪音、高温、毒物等职业卫生问题突出的企业。

2、生产工艺落后,设施、设备简陋,作业场所劳动条件恶劣,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投入不足,个人防护措施不健全,缺乏必要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和职业健康监护等职业病防治工作不到位的企业

三、执法监督检查内容

1、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依法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设置工作部门和专职或兼职的专工作人员,建立职业防治管理制度,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2、提倡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采用无毒替代有毒低毒代高毒,从根本上减少和预防职业病危害。

3、依法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和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制度情况,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情况,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按要求在作业场所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工作场所。

4、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6、对劳动者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高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护能力;按要求为劳动者配置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7、、依法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本人。要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遭受或可能遗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要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做好职业病病人的治疗、康复、定期检查和要善安置,确保职业病病人的权益。

8、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经费。在企业生产产品成本核算中按单位产量确定适当的职业病防治经费,主要用于职工健康教育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作业场所有害因素监测等工作支出

9、企业和劳动者要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要有职业病危害相关的告知;企业要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

四、执法监督检查时间和工作步骤

(一)开展自查时间:2020年11月20日-30日对辖区内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联合执法检查。

篇5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方案中规定的各项任务要求,通过深入开展食品标签标识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在食品标签标识上虚假标注、夸大内容或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依法、依规、按食品安全标准做到如实标注、规范标注,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是重点检查和规范乳制品、白酒等社会高度关注的和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肉制品、糕点等日常消费量较大的食品生产企业;二是重点检查存在委托加工食品或分装的食品生产企业,集中清理和规范委托加工食品和分装食品的标签标识行为;三是重点检查企业实际生产与许可情况,是否严格按照许可范围生产,食品标签是否存在夸大宣传,违法标注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及剂量等内容;四是重点检查曾因食品标签标识被消费者投诉举报,且证实投诉举报属实的食品生产企业。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5月-6月)

各地要通过召开动员会、日常检查、企信通等多种形式,将此次专项监督检查要求和《食品标签专项监督检查企业自查表》(附件3)传达到每一家食品企业,要求企业强化食品标签标识管理,积极认真地开展自查自纠,对现有标签逐一进行核查,并积极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企业自查情况和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要及时进行汇总,填写《自查表》,6月底前上报当地质监部门。企业未认真自查,在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明显严重问题的,从重处理。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7月~10月)

针对企业自查发现的问题,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根据国家、省食药监局的要求和本方案规定的工作重点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同时加大对违法违规标识标注行为的惩处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依规进行处置,涉及处罚的要纳入企业诚信档案,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失信惩戒。相关检查情况要及时填写《食品标签标识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统计表(一)(二)》(详见附件2)。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4年11月1日~15日)

各地应认真总结此次标签标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认真梳理本地区不同产品标识标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漏洞,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相关知识的教育培训,坚持服务规范和整改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本地食品企业标签标识,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并于2014年11月10日前将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和《食品标签标识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统计表(一)(二)》(详见附件2)报市局食品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

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以此为契机,把规范标签标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作为下半年重点工作之一,对企业的标签标识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工作步骤、治理重点,细化检查措施,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严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专项监督检查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严厉查处,信息互通,

各地要深入排查食品标签标识存在的问题,特别要突出治理食品标签标识虚假标注、夸大标注等问题,严厉打击篡改食品生产日期、伪造产地、违法涂改标签、虚假标注食品营养成分及含量等行为;严厉打击宣称食品具有疾病预防及治疗功能、标识内容不真实、伪造冒用他人品牌的违法行为。对于利用食品标签标识制假售假等严重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加强上下联动、内外联动,与流通和餐饮环节的检查相互配合,及时通报工作中发现的风险信息和隐患问题,形成监管合力,保证专项监督检查目标任务的实现。

篇6

关键词:水利水电;施工监理;工作方案;责任与权限

1水利水电施工的特点与监理工作要点

水利部的最新《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对监理工作的委托、承接、实施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对监理工作实践有着指导性意义,文章讨论的方案,即是以《规定》为框架的合理性内容,以《规定》条款为基本工作规则也是合格监理行为人的基本表现。

1.1水利水电施工特点

相较于其他工程建设,水利水电施工具有明显的特殊性,施工过程也有容易引发更多的风险。从影响性看,水利水电施工的目的是完成水利水电项目建设,施工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一旦中途出现问题,将会导致水利水电工程既定功能被削弱。从施工内容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环节包含了土方、钢结构、混凝土、防护等多类别的工种,且不同工程中所要求的各类技术工艺难以统一,因此现场管控难度大,而由于现代水利工程的复杂程度,导致施工周期长、工序繁杂,对于施工人员和施工进度、质量等的控制更是加大了难度。从施工环境来看,水利水电工程离人口聚集区较远,交通运输条件相对较差,且多处于河道特殊位置,受到地质、水文、天气等影响较大,如滑坡、洪汛等增加了施工的潜在风险。因此,对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而言,工作难度都较大,更需要进行细节控制。

1.2水利水电工程监理要点

为了确保水利水电工程的整体质量,需要对工程施工进行全过程的监理。①事前监理。即在施工前开展相关监理活动,主要是为了确保施工的正规性和可靠性,包括对参与施工的企业和单位的资质、信誉等进行审核,并评定其有无施工能力和确切资格,对检测、设计、方案、现场等进行监管,确保准备工作到位。②事中监理。重点进行质量、安全、秩序、风险、现场、技术等进行综合评价、监督,并在适当的时候进行调节与控制,以监理带动施工管理控制施工质量。③事后监理。即施工后的质量检测、相关资料的审核等工作,除了找出施工质量问题之外,还应当着重对施工过程中的成本消耗和遗留问题进行搜集并采取处理措施。但做好事中监理工作才是保障工程质量最为关键的手段。

2水利水电施工中监理监督检查工作内容的设定

2.1质量监理

首先是要对工程施工进行较为全面的了解,包括工期计划、工序、技术、现场情况和人员及资源设备配置,尤其需要掌握水利水电施工的客观规律,对容易对施工质量产生较大影响的方面加大监理力度。其次是要在施工过程中对相关技术工艺的适用进行跟踪监督检查,要求技术的适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相应标准要求,对违规或不合理的操作、错用技术等应当场指出并纠正。单独某项施工完毕后或局部完毕后,应当进行勘验,如混凝土保养期勘验、电力设备安装的稳定性和布局检查、不同项目之间接驳处的连接处理检查等,细化监理工作,实施工质量的高强度监督。

2.2安全监理

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工程项目资金的安全性监督。因为施工过程中会持续消耗资金,一旦施工环节未按照既定的方案执行,可能导致资金分配不均阻碍部分项目继续完成,也可能直接导致成本激增。因此,监理人员需要根据前期预算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控制,要求严格执行预算方案,并保证资金审批和使用环节的监管控制力度。二是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理。以贯彻安全建设生产为基础,对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如防护栏、警示措施、应急设施和应急方案等,尽可能规避施工安全风险。

2.3程序监理

当代水利水电施工环节是多部门多工种的同时协作或交叉作业,且工程规模较大,施工过程复杂,对相关人员、设备、材料需求量大,容易造成现场不协调。而施工单位由于自身施工任务的影响,虽然会对现场进行相应的组织管理,但难免还存在一定的不足,这就需要监理部门履行自身职责,对现场施工秩序进行监督和管理。工作内容包括:材料、人员通道的划分与使用情况监督、相关设备材料的放置区域的合理性监督、施工顺序与部门间配合的监督、施工方管理流程和执行效果监督等,通过程序监理,使施工现场更加合理有序,优化施工进度控制。

2.4其他监理

除上述三类监理大项之外,监理部门还应当履行其他有关项目的监理任务。例如: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意识进行监督,对施工中消极对待工作的情况进行纠正和处理;对施工环节的质量检测方案和技术进行监督提出调整建议,并审核检测结果;对建设施工过程中的后勤保障措施进行监理,以成本、以人为本等理念评价运作模式,并提出意见或建议;对建设施工过程中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进行监督检查,要求环保施工文明施工。

3水利水电施工中监理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落实

水利水电施工中的建立监督检查工作,需要参考当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等进行方案设计,需要做到工作方案的合理化、工作行为的有效化、工作实践的标准化。

3.1合同制定与签署

合同是监理工作得以开展最为根本的依据,也是监理单位合理防范自身风险的根本。因此,监理单位应当将合同管理作为监理方案的前置性工作,即需要严格审视合同并就合同条款的设置进行研究和讨论。一方面,需要认真了解合同内容,明确知晓监理工作的范围、标准和依据,并根据合同制定后期监理方案和具体工作计划;另一方面,需要对合同内容设定相应的合理免责事由,避免对施工风险的无条件大范围的承担责任,例如:在监理部门无管辖职权的某些细节上出现的质量问题,监理部门当承担多少责任;在监理部门已经履行完全职责后出现的施工质量问题,是否需要负全责等。此外,监理单位需要对整个工程施工阶段的业主与施工主体间的合同进行管理,主要是查看合同规定的双方义务与评价标准,以合同为根本参考开展监理活动,例如:要求施工单位的施工工艺和质量必须达到相关约定标准;督促资金方调配约定资金,并对合同约定项目下放资金等。

3.2现场工作安排

监理单位应当建立现场监督检查制度,依据施工的具体项目成立监理小组,对施工项目进行针对性的监管,现场工作安排大致可实行如下计划:①由监理总工程师牵头对工程设计方案和施工设计方案、施工计划等进行讨论,根据前期实地考察和各方面的施工调研材料,判断计划和方案的可行度,并邀请各施工单位、业主参与现场监理工作计划会议,确定通过讨论确定大致的现场综合监理管理草案,以此为施工现场参与主体共同达成的共识约定。②组建分项监理小组,对现场施工作业开展专门监督检查。③成立现场监理巡查小组,对整个施工现场进行动态监督。④建立监理部门与施工管理部门、业主方的互动渠道,实现施工相关信息的高效共享,便于分析风险源。⑤进行现场监督信息记录备案管理,监理工作数据及时上报,逐层筛选之后关键信息交监理总工程师,由监理总工程师负责组织信息识别工作。

3.3责任与权限的落实

应制定施工现场监理制度,确保施工监理工作的实施力度,制度确定监理部门在施工中的地位与主要工作内容,并确定监理的职权范围,要求各施工部门需要积极配合监理部门的工作,如主动报交施工材料数据;执行监理部门给出的整改意见。制度中还需要约定特殊事由的特别处理办法,如施工部门不配合进行风险项整改,监理有权进行停工、上报、处罚;施工部门对监理行为有异议,可以有相关解决途径。通过审核制度进一步加强监理部门的权限,要求施工单位所需物资调配、施工进度节点的推进都需要经过监理部门的审核和批准,否则施工部门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之下,还可以设置部门管理人员和关键人员负责制,分摊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压力,同时也能保障各部门工作质量。

3.4借助现代化技术完成监理工作

应当借助现代化技术,诸如信息化、智能化、数据化技术和相关测量技术对监理工作进行优势辅助。如:利用现代化的通信技术,监理监理数据化平台,实时搜集各个部门的数据,并结合遥感、无人机等各种技术与工具,核对施工过程中的实况变化,监理可视化的动态监控模式,在利用相关数据分析软件和预警机制,对施工各个环节进行风险识别与预防。通过新型的检测技术,如超声波、红外线、化学试验等技术,对工程各个组成部门进行检测验收,做到逐步检查、逐步验收、逐步记录,全面精准的控制施工质量。

篇7

(一)各股站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文件精神及重要讲话和批示情况;

(二)各股站深入宣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形成良好舆论氛围的情况;

(三)各股站对照检查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差距,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的情况;

(四)各股站全面清理修订与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不一致的制度规范,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形成长效机制的情况;

(五)各股站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的情况;

(六)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的情况;

(七)各股站加强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行为从严从快进行调查处理的情况;

(八)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情况。

二、监督检查的实施步骤

监督检查工作分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和集中考评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1月上旬—3月上旬)

各股站要按照本方案所列检查内容和要求,通过召开专题会、专项工作总结会等形式,逐一对照检查,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自查面达到100%。自查中要组织力量全面清理与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不一致的制度规范,并结合自身实际,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尽快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形成配套措施,着力建立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对自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及时纠正处理,对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局党委和纪检监察室处理。局纪检监察室要强化对本局各股站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情况的督促指导。各股站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要及时报送局党政办公室(3月30日前完成)。

(二)监督检查阶段(3月底—12月)

局纪检监察室将加强对各股站重要时段贯彻落实中省市县改进作风有关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局纪检监察室将组织不定期对各股站、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监督检查主要采取重点检查、巡视监督、不定期抽查、受理等方式进行。主要程序为:

1、向被检查的股站下发通知(不定期抽查除外),告知检查的目的、要求、内容和程序;

2、查阅领导批示、会议记录、文件资料、工作方案、处理等工作资料;

3、开展现场检查(不定期抽查);检查在岗情况及工作状态;

4、随机走访干部群众,听取意见建议;

5、形成监督检查意见并反馈;

6、形成监督检查专题报告。

(三)集中考评阶段(12月)

年底,局纪检监察室将把各股站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开展一次集中检查考核。同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内容,采取问卷调查、满意度测评、个别座谈等形式,对贯彻落实效果进行社会评价。

三、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现场指明、反馈意见、下发整改通知、跟踪督办等方式,督促限期整改,整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以适当形式对整改结果进行回访。对整改不倒位的,责令重新整改,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干部管理权限移送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建议,督促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手段严肃处理。对问题突出、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干扰阻碍监督检查工作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监督检查的结果运用

(一)专题报告。局纪检监察室要定期向局党委(党组)和县纪律监察局专题报告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二)通报情况。局纪检监察室不定期将监督检查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作为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情况监督检查结果,作为各股站干部考察考核、选拔任用、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局监督检查工作由局纪检监察室牵头组织实施。各股站要认真谋划,精心部署,明确责任分工,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局纪检监察室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责,会同党政办、计财股等相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形成工作合力。

篇8

为确保桃花坞工程首期动迁工作顺利推进,较好落实《桃花坞工程首期动迁攻坚扫尾实施方案》,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我区的任务,经研究决定,区纪委监察局成立督查小组对桃花坞工程首期动迁扫尾阶段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具体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根据《桃花坞工程首期动迁攻坚扫尾实施方案》目标要求,深化督促检查,加大攻坚力度,加快工作进度,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各标段工作效能,通过全区上下60天奋战,力争全面完成桃花坞工程首期动迁任务。

1、督促各部门、各标段按照与区委区政府签订的《责任书》和责任状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和时序进度表,增强工作责任,明确目标任务。

2、将机关各部门拆迁任务完成情况纳入2012年度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考核内容,作为各部门完成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年度重点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进行综合评估。

3、建立勤廉指导站,设立举报信箱,开通网上举报和投诉通道,认真处理拆迁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和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的投诉、举报。

二、工作措施

1、建立巡查制度。适时对各部门、各标段拆迁进展情况实施现场督查,了解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促进工作效率提高。

2、建立督查联动工作制度。与市督查组、拆迁现场指挥部、拆迁各标段等建立联系互动机制,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及时跟进工作,全面掌握情况。

3、建立督查情况通报制度。对照整体工作进度和完成情况,适时编发督查情况通报,反映工作动态,剖析存在问题,表扬先进,鞭策后进,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工作氛围。

4、严格实施问责。严肃查处拆迁工作中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对工作进展迟缓、效率低下、影响拆迁工作整体进度的单位和个人适时约谈提醒。

三、几点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桃花坞历史文化片区综合改造利用工程是市、区重要民生工程,做好动迁工作是完成这一重点工程的必要前提。全区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密切配合,全力以赴完成该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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