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0 14:5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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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任务,突出重点
本次涉农项目资金专项整治以“分级负责、层层把关,全面覆盖、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统筹分工、协调配合”为原则,着重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并做到资金、项目、单位全覆盖。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从根源上研究解决问题、堵塞漏洞的措施和办法,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管理体系,形成保障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
(一)整治检查范围。
省市和区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农业、农村、农民的各项资金;涉农资金专项整治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
(二)整治检查内容。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清理检查和纠正涉农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涉嫌贪污、受贿,谋取私利;是否存在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是否存在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是否存在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是否存在违反政府采购、招投标、民办公助、村民自建管理规定;是否存在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是否存在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是否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是否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二、把握环节,精心组织
本次专项整治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六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
成立区水务局涉农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涉农项目资金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制订相应工作方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
各股、站、室和相关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范围、内容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过程中,要在摸清资金性质、规模和有效梳理资金流向基础上,深入查找涉农资金及项目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要突出边查边改,按照规定和程序,及时处理案件和相关责任人。涉农资金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未整改的,要结合本次专项整治行动限期整改、追责处理。自查自纠结束后报送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区级督查阶段。
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相关部门自查自纠基础上,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时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涉嫌贪污、受贿、挪用等违纪违法问题。检查分两部分:一是由区审计局牵头,检查各级扶贫资金,包括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资金、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程专项资金、发展资金、以工代赈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贫困农(林)场扶持资金、扶贫贷款财政贴息、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以及社会扶贫捐赠资金;抽查整合用于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的其他财政性资金等。扶贫资金检查由区审计局单独安排运行。二是由区财政局牵头组织涉农部门,检查除上述扶贫资金以外的其它涉农资金。
(四)市级督查阶段。
涉及各相关单位、股、室,在作好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准备好相关资料,接受市上专项检查。
(五)整改完善阶段。
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问题性质分类制定方案,按照定责任领导、责任股室的原则,限期整改。
(六)全面总结阶段。
局专项整治办公室要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认真总结,并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强化保障,务求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局各股、室、站和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局班子成员要按职责分工,加强组织领导,有效推动专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
要把解决好实际问题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标准,将边查边改贯穿始终。加强基础资料搜集整理,用事实和数据反映问题,体现专项检查工作成效。对专项整治组织不力、工作不实、敷衍应付等问题,局纪委要采取通报批评、从严问责等方式予以处理。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的紧急通知》(商办秩函[xx]8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坚持以“防范为主,源头治理”为原则,强化日常监管,在严查“瘦肉精”猪肉、病害猪肉及注水猪肉上市销售期间,同时开展了私屠滥宰行为的排查和整治工作,有效净化了我区生猪定点屠宰和销售环境,确保了肉品质量安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汇报
一、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为认真贯彻执行商务部、甘肃省商务厅和市商务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部门职能,我局本着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站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与工作要求,强化责任意识,仔细查找薄弱环节,及时堵住管理漏洞,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始终保持对私屠滥宰以及向生猪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围绕保障全区肉品质量安全这个中心,大力实施“放心肉”工程。对辖区内2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专项整治工作,收到了显着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我局依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的紧急通知》和《xx市xx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xx区“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生猪定点屠宰厂专项整治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商务局市场股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指导思想、工作职责、整治内容、整治目标等,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同时组织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召开肉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认真学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办法》《甘肃省家畜屠宰管理办法》和商务部、省商务厅和市局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的社会责任感及肉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其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杜绝了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提升服务,健全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为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规范生猪屠宰行为。一是督促和指导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和实施生猪进出厂检验检疫、台账登记、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二是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进行屠宰,对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生猪在出厂前做好相关记录,并按规定加盖检验检疫合格印章方可出厂销售,对经检验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流入市场销售。
(三)突出重点,严格检查,规范屠宰行为。在专项整治中,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开展生猪屠宰及肉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内两家生猪定点屠宰厂重点检查了肉品检疫检验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台账登记情况、屠宰操作规程规范情况等。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和违反《生猪定点屠宰条例》等扰乱屠宰行业和猪肉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通过抽查,未查出有“瘦肉精”的生猪及肉制品、病害及注水猪肉流入市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企业提出了整改意见,并下发了整改通知,对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重点检查城乡结合部违法私屠滥宰频发、易发地区,在xx区巉口镇检查发现有两户人销售无检疫生猪肉品经过进一步的调查发现这两家人从事私屠滥宰活动,我局当即派出四名工作人员对其实行行政处罚,予以依法取缔,彻底捣毁了私屠滥宰窝点。
(四)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在活动开展以来,充分利用信息报送、网络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采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活动标语和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组织开展了以“严禁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瘦肉精”为主题的食品安全活动周宣传活动。此次专项活动共悬挂宣传打击制售“瘦肉精”猪肉、病害猪肉和注水猪肉的宣传横幅,向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发了《致全区生猪定点屠宰厂的一封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400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执法管理力量薄弱,执法队伍有待于加强。作为生猪屠宰执法主体的区商务部门因人员编制有限,持有商务执法证人员不足,一人身兼多项工作,监管力度有限。
二是生猪定点屠宰及肉品市场监管牵涉职能部门多,消除监管死角,净化肉品市场,高效开展稽查工作难度过大。
三是乡镇定点屠宰工作全面展开难度较大,特别是边远农村地区。其人口稀散,实施定点屠宰后,成本提高,肉品价格上扬,老百姓难以接受。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切实按照商务部和省商务厅“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确保肉品质量安全”的指示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定点屠宰向纵深发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保障肉品质量安全。
一是加强定点屠宰规划管理,加快机械化屠宰进程。进一步提升改造机械化屠宰,逐步淘汰和关闭落后的手工操作,实行规模化经营,规范化发展。
二是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瘦肉精”猪、注水猪、病害猪等违法行为。加强与各部门合作,发挥各自管理职能的优势,强化日常监管,开展定期不定期的联合检查活动,从严查处不法行为。建立多部门猪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调机制,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不出现生猪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三是全面推行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督促和指导生猪定点屠宰场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学习检验业务知识,提高检验人员检验能力。
省、市开展正风肃纪工作常态化工作以来,市**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持续深入推进“9+2+X”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巡视整改,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以专项整治为重点,持续开展乱发钱物问题有效整改。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统筹推进。全市及时成立了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市**作为乱发钱物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定期召集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提出对策。各县(市、区)按照省市的要求,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方案,完善了工作措施,进一步明确了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全市上下形成了市、县、乡三级联动,**、监察、人社、审计四部门相互协调、优势互补整治乱发钱物问题的强大合力,确保了全市同步同向整体推进。
二是及时安排部署,确保整治有力。开展滥发钱物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市**部门结合本地实际,联合相关部门牵头起草并及时印发了《**市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达市财监督〔2014〕26号)、《关于开展切实解决乱发钱物问题工作的通知》(达市财预〔2014〕25号)、《关于深入推进切实解决乱发钱物问题清理自查的通知》(达市财预〔2014〕32号)、《关于开展私设小金库和乱发钱物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工作的通知》(达市财监督〔2015〕20号)、《关于报送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专项整改落实工作评估报告的通知》(达市治组发〔2016〕1号)等系列文件,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工作步骤和工作措施,建立健全了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
三是突出监督检查,确保督促到位。市纪委监察、**、人社和审计部门多次成立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和市级部门进行了重点督查,形成了督查常态化格局。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进行边检查边整改边处理,切实做到清理整改不留死角。2014年9月,市监察、**、人社、审计部门联合开展了“切实解决乱发钱物问题清理自查及整改工作”,通过清理自查发现涉及乱发钱物问题31个,涉及违规金额46.31万元。同时,各级各部门对违规出台的津贴补贴政策文件进行废止,对违规设立的津贴补贴项目立即停止执行,对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资金进行立即清退,切实做到了问题逐项落实、问题边查边改。
(二)坚持巡视整改逗真碰硬,有效解决三公经费居高不下问题。
一是精心制定工作方案。严格按照《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我市情况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要求,市**部门牵头,及时制发了《关于开展“三公”经费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成立了“三公”经费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要求,健全了工作机制,有力地保证了“三公”经费专项整治扎实有效开展。
二是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按照省委巡视组对“三公”经费专项整改工作要求,扎实开展“三公”经费和私设“小金库”及滥发钱物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全市共1625个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全面完成自查自纠,覆盖面达100%。通过自查自纠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单位42个,自查出违规金额1348.41万元。各级各部门进行了及时纠正和处理,受到党纪政纪处分4人,通报案件2件,公告案件1件,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自查自纠阶段,做到查清、查透,不留死角。
三是强化部门联动监督。强化监察、审计、**等部门协调配合,采取专项整治与日常督导检查相结合,坚持“三公”经费半年抽查、年终普查和重点检查制度,不断加强监管。2015年8月,市监察局牵头,深入开展“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正风肃纪工作监督检查”,并重点围绕“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对31个市级部门(单位)、7个县级部门、8个乡镇“三公”经费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发出督促整改函25个,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5人。9月,市**局将“三公”经费专项整治与私设“小金库”和滥发钱物问题专项整治同部署同检查,及时会同监察、人社、审计等部门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整治;共检查519个单位,抽查面达31.93%,查处违纪问题的单位215个,查处滥发钱物737.65万元、经费超预算等“三公”经费违纪金额709.18万元。
(三)坚持把握以问题为导向,源头治本工作进一步巩固。
市**部门结合职能职责,在抓好正风肃纪工作的同时,注重把握问题导向的核心,从治本和预防等制度方面精准发力。市纪委监察、**、人社、审计在总结前期专项整治工作基础上,重点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从制度机制上解决乱发奖金、工资、补贴等问题。一是健全了预算约束机制。加强预算编制,预算支出按功能和经济性质分类编制。将“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作为通用专项单独核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从2014年以来,市**每年印发《关于开展市级预算执行中期评估的通知》,对执行情况不好或无法执行的项目预算予以调整或取消,集中用于其他急需安排项目。二是健全了工资直发制度。严格执行津补贴政策,加强工资直发管理,完善工资发放,规范津贴补贴以银行卡形式集中统一发放,不得发放现金。三是建立健全了审查机制。进一步督促部门建立健全津补贴及实物发放等经费决算编报内部审查工作机制,重点审查虚列支出、少计支出、混淆列支,不按规定科目列支等问题。四是建立了三公经费系列制度。2014年,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精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联合出台了《**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单车管理办法》、《**市市直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市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监察、**、审计联合印发了《**市“三公”经费公开办法》,将所有**拨款的“三公”经费全部公开,打造阳光**。制定了《**市“三公”经费监督检查办法》,由监察、**、审计、外事侨务等部门,采取查阅财务账簿资料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部门(单位)“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实行半年抽查、年终普查和重点检查。2015年,纪委监察、**、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单位会计核算的通知》、《关于报送公务车购置更新和单车核算情况的通知》,推行“一车一账”,规范公务用车会计核算。
二、存在的问题
正风肃纪工作开展以来,尽管我市乱发钱物专项整治工作措施有力,效果明显,但是少数干部职工的财经法纪意识和政策水平还不够高,各类监督检查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相关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召开财务人员业务专题培训会议,通过政策学习解读、典型案例剖析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财经法纪意识和津贴补贴政策水平,进一步督促各地各部门严控开展范围和标准,严格财务报销审核程序,严格票据审核关,严禁乱开支、乱花钱、乱报账,切实做到经费预算从紧、公务接待从俭、公车管理从严、学习考察从实,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水利局牵头、相关部门联动,以南阳河、高岚河、古夫河、凉台河、平水河、孔子河河道采砂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整合资源,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开展清理整治工作,通过清理整治活动的开展,大力宣传河道采砂管理法规政策,强化源头管控措施,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确保全县河道采砂管理秩序稳定、局势可控。
二、整治内容
(一)规范行政许可,严打非法采砂。按照“长江河道全线禁采,中小河流核减采量”的要求,严格河道采砂审批许可,严管严打非法采砂。一是严格执行《县中小河流采砂规划》,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权拍卖的准入与许可机制。二是严格公益性、工程性采砂许可,吹填造地、公路修建、河道整治或航道疏通等工程性、公益性采砂要严格按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加强现场监管,严防假借工程性、公益性采砂实施经营性活动。三是严密关注河道采砂动态,及时加强中小河流采砂规划修编,逐步减少中小河流采区和采量,推动中小河流休养生息,逐步恢复河道生态环境。加强可采区现场监管,严防超许可范围和许可采量采砂。四是严打非法采砂活动。对凡未经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未按审批的要求从事采砂作业的非法采砂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并严厉打击。对在专项整治期间顶风作案业主的非法采(运)船只、挖掘机、运输车等机具实施先行登记保存,依法从重处罚,情节十分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二)清理违规砂场,规范采砂管理。对全县河流及三峡库区采砂场(点)进行拉网式清查,全面登记,摸清底数,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加强管理。对手续不完备、未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和违规占用河道滩地、影响行洪安全的砂场,应坚决予以取缔。对已办理行政许可的采砂企业加密开展现场巡查,查是否按照行政许可的采砂范围和采砂规划进行作业、降噪除尘和废水处理措施是否完善并运行正常、生产场地及砂石料堆放是否占用行洪河道或影响交通等,对检查出问题的采砂企业责令关闭停产并限期整改,整改到位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通过砂场清理整治,为强化河道采砂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三、实施步骤
这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排查摸底阶段(2016年2月1日—3月10日)。成立全县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部门联合工作专班,制定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由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关于河道采砂专项整治的通告》,在全县范围内采用张贴通告、宣传标语、宣传横幅、广播电视滚动播出专项清理整治通告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及时向采砂业主宣传国家、省、市关于河道采砂的相关政策法规和县政府召开的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召集采砂业主进行集中约谈教育,并对全县河道管理范围内河道采砂的采砂船、机具,及砂石堆放、运输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登记造册,下达执法文书责令立即停止一切非法河道采砂活动,限期关闭砂场,恢复河道,自行拆(撤)出所有采砂设备和砂石料。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3月11日—5月31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县关于河道采砂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全县境内河道采砂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采砂行为,依法取缔非法采砂场,暂扣、封存或拆除非法采砂机具,没收非法所得,并按照法律法规上限进行处罚。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在专项清理整治活动中顶风作案造成国家砂石资源损失和暴力抗法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三)总结巩固阶段(2016年6月1日—6月10日)。总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成果和经验,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县“两办”和市水利水电局,由联合执法工作专班对专项清理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组织“回头看”活动,查遗补漏,巩固成果。并按照《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县中小河流采砂规划》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转入日常规范管理。
四、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切实抓好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活动,县政府决定成立县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职责如下:
县水利局:牵头组织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具体负责开展河道采砂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非法采砂案件的查处。
县法院、检察院:配合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活动,依法开展强制执行,对于涉嫌犯罪的非法采砂活动及时依法批准立案侦办。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河道采砂治安秩序,配合水利部门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活动中的涉黑、涉恶势力,并依法对非法采砂活动中涉嫌犯罪的开展侦查,对非法采(运)砂石的挖掘机、运输车等作业设备依法进行处理。
县安监局:负责配合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活动进行安全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河道采砂等危害安全行为。
县工商局:负责对砂场进行清理整顿,依法取缔无证经营的砂场,禁止非法交易活动。配合水利部门对砂场的砂石料来源进行调查,禁止非法采挖的砂石料流入市场。
县交通局:负责加强水路航运、公路的管理,查封、驱逐滞留我县水域的各类采砂船舶;依法封堵非法采砂点接线或进场公路,依法查处随意在国道、省道、县乡公路上开口接线等违法行为。
县地税局:负责对河道采砂企业主开展税务稽查,依法打击、查处采砂场偷、漏、逃税案件。
县监察局:负责检查县直有关部门及有关乡镇落实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违反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纪律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情况,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我县河道采砂管理秩序混乱、偷采活动猖獗的有关负责人,严肃追究其责任。对纵容非法采砂活动,为非法采砂者通风报信,提供保护,给工作造成损失或在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的,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配合县水利局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对非法占地、污水直排等行为予以查处。
县天星供电公司:负责配合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对非法采砂场实施停电,并拆除一切供电设施。
乡镇人民政府:大力宣传河道采砂法律法规,强化区域内河道管理监督工作,配合水利等部门对本行政区域河道采砂进行专项清理整治,加强河道非法采砂的监督检查和举报,搞好执法活动中的有关协调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县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本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各负其责,确保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达到目的,收到实效,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
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省委和晋城市委的统一安排,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已基本结束,现已转入常规检查、深化整改和巩固成果阶段。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抓部署。11月5日,省委召开全省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动员电视电话会后,市委高度重视,当天就召开全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安排动员会议,及时成立了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同步印发了《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并紧急抽调成立了4个市级督导抽查组、16个推磨交叉检查组和16个自查自纠检查组,推开了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二)三个阶段抓监督。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了自查自纠、交叉检查、督导抽查三个阶段开展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全市16个乡镇(街道)的自查自纠检查组走访本乡镇(街道)所有的贫困村、贫困户,查看2016年以来的所有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做到了四个全覆盖。交叉检查阶段,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在16个乡镇(街道)开展推磨式交叉检查,必须走访所有的贫困村,必须走访20户以上“插花式”贫困户的村,必须走访不低于10%的贫困户,必须查看扶贫项目和抽查扶贫资金,做到了四个必须。督查抽查阶段,4个督导抽查组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不预设路线、不固定模式的“六不”方式,对全市16个乡镇(街道)和21个职能部门开展暗访督导。
(三)创新方法抓整改。对各检查组报告的问题,领导组办公室创新工作方法,采取“一书两单三报告四回查”的方式,推动扶贫领域问题整改工作。一是一份通知强责任。将在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相关问题,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向包联乡镇(单位)的市级领导下发督促整改通知书,强化处级领导的包联责任。二是两个清单交任务。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给各乡镇(街道)和扶贫职能单位下发主体责任问题清单和监督责任问题清单,明确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的整改任务。三是三处报告严要求。各责任单位的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同时报告包联乡镇(街道)市级领导和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高标准、严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四是四组回查促落实。全市4个督导抽查组对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查,督促各乡镇(街道)和扶贫职能单位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问题线索核查到位,确保扶贫工作落地见效。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自查自纠及乡镇推磨式交叉检查情况
专项治理期间,我市各自查自纠检查组和乡镇推磨式交叉检查组走遍了全市1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3451户贫困户,查看了15个产业扶贫项目,检查了近1.9亿扶贫资金,共发现问题28个,其中资金项目方面14个、政策落实方面7个、领导责任方面2个、干部作风方面5个,现均按照要求逐一整改。
(二)市级督导抽查情况
根据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交叉检查组于2017年11月8日至12月4日对我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了督导,并反馈了督导建议,指出了我市9个乡镇和2个市直单位,在政策落实、资金项目、领导责任、干部作风4个方面存在44个问题。截止目前,我市共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向包联乡镇(街道)市级领导下发督促整改通知书41份;以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向各乡镇(街道)和扶贫职能单位下发主体责任问题清单15份,下发监督责任问题清单5份。对于反馈的4个方面44个问题,已整改问题37个,转高平纪委执纪监督室核查问题7个(查否1个,查结待处3个,正在初核3个)。
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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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20年医保局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规范医疗保障运行秩序,严厉打击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行为,促进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阜南县医疗保障局积极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现将相关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成立行动小组,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县医保局成立了县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于伟同志为组长,县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艳、杨晓波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政治行动小组,统筹负责专项行动工作。
(二)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行动要求。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县医保局于2020年4月27日印发了《2020年阜南县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步骤、工作要求,明确了工作任务、完成时限、检查细则,确保行动开展有规范可循。
(三)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月活动,营造行动氛围。一是县医保局召开全县医保系统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月启动仪式,局机关各股室及二级机构、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共200多人参会,县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于伟强调了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对当前医保监管形式进行了分析,对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县医保局将把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作为首要整治任务,切实履行基金监管主体责任,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出发,对在打击欺诈骗保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严格依法办事,按规定从严、从重、从速处理。二是要求全县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打击欺诈骗保政策培训,认真学习《2020年阜南县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及《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三是加强打击欺诈骗保政策宣传,利用电视台、县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进行政策宣传,通过进社区、乡村、政策展板、条幅、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方式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进行政策宣传,提高社会对医保基金监管参与度,提升行动效果;四是要求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月活动,通过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张挂条幅、张贴政策公示、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月活动,营造遵纪守法氛围。
(四)严格督导检查,严肃处理问题。一是要求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医共体牵头单位基金专用账户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自查单位要向县医保局书面报送自查自纠报告,列明查出的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并将自查自纠的违规问题涉及的医保基金主动申请退回县财政局社会保障基金医保专户;二是县医保局对“两机构一账户”进行抽查,对抽查时发现自查自纠不到位、仍然存在违规违纪违法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依规依法从严顶格处理,并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检查处理情况
截至目前,阜南县医保局2020年共查处87家协议医药机构,其中,定点医疗机构48家,定点药店39家,覆盖率达到100%,涉及违规医保资金?14953583.72 元,协议处理6390975.55 元,合计追回金额 21344559.27 元。其中,通报批评 43 家,约谈 6 家,暂停 5 家定点医药机构,移交县卫健委3起,移交市场监督管理局1起,上报县纪委监委2起。行政处罚1人,涉及医保资金4113元,罚款8223元。
(一)自查自纠。2020打击欺诈骗保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全县共有48家定点医疗机构上报自查自纠报告,共追回金额1659580.66元。
(二)对协议医药机构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2020年打击欺诈骗保县医保局结合调研情况及日常监管经验,进一步改进监督方式。对实地检查分医院类型开展进驻式检查和常规检查,同时,定时开展数据分析,进行指标性扣款,年中开展半年度综合检查和专项病历评审,实现监督检查实时化、常态化、制度化。
(1)进驻式打击欺诈骗保检查。2020年共对四家医院进行进驻式检查,通过查看住院患者在院情况、查阅病历、核对费用清单、查看报补单等方式对四家医疗机构进行打击欺诈骗保检查。共追回金额947068.28元。
(2)日常性打击欺诈骗保检查。2020年共对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开展2轮次不定时检查,共发现?36 家次定点医疗机构存在违规行为,共追回金额 4284762.65 元。
(3)病历评审专项检查。2020年?1-3 月份,县医保局发现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康复理疗病历存在较为混乱的现象,县城乡居民医保中心于4月份组织康复理疗领域专家对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康复科理疗病历进行了病历评审。共追回金额 428520.28 元。
(4)上半年度综合检查。县医保局于2020年7月3日下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上半年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专项检查的通知,并成立了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两个检查组。针对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管理制度建设、欺诈骗保、日常管理、指标控制、整改落实等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综合检查。
(5)数据分析及指标性扣款。2020年1月,县医保局对全县定点医疗机构2019年第四季度医保监管数据进行结果运用。其中,扣款性指标包括选择性执行按病种付费、选择性执行同病同价、次均三费超5%三项指标,全县共追回金额10399241.31元。
(6)对2019年查处案件进行处理。2020年1月14日下发了2019年12月16日至2019年12月20日对阜南县中医院进驻式检查的处理文件。共追回金额2917120.56元。
2020年3月24日下发了2019年11月19日对阜南县龙王乡卫生院打击欺诈骗保检查的处理文件。共追回金额32872.25元。
2020年4月10日下发了县委第二巡察组对阜南县医保局开展巡察期间发现洪河桥镇和柴集镇卫生院存在违规挂床住院的处理文件。共追回金额568002元。
(7)日常审核性扣款。2020年阜南县城乡居民医保中心药审科日常审核追回基金:郜台乡卫生院17530.47元,安徽医科大学附属阜阳医院43152元,阜阳民生医院35520元,阜阳市妇女儿童医院11188.8元。累计追回金额107391.27。
(三)对参保居民打击欺诈骗保整治
2020年,发现1例参保患者借用就诊证套取医保基金现象。涉及医保资金4113元已追缴回基金专户,同时给予行政罚款8226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政策法规宣传,提高医务人员认识。加强对《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阜南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的宣传,要求各协议医疗机构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医保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种政策,充分认识到医保政策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政策,引导全县定点医药机构规范诊疗行为,主动建立健全医药机构内部的医保基金监管制度。
(二)持续加大打击力度,深入推进专项行动。打击欺诈骗保是一项长期性的艰巨工作,县医保局将继续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力度。下一步将以《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和《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两个目录中的项目内涵为抓手,以大数据筛查为基础,采取实地抽查、现场走访等方式对次均费用高、住院人次多、诊疗行为乱的定点医药机构的诊疗价格和药品使用规范进行重点核查,持续规范医药机构的诊疗、用药和收费行为。
(三)严格跟踪整改落实,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县医保局将严格跟进整改督查,督促定点医药机构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仔细分析,举一反三,深入查找本单位在医保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其它问题,认真研究拿出整改措施,提出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将整改措施和管理办法落到实处,以避免和杜绝重复问题的发生。
(四)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县医保局将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不断完善监督管理制度,持续强化监督管理工作,严惩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医保领域违法违规现象普发多发势头,当好医保基金的“守门人”,护牢保障人民健康的“救命钱”,确保医保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医保基金安全平稳健康运行。
(一)认真做好企业春节期间停产整顿和节后复产复工验收工作。一是抓好节前停业整顿。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依法督促各非煤矿山企业强化安全责任,全面做好企业节前停业整顿、值班备勤和安全保卫等工作。为防止企业进行突击生产或违章作业,我局分组对企业进行不定期的巡查监管,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春节期间生产安全。二是做好节后复产验收。春节刚过,我局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坚持“谁分管、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62家非煤矿山(19家地采矿山、43家采石场)进行了复产(工)验收。严格落实企业复产验收责任制,做到“三个不复产”(证照不齐全不复产,安全条件不具备不复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复产),确保企业节后生产开局好、起步稳。
(二)扎实开展“六打六治”和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了《____县安监局“六打六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把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在监管中实施服务,在检查中帮助企业排查安全隐患和问题,并及时抓好督促整改和复查工作,确保企业生产安全。自8月底以来,我局出动执法检查251人次,通过整改复查和企业自查,指导和帮助全县185家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排查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共322条。目前,已整改到位310条,整改率达96%。同时,对隐患整改不落实或不到位的11家非煤矿山企业依法给予了行政处罚,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全面扎实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动。我局始终把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作为化解安全风险、防范安全事故的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不断夯实安全基础。一是严格监管监察,全面开展隐患大排查。及时制定了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举全局之力,深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行业领域,组织开展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的隐患大排查,1-10月份,共分组检查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家173家,检查尾矿库12座,排查隐患1204条,依法下达整改指令155份。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抓好安全隐患大整改。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实行分级管理、跟踪督办、整改销号。目前,已督促相关企业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全面进行隐患整改并做好复查工作、复查率达100%。
(四)切实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达标和“六大系统”建设。我局始终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推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切入点,积极督促企业开展以管理标准化、操作标准化、设备设施配置标准化为核心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指导企业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各岗位、各工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新的精细化管理方式,从而使企业达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照章办事的良好安全管理局面,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截至目前,全县46家露采矿山(采石场45家)、9个地采矿山(工区)、10座尾矿库、36家加油站、2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家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已通过申创验收并达到省“三级”标准。全县有14个非煤地采矿山(含工区)“六大系统”建设设计方案全部通过市安监部门的审复安装到位,全县非煤地采矿山安全科技支撑能力和保障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五)深入推进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强化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今年组织各乡镇长和街道办主任共26人到郴州市委党校参加为期3天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和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安监员共28人到市安监局组织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证培训班,进一步增强了乡镇(街道)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执法能力。根据市安监局的统一安排,我们积极组织32名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了市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了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素质。同时,进一步加大
宣传力度,以开展“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在____电视台开办专题节目《安全在线》,在____新闻网、____手机报、____报等媒体开办“打非治违”专题栏目,全方位、多角度不间断宣传,切实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六)积极稳妥处置安全生产领域矛盾问题,促进社会大局稳定。在全局全面推行“一线工作法”,做到隐患在一线排查,问题在一线解决,矛盾在一线化解,积极创造和谐矿区、打造平安企业。4月23日至5月13日,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在县纪委监察局的牵头下,会同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教育局对清和中心学校“3·26”溺水事故、____县洋市镇“4·8”交通事故、 “4·19”交通事故进行了调查。5月20日至23日对太和镇汪曾取采石场“4·19” 高处坠落事故进行调查。同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该事故进行了依法调查处理。通过及时有效处置企业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较好地保障了群众的根本利益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七)全力以赴治理无主尾矿库,切实办好民生工程。____县无主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工程是经发改部门立项批复的中央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总投资9629万元。该项目共24座五等尾矿库,分布在____县12个乡镇、街道,治理工程的尾矿库数量和投资规模位于全省前列,全市之首,是一项安全工程、更是民生工程。我局作为该项目的申报单位更是举全局之力全力以赴,抓好了项目的摸底调查、资料收集、方案制定、初步设计、项目申报等各项工作,使该项目及时取得了发改部门的立项批复。该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和工程监理同时进行公开招标,现已进入全面施工阶段。到目前为止,已完成坝体加固42650立方米,修建排洪、排水明渠3.5千米,复土、植草约30万平米,修建应急抢险道路4.2公里。已有11座尾矿库的治理工程全面完工,有5座库正在施工过程中,其余8座正在施工准备中,项目总工程量完成65%以上,工程进度排全省前列。
(八)强化统筹协调,认真抓好其他工作。一是我局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好作风建设年”主题活动和公务用车等多项专项整治活动。二是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投身省级文明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继续做好文明卫生工作。三是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转变作风,全面完成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任务。四是开展基础建设活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狠抓重点时段的稳定监控工作和干部包保工作,所接到的交办案件均如期结案。五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对局机关政务公开版面重新规划设计,对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六是狠抓党建工作和“四型”机关创建工作等。
一是安全基础薄弱,安全隐患突出。全县生产力水平总体偏低,企业投入不到位,工艺落后,装备水平低,技术条件差,人员素质低,安全管理严重滞后的状况仍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安全保障程度严重不足。同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还时有发生,安全隐患比较突出。二是安监队伍建设跟不上安全生产监管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人员编制不足,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经费不足,未按相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由于安全生产涉及到矿山、化工、建筑、机械等多领域的专业知识,而安全监管人员多数是从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调配过来,专业人员尤其是高层次专业人才非常少,再加上经费不足,影响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安全监管难以到位。三是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真正落实。一些企业不落实主体责任,安全投入不到位,安全管理松懈;部分单位部门没有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做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部分单位没有真正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制度,没有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工作浮在面上。
工作思路:2015年,我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国发23号和40号等会议文件精神,牢牢把握安全生产工作“稳中求进、进中求好”的总基调,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主线,以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继续深化“三项行动”,全面加强“三项建设”,继续扎实推进“四大三基”三年行动计划,努力开创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新局面。
工作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工作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为主线,以隐患排查整治为重点,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积极开展各行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确保全县2015年无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生产安全事故数(伤亡人数)在市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促进安全生产平稳运行。
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坚持不懈抓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井工矿山“两大建设”。始终坚持“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这一主题,要始终突出企业这个主体,通过严格的监管、有效的指导和有力的社会监督,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真正落实到位。要始终突出企业标准化建设和井工矿山“两大建设”这一关键的基础工作,各股室结合各自管辖行业领域的特点,制定切实可行创建方案,推动各行业领域企业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把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作为重点,强力督促企业加大投入,改进措施,将安全标准化建设管理落到实处,确保在今年年底前全县所有规模以上工矿商贸企业全部通过达标验收。
(二)坚持不懈抓好矿山整顿整合。深入开展非煤矿山整顿关闭专项行动(重点是青兰矿区和黄沙坪矿区及露采矿山),彻底取缔关闭非法生产矿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合法矿山要坚决停产整顿到位,经停产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依法关闭到位,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开采秩序,促进全县非煤矿山安全健康发展。
(三)坚持不懈抓好“打非治违”工作。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两大任务、三条原则、四个重点、五项目标”的要求,强化联合执法,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把企业职业危害申报、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城市工业灾害防治等纳入“打非治违”重要内容,扩大打非治违成果。
一年来,我们在省局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山东省九次党代会精神,围绕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这个中心,坚持“登记抓规范、监管促到位、队伍强素质、服务上水平”的工作思路,将服务科学发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践行“四个统一”,推进“四化”建设,做好“四项服务”,促进依法行政,积极创新登记管理方式,全面推进监管执法到位,深入开展服务企业办事实活动,提高了行政效能,提升了服务水平,优化了发展环境,促进了全市各类市场主体的健康发展,现就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注册登记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登记注册情况
全市今年1-10月份新发展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9356户,其中,内资企业92户,外资企业36户,私营企业132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87户,个体工商户7835户。全市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累计达到37562户,其中内资企业1962户,外商投资企业235户,私营企业818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06户,个体工商户27079户。
(二)企业年检情况
全市应检内资企业1870户,实检1739户,年检率93%;应检外商投资企业199户,实检183户,年检率92%;应检私营企业6851户,实检6234户,年检率91%,应验照个体工商户19244户,实验17512户,验照率91%。
(三)全市注册登记系统监管办案情况
全年共查办案件141起,结案132起,罚没款到位额245万元。其中,市局企业注册局查办案件32起,罚没款到位额70万元,涉及两虚一逃案件11件,罚款47万元。全市涉及超期年检案件46件,罚款37万元;分局以下机关查办案件109起,罚没款到位额174万元,分局以下查办的案件主要集中在无照经营,共查处55件,占分局以下机关查办案件总数的50%。
二、加强登记队伍建设,打造规范文明窗口
今年以来,我们以 “建设和谐工商,展示良好形象”为主线,结合全市系统内开展的“双强双建”活动,在抓好作风纪律建设的同时,注重加强注册登记管理干部的业务学习,规范企业登记管理行为,提升了队伍素质,促进了职能到位,全面实现了建设规范文明窗口的目标。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抓专业培训,提升队伍综合素质。为了进一步提高全市的登记工作质量,我们紧紧抓住提升队伍素质这个关键,结合全市实际,认真制定了全年的学习培训计划,为提高学习培训的质量,我们把学习培训列入企业登记管理岗位的年终考核,增强了业务学习的自觉性,为提升队伍素质奠定了基础。今年以来,采取组织培训和开辟网上专栏与岗位自学相结合等方式,分别组织岗位基础知识培训班一期,参训人员68人,年检验照培训班四期,参训人员156人次,法规知识培训班三期,参训人员329人次。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和培训,提高了全市企业登记管理人员的理论和业务水平,为做好登记管理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为进一步提高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工作质量,加强登记管理机关与外商投资企业之间的联系及沟通,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在外商投资企业建立联络员制度并对外商投资企业联络员培训的要求,我们在全市建立和健全了外商投资企业联络员制度,并举办了外商投资企业联络员培训班,工商所专管员和联络员共计146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率达90%以上,为加大对外资企业的服务和监管力度奠定了基础。
(二)抓规范服务,创建文明高效窗口。为强化服务意识,我们进一步修订了《登记管理工作服务规范》,按照省局的要求,认真开展“四项服务”活动,不断改进和规范登记管理工作,进一步巩固了文明窗口建设的成果。登记系统全体同志从点滴做起,从每件事情做起,通过细微的服务,力求达到优质、高效、便捷的目标,与此同时,做到严于律已,勤政为民,受到党委、政府和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充分肯定和赞扬,3名同志被评为“优秀服务标兵”,市局企业注册局继续被评为省级“青年文明号”、市级“文明服务窗口”和文明执法先进单位。
三、全面规范登记行为,提高主体登记质量
(一)依法规范执法行为,奠定规范登记基础。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一审一核制”,完善登记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明确每个人的职责、权利、义务,层层落实责任,纳入年终考核,调动了干部规范自我执法行为的积极性,奠定了登记工作规范化的基础,全市登记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全年未出现一例登记违规案件。
(二)抓住规范重点,依法规范市场准入。以规范企业登记文书、前置审批和企业住所为重点,认真落实企业登记“三个统一”、“五个规范”的要求,市、区、所三级基本实现了文本规范、程序规范、审批审查要点规范,重点抓了名称、登记程序、登记材料、退出及后延管理、经济户口等六个方面的规范,在提高登记质量方面取得了较好效果。
(三)坚持依法许可,提高登记效率。进一步健全措施,完善了“当场登记”制度,增强了企业登记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责任心,进一步提高了办事效率。我们在继续做好网上查询服务、网上名称核准等工作的同时,又积极推行了企业网上设立登记、变登记等业务,促进了网上登记工作的开展,为企业快速实现登记提供了便利。
(四)加大内部监督力度,提高登记工作质量。为使规范化建设落到实处,我们狠抓了内部督查工作:一是抓了登记窗口服务质量督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查;二是落实了登记案卷质量评查制度,市区两级分别由分管领导、监察室主任、人事政工 科长、注册局长等人组成监督机构,按月对登记准入工作质量进行抽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截止目前,检查各类档案691卷,查出存在问题23项,已整改23项;三是抓好了登记信息及联网数据录入的督查工作;四是做好了网上年检工作的督查。通过各项督查工作,促进了登记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四、加大监管力度,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一)认真开展年检和个体验照工作
07年度的年检和验照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认真组织,抓好宣传。市区两级分别组织召开了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会议,举办了年检培训班。为搞好年检宣传工作,分两次在报纸、电视、网站、手机短信等媒体进行了广泛宣传,引导企业提高自觉接受年检的意识,及时提醒和督促企业按时参检,通过明白纸、红盾网,发放年检须知、现场咨询、电话、传真等形式,向企业讲清年检的内容、要求、方式方法及材料的提交,方便了企业,强化了服务。
2、改革年检方式,年检率、年检质量明显提高。一是实行了企业年检书式材料全部由工商所初审,强化了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审查,便于基层单位全面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相关变化情况,充实了分层分类监管和“经济户口”管理的内容,增强了工商所与市局登记企业的联系和沟通。二是简化年检程序,对企业年检按照“一审一核制”的要求,实行了快受理、快审批、快发照,全面提速提效。三是实行网上年检,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企业。按照省局的要求,各类企业全部实行网上年检,企业参检率明显提高,网上年检率实现了100%。
3、突出年检重点,完善企业法人条件。今年年检工作,紧紧围绕完善市场主体条件,化解登记风险,在年检中重点加强了对前置审批、出资和登记事项执行情况的检查。一是严格审查企业的前置审批。在年检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凡需提交前置审批文件的企业严格审查,尤其对关系国家经济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行业,如煤矿、非煤矿山、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印刷业、互联网上网服务等行业进行重点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依法处理,一个不放。通过年检,全市对85户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了规范,为63户企业办理了注销登记。二是严格审查分期出资企业出资到位情况,特别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到位情况。通过“三对照”、“三检查”的方法,即:将审计报告中的资产负债表的实收资本数额与企业章程规定的注册资本额及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相对照;与营业执照的注册资本额及实收资本额相对照;与验资报告中已验证的实收资本额相对照。检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应收款”、“应收款”的明细及余额;检查审计报告中关于股东和关联企业的往来、交易情况;检查审计报告中关于“两虚一逃”的披露,及时掌握企业的出资情况,督促其按时足额出资。三是全面检查企业登记事项执行情况。在年检中,通过审查年检报告书、对照营业执照和电子档案、询问企业负责人和联络员、实地检查等形式审查企业登记事项的执行情况。通过检查,全市为623户企业办理了变更登记,对79户未按规定变更登记的企业发出限期变更通知书。
4、注重联合执法,做好外资企业年检工作。对外商投资企业年检,我们严格按照国家六部委《关于开展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要求,与八部门联合下发了通知,设立了联合年检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年检期间,我们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独立执法,同时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促进了联合年检工作的开展,使外资企业的年检率达到了92%。
5、加强领导和调度。为促进年检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局成立了年检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为避免年检期间出问题,局领导及时与市纪委、市监察局等有关部门加强联系与沟通,得到了大力支持。年检期间,认真实行了年检情况月通报、月调度制度,每月通报各级年检情况,多次召开不同层次的年检分析会、座谈会,快速、及时地处理和解答年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得到了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完善经济户口管理机制,提高日常监管水平
按照省局创新监管方式的要求,我们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经济户口属地监管的相关制度,完善了管理机制。一是通过经济户口“四位一体”管理,通过排定合理的巡查周期,落实片区责任人员,开展定期巡查,加大了对重点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巡查中,严把许可审查关,及时查处许可证到期以及超范围经营和无照经营行为,今年发现无许可证企业110户,许可证超期85户,超范围经营120户,都及时进行了处理;二是加大了对风险大的领域和企业的监管,对审批部门撤销许可证资质的企业,及时督促其变更经营范围或办理注销手续;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基层工商所“经济户口”区域监管片警责任制,推广了“网格化”管理,建立了长效监管机制,促进了日常监管职能到位,维护了经济安全。
(三)积极开展专项整治,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1、继续深入开展“两虚一逃”专项整治。结合日常的登记和年检,加大了对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抽逃出资的打击力度,对存在“两虚一逃”的企业及中介机构强化了查处力度。今年立案查处“两虚一逃”案件22件,已结案19件,罚没款入库77万元。
2、积极开展兴奋剂生产经营企业的专项检查。按照省局部署,对全 市137家化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逐户进行了检查、督察,未发现异常情况,省局检查组来我市检查指导工作时给予了充分肯定。
3、整治网吧等服务营业场所,净化文化市场。根据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我们组织开展了寒假和暑假期间的网吧专项整治,通过白天拉网式巡回检查和夜间抽查的方式,对全市所有网吧经营单位进行了清理检查,查处黑网吧84家,其中清理取缔了打着“社会主义新农村信息服务站”的变相网吧67家,黑网吧17家,有力地净化了全市文化市场。
4、认真开展了“无照经营查处年”活动。按照省、市政府和省局的部署,我们及时向市、区政府进行汇报,分别组织召开了各级政府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会议,以政府名义下发了文件,市局适时制订实施方案,并把今年确定为“无照经营查处年”。据统计今年已查处无照经营2120户,补办营业执照2036户,取缔132户。
5、结合年检开展了外资企业出资情况专项检查。通过检查,模清了企业的出资情况,向4户违规出资企业下达了限期出资通知书,清理了名存实亡的“三无”企业21户,提高了企业出资率。
6、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了矿山、非煤矿山、废旧金属、车辆外挂、劳务输出、安全生产等专项治理工作。今年市区两级共出动执法人员67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09台次,参加检查企业460户,发现有问题的企业166户,责令改正的93户,处以罚款的16户,依法予以取缔的73户,对全市的安全生产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五、提速提效,便民利企,服务经济发展
我们从全市加快发展的大局出发,主动服从、服务于全市工作的中心。制定了红盾帮扶实施方案,开展了立足职能为企业办实事活动,较好的服务了全市经济的发展。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立足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制定出台优惠政策。
今年以来,我们严格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周伯华局长“四个统一”和省局李华理局长“坚持改革创新、持续创新、不断创新”的要求,围绕服务发展出台了三个优惠性文件,分别是《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促进“一体两翼” 发展战略实施的工作意见》、《关于充分发挥职能全面促进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和《关于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工作意见》。三个《意见》,立足工商职能,在服务指导思想、鼓励优惠政策、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程序、创优服务水平等方面都作了具体的规定,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在促进和服务经济发展方面找到了最佳定位。
(二)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促进主体快速增长。
为防止出现优惠政策只落于纸上的问题,我们建立健全了三级监督网络。督促检查小组负责调度督查相关情况,形成工作记录,纳入年度考核。通过狠抓督察落实,充分调动了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识和工作水平明显提高。按照“有利的积极支持,不利的严格禁止”的“好快同步,好字优先”原则,全力支持高技术、高效益、低消耗、低排放的产业发展;支持绿色农业产业发展;支持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优良的服务树立了良好的信誉,同时也促进了各类市场主体的健康发展,今年,我市的市场主体增长率保持在较高水平,实现了全市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三)更新服务观念,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
1、建立服务绿色通道。我们在全市所有登记服务窗口推行即时办结和非本级业务领办制度,对招商引资项目推行了特殊情况延时服务制度,建立了服务的绿色通道,今年共为43户企业提供了延时服务,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2、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在放宽市场经营和投资领域限制的基础上,我们按照省局的要求,大幅度降低准入门槛,对企业实行“三放开”、“两简化”,即将投资领域、经营范围、投资方式全面放开,最大限度地简化登记材料和发照程序。
3、积极做好服务工作。根据我们的职能特点,积极开展创业帮扶和为企业办实事活动。今年帮助65户老企业完成了改制,帮助1户企业使用了国家级企业名称,帮助46户企业使用了省级企业名称,指导4户企业组建了企业集团,增强了企业的对外影响力。结合莱芜统筹城乡一体化试点市的建设,我们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扶持农村市场主体的发展,制定工作方案,重点对农民联合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引导,帮助完善材料,免收一切费用,促进了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全市农村专业合作社已发展到106家。完善了全部基层工商所服务大厅,设立了“三农”、“下岗职工再就业”、“退役士兵”等服务窗口,主动为农民、下岗职工、退役士兵、大中专毕业生提供有关政策、法规和市场信息服务,免费为2146个下岗职工办理了注册登记,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明年工作打算
明年企业登记管理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落实国家局、省局总体部署,将服务科学发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践行“四个统一”,推进“四化”建设,做好“四项服务”,促进依法行政,力争在规范登记上有新举措,监管执法上有新突破,服务发展上有新成果,更好的促进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树立“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的理念,推进“四化”建设
依据新的“三定方案”,迅速转变观念,统一思想,把“尽职尽责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尽心尽力为各类市场主体服务”作为企业登记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牢把握“服务”这个宗旨,不断探索监管服务的新方式、研究新问题,提高执法工作的效能和水平;以企业登记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四化”建设为抓手,坚持不懈地推进服务窗口建设和企业登记管理方式创新,努力构建监管服务的长效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转移工作重心,提升服务水平
以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企业、服务“三农”“四项服务”为切入点,努力开创服务工作新局面。
1. 积极服务党委、政府的工作中心。一是积极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促进“一体两翼”战略实施和加快产业集群发展的部署,结合莱芜实际,发挥登记职能,积极探索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措施;对党委、政府确定的重点行业和企业,建立服务制度,实行点对点、专人、全程跟踪服务。二是为政府经济决策当好参谋。充分发挥登记机关信息资源优势,使“死资源”变成“活信息”。定期对重要行业及关键领域的企业数量、分布情况进行分析;对经济结构、产业优势及经济规模等进行综合分析,为各级政府优化投资环境、发展地方经济和规范市 场秩序提供依据。三是大力促进节能减排。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对国家禁止建设的“十五小”、“新五小”和属于严重污染、被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项目的企业一律不予登记。四是,关注民生,促进就业再就业。认真、及时地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继续落实好国家扩大就业、再就业的政策,支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增加就业岗位;积极鼓励自主创新和自谋职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2.积极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做多、做大、做强。一是大力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加快发展。继续支持钢铁、石化、电力、邮政、金融、旅游、电信等行业改革重组;支持产业集群发展,培育在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及家电、纺织服装、化工医药、食品和农产品加工六大领域的大企业、大集团,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支持组建股份有限公司,引导企业上市融资;积极推进龙头企业带动和特色产业提升,按照我市“三大产业版块”的发展规划要求,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加大力度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促进提升外商投资企业的经济实力和技术、管理水平,增强企业产品出口创汇能力;提升台资企业登记管理水平,积极支持外商设立具有先进技术水平、高增值含量的加工制造企业和研发机构,严格执行外资产业政策,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健康发展。二是大力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以促进企业内部二三产业分离为重点,按照积极稳妥、先行试点、示范引导、因地制宜、因企制宜的原则,优化服务业市场主体组织形式。以金融服务、物流、交通运输、中介机构等为重点,积极支持发展外资服务业。大力扶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三是积极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支持广电、文化、体育产业整合、重组,支持文化强市建设。四是,探索用活企业资本的新途径。继续依法办理企业股权出质、出资登记,拓展企业资本市场。根据省局新近颁布的《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积极稳妥地进行小额贷款公司登记。
3.积极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引导各类企业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自主创新型领域和行业发展;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振兴装备制造业,提高高新技术产业的比重;加快信息、生物制药、新材料、新能源行业发展。支持加快对传统产业的改造,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4.积极扶持新农村建设。一是积极支持大企业到农村发展。做好大企业、龙头企业通过兼并、联合和资产重组,到农村建基地、办工厂,组建“公司+农户”、“公司+基地”等类型的市场主体,扩大企业和产品的辐射面,增强企业竞争力。积极支持农村“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专业群组的发展,加快农业产业化、市场化进程。二是积极扶持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把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措施,以专业村、专业镇、优势农产品为重点,实行点对点服务。在工商所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工作站”,积极培育“样板合作社”,按照“引导不强迫、支持不包办、服务不干预”的原则,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设立、规范运作。三是,积极支持涉农企业快速发展。鼓励支持农村旅游、观光农业等文化产业及地方名优土特产品加工业发展,鼓励引导农民承包开发黄山、荒地、荒滩,从事特色经济作物种植,大力支持农村个体私营企业向种养殖业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行业发展;大力支持农民进城务工经商。
(三)强化监管执法工作,推进监管职能到位
把监管执法的重心转移到企业信用监管上来,按照省局的总体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确保全市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信息完整、准确。根据总局和省局新修订的企业信用数据标准和要求,完善企业登记管理数据信息,建立“黑牌企业数据库”和“一人公司数据库”,建立全系统数据检查、纠错、查漏补缺机制。二是发挥信用监管的作用。以企业信用为主要分类要素,以完善分类监管为重点,全面整合“经济户口”管理信息,充分发挥企业信用系统激励、预警、惩戒、淘汰机制的作用,惩戒违法,推动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培育诚实守信的市场主体,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利用共享数据查询整治对象和涉案企业的登记管理信息,参与对重点、热点行业的专项整治工作。与有关部门建立、完善执法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工商机关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基础作用。
2.建立科学、长效的监管工作体系。一是继续完善“经济户口”信用分类、风险度分级、警示信息和重点经营区域“四位一体”管理制度。工商所属地监管是企业信用监管的重中之重,也是目前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要加强工商所属地监管责任制的建设,推行以工商所为责任主体,以属地化动态监管为基本职能,以行政执法和行政指导交融并用为主要手段的监管方式,不断夯实基础,切实推进职能到位。二是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网上年检,认真组织开展查处“两虚一逃”、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专项活动,加大对外商投资企业出资到位的监督检查,开展公司登记中介服务、“黑网吧”、废旧金属收购站点、车辆非法改装等专项整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线缆及非法用工等活动。吸取三鹿奶粉事件的教训,依法加强对食品药品、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和公众娱乐场所等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企业和领域的监管。对于工商部门牵头开展的行动,要做到职能到位,不缺位;对于需要工商部门配合的工作,要主动协作,不越位。三是实行行政指导制度。推行以重要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 约见为主要内容的市场主体违法预防服务体系。坚持以“工商所能、企业所愿、政府所想、法律所依”为核心的行政指导原则,公平、公正地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四是,登记监管信息公开。指定企业注册局副局长专门负责信息工作,确保各类信息的准确、完整;建立和完善信息、工商内部及与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互动机制,做好信息化利用的总结推广工作。
3.切实做好新形势下个体工商户的监管和服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完善个体工商户属地监管和分层分类信用监管机制,以登记服务大厅和个体劳动者协会为服务平台,实现个体工商户监管服务工作机制的转变和工作方式的创新。
(四)推进登记窗口规范化建设,树立良好服务形象
围绕如何进一步转变作风,规范服务、提高效率、优化环境,切实加强思想建设、制度建设、服务规范建设、设施与环境建设、信息化建设、队伍建设,使窗口工作达到新水平。
1.依法准入、退出。认真贯彻落实省局新出台的《企业登记窗口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认真遵守企业登记“三个统一”、落实“五个规范”,严格企业登记管理的程序和内容,促进各级登记岗位工作再上新水平。对将要退出的市场主体,要监督出资人履行相关法定义务,引导其履行社会责任。对应淘汰、关闭的企业,要督促其依法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或依法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