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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是适应我国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目标是:2009年每个省(区、市)在30%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30%的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包括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现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到2011年,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到2020年,全面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框架主要包括: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管理;保障基本药物生产供应;合理制定基本药物价格及零差率销售;促进基本药物优先和合理使用;完善基本药物的医保报销政策;加强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管;健全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估。
2009年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和其他医疗机构配备使用两个部分。目前,已先期公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包括化药、中成药共307个药品品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其他部分)》是基层部分的扩展,将配合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尽快制定出台。
基本药物将全部纳入政府定价范围。基本药物定价,既考虑企业有合理的利润空间,鼓励企业生产基本药物,同时也要切实降低基本药物价格,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县(市、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
保证基本药物及时、足量、保质供应,是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满足广大群众基本用药的重要环节。政府办医疗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机构按《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以省为单位实行网上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由招标选择的药品生产企业、具有现代物流能力的药品经营企业或具备条件的其他企业统一配送。要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基本药物保质保量,及时配送到每个医疗卫生机构。
实现基层医疗卫生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是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关键环节。各地将根据医疗卫生机构的诊疗范围和确保服务功能,在目录内配备药品。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必须按规定比例使用基本药物。同时,规范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行为,确保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要同步落实好基本药物报销政策。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降低个人自付比例,用经济手段引导广大群众首先使用基本药物。
1实施初期面临的问题
1.1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相关政策尚不完善
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涉及目录遴选、生产供应、招标配送、定价、使用、报销、补偿、监督管理等一系列环节。目前,从国家层面已经出台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等,但有关各个环节的具体措施依然不够完善,地方配套文件也较为滞后,缺乏指导性的具体规范和实施细则,例如如何保障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如何规范省级招标采购、如何引导和管理配送企业、如何保障补偿到位、如何加强监督管理等尚需中央和地方尽快采取相关举措,保障基本药物制度的可持续实施。同时,基本药物制度作为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农村卫生改革的重要环节,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医疗卫生人员绩效工资改革、管理体制改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完善等各项改革息息相关,因此当前农村卫生综合改革相关政策的完善程度也将影响基本药物制度在农村能否顺利实施。
1.2基本药物招标和配送机制尚不健全
调研中,一家乡镇卫生院负责人反映,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前,该地区乡镇卫生院实行药品询价采购联合体的方式进行招标采购,即6~7位乡镇卫生院院长组成一组,一位院长任组长,其余几位任组员,在区县内实行询价采购。凡是具有资质的供应企业都可投标,价格最低者中标。乡镇卫生院联合体按照中标的价格实施网上采购,通过药品采购软件报送药品采购计划,由供应商或配送商确认后直接配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该地区由省集中招标采购,30个乡镇卫生院与省招标的15家配送企业签约,15家配送企业实施分工,负责不同种类的基本药物的配送。通过比较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前后发现,该地区的307种基本药物中,有186种基本药物价格不降反升。另外,调研的另一省2个乡镇卫生院反映,省内成立了基本药物“三统一”办公室,负责推进全省基本药物的“统一招标、统一配送、统一‘零差率’销售”。但是该省选择的配送企业数量有限,一般1家配送企业负责1个县的配送任务,配送费用仅占配送药品价值的5%。由于这2个乡镇卫生院地处边远山区,路途崎岖,配送难度较大,加之人口居住分散,药品所需数量较少,有的村卫生室1次仅配送200元的药品,造成配送成本较高、配送周期较长(一般3~7天),且配送种类不齐全,影响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正常开展,甚至给群众看病造成困难。招标采购和统一配送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重要环节。尽管国家已经出台了《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但是目前西部农村地区在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过程中依然面临一些难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各省没有统一、具体的招标采购细则和配套文件,也没有明确的招标采购数量,许多企业为了能够中标,一味的压低价格,结果既没有量的优势,也没有利润保障,中标企业的积极性就调动不起来,最终影响规模效应的形成,也影响基本药物的供应和配送。二是由省级统一招标采购,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地方保护主义。由于各省都有药厂和配送企业,鉴于地方经济利益的考虑,往往招标的生产和配送企业都是本地企业,同时1个县由1家配送企业负责,容易形成垄断,缺乏公平竞争,也影响了配送效率的提高。三是缺乏严格的监督管理机制和奖惩机制。对于一些基本药物由于成本高、利润低而不生产的“废标”现象和配送不及时、不到位的情况,尚需加强监督管理和实施奖惩机制。
1.3基本药物利用尚不充分
调研发现,目前西部农村地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普遍存在“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同居一堂的现象。究其原因,国家规定的307种基本药物和省(区、市)增补的药物品种基本能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但是目前基本药物品种的结构,严重影响了基本药物的利用。据一家乡镇卫生院负责人反映,约有1/3的原有居民常用药没有覆盖在基本药物目录内,如三九胃泰、三九感冒灵、吴太感康、乌鸡白凤丸等;约有1/3的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几乎没有被使用,如抗寄生虫病药、精神病治疗药等。一方面,基层医务人员对国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意义和重要性没有真正理解,并且在目前补偿不到位的情况下,药品收入依然影响医务人员的个人收入,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医疗机构人员的收入;另一方面,居民用药习惯难以改变,尤其是一些慢性病患者,长期服用某品牌的药品,如果更换成其他药品,一时难以接受。尽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稍高,一些居民宁愿不报销也愿意去药店买到自己认可的常用药。同时,基本药物的实施也因各种原因正逐渐激化医务人员和居民的矛盾。
1.4国家基本药物补偿机制尚未建立
我国大医院的药品收入占总收入的50%~6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则达80%~85%,药品的利润率高达28%[2]。如果政府按15%的药品加成率给予补贴,与基层医疗机构原有的药品利润相差甚远,因此补偿机制的完善成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目前,我国正拟采取3条途径来补偿:一是增设药事服务费。目前,我国对药事服务费的定性以及药事服务费的收费模式和标准也都没有具体的规范,在这样的情况下,实施药事服务费存在很大的风险。由于药事服务费是在取消药品加成后对居民收取的费用,因此居民完全有理由认为这是一种变相的药品加成费用,抵触情绪将会增加,不利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发展[3]。二是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由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的高、精、尖技术服务较少,技术水平较为薄弱,因此调整技术服务收费标准显得不甚合理。三是增加政府投入,开展绩效考核。调研地区基本药物补贴主要通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按照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7∶3的比例,支付在编人员工资,绩效部分按照年终考核统一支付。据反映,实施绩效工资后,基层医务人员的工资有所下降,对此有些不满;绩效工资所占比例较小,似乎出现了计划经济时期的“大锅饭”现象,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普遍不高;乡镇卫生院负债严重,原来依靠拖欠配送企业的药品回款维持运转,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尚未中标的企业开始追要债务,出现了“对簿公堂”的局面;配送回款周期较短,西部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存在药品周转资金困难的现象。
2针对实施初期存在问题的建议
2.1完善政策制度,推进农村卫生综合改革
农村卫生是卫生工作的重点,关系到农村居民身体健康、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社会稳定,对于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农村地区的实施是当前农村卫生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新型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各方应该完善相关政策制度,积极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在农村的可持续实施。一是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村居民就医提供良好的环境,也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奠定良好基础。二是利用农村药品供应网和监管网,规范农村医药市场,统一农村药品购销渠道,坚决打击贩卖假药的“游医”,平衡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周边零售药店的价格,减少不公平竞争,为农民提供安全、有效、质优、价廉的基本药物。三是完善基本药物的生产、流通、定价、使用、报销、补偿、监督和奖惩等相关政策制度,使得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真正营造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良好政策环境。
2.2利用现代医药物流手段,规范基本药物招标和配送
2.2.1由国家部委牵头建立医疗机构药品招标采购的全国标准建议综合各方意见,制定标准,精简招标程序,并制定出统一、具体的招标采购细则和配套文件,在此基础上各省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细则中应包含价格、配送周期、报价周期、采购的品种和数量等内容,企业在知道用量有多大的情况下,根据利润率进行报价,使价格体系更趋于合理。同时有标准可依,可减少政府直接干预市场,减少权力寻租、商业贿赂[4]。同时,招标过程中,不能“唯价是取”,将价格作为中标的唯一标准,应该充分考虑药品质量和配送实力。
2.2.2利用现代物流手段,提高基本药物配送能力现代医药物流是一种专业化、社会化的物流体系,依托一定的物流设备、信息技术和进销存管理系统,有效整合流通渠道上下游资源,通过优化药品供应配送环节中的过程,减少流通成本,提高服务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实现物流的自动化、信息化和效益化。现代医药物流通过全国性医药物流配送的网络信息化平台,达到对药品流通的高效率、高效益、低成本[5]。当前,针对西部农村地区,特别是边远山区,路途崎岖,药品需求量小,可以试点实力较强的物流企业与配送企业联合配送,承担距离较远、份额较小的基本药物配送;也可试点由配送企业在县或乡建立中转站的方式,解决配送周期较长的难题。当然,目前西部农村地区5%的配送费用较低,配送企业积极性不高,一般配送费用为5%~10%,可以根据配送成本适当调高配送费用,由政府给予补贴。
2.2.3建立招标配送的监督管理机制和奖惩机制药品招标配送是药品流通市场的命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该制定相关政策制度,加大对招标采购的监督管理,同时建立科学合理的奖惩机制。对中标而不生产药品的企业征收违约金并取消其参加药品招投标的资格;对能积极提供基本药物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等。对于配送不及时、配送周期过长的企业吊销配送资格;对配送能力较强、配送手段先进且配送积极性较高的企业给予政府补贴。
2.3适当调整药品目录,促进基本药物有效利用
2.3.1结合地方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药品目录基本药物遴选过程中,不能单纯依靠权威专家和知名医师的投票决定,应该结合不同地方常见病、多发病等流行病现状,及不同民族、不同人群的用药习惯,赋予地方一定的权限,合理调整基本药物目录结构,促进基本药物科学、合理利用。
2.3.2建立监督机制,规范基层医疗服务用药行为首先,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应该对于非基本药物的撤柜行动制定时间表,明确截止时期。同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监督考核,对于逾期仍销售非基本药物的机构,减少政府财政补贴。其次,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于基本药物的补贴,引导农村居民利用基本药物。再次,加强基层医务人员的培训,使之熟悉基本药物目录,改变处方习惯,用基本药物逐步替代非基本药物。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满足群众基本医疗用药需求、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积极探索,稳妥推进,保障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稳步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全面实施。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基本药物的公平可及,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减轻群众药费负担。建立科学的政府补偿和基层医务人员管理制度,使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得到增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实现全面健康协调发展。
二、实施范围和内容
(一)实施范围
纳入省统一规划并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
(二)实施内容
1.按照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自2011年12月1日起,村卫生室根据诊疗范围和服务功能,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按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不再新购进非基本药物,库存药物全部按原进价销售。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机构,要严格执行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基本药物处方集,合理规范使用基本药物。
2.实行基本药物统一招标采购及配送。村卫生室所用药物由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费代购分发。各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加强村卫生室基本药品使用的指导和监管,确保药品质量,做到合理、安全用药。
3.完善补偿机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根据“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原则,对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村卫生室,按照《县村卫生室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经费补助办法》(附件1)予以补助。
4.逐步推进村级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巩固一体化管理制度,将省统一规划建设的村卫生室,全部纳入一体化管理,不改变乡村医生身份、村卫生室法人和财产关系,由卫生院或社区服务中心,对村卫生室实行统一规划建设、统一人员准入、统一业务管理、统一药械购销、统一财务监管、统一绩效考核,财务独立核算、责任独立承担。根据服务人口、服务半径合理核定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编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竞聘上岗,按岗聘用。
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加强绩效考核,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作用。建立以服务数量、质量、效果和居民满意度为核心,公开透明、动态更新、便于操作的考核机制。县卫计局负责制定村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站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对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进行绩效考核,县财政等部门负责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考核结果与政府补助挂钩。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细化工作安排和具体实施方案,把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领导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对所属辖区进行督导、落实。卫生部门要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配送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使用基本药物优惠政策的落实;财政部门要不断完善补偿机制,加大卫生投入,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使用基本药物优惠政策的落实;药监部门要加强对基本药物质量的监督。
答:十七大报告中,“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证群众基本用药”。基本药物制度是国际惯例,目前,世界上有160多个国家拥有正式的基本药物目录,有105个国家制定了或正在起草国家药物政策。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最早来自世界卫生组织(WHO)的基本药物政策,针对药品市场更新换代加快和药品巨大浪费的情况,WHO于1975年开始推荐一些国家制定基本药物的做法,并将此做法作为该组织药品政策的战略任务。
我国要达到医疗低水平广覆盖的医保政策,解决用药安全、药价高的问题,我国加速基本药物制度对于民众来说无疑是一项福音。历史和现实决定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将成为国家药品政策的核心。我国的基本做法将是:国家按照安全、有效、必需、价廉的原则,制定基本药物目录;政府招标组织国家基本药物的生产、采购和配送,并逐步规范同种药品的名称和价格,保证基本用药,严格使用管理,降低药品费用。笔者赞成这一做法。
2、此项制度的实施,将会对制药工业和医药商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医药市场将会有怎样的变化?
答:按照国际惯例,基本药物制定三个原则是:一是保证药物的生产与供应,二是提高药物的可获得性,三是提高居民药品的可支付性。
此项制度对于医药工商企业无疑带来巨大影响:首选是目录内产品数量与国际接轨,大大减少,从原有的2000余种降至400多种。这将使很多企业失去准入资格,事实上WHO推荐的基本药物目录有312种药品,日本的基本药物是200多种,泰国是80多种,而我国目前的中药品种有1000多种,西药品种有900多种,远远高出世界各国。
医药市场的格局将发生的变化是,没有基本药物品种的厂家、或者有品种没有获得定点生产资格的厂家,将逐步从这一市场被淘汰出局,获得生产资格的将获取长远利益,同样对于流通企业来说,马太效应将更加明显,获得400多种目录内品种经营资格的,将在医疗市场、第三终端和第四终端(失去医疗市场)获得较大发展,否则路将越走越窄。总之,生产和流通企业的集中度都将因此而提升。
作为生产企业应该密切关注目录制定和公布,现在开始就加强公关,是自己的产品进入目录和成为定点生产企业。以在竞争中抢占先机。
3、据了解,之前有消息称,一旦基本用药制度建立后,可能将取消医保用药目录,将其合并为一,您如何看待此举,它对产业会产生何种影响?
答:这个目录合并是合理的举动,也是必然趋势,但如果合二为一,我觉得400个品种可能不够。我国现在各种用药目录不下十种,造成制定目录的部门条块利益分隔、用药混乱,药物滥用严重,这种局面必须改变。
关键词:基本药物制度;影响;制药企业
一、背景介绍
1、什么是基本药物
我们国家给出的定义:基本药物①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基本药物因其作用的特殊性具有以下特点:1.一定数目而且疗效相当的药品。2.能够被大众普遍使用,满足公众基本需求。3.药品必须随着公众需求的改变而改变。总之,基本药物是为了满足多数人甚至全部人生病需求的药品,是不以盈利为目而且不具任何排他性的公共物品。
2、为什么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我国幅员辽阔,城乡、地区发展差异大,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有利于提高群众获得基本药物的可及性,保证群众基本用药需求;有利于维护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有利于改变医疗机构“以药补医”的运行机制,体现基本医疗卫生的公益性;有利于规范药品生产流通使用行为,促进合理用药,减轻群众负担。
二、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的企业行为
(一)制药企业的基本情况
1、制药企业性质
企业所有制情况在调查问卷的设置中包括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国有、股份制、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其中股份制为47%,42%私营,外商独资11%。
2、制药企业规模
对于制药企业规模情况我们可以通过观察和计算企业在职人数以及总资产的最大最小值、平均值、方差、标准差得出。其中,方差和标准差越大,代表各个样本数据的离散程度越大;相反,越小代表离散情况越小。再结合平均值,平均值越大,方差和标准差越小,说明样本中企业规模大,也意味着企业综合实力强。
图表1制药企业规模情况分析
通过上表,我们可以得出,某省制药企业规模参差不齐,规模小而且数量多,具有一定规模而且综合实力强的企业只是少数。
3、企业生产的药品情况
调研企业90%都在生产基本药物,多数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种类是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除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外,低于16%的企业可以生产两到三个省增补的基本药物,极少企业可以生产多省增补的基本药物。此外,只有三家企业在生产的全国独家基本药物产品,绝大数企业生产的药品属于全国多家生产。
4、药品的目标市场
制药企业在药品目标市场方面差别不大,产品基本都能供应到三级医院、三级以下医院和药品零售企业。
综上所述,各制药企业参差不齐,规模小数量多整体综合竞争水平不强;多数企业生产的产品种类集中在化药和中成药,生产的基药种类基本属于国家基药目录内,少数企业能生产国家基药目录和全国各省增补的基药种类;产品供应遍布各类医疗机构。
(二)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企业的应对
1、基本药物招投标相关情况
50%企业在招标过程中中标不理想,只有不到20%的企业达到理想的中标情况。同样作者还发现: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80%的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利润率是降低的,只有10%的企业基药利润率是提高的。当然基本药物利润率降低的原因有很多,如国家出台基本药物的指导价、国家对于基本药物配送及其质量的监控、市场竞争的变化以及企业内部管理的变化等等。但是“低价中标”原则以及招标过程中种种规定和要求致使企业不能中标引起的基药利润率变化也是不容忽视的。
2、低价招标后的药品生产及配送
招标采购中采用“唯价格低”原则,这样很容易让中标企业从成本下手千方百计去满足低廉的价格,最终使企业失去产品二次开发和质量标准提高的积极性。在被问及低价中标是否合理时,绝大多数企业都会回答不合理,而且这样做绝对会影响药品质量。得出这样的结论无可厚非,企业以利润为生存的根源,所以产品的低价竞争将会直接减少企业的利润。但是低价中标这是竞争的一种方式,在没有找到更好的方式之前,低价中标原则将会持续。企业只能致力于开发降低成本的方式,最大限度的降低成本,获取利润。如若不成功,将会成为这场竞争中的牺牲者。
在配送方式的选择上,制药企业不约而同选择配送公司,只有极少数企业选择自行配送。在配送方式的选择中,企业考虑最多的还是运输覆盖面和运输成本,其次为运输安全性和运输质量。现今基药的利润率越来越低,企业也会极力削减其他成本,运输成本如各类包装费,装卸费,保价费等等将会首当其冲被考虑。
3、效益最大化原则下的企业选择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给制药企业带来了很多新的挑战,迫使企业千方百计降低成本、适应新的招投标方式、熟悉电子监管码的使用等等。企业若是不能从容的应对这些改变,将会在这次医改的浪潮中丢掉自己的市场份额,最后被“彻底洗牌”。所以,制药企业只有在积极应对基本药物招投标尽力确保基本药物的市场份额,然后努力争取非基药市场份额。
三、建议
基本药物制度是保障国民基本需求、为大众谋求福利的普惠制度,同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牵扯面广,如财政、卫生、药监等多个国家部分协调合作,才能推进其顺利实施。而药企负责基本药物的生产与供应,是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和根基,因此药企更应该配合国家各个部门来保证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第一,国家各级政府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第二,药品生产企业务必确保药品质量,积极应对招投标,完善药品配送。第三,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注解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9年8月18日印发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
参考文献
[1]胡善联.基本药物政策研究[J].中国医疗前沿,2007,(01):30-31.
[2]杨佳佳.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概览及思考[J].中国价格监督检查,2008,(12):47-49
【摘要】:本文就目前国家基本药物政策、药品获得及合理用药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使基本药物政策在保障社会公众药品获得及临床合理用药等方面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基础性作用。
【关键词】:基本药物政策;合理用药
不合理用药不仅对人类的健康构成了极大威胁,还造成了全球药品资源的巨大浪费。鉴于临床不合理用药对患者和社会带来的严重不良影响,积极倡导临床合理用药已成为医药界面临的当务之急,解决问题的重要保障条件之一便是推行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基本药物是能够满足大多数人卫生保健需要的药物,所以国家就要通过制订政策来保证此类药品的生产和供应,即保障社会公众对基本药物的可获得性。国家基本药物政策的推行又是促进临床合理用药的主要手段之一。
1.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与合理用药概述
继1975年WHO提出“基本药物”的概念后,1977年WHO在第615号技术报告中正式提出基本药物的概念,即基本药物是能满足大部分人口卫生保健需要的药物,它与合理用药相结合。具体的说,作为基本药物,首先必须安全、有效、性价比高;其次应该供应充足、剂型合适、质最保证、药品信息丰富、个人和社区都负担得起。基本药物的概念是一个有弹性的概念,可适用于不同的环境,因此可以在不同的国家执行,现在已成为一个全球化的概念[1]。所谓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国家流行的一种医药保障制度,它由国家按照安全、有效、必需、廉价的原则,确定三四百种基本药物,这些药物能够满足80%以上临床用药需求,对这些药物国家实行定点生产、统一价格,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并通过配套政策,让这些药物成为医疗机构的主打药。
药物合理应用即患者所用药物适合其临床需要,所用剂量及疗程符合患者个体情况,所耗经费对患者和社会均属最低。”根据这一定义,形成临床合理用药如下判断标准:①按药物临床用药适应症选用药物;②所用药物对受治患者而言,具备有效、安全、适当和经济四要素;③个体化地确定临床用药剂量、用法及疗程;④受治患者应无所用药物的禁忌,力求所用药物对受治患者引发不良反应的可能性最低;⑤药物的调配适当,并提供适合患者阅读的有关药品资料;⑥患者对临床所用药物有良好依从性。
2. 基本药物制度与合理用药
我国政府历来十分重视人民的卫生健康事业,积极响应WHO的倡导,开始推行基本药物,但从我国基本药物政策的不完善和不合理用药严峻存在的客观现状来看,基本药物政策尚未真正起到促进合理用药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完善与推广。
基本药物目录不“基本”,不利于合理用药的药物选择。基本药物政策缺乏强制力、约束力,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水平不高。我国现有基本药物政策缺少有关法律层面上的、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导致其推行仍处于初级阶段,推行力度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合理用药水平的提高,同时也加重了民众的经济负担。基本药物政策缺乏有力的普及性宣传,民众缺乏合理用药意识。因而不能推动基本药物政策的实施,也不能促进合理用药的发展。
3. 推广与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合理用药
鉴于目前我国国家基本药物政策的状况,积极推广该政策、促进合理用药就成了一项需要全民参与的系统工程。首先应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化基本药物遴选标准,理顺多个药品目录关系,压缩基本药物目录;建立可评价、可控制的困家基本药物及合理用药评价指标体系。一个制度能否完善的前提应该是可评价、可控制。只有通过评价,才能发现制度的缺陷或不足,才能对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WHO普遍采用的药品使用评价指标有:处方指标、患者关怀指标、行政管理指标及补充指标等,印度的“德里”模式评价也是开展基本药物与合理用药的监督与评估的成功典范[2]。
国家应加强基本药物政策在医疗机构的推广力度医疗机构是国家基本药物使用的基本单位,对于推行围家基本药物政策,促进民众的药品获得及合理用药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医院的非盈利性地位决定其有义务和责任贯彻国家的基本药物政策,以谋取最大的社会效益。因此,医院应采取以下措施来确保贯彻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发挥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作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是协调、指导医院合理用药和科学管理的常设机构,其主要任务是推荐医院用药,帮助制订药物的评价、遴选和治疗使用的专业政策和有关规定,传授药物知识,完善医务人员的有关药物使用的知识。因此,应充分发挥药事管理委员会的作用,积极宣传国家基本药物政策,保证所有医疗卫生人员能拥有基本药物目录,医护人员的培训内容应增加基本药物方面的知识,在执业医师(药师)考核时包括基本药物的内容,使每个医务人员都能了解基本药物的重要意义。编制与推行医院处方,一般来说,凡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收载的品种应优先选用,具有特色和专长治疗方面所需的药品叮以适当多些,其他方面需要的药品可适当少些,这样编制的医院处方集将更符合医院的实际情况,从而更好地发挥促进合理用药的作用。
加大基本药物政策的宣传力度,国家应采取多种方式来宣传国家基本药物政策,使社会公众清楚的认识到基本药物是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药物,是预防、治疗和诊断疾病首选的药物[3]。可采取电视讲座、广告、网络等对其进行大力宣传。尤其注重加强农村医务工作者的基本药物知识培训,使其能够合理的应用这些药物。
4. 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必经环节
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需经过4个必不可少的环节:1)基本药物筛选.筛选的依据是安全、有效、必需、低价;2)基本药物生产,主要涉及药物由谁生产、如何生产、价格如何制定、质量如何保证等问题;3)基本药物配送,涉及基本药物的物流安排;4)基本药物消费。[4]主要涉及如何有效激励医院和医生积极主动向患者提供基本药物。前3个环节属于基本药物的供给,第4个环节属于基本药物的使用,医疗机构的行为在这一环节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目前,我国公布的基本药物品种高达2 033种,而世界卫生组织确定的基本药物只有312种,多数国家控制在200—300种,最多也不超过400种[5]。品种覆盖面过广,易产生临床不合理用药现象,也不符合我国的国情,所以品种的重新遴选和删减是必须的。在医疗市场中消费者一般不具备自行选择医疗产品或服务的能力,他们是通过医生作出消费选择的。因此,可以把医患关系理解为一种委托关系,医生是人,患者是委托人。医患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患者无法通过医疗结果来准确判断医生的行为是否恰当。基本药物的价格大多相对低廉,性价比很高,但疗效不一定最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医院和医生会以各种理由不推荐使用基本药物。
5、 结论
基本药物政策推行的成功与否,与合理用药水平能否提高之间存在紧密联系。社会公众应用药物治疗疾病期望的主要目标是有药可用、用药合理。药品获得则是达到这一目标的先决条件而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根本保障。因此,必须要做好基本药物的推行工作,才能促进合理用药,保障人群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促进医药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王青,兰奋,李少丽.基本药物的概念及其推广[J].中国药房,2000,11(3):100—102.
[2] 刘 佳,钱丽萍,张新平.德里模式与基本药物推广[J].国外医学社会医学分册,2003,20(2):76—80.
[3] 孟锐,唐冬蕾,陈凤龙.国家基本药物政策推行与药品获得及合理用药关系的探讨[J]中国药师,2005,8(7):604-606.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通俗地讲,就是国家通过制定一系列药物政策、措施,让普通老百姓能够用得上、用得起最基本的药物,以满足大部分公众的卫生保健需要。有的专家认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就是“以国家信誉向公众举荐基本药物,以国家的力量保证这些基本药物的可供应性、可获得性和可支付性”。完善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不仅包括基本药物的目录管理,还包含了基本药物生产供应、配备使用、价格体系、报销支付及质量保障等相应的配套政策。可以预见,建立起完善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老百姓能从以下三个方面受益:
第一,城乡居民能够公平地获得基本药物,最大程度地使普通患者有药可医建立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就是要保障公众能“公平获得药品”。而所谓“公平获得”,意味着不只是让有钱人才能看得起病,用得起药;对于那些家庭经济条件不好的人,也要保证他们患病时能有药可医,能负担得起,能够得到基本药物的治疗。即在疾病面前,人人不仅有平等获得药物救治的权利,而且有获得药物治疗的机会、条件与可能。
第二,降低患者的用药负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看病贵”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国家对基本药物实行最高零售定价,可以降低营销费用。二是实行“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可以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配送费用。三是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要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老百姓可以获得更多的实惠。四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零差率销售药品,药价更便宜。
第三,促进合理用药,在一定程度上改变滥用药物的现象用药不合理在我国目前的医疗卫生领域普遍存在,别说是大病了,就是一个小小的感冒,可能要花上几百元、上千元的药费,而且有的还不一定治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定,今后在基本药物使用环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须按规定比例使用,此举可促进医疗机构优先合理使用药品,规范用药行为,遏制药物滥用。
三次巨变 基药制度在调整中趋于完善
总结基药制度实施一年来的概况,卫生部基本药物管理处处长王雪涛表示,基药制度实施一年来共经历了三次巨变:药品招标、差额补偿、药品增补,而这三点又恰恰是保障基药制度顺利实施的关键。
基药制度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其涉及面之广,难以穷尽。由于配套政策和实施经验的缺乏,实施过程中问题和考验层出不穷。例如,部分地区的个别基本药物品种竟逆市涨价;部分实施了基本药物零差率的基层医疗单位因差额补偿不到位,一度出现无法支付员工工资的局面;在部分医疗发达地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品种满足不了社区卫生服务需求,患者只能无奈回流到大型医院就诊……
卫生部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司长郑宏表示,任何政策在实施中都需要不断调整,正视问题,逐步完善解决是必由之路,我们有决心也有把握解决在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基药制度是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其优势和效果在许多国家已经得到充分验证,我们的方向坚定是不移的。
一年来,基药制度实施跨越了多个里程碑,尽管是在艰难中前行,但成效有目共睹。基本药物补偿是基药制度顺利实施的核心问题,今年3月,国家提出根据不同经济条件,积极探索各种因地制宜的补偿机制,补偿资金由国家、地方政府等共同承担。中央财政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已拨付医改资金801亿元,其中,支持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资金高达534亿元。目前云南、湖南等地率先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补偿。基础较为雄厚的省份,如江苏采取按单位级别进行定额补贴的方式。这些方式行之有效,但仍需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9年11月印发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将所有的基本用药都列入甲类药物,由医疗保险统筹支出,不再设自付比例。并严格规定医保药品先甲类后乙类的使用原则。
各省普遍对基本药物实行单独的集中招标采购,质量优先、价格合理逐步成为指导原则。另外,针对药品招标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近期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医药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中提出,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生产流通秩序,推动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的兼并重组,促进基本药物生产向优势企业集中,基本药物主要品种销量居前20位的企业所占市场份额应达到80%以上,实现基本药物生产的规模化和集约化。这一政策实施将会带来基本药物生产供应格局的巨大变化。
2009年8月公布的《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允许地方为满足不同的需要,在国家的基本目录外增补药物。目前,北京基本药物中西药增至519种;江苏增至599种……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功能完善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郑宏表示,“基药制度经过一年多的实施和调整,取得了阶段性成绩。目前全国60%以上的省市开始实行基药制度,多数实施了零差率销售,大大降低了患者的医药费用,这将为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推进奠定基础。今后,无论是人力,还是物力,国家将进一步加大基药制度的推进力度。
・小提示・
1977年,世界卫生组织提出了“基本药物”的概念。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
医疗机构联动 医生深感基药带来的利好
北京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心内科教授霍勇表示,一年多来,无论在三级医院,还是在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医生对于基药制度都有了更为深入的认识。从认为基本药物只适用于基层医疗机构的“用药目录”,到认识到这是一个涉及全行业的“医疗制度”,还需要做更多的工作。
北京协和医院心内科教授严晓伟说,“以往很多医生认为基本药物与三级医院没关系,只有使用高精尖技术、创新药才能体现三级医院的水平,基本药物就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药。其实不然,三级医院同样需要基本药物作为支撑。这是一项涉及全面基本医疗保障的系统工程。”
严晓伟指出,三级医院医生在处理危重症和疑难病时,首先想到的是高效的治疗手段,而把成本放在次要位置。但对于目前危害最大的慢性系统性疾病,长期药物治疗是根本,性价比高的基本用药正是针对这一类疾病。例如冠心病居目前中国死因首位,其首要病因是高胆固醇血症,长期服用他汀类药物降低胆固醇是预防冠心病发生的重要手段。以往他汀类药物普遍价格较高,影响患者依从性,但停药带来的复发恶化又给患者带来更沉重的经济负担。此次在基药目录中包含了辛伐他汀这一类针对病因的预防性用药非常必要,发改委对辛伐他汀的限价也是非常及时合理的。以往由于价格昂贵,冠心病患者只能在三级医院处方辛伐他汀,随着该药品价格降低,目前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也能顺利续方,这就合理分流了患者,有效提高了整个医疗系统的效率。
对此,基层医生也深有体会,四川省交通厅公路局成都医院的陆戴明说,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多针对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在社区医院实施零差率销售,以往到大医院就诊的慢性病患者开始选择到社区。这不仅增加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门诊量,大医院的就诊压力也随之得到缓解,实现了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
济宁市市中区安居镇医院院长姜杰还有更深的体会。他说,基药制度的实施让社区医生更有尊严。基药制度实施后,多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而且占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总药品的80%以上。社区医院实施了“收支两条线管理”,药品与收入脱钩,社区医生的工资由财政支付,社区医生卸掉了为医院创收的压力,全部精力放在了社区患者的常见病慢性病的管理与康复上,老百姓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也有了全新的认识。医患之间建立相互信任和密切互动,医生的职业荣誉感增强,这是社区医院长远发展的原动力。
任重道远 需要各方力量并肩推进
郑宏说,基药制度刚刚在我国施行一年,为医疗卫生服务带来的新景象显而易见,社会医药卫生服务成本将逐步下降,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分工逐渐明晰。但我们必须认识到基药制度的推进不单单是医疗监管机构的责任,需要制药企业、医务人员等多方力量共同推进。
对此专家也有深刻认识,霍勇表示,医生是基药制度推进的发动机。任何疾病,医生的意见都是患者选择治疗方案及使用药物的关键。基本药物疗效确切、安全可靠、价格合理,对于慢性病常见病,医生应当首选基本药物。医学需要终生教育,除专业技能,这一特殊行业对于政策的理解和接受也需要不断的学习。
行业协会也对此积极支持,由中国医师协会倡导的“心航程-胆固醇全程管理基层行(官方网站lipid.省略)”的项目在全国展开。正如陆戴明说,在这个培训活动中,他不但得到专家的在线指导,也对政策法规有了及时的了解;不仅给患者看好了病,也帮他们省下了很多医药费用。一面面锦旗饱含着社区居民对他的认可。
药品生产企业的配合也是基药制度这项复杂工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基本药物限价,利润减少,集中招标采购使得药品利润空间进一步被挤压。生产成本不断上涨,低价会不会影响基本药物的质量?利润大减的企业在产品相关学术信息的支持上会不会减少?这些都是基本药物生产供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的问题。在这一问题中实力雄厚的外资企业的表现非常引人关注。仍以辛伐他汀为例,默沙东公司在基药制度实施之初就率先响应发改委的政策,高调宣布降低其原研辛伐他汀(舒降之)的价格高达52%,引起业界震动,为此四川省卫生厅在四川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网站上对默沙东提出了公开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