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0 14:4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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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公路先后发生了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今年月、月。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全县道路交通平安形势非常严峻,为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扭转道路交通平安管理的主动局面,特制定整改工作部署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交通平安督查工作会议精神,着力解决我县道路交通平安存在突出问题和重大平安隐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使全县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好转,通过深入整改。以级公路、级公路以及210国道三条主干线为重点,针对等省市过境车辆在县辖区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的特点,纠正客运车辆、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车辆的超速、超员、超载、违法超车、疲劳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各乡镇、各单位要根据辖区道路交通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采取超凡规手段,对辖区内的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无号牌机动车上路、酒后驾驶、超速行驶、违法超载、违法超员、三轮摩托车违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三、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为确保此次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组长由罗安平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公安局局长赵彧担任,成员由县安监、交通、公路、农机等县道路交通平安联席会议成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副局长韦元朝担任,负责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
四、工作措施
(一)加大经费投入。对全县道路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清全县道路事故多发路段、危险点段的底数,按主干线优先和轻重缓急的原则,逐步进行整改。对级公路、级公路以及210国道等主要道路事故多发路段、危险点段,采取设置减速带、黄闪警示灯、警示标志牌、防护栏等措施,落实平安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隐患。截至12月25日,县政府已投入19.8万元在县城城区内施划让行交通标志、标线、班马线等,投入10.9万元改造木棉十字路通设施。
(二)针对级公路、级公路以及210国道等主要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频发这一情况。级公路设立了和1个流动巡逻组,另外还设立勉圩、杨圩检查点和3个巡逻组,负责对上马线、马大线以及210国道路过境车辆进行检查、登记,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交警要重点查纠客车超员超速、无牌无证、不按规定停车、车辆灯光装置不全等交通违法行为;交通部门重点查验客运车辆以及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平安技术状况,特别询问客运车辆近期所进行的例保和维修情况,防止隐患;农机部门重点检查拖拉机载客,包括由农机部门所核发的牌照;公路部门重点检查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要通过严管严查,使重点路段的行车秩序明显好转,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三)加大交通平安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平安宣传五进(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公共场所)活动。组织力量深入乡镇村屯,对所有拖拉机驾驶员以及所有由农机部门发牌的车辆驾驶员,进行一次面对面的警示教育,提醒他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加强管理,做到谁发牌谁负责;春节前组织交通平安宣传队下乡宣传演出25场;制作重特大交通事故宣传板报深入各乡镇、村屯、学校巡回展览;组织驾驶人观看交通平安警示片;县电视台开展曝光典型交通事故、曝光交通违法突出个人活动,以案说法,达到警示众人目的结合上路检查,加强对外地驾驶人面对面宣传教育,重点提醒其在县道路驾驶应注意的平安事宜。
(四)各乡镇要根据外乡镇实际。负责对本辖区道路交通平安进行检查,查处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无号牌机动车上路、酒后驾驶、超速行驶、违法超载、违法超员、三轮摩托车违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五、工作要求
今年3月2日,闫某驾驶机动车与王某由南向北步行横过南三环时相撞,致王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责任:该事故因闫某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和王某横过道路未走过街设施共同造成的。闫某负主要责任;王某负次要责任。
事件2:无信号灯路口互不相让,两货车相撞1人死亡
今年3月14日,郑州市华中运输有限公司驾驶人王某驾驶豫AU2692重型自卸货车(驾驶室有乘车人申某某、樊某某)沿郑州市西三环由北向南行驶至陇海路口时,与郑州博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驾驶人王某某驾驶豫AU5125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沿陇海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该路口时相撞,樊某某当场死亡,王某、申某某、王某某受伤。
责任:经查,发生事故时王某驾驶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负同等责任;王某某驾驶机动车未确保安全行驶且涉嫌超载,负同等责任。
事件3:骑电动车过路口不让右方车辆先行,担同责
今年3月25日,栗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沿锡海207国道由北向南行驶至(1449KM+200M)与323省道交叉口,与沿323省道由西向东行驶的高某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致栗某某死亡。
责任:据了解,当事人栗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当事人高某某驾驶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的机动车,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高某某和栗某某承担同等责任。
事件4:客车追尾两电动车致1人死亡,司机被刑拘
今年4月1日,聂某某驾驶豫QH0750小型普通客车沿郑新快速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京广铁路桥南上桥口处时,分别与同方向陈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刘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追尾相撞,造成交通事故,致陈某某、刘某某受伤,后陈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责任:聂某某在此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聂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
事件5:没有驾照骑三轮摩托,致1乘车人死亡负全责
今年4月9日8时30分许,韩某某驾驶一辆无号牌三轮摩托车沿登封市少林景区路由北向南行驶,行至南赵沟桥处向东左转弯,翻入南侧河道。致韩某某及乘车人安某某、韩小某受伤,韩小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责任:当事人韩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安全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违法载人上道路行驶致使事故发生,负全部责任。
事件6:醉酒驾驶摩托车,立交桥上撞上护栏摔下身亡
今年4月12日,孟某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沿陇海高架桥由东向西行驶至西四环交叉向南方向转弯匝道时,与水泥护栏相撞,孟某坠桥死亡。
责任:经酒精检测,孟某属于醉酒驾驶,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机动车未登记上牌不允许上路,其违法上高架桥行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未安全驾驶,负全部责任。
事件7:醉酒司机睡梦中开车撞人,致1死3伤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规范管理、高效运转、快速反应的交通事故现场救援体系,有效应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全县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救助能力,确保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适用范围
(一)发生在本县内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一次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重伤8人以上,或死亡2人重伤5人以上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其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交通事故。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成立全县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总指挥由副县长、公安局长吴刚壮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由公安局政委栾卫国、副局长朱江同志担任。成员单位有: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交通局、县民政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消防大队及各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具体负责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及善后处理等工作。
指挥部下设五个工作组,即现场保卫组,现场勘查组,交通管制和疏导组,紧急救护组,现场处置组,负责现场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现场保卫组:由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和案发地派出所民警组成,负责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现场保卫、警戒和安全防范工作;
2、现场勘查组:由公安、交通、安监等有关部门组成,负责事故现场勘查、事故调查、检验鉴定、逃逸案件查缉、事故原因分析、交通事故认定和提出对肇事人、单位及相关人员、单位的处理意见,依法处理交通事故;
3、交通管制和疏导组:由县公安交警和巡警组成,负责现场区域的交通疏导工作,必要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协助有关单位开展伤员的救助以及现场救助物资和人员的交通运输保障;
4、紧急救护组:由县卫生局负责督促“120”急救中心的高效运行;负责调配事故现场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
5、现场处置组:由县交通局、县民政局、县消防大队组成,县交通局负责组织开展涉及交通专业运输单位责任调查;县民政局负责督促殡葬单位及时运送交通事故尸体;县消防大队负责交通事故现场灭火,控制易燃、易爆和有毒物质泄漏、组织伤员搜救等工作。
四、应急救援反应和处置程序
(一)报告和启动预案
属于本预案范围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县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立即启动本预案,下达现场应急处置指令,并向县政府报告情况。
(二)赶赴现场
各成员单位和工作组接到启动预案的指令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按照预案的职责分工迅速到岗开展工作。交通事故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应急处置指挥部应当立即通知协调有关部门进行现场紧急处理,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参加现场处置工作。
(三)现场保卫
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和事故发生地派出所民警应当根据现场情况,划定警戒区,设置警戒带,规范放置现场勘查警示、警告及导向标志,必要时应采取交通管制。
(四)组织施救
县公安局、卫生局、消防大队及案发地人民政府等成员单位要用最快的速度解救被困人员,对受伤人员,要采取紧急措施,在现场或就近送医院进行紧急救治,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
(五)现场勘查
县公安交警大队事故勘查人员,应当根据现场情况,迅速勘查事故现场,查清事故发生的原因。对交通事故肇事人,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对逃逸事故,应在接报勘查事故现场的同时,及时布置查缉和发出协查通报。同时,清理、登记现场遗留物品,并妥善保管。
(六)善后处理
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县财政局、民政局和案发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人员成立善后工作处理小组,负责协调有关伤员的抢救治疗费用,协调做好死伤人员家属的接待、安抚、善后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扎实开展工作,主要领导要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二)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工作组负责人要坚守岗位,服从指挥,认真履行职责,不得。
(三)对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交通事故的,救援组织不及时、工作不力,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以至因为现场警戒不力引发二次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四)在处理事故的过程中,如遇有重大问题和事项必须请示汇报,绝不能擅自决策,更不能越权行事。广电、县报、网站等新闻单位要求现场采访和事后报道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附则
(一)事故赔偿由相关保险公司及事故责任人(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重特大交通事故作为突发性公共危机,伤员的院前急救越来越受到传媒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卫生医疗急救机构一方面要在事故发生后迅速做出反应,科学调度;另一方面,在伤员受伤现场及转送途中实施有效的救护措施,为下一步的院内抢救争取时间,最大限度地降低伤残率,减少死亡。现就我市一起特别重大交通事故中416名伤员的院前急救情况做一总结,借以探讨在特大型交通事故应急医疗救援过程中的应急处置和院前急救。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 本次车祸伤共416例,其中男222例,女194例。年龄3~84岁,平均38.6岁。成年男性居多。
1.2 外伤类别 腹部脏器损伤13例,占3.1%;颅脑损伤91例,占21.9%;四肢伤48例,占11.5%;胸部损伤50例,占12%;腰部损伤22例,占5.3%;脊柱损伤19例,占4.7%,软组织损伤107例,占25.7%;复合伤66例,占15.9%;其中受伤2处者38例,3、4处者21例,5处以上者7例;合并颅脑损伤23例,内脏破裂16例,多发性骨折27例(包括腰椎压缩性骨折6例,颈椎损伤3例,T12压缩性骨折3例,双侧多发性肋骨骨折14例,骨盆骨折1例)。经过迅速有效的院前急救处理和妥善的固定后送入院内进一步诊治。
1.3 治疗及结果 所有416例病例均得到及时有效的院前救治,搬运途中无一例发生意外。
2 院前急救的指挥调度
2.1 急救设施 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对全市34家急救站的急救车辆统一调度、统一指挥,120急救通讯网络保持灵敏可靠,性能良好;急救车内的急救器材、设备、药品随时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2.2 事故发生后卫生医疗急救机构反应 当明确为特重大交通事故群体伤,一方面加强信息采集,另一方面立即向政府主管部门汇报,以便启动相应的危机紧急救援预案响应,协调相关部门为伤员的及时救治提供方便。
2.3 现场急救情况 到达现场后,应首先进行现场宏观检查,排除危险因素,帮助伤员脱离危险环境,并通过通讯设施向指挥中心调度室、急诊科或院领导报告伤员人数和伤情,听取指导或组织增援,使各相关科室做好接收伤员的准备。
2.4 分级救助 因伤员较多,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在最短的时间内派出34家急救站共130车次,经检伤分送于各大综合型医院。其中199例送往三级医院,317例送往二级综合医院。
3 讨论
3.1 评估病人伤情及检伤分类 医护人员到达现场,由指挥中心组织业务能力强的创伤外科专家组成检伤小组,根据有无意识障碍及受伤部位和生命体征迅速做出伤情判断。检伤分类后,给伤员放置伤情识别卡,置于伤员的左胸部或其他明显部位,以便于后续抢救中分清救治顺序。红、黄、蓝卡分别表示重度、中度、轻度。心跳呼吸停止者经心肺复苏未成功后放置黑卡。遵循“先复苏后固定、先止血后包扎、先重伤后轻伤、先救治后运送”的原则[1,2]。
3.2 检伤时对失去意识,呼吸、心跳停止者应将其置于复苏进行现场心肺复苏 意识不清但有呼吸、心跳者,应将其置于恢复即侧卧位,以防止分泌物、呕吐物吸入气管而窒息。意识、呼吸与心跳存在者,根据病变部位不同应摆好正确,同时准备急救药品、器材。要保持病人呼吸道通畅,有呼吸道梗阻者要及时解除,需要气管插管者要及时插管。要迅速建立输液通道,便于静脉给药和及时为休克患者补充血容量,同时应采用简单有效的方法为病人止血,这样才能为病人的下一步抢救争取时间。
3.3 妥善处理伤口和伤肢固定 控制明显的外出血是减少现场死亡的最重要的措施。加压止血是最有效的紧急止血法,对于一般开放性伤口应压住出血伤口近心端的主要血管,然后在伤口处用无菌纱布加压包扎,并将伤肢抬高,以控制出血[3]。对四肢大血管破裂出血应用止血带,使用时应注意:(1)使用止血带前应将伤肢抬高,尽量使静脉血回流。(2)按病人年龄、伤肢部位选择适宜型号止血带。(3)上止血带部位要准确,应扎在伤口近心端,前臂和小腿不宜使用,因两骨之间有动脉走行,止血效果差;上臂扎止血带时不可扎在下1/3处,以防损伤桡神经。(4)压力适宜,以达到远端动脉搏动消失。(5)记录上带时间,防止因绷扎过久导致肢体缺血坏死和神经损伤。做到每小时放松1次,每次5~10 min。松解止血带时应压住出血伤口以防大出血导致休克,并密切注意肢体的温度及颜色变化,疼痛剧烈者可给予止痛处理。骨折病人极易在搬运途中发生二次损伤,转运前应用夹板妥善固定伤肢,开放性骨折病人不可将骨折端送回伤口内,以免加重损伤及污染伤口深部。夹板用完可就地取材,用树枝固定患肢、受伤的下肢与健侧肢,上肢可绑在胸前。胸部外伤有血气胸时可用无菌敷料如“凡士林”纱布封闭伤口,变开放性为闭合性,以待回院进一步处理。张力性气胸急救时先用粗针头穿刺胸腔减压,再做闭式引流。出现反常呼吸时,用敷料加压包扎纠正。脊柱损伤的病人应用硬板床搬运,颈椎损伤者可使用颈托,头部制动,以避免加重损伤。
4 重视转运途中的急救措施及护理
4.1 初步急救措施 病人经现场有效的初步急救后,必须尽快按先重后轻的顺序将其安全地运回急诊科进一步救治。重度伤员尽可能用监护型救护车,做好途中监护[4]。严密观察密切注意病人的血压、脉搏、呼吸、肢体温度、面色和伤口出血等情况,充分利用车上设施行心电监护,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4.2 根据不同的伤情采取合适的 一般创伤病人取仰卧位,颅脑伤者应取侧卧位或头偏向一侧,以防舌后坠或分泌物阻塞呼吸道,胸部伤者取半卧位或伤侧卧位以减轻呼吸困难,休克者取中凹位(头和下肢各抬高标准20°)。对脊柱损伤和骨盆骨折的病人给予平卧硬板上。
4.3 院前医护人员接诊病人 医护人员一旦接诊病人,及时与相关科室联系,同时通知辅助科室做好检查准备。伤员送达医院后,出诊医护人员与相关科室立即进行伤员交接,出诊医务人员要简要介绍伤员的基本情况和院前急救处置情况,包括院前处置使用药物的剂量、浓度、时间、用法等。交接双方应履行交接签字手续。通过通讯设施向急诊科和医疗急救指挥中心调度室报告车上伤员的情况和回院的估计时间,为院内急救提供可靠信息[5]。在运送途中,做好各种记录,保证用药及时、准确。
4.4 入院后的跟踪 院内要做好伤员的资料采集,如姓名、性别、年龄、来自何处、人数的统计工作,及时向指挥中心汇报,便于中心汇总了解各急救站的伤员资料随时上报有关部门。重大交通事故伤抢救时病人多,工作量大,病情重且变化快,这也对医护人员和救护车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急救人员不仅要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过硬的技术操作技能,还必须具备娴熟多能的综合处理问题的能力。120急救组织、设备、药品要随时处于戒备状态,充分利用急救网络化的优势,接到呼救电话后,调度员迅速派发出车单,急救站值班人员能在1 min内出车,以最快的速度赶往事故现场。急救中医护人员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密切配合,正确行使院前急救的职能,保证院前急救的效果,完善院前急救医疗服务体系,是最初和最重要环节,及时有效准确合理的现场急救和伤情处理不仅可为抢救赢得时间,还可以有效控制死亡和致残率[6]。同时,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参与协调,以便在必要时启动二级响应,目的是使伤员得到最佳的救治。
参考文献
1 景炳文.急症急救学.上海:上海科学普及出版社,1995,100-110.
2 王一镗.现代临床急诊医学.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02,312-320.
3 董书玉,金秀华,张卫红,等.大批车祸伤员的急救护理.中华护理杂志,1997,32(4):199-200.
4 李奇林,蔡学全,黄震.现代危重病急症救治进展.北京:军事医学科学出版社,2001,162.
7月10日,省人民政府召开了全省交通安全夏季战役暨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分析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就开展“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交通安全夏季战役和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专项行动进行了具体部署。按照全省统一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召开这次会议。刚才,道弘同志宣读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定雄、建国同志分别对专项行动提出了具体要求,希望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认真抓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思想认识
正确分析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战役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是确保夏季战役行动取得实效的思想基础。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上级预防交通事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上半年交通事故四项指数稳中有降。但是,进入夏季和农产品“绿色通道”全面启动以来,交通事故有明显的上升趋势,尤其是7月3日在籍九座以上客车发生了一起致两人死亡、十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重大的损失,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说明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县委、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县委书记王新祝、县长马尚云等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务必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效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会前,学锋同志专门听取了县公安局和交警大队关于全县道路交通管理的工作情况汇报,分析了我县的交通安全形势,对重特大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目前,正值全省组织开展“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交通安全夏季战役,我们一定要集中精力,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大战100天,消除一批客运安全隐患,整改一批公路危险路段,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落实人、车、路、管的严管责任制,力争“夏季战役”期间,全县不发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重大事故稳中有降。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各乡镇、县直各相关部门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全力打好这场道路交通安全“夏季战役”暨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攻坚战,坚决扭转近期交通事故尤其是在籍车辆事故多发的被动局面,努力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事故总量明显下降的目标。
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抓道路交通安全,必须从源头抓起,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各乡镇、县直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从交通安全“人、车、路、管”四大要素入手,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确保预防交通事故工作责任落实到部门、到单位,层层有人抓、时时有人管,坚决防止层层衰减现象。
公安部门要严把驾驶人考试发证关,严格按照“警力跟着时段走、警力跟着车流走、警力跟着隐患走”的要求,加强路面巡逻管控,持续开展路面行车秩序整治行动,依法从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不断消除事故隐患。交警部门要会同交通运管部门加强对客运单位的监管,对九座以上的客运车辆逐车建立档案,实行户籍化管理,并继续推行《交通安全公示卡》制度。凡驾驶人资质和车辆安全状况不合格的,一律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严禁上路行驶。要严格公路危险路段检查报告制度,认真落实交通服务站和长途客运车辆驾驶人强制休息点的工作措施。要会同安监、交通、质监等部门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保障道路行车安全。
交通部门要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加强对汽车客运场站的安全监管,督促运输企业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要认真实施“安保工程”,不断消除道路隐患。“夏季战役”结束前,对今年以来排查的公路危险路段,完成和正在实施整改的务必达到70%以上。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路段,要设置交通警示标志,加强巡逻管控,必要时要安排人员值守。要对全县公路客运班线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达不到安全通行要求或交通安全设施严重缺乏、道路隐患突出、危险路段未整改的,要坚决停班整改。原创文章,尽在文秘站网。
宣传、
教育、司法、安监、农业、公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夏季战役”的新闻宣传,深入开展“开安全车、走平安路”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不断丰富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内容,努力构建交通安全宣传网络,积极营造人人关注和参与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要重点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特别要结合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进行面对面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增强交通运输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同时,今年我县创建“平安畅通县”活动已全面启动,这次“夏季战役”也是创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县政府办公室已印发创建活动方案,王书记、马县长在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工作会议上对创建“平安畅通县”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希望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力争年内申报,20__年达到“平安畅通县”标准。
三、加强领导,确保工作实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县直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监督,狠抓落实,确保实现“夏季战役”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目标。
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吕学锋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周宏伟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向定雄同志任副组长,交通、安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夏季战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警大队,负责专项行动的业务指导和信息收集工作,及时掌握信息,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这里,我要特别强调,各乡镇人民政府都要成立由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要认真落实交通运输企业责任制,把交通运输企业履行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情况作为交通安全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坚决改变一些交通运输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交通安全的做法,坚决改变一些交通运输企业将营运风险转嫁给政府和社会的做法,要督促交通运输企业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要严格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追究。凡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或者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责任事故的,要成立由安监、监察、公安、交通等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专班,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追究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严格进行责任倒查追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
2013年2月1日9时许,陕西省蒲城县宏盛花炮制造有限公司委托河北省石家庄市凯达运输有限公司一辆号牌为冀A70380的厢式货车(核载5.9t,实载9.8t)装运烟花爆竹,在途经河南省境内连霍高速741km+900m处义昌大桥时,发生爆炸,致使约80m长的桥面垮塌,多辆车自桥上坠落,造成13人死亡、11人受伤。据初步调查,主要是因为宏盛花炮制造有限公司违法转包、分包、超许可范围生产烟花爆竹,委托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承运烟花爆竹,运输前未取得运输许可,发货前未查验车辆及驾驶人、押运人资质;凯达运输有限公司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其驾驶人、押运人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使用非危险货物专用运输车辆承运烟花爆竹。具体原因正在调查之中。
2013年2月1日16时49分,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畅通运业有限公司一辆号牌为川E44303的大客车(核载30人,实载30人),自古蔺县城驶往庙林村,行至古蔺县境内省道309线29km+300m一上坡转弯路段时,翻至路右侧斜坡下,造成11人死亡、18人受伤。据初步调查,主要是因为大客车在上坡转弯路段强行超车,失控翻坠路外坡下。具体原因正在调查之中。
2013年2月1日21时30分许,河北省衡水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一辆号牌为冀T23171的大客车(核载47人,实载54人),自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驶往甘肃省庆阳市宁县,行至宁县境内宁五县乡公路2km+200m一下坡转弯路段时,撞断护栏后翻至路边斜坡下,车辆起火燃烧,造成18人死亡、32人受伤。据初步调查,主要是因为大客车行至下坡急弯路段时超速导致。具体原因正在调查之中。
2013年2月2日7时30分许,贵州省黔东南州运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一辆号牌为贵HA2008的中型客车(核载19人、实载34人),从黔东南州黎平县驶往从江县,行至从江县四银公路5km+800m一长下坡转弯路段时,翻至路边斜坡下,造成12人死亡、22人受伤。据初步调查,主要是因为中型客车擅自改变运营线路,行经未通车验收道路,在长下坡转弯路段超速行驶导致。具体原因正在调查之中。
每天早晨驾车出门都会听到各种各样由于疲劳驾驶造成的重大交通事故。在我的记忆里大货车冲过隔离带造成的重大恶通事故也不在少数,造成这些事故的元凶就是——疲劳驾驶。大量研究证明,疲劳驾驶极易导致交通事故。2010年,美国汽车协会(AAA)的一份基于美国高速公路安全管理局(NHTSA)收集的事故数据分析报告显示:17%的致命交通事故都是由于疲劳驾驶造成的。
好在被动预防疲劳驾驶的车道偏离报警系统已经发展到豪华B级车型上,如最近在国内上市的奥迪新A4L、沃尔沃V60等车型,为减少交通事故作出了一定贡献。而车道偏离报警毕竟有它被动的一面,现在,博世的工程师们研发出了驾驶员疲劳探测系统,并已成为大众帕萨特Alitrack车型和奔驰新B级车的标准配置。
驾驶时的疲倦和睡意经常导致严重的交通事故,而在危急情况发生之前,疲劳驾驶的最初迹象是可以被探测出来的。博世驾驶员疲劳探测系统能够通过监测驾驶员转向动作来识别其疲劳状态,从而提示驾驶员及时进行休息。系统进行判断的所需信息由电子助力转向系统或电子稳定程序ESP的转向角传感器提供,因此该功能的应用既具备成本优势,又可进一步提高道路安全。
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
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没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