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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领导重视 健全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辉政办〔2017〕4号文《关于印发XXX市2017年持续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和XXX〔2017〕9号文《XXXXXX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油烟治理工作的通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讲此项工作列入全年工作计划,贯穿全年工作始终。专门成立了XXXXX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XXX局长亲任组长,专管副局长XXX任副组长,在全局实行餐饮业油烟整治目标管理责任制,构建了一套由食品科牵头组织实施,各辖区食药检所负责餐饮业油烟集中整治工作的目标管理责任体系,将餐饮业大气污染环境整治工作目标量化到辖区基层单位,量化到管理责任人,细化到辖区各餐饮经营户,建立和实行网格化责任管理运行机制,形成了人人头上有担子、个个肩上有目标的餐饮业油烟整治的良好运作机制。
一是层层传导压力,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先后签发出台XXX(2017)5号文、6号文《XXX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实施方案》、《XXX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督导方案》、转发《X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单位油烟和餐厨废弃物防治工作的通知》等5份文件,传达下发XXX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通知23份,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文件精神的及时传导,层层加压,为进一步搞好餐饮业油烟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及时召开会议部署,及早开展整治行动;我局先后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地毯式排查整治活动会、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实施方案部署会等会议8次,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督导工作会6次,为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意识,提升干部职工坚决打赢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坚定信心,为下一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奠定基石。
二、多措并举,强化监管
为集中搞好餐饮业油烟整治工作,我局制定了严格严谨的餐饮业油烟治理整治标准,采取强化社会宣传,网格化市场监管、统一组织验收的逐步规范化整治步骤,确保餐饮业油烟环境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首先,做好了餐饮业油烟环境整治的社会宣传工作。全局下发《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整治通知书》260余份、《餐饮服务油烟治理整改公示》45份等制式文书,张贴宣传标语口号210余条,将餐饮业油烟环境整治的社会宣传工作贯穿整治活动始终,工作人员始终坚持做到与餐饮服务经营者多沟通、多讲解,在社会上营造出了餐饮经营者人人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个个投身大气污染整治行动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搞好餐饮业油烟整治工作奠定良好的政治和思想基石。
其次是实行网格化监管,确保餐饮业油烟整治达标排放目标。自去年9月份大气污染攻坚战活动开展以来,先后部署开展了摸底排查、三次督促整治、两次集中攻坚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680人次,执法车辆390台次 ,打响了餐饮业油烟整治工作漂亮的攻坚战,特别是今年新春以来,我局集中开展了为期一周的餐饮业油烟整治集中行动,主要领导亲自带队督导,靠前指挥,各分管局长持续深入基层,督导进户,有效确保餐饮业油烟整治集中行动取得圆满成效。在日常监管中,全局各基层所还建立了餐饮业油烟整治工作台账,详细登记经营者的名称、具体地址、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是否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使用燃料等信息及整改情况。XXX还采取电话督导、现场督查,检查通报等方式,实行定期汇报制度,每天一汇报,每周一小结,确保餐饮业油烟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其三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大气环境污染整治取得实效。工作中,针对大气污染环境整治工作,XXX坚持实行餐饮业大气环境污染整治问题挂图作战,建立整改台账,针对采用传统的木柴、秸秆等作为燃料生产大量烟雾问题;餐饮经营户存在的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采用燃煤等作为燃料产生大量烟雾问题;安装标准规定和规范使用达标排放问题等四方面问题逐一列单,挂图作战,研究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我局XXx还专门制作了《餐饮服务油烟治理整改公示》,将检查发现的餐饮业存在的油烟污染排放问题由检查人员及餐饮户负责人签名,并在经营场所的显目位置进行《公示》,直至整改验收完毕为止,有力促进了餐饮业大气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的整体推进。
三、群策群力,合力攻坚,打好餐饮业油烟整治攻坚战
根据上级关于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和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考核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全面落实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形成常态长效监管机制,2018年以来永城市交通运输局积极组织、迅速行动,开展了大规模、全覆盖的涉枪涉爆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整治效果,进一步强化了寄递渠道安全管控,提高了行业安全意识。现就开展此项活动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
自行动开展以来,我局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原则,认真部署涉枪涉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召开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成立以党组成员、副局长、交战办主任薛威为组长,交通派出所所长刘汉林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为成员的涉枪涉爆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制订《永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每阶段的活动安排,确定了检查的主要内容,确保了活动的有序开展。
二、宣传迅速
为使邮政、快递企业及货运物流行业充分认识到涉枪涉爆隐患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我局通过“3.15诚信”、“安全宣传月”等集中宣传,微信公众号、微信联络群等阵地宣传,积极动员宣传,普及寄递渠道非法枪爆物品知识,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提升了全行业抵制非法枪爆物品意识。特别是联合公安部门、消防部门开展了道路安全培训、消防安全培训,进一步增强了企业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目前,我局已组织培训企业安全员、联络员、投递员500余人,并发放安全生产宣传彩页5000余份、组织企业和车站悬挂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内容宣传条幅300余条,张贴安全通告200余张,在全市500余辆出租车上张贴涉枪涉爆宣传内容,在交通运输领域形成较好的舆论氛围,有效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良好的打击氛围。
三、执法有力
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局组织、抽派执法人员,分片分区深入寄递企业分拨中心、营业网点开展密集式、货运物流等容易滋生枪爆违法犯罪重点区域进行全方位排查。通过现场查看、调取监控、查阅台账资料、询问了解等方式,对全市邮政公司、中通、等多家营业网点、分拨中心和货运物流运输行业进行了督导检查,重点检查了寄递安全三项制度落实、安全监控设施运行、安检机操作使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应急制度执行、安全宣传培训和员工队伍稳定等情况。通过检查,各寄递企业能够按照方案要求做好安全检查及保障工作,针对检查中发现个别企业存在的问题,要求企业立即进行了整改。与此同时,在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及“双十一”、“双十二”物流高峰期,积极会同公安、安监等有关部门,以主要领导带队查、职能部门联合查、行业科室突击查、安委会督导查的工作模式,“地毯式”开展了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检查1280人次。
四、联合督导显成效
为进一步落实寄递渠道涉枪涉爆专项整治工作,我局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联合交通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公开执法检查结果,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交由交通执法部门依法处理。9月份,商丘市公安局、交通局、邮政管理局三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赴我市检查指导寄递渠道涉枪涉爆隐患集中整治专项工作,对我局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所采取的工作措施和具体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五、2019年工作计划
1、明确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继续开展辖区内的排查工作的督导检查,发现隐患督促整改。
摸清笋干、黄花菜干和金针菇干等食用农产品生产情况。各街道(工业园区)、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采取明查与暗访形式,加大排查力度,摸清笋干、黄花菜干和金针菇干等食用农产品生产底数,进一步掌握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情况,以食用农产品主产区和集中制售区为重点,全面排查笋干、黄花菜干和金针菇干等食用农产品的生产点。
加大对食品农产品经营单位的管理,推动守法经营,保障安全。加大对全区食用农产品经营单位的检查,加强对笋干、黄花菜干和金针菇干等农产品购货记录和票证检查,依法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笋干、黄花菜干和金针菇干等农产品的行为。对非法使用工业硫磺熏制笋干、黄花菜干和金针菇干等农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组织分工
各街道、区各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整治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质监分局要进一步抓好笋干、黄花菜干和金针菇干等食品生产企业的管理,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完善采购、生产、销售等台账,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协调有关部门对食品生产企业使用工业硫磺熏制笋干、黄花菜干和金针菇干等农产品的行为实施严管重罚。区农业局(区林水局)要加强对鲜笋种植环节的监管和对农产品生产经营龙头企业、合作社、农业大户的管理,摸清食用农产品主产区和集中制售区生产点情况,大力推广笋干、黄花菜干和金针菇干等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引导农户规范生产,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严管重罚。工商分局要督查市场举办者加强索证索票管理,对农业部门移交的涉及工业硫磺熏制笋干、黄花菜干和金针菇干等农产品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来源不明笋干、黄花菜干和金针菇干等农产品按追溯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将笋干、黄花菜干和金针菇干等农产品专项整治作为本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之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严格落实部门职责,逐级落实各项任务和责任,确保整治工作效果落到实处。
强化协调联动。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和笋干、黄花菜干和金针菇干等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协调沟通,加强相互配合,及时通报情况,形成联动打击合力,确保不留隐患和死角。本次专项整治实行月报制度,各街道、区各部门请于每月28日前将当月进展情况和下月工作计划报市质监局。(首次月报请于8月28日前报送,11月的月报以总结代替。)
为贯彻落实我县2013年城乡环境“点线面”综合整治工作,加快建设“厦漳泉生态型核心区”,全力打造“田园风光、生态之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努力建设美丽长泰、幸福长泰,根据《长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泰县2013年城乡环境“点线面”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特制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省、市、县要求,以“促进城乡环境、生态、经济、社会、文明全面和谐发展”为目标,扎实开展快慢线建设整治、小流域综合整治等,把拓展生态风光的社会经济功能,与花卉苗木、文化创意、旅游观光等产业紧密结合。在整治中统筹发展,改变农村面貌,实现产业与生态互动,引导林农科学造林,爱绿护绿,构建绿色通道,加强流域一重山绿化建设工作和流域周边道路、田园周边的绿化工作,严禁新种巨尾桉。
二、工作重点
1、构建绿色通道。重点实施道路绿化及沿线两侧绿化美化,开展道路沿线挡墙披绿,形成有序和富有特色的绿色通道。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营林站、绿化办
完成时限:2013年10月底前
2、配合开展慢线系统建设。做好步行道系统两侧绿化种植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开展慢线系统建设。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营林站、绿化办
完成时限:2013年10月底前。
3、配合做好水土保持整治和生态修复到位工作。加强对龙津溪流域的生态修复和夫坊岭矿区关闭后的生态恢复工作。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营林站、资源站、规划队
完成时限:2013年10月底前
4、加强流域一重山绿化工作,严禁新种巨尾桉。做好龙津溪流域一重山及流域周边道路、田园周边的绿化工作,在全县范围内严禁新种巨尾桉。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营林站、资源站、执法大队、绿化办
完成时限:长效管理
5、配合做好生态护岸工作。配合牵头单位做好岩溪镇龙美溪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生态护岸工作。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营林站、森保站、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2013年10月底前
6、配合做好养殖污染治理。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2013年11月底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城乡环境“点线面”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林业局城乡环境“点线面”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我局城乡环境“点线面”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人秘股,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森林分局,局属各股(站)室要按照《长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泰县2013年城乡环境“点线面”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动员,迅速行动,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及节点时限,实行“领导挂钩、靠前指挥,部门进点、全程跟踪,措施到位、责任落实”的工作机制,全力以赴抓项目进度,确保各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一、整治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决定,全面加强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督监测工作,切实解决我市食品卫生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大力开展食品卫生许可、集体食堂、餐饮业及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我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有效遏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逐步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保障我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促进和谐新*的建设。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全市卫生系统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市卫生局成立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简任昌副局长任组长,市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负责领导、部署和督导全市卫生系统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研究解决综合整治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卫生局食品综治办”),设在市卫生局防保科。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各相关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统计和汇总综合整治工作相关信息,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全市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各镇(街)医院要成立相应的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院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具体负责辖区内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二、工作重点和安排
(一)食品卫生许可专项整治
1、整治重点:根据《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结合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发放审核和监督,规范食品卫生许可资料的整理和归档。本着“谁发证、谁清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全市食品卫生许可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要求的单位依法予以清理。
2、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在6月底前,对已发放卫生许可证的单位,按照食品卫生法规、相应卫生标准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的通知》(东卫[*]37号)的要求进行逐一清理审核。未达到卫生许可准入条件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准入条件的或拒不整改、情节严重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对没有按规定发放的或超出法定职权范围进行审批的要依法撤销其卫生许可证;对超过有效期限和因单位注册变更等原因致使食品卫生许可证失效的要及时注销或收回。超出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坚决清理并收回不符合发证条件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有关卫生许可证废止情况。对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要做好许可资料整理、归档和保存工作,必须建立一户一档,完善档案管理制度。
(2)对申办新证或换发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现场审查,按照我局制定《卫生行政许可需提交及保存资料目录》进行资料审核和保存归档,严把发证关。
(3)市卫生监督所要做好全市新版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启用工作,协助各镇(街)解决新旧食品卫生许可证更换的过渡衔接问题。
3、工作目标:完善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和监管工作、建立卫生许可资料一户一档,规范卫生许可档案管理。通过整治,进一步推进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使学校食堂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95%以上,餐饮单位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70%以上。
(二)集体食堂专项整治
1、整治重点:以控制食物中毒为重点,加强对集体食堂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食物中毒事件责任追究制度,有效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2、具体要求
(1)各镇(街)医院要在10月底前,组织卫生监督员对辖区内的集体食堂进行现场监督检查,重点是尚未领取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集体食堂,督促建立健全相关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按《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要求完善卫生设施,督促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符合发证条件的,按规定发证并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不符合发证要求的,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故意阻挠执法的,要从严从重实施行政处罚。各镇(街)医院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报告集体食堂整治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争取政府的支持,会同经贸、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联合行动,提高工作效率。
(2)在秋季学校开学前后,各镇(街)医院要组织力量对学校食堂进行全面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建立了食品安全责任制、集体食堂的加工经营环境和设施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堂承包(经营)方是否建立了食品和食品原料索证登记管理制度及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体检证明等,对未办理卫生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学校食堂,必须予以取缔。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主动通报同级教育部门,共同促进学校食堂的监管工作。
3、工作目标:学校和企业集体食堂监管覆盖率分别达100%和80%;集体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率达90%。
(三)餐饮业专项整治
1、整治重点:按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规定,以检查食用油、肉类、食盐等食品原料为重点开展餐饮单位食品卫生集中整治。
2、具体要求
检查餐饮单位是否建立进货索证、验货登记管理制度,重点检查餐饮单位是否采购具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的肉品,是否有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索取食用油、食盐等食品原料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或其它有效票据,有否做到入库前验收、出入库时登记、作好记录。严肃查处采购《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10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内餐饮单位食用油、肉类、食盐等食品原料的监督检查。
3、工作目标:经过整治,对食用油、肉类、食盐等食品原料建立进货索证、验货登记管理制度的餐饮单位达70%以上,逐步建立餐饮业食品原料索证登记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
1、整治重点:规范餐饮单位、商场、超市及熟食摊档自制食品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及时发现并查处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违反《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要求,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2、具体要求
以五一、国庆等节假日为重点时段,开展对餐饮单位、商场、超市及熟食摊档自制食品的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有否违反《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要求,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有否将非食品添加剂当作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相关标准及管理办法的,依法进行查处,同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
3、工作目标:通过整治,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
(五)加强卫生监测工作
1、工作内容:加强食品消费环节的卫生监测工作,重点加强餐饮单位食品、调味品、饮用水等卫生监测,积极扩大卫生监测覆盖面。对监测不合格的单位要及时进行跟踪,依法进行处理。同时,提高食品卫生监测工作透明度,定期公布食品卫生监测结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制定食品消费环节的卫生监测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和评价工作,及时将食品卫生监测结果报卫生局食品综治办。
2、工作目标:建立和完善我市食品消费环节食品卫生监测系统;调查食品污染物的本底情况,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进行预测、预报;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提高食品卫生质量。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年4月)
制定全市卫生系统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的内容、目标、步骤和要求,召开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部署整治工作。各镇(街)结合各自职能,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具体整治工作方案,层层分解任务,明确人员职责,并将整治工作方案及人员分工情况〔见附件1〕上报卫生局食品安全整治办。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5月一10月)
各相关单位按照既定的专项整治方案,采取各项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其中6月底前须完成食品卫生许可专项整治,10月底须完成集体食堂专项整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查漏补缺阶段(*年11月)
各相关单位对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对照本方案工作目标查漏补缺,对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整治,进一步巩固综合整治工作成效。
(四)总结评价阶段(*年12月)
*年12月20日前,各镇(街)医院将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书面总结报卫生局食品综治办,由卫生局食品综治办汇总后于12月30日前上报市卫生局食品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12月30日前将食品卫生监测工作总结报卫生局食品综治办。市卫生局食品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于12月下旬组织对各相关单位的整治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四、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食品专项整治,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是今年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之一,各单位要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为民意识,自觉把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直接抓,相关责任要层层分解,落实到人。认真对照各项工作目标,扎实开展相关工作,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大监管力度,树立执法权威。各地要把专项整治工作和日常监管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对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的查处力度,树立卫生监督执法权威,符合移送公安司法条件的,要坚决向公安部门移送,追究违法行为刑事责任,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作用,主动配合主流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积极报道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项成果,努力营造人人关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同时,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并向社会公布,认真处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进行一次火灾隐患全面普查,摸清隐患存量,分类建立档案,全面进行整治。依法督促单位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建立健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完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打击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查处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保持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保持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落实*街道火灾隐患重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街道隐患整治的指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消防的市领导任组长,市府办副主任、*街道办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市安全监管局局长、市消防大队大队长为副组长,市防火安全委员会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日常工作由*街道办负责。*街道办要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措施,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范围、重点和工作目标
(一)整治的范围
主要以*街道辖区范围内的制鞋业、纺织服装业、印刷业、公共娱乐场所等为整治重点。
(二)整治的重点
按照公安部73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重点普查整治以下火灾隐患:
1.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不能立即改正的;
2.消防设施不足、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3.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
4.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5.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影响公共安全的;
6.设置在住宅楼内的厂房、公共娱乐场所;
7.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宿舍的;
排查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
(1)设施方面: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缺少、损坏以及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消防应急照明不足等问题;
(2)建筑方面: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等问题;
(3)规划方面: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等问题。
(4)区域方面:“城中村”、成片毗连市场群或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群,存在的耐火等级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或不足、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通道不畅、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
(5)管理方面: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疏散通道的;违章使用明火的。
(三)整治的目标
通过普查整治,增强单位消防安全主体意识,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员工防火灭火知识普遍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明显,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措施有力,不发生重特大火灾,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四、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步骤
在市落实火灾隐患重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下,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各司其职,采取单位自查整改与依法督促整治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按照整治标准,坚决消除存量火灾隐患,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一)制订方案(20*年11月)
*街道办和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街道、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实际,加强工作调研,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治理重点、方法和要求。要明确责任,将普查整治工作落实到各部门,落实到个人,采取集体负总责、个人分片包干负责的方式,由街道办和职能部门人员包干到街道、到社区、到村。
(二)动员部署(20*年12月)
市政府将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和张贴通告等方式向社会公布专项治理范围、标准、措施和要求。同时,设立隐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街道办要通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形式部署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下发实施方案,整治期间,要高度重视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普查整治的重要意义,从而积极主动地配合参与整治工作。
(三)调查摸底(2009年1月—2月)
对所有列入整治范围的场所进行全面清查,逐一登记,分别建档造册,通过调查摸底,及时摸清基本情况,切实掌握底数,找准本地区、本部门工作重点和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工作措施。
(四)自查整改(2009年3月—8月)
自查整改要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检查与整改并进的原则。*街道办要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行业、系统单位进行检查和督促整改,指导帮助社会单位,按照现行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和整治工作标准要求开展自查自改,消除火灾隐患。同时,火灾隐患重点整治领导工作小组要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并落实以下工作措施:
1.对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督促当场整改。
2.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应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责任人、整改标准、整改期限和督促责任人。
3.对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要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4.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取缔。
5.对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立案建档,报请政府挂牌督办。
6.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或限期整改复查仍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或动态管理不到位,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违法行为严重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予以处罚。
7.对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整改或拒不执行停产停业等处罚决定的,有可能发生火灾造成群死群伤的,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采取果断措施,按照职能分工,积极采取封、关、停、迁、拆等强制性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8.对火灾隐患整治中出现的重大、难点问题,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部门分工合作,共同协商解决,并落实专人负责,有关工作情况要建立专档备查。
(五)重点整治(2009年9月—11月)
由市落实火灾隐患重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重点整治制鞋业、纺织服装业、印刷业、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对未能整治或者整治不彻底的依法进行处理,确保整治效果。
(六)验收总结(2009年12月)
市政府将组织由有关市领导带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组成验收检查和督导工作组,适时组织对*街道开展整治情况逐级进行督促验收。在检查验收和督查中,对自查整改不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要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处理或纪律处分。对存在的问题要责令其限期整改落实。
五、职责和任务分工
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街道办具体负责,公安、安全监管、建设、工商、监察、劳动、质监、教育、民政、交通、农业、文广新、卫生、体育、旅游、人防、市政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市公安消防大队负责:(1)为政府拟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2)对*街道办、市直有关部门普查整治工作进行督导;(3)对参加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明确火灾隐患判定标准和火灾隐患整治要求;(4)重点加强对各行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非重点单位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督导、核查和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流通和使用情况的普查整治工作;(5)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逐一登记录入,建立火灾隐患数据库,进行综合分析和动态追踪并及时上报;(6)依法对拒不改正或者逾期不改正的给予相应的处罚,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报请市政府决定;(7)综合掌握辖区普查整治情况,为政府向上级草拟普查整治工作情况报告。
*街道办负责:(1)成立专门工作组,制订整治方案和工作进度表,明确责任人,签订责任状并跟踪落实;(2)结合以往各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部署,开展对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行业的隐患排查工作,消除一大批火灾隐患,提高火灾防范能力;(3)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各行业所属单位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督导和核查工作;(4)加强“城中村”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要强化“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基础组织建设、基础制度建设、基础工作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四个基础建设,彻底扭转“城中村”消防安全管理混乱、消防基础设施滞后、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的状况,逐步建立和完善“城中村”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和运行机制,不断提升“城中村”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抗御火灾整体能力;(5)定期向市政府汇报普查整治工作进度情况,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提出建议。
安全监管、建设、工商、质监、教育、民政、交通、农业、文广新、卫生、体育、旅游、人防等部门要按照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确定的职责,完成好本次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任务。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对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组织实施本行业、本系统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普查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要及时向市公安消防大队反映。
六、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此次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领导。*街道办、市直各部门要正确处理消防安全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关系,既要坚持依法办事,也要想方设法解决企业存在的困难,避免矛盾激化。各有关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齐抓共管,形成整治合力,依法查处消防违章违法行为,消除重点场所存在的各类火灾隐患,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要建立长效机制。要认真吸取以往屡经治理、多有反复的教训,切实贯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要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建立完善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机制、发现举报机制、行政职能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联动治理长效机制,大力加强经常性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监督管理机制。
一、整治范围
区建成区,特别是城区出入口、主次干道、车站、公园、广场、主要商业街区;农博园、王懿荣纪念馆等旅游景点周边区域;蓝烟铁路沿线、G204、G206、S210公路两侧500米可视范围。
二、工作重点及责任分工
(一)城市市容环境及公用设施整治。彻底清除城区主次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停车辆、乱摆摊点等现象,消除卫生死角,清理占道经营,取缔露天烧烤,确保城市秩序井然;加大城区市政公用设施配套完善和养护维修力度,保证道路完好无损、顺畅安全;合理设置休闲座椅和公共厕所,抓好日常管理维护;对城区范围内广告牌匾、灯光夜景、建筑物立面进行整治,发现有破损、缺字、漏字等现象,及时督查整改,全力打造城区特色夜景;加大对城区范围内的绿化养护管理力度,对绿化景观差、生态功能弱的绿地,及时进行加密补植和提升改造,对已经退化或影响观瞻的部分绿地、草坪进行更换,提升城市绿化档次;严格管理责任,加大城区范围环境卫生保洁力度,特别是对城区主次道路、城市居民区、社区居委会进行全天候、无缝隙卫生保洁,确保无盲区、无死角,进一步提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加强对城区范围内农贸(马路)市场的规范管理,落实市场管理责任,严格划线定位,确定市场范围,不得涨市暴市、影响交通,市场内部要保持卫生整洁、公用设施完好。
(二)公路沿线及客运服务整治。加强公路养护管理,合理设置、施划公路标识、标线;加强干线公路两侧和车站内外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对通往市区、景区的主要干线公路(G204烟上线、S210烟凤线)进行维护整修、植树绿化;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开展道路运输和城市公交安全检查,合理设置公交线路和站点;加强行业管理,抓好公路沿线、车站等公共场所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切实提高交通运输和窗口单位服务质量。
(三)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开展铁路沿线环境整治,重点清除铁路沿线村庄出入口两侧、铁路涵洞口两侧可视范围内垃圾堆和卫生死角;拆除乱搭乱建违章建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铁路沿线各类商户规范管理,确保经营场所物品堆放整齐有序,周边环境卫生整洁。
(四)饮食安全及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对宾馆、酒店等餐饮单位食堂的食品、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继续推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增强餐饮业主自律意识,促进餐饮单位规范经营;落实重点传染病防控措施,抓好宾馆、酒店的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定完善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五)商业规范及管理。坚决打击强买强卖、欺客宰客行为;规范商业街区的广告牌匾;引导商业贸易、休闲娱乐单位按经营类型相对集中布局,促进服务业繁荣。
(六)环境污染整治。抓好重点污染源综合整治工作,开展燃煤锅炉烟尘污染、餐饮业油烟废水污染、噪声污染以及企业“三废”达标排放整治,加强对医疗、交通运营垃圾管理,着力营造清洁舒适、运行有序的环境氛围。
(七)旅游景区(点)整治及服务规范。重点加强对旅游景区(点)内环境和周边环境整治;协助抓好旅游景区游乐设施安全检测,确保安全运营;加强对旅行社的监督管理,规范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
(八)规劝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抓好日常救助,为街头流浪人员提供生活救助、医疗救护和资助返乡等服务。开展主动救助、巡回救助,定期主动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发现带有组织乞讨性的犯罪行为,及时报请公安部门依法处置。搞好集中救助,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城区主要繁华路段、景区等地点开展集中救助行动,为亚沙会创造安定有序环境。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动员部署阶段(3月上旬)。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和工作计划、组织编制整治规划,确定工作重点,明确职责分工,建立目标责任制和工作运行机制。
(二)组织实施、集中整治阶段(3月中旬—5月中旬)。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行动方案和工作计划,深入扎实地开展环境整治活动。区政府将加强工作督导、调度,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
(三)检查考核、总结验收阶段(5月中旬—6月上旬)。区政府统一组织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迎接亚沙会开幕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方案。区政府成立迎亚沙大干100天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负责抓好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协调服务和督查考核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分级负责制,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确定整治项目,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保证整治行动积极稳妥、扎实有效推进。
卫生监督个人工作计划范本一
一:培训目的
为落实省农委《省动物卫生监督系统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全面提升我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政治业务综合素质,为实现“两个努力确保”和畜牧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培训对象及目标
1: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15人)
2:区域畜牧兽医站全体人员(28人)
3:监督分所全体检疫员(75人)
通过培训打造一支“业务熟、素质高”的畜牧兽医综合执法队伍。检疫技能精湛,素质一流的动物协检员队伍。
三:培训整体安排
1:本次培训定于4月9日至10日
2:本次培训分为军训(1)天、集中讲授(1天)两阶段
四:培训课程
培训时间培训内容主持人授课老师
卫生监督个人工作计划范本二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筹,事实求是的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培训,使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强化监管措施,确保全县养殖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及要求
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管措施,集中力量,推动专项整治,强化提高企业责任人的生产质量意识,严厉打击禁用物资添加、私屠滥宰、病死畜禽加工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以人为本总体思路,确保肉品质量安全,加强对兽药、饲料经营、使用等环节监管力度,不定期检查养殖场用药记录,并随机抽查兽药残留的监督抽检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要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溯源查处,各区域兽医站及动物监督分所人员要提高责任意识,明确监管职责,全力推进监管工作,对出检动物实施检疫,对染疫或病死动物要严格现场监管,进行无害化处理,进一步完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严把畜禽产品产地检疫和市场准入,全面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确保质量安全可靠。
三、整治任务
(一)深入开展病死畜禽非法交易整治
各区域畜牧兽医站、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从源头抓起,强化对养殖场(户)或畜禽产地检疫监管,严把屠宰、经营、运输检疫证明关,严厉打击不合格畜禽或病死畜禽非法交易行为,对进出屠宰场动物及动物产品要严格审验,切实做好宰前宰后检疫关,派驻检疫人员要加强屠宰检疫监管,严防病害肉上市,督促其严格执行入场检查、抽检、检测、验收、屠宰操作规程、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监督其完善台帐登记制度和完善可追溯体系工作,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出场肉品质量安全。
(二)积极开展畜产品禁用物质专项整治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大兽药、饲料等禁用物质查处,不定期对经营部和养殖场投入品进行监管抽检,对验收不达标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依法取缔,已取得gsp认证的经营企业要加强监督管理
工作,强化养殖环节的监管力度,要保证“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的抽检检测合格率达到100%,加强养殖场(户)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现场指导工作,并明确企业生产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签订责任承诺书,使每一位养殖户懂法、守法、合法经营,提高养殖户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进一步增强动物免疫监督、疫情监测工作
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继续做好加强动物免疫工作,定期组织开展规模养殖场、散养户疫苗免疫注射督查工作,强化免疫密度,并组织人员不定期抽查全县范围内动物抗体免疫、台帐建立、耳标加挂、消毒等工作,确保动物免疫率达到100%,抗体免疫率达到85%以上。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要严格监测动物疫情,做好动物疫情评估和预警预报,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工作要求
县畜牧兽医局根据畜禽质量安全要求,局领导对全县辖区内畜禽生产和市场监管整治进行部署落实指导,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精神,要层层把关,密切配合,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处置措施,积极开展与兄弟单位联合执法,形成联动效应,进一步遏制不法行为。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明确各级监管责任,精心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到位。
五、整治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
召开全县畜禽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会议,部署动员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任务和各部门职责开展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0月)
1、组织开展春秋两季动物免疫计划,强化免疫抗体检测工作。
2、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开展整顿兽药饲料市场、畜产品市场、定点屠宰、规模养殖场、运输等环节整治监管工作。
3、继续落实抓好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置监管统计上报及补助工作。
4、深入开展节假日期间宣传教育活动,重大节假日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宣传活动,主要集中在集贸市场、乡镇集市,现场发放宣传纸、咨询等形式,并采取悬挂横幅,开办食品宣传栏、出动宣传车及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一系列食品安全知识等宣传活动来提升群众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5、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抽查检测工作,确保检验检测达到100%。对经营假劣产品和违禁产品等违法行为,查处一起及时公布曝光。
6、加强督导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验收总结阶段(11月——12月)
六、强化纪律,责任追究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层层把关,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格履行辖区内各项监管工作,工作上不能瞒报、漏报、失职等行为,对不尽职尽责造成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监管人的责任,确保全年不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卫生监督个人工作计划范本三
为切实做好2020年我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明确全年工作目标及任务,按照省、市、县工作会议要求,我股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职责拟定2020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强化规范执法监督
抓好执法队伍建设,2020年将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学习,提高人员自身素质和执法能力,让每位同志在执法工作岗位上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按照法定程序办事并做到廉洁自律,秉公执法按章办事,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增强规范执法人员岗位职能职责,全面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监督工作,完成拟定的全年工作任务。
二、市场监督
按照动物卫生监督赋予的职能职责及年初县“放心肉”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实施要求,继续配合工商、商务、公安等部门深入开展市场整治工作。从源头抓起,重点整治私屠滥宰、病害肉上市、无证无章白皮肉上市,监督做好无害化处置工作,严格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并加大执法力度做好案件查处工作,清理整顿市场秩序,规范行业行为,为推进“放心肉”体系建设试点县打下坚实基础。
三、规模养殖场监管
1、全面加大规模养殖场监管工作,2020年组织开展规模养殖场法人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使全县规模养殖户认知国家的所赋予法律、法规所享受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职责,约束规范行业行为,逐步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
2、加强规模养殖场违禁物质“瘦肉精”抽查检测工作增加频次,做到不漏检测,确保不留死角,确保全年抽检合格率达到100%。
3、全面加强规模养殖场台账登记、耳标加挂、产地检疫、强制免疫、无害化处置、动物防疫合格证办理等监督检查工作,在执法中发现问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办事从严查处。
4、加大对规模养殖场宣传力度,发放宣传纸,张贴给规模养殖场的一封信,通过电视、新闻媒体等使广大养殖户合法经营,健康发展畜牧业使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
四、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在工作中要严肃纪律强化责任、层层把关、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依法履行职责、坚守岗位,工作上不能瞒报、漏报、严重失职等行为,对不尽职尽责造成安全隐患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全年不发生一起重大畜产品安全事故。
五、工作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1-2月)
召开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工作会议部署开展近期执法工作。
2、集中执法人员培训(3月)
组织开展全县执法人员培训增强执法队伍建设。并部署落实全年工作计划,推进工作有序开展。
3、集中开展规模养殖(户)培训(4月)
组织开展对规模养殖场大户法律、法规及技术指导培训工作,通过指导培训使每位养殖户依法养殖,确保养殖风险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4、组织开展市场大检查工作(5-6月)
重点配合工商、商务、公安等部门市场大检查工作,全面整顿及推进“放心肉”体系建设实施。
5、集中开展夏季执法监督整顿工作(7-8月)
高温季节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夏季病害肉、冷库、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置监督执法工作。
6、做好两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9-10月)
重点做好“中秋、十一”两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大检查工作,确保节日期间肉品消费安全。
7、验收总结阶段(11-12月)
卫生监督个人工作计划范本四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筹,实事求是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宣传、培训、整治工作,通过进一步强化监督,确保全县养殖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及任务
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管措施,集中力量,推动专项整治,强化提高企业责任人的生产质量意识,严厉打击禁用物资添加、私屠滥宰、病死畜禽加工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肉品质量安全,加强在投入品环节监管力度,不定期检查养殖场用药记录,对出栏动物实施检疫,对染疫或病死动物要严格现场监管,进行无害化处理,进一步完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严把畜禽产品产地检疫和市场准入,全面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确保质量安全可靠。
1、积极开展畜产品禁用物质专项整治
加大兽药、饲料等禁用物质查处,不定期对经营部和养殖场投入品进行监管抽检,对验收不达标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依法取缔,已取得gsp认证的经营企业要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养殖环节的监管力度,要保证“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的抽检检测合格率达到100%,加强养殖场(户)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现场指导工作,并明确企业生产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签订责任承诺书,使每一位养殖户懂法、守法、合法经营,提高养殖户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深入开展病死畜禽非法交易整治
从源头抓起,强化对养殖场(户)或畜禽产地检疫监管,严把屠宰、经营、运输检疫证明关,严厉打击不合格畜禽或病死畜禽非法交易行为,对进出屠宰场动物及动物产品要严格审验,切实做好宰前宰后检疫关,派驻检疫人员要加强屠宰检疫监管,严防病害肉上市,督促其严格执行入场检查、抽检、检测、验收、屠宰操作规程、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监督其完善台帐登记制度和完善可追溯体系工作,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出场肉品质量安全。
三、工作要求
根据畜禽质量安全要求,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全县辖区内畜禽生产和市场监管整治进行部署落实监督指导,各动物卫生监督分所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精神,要层层把关,密切配合,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处置措施,积极开展与兄弟单位联合执法,形成联动效应,进一步遏制不法行为。各辖区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明确监管责任,精心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到位。
四、工作计划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
召开全县畜禽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会议,部署动员下一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及任务,并制定实施工作方案。
(二)集中开展及培训阶段(2月——5月)
1、组织开展春节前后的肉食品质量监管工作,确保重大节日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
2、组织执法人员培训,通过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整体素质,规范执法行为。
3、加强保障执法队伍建设,由于受到缓征检疫费带来的负面影响,要积极向上级争取保障增加基层执法人员待遇问题,确保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扎实开展,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4、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开展整顿兽药饲料市场、畜产品市场、定点屠宰场、规模养殖场、运输等环节整治监管工作。
5、继续落实抓好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置监管统计上报及补助工作。
6、深入开展节假日期间宣传教育活动,主要集中在集贸市场、乡镇集市,现场发放宣传纸、咨询等形式并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一系列畜产品安全知识等宣传活动来提升群众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7、继续深入推进“放心肉”体系建设,并配合工商、商务、公安等部门开展清理整顿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经营白条肉现象的发生。
8、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抽查检测工作,确保违禁物质“瘦肉精”抽检检测合格率达100%。对经营假劣产品和违禁物质产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一起及时公布曝光,情节严重的并按照程序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9、加强督导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夏季病害肉整治阶段(5月——9月)
1、认真组织开展夏季病害猪肉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活动。
2、加强高温季节无害化处置监督监管工作,确保病死猪在监管人员现场监督下,做好无害化处置,确保无染疫、无私自转运贩卖发生,确保无害化处置监管到位。
(四)验收总结阶段(10月——12月)
五、强化纪律,责任追究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层层把关,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格履行辖区内各项监管工作,工作上不能瞒报、漏报、失职等行为,对不尽职尽责造成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监管人的责任,确保全年不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卫生监督个人工作计划范本五
(一)发展目标
全年存栏大牲畜存栏7329万头,生猪存栏48.45万头,山羊存栏18.36万只,家禽存栏283.2万只,全年出栏生猪87.1万头,出栏家禽584万只,牛出栏7.06万头,羊出栏33.45万只,实现肉类总产量10.3万吨,禽蛋总产量2.98万吨,畜牧业总产值达到30.82亿元,农民人均畜牧增收达到500元以上。
(二)2020年的重点工作
一是大力推广生猪人工授精技术,推进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顺利实施。为保障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顺利开展,加快良种猪人工授精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生猪良种的利用率,加快我县的生猪改良步伐,提高生猪生产水平和经济效益,下一步将扩大宣传,使良种补贴政策家喻户晓;严格种公猪生产,确保质量;及时配送,保障供给;做好跟踪服务,确保改良效果;建立健全改良网络体系,扩大良种覆盖面,努力实现全县生猪良种化、生产标准化、效益化的产业格局。
二是继续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重点落实四个“到位”和四个“不放松”。四个“到位”:一是宣传培训工作到位,提高全民对动物防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责任到位,切实将防控措施落实到实处;三是制度到位,建立健全动物防疫长效机制;四是经费落实到位,为动物防疫工作提供保障。四个“不放松”:一是集中强制免疫和常年补免不放松;二是疫情监测预警预报不放松;三是消毒灭源不放松;四是动物检疫监督执法不放松。切实提高畜禽免疫密度和质量,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疫情动态,防患于未然,加强消毒和执法监督,保障畜牧业生产健康稳步发展。
三是继续推进畜牧业产业化进程。积极培植壮大龙头企业,鼓励他们开发一批特色养殖项目,实行市场网络、组织体系、服务体系、生产体系联动,形成龙头连市场带农户的产业链发展模式。二是抓住国家农业产业化推进的有力契机,大力推进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提高畜牧业经营组织化程序。三是抓好生态农业畜牧示范工程建设,以发展生态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参与、农民受益”的原则,立足本地资源优势,高标准、高起点、高水平建设一批基础设施过硬、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带动辐射效益明显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促进畜牧业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产品质量的提高。
四是培训适应现代化畜牧业发展的新型农民。充分发挥养殖业主的主体作用,着力培养符合现代畜牧业需要的新型人才。利用新型农民培训,阳光工程、畜禽标准化养殖等平台,切实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养殖从业人员的生产、养殖、疫病防控和经营管理水平。
五是齐抓共管,强化规模养殖场污染减排。继续指导畜禽规模养殖场制定并完善污染减排实施方案,与环保部门协调配合,加强规模养殖场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指导与监督,推进新建畜禽养殖场的前置性审查,规范新建规模养殖场的环保审批。
六是强化监管,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1、积极开展畜产品禁用物资专项整治
加大兽药、饲料等禁用物资查处,不定期对经营部和养殖场投入品进行监管抽检,对验收不达标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依法取缔,已取得gsp认证的经营企业要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养殖环节的监管力度,要保证“瘦肉精”等禁用物资的抽检检测合格率达到100%,加强养殖场(户)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现场指导工作,并明确企业生产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签订责任承诺书,使每一位养殖户懂法、守法、合法经营,提高养殖户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深入开展病死畜禽非法交易整治
从源头抓起,强化对养殖场(户)或畜禽产地检疫监管,严把屠宰、经营、运输检疫证明关,严厉打击不合格畜禽或病死畜禽非法交易行为,对进出屠宰场动物及动物产品要严格审验,切实做好宰前检疫宰后检验关,严防病害肉上市。监督屠宰场严格执行入场检查、抽检、检测、验收、屠宰操作规程、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完善台帐登记制度和完善可追溯体系工作,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出场肉品质量安全。
七是聚力扶持,促进畜牧产业加快升级。
(1)实施企帮业扶。摸排、梳理龙头企业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帮助、指导规模养殖企业(合作社)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