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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转正总结8篇

时间:2023-03-08 14:57:39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检察院转正总结,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检察院转正总结

篇1

秋季来临,一年一度的烟叶收购工作即将全面开称。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今天召开20*年全县烟叶收购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省、州烟叶收购工作会议精神,明确我县20*年烟叶收购工作的目标、措施和责任,达到统一认识、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加强管理、严肃纪律,全面完成烟叶收购目标任务的目的。刚才县烟叶分公司经理平安敬传达了省、州烟叶收购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了今年的烟叶生产工作,对今年烟叶收购的有关政策和要求作了说明,并对搞好明年的烟叶生产也讲了很好的意见,我完全同意。下面我根据省、州烟叶收购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讲三点意见。

一、正确估价20*年的烟叶生产形势

去冬今春,受长期低温冰雪天气影响,我县受灾严重,由此也给烟叶生产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损失。按照州委、州政府提出的“当年灾害当年恢复”、“农业损失烟叶补”的要求,州委、州政府给我县下达了两烟种值面积8.4万亩,收购量23.1万担的目标任务。根据上级要求,县委、县政府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完善管理办法,强化督办考核,保证了烟叶生产各个环节顺利推进。各乡镇和烟草部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紧抓生产季节,狠抓规模化种植,努力克服了长时间冰雪灾害天气的影响,破冰播种,为全面落实烟叶种植面积打下了良好的基础。20*年,全县共落实两烟面积8.26万亩(不含未统计的油菜田面积近2000亩),占调整计划的98.3%,同比增加1.54万亩;全县实有种烟农户20344户,其中白肋烟18302户,烤烟2042户。

今年,我县烟叶生产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即“人努力,天帮忙”。由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各乡镇和烟草部门扎实工作,烟叶面积是近几年来落实最好的一年,就目前大田长势及烤晾制情况看,远远超过去年,只要后期不再出现大的自然灾害,有望达到预期目标。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该看到我们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烟叶生产发展不平衡。各乡镇重视程度不同,工作进展与效果就不一样。少数乡镇对烟叶生产抱着听天由命、怨天尤人的思想,一味等待观望,错过了最佳生产季节,致使生产滞后,工作被动,效果不理想;二是少数乡镇工作措施不力,规范生产水平仍然很低。以上这些问题,务必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切实采取措施,在来年的生产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切实做好20*年烟叶收购工作

(一)统一思想,切实增强烟叶收购工作的责任感。

烟叶收购是一项政策性强、牵涉面广、矛盾焦点多的工作,直接影响到政府、企业、烟农三者的切身利益。从三者利益的本质来看是一致的,是一个利益的共同体,可以说是一损俱损、一荣俱荣。今年的烟叶收购不单是当年的效益,而且还关系到明年的烟叶生产,更重要是将关系到我县这个支柱产业未来的发展走向。

从稳定烟叶支柱产业的角度讲,近几年,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等因素影响,虽然烟农收入、财政收益、企业效益不太理想,但从大局、从整体、从发展角度看,烟叶在我县的支柱地位仍不可动摇。目前,烟叶生产所提供的各项税收占全县财政总收入的20%左右,当年能为农民提供7000—8000万元现金收入,农民人均可获得130—150元的现金收益,是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与其他农作物种植相比,比较效益十分明显。因此,我们不能动摇烟叶的支柱产业地位,更不能因为我们的工作不到位,毁了这个支柱,断送了烟农的重要经济来源。

从加快发展的角度讲,随着国家烟草政策投入的力度不断加大,已经有越来越多的资金投入到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成为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又一重要渠道。因此,加大烟叶产业的发展力度,对于解决我县当前“三农”的问题,推动新农村建设和整村推进工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我县烟叶产业今年能形成如此良好的发展形势,实属来之不易。要保住这来之不易的烟叶发展形势,抓好今年的烟叶收购工作至关重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今年烟叶收购目标是:确保完成23.1万担的收购任务;今年烟叶收购的价格要求是:烤烟均价不得低于6.50元/斤,白肋烟均价不得低于4.50元/斤。这两个方面的要求必须不折不扣的完成,没有任何条件可讲,凡是完不成任务的乡镇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与任何奖励。根据我县烟叶生产的区位布局,烤烟收购从8月26日起开称,先从龙坪、茅田、长梁边界的开始,8月30日前全部开完;白肋烟从9月5日开称,先从高坪、花坪、官店开始,9月12日前开完。各乡镇要迅速组织分片领导、驻村公务员、村组干部认真抓好预检的组织工作,并建立预检台帐,做到心中有底,防止烟叶外流。县烟叶产业领导小组要对预检台帐进行检查,定期通报预检进度,要确保一旦开称就要形成。凡因预检工作不到而影响收购进度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坚持标准,切实把握好烟叶收购政策。

严格执行收购政策,是决定整个烟叶收购工作成败的关键。一是要正确把握国家烟叶收购标准,规范收购行力。这方面要注意把握以下三点:(1)、正确把握质量标准。这是历年来烟叶收购矛盾的焦点。在烟叶收购中,如因质级发生纠纷,由乡镇分管领导报告县质量仲裁组,决不能影响收购进度或停称。各乡镇要积极支持烟草部门搞好收购,烟草部门也要依法行使好收购职权,正确把握烟叶收购质量标准关,搞好公正验级、公平收购、依质论价、对样收购,既不准压级压价,也不准抬级抬价。(2)、确保一个眼光收到底。平稳收购是烟叶收购工作的基本要求,绝不允许时紧时松、大起大落。总的要求是,坚持标准,尽最大努力让利于烟农。(3)、加强收购现场和行为管理。在烟叶收购期间,烟草收购点不准随意停秤关门,若因特殊情况需停秤关门,必须向乡镇烟叶领导小组或县烟办请示,获准后方能进行,如有擅自关停者,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烟草部门要加强对收购人员的思想教育和政策法规教育,加强技术培训,提高收购人员的业务水平。要坚决杜绝收购各种“人情烟”、“关系烟”、“后门烟”、“好处烟”。技术监督部门和烟草部门要联合成立质量检查组,深入到收购点检查指导,统一平衡眼光,负责检查和纠正收购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严肃查处验级中阳奉阴违、弄虚作假的行为。二是切实履行边界协议,维护边界收购秩序稳定。县委、县政府要求:县内一律不准打烟仗,凡在县内打烟仗,经查证属实的,所收烟叶产生的税收在财政决算时一律返至给对方。三是要加快烟叶收购进度。各收购站点要将收购任务分解到每一天、每一旬、每一月,确保烟农卖得及时、卖得满意。县烟办、县烟叶分公司要加大督办力度,各收购站点第一旬完不成收购量,达不到收购均价的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旬还是完不成的,给予黄牌警告,第三旬还是完不成的收购组组长必须给予停岗处理。四是坚决执行年初出台的各项奖励政策。今年的烟叶收购,必须按年初制定的考核方案执行,各乡镇要在烟叶种植面积、收购数量、烟叶税三个方面全面完成县下达的目标任务。否则,视为没有完成任务。经研究,对于今年烟叶税分配返还总的原则是:各乡镇完成“建政办发[20*]3号”文件规定的基数上所超部分,按5:5分成,最终增加的2.1万担计划所完成烟叶税全额返还给乡镇。目前,各乡镇烟叶生产面积已经锁定,对于只完成税收,而没有完成收购数量,一律不参与分成,并按比例对返还部分进行扣减。

(三)严肃纪律,努力维护好烟叶收购秩序。

烟叶属国家专卖品,只能由烟草公司凭证统一收购、统一经营,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插手烟叶收购和经营。各级各部门必须从保护国家、企业和烟农利益出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卖法》及《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卖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维护烟叶专卖管理的严肃性,依法打击烟叶收购及调拨过程中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具体讲,就是要坚持做到“三个坚决”:即坚决打击非法倒买倒卖和强买强卖烟叶等各种烟霸行为;坚决打击违法贩运烟叶活动,凡调往县外的烟叶必须坚持“三证”(即准运证、合同和运单)俱全,三证不齐者,一律依法没收;坚决查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参与私下收购和购买、贩卖烟叶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工商、公安、纪检监察及技术监督等部门要通力合作,积极配合烟草专卖管理部门依法管理烟叶市场,尽力维护好烟叶收购及调运秩序。交通部门和各乡镇要确保收购点烟叶集并调运道路畅通无阻,不得因道路阻塞而影响烟叶收购;电力部门要确保烟叶收购点上的电力供应,不得因停电而影响烟叶收购和打捆成件的正常开展,正常维修停电,必须提前报告乡镇人民政府。

(四)密切配合,积极创造良好的烟叶收购环境。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树立全局观念,自觉服务于烟叶收购这个中心,不能“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收购过程中,对无证经营的,由工商部门进行查处和打击;对强买强卖的烟贩、烟霸以及扰乱收购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对化公为私、贪污受贿、内外勾结、、弄虚作假的收购人员及干部职工做烟生意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从严查处;对违反依质论价原则,压级压价、抬级上调、短斤少两、坑害烟农的,由检察机关、技术监督部门和物价部门共同处理;公安交警、交通运管等部门对“三无”运输烟叶的要配合烟草专卖部门依法予以打击;各新闻单位要积极做好宣传报道,尤其要搞好专卖法及收购政策的宣传报道工作,使之家喻户晓;审计部门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大对烟草站及收购点的管理和领导,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办法,成立相应的市场维护专班,及时化解和处理烟叶收购中的问题和矛盾,维护好本辖区内的烟叶收购秩序。

(五)加强领导,确保实现烟叶收购目标。

烟叶收购工作是下半年农业农村工作中一项重要任务,这项工作已经在前不久召开的政府全会上作了安排。为加强烟叶收购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烟叶收购领导小组,庞县长任组长,我和吉书记、光辉县长任副组长,县烟办、县烟草公司、县烟草专卖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纪委监察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检察院反贪局、县财政局、县信用联社、县农业局为成员单位。下设若干工作专班,建立了各专班组长负责制、工作目标责任制等相关制度,为做好烟叶收购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各乡镇要参照县里的作法,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主要领导要深入收购一线,了解情况,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分管领导要全力收赴抓落实。各乡镇要继续坚持执行领导值班制度,合理制订日程表,实行村干部带队,约时定点、预约收购的办法,尽最大努力方便烟农卖烟,确保收购计划的完成。烟草部门要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做到技术指导到位,接待烟农耐心细致,坚持标准一视同仁,做到当日收购、当日成件;要因地制宜,合理的设置流动收购门市,积极为烟农销售烟叶创造条件。

三、关于加强烟叶中后期管理及明年发展问题

篇2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围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年”活动,广辟就业服务平台。积极应对世界金融危机造成的严峻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加快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建设,采取上下联动、横向互动的方式,启动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年”活动,为企业、高校和应往届高校毕业生搭建共需交流平台,采取现场招聘、网络招聘、报纸招聘“三位一体”的办法,投入3万多元进一步加强了清江人才交流市场建设,设立了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开通了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和信息平台,建立了本地生源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备案登记制,在市场求职、人事档案、户口托管等方面提供“一条龙”优惠服务,先后与有关部门共同赴武汉、宜昌等地招揽人才,加强与省内外人才市场联系,举办市县联动的人才供需见面会以及专场招聘洽谈会10余场,印制、发放各类宣传资料、服务手册、联系卡2000多份,指导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1300余人。并进一步发挥政府相关部门主导推动就业的作用,多渠道、多种形式引进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半年来共与49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签订到基层服务协议,抓住县域经济和特色产业发展的机会首次引进储备65名高层次优秀人才。同时,不断扩宽县内外企业就业渠道,深入湖北三源水泥、三峡全通、锰特锰业、火烧坪铁矿等10多家企业进行实地走访调查,了解企业人才配置情况和紧缺人才需求状况,为企业建立了动态人才储备库,半年来共安置高校毕业生160余人。

(二)以深入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为抓手,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深入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不断规范各项公务员管理制度,增强公务员队伍的职业认同感,敬业责任感。认真抓好公务员知识更新培训,加大公务员培训力度,积极配合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培训干部85人次。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筹建开通了公务员教育培训网上学习平台,解决了长期以来公务员工学矛盾及学习内容单一的问题。并建立健全完善公务员培训学时学分管理数据库,实行公务员培训情况定期验证制度,采取集中审验、组织抽查检查的方式,完成了对全县66个单位1626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证书的审验登记工作,其中1553名公务员年度审验结果为优秀,73名公务员审验结果为合格。完成全县1626名公务员上一年度考核工作,其中被评为优秀等次483人,称职等次1143人,按相关规定落实了优秀公务员的奖励政策。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报请县政府对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等次的29人给予记三等功,对当年被评为优秀等次的215人给予嘉奖。同时,完成了全县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登记上报工作,全县共23家事业单位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其中符合登记人员211人、暂缓登记44人、不予登记18人。目前基础审核工作全部结束,已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送到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完成县森林公安分局18人过渡资格的审核及登记上报工作。制订全县公务员队伍补充计划,配合省市积极开展2012年度全县41名公务员招录工作,除公安系统及从村干部选拔人员外,24名乡镇、法院及检察院拟录公务员已完成最后阶段考察工作。

(三)以创新创业创优为目标,抓好专业技术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配合县委组织部、农业、科技等相关部门,开展《土家族自治县2012-2020年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编写的前期调研工作。积极搭建智力引进平台,开展“人才+技术+项目+基地”引进活动,为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农村实用人才开展特殊评审,大力开发社会紧缺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建立乡土人才培育网络,全县“土专家”、“田秀才”以及各种能工巧匠等农村实用人才达到1194人,县级以上农村乡土拔尖人才达到88名。加快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培养工程,继续与长江大学、三峡大学等高等院校联合办学,开办林学专业学历培训班1期,培养急需专业人才48人;开办职称计算机和英语培训班2期,培训256人。同时,不断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竞争激励机制,颁发各类初级职称任职资格证书242人,按规定办理了相关聘任手续和兑现相应的工资待遇;及时启动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共推荐审核晋升中级职称人员申报108个、高级职称人员申报22个;完成了除教师以外的2106名专业技术人员的聘期考核与续聘工作;完成2名省管以上专家年度考核上报工作。

(四)以岗位设置管理为重点,深入开展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对全县事业单位各类人员进行广泛调研、逐个分析基础上,坚持“先入轨,后完善,制度优先,问题从简”的原则,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和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了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会同教育、财政部门制定了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具体实施办法。深入推进《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管理的意见》,加强合同聘用的管理,全县事业单位续签聘用合同317人,单位用人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完成了全县事业单位5635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审核工作,被评为优秀等次787人,合格等次4848人。不断加强事业单位进出口管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对教育、林业、农业、国土等部门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积极推行“公开招聘”。

(五)以打造“阳光编制”为目标,加强机构编制工作。深化完善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打造“阳光编制”,对全县应上网公开的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各项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加强督办,定期逐条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半年来共更新机构编制、人员信息2563条,修改上传编制政务信息11条,公开率达到了100%,保证了编制政务公开质量。并按照“控制总量,限制增量,盘活存量,服务发展”的原则,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管理,在从严控制总量的同时,实行动态调整,半年来共批准新设立事业单位机构1个,批准人员进编、调整36名,减少75人,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必需的机构编制支撑。以服务和管理为主线,认真抓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共对281个事业单位进行了年检,事业单位登记年检率达100%;办理法人变更登记35个,事业单位注销登记2个。同时,认真贯彻上级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做好县政府机构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对全县原地方自定的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和工勤编制予以核销并进行置换,对县森林公安派出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职能进行了规范,将县文化体育局承担的指导电影发行、放映、监管等工作职责划转县广播电视局管理。

(六)以实施“双服务”工程为重点,提升人事公共服务水平。围绕“双服务”工程,将全县支柱产业、重点项目、优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纳入人事部门重点服务范围,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有针对性地提供人事公共服务。积极推进高校毕业生引进和储备机制建设,援助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23名。强化人事信息化建设,建成了人事办公自动化系统,对清江人才网进行升级,为企业及广大求职人员提供良好的就业信息及服务。开通了“专业技术人员网上学习平台”,全县2154名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了网上培训报名及学习,对每位学员的学习过程和阶段情况及考试结果实现完整的系统跟踪记录,保证了学习效果。认真落实各项工资福利以及年休假政策,按照到龄即退政策办理退休手续69人;提高了全县59名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生活待遇;对全县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45人进行了年度审核。新增派遣单位2家,新增派遣人员20人次。积极开展“人事考试安全年”活动,保证各类人事考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继续深入实施服务新农村建设活动,认真抓好98名“一村一名大学生”跟踪培养工作,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积极化解移民、农业、建设等部门的改革遗留问题。

(七)以综合协调为手段,统筹做好其他各项人事工作。切实落实企业干部解困政策,对我县符合条件的64名企业退休干部从2012年1月起调整了生活费,人平月增资62.8元,并根据我县职工工资水平,对我县再就业的4名干部调整了生活费,人平月增资80元。高度重视工作,积极化解工资、人事等矛盾纠纷,坚持来访必接、来信必处,确保了非正常上访“零记录”。加强人事调研宣传工作,完成《年鉴》人事编制工作相关内容撰写,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人事课题调研,半年来共完成人事信息及调研文章116篇,其中在市级以上网络报刊发表人事信息27篇。完成全县79名“三支一扶”大学生年度考核,其中对年度进岗的46人办理了转正定级手续。同时,认真做好综治维稳、人事争议仲裁、档案整理、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甲型流感预防等工作。

(八)围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抓好机关自身建设。按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要求,围绕“能力建设年”和“作风建设年”活动主题,努力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廉洁型和效能型“五型”机关。扎实开展了“走百村、进百企、问百计”以及“解放思想大讨论”主题调研活动,深入结对共建的资丘村开展“四送”活动,切实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处理重大问题,不断优化队伍结构,不断充实新鲜血液,做好党员学习教育工作。坚持勤俭办事,大力倡导艰苦奋斗作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大力压缩行政经费开支和机关运行成本,杜绝浪费。坚持以政务公开为手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检查,规范党务政务公开渠道,从党政机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聘请了12名人事编制行风政风监督员,扎实开展了第10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同时,强化目标考核,坚持工作任务一月一部署,一月一检查。加强责任目标管理,将平时阶段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实行分级量化评比,进行综合考核,完善激励机制,有效地调动积极性,为人事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篇3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证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中心,着力完善食品药品监管责任体系,着力整治和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着力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服务发展的能力,为建设“四个”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

1、提高镇(区)食品安全机构运行质态。促进镇(区)食安办、村工作站运行正常,食品药品“两员”(协管员、信息员)作用充分发挥。

2、深化全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牵头组织食品安全联合检查行动2次以上。

3、强化食品风险监测,制定并实施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方案,严密监控食品安全。

4、强化组织协调,全年召开食安委例会10次以上,对所有镇(区)开展调研指导。

5、进一步规范全县农家宴管理。确保全县民间厨师登记、培训体检率、农家宴信息上报率、农家宴备案率达90%以上。

6、保化单位监管档案建档率达90%以上,检查覆盖率90%以上,频次2次/户以上。

7、全面完成上级和县规定的年度保化品种抽样任务。

8、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药械生产经营企业、药包材生产企业、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含一级)及医疗机构制剂室检查覆盖率100%,社区卫生服务站抽查覆盖率10%以上。重点企业监督检查4次以上,一般企业监督检查1次以上。加强源头监管,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重大药品安全责任事故。

9、实现基本药物全面监管。基本药物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和使用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参加招投标的基本药物全品种实施电子监管覆盖率100%。建立辖区内基本药物监管(包括基本药物生产品种监管)电子档案覆盖率100%。

10、扎实开展药品专项整治。认真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原辅料及药包材、冷藏药品、疫苗、中药饮片、特殊药品及含特药、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等专项检查。

11、加强药械从业人员培训。组织药品零售企业从业人员、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

12、加强药品不良反应(ADR)报告和监测工作,完成ADR监测报告400份,其中新的、严重的ADR报表占15%以上。完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部分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和监测网络,完成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50份。

13、全年办理案件40件以上,行政指导100起以上,各类案件处理率100%,立案案件结案率90%,罚没款到帐37万元。严格执行未形成案件定期汇报制度、一般案件定期报告制度、案件集体合议和重大案件会审制度。全年无错案,无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撤销、变更案件。案件全部实行说理式执法文书,严格执行自由裁量规定。

14、集中开展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行动4次以上,深入社区、农村开展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宣传活动2次以上,专项行动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成效显著。加大大要案查处力度,涉嫌犯罪案件及时移送,移送率100%。力争获得省局大要案稽查奖励。重大案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县法制部门及市局。

15、立案案件及行政强制措施全部上网,不得出现红灯警示。

16、认真组织药品监督性及评价性抽样,按时完成抽样计划,加强抽样针对性,提高抽验效能,监督抽验阳性率3%以上。基本药物抽样完成率100%,生产企业中标品种、定点配送企业、试点医院抽样率100%。不合格检验报告书核查100%,并按规定要求反馈抽验机构。及时做好抽验工作总结、分析汇总。

17、加强综治、法治建设等工作。完成学法培训任务,公务员年内学法不少于40学时,行政执法人员全年参加法律法规知识更新学习培训不少于15天,各类普法教育完成率100%。创成县综治和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合格单位。推进权力内控建设,规范稽查执法、监督抽验、认证管理、日常监管等执法行为。

18、加强党风、政风、作风建设,社会评议满意度较往年上升,各类考核检查评比位次前移。

19、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全年编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简报》12期以上,《日讯》专版专栏组稿10期以上。宣传报道被《食品药品监管》采用10篇(条)以上,被国家级报刊采用4篇(条)以上,市局网站和《中国•》网站采用信息80条以上,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活动,组织食品药品监管主题大型宣传活动2次以上。

20、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主要措施

(一)切实履行食安办职能,扎实推进食品安全综合监管

1、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一是落实年度目标任务。协助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县政府与各镇、有关部门签订责任书,制订出台考核奖励办法,年度工作要点。二是强化年度重点任务的组织推进。每月下发食安委重点工作安排,定期召开食安委例会,组织开展对各镇(区)、部门工作调研指导,适时开展明查暗访,强化督查督办。三是抓好镇(区)、部门工作考核奖励。年底组织人员,对各镇(区)、有关部门实施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2、强化食品安全机构和队伍建设。积极建议县政府调整建立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督促各镇(区)强化食安办和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建设,调整充实食安办人员,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确保工作运转正常。积极整合基层监管资源,强化镇(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农业推广中心、质监站、工商分局等基层机构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职能,并与公安派出所建立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基层监管工作。加强对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培训,建立“两员”考核激励机制,落实考核奖惩。

3、有重点的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狠抓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依法查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一是切实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组织开展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调研,着力引进和培植餐厨废弃物回收企业,切实解决我县餐厨废弃物回收问题。进一步加大我县三处“地沟油”粗炼加工点的监管力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加强油脂加工企业、作坊监管,强化油脂流通领域溯源管理,规范餐饮单位食用油采购索证行为。二是开展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在巩固豆芽和血豆腐监管成果的同时,开展米、面、油、乳品、酒类、蔬菜、肉及肉制品、水产品、儿童食品等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加强对牛肉、蘑菇、面条、虾丸等食品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行为。

4、强化食品风险监测。根据全县食品安全市场现状,制定全县食品安全抽样监测工作方案,落实专项检验检测经费,依托国家有机食品检验中心及县有关检测机构的技术支撑,对全县具有特色的地方产品、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较为突出的食品、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减肥、降糖类等保健食品等有针对性的开展抽样监测,力争及时发现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行为,提前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5、继续加强农家宴管理。严格按照县农家宴管理办法的规定,督促各镇(区)进一步做好民间厨师登记、培训、体检工作,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作用,及时报送农家宴信息。加强农家宴现场监督指导备案工作,严防农家宴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6、加强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根据县明确的监管职责分工的要求,督促县有关部门要依法合理设定行政许可或备案登记制度,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按照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规范生产经营行为。重点加强对豆制品、小油坊、糕点、米面来料加工等小作坊及街头食品摊点(主要是学校周边摊点)、小餐饮的日常监管,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开展“保化经营规范年”活动,全面规范保化市场秩序

1、开展调查摸底,建立健全监管档案。对全县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分类梳理,切实摸清底数,掌握单位基础信息和所经营使用品种基本情况,建立企业监管档案。到年底,建档率达90%以上。

2、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保化经营行为。督促各经营单位建立并落实好索证索票、卫生管理、进货查验、货品存储、出入库、不合格产品处理及培训等各项管理制度。做好产品购销台账的登记工作。

3、开展示范创建,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引导全县保化单位积极争创市、县“保健食品化妆品示范单位”,以点带面,提高全县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经营的水平。

4、加强抽样检测,提高监管科技含量。制定全县保健食品、化妆品抽检计划。依靠省市药检所的技术支撑,开展对风险程度高、消费量大、易违法添加药物等产品的监督抽检,重点品种有针对性的开展抽样检测,并不定期向社会公布检测情况。建立覆盖全县的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测网络,督促企业落实专人开展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5、强化备案登记,严把许可准入关。在新的保健食品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前,对全县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许可准入实行备案登记管理,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经营状况的合法性予以审查并进行备案登记,作为许可经营和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的前置许可的凭证。

6、加大检查力度,严打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与卫生、工商等部门的协作,联手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整治行动。重点检查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标签标识和说明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销售盗用、假冒批准文号的伪劣保健品,是否有普通化妆品冒充特殊化妆品,进口化妆品是否有中文标识和进口批件,是否销售过期保健食品化妆品。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及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行为,重点整治保健食品冒充药品问题。

7、开展广告监测,严打虚假宣传行为。加强与新闻宣传、工商管理等部门的合作,对违法保化广告的进行跟踪监测。重点监测未经审批擅自、篡改审批内容及宣传疗效的保健食品广告,使用医疗术语、虚假或夸大宣传的化妆品广告。

8、实行分类监管,推行保化诚信体系建设。根据保化单位规模、经营方式、经营品种多少等,将我县保化经营单位进行分类分级,根据等级确定检查频次,提高监管针对性。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诚信经营”承诺活动,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并根据日常监管和保化单位规模经营状况,建立并完善好保化单位监管信用档案,开展诚信评比,积极推行保化诚信体系建设。

(三)全面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推进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

1、全面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紧扣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的要求,按照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标准和实施方案的要求,落实创建责任,明确监管职责,完善考核机制,细化目标任务,督促和指导各镇区和相关部门开展创建活动。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基本药物、药品电子监管和远程监管,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强化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信用体系管理。加大创建工作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创建氛围,力争年内达到药品安全示范县验收标准。

2、切实保障基本药物质量安全。一是加强源头监管。指导和督促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实施新版GMP,加强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做好新中标基本药物的原辅料、生产处方工艺核查工作,实行基本药物中标品种动态监管。二是着力配送监管。加强基本药物配送企业药品电子监管和远程监管实施工作的监管,重点加强药品的采购、在库养护、冷链管理等过程的监督检查。三是加强使用监管。宣传贯彻《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督促医疗机构按《办法》要求,严格采购验收管理,改善储存保管条件,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药品使用行为。加大基本药物的质量抽检力度,完善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和预警系统建设,保证公众安全使用基本药物。

3、着力提高药械日常监管效能。一是以实施GMP为抓手,提升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做好药品生产企业实施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三类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社会责任,强化质量授权职权,杜绝药械安全责任事故。二是以加强质量管理为基础,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学习贯彻国家局新修定的GSP,继续坚持做到“三个结合”。扎实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推进《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指导原则(试行)》的实施,推动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电子监管系统建设,规范日常管理,提高质量管理能力。三是以贯彻《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为契机,提升医疗机构质量管理水平。严格按照《办法》对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含一级)开展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储存、保管、调配和使用等行为,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电子监管档案,完善基础信息、日常监管、药品质量安全信用等内容,保障公众安全使用药品。

(四)始终保持药械打假治劣力度,大力规范药品市场秩序

1、重拳出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今年将加大稽查力度,力争多办大案、要案、精品案。加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品种检查,实行“无盲区稽查、有重点稽查”,对药品零售企业重点检查知名品牌药品、广告品种、出租柜台、药师履职、处方药销售等,医疗机构重点检查疫苗、检验试剂、设备等内容。着力开展打击邮售假药、整治虚假宣传药械、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加强医疗器械的稽查、加强中药饮片抽样检测、加强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经营市场监督检查等专项行动,强化生产企业源头监管,积极开展药械抽验,规范药品购销行为,进一步规范药械市场秩序,严厉查处性质恶劣、危害严重、社会影响大的重大违法案件。

2、加强稽查协作,形成整体联动机制。严格落实两高司法解释,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充分发挥药品监管、公安、法院、检察院四方联席会议制度和区域打假机制作用,统筹推进打击制售假药工作,杜绝以罚代刑和地方保护主义。一是多方协作,齐抓共管。继续加强与金湖、盐都等周边六县市区稽查协作区的合作,加强交流,互通信息,及时有效的打击违法行为;二是加强与公安、卫生、工商、邮政、新闻媒体等部门的配合力度,打击无证经营、挂靠经营、无证生产假劣药械行为及虚假药械广告。三是加强与综合监管科的协调配合,整合资源,将稽查与监管有机的结合,提高稽查监管的效能。

3、创新办案方式,坚持规范公正执法。全面提升稽查行政执法水平。一是创新办案理念,提升案源挖掘能力。要提升观念,创新理念,不简单为了办案而办案,要善于小中见大,善于捕捉信息,善于深度挖掘,提高监督检查中快速发现案件线索的能力和对违法行为的敏感性,才能追根溯源,更大程度发挥稽查效能,铲除违法行为的源头。二是加大“开门办案”力度。为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案件办理质量的提高,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与互动,拓展监督渠道,进一步改善执法环境。针对不同案件分别邀请人大、政协、公检法司、行风监督员、监管相对人等参加案件讨论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行使。三是坚持使用说理式执法文书。说理式执法,是提高办案质量、强化队伍素质的重要举措,是消除对抗情绪、化解行政争议的有效手段,是提升机关形象、建设法治药监的现实需要。在办案中强化说理论证,以理服人、以事实为依据,在执法文书中,说清违法事实、说清案件证据、说清违反法规。

(五)切实加强作风能力建设,夯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基础

1、切实加强班子和队伍自身建设。围绕“团结、开拓、廉洁、高效”的目标,以深入开展“三问三治”活动为载体,全面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适应形势和任务要求,重于学习、善于思考、勤于实践、开阔思维、创新思路,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科学监管、依法行政、综合协调、创新创优能力。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形成既有民主,又有集中的良好风气。注重讲大局、讲党性、讲支持,营造恪尽职守、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注重操守品行、培养健康情趣,努力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以实际行动带领干部职工开拓工作新局面。在干部职工中开展学习政治理论,学习业务活动,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主题教育,进一步提升全员政治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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