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8 14:55:32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非煤矿山公司工作总结,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一、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1、召集各街道部门召开安全生产月调度会议4次,总结当月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阶段安全生产计划,会后报送宣传报道材料并下发会议纪要。
2、3月中旬召开全区非煤矿山培训会,对企业负责人安全员讲解了全区非煤矿山存在的隐患及问题,组织企业填报域名普查表,完善矿山企业一企一档资料,并将普查表上报安监局。
3、3月中旬召开防雷防静电工作会议,下发督办函2号文件,督促城建局及时组织北燃公司开展燃气管道防雷防静电隐患改造工作。
4、4月中旬组织各街道及区属局属企业进行涉氨制冷和有限空间方面的培训。参加市安监局加油站创城会议,组织辖区内13家加油站悬挂创城公益广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牌子;参加市安监局组织的涉氨专项会议和安全生产巡查及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会议。
5、6月16日,组织各街道安监中队长召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专题会议。
二、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1、开展节前安全检查,年后复工检查
陪同市安监局检查组对黄海造船、造船工业等5家修造船企业进行节前安全检查,督促企业按照检查组要求对隐患进行整改。
对全区烟花鞭炮零售经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共检查零售点23家次,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烟花鞭炮零售标准经营,共发现隐患12处,已当场告知零售点。
拟定节前领导下基层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并陪同区领导检查造船工业等4家企业。
印发《节后开工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提示》到各街道、部门和区属局属各企业,督促各企业做好节后企业开工复工安全生产工作。
对全区16家非煤矿山矿山进行节后复工检查,严格执行省政府要求,必须经过复工验收合格后方能恢复生产,对2家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企业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3月中旬对沟姜家矿山等2家企业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隐患已整改到位。
陪同市政府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18家石油库进行联合检查,发现隐患10处,已要求企业现场整改。
对富强水产、浦臣水产等7家涉氨企业开展节后复工安全检查,发现隐患10处,已全部整改到位。
2、开展“四评级”、“两个体系”大检查
3月联合市安监局、威海市惠达安全咨询评价公司对全区16家矿山开展“两个体系”建设工作,帮助矿山企业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对隐患排查治理实施闭环管理,目前全区所有矿山企业“两个体系”均已建设完毕。
4月联合国土、经信、环保部门对全区16家非煤矿山进行“四评级”,向企业传达关于矿山企业转型升级的要求,评审组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已于6月中旬复查完毕,已全部整改到位。
协调中标单位在港湾街道开展“两个体系”建设工作,共开展建设40余家。
3、开展危化品安全检查
陪同市安监局危化品科、工商贸科检查荣鑫气体、科盛化工、镇中加油站、荣盛加油站等企业36家次,通过检查,共发现隐患38条,当场整改32条,限期整改6条。
陪同市安监局对泰大、泰明、波德隆、合德隆等58家涉氨企业进行检查,共发现隐患36处,已整改28处,其余正在整改中。
4、执法检查
陪同省异地执法检查组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对石岛一冷、顺发水产等18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发现隐患70余条,立案9家,并将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至各企业。
对沟姜家建筑公司石矿边坡浮石未清理等隐患下发责令整改书2份,企业已按要求整改完毕。
协助青岛安监局向林治学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应急演练
对辖区内区属局属、涉氨制冷、危化品、非煤矿山等企业每季度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并将演练过程全程录像,和演练方案、脚本、总结一并上交至督查考核办,目前全区第二季度应急演练工作已全部开展完毕。
6月20日,在中磊集团有限公司土山矿区召开全市非煤矿山应急演练现场观摩会,各街道企业等130余人参加。
四、职业健康
对区属局属有单冻机的涉氨企业中,未取得《职业卫生培训合格证》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共有35家企业参加培训。
对石岛重工、华鹏玻璃、造船工业等9家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
利用职业病宣传周期间去黄海造船发放职业健康宣传材料300余份。
调查市安监局交办的威海维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标准化创建、职业卫生检测等问题。
五、其他工作
下发石安发文件7份、石安办发文件16份。
陪同市安监局处理关于举报波通达外协队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情况。
编制2017年石岛管理区安监中队年度执法计划并报安监局备案。
与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区属、局属企业签订2017年安全生产责任状。
调查处理富强水产、华东修造船2起事故。
办理华东石油经销有限公司、荣成市坤钰燃料有限公司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工作。
上报安全生产“红黑名单制度”。
下半年工作计划
迎接9月份省异地执法组的检查。
对非煤矿山企业进行检查,重点督促企业完善软件资料。
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
一、基本情况
二季度,**县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3起,同比上升62.5%;其中重大交通事故4起,同比上升100%;死亡4人,同比上升100%;受伤15人;同比上升25%;直接经济损失6.72万元,同比上升1204%。火灾事故1起,经济损失2.2万元,同期相比火灾事故起数下降34.5%;经济损失同期相比上升10%;无工矿企业和农机事故的发生
二、节日期间的安全检查
今年组织了20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在检查中采取边检查、边宣传安全生产法,使安全生产法实实在在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企业;采取“政府统一领导、各牵头部门组织实施、各方联合行动”的方法,连续在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道路交通、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生产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消除了一大批事故隐患。
三、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专项整治
今年上半年我局联合公安、消防、技术监督等部门对县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进行了安全检查20余次,取缔无证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个体经营户3家,并依法进行罚款共计700元。
四、签定目标责任
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落实是务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因此,我们结合本县实际,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一级抓一级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今年3月份县政府与县直各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兑现了2004年安全生产责任制,表扬了4家安全生先进单位,并签订了2005年《安全生产责任书》35份。
五、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结合我县实际我局起草了在非煤矿山企业中推行风
险低压金和安全保证金制度,我局已书面材料形式上报县政府。
2、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换证工作,我县现有非煤矿山企业11家,其中:砂石料、粘土矿6家,其它矿山5家,在上半年中我局加大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换证工作,对“四证”齐全的非煤矿山受理6家,发证5家,1家乌市丰惠源矿产贸易有限公司正在乌市安监局办理当中。4家企业采矿许可证,安全评价和开采设计方案在办理当中,1家粘土矿今年未开工生产。
3、加强对特种行业人员、企业职工的安全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做到持证上岗,并做好矿场长(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的复审换证工作。
4、继续做好非煤矿的安全评价和评估工作,对我县的非煤矿山企业已评估矿山10家,已评价矿山10家,完成率达到100%。
一、基本情况
二季度,**县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3起,同比上升62.5%;其中重大交通事故4起,同比上升100%;死亡4人,同比上升100%;受伤15人;同比上升25%;直接经济损失6.72万元,同比上升1204%。火灾事故1起,经济损失2.2万元,同期相比火灾事故起数下降34.5%;经济损失同期相比上升10%;无工矿企业和农机事故的发生
二、节日期间的安全检查
今年组织了20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在检查中采取边检查、边宣传安全生产法,使安全生产法实实在在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企业;采取“政府统一领导、各牵头部门组织实施、各方联合行动”的方法,连续在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道路交通、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生产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消除了一大批事故隐患。
三、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专项整治
今年上半年我局联合公安、消防、技术监督等部门对县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进行了安全检查20余次,取缔无证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个体经营户3家,并依法进行罚款共计700元。
四、签定目标责任
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落实是务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因此,我们结合本县实际,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一级抓一级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今年3月份县政府与县直各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兑现了2004年安全生产责任制,表扬了4家安全生先进单位,并签订了2005年《安全生产责任书》35份。
五、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结合我县实际我局起草了在非煤矿山企业中推行风
险低压金和安全保证金制度,我局已书面材料形式上报县政府。
2、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换证工作,我县现有非煤矿山企业11家,其中:砂石料、粘土矿6家,其它矿山5家,在上半年中我局加大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换证工作,对“四证”齐全的非煤矿山受理6家,发证5家,1家乌市丰惠源矿产贸易有限公司正在乌市安监局办理当中。4家企业采矿许可证,安全评价和开采设计方案在办理当中,1家粘土矿今年未开工生产。
3、加强对特种行业人员、企业职工的安全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做到持证上岗,并做好矿场长(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的复审换证工作。
4、继续做好非煤矿的安全评价和评估工作,对我县的非煤矿山企业已评估矿山10家,已评价矿山10家,完成率达到100%。
一、整治目标和内容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督促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安全现场管理,推进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达标建设,提升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非煤矿山安全事故,使全县非煤矿山企业达到“合法生产、管理规范、现场安全”三大目标,实现“五有五落实十达标”。
(一)合法生产“五有”
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和环保“三同时”手续、开采设计。
(二)安全管理“五落实”
配置安全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台帐记录;应急救援预案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定期开展演练并做好记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三项经济政策;安全管理档案健全规范。
(三)现场安全“十达标”
1.严格实行分台阶(层)开采。全面贯彻执行“采剥并举、剥离先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层)开采”原则,杜绝“一面墙”和高陡边坡开采;有经批准的开采设计和安全专篇,并严格执行。
2.严禁违规爆破。杜绝掏底崩落、扩壶爆破等违规爆破作业,除生产型材和最大开采高度小于10米的矿山外,强制推行中深孔爆破技术。
3.严禁冒险作业。及时清理浮石、险石,积极推进机械化铲装作业,杜绝高陡边坡和浮石、险石下冒险作业。
4.确保排土安全。排土场的选址建设经正规设计。防排水措施到位。排土工艺选取合理,排土作业规范。
5.安全距离有保障。矿山之间,矿山与周边民房住宅、道路交通、工业设施、高压供电线路等之间的安全距离和爆破安全距离达到规程要求。
6.严格管好爆破物品。《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合法有效,爆破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安全可靠,民爆信息系统运行正常,领退制度严格规范,台账记录完整清楚。
7.用电安全。变压器、配电房、电气开关等涉电设施的安全防护装置完备,电缆电线敷设规范,警示标识醒目。
8.机械运输安全。机械设备传动部分在外的转动轮齿、三角皮带、排风扇等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有效;特种设备(空压机、储气罐、装载机、挖掘机、运输车辆等)定期检测检验并安全有效,运输平台的留设符合规程要求。
9.防范职业危害。穿孔、破碎筛分、铲装场所作业人员佩戴防尘口罩、防噪音耳塞等防护用品,有效防范职业危害。
10.预防事故无伤亡。控制不出事故或少出事故,
二、整治时间和步骤
(一)安排部署和调查摸底阶段(1-4月)。各乡(镇)要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作出全面具体安排部署,并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落实整治工作方案,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内的非煤矿山进行逐一调查摸底,如实填写登记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实施治理阶段(5-10月)。各非煤矿山企业依据有关法规、规程和标准,对照这次专项整治的内容和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制订本企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期限和责任人,整改治理各类事故隐患;乡(镇)政府对企业自查和整改工作进行检查督查;县直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进行监督检查,监督企业严格按照整治内容和要求进行整治并达到检查验收标准。
(三)检查验收阶段(11-12月)。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乡(镇)非煤矿山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逐一检查验收;并对全县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迎接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员: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支部书记
县发改局副局 长
县经济局工会主席
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副局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环保局副局长
县林业局副局长
县供电公司副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安监局,负责具体整治日常业务工作。
(二)整治工作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工作;审查安全生产“三同时”执行和许可证颁况;督促指导各乡镇和企业编制及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调查摸底和安全隐患排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责令停止生产,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或不具备安全生产的,按照“属地原则”提请县人民政府依法实施关闭。
发展改革局主要负责检查相关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核准和备案情况,对没有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核准和备案的项目进行依法处理。
国土资源部门主要负责采矿权的监督管理工作,积极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和矿业秩序整顿,加强对非煤矿山的整体规划和合理布局,提升开采生产规模,整合采矿权设置范围过小以及一矿多开、大矿小开的矿区,对无证开采、持过期采矿许可证开采、越层越界开采、不按许可的矿种开采等行为依法查处,保障开采设置具备安全条件;对县政府作出停办、关闭决定以及采矿权人申请注销的矿山,依法办理注销手续;对违反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有关规定的,依法予以吊销采矿许可证。
公安部门主要负责爆破物品的监督管理工作,检查企业爆破物品购买、运输、储存、使用行为的合法有效性,查处打击非煤矿山开采爆破作业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爆破物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台帐记录;核查爆破器材库(包括临时存放点)是否通过验收;负责对涉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检查持证上岗情况;强化对爆破作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进一步提升其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严格民爆物品审批,对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和经整治验收不合格的非煤矿山,不得审批民用爆破物品。
经济局主要负责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作;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限制、淘汰企业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环保部门主要负责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重点矿山区域、重点流域的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审查环保“三同时”履行情况;加强环境安全隐患的排查。督促指导企业编制、完善环境安全应急预案;检查环境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负责查处破坏环境及环境污染事故。
林业部门主要负责林地征用的审核审批,指导企业合法合理使用林地;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占用林地和建设项目区域内各种盗伐滥伐林木资源及破坏林业生态等行为;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复垦和恢复植被工作;协同环境保护部门查处破坏环境及环境污染事故。
电力部门负责输电、供电系统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电力的供给和违规用电的查处,对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和经整治验收不合格的非煤矿山,不得提供电力保障。
四、整治措施
(一)按照整治要求,对照“五有五落实十达标”等方面内容分级检查验收,县级检查验收乡级。县级抽查验收不低于50%,乡级100%检查验收。
(二)制定检查验收标准。根据《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整治要求制定,并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表见附表1.2.3)
(三)凡被县级检查、乡级逐一检查为整治验收不合格的(整治检查验收评定为70分以下的矿山),将分类采取以下整治措施:
1.被乡级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停止生产限期整改,整改后经县级检查一验收合格,方可恢复生产;
2.被县级检查验收不合格的,立即责令停止生产,列入县级安全生产黑名单实施监控,公安部门不得审批提供民爆物品,电力部门停止供电。安监部门不予办理安全生产许可延期手续;
3、被市级和省级检查验收不合格的矿山,列入市级安全生产黑名单实施监控。安监部门注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国土部门取消采矿许可权;
(四)实行重点安全生产挂牌。被县级和市级检查验收不通过(抽查中有40%的矿山未检查验收合格的可评定为检查验收不通过)的乡(镇)。列入下年度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乡镇,按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整治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责部门和矿山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工作,务求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达到治理标准。
(二)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要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专项整治联合机制,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整治各类问题和隐患。
(三)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各乡镇要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做好 宣传动员和安排部署工作,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落实整治措施,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推进。
一、2018年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今年累计投标30多次,投标总额达到3亿多元,共计中标项目3000多万元;今年累计新签合同额下达目标6000万元,2018年1月-12月我队共签署合同29份(包括中标未签合同),合同金额5759.49万元,完成比例95.99%。2018年经营收入业绩考核指标4500万元,截止12月施工产值已达到5048.05万元,完成年度指标112%;2018年经营利润业绩考核指标420万元,截止12月份经营利润467万元,完成年度指标111%。
2018年我队以地质勘查及其延伸业为主,省内完成了梅州蕉岭铅锌矿、阳春银矿、连州硅灰石、饶平英坑铜铅锌钼多金属矿等钻探项目完成工作量6331.64米,完成产值250多万元;韶关、阳江、化州、电白、茂名、湛江、英德等储量核查年报、资源勘查及地质灾害评估项目完成产值360多万元;龙归硝盐矿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完成工作量5851.01米,完成产值1000多万元;东莞市中堂东腾盐矿地面变形、丹霞山鳄鱼爬地质灾害隐患点等监测项目完成产值30多万元。省外完成了淮北五含、恒源煤矿防治水、潘二煤矿抢险项目;孔庄煤矿、宿州供水、芦岭矿、口子窖水文孔等地质钻探项目完成工作量27573.34米,完成产值3400多万元。其中,口子窖项目我队组织车载钻机自主完成钻探1041.6米,完成产值62.46万元。
地基基础与工程勘察方面,完成了德能集团国际空气能热泵产业园项目工程详细勘察、统达科技中心项目岩土工程勘察完成工作量3372.28米,完成产值31多万元;成功中标了韶关保利中旭花园桩基础工程一期、二期项目,目前已完成500多万元。
二、产业发展与区域布局
一是按照总局“11463”总体发展战略部署,围绕广东局“12466”改革发展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局、队工作会议精神及各项工作部署,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推进地勘主业转型,积极融入地方经济发展,通过高层营销,积极开拓地方市场。今年围绕龙归硝盐矿区再次中标广东南方碱业股份有限公司龙归硝盐矿后续封井工程,中标金额586.476万元,龙归硝盐矿采空区综合治理系列项目,多次经营项目总造价已达到2500多万元。
二是按照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粤北区域的布局,在韶关分公司成立伊始,我队重返地基与基础市场,连续中标韶关保利中旭花园桩基础一期、二期项目,总造价1000多万元。
三是利用以往资源、继续在韶关煤矸石、采空区等方面打开市场,并通过本地资源向丹霞山危岩体监测方面扩展。根据局建立粤北区域公司的布局、以我队韶关基地为基础,利用局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丹霞山管理委员会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我队正在着手成立大中小产学研基地与丹霞山研究院。
四是继续发挥我队在煤矿帷幕墙止水、顶底板加固方面的优势,稳定发展安徽两淮地区市场的同时,今年开始向河南新乡、焦作市场进驻。目前,我队已经在相关交易平台备案注册。
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按照局公司战略部署,完成了韶关分公司的成立、注册,办理营业执照的变更。
二是我队在经营生产过程中、按照公司(局)项目经济效益目标责任制管理办法、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项目分包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项目业绩资料管理办法、项目印章管理办法、合同评审管理办法、市场营销激励办法、联营项目管理办法、供应商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办法、全面风险管理实施细则、合格供应商数据库、资质证照管理办法等制度严格执行,我队公司的相关制度也在同步完善中,初稿基本完成。
三是科技创新方面,获得两项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广州市龙归硝盐矿水溶开采溶腔形态及地面沉降灾害研究项目获得总局优秀成果奖;广州市龙归硝盐矿溶腔(采空区)地质灾害评估与综合治理研究项目获得被立为总局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四、2018年工作总结
2018年总体来说,按照年初预订目标有序完成了相关工作,但是也存在很多问题:一是市场开拓力度还不够,还有待加强;二是项目完成没有及时确权产值、工程款回收较慢,将加大清缴力度。三是项目在安全生产、经营业绩考核方面还有待加强。四是全成本动态管理比较薄弱,还有待加强。五是科技创新方面技术支撑非常薄弱,需要加强。
一、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扩大会议,贯彻落实8月27日市安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安排部署“迎国庆、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2009年9月2日,××新区(县)召开了安全生产委员会扩大会议,××新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主任(县长)参加了会议,会议认真贯彻传达了8月27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扩大会议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开展“迎国庆、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昆机发20090831号)文件精神。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按照××新区(县)安委会扩大会议的安排部署,由县分管领导牵头带队成立了非煤矿山植被恢复治理、建筑工程、危险化学品和化工行业系统3个检查组,分别开展对××新区辖区范围内的非煤矿山植被恢复治理、建筑施工工地、危险化学品和化工行业系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对7个街道办事处贯彻落实8月27日 、9月2日××市、××新区(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扩大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各街道办事处能够及时召开工作会议、制定工作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安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安排部署“迎国庆、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在对企业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能当场整改的,责令当场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由检查组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
(二)加强对市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企业的整改。××农药有限公司××分公司列为××市人民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企业之一;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我县进一步加强了对××农药有限公司××分公司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了整改。2009年8月24日××农药有限公司对××分公司进行了整体搬迁拆除安全生产教育动员;8月25日正式拆除设备。在整体搬迁拆除安全生产教育动员、拆除设备过程中,××县区(县)安监局派工作组对××农药有限公司××分公司整体搬迁拆除进行了协助、指导、监督,确保了设备整体搬迁安全拆除。鉴于××农药有限公司××分公司对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的情况,2009年8月26日已向市政府申请对市政府挂牌督办的××农药有限公司××分公司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予以折牌销案。
(三)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业务培训,确保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在国庆、中秋佳节即将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做好“迎国庆、保安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断提高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管业务能力,确保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9月22日,××新区(县)举办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业务培训。此次培训,参加培训人员82人。通过培训,不断提高了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和监管水平,促进了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为“迎国庆、保安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迎国庆、保安全”安全大检查期间,共出动3个安全检查组,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63家,其中,非煤矿山植被恢复治理20家,危化品和化工企业20家,冷库6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家,建筑施工工地87家,中小学学校37家,燃气供应站点36个,查出安全生产隐患127条,当场责令整改109条,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18条,隐患整改率达到99%以上。
9月份以来,未发生重特大事故和一般性死亡事故,安全生产死亡人数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指标范围内,××新区(县)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的发展态势。
五、下一步主要工作
一、安全生产基本形势
行业安全生产形势
3、危险化学品企业:1—6月发生危险化学品企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
4、工矿商贸、铁路路外、非煤矿山、农业机械未发生事故。
二、所做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机制
一是完善考核办法,层层签订责任书。年初,县安办完善了对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明确了事故控制指标和工作任务,增强了目标责任的可操作性。县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各乡镇和部门也与本辖区、本行业的企业和单位层层签订责任制。
二是严格控制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对乡镇、县级部门的工作继续实行“一票否决”。根据市安委会下达给我县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死亡控制数(共计34人,其中道路交通31人,工矿商贸3人),确保安全生产指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内。
三是组织相关人员加强督查。我办组织人员,对乡镇、县级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了重点督查,对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
(二)深入扎实开展“百安活动”,确保重点时段安全
所,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实处。通过深入开展 “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切实提高了干部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消除了一批安全生产隐患,达到了开展活动的预期目标。
(三) 开展专项整治,强化重点行业监管
二是狠抓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平安创建工作,开展了摩托车专项整治活动。针对农村道路交通条件逐步好转、机动车辆逐年增加、事故隐患加大的情况,进一步加强了乡村道路交通整治,以及乡村客运管理;继续进行道路交通隐患治理活动,县公安交警大队对全县道路进行勘察,对存在隐患的地段逐一拍照记录。县安办督促县交通局牵头抓好各责任单位道路隐患整改。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和客运市场秩序,县政府决定从6月1日至8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营运等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目前,此项行动已进入集中整治阶段,各项措施落实,专项行动稳步推进。
三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山安全管理。重点加强了高温季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对本辖区烟花爆竹4家生产企业和1家批发企业以及零售经营户的安全检查,违规违纪零售经营户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现已取缔;继续落实县安监领导、工作人员联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所在乡镇机关工作人员驻厂制度,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加强工矿企业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加强采矿区、排土(堆喳)场等作业场所的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防范事故的发生。5月底至6月中旬,县安监局组织全县4家生产企业以及500余户烟花爆竹经营户开展了安全培训换证工作。
四是严格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力量集中排查消除建筑密集区、“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等重点区域的火灾隐患。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集会活动的安全责任制,特别加强了对人员密集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和大型集会活动的安全管理,严格制定并落实了各项应急预案和安全保障措施。
五是推进我县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进程。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申报检测和职工职业健康体检工作,以 “一报两检”(职业危害因素申报和职工职业健康体检、作业场所检测)为重点,预防和控制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的身体健康,切实履行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促进我县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四)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一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6月12日上午,中江县组织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凯江镇政府以及县
重点企业在中江县伍城干道成功开展了“安全生产咨询日”集中宣传活动。“安全责任、重在落实”是今年“安全生产月”的主题,活动现场结合这一主题安排了车辆巡回宣传、安全生产图板展览、安全生产知识有奖竞猜等活动。县安监、公安、交通、消防、港华燃气公司、供电公司、运输集团公司等部门与企业开展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燃气、用电、客运等行业的安全宣传咨询。此次活动共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
二是抓好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按照考培分离的要求,狠抓培训质量,严格考核,为社会输送合格特种作业人员。
三是抓好对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有关人员的安全培训。今年,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任职资格培训;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进行了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考试。
四是认真开展客运驾驶员培训工作。县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对运输企业职工和驾驶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五是积极开展“安康杯”安全示范岗竞赛活动,与县总工会、县经济信息化科技局组织全县65个规模以上企业参加此次活动,通过此项活动的开展,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班组安全管理,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素质和技能。
(五)进一步规范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队伍
(六)切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我办按照国务院《通知》(国发〔〕2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电[]59号)精神,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出资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第一责任者的责任,强化企业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管理,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县安办积极指导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完整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工作标准,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和精细化,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纪律。加强现场管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和生产、技术、设备、定员等基础性管理,不断增强监管保障能力。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各单位:
根据《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93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张政办发电〔〕17号)要求,为认真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市政府决定从即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专项整治行动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重点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市各县(区)、各行业(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电力、农业机械、冶金、学校、水利等行业(领域)的检查。
(一)煤矿安全。要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发生的几起煤矿事故教训,重点对“一通三防”制度落实、瓦斯监控系统运行、通风系统完善可靠、采空区冒落、煤层自然发火、超层越界开采、“三超”、“三条保障线”建设、探放水措施落实、资源整合、煤矿关闭任务落实、员工安全教育、矿长下井带班制度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煤矿事故发生。特别要加强煤矿停产整顿、资源整合和已关闭煤矿的巡查和监控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严格监管,盯死看牢,确保煤矿安全形势稳定。
(二)非煤矿山安全。以露天矿山、地下矿井、尾矿库、冶金高炉、长距离输油输气管道为重点,对“三证一照”、开采设计方案、安全技术措施、露天矿山表土剥离和边坡管理、地下矿山机械通风、提升运输、掘进施工、机电通讯、排水供电、采空区、火工品管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尾矿库运行管理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严防透水淹井、尾矿库垮坝、排土场坍塌及炮烟中毒等事故的发生。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对地质勘探及采掘施工企业的资质、规模、装备、安全状况、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生产施工现场进行重点检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立即停产整顿,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地质勘探及采掘施工企业要严厉查处和打击,切实规范非煤矿山开采行为。
(三)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以储罐区等重大危险源、重要安全设施和采用硝化、氯化和重氮化等15类《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规定的危险工艺生产装置以及服役期较长(15年以上)的设备设施为重点,全面开展安全检查整治,坚决淘汰落后和安全性能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按照“五整顿、两关闭”的要求,坚决取缔关闭证照不全、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加大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环节的安全检查力度,全面落实安全经营许可制度和烟花爆竹产品防伪标签管理制度,进一步深化违规使用氯酸钾专项整治和“打非”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违规违法行为,切实规范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秩序。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使用、运输、经营等环节的安全检查,严格审批制度,严防爆炸事故发生。
(四)道路交通安全。重点检查交通运输企业安全责任制落实、驾驶员安全教育、客运车辆检验、“三品”进站上车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运输等关键环节,严厉查处客货车辆超载、超速、客货混载、带病上路、农用车非法载客、违章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黑车非驾”等严重违法行为,有效防范事故发生,大力压减道路交通事故总量。要针对当前浮尘、沙尘暴等恶劣天气易发高发实际,加强对重点、事故多发路段的路检路查,制定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全面落实灾害天气路面保障措施,确保道路畅通安全。
(五)建筑施工安全。重点加强重大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大型场馆、水电站、新农村建设、建筑拆(来源:文秘站 )除等工程项目审查审批以及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模板施工、“四口” 防护、有限空间作业、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的安全检查,督促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行审批程序,规范现场作业,落实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对现场管理混乱、问题突出的施工工地,要采取果断措施进行整改。要对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进行全面检查,对无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坚决清退出建筑市场。要严厉打击非法施工、非法建设、非法层层转包等严重违法行为,建立规范有序的建筑施工秩序。
(六)消防安全。以车站、商场、市场、影剧院、歌舞厅、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审查验收、消防设施设备、安全通道、消防安全制度等方面为检点,全面排查火灾隐患,严肃查处未经消防审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和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难以整改治理的要坚决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坚决防止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同时,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落实措施,强化监管,坚决遏制农村火灾多发势头。
(八)特种设备安全。要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设备、危险化学品容器、大型游乐设施等重点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格特种设备安全检测检验,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坚决查处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无证操作特种设备的违法违章行为。
(九)学校安全。重点检查各类学校(幼儿园)的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礼堂、食堂、体育场馆、学生宿舍、校车、租用车辆以及驾驶人员的监督管理,及时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
(十)自然灾害安全。重点加强易发生倒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塌陷灾害事故的危房、生态脆弱山坡以及病险水库、河道、堤坝等部位安全检查,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十一)其他行业安全。机械、轻工、林业、农牧、旅游、电力、水利、烟草、医药、卫生、食品等行业,要加强对重点场所、重要部位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行业安全局势稳定。
二、检查内容
(一)各县(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情况和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安排部署,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政府及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等重点工作情况。
(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基础工作以及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三)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建筑、交通、特种设备、公共聚集场所、水利、农机、电力、教育、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进展情况。
(四)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情况,重点是无证无照和证照不全、依法关闭取缔后又继续组织生产经营的单位,瞒报事故、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执法指令、非法违法建设、违反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等严重违法行为。
(五)“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及各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加强值班值守,落实应急装备物资等情况。
三、检查时间
4月20日至4月30日,各县(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组织本辖区或本行业(领域)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同时对下级政府、本行业部门开展检查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四、检查方式
(一)单位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各县(区)政府要组织有关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同时,采取抽查、互检等方式,对各乡镇(街道、社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实效。
(二)全面检查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紧紧围绕检查范围、检点和检查的主要内容,对本县(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重点检查,做到点面结合,整体推进。
(三)县(区)检查与行业检查相结合。按照“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的原则,各县(区)政府组织开展本辖区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各有关部门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做到条块结合,齐抓共管。
(四)督促检查与推动整改相结合。通过形式多样的检查活动,强化督查督办,督促和推动基层、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确保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五、督查安排
4月26至4月30日,市上组织三个督查组,分赴各县(区)、各行业,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张政办发电[]17号)安排的专项整治行动和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查人员分组如下:
第一督查组:
组长:王生坤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员:李培栋市安监局煤矿科 科长
石金虎市安监局矿山科副科长
邓九鹏市安监局危化科科员
督查单位:山丹县、肃南县,市国土资源局、市质监局、市农机局、市旅游局
第二督查组:
组长:马明市安监局纪检组长
成员:何福成市安监局综合科科长
杨付红市安监局执法支队科员
曹宇鹏市安监局执法支队科员
督查单位:高台县、临泽县,市教育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经委
第三督查组:
组长:冉旭东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员:雷立喜市安监局工商科科长
赵晓英市安监局危化科科长
黄会明市安监局工商科科员
督查单位:民乐县、甘州区,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供电公司
各督查组工作结束后,于5月6日前将检查、督查工作总结报市安委会办公室,由市安委会办公室汇总上报市政府,并将督查情况以书面形式予以通报。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和《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本区域、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检查,亲自部署,亲自督查落实;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要盯住靠上,抓实抓细,做到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落实、工作到位,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五一”期间安全稳定。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各自实际,针对薄弱环节,制定行之有效的检查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扎实开展。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生产一线,逐企业、逐项目、逐设施、逐安全指标进行检查,一个环节一个环节认真排查,确保检查面达到100%,绝不能敷衍了事、留下隐患。
(三)狠抓整改,务求实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能够现场整改的,督促有关单位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制定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按规定时限限期整改;对排查出的无证非法单位一律取缔,重大隐患单位一律停产整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一律关闭,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不落实的单位一律不得投入生产。各有关部门要将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地方政府,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