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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基层干部述职报告8篇

时间:2023-03-08 14:5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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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基层干部述职报告

篇1

一、科学设置考评指标,完善考核评价体系。

考评指标设置是绩效考评中的一个重点和难点。在试点工作中,我们本着全面性、重点性、差异性“有机结合”的指导思想,对指标体系进行了精心设计。

指标体系分领导班子集体、党政正职、领导班子副职三个层次设计,各层次指标体系均分为考核指标和民意指标。领导班子集体的考核指标主要是根据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确定,具体包括10项内容:财政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生态环境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基层组织及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阶段性重点工作。领导班子成员中,党政正职的考核指标和领导班子集体的考核指标一致;其他副职的考核指标主要是根据各乡镇办党委同领导班子成员签定的目标责任书确定,重点考核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的情况和取得的工作成效。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的民意指标主要是采用组织不同层次的民主测评、入户走访和问卷调查等方式,考评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及成员工作成绩的满意程度。

二、合理拟定评分标准,正确评定干部政绩。

考核实行百分制,采用量化打分的形式进行。在考核指标赋分时,根据各指标在体系中的重要程度赋予适当分值,对“财政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等涉及全局性、综合性的项目赋予较大分值;对“党风廉政建设”等单项指标适当降低分值。在计算得分时,各考核项目按照完成目标工作任务的比例折算分值,全部完成的计满分,每超或少1个百分点在基本分基础上增减基本分的1%分;民意指标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对应计分系数分别为1.0,0.8,0.4,根据公式“1.0×满意票数+0.8×基本满意票数+0.4×不满意票数)×100÷(有效参评票数)”即可算出民意指标得分。在综合评定时,考核指标和民意指标分别占总分值的60%、40%。根据得分情况,我们将领导班子分为四个等次,总分值90分以上(含90分)评定为“好”等次,80至89分评定为“较好”等次,70至79分评定为“一般”等次,70分以下评定为“差”等次。班子成员从高分到低分按15%、50%、25%、10%的比例,分别确定为“绩效突出、绩效比较突出、绩效一般、绩效差”四个等次。

三、建立立体评价主体,扩大考评工作民主。

一是充分运用市委、市政府年度量质化考核结果。我市市委、市政府每年都要对乡镇办进行量质化考核,其中有不少考核项目与绩效考评指标是相同的,因此我们在试点工作中,对市委、市政府已经组织考核的,将其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考评的重要参照依据,经组织部门核实后直接用于量化评分,既充分尊重了市委、市政府的考评意见,又有效降低了工作成本。二是设计了正职评副职、副职评正职、副职互评环节,其中,正职评副职采用百分制打分,副职评正职和副职互评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档,评价结果以量化形式体现,各占一定分值。三是在民主测评中,扩大参加测评的范围,要求参加测评的对象包括乡镇机关全体干部、所属二级单位负责人、村主职干部、驻本地的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离退休老干部代表等,同时开展入户问卷调查和征求意见,随机抽取30户左右的群众作为问卷调查的对象,赋予普通群众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评价权。通过建立上评、互评、下评相结合的机制,有效克服了考核评价主体单一的弊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领导干部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的问题,促进干部树立和落实正确的政绩观。

四、完善考核评价程序,确保考评顺利实施。

一是实绩申报。考核前一个月,要求乡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撰写工作实绩自查报告,经所在乡镇党委讨论同意后报市委组织部。二是预告考核事项、公示述职报告。考核前三天,在乡镇政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公示考核事宜和领导班子集体、班子成员的工作实绩自查报告,接受群众监督。三是组织民主测评。先召开动员会议,再由考核组组织不同层次的民主测评工作。四是调查核实工作实绩。采取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入村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形式,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申报的工作实绩进行核实印证。五是量化打分和综合评定。考核组对考核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根据实绩考核的评分办法,对有关指标逐项量化打分,根据量化打分情况和等次划分标准,提出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建议等次。六是确定考核等次。考核工作结束后,考核组及时将考核情况和建议等次向市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议汇报,部长办公会议根据考核组的考核情况,经讨论并征求市领导有关意见后确定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评定等次。七是评价反馈。市委组织部采用书面形式向试点乡镇党委反馈考核情况和综合评定结果。八是建立实绩档案。实绩考核结束后,我们还及时通报绩效考评结果,同时将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绩效考评材料、绩效考评登记表,民主测评中形成的有关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综合材料和有关统计资料等装入实绩档案,作为届中、届末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充分运用考评结果,发挥正确导向作用。

篇2

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和干部任职年限合理化问题调研思考

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指出,要认真研究解决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和干部任职年限合理化问题。年龄结构作为领导班子的重要构成要素之一,梯次配备能够促进班子内部经验、精力等方面互补,增强整体工作效能;年龄界限作为对干部任职的基本要求之一,合理划分能够促使干部在最佳年龄施展才能,充分发挥各个年龄段干部的优势和作用。本文结合贯彻落实相关政策的实践,就实现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和干部任职年限合理化问题提几点粗浅的意见、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各地党委不断探索改善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和干部任职年龄界限合理化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

一是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呈现出木桶型、疙瘩型的状况。当前,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普遍存在年龄结构要么上下一般粗,基本上是“木桶”形状;要么“疙瘩”式分布不均匀,年龄扎堆、年龄老化、年龄断层的问题比较突出。在我市,市级党政班子14名成员平均年龄为44岁,全部是60年代出生的,最小的39岁;554名科级领导班子成员中,年龄在45岁左右的干部占二分之一,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只有44名,仅占8。

二是部分结构型干部质量不高,公认度不够。有些按年龄杠杠硬框进领导班子的年轻干部,实践证明并不全是最优秀的,没有干出群众满意的成绩,也没有达到组织上期望的效果,以至于部分干部和群众对党的干部政策产生了怀疑,甚至提出了质疑。同时,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其他年龄段干部的积极性。

三是部分年龄偏大的干部工作激情提前衰退。干部任职年龄界限上的“一刀切”,使一些年富力强、工作敬业、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不得不退出领导岗位;相反,一些工作不思进取、敬业精神衰退、能力比较平庸的干部,因为年龄未到,还占据着领导岗位。实际上,干部的活力、积极性跟年龄没有必然联系,干部的激情在一定程度上主要取决于干部任职年龄界限,当规定干部60岁才退出领导岗位时,他55岁都还有激情,但当规定干部50岁就要退出领导岗位时,他可能48岁时就没有激情了。

二、原因分析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有多个方面,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机制上的不完善,还有地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自身存在的不足。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只注重换届时的掌握,而忽略平时的把关,使领导班子年龄结构没能保持动态的合理化配备。即使是换届时,往往也只对年轻干部职数作出硬性规定,而对其他年龄段的干部并没有明确要求。平常调整干部基本上是论资排辈、上级下派和以票定人,既没有严格注意领导班子年龄结构的合理配备,也没有高度重视对各个年龄段干部的选拔、培养和储备,导致换届时为了满足年龄结构上的硬性要求,往往是“矮子里面挑将军”。

第二,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民主不够,使领导班子的结构质量难以保证。一方面选拔的范围越来越小,对象越来越少。过去,干部可以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优秀分子中选拔,现在实行公务员登记以后,这部分人才受到身份限制,难以进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干部选拔面窄了,质量自然受到影响。另一方面,选拔的方式不够科学,没有反映真正意义上的民主。比如,当前干部民主推荐的范围虽然不断扩大,但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大量知情的人参与不了,参与的人大多又不知情的情况,看似尊重了民意,其实没有反映出真正的民意。众所周知,最了解干部的、与干部“亲密”接触的是其服务对象,而服务对象在参与推荐人员中所占比例很小。这就容易使那些天天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干部得票不高,使民主的真实性大打折扣。

第三,干部的出口不多,流动不畅,结构很难优化。这些年,基层的机构改革不断,乡镇合并,职数精减,干部出口越来越小。我市乡镇连续三次机构改革,领导职数由原来的17个乡镇301个减少到现在的10个乡镇80个,大量退出领导班子的干部无法安置,使年轻干部很难有进步的空间。市直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中年龄最大的只有52岁,按照现行政策,意味着8年内都少有空缺,年长的干部退不出,年轻的干部就上不来。加上干部交流渠道单一,下派多,上调少,也进一步加重了基层干部的积压和结构失衡。

第四,对中老年龄段的干部在领导班子中的比例结构没有明确要求。在实际工作中,执行干部年龄政策存在片面倾向,对年轻干部比例和职数抠得比较紧,对其他年龄段干部的选拔和使用重视不够。而这部分干部在整个干部队伍中又处于“多数人”的位置,是支柱和中坚力量,如果这部分干部长期得不到重视,工作自然没有激情,班子也就缺少活力。“年轻干部是个宝,中年干部提不了,年长干部到站了”的顺口溜,就反映了这种现象。

三、对策和建议

1、对领导班子年龄结构要实行全过程监控

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和干部任职年限合理化问题。不仅换届时要严格考虑年龄的梯次配备,平时每次干部调整,都要充分考虑年龄结构的合理化,确保领导班子年龄始终保持动态的梯次化结构。要根据各个层次领导班子的实际情况,对年龄结构梯次配备作出相应的硬性规定,提出一套标准,制定较为科学的模型。比如,对县级党政班子,可实行3:4:3的年龄结构,即35岁左右的占30,40岁左右的占40,45岁左右的占30。对乡镇领导班子,目前实行2:4:4的结构配备比较好,即30岁左右的20,35岁左右的40,40岁左右的40。因为农村正处在矛盾的高发期,需要大量有实际经验的干部,才能确保基层稳定。具体调整过程中,在符合模型规定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各年龄段配备人数要求和比例,缺哪个年龄段,就补哪个年龄段的干部。这样,有利于调动各个年龄段干部的积极性,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效能。

2、要有效扩大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民主。经济工作讲求数量和质量,干部工作也是一样,既要讲比例协调,更要讲干部质量。一是打破干部的身份界限,在更大范围选拔干部。在很多发达国家,启用人才不论身份,只要综合素质高、执政理念先进、群众拥护,就可能当选市长、州长,甚至总统。我们在选拔干部时,也应借鉴这些人类文明的成果,比如将企事业单位中懂经济的人才纳入视野,不拘一格使用,增强党和政府对经济领域的领导力。二是保障民主推举的真实性,让知情人选人。要进一步扩大基层干部群众在干部选任上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参加民主推举的对象要大量吸收了解真实情况的有关人员,防止出现单纯凭印象、凭档案资料来评价和推举干部的现象。比如,推举一名县处级干部,上级领导班子推荐票的权重应占30,同级别干部推荐票的权重应占30,干部所服务对象推荐票的权重应占40。这样选的干部,才会让领导放心,干部服气,群众满意。三是完善干部业绩认定方式,建立一套科学的实绩考核和评价机制,防止出现“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凭述职报告打印象分的现象。

篇3

一、干部考察工作不足的表现分析。

一是考察手段“单一”,接触面窄。考察时,主要采取“一听(领导班子成员述职)、二测(民主测评)、三推(民主推荐后备干部)、四座谈”的方式进行。实践中,座谈考察的对象主要集中在机关干部中,若是对乡镇领导班子考察,也是以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中层正职为主,而领导班子成员直接服务的对象和基层群众参加个别谈话的不多,考察组接触的对象范围偏窄。

二是考察内容“笼统”,方法简单。现在所采用考察干部内容基本是印象分。在具体操作上,没有做到因人、因事、因地而采取不同的方法,也没有进一步地细化考察细则,更没有提出不同岗位职责对不同领导干部能力的要求,而是很笼统且原则地对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和“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的结果测评,内容包罗万象且大而全。民主测评时,与会者在较短的时间内凭印象测评出来的干部民意,其真实可信程度不高。

三是考察方法“老套”,了解不透。考察干部时大部分是座谈和个别了解被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勤政廉政、工作实绩、开拓创新等方面的情况,从谈话的有效率来看,反映情况雷同的(思想表现好、实绩突出、勤政廉政等)要占很大比例,原因在于有的即使了解真实情况的不愿说、不敢说;也有的不了解情况,与被考察对象工作上接触并不多,说不出所以然,反映的材料也是“二传手”。同时,考察组绝大部分时间没有直接深入到群众中去,很少核实有关资料,封闭运行,以致情况了解不透。

四是考察材料“一律”,较少个性。干部考察材料,是对一个干部的思想品德、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真实评价,是对一个干部形象和能力的“画像”,必须突出个性,然而,干部考察材料往往使用主观性语言多、客观性语言少;共性化语言多、个性化语言少;反映显性的多、分析隐性的少。特别在评价不足时,避重就轻,不分析岗位需要,如:工作中有时有急躁情绪;性格内向;缺乏行政工作经验(原来就没有行政工作舞台);……考察材料千人一面,画而不像或雾里看花。

二、干部考察工作不足的原因探究。

1、创新的意识不强。干部考察重点是对干部“德、能、勤、绩、廉”的总体把握,《干部任用条例》对于干部考察环节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具有较强的严肃性、规范性和封闭性,因而带来在干部考察方法上的程式化,缺乏创新的勇气。一是以票取人,可以减少责任风险。考察主要是以民主测评的“优秀率”、民主推荐的“得票率”来作取舍、定升降的,至于其中的情况是否真正反映民意、真实可靠,不作深入。然而实际情况往往现象掩盖本质,有的干部工作踏实,能力突出,但不善于与人沟通,特别是在工作过程中难免较真、碰硬,损害了一部分人的既得利益,加上能力突出,遭到这些人的妒嫉,因而测评中形成了不少的“出气票”。还有的干部工作不认真,但善于乔装打扮,迎合蒙蔽同行,“你好,我好,大家好”,工作上搞搞花架子、树点“形象工程”,却被视为“能人”、“好人”,由此得到许多“人缘票”。这些“民意票”比较难以实事求是、恰如其分地反映干部的德才情况,但对于考察组,却不敢“越雷池”,以票定优劣,比较稳妥。二是封闭运行,可以减少泄密危险。干部考察工作对保密的要求很高,考察的深入程度和进展情况“外界”是不清楚的,尤其在领导班子换届考察、较大的人动前更为明显。在干部考察过程中,一但某些环节被“创新”或者提前“突破”,不仅可能会对当事人产生伤害,甚至给拉票者提供可乘之机,而且影响党委选人用人决策。因此,循规蹈矩成为考察组首选。

2、洞察和识别人的能力有差距。古人云:一流之士,识一流之人。考察人的人,应该是识人的高手,看问题能够入木三分,分析问题高人一筹。“怎样选人”是方法和手段问题,“选什么样的人”是个政治立场问题,是出发点和归宿,考察干部综合性很强,政治性也很强,因此,考察人的人,要具备较强的综合素质,要树立公道正派的工作理念。评价干部要有战略眼光、全局意识和综合分析的能力,考察干部要处理好动态与静态的关系、直接与间接的关系、主要与次要的关系、整体与局部的关系、显绩与隐绩的关系。有一种错误认识,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考察干部不能象过去那样事无俱细看人,眼光要改变,什么不看学历看能力,不看过程看结果,不看民意看数字,不看支流看主流,更有甚者把一种消极腐败的东西,作为干部的优点或优势来衡量,这就对考察人看问题的判断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考察人在撰写考察材料时,要善于突出个性,把握对考察对象的评价分寸。

3、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不够。由于多种因素,干部考察过程不够深入,带来知人不深、察人不细、用人不准。一是考察“例行公事”。考察年年搞、年年搞考察,考察目的不具体,特别是考察人分组分工相对稳定,工作方法“老套”,对被考察对象多次考察印象深刻,以致走形式、不深入。二是集中考察时间仓促。集中考察往往是对一个班子考察2-3天,基本属于测评、推荐加座谈,个别特殊情况难以摸透。三是考察拾遗补缺。个别时候因工作需要或班子结构需要,定点、定向考察,考察实际就成了补充材料、完善程序的过程。四是考察作风欠扎实。考而不察,考察组大部分时间坐在“家”里,而不去被考察对象的工作一线,接触的主要是班子成员、中层正职干部,听听一些情况,这样的考察叫做“井底的葫芦--看以沉在底下,其实还是浮在上边”。

三、创新干部考察工作的几点构想。

1、要把干部考察的对象由“平行线”转变为“金字塔”,形成立体化考察结构。以往我们考察干部所接触的只是一个平面——机关干部及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负责人、村主要干部。所谓“金字塔”考察模式,就是开展民主测评、民主推荐,要分层次和不同对象,第一层次:领导班子成员;第二层次:机关工作人员;第三层次:基层干部群众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第四层次就是与被考察对象直接共事、经常接触的普通群众,他们对被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的情况最有发言权。通过“金字塔”式的考察,对被考察对象,可以更全面了解,这样就避免了测评和推荐在一个平面上、一个活动范围内所产生雷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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