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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重点排污单位开展环保自查自律活动,激励重点排污单位不断提升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认识自我差距,强化自我整改,变“要我治污”为“我要治污”,切实让重点排污单位在自查、自纠、自律中自觉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实现重点排污单位的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在此基础上,努力采取新技术、新管理手段,实现减排和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对象
全区范围内的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是指排放污染物总量大或对环境潜在影响大的企事业单位。
全区参加行动的重点排污单位为:
1.制革(含人造革)、电镀、造纸、印染、化工、水泥、电厂、食品(酿造)、制药、冶炼、蓄电池、石材、规模化畜禽养殖等重污染行业企业;
2.年以来因环境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的其他行业的企业、单位;
3.区环委会根据本区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增加参加自查自律行动年的其他重点排污单位。
三、工作原则
(一)排污单位自查自律原则。在区环委会的统一组织下,各重点排污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参加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对照《市区开展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行动标准》,逐项进行自查自评和自我整改、提高,在自查自律中主动、有效地落实本单位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二)实施分类管理原则。根据《市区开展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行动标准》,对重点排污单位在环境管理、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环境守法、社会行为等5个方面落实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评价。评价时间从年至年(部分指标评价时间为—年)。评价结果分为环保模范、环保诚信、环保警示、环保严管等4个类别等级,依次以绿牌、蓝牌、黄牌、黑牌标示。对“黑色”、“黄色”的重点排污单位加大监察、监测、监管力度,促进重点排污单位提升等级;组织和指导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并督促其认真落实。对“绿色”、“蓝色”的重点排污单位给予表彰、鼓励,促进其进一步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和污染防治能力,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三)扎实有序推进原则。各有关部门、各重点排污单位应加强组织,统筹规划,细化工作方案,扎实有序推进重点排污单位自查自律行动。行动步骤依次为:各重点排污单位自查自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初审、区环委会评定。其中,拟评定为“绿色”等级的重点排污单位均应报市环委会办公室复核。
(四)实施动态管理原则。加强评估跟踪管理,根据重点排污单位自我整改情况,实施升降级动态管理制度,引导重点排污单位不断改进环境保护行为。等级评定后,重点排污单位因超标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的,评价等级降一级;发生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评价等级降为“黑色”。重点排污单位通过采取积极的整改措施,持续改进环境保护行为,完成污染治理工作,按程序申请提高其评价等级。
(五)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原则。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政〔〕1号),在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中认真落实环境保护职责,对重点排污单位开展自查自律行动进行监督、指导、服务,切实落实相关激励约束措施,进一步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环境保护工作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污染源的环境管理和达标排放水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
四、工作步骤
本次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时间为年月至年6月,分6个阶段进行。
(一)工作对象确定阶段(年月30日前)区环委会按照本方案要求,确定本区参加自查自律行动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单。同时,开展广泛的宣传和动员,组织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重点排污单位负责人进行培训,熟悉行动标准、内容和方法。
(二)工作对象自查自纠自评阶段(年月日—6月30日)区环委会办公室于月30日前向重点排污单位发送参加《市区开展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告知书》(见附件2)。
重点排污单位在接到告知书后,对照《市区开展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行动标准》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组织整改,如实填写《市区开展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申报表》(见附件3)并进行等级自我评价,认真做好自查自律工作总结和档案建档,于6月30日前将申报表、工作总结和档案材料报送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重点排污单位开展自查期间,区环委会办公室、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应认真、主动地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逾期未完成申报或拒不申报的重点排污单位按照“黑色”等级进行评定。
(三)等级评价阶段(年7月1日—8月31日)区重点排污单位将《市区开展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申报表》、工作总结和档案材料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逐级进行审核。
1.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初评(年7月1日—7月20日)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根据日常环境监管情况,组织对重点排污单位申报资料按“一单位一档”进行整理,对申报资料逐一进行核实,提出评价说明。在评审过程中,应征求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的意见,收集当地群众对重点排污单位的反映、看法。同时,要做好与重点排污单位的沟通,明确提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及时将初评结果反馈给重点排污单位,对重点排污单位提出的意见应认真进行现场核实。经过必要的材料审核及现场核实后,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形成等级初评意见,于7月20日前将本辖区内重点排污单位自查自律申报材料和核实评价材料、初评意见报区环委会办公室。
2.区环委会评定(年7月21日—8月20日)区环委会办公室对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报送的重点排污单位自查自律申报材料和审核评价材料、初评意见组织进行评审;对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审核评价材料、初评意见与日常监督管理情况出入较大的、重点排污单位反映意见较大的,应进行重点审核和现场复核,与重点排污单位进行面对面的查摆对证,必要时还可以召开有当地群众、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参加的现场复核会。区环委会经过认真评审,形成重点排污单位自查自律评审意见,其中,拟评定为“绿色”等级的重点排污单位应于8月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市环委会办公室评审,市环委会办公室于8月20日前将复核结果反馈区环委会。
(四)函告阶段(年8月21日—8月31日)
区环委会办公室、市环委会办公室将最终评定结果函告有关单位;同时,区环委会办公室将评定结果上报市环委会办公室备案。函告基本要求如下:
1.正式函告重点排污单位;
2.将评定为“黄色”、“黑色”等级的重点排污单位函告市、区两级发改、经济、国土资源、规划、工商等与重点排污单位生产经营相关的行政监管部门,作为行政许可和监管依据(见附件5);
3.将评定为“黄色”、“黑色”等级的重点排污单位函告重点排污单位的开户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对重点排污单位进行信用等级管理的参考依据,并抄送市、区两级人民银行、银监部门(见附件6)。
(五)整改提高阶段(年9月1日—年2月28日)
根据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等级评定结果,实行分类管理。对评定为“绿色”的,抓好典型示范;对评定为“蓝色”的,抓好巩固提升;对评定为“黄色”和“黑色”的,实施限期整改。
评定为“黄色”和“黑色”的重点排污单位,在接到评定结果告知书后20日内,必须根据评审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内容、期限、资金、目标。整改方案应于9月20日前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和区环委会办公室备案。重点排污单位应根据整改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整改工作,按规定期限完成整改任务。
区级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按各自职责,指导、督促各重点排污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在规定期限内逐项逐条完成整改,确保整改工作有效落实。
对拒不整改的重点排污单位,给予立案查处,挂牌督办,停产整顿,直至依法关闭。
(六)总结验收阶段(年月日—6月30日)
重点排污单位完成环境问题整改后,要及时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书面报告整改完成情况,经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核实后上报,由区环委会办公室组织验收。通过验收的单位按照申报程序和要求申请等级变更,其中,提前完成整改任务的,可以提前申请等级变更。对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黄色”重点排污单位,评价等级降为“黑色”,并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对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黑色”重点排污单位,依法责令停产整顿或关闭。等级变更结果确定后,区环委会办公室、市环委会办公室将等级变更结果再次函告重点排污单位及其开户银行、相关行政监管部门(见附件7—9)。
区环委会办公室应对本辖区开展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总结,总结材料应于年6月1日前报送市环委会办公室。市环委会办公室将于年6月份组织对各地开展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工作进行验收,检点排污单位档案材料,并进行实地抽检。验收工作结束后,市环委会办公室将在《晚报》及当地电视、报纸、广播、互联网等主流媒体上对仍为“黑色”等级的重点排污单位予以公布曝光。
通过开展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全区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得到普遍强化,“黑色”重点排污单位基本完成摘牌,“黄色”重点排污单位数量较大幅度减少,全区重点排污单位基本达到“蓝色”、“绿色”等级。
五、激励约束措施
通过将重点排污单位自查自律的等级评定、整改结果与商业信贷、评先评优、争创名牌、上市融资、专项资金补助、清洁生产示范、循环经济试点以及行政许可、限期治理、停产整治等行政、经济、法律管理措施挂钩,促进重点排污单位自查自律,高度重视环境保护,主动整改,不断提升污染防治水平。
(一)等级为“绿色”的单位
1.优先安排环保专项资金项目、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循环经济试点项目及其他资金补助项目。
2.单位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的,可优先予以环保核查或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3.在重点排污单位申请有关项目审批中开辟“绿色通道”。
4.各类评先评优中,优先予以推荐。
(二)等级为“蓝色”的单位
1.安排环保专项资金项目、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循环经济试点项目及其他资金补助项目时予以适当倾斜。
2.单位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的,予以环保核查。
3.各类评先评优中,予以推荐。
(三)等级为“黄色”的单位
1.根据自查自律评审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实行限期整改,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健全环保管理制度,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提升污染防治水平。
2.在函告评定等级后的整改期间,实行限产或停产;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等级降为“黑色”,责令停产整顿。
3.环保部门加大现场巡查次数,每月至少巡查1次。
4.在重点排污单位未完成整改前,环保部门不受理新、扩、改建项目的环评报告书;函告给发改、经贸、国土、规划、工商等有关部门,在未完成整改前,暂停受理与污染整治无关的行政许可。
5.在单位上市环保核查中出具否定性意见。
6.不予环保资金补助。
7.取消单位和个人参评各类评先评优的资格。
(四)等级为“黑色”的单位
1.根据环保自查自律结果,制定整改方案,实行限期治理,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健全环保管理制度,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提升污染防治水平。
2.在函告评定等级后的整改期间,实行限产或停产;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法责令停产或关闭。
3.每月向环保部门汇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环保部门每半月至少巡查1次。
4.在重点排污单位未完成整改前,环保部门不受理新、扩、改建项目的环评报告书;函告给发改部门,暂停受理与污染整治无关的新建项目行政许可;函告给其他经贸部门,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暂停受理与污染整治无关的行政许可;函告给规划、国土部门,暂停受理与污染整治无关的用地行政许可;函告给工商部门,对被责令停业、关闭的单位依法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或吊销营业执照;函告给供电、供水部门,采取限电、停电、断电以及限水、停水、断水等措施。
5.函告给重点排污单位的开户银行,并抄送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人民银行将其相关信息纳入征信系统,提请金融机构防范金融风险;银监部门监督、推动、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其环保守法情况作为授信审查条件,严格审批、严格管理。
6.不予环保资金补助。
7.对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环保认证、上市环保核查等实行环保否决。
8.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委〔〕118号),排污单位的业主或法定代表人、其他直接责任人是人大代表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人大代表进行处理;是政协委员的,依照政协章程及有关规定对该政协委员进行处理。
(五)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对本辖区重点排污单位整改工作督促不力,辖区内“黑色”等级的排污单位数量没有明显减少的,实施“区域限批”。
六、职责分工
(一)为确保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的顺利开展,由区环委会办公室牵头负责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具体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开展各项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督促检查。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精心组织,认真开展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重点排污单位开展各项工作。
(二)各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进行监管。
1.区环保局是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主体,承担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是重点排污单位监管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重点污染源治理工作。
2.建立齐抓共管的污染监管机制。区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对重点排污单位实施监督管理,落实本方案规定的各项激励约束措施。环保部门对本辖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开展评价、函告、整改和验收等各项工作,加大对“黑色”、“黄色”重点排污单位的监察、监测、巡查力度;在“黑色”、“黄色”重点排污单位未完成整改前,不受理其新、扩、改建项目的环评报告书。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指导自查自律行动年方案的宣传,开辟专栏,组织多种媒体及时报道相关内容。发改、经贸、国土、规划等部门要对“黄色”重点排污单位加强监管,暂停受理其与污染整治无关的行政许可。工商部门要对被责令停业、关闭的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或吊销营业执照。供水供电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评定为“黑色”的重点排污单位采取限水限电、停水停电、断水断电措施。金融部门要加强对排污单位的社会责任管理,将自查自律行动等级评定作为审办信贷业务的重要参考,促进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政策的落实。
(三)排污单位是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重点排污单位必须依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切实负起本单位本企业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通过开展自查自律行动,找出差距、明确目标,不断规范和改进环境行为,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落实环评、环保“三同时”等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建设污染防治设施,严格执行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夯实环保基础条件,完善环保硬件设施,健全环境管理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促进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实现“双赢”,努力实现和谐发展。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加强重点排污单位环境监管是一项紧迫而长期的任务。开展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有利于增强重点排污单位的环境守法和社会责任意识,有利于调动重点排污单位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同时,通过开展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及时化解因污染问题引发的环境纠纷。
(二)加强组织指导。由区政府成立开展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行动年工作领导小组,挂靠在区环保局,具体负责自查自律行动年的日常工作。
区开展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行动年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承担起自查自律行动的领导和业务指导工作,要认真组织培训,使相关工作人员熟悉等级评定标准、内容和方法。要加强环境监测、监察、统计、污染控制等各方面基础工作,以保证资料、数据来源的合法性及准确性。要积极探索制定有利于推进重点排污单位自查自律的政策措施;督促重点排污单位认真做好自查工作,查找环保薄弱环节,切实提高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要注重自查自律行动的社会效果和环境效益,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组织和指导“黑色”、“黄色”重点排污单位制定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并督促和帮助其认真落实,切实改善环境行为。要加强组织协调,及时解决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中出现的困难问题,确保自查自律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加强环境监管。加强现场执法监管,着重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违法性质严重、屡查屡犯的“黄色”、“黑色”重点排污单位的巡查,采取划片包干、责任到人、联合检查、交叉互检等措施,加大快速响应、突击检查、夜间检查、节假日检查力度。大力敦促重点排污单位实施污染深度治理,在稳定达标排放的同时进一步实现污染物削减。
(四)发挥市场作用。在环保部门和人民银行、银监部门、金融机构间建立信息共享与交流机制。将重点排污单位行政许可、环境违法等相关环境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作为金融机构审办信贷业务的重要参考,以强化环境监管促进信贷安全,以严格信贷管理支持环境保护,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环境违法行为的经济制约和监督,促进完成污染减排目标和解决环境问题。
一、基本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绵阳市河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实施,整改完善,严格监管,保持稳定”的基本原则,加强河道管理,抓好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提高我县河道安全行洪、安全渡汛的能力,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总体目标通过集中开展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使河道砂石开采规范有序,无偷采、乱采行为。
三、整治范围
整治的范围是:县境内涪江干流。第一期为古城境内。
四、整治内容
(一)河道内采砂:砂石开采许可情况、采挖是否符合设计规范要求、是否有浑水入江、是否有偷洗沙金现象等。
(二)河道内乱堆乱放,对河道防洪安全以及堤防、桥梁、管线造成隐患的。
五、具体办法
此次河道环境整治采取部门治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分别对待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宣传政策、巡查、检查、处罚等办法,部门与乡镇通力合作。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由政协副主席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河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水务局委派同志参加。工作组办公室设在镇政府,负责统一指挥、组织协调河道环境整治活动。
(二)明确整治工作责任。所涉及的水务、国土、环保、安监、交通、林业、公安等部门及所属乡镇要通力配合,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职能职责认真履职,逐点切实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整改制度并全力抓好落实。
(三)建立河道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县政府抽调公安、水务、国土等部门人员专门成立河道整治工作组,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乡镇要结合整治活动,迅速建立乡镇、村、社三级联管的河道环境整治新机制,建立河道管理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签定监管责任书,全面完善河道环境整治管理机制。
七、时间安排
2月20日起,用15天时间对古城境内河道进行全面宣传、巡查、整治。
(一)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采取多种方式,如电视、宣传车、宣传单及组织村社干部或群众会议,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强化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二)联合执法,强行整治阶段
对不按通知要求自行整改的违法采砂业主,由整治领导小组组织联合执法队伍集中取缔和整改。
(三)巩固提高阶段
针对存在的问题,再次提出整改要求,督促责任单位或个人限期整改,同时加强对河道的巡查、检查,保持河道正常的采砂环境。
(四)检查验收阶段
一、基本情况
全省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告一段落后,校党委就后续整改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根据省活动办要求,学校制定了《青海广播电视大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班子整改方案》,瞄准问题,明晰了六个方面、20项整改内容。同时,制定了制度建设计划,从8个方面加强建章立制,其中修订完善的制度13项,新建制度11项。主要涉及密切联系群众,规范决策、权力运行,厉行勤俭节约,整治文山会海,加强干部教师培训、绩效考核,加强校园稳定,规范运行质效,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
需要说明的是,青海广播电视大学为系统办学,其州、县电大均隶属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省电大进行教学指导。除省校(总部)为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试点单位外,各州、县电大根据省活动办安排部署,均随各地进入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因此,学校根据省活动办《通知》中有关的工作任务落实情况,重点针对学校自身工作开展了认真自查。
二、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一是在整治工作作风方面: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办法》,从开展调查研究、服务师生、改进宣传报道、厉行节约、加强督查等方面提出了改进作风的具体措施。我校按照《办法》的各项要求,在全校认真开展了作风建设年、师德师风建设年、整顿工作纪律等系列活动,加强了日常监督,严肃了工作纪律,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促进了工作作风的进一步转变,教职工精神面貌发生了明显变化,增强了工作干劲。
二是在整治文山会海方面:以规范会议为突破口,修订完善了《校党委会议事规则》、《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学校各类会议管理办法》,精简会议规模和数量、规范会议管理,精简全省性电大系统工作会议2个;以公文管理为切入点,修订了《青海广播电视大学公文规范管理办法》、《青海广播电视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和材料的规定》,学校党政文件得到有效精简,今年校内全面启用了电子公文系统,发件印制数量大幅减少。
三是在整治庸懒散现象方面:修订完善了《学校各部门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校内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和《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明确职能、职责任务和岗位要求,提高部门工作运行质量和效能。通过绩效考核带动干部职工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增强了内驱力、执行力和创造力。同时,校组织人事处加大了工作时间巡查力度,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和职工外出请销假制度,有效遏制了个别部门存在的庸懒散现象。
四是在整治三公经费方面:学校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因公出国(境)经费进行了全面清理,严格执行省财政下达的三公经费预算标准,厉行勤俭节约,经费使用符合财务管理规定,并进行全校公示,加强财务公开和群众监督。2013年学校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同期压缩15.85万元。同时,为加强纪检监察和审计工作,制定了《青海广播电视大学内部审计工作办法》、《青海广播电视大学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管理办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五是在加强制度建设方面。针对教职工提出的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内部管理等问题,校领导班子在广泛调研基础上,新建了《青海广播电视大学调研工作制度》、《学校学术委员会章程》,为探索现代大学制度提供了组织和制度保证;新成立了教学工作委员会,制定了《青海广播电视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明确职责和运作范围,形成了有利于维护学校的学术声誉、严谨学风和相应的学术规范;修订《青海广播电视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办法》,加强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为防范和有效地处理各类教学事故的发生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政策依据;修订了《青海广播电视大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确保了校园的安全稳定。
三、存在不足和后续整改思路
在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我校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按照既定目标有效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个别党支部对承担的整改任务重视不够,存在思想松懈的现象;二是个别整改任务没有完全按照时限要求落实到位,需要抓紧整改。
反对,改进作风是一项长期任务。我校将按照省活动办的部署和要求,认真总结前一段工作,进一步巩固在理论上、实践上已取得的成果,针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狠抓工作落实,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抓出成效。
我校后续整改工作思路是:认真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收尾不收场的要求,以反对,正风肃纪为核心,以落实整改方案、制度建设计划和专项整治方案为抓手,统筹推进、逐项落实,不断巩固和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为全面加强学校党的建设,推动电大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和作风保证。
一是强化整改落实。全面落实《青海广播电视大学领导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继续聚焦坚持领导带头,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通过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求真务实,立说立改,既着眼长远立规矩、定制度,又立足当前抓整改、促落实,用整改成效取信于师生。
二、消防巡查要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建立巡查日志。
三、消防巡查日志要对每日巡查情况做详细记录,并由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签字。
四、巡查人员要认真负责,对巡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要立即上报本单位主管领导,并力争做到当场妥善处置,本单位无法解决的,要立即报告学校主管部门,在隐患未解决前,所属单位要采取积极措施,不能使隐患酿成火灾事故。
五、每日防火巡查的内容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岗位与值班人员的在位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检查制度
一、各单位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二、各单位要对防火检查工作要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计划、组织、人员、内容、措施五落实。重点部位每日巡查一次,其它部位每月检查一次。
三、各单位要建立防火检查档案,每次检查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记录上签字。
四、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学校有关部门每年进行不少于2次的全校防火安全大检查,并视情况做好重点抽查工作,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五、防火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有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七)消防控制室、值班室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八)防火巡查情况。
(九)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园内动用明火要实行审批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擅自动用明火。
二、因教学、科研、生产需要在校园、学生宿舍区、禁火区内动用明火,施工单位应提前提出书面申请到学校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并办理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施工。
三、申请的内容应该包括用火地点、时间、范围、动火方案、防火措施、现场监护人、责任人等内容。
四、因教学、科研、生产等活动需进行焊接、切割作业,应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和规定。
五、电工、焊工、锅炉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作业地点应符合安全要求,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
六、校内各基建工地动火、用火,施工承包单位负责人应对消防安全负全面责任,确保工地安全,规划处负责监督检查。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内输变电设施必须严格按章管理,线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专门人员按规程作业。
二、电工人员安装、改造、维修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按照规程操作,避免因操作失误、技术不熟练造成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严禁任何单位、个人在校内输电线路上私自乱拉、乱接电线。
四、教学、科研、生产用电设备要确定专人负责、按章管理,一般应坚持人走拉闸断电。
五、公寓管理部门要严格学生宿舍用电管理,杜绝私拉乱拉电源线,严禁使用违章电器,公寓管理中心要坚持用电用火检查和巡查制度,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管理制度
一、校园内严禁生产、经营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
二、学校应建立危险品仓库专门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并设专人进行管理,危险品仓库的建立地点要远离教学、生活区200米。
三、因教学、科研、生产所需使用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保管、领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四、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人员,须经过消防专项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各单位消防管理员,应定期和不定期对所属单位使用危险品情况进行安全检查或抽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存档备查。对不安全因素,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燃气和电器设备检查、管理制度
一、使用燃气和电器设备的单位必须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检修,严禁带故障工作。
二、对重要设备要分类编号,登记立卡,有计划地维修、保养和管理。
三、有关单位应定期检测变压器等设备及接地避雷器设施,注意防雷、防静电。
四、安装使用电器、煤气、燃化气设备,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把关。
消防设施、器材配置、管理、维护保养制度
一、学校的消防器材配置、维修和管理由保卫处统一负责,要对全校消防设施、器材建立完整的电子档案,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维修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二、学校新建楼体必须按消防安全设计要求配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设施、器材。
三、各单位、部门所辖区域的消防器材、设施由各单位、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看护和管理,并应将其数量、状况、位置记录在册,出现问题及时报告,保证其完好有效性。
四、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未经同意,严禁非火警使用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五、各驻校经营单位、各建筑工地,必须按规定配置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负责管理、维护,确保完好有效。
重点部位消防管理制度
一、消防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明确校级消防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
二、被明确的消防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其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单独制定各类消防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岗位安全员,并报学校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三、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在落实常规管理和措施的同时,所属单位必须做到:每日巡查、每月检查、设立档案并保持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制定详尽的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
举办大型群体性活动消防安全申请制度
一、室内超过200人,室外超过500人的各类活动视为大型群体性活动。
二、举办大型群体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向学校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请。
三、申请内容应明确活动内容、参加人数、人员结构、活动地点、消防器材设施情况消防安全负责人、灭火疏散应急预案等内容。
四、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单位提交的申请,现场进行勘察,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有权责令其缓办、停办,火灾隐患整改合格后方可举办。
校园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管理制度
一、校园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的消防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二、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全过程要接受公安消防机关审核监督管理。
三、工程管理部门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应当签订工地防火安全责任书,明确甲乙方消防安全工作负责人和责任人,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施工人员及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四、工程竣工后,须由公安消防机关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消防验收合格后,工程管理部门应与消防主管部门履行严格的交接手续。
六、工程交付使用后,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改变原防火设计。
七、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擅自搭建小型建筑物,特殊情况需要搭建的,必须书面报告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核准,或视情况转报公安消防部门核准。
八、严禁在消防通道上和楼群安全间距上违章搭建。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演习制度
一、学校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全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演习工作。各中层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参与并组织好本单位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二、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校报、板报、橱窗、校园网、主题班会、讲座、演出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和相关技能。
三、消防重点单位、重点岗位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技能演练。
四、各单位、部门的安全责任人,消防管理人员应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五、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持证后方可上岗。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岗位消防安全员。
(二)特殊工种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六、学校每年组织一次学生火场逃生大型演习。
消防疏散通道及设施管理制度
一、严禁在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堆放杂物、安装铁栅栏、将安全出口锁死。
二、疏散通道、出口应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安装应急照明灯。
三、严禁各部门、个人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遮挡或挪作它用。
四、公共场所和高层建筑的通道、安全门、楼梯等应当有明显的消防标志,并保持畅通。
五、严禁在公用道路、建筑物门口停放自行车和其它物品。
六、严禁在校园建筑物内及校园内燃烧废纸、杂物、垃圾和树叶。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学校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公安消防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巡查、检查出的火灾隐患有权下达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二、被下达火灾隐患的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确定专人、落实有关资金,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要求完成整改,并上交火灾隐患整改报告。
三、被检查单位在接到限期整改通知后,对不能尽快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制订整改方案、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合格的要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存在隐患的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确保消防安全。
五、对于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造成火灾事故的,应立即停止使用。
六、隐患单位确实无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部门。
七、学校鼓励师生对身边的火灾隐患进行举报,一经查实,对举报人进行表扬和奖励。
八、学校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公示,同时实行挂帐督办。
消防安全值班制度
一、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各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禁脱岗、替岗未经培训的无证人员不得上岗。
二、值班人员应加强学习,掌握消防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提高防火、灭火技能。
三、值班人员要严密监视设备运行情况,遇有报警要按规定程序迅速、准确处理,做好各种记录,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一、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管理档案,管理档案应一式两份,一份自用,一份送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存档。
二、消防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基本情况,消防重点岗位情况。
(二)建筑物或场所施工,使用或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三)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安全员岗位职责。
(四)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安全员岗位职责。
(五)消防安全制度。
(六)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七)与消防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八)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九)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的记录。超级秘书网
(十)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十一)有关燃气、电器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记录。
(十二)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十三)火灾情况记录。
(十四)参加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十五)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消防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一、学校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各单位年终考核、考评的内容。
在大讨论活动第二阶段,市环保局对市区“5.29”饮用水源污染事故查摆问题不深入,针对性不强,剖析根源不深刻。对此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面部署各处室、单位“回头看”,深刻反思,举一反三,着力深挖思想根源,剖析问题实质;查找工作漏洞,严肃工作作风;依据工作职责,追究事故责任;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整改措施。现将查摆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在“回头看”过程中,市环保局从服务大局观念、工作责任心、思想解放、关注民生、工作作风等方面认真查摆问题,主要归纳为以下三大方面:
(一)缺乏服务大局观念,主动协调不够;
1、思想转变较为迟缓,对加快发展的紧迫性、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科学发展的眼光和服务大局的意识,没有将环境保护工作真正融入到整个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之中。
2、服务意识不强,存在未能及时、有效地解决社会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没有结合业务工作实际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群众。
3、主动协调不够,遇事只知道埋头干事,注重自身职能,缺乏和其他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部门之间相互配合的意识不强。
(二)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职责不到位;
1、环境执法力度不够到位。在开展环境管理的过程中部分人员还存在一些执法不够到位、程序不够规范的现象。虽然每年都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但部分企业和经营业主违法偷排、污染环境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污染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
2、对饮用水源保护力度不够,未能及时向水务部门了解调水情况,致使河流流向改变的情况下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防范水污染事故的发生。
3、部分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还不高,责任心不强,履行职责不到位,监管不力,不能满足新时期环保工作的需求。
4、环境监测工作未能有效发挥预警作用。对水质自动站管理维护不到位,发生故障和数据异常时也没有能及时分析和排除,未能实现数据资源共享。
(三)工作作风不扎实,效能不高。
1、加强学习不够,未能形成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
2、制度不健全,未能形成狠抓落实的工作作风。未能把实现群众愿望、满足群众需要、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履行职责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未能真正做到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求真务实地解决实际问题。
3、环境监察工作不深入,检查不够全面。在本次5.29事件前,监察人员检查了企业的排污设施,而未对企业其它设施进行巡查,给企业的偷排造成了可乘之机,最终造成5.29污染事故。
4、部分环境监测工作人员思想麻痹,认为__饮用水源相对安全,发现自动站运行不正常未能及时采取人工采样,致使监测数据不齐全。
二、整改方案
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同时,结合对“5.29”事件的深刻反思,集中分析研究,总结经验教训,制定如下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整改的自觉性
做好整改工作,关键是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抓好制度完善和整改方案的制定、落实。
一要跳出思维惯性,更新观念。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环保工作面临着更高、更新的任务和要求,思路要有相应的创新,要充分认识到新的发展形势对环保工作的新需要;要立足于新实践,在创新中找答案,以创新的观念审时度势,以创新的思路破解难题,以创新的手段来丰富环境管理措施。
二要拓宽环保工作思路,为地方发展服务。目前,我市正处于大发展、大突破的关键时期,既要加快发展,又要保护好生态环境,因此,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必须解放思想,围绕大局,准确定位,找准环保与经济社会建设的结合点,切实履行环保职能,确保生态环境安全,提高环境承载能力,为全市突破资源环境制约、提高经济运行质量作贡献。
(二)关注民生保障,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紧紧围绕群众关注、关心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强化环境执法,强化环境监管。完善12369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渠道。认真查处环境举报,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切实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保障群众环境知情权。当前,集中解决的问题就是切实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强化水环境预警监测。
一是狠抓落实,加强饮用水源安全保障。在全市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会议之后,我局立即传达了会议精神,成立了饮用水安全保障领导小组,完善了相关的工作制度,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责任。
二是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强化企业环境监管。继续扎实开展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专项行动,做好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巡查方案,安排专人对市区饮用水源地和重点排污企业实行日查日测,同时要求县区环保局对万吨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及重点企业加强监管,开展隐患排查和预警监测,落实专人巡查值守,实行日报制度,认真做好水源地的日常巡查工作。积极配合市水务局对各地集中供水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对检查[:请记住我站域名/]中发现的问题,已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市政府。
三是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针对汛期水质易受污染的情况,我们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安排监测、监察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局领导亲自带班。同时,我们积极配合市水务局等部门做好预案的完善工作和县区预案评审的准备工作,认真做好预案演练的准备工作。
四是组织加密监测,确保汛期饮用水安全。组织开展汛期京杭大运河__段水质联防监测工作,在京杭大运河共布设了5个断面,自6月1日开始,进行每天两次、为期一个月的加密监测。同时,认真做好上游来水水情的跟踪调查工作,对可能影响我市的饮用水源的京杭大运河上游邳洪河黄墩小河和新沂河上游及入新沂河的沭河全线进行了调查和取样监测,并及时将调查和监测情况用监测快报的形式上报市政府,有关建议已批转相关部门执行。认真做好水质监测仪器的维护工作,水质自动站故障已解除,6月6日恢复运行,在此基础上,我们将加强比对监测,保障运行效果。
五是积极协调,实现信息资源共享。6月14日下午,我们和相关部门专题研究了市区自来水供水的水质报告问题,就水源地水质异常上报的原则、上报的方式以及上报的责任部门达成了共识,并已形成会议纪要,即将上报市政府,
待批准后执行。同时,加强协调,积极创造条件,建立数据共享平台,做好水质数据的跨部门共享工作,预计6月底完成。
(三)加强环境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一是强化环保自身能力建设。环境监测是环境管理的基础,环境监察是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为适应新的形势,我们将不断加强环境监察、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和污染源远程自动在线监控系统建设,采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和手段,为环境管理和决策提供全面、准确、快速的服务,有效地改善和提高环境管理的工作效率、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
二是整合环境管理资源和力量。饮用水源自动监测、污染源远程监控、12369举报热线等工作均要求24小时全天候的管理,一方面,有利于全面、及时地掌握工作动态和变化;另一方面,从市环保局系统现有人员力量来讲,难以为继。必须整合现有力量和资源,将自动监测、远程监控、12369举报热线、应急处置等整合成一套完整的体系,以应对人员少、工作量大等问题,确保工作有序、有效开展、疏而不漏。
三是构建大环保格局。环境保护是一项社会工程,环保工作不仅是环保部门的事,还是事关全局、全社会乃至每个人的系统工程。因此,必须在全社会形成“大环保”理念,构建大环保格局,各部门、单位应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密切配合,加强对相关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在具体执法和管理工作中,各有关部门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对违法排污、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和侵害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危害环境安全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真正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四是强化环保行业管理。进一步加强对进入__开展环评服务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准入管理,引入并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鼓励为建设单位提供优质技术服务,监督其保证环评质量,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以规范环评中介服务行为,为客商营造更好的服务环境。
(四)改进工作方法,快捷服务提高办事效率
一是完善长效管理制度。推行政务公开和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职权关系,建立科学的工作流程,完善首问负责制、建设项目限时办结、违诺追究、大项目风险抵押等工作制度,规范环保执法和政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是建立内外部监督机制。内部强化目标考核和效能监察,外部向社会公开承诺,强化公众监督。如在项目审批方面,我局实行“一站式”服务,简化办事程序,明确工作要求和考核办法。同时,公开承诺:建设项目审批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复意见;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复意见;环境影响登记表在服务中心窗口当场批复。环保部门在咨询、预审、审核、审批、验收各个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定期公布项目审批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五)实行分级负责制,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关键词:集贸市场;火灾隐患;监督;对策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以个体经商业户为主的集贸市场如雨后春笋遍布城乡各地,既给经营者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也进一步方便了广大群众的生活。但是集贸市场由于种种原因,存在可燃易燃物多、摊位数多、人员密集、防火间距小、用火用电量大、监督管理工作不落实不到位等诸多问题,其潜在的火灾隐患不容忽视。现笔者结合集贸市场存在的火灾隐患特点和预防措施,谈一点粗浅的认识:
一、集贸市场存在的火灾隐患问题特点
1、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薄弱。一是现在许多市场内门面修建后基本上都是卖给了私人,一个市场内有几十上百的业主,这给对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和日常管理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二是集贸市场内经营的商品基本上都是易燃可燃物品,由于受利益的驱动,市场内商品储存、管理混乱,虽然明令禁止集贸市场内“三合一”场所,但很多市场的从业人员防火意识薄弱,安全意识不强,许多的经营者没有经过消防知识安全培训,对消防安全常识知之甚少,并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
2、市场内消防安全环境差。近几年,集贸市场受市场经济的影响,在各地而迅猛增多,集贸市场的不断繁荣和扩展,加上有些经营户利用寸土寸金的“黄金地段”,占用防火间距和通道现象普遍,有的甚至连消火栓也被圈占,从而使防火间距不足,消防通道不畅。一般小商品市场少则几十个,多则数百个摊位,经营易燃可燃物品现象多,各摊主甚至出店经营,造成疏散通道狭窄,有的宽度不足一人宽,部分出口处还设置了摊位,室外路段也布满了摊位,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火灾的曼延,消防车无法通行实施灭火。
3、消防器材严重不足。集贸市场由于资金紧张,或领导安全意识淡薄等原因,减少了对消防设施的投入,对仅有的灭火器材也未能按规定放在明显易于取用的位置而被摊位商品堆埋难以取用;有的虽有灭火器材,但选型不当或缺少维护保养,发生火灾也难以发生作用。
4、市场内用火、用电措施不落实,管理不到位。多数市场内普遍存在使用明火、吸烟等现象,市场电器线路安装不规范、乱拉乱接电线现象普遍,有的电气线路原设计仅限于电灯照明以及少数大功率电器的使用,但经营者为吸引顾客长时间使用招牌灯、彩灯、大功率照明灯具,同时经营者使用电饭煲、电炉、电暖器、电熨斗、电热水器等大功率电器现象严重,这一切都增加了电器线路的负荷;使用大容量的保险丝,使电路在不知不觉中始终处在经常超负荷运行中,加上市场内少数人随意乱接、乱拉、乱设插座,致使接线不牢,接错线路,导致电线短路,极易引起火灾。
二、整改集贸市场火灾隐患的对策
1、完善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制定措施,落实责任。集贸市场由政府牵头,并由相关职能部门成立安全领导组织机构,统一管理,明确责权,并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要将责任落实到户到人。同时,建立健全消防安管理制度,落实日常防火巡查制度,实行24小时全天候消防安全保卫巡查,定期召开会议,要向广大业主分析通报火灾形势;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分清轻重缓急,分批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市场内消防安全。
2、完善消防器材设施,加强维护保养。针对集贸市场摊位门市密集、客流量大的特点,严格要求各单位、各市场经营的门市、仓库、住户和柜台,配置固定灭火器和移动灭火器材,对营业面积达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防火分区的集贸市场一定要设置自动喷淋装置,设置区域防火分区,对现有的消防器材设施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证其完好有效。
3、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消防意识。消防宣传教育是同火灾作斗争的重要工具。要根据法律法规,运用广播、标语、板报等形式对广大经营户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把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内容贯穿于宣传教育之中,增强业主和客户防火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防火、灭火及逃生自救能力。
4、消防部门加大消防监督管理力度。消防部门要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以制度促规范,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突击检查等形式,严肃查处各类火灾隐患。发现问题要采取果断措施,及时下达整改意见书,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整改不力的业主和责任人,一定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养患成灾,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对违规违法等问题进行曝光,以舆论监督推动隐患整改,进一步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整改火灾隐患特别是集贸市场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保证安全,又要兼顾生产,还要考虑到单位的承受能力和民生问题。因此,必须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从而达到安全与生产、经济与效益、形式与效果的统一。公安消防机构在确定重大火灾隐患前,要积极会同设计、检测、技术等部门的安全生产专家,对隐患现状进行论证,提出指导性意见和整改方案。要充分考虑消防管理工作的总体情况及隐患单位在今后的整改过程中将面临的实际难题;要时时监管做好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要及时给予火灾隐患整改单位技术上指导帮扶,确保隐患单位在整改火灾隐患的工作中少走弯路,;对集贸市场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及时跟进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允许市场营业绝不允许 “带病营业”;一定要克服松懈思想,保持清醒认识,切实做好日常监督工作,彻底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积极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参考文献
1、张亚平;浅析集宁市集贸市场发展的几个问题[J];理论研究;1994年05期
下面,我就人大评议过程中我所如何迎接评议工作作表态:
一、思想,。人大评议,是代表依法行使监督职能的举措,对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廉洁奉公、开拓创新的意义。人大的监督、和评议是法律要求应尽的义务,是对全体国土工作人员转变作风的。为此,将把迎接人大评议下半年的一项工作来抓,将精心组织,周密,“迎接评议”的措施,迎评议、促工作。将端正,对待,思想认识,措施,工作责任,、虚心诚恳地代表对国土资源所工作的评议。
二、,真抓实干,以行动来评议。评议,又是。迎议工作和正在的学习科学发展观阶段学教活动紧密起来。查找自身在工作作风、思想作风、纪律作风、岗位职责、依法行政等的和差距。把服务质量和工作、科学发展观的着眼点和落脚点、、保红线、强服务、惠民生等三个的问题,自身的政治和理论素养,工作的前瞻性和性,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从而服务,地团结,当好的公仆。要年初县国土资源局的工作和镇党委、的工作任务,对照国土资源工作,把评议与工作起来,着重二次土地调查、次土地总体规划修编、土地执法巡查、土地纠纷调处等难点工作,评议工作与转变职能起来,以建设服务型窗口为,发展意识、服务意识,决策的科学性,办事的规范性、透明度,职能的转变、作风的改进。要扣紧评议内容,把的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体现在实实在在的行动中,体现在工作人员的一言一行上,体现在服务保增长、保发展、保红线、保稳定的本领上,让代表们在评议中看到的进步,让对的工作满意。
三、虚心意见,整改。评议的目的是改进作风、工作,服务经济的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为此,要评议工作,地自查自纠,、客观、公正地总结工作成败得失,是要注重自我反思,自我剖析,摆问题,找原因,挖根源,定措施;要敢于正视工作中的问题,虚心的批评和意见,人大代表的批评和建议,我所将,整改,少强调客观原因,多找主观,将在整改过程中责任、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四”。属于的问题要到、到个人,整改要求;整改;属于共性的问题要剖清根源,查出原因,整改措施,制订整改方案,整改。整改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实效。整改结果人大代表和的检验。
四、务求实效,长效机制。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人大评议,将力争在几个:在解决反映强烈的国土资源管理上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上;在国土资源队伍整体素质上有;地把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和的需求中去,在“保发展、保红线、保稳定”和工作上有;在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的上有;力争在文明服务、优质服务、服务上有。并要暴露的性问题和整改情况,长效机制,从而评议工作工作、发展,实实在在的。
经历了2010年爆炸事件,明达工业(福建)有限公司胶布厂的员工们痛定思痛,重新出发,在福州市和福清市安监局的指导下,用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向社会、向大众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成为福清市除危化、矿山企业外,第一家通过企业安全标准化三级评定的企业。
安全生产关乎企业生存
创办于1988年的明达工业(福建)有限公司是一家台资企业,位于国际级福清市融侨经济开发区。公司主要生产各式充气、硬质、高弹性雨衣、文具等系列胶布及PVC充气塑料制品。
明达生产的塑料制品约占全球同类产品60%以上市场份额,是全球最大的充气玩具产销集团(美国宇德集团)在中国投资的分公司之一,先后获得全国外商投资优秀企业、全国500大企业、塑料制品行业榜首、A级企业等荣誉。曾几何时,这些成绩、荣誉是明达工业人最引以为傲的。然而,2010年10月的一起爆炸,让明达人十分震惊:“问题出在哪儿?”
2010年10月11日晚9点20分,明达工业(福建)有限公司内一烘干车间发生爆炸。经过约1小时的紧张施救,消防人员成功遏制了二次爆炸的危险。5名工人被高温灼伤,紧急转送福州协和医院救治。
“当时,整个车间的门窗被爆炸冲击力震得支离破碎,重达数百公斤的铁门也被炸飞到五六米外,整个车间弥漫着浓烈的焦味。车间内粉尘密度太高是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对于当日的事故,1992年就到明达工业(福建)有限公司,如今已是胶布厂副厂长的黄启栋回忆起来仍感痛心,“血的教训再次警醒我们: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
“我们公司的宗旨是集合一群正直、有干劲的员工,以勤奋工作及团结精神,提供给客户优良品质和合理价格的产品。公司以‘今天比昨天好,明天要比今天更好’的基本信条来砥砺全体员工,激发工作精神,以达到卓越目标,使客户、员工与公司同步成长,共创美好未来。然而,事故发生后,公司的人心、士气、生产都发生恶性连锁反应。”黄启栋坦言。
痛定思痛!明达工业(福建)有限公司胶布厂决定进行全面整改。为此,他们一方面投入200多万元资金,围绕厂房通风排气、设备更新等方面进行大规模整治;另一方面,安排厂区安委会全体成员和部门主管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深刻吸取粉尘燃爆事故教训,仔细分析厂区安全生产情况,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责任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
“公司集团领导、厂区领导均非常重视事故原因的排查,多次召集相关技术人员深入研究,积极主动向安监局领导和有关专家请教。特别在专家的指导下制定了对可能涉及的所有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黄启栋回忆道:“那次整改的决心、力度都是前所未有的。”
整改方案确定后,明达工业(福建)有限公司胶布厂立即呈报福州和福清市安监局领导及相关专家进行审核。在征得领导和专家的同意后,整改工作于2010年12月全面展开。
“在公司领导和全体施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整改工程花费约3个月时间,在2011年3月2日全面完成。”黄启栋告诉记者,3月3日开始进行设备调试运行,3月9日经专家组验收通过,恢复生产。
充分发挥安委会在企业的作用
2011年3月9日,明达工业(福建)有限公司胶布厂在恢复生产后,立即将“充分发挥安委会在企业中的作用”这一议题提到关乎企业稳健发展的高度。
“‘一·一一’爆炸事故从更高层面督促明达工业必须加强安全工作,加大安委会在企业中的作用。为此,我们的安全员从2007年的专职2名,增加到2011年的5名专职、14名兼职。”安委会总干事林忠平介绍,在明达,安委会组长是公司董事长李炜、副组长由公司副总和厂长担任,黄启栋副厂长是执行委员。“除了我们5名专职安全员,厂务、胶布、印刷、制绒等11个部门都设有兼职安全员,其中,制绒、工务、管理部门分别配有2名兼职安全员。”
在配齐安全员的基础上,围绕“安委会在企业中的作用”这一主题,明达工业就安委会工作职责、总干事和专职干事的作用等内容作了规定。
一是明晰安委会工作职责。安委会对公司的安全状况提出防范措施、隐患整改方案及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好经费的开支计划;制定防止伤亡、火灾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本企业危险岗位、危险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监督实施;重大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一旦发生事故,应积极组织现场抢救,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整改工作。
二是发挥总干事和专职干事的作用。每周定期检查、平时不定期巡查各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查看预防措施是否到位。对不达标项目开具“安全整改单”督促整改,并依规给予扣分处罚;利用周一至周六早会对各部门员工安全培训效果进行抽查,对不达标部门给予扣分处罚;督促整改的部门拟定消除隐患的措施,对发生的安全问题要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组织安排全厂性工业安全培训讲座、演习、宣传,督促各部门对新进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落实等。发生事故要及时报告,并组织好现场救护工作,及时组织人员安全撤离现场,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查处工作。
三是支持各部门兼职干事工作,认真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按计划组织完成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对部门所属区域相关安全事项负责检查及改善;负责本班组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员工的不安全行为,发现设备设施及作业环境存在事故隐患,应立即报告上一级部门予以解决;发现所属区域存在不安全隐患,提出安全改善意见,呈报安委会安排改善;发现险情和事故应立即停止并及时报告,协助做好现场救护工作,组织人员撤离现场;部门主管交办相关安全改善事项执行追踪,对本部门新进人员进行工业安全培训及其他安全讲座、宣传等。
四是鼓励现场轮班组长监督。轮班组长不定时查核各生产岗位安全状况,对不安全的人、事、物给予及时纠正改善,并于次日提报;处理夜班生产异常事件,提报相关单位主管;巡查厂区通道安全状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安排人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或提报上级主管;突发性之重大工业安全事件如地震、台风等应实时处理并上报上级主管,必要时通知相关外单位(如火警119、医疗救助120、公安110、上级政府机构等)协助。
“在明达,安全是和员工的绩效工资挂钩的。公司在制定绩效考核百分制评分中,将安全分数的比例提高到近40%。我们规定,违规不是一个人的事,是全班的事。也就是说,一个班组如果有一个人违规,扣的是全班的分数。同时,我们在每个月的例会上通报各车间的分数,进行车间评选。第一名的车间我们会授予流动红旗,倒数第一的车间发放黄旗。如果某个车间连续三个月都是黄旗,他们的部门主管将受到处罚……在明达,领导不好当,他们的担子比普通员工重很多。”林忠平告诉记者,流动红黄旗的效果很明显,“我们要求获得红、黄旗的车间,要把旗子挂在车间醒目位置,而且一挂就是一个月,让员工天天都能看见。获得红旗的当然高兴,获得黄旗的,那个车间的员工就特有危机感,感到很没有面子,不用我们多强调,在平常的工作中他们都会更加自觉注意。”
在加强安委会工作的同时,明达工业(福建)有限公司还严格按照福州市和福清市安监局领导在整改验收会议上的要求,全面启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我们推行标准化工作,旨在让任何事情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从根本上提升员工安全意识。”黄启栋坦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