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25 03:51:00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国际贸易结算论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关键词:信用证;教学问题;探讨
信用证结算是国际贸易实务专业课程教学的一个重点内容,也是一个难点内容,这部分内容的教学质量对于学生能否更深入理解整个外贸业务流程有着重要的影响,应当引起专业课教师的重视。
一、信用证结算教学中的部分争议问题探讨
1.议付与出口押汇的区分。
议付和出口押汇在外贸实务中的具体操作有着本质的区别,但是在教学过程中,因为议付和出口押汇都有追索权,经常有教师把议付和出日押汇两个概念混淆,认为议付就是押汇,给学生传授了错误的知识。其实,议付和出口押汇的概念、法律关系和法律依据各不一样,笔者在比较的基础上初步探讨了这个教学问题:
从概念上讲,议付是指“由被授权议付的银行对汇票及/或单据付出对价的行为。只审核单据而不付出对价不构成议付”;出口押汇是指“出口地银行为解决出口商的资金周转困难而应出口商请求,以出口商提交的包括货运单据在内的全套出口单据作抵押向出口商预支部分或全部货款的融资活动”…。换句话说,议付是被授权议付的银行对汇票/单据给付对价,从而受让汇票,是一种票据行为,出口押汇是以出口商的汇票或票据作为押汇行的抵押品,由押汇行垫款付给出口商,是一种借贷与担保相结合的行为。
议付和出口押汇两种不同的法律行为产生的法律关系也不一样:在议付关系中,银行支付了对价买入了单据,银行对单据享有所有权,也就同时享有对货物的所有权,银行享有议付行的地位,可以行使(ucP6oo)赋予议付行的向开证行、保兑行要求偿付凭相符单据议付的信用证项下货款的权利,如遭拒绝可以向受益人行使‘票据法》赋予的追索权,并因获得货物所有权可以有权自行处置信用证项下货物;在出口押汇中,因为出口押汇是以出口方提供的货物单据作为质押担保为基础,由银行给予出口方的融资,是一种借贷和质押相结合的法律关系,虽然办理质押的银行对货物没有所有权(这一点不同于议付),但如果出口商不能如期偿还银行提供的融资,则银行对出口方可以根据质押关系对质押物主张优先权。因为银行在出口押汇中是通过借贷提供的融资,不是通过支付对价(购买单据)提供的融资,所以出口押汇不是议付。
2.信用证到期地点在国外是否一定要改证的问题探讨。
在信用证审核的教学中,有的老师们会告诉学生:如发现信用证的到期地点在开证行所在地,为了避免在国外交单延误时间,导致结汇失败,最好要修改信用证,把交单地点改为受益人所在地。当然这种做法是一种保守的做法,结果肯定是有利于受益人的,但问题是,在实务操作中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改证吗?往往产生争议,下面谈谈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在使用信用证时,受益人要想顺利结汇,就一定要严格按照信用证的要求办事,这个严格要求中就包括一定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规定的地点完成交单任务。在实务中,我认为如果这个“规定的期限”足够长,交单地点在国外就不会有太大问题,如果“规定的期限”较短,交单地点就应该选在国内。
二、信用证结算教学中的部分难点问题探讨
1.不同种类信用证中汇票使用问题探讨。
不同种类的信用证在使用过程中,汇票的使用情况是不一样的,这一点在教学中一直是一个难点知识。在教学过程中容易出现讲解片面,导致学生一知半解,不了了之,甚至理解错误的情况。
关于信用证的分类,其标准各异。为配合阐述汇票的使用情况,现按照信用证兑付的方式来划分:信用证可分为付款信用证、议付信用证和承兑信用证三种。
付款信用证可分为即期付款信用证和延期付款信用证两种。即期付款信用证(SightPaymentCredit)是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汇票和单据后,立即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延期付款信用证(DeferredPaymentLetterofCredit)亦称无汇票远期信用证,是开证行在信用证上规定货物装船后一段较长时间付款,或开证行见单后一段较长时间付款的信用证。之所以没有汇票是因为有的国家和地区颁布的票据法规定,凡超过六个月期限的承兑汇票,或超过一年以上的远期汇票,不得在市场上贴现,同时对远期汇票的期限不得超过180天,在这种情况下为了解决远期至一年以上或数年时间后的支付方式,在国际贸易的实践中,延期付款信用证就应运而生,而且被广泛予以运用J。因为不需要汇票,所以不能贴现,也不能做“福费廷”。
即期付款信用证又可分为见票即付信用证和见单即付信用证,前者需要使用汇票,由信用证受益人开立汇票,汇票的付款人为银行(一般是进口地的开证行,也可以是第三家付款行),由银行直接承担对汇票的付款责任;后者不需要汇票,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单据,立即履行付款义务,也可以在信用证指定的议付行凭单付款(这种不需要汇票的议付较少见,具体解释见下文),这里不需要汇票是为了免除开证申请人的汇票印花税负担。
议付信用证,是允许由开证行指定的银行有追索权的凭符合信用证规定的汇票及/或单据替开证行向受益人垫付货款的信用证。议付信用证多数情况下要使用汇票,也可以不使用汇票。在使用汇票的议付中,通常受益人是汇票的出票人,开证银行是汇票的付款人,议付银行就是汇票的收款人,作为汇票的三个当事人,如果议付行向开证行提示汇票要求付款或承兑时遭到拒绝,议付行可以行使《票据法》赋予的追索权,向受益人追要货款,在这里议付行的追索权就是《票据法>赋予的;如果信用证项下的议付缺乏汇票,议付行就只能在议付的单据或独立的议付协议中找到表明议付是有追索权的依据,一旦这种依据缺乏,议付行的行为很可能会被认为是不具备追索权的买断所有权行为,如果此时出现意外,议付行的会有较大风险。所以<票据法>在特定情况下赋予议付行追索权的凭证就是汇票,这也就是为什么议付多数情况要使用汇票的原因。
承兑信用证,是指以开证行或付款行为远期汇票的付款人,并由其承兑远期信用证项下汇票的一种信用证。承兑前,银行对出口商的权利与义务是以信用证为准;承兑后,单据与汇票脱离,银行成为汇票的承兑人,按照票据法规定,应对出票人、背书人、出票人承担付款的责任。可见承兑信用证要使用远期汇票。
2.信用证结算方式在规避买方风险上的作用探讨。
信用证作为一种较为安全的结算方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小买卖双方的贸易风险,尤其是卖方。在教学中往往强调卖方这个最大的获益方,同时也明确买方在使用信用证的过程中,因银行不过问“单货是否一致”而容易致使买方受到损失,忽视了买方也能从信用证结算中规避一定风险的介绍,这样就导致学生不能完整理解信用证有益于买卖双方这一特点。
银行在审单过程中只从单据的表面审核是否“单证一致、单单一致”,的确容易给卖方凭完整、相符的假单据骗取货款的机会,但是这种可能性完全可以在买方谨慎处理信用证申请的事宜中予以避免,并转而利用信用证业务“单据严格相符”这一属性保障买方的利益。摘要:本文对信用证结算教学中部分常见的争议问题和难点问题进行探讨,浅谈自己对于议付与出口押汇的区别、信用证到期地点、信用证中汇票的使用和买方如何利用信用证规避贸易风险四个问题的看法。
关键词:信用证;教学问题;探讨
信用证结算是国际贸易实务专业课程教学的一个重点内容,也是一个难点内容,这部分内容的教学质量对于学生能否更深入理解整个外贸业务流程有着重要的影响,应当引起专业课教师的重视。
一、信用证结算教学中的部分争议问题探讨
1.议付与出口押汇的区分。
议付和出口押汇在外贸实务中的具体操作有着本质的区别,但是在教学过程中,因为议付和出口押汇都有追索权,经常有教师把议付和出日押汇两个概念混淆,认为议付就是押汇,给学生传授了错误的知识。其实,议付和出口押汇的概念、法律关系和法律依据各不一样,笔者在比较的基础上初步探讨了这个教学问题:
从概念上讲,议付是指“由被授权议付的银行对汇票及/或单据付出对价的行为。只审核单据而不付出对价不构成议付”;出口押汇是指“出口地银行为解决出口商的资金周转困难而应出口商请求,以出口商提交的包括货运单据在内的全套出口单据作抵押向出口商预支部分或全部货款的融资活动”…。换句话说,议付是被授权议付的银行对汇票/单据给付对价,从而受让汇票,是一种票据行为,出口押汇是以出口商的汇票或票据作为押汇行的抵押品,由押汇行垫款付给出口商,是一种借贷与担保相结合的行为。
议付和出口押汇两种不同的法律行为产生的法律关系也不一样:在议付关系中,银行支付了对价买入了单据,银行对单据享有所有权,也就同时享有对货物的所有权,银行享有议付行的地位,可以行使(ucP6oo)赋予议付行的向开证行、保兑行要求偿付凭相符单据议付的信用证项下货款的权利,如遭拒绝可以向受益人行使‘票据法》赋予的追索权,并因获得货物所有权可以有权自行处置信用证项下货物;在出口押汇中,因为出口押汇是以出口方提供的货物单据作为质押担保为基础,由银行给予出口方的融资,是一种借贷和质押相结合的法律关系,虽然办理质押的银行对货物没有所有权(这一点不同于议付),但如果出口商不能如期偿还银行提供的融资,则银行对出口方可以根据质押关系对质押物主张优先权。因为银行在出口押汇中是通过借贷提供的融资,不是通过支付对价(购买单据)提供的融资,所以出口押汇不是议付。
2.信用证到期地点在国外是否一定要改证的问题探讨。
在信用证审核的教学中,有的老师们会告诉学生:如发现信用证的到期地点在开证行所在地,为了避免在国外交单延误时间,导致结汇失败,最好要修改信用证,把交单地点改为受益人所在地。当然这种做法是一种保守的做法,结果肯定是有利于受益人的,但问题是,在实务操作中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改证吗?往往产生争议,下面谈谈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在使用信用证时,受益人要想顺利结汇,就一定要严格按照信用证的要求办事,这个严格要求中就包括一定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规定的地点完成交单任务。在实务中,我认为如果这个“规定的期限”足够长,交单地点在国外就不会有太大问题,如果“规定的期限”较短,交单地点就应该选在国内。
二、信用证结算教学中的部分难点问题探讨
1.不同种类信用证中汇票使用问题探讨。
不同种类的信用证在使用过程中,汇票的使用情况是不一样的,这一点在教学中一直是一个难点知识。在教学过程中容易出现讲解片面,导致学生一知半解,不了了之,甚至理解错误的情况。
关于信用证的分类,其标准各异。为配合阐述汇票的使用情况,现按照信用证兑付的方式来划分:信用证可分为付款信用证、议付信用证和承兑信用证三种。
付款信用证可分为即期付款信用证和延期付款信用证两种。即期付款信用证(SightPaymentCredit)是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汇票和单据后,立即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延期付款信用证(DeferredPaymentLetterofCredit)亦称无汇票远期信用证,是开证行在信用证上规定货物装船后一段较长时间付款,或开证行见单后一段较长时间付款的信用证。之所以没有汇票是因为有的国家和地区颁布的票据法规定,凡超过六个月期限的承兑汇票,或超过一年以上的远期汇票,不得在市场上贴现,同时对远期汇票的期限不得超过180天,在这种情况下为了解决远期至一年以上或数年时间后的支付方式,在国际贸易的实践中,延期付款信用证就应运而生,而且被广泛予以运用J。因为不需要汇票,所以不能贴现,也不能做“福费廷”。
即期付款信用证又可分为见票即付信用证和见单即付信用证,前者需要使用汇票,由信用证受益人开立汇票,汇票的付款人为银行(一般是进口地的开证行,也可以是第三家付款行),由银行直接承担对汇票的付款责任;后者不需要汇票,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单据,立即履行付款义务,也可以在信用证指定的议付行凭单付款(这种不需要汇票的议付较少见,具体解释见下文),这里不需要汇票是为了免除开证申请人的汇票印花税负担。
议付信用证,是允许由开证行指定的银行有追索权的凭符合信用证规定的汇票及/或单据替开证行向受益人垫付货款的信用证。议付信用证多数情况下要使用汇票,也可以不使用汇票。在使用汇票的议付中,通常受益人是汇票的出票人,开证银行是汇票的付款人,议付银行就是汇票的收款人,作为汇票的三个当事人,如果议付行向开证行提示汇票要求付款或承兑时遭到拒绝,议付行可以行使《票据法》赋予的追索权,向受益人追要货款,在这里议付行的追索权就是《票据法>赋予的;如果信用证项下的议付缺乏汇票,议付行就只能在议付的单据或独立的议付协议中找到表明议付是有追索权的依据,一旦这种依据缺乏,议付行的行为很可能会被认为是不具备追索权的买断所有权行为,如果此时出现意外,议付行的会有较大风险。所以<票据法>在特定情况下赋予议付行追索权的凭证就是汇票,这也就是为什么议付多数情况要使用汇票的原因。
承兑信用证,是指以开证行或付款行为远期汇票的付款人,并由其承兑远期信用证项下汇票的一种信用证。承兑前,银行对出口商的权利与义务是以信用证为准;承兑后,单据与汇票脱离,银行成为汇票的承兑人,按照票据法规定,应对出票人、背书人、出票人承担付款的责任。可见承兑信用证要使用远期汇票。
2.信用证结算方式在规避买方风险上的作用探讨。
信用证作为一种较为安全的结算方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小买卖双方的贸易风险,尤其是卖方。在教学中往往强调卖方这个最大的获益方,同时也明确买方在使用信用证的过程中,因银行不过问“单货是否一致”而容易致使买方受到损失,忽视了买方也能从信用证结算中规避一定风险的介绍,这样就导致学生不能完整理解信用证有益于买卖双方这一特点。
银行在审单过程中只从单据的表面审核是否“单证一致、单单一致”,的确容易给卖方凭完整、相符的假单据骗取货款的机会,但是这种可能性完全可以在买方谨慎处理信用证申请的事宜中予以避免,并转而利用信用证业务“单据严格相符”这一属性保障买方的利益。:
信用证是买方申请并经银行交给卖方使用的有条件付款凭证,这些条件是从买方的开证申请书中转录到信用证中的,信用证一旦被卖方接受,卖方就要严格按照信用证要求来处理各项结汇前业务。如果买方在填写开证申请时,合理利用第三方认证证书,就可以从实质上确保卖方所交货物能够符合买方的预期,比如:通过在信用证结汇单据中加入由权威机构出具的商检证书,就能在一定程度上确保单货相符。
在外贸业务中,单据是在一些业务环节产生的,单据的质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这些业务环节完成的质量,买方可以通过信用证这种对单据要求严格的结算方式,保证卖方在每一个环节都能够谨慎完成,比如按时装运,按时寄送有关文件,也正是因为开证银行付款的前提是“单证一致、单单一致”,银行在单据处理上的严格相符原则,省去了买方反复催促卖方的麻烦,使得买方在信用证中要求的事情,卖方为了能够尽早交单结汇成功而积极主动的完成,也就能够让卖方在一张符合买方利益的信用证下,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保障买方的利益。
论文关键词:国际结算,项目化教学,实践创新
国际结算是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必修课程,也是经济类学科其他专业经常开设的课程,具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突出特点。在教学过程中,学生经常感到内容的抽象,即使在实训过程中,学生也反映内容比较杂乱,模拟操作效果不明显,学生往往是被动地听讲和做练习,没有整体概念。因此,有必要对该课程实行项目化教学,即师生通过共同实施一个完整的项目工作而进行的教学活动,是“行为导向”教学法的一种。其实施的流程包括:明确项目任务;制定计划;实施计划;检查评估;归档或应用。项目化教学具有其突出的特点:实践性、自主性、发展性、综合性、开放性和评价性。
一、总体框架
(一)全球视角的教育理念
经济全球化、中国对外开放的承诺以及国际政治经济体制改革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理念改革的外部压力,中国“负责任大国”角色的构建以及自我认知的形成则是教育理念改革的内在要求,而《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2010-2020》为教育理念改革提出指导思想。国际结算课程作为教育理念的具体承载者,必须树立全球视角的教育理念,培养全球视野实践创新,养成全球思维的方式和方法,训练学生的国际技能。
(二)整体结构设计
国际结算是国际经贸类专业的核心课程,该课程系统地介绍国际结算工具与国际结算方式,通过课堂讲授、实习实训、项目化教学相结合的方式,使学生系统地理解国际结算的基本理论并掌握操作技能。国际结算的主要内容是国际贸易结算,其研究对象是结算工具、结算方式和以银行为中心的划拨清算。在教学过程中,只需简单介绍银行间的业务关系如何开展。因此,主要教学内容为结算工具和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结算中,由于单据是获得票款的重要依据以及单据制作的复杂性和重要性,随附在票据下的单据成为本门课程的重要的构成部分。因此,国际结算课程可以设计三个项目化教学:票据、结算方式、进出口单据论文开题报告范例。
(三)实行一体化教学
国际贸易是国际结算产生和发展的原因,而国际结算反过来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应简单说明二者的逻辑关系,并以此为基础,在讲解国际结算方式时,说明汇款、托收、信用证、银行保函、福费廷、国际保理等结算方式各自产生的背景、优缺点以及适用范围,进一步加深学生对国际结算与国际贸易关系以及国际结算的重要性的理解。
另外,国际结算工具的典型代表是汇票,而且汇票在各种结算方式中均得以运用。对同样的当事人,在不同的结算方式下反映在汇票上的关系则不同,学生对此经常不理解。因此,应以汇票实训贯穿于结算方式的讲解。
二、项目化教学设计
我们将国际结算教学内容设计为三个项目化教学模块:
项目一:票据
票据的典型代表是汇票,本票与支票均为汇票的特例。因此,汇票是本项目的核心,其内容主要包括汇票的定义、必要项目、票据行为。学生感到难以理解的是汇票如何清算债权债务关系,各种票据行为关系复杂。因此,教学过程中,师生共同分析现金结算的弊端以及如何利用非现金结算,导入票据内容。在讲解汇票定义的基础上说明进出口双方如何利用汇票结算货款,之后给予学生案例分析,制作汇票进行实训(该部分不讨论结算方式实践创新,仅以出口商出票委托银行向进口商收款为例)。
票据行为是学生普遍感到难以理解的部分。在教学过程中,设定不同部门,如:出口商、出口地银行、进口地银行、进口商、公证机构等,先由学生模拟票据流通各个环节,之后,讲解各种票据行为的定义以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最后学生总结并图示整个程序以给学生一个清晰的概念。
显然,票据项目的设计体现了主题与现实的密切关系,而且学生能够自主、自由地进行学习,围绕票据流通探索票据行为,促进学生创造能力的发展。
项目二、结算方式
1.以国际贸易的发展为线索
如前所述,国际结算方式是随着国际贸易的产生和发展而产生和发展的,并反过来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在教学过程中,讲解汇款和托收方式之后师生共同总结二者的性质和存在的问题:均属于商业信用性质;进出口双方互不信任的矛盾;资金的占压等问题,由此说明信用证的产生以及信用证对国际贸易的促进作用。由于中间商的存在、大宗商品贸易、长期业务关系、加工贸易的普及等,信用证又出现了可转让信用证、背对背信用证、循环信用证以及对开信用证等;大型工程项目以及成套机器设备的进出口又产生了银行保函、福费廷、国际保理等结算方式。这种以国际贸易发展为线索来分析国际结算发展的项目设计可以达到学科交叉和综合能力运用的目的,而且可以实现长期项目与阶段项目相结合,从而构成教育目标的认知过程。
2.以信用证为核心
国际贸易性质不同,应采用不同的国际结算方式。但总体而言,国际经济交往绝大部分为一般货物贸易。因此,国际贸易结算中信用证占据重要地位;且信用证有国际商会颁布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来规范各有关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有SWIFT确定格式;另外,信用证对各种单据的要求较为全面、完整,大部分也适用于其他结算方式。因此,国际结算方式项目设计应以信用证为核心,包括开证申请书、信用证的审核、审单业务等,使学生正确理解信用证的性质、特点和业务程序,并掌握相关操作技能。
3.以汇票的制作和流通为实训主线
不同的结算方式(除银行保函外)均需要汇票作为结算工具,相同当事人在不同的结算方式下反映在汇票上的当事人不同,因此,给定相同的进出口双方和各自的往来银行,要求学生制作汇票,并按业务程序进行模拟操作。最后实践创新,学生讨论不同结算方式下的汇票有何不同,教师进行总结。
项目三、进出口单据
在现代国际贸易结算中,尤其是信用证业务中,各有关当事人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货物,进出口单据的制作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出口商能否顺利取得货款。因此,进出口单据具有重要的意义。由于信用证中的单据制作具有代表性,本项目的教学以信用证为核心,以同一笔业务为主线,要求学生掌握各种单据的要求和技巧论文开题报告范例。教师首先讲解各种单据的制作方法,之后提供一份以CIF价成交的信用证(尽可能提供一份要求单据较为完整的信用证),要求学生按信用证制作单据,设定各相关部门,如进出口商、开证银行、通知银行、议付银行、商检、海关、保险、船运公司、外汇管理局、税务等,并按业务流程模拟操作信用证各环节,以取得货款为终结。若有时间可要求学生将所制作的单据改为汇款和托收方式进行业务模拟训练,加深学生对不同结算方式的理解。最后,学生可以相互评价其他同学的单据业务,相互比较,并将实训单据归档,用来单独的审证业务实训。
三、教学方法的创新
(一)解读知识点采用抽象与具体相结合
国际结算的抽象性是许多师生的感受。采用项目化教学,通过现金结算到非现金结算的探索和票据流通过程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模拟,可以将抽象的票据流通行为具体化。通过国际贸易与国际结算关系的分析,学生可以理解各种结算方式的利弊和适用范围以及国际结算的重要性;同时,以信用证为核心进行的审证、制单、审单业务的模拟操作,学生将各种复杂的关系具体化。因此,项目化教学可以将知识点的抽象性具体化,而且,培养了学生全球视野和全球视角的思维的养成。
(二)专业技能与综合能力相结合
模拟实训中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展示的机会,能够自主、自由地进行学习,从而有效地促进学生创造能力的发展;国际结算课程作为专业必修课,项目化教学要求学生既要掌握国际结算的基本理论和技能,也要掌握相关课程尤其是国际贸易原理与实务的相关知识实践创新,从而实现学科交叉性和综合能力的运用;而且,每个项目在保持独立性的基础上又相互联系,实现长期项目与阶段项目相结合,构成教育目标的认知过程。
(三)实践教学与创新能力相结合
国际结算项目化教学以国际贸易发展为线索,以信用证为核心,以汇票的制作和流通为实训主线,以同一笔业务的进出口单据模拟训练为基础。整个教学过程中,实践教学是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个项目的主题都与现实世界密切联系,学生的学习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同时,项目化教学设计所包含的教学评价,师生点评和学生互评互比,激发了学生在项目活动中能力的发展,培养了学生创新能力。因此,项目化教学既培养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又提高了学生的操作技能,达至实践教学与创新能力相结合,反映了国际技能训练的教育理念。
经过多年的国际结算课程的教学,实行上述项目化教学一方面使教学内容具体化;另一方面通过实训培养了学生的操作技能,也使学生能够对本门课程有一个总体理解,避免了杂而乱的感觉。
当前,要想成为贸易结算和贸易融资领域的领先者,必须有能力达到以下全部或大部分要求:
*能够在全球范围内提供多种传统的和采用电子商务技术的贸易融资产品组合。
*通过安全的国际互联网渠道提供全球性的交易技术平台提供
*能够满足客户实际需求的现金流与贸易流的整合方案。,具有良好的全球贸易信息技术操作执行体系。
*与处于市场领先地位的物流公司、船运公司、信息技术公司保持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
*拥有一支勇于创新的、富有经验的专业人员队伍。
国际贸易融资的更高要求给一些从事贸易融资和贸易结算业务的商业银行带来了更多的业务发展机会,同时也使另一些银行失去了原有的市场份额。部分在贸易融资领域一直保持领先地位的商业银行逐渐失去了优势,市场份额被一些新兴的银行夺走。
贸易融资领域的发展促进了各方的合作
国际贸易和贸易融资领域另一个令人关注的发展趋势是电子网络技术的应用。现在,提供贸易融资和贸易结算服务的银行不仅要有开发内部业务应用系统的能力,更为重要的是,银行必须能够接受、使用外部电子网络应用系统,并且能够很好地与有关各方合作。除此之外,信息科技的迅速发展使得一些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信息咨询公司也加人了提供国际贸易结算和融资服务的市场,为传统的贸易融资银行带来了很大的竞争压力。由此看来银行界必须重新评估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了。
很明显,在国际贸易和贸易融资领域中的任何一个当事方已经不能独自确立本身的竞争能力了,整个供应链中所有参与者的交互作用决定了每个参与者的竞争力。尽管他们在享有共同利益的同时也可能存在冲突。但不管怎样,他们之间的合作能够为所有参与者带来竞争优势。
业务创新是银行业快速发展的关键
国际贸易的发展状况为加强整个供应链的协调与合作提供了良好的机会。一些银行开始通过采用信息科技手段,将原来大量手工操作的贸易结算和贸易融资业务过程进行自动化和网络化改进,并且向国际贸易中的各有关方面提供即时的信息服务。银行在整个国际贸易供应链的单据和数据传输方面的新作为,可以通过摩根大通银行主要基于网络技术的产品一TradeDoc得到很好的展示。出口商可以通过使用TradeDoc系统,将一些贸易单据的制作工作外包给摩根大通银行,由此可以节省人工制作和传输单据所花费的大量时间,使与出口单据有关的整个工作过程变得简单快捷。另外,本论文由整理提供通过减少和消除手工处理单据的过程,单据存在的不符点可以减少到最低限度。超级秘书网
目前,一些国家的行业协会和政府部门在这方面也起着组织和引导作用。例如,新加坡国际商会正在与几家本地和外资银行合作,开发电子化原产地证书(certificateoforig饥)项目。但新加坡国际商会最关键的工作是说服其他国家的国际商会组织接受其出具的电子化原产地证书。在需要提供第三方单据(例如原产地证书和质量检验证书)的情况下,要实现全套贸易单据的电子化,将是非常不容易的。随之而来的要求将是全球通用的电子化单据标准的尽快确立。
汇款是指汇款人(债务人)主动将款项交给银行,委托其使用某种结算工具,通过其在国外的分支行或行,将款项付给国外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它是产生最早、使用最简单的结算方式,也是其他各种结算方式的基础。
汇款按照使用的结算工具不同,可以分为电汇、信汇和票汇。按货物、货款的运送及支付顺序不同,汇款方式在国际贸易实务中有两种运用方式:预付货款和货到付款。其中,预付货款对于出口商而言较为有利:既可以降低货物出售的风险,同时减轻了资金负担;货到付款则对于进口商较为有利:既可降低资金风险,也能先收货后筹款,相当与得到资金融通。如付款的期限较长,甚至可以将货物售出后,用所售收入支付款项。因此,用汇款方式进行结算,风险承担和资金负担在买卖双方之间不均衡。结算的风险(如货物运出后能否顺利收回货款以及货款付出后能否顺利地收到货物)和资金压力完全由一方承担,另一方则相对有利。
托收是指由债权人开立汇票,委托银行通过其海外分支行或行,向国外债务人收取货款或劳务价值的一种结算方式。虽然托收与贸易汇款都属于商业信用基础,但是跟单托收通过用单据代表货物控制货物所有权,从而将结算风险及资金负担在进出口双方之间进行了平衡。对于出口商来说,出口商通过控制货权单据来控制货物,不付款或承兑就不会交单。一般不会受到"银货两空"的损失,比赊销安全。对于进口商来说,只要付款或承兑,马上就能取得单据,从而得到货物的所有权,比预付货款方式安全。
在贸易实务中,托收按照是否附有货运单据可以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对不附有全套货运单据的款项的托收称为光票托收;对附有全套货运单据的款项的托收称为跟单托收。其中,根据交单条件的不同,跟单托收可分为D/P(付款交单)和D/A(承兑交单)。D/P(付款交单)按照付款的时间不同又可以分为D/P即期和D/P远期。不同的托收方式中存在的结算风险也有所不同。在D/P条件下,代收行在买方支付了全部票据金额以后才能将有关票据交给买方,这样卖方的货款得到了有效的保障。而在D/A下,代收行在买方承兑有关汇票后就可以将有关单据交付买方,这时卖方已经交出了货物的物权凭证,一旦买方的信用出现危机,到期不付款,卖方手中仅有一张已承兑汇票能约束买方的义务,仍可能遭受钱、货两空的损失,对于出口商来说选用D/A一定要慎重。
信用证支付方式是近年来国际贸易中最常见、最主要的支付方式。信用证(L/C)是开证行根据买方(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开给卖方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的书面凭证。这种方式把应由买方承担的付款义务转化为银行的付款义务,从而加入了银行信用,由于银行承担了第一性的付款责任,有审单的义务,使得结算的程序更为严格、规范,对于买卖双方而言,结算的风险进一步得到控制;资金融通也更为便利。因此,该种方式被贸易各方广泛接受。
二、选择支付方式时应考虑的因素
由于各种支付方式的特点不同,因此在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时,应该考虑以下因素。
1.客户信用等级的高低。如果客户的信用等级很一般或是贸易双方是首次进行交易,应该选用L/C的方式;如果客户的信用等级较高,可以选用D/P,既可以达到即节省开证费的目的,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把握物权凭证的安全性;如果客户的信用等级非常高,就可以选用D/A甚至是直接T/T的方式。
2.货物供求状况不同。如果是畅销的货品,卖方可选择对自身有利的支付方式,如要求用L/C进行结算,甚至要求买方预付货款。如果是滞销的货品,则所选择的支付方式可能会有利于进口商,如D/A,甚至可以货到付款。
3.选用的贸易术语和合同金额的高低。不同的贸易术语对于买卖双方的责任规定以及风险分担有所不同,因此也应根据贸易术语不同来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对于象征货组中的CIF和CFR,就可以选用托收和L/C的方式;而对于FXW和实际交货的D组术语,一般就不会采取托收的形式进行结算;对于FOB和FCA等术语,由于运输的事宜是由买方安排的,出口人很难控制货物,所以在一般情况下也不会选择托收的方式。另外,合同金额如果不大,则可以考虑选择速度较快、费用低廉的T/T方式或光票托收方式。
选择支付方式的最终目的是尽量降低结算的成本,分散结算的风险,促使进出口贸易的顺利进行。以上所列举的各个因素会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不同的历史阶段、不同的具体客观情况而对货款的支付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三、正确选用支付方式的建议
从国际贸易实践情况来看,单纯某一种结算方式总是不能满易各方的要求。面对不断变化的市场,有必要采用综合支付方式进行结算。
1.汇款和托收相结合。如:先采取T/T的形式预付定金10%,在装船后T/T合同款的40%,,剩余的50%采用D/P即期付款的形式。这种选择既能保证供货方及时履行发货的义务,又能约束进口人及时付款,同时节省了更多银行费用的支出,也节约了宝贵的贸易时间。
2.汇款和信用证相结合。如:定金的部分以T/T办理;主要的货款采用L/C的方式进行支付;至于一些余款,以T/T的方式进行。
3.托收与信用证结合使用。这样的组合既可尽量地避兔不必要的开支,也能对作为物权凭证的单据起到保护的作用。如将D/A和信用证和银行保函结合在一起使用,或要求使用由代收银行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这样,原来的商业信用就被转变为银行信用,将出口商的风险转嫁给银行。
综上所述,国际贸易支付方式选择是否恰当,会直接导致出口人是否能够安全、快捷地得到货款。在选择时,不仅要考虑自己的风险,也要考虑对方的成本,力图达到双赢的日标。所以,要根据对方的资信等级、货物的供求状况、合同金额的高低、运输方式和种类、财务结算成本高低等因素来决定。同时,灵活运用组合的、综合的支付方式来进行国际贸易的结算,以分散结算的风险。
参考文献
[1]王立武.国际贸易支付方式的选择与风险.中外企业文化,2004(1).
[2]高增安.国际贸易出口方支付方式的理性选择.经济体制改革,2002(4).
[3]任晓燕,任哓鸿.论国际贸易支付方式的选择.商场现代化,2007(9).
[4]危英.论国际贸易结算方式最佳选择.求索,2004(11).
[5]余文华.进出口贸易中非信用证支付方式的运用模式.国际商务(对外经济贸易人学学报),2005(1).
汇款是指汇款人(债务人)主动将款项交给银行,委托其使用某种结算工具,通过其在国外的分支行或行,将款项付给国外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它是产生最早、使用最简单的结算方式,也是其他各种结算方式的基础。
汇款按照使用的结算工具不同,可以分为电汇、信汇和票汇。按货物、货款的运送及支付顺序不同,汇款方式在国际贸易实务中有两种运用方式:预付货款和货到付款。其中,预付货款对于出口商而言较为有利:既可以降低货物出售的风险,同时减轻了资金负担;货到付款则对于进口商较为有利:既可降低资金风险,也能先收货后筹款,相当与得到资金融通。如付款的期限较长,甚至可以将货物售出后,用所售收入支付款项。因此,用汇款方式进行结算,风险承担和资金负担在买卖双方之间不均衡。结算的风险(如货物运出后能否顺利收回货款以及货款付出后能否顺利地收到货物)和资金压力完全由一方承担,另一方则相对有利。
托收是指由债权人开立汇票,委托银行通过其海外分支行或行,向国外债务人收取货款或劳务价值的一种结算方式。虽然托收与贸易汇款都属于商业信用基础,但是跟单托收通过用单据代表货物控制货物所有权,从而将结算风险及资金负担在进出口双方之间进行了平衡。对于出口商来说,出口商通过控制货权单据来控制货物,不付款或承兑就不会交单。一般不会受到"银货两空"的损失,比赊销安全。对于进口商来说,只要付款或承兑,马上就能取得单据,从而得到货物的所有权,比预付货款方式安全。
在贸易实务中,托收按照是否附有货运单据可以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对不附有全套货运单据的款项的托收称为光票托收;对附有全套货运单据的款项的托收称为跟单托收。其中,根据交单条件的不同,跟单托收可分为D/P(付款交单)和D/A(承兑交单)。D/P(付款交单)按照付款的时间不同又可以分为D/P即期和D/P远期。不同的托收方式中存在的结算风险也有所不同。在D/P条件下,代收行在买方支付了全部票据金额以后才能将有关票据交给买方,这样卖方的货款得到了有效的保障。而在D/A下,代收行在买方承兑有关汇票后就可以将有关单据交付买方,这时卖方已经交出了货物的物权凭证,一旦买方的信用出现危机,到期不付款,卖方手中仅有一张已承兑汇票能约束买方的义务,仍可能遭受钱、货两空的损失,对于出口商来说选用D/A一定要慎重。
信用证支付方式是近年来国际贸易中最常见、最主要的支付方式。信用证(L/C)是开证行根据买方(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开给卖方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的书面凭证。这种方式把应由买方承担的付款义务转化为银行的付款义务,从而加入了银行信用,由于银行承担了第一性的付款责任,有审单的义务,使得结算的程序更为严格、规范,对于买卖双方而言,结算的风险进一步得到控制;资金融通也更为便利。因此,该种方式被贸易各方广泛接受。
二、选择支付方式时应考虑的因素
由于各种支付方式的特点不同,因此在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时,应该考虑以下因素。
1.客户信用等级的高低。如果客户的信用等级很一般或是贸易双方是首次进行交易,应该选用L/C的方式;如果客户的信用等级较高,可以选用D/P,既可以达到即节省开证费的目的,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把握物权凭证的安全性;如果客户的信用等级非常高,就可以选用D/A甚至是直接T/T的方式。
2.货物供求状况不同。如果是畅销的货品,卖方可选择对自身有利的支付方式,如要求用L/C进行结算,甚至要求买方预付货款。如果是滞销的货品,则所选择的支付方式可能会有利于进口商,如D/A,甚至可以货到付款。
3.选用的贸易术语和合同金额的高低。不同的贸易术语对于买卖双方的责任规定以及风险分担有所不同,因此也应根据贸易术语不同来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对于象征货组中的CIF和CFR,就可以选用托收和L/C的方式;而对于FXW和实际交货的D组术语,一般就不会采取托收的形式进行结算;对于FOB和FCA等术语,由于运输的事宜是由买方安排的,出口人很难控制货物,所以在一般情况下也不会选择托收的方式。另外,合同金额如果不大,则可以考虑选择速度较快、费用低廉的T/T方式或光票托收方式。
选择支付方式的最终目的是尽量降低结算的成本,分散结算的风险,促使进出口贸易的顺利进行。以上所列举的各个因素会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不同的历史阶段、不同的具体客观情况而对货款的支付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三、正确选用支付方式的建议
从国际贸易实践情况来看,单纯某一种结算方式总是不能满易各方的要求。面对不断变化的市场,有必要采用综合支付方式进行结算。
1.汇款和托收相结合。如:先采取T/T的形式预付定金10%,在装船后T/T合同款的40%,,剩余的50%采用D/P即期付款的形式。这种选择既能保证供货方及时履行发货的义务,又能约束进口人及时付款,同时节省了更多银行费用的支出,也节约了宝贵的贸易时间。
2.汇款和信用证相结合。如:定金的部分以T/T办理;主要的货款采用L/C的方式进行支付;至于一些余款,以T/T的方式进行。
3.托收与信用证结合使用。这样的组合既可尽量地避兔不必要的开支,也能对作为物权凭证的单据起到保护的作用。如将D/A和信用证和银行保函结合在一起使用,或要求使用由代收银行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这样,原来的商业信用就被转变为银行信用,将出口商的风险转嫁给银行。
综上所述,国际贸易支付方式选择是否恰当,会直接导致出口人是否能够安全、快捷地得到货款。在选择时,不仅要考虑自己的风险,也要考虑对方的成本,力图达到双赢的日标。所以,要根据对方的资信等级、货物的供求状况、合同金额的高低、运输方式和种类、财务结算成本高低等因素来决定。同时,灵活运用组合的、综合的支付方式来进行国际贸易的结算,以分散结算的风险。
参考文献
[1]王立武.国际贸易支付方式的选择与风险.中外企业文化,2004(1).
[2]高增安.国际贸易出口方支付方式的理性选择.经济体制改革,2002(4).
[3]任晓燕,任哓鸿.论国际贸易支付方式的选择.商场现代化,2007(9).
[4]危英.论国际贸易结算方式最佳选择.求索,2004(11).
[5]余文华.进出口贸易中非信用证支付方式的运用模式.国际商务(对外经济贸易人学学报),2005(1).
论文关键词:国际贸易,供应链贸易融资,对策措施
一、供应链贸易融资产生背景
在整个供应链体系中,不同企业所处的地位并不相同,竞争力较强的企业为产业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处在核心企业上下游为其提供配套服务的供应商和分销商,往往是一些依赖其生存的中小企业。
首先,对于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来讲,一方面希望从供应链企业中得到更多资源和资金支持,另一方面也希望保持供应链企业的稳定性,不希望供应链企业因为资金链条断裂而终止合作;其次,在国际贸易领域,随着市场和技术的发展及买卖双方合作关系的变化,无纸化交易越来越多,赊销已经代替信用证成为主流,处于弱势地位供应商在交易中要承担更大风险,加剧了对营运资本的需求,也影响了供应链的竞争力;再次,次贷危机以及其他业务领域贷款所造成的损失和核销,使一批国际性银行大伤元气;最后对策措施,供应链金融作为融资的新渠道及新型融资方式,可以实现弥补被银行压缩的传统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加速资金流动,增加银行收入,降低了融资风险,而且通过上下游企业引入融资便利,自已的流动资金需求水平持续下降。供应链贸易融资促进了企业间战略协同关系的建立,提升了整个供应链竞争能力,实现银企的战略双赢。
二、供应链贸易融资与国际贸易融资
(一)传统的贸易融资
根据《巴塞尔协议》(2004年6月版)第244条,国示贸易融资也可以定义为:在商品交易中银行运用结构性短期融资工具,基于商品交易(如原油、金属、谷物等)中的存货、预付款、应收账款等资产的融资。贸易融资经历了由国内国际贸易融资到国际性的国际贸易融资的过程。
国内商业银行现在开展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就是以传统的贸易融资业务为主打产品,即企业通常通过提供抵押品取得银行的贷款,或者通过取得应收账款的债权后,通过债权转移来取得融资。主要业务包括进口开证、进出口信用证押汇、打包贷款、提货担保、保函、备用信用证等。近年来,一些在国际市场上比较成熟的产品如福费廷、应收账款融资、进出口保理等开始出现在国内商业银行的产品目录上。相对一般流动资金贷款而言,国际贸易融资在风险区间、还款来源、有效监督和保证方式等方面优于一般流动流动资金贷款,是一种相对安全的贷款方式论文提纲格式。但是,国际贸易融资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业务仍然采用传统的授信方法,外汇银行围绕着国际结算的各个环节为进出口商提供的资金便利,使贸易融资是作为国际结算的附属性资产产品存在,以国际结算业务带动贸易融资是主要的运作方式;业务创新速度较慢,未能顺应国际结算方式转变产生的新的融资需求;技术还不能对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发展进行有效的支撑等。
(二)供应链贸易融资
随着产业供应链的形成及供应链之间竞争的需求,受《巴塞尔协议》中贸易融资的启发,银行以供应链融资业务找到了进入供应链的突破口。供应链贸易融资就是指银行关注整个国际贸易供应链的整合和价值链的管理,通过管理和控制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在对供应链核心企业实力及其对供应链管理程度掌握的基础上,结合贸易结算方式,对处于一个贸易供应链的企业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供应链融资最大的特点就是在供应链中寻找大的核心企业,以核心企业为切入点,以上下游配套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它不再局限于对存货等实体物质进行融资,而是在分析整个贸易周期中客户需求的基础上,实时追踪供应链中货物及资金的走向,通过灵活的贸易融资解决方案对策措施,为客户降低交易风险,协助客户降低整个供应链的成本,帮助各成员实现价值最大化。
在国内,深发展银行于2007年首先提出了“1+N”贸易融资的概念。所谓“1”是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N”则是链条上的中小企业。从“N”开始,用“N”来包围“1”也就是说供应链贸易融资的对象从供应链中的大企业转到中小企业。供应链贸易融资的有效运转,一方面将资金有效注入处于相对弱势的上下游配套中小企业,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和供应链失衡的问题;另一方面,将银行信用融入上下游企业的购销行为,增强其商业信用,促进中小企业与核心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协同关系,提升供应链的竞争能力。供应链融资构筑银行、企业和商品供应链互利共存、持续发展的产业生态。
三、国际贸易项下的供应链贸易融资运作方式
为确保供应链贸易融资的顺利开展,银行首先应对价值链上的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进行识别找出价值链上的核心企业,而这个核心企业往往是银行的重点客户;其次,运用新的信贷分析及风险控制机制对目标企业进行业务状况分析并评估;再次,决定是否向供应链上的多个或者全部企业提供贸易融资、结算服务等一体化的综合金融服务;最后,根据进出口供应链的不同特点及进出口企业在供应链不同环节的需求,在确保对核心企业为企业分别提供进口供应链融资服务和出口供应链融资服务,具体到解决企业在进口开证、进口付款、出口采购、账款回收等供应链环节的融资问题,使中小企业无需再为进出口融资问题苦恼,也保障了供应链的平衡,实现了进一步扩展业务的多赢局面。具体运作如下图:
假设,W是采用全球战略的某著名汽车制造商,在供应链中属于核心企业。我国的A企业通过竞标,与其签订了长期供应高性价比配件的合同,在供应链中属于供应商,为了稳定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同意采用赊销的结算方式;D是W公司的经销商,为了获得销售权,需要以货款换取汽车销售。在实际业务中,面对W公司日益扩大的订单,A公司因自身信用度低无法取得融资,面临着资金链断裂的危险。同样,D公司也面临资金断缺的风险。Z是商业银行,为A核定有较大的授信额度对策措施,而D在银行没有授信额度或额度不足。
① A向Z提交融资业务申请;
② Z向A确定授信额度;
③ A向Z开具转让债权书;
④ Z向W请求确认债权转移;
⑤ W向Z确认债权转移;
⑥ Z向A提供融资;
⑦ A发货后,W向Z回购债权。
以上的运作流程是基于W对A的信用等级开展的。同样,贸易链中的经销商D也可将预购的货物作为抵押向Z银行申请资金融通。供应链贸易融资跳出了“一对一”及单个环节的融资模式,取而代之的是“一对多”及多环节、多层次、多产品混合的融资模式,为提高产业供应链的凝聚力和竞争力,为国际贸易的发展均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四、完善国际贸易项下的供应链贸易融资业务对策措施
(一)建立国际贸易项下的供应链贸易融资管理系统
在国际贸易产业供应链上,一个核心企业会拥有众多的供应商和分销商,分支复杂,范围广范,供应链在国际贸易项下的延展性强,供应链贸易融资业务也有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供应链贸易融资的风险来源具有不确定性,包括由于供应链涉及的企业数量多,来源多样性,除了追求供应链平衡的共同目标外,彼此之间还存在着复杂性的竞争论文提纲格式。同样,供应链贸易及融资都面临着不同的政治、经济、法律等系列因素的变化,要求银行必须对供应链融资的风险实施科学管理,一是不能片面强调授信主体的财务特征和行业地位,不能简单依据对授信主体的孤立评价做出信贷决策,而是应当注重以真实贸易背景为依据的流程设计对风险的实际控制效用;二是针对贸易融资业务面临的各类风险,不能仅仅局限于贷前或贷时审查,而要从多方面、多角度寻求控制风险的途径。如,为了实现对供应链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有效管理和控制,银行开发或整合升级满足国际贸易融资条件的个性化、专门化信息平台与管理理系统。英国的劳合银行为他们的客户提供了一个在线交易服务LOTS系统,将信用证服务、进出口单据处理、保函等业务整合在一个平台上,顾客可以实时跟踪贸易单据的处理状态,掌握各项业务进展情况。荷兰银行的MaxTrad管理系统,通过提供24小在线服务,为买卖双方自动处理贸易交易及管理应收、应付帐款提供了良好的解决方案。
(二)创新供应链国际贸易融资产品
供应链融资作为基于贸易供应链的全过程融资方式,在我国的供应链融资业务又多局限在国内贸易上,很少涉猎到国际贸易领域。伴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国际贸易额连年稳步提高,我国已成为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我国众多企业也成为了国际产业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国际贸易供应链融资需求来看,传统“单一环节”的“只管一段”国际贸易融资也同样不能适应国际贸易供应链的稳定和竞争力对策措施,我国银行可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与第三方服务提供贸易融资产品创新及创新供应链融资模式,不仅要继续注重传统的贸易结算和贸易融资产品,更重要的是关注整个国际贸易供应链的整合和价值链的管理,将供应链融资模式与国际贸易融资模式有效结合,推动了供应链的(国际)贸易融资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三)完善供应链贸易融资信用风险体系
由于供应链贸易融资的信用基础是基于供应链整体管理程度和核心企业的管理与信用实力,因此,随着融资工具向上下游延伸,风险也会相应扩散。如果供应链上某一个成员出现了融资方面的问题,就会迅速地蔓延到整个供应链,这对于供应链自身的资金管理和综合管理是非常大的考验,也是对银行信贷管理的极大挑战。因此,应尽快建立中介信用机构及供应链金融中介信用评级机构,建立基于供应链产业的新型的中小企业投资机构和信用担保服务机构,完善供应链产业的社会征信业务体系,加快供应链信用管理环节法律规章制度建设,完善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的金融风险预警和防范制度。
(四)加强专业人员的培训
供应链贸易融资业务对银行业务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出了较高要求。银行要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培训学习和人才引进,不断提高人员的业务素质,改进银行内部管理方式,为供应链贸易融资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
【关键词】国际贸易;计价货币;人民币
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美元地位削弱,国际金融界开始寻求新的计价货币开始,到七、八十年代日本经济恢复从而日元国际化的探讨,随后九十年代末欧元的形成及新世纪初对于欧元国际化问题的分析,直到现在关于人民币国际化的争论,使得对于一种货币如何成为国际化货币,从而用于国际贸易计价的研究一直没有间断过。
一、宏观层面影响国际贸易计价货币选择的因素
(一)经济规模和国际贸易地位。
一国的经济规模和国际贸易地位是影响该国国际贸易计价货币选择的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因素。一国的经济规模越大,国际贸易份额越大,该国的货币在国际贸易中作为计价货币的可能性越大,国际化程度也就越高。
(二)通货膨胀率。
通货膨胀率是货币对内币值的衡量指标,该指标数值越高,表明持有该货币的购买力损失越大,该指标的变动越大,表明该货币的币值越不稳定。
(三)汇率水平和变动幅度。
汇率是货币对外币值的衡量指标,一种货币的汇率如果在长期内稳定地上升(强势货币),持有该种货币将会获利,汇率水平和变动幅度都会影响到贸易计价货币的选择。
(四)货币政策的稳定性。
国内和国外企业都会选择货币供应稳定的国家的货币。具有可靠货币政策的国家将会获得价格稳定的好处,这对于一国货币政策的制定具有重要意义。
(五)国家之间不同经济发展水平。
工业化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贸易主要是以工业化国家的货币或者第三方货币(VCP)作为计价货币货币。工业化国家之间的商品贸易主要以出口国的货币(PCP)作为计价货币。参与经济联盟的国家,通常具有潜在的货币一体化趋势,这些国家更有可能利用联盟的货币作为计价货币。
二、产业及微宏观层面影响国际贸易计价货币选择的因素
(一)进出口商的谈判能力。
进出口商的谈判能力对比在不同的国家贸易中是不一样的,谈判能力的高低又由其他一些因素综合决定,但是计价货币选择最终还是谈判能力高的一方的意愿决定。
(二)产品的差异化程度。
产品的差异化程度涉及到贸易产品的具体类型,尽管各国的进出口产品类型存在或大或小的差异,贸易产品的差异化程度越高,出口商国家货币(PCP)计价采用越多,同质化程度高的产品尤其是大宗的初级产品通常采用单一的工具货币。
(三)市场结构。
从出口商所面临的出口商品市场结构角度展开,竞争性商品市场上,即同质化产品的出口商不论是为了固定相对价格还是稳定市场需求,通常跟随其他竞争者选择同种货币。如果这种产品是初级产品,这种情况下将会采用交易货币计价(VCP)。
(四)出口市场的需求状况。
无汇率风险状态下汇率不完全传导的充分条件,同时也是存在汇率波动条件下以进口商货币计价的充分条件,导致这种等价性的原因在于两者都是稳定需求的方式。这表明,出口市场所面临的需求状况是企业计价货币选择的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
三、金融体系层面影响国际贸易计价货币选择的因素
(一)完善的金融市场。
金融市场这一因素是从对货币交易成本的研究中引申出来的,一种货币的交易成本大小与该国的金融市场发展程度有密切的关系。即贸易中使用的货币主要由货币的交易成本决定,低交易成本是一种货币成为工具货币的必备条件。
(二)开放的资本账户。
一种货币国际化需要资本的自由流动,所以对资本流动限制的完全放开是货币国际化的一个关键因素。
(三)发达的国内银行体系。
一个发达的国内银行体系能够增加本币作为贸易计价货币的使用。
四、人民币国际化的条件研究
人民币国际化是一个综合的、渐进的过程,是市场和政府双重推动力的结果,既需要一定的市场基础,又需要政府适时地创造一定的条件。
(一)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人民币作为国际贸易计价货币的使用或者说人民币的国际化程度的提高从基本上还是依赖于中国经济的发展情况,所以,继续保持中国经济的发展势头,提高中国对世界经济的重要性,为人民币的国际化提供强大的经济后盾,这一点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
(二)提高企业竞争力。
企业在出口市场上进一步提高竞争力和市场份额,仅仅是金融市场的改革根本无法完成,可见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性。提高企业竞争力核心在于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积极培育和发展高附加值的产业链,逐步淘汰落后产业,提倡低能耗、高价值的人民币经济。
(三)完善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配套设施。
中国政府已经采取了诸多政策措施来促进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的使用,这些措施是否能够顺利实施发挥应有的效果,取决于人民币跨境结算渠道是否顺畅和高效以及人民币资金回流机制是否完善。
(四)发展人民币离岸市场和在岸市场。
在我国的资本项目尚未实现自由兑换的条件下,需要通过建立一个人民币离岸交易市场来促进和确保人民币跨境流通结算。
(五)保持人民币币值稳定。
人民币对内和对外币值稳定能够提升国际民众对人民币的信心,使国际民众对人民币币值有一个稳定的预期,这对一种货币的国际化使用是相当重要的。
(六)完善的法律框架。
健全的法律体系对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至关重要,对人民币国际化也不例外。中国目前的法律落后于经济的发展,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只有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才能为人民币的国际化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周先平.国际贸易计价货币研究述评[J].国外社会科学,2010(8)
[2]王琼,张悠.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影响因素的经验分析———基于国际计价结算货币选择的视角[J].财经问题研究,2013(7)
有关国际贸易专业论文范文一:国际贸易结算风险管理和防范
摘要:银行保函业务的应用己经深入人心,保函的口常操作和处理也多以计算机为基础设施,围绕互联网展开。所以,在口常处理银行保函时,一定要认真、细致,一旦保函的时间、金额、有效期、索赔条件生成,透过计算机发往进出口双方的速度是非常快速的,不像之前传统纸质文件存在一个缓冲时间,因此银行人员在对保函进行操作时,一定要谨慎、认真,充分理解相关的各个要素。
关键词:国际贸易;风险管理
任何企业在进行国际贸易交流时,必须要了解、掌握不同结算方式的适用条件,任何一种对某一方绝对有利,而对另一方可能带来重大风险的结算方式最好能够将其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不过度使用和推广,在口常结算中企业必须要对不同结算方式进行相应的管理和防范,以便寻找到一个平衡的支点保障双方利益。
一、汇付风险的管理和防范
汇付结算中,无论哪种汇付形式,出口商均承担的是主要风险,所以对于汇付风险的管理和防范工作,也就是出于降低出口商风险的角度而采取的措施。
(一)慎用赊销和货到付款
前文己经提及到赊销和货到付款对出口商的影响,特别是当货物离开后,出口商一旦失去对货物的控制权,可能就会遇到进口商恶性拖款或者不支付事件,导致大量货款无法追回,影响出口商融资再发展。所以,在国际贸易结算中,最好采用开立信用证或者其他多种方式相结合的策略,尽可能的降低结算风险。
(二)估量准确预付比例
预付定金是汇付结算中比较常使用的结算方法,出口商对于预付定金比例的设置也是一门精深的学问,过高进口商非但不接受还有可能导致结算失败,过低又显得定金如同鸡肋一样食之无味。一般情况下,预付定金按照合同总值的百分之三十支付,或者参照发达国家的根据运输距离的费用来设置预付金额,这样做既可以保障出口商的基本利益,又可以在不触及进口商根本利益的前提下牵制其活动,敦促其尽快完成余款支付。
二、托收风险的管理和防范
托收这种结算方式主要考验的是进口商的信用度,结合前一章节对托收风险表现形式的分析,因此可以认为托收风险的管理和防范其实就是对进口商的防范,主要针对点是进口商的信用度、进口商所在地的各项交易习惯和政治、经济环境等方面。首先,在当今错综复杂的国际化市场中,我国企业为了更快地融入到世界大家庭中,盲目地选择一些合伙伙伴,特别是有些不法分子看到有些企业忙于扩大规模的动机,介绍一些根本不了解或者刚成立的公司,欺骗出口商的货物及钱财。所以,我国的出口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面对每次跨国合作时,务必提前做足功课,调查清楚进口商的信息,看清楚合作协议的每项要求,不要因为单纯利润而对国家、社会、自身企业发展带来不必要的损害。其次,国际贸易交流中,出口商对于进口商的挑选是十分有必要的,按照美国一份调查显示,客户群中有60%的新客户是由老客户带来的,所以对于出口商来说,建立一个客户的信用档案,给信用好的客户一定的优惠价格,这样既可以维护好与信用优秀客户之间的合作,又能够促使老客户主动介绍新客户。信用档案的建立是一门专业性、长期性的工作,需要有专门人员从合作前期调查、搜集进口商信息、了解其经营生产情况和财务状况,一定不能抱有侥幸心理,以实际行动避免钱财损失。
三、信用证风险的管理和防范
信用证风险的管理除了必须实行的提高信用规范外,还需要其他几个方面进行管理和防范。
(一)认真调查申请人和开证行的信用情况
现在的信用证结算方式多是通过互联网挑选合作商和开证行的,所以国内的出口商对于一些国外企业和银行并不熟悉,有些国外进口商偷偷隐瞒出口商私自在合同中设置一些条款限制出口商结算,或者要求一些我国企业不容易实现的条款。所以,面对这种情况我国的企业必须要合理谨慎地挑选进口商,通过多种渠道调查这些进口商的信誉状况,比如通过驻他国办事机构、行业协会等;其次,确定好进口商后,要求对方选择信誉有保证的银行作为开证行,因为往往这种银行对自身信誉更为重视,对待存在明显欺诈性软条款的信用证开具更为慎重,降低开证行和申请人相勾结欺骗受益人或出口商利益的概率,避免出口商被欺诈或者陷入被动局面。
(二)认真审查信用证
出口商在收到银行开立的信用证后,一定要对信用证的内容进行盘查,核实其是否和合同一致,信用证内是否含有隐藏限制条款,一旦发现立即令对方给予修改;另外还要对信用证的真伪、冒信用证同时及时告知对方进行整改出示的印章给予严格把关,一旦发现伪造、假,以防后期给自己带来隐患。为了从根本上降低信用证风险,笔者认为最佳方法是逐渐推行统一的信用证格式和内容,对基础的信用证内容给予一定的规范和提示,对于一些特殊情况的条款另加说明,这样既能够降低进出口双方因信用证软条款印发的各种风险,又可以在我国逐渐形成一个完善、全面、规范的信用证格式,推进信用证结算在我国国际贸易交流活动中的应用。
四、银行保函风险的管理和防范
(一)提高进口商和银行的信用防范
根据银行保函的概念,对银行保函风险的防范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加强对保函申请人也就是进口商的信用风险防范,提前调查清楚进口商的信誉和诚信情况,对过往该进口商的业务状态进行考量,以避免后期进口商以没有支付能力而影响出口商的货款回收时间;二是加强对担保银行风险的防范,作为第二性风险方银行的资信调查在银行保函中也是必不可少的细节,当进口商财务出现问题没有能力支付货款或者余额时,银行就必须依照保函规定代为支付这些金额,所以担保银行的风险防范是降低银行保函风险的前期必要准备工作。
(二)提升保函技术操作能力
银行保函业务的应用己经深入人心,保函的口常操作和处理也多以计算机为基础设施,围绕互联网展开。所以,在口常处理银行保函时,一定要认真、细致,一旦保函的时间、金额、有效期、索赔条件生成,透过计算机发往进出口双方的速度是非常快速的,不像之前传统纸质文件存在一个缓冲时间,因此银行人员在对保函进行操作时,一定要谨慎、认真,充分理解相关的各个要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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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国际贸易专业论文范文二: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案例教学
摘要: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对于从事国际经济与贸易行业的人员具有较强的理论指导和实践操作作用。因此,在明确教学目标的前提下,选取合适、典型、贴近生活的案例运用到平时的课堂教学中,实践证明,该方法是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操作能力和水平的行之有效的方法。
关键词:国际贸易实务;案例教学;能力培养
一、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性质和目标要求
国际贸易实务是涉外经济与贸易各学科专业必修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是一门专业研究国际间商品交换的综合应用学科。它涉及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国际贸易法律与惯例、国际运输与保险、国际金融和结算等学科的基本原理与基础知识的运用,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因此,只有正确掌握国际贸易实务知识,学会分析和处理实际业务问题的能力,才能在国际市场中贯彻和落实对外贸易方针和政策,规避和防范国际贸易风险,从而实现最佳经济利益。这就要求该门课程的任课教师必须采取科学有效的教学方法进行课堂教学,才能培养出合格、优秀的外贸专业人才。
二、课堂教学中实施案例教学法的作用
所谓案例教学法就是指采用以真实的事件为基础所撰写的案例(Case)进行课堂教学的过程。案例教学法通过学生针对案例充分表达自己的见解,以达到一种高层次的认知学习目标。简言之,案例教学法是一种通过列举与教学内容相关的事例,从而有助于学生更好地理解教学内容的一种教学方法,主要使用在法学、管理学等学科的教学中。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合理运用案例教学法,则能收获良好的教学效果。
1.有利于活跃课堂气氛,加深学生对教学内容的领会和灵活运用
传统的课堂教学法是教师在台上讲,学生在台下听,听没听,听多少,懂没懂,这些都无法在课堂中得知,学生对于知识点的理解只是死记硬背。在案例教学中,学员拿到案例后,先要进行消化,查阅各种理论知识,通过这种过程,学生加深了对知识的理解,对于不同见解学生可以相互间进行交流,师生间也可进行交流,课堂气氛活跃,教学效果自然好。
2.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收获成就感
传统的教学方法只告诉学生怎样去做,其内容在实践中缺少实用性,而且乏味无趣,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学生的课堂学习积极性和学习效果。在案例教学法中没人告诉你应该怎么办,而是需要自己去主动思考、创造,使枯燥乏味变得生动活泼,而且案例教学的稍后阶段,每位学员都要对自己和他人的方案发表见解。通过这种经验交流:一是可取长补短、促进人际交流能力的提高,二是起到一种激励的效果,学生解决问题后的满足感和成就感会油然而生。
3.有利于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我国古代有成语故事叫纸上谈兵,只有理论知识,没有实践经验行不通,这和现代课堂教学中,只有书面的理论知识而缺少实际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相同。案例教学法的性质决定了学生对摆出的案例应首先分析缘由,促使学生站在实际问题的角度,想问题、解决问题,久而久之,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就会加强,更贴近实际。
三、案例教学法在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中的应用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性质决定了该门课程教师要在课堂教学中运用大量的案例来强化学生对所学理论知识的理解和灵活运用,从而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
1.如何选取与运用国际贸易实务案例
实施国际贸易实务教学法首先要做的一项工作就是收集和整理教学案例,这是基础。需要注意的是选择的教学案例必须与教学内容要求相符合,并为教学内容服务,这是前提。当然,一个好的教学案例,有助于学生更好地理解所讲授的内容,达到更好的学习效果。因此,科学合理的案例选取与运用就显得十分重要。
(1)案例的选择需要注意几点:一是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必须很好地为教学内容服务,以达到教学目标要求;二是案例要有科学性,能够反映国际贸易实务事件的典型特点,紧紧围绕大纲相关要求;三是国际贸易实务案例要体现与时俱进的原则,所列举的案例要符合当代国际贸易结算的规则和政策,体现时代特性。
(2)案例的选择要具有真实性,典型性和现实性。案例的选择不在于数量多,而贵在于内容精,要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心理学家认为,人的注意力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对所认知事物的需要、兴趣和态度。所以,一些社会中的典型真实事件、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例,更能引起学生的兴趣和好奇心,从而产生对国际贸易知识了解的意愿,提高了学生希望了解和掌握国际贸易业务的愿望。另外,教学案例的选择要具有代表性,以便能够很好地为要讲授的国际贸易知识点服务,案例的来源最好要真实可靠,最好是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重大事件,这样容易被学生理解。
(3)运用案例教学法时教师要注重引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教师要提前备课,营造良好的案例教学讨论氛围,当好导师和主持人,调动学生参与研讨学习的积极性和热情,把学生放在主体学习和讨论的位置上,学生在讨论中思考问题,在分析问题中收获知识。
2.如何组织和实施国际贸易实务案例课堂教学
组织课堂案例教学要分步骤进行:一是让学生课前准备。在对案例进行讨论前,提前使学生做好对课堂理论知识的预习,如学习相关的贸易术语、事件所涉及的国际规则和注意事项等;告知案例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使学生尽快对案例产生兴趣,主动将所预习的知识与案例联系起来,并尝试分析案例。二是对学生摆出案例。教师将案例摆出后,教师要引导学生思考其中所涉及到的与国际贸易实务相关的知识点和存在的问题,让学生主动提问,培养学生发现问题的能力。在发现主要问题后,寻找研究和解决问题的重点。三是组织学生开展研讨。这个阶段是学生发现问题后解决问题的关键阶段,教师要创设情境,引导学生运用课前预习的国际贸易实务知识去理解问题、发现问题和分析问题,大胆进行讨论。也可以分小组进行讨论,这样将讨论升级到更高的形式,最后每个小组派代表进行发言,发言不是个人的意见,而是小组群体讨论的结果,更理性、更合理。在案例研讨中,教师要鼓励学生大胆地提出自己的观点和意见,以鼓励学生保持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有效的创新思维活动,与学生一起讨论各种方案的可行性和科学性,从中选择最佳的解决方案,提升学生理解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四是拓展与案例相关的知识点。这也是案例教学的重要环节,对于拓宽学生知识面和思维的发散具有重要作用,使学生学会融会贯通,举一反三。五是教师作案例综述点评。教师要对学生在案例分析研讨中的积极表现给予评价,以便日后能更好地开展案例教学。教师有必要对抛出的案例进行全面分析和总结,揭示其包含的知识点、客观规律和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使学生对问题有更加全面的认识。
四、结语
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说:让学生体验到一种自己亲身参与与掌握知识的情感,乃是唤起他们特有的对知识的兴趣的重要条件。当一个人不仅在认识世界,而且在认识自我的时候,就能形成兴趣。没有这种自我肯定的体验,就不可能有对知识的真正兴趣。案例教学法就是培养学生主动认知及合作精神,提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从而达到提高学习兴趣的一种教学方法,这一教学方法对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讲授效果能起到较好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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