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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惩治危害生产安全犯罪,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高人民法院10日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意见》。
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涉案人员往往较多,犯罪主体复杂,既包括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也包括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等,有的还涉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而且事故原因错综复杂,有直接原因,又有间接原因,原因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的关联程度又存在差异,如何坚持实事求是,正确区分责任,确保罪责刑相适应,是审理此类案件的难点。这次出台的《意见》,首次明确审判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案件的三项原则,即严格依法、从严惩处;区分责任、均衡量刑;主体平等、确保公正三项审判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
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三项原则被确定
一是严格依法,从严惩处。对严重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尤其是相关职务犯罪,必须始终坚持严格依法、从严惩处。对于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社会反映强烈的案件要及时审结,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区分责任,均衡量刑。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往往涉案人员较多,犯罪主体复杂,既包括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也包括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有的还涉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要根据事故原因、危害后果、主体职责、过错大小等因素,综合考虑全案,正确划分责任,做到罪责刑相适应。
三是主体平等,确保公正。审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对于所有责任主体,都必须严格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刑法原则,确保刑罚适用公正,确保裁判效果良好。
高法《意见》要求正确确定危害生产安全责任
审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事故原因、损失大小、责任划分作出的调查认定,经庭审质证后,结合其他证据,可作为责任认定的依据。认定相关人员是否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参照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必要时可参考公认的惯例和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多个原因行为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在区分直接原因与间接原因的同时,应当根据原因行为在引发事故中所具作用的大小,分清主要原因与次要原因,确认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合理确定罪责。
一般情况下,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起决定性、关键性作用的,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对于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从业资格、从业时间、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现场条件、是否受到他人强令作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等因素认定责任,不能将直接责任简单等同于主要责任。
对于负有安全生产管理、监督职责的工作人员,应根据其岗位职责、履职依据、履职时间等,综合考察工作职责、监管条件、履职能力、履职情况等,合理确定罪责。
高法《意见》要求准确适用危害生产安全的相关法律
严格把握危害生产安全犯罪与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不应将生产经营中违章违规的故意不加区别地视为对危害后果发生的故意。以行贿方式逃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或者非法、违法生产、作业,导致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构成数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或排放、倾倒、处置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同时构成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关键词:四违;安全闭环;管控体系
1 目前煤矿安全管理存在问题:
(1)管理人员责任不到位,诚信履职意识淡薄,对隐患源及三违现象疏于管理。
(2)现行管理机制存有缺陷,没有实现由“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
(3)安全管理方式过于简单、形式化,基本上还是传统的管理模式,不系统,不科学。
(4)信息化技术支撑不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虽然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但在信息化建设上还只停留在理念上,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2 建立责任链追究体系
肥矿集团在推行层级管理、逐追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办法,明确各类问题“责任链”追究范围。区分四个层面:集团公司层面,按照问题所属管理责任,追究到二级单位班子成员、副总工程师,公司处室副处级以上管理人员;公司处室副处级以上管理人员追究到二级单位班子成员、副总工程师;二级单位层面,追究到科室、区队、车间主要负责人;区队(车间层面,追究到班组、岗位。根据问题性质,确定“责任链”范围:一般安全隐患问题,实行岗位――班组――区队“短链”追究;较重安全隐患问题,实行岗位――班组――区队――单位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中链”追究,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实行岗位――班组――区队――单位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处室有关负责人“长链”追究,力戒标准不清、追究不规范。
3 实现“四违”、隐患闭环管理
安全管理体系理念逐步提升,将原有的“三违”上升到“四违”新理念。“四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违责行为”,“违责行为”是指上追下联出现的违反管理规定的不负责行为。“四违”、隐患管理实现标准化管理,建立了“四违”、隐患标准数据库、考核标准,对安全管理人员检查的“四违”、隐患数据,录入系统可自动进行分类,联责考核,并对隐患未按规定标准、未按时间整改的将实现升级联责考核,联责问题落实整改,与人力资源管理考核系统无缝对接,实现安全管理、检查、帮教、考核闭环管理。
4 建立质量检查点管理机制
对各作业区域的工作条件和设备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故障及可能存在的隐患,提出安全质量检查点的基本概念,对安全质量检查点的情况进行详细描述,制定检查点的检查内容,并制作成检查样表,以供管理人员进行检查填写。
5 建立安全隐患处理闭环升级管控体系
安全管理体系理念逐步提升,将原有的“三违”上升到“四违”新理念。“四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违责行为”,“违责行为”是指上追下联出现的违反管理规定的不负责行为。从集团公司到矿井管理部门以上的管理人员在现场所查处的安全隐患,一律实行层级升级闭环管理。首先根据专业、施工单位、安全隐患类别和性质固化标准数据库、考核标准,固化层级联责责任、考核标准。其次是检查人员针对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整改单位、整改负责人、联责负责人,监督复查责任部门,接下来整改负责人应该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处理安全隐患,并积极申请复查,复查合格即可消号,如果到期未整改或经验收达不到要求,即可升级到相应联责负责人,由联责负责人督促并进一步落实整改,否则将继续升级并联责上一级负责人,只要隐患升级将自上而下联责考核。
6 建立安全隐患、“三线”正负激励机制
安全隐患管理在实行闭环升级管控的同时,对于责任单位负责人实行“警戒线、帮教线、安培线”“三线”管理。“三线”以分数形式体现,首先也是根据安全隐患类别和性质确定并固化分数值,其次根据矿井管理水平确定“三线”分数值,“三线”分数值可以随着责任单位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而降低,原则上“三线”管理的是少数单位,否则,“三线”分数值需要及时调整。再者责任单位管理人员查出的安全隐患为负分,集团公司到矿井管理部门以上的管理人员查出的安全隐患为正分,两者相互增减实现正负激励。分数值达到警戒线值,将给责任单位管理人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提出警告,意为现场安全隐患较多,单位管理未跟上。分数值达到帮教线值,则由矿井帮教部门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帮教,并记录“黑名单”,一年或半年内有三次帮教,主要负责人将受到降级处罚。分数值达到安培线值,意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将被停止工作、停发工资,进入安全学校进行不少于10天的安全管理培训,一年或半年内有两次安培,将受到撤职处罚。
7 建立安全管控信息系统
信息化支撑是管理制度、规定,有效落地的有效手段,首先将各种信息(主要包括人员、设备、隐患、四违、安全质量检查点等)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并进行统一编码,建立标准数据库。再就是按照层级管理模式,根据专业管理、单位管理方式,将有关管理人员进行分类,录入数据库。然后按照闭环管控理念设计功能框架,利用短信方式进行报告、警示。最后该系统与人力资源考核系统、安全培训系统对接,实现考核、安全培训自动才生成、告知。这样无论哪一级管理人员按照检查地点的检查菜单进行检查并对问题进行录入、选择相应的联责责任人员即可,有关考核问题或升级考核将会自动生成。通过信息化支撑实现程序自动化、职责清晰化、考核无私化、联责透明化,确保了制度的严肃性。
8 结语
【关键词】建设工程;安全监督
中图分类号:K826.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设施工安全监督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与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基本任务。中央和各省、市各级政府每年都要针对目前建筑市场存在的不规范现场下发一系列规范管理的相关文件。本文就建筑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如何做好安全监督工作的对策阐述如下:
一、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现状
1.本区日常监督检查同一个企业的多个项目部时被检查的项目负责人居然一直是同一批人员。部分施工现场未足额配备专职安全员或一人身兼数职,起不到应有的安全监督检查的作用,更无从谈起开展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及安全大检查,安全管理成了一句空话。
2.重点工程普遍有这么几个共同点:①施工许可证未办理已经开始进场施工,较为明显的例子就是农民安置房工程; ②现场进度虽快,但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往往严重滞后,较为明显的例子就是某些安置厂房工程施工至二层、三层甚至四层主体结构,外脚手架迟迟未搭设;③现场安全生产投入费用未完全落到实处,较为明显的例子就是现场有统一佩戴胸牌、手套、胶鞋及工作防护服等防护用品的工地凤毛麟角,现场大多数作业人员均自备防护用品。
3.脚手架坍塌事故频发,脚手架搭设用钢管、扣件较难达到3.5mm壁厚、最大扭力矩65N •m的规范要求,特别是建筑施工中使用劣质钢管、扣件,且经过多次周转重复使用后钢管、扣件发生弯曲、锈蚀、截面缺损、端面不平、扣件裂缝、破碎等现象,所搭设的架体承载力大大降低,是造成事故的一个重要因素。监督检查中还发现架体杆件搭设存在不完整、架体杆件间距普遍偏大且施工人员擅自拆除连墙件、剪刀撑、挡脚杆、内档防护的现象将是导致事故的又一个重要因素。
二、原因分析
1、企业急速占领市场,承揽过多建设工程,现场实际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严重不足,从业人员年龄偏大,安全业务水平普遍偏低。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项目部项目经理、安全员、资料员、质检员、材料员、施工员均应在开工前配备到位,特别是专职安全员还必须满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如下条例。(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至少2人;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按照安装总造价: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5000万-1亿元的工程至少2人;1亿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劳务分包企业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人员50人以下的,应当设置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设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以上的,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程度的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企业总人数的5‰的规定。分析原因是,安全员的业务素质普遍较低,从业人员年龄普遍偏大,不具备与所从事的施工生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管理经验和管理的能力,对施工现场缺乏应有的安全监管的作用。安全管理人员地位、待遇普遍过低,吸引不了较高素质人员从事安全管理工作。企业虽然培训了大量的安全员,但并没有几个真正学校毕业的大学生专职从事安全管理工作,项目部也只是一些老职工从事专职安全员工作,仅有的大学生安全员在现场始终只是挂着安全员的虚职,工作重心及精力全都放在施工技术上,无人认真钻研安全技术和管理。再加上,现场技术负责人安全技术素质普遍偏低,编制的专项安全方案(如模板工程、脚手架、临时用电等)大都没有针对本工程单独编制,只是将前一个工程相近内容笼统照搬、照抄到新的工程上,甚至直接抄袭规范,无任何可操作性可言。现场施工人员根本不按方案施工,仅凭木工班组、瓦工班组、架子工班组以往经验进行搭设及操作,导致现场安全隐患五花八门。
2、重点工程抢工期现象较为普遍,安全设备设施投入严重滞后。重点工程从立项开始就被一路往前赶,恨不得几年的工期能在几天之内完成。分析原因是,施工总承包单位面对来之不易的承包合同,一味妥协建设单位的种种不合理要求,甚至将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专项方案抛掷脑后,采取严重违反基本操作流程的方法,“跨越式”向上拔高本不应该上升的施工楼层高度。施工企业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进度和科学之间的关系,企业自我管理、自查自纠不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力,对安全隐患抱有侥幸心理,对安全问题多采取搪塞、敷衍态度,导致现场专职安全员发现的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甚至出现架空专职安全员的现象),安全防护设施严重滞后于施工进度,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投入少,安全隐患丛生。
3、非标钢管、扣件充斥建筑市场。回顾2009年蠡湖人家三期项目工地脚手架坍塌事故,2010年北塘区文教中心工地脚手架坍塌事故,2012年无锡市长江国际二期工程脚手架坍塌事故,不难发现脚手架搭设及维护确实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是脚手架材质问题这个关键性要素是谁也回避不了的事实。
经多年调查由于建筑市场对钢管扣件的大量需求,钢管扣件又是以吨为计算单位,相同重量的一吨钢材,由于壁厚的变化,同样是一吨钢管可以多搭设30%左右面积的脚手架,所以特别受施工企业的欢迎。目前市场上流通的钢管普遍壁厚2.5-3.0mm之间,扣件扭矩25-50N·m之间,远不能满足规范要求。
国家新近颁布的《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明确规定:钢管采用Φ48.3×3.6,壁厚3.6mm,允许偏差±0.36,最小壁厚3.24mm,钢管内径41.82mm,每根钢管的最大质量不应大于25.8kg, 扣件在螺栓拧紧扭力矩达到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新钢管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符合《金属材料室温拉伸实验方法》GB/T228的规定)、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纹、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钢管应涂有防锈漆。旧钢管应符合上述规定。锈蚀检查应每年一次。检查时,应在锈蚀严重的钢管中抽取三根,在每根锈蚀严重的部位横向截断取样检查,当锈蚀深度超过规定值时不得使用。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检测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
三、安全监督管理的对策
1、从招投标入手,严格控制企业超正常能力承揽业务。对于日常安全监督中已经发现存在中标安全负责人及项目部管理人员无法到岗履职现象的企业,限制其在一定时间范围内承接新的建设工程项目,直至该公司有能力组织起一个完整的项目部管理人员队伍时再恢复其招投标资格。为达到人员到岗履职长效机制的建立,要求施工企业项目部,建立项目经理、安全员每日考情制度或手机定位制度。要求项目经理、安全员每天上午及下午各一次进行网络考勤或每半个小时进行一次手机定位搜索考勤。通过一系列的高科技手段,强化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到岗履职,确保中标工程安全管理人员的到岗。
2、从整顿市场行为入手,规范建设单位行为,提前要求建设单位将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拨付施工单位且施工单位必须足额将安全生产措施费用落实到位并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监督形成互相督促的良性机制,最大程度上确保安全生产的专项费用专款专用,不作为让利或挪作他用。监理单位及建设安全监督部门,加强对生产一线施工作业人员防护用品的日常检查力度,确保施工人员都能领取到各自应有的防护用品。
3、从市场准入入手,对钢管、扣件的供应单位实行备案管理。施工单位采购和租赁钢管、扣件时,要与供货单位签订质量担保协议,查验和保存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等有关资料,加强对钢管、扣件的进场验收,采取有效措施增强钢管、扣件质量的可控性和质量责任的可追溯性。钢管、扣件在使用前,使用单位应进行质量检查,并在工程监理单位见证下对现场钢管、扣件抽样,委托相关检测机构进行复验,钢管复验应包含尺寸(外径、壁厚)、抗拉、弯曲等指标;扣件复验应包含外观、尺寸、抗滑、刚度、抗破坏、抗拉等指标。复验不合格的钢管、扣件不得使用,发现质量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关键词】卫生监督;信息化
信息化是当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事关卫生监督事业发展的战略举措。从2007年3月,国家统计局批准了2010版《全国卫生监督调查制度》,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我们齐齐哈尔市卫生监督所在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的部署,抓住卫生监督信息工作的难得发展机遇机,使我所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得到了较大的发展。
1 提高对卫生监督信息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随着信息技术不断创新,信息产业持续发展,信息网络广泛普及,信息化已经成为全球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决策监管水平的重要标志。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是卫生监督科学化、规范化,有效提高效率和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充分认识到,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化是卫生监督科学决策的必然要求。通过信息分析可以确定卫生监督工作重点,查找薄弱环节和空白地带,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工作的决策措施。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是建设服务型政府、促进政务公开、履行政府服务职能的必然要求。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系统记载履职情况,发现并及时纠正履职不到位甚至履职缺失的重要手段。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是加强惩防体系建设,监控权力运行过程,用科学的手段预防控制腐败的重要措施。
2 紧跟国家卫生监督信息化工作的部署,做好落实工作
根据国家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 “以应用为基、制度为纲、创新为魂”的卫生监督信息化工作新思路。我们监督所建立和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
(1)首先,按照《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设指导意见》、《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等规定的要求,实行信息工作领导责任制。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实现了卫生监督信息工作从上到下在人员上得到保证。
(2)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根据信息化工作的具体要求,我们要重新修改和制定了具体单位的《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卫生监督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完善了信息工作组织机构,及时对有关信息报告工作进行调整;同时对基础资料,如本单位、本地区信息管理人员、信息录入人员的基本信息、权限的分配等进行了设置和分配。
(3)加强了对卫生监督人员的培训指导工作。
要及时掌握国家级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及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的有关要求后,做好有关人员培训工作。对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人员、骨干卫生监督员进行理论培训和上机操作进行了培训,进一步进行了应用性的培训,做到培训及时、指导到位,不留盲点。
(4)及时跟踪指导,加强信息工作的过程控制
随着信息化工作的不断深入,对于刚刚接触的一些在电脑操作不太强项的卫生监督人员来说,达到一定程度需要一个过程。我们就利用现场指导、网络通信软件、电话指导等形式,指导辖区各监督机构和所内科室进行对卫生监督信息的及时处理。每张报告卡的每个元素、每个栏目及其逻辑关系,认真讲解;信息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和《中国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手册》要求,对卫生监督个案报告做到依法统计、规范管理,严格审查、核对数据,确保数据来源于卫生监督各项业务工作,以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根据国家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的目标,努力实现工作转变
国家卫生监督“十二五”信息化建设的思路和主要内容,就是“建立覆盖全国的卫生监督信息网络系统,实现卫生监督的实时、动态、高效管理”的目标要求,使信息化和卫生监督业务发展同时推进、以信息化带动卫生监督工作创新,提高卫生监督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2010年―2013年的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由每年的汇总填报逐步转变为个案信息的实时上报。我们清楚的认识到:传统的统计报告,“重收集、轻应用”,不善于运用信息来分析指导卫生监督工作的决策与执行,信息收集、分析水平不高,缺乏科学性、系统性,信息和工作共享能力差。我们要根据工作实际,利用网上汇总数据,及时分析卫生监督工作中的问题,通过分析报告,我们看出卫生监督的重点工作由原来的食品卫生占较大比重转变到现在以公共场所和医疗卫生为监督的重点的监督工作局面。
总之,面向未来,卫生监督工作任重道远,我们正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随着国家和省的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和运行的资金投入的不断加大,我们卫生监督事业在信息化这条高速公路迅猛的前进,我们卫生监督人正在以新的风采展现在世人面前。
参考文献: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思路,严格落实“政府监察、部门监管、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体制要求和属地管理原则,全力抓好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积极创新管理方法,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为监管重点,进一步提高监管水平,强化执法力度,健全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一)杜绝3人以上较大安全事故,有效控制一般事故。不断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改善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
(二)完善各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增加企业安全管理各专业人员配备,逐步推行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委派制度,建立健全各项检测数据统计。
(三)积极争创省级安全文明示范、优良工地,达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标准的全部按要求进行创建,继续开展县级安全文明工地的创建验收工作。
(四)在所有新开工施工现场推广使用标准化安全防护用品,5000平方米以上的施工现场必须创建标准化安全文明工地。
三、主要措施
(一)层层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实现建设工程的全过程、全覆盖监管。
严格依照《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市建管处《关于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设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监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机构履职情况检查制度的通知》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督促各企业、各有关单位完善安全机构的设置、增加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强化对专业承包和劳务企业的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建设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试行施工、监理企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现场带班、巡查和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例会制度,推行项目部配备专职安全员企业委派制度,有效掌控施工企业履职情况,并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审查挂钩;督促监理企业重点把好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关、材料设施设备进场关、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审查监控关、隐患整改复核验收关,严格落实旁站监理责任,进一步规范监理企业月度自查上报等自检自控工作。与行政区域内的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督促企业内部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将责任目标分解到每个施工现场,落实到人。
(二)提高综合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稳定。
加强建筑市场执法工作力度,建立各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同时对工程项目是否办理建设手续,及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资质证书进行审查,对不具备资格进行施工的,除责令停止施工外,分别对发包单位和施工单位予以处罚;严格查处发生安全事故或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通过约谈、记入不良行为、责令停工、暂扣或吊销从业人员安全资格证书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停止企业投标、经济处罚等手段,增加企业的违规成本,形成安全工作的高压态势。
(三)创新安全监管办法,调整安全监管思路,确保建设各方安全责任履行到位。
积极转变安全监管方式,创新安全监管机制,督促各方主体切实履行好安全职责:一是将监管重点由实体隐患向企业安全行为和现场实体隐患并重上转变,对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人员履职不到位的,加大处罚力度;二是进一步强化监理单位安全责任的落实,督促监理企业完善内部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制度,严格履行和落实法定安全监理责任;三是重点做好企业人员履职管理工作,对企业安全科、现场安全员、安全监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包括在岗情况、履职情况、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及完整性等。
(四)继续加大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力度,坚决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
严格规范深基坑、高大模板、起重设备拆装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方案编制、审批和专家论证程序,严肃查处未经方案论证擅自开挖的行为;严格危险源公示、过程监控和报告工作,对深基坑工程实行质量、安全联动把关制度;督促建设各方对高大模板梁底扣件紧固力矩进行100%检查;重点加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严格落实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备案、日常检修保养、大臂安装维护用保险钢丝绳、施工升降机限载等措施,从设备产权备案、使用备案、安装、拆除、拆装队伍资格、从业人员执业资格、成片小区工程塔吊合理选址等各个方面强化监管,严肃查处起重机械未经建设各方联合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行为;加强施工现场后期安全管理,施工现场使用的吊篮,必须由正规厂家生产、具有产品合格证,安装前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方案,安装后进行验收,使用过程中,每个吊篮内只准进入两名工人作业,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坚决遏制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发生。
(五)进一步强化“两区三村”住房建设改造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安全监管工作。
对“两区三村”住房建设改造项目,提前介入监督,加强预防和控制。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做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安全监管,督促建设单位依法选取有资质的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企业进行施工,严格落实工程监理、方案审批论证、专职安全员配备等制度,督促建设各方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严把材料和吊篮等设备的进场关和使用关,确保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施工安全。
(六)深化安全培训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继续做好“建筑工人安全教育基地”培训工作,深入工地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不断增大基地教育的覆盖面,保证培训取得成效。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安全教育培训职责,保证工人的入场教育、经常性教育、“三级教育”培训到位,工人未经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积极组织建设、监理、施工企业相关人员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教育培训等活动。
(七)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提高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水平。
继续开展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凡符合创建条件的施工现场,必须创建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有条件的争创省级安全文明工地。以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图集为标准,积极开展标准化工地建设。2011年,所有新开工工程将逐步推行工具化防护用品,力争达到标准化工地要求。
(八)组织开展安全综合和专项检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全面提高监管力度和深度,严把跨年度工程开工关。在强化工程实体检查的同时,深入开展企业安全保证体系建设、制度执行、人员履职等安全行为的检查考核,对达不到要求的工程一律不允许复工。根据不同季节和阶段施工特点,组织季节性综合和专项整治检查活动,提高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继续做好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春节、两会、“五一”、“十一”等节日期间的安全检查工作,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九)保证安全措施费用拨付,确保安全投入及时、足额到位。
以《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为依据,加强对安全措施费用拨付情况的监管力度。建设单位必须足额缴纳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方可办理施工许可证。同时,加强对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费用及时、足额落实到位。
(十)严格手续办理制度,保证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各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指派专人(分管经理或安全科长)负责安全措施备案,塔机拆装告知、产权备案,安全措施费拨付申请等各项手续的办理,保证各项手续办理及时、完整。
一、安全生产目标
1、 杜绝重伤以上伤亡事故;
2、 杜绝重大火灾、燃烧爆炸事故;
3、 杜绝急性中毒、职业病、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
4、 降低一般事故频率,一般人身伤害,轻伤事故频率季度不超过千分之四人次,本公司生产管理区内不发生交通事故。
5、 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事故,努力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二、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1. 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 应和相关管理人员共同自觉学习,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能力,达到相关规定要求。
3. 把安全生产实绩作为本部门与各管理人员工作和重要考核内容,实施安全工作考核并且奖惩分明。
4. 在工作中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要议事日程,审议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并进行安全生产规划的具体实施。
5. 及时了解和掌握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运行情况,及时监督落实重大问题和事故隐患解决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6. 做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设备维修人员联系进行维修处理,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员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及更新工作。
7. 向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公司办公室)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检查督促、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等方面的汇报,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应进行专题汇报并提出具体解决措施。 8. 组织所属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
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未获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9. 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10. 及时进行建设项目的安全方案审查与实施,保证建设项目与安全设施同步进行。
11. 进行本部门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编制,组织预案救灾演练,落实应急救援人员。
12. 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思路,使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更加科学有效。
三、安全事故控制
1. 必须组织本部门员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强化管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2. 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撤离职守。
3. 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公司安保科,保护好事故现场,按“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严肃查处事故责任。
4. 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支持配合事故抢救,提供便利条件并保持正常生产。
四、安全工作报告与考核
1、 每月公司组织的经理会,各部门要把安全工作作为一项汇报内容;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底前上报本部门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年底12月30日前上报部门领导签名的安全生产履职报告书。内容为: ① 领导职责履行情况; ② 本部门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③ 对事故隐患或事故的处理情况; ④ 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采取的措施。 ⑤ 经验介绍和建议。
2、 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将根据本部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状况和安全生产履职报告汇报内容进行实绩考评,做为年终对部门负责人的考核依据。
3、 对于部门负责人失职造成的安全事故,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将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采取行政处罚及经济处罚,对于达到刑事诉讼条件的另有关部门处理。
五、附则
1、 本责任书自取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执行期为201年1月1日至201年12月31
日。 2、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部门: 总经理:
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论文摘要】:建筑施工安全事关生命安全,做好这项工作是"三个代表"落到实处的体现。当前我国建筑施工管理体制是"国家监督、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群众监督"。要做好施工安全工作"行业管理"管什么、如何管,就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难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出台前,各地对施工安全的监督以实物监督为主,《条例》出台后,把过去对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为主,变成了对建设、监理、施工等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管理。汪光焘部长指出,要变"实物监督为行为监督"。如何实现"实物监督向行为监督"的转变,行业管理管得好就是要让企业真正负起责任。
当前,我国建筑业发展迅猛,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一直以来都是我们的工作重点,但是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仍居高不下,随着我国建筑业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建设各方行为主体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更加明确,也对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管理部门,应紧紧围绕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检查各方责任主体执行《条例》的情况,通过“实物监督向行为监督”的转变,把施工现场安全评价与日常管理水平挂钩,把安全生产水平与市场信誉挂钩,加大处理伤亡事故的成本,让企业真正负起安全生产的责任来。),对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管理,维护好确保安全生产的条件和秩序。
一、突出重点、转变管理方式
我们建筑施工为什么事故高发,一个重要原因是工人素质低,“无知者无畏”,不知道危险就最容易违章作业造成事故。在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实施过程中,项目部应付公司、公司应付主管部门,工人的教育流于形式,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事故高发。作为管理部门就应该对症下药狠抓工人的教育,让教育落到实处。比如采取现场提问等形式对工人的教育情况进行检查,而不是单看项目的安全教育资料。在对现场的检查中,我们过去对照JGJ59—99标准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仅和项目交换意见,提出整改要求,但企业往往整改不力,致使同样的问题反复出现,管理部门成了“头痛医头”,企业的施工安全工作始终处于被动状态。安全生产成了行业管理部门的事,而不是“安全生产企业负责”制。安全工作要搞好,企业必须做到认识到位、机构人员到位、资金到位。作为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其现场安全检查主要还是查机构、查人员、查资金、查工人的安全教育、大危险源的监控等。因此在每次现场检查之前,项目经理都应该首先对现场的安全管理、防护设施、设备在自查的基础上,接受监督机构的抽查,不能以监督机构的检查代替项目的自查。监督机构应从现场的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来反查各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利用不良行为扣分、经济处罚、业绩评价等手段来促使企业对安全负责,达到实现安全的目的。
二、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管理,强化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中的作用
建设单位由于在整个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对项目施工安全好与坏起着重要的作用。比如建设单位安全费用不到位,导致企业无安全经费;还有的建设单位压缩合同工期,致使工人长期加班疲劳作业,引发了事故。另外,现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的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约束力不足,建设单位就利用其买方市场的优势地位,把其应当履行的责任转嫁到施工单位头上,从而规避或减小了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的监督力度。作为安监机构要认真检查建设单位这个责任主体在安全经费、合同工期、提供地下管线资料和产品的选用等方面是否符合《条例》的要求,让建设单位真正懂得安全施工是我们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调动建设单位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同时。也应该尽快出台相关的配套措施,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监管,形成由“龙头”牵头抓安全的好局面。
三、突出监理管理作用,构筑安全管理的第二道防线
按照《条例》要求,监理要对施工企业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批.是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对施工现场进行旁站管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责令施工企业进行整改,如施工企业未做整改的要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一部分监理单位只注重对施工质量、进度和投资的监控,对施工安全却放任自流,自身不熟悉安全的标准规范,仅仅对方案进行了审批,审批后施工企业按方案施工与否检查督促少,对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施工单位不行动也不向有关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致使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无人过问。作为安全监督机构在检查中一定要按《条例》的要求检查监理是否履职到位,对没有履职的监理应进行严肃处理,使监理做到懂安全又管安全,构筑起施工安全管理的第二道防线。
四、抓现场管理,切实体现“企业负责”的安全管理体制核心
当前我国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的核心是企业负责,企业如何负责应该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照工地进行检查。作为管理部门应该检查6个方面的内容:①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是否制定、落实,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制定、演练,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制定、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制定执行,作业人员及新进场、转岗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如何。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情况。④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情况。⑤施工项目安全监督手续办理情况,是否存在无证施工、分包单位有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越级承包、非法转包及违法分包等问题。⑥安全防护用具配备及使用情况。总结检查情况,应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进行严肃处理,发挥新闻监督的作用,建立健全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切实让“企业负责”。 转贴于
五、建立有效的职工培训教育体制
由于建筑施工是一个劳动密集型产业,民工素质不高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再加上建筑工人流动性强的特点,许多企业不愿投入培训经费。安全管理制度不严格、措施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不落实、不深入。要从根本上改变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扭转施工事故多发的局面,最重要的措施之一就是要提高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从源头上抓好一线职工的安全培训工作。目前,国家对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虽有一些统一的要求,部分施工企业也建立了民工学校,但安全教育培训的效果还不明显。要使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真正起到效果,第一充分发挥企业民工工学校的作用,按班组为单位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而对教育培训由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统一发放职工学习登记卡。现场检查时我们就检查职工教育登记卡并现场抽职工提问,对持有教育卡而对安全知识一无所知的,对该职工受教育企业进行严肃处理。
六、培育发展安全生产管理中介服务机构,安全生产需要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从事中介服务工作
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为,培育发展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建筑行业实际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使之更好地为施工企业提供安全生产咨询、技术培训、危险源评估等服务,推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同时,如何进行规范、引导,让他们真正为企业提供好中介服务工作,这也是安监机构行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通风安全部—李斌
2009年是我们**原料部成立的第一年,也是我们发展的开始。09年我们所属煤矿井下实现了安全生产,我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以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的方式推进安全生产,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回顾这半年来的工作有付出有收获,有汗水有心悦,作为恒鼎人我感到高兴。我把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1、进入角色找不足
自从我入职恒鼎公司的那一天起,我就在我的工作日志上写上了:安全工作稳如泰山,安全工作重如泰山。为此尽快的适用环境,进入角色,在较短的时间内熟悉了各个矿的安全生产状况。首先是多下井,利用各种机会,只要是下矿就坚持必下井,因为煤矿各种安全隐患都在井下。刚开始各个煤矿都存在着危巷,失修巷道多,工人的工作环境差没有安全感。另外安全设施的投入欠账多,基础工程质量不好。工人的安全意识淡薄,还有的矿上领导的凝聚力、战斗力不强,这给我们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严峻的考验。为此多下井检查,提出整改意见,严格把关,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通过这半年来的工作,目前各个煤矿工作条件都有了明显改善,为此夯实了安全基础工作。
2、抓落实搞好现场的安全管理
所谓煤矿安全工作就是指人、物、系统、制度四大要素的安全可靠和谐统一,最终实现矿井的恒久安全。人在煤矿安全管理中站着主要作用,要想在短时间内改善安全管理工作,首先要从人的思想和素质上入手。一是不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人的因素是保障安全生产的最基本因素,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是搞好安全生产基础的基础。为此利用了休息日和晚上时间,从各个专业系统整理了“煤矿安全应知应会学习题库”,都已下发到各个矿上,要求利用班前会时间学习,提倡每周五开好安全活动会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并以此来促进管理人员和职工共同学习,转变职工安全意识,从“要我安全”逐渐转变为“我要安全”。全面提高员工素质“安全管理、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二是制定了领导干部安全履职和员工“三违”考核细则。在安全管理上做到“有章可循”,在安全管理上必须以制度说话,以制度管理。才能使职工更好地履行好自己的岗位责任制和行为准则,促使他们上标准岗,想安全事,干规范活的目的。
3、完善管理制度促进安全生产
抓安全管理没有制度就等于没有抓手,首先制定了《原料部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和《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完善了安全管理体系,并制定了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这样使每个人都感到有压力,时时处处想安全保安全。为完善现场的安全管理,先后下发了《各种工种操作规程》和《违章处罚实施细则》,另外引导各矿每天的汇报制度,使各矿的安全生产能够得掌握和控制,有效的促进安全生产。
4、严管理查“三违”保安全
安全管理必须坚持严格监督检查,落实管理责任。对违章行为绝不手软,发现违章行为不论职位高低,都要让违章者受到处罚,让违章付出代价,不仅让违章者丢票子还要其丢面子。沿河煤矿的瓦斯超限现象从11月份就对矿上提出了批评和处罚,可矿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12月份瓦斯超限依然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为此对矿领导成员做出了严肃的处理。
5、严把事故处理关,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安全无小事,从现场的安全管理到每一起事故的发生,都能够以身作则。每一起事故的发生都坚持及时赶到现场,对事故进行认真分析,查找事故原因,吸取事故的教训,避免同类事故的发生。在12月5日凌晨兴建煤矿发生片帮伤人事故,造成两名工人不同程度受伤,本人就及时赶到现场和施工人员进行查找事故原因,并及时的对矿上和有关人员进行了严格处理。对事故不分大小,对每一起事故都要组织人员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吸取事故教训从而避免同类事故的发生。
6、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和培训中心搞好瓦检员、安全员、爆破工等特殊工种的培训工作,促进各矿对特岗人员的建档立卡工作,搞好培训考核的相关工作,为特种作业人员的配备把好关,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从业素质,从而来保证安全生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不足及对策:
1、对有关的专业知识掌握还不够熟练,在安全检查中有时候还不能够指导安全生产,不能够更好的为矿山服务,有时候甚至以罚代管。
2、对“三违”行为的处罚还不够严厉,查处“三违”行为后,有时候考虑事情较多,比如矿接收时间短,安全基础差等,没有让违章者得到应有的处罚。为此造成矿上安全隐患的整改不积极、不彻底,同样的问题甚至重复出现。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处罚,凡是重复出现的安全隐患要加倍进行处罚,把各种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3、和有的矿上管理人员交流不够,由于部门人员配置不够,矿井越来越多,到矿上检查完毕后,有的问题在井下就做了处理,有时没有与矿上的管理人员进行面对面的交换意见,(有的矿上领导比较忙,我们到矿检查出井后见不到管理人员)为此造成了沟通不畅,存在对一些问题的误解。
4、从半年来的工作看,有的个别矿上管理者的思想没有转变,没有踏踏实实的工作,而是把主要心思放在了和行管部门打通关系上,对井下的安全生产没有认真的组织,个别矿上的管理混乱,井下违章行为层出不穷。关系是生产力,但是要分轻重,我们应该扎扎实实把井下安全生产做实做牢,以我们的安全生产来促进和地方行管部门的关系,从而得到行管部门的认可。
5、安全管理的机制不健全,没有专职的安全检查队伍。明年随着生产任务的加重,我想组建一支专职安全检查队伍是有必要的。有的矿上违章现象猖狂,一方面工人的安全意思差,不知道违章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另一方面说明矿上的安全管理是松散的,对井下的安全监控是失控的。假如说有专门人关和没有人去关的结果是会不一样的。加大对现场的安全管理,以静态和动态的安全检查相结合,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保证安全生产。
6、需要“引进来走出去”培养人才的战略。“引进来”就是不仅要引进管理人才,还要引进一批熟练现场工人,目前我们施工的锚喷巷道都没有掌握光面爆破技术,另外随着产量的加重,我们还有引进一批熟练的机电修理工,出炭不出炭就看机械转,一旦出现了机械事故务必要影响我们的生产任务。从炮采工作面到综采技术,我们的技术力量都比较薄弱,我们井下的生产环境都比较复杂。只有掌握了技术熟悉了环境,才能带动我们工人组织正规循环作业,改变我们现在不合理生产现象。“走出去”就是要不断的把我们的骨干力量送到现代化的矿井去学习,只要学习才能提高,只要学习才能发展壮大。我们可以给这些骨干力量签订长期合同,提高待遇,留住人才,我们的企业才会得到更长远的发展。
三、今后努力方向或计划:
1、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管理水平:首先学习煤矿有关的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业务能力;同时还要学习煤矿有关的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熟悉安全管理的新理念,学习煤矿各种安全管理规定,避免在以后的安全管理中出现盲区。希望原料部也给我们创造一个学习的环境,有外出培训学习的机会酌情给予考虑。
2、加大对“三违”行为的查处力度:安全法则告诉我们,每一起重大事故的发生之前,都有300个隐患或违章。所以要求我们在平时的工作中要做细做实,不放过任何一个安全隐患和违章行为。只有做到静态和动态检查,凡是在检查中有“三违“现象的,我们严肃处理。另外要经常行组织各部门分专业对矿上的顶板管理、通防管理、机电运输管理、瓦斯和探放水等专业重点的检查,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3、在矿井大力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和评比工作,努力提高矿井的安全基础。每个季度进行评比一次,对评比好的进行奖励,建立奖励基金,就是把平常的罚款建立专款专用,建立“奖勤罚懒、奖优罚劣”评比制度。从安全、生产任务、井下的文明生产环境等来评比,通过评比加快矿井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开展,通过质量标准化的建设工作,保证达到系统可靠的相关要求。本着上线,上尺,上亮点的原则,抓好两个标准化的试点工作,为下一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创建打好基础,并以此来夯实安全基础工作。
4、加强矿井瓦斯抽放系统的建设,从硬件上完善瓦斯抽放的相关工作,要多措并举、应抽尽抽、抽采平衡、效果达标。要从公司的设计和接替安排入手,保证抽放的时间,通过抽采抽放,降低煤层中的瓦斯含量,从根本上治理防范瓦斯灾害。加快瓦斯利用的建设工作,保证在2010年内实现瓦斯利用的突破。
5、加强对高瓦斯矿井的防突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加强矿井的预测预报工作,实现现场的挂牌管理,保证不出现超掘的现象,落实安全防护设施,完善压风自救系统,建立防突风门、防逆流设施,合适的地点建立避难硐室,加强防突的培训工作,对全员进行防突培训,提高矿井的整体防突能力,提高矿井的防灾的能力。
6、加强科室的内部管理工作,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真正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深入煤矿、深入井下现场,认真监督检查、指导“一通三防”和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7、与矿井加强联系和沟通,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协助矿井解决,保证为矿井服好务,既是矿井的安全管理督察员又要当好矿井的服务员。
安全工作只要起点没有终点,安全工作既是挑战、又意义深远,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实现从人治向法治转变,努力实现向规范化、制度化转变;努力实现从事后查处向强化基础转变。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只有通过自己脚踏实地的工作,严谨务实工作作风,上下同心,齐抓共管,为我们公司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奠定坚实的基础。
李 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