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8 14:5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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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第五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所确立的工作目标,全面检查验收农机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五五”普法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为推进泸州农机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规划》执行情况。主要包括与农机部门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传情况,与社会和谐稳定相关知识的宣传情况;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的开展情况;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队伍建设以及经费保障情况。
三、步骤和时间安排
市农机部门“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从20__年4月下旬开始,11月中旬结束。
(一)部署动员。4月底之前,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检查验收措施,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开展自查。5至6月,组织自查。6月30日之前将自查情况、自评表和“五五”普法总结报市法建办。
(三)接受检查。7月,做好迎接全市检查验收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检查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把握节奏,保证质量。要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在深入开展经常性法制宣传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检查验收各个阶段的工作,做好自查、自评和总结工作,切实保证检查验收工作的质量。
一、验收范围及内容(下列村均为合并前的村)
(一)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县和农村“厕所革命”示范村建设项目
需验收村:
项目包括:2019年上述村实施的户厕室内、室外三格化粪池改造,生活污水处理,三格化粪池+人工湿地建设项目(三格化粪池+人工湿地项目文明村已验收,红星、同乐不涉及)
(二)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县和农村“厕所革命”示范村提档升级项目
需验收村:
项目包括:2020年上述村实施的户厕室内整改、室外三格化粪池改造和沼改厕项目
(三)2020年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建设项目
需验收村:
项目包括:2020年上述村实施的户厕室内整改、室外三格化粪池改造和沼改厕项目。
二、验收标准
农村无害化厕所达标标准:一是无害化厕所室内标准。厕屋整体结构完整(有墙、有顶、有门),室内有标准便器、清洁卫生、无蝇蛆、基本无臭,贮粪池不渗、不漏、密闭有盖。二是无害化厕所粪污处理标准。具备有效降低粪便中生物性致病因子传染性的设施,处理后的粪污应达到无害化卫生要求,能够直接用于农业施肥等资源化利用。(具体标准见附件)
三、验收组分工(下列村为合并后的村)
项目由镇干部、村干部和施工方共同验收,由综合组统一协调,同志负责资料审核把关。
四、有关要求
(一)把好质量关。各验收组要严格对照项目具体标准进行验收,项目中所使用的材料必须合格、实用,严禁使用废旧材料改造。各验收组入户时首先初步看是否合格,合格的进行验收;不合格的不予验收,在验收表上工程评定结果栏记录好不合格原因并于当天反馈给村上限期进行整改,同时报镇政府处备案,整改合格后再验收。
(二)把好验收关。各验收组必须逐户入户验收,实事求是登记好工程量,并由镇村干部、施工方当场签字,农户本人签字按手印确认,验收合格的验收表请于当天交村文书汇总录入。严禁以施工方或村上提供的收方数据作为验收基础,必须由镇干部入户测量、记录工程量,村干部协助,严禁由施工方测量或记录工程量。对于户厕、三格化粪池地下部分隐蔽工程,由施工方提供施工照片和村上认可的工程量清单,经现场查看后记入工程量。
(三)把好进度关。由于“厕污共治”验收工作涉及农户多、时间要求紧,请参与验收的同志妥善安排好各自手上工作,统筹保障好验收时间,于12月11日完成农户户厕和三格化粪池工程验收。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指导思想
以省级教育强县复查为契机,围绕“科教兴县”的战略目标,持之以恒优先发展教育,毫不动摇地办人民满意教育,全面推进我县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使全县教育综合水平列于全省先进行列,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工作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对已命名教育强县进行复查验收的通知》要求,依据《省教育强县复查验收评估要素》和创强评估验收时的意见及建议,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深化教育改革为动力,以丰富教育内涵为基础,以统筹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为突破口,以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核心,统一认识,协同作战,形成合力,确保省级教育强县复验顺利通过。
三、主要任务
(一)围绕指标和要求做好自查自评工作。围绕省教育强县操作标准的板块50项子指标、复查要素中的九条重点要求28项指标、创强评估验收组提出的三条反馈建议和四个方面问题,认真做好全县的自查自评工作,逐条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扎实做好教育强县复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二)认真完善台帐资料。充实完善原有创强档案,针对复查验收评估要素,整合各项资料,以翔实的依据说明全县上下在创强后发展教育不松劲,努力实现我县教育现代化的事实。
(三)完成柳林、虢王、城关等三个省级教育强镇的创建工作,保证全县50%以上乡镇创建为省级教育强镇(乡)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四)完成灾后重建项目校建设任务,逐步撤销200人以下规模小学,做到布局均衡,资源共享。
(五)积极推进学前教育的发展,规范农村幼儿园办园行为,办好乡镇中心幼儿园,改变农村幼儿园规模偏小的局面,促进全县学前教育与义务教育协调发展。
(六)全面落实教育质量管理。积极推行标准班额化教育,倡导全体发展、全面发展。建立不同学段、不同区域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深化学校发展水平316工程督导评估,稳步推进特色学校创建,切实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提升办学层次。
(七)发展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认真实施《县关于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意见》,加大宣传力度,整合培训资源,完成“实训”基地建设,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管理体制,积极推行职业教育新模式,拓展办学新路子,加大骨干专业建设力度,加快“双师型”队伍建设。切实做好农民教育培训、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初、高中毕业生培训等工作,进一步完善以职教中心为龙头的为农服务网络体系。
(八)原省认定创强“达标”的指标要有新的提高,复查验收要素中的条款务必实现全面达标。
四、职责分工
(一)各有关部门工作任务
1.政府办:负责省级教育强县复查验收的联络工作;与教育局共同负责对乡镇创强复验的督促检查。
2.教育局:牵头、主管教育强县复查工作,承担统筹规划、协调管理职责;深化“以县为主”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落实县、乡镇两级政府的办学责任;统筹发展12年基础教育,确保“四类弱势群体”接受教育,大力提升学前三年到高中段的15年教育水平;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事业发展、教育管理、教育改革、教育质量和教师队伍建设、教育资源整合优化等各项工作,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做好复查自评、复查材料准备和对乡镇、学校的指导、督查工作。
3.财政局:财政对教育拨款依法做到“三个增长”、“两个提高”,确保教师工资(包括各项政策性补贴)、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学校改造与基本建设资金三项经费全面落实,按规定落实好用于教育的各项专项资金;对预算执行中超收部分的安排,增加对教育的分配比例。负责提供中、省教育经费投入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提供转移支付资金、城市教育附加、生均公用经费、“两免一补”资金和县本级财政教育经费投入的落实情况;提供教育经费预算单列、专户储存、封闭运行的执行情况,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提供无挪用挤占教育经费、用教育经费平衡地方财政及教育乱收费现象等资料。
4.发展计划局:把教育事业发展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优先审批教育重点项目。
5.建设局:负责把学校(包括幼儿园)建设列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充分考虑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调整和事业发展的需要;对学校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和检查;对学校项目建设有关费用根据政策予以优惠。
6.国土资源局:负责学校建设用地的报批等工作。在城乡改造和新区建设中,优先安排学校建设用地,有关规费按政策规定予以减免;乡镇、街道、村过去捐赠学校办学的土地、房产等,未办理划拨手续的,帮助补办手续,对已经撤销了的学校国土资源,按照凤政办函[]45号文件进行监督管理。
7.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深化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聘任制、校长任期制;抓好教育系统的人才管理、使用、培养、引进等工作,对教师的引入、分配、调动予以政策保证,真正落实“中小学校长任免、教师的聘任和调动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
8.公安局:负责会同工商、卫生等部门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杜绝中小学在校学生违法犯罪。交警大队、消防部门负责对学校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情况进行重点排查、全面检查。
9.文化旅游局:负责对学校周边的游戏室(网吧)、歌舞厅、台球室等文化娱乐场所进行全面检查,禁止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歌舞厅、网吧、台球室;把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纳入社区建设发展规划,各类文化体育场所要向中小学生优惠,免费开放。
10.工商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校内外商店及学校周边摊点进行清理和全面检查。
11.卫生局:负责对学校食堂、生活饮用水、校内小店等进行全面卫生安全检查,指导和配合学校做好常见病、传染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
12.司法局:设立教育法制工作机构,健全教育执法和监督制度,将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纳入全县普法工作规划;提供三年来反映以上情况的汇报材料。
13.农业局: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推广先进实用科技成果并协调解决推广中出现的问题;指导和协调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农业科技培训和各乡镇农技校业务培训工作。
14.科技局:组织申报国家、省、市的攻关、星火、火炬、科技成果推广等各类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对各级科技计划特别是教育科技计划的实施情况定期检查、指导、分析、汇总。
(二)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任务
负责辖区农村义务教育的组织协调,对适龄儿少入学、土地征用、校园周边安全、发展幼儿教育、营造尊师重教氛围等方面承担主要责任。
1.巩固发展“两基”成果,确保义务教育的各项工作指标保持省定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要求;
2.积极配合县人民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做好教育强镇(乡)的创建和巩固提高工作;
3.认真贯彻省316工程实施细则,规范幼儿教育办园工作行为,促进幼儿教育和义务教育协调发展,认真配合县督导室对幼儿园的督导评估;
4.在深入调研,广泛宣传动员,确保稳定的前提下,积极稳步推进布局调整工作,年内力争撤销100人以下的非定点规划校。认真贯彻凤政办函【】45号精神,保证撤并资产无流失;
5.坚持学校安全工作属地管理原则,维护好学校的治安、安全和正常教学秩序;
6.认真实施农民素质提升工程,积极组织农村劳动力科技培训和初中毕业生职前培训;
7、努力充实乡镇成技校内部设施,制定乡镇成技校为“三农”服务、实施劳动力转移工程的规划,按期完成年度培训任务,充实完善乡镇成技校档案资料。
五、迎接复查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1、时间:年2月至3月
2、主要工作:
(1)对照指标,分析情况,明确重点,制订《县“省级教育强县”复查验收工作实施意见》。
(2)调整充实“省级教育强县”复查验收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任务,明确职责。
(3)召开“省级教育强县”复查自评工作会议,宣传发动,统一思想。
(4)拟定复查验收工作责任书和工作推进日程安排表。
(二)第二阶段(自查整改)
1、时间:年4月至5月
2、主要工作:
(1)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自查整改。
(2)研讨解决复查自评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查漏补缺。
(3)各级各类台帐资料初步完成。
(三)第三阶段(资料收集与整理)
1、时间:年6月
2、主要工作:
(1)完善各种资料、表册、档案材料。
(2)在各有关部门自查自评基础上进行汇总,形成自评报告。
(3)在自查整改的基础上,组织对重点指标、重点乡镇、学校进行专项督查。
(4)完成自查申报材料,并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请。
(四)第四阶段(迎检阶段)
1、时间:年7月
2、主要工作:做好迎接省复查评估验收团的有关准备和组织工作。
六、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省教育强县”复查自评活动是县委、县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实施“科教兴县”战略,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步伐,实现强县教育目标的一项重要举措。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紧抓好这项工作,努力实现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工作目标,使我县教育再上一个持续发展的平台。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复查自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复查自评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省级教育强县”复查自评工作的顺利进行。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工作任务要求和应承担的职责,主要领导要亲自上手,督促指导,确保复查自评工作扎实有效进行。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广泛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大力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树立起优先发展教育的战略思想,形成共识,营造浓厚的复查自评工作社会氛围。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及省、市全会精神,全面总结“五五”普法实施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推动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发展,为促进我市交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安排
总结验收工作从20__年3月份开始,主要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召开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制定下发湖州市交通局“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具体措施,做好总结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自查总结阶段:4-5月,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要对照“五五”普法工作目标和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并做好台帐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工作情况总结。局属各单位要在5月15日前将“五五”普法总结报告上报市局。
(三)迎接检查阶段:6-9月,市、省及全国普治办将组织“五五”普法工作检查,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要在自查总结的基础上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认真迎接全国及省市的考核验收。
(四)总结评比阶段:10—12月。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要挖掘树立普法先进典型,做好“五五”普法先进典型的推荐工作,参加市里组织开展的评比表彰活动。
三、主要内容
(一)《湖州市交通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贯彻执行情况。
(二)组织领导、机构建设、工作机制、保障措施等落实情况。
(三)《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情况。
(四)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职工等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
(五)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六)法制宣传方式方法创新情况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检查验收工作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单位领导及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要按照全(来源:文秘站 )市统一部署,认真组织自查及迎检工作。
(二)查漏补缺,做好总结。要通过这次检查验收,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开展以来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认真查找本单位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研究落实整改意见,确保“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并做好“五五”普法工作总结。
(三)认真准备,做好台帐资料整理。各单位要按照组织保障、制度建设、宣传教育、法律“六进”、依法治理、普法工作创新和调研成果、普法工作获奖和表彰情况等内容收集“五五”普法以来的工作资料,做好相关台帐。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把住准入关口,不断提升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市非煤矿山行业安全形式稳定。
二、开工验收对象
全市所有冬季停产、春季拟开工的非煤矿山企业。
三、实施步骤
(一)申请。预开工的非煤矿山企业经开工准备和自检自查后,向辖区安全监管局提出开工申请文件和自检自查报告。
(二)初验。县(区)安全监管局按照非煤矿山企业开工验收标准,对提出开工申请的非煤矿山企业组织验收。验收完毕后于3个工作日内以正式文件向市局监管一科报送开工企业名单、验收表、验收项目相关佐证材料(图片文字说明)及自查报告上传市平台。
(三)复验。市局监管一科根据各县(区)上报材料及企业上传的自查报告、佐证材料审查情况组织现场复查,对复查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非煤矿山企业将不予批准开工生产,并责令限期整改,待其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验收;对符合开工条件的,复验后3个工作日内市局发放准予开工通知单;危险性较小的采土、采砂等软岩矿山由县(区)安监局验收,市安全监管局不再组织复验。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开工验收工作的领导,市安全监管局成立非煤矿山开工验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副组长:市安全监管局监管一科科长
成员:市安全监管局监管一科科员
市安全监管局监管一科科员
各县(区)安全监管局主管副局长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安全监管局要制定本辖区的开工验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和责任,按照“谁验收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好非煤矿山企业开工验收工作。要把此次开工验收做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重要手段,为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坚持标准,严格验收。要按照《市露天开采非煤矿山开工验收表》、《市地下开采非煤矿山开工验收表》(见附件)规定的内容逐项进行现场对照检查,详细填写检查结果,逐项提出检查结论并已图片或文字形式做佐证。对不具备开工必备条件、达不到验收标准的,必须责令限期改正,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各项限期整改措施,经再次验收合格后,方可向市局提出复验申请。
一、明确工作标准
1、《市县市区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2、《县级统计机构工作规范》
3、《省贯彻国家统计局<县级统计机构工作规范>实施意见》
4、《市乡镇(街道)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5、《市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
6、《市镇级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评办法(试行)》
二、成立工作机构
区统计局成立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任副组长,各个专业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同志具体负责区级规范化建设的督促、检查、迎检准备,陈朝民同志具体负责各街道办事处的统计规范化建设的督促、检查、迎检准备。
三、把握时间节点
(一)区级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
1、8月底前,局内各个专业集中做好台帐、资料的整理、装订、装盒等,做到各个专业统一格式、统一标准、统一外观、统一要求。
2、9月5日前,安排一次督查。各专业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规范。向市局上报验收申请、工作总结、自查评分表及相关依据文件材料。
3、9月15日前,邀请市局相关处室负责人来我局指导、初验,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4、9月底前,市局组织核查区级规范化建设。
5、10月份,省局组织对申报单位开展现场考核验收。
(二)街道统计规范化建设
1、9月15日前,各个街道统计办全面做好台账、资料的整理、归档等。
2、9月20日前,区局组织对各个街道规范化建设进行初验。邀请市局相关处室负责人来我区指导,进一步规范、提升,全面做好迎检准备。
3、10月份,市局验收组对各个街道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组织现场考核验收。
四、明确工作责任
1、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统一协调指导。
2、对照标准,逐条落实。坚持缺什么、补什么。加强与市局各个专业处室的沟通,积极争取上级的支持。
3、局各分管领导具体抓好分管专业的规范化建设工作。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落实的原则,确保工作到位、措施到位、取得实效。区局各个专业负责人,要为基层树表率,要加强对街道统计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服务,积极为基层排忧解难,帮助基层做好迎检工作。
根据省城市发展特点设置的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体系,涵盖了城市经济、社会、环境质量、环境建设与管理等方面内容,客观反映了城市的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程度,对推进我区可持续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该指标体系27项内容,由3项基本条件和24项考核指标组成。24项考核指标包括2项经济社会指标、项环境质量指标、10项环境建设指标和7项环境管理指标。
对照省考指标评分细则,目前我区3项基本条件已达到考核要求,24项考核指标中,尚有环境质量指标中的2项、环境管理指标中的1项未达标。一是我区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未达到相应标准。主要是由于皂河沿岸村庄的不规范生猪养殖和生产生活产生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排皂河,造成水质为劣V类,未达到省考指标要求;二是环境空气质量指标中可吸入颗粒物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主要是由于各类施工工地、道路扬尘污染等诸多因素影响,使可吸入颗粒物成为影响空气环境质量的最主要指标,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提升面临更大困难。截止月21日,全市二级以上优良天数为110天,我区仅为104天,与市上相差天,与年同期相差4天;三是省考指标要求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0%,而目前我区满意率仅为7.2%。
二、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我区以打造“立足率先发展,彰显人文特色,建设幸福南城”为目标,以迎接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为抓手,从月到10月底,要把创模工作作为全区的中心工作来抓。紧紧围绕省考27项指标,坚持“属地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原则,对已达标指标,进行全面巩固、完善、提高;对未达标指标,尤其是我区创模工作的薄弱环节,进行集中整治,限期达标,以整齐、完善、有序的档案资料,绿色、生态、整洁的环境面貌,迎接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确保我区27项省考指标在月底前全面达标,力争在市级自查和10月底省级考核中名列前茅,使我区创建工作始终走在全市第一排。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四、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在全面推进创模工作,巩固提高已达标指标的同时,完成以下重点工作任务。
(一)大气污染整治
1.月1日至月20日,完成全区家各类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整治工作,所有拆迁工地必须实施湿法作业;
2.全面提高道路机扫率,改善道路保洁方式,提高道路保洁质量,增加洒水频次,扩大洒水覆盖面,减少道路扬尘污染;
3.全力做好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的环境整治工作,于月30日前拆除城中村茶水炉113台;
4.月30日前完成3台燃煤锅炉拆、改任务;
.月30日前完成石油大学1×10吨锅炉脱硫工程及在线监测装置的安装,并通过环保验收;督促市城投集团完成雁东集中供热有限公司2×100吨锅炉脱硫工程并通过环保验收;
.认真做好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秸秆禁烧率达到100%。
此项工作由环保分局牵头,区市容园林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区农林水务局和各街办落实。区创模办大气污染整治督导组负责督导整治和检查考评。
(二)水环境治理
1.月30日前清理、规范辖区距村庄、水源地、皂河周边300米以内4户不规范生猪养殖场;
2.加强对皂河沿岸排污单位的监管,确保辖区内水质考核断面达到市政府规定控制指标要求;
3.加强对浐河段饮用水源地环境的日常监督检查,彻底解决浐河段所有雨水排污口排污问题。月30日前完成马腾空村简易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并投入试运行;
4.化学需氧量减排工程。月30日前完成凯华技术学院污水处理工程并投入试运行,月30日前通过环保验收;7月30日前完成外事学院污水处理工程并投入试运行,月30日前通过环保验收。
此项工作由环保分局牵头,区农林水务局、电子城、丈八、鱼化寨、等驾坡街办落实。区创模办水环境整治督导组负责督导整治和检查考评。
(三)宣传动员及资料收集整理
1.按照《区创建国家、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本单位的创模宣传动员工作;
2.按时完成“呵护蓝天碧水,你我共同行动”创模主题实践活动,各责任部门要立即制定具体的方案(包括时间、地点、形式、人数等),于月30日前报区创模办,在活动结束后要进行总结,以书面形式及时报区创模办;
3.月30日前,按照省级创模27项考核指标,完成本单位三年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
宣传动员工作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各相关街办、责任部门负责落实;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由环保分局牵头,各相关街办、责任部门负责落实。区创模办宣传资料督导组负责督导整治和检查考评。
(四)市容环境卫生整治
1.实施三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对南二环、长安南路等主干道重要节点实施点亮工程,完成翠华路、小寨东西路等条道路的线缆落地,拆除0块大型户外广告和22万平方米乱搭乱建,净化城市空间;
2.加强环境卫生保洁力度,提高机扫率,延长保洁时间;
3.坚决取缔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占道经营,特别要对夏季夜市烧烤进行重点清理;
4.组织开展社区、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卫生综合整治活动。重点解决垃圾收集清运、出店经营、数字墙、野广告等问题;
.开展渣土车专项整治活动,杜绝高尖装载、沿途抛撒、随意倾倒等违法行为;
.完成区创建办年初下达的《各街道部门脏点乱点重点整治任务分解表》中的工作任务。
此项工作由区市容园林局牵头,区综合执法局、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等相关责任部门、各街办负责落实。区创模办市容环境卫生整治督导组负责督导整治和检查考评。
五、实施步骤和推进措施
(一)实施步骤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创模工作实际,迎接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
召开全区迎接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暨加快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动员会,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区创模办四个专项督导组要确保抽调人员在月底前到位,及时安排部署专项督导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和专项督导考核办法;各街办要对照区创模办工作体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并结合《实施方案》中所列重点任务,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责任唯一;区级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领导,全面部署本单位的创模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各街办、区级有关部门的组织机构设置及工作实施方案要于月日前上报区创模办。
2.综合整治阶段
各街办、区级有关部门要对照省考27项指标,全面推进创模工作。在巩固已达标指标的同时,突出抓好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整治,清理、规范距村庄、水源地、皂河沿岸300米以内不规范生猪养殖场所,彻底解决浐河段所有雨水排污口排污问题,完成石油大学锅炉脱硫工程,深化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安全整治工作。各督导组每两个月进行一次专项工作考评,全面督导推进,确保月底前各项指标达标。
3.巩固验收阶段
在全面整治、确保达标的基础上,区创模办及各督导组要完成与省、市考核组的对接,每个督导组要培养确定1-2名情况明、口才好、反应快的“一口清”人员,配合检查。区创模办要组织实施模拟迎检工作,查漏补缺,完善资料和缺项,准备迎检点和迎检线路,为迎接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做好准备。
(二)推进措施
1.加强领导,夯实责任
各街办、区级有关部门要对照《实施方案》中确定的本单位创模各项工作任务,认真研究,细化任务,夯实责任,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包抓领导、包抓科室、包抓干部身上。对重点、难点问题,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督战,扎扎实实地做好每项工作,确保不出问题,按期达标。
2.建立考评监督机制
按照市上总体部署,参照我区创卫工作的成功经验,建立创模工作考核奖惩机制:
为做好“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确保总结验收工作圆满完成,按照中央及省市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现就“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及省、市全会精神,全面总结“五五”普法实施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推动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发展,为促进我市交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安排
总结验收工作从2010年3月份开始,主要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召开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制定下发*市交通局“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具体措施,做好总结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自查总结阶段:4-5月,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要对照“五五”普法工作目标和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并做好台帐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工作情况总结。局属各单位要在5月15日前将“五五”普法总结报告上报市局。
(三)迎接检查阶段:6-9月,市、省及全国普治办将组织“五五”普法工作检查,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要在自查总结的基础上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认真迎接全国及省市的考核验收。
(四)总结评比阶段:10—12月。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要挖掘树立普法先进典型,做好“五五”普法先进典型的推荐工作,参加市里组织开展的评比表彰活动。
三、主要内容
(一)《*市交通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贯彻执行情况。
(二)组织领导、机构建设、工作机制、保障措施等落实情况。
(三)《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情况。
(四)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职工等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
(五)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六)法制宣传方式方法创新情况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检查验收工作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单位领导及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认真组织自查及迎检工作。
(二)查漏补缺,做好总结。要通过这次检查验收,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开展以来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认真查找本单位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研究落实整改意见,确保“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并做好“五五”普法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