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8 14:54:18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心得体会法律,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在学校小组的组织下,我已经与一名律师进行了较为深入的交谈,让我对于律师这个职业有了比较浅显的认识。这个暑假,与其他律师进行的另一番交谈则让我对于这个职业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对于很多人来讲,一提到法律,他们就特别容易联想到律师这个职业,然后心里就对其充满了憧憬与崇敬,并且普遍将轻松、高薪等词与此相连,而在这两次的访谈中,我发现律师实际上并不是完全像人们想象的那样美好与轻松。
我国法治化的真正意义上的启动应该是从改革开放以后开始的,虽然随着党和政府的不断推进,我国民众的法律意识已经有了显著的提高,但是,对于很多地方的人来讲,人情是大于法律的,有很多人,为了所谓的脸面和与其他人的关系,不愿意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让这个地区的律师处在了一种尴尬的位置,虽然我们极力推崇法治化,但是在这些人情重于法律的地方,律师根本就起不到什么真正的作用。这是让律师们极其苦恼的地方。
在与其他律师的交谈中,他们有提到年轻律师现在的处境。其实律师和医生我认为他们是同一种人,都是越老越吃香,拥有经验的人总是比没有经验的人受到推崇多一点,但是我认为律师和医生这两个行业,则是很明晰的展现了这种现象。在打官司上,没有一个人希望自己输,都希望自己赢得官司,所以大家都会去找口碑好的,年龄稍微大点的,有经验的,而这就让年轻律师和刚入门的律师很难办,没有多少人会去邀请和咨询他们,这种尴尬基本是每一个刚刚入门的律师都会体会到的,而这也是将来我要步入律师界面临的一个最大的问题。
但是,一切事物都是处在变化发展状态中的,没有一个事物不会发生变化,没有一个国家不会向好的方向发展,我国的很多事物发展的年龄相对较短,还有较为强大的发展潜力。因此,目前遇到的一切困难都会随着时间的发展而不断的淡化,甚至有可能消失,这样当然是我们每个人都希望的,但是,谁的人生道路上不要经历一些困难与麻烦呢,没有了这些问题,人生又如何会变得圆满与真实呢?
从这一门课,我学习到了民法、诉讼法等与自身生活相贴近的法律知识,使我更加识法、懂法,相信在将来,这些认识也能够带给我实实在在的意义!我们一直提倡建设法治社会,无论是作为一名普通的公民还是当代大学生,贯彻国家宗旨,我们也应该提高法律常识,为祖国建设法治社会作贡献。因此,我在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也努力修读《法律基础》。做一个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学生,好公民
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对自由的渴望和追求,是我们的共性。大学校园里方兴未艾、屡禁不止的课桌文化表达了当代大学生"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的共同心声。但是,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自由不是恣意妄行,也不是为所欲为,而是相对的、受制约的。个性自由从一开始就受到来自两个方面的制约:一是自然规律;二是社会规则。逾越这两者的行为,都不可能尝到自由的甘果。法,作为人类选择、接受、沿袭下来的一种文化现象和社会规则,自产生之日起便与人们获取或丧失自由息息相关。
对于法和自由的关系,先哲们有过许多至理名言。古罗马法学家西塞罗说过:"为了得到自由,我们才是法律的臣仆。近代法国启蒙思想大师孟德斯鸠进一步指出:" 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 " 马克思对此则阐述得更为明确,他说:"法律是肯定的、明确的、普遍的规范,在这些规范中自由的存在具有普遍的、理论的、不取决于个别人的任性的性质。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 可见,人们要获得真正的自由,就应该学习法律,掌握法律,以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法律基础课正是一门帮助大学生掌握法学的基本观点和法律的基本知识的课程
我们国家很早就开始了关于法律的宣传,比如中央电视台的“法治在线”、“今日说法”等栏目,让我们更能接近并且了解怎样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可是仅仅这样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大学生,是未来国家的建设者和社会主义的接班人,我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的程度,将直接关系到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中华民族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因此,大学生,无论什么专业,学习法律基础,提高法律素质,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
同时,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事就是法制经济。而我们每一位大学生毕业后都将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道路。因此,我们必须具备基本的法律素质,使自己可以充分运用法律这一武器来规范、引导、制约和保障市场主体的活动、市场秩序的维系、国家对市场的宏观调控、市场对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的发挥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几我们自身未来发展的需要是我们必须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
凝心聚力 摘得“世遗”桂冠
五台山位于山西省东北部忻州市五台县东北隅,总规划面积376平方公里。1982年11月国务院首批公布五台山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改革开放三十年,五台县在发展五台山旅游经济的实践中,以解放思想为先导,群策群力,同心同德,破字当头,立竿见影,大胆探索出三十年的旅游改革创新和三十年的发展成就。实践使我们深刻体会到,解放思想的空间有多大,现代旅游发展的潜力就有多大;改革创新的力度有多大,现代旅游开发、经营、管理的变化成效就有多大。
1、创新思路,优化环境,甩掉封闭落后、贫穷自守,实现旅游产业化、经济增长点。
改革开放三十年,县委、县政府和景区党委、政府坚持扩大开放引进,立足旅游资源优势,在县区一体化管理体制的成功运作下,进一步理顺旅游开发、经营、管理体制。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原则,五台山旅游从改革起步阶段到加强旅游环境建设,加快完善旅游产业体系,优化经济发展方式,全面推进旅游改革开放,取得了阶梯式、跨越式发展的速度和不可估量的成就。
从1982年,县委、政府提出“采用用材林、经济林、风景林协调布局的办法,对五台山旅游区进行重点绿化”到1985年五台山正式对外开放,五台山旅游管理、保护及开发迈入良性发展轨道。1990年旅游接待国内外游客达到51万人,据统计,比1985年增长20%,社会总收入2600万元,外汇收入164万元。“九五”期间,全县确立旅游业为做强做活经济七大支柱产业之一。“十五”期间,县委、政府和景区党委、政府围绕五台山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主题,以大旅游、大市场、大发展为目标,坚持“科学规划,合理保护、适度开发、永续利用”方针,协调推进申遗、整治、促销、建设四大重点,加大全县旅游资源的整合和开发力度。20__年7月至今,围绕五台山申遗目标的顺利实现,全县上下,齐抓共管,同心协力,全力抓好拆迁安置、环境整治、植被恢复、服务基地建设等重点工程,稳步推进五台山申遗进程,五台山旅游业处于蓬勃发展上升期。20__年五台山接待国内外游客281.02万人次,其中入山收费人数102.09万人次,旅游收入14.05亿元,财政收入1.6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714元,旅游业成为拉动经济增长,促进当地居民收入的一项战略产业。今年6月26日,五台山以文化景观入列《世界遗产》名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接轨国际化视野,以世界遗产品牌战略的眼光,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营销,高质量管理,着力打造国际一流旅游观光目的地。
2、立足全县,统筹规划,突破朝山拜佛、单一型旅游,形成众星拱月、多元化大旅游格局。
改革开放三十年,五台山是我国惟一一处汉传、藏传佛教并存的佛教圣地,集佛教文化与古建筑于一体,是我国佛教建筑艺术和文化成就集大成者,底蕴深厚。改革开放初始阶段,五台山是以梵宫琳宇构成东亚乃至世界现存最庞大的佛教古建群而著称,历经三十年,来五台山观光旅游、朝山拜佛者络绎不绝,五台山佛教文化气脉延续不断。以佛教文化底蕴为支撑的五台山,现有寺院68座,从使用功能来讲,五台山寺庙建筑群正符合了世界文化遗产对真实性的要求。第33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一致认为,五台山遗产保存和保护管理状况良好,具有高度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决定将五台山佛光寺、显通寺、塔院寺、菩萨顶、殊像寺、碧山寺、金阁寺、南山寺、龙泉寺、普济寺10个景点作为文化景观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品牌的一半是文化。文化是旅游的灵魂、精髓和魅力,旅游是发展文化的载体、传播渠道。以佛教文化为主体的五台山先天资源品牌,不拘一格,兼收并蓄,涵盖自然景观文化,包容革命红色文化,凸显文化多元格局,打造开发多种参与性强、趣味性高,具有五台山特色的现代旅游元素发展格局。在十五期间,县委、政府超前谋划,整合开发旅游资源,明确提出山上山整体开发,下一盘棋发展的思路,联动发展,激活全县“众星拱月”式的各文化旅游景点,着力打造全县大旅游格局。编制完善《全县大旅游格局总体规划》。设计推出以佛光寺、南禅寺为重点的佛教旅游精品路线,以西龙池、五龙池、南梁沟、驼梁等自然景点为重点的山水风光精品线路,以徐帅故居、南茹村八路军总部旧址、白求恩模范病室旧址、晋察冀军区司令部旧址和路居纪念馆五大红色基地为核心的红色旅游精品线路,以西龙池电站为代表的工业、自然景观旅游景点,加大清水河旅游沿线百里文化长廊创建和通道绿化工程的力度,全力打造特色鲜明、功能互补的宗教文化旅游、自然风景旅游、民俗文化旅游、红色旅游、工业旅游、乡村旅游等为一体的现代综合旅游目的地体系。今年,各乡镇新上构建大旅游格局项目21个,总投资13亿元,主要有投资963万元的徐帅纪念馆项目,投资1224万元的晋察冀军区司令部旧址新展馆建设布展项目,投资500万元的南茹村八路军总部旧址布展和全民抗战纪念碑建设项目,投资20__万元的驼梁索道项目,还将上马投资4000万元的石咀射虎川民俗度假村项目。这些项目建成之后,必将为全县大旅游格局增添新的亮点。
3、加强保护,拆迁整治,改变商业化、城镇化、人工化,定位返璞归真、正本清源的佛教圣地。
改革开放三十年,五台山在发展旅游的进程中,一度抛弃了佛教圣地、清凉胜境的定位,过度开发使得五台山沦为了商业氛围浓厚的高山闹市,旅游秩序较为混乱,黑导游屡禁不绝,游客投诉事件时有发生。为保护五台山的“佛国”氛围,加快“申遗”步伐,针对商业化、城镇化、人工化现象太过严重的问题,20__年10月,县委、政府和景区党委、政府开始对五台山核心景区实施大规模拆迁工程,于是,返璞归真、正本清源成为五台山的头等大事。
20__年10月,五台山核心景区开始进行大规模拆迁,几年间,景区周边近600平方公里得以综合整治,不符合遗产要求的10平方公里建筑被拆除,此外,当地政府还对5个台顶、11座寺庙进行了文物保护与修缮,新建 环保等各类监测站20余处,最大限度还原了五台山的“本真”。景区二期预计20__年底完工,拆迁包括核心区的5个台顶、21个单位、12个村庄,拆迁面积逾40平方公里。据了解,包括申遗工程费用在内,五台山景区两期拆迁费用累计达到14亿元。至目前,旅游服务基地的移民商住区工程、河道治理工程、道路主干道一期工程、供水一期工程和南线简易山门工程等五项工程等五项工程已全部完工,正在建设的游客中心、展示中心、停车场和旅游市场等十项工程都进入扫尾阶段。同时,恢复植被面积4020__平方米,基本实现了游览步道、观赏广场、服务设施相点缀,山体绿化、农田景观、寺庙绿化相协调,乡土树种、观赏植物、风景树木相搭配,突出寺庙建筑,再现了原生态的历史风貌,对世遗专家考察沿线和视线范围内的大小广告牌和违章建筑的拆除、墙体的改造,基本实现了修旧如旧,并对景区内公路沿线进行了绿化美化,公路沿线基本形成了大树加草坪、灌木加点缀的风景格局。唯此,大手笔地投入,大刀阔斧地拆违整顿、旅游后勤建设,五台山完成了由高山闹市向清净佛国的精彩转身,五台山遗产保存和保护管理状况得到世界遗产委员会的肯定,五台山作为文化景观进入世界遗产名录。这次大规模的整治和修缮,让五台山的僧人和当地居民意识到文化遗产不光是庙宇,还有周边的人文景观和环境保护建设。
4、亮出品牌,瞄准目标,巩固国内四大佛教名山之首,荣登世界文化景观遗产名录。
改革开放三十年,县委、政府和景区党委、政府从制约旅游发展的瓶颈和障碍上入手,大力创优县域环境,打响优势品牌,形成经济“凹地”,赢得战略主动,使五台山成为集旅游、文化于一体,名副其实的国内四大佛教名山之首。大力发展现代旅游,立足旅游产业与社会、经济、文化与自然的交叉点,推陈出新,创意发展,充分展示和弘扬五台山旅游文化,在巩固中发展,发展中巩固建设五台山品牌地位。隆重举办六次佛教文化节和二十届国际旅游月活动,扩大了国际佛教文化的交流和合作。成功推出五台山僧谷风情年系列活动,以五台山区独特的民俗风情为卖点,吸引众多游客在冰天雪地之中慕名而来,创造了良好效益,五台山日益成为五台县借以腾飞、无可替代的羽翼与王牌。
前一段时间,市委聘请法学专家教授,对全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了法律法规培训,通过培训,使我自己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以前,对法律条文只是从表面理解,现在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质的转变。培训结束后,我静下心来,对照笔记,联系交通系统执法工作实际,觉得在法制建设方面,交通系统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问题仍较普遍存在,乱扣滥罚、重费轻管、等问题也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交通行政机关的形象,如何从根本上解决交通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就这个问题谈谈我的一点体会。 行政执法是我们交通行政机关最重要的经常性的工作,它关系到交通管理活动是否能有秩序的正常运转,关系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经济的发展。因此,交通行政执法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使交通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有效、准确、高效。 合法。合法要求我们交通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必须注意五个环节。首先自身必须合法,即主体资格合法,必须是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的行政机关;第二,我们的行政执法行为必须合法,必须严格按法律规定办事,任何人都无凌驾法律之上的特权;第三,行政执法的对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不能随意给被管理者设置障碍;第四,行政执法活动的依据必须合法,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并须事先公布;第五,行政执法的程序必须合法,手续必须完备,不能随心所欲。 合理。合理性是交通行政执法必不可少的补充。首先,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必须统一,在适用法律、法规上人人平等,不能忽松忽严,畸轻畸重;第二,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公正,不能受不相干的因素影响;第三,行政执法决定必须尊重事实,不能作出无法执行的行政行为;第四,在坚持合法性的原则下应当充分考虑管理对象的意志,使多数管理对象能够接受、理解和支持。 准确。准确是确保案件正确的关键。首先是适用法律必须准确,不能张冠李戴;第二,认定事实必须准确,证据必须确凿,不能有任何脱节、含糊之处;第三,行政执法文书的叙述必须准确,必须能真实地表述交通行政机关的意图,要明确易懂,不能产生歧义。 高效。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有很强的时效性。
首先,国家交通有关实体法和执法程序法都对时间有明确的时间规定,这些必须严格遵守;第二,采取行政强制检查、取证、扣押物品的时间必须紧紧围绕实际执法需要进行,不能无限制地滥用强制扣车和扣证措施权;第三,作出的行政执法(处罚)决定生效后,当事人逾期拒不履行的,必须即时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所以,交通行政机关必须提高效率,克服,保证反应灵敏,决策果断,指挥权威,处事迅速。 在加强和完善交通行政立法,严格依法行政的同时,还必须健全以交通行政执法责任为核心的监督检查体系。没有健全的监督检查制度作保证,交通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则难以实现。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相对人采取具体的直接影响其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行为。这种行政行为的对象,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是行政机关对自身内部。为了确保行政执法行为有准则,好坏有奖惩,在严格执法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两个方面起到保障作用,必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就是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的交通行政机关各项执法职责,建立起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执法责任体系,并把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交通行政机关内部各执法单位各层级和各个执法人员岗位,明确责任范围、职责、权限、执法目标,制定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将考核的结果与执法人员的任用结合起来的一种制度。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是行政机关内部对执法活动的直接监督检查,是关系行政执法责任制能否得到全面实施的重要保障措施。鉴于行政执法包括了内外部两个方面入手。那么,交通行政机关如何开展好有效地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呢?我们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六种方式。 一是由上级交通行政机关组织检查组,对本级和下一级交通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定期检查就是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根据需要每年确定一批重点的法律、法规、规章,有计划、有步骤地根据预定的时间进行检查。不定期检查是为了了解某个法规的执法情况,临时组织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一定要深入调查了解,不能走过场、严防流入形式,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及时纠正。 二是建立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下级交通行政机关对其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定期以书面形式报告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对实施中的问题要组织深入调查,解决存在的问题。这样,有利于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实施,促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深入进行。 三是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主要是从交通局机关选出几名监督员,监督行政执法活动,这样可以督促交通行政机关及时纠正违法失职的具体行政行为。 四是深入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建立完善“执法公示”、“执法错案追究”和“评议考核”三大制度,交通各行政执法机构都要将依法行使的登记、发证、收费、处罚等职责有关的具体规定,以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并在办公场所公布上墙,做到办事权限公示、办事程序公示、工作时限公示、工作标准和质量公示、违法责任追究公示、监督渠道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这样可以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促进交通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五是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各级交通行政机关对所属的行政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评议和考查,对严格执法的单位和人员要予以表扬奖励,对有法不依、执法犯法、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查处。 六是认真搞好行政复议工作。行政复议既是一种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也是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监督的一种活动。
这种活动能够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纠正和防止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具有补救作用,使行政机关能够更好地行使职权。因此,交通行政机关必须对行政复议工作有一个清醒的认识,采取得力措施,搞好行政复议工作,将交通行政机关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解决在萌芽之中,保证依法行政。 还有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建立健全交通法制工作网络。建立健全交通法制工作网络,实质上是交通法制机构和队伍的建设问题。这是搞好交通法制工作的重要“物质”基础。这几年,在市政府和上级交通部门的重视下,交通法制工作机构得到明显加强。交通行政执法形象有了极大改善。但由于这些机构成立时间比较短,还存在法制人员法律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仍适应不了交通依法行政的需要。 首先,应建立健全交通法制工作机构体系。交通是个大行业,执法门类众多,法律关系复杂,管理对象流动分散,行政执法面广量大,因此,设置负责交通法制工作的专职机构,并由这些专职机构组成一个既有纵向联系,又有横向关系的法制机构网络。所谓纵向联系,既指交通行政机关内各级主管部门和各个执法单位的法制机构之间,上级对下级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下级对上级的执行、反馈关系;所谓横向关系,则是指交通行政机关的法制机构,应接受同一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业务指导的关系。通过上述一个联系,一个关系,使交通法制工作做到条块结合,发挥各自特长。 其次,应尽快建立健全交通法制工作专职队伍,与交通法制工作机构相适应。有了专门法制工作机构,还必须有一支素质较高的专职队伍,这支队伍要有较高的政治、文化、法律、经济、管理以及交通行业技术等素质。从三河市交通行业法制工作队伍的现状来看,大多数法制人员不是科班出身,都是半路改行,还有不少人没有大专文化程度,虽然这两年我们加大了法制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但仍有不少人不能适应。这就要求我们要有计划地通过合理调配和加大人才培训,逐步提高其素质,使其能胜任法制工作。这样才能为交通行业法制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适应交通行业管理的需要,推进依法行政。 综上所述,交通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必须大力加强交通法制建设,完善交通立法工作,加强和改善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加强执法队伍和法制人员队伍建设。只有这样,才能使交通行政机关更好地在法律、法规范围内行使管理职权,推进依法行政。
我从事了几年的幼儿教育工作,但关于《教育法律法规》这方面的知识,我自己认为还是需要进一步学习提高。经过这段时间的学习,我获益良多,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关于教师基本修养与师德。谈到修养与师德,其实每一个职业都要求具备一定的职业修养与道德。但是对于教师这个职业而言,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作为一名教师,一言一行都是学生眼中的榜样和标准。教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地位是很高的,所以必须具备良好的修养与师德,这一点非常重要。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清楚地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而且还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我知道不管是老师还是学生都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我也更清楚地认识到作为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与我们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很多,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等,这些都是我们最应该好好学习的。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教育工作的根本方法,要求我们做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老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我们每位教师必须认真贯彻这一方针。
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基本内容,知道了《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自己的所得,也让我在行为上有了准则,只有好好学习才能保证自己享有的权利。《义务教育法》于1986年实施的,国家一直都十分重视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把普及义务教育、实施素质教育和促进全面发展作为立法的基本目标。因此它具有全社会性、普遍性、强制性、统一性和基础性。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教师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本内容,让我知道在今后的教育工作中,要让学生喜欢,家长满意,校长认同,就必须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做到不体罚、不挖苦、不讽刺、不威胁学生等等,要时刻关心后进生,公平对待每一位幼儿,发现他们的闪光点大胆鼓励,做到因材施教。
教师的工作是神圣的,也是艰苦的,教书育人需要感情、时间、精力乃至全部心血的付出,这种付出是要以强烈的使命感为基础的。一个热爱教育事业的人,是要甘于寂寞,甘于辛劳的,必须受得住挫折,将自己的所有精力全身心地投入到教学实践中去。
教师必须关爱幼儿,尊重幼儿人格,促进他们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都得到发展,我们应多与学生进行情感方面的交流,做学生的知心朋友,这需要我们对学生倾注相称的热情,对其各方面给予关注。“爱”要一视同仁,持之以恒;“爱”要面向全体学生。“金凤凰”固然可爱,而“丑小鸭”更需要阳光,多给他们一份爱心,一声赞美,一个微笑,少一些说教,要更多和他们交心谈心,帮助他们查找“后进”的原因,真正做到对症下药,在学习和生活细节上关心他们。老师对学生不要体罚,不要训斥,不要高高在上,而应该做一个和气的人,一个严谨的人,一个值得尊敬的人,一个堪为师范的人。学生也有自尊心,而且是很强烈的。老师对学生的批评,恰当的,就是一种激励;不恰当的,就会成为一种伤害,甚至还会导致逆反心理产生。绝大部分幼儿不喜欢老师批评时讥讽、损伤幼儿,伤害幼儿的自尊心。因此在日常生活的教育工作中,我们应掌握批评的“度”,变“忠言逆耳”为“忠言悦耳”。
教育家和教书匠的一个最大区别,就是教育家有一种追求卓越的精神和创新精神。在实际生活中要给给予学生独立思索的机会,刻意培养学生的创造性和批判性思维。更重要的是,要诚心诚意地欢迎学生的质疑和挑战。中国传统文化具有推崇权威、崇尚特权的行为倾向,使得人们缺乏对先辈和权威的怀疑、批判精神。创新思维的核心特征是“求异”,是打破常规,调整视角,突破思维惯性。才能培养出全面发展的人才,而不是只知道读书上知识的书呆子。
当然,教学过程不仅仅是学生学习的过程,也是一位老师学习的过程。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学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我们是直接面对幼儿的教育者,幼儿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幼儿之“惑”,传为人之“道”。知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每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发生着量和质的变化,特殊是被称作“知识爆炸时代”、“数字时代”、“互联网时代”的今天。因而,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展趋势,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否则,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一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
我们以张丽医疗事故案为案例,具体制定了法庭实施计划,做好了庭审前的准备工作,进行了细致的人员分工和会场的布置,整个模拟法庭的程序合法、执法严谨,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实践活动。
通过实践,我们增强了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创新意识,
在本案的审理中,我的身份是合议庭笔录员,被害人王灿死亡的原因是本案的焦点,在医疗事故的举证责任倒置中,作为被告的张丽,应当就其行为的科学性、及时性、没有过错的事实承担举证的责任,本人就举证责任倒置这一问题谈一下心得体会。
一、在举证责任倒置中,反对的一方应当就某种事由的存在或不存在负担举证责任。
民事责任特别是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一般包括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过错,这些要件事实的存在也构成了决定原告是否胜诉的关键。但在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下,原告不必要就这些因素的存在与否都负担举证责任,而应当由被告就某种事实存在与否承担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倒置不仅仅是指证明责任依据法律的规定发生特定分配的现象,同时还意味着反对一方所证明的事由在法律上作出严格的限定,即在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下,反对的一方究竟应该反证证明什么,必须要由法律规定。通常,由被告方证明的事实是由实体未能加以明确限定的,其证明人后由主要包括两类:一是对自己没有过错的证明;二是对不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明。在某些情况下,对这两个事实的证明通常是结合在一起的。例如,被告证明损害是由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则不仅表明被告没有过错,而且同时也表明损害的发生与被告的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但在另外一些情况下,这两个问题有可能也是相互分离的。例如,被告证明损害是因为不可抗力造成的,应可以表明其主观上没有过错,从而应当被免除责任。
二、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下,由被告承担证明某种事实的存在或不存在,如果其无法就此加以证明,则承担败诉的后果。
举证责任倒置表面上是提供证据责任的倒置,实际上是就某种事实负有证明其存在或不存在的责任的倒置,是证明责任在当事人间如何分配的问题。然而,举证责任倒置不仅仅是对事实证明责任的分配,更重要的是,对这种举证责任的分配常常直接影响到诉讼结果,即“举证责任分配之所在,乃胜诉之所在”。因为一旦倒置以后,举证责任被倒置的一方负担了较重的证明义务,如果其不能够就法定事由进行举证,便推定提出主张的一方就该事实的主张成立,这就会从整体上影响到诉讼的结果。
败诉后果的承担表明了举证责任倒置实质上是一种证明责任的分配,证明责任是一种结果责任,解决的是在案件事实真伪不明时败诉风险的承担问题。在实体法上,对被告方对此要举证证明也有相当的难度。例如,在高度危险责任的情况下,被告必须证明危险是由原告的故意造成的才能免责,倘被告无法就此举证则可能要败诉。这样,举证责任倒置通常是和严格责任联系在一起的,由此也进一步表明了举证责任倒置与举证责任转换的区别。举证责任的转换与严格责任问题没有必然联系,任何类型的案件在诉讼中都可能出现举证责任转换的现象,它不涉及抽象的实体法规范,只是当事人在具体诉讼过程中相互活动。
三、在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案件中,发动诉讼的原告一方,也应当对部分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的责任。
本书分为五辑——“日常教育教学篇”“学生权利维护篇”“校园安全管理篇”“教师职业保护篇”“特别阅读篇”。书中通过生动的案例,通俗的法律分析,和有可供操作的法律建议,能有利地提高教师法律知识水平。
教师通常要面对几十名学生,一方面要对学生团体进行有效的教育和管理,以保证教学质量,另一方面还必须尊重每一个学生的公民权利,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当教师的管教权和学生的公民权利相冲突的时候,我们应当仔细权衡并作出恰当的选择,这就需要我们做教师要具有一定的法律素养,也是我们教师发展迫切的需要。《给教师的60条法律建议》是一本很好的普法读本,它能够帮助我们了解到很多的法律知识,而且给我们恰当的行事做出了明确的指南。我们要做一名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教师,以便于我们在工作中,能够更好的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生的身心良好发展。
一、在日常教学中,我们要正确行使教育惩戒权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规范自己的言行,尊重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智力水平、人格与尊严,恰当合理地运用惩戒手段教育学生,对学生的全面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现在有少数教师为了追求教学成绩,使用了不规范的教育手段,体罚现象仍就在我们的身边存在,尽管在特定的情况下有一定的作用,但总得来说,体罚损害了孩子的的尊严,给其造成了身体和心理上的双重伤害,甚至影响了学生的健康成长。另外,体罚是在宣扬暴力,不仅教育效果有限,而且会破坏师生关系,不利用教育目的的实现。体罚是在违法,我们要坚决对不做体罚学生的事情。
不体罚有学习问题的学生,并不意味着教师就束手无策。我们可以正确行使教育惩戒权,当学生犯了错误而不知悔改时,采用正当地教育惩戒会对学生的学习产生积极的作用。正当的惩戒如:(1)口头严厉地批评;(2)教育性惩罚,如不让学生参加喜欢的活动,要学生完成额外的任务(如罚唱歌、罚办黑板报等),帮学生暂时代管其携带物品等;(3)纪律处分,如警告、记过等。我们在行使教育惩戒的时候,要注意:既要一碗水端平,所有学生都使用同一标准,不允许任何学生有特权,又要考虑到个别学生的身心、性格特点,惩戒要以让学生认识错误并改正错误为目的,不能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这三部法律都对体罚予以明令禁止,在对犯错误的学生,我们一定避免采用体罚的教育方式,在情绪冲动时,我们要远离学生,一定要做到“无冷静、不教育”,真正发挥好教师的育人作用。
二、教师要积极维护学生的权利
从书中我认识到:作为学生的监护者,我们要维护学生的权利。我们要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做侮辱学生的事;要关怀和尊重“差生”,如果当我们采取批评后,发现学生的行为出现一些不好的苗头,教师一定要做好安抚工作,要真正把学生的身心健康放在心里,这些是作为教师要在教学中注意到的。
我们要维护学生的哪些权利?我们要维护学生的人格,尊重学生的受教育权、隐私权、肖像权、通信自由权,爱护学生的名誉,要平等对待学生,不采取强制手段要求学生不能做的事,不没收学生的学习物品等,我们要正确使用管教权,尊重学生的法律权益,避免侵害学生的各项合法权益。
三、安全第一,教师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安全是头等大事,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要加强组织和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全面履行好安全保护职责,尽力避免发生学生安全事故。
学校的首要职责是保护学生的安全,学校安全举措可分为:校园设施安全、安全制度要健全,安全管理要到位、安全教育要经常、求助学生要及时。教师要从以下细节保护学生的安全:健康无小事,应将学生的体检结果及时告知家长;学生发生疾病或受伤害,应及时求助并通知家长;组织学生参加劳动要适度,应加强安全防范工作;不鼓励未成年学生见义勇为或参加抢险救灾活动;防范校园踩踏事故等,这些都是教育过程中应该积极进行安全教育的方面,管教好学生的前提是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在学习过程中,老师给我们讲解了很多鲜活生动的案例,使我们理解了经济法规,学习合同法,学习婚姻法,学习教育法等。掌握了基本的法学知识,理解宪法和法律的基本精神、基本规范,提高对法的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法律意识,另一方面,我们更应该通过学习这门课程,加强自我修养,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通过《法律常识》课程的学习,使我自己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以前,对法律只是很表面理解,很感性的认识,现在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理性的认识,通过学习使我的法律意识产生了质的转变。学习结束后,我静下心来,参照课本,对照笔记,联系一些法律事例,以及观看普法宣传节目,感觉到在法制建设方面,我还有很多需要学习,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需要考虑。
法律知识是我们必备素质之一,我们必须通过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促进和规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正确的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问题。公平交易,平等自愿,在生活过程中,遵守法律,享受个人权利,履行义务。
由于我们专业的知识体系过于单一,导致我们很少接触到能使自己综合素质提高的知识。而这门课很好的弥补了我们专业所缺乏的,并使我们的知识视野扩大。对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很有好处。比如:在找兼职做的时候,能够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等。
在这一个学期的学习中,我感觉到自己有了很大的变化。其中实体法部分对我以后很有帮助,它主要介绍我国几大基本的部门法和几个重要的单行法的相关内容,,使大家了解包括行政法、民法、婚姻法、继承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的立法目的、原则及基本规定和精神,培养大家的知法、守法、护法、用法的自觉意识。
总之,在本学期学习的这门《法律常识》课上,我掌握了法学的基本理论,了解并明确了各主要法律部门的基本精神和规定,并在一定法律知识的常识上形成了有关法与法律现象的知识、思想、心理、观点和评价。并学会了运用法律知识和法律规范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通过这门课,我还了解了法学的基本观点,掌握了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内容,增强了法律意识,提高了法律素质。并会坚持做到遵纪守法,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也能够正确理解和坚持实行依法治国方略,并决心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奋斗。 我深刻的理解到了我们的权利和义务,能够在日后的学习工作生活过程中正确的行使我们的权利,正确的履行我们应尽的义务。在学习工作过程中,更能正确地遵守法律规定,更能够在工作生活中免受困扰,保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更加了解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和维护这些权益的程序和方式。也初步具备了依法自我保护的意识,并有了一定的寻求法律救济的能力。
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连接社会的桥梁。我们应该追求远大的理想,坚定崇高的理想信念。意识具有能动性,正确的意识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错误的意识阻碍客观事物的发展,而理想属于意识范畴,科学的理想信念是当代大学生乘风破浪,搏击沧海的灯塔和动力之源。是健康成长,成功就业和开创未来的精神支柱。科学的理想信念引导大学生做什么样的人做什么样的人,指引大学生什么样的道路,激发大学生为什么而学。大学生追求崇高的理想信念,在为实现社会理想的过程中实现个人理想,是自身成才的需要,是国家和人民的殷切希望,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客观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