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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管理制度8篇

时间:2023-03-08 14:54:08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停车场管理制度,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停车场管理制度

篇1

为规范公司员工车辆的停放秩序,合理利用停车场车位资源、规范现有停车场使用及车辆停放,实现厂区车辆停放的统一管理,保障公司利益及车辆安全,保持公司内环境工作秩序的良好态势,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管理责任

1、安保部:履行对公司停车场所有区域的监督管理责任

2、业务部、生产部、品控部、财务部、行政部、采购部:履行对各自部门停车场区域的管理责任

三、车位划分

公司停车场共计127个车位,为契合各部门用车位需求,对公司停车场车位按部门实际情况进行分区域管理,具体划分如下:

001-005号车位交给XX和XX员工使用;

006-051号车位由业务部使用;

052-090号车位由生产部使用;

091-106号车位由财务部使用

107-127号车位由品控、采购、安保、行政共同使用。

业务部停车区域,中间通道允许10辆车,单排停放。

公司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副经理以上人员车辆统一停放至公司行政楼前停车区域。

四、车位分区管理

1、各部门根据部门实际情况合理调配车位,根据员工岗位、工作时间、家庭住址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按照集体研究、民主决策、会议决定执行。部门按照公司要求统计车辆信息,将审核确认的信息报安保部统一制作车辆通行证。

2、各部门做好员工宣传教育工作,务必告知员工各自部门所在车位号段,不得违规占用其他部门停车位。

3、员工车辆进入公司停车场后,必须严格按照停车场相关规定执行,一旦发现有违规者,按公司规定处罚。

4、员工离职需将车辆通行证交回各自部门,由部门确认无误后交安保部注销。

5、各部门做好对各自车位责任区内的秩序、设施设备状况的管理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五、通行制作发放

1、各部门根据车位分区管理要求,将审核通过的员工车辆信息统计汇总上报至安保部。

2、安保部根据各部门上报的员工车牌信息统一制作公司停车牌并下发。

六、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1.入场车辆须出具车、证相符的有效通行证(放置于机动车挡风玻璃前),公司公务车辆、来访车辆、参观车辆除外;

2.入场车辆自觉保持停车场清洁卫生,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

3.入场车辆应按规定路线依次行驶,注意行人,时速不得超过5km/h,并禁止鸣号;

4.场内停放车辆应按划定的停车位有序停放,不得压线、占位停放;

5.入场车辆必须遵守安全防火、防暴规定,严禁使用明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及航空违禁品等危险物品;

6.停放于场内的车辆,必须锁好门窗和启用防盗系统,凡现金、重要文件、其他贵重物品发生遗失,公司概不负责;

7.入场停放的车辆及其使用人应自觉主动维护场内的设施设备的完好,严禁私自占用、挪用及破坏一切设施设备;

8.本场仅供车辆停车使用,禁止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篇2

2、工作期间精神饱满,姿态端正,动作规范,举止文明;

3、当旅游车辆进入停车场时,引导人员要指挥车辆进入相应的停车区,黄牌照车辆停在大车区,蓝牌照车辆停在小车区,指挥车辆依次停放;

4、如有游客停车询问,要热情周到,耐心解答,不可出现不理睬、语气硬等不礼貌现象;

篇3

为了加强本市道路停车场的管理,规范道路停车场管理者的确定与监管行为,根据《**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停车场管理者的确定和相关监督管理活动。

本规定所称的道路停车场是指根据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编制的道路停车场设置方案设立的,并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管理的机动车停放场所。

第三条(责任部门)

**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以下简称市运输管理处)负责组织、指导本市道路停车场监督管理工作。

实行城市交通运政、执法一级管理区域,由市运输管理处承担道路停车场的具体管理责任,并可委托相关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承担本行政辖区内的道路停车场具体管理责任。

实行城市交通两级管理区域,区(县)城市交通运输管理所(署)(以下简称区(县)运输管理所(署))在区(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下承担本行政辖区内道路停车场的具体管理责任。

第四条(协管单位的确定)

市运输管理处或者受委托的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区(县)运输管理所(署)可以通过招标方式或者直接委托方式确定符合本规定第五条要求的单位(以下简称协管单位)协助其承担道路停车场的具体管理工作。

每个区(县)原则上确定一个协管单位。

第五条(协管单位的基本要求)

协管单位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有三年以上停车场(库)管理经验;

(三)有相应的专职管理人员;

(四)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第六条(委托管理协议)

市运输管理处或受委托的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区(县)运输管理所(署)应当与协管单位签订《道路停车场委托管理协议》,受委托的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区(县)陆上运输管理所(署)所签协议应报市运输管理处备案。

《道路停车场委托管理协议》应当载明委托管理的标的、管理职责、管理要求、委托管理期限、监督管理措施、管理费用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道路停车场委托管理协议》格式文本由市运输管理处统一制定。

第七条(协管单位的职责)

协管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招聘道路停车场协管员,管理与监督协管员履行职责;

(二)按规定征收及解缴道路停车费;

(三)执行市城市交通管理局撤除道路停车场的决定;

(四)按规定报送统计资料和数据;

(五)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道路停车场管理的事项。

第八条(协管员的基本条件)

道路停车场协管员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本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

(二)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男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

(四)身体健康,适应工作岗位需要;

(五)无劳教、刑事违法犯罪记录。

第九条(协管员配备数量)

市运输管理处或受委托的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区(县)运输管理所(署)应当根据道路停车场的泊位数量、泊位使用效率、服务时间以及收费方法确定协管员人数,原则上10到15个泊位每班配1名协管员。具体配备数量应当在《道路停车场委托管理协议》中载明。

第十条(协管员的培训和考核)

道路停车场协管员应当参加业务培训,并经市运输管理处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一条(协管员的服务规范)

道路停车场协管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统一着装,仪表端正,佩戴服务牌证;

(二)维护道路停车场停车秩序;

(三)严格遵守收费管理规定;

(四)保持电子仪表收费设备的清洁,指导驾驶员正确使用电子仪表收费设备,发现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应当及时报修;

(五)对违反道路停车场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对不听劝阻和制止的,应当及时报告**市城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以下简称市交通执法总队)或者区(县)城市交通行政执法机构。

第十二条(收费方法)

协管单位应当按照市城市交通管理局确定的电子仪表或者人工方法收取停车费,不得擅自变更。

第十三条(道路停车费的收缴)

道路停车场协管员应当每天将所收取停车费上缴至协管单位,协管单位应当在次日内上缴指定的财政帐户。

受委托的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区(县)运输管理所(署)应当于每月10日之前将上月的停车费收入报表报送市运输管理处。

第十四条(协管单位管理费用核拨)

市运输管理处或受委托的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区(县)运输管理所(署)应当根据《道路停车场委托管理协议》中约定的管理费用编制预算,报财政部门批准后核拨。

第十五条(投诉处理)

市运输管理处、受委托的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区(县)运输管理所(署)和协管单位应当建立投拆受理制度,公布投拆电话,接受对违反道路停车场管理规定行为和服务质量的投诉。

第十六条(执法检查)

市交通执法总队、区(县)城市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应当认真履行道路停车场检查职责,加强对辖区内道路停车场的巡视,对违反道路停车场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市交通执法总队、区(县)城市交通行政执法机构接到道路停车场协管员发现违反道路停车管理规定行为的报告后,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处理。

第十七条(对协管单位的监督)

市交通执法总队、区(县)城市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应当加强对协管单位的监督,对违反道路停车场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市运输管理处、受委托的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区(县)运输管理所(署)应当加强对协管单位的监督,对违反《道路停车场委托管理协议》的,应当追究违约责任。

篇4

关键词:城市化;停车产业化;多头管理;路径选择

中图分类号:F290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3.09.74 文章编号:1672-3309(2013)09-172-03

在城市化发展的腾飞阶段,停车泊位严重不足、规划与建设不合理、管理与使用不科学等问题已成为阻碍城市和谐健康发展的一大病症。因此,探寻城市化过程中公共停车场存在的问题,理清存在这些弊病的原因,治理好城市发展中公共停车场存在的问题,将对城市的长远、稳定发展提供长效助力。

一、高速城市化与公共停车场问题

通过实地调查,并参照国内城市公共停车场的相关研究,可以发现,在高速城市化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公共停车场的建设数量严重不足。1.机动车增速迅猛,停车泊位严重不足。高速城市化过程中,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机动车保有量也随之快速增多,但是公共停车场的建设并没有跟上步伐。国内外经验表明,城市停车泊位总数和城市公共停车泊位总数应分别达到汽车保有量的1.2-1.5倍和15%-20%[1]。而据《中国城市发展报告(2011)》 ,按照“一车一基本车位,15辆车一公共停车位”的国际惯例,我国城市停车位缺口普遍达到50%以上[2],供需矛盾日益严重。这一问题主要表现为公共停车场数量少、规模小以及供应不足下的不合理占用。

2.公共停车场停车模式单一,利用率低。城市化高速发展,往往需要公共基础设施数量的增加和种类的不断丰富,以满足其发展过程中所需的硬件支撑。而停车场停车模式单一,路面停车压力大是现阶段城市发展中一个普遍的现象。建设地下停车场作为分担地上停车压力的一种有效途径,技术上相对容易实现,应作为补充并最终替代地上停车的主要方法。但是在城市规划中,对这一方面考虑有所欠缺,地下停车场为数不多,地下空间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开发。同时,通过调查发现,地下停车场的利用率普遍偏低。

(二)公共停车场的规划布局不合理。城市的合理规划与布局是一个城市建设的前提,也关乎着城市发展的实力与前景。但是,在城市化过程中,公共停车场规划布局不合理的现象却十分突出。其中包括配建停车场规划的不合理。根据调查和相关研究数据,配建停车场在停车设施中一般占总停车位的80%-85%,在城市静态交通和调节停车供需矛盾中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但是由于我国城市用地布局不均衡和停车设施规划相对滞后,使得配建停车场无法实现空间上的合理分布,现有停车场已无法满足基本停车需求。由于没有遵循公共停车场的超前性规划以及留有余地的城市规划原则, 城市已建成区域无法再建设配建停车场。此外,路外停车场的规划也不合理。一般来说,对于配建停车设施规模较小及投资效益差的小规模公共建筑物,应该建立路外停车场,但我国城市规划部门普遍缺乏统一规划,没有建立相应规模的路外停车场。路外停车场的缺乏,是造成沿路违规停车以及路外停车秩序混乱的原因之一。

(三)公共停车场管理不科学。静态交通中存在停车场供需紧张、管理制度和手段落后陈旧、停车秩序混乱以及停车场利用率低等问题,总体来说,归结于停车场管理不科学。

1.停车场管理缺乏法律规范。在停车场的管理方面,我国尚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缺乏统一的参考标准,而是单纯凭借行政手段,制定本地区的管理办法和规定。从长远看,这种手段根本无法解决停车场管理方面出现的各种问题。加之停车场管理部门缺乏统一规定,因而存在多头管理,责任划分不明晰,管理秩序混乱、效率低下等问题。

2.公共停车场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不高。国内城市现有公共停车场大多管理方式陈旧,管理制度落后,普遍缺乏先进的停车管理系统以及对公共停车设施进行整体宏观管理的技术。国外立体停车、停车换乘系统、智能停车系统、信息诱导停车等高科技停车技术并没有在国内城市中得到较好的借鉴和应用,单纯的人工管理以及单一停车方式已经远远落后。

以上这些问题伴随着城市化的发展而产生,同时又成为制约城市化良好、快速发展的一大瓶颈。

二、公共停车场问题形成的原因

高速城市化过程中,公共停车场在规划、建设和管理等方面出现各种问题,不仅是高速城市化的“副产品”,更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既与宏观层面上的社会背景及现行制度相关,同时也是公共停车场微观经济运作过程中投融资模式不完善的表现。

(一)从社会背景方面看,城市的快速发展,是停车场问题的重要背景因素。推进城镇化建设已经成为当前我国发展的一项重要政策理念,随着城市化快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迅猛增长,但是公共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却比较滞后,因此无法满足快速增长的停车需求。同时,由于经济实力还不够强大,停车配套设施尚不能得到满足,停车技术不完善。加之城市建设工程繁杂,很多方面无法全面顾及,往往导致公共停车场的管理等各方面不到位。这些方面也反映了一个问题:快速城市化过程中,过于强调城市发展的速度,可能对城市的发展缺乏全面细致的合理规划与布局,缺乏长远的战略眼光,因此,往往会忽视对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导致整体的城市发展质量受到影响。

(二)从制度方面看,公共停车场问题的形成缘于制度的僵化和法律规范的缺位。一方面,公共停车场使用与管理制度陈旧。现阶段,公共停车场的建设、管理和维护仍然以政府为主导。政府本身存在着资金匮乏的缺陷,又由于资源本身具有稀缺性和有限性,而公用事业部门的国有垄断模式,在垄断的市场结构条件下,公用事业部门势必会形成垄断带来的低效率和对策性激励扭曲,相比较而言,市场化的效率优势更有利于实现经济的持续发展[3],因此建立在竞争机制下的市场化制度安排是更加有效的。另一方面,缺乏统一的管理法规,责任主体不明确,也是导致公共停车场诸多问题的重要原因。

(三)从投融资模式看,投融资渠道单一。由于公共停车场建设方面的相关鼓励政策尚不完善,社会、企业和个人投资缺乏动力,因此难以广泛吸引民间资本;公共停车场的建设与管理以公共部门为主体,没有实行市场化的私人运作方式,因此公共停车场建设进度缓慢。加之公共停车场的公共性,使之在建设、运营、管理和维护等方面需要大量的资金和人力支持,财政投资成本高,但单一的政府主体在公共停车场建设与管理方面的投资支持力度有限。

三、治理城市化进程中公共停车场问题的路径选择

车辆停放是城市交通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正确治理快速城市化中公共停车场存在的问题,关乎城市发展质量。以下内容提供了一些城市化进程中公共停车场问题的治理路径。

(一)建立健全停车场统一的管理法规和专门的管理机构。现阶段,统一的全国性法律法规尚未出台,无法可依的现状亟需解决。针对公共停车场的多头管理造成的责任主体不明确、管理效率低下等问题,建议政府部门按照合理分工和相对集中的原则,研究建立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的管理体制,理顺众多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管理关系,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工作程序和牵头部门,切实形成有效、协调、统一的停车管理机制,从而提高整体管理效能[4]。另外,相关机构应努力提高公共停车场管理人员的职业素养,提高管理质量,加强公共停车场管理的规范性。

(二)实现公私合作,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推进城市公共停车产业化。鉴于城市高速发展过程中对公共停车场需求的迅猛增长,需要促进公共停车场实现公私合作,拓宽融资渠道,加快城市公共停车产业化的步伐。

1.采取政府投资为主导的模式,通过行政手段有效提高停车场的管理效率。在城市化高速发展初期,城市处在过渡阶段,市场机制不健全,公私合作以及公用事业产业化的环境不成熟,在此阶段,可由政府设立专项基金,为公共停车场的合理发展提供物质保障。当全面进入产业化发展阶段以后,再实现由以政府作为投资主体逐步向以政府和企业共同作为投资主体过渡。

2.提倡公私合作模式(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PPP)。在城市化高速发展经历一定时期以后,市场机制比较健全,实行公私合作和产业化的条件基本具备,可倡导实行公私合作模式来促进公共停车场的发展。公私合作具体包括合同承包(如运营维护协议[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和管理协议)、租赁、特许经营(如BOO、BOT)等十余种形式[5]。对于公私合作模式,国际上已有比较成功的应用。比如当今盛行的BOT(build-operation-transfer)模式,即由政府或所属机构对停车场的建设和经营提供一种特许权协议作为项目融资的基础,由本国公司或者外国公司作为公共停车场的投资者和经营者,安排融资,承担风险,开发建设项目,并在有限的时间内经营项目获取商业利润,最后,根据协议将该停车场转让给相应的政府机构。

3.制定合理的财税优惠等鼓励政策,吸引民间资本的投入[6],实现投融资模式多元化。如为公共停车场建设提供微利贷款,减免公共停车场税收,进行财政补贴,土地的划拨或出让时给与优惠等。另外可由政府设置专项奖励资金,对停车场管理效果显著的机构给与奖励;鼓励提高公私停车场的开放程度,提倡公私兼用。

(三)合理规划布局公共停车场。城市规划中要合理预测城市机动车保有量的增长速度,严格分配城市用地,保证公共停车场停车泊位能够满足动态发展的停车需求。

第一,要合理配置公共停车场的数量与规模。在城市化过程中,大型商场、酒店、医院等基础设施不断增加,相应的配建停车场也应该随之配套建设。停车设施总量可以用机动车与停车泊位的比例关系粗略控制。有关统计结果表明,每增加一辆注册汽车,将增加1.2-1.5个停车泊位需求;公共停车设施总量可以用城市公共停车设施用地来粗略控制,《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规定,公共停车场用地总面积可按规划城市人口每人0.8-1.0m2计算,其中机动车停车场的用地宜为80%-90%。

第二,停车设施的布局要综合考虑需求大小、停车者停车后步行距离、停车场建设费用、汽车可达性、出入口连接道路的交通情况等因素[7]。

(四)提高公共停车场的科技化水平。目前,我国城市公共停车场的管理尚处于初级阶段,应该充分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停车管理经验,提高公共停车场的科技化水平。首先,要普及地下停车方式,提高地下停车利用率。在此基础上,要充分发挥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在解决城市停车问题中的优势,特别在中心城区等用地极度紧张的区域。为进一步推广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的应用建设,政府应在政策法规上提供全面扶持,通过给予低息贷款、税费减免和政府补贴等政策,鼓励住宅小区、大型建筑物等配建停车场积极采用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形式。这样可以大大增加配建停车泊位的规模,不仅满足配建停车需求,而且可超额增设相当的停车泊位[8]。随着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在更高水平上,要加强停车信息化建设。应改变传统落后的停车管理手段,充分引进国内外的先进技术,如信息诱导系统、停车换乘系统、智能停车系统等,逐步建成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促进停车场类型多样化,提高停车场利用率和停车泊位周转率。

公共停车场问题是快速城市化过程中的常见现象,不仅引发城市交通问题,而且也是制约城市良性发展的一大瓶颈。因此,寻找治理城市化进程中公共停车场问题的合理路径,切实解决公共停车场存在的诸多问题,将为城市发展提供有效保障和长久动力。

参考文献:

[1] 程毅.谈现代城市化建设中的公共停车场发展战略[J].科技论坛,2011,(30) .

[2] 编委会.中国城市发展报告(2011)[M].北京:中国城市出版社,2012.

[3][5] 余晖.公私合作制的中国试验:中国城市公用事业绿皮书NO.1[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3,2-3.

[4] 刘志刚.关于嘉定区停车场(库)现状的调查报告.[J].经营管理者,2011,(20).

[6] 梁燕君.加强大中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的政策建议[J].价格与市场,2008,(03) .

篇5

我财务部共有5人,其中财务经理1人,会计1人,出纳2人,其中包括1名非定编人员,月卡管理员1人,目前承担的主要工作有2项。

一是公司负责项目,两个停车场独立账套提供损益;外拓项目(外派专业人员)独立账套提供损益;总部下属项目1500人左右专业人员的核算成本管理。目前只对甲、乙事业部进行集成,8-9月起要对丙、丁、戊事业部进行集成。项目下面按单位要进行独立核算,最终提供给各个单位的会计财务数据,按主营成本专业人员工资、福利费、社保、工会经费、高温补贴、伙食补贴、体检费、专业人员劳保用品、办公费、交通费、人身意外险、固定资产折旧、通讯费等在专业人员身上发生的费用都要在统计后,在月底报出集成报表数据。

二是财务部职责范围的工作,执行公司统一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制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流程规范;负责公司财务架构的设置及财务人员管理;

负责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会计报表;负责对公司资金的管理,接受总部统一资金管理及调配;负责公司财务分析,提供经营决策财务支持及公司所需分析内容;根据公司分解指标制定和管理公司经营指标;负责编制公司财务预算,制定并分解落实公司的预算管理工作;审批公司权限内的财务事项;预防监控公司财务风险,配合CPM财务部财务管理和审计;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我财务部人员具体承担以下工作:

财务经理全面负责公司各项财务管理工作及各项财务职能的履行,审核会计账务事项,向公司总经理和总部财务部提交财务报告,为业务发展和经营决策提供财务支持,执行总部预算管理办法。

会计负责两个停车场、外拓项目的财务核算、报表的上报、纳税申报、集成甲、乙事业部个税计算;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和公司实际业务需要,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复核每一笔经济业务原始凭证,并做好相关的记账凭证;负责登录总账、明细账等,定期核对账目,并与出纳员核对银行存款、现金的帐实余额;负责检查、督促各项费用的及时收缴和管理,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转;负责审核、控制各项费用的支出,按预算执行费用报销业务;负责编制会计报表、财务报告及其它相关资料;负责及时完成税务申报及税务其他工作;负责收集、核对、保管好会计档案;负责检查月卡(停车场)每月收费资料,核对电脑数据与收费资料;完成财务经理交办的其他事项。

停车场出纳兼收费员负责两个停车场账户的收支核算,负责对停车场收费资质的审核;负责停车场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款工作,并相应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负责保管停车场现金、空白支票及银行印鉴卡等有关资料;负责管理停车场银行账户,办理银行结算业务及内部结算中心业务,每月及时核对银行存款对账单,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负责复核停车场费用报销等付款凭证,根据凭证按实支付款项;负责停车场资金统计和相关管理,每周按时上报银行余额情况表;完成财务部经理交办的其他事项.

集成出纳负责集成账户的收支核算,负责集成账套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款工作,并相应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负责保管集成账套现金、空白支票及银行印鉴卡等有关资料;负责管理集成账套银行账户,办理银行结算业务及内部结算中心业务,每月及时核对银行存款对账单,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负责复核集成账套费用报销等付款凭证,根据凭证按实支付款项;负责集成账套资金统计和相关管理,每周按时上报银行余额情况表;完成财务部经理交办的其他事项。

篇6

2021年承包停车场合同三

温馨提示:本合同示范文本只是提供给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的一种参考,当事人须根据具体实际情况正确选择适用的条款并作相应的调整,切勿套用,订立重大合同或者内容复杂的合同最好咨询相关的法律专业人士,感谢您的阅读下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就_______路_______号至_______号停车场的使用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停车场承包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

乙方以安全使用方式承包该停车场,保证每月按期支付承包费用,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对停车场的工作,如因违反政府条例造成责任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第二条

承包价格:乙方于每月_________日交付甲方承包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第三条

乙方在对外言论上不能有损甲方公司形象,乙方对外绝对要维护公司利益.

第四条

甲方在整个承包时间内有对乙方的监督权,也有责任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如需甲方协助同政府和其他方面的关系等.

第五条

陈述和保证

(一)甲方的陈述和保证.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二)乙方的陈述和保证.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向对方支付合同约定承包费_________%的违约金.

(二)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守约方遭受损失,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予以赔偿.

第七条

保密

一方对因本停车场承包合同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三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

通知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六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第十七条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承包停车场合同(二)

甲方:

乙方:

为加强对景区停车场的管理,保证车辆安全、有序停放,甲方决定将景区停车场收费管理权发包给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价:

二、承包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年月日之前必须将承包费交到公司财务部.否则视为合同无效)

四、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应在七天向甲方交付万元的保证金,用于担保停车场所有停放的车辆和财物的保管责任(包括车辆丢失)和本合同的违约责任.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时,乙方已尽到保管责任并交接手续完善时甲方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五、甲方自用的汽车以及甲方认可的车辆进入停车场的,乙方应提供免费保管.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停车场经营收费许可证的申领,购买车辆保管发票及代缴发票税(乙方按实际发生额承担税费).

2.对乙方制定的车辆管理制度和相关的通知、通告进行审核、未经甲方审核批准的信息不能公布和实施.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应尽职尽责,保管好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

2.负责对所聘人员进行培训,工作人员必须着装持证上岗,做到文明服务,微笑服务,树立景区良好形象.

3.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保管车辆收费标准收费.

4.对在承包过程中出现的车辆被盗、车辆损坏等负全部责任.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在车辆保管过程中出现故意伤害、连续发生两次车辆被盗的情况或车辆被盗没有给予赔偿视为末尽保管责任,乙方应自付赔偿费,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本合同自行终止.

2.因甲方原因提前终止承包期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该适当减收乙方交纳的承包费并退还保证金.(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九、未尽事宜或因环境、政策发生变化引起的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约人:签约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

承包停车场合同(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就__市北辰医院停车场的使用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停车场承包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乙方以安全使用方式承包该停车场,保证每月按期支付承包费用,积极配合贵院负责对停车场的管理工作,如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条例造成的责任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第二条承包价格:乙方于每月_________日交付甲方承包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第三条乙方在对外言论上不能有损甲方的形象,乙方对外要维护公司利益.

第四条甲方在整个承包时间内有对乙方的监督权,也有责任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如需甲方协助同政府和其他方面的关系等.

第五条陈述和保证

(一)甲方的陈述和保证.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立医院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二)乙方的陈述和保证.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向对方支付合同约定承包费_________%的违约金.

(二)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守约方遭受损失,则守约方有权要

求违约方予以赔偿.

第七条保密

一方对因本停车场承包合同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三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通知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六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第十七条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承包停车场合同(四)

甲方(发包人):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

甲方同意将_________小区停车场发包给乙方承包管理,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范围:_________小区内的汽车、摩托车、_________保管站.

二、承包价:每月_________元整.

三、承包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承包价.每月_________号前由乙方向甲方财务部门交付上月承包费用.

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应在_________天内向甲方交付_________元的保证金.用于担保停车场所有停放的车辆和财物的保管责任(包括车辆丢失和本合同的违约责任),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时,乙方已尽到保管责任并交接手续完善时甲方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甲方自用的汽车(_________台)、摩托车(_________台),以及甲方认可的政府、主管部门等国家职能部门的车辆进入中心大院的,乙方应提供免费保管.

七、甲方的职责:

1.负责车辆保管站经开许可证的申领.购买车辆保管发票及代缴发票税(税费由乙方按实际发生额负担,每月_________号向甲方财务交付).

2.对乙方制订的车辆管理制度和相关的通知、通告进行审核,未经甲方审核批准的信息不能公布和实施.

3.提供完善的消防设施.

八、乙方的职责:

1.遵守国家政策法规相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制订和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应尽职尽责,保管好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

2.按国家物价部门核准的保管好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

3.签订承包合同后,按车场实际车位购买车位保险.

4.负责摩托车、单车保管站使用的水、电的费用.

5.对在承包过程中出现的车辆被盗、车辆损坏等负全责.

6.承包后立刻统一更换月保牌和停车牌.

7.每月_________号前向甲方财务交付车辆保管发票的税费.

8.负责使用的洗手间的卫生清洁和管理工作.

9.负责缴纳车辆管理税费.

10.按附件执行管理制度、员工守则、服务标准.

九、乙方在承包过程中出现_________个月不缴交承包费用的,合同自动终止,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乙方在车辆保管过程中出现故意伤害、破坏进驻中心的人员和车辆的情况或连续发上_________次车辆被盗的情况或车辆被盗没有给予赔偿视为未尽保管责任,乙方应自付赔偿费,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本合同自行终止.

十一、未尽事宜或环境、政策发生变化引致的问题,由双方本着诚信、公平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_________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具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停车场合同(五)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发包方(下称甲方):_______公司

承包方(下称乙方):_______

甲方同意将______路______号_____大院停车场发包给乙方承包管理,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范围:_______路______号_____大院内的汽车、摩托车、单车保管站.

第二条承包价: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承包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付款方式:按______(年、月)支付承包价,_____月___日前由乙方向甲方财务部门交付承包费用.

第五条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应在_____天内向甲方交付_____万元的保证金,用于担保停车场所有停放的车辆和财物的保管责任(包括车辆丢失)和本合同的违约责任.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时,乙方已尽到保管责任并交接手续完善时甲方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甲方自用的汽车(____台)、摩托车(____台),以及甲方认可的上级主管局国家职能部门的车辆进入大院的,乙方应提供免费保管.

第七条甲方的义务:

1.负责车辆保管站经营许可证的申领,购买车辆保管发票及代缴发票税(税费由乙方按实际发生额负担,____月____日向甲方财务交付).

2.对乙方制定的车辆管理制度和相关的通知、通告进行审核.未经甲方审核批准的信息不能公布和实施.

3.提供完善的消防设施.

第八条乙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应尽职尽责,保管好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

2.按国家物价部门核准的保管车辆收费标准收费.

3.签订承包合同后,按车场实际车位购买车位保险.

4.负责摩托车、单车保管站使用的水、电的费用.

5.对在承包过程中出现的车辆被盗、车辆损坏等负全责.

6.承包后立刻统一更换月保牌和停车牌.

7.____月___日前向甲方财务交付车辆保管发票的税费.

8.负责使用的洗手间的卫生清洁和管理工作.

9.负责缴纳车辆管理税费.

第九条乙方在承包过程中出现一个月不缴交承包费用的,合同自动终止,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条乙方在车辆保管过程中出现故意伤人、破坏车辆的情况或连续发生两次车辆被盗的情况或车辆被盗没有给予赔偿视为未尽保管责任,乙方应自付赔偿费,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或因环境、政策发生变化引致的问题,由双方本着诚信、公平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具法律效力.

甲方(章):乙方(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委托人:

电话: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公证机关:(章)

篇7

为有效解决停车难和交通拥堵等问题,加快改善城区交通环境,保障广大市民群众安全通畅出行,现就开放利用社区停车场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开放利用社区停车场,是迅速缓解城市停车难和交通拥堵等问题的有效手段,是改善城市停车状况的重要举措,是合理配置和利用现有资源、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总体要求。开放利用社区停车场,有利于减少停车占道、避免人车争道;有利于应急通行、提高通行效率;有利于缓解堵车、保持交通顺畅;有利于培育市场、发展停车产业;有利于扩大就业、改善民生。各级各部门要站在保畅通就是保发展,保畅通就是保民生的高度,把开放利用社区停车场与整治规范路内停车紧密结合起来,把开放利用社区停车场与创建人民满意城市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抓紧抓好。

二、范围和管理主体

社区停车场是指社区范围内的空坪隙地、机关、企事业单位院内、住宅小区用于停车的场所。社区停车场开放利用范围为社区内已有的专用停车场和利用社区内空坪隙地、社区道路(城市道路除外)等场地设置的临时停车场所。开放利用社区停车场工作由各区统一领导,街道(乡镇)具体负责,社区协调落实。具备开放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已有的停车场应当限期向社会开放,鼓励引导社区内的专用停车场、社区内空坪隙地、社区道路(城市道路除外)等场地按有关规定设置的停车场所向社会开放。社区停车场向社会开放后原则上由原产权所有者进行管理,也可以统一委托社区引进专业停车服务公司进行管理。

三、主要措施

开放利用社区停车场的工作要坚持政府引导、规范管理、有偿使用的原则,落实以下主要措施:

(一)全面调查摸底。高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要充分发挥属地优势,尽快组织对本辖区范围内所有符合开放条件的社区停车资源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登记备档,拿出过硬措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规范开放程序。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由社区根据本辖区内的实际情况,对社区停车场统一规划,征求区城管执法、交警部门意见后,依法由停车场所产权所有者或管理者按照规定标准设置。社区应统一将社区停车信息向社会公布。

(三)完善配套设施。社区停车场要做到地面平整、场内整洁,停车位设置规范、清晰,并配建摄像头等相关防盗设施。停车场进出通道要设置引导标志、标牌,建立停车诱导系统,并实时公布停车泊位及数量。

(四)统一收费标准。社区停车场向社会开放后可按照有偿使用的原则实行收费管理,收费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按规定制订,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社区停车场所收费管理,督促各社区停车场按规定收费并公示。

(五)推行专业管理。社区停车场要推行专业化管理模式,委托专业停车服务公司进行管理,完善停车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制定收费人员管理办法,统一收费人员标识,出具统一票据等,确保停车场管理规范有序。要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完善停车和安全监控设施,落实安全管理措施。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建设社会停车场,在符合规划、环保、消防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建设立体式停车场和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鼓励保险公司针对社区停车场出台相关险种,提供相关保险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大力推进社区停车场开放利用工作。高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好本意见提出的措施,及时妥善处理好开放利用社区停车场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开放利用社区停车场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职责任务。高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要迅速牵头组织开展社区停车场的开放利用工作,物价、税务、交警、城管执法、规划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全市社区停车场在6月1日前向社会开放。

(三)强化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及社区宣传栏等传播媒体,采取丰富多样的形式,组织开展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教育,取得各相关单位及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各区政府要积极动员、引导辖区各单位向社会开放停车场。

(四)严格督查考核。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市文明办、市绩效办等相关单位要加强专项督促检查,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并将社区停车场开放利用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中文明创建考核内容。

篇8

一、日常管理要点

1、制定完善的停车场管理制度,并遵照执行。

2、定期检查停车场配置足够的消防栓等灭火器械,并可通过防火卷帘将整个车场分割成若干个防火区域;车管员对易燃易爆物品、烟火等涉及安全的一切事项严格把关,提高警惕性,杜绝隐患。

3、私家车位设立明显识别标示,车管员不让其他车辆挤占私家车位;对于一些禁止停车的场所,设置显著的禁停标志,对违禁的车辆实施处罚。

4、对于临时泊车卡、月保卡与私家车位卡采用不同颜色印制,便于识别管理,在车卡背面注明有关事项如:不赔偿损失、车辆应自办保险等,尽量避免事后纠纷。

5、车场配置显著的出入口指示、限高标志、禁鸣标识、限速标志、车场管理须知、收费标准等。

6、车管员对每辆进入车场车辆作适当检查,注意车辆是否有被撞、被刮等迹象做好现场记录由车主签字确认,在此减少不必要的纠纷;主动礼貌提醒车主不要将贵重物品留在车内,同时阻止闲杂人员进入车场。

7、停车场将安排专职车管员对停车场实施巡查管理,并引导车辆停放,提供问询服务。

8、对车场出入口附近的路面实施人车分流,确保区内人员进出及活动的安全;对于易产生交通瓶颈、造成堵塞的地段及时进行有效疏导。

9、在停车管理员手中将备一份月保车主基本档案,以便车辆发生危险情况或紧急疏散时使用;车管员巡查中若发现停放车辆有异常情况(自燃等)要立刻采取措施实施补救,若车辆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要尽快处理,以不妨碍车辆通行为准则,并好事件报告。

10、对于长期乱停乱放、耍赖不交车辆保管费的车辆,车场管理部按规定给予发函提醒,再实施锁车处理,或将其强拖走交由交警部门进行处罚。

二、月保、临保、IC卡办理

停车场的出入口匀使用IC卡智能系统。有月保车辆需求的业主/租户首先到服务中心填写月保车辆申请,按收费标准交纳月保费用,由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按技术要求将IC卡一卡通输入停车场月保通行指令,此时业主可享用IC卡一卡通的全程服务。若到月底未重新办理月保交费,IC卡一卡通将终止停车场通行服务。

临保车辆是用入停车场自动取卡,出车场时读卡交费。车辆临保的业主,不享受一卡通全程服务。其他外来人员使用的临时停车IC卡不具备从停车场进入楼层的功能。凡业主的大堂门IC卡皆具备从停车场进入楼层之功能。

三、负一层管理建议

负一层为住宅、商业公寓合用之地,按发展场出入口不字的要求,负一层将按照住宅109个车位,商业、公寓100个车位的划分明确区域,设置明确的行驶、停放指引牌,各行其线共享其路,并在负一层车场管理人员的配置上比负二层多设一人。

四、停车场环境管理

停车场将定期开启风机换气,保证空气流通。每日清洁人员将对车场实施保洁作业,定期对地面进行冲洗、管网实施擦抹。巡查人在其巡查过程中将随时注意地面卫生情况,并对大件垃圾立刻实施清理。

五、停车场物业管理费用收取。

停车场的物业管理费用,我公司将按照行业规定对每一月保车位收取管理费100元,对每一临保车位收取管理费150元,空置车位另行商定。

六、停车场物业管理费收取的用途

停车场的物业管理费的收取费用,主要用在支付停车场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停车场设备、设施的养护维修,停车场用水、用电费用以及其它不可预见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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