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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市场调查报告8篇

时间:2023-03-07 15:04:55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外卖市场调查报告,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外卖市场调查报告

篇1

近几年C2C(Customer to Customer)模式的电子商务发展迅猛,带来的税收问题则尤为严重。中国社会科学院互联网研究发展中心的《2005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调查报告》显示,2005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整体增长迅猛,网上成交额由2004年的3500亿元升至2005年的5531亿元,增长158%。其中C2C成交额达135.05亿元,比2004年增长280%。据目前国内最大的C2C网上交易平台淘宝网向《中国经济周刊》提供的数字显示,淘宝的注册用户已经超过2200万,目前每天的成交额超过4700万。淘宝网新闻发言人还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今年淘宝的全年交易额估计会有160亿元,加上易趣等其他网站的网上交易额,整个C2C市场的2006年总交易额将达到230亿元左右。但网上商家都未曾进行工商登记,更不会主动纳税。按照现行的税收政策,这些只是买进卖出的网上商家应该缴纳4%的增值税。按此计算,2006年我国网上交易的“漏税额”将达到9.2亿元。

一、C2C电子商务模式引发的税收问题

电子商务的发展给税务部门的税收工作带来了一系列的难题。首先是因为税务部门对于网上贸易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约束这种行为。比如有些买卖双方网上看货,线下现金交易,这就会导致税收流失;其次,电子商务模式使得网上贸易都是通过无纸化操作达成交易,使税务稽查失去了原有的最直接的纸质凭证。而且交易中的纳税人可通过加密、授权等方式掩藏交易信息;再次,对于网络这样一个虚拟的市场,纳税人的身份难以判定。

C2C电子商务模式是消费者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模式,其特点就是消费者与消费者讨价还价进行交易。C2C网站的本意则是构建一个网上二手跳蚤市场,个人将其闲置物品到网上供其他有需要者购买,而非从盈利角度来专门出售商品。C2C电子商务模式引发的税收问题还对其他方面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1.对实体店造成一定的冲击

现在的C2C电子商务模式实际上已经是一种纯商业行为。C2C商家与现实中的个体户其实没有区别。不同的是,个体户必须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营业资格后才能在经许可的经营范围内营业。而网上开店不需要经过任何行政审批过程,只需在C2C网站上注册用户,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因此网上开店的商家就不必象那些工商个体户那样去纳税,同时由于网上开店不需要象实体店那样交纳租金等原因,吸引了越来越多实体商店的商家将其部分或全部生意转移到C2C网站去经营。

2.对B2C网站产生不小的威胁

如今C2C网站上很多人做起了专职的网络卖家。打开淘宝或ebay易趣等国内大型C2C网站,大部分卖家已经不是以个人名义,而是冠以“××精品店”、“××连锁店”等名称。从商品内容看,都是一手商品,商品种类上至汽车、家电,下至服装礼品,B2C(Business to Customer)网上有的商品在C2C网站上几乎都能有。有业内人士尖锐地指出,“eBay易趣和淘宝上的很多店已经不再是C2C,而是B2C。传统的B2C网站和C2C网站里的商户已经形成竞争,并且这还是一场并不公平的竞争。”这主要是因为税收政策的不同使B2C和C2C处在了两条起跑线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电子商务企业需要缴纳的税费包括营业税(地税)、城建附加和教育附加。其中营业税为主要部分,收取额度为当年度该公司营业额(即公司收入,并非网上交易总额)的5%。而eBay易趣和淘宝网上这些连“工商许可证”都没有的商家是不可能去缴税的。再说也没什么强制政策,又碍于技术操作上的难题,税务部门根本不可能找到这一家家商户收税。因此C2C网站商品在价格上显然比B2C网站更有优势。一部分B2C的商家转移到C2C网站上去经营,以逃避相应的税款。

3.使网上经营向跨境交易发展

如今通过淘宝网或ebay易趣网的商家进行境外购物比较普遍。买家可以直接买到或者让卖家代购化妆品、首饰、名牌服装、电子产品等多种商品,价格当然要比在商场便宜许多。这些交易基本上都是以邮局或快递公司作为物流渠道。这类境外卖家中有部分并非专职卖家,而是利用自己或亲戚经常出国回国的有利条件,为买家捎带所需物品。他们一般将商品图片贴到网站上,买家看中后,交付定金要求代购。卖家在国外购买后带回国再按一般的C2C网上交易流程进行交易。这些交易一般都不涉及纳税。

所以C2C市场的蓬勃发展使得越来越多的企业、个体经营者从传统交易或从B2C市场转移到了C2C市场。这必然导致可征税贸易方式的交易数量减少了,相应征收的税款也就减少了。

二、C2C电子商务模式征税的可行性分析

今年5月24日商务部公布了《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网上交易者应经工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注册批准,引起了各方激烈的争论。其实网上商家关心的并不仅仅是工商执照的有无,而是是否要缴纳税款这一敏感问题。那是否应该对C2C网站上的商家进行征税呢?笔者认为目前进行征税还为时过早,原因如下:

1.C2C市场还有待进一步发展

我国电子商务尤其C2C业务正处在起步阶段。淘宝、易趣、腾讯等众多服务商纷纷打出免费口号吸引个人网店入驻。这些商家本小利薄,正是冲着免费二字开起网上小店。正因为此,当易趣部分项目开始收费后,淘宝凭借免费手段吸引走了易趣上的大量商家。2005年第三季度淘宝网总成交金额达到23.4亿元,根据成交额衡量,淘宝市场份额已经超过60%。如果现在要求这些商家进行工商登记,收取税款,势必会引起他们的不满。成本的增加定会促使相当一部分商家放弃C2C交易,并加剧网上小商家的灭亡,这对正处在培养阶段的C2C市场是很不利的。另外,在网上开店的人大多不大富裕,如果通过这个途径解决其就业、温饱问题,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因此这个市场还需要政府的宽松政策加以扶持。

2.大额交易难逃缴税

纯粹的C2C难以有大额交易,无非是B2C或B2B转移到C2C才能产生。对于大额交易,其在网上偷税其实也难以产生。一方面,在工厂进货方面,工厂要交增值税,另一方面,厂家给客户要开发票,否则财务上也不好控制。同时客户也会要求开发票。

3.小额交易征税则“得不偿失”

收税对于实体店来说,是比较容易办到的。但对网上交易进行收税难度很大。首先有部分网上商家只是兼职,这些生意规模很小,如果他们都要去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无疑增加了工商部门的工作量;有部分商家仅仅是出售自己使用过的二手物品,在我国相关的增值税法规中曾指出,“个人销售其使用过的旧货免税”。如果税务部门根据其在网上的具体业务内容加以区分征税,也是不现实的,收的税还可能不够这方面的管理开支。

4.其他方面也不完备我国目前的法律对电子商务如何征税仍是空白,税收制度在设计上尚未对网上交易做出明确的规定,税务部门的征管及其信息化建设还跟不上电子商务的进展。这些方面不完善起来,对C2C征税也只是纸上谈兵罢了。

因此,笔者认为,不管是从促进C2C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这个角度来看,还是从现有的软硬件来看,都还没到对C2C商家征税的时候。

三、C2C电子商务模式征税的必然性分析及其应对措施

目前C2C交易的比重相对其他交易方式,绝对数额还是很低的,征税不会给国家财政带来太大收益,所以对C2C征税还为时过早。但从C2C健康发展的长远角度来看, 对C2C交易的征税是必然的。首先是因为C2C模式的电子商务发展迅猛,交易额持续大幅上涨;其次税收的一个核心问题即公平、公正。C2C电子商务模式作为一种以Internet为交易媒体的实体商品交易方式,与传统商店在实质上是一样的。网下交易要缴税,而网上交易却没有缴税,这对传统销售方式是不公平的。再次,前文也分析了C2C的逃税问题给B2C交易造成了很大威胁,如果不对C2C征税,势必会影响到B2C的健康发展。

C2C的税务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我们可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完善相应的征税法规、制度

这是首要的一步,能使对C2C征税有法可依。按照公平的税收原则,修改和补充现行税法,并在我国现行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等条例中补充对电子商务征税的相关条款,合理区分税收种类。除此之外,还要建立电子商务税务登记制度,要求所有的电子商务企业到税务机关办理电子商务税务登记以便管理,提供网上交易平台的第三方运营商也应要求申请网上开店者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以便向工商部门和税务部门验证。

2.加强合作与交流

在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实现与海关、银行、工商、公安等部门的无缝连接,实现信息交流和信息共享,共同研究电子商务运行规则,对企业的生产和交易进行有效的监控与稽查。

3.建立电子商务税收代收制度

C2C市场中的买卖双方交易都是通过第三方提供的C2C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的。为解决网上交易的信用问题,淘宝和易趣分别推出了“支付宝”和“安付通”支付系统。即买家付款时,钱先支付给淘宝或易趣,当收到货物满意后钱才转到卖家手中。这种支付方式保障了买家的利益,所以买家一般都愿意采用这种方式进行支付。这样双方交易的资金流都经过第三方服务商,便可由服务商的交易系统替税务机关自动计算并扣除应付税款。

4.税务机关还应重点培养相关人才,加强科研投入力度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税务机关应积极培养、引进既懂计算机、电子商务又懂税务的高级人才,加强税收征管科研投入力度,开发网上自动征管系统,在技术、能力上超越企业、商家的水平,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监督、控制、打击其偷税行为。

总之,C2C电子商务模式在我国持续迅猛发展,其所引发的税务问题,我们应该积极面对,深入研究。不管现在是否对C2C市场进行征税,我们都应该在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税收制度、征税系统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

参考文献:

[1] 杨晓榕. 电子商务的税收及对策研究. 财会经纬. 2006年4月. 第四期

[2] 赵立秋,刘振华. 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税收. 学术交流. 2006年4月. 第四期

[3] 胡利民. 中国C_C电子商务模式的税收问题与对策. 涉外税务. 2006年2月. 第二期

篇2

房屋销售合同书

合同甲方(开发商):

电 话:传真:

地 址:

合同乙方(商):

电话:

传真: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就甲方投资开发的 项目第期进行营销策划及销售等方面的合作事宜进行充分协商,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双方一致同意达成以下合同内容,并自愿签订本《房屋营销策划及销售合同书》,以共同信守。

第一条 定义

1. 本项目:是指甲方开发的 项目。

2. 开盘:指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并在媒体上开盘公告为准。

3. 销售价格:是指本合同乙方与甲方所商定并经甲方签章认可的售楼价格(详见附件一《委托房屋销售面积及价格表》)。

4. 佣金:是指甲方支付给乙方的销售酬金。

5. 成交:在客户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支付首付款后,则甲方视为乙方已完成该套房屋的成交。

6. 销售率:以实际成交房源总面积与总委托可销售房源总面积之比(如分期,则按各期实际成交房源总面积与各期委托可销售房源总面积之比)。

第二条 委托标的物

1. 甲方委托乙方物业为 项目。项目位 。物业地上总建筑面积约为 万平方米,最终物业面积以政府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2.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自双方签约之日起至第一期住宅、商业竣工交房完毕为止。

3. 在本项目认购前 个月由乙方制定《委托销售面积及销售价格表》(即合同附件)交甲方确认。乙方将根据平均销售价格表制订一房一价表,经甲方确认后,作为本合同有效附件。

第三条 项目营销策划及销售服务内容

1. 项目整合营销策划推广

Ø 房地产市场现状分析;

Ø 竞争楼盘优劣势分析;

Ø 项目所在地块的优劣势、机会点与威胁点分析;

Ø 项目产品优化建议及项目配套建议;

Ø 目标客户定位;

Ø 项目形象定位;

Ø 项目整合行销策略建议;

Ø 推广策略建议:媒介策略、推广费用计划、公关活动及现场包装建议。

Ø 针对项目开发进度,进行报纸、电视等媒介广告,户外广告,新闻会、开盘活动、礼仪促销等活动,在经过甲方批准同意后执行。

2. 包装设计及形象整合

Ø 项目VI系统及应用包装设计;

Ø 售楼处及外卖场、展示中心整体风格及布局建议;

Ø 售楼处展板、LOGO墙、吊旗等设计;

Ø 售楼处其他包装设计;

Ø 建筑物、围墙、道旗、引导路牌等工地现场包装设计;

Ø 示范区、景观区、样板间等导视系统包装设计;

Ø 看房车包装设计;

Ø 户外广告牌、道旗、公交车体等户外广告平面稿件创意、设计;

Ø 楼书创意设计;

Ø 置业单设计;

Ø 宣传单页、折页、DM单、海报等创意设计;

Ø 楼宇标示、公共设施标示设计;

Ø 礼品包装设计;

Ø 会刊、客户通讯等平面创意与设计。

3. 项目全案销售执行

Ø 建立销售队伍,依合同授权范围内执行销售行为;

Ø 销售文件及管理文件;

Ø 客户资源库的建立;

Ø 销售价格定位及策略;

Ø 项目销售节点控制;

Ø 客户洽谈、成交、签约,销售组织与案场管理;

Ø 开盘方案制定及开盘活动组织;

Ø 销售回款。

第四条 费用标准、考核及结算方式

1. 策划广告费

1) 项目营销策划广告费合计____万元整(¥______),工作事项包含第三条3.1和3.2全部事项。

2) 自签订本合同起  日内,甲方支付广告策划前期费用______万元整(¥_____),完成销售总量的 %时支付 万元整( 元),余款(RMB 元)销售按期完成后结清。

3) 销售过程当中所产生的一切广告、制作费用完全由乙方承担(销售过程发生的广告推广费用泛指除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第6项外的费用)。

4) 对于乙方提交的方案及稿件,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进行无条件调整。

5) 本合同所约定项目在销售推广期间,每月30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交项目下月阶段推广方案及广告预算,甲方对内容及费用进行审核,并有权进行调整及负责监督执行,广告费用及制作费均由乙方承担。广告内容涉及对客户承诺的必须经甲方书面签字后方可。

6) 甲方按照已审核的销售进度计划进行核算结算佣金,若乙方不能按时完成月销售计划,甲方应视为乙方所承担的全程广告策划制作资金投入不足,措施不利,造成销售额度下降,应在结算时扣除全程广告策划制作费用伍万元/月。连续叁个月不能完成销售计划,结算时扣除所有全程广告策划制作费用,作为甲方的销售损失的补偿。

2. 佣金

1) 乙方销售佣金按以下方式进行计算:

销售率

X≤50%

50%

X>80%

住宅结算比例

%

%

%

商业结算比例

%

%

%

X为乙方累计销售的面积占总销面积的比例。双方根据销售进度,采取不同的比例分别计算佣金的办法,当住宅销售比例小于等于50%时,甲方按 %计算佣金;当住宅销售比例大于50%小于等于≤80%时,甲方按 %计算佣金;当住宅销售比例大于80%时,甲方按 %计算佣金;商业统一按%计算佣金。

佣金结算条件:一次性付款客户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全额房款;分期付款客户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首期房款;银行按揭付款客户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缴纳首付款办理完毕银行按揭手续。

2) 佣金结算周期:每月1日至30日(完整月)。

3) 佣金支付方式:每月1日前乙方按照上月实际销售金额,对应计算销售费用,向甲方提交上月佣金结算提报,甲方于每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应结销售佣金,审核付款时间周六、周日顺延,以下条款相同。

4) 因客户违约而没收的定金、房款,按甲方80%、乙方20% 比例分成。如涉及诉讼的,则在扣除诉讼全部成本费用后计提,双方对该部分不应计算佣金。

5) 因乙方原因造成退房,乙方应将因该客户买卖房屋所提取的佣金返还。

第五条 合同双方之责任

1. 甲方权利及义务

1) 甲方负责审定由乙方提供的销售计划、销售价格、销售资料,并根据实施情况有权修改销售计划、调整价格或销售资料中的条款。

2) 甲方保证所委托物业无债务纠纷,并拥有合法销售手续。

3) 在期限内甲方不得委托其他任何第三方对本合同约定之房屋进行销售。

4) 甲方负责制定一套标准商品房销售合同文本内容,并负责对标准合同以外的附加条款的审核,审核时间为5个工作日。合同附加条款审核需乙方书面通知甲方指定人员签收,并经甲方指定人员审核签字后方才生效。

5) 甲方承担本项目售楼处、样板房的建设、装修、大厅办公设备及沙发(甲方员工及公用沙发、商谈桌椅)、沙盘制作、房屋维护、看房车等,并在双方确认的合理日期提供使用。

6) 甲方指定专人负责监控和协调乙方销售及策划工作的推进,甲方负责人现拟定为 ,该负责人对于乙方提报的工作内容予以签字或盖章后均属甲方确认。在本协议内任何有关项目的变动,该负责人有责任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该负责人选如有变动,甲方需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7) 对乙方的书面提报,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或同乙方进行专题讨论。逾期未回复,乙方视同甲方认可。

8) 甲方安排会计专人负责客户订金、首期款、按揭贷款、房款及附属配套款的直接收取,并及时出具购房收据或发票。

9) 甲方对乙方专派人员及销售人员有监督权。如果甲方收到客户关于乙方销售人员态度或服务水平的投诉,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该名销售人员;如甲方对乙方策划及销售专派人员不满意且销售总体进度未达到计划时,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

10) 服务过项目的曾属乙方人员,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及合同终止一年内不得录用。

2. 乙方权利及义务

1) 乙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和房地产中介服务资质证书复印件。

2) 本合同签署后_______天内向甲方提交市场调查报告、营销策划案及营销实施计划给甲方审定,在甲方基本具备销售条件后,经甲方同意,在_______天内展开销售实际运作。

3) 切实完成向甲方承诺的销售进度计划书(详见附件二),严格执行销售价格特殊情况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4) 乙方指定负责人负责本项目营销工作的推进,乙方负责人现拟定为 ,该负责人对于甲方提出的工作内容予以签字并盖章后均属乙方确认。在本协议内任何有关项目的推进工作,该负责人有责任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该负责人选如有变动,乙方需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同时乙方派遣足够有专业经验的营销团队负责推销工作,并不得超过甲方认可的宣传资料范围进行宣传和推广,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做出任何承诺和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在营销活动中应当自觉维护和提升甲方企业形象,甲方有权定期不定期的监督乙方营销团队的工作情况。

5) 乙方应按照双方确认的《销售现场管理办法》、销售策略、促销、折扣办法等规定安排有关现场接待、销售认购等工作,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改任何有关规定或决议。

6) 委托期内,该项目配置项目总监1名、策划经理1名、销售经理1名、行政助理1名、策划助理1名,并选派不少于6名专职销售人员,在现场负责项目的销售工作。乙方员工工资、奖金、社会保险、培训、办公设备、等及乙方内部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理,以及自行缴纳水电费用,自行办公设备、网络等费用,乙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项目安全规定,如因自身过错发生安全及其他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7) 如因项目工程进度或乙方广告资金投入等问题导致销售进度缓滞、延误或中断,在缓滞、延误或中断期间,乙方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合理调配,不应拖延合同期限。

8) 乙方负责客户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协助催收房款。乙方指派专人负责办理房产买卖手续和银行楼宇按揭手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代收任何售房款项,如遇特殊情况乙方代收客户房款,需在24小时内交付甲方,其它约定除外。不得以甲方的名义进行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业务。

9) 乙方受甲方委托负责与客户签订认购书和合同,必须以甲方确认的合同样本内容为准,任何与客户的额外约定必须由甲方事先书面确认,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10) 乙方负责每月向甲方指定人员书面汇报实际销售情况。

11) 在期限内,乙方保证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将其之甲方物业再行转由第三方,违者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12) 本项目属于甲方定价销售,乙方无权折扣,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低于或者高于销售价格销售委托之物业,否则,差额部分由乙方交付甲方。

13) 对甲方的书面工作调整意见,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或同甲方进行专题讨论。逾期未作回复的甲方视同乙方认可。

14) 在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甲方支付乙方的所有费用,乙方必须先提供正式发票。

15) 为便于销售管理,避免销售紊乱导致的纠纷,所有成交及合同的签署必须在销售现场进行,并及时将销售合同及客户资料编序造册交甲方存档。

16)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规定销售考核指标,若乙方不能如期(注:按月考量还是按委考量,最好明确)按约定完成销售考核指标,逾期超过15天,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将乙方已扣留的销售佣金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本合同书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泄露对方之商业秘密,无论故意还是过失,均应向对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 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销售活动之外的任何商业活动,也不得以虚假夸大之词欺骗购房人,只能在甲方编制的书面宣传资料和允许的范围内对购房人进行宣传,否则造成的社会不良影响及甲方、第三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 乙方不得私收房款及预订款,乙方有任何未经甲方同意私收房款、预订款以及其它挪用行为,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承销权,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 乙方若无故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则乙方需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 合同生效、终止及其它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并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效力。

2. 本合同如有任何争议之处,双方可友好协商另立补充合同,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及规定,向合同签订地提起诉讼。

3.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

第八条 附件

1. 本合同附件:《委托销售房屋面积及价格表》、《销售进度计划书》《合同样本及填写格式》。该附件必须经甲方审核签字同意后生效。

2. 《委托销售物业面积及价格表》作为本合同附件在项目认购前30天内由乙方负责制定,经甲方审核后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3. 在合同约定的销售范围内,如果甲方的内部员工购买,以及甲方用房屋进行抵债、抵偿、抵押、置换等,以及甲方关系户销售(可额外折扣),不视为乙方销售,甲方无须支付乙方佣金,但甲方额外折扣关系户销售应按制在本期户数的10%以内。除此之外,所有成交均由乙方销售执行。

4、因甲方开发权利发生变化或整体产权转移时,甲方应通知乙方并将此合同关系一并转移。项目开发权利或整体产权接受方应在乙方权利和责任不变的情况下于项目交易前与乙方重新签订本合同。

5、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在对方未违反合同内容的规定下,若甲方对乙方全程和销售状况不满意有权单方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应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一方原因造成违约,应赔偿另一方全部经济损失。双方因工作业务持不同意见时,应以甲方意见为准。

(以下为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栏,无合同正文)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有关房地产销售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_______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方式和范围甲方指定乙方为在____(地区)的独家销售,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兴建的____________项目,该项目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销售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合作期限

1.本合同期限为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期自动延长____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在____________地区指定其他商。

第三条费用负担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方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销售价格销售基价(本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佣金为所售的____________项目价目表成交额的____%,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乙双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佣金: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代销即告完成,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佣金后应开具收据。乙方代甲方收取房价款,并在扣除乙方应得佣金后,将其余款项返还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属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签订并收齐房款后,应不迟于5天将房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属分期付款的,每两个月一次将所收房款汇给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户对临时买卖合约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第六条甲方的责任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帐户;

(2)新开发建设项目,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和销售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证书、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外销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旧有房地产,甲方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3)关于代售的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乙方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项目销售(的独家)的委托书;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____________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负责提供看房车,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误订。

3.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

(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4)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乙方以人身份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约,并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位),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销售合同范文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 邮码:_____ 电话: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乙 方:___ 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 地 址:______ 邮码:_____ 电话: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_______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在____(地区)的独家销售,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 兴建的____________项目,该项目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销售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合作期限天下房地产法律服务网免费为大家提供法律服务

1.本合同期限为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期自动延长____ 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在____________地区指定其他商。

第三条费用负担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方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本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 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佣金为所售的____________项目价目表成交额的____%,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乙双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佣金:

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代销即告完成,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佣金后应开具收据。

乙方代甲方收取房价款,并在扣除乙方应得佣金后,将其余款项返还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属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签订并收齐房款后,应不迟于5天将房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属分期付款的,每两个月一次将所收房款汇给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户对临时买卖合约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天下房地产法律服务网免费为大家提供法律服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帐户;

(2)新开发建设项目,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和销售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证书、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外销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旧有房地产,甲方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3)关于代售的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天下房地产法律服务网免费为大家提供法律服务

(4)乙方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项目销售(的独家)的委托书;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____________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负责提供看房车,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误订。

3.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天下房地产法律服务网免费为大家提供法律服务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天下房地产法律服务网免费为大家提供法律服务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

(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4)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天下房地产法律服务网免费为大家提供法律服务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乙方以人身份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约,并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天下房地产法律服务网免费为大家提供法律服务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位),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和变更天下房地产法律服务网免费为大家提供法律服务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其他事项天下房地产法律服务网免费为大家提供法律服务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