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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留守儿童;素质;科学评价;全面发展
中图分类号:G6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5-6401(2016)04-0017-01
农村寄宿制学校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依据,以综合素质评价为内容,这样不但有利于素质教育的开展,也有利于引导家长、社会逐步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教育质量观。同时也要求教师进一步转变教育教学行为,引导学生更好地认识自我,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发展,从而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一、建立“四位一体”的留守儿童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一)教师对学生评价
作为教师,要充分利用班级活动、笔记、积极评价等多种形式和激励手段,充分肯定学生所取得的进步,鼓励学生积极、健康地向上发展,促进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师评价要以学生平时表现为依据,评价结果以等级呈现。教师在日常工作中要善于发现,善于引导,多元评价每一个学生,肯定学生的进步,让学生感受到评价工作给自己带来的成就感。
(二)家长对子女评价
在对学生的评价中要重视与家长的沟通。为了更全面地了解学生,更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学校制定了《酒泉第五中学班主任家校联系册》与《酒泉第五中学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手册》共同作为家校双方相互沟通的桥梁,让家长对子女在家的学习习惯、生活习惯、自理能力等方面的情况给予科学的评价,同时班主任利用家长会,组织家长开展评价工作的交流活动,唤起每一个家长对子女评价工作的责任心,通过家长评价促进孩子的健康发展。
(三)学生对同伴评价
在学生之间积极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促进班级学生之间的相互了解和交流。班主任可以利用班会课精心组织和指导本班开展学生之间的相互评价与交流,通过同伴的相互评价与交流,发现班级学生的闪光点,同时在评价中指出同伴存在的各种问题与不足,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四)个人自我评价
在综合素质评价中,学生个人根据《酒泉第五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的评价内容,依据自己平时的表现进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的自我评价,结果以A、B、C、D等级呈现,同时自己写不超过1000字的自我评定材料,从思想、学习、生活、审美、运动等方面展开个人自我等级评价。个人自我评价、同学评价、家长评价、教师评价占综合素质评价的百分比分别为10%、15%、25%、50%。汇总后确定每个学生的最终评价结果,以A、B、C、D等级呈现,其中百分比分别为30%、50%、15%、5%。通过综合素质评价让学生发现自己的长处,在评价中正确认识自己,完善自己。
二、重视评价内容的多元化
农村寄宿制学校留守儿童生活素质评价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同时引导学生的人生规划,明确发展方向。教师要不断学习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手段,运用科学的教育评价理论和方法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价,重视评价内容的多元化。首先,评价与一日常规结合,促进学生基本道德素养的形成。通过在课上、课间、集会、作业、考试等一日常规的个人表现进行管理评价,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发展,从而促进学生社会公民意识形成,基本道德素养提高,良好行为习惯和健康心理品质基本形成。其次,学校要建立学生综合素质等级评价的奖励机制。为加强学生评价过程管理,综合素质评价要与学校的评优树模结合起来,学校表彰“优秀三好学生”“市级优秀班干部”等荣誉称号的评选和申报,都要与学生的综合素质考核结果挂钩。再次,学校建立科学的学生综合素养评价指标矩阵。要努力构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建立指标矩阵,将期末考试成绩、网络学习和自测成绩、平时作业、研究报告、小论文成绩、竞赛成绩、出勤表现成绩都纳入其中,并通过讨论确定矩阵元素中各个指标的具体取值,注重学生的过程和能力的评价。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尤其是留守儿童的综合素质评价,目前在我国仍处在探索阶段。全国寄宿制学校还没有可以借鉴的固定模式,因此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留守儿童综合素质评价任重道远。作为寄宿制学校的教师要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反复研究、不断完善创新,从而建立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学生之间、学生个人“四位一体”的综合素质科学评价体系,打破以往传统的学校教师单一以学生成绩为唯一评价工具的镣铐和束缚,从而建立科学、全面、可行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不断助推农村寄宿制学校和留守儿童的健康发展、和谐发展、全面发展和内涵式发展。
参考文献:
[1]金付栓,魏丽华.区域推进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策略[J].学园,2014(5):28-30.
百姓的疑虑合情合理,他们担心没有分数硬杠子的素质评价能够操作吗?在某些社会不正之风的影响下,评价结果能够真实可靠吗?
综合素质评价不仅要可行,更要可信,这是百姓关切的关键所在。但从政策层面通盘设计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实施方案时,我们应该更进一步,不仅要使综合素质评价可行、可信,更应可用!
可信与可用是相互依存的两个方面。若我们的眼光只盯着如何使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真实可信,却忽视了满足高校招生录取时对评价结果的方便使用性,就必然会导致真实可信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政策形同虚设,反过来会导致往后高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草率走过场,真实可信性将变得荡然无存。反之,若高中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不足以真实可信,高校及其他使用单位不敢参考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用学生,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将成为摆设,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的唯分数论仍将越位主宰着莘莘学子的求学梦。
因此笔者认为,凭借《意见》的东风,我们在制定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或细则时,应紧紧围绕可行、可信、可用这三个环节做实、做细、做到位。
一、可行――提高综合素质评价的操作性
《意见》把学生的综合素质分为5个维度: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要将这些抽象的素质变成可操作的、具体的、能考查的指标,只能采用表现性评价法,也就是通过学生在有关活动中的具体表现和行为习惯来反映其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即用学生的行为表现描述,用参加活动的时间表明,用活动效果的优劣证实。
对思想品德的评价最引人注目,争议也是最大的。《意见》认为通过考察学生参与党团活动、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的次数、持续时间等表现能够了解学生的思想品德。但也有不少人对表现性评价法心存疑虑:认为虽然不少学生都能够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无偿帮助,能够到福利院、医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公共场所、社会组织做无偿服务,但不同学生的动机是不同的,不排除有些学生是为了获得综合素质评价的好结果去装几次、秀几下,这与雷锋精神相违背,甚至可能养成学生的功利主义思想。
笔者以为,这种担忧是完全多余的,教育的本质就是根据一定社会需要进行的培养人的活动。教育就是要用社会普遍认同的价值观引导学生发展、生长以及对生活环境的适应。教育就是要向下一代传递民族的传统文化,激浊扬清,嫉恶好善,引导学生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因此,我们在对学生进行过程性评价时要弘扬学生的上进心表现而不必担心掺杂其中的功利主义思想,否则我们就主动失去了教育引导的主阵地。
连思想品德这样抽象的素质都可用学生的行为表现来评价,其他如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当然可用水平等第、体育达标、所获荣誉、特长项目、活动表现等等来描述。因此,虽然采分点的覆盖面不是很广泛,但客观评判的操作性仍是可行的。
此外,信息技术的进步也有助于综合素质评价操作性的提高。教育部统一综合素质档案基本格式、建立电子化管理平台都将有助于记录简易、查询方便,统计快捷,使综合素质评价的操作性大幅度提高。
二、可信――提高综合素质评价的真实性
为了使综合素质评价真实可信,《意见》从写实记录、整理筛选、公示审核到形成档案、材料使用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细致可循的要求。
当然,我国是一个人情社会,光靠制度的建立不足以保证综合素质评价的公平公正,还需要一系列约束和举措来为综合素质评价保驾护航。结合浙江省近几年综合素质评价的实践经验,笔者认为以下几项举措能够最大限度地基本保证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真实可信。
(一)写实记录
每一项记录都有据可查,都有相关事实材料为依据,不需要学校或教师人为的主观评价,即所有漂亮的形容词一概不必出现。
(二)民主评定
学校结合各项目特点,采取过程记录、测评结合、民主评议等方式,通过自评、互评和教师评议相结合的办法民主确定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结果。这种公开民主评议的方法约束了班主任和教师的权限,使评定处于阳光下,一定程度上狙击了社会不正之风对学校的侵蚀。
(三)公示审核
用于招生使用的材料必须先由学生确认,然后在教室、公示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公示。班主任及有关教师再对公示后的材料进行审核。
(四)诚信追责
诚信责任追究制度是对弄虚作假者的一道紧箍咒,谁签名谁负责的制度已在浙江省目前的综合素质评价中使用。在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成长记录和综合素质评价系统中,每项都有责任人签名一栏,这是一枚沉甸甸的个人信用图章,记录将长期保存并能够让高校招生官、教育行政部门查询,终身追究制度确实是对者的斯摩克斯利剑。
(五)申诉复议
申诉与复议制度也是一道保险。《意见》要求畅通举报渠道,我们要建立检查制度和申诉与复议制度,无论家长或学生申诉综合素质评价的哪个环节,对有争议的结果,相关的责任单位都有责任和义务重新进行审核确认。
当然,一系列制度和举措虽可为综合素质评价的真实性保驾护航,但一些系统性的评价误差只能通过政策引导或高校招生官的经验来判断。例如城乡之间、学校之间的教育及成长环境的不同会导致学生群体性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差异,这就需要招生官根据经验作出某些认定、取舍甚至修正。这种差异是常态的,相对稳定的,也是真实的,我们没有必要因为这些差异的存在而否定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推出。
三、可用――提高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性
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其实在2006年的高中新课程改革中就已经实行了,但为何一直没有在高校招生中有效使用呢?
高校招生不用综合素质评价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四点:
一是对综合素质评价的可靠性持怀疑态度,目前的社会诚信环境确实无法让人放心高利害的综合素质评价结论。
二是我国高校招生只在暑期10多天就录取完毕,若要审查学生综合素质的文字资料就无法在那么短时间里完成。在英美国家,录取新生往往需要半年到10个月时间,他们的招生官可以从容审阅、甄别甚至询问、面试。
三是我国高校的录取流程是按分数走的,理论上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需要时才从系统中调档查看,显然在分数太强势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只能成为一种摆设。
四是我国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有用信息太少,高校招生工作人员难以从中发现令人眼睛一亮的信息。
因此,为了更好地融合高考、学考和综合素质评价在高校招生中的职能,我们还需要做很多基础性的工作。
首先,我们要下决心建立健全诚信机制和惩罚机制,做好综合素质评价在高招中起实质性作用的顶层设计,放远目光,立足发展,不要怕可能会出现的暂时局部的造假个案。我们应该树立“谁使用谁监督”的理念,高校或其他单位若要使用中学提供的综合素质评价结论,就有责任审核、判断、甄别、追踪。高校可以逐步独立或联合建立每个中学的诚信档案,有权提升某些中学综合素质评价结论的含金量,也有权惩罚个别中学的造假行为,甚至拉黑某些敢肆意舞弊的中学。
其次,我们要根据我国高校招生时间短的国情,改革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与呈现方式,使招生教师能够在很短时间迅速勾勒出学生的个性特征与兴趣爱好。因此,适当按比例划分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的等第是有道理的。这样做有两个好处:一是可以大幅度减轻高校招生录取时的材料审阅压力;二是能够让高校捕捉到更多的有用信息。有人担心,按比例划分等第就相当于给学生排队,会加重学生负担。笔者不同意这一观点。西方国家的高校申请材料中甚至要求学生提供每学期每学科的成绩排名,常常要求学校提供“名次/总人数”这一信息,也不见得因为这样排队而导致学习负担加重。何况我们不是唯文化课分数排队,是按各素质的维度按学生的表现情况评定等第。浙江省对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评定等第的办法已实行多年,各校均按规定的等第比例评定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之间的差异由高校自行判断。高中校长们也表示若按比例评定等第,中学就会更认真对待综合素质评价,就不容易导致评定走过场。因为一旦有等第,高校的利用率就会提高,家长和学生就更重视,评定过程的监督就更健全,评定过程就更规范。
初中生 综合素质 评价
教育是帮助人成长的过程,在此过程中,不但要教人知识,让孩子具有知识技能,更要育人品德,让孩子学会做人,具有爱心和个性;教育不但要关注当下,更要着眼孩子们的未来。因此,对初中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应该全面反映学生初中阶段发展状况,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几年来,我校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研究制定并实施了一套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现与大家一起交流学习。
一、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和标准
1.评价内容
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方面。每个方面又有与其对应的评价要素及标准,具体内容如表1:
2.关于评价标准的使用说明
(1)道德品质方面。凡有违法犯罪或经常性违犯校规、校纪并受到学校处分尚未撤销的,此项直接记D等,其他按表所列12项评价标准考量能达到80%以上(即能达到10项及以上)的记A等,达到70%以上(即达到8项及以上)的记B等,达到60%以上(即达到7项及以上)的记C等,余下记D等。
(2)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五个方面,分别按每方面设定的评价标准项数,能达到80%以上的记A等,达到70%以上的记B等,达到60%以上的记C等,其余记D等。但对D等级的评价特别是公民素养方面,仅限于个别学生,且能给出明确解释。
(3)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方面,等级均在B等以上且有4项为A等的定为优秀;等级均在C等以上且有4项为B等的定为良好,余下的定为合格;等级均为C等和D等的定为不合格。
二、综合素质评价方式
初中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从七年级第一学期开始进行,以班为单位按照上述评价内容和标准开展工作,方式为学生自我评价、同学互评、教师评价和班级评价工作小组综合评价。评价时要认真查阅有关原始资料,如班主任期末评语,学生个人奖励或处分的原始记录,担任校、班、组干部、参加校内劳动、活动的证据,学习计划、总结、反思、期末质量监测成绩、小论文、小制作和学生个人成长手册,以增强评价的客观性。
班级评价工作小组成员要针对学生自评、互评及教师评价的初步结论及其相关事实,通过集体研究,确定所评价的各六个方面内容的等级,再依据六个方面的具体等级决定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经过更为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后作出决定。
评价结果出来之后,先将评为优秀的学生予以公示,其余档次的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公示时间为一周,待学生及家长无异议后再记入学生个人成长手册。
三、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运用
1.依据评价结果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写出评语,其中可以包括综合素质评价中所列评价要素中未涉及的内容,尤其应突出学生的个性、特长和发展潜能。
关键词:综合素质测评;独立学院;评价体系
中图分类号:G64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738(2012)06-0037-01
独立学院是我国在实行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中,高校扩招既无法满足广大群众对高等教育的强烈需求,又导致了高校办学经费严重短缺,一部分公立老牌本科大学利用自身的教育教学资源吸引社会资金,调动民间办学积极性,进行合作开办的院校。独立学院主要是以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为主要领导模式,其管理人员很多来自母体高校.他们的管理模式、管理思路基本上是照搬母体高校的经验,在专业设置、课程设置上基本是克隆母体学校,在学生工作上的管理制度也多数是从母体学校借用的。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一项在我国各高校运行多年的学生素质评价体系,是学生奖助学金、评优评先的一项重要参照标准。独立学院的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条例基本都是沿用母体学校的,是基于现行的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或“记实考评”的基础上进行的,测评主要涉及学生的德育素质、智育素质、体育素质等多方面。
一、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与方法
综合素质测评一般是由各高校制定的一套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不同的高校采用不同的评价方法,独立学院构建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体系,主要是在母校测评条例基础上,根据本学院的人才培养目标,社会的要求等方面进行修改的。综合素质测评主要也是围绕德育素质、智育素质、体育素质三个方面来进行测评成绩的权衡和分配。在学生德、智、体三方面的权重分配中,大多数独立院校设定为25%、60%和15%。这种指标的权重分配既重视智力因素的评价,也重视了非智力因素的评价。在具体的分类评价中,不同的高校有不同的侧重。例如,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制定的综合素质测评体系中,内容主要包括品德表现、学业表现、文体表现和能力表现四个方面。其中品德测评得分占15%,学业测评得分占65%,文体测评得分占10%,能力测评得分占10%。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综合素质测评得分=品德测评得分×0.15+学业测评得分×0.65+文体得分×0.10+能力测评得分×0.10。品德表现测评主要评估学生的政治、思想和道德表现;学业表现测评主要评估学生的学习成绩;文体表现测评主要评估学生在文体活动中的表现及成绩;能力表现测评主要评估学生的专业技能、职业技能、组织管理能力以及科学研究和创新能力。为了对某些重要事项进行奖罚,综合素质测评指标体系还设置有加(扣)分项,而各个测评指标中,基本分与加(扣)分所占的比例又不一样。
二、独立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存在的问题
随着高校教育改革的深入和社会对高素质创造性人才的需求,现有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系统的某些方面已经明显落后于时代。
首先,由于测评体系指标的量化特性,必然存在着考核中某些定性要素无法用数字来准确全面的体现。这个问题主要体现在学生学习与日常生活的一些基础素质很难量化。例如学生政治与思想表现、道德修养、学习态度和进取精神。因此,个别要素的定量考核内容指标还有待进行深入研究和完善。
其次,由于德育、智育、体育等大学生综合素质所涵盖的内容在测评体系中所占的比例不平衡,容易对学生造成误导。独立学院现行的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体系中,一般智育素质所占的比重最高,这样会误导大学生只注重学业的学习,而忽略能力的锻炼。最终导致培养出来的学生满足不了社会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
第三,重静态评价,缺动态评价。独立学院现行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采取静态的评价,即在某一时点,采用条条框框去规定学生测评中的加(扣)分,以单一的排序手段去评价学生,忽视了被测者的原有基础和今后的发展趋向。
三、完善独立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建议
根据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实践经验,笔者认为要建立科学的独立院校大学生综合测评体系,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一)以“人”为本,结合专业特色制定测评内容。
为了避免以偏概全、造就“克隆人”等后果,本着以“人”为本,注重各专业人才培养特色,独立学院制定的大学生综合测评条例,应实行“学院—系部—专业—年级”四层细化的程序。首先,由学院制订综合素质测评统一框架;其次,系部在此框架基础上,根据本系实际情况进行细化;然后,各专业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在系部修订的测评体系上进行完善;最后各年级根据大学生成长发展的阶段性特点确定适合本年级的测评条例。
(二)定量测评与定性测评需紧密结合。
学生是一个活生生的个体,在评价一个人的综合素质时,不能仅靠条例中的文字规定。特别是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中的德育指标,如:政治与思想表现、道德修养、劳动观念和社会实践等方面,不能定量地去评分,应根据学生的舍友、班主任、任课老师等群体或个体的意见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测评方式,这样就可以更好地做到客观、公正。
(三)合理设置指标权重,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突出能力素质。
独立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条例中,大多数智育素质、德育素质、能力素质等指标所占权重分配畸形,对学生成长成才的引导出现偏差。根据党的十六大与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造就一大批拔尖的创新人才,结合当前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对测评条例中各指标所占权重进行调整,尽量均衡各指标权重,强化能力指标比例,引导学生在全面均衡发展的基础上积极锻炼个人能力。
(四)静态评价与动态评价相结合。
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静态评价,可以看清学生之间的相互差异,以及他们是否达到了学校人才培养的要求。引入动态评价,可以更清楚学生原有基础和今后的发展趋向。静态评价与动态评价相结合的综合素质测评可以更全面的了解每一个学生的发展变化,从而最大限度的发挥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在反馈、激励、引导和教育方面的作用。
总之,大学生综合测评对于学生的成长成才具有积极的意义和作用,随着时代的发展,独立学院需根据本院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目标以及社会发展的需求逐步修订并完善大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体系。
参考文献:
[1]吴双,李斌雄. 大学生综合测评评述[J]. 武汉工程大学学报,2009,(8)。
[2]张润. 大学生综合测评体系变革探析[J].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2009,(6)。
生综合素质的纵向性和发展性的工具夹,改变传统的单元性、单维化、终结性评价,吸引学生参与形成
性评价,增加了评价体系的激励性、多元性和灵活性,这对学生的最近发展区域和长期发展区域都有着
不可或缺的作用。
【关键词】综合素质评价主体激励工具夹
《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明确指出,实施素质教育,必须端正教育思想,转变教育观念。如
果我们全体教育工作者不能做到这一点,课程改革就难以取得预期的效果,素质教育就会流于形式。同
以往相比,这次课程改革在如何看待学生、学习、知识、发展、课程等方面,都有着重大的转变。现代
教育要求我们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现代社会的发展对学生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新课程标准》要求以人为本,以学生发展为本,倡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倡导多元主体共同
参与,在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更关注个体的差异和各面的发展潜能,实现评价对学生的激励功能。这就
需要我们改变评价方式、内容和主体。因为传统的评价主体单一:只有教师进行评价,学生缺乏主动性
;评价的维度单一:只对学生的学习成绩进行评价,学生的个体差异得不到重视,学生缺乏积极性;评
价方式单一:只进行终结性评价,忽略了对学生的过程性评价,学生缺乏能动性。这样的评价体系不利
于学生的综合素质的发展,不利于学生的终身学习能力的培养,不能满足社会对教育的需求。因此,我
们改变传统的单维的、单元的、终结性评价,让学生参与到评价中,进行多维的、多元的、形成性评价
和终结性评价结合的评价,会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从而会使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异彩纷呈。
一、综合素质含义
"素质是指人或事物在某些方面的本来特点和原有基础。在心理学上,指人的先天的解剖生理特点,主要
是感觉器官和神经系统方面的特点,是人的心理发展的生理条件,但不能决定人的心理内容和发展水平
。"这是《辞海》关于素质的狭义解释。
教育学意义上的素质概念是广义的素质,"人在先天生理的基础上在后天通过环境影响和教育训练所获得
的、内在的、相对稳定的、长期发挥作用的身心特征及其基本品质结构,通常又称为素养。"
二、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
过去对学生进行评价,只局限在成绩方面,现在的综合素质评价,不仅仅包括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
更包括学生掌握知识、技能的过程与方法和学习策略方面评价,还包括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形成方面
的评价。
三、综合素质评价的功能
过去对学生的评价主要目的是选拔和甄别,而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功能是如何发挥评价的激励作用,提
出改进建议,促进学生的综合素质的发展。
四、综合素质评价的主体
对学生进行评价的主体从过去单一的教师评价改进为学生、同伴、教师、家长多元评价。这样学生的积
极性被充分调动,主观能动性加强,评价的激励也发挥出来了。
六、综合素质评价的形式
过去学生的评价以终结性单一评价为形式,只关注学生的学习结果,现在则是在兼顾形成性评价和终结
性评价同时,更突出对学生进行形成性评价,即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和成长过程的评价,这样通过对学
生评价方式的改变,来研究、反思其过程,引领其健康成长,这样评价就能发挥出前所未有的作用。
七、综合素质评价工具
过去以学生的终结性评价为主,所以评价工具局限在成绩单,后来发展到成绩单加上评语。所以设计一
种体现综合素质评价多元、多维、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工具夹就有了现实的意义。在评价
改革过程中,我们创建了如下的评价工具夹,旨在通过工具夹,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改革,充分
发挥评价的激励: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本评价工具夹旨在通过一周一次的多元、多维的以形成性评价为主的评价,引导学生全面正确认识自我
,完善自我,促进自身综合素质的发展。
如果我们教师把评价内容扩展到学生的综合素质,而不仅仅是学习成绩,而且把评价的主题多元化, 引
导学生自评、互评,学生的主人翁意识就会被激活,评价的激励性作用就会充分发挥出来,学生个体差
异就会得到充分的重视和健康发展,从而使综合素质全面发展,这对个人和社会都有极高的战略和现实
意义。
参考文献
[1] 《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2001年6月14日, 国务院
[2]《高中英语新课程标准》,恩施民族教育科研网 ,2007-5-11
关键词:中考 命题 素质 招生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文明的进步,教育本位思想已为人们所广泛认同。而中考(含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作为高中入学的主要依据,深受学生、家长、教师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重视。近年来,教育部推出了一系列中考改革措施,淡化了学业考试分数,重点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这从根本上打破了应试教育的怪圈,对我国的基础教育真正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大有裨益。因此,本文通过分析2010年中考的新动向、新趋势,希望对未来基础教育考试的走向有所借鉴。
一、降低命题难度,提高命题质量
中考命题是中考改革的一个核心问题,它必须依据课程标准,既关注学生知识技能的掌握,又重视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为了淡化考试的选拔功能,2010年的中考进一步降低了命题难度,着重考查学生掌握的基础知识与技能情况。如2010年大连、重庆、贵阳等市的中考政策都明确提出学业考试的难度系数须控制在0.7,避免“偏、怪、繁”的试题。又如2010年佛山市英语中考试卷便将阅读题拆分为两节,一则降低难度,二则也利于培养学生快速阅读与获取信息的能力。
不过,虽然中考命题的难度降低,强调其基础性,但这并不代表命题质量下降,根据目前中考命题的新动向来看,命题质量仍在逐步提高,充分体现了时代性、应用性等特点。在时代性方面,命题强调贴近社会实际,注重创新,如在2010年广州化学中考试卷中便引入了“广州亚运会”“西南旱灾”“世博”等颇具时代特征的内容。在应用性方面,命题强调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如在2010年重庆物理中考试卷中便引入了“重庆二环高速路通车”问题。
二、深化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效性
虽然中考命题朝难度低、质量高的趋势发展,但仍以“分数”为指标,根本无法真实反映学生的各方面素质。因此,中考改革于2005年推行了综合素质评价,即初中毕业生不仅要取得相应的学业考试成绩,还须达到相应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才能被相应的高中录取。综合素质评价有效缓解了“分数”带来的压力,有利于将应试教育真正转移到素质教育的轨道上。但是,由于综合素质评价的标准在实际中较难操作,多数地区的综合评价都流于形式,从而丧失了其实效性与价值性。因此,2010年中考的新动向、新趋势便是进一步深化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效性。当然,目前也有很多地区采取了一些措施以深化其实效性。一是提倡评价主体多元化,除了教师、学生外,还应调动考生家长、家长代表、其他社会人士的积极关注与支持,从而使综合素质评价更具客观性。二是构建问责机制,通过对事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执行的所有部门、个人建立明晰可操作性的问责机制,向政策执行不力的部门或个人追究责任,以此杜绝综合素质评价的表面化、形式化。
三、高中招生制度多元化
从以分数为唯一依据,再到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纳入高中招生的主要依据,高中招生制度已日渐多元化。此外,2010年陕西高中招生改革意见还明确提出,将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达到C级以上也作为招生的必备条件,这又可谓是高中招生制度的一大突破。总之,为了既把握和顺应社会需求,又遵循教育规律,目前高中招生制度已朝更多元化的方向和趋势发展,具体表现如下:
1.综合评价与择优录取
概括起来主要有两种:(1)规定考生在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上的最低标准,然后按学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2)在学业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差额选拔时再依据综合素质评定的结果进行择优录取。
2.推优评价模式
具体是指根据国家课程改革中有关评价、招生的要求和精神,制订科学有效的评价机制,对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校三年的表现进行综合素质评定,推荐一定比例的优秀学生免试进入高一级重点高中学习的一种招生改革模式实践研究。
综上所述,本文通过分析近年来中考改革所取得的成效与存在的问题,认为2010年中考的新动向、新趋势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即“降低命题难度,提高命题质量、深化综合素质评定的实效性、高中招生制度多元化”。中考改革的目标是推动基础教育和素质教育的均衡发展,但在改革的进程中难免会遇上各类问题的干扰。不过,这些新动向、新趋势也预示了只要通过教育部门、学校的不断努力,中考必将成为真正有力激励学生素质全面发展的教育机制。
参考文献:
[1]高凌飚.关于中考改革方向的思考.人民教育.2008.(2).
[2]费银海.关于淡化、改革中考的思考.新课程学习.2009.(4).
一、建立和健全组织机构
1、建立机构,各负其责
首先,县教育局成立了黎川县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综合素质评定方案,指导评定工作、监控评定过程,具体工作由教研室负责;各中学成立了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其成员由校长、教导主任、政教主任、教师及家长代表组成;初中毕业班级成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小组,由班主任、任课教师组成;此外,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初中非毕业班级也成立了相关工作小组,对七、八年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定。
2、深入学校,加强指导
成立县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后不久,接到部分学校反映,说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难度大,头绪纷繁,不知从何入手,要求局里加大指导力度。经过多方征询意见,为更好地指导学校的评定工作,我们又成立了以初中教研员为主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评定组。要求教研员由只研究学业评价扩展到研究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还要求他们深入学校积极同学校沟通,共同研究探讨,指导各校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并以此作为校本教研的一项重要内容。指导评定组成立后,由于有了初中教研员的共同参与,各校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二、确定综合素质评定内容,制定评定等级标准
1、确定评定内容,制定等级标准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评估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确定评定内容为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维度。每个维度的评定以A(优)、B(良)、C(及格)、D(不及格)呈现。确定等级为A的学生,控制在本校初中毕业生总数的25%―30%;B等级控制在总人数的50%―60%;C等级不设比例;D等级严格控制在学生总数的2%以下。
2、细化指标,便于操作
确定六个维度的评定内容后,我们发现不少评定内容显得较空泛,线条过粗,操作困难。为此,经反复斟酌,将各项指标分解细化,使之便于操作,又更显客观公正。
三、评定过程,注重“细”、“实”
1、评价学生,全面客观
为了更加全面客观地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我们认为,评价学生要从其整体表现入手,要以发展的眼光来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为此,我们规定评价工作每学年举行一次,七、八年级于6月底完成,九年级于4月底完成,九年级在进行综合评定时,既要参考七、八年级的评定结果,更要重视学生九年级的素质发展状况。
2、成长依据,认真收集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包括综合评语、综合表现记录、综合等级三个方面,而学生综合表现记录最好的反映方式是成长记录袋。因为建立成长记录袋可以通过大量材料的收集和学生本人对材料的反省,客观而形象地反映出学生的进步、成就及存在的问题,以增强学生的自信心,提高学生自我评价、自我反省的能力。为此,我们为每个学生统一制作了一个成长记录袋,并对成长记录袋收集的内容作如下要求。
成长记录袋收集的内容一定要典型、客观、真实、适量。主要包括:a、关键性考试和测验成绩;b、表现性作业(制作、作品、表演、研究报告等);c、综合实践活动记录,如参加社区服务、社区实践、研究性学习等情况记录及有效资料;d、获奖记录与特长,即学生在校内外所获得的各级各类奖励。e、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记录。除学生的学业成绩评价外,还应有个人描述,即学生的自我评价描述及教师、同学、家长等的评语。
成长记录袋的材料提供方式有以下几种:一是个人提供,二是班级提供,三是家长提供。但学生本人应是选定自己成长记录袋内容的一个主要决策者,教师、同学、家长可以开放性参与。
3、评定过程,稳妥有序
为了使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稳妥有序进行,我们对评定程序和方式作了如下规定:首先组织学生自评;再组织学生互评;然后由班级评定小组评定每个学生的等级;最后由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审核。并要求学校必须将学生评定结果在校内公示一周,再报县教育局备案。
四、评定结果及运用
关于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的作用,我县在《方案》中明确规定:一、作为差额投档的前提条件,即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达到B等级以上的考生方可向重点高中投档,达到C等级以上者方可向重点建设高中和一般高中投档;二、综合素质评定等级的高低作为择优录取的一个条件,即当考生学业考试等级相同时,谁的综合素质等级高就优先录取谁。
五、体会与思考
1、在新课程标准中,人文、素养、能力价值取向、情感态度和合作等要求已喻示了中考方向。因此,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纳入中考改革内容顺应了这一改革方向,同时也将课程改革内容从课堂扩展到社会生活中,进一步深化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2、由于在综合素质评定中引入了家庭和社会的评价,使教师得以更多地更准确地发现学生身上的闪光点。这对学校今后如何确立新的育人观念也是一种有益的启示。
对高校学生素质的综合评价是促进高校学生全民发展的关键因素。在评价的过程中,要在当下的社会环境中进行分析,着眼于学生的综合发展。文章在分析我国素质教育评价现状的基础上,旨在探寻一套有利于提高高校学生素质教育的科学评价体系,即构建科学的评价结构,设定专业的评价机构,改变学生的发展理念,构建个性化的评价体系,发挥学生的评价功能,为学生综合素质教育评价、以人为本的素质教育及发展提供重要的建议。
[关键词]
高校;学生素质;素质教育;科学评价
在对大学生综合素质进行培养和提升的过程中我们已经探讨了多种培养方式,然而在创新培养方式的过程中,科学的评论体系尚待研究和建立,尤其是评价体系不够科学对当下大学生素质教育形成了很大的阻力。在当下高校发展与相关体制改革中,对于大学生素质教育评价系统多采用期中和期末考核等单一的评价体系,这样的体系显得过于原始和呆板,不仅在学生发展过程中有极大的制约性,同时也对高校素质教育评价体系带来了负面影响。因此,我们应当进一步探究创新模式的素质教育评价体系。
一、素质教育评价制度的重要性
对素质教育的科学评价直接影响我们在高校教育发展中可能遇到的相关问题,对高校教育质量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也对学生的发展和综合素质的培养产生了重要影响。因此需要通过制定一定的评价标准,构建一种合理的素质教育体系,使学生的素质发展纳入科学的评价系统内,促使高校对学生进行合理的管理和培养。同时,在科学的素质教育评价过程中要对学生的现状进行评定,确认学生的现状和各方面的综合素质是否符合当下高校和社会对学生个体所提出的综合要求和素质要求。也可以研究学生个体学习过程中的问题,帮助学生及时加以改正,全方位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另外,在科学的素质教育评价体系中,要时刻发挥鉴别作用。即对评价对象的效率、成果等做出一定的评判。能够运用标准,对教师、学生、学校管理部门等进行合理的评价,落实综合素质教育的概念和最终培养目标。可以说,科学的素质教育评价体系不仅有利于学生个人的发展,也有利于学校教学活动和其他活动的开展,推动高校整体发展。
二、我国素质教育评价现状
(一)系统缺失
当下我国素质教育评价体系的构建还不是十分完善,可以说是一种缺失。在评价的过程中,不能根据学生的需求和社会的实际需求进行及时调整,目前对学生的素质评价仍然建立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难以推动高校整体发展,同时对学生个人的综合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发展也形成了非常大的阻碍。
(二)评价方法单一
我国素质教育的评价体系依然处在单一的评价方法下,如以前是通过期中或者期末的试卷考核来评定学生,而目前这样的现状并没有改变,不少高校依然采用期中和期末考试的单一方法和形式来确定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这种方式方法不仅不能综合性地考核和评定学生的综合素质,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也十分不利。不少学生由于评价方式的单一,往往忽略了自己综合素质发展和实践能力的提高,成为只会考试的机器,更有甚者只会纸上谈兵而缺乏实践的经验。
(三)缺乏专门的科学评价机构
不少高校在学生素质教育过程中,缺乏必要的专业机构对学生素质进行评价,甚至只能采用单一的方式和方法进行所谓的“考试”,而不是我们真正意义上的考核,与素质教育的评价与考核目标、宗旨等核心内涵相去甚远。缺乏专门的科学评价机构使得负责素质评价的教师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对学生的素质评价缺乏客观的、科学的评价体系和考核方法。
三、实现素质教育科学评价的有效途径
(一)构建科学的评价结构
素质教育评价体系的结构存在严重的问题。大部分高校延续的是通过单一的期中或者期末考核来评价学生的素质,在这个过程中,学生的个人综合素质得不到有效评定,极易造成学生在发展过程中“跑偏”的现象。一部分学生认为只要通过了期中和期末考试就可以完成本学年的最终考核,拿到高分的学生更是将这样的事情引以为傲,并在长期过于看中期中和期末考试的过程中成为纸上谈兵、空穴来风的理论派。针对这样的问题,在构建科学的综合素质评价系统过程中,应当注意到对学生素质教育的评价包括对学生的基本专业知识教育和对学生综合能力的考查。一部分高校在这个过程中已经做到了考核学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即传统意义上的纸质试卷考核与其他考核如考勤、综合能力测试、实践能力、实习经验等挂钩,但就整体来说,能够做到的学校十分有限。大部分高校只要学生没有缺勤就可以在实践考核的环节给予很高的分数,实际上这是一种自欺欺人的表现。在建构和实现科学素质教育评价体系的过程中,结构上我们应在部分尊重与保留传统的试卷测试的基础上,同时加大对实践环节的考核力度。
(二)设定专业的评价机构
目前我国大学生的素质教育评价过程过于简略,没有健全专业的评定机构。在以往对学生综合素质教育的评价方面,不少高校将评价的权利交给任课教师。任课教师对学生的评价处在一种似是而非的状态,不仅不够专业,并且在最终评分上并不客观。对学生的评价往往夹杂着自己在教学过程中对某位或者某个群体学生的主观感受甚至偏见。高校对实现素质教育评价体系的构建应该是更加科学的,也应当是更加公正的。应设立专业的评价机构,评价机构中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经历、职称、学历都应该有更为严格的要求。如在评价机构人员的学历和教育背景方面,以学过教育学专业的人员为优,同时要注重对学过人力资源相关专业人员的聘用。以学过教育学专业的为相关专业背景的工作人员相对于其他的教师或普通行政人员更加了解高校学生的心理和教育特点,对高校学生考核标准的制定和最终考核的评价标准等都有更为客观和科学的制定方法;有人力资源相关专业背景的工作人员则可以对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面的结构构成和比例构成做出一定的分析和最优化的分配。在专业评价机构的辅助下,对高校学生实现素质教育的科学评价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改变学生的发展理念
当下为实现素质教育的科学评价,学生在整个过程中充当了十分重要的角色。学生在构建科学的素质教育评价体系的过程中起着基础的支撑作用。对素质教育的科学评价是针对大学生群体进行的。大学生在以往的生活和学习中,认为评价考核体系就是通过期末考试和期中考试或加上简单的考勤来进行最终的评定等,容易形成死读书就可以取得优秀的评分的想法。这样的评价实际上是不正确的,极大地阻碍了科学评价体系的构建。一部分高校在对学生民主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发现,不少学生由于熟悉传统的评价方式而对学校新提出的评价和考核方法表现出抵触甚至排斥、厌恶的情绪。这样的情绪反过来影响高校对于科学的素质教育评价体系的构建,在推动科学体系构建的过程中产生了更多的阻碍。学生思维和发展理念的构建对于建构科学的素质教育评价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学生在这个过程中扮演推进者的角色。应当通过教育和适当的引导让学生注意到自身的发展应当是平衡的、综合的、全面的,社会需要的人才应当是具备综合素养和丰富社会实践经验的人才。学生通过逐渐梳理发展理念,从科学、正面、客观的角度对自身的发展做出最终的方向性思考,不断使自己向综合人才的方向发展,全面提高自己的综合素养和实践能力。
(四)构建个性化的评价体系
科学的素质教育评价体系的构建,还应当注重评价体系的个性化和灵活性特点。科学的评价体系应当广泛适用于所有专业的学生,在基础评价的基础上,应当对不同专业的学生具有广泛的了解,尤其是不同专业学生的综合素质表现和实际能力的鉴定等应当采取更为个性化的方式。如对法律专业的学生进行素质评价时,应当对学生实际的专业知识测评同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法院实习能力等结合起来,这更加符合法律专业的学科特点和走向。这样的个性化评价不仅对不同专业的学生具有不同的针对性与倾向性,同时有利于促进素质教育评价体系构建过程中的科学性,使素质教育评价体系在广泛适用于普通学生和大部分专业学生的同时,及时根据不同专业进行具体评价方法和评定标准的调整。
(五)发挥学生的评价功能
在进行科学的素质教育评价体系的构建中,校方不仅要采取实用、科学的素质教育评价方法,同时还应充分尊重学生。如对学生进行民主测评或民主评价,该做法的优点是能够对个体学生在实践能力和专业知识能力考核通过后,通过民主测评的方式测定学生个体的实际人格、实际能力,以便根据有可能出现问题,对其进行及时的教育和引导,使其真正做到综合发展和优秀成长。建立科学的素质教育评价体系对学生的发展和高校的整体进步具有重要作用。尤其对于学生个人的长期发展具有塑造和引导的作用。应从多元化和可行方面对学生的素质教育评价体系进行构建和完善。
作者:田晓艳 单位: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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