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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包括直接面向农村居民与农村流动人口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点人群卫生服务、基本卫生安全保障服务等三大类8个项目。第一类农村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开展健康教育、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落实计划免疫预防接种、做好重大传染病防治等;第二类农村重点人群卫生服务,包括妇女保健、儿童保健、慢性病和精神病防治及老年人的动态健康管理等;第三类农村居民基本卫生安全保障服务,包括对农村食品和饮用水等卫生监督监测、农村公共卫生信息收集和报告等。
(一)开展健康教育,主要包括村村设置健康宣传栏,定期更新内容,户户获得健康教育资料,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与疾病预防、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指导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开展育龄妇女和学生的身心健康咨询与教育等。
(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做好院前急救和院内急诊抢救;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技术培训;承担或协助做好传染病病人的消毒隔离、治疗和其它防控工作;协助开展疾病监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等。
(三)配合做好重大传染病防治,主要包括结核病、血吸虫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治;肠道传染病、呼吸道传染病、寄生虫病等其他各类传染病防治工作。
(四)做好妇女卫生保健服务,主要包括实行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建卡率90%以上;向孕产妇提供5次产前检查、3次产后上门访视和1次产后常规检查;向已婚育龄妇女每年提供1次常见妇女病检查等。
(五)做好儿童卫生保健服务,主要包括向0-7岁的儿童免费提供省免疫规划规定的一类疫苗的接种服务;开展儿童系统保健管理服务,0-3岁儿童在首次体格检查时建立系统管理档案,定期接受8次健康体检等。
(六)进行慢性病与老年人的动态健康管理,主要包括对高血压、肿瘤、糖尿病等慢性病人和精神病人提供咨询服务和治疗指导;为60岁以上老人和特困残疾人、低保家庭、五保户等困难群体实行动态管理,跟踪服务,定期随访等。
(七)加强农村食品和饮用水等卫生监督监测,主要包括开展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和职业卫生监督监测等。
(八)做好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主要包括收集和报告传染病疫情,及时掌握食物中毒、职业危害及饮用水污染、出生死亡、出生缺陷和外来人员等信息。
二、建立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
全省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专项资金,2006年按农村常住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6元的标准设立。专项资金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主要用于乡(镇)、村卫生机构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补助,其中用于村级补助经费不低于30%。专项资金由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安排。省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对经济困难地区按人均4元、3元、2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另对农业人口占较大比重的贾汪区、宿城区、亭湖区、清浦区、海州区也给予适当补助;不足6元的部分由地方财政配套安排。有条件的省辖市也要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
各地要通过建立专项资金,加强对农村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考核管理,落实政府为农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责任,规范和保证农村卫生机构的服务。对不提供有关服务的,不给予资金补助;对服务质量不到位的,扣除相应补助资金。
三、切实加强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管理
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是政府向农村卫生机构购买公共卫生服务的资金,资金的使用实行项目管理。
(一)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将专项资金纳入财政社保补助专户管理,实行专帐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二)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于每年年初编制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计划和用款计划,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三)省级财政补助资金采取年初预拨70%直接到县,年底考核验收后结算的办法。县级财政将上级财政补助和本级财政配套安排的资金,按照项目用款计划和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要求及时拨付到有关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单位。
(四)各地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及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定,保证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合理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平调、挤占和挪用;不得用于项目内容规定用途之外的工作以及国家规定不得列支的其他费用;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或抵充行政事业经费;不得用于各种罚款、偿还债务、捐赠赞助、对外投资等支出。
(五)对出现虚报有关情况骗取省财政补助、擅自变更项目内容、挪用专项资金、地方应安排资金不能按时到位、不按期报送有关材料等问题,省财政厅和省卫生厅将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规定采取给予通报、停止拨款或暂停安排新的补助项目或收回专项资金等措施。
四、强化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评估
省卫生厅、财政厅建立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估体系,各市、县(市、区)卫生、财政部门也要形成考核评价机制,将服务到位、资金配套情况和农村居民满意程度作为考核评价的主要依据。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以及乡村卫生机构,要把考核内容、要求、目标作为开展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的主要依据,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逐项抓好落实。对服务项目的实施情况,要做好记录,建立档案资料,便于考核。每年11月份,县(市、区)、乡(镇)政府要对辖区项目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评。每年年底,省卫生厅、财政厅将结合农民健康工程实施情况组织绩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分配和核拨专项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
作为中国农村卫生发展项目试点省,河南自2009年在武陟、宜阳、息县等5个县市试点政府购买服务以来,目前覆盖服务对象269.6万人,投入合同资金5629万元。
“十一五”期间,河南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全省每万人拥有床位数达30.7张,新建改造2390所乡镇卫生院,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
2010年12月,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在郑州召开的中国农村卫生发展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经验交流会上指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河南模式”,完全符合 “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医改总体要求,值得全国各地学习借鉴。
河南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等部门4月25日联合出台《河南省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等三个文件,在全省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同质、合同管理、乡村一体、绩效支付”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模式。
政府“买单”:免费提供十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除国家规定的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等九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外,《意见》首次将婚前保健纳入实施范围,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强调要按照国家制定统一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流程、操作规程等质量标准,建立严格的准入制度,确保城乡不同人群都能平等地享受质量基本相同的公共卫生服务。凡符合准入条件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均可公平地参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提供,并享受同等待遇。到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机制基本完善,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明码标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金额与绩效挂钩。《意见》对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职责分工及有关项目费用基本标准做出了量化规定。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科学合理地制定本地成本补偿执行标准。要优先保证乡村医生的合法利益,按照农村常住人口年人均不低于5元的标准,对乡村医生独立承担或协助开展所在村村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给予补助。各地要根据实际建立完善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评体系,原则上绩效考评工作不得少于每年两次,并将绩效考评结果作为财政部门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的重要依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向乡村两级、街道(地段)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倾斜。同时出台的河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要求县(市、区)级财政、卫生部门在全面绩效考核的基础上确定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具体补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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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卫生服务项目“扩容”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完善、工作规范、资料齐全,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达到95%以上,建立职责明确、行为规范、执法有力、保障到位、覆盖城乡的卫生监督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职能得到充分发挥。
(二)分年度目标
2013年卫生监督协管5项主要工作内容全面开展,信息报告率达到80%以上,信息报告填写准确规范。
二、项目任务
1、设立“卫生监督协管科”具体负责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按照服务人口1/万的标准配备兼职卫生监督协管员,每个社区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2名兼职协管员。
2、制定本辖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有关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
3、掌握辖区范围内食品安全、存在职业危害因素企业、集中式供水单位、学校、诊所、公共场所等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基本情况。
4、在辖区内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工作,指导帮助相对人规范执业行为。及时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卫生监督协管专项工作。
5、及时收集、上报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学校、公共场所等相关工作信息,建立规范的台帐资料。
6、协助开展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及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学校、医疗市场的卫生评估监测、监督检查等工作。
7、协助开展相对人的卫生知识培训;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开展学生健康教育。
8、做好职业病防治的卫生咨询、宣传工作。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1、市卫生监督所负责制定全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方案、工作制度,布置工作任务,开展培训指导和考核评估。
2、各辖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应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3、各辖市、区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在乡镇、社区设派出机构或派出人员;定期开展工作业务指导;建立通畅的工作信息交流通道;举办业务知识培训;开展督查、考核评估。
4、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卫生监督协管的主要责任单位,单位主要责任人是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根据项目任务要求全面做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二)绩效考核
1、卫生监督协管绩效考核工作由各辖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牵头,各辖市卫生监督所具体负责。考核标准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协管督查考核表(附表2)。各地要将相关考核结果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协管工作完成情况的依据,作为卫生监督协管员奖惩和核定绩效工作的依据,与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拨付挂钩,与单位主要领导年度考核挂钩。
2、市卫生监督所会同各级卫生监督所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督导考核,对辖区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全部考核,对辖市采取随机抽查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督导得分情况,结合当地卫生监督协管整体工作推进情况,对各地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情况给出总体评价和考核得分,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各辖市、区卫生监督年度工作评价的重要依据,并报市卫生局备案。
3、辖市(区)卫生监督所对所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督导考核次数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次督导记录要形成书面材料,并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市卫生监督所汇报督导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从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角度,加强基本公共卫生网底建设角度,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将卫生监督协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
【关键词】妇幼卫生工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水平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6-0679-01
实施基本卫生服务,推动妇幼卫生工作发展是衡量一个国家健康水平的重要评价指标,同时也是一个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等综合协调发展的指标[1]。妇幼管理工作是妇幼保健工作的重点,并且降低孕产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是实现我国《妇女发展规划纲要》和《儿童发展规划纲要》目标任务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提高我国人口素质的基础性工作[2]。我县自2010年5月开始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后,推动我县妇幼卫生工作的发展,降低孕产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促进妇幼人群的健康水平,以下是详细报道。
1资料与方法
1.1研究对象 主要是研究我县在2009年10月~2012年9月期间的14个乡镇卫生院和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计的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资料来源:上报的监测表和妇幼卫生工作年报表。
1.2方法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执行文本和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管理。
1.2.1建立相关管理组织,强化各项督导
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技术小组由县妇幼保健院和县人民医院产、儿科主治医师组成,定期对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对督导和评估进行反馈,对反馈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组织召开会议,对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工作重点进行研究和解决。
1.2.2规范项目,层层落实
对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专人进行管理,保障公共卫生服务的各项任务能够顺利进行,同时实行责任到个人的制度[3]。由卫生局组织对各项目实施单位实行考核,并纳入到年度考核目标中。
1.2.3拓展服务范围,让更多群众受益
主要服务对象为居住所在地辖区的所有孕产妇和0-6岁儿童,主要包含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主要为相关人群提供相关的妇幼保健服务,督促这些人群进行定期的检查,在各项目实施单位中,安排专人进行妇幼管理工作,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开展和完成。
1.2.4提高产科质量,确保母婴平安
为了让妇幼工作做的更好,需要将相关的设备进行完善,同时加强孕产妇急救工作和技能的培训,对抢救流程进行规范,并且对各个辖区内的高危妇幼人群进行管理,要进行跟踪服务,最后实现孕产妇住院率达95%以上,高危孕妇的分娩率达100.0%。
1.2.5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技术水平
加强对医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技能和业务能力。对质量进行重点控制,提高各个卫生医疗保健机构的服务水平[4]。对全国妇幼工作的最新动态进行及时地了解,更好地做好妇幼保健工作。
1.2.6加强硬件和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投入,增添一些新的设备等硬件设施,同时加强乡镇卫生院产科能力建设,配备一些儿童保健服务设施。
1.2.7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项目实施氛围
做好相关的妇幼保健工作知识宣传和教育,可以通过宣传栏、媒体、广播、宣传单等进行宣传。积极地开展各项讲座和下乡服务工作,让此项目能够惠及到更多的人群。
1.3统计学方法 数据采用SPSS18.0软件进行统计和分析,采用X2检验,差异显著,具有统计学意义(P
2结果
龙里县从2010年5月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之后,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从19.64降到2012年14.33‰,此外,体重低的发生率和中重度营养不良的情况出现明显性下降,差异显著,具有统计学意义(P
3、讨论
在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期间,相关领导对此项目的实行十分的关心和支持。根据项目和上级指示要求,做到了精心组织和周密安排以及狠抓落实,使得项目得到顺利进行,在工作中,出现了许多的亮点,同时也对工作进行了总结,取得了非常好的成效。
在这几年的工作中,要推动妇幼卫生工作的进行,并且实现均等化,这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十分的广,并且要求的政策性强。在完成相关任务的工作中,我县做了相当多的工作,但是,也难免遇到一些问题和实际困难,但是我们进行了研究和分析,对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了工作规范。最后取得了非常好的成效,妇幼死亡率得到了很好的控制。提高了妇幼人群的健康水平。开展和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体现以预防为主,结合治疗,来达到促进妇幼人群的健康发展,进而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在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之后,儿童的营养情况有了明显性的改善,根据项目的要求,并且进行了不懈努力,我县的妇幼卫生综合服务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完成。
参考文献:
[1] 孙久珍,张翠平,高美银.平阴县妇幼卫生工作发展现状与方向[J].社区医学杂志,2011,01:11-12.
[2] 统一思想 坚定信心 努力开创妇幼卫生工作新局面――秦怀金司长在2011年全国妇幼卫生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J].中国妇幼卫生杂志,2011,03:97-102.
1重庆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均等的现状
1.1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增幅与卫生总投入增幅不均等2009年全市基本公共卫生费用占公共卫生费用的比重为34.65%,占卫生总投入的比重仅为5.16%,人均基本公共卫生费用为15元;2010年全市基本公共卫生费用占公共卫生费用比重为29.36%,占卫生总投入的比重为4.26%,人均基本公共卫生费用为15.68元。可以看出2010年基本公共卫生费用在绝对数上得到了增长,但基本公共卫生费用占公共卫生费用的比重却由2009年的34.65%下降到了29.36%,下降了近五个百分点,占卫生总投入的比重从5.16%下降到了4.26%,基本公共卫生投入还较低,且增长缓慢,跟不上医疗发展和公共卫生发展水平,还应进一步加大对基本公共卫生的投入水平。
1.2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资源配置、需求、项目成本等方面不均等
1.2.1城乡卫生资源配置不均等财政收入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保障,受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财政收入的增长对于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需求的增长来说是滞后的。目前在城乡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上,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论是房屋、设备、还是人员素质上,均落后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截止2009年,以农村人口为主的“两翼”(东南翼和东北翼),每千常住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分别为3.2、2.71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分别为1.49、1.25人,而主城发达经济圈相应指标分别为5.39和2.21人,均高于“两翼”地区。
1.2.2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需求不均等2009年医改方案才将农村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因此,对于农村的公共卫生服务保障还只是处于起步阶段,还缺乏历史的积累,农村公共卫生服务起点低、保障范围广和资金需求量大。同时在人口结构上,由于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的较多,常住人口多为老人和儿童,而老人和儿童都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点对象,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需求比例相对较高。同时受农村医疗条件落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能力弱的影响,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需求大与提供能力低的矛盾加剧,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均等现象突出。
1.2.3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成本不均等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成本费用不一致,这主要表现在农村地区开展服务成本远远高于城市地区,特别是重庆山区,农村地区交通不方便、居民分散,卫生人员在开展家庭访视、健康检查时,往往会花费比城市更多的时间。因此按照同一成本标准,不利于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开展,造成城乡居民享受服务的不均等。
1.3地区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均等
1.3.1地区间财力不均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政府对卫生特别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投入往往受政府财力的影响[4]。目前重庆市区县间财力不均衡现象较为突出,区县间人均财力差异较大,仍有27个区县人均财力在10万元以下,最低的仅有5.8万元。财力均等化是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基础,是城乡群众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有力保障。受地区政府财力影响,各区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投入存在较大差异,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均等。
1.3.2地区投入不均等重庆市各区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投入存在较大差异,主要表现为主城地区的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无论是支出总量还是人均经费上都高于其他区县,出现中间高四周低的局面。2010年主城九个区人均基本公共卫生费用达到17.78元。而渝西、渝东南和渝东北地区,人均基本公共卫生费用仅为15元,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中央财政对东、中、西部采取了不同的补助标准来调控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带来的差异,而对于各区县的经济水平和财政实力的差异,市级财政却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控,市级对各区县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负担比例一致,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依然存在较大差异。由此,可以看出,重庆市各区县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投入存在较大的地区差异,而由于经费投入的差异还会带来设备、服务质量等一系列的差异,因而这种差异会进一步影响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进程。
1.4不同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助不均等截止2010年,各区县政府投入仍存在明显不足,且主城区和周边区县有较大差异。2010年武隆、南川、开县财政补助比例较低,财政补助在整个基层卫生机构总收入中的比例分别为25.5%、26.4%和34.1%,而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近四分之三,药品收入仍然达到15.8%,而南岸区基层机构业务收入所占比例相对较低,不足30%。财政投入的不足,直接导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滞后,人员整体素质较低且严重不足,“重医轻防”、“以药养医”、“以医养防”现象还未得到根本性转变,依然有部分基层医疗机构把主要精力用于“抓收入、发待遇”,医院管理者和医务人员的趋利行为导致公立医院公益性淡化。
2对策建议
2.1加大投入,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也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目标。首先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的投入责任,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纳入各级政府的政绩考核中,促使政府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纳入政府的主要工作之一,从而能加强政府的投入力度和重视程度,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及时拨付和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其次,进一步强化政府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零差率和运行补偿政策和公共卫生服务专职人员编制政策,并把相应经费纳入财政预算[5]。再次,根据经济水平、医疗技术水平以及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的发展,建立稳步的筹资增长机制,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顺利提供。众所周知,我国在农业、教育、科技的支出方面都有法定的增长比例,确保了农业、教育和科技投入的保障,在经费得到保障下,我国近年来在农业、教育和科技方面都得到了迅速发展。可以看出,稳定的投入增长对于发展社会事业具有巨大作用。因此,发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均等化,可以考虑参照农业、教育和科技方面的法定增长比例,确保服务经费的增长与经济发展和生活消费水平、医疗技术水平和群众需求相适应。
2.2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分配建立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合理分配方式,把有限的资金合理分配到各个项目中,确保各项目的顺利开展。首先应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规范,结合重庆自身的经济和自然地理情况,制定适合本区域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规范,并根据规范的流程和要求,测算开展各项服务的成本;其次,在测算成本时,还应把地理交通条件纳入成本构成中,从而把农村地区开展相同工作与城市社区成本消耗区别开来,进一步合理分配人均经费。最后,根据各项成本测算结果合理分配各项服务在不同地区的人均成本。
2.3加快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
2.3.1完善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政策乡镇卫生院是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主要提供机构,完善乡镇卫生院的补助政策,确保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提供。首先要在严格界定功能和任务、核定人员编制、核定收支范围和标准、转变运行机制的同时,政府负责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和其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使其正常运行。其次,大力支持村卫生室建设,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给予合理补助,使其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发挥重要的辅助作用。
2.3.2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由于重庆市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整体水平还较低,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首先应进一步推进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在全市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中,要坚持向贫困区县特别是农村地区倾斜,加快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
【关键词】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均衡配置 特征 内涵 重要意义
【中图分类号】 R19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1-8801(2014)03-0345-01
近年来,我国城乡公共卫生资源配置的差距越来越明显,农村地区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以及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城乡公共卫生资源均衡配置是决定农村居民能否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基础条件。它不仅影响着城乡居民的健康情况,还会产生一系列的社会矛盾。因此,实现城乡公共卫生资源均衡配置是解决社会民生问题的关键所在,也是政府实现社会公平,居民公平有效的享用公共卫生资源这一长远目标的工作重心所在。
1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源的特征
公共卫生服务资源具有公共产品的显著特征,是市场失灵领域,需要政府干预。公共卫生服务的三大特点,第一,公共卫生服务作为一个市场或产品存在着供需双方信息严重的不对称性,第二,由于信息上的不对称,购买公共卫生服务存在相当高的不确定性和未知性,所以医疗服务市场是个特殊的市场,存在技术上的垄断和不完全竞争,这些特点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市场机制的作用,第三,公共卫生领域大多有政府干预,干预程度较高。理论上公共卫生到底是商品还是人的基本权利并未解决,如果单纯把其视为商品,那只有富人才能得到,如果是基本人权,有些经济规律和原则就很难实行,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对于弱势群体必须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已达成共识。
2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衡配置的内涵
在经济学中,均衡意味着经济运行中总供给与总需求在量上处于相对均等的状态。这种均衡体现着经济总量的均等,还体现经济结构的均等。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均衡体现的是一种和谐,是在两种相对的力量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公共卫生资源均衡配置是指,在政府财政制度下,公共卫生资源在社会各阶层之间分配和转移的一种相对平衡的状态。均衡是公共财政公共性的重要体现,也是财政均衡的继续延伸和最终目的。城乡之间卫生资源的均衡配置,不仅是一种客观的分配结果,或分配状态的描述,还体现了资源在不同阶层、群体间的分配结果是否存在差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衡配置的内涵可以从两方面界定:从保障公民健康权看,意味着人人享有服务的权力是相同的;从服务的内容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根据公民的健康需要和政府的财政承受能力确定的,既有面向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也有面向个体的公共服务。因此,有助于政府判断这种资源分配的结果是否合理及有效。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是公共财政的目标之一,它不仅涉及民生问题,还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途径。评价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的原则,社会公平原则,以城乡居民需求为中心的原则,低水平广覆盖及与地区经济发展相适应原则,由政府社会和个人共同分担的原则。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的表现,第一是公平,第二是效率,第三是效益。
3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衡配置的重要意义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衡配置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四个方面:第一,是保证与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依、老有所养、住有所依,明确的表达了保障与改善民生的政治主张。第二,是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要举措。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衡配置,对于调节收入分配、缓解贫富差距具有重要意义。健康公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程,维护公众健康,对于促进社会公平意义重大。第三,有利于减轻疾病经济负担。世界卫生组织认为,基本公共卫生是达到21世纪“人人享有健康”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建设可持续卫生系统的基本要素。第四,有利于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保障社会成员公平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源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任务。
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强调政府在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中的责任和主导作用,即以政府的公共财政投入为主,但在公共资源筹资方面也强调资金来源的多元化,其中既有政府部门负责直接配置,也有非政府组织企业及社会对公共卫生资源的供给及分配,多元化的供给模式不仅有利于提高公共卫生资源的筹资水平,还能更的好利用社会的其他力量来更好的发展贫困地区的公共卫生情况,且各供给方之间形成的竞争态势有利于政府能高效的为公众提供优质廉价的公共卫生资源,在医疗卫生管理体制方面,由于各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所采用的医疗卫生保障制度也有所不同,但其目标都是为了使社会居民能公平有效的享用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维护社会的公平与安定。
参考文献
[1][美]盖依彼得斯 美国的公共政策--承诺与执行[M]顾丽梅 姚建华,译 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
[2]刘宝,姚金建,陈文等 基本公共卫生功能界定的国际比较[J].中国卫生资源,2006.(5).
[3]项继权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政策目标与制度保障[J]华中师范大学,2008(47).
关键词:中医药;健康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乡村
2013年,国家卫计委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首先确定将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试点工作。中医作为我国传统医学,在近代化过程中逐渐接纳了公共卫生服务意识,并在公共卫生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将中医药健康管理列为我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特色项目,在公共卫生方面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乡村中医药服务开展的优势在于其丰富的中医药资源,但同时受到知识、技术和人才的限制。为此,调查和分析乡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实施情况,有利于探索乡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项目实施的有效途径和模式。
1对象与方法
1.1调查对象
采用多阶段随机抽样方法,在全国随机抽取的11个省市随机抽取两个县,每个县随机抽取3个乡镇,以所选乡村居民和卫生院的医务人员为调查对象。
1.2研究方法
2014年7月至2015年9月,采用问卷调查形式,对调查对象进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利用的问卷调查,问卷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统一设计。
1.3统计学方法
采用EpiData3.0进行数据库的建立和录入,采用SPSS16.0进行统计描述和统计推断,率的比较采用χ2检验,多个率两两比较用χ2分割法,α=0.05作为检验水准。
2结果
2.1各地区乡村儿童接受过中医调养健康服务情况比较
对调查对象中有儿童的家庭进行中医健康管理调查,其有效问卷分析显示中医调养服务接受率范围从0.0%(安徽)~85.6%(四川)不等,不同省市间的实施情况存在差异,χ2=506.42,P<0.001。除外具有特殊性的四川,进一步比较发现,东部(福建、天津,山东、海南)、中部(安徽、山西、江西)、西部(内蒙古、陕西、新疆)乡村之间的接受率存在差异,中部地区高于东部和西部地区。
2.2各地区乡村老年人接受过中医体质辨识健康服务情况比较
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服务的接受率亦高低不等,地区之间存在差异,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572.53,P<0.001),其中接受率最高的是四川省,为92.8%;接受率最低的是安徽省,为3.9%。除外具有特殊性的四川,东中西部地区比较,东中西部地区之间有差异,西部地区和中部地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3乡村儿童和老年人接受过其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情况
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儿童其他四项健康服务接受率以预防接种最高(89.5%),均高于儿童中医药服务接受率(见表5)。在老年人接受的其他几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接受率从高到低依次为健康登记管理,每年一次免费体检,疾病预防、自我保健等指导,中医体质辨识,健康状况评估,其中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的接受率与其他服务比较明显偏低。
3讨论
3.1乡村居民不同程度接受过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但不同地区接受率存在差异
根据2013年各省市上报数据统计,全国实现了儿童中医调养服务和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服务目标人群的覆盖率达30%以上,均超额完成目标。在本次乡村地区调查中,11个省市乡村居民也不同程度地接受了这项服务。其中儿童中医药调养服务在各省市区接受率的范围在0.0%~85.6%,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服务的接受率在3.9%~92.8%之间。但从调查结果看,无论是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还是儿童中医调养服务均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儿童接受服务情况较好的省市有海南、江西和四川;比较东中西部地区,中部地区接受率较东部和西部地区高。老年人中医服务接受率只有山西、新疆、四川实现了国家卫计委规定的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30%以上的目标,而安徽省中医服务接受率不到5%。再比较东中西部地区,即使去除了具有特殊性的四川,西部地区的接受率也高于东部地区。需要说明的是,本次调查中,四川省无论是儿童还是老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目标人群覆盖率高达85%以上。其原因为本次调查抽取的地点为彭州市。彭州作为成都卫生均衡发展改革试点区之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情况良好,得到国内外研究者的高度关注。可见,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西部地区较东部地区实施相对好一些。有研究表明,虽然西部地区属经济欠发达地区,可能得益于中医药是我国的国粹,对基层中医药发展一直有专项资金投入。尽管如此,与姚春英、赵凤丹、顾怡勤等人分别对杭州、北京、上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的调查相比较,无论从开展种类还是服务接受率方面比较,农村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水平还需不断完善,这样才能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优势和作用,实现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传播中医药保健文化。
3.2农村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水平普遍较低,与其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比较有明显差异
本次调查11个省市的乡村儿童中医调养服务接受率为25.9%,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服务接受率为26.6%,与其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比,中医健康管理服务接受率明显偏低。其他项目如儿童的预防接种、老年人的健康管理等,属于预防保健的传统项目,开展时间早,经验丰富,人员配备较齐全,使得项目开易于实施,易取得成效;而中医药服务、随访等属于新兴项目,开展时间较晚,缺乏经验,人力资源,技能保障都还未能得到成熟发展和布局。杨宇等人指出,目前中医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中存在很多问题,如中医药服务以分工模式占主导地位,模式单一;农村人口流动导致中医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网破裂等。随着人们对西医局限性的认识及中医药预防保健作用的凸显,中医药成为老百姓改善健康状况的方式之一。为更加全面地给居民提供优质的中医药服务,不仅要认识到现阶段存在的问题,还要积极探索和落实有利于中医药健康服务渗入到老百姓生活中的措施,不断扩大农村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的覆盖程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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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积极组织全员培训
为了保证这次培训效果,县项目办提前把培训日程及培训内容发放到各乡镇卫生院项目办,由各乡镇卫生院项目办负责组织辖区内各村医,确保所有村医都按时接受培训。
二、精心准备提高质量
为了保证这次培训质量,担任培训的人员认真准备,把培训内容制成课件,采用多媒体方式进行培训。培训人员就各项服务规范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要求和考核指标做了详细讲解。县项目办主任郭志斌重点对居民健康建档表格的填写,逐项进行了讲解,对容易出现错误的地方如血型、口腔、体质指数和腰臀围比值的计算、足背动脉搏动等内容进行了重点强调。
三、现场模拟注重实效